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5生育津貼報銷流程和標準
什么是生育津貼?生育津貼即為產假工資,相當于女職工在生育期間的工資,是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貼高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貼低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關于2015北京生育津貼報銷流程和標準?
1、北京市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初育的為晚育。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
2、如果夫妻雙方都有生育險,晚育津貼則由男方或女方享受均可,對于參保人來說,當然是誰的保險繳費基數高就由誰享受。
生育津貼計算公式: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職工繳費基數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資計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生育津貼詳細待遇標準請參考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