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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通用11篇)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一,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職工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送車教師要每天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下面給大家分享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歡迎借鑒!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1
一、提高認識,明確職責
1.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職工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送車教師要每天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學校創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境。
2.明確責任,安全第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是教學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校車跟車接送教師是乘車學生來回途中學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加強教育,規范行為
1.跟車接送教師每周對學生進行一次乘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護能力。
2.每次上下車跟隨車接送教師要親自點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車學生。
3.車子在行駛的過程中,跟車接送教師要面向學生,管理到位。
4.每天放晚學跟隨車接送教師應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下車后,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離車,而造成乘車學生無人管理。
三、責任追究
1.如因跟車接送教師未親自點名而造成個別乘車學生步行返回,途中所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有責任人一人承擔。
2.如因在校車行駛途中,跟車接送教師未面向學生,未盡到管理責職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有責任人一人承擔。
3.如因跟車接送教師中途下車,學生無人管理,在車上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有責任人一人承擔,性質特別惡劣,將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4.對因失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求其安全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責任人
20xx年xx月xx日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2
“為每一位學生的終身發展服務”是之源學校的辦學宗旨。為實現這一宗旨,我們必須做好每一項工作。接送學生是各項工作中的重要一環,為確保接送安全,特擬定以下責任書:
1、凡在我校參加工作的教師必須服從接送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參加接送工作,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并說明理由。
2、凡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學生離校日上午九點,學生返校日上午十點。
3、凡參加各線接送工作的教師必須隨車,不得中途下車。
4、護送教師必須準確統計學生數,確保學生安全,準時往返。
5、學生如有臨時變動,必須與線路負責人和家長聯系,做好電話記錄(記下通話內容、時間、來去電號碼)。要有證明人和本人的簽字,出現問題由自己負責。
6、車輛停靠時需密切注意來往的'其他車輛,學生上下車、過馬路,護送人要下車迎送,護送學生到達父母身邊或安全地點,車未停穩不得讓學生上下車。
7、護送人要做到“兩懂兩會一監督”,即:懂得相關法律法規、懂得救助知識,會提示駕駛員安全行車不搶道,不搶時,會提示學生乘車安全,監督駕駛員違法行為,同時禁止同駕駛員閑談;每次發車前要求駕駛員檢查車輛,時時處處強調慢行,道路狹窄處要下車查看,組織學生下車,不得強行通過。
8、護送教師每次接送學生后要向德育處匯報學生往返情況,并由德育處做好記錄。
9、做好兩個登記:
(1)登記接送時沒有家長在場的學生,事后與家長聯系并提出要求。
(2)登記提前到校沒有說明情況的學生,事后進行教育并聯系家長。
10非護送人員不得搭乘學生專車,護送教師有權拒絕駕駛員搭載乘客。
11如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并迅速與交管部門,急救部門等進行聯系,及時救助學生,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12接送安全是重中之重,希望每位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要高度重視,不得馬虎,懈怠。如因工作失誤、玩忽職守等造成的后果由護送教師承擔相關責任。
13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接送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xxx年9月1日---xxx年9月1日)。
學校(蓋章)
校長(簽字):
接送人員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3
為切實加強小學生接送車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校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接送車主管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主管老師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學生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小學生,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小學生,尊重家長。
三、必須嚴格遵守小學生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并要求做到:
1、嚴格執行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小學生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小學生,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校,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小學生人數。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小學生,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小學生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校車在接送小學生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校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負責人(簽字):
責任教師(簽字):
20XX年12月20日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4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保證學生的乘車安全,讓學生安全到校返家,經我園研究決定,特制訂xx學年校車隨車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提高認識,明確職責
1、安全工作是幼兒園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師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隨車教師要每天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幼兒園創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境。
2、明確責任,安全第一,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是教學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校車隨車教師是校車接送學生來回途中學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加強教育,規范行為
1、隨車教師每次隨車時要對學生進行一次乘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護能力。
2、隨車教師每天要按幼兒園規定時間到校并全程隨車(時間視季節而定),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無故缺席,更不得人車分離,或者坐在駕駛室內隨車。
3、每次上下車隨車教師要親自點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車學生。
4、校車在行駛的過程中,隨車教師要與學生一起,管理到位。要教育學生頭、手等身體部位不得伸出窗外,不推搡不擁擠不吵鬧。上下車有序排隊,照顧禮讓小同學,等車停穩后隨車教師要親自打開車門,扶送學生上下車。
5、每天放學隨車教師應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下車后,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離車,而造成乘車學生無人管理。
三、責任追究,各負其責
1、強化安全意識,實施責任追究制。
(1)如因隨車教師未親自點名而造成個別乘車學生步行返回,途中所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
(2)如因在校車行駛途中或學生上下車時,隨車教師未盡到管理職責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
(3)如因隨車教師中途下車,學生無人管理,在車上而產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責任人一人承擔,性質特別惡劣,將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2、對因失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其安全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有效期限為一年,自xx年9月1日起至xx年8月31日止,園方和隨車教師各執一份。
青華幼兒園(蓋章)
xx年xx月xx日
隨車教師簽名:
xx年xx月xx日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5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校車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校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校車照管員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安全幼兒上下學,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要做到:
1、嚴格執行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
崗位職責。
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負責人(簽字):xxxx
責任人(簽字):xxxx
20xx年xx月xx日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6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幼兒園安全工作監督管理方針,切實落實幼兒園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制,以“誰主管、誰負責”為原則,層層簽訂《幼兒園安全工作崗位責任書》,以提高幼兒園各崗位人員的安全意識、強化崗位職責,杜絕幼兒園各類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1、寶寶車跟班老師與家長要當面交接幼兒。如家長委托他人接送孩子,要提前告知,實行三方通話確認;如果家長沒有準點到達接送地點,不得讓幼兒自己回家,須帶幼兒隨車返園。
2、對家長、對幼兒態度要和藹,說話語氣要平和。
3、寶寶車跟班老師一定要坐在車子的后面,不允許幼兒在車上打、鬧、跑、站、側坐,把手、頭伸出窗外等現象的發生,隨時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
4、幼兒上車時,快速對幼兒進行晨檢,一摸(摸頭)、二看(看幼兒暴露部分是職責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三問、四查,嚴禁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裝飾物、糖果等物品上車。
5、幼兒上車后,要仔細清點人數,確定無誤方可通知駕駛員開車,嚴禁出現遺漏現象。
6、幼兒下車更要仔細清點人數,并從最后排向最前排拉網式清查一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杜絕把幼兒滯留在車上的`事故出現。
7、要認真記錄家長交待的事情如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拒絕代收、退現金、藥品補品。
8、要時刻提醒開車師傅不得超速、超載,高度注意行車安全。
9、幼兒上下車時,要注意左右兩邊的車輛來往,若車前、后有幼兒,不得開車;車未停穩,不得讓幼兒上下車。
監管與追究
1、甲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幼兒園的規章管理制度,負責對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督促與考核。
2、因安全意識淡薄、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應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責任。
1、本責任書有效期為一年。
2、責任書由分管領導、崗位責任人雙方簽字后生效。
3、責任書一式二份,分管領導、崗位責任人各執一份。
責任人:
日期: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7
為切實保障學生上下學途中的人身安全,明確校車跟車接送教師的`安全管理責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學校安全管理規定,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責任對象
跟車教師(以下簡稱 “責任人”)
二、責任期限
自 20xx年xx月xx日 起至 20xx年xx月xx日 止
三、責任人職責與義務
出車前檢查:每次發車前,責任人需協助司機檢查校車的安全狀況,包括輪胎、剎車、燈光、安全帶、應急設備等,確保車輛符合安全行駛標準。同時,核對乘車學生名單,確認學生人數及身份信息,防止錯接、漏接。
乘車中管理:
組織學生有序上下車,制止學生在上下車過程中打鬧、推擠等危險行為。
確保每位學生正確佩戴安全帶,對未按要求佩戴的學生及時提醒并糾正。
密切關注學生乘車狀態,禁止學生在車內站立、把頭手伸出窗外、亂扔雜物等危險舉動。
維持車內秩序,營造安全、安靜的乘車環境。
應急處理:若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車輛故障或其他緊急情況,責任人要保持冷靜,立即向學校領導和相關部門報告,并按照應急預案采取相應措施,優先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妥善安撫學生情緒。
信息溝通:及時與學生家長、學校班主任溝通學生乘車情況,如學生遲到、缺勤等異常情況,需第一時間反饋,確保信息暢通。
日常記錄:認真填寫校車跟車日志,詳細記錄每日乘車學生人數、發車及到達時間、車輛運行狀況、學生表現等信息,每周向學校安全管理部門匯報。
四、學校職責
為責任人提供必要的培訓,包括交通安全知識、應急處理技能等。
定期對校車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狀態。
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對責任人的工作進行監督和考核。
五、責任追究
若責任人未履行上述職責,導致學生發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不良影響的,學校將根據事故情節輕重,對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通報批評、績效考核降級等處理;情節嚴重,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責任人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
責任人簽字:
日期: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8
為保障幼兒園幼兒上下學途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明確跟車教師在接送過程中的安全責任,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確保幼兒安全、有序乘坐校車,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二、跟車教師責任
接送前準備:
提前到達指定地點,整理好自身儀容儀表,保持良好精神狀態。
核對當日乘車幼兒名單,與班級教師做好交接,確認幼兒人數、健康狀況等信息,防止錯接、漏接。
檢查車內環境,確保座椅、安全帶、門窗等設施安全可靠,無尖銳物品、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上下車管理:
車輛到達后,先下車引導幼兒有序上下車,親自攙扶年齡較小或行動不便的.幼兒。
防止幼兒在車門口擁擠、追逐,確保每位幼兒安全上車后再示意司機發車;下車時,確認周圍無危險后再讓幼兒下車,并將幼兒安全交到家長或指定接送人手中,同時與家長做好交接確認。
乘車中看護:
全程密切關注幼兒動態,隨時提醒幼兒坐穩、扶好,禁止幼兒在車內玩耍危險物品、攀爬座椅、把頭手伸出窗外等。
對幼兒進行簡單的交通安全教育,如講解乘車安全常識。
關注幼兒身體狀況,若發現幼兒不適,及時與家長和幼兒園聯系。
應急處置:如遇突發事件,立即采取保護幼兒的措施,同時向幼兒園領導、家長及相關部門報告,配合做好后續處理工作。
信息反饋:每日向幼兒園匯報幼兒接送情況,對出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協助解決。
三、幼兒園責任
為跟車教師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訓和指導,配備合格的校車及相關安全設備。
與家長簽訂接送協議,明確家長接送責任。
定期對跟車教師工作進行檢查和評估。
四、責任追究
跟車教師若因工作失職、瀆職導致幼兒發生安全事故,幼兒園將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幼兒園和跟車教師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幼兒園(蓋章):
園長簽字:
日期:
跟車教師簽字:
日期: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9
為加強小學學生校車安全管理,保障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明確跟車接送教師的安全職責,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總體要求
跟車教師應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確保學生平安乘車,嚴格遵守各項交通安全法規和學校相關規定。
二、具體責任
發車前:
協助司機檢查校車安全性能,重點檢查剎車、燈光、輪胎、安全錘、滅火器等,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學校,禁止車輛帶故障行駛。
清點乘車學生人數,與班主任核實學生出勤情況,對未按時乘車的`學生及時聯系家長和班主任,查明原因。
行駛中:
組織學生按指定座位就座,督促學生系好安全帶,對不遵守規定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
維護車內秩序,禁止學生在車內大聲喧嘩、打鬧、隨意走動,嚴禁攜帶危險品上車。
提醒司機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如發現司機有超速、疲勞駕駛等違規行為,及時勸阻。
上下車時:
車輛停穩后,組織學生有序上下車,在車輛前后設置警示區域,防止學生在車輛附近逗留、玩耍。
在校車停靠點,確認學生被家長接走或安全進入學校后再離開。
應急處理:
熟記應急預案,在發生交通事故、車輛故障等緊急情況時,立即組織學生疏散到安全地帶,并向學校、交警等部門報告。
妥善保管車內應急物品,確保其完好可用。
日常工作:
做好跟車記錄,包括學生乘車情況、車輛運行情況等,每周上交學校安全部門。
配合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三、責任追究
跟車教師若未履行上述責任,導致學生安全事故發生,學校將依據相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跟車教師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
跟車教師簽字:
日期: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10
鑒于農村地區路況復雜、交通設施相對薄弱的特點,為確保農村學生乘坐校車的.安全,明確跟車接送教師的安全責任,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責任范圍
負責農村學生上下學途中的校車跟車安全管理工作,涵蓋乘車前、乘車中、下車后的各個環節。
二、跟車教師具體職責
熟悉路況與環境:了解校車行駛路線中的危險路段、狹窄道路、交叉路口等情況,提前提醒司機注意安全。關注天氣變化,遇惡劣天氣(如暴雨、大雪、大霧等),及時與學校溝通,建議調整發車時間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學生組織與管理:
提前到達各村指定接送點,組織學生排隊候車,防止學生在路邊追逐打鬧、橫穿馬路。
上下車時,親自清點學生人數,確保無學生遺漏在車內或未上車。對于居住分散、需要步行一段距離到接送點的學生,提醒其注意途中安全。
教育學生不攜帶農藥、鞭炮等農村常見危險品上車,不將農具等物品帶入車內。
車輛安全監督:協助司機檢查車輛在農村復雜路況下的適應情況,如輪胎磨損程度是否適合土路行駛等。提醒司機在經過村莊、學校、路口時減速慢行,注意避讓行人、家禽家畜等。
應急與溝通:
隨身攜帶急救包和常用藥品,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識,若學生在途中受傷或突發疾病,及時進行初步處理并聯系家長和學校。
與各村村委會、學生家長保持密切聯系,建立緊急聯系機制,確保在突發情況下能及時取得聯系。
安全宣傳:結合農村實際,向學生和家長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如不在公路上玩耍、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等。
三、責任追究
跟車教師若因工作疏忽、未履行職責導致安全事故,將根據事故性質和后果,受到學校相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跟車教師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學校(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
跟車教師簽字:
日期:
校車跟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11
為有效應對校車接送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特殊情況,強化跟車教師的應急處理責任,保障學生安全,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適用范圍
本責任書適用于校車接送過程中出現的`特殊情況,如惡劣天氣、交通事故、學生突發疾病、車輛故障、陌生人攔截等。
二、跟車教師責任
惡劣天氣應對:
遇暴雨、暴雪、大霧等能見度低的天氣,立即提醒司機降低車速,開啟相應燈光,必要時建議司機在安全地點停車等待,并及時向學校報告情況,聽從學校安排。
組織學生在車內保持安靜,不要隨意走動,防止因車輛顛簸發生意外。
交通事故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后,立即保護現場,組織學生撤離到安全地帶,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及時撥打 122 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和 120 急救電話(如有人員受傷),同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事故情況,說明事故地點、人員傷亡情況等。
配合交警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安撫學生情緒,聯系學生家長。
學生突發疾病或受傷:
立即查看學生狀況,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如止血、簡單包扎等。
迅速聯系家長和學校,說明情況,根據病情嚴重程度決定是否送往附近醫院救治,并安排專人陪同。
車輛故障處理:
車輛出現故障時,協助司機將車輛停靠在安全地帶,打開危險警示燈,在車輛后方設置警示標志。
組織學生在車內或安全區域等候,嚴禁學生在車輛周圍逗留。及時向學校報告,等待學校安排救援車輛或其他解決方案。
陌生人攔截或可疑情況處理:
遇到陌生人攔截車輛或出現可疑人員、可疑物品時,保持警惕,不讓陌生人上車,不接觸可疑物品。
立即鎖好車門,向學校和當地公安機關報告,說明情況和車輛位置,等待進一步指示。
三、培訓與演練
學校定期組織跟車教師進行特殊情況處理培訓和應急演練,跟車教師必須按時參加,熟練掌握應急處理流程和技能。
四、責任追究
跟車教師在特殊情況處理中,若因處置不當、延誤時機或擅離職守導致事態擴大、學生受到傷害的,學校將嚴肅追究其責任;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和跟車教師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
跟車教師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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