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生育津貼即為產假工資,相當于女職工在生育期間的工資,是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貼高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貼低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2015北京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①自懷孕當月起,到分娩當月,要連續繳費滿9個月,才可以支取生育津貼;
②自懷孕當月起,到分娩當月,如果中間生育保險斷掉(例如:公司帳戶上沒錢,導致社保劃款沒到帳,而公司又去補交)這樣的情況就不能算是連續交費了,而是中間有斷掉的`,只能算為補繳。因此,生育津貼就不能領取;
③如果9個月中有中斷,那么自分娩當月起繼續交納12個月的生育保險,仍然可以去社保辦理補支生育津貼;
④參保職工分娩前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但分娩之月后連續繳費滿12個月的,生育津貼可由生育保險基金予以補支。
提示:生育津貼計算方法:
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