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2015年基礎養老金上調
日前,國家相關部門發文,要求各省市再度追加15元/月基礎養老金,達到180元/月,計發時間從去年7月1日開始計算。而相關部門去年12月才發文,將廣州市的40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部分由150元上調至165元,計發時間從去年7月1日開始計算。這意味著40萬城鄉老年居民迎來基礎養老金一年兩調的福利。
據廣州市人社局農保處處長許永舜介紹,這也是廣州從2012年開始整合原有的新農保、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等保險辦法,形成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后,所進行的第三次調整。
“在2012年啟動時,該人群的基礎養老金為130元每月,該類老年群體起始階段平均養老金僅539元。”該處副處長陳康成表示,與職工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由單位繳費匯集成基金予以支付不同,城鄉居民養老金的基礎養老金,全部由各級財政予以支付,也無需個人支付。“比如此次國家要求加發15元,國家財政承擔了一半費用,每位老年居民給予7.5元資助,而廣州市財政再配套7 .5元,國家、地方財政每年各自出資3600萬元左右,用于此次增發。”
基礎養老金又稱社會性養老金,它是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重要組成部分。新計發辦法規定,基礎養老金是指職工退休時上年度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之和的平均值(即兩個數之和的一半)作為計發基數,繳費每滿1年(含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到月)發給1%。
用人單位在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被保險人退休當月,攜帶經人事、勞動部門審批后的檔案資料(包括退休證、養老保險手冊、領退休費銀行存折帳號等)到所屬業務科,填報《養老保險待遇申報表》、《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增減表》辦理在職減員、退休減員、退休增員及核發退休待遇的手續,社保局次月通過銀行把養老金直接撥付給離退休人員,離退休人員在每月15日前可到開戶銀行領取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