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煙臺婚假產假及陪產假新規定
此前已經辦理登記結婚手續的,仍可以按照原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晚婚假獎勵。下面小編為你詳細的介紹相關情況,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后,什么情況可以再生育子女?計劃生育家庭獎勵、優待政策如何繼續?婚假、產假有何變化?26日上午9時,煙臺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就“全面兩孩”政策及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有關情況進行全面介紹。
對于備受市民關注度的婚假、產假問題,根據新修訂的《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符合法律和該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7日,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實際產假達到158天。新條例刪去了晚婚假獎勵,即新條例公布實施之日2016年1月22日起,登記結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的獎勵。此前已經辦理登記結婚手續的,仍可以按照原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晚婚假獎勵。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政策在退休后還有沒有?煙臺市衛計委工委委員、計生協會常務副會長王永秋表示,于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獨生子女,其父母退休或年老時仍可享受相關獎勵政策。需要注意的是,《條例》在對相關獎勵政策規定上,進行了調整。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組織職工的,退休時按照省有關規定給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補貼,其經費從原渠道列支,而過去則是加發本人5%的.工資;同時增加了新的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為城鎮其他居民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給予獎勵扶助。
此外,《條例》對可以再生育子女的情況進行了規定,符合條例規定的夫妻,經批準可以再生育子女。王永秋強調,如果沒有經過批準,即便情況符合也屬于違法生育,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具有下列6種情形的,經批準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有子女經依法鑒定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癥,依法收養兩個子女后女方又懷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兩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后無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相關新聞:
2016年全國各地婚假產假陪產假最新規定
9月29日下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新條例對再婚和子女病殘等特殊情況的再生育政策進行細化和明確, 2016年1月1日起至新條例公布之日,再婚夫妻和子女病殘家庭再生育的,按照新條例的規定執行。
再婚夫妻單方不超過2胎仍可再生
新條例明確了特殊情況的再生育政策,針對婚育狀況的復雜性,設置兜底條款。具體包括七種情形:
1.已生育兩個子女的夫妻,經地級以上市病殘兒醫學鑒定組織鑒定,其中一個或兩個子女均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后生育一個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兩個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個,另一方生育一個或者兩個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5.再婚夫妻經批準再生育的子女,經地級以上市病殘兒醫學鑒定組織鑒定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6.因子女死亡無子女的,可再生育兩個子女;
7.因子女死亡只有一個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生育獎勵假從30天延長至80天
對廣東女性的又一利好消息是:新條例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獎勵假,從30日延長至80日。省衛生計生委主任段宇飛表示,這一修改是為提升新出生嬰兒照顧水平,進一步鼓勵廣大群眾積極執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結合我省實際并參考外省規定作出的。
去年底修訂的條例將此前的獨生子女母親產假調整為獎勵假30天,女性產假調整后為:98天基本產假+30天計生獎勵(二孩以內)假=128天。此政策實行不到一年,廣東女性又迎來利好,產假將增至178天。
取消對輸精(卵)管復通手術行政審批
為進一步方便群眾實施輸精(卵)管復通手術,新條例刪除了原條例 “已采取絕育手術的夫妻,符合法律、法規再生育規定的,辦理再生育審批手續后,可施行輸精(卵)管復通手術”的規定。凡已經采取絕育措施的群眾,不論是否符合再生育條件,均可自行到醫療機構實施復通手術。
同時,新條例調整了再生育審批機構,將再生育的審批機構由“鄉鎮、街道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修改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一步規范對再生育行為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