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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

    時間:2025-06-21 07:26:07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優選)特種設備應急預案15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特種設備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優選)特種設備應急預案15篇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1

      根據學校安全工作的需要,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國家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精神,加強^令頁~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處理特種設備出現的安全事故,力爭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抵限度,全力組織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妥善安置受害人員,安撫傷亡家屬,穩定思想,確保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

      二、成立我校安全工作^令頁~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安全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敖寨民族中心完小校長辦公室,由負責日常工作。

      突發安全事故聯系電話:(教辦兼中學)

      緊急救助電話:(鄉派出所)、(鄉衛生院)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令頁~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各教師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事故報告的制度。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警后,隨即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向教育局、特區政府和安全監督部門報告,并及時向公安(消防、交警)、醫療衛生等相關部門報警請求援助。學校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學校安全事故應急^令頁~導小組全體成員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置工作。

      4、學校全體教職工都有責任在第一時間將突發安全事故及時匯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令頁~導小組。

      5、學校對突發安全事故不得緩報,不得瞞報,不得延誤有效搶救時間。

      6、校內報告程序:事發當事人或目擊者-學校安全事故^令頁~導小組成員-校長-鄉教辦-特區教育局

      四、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1、學校要定期檢查鍋爐使用情況,做好鍋爐工的培訓工作。

      2、事故發生后,及時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報警,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并及時報告教育局、特區(鄉)政府。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2

      為在特種設備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及時有效地實施緊急處置,減少事故損失,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校各校區,對教學、科研、生產和師生員工生活、學習影響較大的鍋爐、配電室、煤氣加壓站、氣瓶、電梯等特種設備生產安全事故。

      二、組織機構及使命

      〔一〕設立xx大學特種設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學校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校領導擔任,成員由校長辦公室、校產總公司、后勤管理處、實驗設備處、基建處、保衛處和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組成。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保衛處長擔任,成員由校長辦公室、后勤管理處、宣揚部、實驗設備處、基建處、監察處、法律事務室、發生事故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及保衛處副處長組成,具體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各種事項和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三〕指揮部下設5個組。

      1、x戒保衛組。由保衛處牽頭,負責現場x戒保衛和維持現場秩序、疏導交通等。

      2、搶險救援組,由事故發生單位牽頭,負責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與地方有關部門協調配合,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測處置。

      3、醫療救護組。由后勤管理處牽頭,負責組織緊急醫療救護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或向地方醫院轉送。

      4、后勤保證組。由后勤管理處牽頭,負責提供事故緊急處置所必須物資、設備和車輛等。

      5、善后工作組。由校長辦公室牽頭,由保衛處、宣揚部、監察處、法律事務室和事故發生單位組成,負責傷亡人員家屬的接待、安撫、撫恤和善后處理工作,負責處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訴訟、保險索賠等事宜。

      三、危險目標確實定及分布狀況

      〔一〕學校鍋爐房、主配電室、燃油罐、氣瓶間、燃氣加壓站、電梯等

      〔二〕上述危險目標分布在后勤管理處、校產總公司、實驗設備處等部門。

      四、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個人按規定馬上向分管校領導和校園110報告,分管校領導接報后應馬上向學校主要領導報告;校園110接到x后要馬上向保衛處長匯報,保衛處長接報后應馬上向學校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匯報。

      〔二〕事故發生單位應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

      2、發生事故設備的有關參數;3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x質的初步推斷;

      5、事故處理狀況及采用的措施;

      6、必須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處理的其他有關事宜;

      7、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三〕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積極組織人員本著救人第一的原則進行人員救護和事故搶險,并最大限度地保護好事故現場;保衛人員接x后應迅速到達現場,進行現場x戒和維持治安秩序。

      五、事故的應急處置

      〔一〕學校主要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依據事故大小和影響范圍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必須啟動本預案的,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聯系,馬上按本預案組成指揮部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二〕應急處置措施

      1、搶救受害人員。事故發生后,及時、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急救與安全轉移傷員,盡最大可能降低人員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

      2、控制危險源。依據事故x質迅速采用果斷措施,防止事故造成損害的進一步擴展,必須要地方有關部門給以支援的,要迅速與地方有關部門取得聯系,提升事故的搶險效率。

      3、事故可能造成有害物質擴散的,要盡快進行人員疏散和轉移,撤離危險區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同時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進行現場清理,消除危害后果。應急處置指揮部成員聯系表〔略〕指揮部辦公室成員聯系表〔略〕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的發展,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為縣人民政府處理本縣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組織原則。本預案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確定使用單位為本單位特種設備事故搶險救援單位。

      第三條本預案所稱特種設備事故,是指在本縣行政區域內使用特種設備的單位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

      (一)電梯困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墜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二)塔式起重機、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等起重設備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三)鍋爐爆炸事故;

      (四)壓力容器(含固定、移動式)泄漏、爆炸事故;

      (五)壓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第四條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當貫徹統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第五條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嚴格的特種設備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職責,積極配合處理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保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二章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六條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主管副縣長任組長,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為安全生產管理局、公安局。

      第七條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一)組織指揮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二)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上級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三)落實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部署的有關搶險救援措施。

      第八條組長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召集、協調各有關部門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

      (二)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第九條副組長的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第三章預防與應急措施

      第十條電梯、起重機械、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本規定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一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事故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本單位的特種設備數量、安裝位置分布情況;

      (二)在日常運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可引發事故的故障類型、征兆、應對措施;

      (三)進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的組織機構管理網絡及搶險救援人員;

      (四)相應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處理事故時的職責。

      第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單位必須委托具有電梯維修保養資格的'單位對其電梯進行保養,負責電梯日常維修保養的單位職責如下:

      (一)應對其使用的電梯的日常安全運行負責;

      (二)配備與其所保養數量的電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員、交通工具,在接到電梯困人故障后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搶救;

      第十三條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容易引發事故的特種設備列為危險監控設備,依法實行重點監控。賓館、酒店、學校、醫院、商場等公眾聚集場所內使用的及其它容易引發群死群傷事故的特種設備均列入危險監控設備范圍。昌明液化石油氣充裝站應列為特種設備重大危險源。

      第十四條各使用單位應根據本單位設備的特點和應急救援方案的規定,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資儲備。

      第十五條各使用單位應定期組織本單位的事故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應急演習。

      第十六條使用單位應定期對特種設備進行日常性維修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按期安排對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檢驗。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后,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第十七條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當立即做到:

      (一)按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同時向質監局、安監局、消防隊等有關部門報告。

      (四)各成員單位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五章應急處理

      第十八條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采取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十九條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由縣政府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批準,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認真貫徹執行本預案。當組長不在時,應按順序由副組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第二十條應急預案啟動后,各類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首先應由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救援。

      第二十一條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有關單位配合的應積極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第二十二條參加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4

      為迅速有效地處置我公司廠內車輛、起重機械特種設備的重特大事故,及時控制和消除事態發展,加強對處理突發事件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引起的損失和危害,建設“平安工廠”,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1、廠內車輛發生重大故障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2、起重機械出現重大故障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二、機構組織:

      公司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

      主任:

      成員:

      三、應急響應:

      1、發現特種設備發生事故者應馬上向辦公室人員報告,辦公室人員接警后應馬上向主任報告,或向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研究,緊急啟動本預案。

      2、現場指揮和協調

      啟動本預案后,應急領導小組和應急辦公室成員應立即趕赴現場,進行協調、搶救、處理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1)組織協調各部門人員的應急救援行為,迅速控制事態發展,切斷事故災害鏈,防止出現災害“放大效應”和次生、衍生事故災害。

      (2)設置警戒區域、維持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人員離開事故現場,嚴格防止發生新的'傷亡事故。

      (3)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防止與事故有關的設備、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

      (4)進行現場救護工作,負責受傷人員的應急救護,及時與醫院等醫療部門聯系,確保傷員得到及時救治。

      (5)及時向相關部門匯報事故情況和事故處理情況。當本預案啟動后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發展時,立即向上級部門請求增援。

      四、應急紀律:

      各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預案的規定,一旦發生事故,必須把應急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規定立刻趕赴現場進行救援工作。服從指揮,積極有效在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如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嚴肅處理。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5

      一、概況和目的

      為了正確、迅速和有效地處置部門特種設備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條不紊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企業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真正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制訂本預案。

      二、特種設備狀況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我礦特種設備有:起重機、鍋爐、空壓機、壓力容器、叉車。

      三、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應急領導小組,專門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所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各項工作的落實,指揮本單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響應、結束、善后處置等各項工作的落實,組建本部門應急隊伍,并進行培訓和演練等。

      組長:機電礦長

      副組長:機電副總

      機電科長

      組員:調度室

      安監處

      生產科

      通風科

      地測科

      采供中心

      后勤處

      保安科

      四、部門預警機制

      1、部門對在用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部門對在用特種設備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

      2、部門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3、部門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檢驗檢測機構接到定期檢驗要求后,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及時進行檢驗。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4、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部門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部門應當將特種設備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置于易于為工人注意的顯著位置。

      7、部門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8、接到故障通知后,應當立即趕赴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9、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10、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1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管理人員和部門有關負責人報告。

      12、特種設備的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部門有關負責人。

      13、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對部門的特種設備和安全、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設備安全、可靠、穩定運行和設施功能齊全有效。及時了解職工的思想狀況和發現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組織部門力量或協調相關部門采取各種措施,把部門的不穩定因素和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五、特種設備應急措施

      (一)起重機事故應急措施

      1、起重機碰撞擠壓起重機在維修、吊裝及運行過程中碰撞擠壓作業人員時:

      (1)立即停機或實施反向運行操作,應急救援現場安排專人監護空中物品或吊具,并采取防護措施。

      (2)搶險救援組搶險人員穿戴必需防護用品(安全帽、防滑鞋等),進入危險區域救出傷員,若傷員擠壓在物件中無法脫身,應采取其他必要的手段(叉車、氣割機、千斤頂等)實施救援。

      (3)醫療救護組負責救護和運送傷員。

      2、起重機漏電、觸電

      (1)切斷電源。搶險救援組迅速將起重機的總電源斷開。

      (2)搶險救援組搶險人員用絕緣物(棒)或木制桿件分開導電體與傷員的接觸。

      (3)醫護人員實施人工呼吸或其他方法救護傷員并盡快轉送到最近醫院。

      (4)總電源切斷前禁止盲目施救。

      (5)被困司機在起重機漏電的情況下,如未斷開總電源,禁止自行移動,以避免跨步電壓對人身的傷害。

      (6)搶險人員必須穿戴絕緣服、絕緣鞋、絕緣手套等防護用品。

      3、起重機吊具或吊物傷人

      (1)現場警戒和隔離。根據現場情況,警戒保衛人員對現場進行警戒和隔離,并保證救援通道暢通,避免墜落物傷害繼續擴大和無關人員影響現場救援工作。

      (2)緊急通知危險區域以內的人員撤離和疏散。指揮人員用有效的通信手段(廣播、話筒等)立即通知現場危險區域內的人員,警戒保衛組及時組織疏散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人員。

      (4)由搶險救援組專業搶險人員利用必要的設備設施(汽車起重機、叉車、氣割機、千斤頂等)移開倒塌物件搜救受傷人員。

      (5)醫療救護組現場應急處置后運送急救傷員到最近醫院。

      (6)搶險救人時,現場應有技術專家(人員)進行指導,先切斷危險電源、水源、氣源,撤離易燃易爆危險品,如果已發生燃、爆事故,應同時組織安保消防組進行消防工作。在搶救的同時,應有專人負責現場的危險狀況(空中物品、電纜、電線、銳器、火源等)進行監控,確保施救人員的安全。

      (7)搜救傷員時,一般不宜使用大型機械設備,以免對傷員造成二次傷害。

      (二)鍋爐、壓力容器事故應急措施

      1、防止爐外管道爆破:

      (1)加強對爐外管道的巡視,對管系振動、水擊等現象分析原因,及時采取措施。當爐外管道有漏水現象,必須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若不能與系統隔離進行處理時,應立即停爐。

      (2)加強對導汽管、汽聯絡管、水聯絡管、下降管等爐外管道以及彎管、彎頭、聯箱封頭等的檢查工作,發現缺陷(如表面裂紋、沖刷減薄或材質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

      (3)加強對汽水系統中的高中壓疏水、排污、減溫水等小口徑管道的管座焊縫、內壁沖刷和外表腐蝕現象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4)對過熱蒸汽管道、彎管、彎頭、閥門、三通等大口徑部件及其相關焊縫進行定期檢查。

      2、防止過熱器爆管:

      (1)停爐檢修時,對吹灰器吹掃區域周圍、人孔門附近磨損情況檢查。發現有明顯磨損、光亮等情況,應對其管段進行測量壁厚。

      (2)檢查過熱器區域的煙氣均流裝置、防磨護瓦等,防磨裝置開焊、變形處應修復,缺損、脫落的要更換。

      3、防止省煤器磨損爆管:

      (1)檢修中全面檢查省煤器管,重點檢查彎頭部位、吹灰器周圍、人孔門附近等處省煤器管的磨損,必要時應對上述管子進行壁厚測量。

      (2)檢查省煤器區域的防磨裝置、管排的固定、夾持、吊架等,保持管排整齊。

      (3)全面檢查管子的局部缺陷,發現超過質量標準的應進行處理。

      4、防止水冷壁管泄漏

      (1)燃燒調整應保證水冷壁不結焦,防止發生高溫腐蝕,在保證完全燃燒的情況下盡量減小過量空氣系數。

      (2)檢修時重點檢查噴燃器區域、吹灰器周圍、底部水冷壁管的磨損情況,并對這些部位的彎頭外彎處進行測量。

      (3)嚴防鍋爐缺水運行,當鍋爐水位低到超過規定的極限值時,要立即滅火停爐;定期校對水位和試驗高低水位報警;運行中嚴防鍋爐超壓。

      (4)集控室所有汽包水位表計損壞,無法監視汽包水位時,應立即手動停爐。鍋爐嚴禁在安全閥解列的.狀況下運行。

      (5)運行人員要對承壓部件經常檢查,發現水冷壁管泄漏時應及時匯報和處理,防止泄漏擴大損壞其它管段。

      (6)水冷壁有結焦時,必須及時打掉,打焦時應防止大塊焦渣脫落。

      5、防止鍋爐缺、滿水事故

      (1)正常運行中,汽包水位控制投自動,當鍋爐水位低至-300mm時,應停爐處理;當鍋爐水位高至+250mm時,應立即停爐。

      (2)定期進行汽包水位高、低報警試驗。

      6、設計、改造鍋爐應遵守鍋爐有關的安全規程條件要求。制造、修理、安裝鍋爐,嚴格執行工藝要求和質量檢查制度。

      7、搞好水質處理工作,保證鍋爐用水達到標準。

      8、不斷加強司爐人員的正規操作,提高司爐工的操作水平和分析、判斷事故的能力。為防止鍋爐爆炸,遇有下列異常情況應作停爐處理:

      9、遇到下列情況時立即停爐:

      (1)鍋爐缺水:水位在汽包水位計中消失時。

      (2)鍋爐滿水:水位超過汽包水位計上部不見水位時。

      (3)爐管爆破:不能維持正常水位或危及設備及人身安全時。

      (4)燃料在燃燒室后部煙道燃燒,使排煙溫度不正常升高時。

      (5)所有液位計損壞。

      (6)流化床結焦嚴重,無法維持運行時。

      (7)旋風分離器或旋風筒嚴重磨損,造成護板或橫梁燒毀。

      (8)汽水管道或汽水截止門破裂,造成大量泄漏,對人身及設備安全構成威脅時。

      (9)鍋爐超壓,安全閥拒動,對空排氣門又打不開時。

      (10)引風機、一次風機故障,不能維持運行時。

      10、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請示生產副總或總工程師停爐。

      (1)水冷壁、省煤器、過熱器或減溫器泄漏。

      (2)承壓部件張口,焊縫裂紋或管道閥門泄漏。

      (3)燃燒室內與煙氣接觸的承壓部件耐磨絕熱墊層脫落。

      (4)放渣、放灰管堵塞,經處理無效,難以維持運行時。

      (5)給煤機設備損壞,不能維持燃燒時。

      (6)給水爐水蒸汽品質或汽溫超過允許值時,經處理無法恢復正常。

      (7)流化床內或返料器下部結焦無法處理,難以維持運行時。

      (三)空壓機事故應急預案

      1、空壓機在允許啟動之前,操作人員必須檢查:

      (1)主油泵運行狀態,保證供油壓力為0.26kg/cm2以上,若壓力達不到,應在輔助油泵運行狀態下打開主油泵下端的空氣排除閥門,直到空氣完全排凈為止。

      (2)確認機油加熱器的動作狀態,開啟后供油溫度上升到30℃。

      (3)確認緊急停機按鈕被打開。

      (4)確認進口導葉2GV不在初始位置(0%open)。

      (5)確認P20V放空閥沒有被打開。

      (6)壓縮機停止狀態下3段排放壓力出現1kg/cm2以上時,不能啟動壓縮機。

      (7)由于啟動面板的異常,導致壓縮機啟動失敗時,黃色燈亮,檢查啟動面板后,按復位鍵即可解除。

      2、壓縮機正常停機時,應先將機組卸載,再按“停機”按鈕。當壓縮機停機時,輔助油泵會自動啟動并運行30分鐘后自動停機,此時,輔助油泵不能手動停機,壓縮機停止后,4分鐘內不能啟動。

      3、空壓機值班人員發現電網波動或其他原因短時間停電,造成空壓機故障停機時,要迅速啟動所有的螺桿空壓機,并檢查壓力是否正常,空壓機值班人員隨后要電話通知電工到空壓機控制室內將高壓柜上的“低電壓”壓板解除,并按上面第一項逐項檢查,待控制面板出現“允許啟動”字樣,得到當班值班長通知,方可進行再次啟動,啟動完畢后,電工要將“低電壓”壓板投入運行位置,待空壓機正常運行10分鐘,壓力達到規定值時,逐臺停掉所有螺桿壓縮機。

      4、(1)空壓機崗位值班人員不得擅自脫離崗位,出現故障停機時,確保能及時處理。

      (2)螺桿壓縮機常規巡檢照常進行,每月必須進行開車試驗,使之處于隨時可以啟動的熱備用狀態。

      (四)叉車事故應急預案

      1、本單位的叉車等特種設備的數量及具體位置的分布,編制書面記錄和繪制的詳細分布圖,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相關人員均應存檔隨時備查。

      2、本單位叉車在日常運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可引發事故的故障類型、征兆、應對措施如下:

      (1)叉車駕駛人員無證駕駛

      (2)叉車司機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3)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出現損壞

      (4)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有泄露

      (5)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沒有充足等。

      3、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對容易引發事故的隱患點為本公司重點監控內容,在接受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同時,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檢查隱患點的安全管理落實情況。

      4、本單位根據在用設備的特點和實施應急救援的要求,配備的必要設備、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倉庫,由專人保管。

      六、應急響應

      1、部門引導職工全員參與到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職工發現安全隱患和事故時,個人能夠采取措施的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并立即逐級上報;

      2、部門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安全隱患和事故信息后。其成員必須立即到達現場,組織和指揮應急行動;

      3、在本部門不能處理安全隱患和事故的條件下,部門必須立即把安全隱患和事故信息上報管理局安全管理辦公室,進入應急響應程序。

      4、部門上報管理局安全管理辦公室報告要做到迅速、準確,報告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

      5、部門應急領導小組必須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檢測與后果評估工作。部門在特大事故搶險救災過程中,部門應急領導小組要及時介入,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6、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部門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分析總結,認真吸取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7、部門應急領導小組對在處置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貢獻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引發安全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的人員,在處置過程中玩忽職守、貽誤時機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應急保障

      1、部門應急領導小組所屬各部門按照規定配備應急消防、安全防范等設備、器材要加強管理和維護,確保器材配置合理有效。

      2、部門應急領導小組要加強部門內部應急隊伍的建設,組織培訓和演練,提高部門內部應急隊伍的素質。

      八、后期處理工作

      1、部門要配合單位積極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要努力協調資金、物資,做好事故后的人員安置以及災后重建工作。

      2、對事故中的傷亡人員,部門要配合單位主動與當地政府、勞動部門等有關單位協商,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出補償。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迅速有效地處理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以下簡稱“特種設備”)的重特大事故,加強對突發事件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

      第二條本預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嚴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員傷亡的工傷事故,造成著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嚴重違章造成的特種設備損壞事故。

      第三條本預案適用于在公司范圍內使用的特種設備在運行過程中發生的事故。

      第四條公司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小組。人員組成見附件。

      第二章事故報告制度

      第五條事故報告

      一、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知情人、事故發生部門應當立即向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報告事故發生的地點、人員傷亡情況等事故的基本情況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設備動力科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視情況決定是否向上級匯報。

      二、其它單位移動式特種設備(主要為貨運液化氣罐車)在本公司范圍內發生事故的,公司經辦人或車主應立即向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報告,必要時由公司設備管理科報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第六條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發生部門;

      二、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三、事故發生地點;

      四、發生事故設備名稱;

      五、事故類別;

      六、人員傷亡、初步估計的經濟損失及事故概況;

      七、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第七條對需要向上級報告的事故,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應將事故情況及發生事故的初步原因應當在24小時內報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縣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三章事故應急救援

      第八條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應當立即帶領有關人員迅速趕赴事故地點積極參加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第九條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負責人立即帶領有關職能部門人員趕往出事地點,立即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加強現場的指揮、協調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種設備事故引發嚴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動《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根據相應崗位應急預案處理;鍋爐發生事故的根據鍋爐事故應急預案處理。

      一、現場指揮小組在實施緊急救援時,應嚴密組織,加強聯絡,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二、必要時應及時將現場指揮小組的組成及聯系方法報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且必須保證通訊聯絡暢通。

      三、對需調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現場指揮小組向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與有關單位聯系;對需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出面聯系的,由指揮小組提出請示建議。

      第十條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后,可根據事故情況下設:

      一、現場處理組: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合作進行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專業搶救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治。

      三、警戒保衛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持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人員離開事故現場,嚴格防止發生新的傷亡事故。

      四、通訊聯絡組:負責保證現場指揮與縣政府和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保證與各協作單位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

      五、醫療救護組:負責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中毒人員的救護,保證救護器材與搶救藥品的供應。

      六、交通運輸組:負責運送急需物資、器材、裝備、藥品;運送現場搶救人員,輸送和疏散現場其他人員。

      七、后勤保障組:負責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及時供應,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

      八、預備機動組:由指揮組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指揮組長調動和使用。

      第十一條重大以上事故發生后,在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的同進,應對事故現場進行嚴格的保護,防止與事故有關的設備、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憑證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及時攝像、拍照,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第十二條未發生人員死亡但性質特別嚴重、影響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由縣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及時指派有關單位和人員對事故迅速進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第十三條其它單位移動式特種設備在本單位發生事故,公司積極參與救援工作,必要時上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條救援工作紀律:各部門的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一旦發生事故,必須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規定應立刻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開展積極有效地應急救援。如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第四章事故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第十六條發生嚴重事故時,如政府及有關部門牽頭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公司相關領導應積極配合。由公司組織的事故調查,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積極參加,協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術分析調查工作,必要時邀請專家技術人員參加。

      第十七條事故調查組應當攜帶必要的文書,并履行下列職責:

      一、調查事故發生前特種設備的狀況;

      二、查明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時進行技術鑒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質和相關人員的處理建議;

      五、提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六、提出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七、按“2號令”的要求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十八條

      一、事故的'調查應按“2號令”的各項規定進行。

      二、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部門、有關部門及有關人員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查閱有關資料并收集有關證據。

      三、事故發生單位及有關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向事故調查組提供有關設備的情況,如實回答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并對所提供情況的起初性負責。

      第十九條調查處理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應有的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科學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觀公正地分清責任,嚴肅處理相關人員,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的重復發生。

      第二十條事故處理

      一、事故的處理按“2號令”第四章的規定進行,并及時報告組織事故調查的行政部門。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規定處理后,事故發生部門應制訂整改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限期落實。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對整改措施的落實加強監督。

      三、政府牽頭調查處理的重特大事故,由縣政府決定處理意見,公司按法規、規章提出建議。

      四、司法機關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機關作出最終結論后再作處理,但對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責任人,仍應按規定追究責任。

      第五章事故的結案

      第二十一條事故的結案按照國家的有關法規和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本預案由設備管理科負責解釋。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迅速有效地處理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以下簡稱“特種設備”)的重特大事故,加強對突發事件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

      第二條本預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嚴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員傷亡的工傷事故,造成著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嚴重違章造成的特種設備損壞事故。

      第三條本預案適用于在公司范圍內使用的特種設備在運行過程中發生的事故。

      第四條公司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小組。人員組成見附件。

      第二章事故報告制度

      第五條事故報告

      一、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知情人、事故發生部門應當立即向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報告事故發生的地點、人員傷亡情況等事故的基本情況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設備動力科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視情況決定是否向上級匯報。

      二、其它單位移動式特種設備(主要為貨運液化氣罐車)在本公司范圍內發生事故的,公司經辦人或車主應立即向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報告,必要時由公司設備管理科報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第六條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發生部門;

      二、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三、事故發生地點;

      四、發生事故設備名稱;

      五、事故類別;

      六、人員傷亡、初步估計的經濟損失及事故概況;

      七、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第七條對需要向上級報告的事故,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應將事故情況及發生事故的初步原因應當在24小時內報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縣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三章事故應急救援

      第八條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應當立即帶領有關人員迅速趕赴事故地點積極參加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第九條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負責人立即帶領有關職能部門人員趕往出事地點,立即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加強現場的指揮、協調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種設備事故引發嚴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動《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根據相應崗位應急預案處理;鍋爐發生事故的根據鍋爐事故應急預案處理。

      一、現場指揮小組在實施緊急救援時,應嚴密組織,加強聯絡,并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二、必要時應及時將現場指揮小組的組成及聯系方法報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且必須保證通訊聯絡暢通。

      三、對需調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現場指揮小組向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與有關單位聯系;對需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出面聯系的,由指揮小組提出請示建議。

      第十條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后,可根據事故情況下設:

      一、現場處理組: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合作進行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專業搶救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治。

      三、警戒保衛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持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人員離開事故現場,嚴格防止發生新的傷亡事故。

      四、通訊聯絡組:負責保證現場指揮與縣政府和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保證與各協作單位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

      五、醫療救護組:負責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中毒人員的救護,保證救護器材與搶救藥品的供應。

      六、交通運輸組:負責運送急需物資、器材、裝備、藥品;運送現場搶救人員,輸送和疏散現場其他人員。

      七、后勤保障組:負責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及時供應,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

      八、預備機動組:由指揮組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指揮組長調動和使用。

      第十一條重大以上事故發生后,在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的同進,應對事故現場進行嚴格的保護,防止與事故有關的設備、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憑證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及時攝像、拍照,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第十二條未發生人員死亡但性質特別嚴重、影響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由縣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及時指派有關單位和人員對事故迅速進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第十三條其它單位移動式特種設備在本單位發生事故,公司積極參與救援工作,必要時上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條救援工作紀律:各部門的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一旦發生事故,必須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規定應立刻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開展積極有效地應急救援。如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第四章事故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第十六條發生嚴重事故時,如政府及有關部門牽頭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公司相關領導應積極配合。由公司組織的事故調查,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積極參加,協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術分析調查工作,必要時邀請專家技術人員參加。

      第十七條事故調查組應當攜帶必要的文書,并履行下列職責:

      一、調查事故發生前特種設備的狀況;

      二、查明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時進行技術鑒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質和相關人員的處理建議;

      五、提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六、提出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七、按“2號令”的要求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十八條

      一、事故的調查應按“2號令”的各項規定進行。

      二、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部門、有關部門及有關人員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查閱有關資料并收集有關證據。

      三、事故發生單位及有關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向事故調查組提供有關設備的情況,如實回答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并對所提供情況的起初性負責。

      第十九條調查處理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應有的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科學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觀公正地分清責任,嚴肅處理相關人員,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的重復發生。

      第二十條事故處理

      一、事故的處理按“2號令”第四章的規定進行,并及時報告組織事故調查的行政部門。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規定處理后,事故發生部門應制訂整改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限期落實。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對整改措施的落實加強監督。

      三、政府牽頭調查處理的重特大事故,由縣政府決定處理意見,公司按法規、規章提出建議。

      四、司法機關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機關作出最終結論后再作處理,但對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責任人,仍應按規定追究責任。

      第五章事故的結案

      第二十一條事故的結案按照國家的有關法規和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7

      一、目的:

      為使特種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發生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時搶救傷員,搶修受損設備,盡是減少事故帶來的負面影響,減少事故的損失。

      二、范圍:

      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發生爆炸等事故及事故過程中發生人員傷亡和特種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分工:

      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總指揮的'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屬下分現場指揮、排險組、疏散組、救護組、聯絡組、火警組、電力搶修組,職責分工為:

      1、總指揮:全面指揮、協調事故處理工作。

      2、現場指揮:指揮事故現場調度、協調工作。

      3、排險組:組織排除事故危難源。

      4、疏散組:隔絕防護,疏散人員,轉移物品,減少損失。

      5、救護組:立即組織人員和調度車輛,盡快送受傷人員到醫院救治。

      6、聯絡組:做好各部門之間的通訊聯絡工作。

      7、火警組: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進行救援滅火。

      8、電力搶修組:負責電器設備的斷電、搶修工作。

      四、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

      1、公司發生意外事故和事件時,當班人員應立即盡一切力量切斷或隔離事故源,同時由車間負責人決定是否緊急停止設備運行,并以最快速度向公司領導報告,和相關部門取得聯系。事故嚴重可直接報告相關職能部門職能部門或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呼叫火警“119”,醫療急救電話“120”。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單位部門、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性質(爆炸、火災)、以及人員傷亡情況和報告人姓名及聯系電話等。

      2、公司領導到場后應迅速組織力量查明事故發生的源點、部位和原因,開展搶險自救工作。根據事故損失及人員傷亡情況,公司領導應立即決定是否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如決定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則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人員接到報警后應以最快速度趕往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搶險工作。處理事故時,迅速采取措施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應當保護好事故現場。

      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1、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演習,成員人員必須參加。

      2、演習內容、時間、排險方法、急救預案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3、演習結束后應將演習的情況作書面記錄,并進行總結,對存在的問題逐一進行調整修改。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的發展,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為我單位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處理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組織原則。第三條本預案所稱特種設備(叉車)事故,是指在本單位內使用叉車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等起重設備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第四條叉車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當貫徹統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據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第五條本單位有關人員應當熟悉已經建立的'特種設備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嚴格、切實地履行各自職責,積極配合處理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保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二章 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六條為應對突發的發生特種設備事故,本單位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總經理苑素云任組長,張同坤、張得鑫任副組長,以下人員為組員:楊木峰、徐小軍、司瓊、徐長喜。所有小組成員必須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

      第七條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一)組織指揮本單位對特種設備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二)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和上級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三)落實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部署的有關搶險救援措施。

      第八條組長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召集、協調本單位內各部門的有關人員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

      (二)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第九條副組長的職責:張同坤副組長負責與有關政府監管部門溝通協調,張得鑫副組長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第十條組員的職責:服從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的指揮,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務,實施具體的搶險救援工作或輔助性工作。

      第三章 預防與應急措施

      第十一條本單位的叉車等特種設備的數量及具體位置的分布,編制書面記錄和繪制的詳細分布圖,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相關人員均應存檔隨時備查。

      (七)相應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處理事故時的職責:……第十二條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對容易引發事故的隱患點為本公司重點監控內容,在接受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同時,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檢查隱患點的安全管理落實情況。

      第十三條本單位根據在用設備的特點和實施應急救援的要求,配備的必要設備、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專用工具柜內,由專人保管。第四章 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第十四條本單位如有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第一發現者應立即向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做到:

      (一)組長按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迅速啟動應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在向蘇州園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報告的同時,向區內其它有關政府監管部門報告。第十五條本單位如發生重大事故后,現場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最高負責人應盡快引導有關部門事故處理人員迅速進入現場。第十六條本單位叉車注冊在異地發生事故后,現場人員應當馬上報告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立即同時報告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和蘇州園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電話:0512-65225050,第十七條本單位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 事故發生單位(或者業主)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

      (二) 事故發生地點;

      (三) 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四) 事故設備名稱;

      (五) 事故類別;

      (六) 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第五章 應急處理

      第十八條特種設備事故如發生后,本單位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采取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本單位應認真貫徹執行本預案。當組長不在時,應按順序由副組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第十九條如發生特種設備事故,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除按規定報告外,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相關物件及重要痕跡等各種物證,并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為防止事故擴大、搶救人員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設施時,必須作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見證人員應簽字,必要時應當對事故現場和傷亡情況錄像或者拍照。第二十條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本單位各部門、人員應積極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第二十一條參加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本預案的規定,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9

      一、總則

      1 .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本公司范圍內特種設備事故、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特種設備事故,及時控制和消除事故發展,協助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和《重大危險源辨識》等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3 .適用范圍

      適用于XXX公司內發生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主要包括涉及生命安全的壓力容器(含氣瓶)、行車、壓力管道、叉車、起重機械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

      4.1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始終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認真做好事故預防工作,切實加強員工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2 相互協作,積極應對。特種設備使用、管理部門應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努力完善特種設備管理、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和應急預案體系,落實各級崗位職責,特種設備維護保養部門制定合理的應急處置措施和配合注意事項,準備充分的應急資源以便遇到突發事件時能夠及時迅速地采取正確措施,有效應對。

      4.3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應急救援指揮部在總指揮統一領導下負責指揮、協調處理突發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有關部門和班組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管理和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4.4 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方法、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4.5 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危險源管理做好事故預防、預測、預警工作。做好應對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搞好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救援技能。

      二、危險性分析

      1.行車

      生產車間及庫房內使用行車較為頻繁,作業中存在以下風險:吊物(具)在運行過程中擺動擠壓碰撞人、吊物(具)擺放不穩發生傾倒碰砸人、指揮或檢修人員作業中被擠壓碰撞、巡檢或維修行車時作業人員被擠壓碰撞、維修人員高空作業時墜落、吊具或吊物墜落、維修時作業人員觸電等。

      2 .叉車

      生產過程中使用叉車,存在以下風險:車輛發生燃燒、高速行駛轉彎時翻車、制動失效撞傷他人、貨物散落砸傷人、以及搬運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殊物質發生事故等。

      3 .壓力容器

      事故主要包括:罐體本體、接管開裂泄漏,接管、閥門、法蘭的密封等失效或泄漏,壓力表失靈,罐體受到熱源影響引起罐體壓力升高造成罐體爆炸或安全閥開啟而泄漏等。

      4 .壓力管道

      事故主要包括:泄漏、爆炸、著火由此帶來的人員傷亡或急性工業中毒、環境污染等事故。我單位的壓力管道主要為蒸汽管道,一旦發生壓力管道事故,容易造成人員的燒燙傷。

      引起管道泄漏、火災、爆炸及人員傷亡事故的危險危害因素主要有:管道設計缺陷造成管道及附屬設備的損壞、管道材料失效、內部腐蝕、外部腐蝕及應力腐蝕開裂等,管道制造缺陷及焊縫缺陷、違章作業、誤操作等造成的管道破壞、管道設施或附件安裝缺陷、壓力控制和泄壓設備、密O封圈和型圈、泵密封等的失效,管道自然災害(包括地震、雷擊)或外力造成的管道破壞。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生產副總、行政副總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職責:

      1)組織制訂公司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人員、資源配備應急隊伍的調動;

      2)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3)根據需要,協調調度公司各方面力量參與搶險救援工作;

      4)批準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5)事故信息的上報工作;

      6)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物證、資料;

      7)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

      8)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調動。

      2 .現場指揮部

      總指揮:安環部長

      成員:生產部部長及各工段長

      職責:

      1)對事故現場的危險情況進行及時評估并隨時上報指揮部;

      2)傳達和落實指揮部的指令和安排,保證現場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3)協調現場救援各職能組工作,按預案程序實施救援。

      3 .應急救援組

      組長:生產部長

      組員:生產部副部長及各工段長

      職責:

      1),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有效地現場急救合理安排轉院治療,做好現場醫療準備及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防止搶救過程中發生二次傷亡。

      2)采取有效措施切斷事故發展鏈條,遏制事故的惡化和擴大;

      3)負責特種設備的緊急搶修和應急設備的監測等。

      4 .醫療救護組

      組長:安環部部長

      組員:安環部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及時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急救,對需要送醫院治療的傷員立即安排送醫治療。

      5 .警戒疏散組

      組長:后勤部部長

      組員:后勤部工作人員職責:

      1)做好現場保護和警戒工作,在保障應急救援工作安全進行的前提下應盡量保護現場。

      2)協助疏散和撤離事故現場周邊危險區域的無關人員。

      3)維持救援現場秩序,保證救援通道暢通。

      6 .通訊聯絡組

      組長:財務部部長

      組員:財務部工作人員

      職責:

      1)負責現場通信、宣傳及對受影響人員進行安撫;

      2)負責保障現場指揮人員與各職能組之間的聯絡暢通;

      3)負責聯系外部救援力量,以及確保單位應急救援指揮部與地方政府部門的通訊暢通。

      7 .應急專家組

      組長:生產副總

      組員:質量技術部部長、生產部部長職責:負責應急救援過程中的技術支持。

      8 .事故調查組

      組長:生產副總

      組員:各部門負責人

      職責:

      1)開展事故勘察、取證、分析等工作;

      2)追查事故原因及有關責任人員;

      3)完成上級部門和領導交辦的.調查工作。

      四、預防機制和預警行動

      1 .預防機制

      1.1 建立完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并認真組織實施;

      1.2 根據特種設備運行情況,適時分析安全狀況,制訂、完善事故應急預案;

      1.3 使用部門新增特種設備要及時上報質量技術部,質量技術部接到報告

      后立即到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1.4 生產部門按期申報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如有到期不能檢驗的,必須按規定上報級部門;

      1.5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1.6 100%特種設備隱患整治率達到。

      2 .預警行動

      2.1 特種設備出現以下異常狀況立即進入預警階段:壓力容器、氣瓶輕度泄漏、管道輕度泄漏、單臺行車出現故障、叉車出現故障等。

      2.2 使用人員或檢查人員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通知本部門負責人或上級主管至現場進行異常狀況排查,現場必須配有專人監護,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或使用異常的設備;壓力容器故障無法排除時可以撥打生產廠家電話請求支援。若無法排除故障并出現故障惡化并可能引發事故時,排除人員做好相關措施后緊急撤離,并立即上報應急指揮部,由應急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五、應急響應啟動

      1 .應急報告

      1.1 發現事故人員應立即電話(口頭)報告單位本部門負責人。

      1.2 事故單位部門負責人接報后要立即上報應急指揮部,并根據情況請求公司援助。

      1.3 根據事故達到的級別及情況變化,啟動預案的同時,立即報有關部門請求援助。

      1.4 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現場情況;事故已經造成的或有可能造成的傷害情況;現場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2 .應急指揮機構啟動程序

      當事故發生后,部門應立即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當事故發展態勢進一步擴大時,可擴大應急響應,啟動公司應急預案。

      3 .應急指揮程序

      發生事故的部門負責人為現場初期的第一應急總指揮,全面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當上一級領導進入現場之后,移交相關指揮權。

      4 .資源調配程序

      在事故狀態下,現場總指揮有權調用其他部門的人力、物力等資源,相關部門必須積極配合。

      5 .應急救援程序

      5.1 崗位員工立即按照現場處置方案實施應急處置。

      5.2 部門啟動專項應急預案,實施具體應急救援。

      六、應急處置

      1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工段應當立即撥打相關報警電話,并開展自救。

      2 .生產部在接到報警電話后,應當盡快對事故發生的基本情況做出初始評

      估,包括事故范圍及事故危害擴展的趨勢以及人員傷亡情況等。

      3 .生產部根據初步調查情況,通知相應領導和相關單位,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4 .啟動預案后,應迅速通知各應急救援小組和有關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按照各組職責開展搶險救助、醫療救護、交通管制、現場監控、人員疏散、安全防護、社會動員、隊伍調譴、物資征用調用等工作。

      5 .應急指揮程序

      5.1 壓力容器、工業壓力管道事故應急程序

      5.1.1 當壓力容器、工業壓力管道及附屬設備發生爆裂、鼓包、變形、大量泄漏或突然停電、停水,使壓力容器及其設備不能正常運轉或壓力容器及其設備周圍發生火災等非正常原因時,必須緊急停止運行。

      5.1.2 壓力容器及其設備一旦發生爆炸事故,必須設法躲避爆炸物,在可能119〃〃120〃110〃的情況下盡快撤離現場,有條件時撥打xxx等電話請求救援。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傷亡人員,并進行救助。

      5.1.3 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并做好警戒工作,劃定警戒范圍,確定人員疏散方向,設立隔離區域。維護好現場治安,防止其它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5.1.4 迅速評估事故性質,預見其危害,確定是否還會再次發生事故,應做到切斷與相連裝置及管道的連接,放空和排凈殘余物料,降低系統壓力,采取噴淋等方式給周圍的設備或裝置降溫,以減少危險程度。同時組織搶險隊伍做好搶險前的準備工作。

      5.1.5 在上述工作做好的同時應迅速調運搶險裝備和物資、工具,組織搶險人員并由現場技術人員介紹裝置工作原理、事故性質、危險程度、搶險部位、搶險措施、自身防護等,搶險隊伍方可實施搶險工作。

      5.1.6 制定救護方案初步確定受傷人員的救治地點并進行合理分配,保證受傷人員及時得到救治。

      5.1.7 事故調查組應及時介入事故調查,以獲得第一手資料,對事故當事人、設備操作人員、檢查人員等相關人員要在第一時間詢問和記錄,即有利于事故調查也有利于事故的分析判斷,并應設專人進行必要的攝、錄影像工作,為搶險工作提供依據和措施。

      5.2 起重機械事故應急程序

      5.2.1 起重機械吊運重物時如遇突然停電或設備突然發生故障,操作人員不準離開現場,要警戒任何人不準通過危險區,等電力恢復或設備處理完后將吊運的重物放好后才能離開。

      5.2.2 提升機構制動器在工作中突然失靈時,要沉著冷靜,做慢速反復升降動作,同時開動行車,選擇安全地點放下重物行車多用于廠房內,易發生吊鉤載荷墜落、歪拉斜吊、重物傷人、物料埋壓人員等事故。

      5.2.3 起重機械吊運重物時發生傾翻、折斷、倒塌事故時,需要迅速對現場進行警榭口隔離,并保證救援通道暢通,避免墜落物傷害繼續擴大和無關人員影響現場救援工作。

      5.2.4 起重機械在維修、吊裝及運行過程中碰撞擠壓作業人員時,立即停機或實施反向操作,救援現場安排專人監護空中物品或吊具。

      5.2.5 ,一旦發生事故可能的情況下,進行初級救援工作如需醫療救援,120〃,119〃,撥打電話〃發生電氣火災、建筑物受損,撥打電話〃同時應立即向單位負責人、主管部門、安環部以及當地政府安全部門報告。

      5.2.6 發生觸電事故,迅速切斷電源,快速巡視現場及周邊情況(配電線路),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并做好警戒工作,在指定的范圍內實行全面戒嚴。

      5.2.7 評估事故性質,預見其危害,對現場被埋壓的人,應迅速用千斤頂、手拉葫蘆等進行搶救,以防二次傷害和觸電,保護好現場。

      5.2.8 根據人員傷亡情況制定救護方案對受傷人員先進行現場急救,采取必要輔助措施(如必須的包扎、止血等)。在醫護人員指導下,配合醫護人員進行必要的救護工作。

      5.2.9 事故調查組應及早介入事故調查,以獲得第一手資料,對事故當事人、設備操作人員、檢查人員等相關人員要在第一時間詢問和記錄,即有利于事故調查也有利于事故的分析判斷,并應設專人進行必要的攝、錄影像工作,為搶險工作提供依據和措施。

      5.3 機動車輛傷害事故應急程序

      5.3.1 當廠內機動車輛發生傾翻事故時,應立即通知部門負責人,并組織現場進行施救,當有人員被壓埋在傾倒機動車下面或駕駛室內時,應立即采取千斤頂、起吊設備、切割等措施,將被壓人員救出,在實施處置時,1必須指定名有經驗的人員進行現場指揮,并采取警戒措施,防止機動車傾倒、擠壓事故的再次發生。

      5.3.2 發生火災時,應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車廂內或駕駛室內無法逃生的人員,并應立即使機車熄火,防止電氣火災的蔓延擴大。滅火時,應防止二氧化碳等中毒窒息事故的發生。

      5.3.3 發生汽油、柴油等和有毒物質泄漏時,應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和沖釋爆炸性物質或有毒物質混合濃度,避免發生爆炸或中毒事故。

      5.3.4 "120〃,可能的情況下,進行初級救援工作,如需醫療救援,撥打電話〃119〃,發生火災、建筑物受損,撥打電話同時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向單位負責人、主管部門、安環部和當地政府安全部門報告。

      5.3.5 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并做好警戒工作,在指定的范圍內實行全面戒嚴。劃出警戒線,設立明顯標志,以各種方式和手段通知警戒區內和周邊人員迅速撤離,禁止一切車輛和無關的人員進入警戒區。

      5.3.6 迅速評估事故性質,預見其危害,對有受壓、受困人員的,應立即移動車輛或移開物件、貨物進行搶救,若起火車輛應及時進行撲滅;

      5.3.7 根據人員傷亡情況制定救護方案對受傷人員先進行現場急救,采取必要輔助措施(如必須的包扎、止血等)。在醫護人員指導下,配合醫護人員進行必要的救護工作。

      5.3.8 事故調查組應及早介入事故調查,以獲得第一手資料,對事故當事人、設備操作人員、檢查人員等相關人員要在第一時間詢問和記錄,即有利于事故調查也有利于事故的分析判斷,并應設專人進行必要的攝、錄影像工作,為搶險工作提供依據和措施。

      5.4 應急結束

      5.4.1 應急終止的條件

      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總指揮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由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救援的實際情況,宣布應急救援結束;嚴重以上事故的,應取得上級主管部門和相關政府部門的同意后,方可宣布應急救援結束。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后,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安全環保部及相關部門認可后可恢復施工生產。

      七、后期處置

      1.生產恢復和現場清理

      事故現場的清理和處理,生產恢復由事故發生部門擬定方案,在事故結束后上報事故指揮部,由事故指揮部組織討論其可行性,經確定后的方案由事故發生部門負責現場清理和處理,其它保障和服務部門配合工作。清理方案要明確責任人、指揮人員、操作人員、操作清理程序、要預見到可能再發生事故及救助處理的辦法。

      2 .調查和總結特種設備的事故調查由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

      2.1 調查事故發生前設備的狀況;

      2.2 查明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包括直接和間接

      經濟損失);

      2.3 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時應當進行技術鑒定);

      2.4 查明事故的性質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2.5 提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2.6 提出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2.7 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

      事故調查組應當將調查報告書報送公司總經辦,并由其進行批復。

      八、應急物費與保障措施

      1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特種設備使用部門,根據本部門生產裝置及特種設備的特性,配備現場救援和搶險基本裝備,其數量應足以滿足救援和搶險需要,救援和搶險裝備2存放在號車間西側污水處理池東北角固定存放處,存放位置應處于顯要地位,并應保證取用裝備及時、方法簡單,救援和搶險裝備應設專人保管,并應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

      2 .應急隊伍保障

      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隊伍主要依靠生產部、安環保部、財務部、后勤部等。

      3 .交通運輸保障

      生產部負責搶險救援物資和事故現場需轉移物品的運送工作。后勤部負責事故發生后交通管制和運輸線路的規劃,并保障其暢通。

      4 .醫療衛生保障

      搜集建立醫療衛生保障數據庫,明確周邊各醫院的分布,救治能力和專業特長,數據庫還應包括各醫療單位的救治能力,應急接待能力、負責人姓名及聯系方式。

      5 .治安保障

      應急狀態下,安全環保部負責調集所有安全員和保安,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疏散和警戒工作,維護現場治安,防止事故現場人員破壞和其它事故,協助搶險工作組,組織調運運輸工具,維護事故現場附近的交通秩序。

      6 .物資保障

      行政部組織安排所需物資的調運,并做好救助期間的物資儲備。

      7,培訓和演習

      8.1 I 培訓

      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均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組織考核,培訓內容包括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等。

      8.2 演習

      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應急演練。演習內容包括前期處置、傷員救護、人員集結、搶險救援、設備使用等等。每次演習的內容、目的、狀況、問題等都要作真實記錄。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10

      為認真更好的執行教育局關于學校防震避險和疏散應急演練活動,為本次演練活動保駕護航;承擔起學校安全工作的處理責任,發生意外事故時能夠有序地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本校師生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校“防震避險和疏散應急演練活動”應急救援處理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次演練出現的各種意外(摔倒、頭暈等)及其重大傷亡事故(踩踏)和其它因素影響演練正常進行的各種故障。

      二、防震避險和疏散應急演練救援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組長:

      領導小組副組長:

      成員:全體教師

      三、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負責在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迅速啟動預案,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入現場救援和處理善后工作。

      2、負責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部門匯報事故的'有關情況。

      3、負責制定具體方案、措施等重大問題的決策,并組織落實、協調、調查和處理等。

      四、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遵循的方法和原則:

      1、遵循迅速報告的原則:即發生安全事故發生后,學校負責人、事故當事人或目擊者立即向指揮部報告。

      2、遵循主動搶險、迅速處理的。原則:即發生安全事故發生后,全校師生都要盡可能的進行救援。

      3、遵循生命第一的原則:即學校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要把救護師生生命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實施救護,及時疏散處于危險之中的師生及人員。

      4、遵循科學施救,控制傷情,在事故事件處理過程中,要迅速判斷現場狀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險源,避免應急處理過程中再次發生人員傷亡。

      5、遵循保護現場,收集證據的原則:即在對安全事故實施救援的過程中,要盡可能對現場進行有效保護,收集有關證據,為日后查找原因,正確處理提供依據。

      五、發生安全事故處理程序及辦法

      1、本次演練一旦發生特大安全事故,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向教育局和當地政府報告,并組織教職工及學生實施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學校要根據事故的性質向公安局110指揮中心、119消防中心、120急救中心等部門緊急求援,使情況較快得到控制,受傷人員及時得到治療。

      3、學校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在3分鐘內趕赴事故現場,聽取事故情況匯報;召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會議,成立現場指揮組,事故調查組,事故善后工作組,采取應急措施全力搶救,維持秩序,疏散師生,保護現場,關注事態發展。

      4、學校協同有關部門搶險救災,配合調查取證,做好受傷學生和受驚嚇學生的慰問工作,并及時與受害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做好傷亡學生家長的安撫解釋工作。

      5、學校要依靠政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協調賠償,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11

      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及特點

      〔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總目標是通過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盡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包括下述幾個方面:

      〔1〕馬上組織營救受害人員,

      〔2〕迅速控制事態,并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測、監測,確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現場恢復。

      〔4〕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

      〔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特點由于特種設備自身的特點,特種設備事故往往具有發生突然、危害范圍廣的特點,因而決定了特種設備應急救援行動必須做到迅速、準確和有效。迅速,就是要求建立快速的應急響應機制,能迅速準確地傳遞事故信息,迅速地召集所必須的應急力量和設備、物資等資源;在最短的時間里建立統一指揮與協調系統,開展救援活動。準確就是要求有相應的應急決策機制,能基于事故的規模、性質、特點、現場環境等信息,正確地猜測事故的發展趨勢,準確地對應急救援行動和戰術進行決策。有效,主要指應急救援行動的有效性,很大程度它取決于應急準備的充分性與否,即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與落實、以及有效的外部增援機制等。

      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近年來我國政府相繼公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如《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了相應的規定和要求。《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第七條規定:"市(地、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必須制定本地區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具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使命。第三十三條規定:企業對重大危險源應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狀況下應當采用的應急措施。第六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三、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管理

      無論事故的發生具有突發性和偶然性,但事故的應急管理不只限于事故發生后的應急救援行動。應急管理是對重大事故的全過程管理,貫穿于事故發生前、中、后的各個過程,充分體現了"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應急思想。應急管理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包括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階段。無論在實際狀況中這些階段往往是交叉的,但每一階段都有自己明確的目標,而且每一階段又是構筑在前一階段的基礎之上,因而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的互相關聯,構成了事故應急管理的循環過程。 (一)預防

      在應急管理中預防有兩層含義,一是事故的預防工作,即通過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等手段,盡可能地防止事故的發生,實現本質安全;二是在假定事故必定發生的前提下,通過預先采用的預防措施,達到降低或減緩事故的影響或后果的嚴重程度,如加大安全距離、設置防護墻以及開展公眾教育等。從長遠觀點來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預防措施是減少事故損失的有效方法。

      (二)準備

      應急準備是應急管理過程中一個極其關鍵的過程。它是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所做的各種準備,包括應急機構的設立和使命的落實、預案的編制、應急隊伍的建設、應急設備(施)、物資的準備和維護、預案的演練、與外部應急力量的銜接等,其目標是堅持事故應急救援所必須的應急能力。

      (三)響應

      應急響應是在事故發生后馬上采用的應急與救援行動。包括事故的報警與通報、人員的緊急疏散、工程搶險措施、信息收集與應急決策和外部求援、急救與醫療、消防等。其目標是盡可能地搶救受害人員,保護可能受威脅的人群,盡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

      (四)恢復

      恢復工作應在事故發生后馬上進行。首先應使事故影響區域恢復到相對安全的基本狀態,然后逐步恢復到正常狀態。要求馬上進行的恢復工作包括事故損失評估、原因調查、清理廢墟等。在短期恢復工作中,應注意避免出現新的緊急狀況。長期恢復包括廠區重建和受影響區域的重新規劃和發展。在長期恢復工作中,應汲取事故和應急救援的經驗教訓,開展進一步的預防工作和減災行動。

      四、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的構成(一)事故應急救援系統的組織機構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往往涉及單位的各個部門,因此應預先明確在應急救援中承當相應任務的組織機構及其使命。比較典型的事故應急救援系統的機構構成包括:

      1.應急救援中心

      2.應急救援專家組

      3.醫療消防等

      4.后勤保證組織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12

      一、中心事故工作組人員的安全防護

      參加應急搶險處置的工作人員,要注意個人人身安全,應當按要求配備安全防護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裝備,事故現場應當在專業部門的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

      二、特種設備事故救助聯動企業

      針對特種設備事故的性質和特點,動用相應的社會力量,執行對口處置的方針。借助于企業的專業操作人員〔搶險隊伍〕、專業搶險設備和搶險技術,進行事故應急處置,盡最大可能減少事故危害、提升處置效率,減少處置風險。特種設備事故救助聯動企業名單見附件5。

      參加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社會救助聯動的`企業,應擁有相應事故處置設備、物資,特別是快速帶壓堵漏技術,人員應具備相關專業事故處置技能和施行操作經驗,聯動企業應有專項演練。

      三、特種設備應急處置措施

      1、電梯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7);

      2、起重機械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8);

      3、場〔廠〕內機動車輛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9);

      4、大型游樂設施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10);

      5、客運索道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11);

      6、液氯鋼瓶泄漏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12)

      7、液化石油氣汽車罐車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13〕

      8、液氨鋼瓶泄漏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14〕

      四、預案管理與修訂

      〔一〕本預案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當地設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

      〔二〕本預案由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每兩年修訂一次,在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對預案和緊急處置措施進行必要的評審和更新。

      〔三〕本預案按照省〔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福建省特種設備事故緊急狀況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定期進行演練。

      〔四〕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13

      在任何工業活動中都有可能發生事故,尤其是隨著現代工業地發展,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巨大能量和有害物質,一旦發生事故,往往造成慘重的生命、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由于自然或人為、技術等原因,當事故或災害不可能完全避免的時候,建立制定事故應急措施,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及時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已成為抵御事故或控制災害蔓延、降低危害后果的關鍵甚至是唯一手段。

      第一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及特點

      (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總目標是通過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盡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包括下述幾個方面: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

      (2)迅速控制事態,并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測、監測,確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現場恢復。

      (4)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

      (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特點

      由于特種設備自身的特點,特種設備事故往往具有發生突然、危害范圍廣的特點,因而決定了特種設備應急救援行動必須做到迅速、準確和有效。迅速,就是要求建立快速的應急響應機制,能迅速準確地傳遞事故信息,迅速地召集所需的應急力量和設備、物資等資源;在最短的時間里建立統一指揮與協調系統,開展救援活動。準確就是要求有相應的應急決策機制,能基于事故的規模、性質、特點、現場環境等信息,正確地預測事故的發展趨勢,準確地對應急救援行動和戰術進行決策。有效,主要指應急救援行動的有效性,很大程度它取決于應急準備的充分性與否,即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與落實、以及有效的外部增援機制等。

      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近年來我國政府相繼頒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如《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了相應的規定和要求。《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第七條規定:“市(地、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必須制定本地區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具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第三十三條規定:企業對重大危險源應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第六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三、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管理

      盡管事故的發生具有突發性和偶然性,但事故的應急管理不只限于事故發生后的應急救援行動。應急管理是對重大事故的全過程管理,貫穿于事故發生前、中、后的各個過程,充分體現了“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應急思想。應急管理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包括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階段。盡管在實際情況中這些階段往往是交叉的,但每一階段都有自己明確的目標,而且每一階段又是構筑在前一階段的基礎之上,因而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的相互關聯,構成了事故應急管理的循環過程。

      (一)預防

      在應急管理中預防有兩層含義,一是事故的預防工作,即通過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等手段,盡可能地防止事故的發生,實現本質安全;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發生的前提下,通過預先采取的'預防措施,達到降低或減緩事故的影響或后果的嚴重程度,如加大安全距離、設置防護墻以及開展公眾教育等。從長遠觀點來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預防措施是減少事故損失的有效方法。

      (二)準備

      應急準備是應急管理過程中一個極其關鍵的過程。它是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所做的各種準備,包括應急機構的設立和職責的落實、預案的編制、應急隊伍的建設、應急設備(施)、物資的準備和維護、預案的演練、與外部應急力量的銜接等,其目標是保持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應急能力。

      (三)響應

      應急響應是在事故發生后立即采取的應急與救援行動。包括事故的報警與通報、人員的緊急疏散、工程搶險措施、信息收集與應急決策和外部求援、急救與醫療、消防等。其目標是盡可能地搶救受害人員,保護可能受威脅的人群,盡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

      (四)恢復

      恢復工作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進行。首先應使事故影響區域恢復到相對安全的基本狀態,然后逐步恢復到正常狀態。要求立即進行的恢復工作包括事故損失評估、原因調查、清理廢墟等。在短期恢復工作中,應注意避免出現新的緊急情況。長期恢復包括廠區重建和受影響區域的重新規劃和發展。在長期恢復工作中,應汲取事故和應急救援的經驗教訓,開展進一步的預防工作和減災行動。

      四、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的構成

      (一)事故應急救援系統的組織機構

      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往往涉及單位的各個部門,因此應預先明確在應急救援中承擔相應任務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比較典型的事故應急救援系統的機構構成包括:

      1.應急救援中心

      2.應急救援專家組

      3.醫療消防等

      4.后勤保障組織

      第二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的策劃與編制

      一、編制事故應急預案的作用

      事故應急預案在應急系統中起著關鍵作用,它明確了在突發事故發生之前、發生過程中以及剛剛結束之后,誰負責做什么、何時做,相應的策略和資源準備等。它是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及其影響和后果的嚴重程度,為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的各個方面所預先作出的詳細安排,是開展及時、有序和有效應急救援工作的行動指南。

      應急預案在應急救援中的突出重要作用和地位體現在:

      (1)應急預案明確了應急救援的范圍和體系,做到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2)制定應急預案有利于做出及時的應急響應,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3)事故應急預案成為各類突發重大事故的應急基礎。通過編制基本應急預案,可保證應急預案足夠靈活,對那些事先無法預料到的突發事件或事故,也可以起到基本的應急指導作用,成為開展應急救援的“底線”。在此基礎上,可以針對特定危害編制專項應急預案,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措施、進行專項應急準備和演習;

      (4)當發生超過應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時,便于及時向上級應急部門求援;

      (5)有利于提高職工風險防范意識。

      應急預案應進行合理的策劃,做到重點突出,反映本單位的重大事故風險,并避免預案相互孤立、交叉和矛盾。在對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進行策劃時應充分考慮下列因素:①本單位特種設備的數量、種類及分布情況,重大事故隱患情況等;②本單位以及上級機構已制定的應急預案的情況;③本單位以往事故的發生情況;④周邊單位重大危險對本單位可能帶來的影響。

      二、事故應急預案核心要素及編制要求

      應急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所需的應急準備和應急行動而制定的指導性文件,其核心內容應包括:

      (1)對緊急情況或事故災害及其后果的預測、辯識、評價;

      (2)規定應急救援各方的詳細職責;

      (3)應急救援行動的指揮與協調;

      (4)應急救援中可用的人員、設備、設施、物資、經費保障和其他資源,包括社會和外部援助資源等;

      (5)在緊急情況或事故發生時保護生命和財產、環境安全的措施;

      (6)現場恢復;

      (7)應急培訓和演練規定,法律法規要求,預案的管理等。

      應急預案是整個應急管理體系的反映,它的內容不僅僅限于事故發生過程中的應急響應和救援措施,還應包括事故發生前的各種應急準備和事故發生后的緊急恢復以及預案的管理與更新等。

      第三節應急預案演練

      應急預案演練是檢驗、評價和保持應急能力的一個重要手段。其重要作用突出地體現在:可在事故真正發生前暴露預案和程序的缺陷,發現應急資源的不足(包括人力和設備等),改善各應急部門、人員之間的協調,增強職工應對突發事故救援的信心和應急意識,提高應急人員的熟練程度和技術水平,進一步明確各自的崗位與職責,提高各級預案之間的協調性,提高整體應急反應能力。

      對應急預案的完整性和周密性進行評估,可采用多種應急演練方法,如模擬事故場景進行口頭演練、現場演練、功能演練和全面演練等。

      在充分利用已有資源的基礎上,應加強應急救援的宣傳、教育和培訓,一是通過各種形式和活動,加強對職工的應急知識教育,提高應急意識,如基本防護知識、自救與互救基本常識等;二是為全面提高應急隊伍的作戰能力和專業水平,有條件的可設立應急救援培訓基地,對應急技術人員、應急隊員進行強化培訓和訓練,如基礎培訓、專業培訓、戰術培訓等。

      …………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14

      事故可能發生在任何工業活動中,特別是隨著現代工業的發展,生產過程中的巨大能量和有害物質往往會造成嚴重的生命、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由于自然、人為、技術等原因,當事故或災害不能完全避免時,建立事故應急措施,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及時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已成為抵御事故或控制災害蔓延、減少危害后果的關鍵甚至唯一手段。

      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系統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和特點

      (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總體目標是盡可能減少事故后果,包括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者,

      (2)快速控制事件,檢測監測事故造成的危害,確定事故的危害區域、性質和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現場恢復工作。

      (4)查明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

      (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特點

      由于特種設備本身的特點,特種設備事故往往具有突然、危害范圍廣的特點,因此特種設備的應急救援行動必須快速、準確、有效。快速需要建立快速的應急響應機制,快速準確地傳遞事故信息,快速召集所需的應急力量、設備、材料等資源在最短的時間內建立統一的指揮協調系統,開展救援活動。準確性是指根據事故的規模、性質、特點、現場環境等信息,正確預測事故的發展趨勢,準確決定應急救援行動和戰術。有效性主要是指應急救援行動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應急準備分性與否,即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與落實、以及有效的外部增援機制等。

      二、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近年來我國政府相繼頒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如《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了相應的規定和要求。《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第七條規定:“市(地、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必須制定本地區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具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第三十三條規定:企業對重大危險源應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第六十八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三、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管理

      盡管事故的發生具有突發性和偶然性,但事故的應急管理不只限于事故發生后的應急救援行動。應急管理是對重大事故的全過程管理,貫穿于事故發生前、中、后的各個過程,充分體現了“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應急思想。應急管理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包括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階段。盡管在實際情況中這些階段往往是交叉的,但每一階段都有自己明確的目標,而且每一階段又是構筑在前一階段的基礎之上,因而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的相互關聯,構成了事故應急管理的.循環過程。

      (一)預防

      在應急管理中預防有兩層含義,一是事故的預防工作,即通過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等手段,盡可能地防止事故的發生,實現本質安全;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發生的前提下,通過預先采取的預防措施,達到降低或減緩事故的影響或后果的嚴重程度,如加大安全距離、設置防護墻以及開展公眾教育等。從長遠觀點來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預防措施是減少事故損失的有效方法。

      (二)準備

      應急準備是應急管理過程中一個極其關鍵的過程。它是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所做的各種準備,包括應急機構的設立和職責的落實、預案的編制、應急隊伍的建設、應急設備(施)、物資的準備和維護、預案的演練、與外部應急力量的銜接等,其目標是保持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應急能力。

      (三)響應

      應急響應是在事故發生后立即采取的應急與救援行動。包括事故的報警與通報、人員的緊急疏散、工程搶險措施、信息收集與應急決策和外部求援、急救與醫療、消防等。其目標是盡可能地搶救受害人員,保護可能受威脅的人群,盡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

      (四)恢復

      恢復工作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進行。首先應使事故影響區域恢復到相對安全的基本狀態,然后逐步恢復到正常狀態。要求立即進行的恢復工作包括事故損失評估、原因調查、清理廢墟等。在短期恢復工作中,應注意避免出現新的緊急情況。長期恢復包括廠區重建和受影響區域的重新規劃和發展。在長期恢復工作中,應汲取事故和應急救援的經驗教訓,開展進一步的預防工作和減災行動。

      四、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的構成

      (一)事故應急救援系統的組織機構

      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往往涉及單位的各個部門,因此應預先明確在應急救援中承擔相應任務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比較典型的事故應急救援系統的機構構成包括:

      1.應急救援中心

      2.應急救援專家組

      3.醫療消防等

      4.后勤保障組織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15

      1總則

      目的

      為建立健全太原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機制,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特種設備事故,使特種設備應急處置工作更加科學、有序,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導則》《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西

      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西省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太原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做到依法科學、職責明確、規范有序、平戰結合、反應靈敏、運轉高效。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應對全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較大事故。

      特種設備事故界定依據《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辦理。

      事故分級

      特種設備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個等級。

      2應急指揮體系

      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體系由市、縣兩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市較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

      指揮長:分管市場監管工作的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政府協管副秘書長、市市場監管局局長、市應急局局長、市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鄉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衛健委、市應急局、

      市市場監管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和國網太原供電公司等有關單位分管負責人。根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實際,指揮長可抽調其他市直有關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

      市指揮部是應對本市行政區域較大特種設備事故的主體,配合國家、省指揮部做好特別重大、重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縣(市、區)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工作。跨縣區界的一般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工作,由市指揮部協調指導組建聯合應急指揮部。

      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市場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各縣(市、區)結合本地實際設立相應的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

      根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市現場指揮部下設7個工作組:搶險救援組、醫學救護組、社會穩定組、協調保障組、環境監測組、技術專家組、善后工作組。各組設立及人員組成可結合工作實際調整,可吸收縣(市、區)級指揮部人員和救援人員參加。

      3風險監測與防控

      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根據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變化,通過對風險表征指標的觀測,開展風險信息采集,對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預測和管控,對列為重大危險源的特種設備運行狀況實時監測。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托特種設備動態監管體系、輿情監控系統,建立特種設備安全風險預警信息化平臺,開展各類特種設備安全隱患、風險信息的收集、研判。存在特種設備重大違法行為或嚴重事故隱患的,實施掛牌督辦,實時跟蹤。建立動態監管網絡,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實行動態

      管理,實現市、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檢驗機構的信息互通、共享,遇有異常情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風險預警

      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發現特種設備較大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事發地人民政府和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發布和解除預警。

      信息發布按有關規定執行,并做好應急準備。當風險預警具備解除條件時,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核實后解除預警。

      5應急處置與救援

      信息報告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應當及時向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送特種設備事故信息。縣(市、區)級人民政府應當按規定向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市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按事故信息報送的有關規定向省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

      特種設備事故信息報告應當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首次報告時可以先簡要報告,做好續報,直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單位名稱、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傷亡或經濟損失初步評估、影響范圍、事件發展態勢及處置情況。涉及國家秘密的,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

      市指揮部辦公室接受社會公眾、相關單位報告的特種設備安全隱患信息、事故信息及下級指揮部上報的相關信息。

      市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后,立即核查信息,信息確認后

      及時報告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積極做好應急處置準備。

      先期處置

      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事發單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開展先期處置,防止事態擴大。先期處置包括:

      (1)搶救遇難、遇險人員。

      (2)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維護事故現場秩序。

      (3)對事故危害情況進行初始評估。包括事故發生的基本情況、范圍、危害擴展的潛在可能性以及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

      (4)控制危險源。根據發生事故特種設備的特性,迅速展開必要的技術檢驗、檢測工作,確認危險源的.類型和特性,制定搶險救援的技術方案,及時有效控制事故擴大,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5)建立現場工作區域。根據事故危害、氣象條件等因素,設立現場搶險救援安全工作區域。對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引發的危險介質泄漏,按規定設立工作區域,包括危險區域、緩沖區域和安全區域。

      (6)做好擴大應急準備。

      應急響應

      特種設備事故市級響應根據事態嚴重程度與事態需要設定一級、二級、三級3個響應等級。

      響應終止

      在事故現場得到控制,應急處置工作基本完成,生態環境等部門對特種設備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評估,直至環境符合安全要求標準,消除次

      生、衍生災害可能發生的隱患后,現場指揮部根據現場實際確認危害消除,經市指揮部批準,終止市級應急響應。

      6后期處置

      評估總結

      應急工作結束后,市指揮部辦公室依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及時總結、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動用的應急資源、應急處置情況和應汲取的經驗教訓,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提出改進措施。

      后期處置

      應急工作結束后,市指揮部辦公室收集、匯總、核實應急處置信息,統一向社會發布,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并做好響應終止后的相關工作。

      7預案解釋、修訂與實施

      本預案由市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解釋與修訂。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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