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青島領取生育津貼需提供哪些資料?
根據青島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參保人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用1年以上即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領取生育津貼。但為了規范生育津貼發放流程,青島社保局規定參保人申領生育津貼必須提供規定資料。那么在青島申領生育津貼需提供哪些資料呢?
在青島申領生育津貼需提供哪些資料?
根據規定,青島用人單位女職員申領生育津貼需提供如下資料:
1、本人勞動和社會保障卡;
2、居民身份證;
3、《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或《生育證》;
4、《出生醫學證明》;
5、《青島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參保單位生育津貼審批表》;
6、職工本人在本市銀行的'結算戶賬號。
提示:
1、參保人委托他人代辦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
2、申領時間為生產次月的1-15號。
3、市內三區企業職工提供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銀行的賬戶均可,其他區職工按要求提供。
【案例】
劉女士,青島人士,青島某單位上班。已經連續繳納生育保險2年多了。下月即將休產假,不知道能否申領生育津貼?如何申領?需提供哪些資料?
【分析】:
1、根據青島生育保險政策規定,青島職員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用1年即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生育津貼屬于生育保險待遇項目之一,因此劉女士符合條件申領生育津貼。
2、在青島申領生育津貼需提供如下資料:《勞動和社會保障卡》、居民身份證、《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青島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參保單位職工生育津貼審批表》及職工本人銀行賬戶。
3、申領流程:女職工生育出院結算后每月1-15日,由單位經辦人或職工本人(或書面委托人)持相關材料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生育津貼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