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的協議書
現如今,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協議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知識產權的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1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第一條定義
1、知識產權
本協議所稱之“知識產權”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歸屬于甲方所有的:
(1)職務性發明創造(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
(2)注冊商標、字號及其他標記的專用權;
(3)專有技術及其他不為公眾所知的、能為甲方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經營管理信息等商業秘密的專有權利;
(4)職務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論文、報告、圖書、教材、圖冊、地圖、攝影、聲像、文字、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等)、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
(5)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對其他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
2、商業秘密
本協議所稱之“商業秘密”是指歸屬甲方所有且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期間了解到或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所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第三方的所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關于技術開發的信息,包括: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產品、設計、模型、方法、經驗、數據、算法等方面的信息、資料以及源程序、目標程序、開發手冊、研發文檔等,以及甲方的產品計劃、產品開發計劃等;
(2)關于市場營銷的信息,包括:甲方的營銷計劃,銷售方法,定價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供應商、合作方以及客戶名單,客戶的專門需求,未公開的銷售、服務網絡、渠道以及公司現有的、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經營項目等信息;
(3)關于經營管理的信息,包括:甲方的各類工作計劃、管理方法、組織結構、人事、財務、工資福利等情況,以及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內部業務規程與管理體系以及各種重要管理文件等;
(4)關于甲方法律關系的信息,包括:甲方合同履行情況,知識產權許可、轉讓情況,商標注冊情況,訴訟情況等;
(5)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商業秘密;
(6)甲方要求職工保密的、同甲方有關的其它信息。
3、職務開發結果
本協議所稱之“職務開發結果”是指以下內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及商業秘密在甲方的業務范圍內,為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商標標識設計、外觀特定裝潢設計、標識設計、產品設計、廣告、教材、文書;
第二,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發明創造;
第三、模型設計、經驗方法、開發文檔、研發數據;
第四,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
第五,雖不屬于自己職務范圍但屬于甲方業務范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開發結果的改進。
(2)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分配的任務有關的,或者利用其在甲方期間的相關條件、資源、商業秘密以及在甲方期間研究、開發結果基礎之上所做的研究、開發結果。
(3)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或乙方與甲方簽署的《勞動合同》及其相關協議、本協議中約定的應歸甲方享有的其他智力勞動成果。
第二條知識產權歸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自己做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將立即首先向甲方報告。
2、乙方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規定應該由乙方享有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把發明或設計在國內和國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對計算機軟件、商標設計和標識設計、計算機軟件配套教材及其他作品的著作權,對商業秘密的權利、專有技術所有權及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甲方可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進行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對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
3、乙方在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得研究、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所得研究、開發結果不是執行在甲方的本職工作的結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同時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秘密,則該成果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以下情況除外:
(1)該研究、開發結果同甲方的業務具有競爭性;
(2)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是搶先占用了甲方研究、開發結果;
(3)該研究開發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結果享有知識產權,若該研究、開發結果與甲方業務密切相關,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開發結果,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該研究、開發結果。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該研究、開發結果為職務開發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研究、開發結果進行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該研究、開發結果實際為非職務開發結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申明后,甲方對該研究、開發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仲裁或訴訟途徑解決。
5、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所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研究、開發結果,該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費用。乙方在離開甲方后,欲繼續提高或改進其在甲方工作時獲得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的技術成果,必須得到甲方的許可。
6、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時,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識產權。
第三條商業秘密保護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種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作需要接觸到或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應按照甲方要求的范圍和程度使用,乙方不得將實物、資料等擅自帶離工作崗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隨意進行復制、交流或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秘密的資料,不得在學術會議、技術鑒定會等會議或活動以及報刊、雜志、信息網絡等媒介上批露甲方商業秘密。
乙方決不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更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秘密為甲方的競爭企業工作或通過任何途徑泄漏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經商業秘密擁有者的書面允許不得使用甲方已承擔保密義務的合作方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商業秘密,更不得泄漏此商業秘密。
4、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原工作崗位或離開甲方,應將接觸到的所有甲方商業秘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數據、源程序清單、提綱、模型、軟磁盤及其他媒介形式的資料如數交回甲方,尤其對軟件開發資料(包括源程序、文檔、目標產品等)應作專項移交。
5、乙方在離開甲方后(無論因何種原因),應替甲方保守商業秘密,不得將其泄漏給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秘密進行生產和經營,或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6、當發現甲方知識產權受到侵害或商業秘密被非法使用或泄漏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協助甲方,防止侵害的擴大或商業秘密的進一步散失。
7、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間接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咨詢性、顧問性服務。
8、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乙方離開甲方后(無論因何種原因),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請求、勸誘、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或者為其接受外界聘用提供機會、幫助或者任何便利條件,更不得在離開甲方前搶奪甲方的客戶以及引誘其他職員離職等。
9、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決不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商業秘密,也不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如因違反該承諾而導致甲方受到第三方指控時,乙方應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但如乙方是按甲方的明確要求或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而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情況除外,在此種情況下,乙方應當對可能存在的侵權情形及時向甲方申明,否則,仍應按照前款規定承擔責任。
第四條競業限制
1、競業限制的人員包括:
(1)高級管理人員,是指部門經理(含副經理、經理助理)及其以上級別的管理人員;
(2)高級技術人員,是指系統工程師、方案工程師、SQA、項目經理及其以上級別的人員;
(3)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包括但不限于銷售(客戶)經理、秘書人員、薪酬管理人員、參與公司平臺技術研究的人員、參與合同標的額超過人民幣級項目開發的人員。
2、競業限制是指以上人員在離職之后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上述競業限制行為包括全日制工作、非全日制工作、兼職、顧問。
3、競業限制的期限,不超過兩年。針對不同人員的競業限制時間,由甲方確定。
4、競業限制的企業,是指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企業。
5、甲方如果要求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義務,需按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金額,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各地規章規定的下限執行。乙方需要按月向甲方報告工作單位和工作內容。
6、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規定,應該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額度為甲方確定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總額的倍。
違約金=每月經濟補償金×競業限制時間×倍數。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具體違約情況,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人民幣萬元。
若前款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差額部分。
除此之外,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采取警告、記過、扣減工資、降級降職、解聘等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附則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有義務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如實、準確地說明其所承擔的原有知識產權、保密、競業限制及其他相關義務的情況,具體需要說明的情況如下:
(1)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秘密的大致情況;
(2)乙方在此之前根據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的大致情況;
(3)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情況。
乙方應確保其說明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否則,由于乙方怠于說明或者說明不真實、不完整以及不準確所產生的任何后果和責任均應有乙方自行承擔。
經由乙方簽字的對于前述情況的書面說明將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所稱聘用期間(含試用期)以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準。聘用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3、乙方離開甲方的時間,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
4、乙方承認,已閱讀過本協議,并確切了解協議條款的法律含義。
5、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為《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
6、本協議連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勞動合同以及今后甲方制定或修改的各項管理制度,都構成乙方的義務,乙方需嚴格遵守。
7、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有抵觸,則應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本協議簽署后,非經雙方同意并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不得修改本協議。
8、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并至雙方完成本協議規定之所有義務后效力終止。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0、本協議雙方如對解釋、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的,則首先應當協商解決。若雙方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若根據相關勞動法律需要進行勞動仲裁的,則應當將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庭進行勞動仲裁;對于其他根據相關勞動法律無須進行勞動仲裁的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至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簽訂地為深圳市南山區。
甲方:
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
手印:
簽約日期: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2
甲方、乙方共同申請________________項目,對將來項目開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與知識產權協商以下知識產權共享協議:
1、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范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各方獨自所有。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各方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秘密。
4、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5、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為實施前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系,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系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標志設計知識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將設計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logo知識產權轉讓給甲方,轉讓后該logo的所有知識產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雙方就此logo的知識產權及使用權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
一、乙方為甲方設計的logo甲方確認后,甲方應盡快安排該logo的商標注冊事宜(為期2個月,以乙方設計的logo交付甲方,甲方簽字確認之日計)。
二、甲方如在商標注冊過程中碰到被商標事務所退回而不能注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
三、若乙方為甲方設計的logo在商標注冊的`過程中,如發生該logo和其他公司接近和類似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時,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四、若因logo未注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vi手冊及vi前期應用等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
五、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后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設備采購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權限:
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專利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2、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擁有甲方所提供的產品設計數據,乙方有權按產品設計數據進行生產加工,但產品只能是銷售給甲方。
2、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再使用產品數據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專用的模具、樣板、圖文、數據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圖文、數據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4、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專利權及商業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不侵權保證
1、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提供的設計數據、工裝夾治具、圖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給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數據及圖文在未經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不進行復制與拷貝。
四、違約責任:
1、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2、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3、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技術、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將有償使用,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六、商業秘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秘密。
5、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模具、夾具、工裝及圖文、資料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所有復制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四)項同。
乙方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簽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或以《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為準。
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雙方所簽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5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住址: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乙方在甲方任職前、任職期間及離職后相關知識產權歸屬及相關事項,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知識產權范圍
知識產權,指對于自己的智力活動創造的成果和經營管理活動中的標記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而不限于對已注冊、未注冊、已進行注冊申請的專利、專利申請、商標、服務標志、標識、形象、商號、互聯網域名、設計、著作(包括計算機軟件)、數據庫、集成電路設計、專有技術等擁有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不論其表現為何種形式,記載于何種載體。
第二條 員工任職前知識產權
1、員工任職前知識產權,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創作的且為乙方所擁有的與甲方的業務、產品、研究和開發有關且未轉讓給甲方的所有知識產權,包括而不限于專利、著作(包括計算機軟件)、專用技術等。
2、乙方任職于甲方前所擁有的知識產權,由乙方繼續擁有,不得被界定為甲方的知識產權。乙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向第三方轉讓任職前知識產權,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當享有優先受讓權。
3、除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協議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職前知識產權以外,乙方應就任職前的知識產權及其使用限制向甲方做出聲明,并將記錄這些內容的附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承諾附件所做的陳述是真實、完整的。乙方理解并且同意:遵照本項披露要求,如乙方未進行相應的告知且未提供該附表,即表示乙方并無此種任職前發明/作品。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如乙方將任職前的知識產權運用到甲方的計算機軟件、產品、工藝或機器裝置(以下稱“甲方產品”)中,無論所涉任職前知識產權是作為甲方產品一部分或與甲方產品有關,都視為乙方對甲方授予許可,甲方有權對上述所涉任職前知識產權進行制作、委托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銷售。此項許可應是非獨占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
5、乙方應保證其對所涉任職前知識產權具有合法的處分權。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與所涉任職前知識產權相關的權利主張,甲方因此承擔的任何賠償、費用、支出和責任的損失,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6、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所涉任職前知識產權,應將甲方享有的非獨占、免專利許可費、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該項許可向第三方披露,并保證甲方始終享有該項許可。
第三條 職務發明權利歸屬
1、職務發明,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執行甲方的任務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而由乙方完成的發明創造,包括但不限于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改進、技術秘密和技術訣竅:
(1)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明創造;
(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3)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明創造,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材料或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數據等;
(4)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作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5)其他任何與甲方業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2、職務發明的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及其他相關的知識產權屬于甲方。
第四條 職務作品權利歸屬
1、職務作品,指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示意圖、計算機軟件等。
2、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而又未主要利用甲方物質技術條件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由乙方享有,并且:
(1)甲方有權在業務范圍內優先使用該作品;
(2)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許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組織以與單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該作品;
(3)作品完成兩年內,經甲方同意,乙方許可第三人以與甲方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獲報酬,由乙方與甲方按約定的比例分配;
(4)作品完成兩年的期限,自乙方向甲方交付作品之日起計算。
3、對于乙方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制作,并由甲方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著作權由甲方享有的職務作品:
(1)乙方對這些職務作品享有署名權;
(2)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甲方享有,包括但不限于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改編權等;
(3)同時甲方可以給予乙方獎勵。
第五條 非職務范圍知識產權
1、非職務范圍知識產權,指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由乙方單獨或聯合他人構思、開發或實踐所得的,不屬于本協議規定的職務發明和職務作品,并且不論該等知識產權是否可申請專利或是否可依著作權法或其它相關法律獲得注冊登記等。
2、乙方同意在將任何與上述非職務范圍知識產權有關的所有權、其它權利及利益向第三方進行轉讓時,同等條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優先受讓權,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的知識產權的除外。
第六條 知識產權登記
1、乙方應協助甲方或其指定之人,由甲方付費,在任何可能的國家,用各種適當的方式,保護甲方的`職務發明和職務作品,及甲方在受讓后取得的任職前發明和作品、非職務范圍內發明和作品上的權利及與任何國家相關的任何著作權、專利或其它的知識產權。
2、上一項提到的協助義務,包括向甲方或其指定之人提供所有相關的信息和數據,以及簽署甲方或其指定之人認為必要的申請書、表格、轉讓協議和其它文書,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乙方同意,從甲方處離職后,在乙方能力范圍內,乙方仍負有本款規定的協助義務。
3、如因乙方喪失行為能力或其它原因無法有效簽字的情形下,關于乙方的職務發明、職務作品及轉讓給甲方的發明或原創性著作,甲方向任何國家申請專利權、著作權及其它權利登記事項無法正常進行的,乙方不可撤銷地指定甲方及其正式授權的代理人作為乙方的全權代理人,代表乙方簽署并提交任何該等申請,從事所有其它法律允許的行為以促成專利證書的核發著作權或其它權利的成功登記,并確保其法律效果等同于乙方親自執行。
第七條 通知和披露
1、乙方應自職務發明/作品完成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
2、乙方應自非職務發明/作品完成之日起的 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
第八條 資料保存
在甲方任職期間的,有關乙方獨自或與他人合作獲得的所有發明和作品的最新的完整書面記錄資料,乙方有義務保存并進行日常維護。
第九條 文件、物品歸還
乙方理解并且同意:乙方自甲方處離職后,乙方應向甲方歸還(并且不會保留、另行研制或交給他人)所有的裝置、檔案、數據、記錄、報告、列表、商業信函、說明書、圖表、設計圖、草稿、原料、設備、其它文件或財產及其它應歸還甲方的一切物品,包括任何乙方任職期間就前述各項內容所做的復制品或其它屬于甲方的所有物品。
第十條 通知新雇主
乙方自甲方處離職后,應向乙方新雇主告知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并同意甲方對乙方新雇主發出通知書,通知該新雇主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第十一條 陳述與保證
1、為執行本協議,乙方同意簽署任何適當的協議或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動,乙方承諾未曾簽訂且將不簽訂任何與本協議利益相悖的口頭或書面協議。
2、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 本協議需要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方可生效,或為履行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需要辦理批準或其他手續, 則乙方承諾協助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并簽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3、乙方保證所涉及的知識產權不涉及侵犯第三方權利的事實和危險,也不存在針對涉及的知識產權的現實的或潛在的訴訟、仲裁或索賠。
4、乙方承諾, 在受雇于甲方期間及以后, 有義務無償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協助(但實際成本由公司予以補償), 以實現甲方對其擁有成果的權益的保護。這些協助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申請或維持任何專利或著作權過程中、或甲方在世界各地進行的與任何公司擁有的成果有關的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過程中簽署必要的文件以及在必要時作證。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反本協議條款,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
2、如上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尚不能構成對乙方違約行為的足夠救濟,甲方有權通過獲得禁令或其他同等的救濟方式修正、彌補或預防乙方的違約行為。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履行、終止與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參照方便而設,并不限制或從其他角度影響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和詮釋。
2、本協議包括所有附件及對本協議及其任何附件的各項書面補充、修訂或變更。一俟生效,本協議對協議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并取代此前就本協議項下各項交易達成或形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備忘錄或其他任何文件。
3、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司法管轄區不合法、無效或無法強制執行或成為不合法、無效或無法強制執行,其不應影響:
(1)本協議任何其他條款在該等司法管轄區的有效性或可執行性;或
(2)本協議的該等條款或任何其他條款在其它司法管轄區的有效性或可執行性。
4、本協議的任何條款無論何種原因被判定為無效時,除該條款的無效在實質上已影響整個合同的繼續履行外,該無效性并不影響于任何其它的條款。雙方經協商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相關事宜進行約定。
5、如因適用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失效、違法或無法執行,雙方將立即進行協商,對本協議的相關條款進行修改和補充。
6、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需對本協議及其附件做任何修改或補充,須由雙方以書面做出方為有效。修改或補充文件與本協議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補充文件為準。
7、本協議簽署前,甲方應向對方提供其授權本協議簽署人代表其簽署本協議的授權文件。
8、本協議將保持其效力直至各方已完全履行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并且各方之間的所有付款和索賠已結清。
9、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6
為貫徹落實《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云南九個省(區)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決定加強合作,積極推動泛珠三角區域全面合作與發展,為增強區域整體實力和競爭力服務。現經各方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協商一致,制訂本協議。
一、合作宗旨
按照《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確定的宗旨,充分發揮各方的優勢和特色,在知識產權領域加強交流與合作,提高知識產權創造、保護、管理和運用的水平,打破地區保護,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加快產業及技術轉移,增進地區間投資增長,促進泛珠三角區域經濟共同發展。
二、合作原則
(1)自愿參與。各方自愿合作,參與本協議全部或部分合作項目。
(2)開放公平。各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發展的平等地位和權利,堅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視性,打破地區封鎖,促進區域開放。
(3)互動互補。充分發揮各方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資源共享,加強優勢集成與互補。
(4)依法行政。堅持一國兩制方針和依法行政原則,努力營造規范、有序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
三、合作要求
(1)各方應主動創造合作條件,落實合作措施,拓寬合作領域,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2)加強溝通協調,促進優勢互補,協商解決相互關聯的重大知識產權問題。
(3)充分發揮政府的推動作用,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共同推動泛珠三角區域提升整體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四、合作內容
(1)政策研討。統籌協調各方資源和人才優勢,加強調研及學術交流與合作,實時研究政府知識產權工作面臨的共性問題、難點和熱點問題及戰略性問題,探索有效的解決渠道和措施,提高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水平。
(2)宣傳與培訓。加大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力度,加強培訓課程和教材等方面資源和信息的共享,培養滿足區域發展要求的'知識產權人才,提高區域知識產權意識。
(3)中介與信息服務。消除地區障礙,加強規范和管理,統一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市場準入標準和從業紀律,提高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及服務質量;加強中介人才交流與合作,促進中介市場規范和繁榮發展;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公眾服務領域的合作,促進信息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切實提高信息服務和公眾信息利用水平。
(4)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建立定期交流與考察學習機制,及時交流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成功經驗,提高企事業單位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區域技術創新水平。
(5)知識產權保護。九省(區)間打破地方保護,加強區域內知識產權執法部門間的溝通與協調,形成統一、有效、規范的知識產權保護秩序,整體提高區域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6)專利技術轉移與產業化。建立區域專利技術轉移促進機制,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及區域間的合作與轉移,充分發展各方的產業優勢,促進產業優勢互補,構建區域產業發展鏈條,提高泛珠三角產業的整體競爭力和創新能力。
五、合作機制
為保證有效開展合作,各方同意建立以下合作機制。
(1)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會議成員由協議各方省(區)級知識產權協調機構及相關專利、商標、版權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研究決定合作重大事宜,必要時可召開臨時聯席會議。會議由協議各方輪流召集和主持,每屆會議確定下屆會議的主辦方、時間和地點。會議設會議主席,由當年主持會議的省(區)知識產權負責人擔任。
(2)建立聯絡員制度。各省(區)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聯絡、溝通和協調工作。聯絡員應加強跟蹤、落實和情況反饋,暢通各成員單位信息交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各項合作項目的順利完成。
(3)建立專題工作小組制度。根據每年聯席會議確定的合作項目,成立相應的專題工作小組,開展具體的專項合作工作。專題工作小組成員由協議各方指定,對具體合作項目及相關事宜制訂合作計劃,提出工作措施,落實合作事項,并定期向聯席會議報告合作項目落實情況。
六、聯席會議視合作情況,經 %以上成員同意,可對本協議進行修訂。
七、本協議一式 份,簽署各方各執 份, 年 月 日在廣州簽署,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簽署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各成員方代表簽字: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7
編號:________
甲方:
乙方:
為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確定乙方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責任,同時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于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乙雙方的知識產權歸屬及甲方商業秘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本協議。
第一章 定義
第一條 知識產權
本協議所稱知識產權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歸屬于甲方所有的:
1、職務性發明創造(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改進、技術秘密和技術訣竅)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
1)乙方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明創造;
2)乙方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3)乙方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明創造;
4) 乙方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作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以及其他任何與甲方業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2、職務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記憶方法、視頻、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產品設計圖、示意圖)的所有權和著作權。
3、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對其他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
第二條商業秘密
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是指歸屬甲方所有,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期間了解到的、或者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所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第三方的所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類型:
1、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有或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目前尚未公知的且甲方認為需要保密的技術方案、工藝流程、技術指標、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
2、經營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發展規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公司檔案等方面的內容;
3、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屬于甲方的商業秘密的范圍:
1)影響企業進步發展的事項;
2)影響企業營銷活動的事項;
3)使企業在商業競爭中處于被動或不利的的事項;
4)使企業直接或間接的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5)影響企業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6)影響企業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7)影響企業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二章 知識產權的歸屬
第三條 乙方保留對任職前發明/作品的所有權、知識產權。同時,任職前發明/作品將不被界定為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的資產。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職期間,向第三方轉讓任職前發明/作品,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當享有優先受讓權。
第四條如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將任職前發明/作品運用到甲方產品中,則甲方將被視作授予一項許可,有權對上述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進行制作、委托制作、修改、使用和銷售等處理。
第五條 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亦不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六條 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應當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獨占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并保證甲方始終享有該等許可。
第七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自己做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應立即首先向甲方報告。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職務成果的署名權屬于乙方,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規定應該由乙方享有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把發明或設計在國內和國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對軟件、商標設計和標識設計、配套作品的著作權,對商業秘密的權利、專有技術所有權及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甲方在其業務范圍可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
第八條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對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
第九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在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研究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所得研究、開發結果不是執行在甲方的本職工作的結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同時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秘密,則該成果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以下情況除外:
1、該研究、開發結果同甲方的業務具有競爭性;
2、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是搶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開發結果;
3、該研究開發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第十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結果享有知識產權,若該研究、開發結果與甲方業務密切相關,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開發結果,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該研究、開發結果。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該研究、開發結果為職務開發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研究、開發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該研究、開發結果實際為非職務開發結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乙方申明后,甲方對該研究、開發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仲裁或訴訟途徑解決。
第十一條 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所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研究、開發結果,該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費用。乙方在離開甲方后,欲繼續提高或改進其在甲方工作時獲得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的技術成果,必須得到甲方的許可。
第十二條 乙方在離職時應向甲方歸還(并且不會保留、另行研制或交給他人)所有的裝置、檔案、數據、記錄、報告、列表、商業信函、說明書、圖表、設計圖、草稿、原料、設備,其它文件或財產及應該歸還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職期間就前述各項內容所做的復制品或者其它屬于甲方或其承繼人或指定人員的所有物品。
第十三條 若乙方與甲方解除勞動關系/勞務關系,乙方承諾向乙方新雇主告知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并同意甲方對乙方新雇主發出通知書,通知該新雇主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時,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識產權。
第三章 商業秘密的保護
第十五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種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第十六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作需要接觸到或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應按照甲方要求的范圍和程度使用,乙方不得將含有甲方商業秘密的資料擅自帶離工作崗位,不能通過任何途徑泄露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并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第十七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經商業秘密擁有者的書面允許不得使用甲方已承擔保密義務的外單位的商業秘密,更不得泄漏此商業秘密。若因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被第三方追究法律責任時,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原工作崗位或離開甲方,應將接觸到的所有記錄著甲方商業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報告、信件、郵件、傳真、光盤、磁盤、儀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載體交回甲方,并不得備份。
第十九條 乙方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承擔與任職期間同樣的保密義務和不能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秘密進行生產和經營,或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第二十條 當發現甲方知識產權受到侵害或商業秘密被非法使用或泄漏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協助甲方,防止侵害的擴大或商業秘密的進一步散失。
第二十一條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間接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咨詢性、顧問性服務,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更不得在離開甲方前搶奪甲方的客戶以及引誘其他職員離職。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二十三條如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于這種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有權追究第三人的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除賠償上述損失外,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有權要求乙方承擔________元至___元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視情節處以年總收入以下的罰款,扣發獎金開除或其他紀律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除外條款
如果乙方因按照國家行政、執法機關的要求,配合以上機關執行國家公務、根據工作需要向其透露甲方商業秘密的,可免除上述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原有知識產權及有關義務的說明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說明以下事項:
1、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秘密(可以不透露這些商業秘密的實質內容);
2、乙方在此之前按造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無需透露這些商業秘密的實質內容);
3、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此項書面說明列為本協議的附件。
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所指聘用期間(含試用期),聘用期間以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準。聘用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第二十九條乙方承認,已閱讀過本協議,并確切了解協議所有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三十條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為《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有抵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簽署后,非經雙方同意并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不得修改本協議。
第三十二條如對執行本協議內容發生爭議,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爭議,違反本協議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過程中,雙方應盡可能繼續履行本協議除爭議事項外的其余部分。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8
聘請單位: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____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
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條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____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____條至____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____至____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____至____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____至____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三條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
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
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
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四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
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5.1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七條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9
本知識產權歸屬協議(“本協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漢海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為[***],居住地址為[***](以下簡稱“乙方”)共同簽署。
鑒于,乙方和甲方于 年_____月____日簽署了勞動合同
因此,乙方同意遵守下列各項條款:
一、 發明和作品
1. 任職前的發明和作品
1.1 定義:任職前發明/作品是指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所創作的且為乙方所擁有的與甲方的業務、產品、研究和開發有關且未轉讓給甲方的所有發明、原創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計算機軟件)、開發、改進、商業秘密等。
1.2 披露:除非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協議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職前發明/作品,否則,乙方應就任職前發明/作品及其所附的任何權利行使的限制向甲方做出聲明,并將記錄這些內容的列表以附表的形式附在本協議后。乙方承諾在附表所做的陳述是真實、完整的。在遵照本款前述披露要求的前提下,如乙方未進行相應的告知且未附上該附表,即表示乙方并無此種任職前發明/作品。
1.3 保留:乙方保留對任職前發明/作品的完全的所有權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同時,任職前發明/作品將不得被界定為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的資產。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職期間,向第三方轉讓任職前發明/作品,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當享有優先受讓權。
1.4 許可
1.4.1 許可:在乙方于甲方任職期間,如乙方將任職前發明/作品運用到甲方的計算機軟件、產品、工藝或機器裝置(以下稱“甲方產品”)中,則甲方將被視作授予一項許可,有權對上述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進行制作、委托他人制作、修改、使用和銷售,無論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是作為甲方產品一部分或與甲方產品有關。前句所述授予甲方的許可應當是非獨占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
1.4.2 責任:乙方應當保證其對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具有合法的處分權。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與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相關的權利主張,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使之免遭任何的賠償、費用、支出和責任的損失。
1.4.3 限制: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應當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獨占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并保證甲方始終享有該等許可。
2. 任職期間及之后的發明和作品
2.1 職務發明
2.1.1 職務發明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執行甲方的任務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而由乙方完成的發明創造,包括但不限于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改進、技術秘密和技術訣竅:
(1) 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明創造;
(2) 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3) 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明創造;
(4) 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作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以及
(5) 其他任何與甲方業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上述條款(3)中所稱的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數據等。
2.1.2 職務發明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及其他相關的知識產權屬于甲方。
2.2 職務作品
2.2.1 職務作品是指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示意圖、計算機軟件等。
2.2.2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職務作品的署名權屬于乙方,其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甲方享有。前句所述著作權的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改編權等。
2.3 計算機軟件職務作品的'特別規定
2.3.1 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
2.3.2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開發的計算機軟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由甲方享有:
(1) 針對本職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目標所開發的軟件;
(2) 開發的軟件是從事本職工作活動中所預見的結果或自然的結果;
(3) 主要使用了甲方的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信息等物質技術條件所開發并由甲方承擔責任的計算機軟件。
2.4 非職務發明/作品
2.4.1 非職務發明/作品是指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由乙方單獨或聯合他人構思、開發或實踐所得的,不屬于上述2.1款、2.2款和2.3款規定的發明和作品,并且不論該等發明或作品是否可申請專利或是否可依著作權法或其它相關法律獲得注冊登記等。
2.4.2 乙方同意在將任何與上述非職務發明/作品有關的所有權/著作權和其它相關的權利、利益向第三方進行轉讓時,同等條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優先受讓權,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所有權和/或知識產權的除外。
2.5 通知和披露
2.5.1 乙方應當自職務發明/職務作品完成之日起的五日內通知甲方。
2.5.2 乙方同意自非職務發明/作品完成之日起五日內,將全部有關該非職務發明/作品的資料以書面方式充分披露給甲方。
2.6 記錄的保存
乙方同意保存并維護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的、所有有關乙方獨自或與他人合作獲得的所有發明/作品的最新的完整書面記錄資料。
3. 專利及著作權登記
3.1 乙方同意協助甲方或其指定之人,由甲方付費,在任何可能的國家,用各種適當的方式,保護甲方的職務發明/職務作品,及甲方在受讓后取得的任職前發明/作品、非職務發明/作品上的權利及與任何國家相關的任何著作權、專利或其它的知識產權。這里的“協助”包括向甲方或其指定之人提供所有相關的信息和數據,以及簽署甲方或其指定之人認為必要的申請書、表格、轉讓協議和其它文書,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終止后,在乙方能力范圍內,乙方仍負有本款規定的協助義務。
3.2 如果因乙方喪失行為能力或其它原因,以致甲方不能取得乙方簽字去申請、或進行有關轉讓給甲方的發明或原創性著作在任何中國或外國的專利或著作權登記的申請時,乙方不可撤銷地指定甲方及其正式授權的官員或代理人作為乙方的全權代理人,代表乙方簽署并提交任何該等申請,從事所有其它法律允許的行為以促成專利證書的核發或著作權的成功登記,并確保其法律效果等同于乙方親自執行。
二、 歸還甲方文件
乙方同意離開甲方時,應向甲方歸還(并且不會保留、另行研制或交給他人)所有的裝置、檔案、數據、記錄、報告、列表、商業信函、說明書、圖表、設計圖、草稿、原料、設備,其它文件或財產及應該歸還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職期間就前述各項內容所做的復制品或者其它屬于甲方或其承繼人或指定人員的所有物品。
三、 對新雇主的通知
若乙方與甲方解除勞動關系/勞務關系,乙方承諾向乙方新雇主告知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并同意甲方對乙方新雇主發出通知書,通知該新雇主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四、 陳述與保證
為執行本協議,乙方同意簽署任何適當的協議或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動,乙方承諾未曾簽訂且將不簽訂任何與本協議利益相悖的口頭或書面協議。
五、 違約救濟
5.1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5)萬元。
5.2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并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償甲方的實際損失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予以追償。
5.3 乙方承認前述5.2款規定的損害賠償尚不能構成對其違約行為的足夠救濟,甲方可以通過獲得禁令或其他同等的救濟方式修正、彌補或預防乙方的違約行為。該等救濟方式不應被視為對違約行為可采取的排他性的救濟方式,而應作為對法律允許的其他救濟方式的補充。
六、 法律適用
6.1 本協議的履行及解釋,以及雙方基于本協議而產生的法律關系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進行解釋。
七、其它條款
7.1 可分割性:不管任何原因,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規定被判定為無效時,除非該條款或規定的無效在實質上已影響整個合同的繼續履行,該無效性并不影響于任何其它的條款和規定,并且該無效條款和規定應被視為已從本協議中刪除。雙方經協商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相關事宜進行約定。
7.2 文本:本協議一式兩份,各方各執一份。
7.3 標題:本協議中的所有條款的標題只是為了方便閱讀,不能以任何形式作為對本協議的解釋或影響本協議的含意。
7.4 生效: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通過簽署本協議,乙方宣稱完全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協議的條款。
(以下無正文,后附簽字頁)
(協議簽字頁,此頁無正文)
雙方特此于文首記載日期簽署本協議。
甲方:漢海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
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是甲方聘用的從事崗位的專業人員;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將涉及專利權、專有技術、著作權、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商標權和其它形式的知識產權;為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協議如下
一、定義
“知識產權”:是指已注冊和未注冊的、包括進行了注冊申請的專利、專利申請權、商標、服務標志、標識、形象、商號、互聯網域名、設計權、版權(包括計算機軟件的版權)、數據庫權利、半導體設計圖權利、實用新型、專有技術和其他知識產權,以及在世界各地相同或相似效果的其他所有的'權利或保護形式,不論其表現為何種形式,記載于何種載體,無論是否登記。
“職務作品”:是指乙方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而創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作品、論文、報告、文件、圖畫、肖像、產品理念、服務理念、照片、底片、錄音/像帶和母帶、電腦程序、源代碼、結果代碼、原型、研究數據和文件、樣本、日志、報告和其他材料(總稱“職務作品”)特別是,下列作品屬于職務作品(非全部):_____________。
二、知識產權歸屬
1、有下列條件情況之一的,乙方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全部屬于甲方:
A.受聘期間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B.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研發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C.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兩年內研發的與其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交付的任務有關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D.主要利用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材料等所研發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E.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除非乙方證明不符合上述條件,否則在乙方在職期間以及離職后兩年內形成的與乙方工作相關的作品或產品,均屬于職務作品,全部知識產權應屬于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標志設計知識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將設計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logo知識產權轉讓給甲方,轉讓后該logo的所有知識產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雙方就此logo的知識產權及使用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設計的`logo甲方確認后,甲方應盡快安排該logo的商標注冊事宜(為期2個月,以乙方設計的logo交付甲方,甲方簽字確認之日計)。
二、甲方如在商標注冊過程中碰到被商標事務所退回而不能注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
三、若乙方為甲方設計的logo在商標注冊的過程中,如發生該logo和其他公司接近和類似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時,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四、若因logo未注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手冊及前期應用等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后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12
編號:(_____)第_____號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注冊上述名稱,并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范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并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后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制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系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年月日 年月日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13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 達成以下商標代理協議:
二、甲方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天內將人民幣 ( 元)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項后開始啟動上述商標申請、版權登記代理工作。
三、甲方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最終批復以商標 局所發文件為準。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辦理上述商標申請代理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本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的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方式傳真并郵寄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后果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接到商標局發出的受理通知書、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后及時轉送給甲方,具體時間以商標局發文寄給乙方收到 為準。
六、商標申請后,如果被商標局部分駁回或全部駁回,需申請復審,或者商標被異議需要答辯,或者該商標被別人先申請進入公告期需提出異議等,不屬本協議代理范圍。
七、商標查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參考,商標經過查詢,不等于能獲準注冊,商標注冊能否獲準,由商標局決定,如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注冊,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概不退還。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甲方收到商標局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版權登記證后自動終止,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委托合作協議書精選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乙方自主研發的《數字歷史館》產品展開E工作,現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雙方知識產權歸屬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產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產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幾類: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制作的《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
2.上述產品的說明書、售后服務手冊、創意設計方案。
第二條知識產權歸屬
乙方同意為甲方申請《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軟件著作權,甲方采用委托開發的形式委托乙方為其E軟件產品,著作權人須注明甲乙雙方公司名稱,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共同享有知識產權。合同協議終止后,甲方需將此知識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軟件著作權的所有權益,權益歸乙方全部所有,如甲方在協議終止后繼續使用此軟件著作權,則視為甲方侵犯乙方知識產權。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提交至甲方產品及相關資料應是自主開發完成的產品及相關資料,保證沒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
2.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將提交至乙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的泄露給他人或擅自提交
第三方閱覽使用;亦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轉讓上述產品及資料。
3.乙方同意協助甲方申請《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軟件著作權.
4.甲方保證不侵犯乙方的知識產權或進行盜版銷售,不可拆分乙方軟件內的資源進行使用,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5.合同協議終止后,甲方需將《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知識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軟件著作權的所有權益,權益歸乙方全部所有,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各自的義務履行本合同,如因違反其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糾紛處理費用、訴訟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和解金額或終審判決中規定由對方承擔的賠償金額等。
2.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應及時協商解決,因延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若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附件,該補充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七條其它
(一)本合同與________年簽署的“委托開發協議”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15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證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及履行地: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合作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使用權限:
(一)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商標權:主合同期限內使用“_____________”商標[注冊號:1523735],以下簡稱合同商標;
2、專利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3、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所涉及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項產品設計、技術資料、技術性能指標、技術配方、技術決竅、工藝流程、檢驗方法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定價、市場分析、對競爭對手的分析、廣告策略、客戶資料和名單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商標權的保護:
1、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美的集團《商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正確使用合同商標,有健全的商標管理制度,合同商標標識由甲方同意的廠家負責印刷(費用由乙方支付)。
2、對使用合同商標的產品,乙方有生產權,僅向甲方出售,無權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銷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許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標,不得將合同商標標識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擴大合同商標的使用范圍。
4、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使用合同商標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商標專用的模具、樣板、菲林片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無權將甲方或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注冊申請的商標,在全球任何地點進行注冊。
(二)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敦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指定廣東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有無償使用的權利,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三)商業秘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秘密。
5、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菲林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將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復制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四)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標權、專利權及商業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不侵權保證
(一)乙方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設計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使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等。
四、違約責任:
(一)因乙方使用該注冊商標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造成商標標識流失等不良后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三)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四)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商標、技術、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四)項同。
(六)乙方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五、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簽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六、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或以《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為準。
八、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雙方所簽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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