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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證券從業

    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考點:證券經紀

    時間:2025-02-20 02:10:12 證券從業 我要投稿

    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考點:證券經紀

      證券經紀業務簡言之就是代理買賣有價證券的行為,又稱代理買賣證券業務,它是證券公司最基本的一項業務。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搜索整理的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證券經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考點:證券經紀

      證券經紀業務

      要點:證券經紀業務的含義

      內容:

      證券經紀業務簡言之就是代理買賣有價證券的行為,又稱代理買賣證券業務,它是證券公司最基本的一項業務,具體是指證券公司通過其設立的營業場所(即證券營業部)和在證券交易所的席位,接受客戶委托,按照客戶的要求,代理客戶買賣證券的業務。在證券經紀業務中,證券公司不向客戶墊付資金,不分享客戶買賣證券的差價,不承擔客戶的價格風險,只收取一定比例的傭金作為業務收入

      要點:證券經紀業務的構成要素

      內容:

      證券經紀業務一般由以下四個要素構成:

      (1)委托人。在證券經紀業務中,委托人是指依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進行證券買賣的自然人或法人。

      (2)證券經紀商。證券經紀商是指接受客戶委托、代客買賣證券并以此收取傭金的中間人。證券經紀商不承擔交易中的價格風險,向客戶提供服務以收取傭金作為報酬。

      (3)證券交易所。在中國,證券交易所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提供證券集中競價交易場所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

      (4)證券交易的對象。證券交易對象是委托合同中的標的物,即委托的事項或交易的對象

      要點:證券經紀業務的特點

      內容:證券經紀業務的特點如下:

      (1)業務對象的廣泛性。

      (2)證券經紀商的中介性。

      (3)客戶指令的權威性。

      (4)客戶資料的保密性

      證券公司經紀業務中賬戶管理

      賬戶管理主要包括:賬戶的開立、信息變更、注銷;證券賬戶的合并、掛失補辦;不合格賬戶、休眠賬戶及風險處置休眠賬戶的管理;賬戶信息比對與報送;客戶賬戶檔案管理等。

      證券賬戶的管理及操作規范

      證券賬戶的管理及操作規范如下:

      (1)證券賬戶的開立。

      (2)證券賬戶卡掛失補辦。

      (3)證券賬戶注冊資料的查詢。

      (4)證券賬戶注冊資料的變更。

      (5)證券賬戶合并。

      (6)證券賬戶注銷。

      (7)非交易過戶。

      資金賬戶的管理及操作規范

      資金賬戶(證券資金臺賬)管理包括資金賬戶的開戶和銷戶、開通客戶交易委托品種、交易委托方式及操作權限、選擇客戶資金存管的指定商業銀行、開通或變更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指定或撤銷指定交易、證券轉托管、資金賬戶掛失與解掛、客戶資料修改、密碼管理等。

      資金賬戶的管理及操作規范具體如下:

      (1)資金賬戶的開立。

      (2)客戶申請開通網上交易委托方式(已開立資金賬戶但尚未申請開通網上交易的客戶)。

      (3)客戶申請開通其他交易委托方式或其他交易品種。

      (4)自然人客戶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5)客戶委托方式或其他交易品種操作權限的終止。

      (6)開通或變更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銀行(已開立資金賬戶但未開通三方存管的戶)。

      (7)賬戶掛失、補辦。

      (8)賬戶解掛。

      (9)客戶重要資料變更。

      (10)密碼修改、清密。客戶密碼遺忘或需柜臺修改密碼的,可給予清密,由客戶本人重新設定密碼。

      (11)撤銷指定交易和轉托管。

      (12)資金賬戶(證券賬戶)銷戶。

      經紀業務的禁止行為

      經紀業務的禁止行為如下:

      (1)不得為客戶的股票申購和交易提供融資融券。

      (2)不得挪用客戶的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亦不得將客戶的資金和證券借與他人或者作為擔保物。

      (3)不得侵占、損害客戶的合法權益。

      (4)不得違背客戶的指令買賣證券,或接受代為客戶決定證券買賣方向、品種、數量和時間的全權委托。

      (5)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戶保證交易收益或者承諾賠償客戶的投資損失。

      (6)不得為多獲取傭金而誘導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7)不得在批準的營業場所之外接受客戶委托和進行清算、交收。

      (8)不得以任何方式提高或降低,或者變相提高或降低證券交易管理部門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證券交易收費標準,收取不合理的傭金和其他費用。

      (9)不得散布謠言或其他非公開披露的信息。

      (10)不得利用職業之便利用或泄露內幕信息。

      (11)不得為他人操縱市場、內幕交易、欺詐客戶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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