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報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資規定
暑假工實習報酬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暑期即將來臨,用人單位需要特別注意哪些用工事項?東莞市人力資源局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鎮街人力資源分局要做好暑期務工用工普法宣傳工作。通知要求,6月至8月期間,各鎮街人力資源分局要重點針對轄區內勞動密集型的企業、用工需求較大的企業、建立校企合作的企業以及使用勞務派遣工的企業等四大類企業,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開展暑期用工普法宣傳。同時,市人力資源局提醒,用人單位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禁止使用童工;合法使用未成年工;規范使用實習生和見習生;請勿使用非法職業中介或非法勞務派遣。
不得委托中介機構組織實習
暑期務工特別提示提醒,我國《勞動法》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換句話說,我國的公民必須要年滿16周歲才能務工,才能合法地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受到勞動法律法規的保護。而按照目前司法實踐,“周歲”是按照公歷的年、月、日計算,從公歷生日的第二天起算。比如,某人的身份證顯示出生日期為1998年8月31日,即使到了2014年8月31日當天,從法律意義上說,此人仍然是沒有滿16周歲,要到了2014 年8月31日24時,即從2014年9月1日0時開始才是已滿16周歲。
市人力資源局表示,學生實習一般由學校統一組織。學生要求自行聯系實習單位的,應當經學校同意。學校應當安排實習指導教師掌握實習情況,統一管理和考核。學校組織學生在實習基地實習,學校、實習基地和實習學生應當簽訂三方實習協議,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實習生人數不得超職工數3成
學生頂崗實習期間,實習單位應當按照同崗位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向學生支付實習報酬,具體比例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予以確定。非頂崗實習的學生,學校、實習單位和學生可以在實習協議中約定給予實習補助。根據東莞市的.相關規定,學生實習報酬不低于市最低工資標準。
市人力資源局特別提醒,從2015年5月1日起,東莞市實施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為:企業職工(全日制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10元,折算日工資為69.43元,折算小時工資為8.68元;非全日制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4元。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
實習單位接收學生頂崗實習的,在人數上是否有限制?東莞市人力資源局有關工作人員表示,實習單位接收學生頂崗實習的,當期接收實習學生的人數不得超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人數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