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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

    時間:2025-11-30 19:20:55 知識產權合同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知識產權保護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15篇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1

      乙方: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討論和平等協商,就甲方技術秘密保護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完成的工作成果權歸屬等問題達成一致,現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自愿簽署本協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方技術秘密是指甲方內部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人員知悉的事項,以及甲方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保密包括在甲方內部一定范圍內的內部保密以及對外保密兩個方面。

      第二條甲方附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甲方職員(包括臨時聘用人員)和因與甲方發生業務關系而接觸或了解甲方技術秘密的其他人員都有保守甲方技術秘密的義務,即:對所掌握的甲方技術秘密,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于甲方利益以外的其它任何目的。

      第三條甲方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四條乙方保守、保護甲方機密以及在改進甲方保密技術方面成績顯著,由甲方給予獎勵。

      第二章保密范圍

      第五條甲方技術秘密包括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1、甲方明確要求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如:屬于甲方的標有“保密”、“秘密”、“內部”、“機密”等字樣的各類文件、信息資料;

      2、甲方明確要求乙方保密的有關研究項目、研究進度、經費投入以及相關經營、技術信息;

      3、甲方的專有技術及其相關技術;

      4、甲方處于研發階段的技術資料及信息;

      5、甲方未公開的其它技術信息;

      第三章乙方保密義務

      第六條乙方對甲方技術秘密承擔保密義務的具體方式為: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積極防止甲方技術秘密的泄露;

      2、乙方在聘用期間及聘用期終止后,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使用、公開或向第三者透露甲方保密范圍內的事項和信息,包括利用甲方技術秘密進行新的技術研究和開發;確因甲方工作需要使第三人(包括在甲方工作的`第三人)知曉甲方技術秘密的,乙方應征得甲方有關負責人同意,并明確向對方告知應承擔的保密義務;

      3、在解除聘用合同時,乙方應將其掌握、持有、保管的所有涉及保密事項的資料完好交還甲方;

      4、在解除聘用合同后三年內,乙方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的業務(對于乙方此項義務,甲方應給予適當補償,具體補償內容見本協議第七條);

      5、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無期限,即: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甲方保密技術及相關信息解密之日止。

      第四章甲方義務

      第七條對乙方承擔的保密義務,甲方應給予適當的補償及獎勵: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甲方應為其提供良好的科研及其它工作條件,以保障乙方工作的順利開展;

      2、對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完成的技術成果,甲方應給予相應獎勵,并以該成果創造的經濟效益為依據向乙方支付相應報酬;

      3、上述報酬及獎勵的具體方式及數額,依乙方在該成果中的貢獻及該項成果實際創造的經濟效益具體確定。

      4、在解除聘用合同后三年內,如有本協議“第六條4”所述情況發生,乙方可憑有關證明文件(乙方有確鑿的證據表明其欲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的業務,在與甲方溝通后,甲方明確表示不予準許)一次性向甲方領取相應的經濟補償,補償數額為乙方在甲方單位最后一年年收入(不包括本協議“第七條2”所述的獎勵及報酬)的二分之一。

      第五章工作成果權歸屬

      第八條乙方在聘用期間完成的下列成果,其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一切權利歸甲方所有:

      1、乙方接受甲方分配的工作,獨立或與他人合作完成的一切技術成果(包括階段性成果及技術相關成果)歸甲方所有;

      2、乙方利用甲方物質、技術條件或在甲方已有技術基礎上完成的一切技術成果(包括階段性成果及技術相關成果)歸甲方所有;

      3、乙方在聘用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單獨或與他人合作進行與甲方科研、經營領域相關的技術開發或其它活動;經甲方同意并投資后,乙方在聘用期間任何形式的技術成果均歸甲方所有。

      4、乙方對聘用期間完成的技術成果,經甲方同意后享有署名權,在不違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經甲方同意,乙方對該成果享有發表權及相應的獲得報酬權。

      第九條乙方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已經完成的技術成果(包括取得階段性成果)或整體技術構思,因其可能與本協議的履行發生交叉或沖突,希望排除在本協議約束范圍之外的:

      1、無( )

      2、有( )。詳細說明如下:

      第十條乙方在在簽署本協議之前,是否與其它單位或個人簽署過任何妨礙本協議正常履行的其它文件:

      1、無( )

      2、有( )。詳細說明如下:

      第六章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除可依據雙方聘用協議的有關規定,在履行必要手續后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外,還可要求乙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視情節輕重,向甲方支付不低于1萬元并不超過10萬元的違約金;

      2、向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除可依據雙方聘用協議的有關規定,在履行必要手續后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外,還可要求甲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視情節輕重,向乙方支付不低于500元并不超過1萬元的違約金;

      2、向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三條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尋求法律渠道予以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了執行《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指導規范》(以下簡稱“規范”),保護知識產權,甲乙雙方經過認真協商,在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及承諾

      甲方承諾:根據“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指定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負責人,建立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預防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信息,同時對在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動態監控,保障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乙方承諾:配合甲方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有合法來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第二條知識產權證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識產權證明文件義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標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具備相應的證明權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權經營的,應當具備有效授權文件;確實不能提供的,應當提供所售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文件。

      1、商品標注注冊商標的,乙方應當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標注冊證(原件或者復印件)、商標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復印件)等。

      2、商品標注專利標識的,乙方應當具備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登記簿副本、專利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復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權的,乙方需查驗商品知識產權權屬,并取得有關權屬證明、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或者以書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貨商的有關承諾。

      提供時間:甲方進貨前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上述各款所列文件。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可根據情況要求乙方補充相應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二)甲方保密義務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根據本合同第九條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將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識產權保護之外的用途。

      第三條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乙方應當保證其提供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現標記、標識錯誤的,應當立即改正,并書面通知甲方對在售商品作相應處理。

      甲方發現乙方提供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有權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內改正。乙方應當在收到甲方通知之后_____日內糾正,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遮蓋、修改、刪除乙方提供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第四條知識產權侵權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應當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決知識產權投訴、行政查處或者民事訴訟。

      甲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并將處理情況書面通報甲方,如果認為提供的商品侵權,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停止銷售有關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銷售的商品受到行政查處或者被提起民事訴訟,應當將有關情況通過書面形式在_____天內通知對方。

      第五條知識產權侵權的責任承擔

      因乙方提供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述損失由甲方不當行為導致,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甲方違反第二條、第九條約定,未承擔保密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第三條的約定,甲方因錯誤認定乙方使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遮蓋、修改、刪除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承當賠償責任。

      (二)乙方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承諾,因銷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被行政、司法機關認定侵權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給甲方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嚴重聲譽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雙方供貨或聯營合同。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提供證明文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相關商品。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正確使用標記、標識,并拒絕改正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有關商品。

      第七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電子郵件以郵寄或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電子郵件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發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訊地址或者傳真、電子郵件系統的通知、文件、資料均視為有效送達。

      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另一方簽收之日視為送達;簽收之日不明確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郵之日起算_____日視為送達。通過傳真、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通知、文件、資料等數據電文進入另一方系統之時視為送達;通知、文件、資料等數據電文進入另一方系統之時不明確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發出后的第日視為送達。

      第八條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九條保密條款

      雙方互相承諾對其本人以及公司、雇員、代理人或顧問等因為簽訂本合同而收到或獲取的所有資料、信息(以下簡稱“保密信息”),包括與本合同條款相關、與談判有關的、與另一方的商業事件有關的一切資料和信息,嚴格加以保密;除了本條第2款的規定外,將不得在上述信息公開前或披露或泄露給任何人任何上述保密信息。

      若其中一方因法律、法規、主管部門或相關監管機構的要求或規定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資料,該一方將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盡快把這種要求或規定通知對方,以使對方可尋求適當補救方法防止披露或豁免該一方遵守本協議的條款。若未能取得適當的補救或本協議項下的豁免,而必須披露保密資料,該一方可以將保密資料中必須披露的部分予以披露。

      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予以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并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一條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一經簽訂,除法定和約定事由外,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載明的保證和承諾、惡意或故意怠于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致使合同履行困難且無法通過本合同明確約定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解決的,經守約方書面催告后仍怠于履行本合同的義務的,均視為根本違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違約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違約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在下列情形下終止:

      1、甲乙雙方的商業往來全部結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三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四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合同的效力和簽署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及其補充合同內空白區域內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本合同—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3

      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甲方):

      營業執照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承租商(乙方):

      營業執照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為了執行《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指導規范》(以下簡稱“規范”),保護知識產權,甲乙雙方經過認真協商,在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及承諾

      甲方承諾:根據“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指定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負責人,建立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預防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信息,同時對在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動態監控,保障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與知識產權管理相關的規章制度,完善自身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配合甲方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共同維護商場的知識產權保護秩序。保證其銷售的商品有合法來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第二條知識產權證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識產權證明文件義務

      乙方銷售的商品標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具備相應的證明權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權經營的,應當具備有效授權文件;確實不能提供的,應當提供所售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文件。

      1.商品標注注冊商標的,乙方應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標注冊證(原件或者復印件)、商標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復印件)等。

      2.商品標注專利標識的,乙方應當具備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登記簿副本、專利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復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權的,乙方需查驗商品知識產權權屬,并取得有關權屬證明、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或者以書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貨商的有關承諾。

      提供時間:甲方有權檢查銷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二)甲方保密義務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負保密義務,不得將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識產權保護之外的用途。

      第三條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乙方應當保證其銷售商品有關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現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應當立即改正。

      甲方發現乙方銷售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有權通知乙方在指定期限內改正。

      第四條知識產權侵權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應當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決知識產權投訴、行政查處或者民事訴訟。

      甲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如需要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并將處理情況書面通報甲方,如果認為銷售的商品侵權,應當及時停止銷售相關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銷售的商品受到行政查處或者被提起民事訴訟,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對方。

      第五條知識產權侵權的責任承擔

      因乙方銷售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述損失系由甲方不當行為導致,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甲方違反第二條約定,未承擔保密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第三條的約定,甲方因錯誤認定乙方使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承諾,因銷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被行政、司法機關認定侵權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給甲方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嚴重聲譽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雙方租賃合同。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提供證明文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相關商品。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正確使用標記、標識,并拒絕改正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有關商品。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授權范圍

      一、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注冊登記的第類商標(注冊號:)許可乙方使用在其生產的產品包裝上。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行業內普通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省內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類商標。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向甲方交納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冠名使用費。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范圍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

      八、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并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九、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冠用《美國安伯士國際集團》《中美合作》為內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占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并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一、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三、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為準。在執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采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十六、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之后,其產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并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十七、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交易程序

      十八、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后,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十九、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受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后,依據其行政程序,向甲方發《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并在全國性的《商標公告》上公告。

      二十、甲方指定北京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為甲方收款結算單位,全權負責甲方在中國境內商標使用許可中的事務工作,并對一方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爭議或法律糾紛,由北京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負責協調解決和應訴。

      違約責任

      二十一、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注冊商標。

      二十二、乙方只限于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為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并盈利。

      二十三、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爭議的解決

      二十四、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二十五、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后合同可繼續履行。

      二十六、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注冊地工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5

      乙方: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設備采購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權限:

      1.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1.專利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1.2.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擁有甲方所提供的產品設計數據,乙方有權按產品設計數據進行生產加工,但產品只能是銷售給甲方。

      2.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再使用產品數據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專用的模具、樣板、圖文、數據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圖文、數據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4.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專利權及商業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不侵權保證

      1.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提供的設計數據、工裝夾治具、圖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給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數據及圖文在未經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不進行復制與拷貝。

      四違約責任:

      1.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2.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3.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技術、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將有償使用,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六商業秘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秘密。

      5.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模具、夾具、工裝及圖文、資料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所有復制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七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八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四)項同。

      九乙方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十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簽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十一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或以《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為準。

      十三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雙方所簽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_____授權代表: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授權代表:_____授權代表: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6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注冊上述名稱,并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范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并作好產品技術保密的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后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制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系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7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3.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1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2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3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4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8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9

      乙方:_____

      鑒于乙方受聘于及其下屬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并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

      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秘密:

      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乙方因工作關系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

      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

      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范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范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

      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采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

      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

      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

      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競業限制:

      1.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行為。

      3.保守構成秘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眾所知,但未產生該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眾知識,這種信息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于秘密狀態信息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泄露這些信息,不得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部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秘密。

      4.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于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后,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并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范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交流,但: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5.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秘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務及不向這些企業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競業限制及其補償)

      6.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復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7.發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境創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造中有關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迅速向甲方匯報,并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于業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8.發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并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并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9.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則:鑒于甲方擁有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于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長期有效。

      10.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并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1.執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2.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簽字生效

      甲方: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10

      一、甲方______________向乙方______________授權的許可范圍和保證義務

      1.甲方對其自有版權的圖片均應在下屬范圍內指定乙方享有完全的權利:

      (1)授權乙方代理,同時乙方也接受該項授權,作為其自有版權的圖片在全球范圍內的使用權銷售代理。乙方的銷售平臺為自主擁有的專業圖片網站,網站的網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授權乙方對其授權圖片不改變圖片內容的編輯權;

      (3)授權乙方實行聯合銷售定價及獨立終結定價權。

      2.甲方其對授權圖片須履行如下保證義務:

      (1)保證授權乙方的圖片為其專有版權的圖片;如果授權圖片為與他人共享著作權的圖片,必須向乙方明確提示,并保證共享著作權人不再向乙方提出任何權利主張;

      (2)保證授權乙方對其授權圖片的一切合法使用,包括乙方授權客戶的有償使用;在本協議期間,須保證不發生任何阻礙乙方行使該權利的留置權或其它妨礙;

      (3)保證授權乙方的圖片和文字不涉及任何侵權事宜,不對任何民事主體造成誹謗、侵害隱私權,不觸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權或商標權;

      (4)對于乙方的預約拍攝圖片,在向乙方交付該圖片1個月內不得提供給與乙方存在競爭關系的其他任何一方;

      (5)乙方原則不接受甲方提供的完全職務作品,如完全職務作品需要授權代理,必須具有職務作品所有者的授權文件;

      (6)甲方因違反上述義務規定,給第三方或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有權根據有關事實扣除其應得之款項。

      二、甲方的'收益權利

      1.甲方對授權乙方代理銷售的圖片,擁有合法版權保護期內的收益權利,此版權保護期自甲方向乙方提交圖片、乙方在網站上公布該圖片之日起開始計算,至50年之后的當日終止。甲方的收益為圖片每次出售價格的50%版權費用,此款項不再扣除任何其他費用,為甲方凈得利益。

      2.乙方接受商業用戶預約,指定甲方拍攝的商業性攝影項目,支付費率為該項目總標的額的40%,此支付費用為純攝影費用,不包括履行此項目要支付的其他費用,比如耗材、模特費用、場地租用費用等。

      3.結算方式:圖片用戶回款當月月底結算,同時乙方向甲方郵寄詳細賬單和支付憑據。

      4.甲方對上述支付發生賬目懷疑,可以向乙方提出賬目審計,乙方在接到有關申請后應當在30天內安排其本人或其代表進行審計。經過審計,并由公共審計師出具符合法律規定的審計報告,如果金額差異超過應付總額的5%,乙方將賠付此差額2倍的違約金,并負擔審計費用。否則乙方只支付差異金額,甲方負擔審計費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須盡力推廣甲方的授權圖片。

      2.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使其攝影作品以合理的價格進行銷售。乙方有義務保證任何通過乙方對其圖片的使用都能得到本協議所規定的權益。

      3.對甲方交付乙方的物理圖片(指透光正負膠片,數碼圖片和高光相紙圖片除外),乙方可以按其要求進行一定時間的干燥保存,并保證該圖片不受任何損壞,乙方進行數碼處理后,保證將原片及時返還甲方。

      四、其他事項

      此協議為有限代理協議,雙方的權利義務以此協議為唯一合法陳述。乙方可能利用網站對本協議的內容進行更多的細節描述,只為了更深入地說明本協議,屬描述性質。

      本協議的雙方當事人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執,均可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有權向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仲裁委員會就相關爭議做出的仲裁為終局仲裁,對雙方均有法定約束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11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為大力實施國家、省、市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全面落實《…區經濟發展戰略綱要》,深入貫徹…區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促進…區高端產業和產業高端發展,推動“五區”…建設,雙方經友好協商,依平等、互利之原則,就開展…區“知識產權服務行”活動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請乙方作為…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合作單位,配合…知識產權促進行動領導小組開展“知識產權服務行”活動,促進企業提高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綜合能力。合作時間為20xx年5月—20xx年12月。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向轄區企業推薦乙方為甲方“知識產權服務行”技術支撐合作單位;

      2、向乙方提供在轄區企業開展知識產權綜合服務等相關工作必要的支持;

      3、要求乙方配合甲方為轄區企業開展公益性知識產權培訓,提供相關咨詢服務,指導甲方轄區企業建立知識產權工作制度;

      4、督促乙方應甲方轄區企業要求,提供及時、高效的市場化專業服務。

      三、乙方權利義務:

      1 、參與甲方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所進行的公益性知識產權綜合服務,獲得必要工作條件支持;

      2、應甲方轄區企業要求,提供及時、高效的專利、商標、版權和標準等各類知識產權確權、維權、品牌提升等市場化專業服務;

      3、組織優秀服務團隊協助甲方開展知識產權咨詢服務,開展知識產權培訓,指導轄區內企業建立知識產權工作制度;

      4、每2個月向…區知識產權促進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工作情況一次。

      四、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12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13

      主辦方(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參展方(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為維護展會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和《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展會名稱、地址及期限

      1.展會名稱:

      2.展會地址:

      3.展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展前審查

      1.乙方應當在參展前自行檢查參展項目的知識產權內容,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參展知識產權承諾書》(見附件一)。

      2.乙方應當攜帶與參展項目相關的權利證明原件或者復印件參展,并按照有關規定對參展項目標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3.甲方或甲方設立的知識產權投訴機構(以下簡稱“投訴機構”)有權在展會開始前對乙方參展項目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展品、展臺、展板、相關宣傳資料 □ 其他:

      4.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審查所需物品及資料。

      5.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應當于 年 月 日前完成。甲方發現乙方的參展項目可能引起知識產權糾紛的,有權督促乙方再查或者采取相應措施。

      第三條 展中投訴處理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與展會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和相關專業技術方面的宣傳咨詢服務。

      2.甲方應當在顯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受案范圍和聯系方式,并公布甲方或者投訴機構的服務事項、投訴程序、投訴地點和聯系方式。

      3.乙方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規定,規范使用其參展項目涉及的知識產權。

      4.乙方認為其他參展方的參展項目侵犯其知識產權的,有權向甲方投訴,也可以自行與該參展方交涉,但不得擾亂展會秩序。

      5.甲方應當按照《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見附件二),接受乙方對其他參展方或第三方對乙方的知識產權侵權投訴。

      6.甲方接受投訴后,有權對投訴涉及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對乙方的參展項目采取拍照、復印、錄像等措施,并在各方自愿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7.乙方被投訴的,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交書面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做出不侵權的舉證。

      8.甲方應當妥善保管投訴有關資料,并根據乙方的要求對投訴涉及的有關情況出具相關事實證明,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9.甲方應當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掌握的乙方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屬于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乙方參展項目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

      (2)乙方承認其參展項目涉嫌侵權的;

      (3)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的。

      2.屬于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直接對乙方參展項目采取撤展或者遮蓋等處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擔甲方采取處理措施的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1)乙方拒不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的;

      (2)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復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的。

      3.除前款情況外,甲方直接采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與第三方的交涉擾亂了展會秩序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過投訴機構解決知識產權糾紛;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5.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有多種文字文本的,應當以中文文本為準;與合同有關的爭議,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對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14

      被許可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許可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授予甲方軟件產品的使用權,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使用協議:

      一、軟件產品

      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

      乙方保證所許可的軟件產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所附文檔的功能說明。

      三、軟件版權及使用權

      本合同許可的是軟件使用權,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版權屬公司所有,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甲方按本合同條款規定支付合同書上所列軟件產品的全部軟件使用許可費,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軟件產品的合法使用權。

      四、軟件使用許可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軟件使用許可費總計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

      甲方按下述付款期限付款。如甲方以現金支付或未將款項支付至乙方銀行指定賬戶,導致乙方未收到軟件使用許可費,視同甲方未支付。

      甲方于軟件交付日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三個月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六、交貨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甲方公司操作部所在地

      2、交貨方式:乙方上門安裝。

      七、限制規定

      1、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只限于甲方本身使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協議項下的權利或信息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

      2、未經_________公司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將授予的軟件使用權進行出租、銷售、轉讓或非存檔目的的拷貝及其他商業用途。

      3、未經_________公司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對軟件產品進行修改、反編譯、反匯編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八、服務

      1、本軟件用戶享有終身服務,服務內容為解決用戶使用軟件過程中由于軟件自身出現的問題或操作不當等問題提供電話咨詢服務。

      2、如甲方因操作不當需乙方進行上門服務,則服務收費標準為_________元/人/天。

      九、軟件非保證范圍

      乙方所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因下述原因引發的軟件問題不在本保證的范圍內:

      1、甲方使用的第三方軟件產品出錯。

      2、硬件或網絡出錯。

      3、甲方使用非正版系統軟件和數據庫等。

      十、權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之前,乙方應當保留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下標的物(包括但不限于光盤及文檔)的.所有權利。

      十一、違約責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執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本合同金額的20%.

      十二、商業秘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甲、乙雙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的內容及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商業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十三、解決糾紛方式

      所有由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行生效。

      十五、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起草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護合同15

      乙方:_________

      根據《專利代理條例》的規定,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事宜,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專利代理人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

      二、合同期限:20xx年月日至201年月日。聘請期滿,雙方如未提出異議,則本合同有效期限順延,如一方提出,則可重新修訂或終止協議。合同到期前30日內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續約事宜。

      三、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工作內容:

      3.1、隨時解答甲方知識產權法律方面的咨詢,具體指專利、商標、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以及商業秘密領域;

      3.2、協助甲方作好產品開發過程中專利挖掘、專利布局工作;

      3.3、協助甲方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以及避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防范工作;

      3.4、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知識產權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

      3.5、代理甲方知識產權訴訟和無效宣告案件。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代理人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3.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提出的知識產權專題講座,在本合同年度內安排二次;

      3.7、本條所說的“甲方”,包括甲方以X名義啟動的知識產權業務,不包括甲方的關聯企業。若延及甲方的關聯企業,則在本合同顧問費的基礎上追加25%的顧問費/一個關聯企業。

      四、顧問費:人民幣萬元整(¥ ),于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三條第3.5項所列的事務時,每個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的代理費均包括啟動費和風險代理費二部分;前述顧問費未包含合同年度啟動的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的'啟動費及無效案件的代理費;于每個訴訟案結案30日內,甲方應一次性支付給乙方風險代理費,風險代理費按以下標準計算:

      獲賠額×35%(甲方作為原告時);

      免賠額×25%(甲方作為被告時);

      上述獲賠額是指生效法律文書認定的賠償數額;上述免賠額是指原告起訴數額與生效法律文書所認定的賠償數額之差額。

      五、專利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直接發生的案件官費、交通費、差旅費、取證的官費等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由甲方負擔。交通費、差旅費指東莞、深圳行政區域以外發生的費用,取證官費指公證費、查詢費、檢索費等費用。由辦案專利代理人向甲方預借,發生后及時向甲方報銷。

      六、乙方應依照法律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如委派的專利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另行委派同等資格的專利代理人接替。

      七、甲方必須認真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敘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乙方不得委托甲方從事違反中國法律的事項。

      八、甲方根據規定可以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托關系,乙方已經收取的顧問費不退還,若已經啟動了本合同3.5所述的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無效案件,該案件的代理關系不依本合同的解除而解除,需雙方另行協議解除辦法。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所收的顧問費按線性使用原則,未使用部分應退回甲方。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以另行修訂。因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深圳仲裁委員會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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