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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試用期勞動合同

    時間:2025-10-04 07:31:13 勞動合同 我要投稿

    試用期勞動合同【精】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試用期勞動合同【精】

    試用期勞動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于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期為____________個月。

      二、試用崗位

      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薪資

      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________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利;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如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如員工業績突出并對公司有重大貢獻,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乙方被正式錄用,方可辦理各項保險手續,試用期乙方不享受各項保險。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2

      同志(先生、女士):

      xx年xx月xx日與甲方簽訂的年期限的勞動合同,現因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由于xx原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有關規定,符合(或者不符合)發給經濟補償,發給相當于本人xx月工資xx元人民幣整。

      甲方:(簽字蓋章)xx年xx月xx日

      乙方:(簽字蓋章)xx年xx月xx日

      注:變更勞動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失業職工管理機構各一份。

      一、甲乙雙方于年月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甲方繼續支付乙方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資,共元,于年月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三、甲方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給予乙方相當于乙方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共計元,于年月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四、乙方應于年月日前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及與甲方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及勞動關系轉出手續。

      五、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除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全部款項外,還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乙方進行詆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在乙方離職后兩年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于年月日一次性付給乙方保密費元。

      1、保密內容

      2、違約責任

      3、爭議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協調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補充說明:

      九、甲乙雙方沒有其他爭議。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xx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3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同意招用乙方到甲方試用工作,根據有關規定,經雙方自愿協商同意訂立本協議。

      一、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試用合格者,經公司總經理同意,甲方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聘為正式員工,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及義務。

      乙方報到當日應提供區(縣)級醫院出示的體檢證明。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

      三、勞動紀律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四、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____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____小時的工時制度,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可根據工作崗位、性質對工作時間作適當調整。

      2.在試用期內,乙方工資為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根據乙方崗位另定。

      3.在試用期內,乙方不能享受甲方的各類福利待遇。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協議

      1.乙方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被判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營私舞弊等嚴重問題,或因失職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反勞動紀律教育不改的。

      3.乙方提供虛假資料、證明,以騙取公司信任的。

      六、保守商業秘密,維護公司利益

      公司的資源是公司的寶貴財產,任何人不得將公司的資源占為已有,未經許可,不得將公司的資源無償或有償地向他方提供。

      乙方在試用期間開發的軟件也屬于公司財產,若乙方離職,需將軟件的有關資料交回公司,包括軟件結構、流程圖、數據字典及原代碼使用說明等。

      七、協議解除

      在試用期第一個月內,雙方應在一天前以書面通知對方,或以一天薪金代替通知。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4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家庭住址: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款項。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對乙方實行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同時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中午休息一小時除外),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2天。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于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

      五、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六、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七、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八、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日左右發放,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九、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十、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按照試用期的工資除以實際出勤的天數發放報酬。

      十一、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二、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三、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四、試用期滿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按國家規定繳納相應保險。考核不合格者,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五、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5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甲方相關制度和乙方崗位特點,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期望雙方保持良好的長期聘用關系。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每周不超過_____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_____元/月。試用期滿后,甲方以下列第 種計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計時工資。工資為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

      3、其他形式 、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的_____日。乙方月工資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法規執行。

      第九條 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后,其工資參照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但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第十條 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條 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第十四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商業秘密保護:

      第二十條 競業限制:

      第二十一條 服務期: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地 址:

      性 質:

      乙方(勞動者) 名 稱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依據《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工作內容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

      (二)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崗位職責進行修改、變更。

      第四條 工作地點

      甲方安排乙方在 湖南省長沙市 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乙方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實行 標準 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8 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 40 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甲方可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合理調整乙方工作時間。

      (二)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法定節、假日為休假日;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決定調整乙方休息、休假的具體時間。婚假、產假、喪假等按甲方規定執行。

      (三)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工時制度,因生產經營需要加班的,除法定節假日外,甲方應當依法安排乙方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甲方需支付加班工資。

      第六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工資標準為 元/月。

      (二)試用期滿后,工資標準為 元/月。甲方可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等在增減30%范圍內對前面約定的工資標準進行調整;但調減后的工資標準與甲方依其制度規定應發給乙方的崗位津貼、獎金等報酬之和,不得低于甲方同工種或同崗位最低工資標準,也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按甲方規定執行。

      (四)當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同意其工資待遇按甲方新工資標準予以調整。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生活福利待遇

      (一)甲方已將與乙方工作崗位有關的工作條件、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等情形明確告知乙方。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以及未成年工,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四)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通訊補貼等按甲方規定執行。

      第八條 社會保險

      (一)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社

      會保險費或基金中依法應由乙方個人承擔的部分,由甲方從應付乙方報酬中直接代扣代繳)。

      (二)甲方實際支付給乙方的報酬和福利待遇(含獎金、津貼、補貼和其他福利等)對應的金額之和超過依本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工資標準的,超過部分包括了這部分金額所應繳納的全部保險費和基金等;相應的全部保險費和基金等由乙方個人承擔并負責繳納(乙方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障機構等繳納,也可以交由甲方代繳;因乙方未繳納而相關機關要求甲方繳納或扣繳的,甲方可以從以后應付乙方報酬中直接扣除,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二)甲方制訂的崗位職責,乙方必須遵守。

      第十條 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變更

      (一)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于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于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無過失且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 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約調動、調換乙方工作崗位;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按照甲方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但甲方的規章制度與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的除外;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導致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但應當提前

      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省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出現其他確需裁減人員的情況,在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職工代表會議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代表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的。

      (3)其他因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后解除的,甲方可以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五)無法定事由,乙方不得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

      形式通知甲方,并依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有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四)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

      (五)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六)乙方退休;

      (七)乙方獲準出境定居;

      (八)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

      (九)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十)其他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支付賠償金:

      (1)由于甲方的原因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

      (2)違反本辦法或者勞動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違反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賠償金標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二)乙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下列損失:

      (1)甲方為錄用乙方直接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甲方因維護自身權益而支出的律師費、交通費、文印費、收集相關證據等發生的相關費用等。

      (三)因乙方存在本合同第十二條第(一)款第(2)項、第(3)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保守商業秘密

      無論是否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均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其泄密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由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 20xx年 1月版本并于 20xx年 1月修正)為本合同有效附件。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試用期勞動合同7

      去年4月,阿輝在東莞常平鎮某公司找到了一份操作員的工作。用人單位與他口頭約定每月工資為2500元,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然而上班才27天,用人單位就將他辭退了,理由是“試用期不合格”。

      阿輝不服,找公司交涉。公司拿出了當初的招聘啟事。啟事中提到,阿輝的崗位合同期3年,試用期為6個月,經考核表現良好的`可以縮短試用期為1個月或3個月。并且,公司在下發給每位員工的《員工手冊》中明確規定新聘員工實行試用期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

      公司稱,雖然與阿輝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阿輝入職即表示默認和接受試用期為6個月的招聘條件。

      阿輝認為,公司并沒有和他具體約定試用期,現在他已和公司建立了事實勞動關系,就不能隨隨便便被“炒魷魚”。于是,他向東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常平仲裁庭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工資差額以及未簽勞動合同的2倍工資補償金等。

      面對員工的索賠訴求,公司堅稱,阿輝是自己在試用期內表現不合格,才被解除勞動關系,公司此舉符合法律規定,無需支付賠償金。在仲裁和一審敗訴后,又向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今年9月,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定用人單位以“試用期不合格”辭退阿輝違法。

      【法院判決】:

      法院審理認為,公司以在試用期內不符合任職條件為由解雇阿輝。然而,招聘啟事、《員工手冊》所記載的試用期只是公司單方面確定的,無證據證明是經過雙方協商一致而達成的,且公司與阿輝均確認雙方之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故公司所稱的試用期是不能成立的,應視為雙方之間沒有試用期。由此可見,公司解雇阿輝的理由不能成立,屬違法解雇,應當向阿輝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2500元。

      勞動合同先不簽,先試用一個月,干得好就留下,干不好就“退貨”。慣用此伎倆的用人單位要注意了,《勞動法》中規定的試用期制度,是以勞動合同雙方在合同中有明確約定為前提的。未簽訂勞動合同,就不存在所謂的試用期。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關系,屬違法解雇,需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試用期勞動合同8

      用人單位(甲方)名稱:

      法人代表:

      地址:

      勞動者(乙方)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電話號碼:

      根據國家《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于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要試用的精神,在雙方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制定本試用期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為試用期勞動合同,雙方約定的`試用期為( )個月,

      既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的聘用崗位為:( )

      在試用期內,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三、乙方在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月,此為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全部福利待遇。每月工資自乙方上班之日起次月( 4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順延發放。

      四、乙方報到時,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學歷證原件(學位證),職稱證原件,暫住證原件以及其他相關證件和證明。甲方將復印留底、歸檔。

      五、在試用期內,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行為規范,維護甲方的聲譽、利益。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開、使用或者幫助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乙方如在報到后主動提出辭職,需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工作時間不滿一個月當月工資按1000元/月發放。超過一個月的,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天數計算。

      七、在試用期內,如甲方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資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發放標準參照第六條。

      八、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嚴重失職,給甲方經濟利益或社會聲譽造成損害的,或因乙方泄露甲方的商業機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經濟追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公司規章制度、業務技能的培訓。

      十、在試用期內,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工作用手提電腦及工作用移動硬盤等辦公用品。如被乙方損壞或丟失,乙方須照價賠償。

      十一、試用期滿前一周,乙方提出書面轉正申請,甲方對其做出工作表現評估,合格者成為公司正式員工并辦理轉正手續,甲方將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轉正后,乙方享受正式員工待遇,并繳納社會保險。評估不合格者將予以解雇。

      十二、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試用期勞動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______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______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______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______或______,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_________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______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按照_________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且繳納養老保險。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______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10

      【案情介紹】

      趙先生是一名工程設計人員,20xx年3月20日應聘進入一家外資企業(以下稱A公司)從事工程設計工作,崗位是設計工程師,趙先生與A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是三年,約定試用期是兩個月,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趙先生上班的第一天,A公司人力資源部的人事專員對其進行了入職培訓,包括員工手冊的講解,同時,將設計工程師崗位的具體職責以及考核標準告知了趙先生,并經其簽收確認。根據A公司的規定,在試用期屆滿前的一周內對趙先生進行了考核,按照考核標準,趙先生沒有及格。因此,20xx年5月19日,A公司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解除理由是趙先生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趙先生認為自己在兩個月的試用期內,工作認真負責,做好了分內之事,不存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況,認為A公司的做法有問題,損害了自己的利益,在與A公司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向A公司所在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了勞動仲裁,要求恢復與A公司的勞動關系。

      【審理結果】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經審理認為,A公司能夠舉出充分的證據證明趙先生不符合設計工程師崗位的錄用條件,因此,A公司在試用期內解除與趙先生的勞動合同是合法的,對于趙先生的仲裁請求不予支持,合同范本《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

      【律師解析】

      一、關于試用期的規定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為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6個月的考察期。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在被單位錄用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但是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對試用期期限有更明確的規定,不滿6個月的不得設定試用期,滿6個月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滿1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即為勞動合同期限。

      二、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根據我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必須證明該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里強調了用人單位的舉證責任。

      三、關于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以及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過錯解除,用人單位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勞動者的.義務。根據我國勞動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不屬于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因此,用人單位沒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義務。

      四、對本案的分析

      在本案中,趙先生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舉證責任應由A公司來承擔。A公司向仲裁庭提交了勞動合同、員工手冊、趙先生入職當天的培訓記錄、設計工程師崗位的具體職責以及考核標準,用來證明A公司對于設計工程師崗位的具體錄用條件以及相應的考核標準;同時,A公司又提交了三份趙先生在職期間所做的工程設計圖,其所做的工程設計圖上有多處錯誤,并且有相關人員的修改、批注等,以及A公司對趙先生的試用期考核記錄,用來證明趙先生在試用期內所設計的圖紙出現大量的錯誤,其工作能力達不到設計工程師的崗位要求,并經公司考核后,不符合錄用條件,因此,公司的解除是合法的。

      在本案中,A公司作為用人單位,能夠舉出大量充分的證據證明趙先生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設計工程師崗位的錄用條件,因此,仲裁庭采信了A公司的觀點,對于趙先生的仲裁請求不予支持。

      【律師提醒】

      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在用人單位規范用工、規范管理中起著重要的作用。A公司之所以能夠贏得此次仲裁,關鍵是其內部有健全的規章制度,并注意證據的保留。

    試用期勞動合同1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 元(不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員工入職第一個月為培訓期,入職前七日(含第七日)為完全培訓期與適應期,如在此期間離職無工資,如通過整個培訓期則工資照常發放;第8至第30日為實習期。第一個月培訓期工資為 元。(非車間工作人員及特殊崗位具有即刻上崗能力者無實習期,直接進入試用期)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7個工作日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試用期勞動合同12

      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之內的,其前提是要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本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解除的相關知識:

      勞動部《關于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協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三種;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雙方協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現國家法律、法規或合同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時,不需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單方提前終止;約定解除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因某種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況下。互相協商,在彼此達成一致的基礎上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效力。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從訂立到履行過程中可以預見的中間環節,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正當權益的重要保證勞動合同的解除具有以下特征1、被解除的勞動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勞動合同

      2、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是在被解除的勞動合同依法訂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進行

      3、人單位與勞動者均有權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請求;

      4、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受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的限制。

    試用期勞動合同13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合同制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可以規定試用期,其期限的長短由企業根據不同工種的實際情況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勞動合同中規定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給企業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另一方面,可以維護新招收職工的利益,使被錄用的職工有時間考察了解用人單位的工作內容、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是否符合勞動合同的規定。在勞動合同中規定試用期,既是訂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也為勞動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為了更好履行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勞動合同之前,應當如實地介紹各自的情況,回答對方提出的詢問。如果在規定的'試用期內,當事人雙方發現實際情況與對方介紹的情況不相符,有權在試用期內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不滿三個月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進行了明確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中,除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紀、醫療期滿或不能勝任工作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實施《勞動合同法》后,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長短限定為: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用人單位需先簽合同再試用,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該法律實施后,超過規定時間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試用期勞動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本協議以下條款內容:

      一、乙方在甲方_________部門試用,試用時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

      二、甲方負責安排乙方工作,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三、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和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甲方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考核乙方,如乙方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經申請批準后可提前轉正。

      五、乙方享受公司試用期工資待遇。

      六、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所規定的'一切規章條款,盡職盡責,服從領導,與本公司全體同仁團結合作,如有違反或不能按期達標者,被甲方調離現工作崗位或辭聘亦無異議。

      七、乙方應嚴守工作中所獲得的有關本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等機密,違反《保密制度》者,應承擔相應責任并接受處理。

      八、乙方因工作績效不佳,品德不良,有重大失誤或給公司帶來較大經濟損失和形象損害者,甲方可隨時解除此協議,甲方亦不負任何責任。

      九、乙方如被解聘或自動請求解聘時,一經核準,應立即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十、乙方應于試用期滿前一周向甲方提交工作總結及轉正申請,甲方根據乙方表現作出書面簽字后立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15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和本地人事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有辦法,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本合同為試用期間合同。

      一、試用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崗位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

      2、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 勞動場所、設備、設施和防護用品,保證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崗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乙方可以拒絕,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試用期間勞動報酬

      1、試用期間甲方以貨幣的形式于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試用期月工資 元。

      2.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經濟效益變化情況,按照企業依法制定的工資管理辦法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3、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并不得克扣或拖欠。

      四、公司規章制度的認可條款

      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后,即進行培訓。乙方將有機會了解、熟悉甲方公司整個管理規章體系。乙方除有異議保留外,將視作無條件認可管理規章體系,雙方都有按規章執行和保障的義務。 若公司規章制度無異議,須在公司規章制度上確認簽字。

      五.保證書條款

      乙方將在一份保證書簽字,承擔遵守規章和保守公司專有技術、秘密的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六、試用期間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和續訂

      1.試用期間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2、試用勞動合同終止前10天,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合同的按期終止還是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試用期間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試用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三)乙方在以下情況之一,可以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

      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律,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甲方勞動安全、工作條件、工作時間不合國家規定,損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報酬;

      乙方有正當理由,確定不能繼續在甲方工作的。

      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須提前30日向甲方作書面通知。

      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在合同期內,因發生傷亡事故,甲方按國家和公司相關文件處理。

      2.甲方如提供給乙方進修培訓費用、住房資助費、戶口調動城市增容費等事項,要求乙方有一定的服務年限,在此服務年限內,乙方離開甲方公司,須按甲方辦法賠償經濟損失,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乙方受損情況賠償; 乙方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未經甲方許可,擅自違反勞動合同或自行離職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違約金為 。

      3、遵守公司保密守則;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乙方有權在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簽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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