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ress id="ousso"></address>
<form id="ousso"><track id="ousso"><big id="ousso"></big></track></form>
  1. 養老保險熱點問題解答

    時間:2021-03-15 13:34:10 工資待遇 我要投稿

    養老保險熱點問題解答

      關于養老保險,大家知道多少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養老保險熱點問題解答,歡迎閱讀了解!

      1、什么是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當勞動者達到國家規定的年齡、工齡或個人繳費年限,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出生產或工作崗位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資幫助和補償,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2、什么是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個人實際繳費年限。

      3、什么是視同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年限。

      4、視同繳費年限如何認定?

      晉人社廳函[2011]659號文件規定有幾種情況: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城鎮企業原固定職工,在我省實行企業職工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前(如山西省為1992年1月),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2)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原行業統籌的國有企業原固定職工,在本行業統一實行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前(如鐵路行業為1993年10月),符合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3)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軍隊轉業、復員、退伍軍人(按[2001]國轉聯8號規定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除外),原軍齡視同繳費年限。

      (4)1991年底以前企業按照有關規定招用的原計劃內臨時工,如1992年1月1日(原行業統籌企業從本行業統一實行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時間)起,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其1991年12月31日前在本單位最后一次從事臨時工的工作時間,可以視同繳費年限。如1992年1月1日起未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其1991年12月31日前從事臨時工的工作時間,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不得用事后追補繳費的辦法接續視同繳費年限,事后追補只能計算實際繳費年限,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

      (5)城鎮企業原固定職工,實行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之前,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年限可以折算工齡和視同繳費年限,折算后增加的視同繳費年限最長不超過5年。城鎮勞動合同制職工,從錄用起實行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制度,其從事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在計發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不再折算工齡。

      如85、86年鐵路招收的合同制職工,如從事機車乘務員工作的,其從事特殊工種的時間不能折算工齡。

      (6)如職工被判刑、開除公職、除名或自動離職的,原有的視同繳費年限不能計算。

      5、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權利和義務?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0號) 自2013年11月1日起實施。

      第五條 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一條 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干預或者拒絕。

      6、個人繳費基數是如何確定的?

      (1)職工以按單位勞資報表統計口徑所統計的月平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在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300% 范圍內核定。

      (2)用人單位新招職工(包括研究生、大學生、大中專畢業生等)以起薪當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在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300% 范圍內核定。從第二年起,按上年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3)轉業、復員、退伍軍人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到繳費單位工作的,其當年繳費工資基數按到企業第一個月的全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在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300%范圍內確定。

      自2013年1月起,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基數統一調整為自當年1月1日起執行。一般每年1至5月暫按上年標準繳納,待山西省公布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后,在6月份補差。

      7、什么是退休?

      退休是指職工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出生產或工作崗位。在職工退休后,國家同時給予一定的物質保障,使職工安度晚年。

      8、職工具備什么條件可辦理退休?

      國務院國發(1978)104號規定。年齡條件: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職工經過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工齡條件:無論是工人還是干部,男女工齡均必須滿10年,才能辦理退休。

      9、統一制度后,職工退休條件有哪些變動?

      統一制度后,根據國務院國發(1997)26號文件規定,將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工齡條件即繳費年限,由10年變為15年。

      山西省勞動廳晉勞社養(1999)78號文件還規定: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企業,女職工按退休時所在工作崗位確定退休年齡,退休時連續在生產崗位工作滿三年或前十年在生產崗位工作累計滿五年的為50周歲,管理崗位為55周歲。

      10、職工出生時間是如何認定的?

      勞社部發(1999)8號文件規定:對職工出生時間的認定,實行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相結合的辦法。當本人身份證與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時,以本人檔案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為準。

      11、職工需具備幾年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和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實際工作年限,才能夠按這類工種的退休年齡規定辦理提前退休?

      (1)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的;

      (2)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的;

      (3)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

      12、統一制度后,特殊工種如何折算工齡?

      山西省勞動廳晉勞社養(2001)1號文件規定:實行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之前,職工從事國家確定的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可以折算工齡和視同繳費年限,折算后增加的視同繳費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實行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之后,職工從事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在計發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不再折算工齡。

      13、統一制度后,基本養老金由哪幾部分組成?

      (1)基礎養老金

      (2)個人帳戶養老金

      (3)過渡性養老金

      (4)調節金

      14、職工退休時其基礎養老金是如何計算的?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本人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計算到月)

      15、職工退休時其個人帳戶養老金是如何計算的?

      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16、職工退休時其過渡性養老金是如何計算的?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按11%及其以上比例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前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3%

      17、供養直系親屬的范圍包括哪些?

      根據晉勞社養[2004]190號文件,企業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參照勞動保障部18號令執行。包括該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18、具備什么條件可享受遺屬定期困難補助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規定申請遺屬定期困難補助費: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死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3)死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4)死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

      (5)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

      (6)死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

      (7) 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19、有何種情形停止享受遺屬定期困難補助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遺屬定期困難補助費:

      (1)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就業或參軍的;

      (3)死亡職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

      (5)死亡的。

      20、退休人員死亡后其遺屬定期生活困難 補助是如何規定的?

      晉勞社廳發(2006)301號文件規定,退休人員死亡后其遺屬定期生活困難補助費為,家居省轄市的每月140元,家居縣(市)鎮的120元,家居農村的100元。孤寡遺屬另加20元。

      21、“老工人”死亡后其遺屬定期生活困難補助是如何規定的?

      晉勞社養(2002)325號文件規定,“老工人”死亡后其遺屬定期生活困難補助費,一律以遺屬戶口所在地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標準作為計算基數。其中,死者的父、母、配偶和無依無靠的孤寡老人每人每月按100%領取;其他供養直系親屬按80%領取。

      22、離休人員死亡后其遺屬定期生活困難補助費是如何規定的?

      晉財行〔2013〕155號文件規定,離休人員死亡后其遺屬定期生活困難補助費為,地級市所在地城區每人每月800元;縣(市、區)城區、鄉鎮及農村每人每月750元;無依無靠的孤獨配偶,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再增加100元。

      23、職工退休死亡后,其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費是如何規定的?

      晉勞社廳發(2006)301號文件規定,職工退休死亡后,其喪葬補助費為2000元,一次性撫恤費為3000元。

      24、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職工退職后死亡的,其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費是如何規定的?

      晉勞社廳發(2006)301號文件規定,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職工退職后死亡的,只發給喪葬補助費2000元,其它待遇不予享受。

      25、離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并符合 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是如何規定的?

      (1)喪葬補助費標準:晉財行[2011] 123號文件規定標準為4000元。

      (2)一次性撫恤費標準:晉人社廳函〔2012〕107號文件規定,離休人員、“老工人”死亡后,其一次性撫恤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離退休費,基本離退休費的計發辦法仍按晉勞社廳發〔2007〕57號規定執行。

      26、離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死亡后喪葬補助費是如何規定的?

      晉勞社養(2002)310號文件規定,離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死亡后不再發給喪葬補助費。

      27、什么是離退休人員資格認證工作?

      資格認證工作是指對離退休人員養老金領取資格進行認證,包括運用指紋系統進行指紋采集建檔、指紋核查等內容。

      晉社保局發〔2013〕21號文件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全部人員每年進行一次資格認證,凡是沒有按時完成資格認證或認證不成功的人員,省社保局將按部中心有關規定暫停發放養老保險待遇,待其補辦認證手續后再予恢復并補發養老保險待遇;如暫停發放養老保險待遇期內,沒有補辦認證手續或認證手續不符合規定而直接出具死亡證明、且死亡時間與暫停發時間間隔超過一年的,其一年之后的養老保險待遇不予補發。

      28、開展離退休人員資格認證工作的意義?

      離退休人員資格認證是養老保險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它可以有效防止冒領養老金行為,防范基金流失。

      29、為何新辦退休人員必須及時采集指紋?

      晉社保局發〔2013〕21號文件規定,凡新批退休人員不能及時提供活體指紋數據的, 山西省社會保險局將視為手續不全,暫緩辦理退休待遇計算等相關手續。

      30、什么是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是指企業和職工個人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后,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發放工作也從企業轉向社會。我局山西省參保的職工退休后由山西省社保局按月對個人直接發放養老金。

      31、退休后出國定居的人員如何領取基本養老金?

      退休人員出國、出境定居,可以繼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并享受正常調整機制,增加養老金;也可以選擇按個人余額一次性結算基本養老金,同時終止養老金保險關系的辦法。


    <address id="ousso"></address>
    <form id="ousso"><track id="ousso"><big id="ousso"></big></track></form>
    1. 日日做夜狠狠爱欧美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