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ress id="ousso"></address>
<form id="ousso"><track id="ousso"><big id="ousso"></big></track></form>
  1.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時間:2025-12-11 20:46:26 責任書 我要投稿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需要使用責任書的場合越來越多,責任書有助于增強我們的市場競爭意識、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那么擬定責任書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1

      為了確保校車接送幼兒安全無事故,明確幼兒園、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三方責任,幼兒園與校車駕駛員、幼兒家長簽訂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責任書明確了幼兒園、駕駛員和家庭都有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的責任,并引導幼兒遵守交通安全規則。現簽訂接送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駕駛員必需保障校車車輛狀況良好,駕駛員素質高,確保相應座位,不超載。

      二、禁止幼兒乘坐過程中站立。

      三、幼兒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父母(或監護人必須滿18周歲)接送幼兒。

      四、早間自站點上校車后到幼兒園;下午自上校車后到指定站點下車,安全教育、檢查由園方負責;幼兒早間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回家下車以后的安全由幼兒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五、乘坐車輛途中一切安全由駕駛員負責。

      六、駕駛員還必須和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2

      為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預防和杜絕安全事故,保障學生乘車安全,創辦促進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諸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諸城市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諸政辦發[]53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與車輛所有人簽訂本責任書。

      一、校車界定本責任書所指的校車是由集體或個人等社會資金購買的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并專門用于接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車輛,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經教育局審查備案。車輛所有人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對校車安全運營管理負全部法律責任。

      二、車輛所有人職責

      (一)校車安全技術達標,手續完備。

      1、車輛符合校車安全標準,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證明,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

      2、必須投保機動車強制責任保險、校車安全責任保險。

      3、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4、校車應當配備逃生錘、干粉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安全設備應當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確保性能良好、有效適用。

      5、按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于良好技術狀態。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校車,應當停運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二)嚴格遵守有關規定,確保校車通行安全。

      1、駕駛員必須為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的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及業務培訓,提高專業技能。

      2、校車駕駛人應當每年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3、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4、校車駕駛人駕駛校車上道行駛前,應當對校車的制動、轉向、外部照明、輪胎、安全門、座椅、安全帶等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進行檢查,不得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

      5、校車駕駛人不得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不得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6、載有學生的校車在一般道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在急彎、陡坡、窄路、窄橋以及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

      7、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8、嚴禁校車駕駛人酒后駕駛校車。

      9、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10、校車的副駕駛座位不得安排學生乘坐;校車運載學生過程中,禁止除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以外的人員乘坐。

      11、校車上下學生,應當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未設停靠站點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臺停靠。校車在道路上停車上下學生,應當靠道路右側停靠,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打開停車指示標志。

      (三)落實隨車照管人員,保證學生乘車安全車輛所有人應安排照管人員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隨車照管人員職責:

      1、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2、發現駕駛人無駕駛資格,飲酒、醉酒后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

      3、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

      4、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

      5、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6、積極參加學校和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學習。

      (四)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交通事故。

      校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隨車照管人員應當立即報警,設置警示標志。乘車學生繼續留在校車內有危險的,隨照管人員應當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并及時與學校、車輛所有人、學生的監護人聯系處理后續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本責任書一式四份,校車服務學校、車輛所有人各執一份,中心學校、市教育局各備案一份。違反上述規定的,對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按有關規定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車輛所有人承擔全部責任。

      服務學校:校車車牌號碼:

      校長簽字:車輛所有人簽字:

      年月日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3

    尊敬的家長、親愛的同學:

      您好!為了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進行的接送學生車輛(家長租用)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要每天按時接送學生上、下學。家長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家長應要求學生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按時回家。

      二、嚴禁學生自行騎車上、下學,提倡家長接送學生,不提倡學生乘坐、租用車輛上、下學,堅決不允許家長租用拖拉機、機動三輪、拼裝車、報廢車、超速超載車、低速載貨車、無證、無牌、無營運資質車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車輛接送學生上、下學。

      三、確需租用車輛上、下學的,要做到以下幾點:

      1、學校沒有校車接送學生。家長自行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須與所雇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長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后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并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1)、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3)、駕駛員存在作風問題或身體、心理健康等問題。

      (4)、駕駛員酒后駕駛。

      (5)、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6)、駕駛員出現其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四、本條約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有違反,按本責任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簽字:________

      學生簽字:___年級____班級姓名:________

      班主任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4

      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學校(幼兒園)管理接送車輛的安全責任,規范和嚴肅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幼兒)的生命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校車管理規定(試行)》和市公安局、教育局《關于加強全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鹽公局〔〕149號)的要求,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接送車所有人、駕駛員履行下列責任

      1.明確告知乘坐接送車學生(幼兒)的家長,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雇傭關系,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接送學生(幼兒)的車輛都是非客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賠償營運險。

      3.乘坐接送車存在交通安全危險,家長要謹慎選擇。

      4.接送車按照規定參加檢測,各項指標檢測合格,安全防護、自救設施齊全。

      5.駕駛員沒有受過刑事處罰、持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滿三年、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記分不超過12分、三年內未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經身體檢查無嚴重高血壓、心臟病和其他危及安全行車疾病。

      6.接送學生(幼兒)期間服從學校(幼兒園)的管理,接送學校(幼兒園)的安全檢查。

      7.接送學生(幼兒)時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超員超速,按規定路線行駛。接送幼兒和小學低年級學生落實好跟車監護人,杜絕幼兒、小學生失管現象。

      8.教育學生安全乘車,到接送點時(家長來接的學生幼兒)必須把學生幼兒交給家長,(家長不接的學生幼兒)交待學生幼兒及時回家;如有家長因有事耽誤未按時趕到接送點的,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多等5分鐘或電話聯系家長;對未聯系到家長的要把學生幼兒帶回學校(園)交給相關責任人,如果是末班車一定要把學生幼兒送到家。有特殊情況出現必須及時請示校(園)領導。

      9.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逃避,不推諉。

      二、家長履行下列責任

      1.家長知曉接送車的性質。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雇傭關系,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自愿將孩子委托接送車車主、駕駛員接送,所交費用由家長與車主協商確定,按時交納。

      3.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孩子。

      4.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車主(駕駛員)。

      5.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長要按照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得威脅車主、駕駛員人生安全,不得聚眾鬧事。

      學生所在班級姓名:接送車所有人(簽名):

      家長(簽名):駕駛員(簽名):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5

      甲方:××××××幼兒園

      乙方:幼兒家長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讓孩子安全健康成長是我們的.共同心愿。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社會都要關心孩和責任,為了切實做好安全工作,落實安全措施,家長需要與園方簽訂“安全協議”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條款。

      一、家長要親自接送幼兒,如果委托他人接幼兒,要在早上送孩子時與班上老師交代清楚,留條并接送卡轉交給臨時接送人,晚上接孩子時帶同樣的條子及接送卡方可接走幼兒。

      二、家長要嚴格遵守幼兒園制定的出入口管理制度,嚴格要求去做。

      三、家長要在早上7:30分----8:00前按時送幼兒來園,要親自將幼兒送到教師手中,若您送的較早,請交予值班保安或值早班教師手中。下午4:30----5:30接幼兒(6:00以后開設延點班)。

      四、晚上家長從老師手中接幼兒后要看管好幼兒直接到離園,不要再讓幼兒在操場玩耍、逗留、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五、請不要讓幼兒帶危險品入園,如:項鏈、扣子、別針、小顆粒、零食等,避免不必要的危險發生。

      六、給幼兒穿大小合適的輕便鞋(布鞋或球鞋和便于活動的衣服,避免幼兒活動中因服裝、鞋不合適,發生摔傷、磕傷現象)

      七、請協助幼兒安全教育:自我保護,玩具的正確玩法,良好行為規范等。

      八、晚間當幼兒離園時,為了避免陌生人利用此間作案及人員擁擠造成不安全隱患,請不要帶幼兒在幼兒園停留,聽到廣播立即離園,幼兒園不再負責幼兒管理。

      九、請您在帶幼兒外出時遵守交通法規,用您的模范行為讓孩子養成好習慣。

      十、如您為孩子帶藥來園時,請您按要求填好服藥條(幼兒姓名、班級、吃藥時間、劑量、藥名、服法)一并親自交到保健醫生或本班教師手中。若無服藥或服藥內容不清,教師將不能為孩子服用。

      十一、本責任書供本園使用。

      本責任書自家長簽字、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后在責任期內生效。本責任書供園內留檔存查,請家長簽完字后交與本班老師,解釋權歸本園所有。

      幼兒園(蓋章)

      日期:

      家長(簽名)

      日期: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相關文章:

    校車接送員安全責任書07-14

    校車接送家長責任書(通用22篇)09-01

    幼兒園校車家長接送安全責任書(通用17篇)11-14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通用11篇)09-06

    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06-29

    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12-10

    校車安全責任書10-30

    學校校車安全責任書05-23

    學生校車安全責任書12-11

    校車與家長安全的責任書05-26

    <address id="ousso"></address>
    <form id="ousso"><track id="ousso"><big id="ousso"></big></track></form>
    1. 日日做夜狠狠爱欧美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