2017錦州十二條房產新政
為穩定住房消費,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錦州推出了十二條房產新政。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錦州十二條房產新政,歡迎大家閱讀!
一、加大棚戶區改造力度
(一)加大房屋征收力度。協調法院加快審理棚改項目的強制裁定申請,加大執行力度,保證項目盡早開工。創新征收拆遷工作思路,破解棚改拆遷難題,突破房屋征收瓶頸。
(二)加大棚改資金籌措與使用力度。積極爭取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信貸資金支持。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改造。國家棚改專項補助資金由過去重點補貼新建住房轉變為重點支持政府組織棚改居民自主購房、政府購買存量住房、貨幣補貼等貨幣化安置方式。
(三)加大跟蹤服務力度。開辟綠色通道,實行并聯審批,提高服務效率。扶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棚改,將規劃出讓條件放到最寬、政策給到最足。
二、積極引導購買存量商品住房作為棚改拆遷安置用房
盡量減少集中新建安置用房,實行“分散化、貨幣化、市場化”安置。推廣棚改創新型貨幣化安置,由政府搭建平臺,根據棚改居民的意愿,收集不同戶型,不同區域的存量商品住房和二手房,組織棚改居民進行團購。支持開發企業打折銷售,讓利于民。推進房屋征收貨幣化補償的新措施。對被征收居民的房屋在市場價格評估的基礎上增加25%;選擇貨幣補償的`過渡期補償,由原規定的6個月增加至12個月。契稅先征后補。對貨幣化安置的棚改居民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契稅全額先征后補,由所購房屋所在區政府補貼。
三、加大住房公積金對居民購房的支持力度。貸款最高額度由現在的50萬元提高到80萬元;購買自住普通商品房和10年以內(含10年)的二手房,最低首付比例為20%,購買10年(不含10年)至20年的二手房最低首付比例為30%;對已辦理商業貸款的,如果符合《錦州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條件的,可辦理商業貸款轉為公積金貸款。
四、調整普通住房認定標準。單套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下住房為普通住房,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五、實行獎勵政策。從本文下發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居民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繳納契稅超過1%的部分給予全額補貼;購買普通二手住房,繳納契稅按50%補貼。由所購房屋所在區政府(管委會)給予補貼。
六、支持首套房貸款申請。實行居民申請貸款購買首套房“認貸不認房”政策,即居民及其家庭首次申請貸款或貸款已還清、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均視為首套房貸款申請。市金融辦要協調各金融機構對首套房貸款申請給予支持,適當放寬首套房認定標準、首付比例、貸款利率適當下浮等優惠政策。
七、活躍二手房交易市場。能夠提供房屋原值等費用發票的,二手房交易所得稅按照差額的20%計征;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費用發票的,按照出售總額的1%計征。個人對外銷售購買2年以上(含2年,下同)的普通住房,免征營業稅;個人對外銷售購買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按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
八、繼續辦好房交會。籌劃舉辦好2015春、夏、秋三季房交會和網上房展會。各縣(市)至少要召開一次房交會。
房交會期間擬采取的優惠政策:
(一)購買參展開發企業提供的普通商品住房(小于144平米)享受契稅全額先征后補的政策。
(二)通過參展中介公司成交的不滿2年的普通二手住房(小于144平米)享受營業稅先征后補的政策,按所繳營業稅補貼50%。
九、積極推進城鎮化進程。各縣(市)區要以城區和重點鎮為重點,加快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提高城鎮綜合承載力。要因地制宜,出臺相應政策措施,吸引農業轉移人口向城區和重點鎮轉移,促進存量房銷售及房地產市場可持續發展。
十、放寬戶籍政策。放寬本區域農民進城和外埠人士落戶條件,凡在我市購商品房,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和發票及契證與住房批準證;購二手房提供房照,即準予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及在一起居住的父母在錦落戶。
十一、從本文下發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對新房地產開發項目90平方米以下戶型占70%以上的要求不作限制。
十二、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房地產工作要堅持分類指導,因地施策,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各縣(市)區政府是責任主體,要密切監測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要根據本地實際開發建設工業、文化、旅游、養老等特色化、多元化地產,出臺適合各縣(市)實際的房地產發展政策措施,實行“一縣一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此前市政府相關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本《意見》自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