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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知識產權共享協議書

    時間:2025-12-04 08:17:47 知識產權合同

    知識產權共享協議書6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知識產權共享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知識產權共享協議書6篇

    知識產權共享協議書1

    知識產權共享協議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共同申請 項目,對將來項目開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與知識產權協商以下知識產權共享協議:
    第一條 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范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獨自所有。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二條 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第三條 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各方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秘密。
    第四條 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第五條 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為實施前另行約定。
    第六條 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系,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系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第七條 一方對因本次合作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九條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管轄。
    第十條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以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 仲裁委員會解決;
    (2)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第十二條 本協議—式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 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知識產權共享協議書2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14 本條所列 條至 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1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3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4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5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6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7 本條所列 至 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1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3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4 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5 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6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7 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8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9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10 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11 本條所列 至 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1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3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4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5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知識產權共享協議書3

      甲方:

      地址:____市北滘鎮蓬萊XX美的工業城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及履行地:順德XX美的工業城內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合作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

      (一) 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商標權:主合同期限內使用“ ”商標注冊號:XXX,以下簡稱合同商標;

      2、專利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所涉及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項產品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性能指標、技術配方、技術決竅、工藝流程、檢驗方法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對競爭對手的分析、廣告策略、客戶資料和名單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商標權的保護: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XX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有健全的商標管理制度,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同意的廠家負責印刷(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乙方有生產權,僅向甲方出售,無權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銷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范圍。

      4.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商標專用的模具、樣板、XX片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無權將甲方或廣東XX公司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注冊申請的商標,在全球任何地點進行注冊。

      (二)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敦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指定廣東XX公司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有無償使用的權利,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三)商業秘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秘密。

      5.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XX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將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復制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四)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標權、專利權及商業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不侵權保證

      (一)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設計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使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等。

      四、違約責任:

      (一)因乙方使用該注冊商標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造成商標標識流失等不良后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三)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四)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商標、技術、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

      (四)項同。

      (六)乙方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五、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簽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六、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或以《民法典》及有關法律為準。

      八、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雙方所簽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共享協議書4

      甲方、乙方共同申請________________項目,對將來項目開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與知識產權協商以下知識產權共享協議:

      1.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范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各方獨自所有。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各方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秘密。

      4.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5.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為實施前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系,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系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共享協議書5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及履行地:順德北窖美的工業城內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合作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

      (一) 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商標權:主合同期限內使用“ ”商標[注冊號:1523735],以下簡稱合同商標;

      2、專利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所涉及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項產品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性能指標、技術配方、技術決竅、工藝流程、檢驗方法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對競爭對手的分析、廣告策略、客戶資料和名單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商標權的保護: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美的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有健全的商標管理制度,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同意的廠家負責印刷(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乙方有生產權,僅向甲方出售,無權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銷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范圍。

      4.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商標專用的模具、樣板、菲林片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無權將甲方或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注冊申請的商標,在全球任何地點進行注冊。

      (二)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敦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指定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有無償使用的'權利,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三)商業秘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秘密。

      5.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菲林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將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復制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四)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標權、專利權及商業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不侵權保證

      (一)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設計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使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等。

      四、違約責任:

      (一)因乙方使用該注冊商標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造成商標標識流失等不良后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三)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四)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商標、技術、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四)項同。

      (六)乙方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五、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簽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六、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或以《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為準。

      八、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雙方所簽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共享協議書6

      甲方、乙方共同申請________________項目,對將來項目開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與知識產權協商以下知識產權共享協議:

      1、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范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各方獨自所有。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各方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秘密。

      4、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5、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為實施前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系,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系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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