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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學教師資格考試邏輯思維能力章節考點

    時間:2025-05-02 10:03:52 教師資格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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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學教師資格考試邏輯思維能力章節考點

      導語:“商品”這個概念的外延指具有商品這個概念內涵的,在市場上出售的所有商品。關于邏輯思維能力的中學綜合素質內容你清楚了嗎?

    中學教師資格考試邏輯思維能力章節考點

      一、邏輯思維的基礎知識[了解]:(一)概念

      1、定義

      反映事物(對象)本質屬性和范圍的思維形式;是思維形式最基本的組成單位,也是構成判斷、推理的要素。

      2、概念的內涵

      是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性或本質。

      例如,“商品”這個概念的內涵就是“用于交換的勞動產品”。

      “筆”是個概念,內涵是“用來書寫的工具”

      3、概念的外延

      就是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屬性的事物,統稱概念的適用范圍。

      例如,“商品”這個概念的外延指具有商品這個概念內涵的,在市場上出售的所有商品。

      4、概念內涵與外延的關系

      任何概念都有內涵和外延。

      概念的內涵規定了概念的外延,概念的外延也影響著概念的內涵。即概念的外延由它的內涵決定。

      一個概念的內涵越多,那么這個概念的外延就越少;反之,如果一個概念的內涵越少,那么這個概念的外延就越多。

      5、概念間的關系

      兩類:相容關系和不相容關系

      相容關系

      1)全同關系(同一關系) 2)包含關系

      3)包含于關系 4)交叉關系

      不相容關系

      1)全異關系 2)矛盾關系

      3)對立關系 4)不相容并列關系

      6、概念劃分

      (1)劃分的母項——屬概念

      (2)劃分的子項——種概念

      (3)劃分的標準——給種概念分類的標準

      7、概念的限制和概括

      (1)限制——縮小概念

      從屬概念推演到它所包含的某一概念的邏輯方法。

      (2)概括——擴大概念

      從種概念推演到包含它的屬概念的邏輯方法。

      (二)判斷

      1、判斷的性質

      對于對象有所斷定的思維形式。人從認識主體出發對認識客體作出的一種斷定,表達主體的觀點。

      (1)必須對事物的情況有所斷定。肯定或否定

      (2)必須有真和假的區分。

      2、判斷的語句形式

      一個語句只有有所斷定時,才表達一個判斷。疑問句一般不表達判斷,除非“無疑而問”(反詰句)。

      3、判斷的真假問題

      一方面判斷是否符合實際情況;

      另一方面判斷作為一種思維方式是否合乎邏輯。

      如果判斷在形式上合乎邏輯,并不保證判斷在內容上一定為真。

      4、判斷的種類

      (1)直言判斷(簡單判斷)

      從形式上,直言判斷是主謂式判斷,斷定了某個數量的對象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種性質,由主項、謂項、量項和聯項組成。

      例:所有蛇都是爬行動物。

      具有相同主項和謂項的直言判斷間的真假關系主要有四類:

      1)反對關系

      具有兩個反對關系的兩個命題之間,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

      例如:所有人都去考試了。

      所有人都沒去考試。

      2)差等關系(從屬關系)

      全稱肯定判斷和特稱肯定判斷,全稱否定判斷和特稱否定判斷之間的關系。

      全稱真則特稱真,特稱假則全稱假。

      例:班里所有人都是北方人

      我也是北方人

      3)矛盾關系

      全稱肯定判斷和特稱否定判斷,全稱否定判斷和特稱肯定判斷之間的關系。

      既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必有一真一假。

      例:所有金子都是閃光的

      有些金子不閃光

      4)下反對關系

      特稱肯定判斷與特稱否定判斷的關系。可同真,不可同假。

      技巧:有一個特稱判斷為假,則可推出另一個為真,但從一個為真,不能推出另一個的真假。

      例:有些中國人是大獎獲得者

      有些中國人不是大獎獲得者

      常見形式:三段論

      由一個共同詞項把兩個作為前提的直言判斷聯結起來,得出一個新的直言判斷作為結論的推理。

      例如:凡是真理都是正確的;

      達爾文的進化論是真理;

      所以,達爾文的進化論是正確的。

      三段論的一般規則:

      在一個三段論中,有且只能有三個不同的項;

      兩個前提不能都是特稱命題,且只要前提有一個為特稱,則結論為特稱;

      兩個前提不能都是否定命題,且只要前提有一個為否定,則結論為否定。

      (2)復合判斷

      由簡單判斷用聯接詞聯接而成的命題。

      分類:聯言判斷、選言判斷、假言判斷、負判斷

      1)聯言判斷

      斷定幾種事物情況同時存在的復合命題,標準形式是"p并且q"。

      一個聯言判斷是真,當且僅當它的各個聯言支都是真。即一假全假,全真才真。

      2)選言判斷

      斷定幾種事物情況至少有一種存在的復合命題。分為相容選言判斷和不相容選言判斷。

      相容選言判斷:“p或者q”,一真即真,全假才假

      不相容選言判斷:“要么p,要么q,二者必居其一”,有且只有一真才為真。

      3)假言判斷

      斷定事物情況之間條件關系的復合命題。分為充分條件假言判斷、必要條件假言判斷、充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

      充分條件假言判斷:“如果p,那么q”:只有在前件真,后件假的情況下才是假,其他情況下都是真。

      必要條件假言判斷:“只有p,才q”:只有在前件假,后件真的情況下才是假,其他情況都是真。

      例如:只有年滿18周歲,才有選舉權。

      充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p當且僅當q”即“如果p則q,并且只有p才q”:當前件和后件同真或同假時,則為真,其他情況都是假。

      4)負判斷

      通過對原命題斷定情況否定而作出的命題。標注形式:“并非p”,與其原命題的真假相反。

      原命題:這個班的學生都學英語

      負判斷:這個班有的學生不學英語

      (三)推理

      1、推理的性質

      人們在思維過程中,總是根據已有的知識,反映更為復雜的事物之間的聯系,從而擴大認識領域,獲得新的知識。這是一種由已知推斷未知的思考活動,而反映這種思維活動的思維形式就是推理。

      性質:由已知判斷引出新判斷的思維形式。

      2、推理的作用

      (1)認識作用:獲得新認識

      (2)論證作用:通過論證讓別人認識

      3、推理的基本結構

      每個推理都包含著兩部分的命題:

      一部分是已知的命題,它是推理的根據,叫做推理的前提;

      另一部分是由此而推導出的命題.叫做推理的結論。

      邏輯學主要研究推理過程中前提和結論之間的關系。

      例如:秋霧天氣會下雨,今天起霧了,今天會下雨。

      4、推理的種類

      (1)演繹推理

      (2)歸納推理

      (3)類比推理

      (1)演繹推理

      1)演繹推理的定義

      演繹推理是從一般性原理出發,引申出較特殊性結論的推理。這種推理的推導方向,是由一般到個別。

      2)演繹推理的特點

      演繹推理的前提是一般性原理,演繹所得的結論是蘊含于前提之中的個別、特殊事實,因此演繹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

      在演繹推理中,前提與結論之間存在著必然的聯系.只要前提和推理形式是正確的,結論必定正確。

      3)演繹推理的一般模式:三段論

      大前提——已知的一般原理

      小前提——所研究的特殊情況

      結論——根據一般原理,對特殊情況作出的判斷

      例如:知識分子都是應該受到尊重的,人民教師都是知識分子,所以,人民教師都是應該受到尊重的。

      (2)歸納推理

      1)歸納推理的定義

      歸納推理是指從一系列個別性的判斷出發,引申出一般性結論的推理。這種推理的推導方向,是由個別到一般。

      2)歸納推理的分類

      歸納推理按照其推理的前提中是否考查了一類事物的全部.

      可以分為完全歸納推理和不完全歸納推理。不完全歸納推理,又分為簡單枚舉歸納推理和科學歸納推理。此外,還有概率歸納推理和溯因歸納推理。

      3)歸納推理的基礎

      首先需要進行深入的觀察,或科學的實驗,或進行嚴謹的社會調查等,需要運用比較、歸類、分析和綜合以及抽象和概括等整理經驗材料的方法,進行加工整理;

      其次要遵循歸納思維形式的規則。

      ①比較

      比較是確定對象共同點和差異點的方法。

      注意問題:第一,要在同一關系下進行比較。

      第二,要在事物的實質方面進行比較。

      ②歸類

      歸類是根據對象的共同點和差異點,把對象按類區分開來的方法。

      ③分析和綜合

      分析是在思想中把對象分解為各個部分、方面,分別加以考察的方法。

      綜合是同分析相對立的一種方法。它是指人們在思維過程中將與研究對象有關的片面、分散、眾多的各個要素進行歸納,獲得新的知識、新的結論的一種邏輯思維方法。

      ④抽象與概括

      抽象是在思維中撇開對象的非本質屬性,抽取對象本質屬性的方法。

      概括是在思維中把對象本質的、規律性的認識。推廣到所有同類的其他事物上去的方法。

      (3)類比推理

      1)類比推理的定義

      類比推理是從兩個或兩類對象的某些屬性相同出發,從而引申出它們在另一屬性上也相同的結論。類比推理從前提到結論的推導方向,是由特殊到特殊。

      2)類比推理的特點

      第一,類比推理建立在兩個或兩類事物對比基礎上。

      第二,可以拓展認識成果,將對一個事物的認識拓展到另一事物。

      第三,類比推理是產生靈感的工具。

      第四,類比推理也是表達思想、說服教育的工具。

      3)類比推理注意的問題

      第一,類比對象之問的相同點越多,其結論的可靠性程度也就越大。

      第二,已知相同屬性與推出屬性之間的相關程度越高,類比結論的可靠性越大,越小可靠性越小。

      第三,不能將A對象所具有的某種偶然性拿來跟B對象類比。

      4)類比推理的種類

      正類比

      反類比

      合類比

      二、邏輯思維的基本規律(考點)[了解]:(一)同一律

      1、同一律的基本含義

      在同一思維過程中,使用的概念和判斷必須保持同一性,亦即確定性。每一思想必須與自身保持同一。

      它的公式是:A是A

      同一律是任何判斷的邏輯基礎,其作用是保證思維的確定性。

      2、同一律的具體要求:

      一是思維對象應保持同一。在思維過程中,所考察的對象必須確定,要始終如一,不能中途變更。

      二是表示同一事物的概念應保持同一。在思維過程中,要以同一概念表示同一思維對象。不能用不同的概念表示同一事物,也不能把不同的事物混同起來用同一個概念表示。

      3、違反同一律所犯的邏輯錯誤

      (1)混淆概念

      其原因是或者認識不清、或者是文理不同、或者是缺乏邏輯修養。

      例如:我們應該重點考慮國家利益和集體利益,而不是個人利益。因為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在我們國家里個人主義是不可能占有合法地位的。

      (2)偷換概念

      偷換概念多是由于不恰當的使用多義詞或近義詞造成的。

      例如:有人說:“因為數是可以比較大小的,而虛數是數,所以虛數可以比較大小”。

      (3)轉移論題

      轉移論題也叫立題、跑題、走題,有的是無意識的,有的是有意識的“答非所問”。

      例如:問什么是哲學?答:哲學是關于自然界、人類社會、人類思維發展的最一般規律的科學。

      古代春秋時期,有一次,孟子對齊宣王說:您有一個臣子把妻室兒女托付給朋友照顧,自己游楚國去了。等他回來的時候,它的妻室兒女卻在挨餓受凍。對待這樣的朋友,應該怎么辦呢?齊宣王說,和他絕交。孟子說,假如管刑罰的長官不能管理他的下級,那該怎么辦呢?齊宣王說,撤掉他。孟子說。假如一個國家政治搞得很不好,那又該怎么辦呢?

      齊宣王扭過頭去,看看左右,談起了另外的話題。

      (4)偷換論題

      如:一大早,許多人排隊買魚,忽然跑過一個人來“加塞”,引起了許多人的反對,大家都想他喊“不許加塞”,這個人不好意思,說不讓我買魚,就不買了,說著就跑開了。

      (二)矛盾律

      1、矛盾律的基本含義

      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兩個相互反對或相互矛盾的判斷不能同時都真,其中至少有一個是假的。可以兩個都是假的。

      它的公式是:A不是非A

      2、矛盾律的基本要求:

      兩個相互矛盾或相互反對的思想不能同真,必有一假。具體說有以下幾點:

      (1)不能用矛盾關系或反對關系的概念去反映同一思想。“聰明的糊涂人”。

      (2)不能在一個判斷中隱含著自相矛盾的概念,如:“他已經發表了近二十余篇文章”。

      3、違反矛盾律的邏輯錯誤

      (1)在同一概念中含有自相矛盾的邏輯錯誤。

      如:“黑格爾的辯證法是形而上學的辯證法”。

      (2)在同一命題(判斷)中有自相矛盾的邏輯錯誤

      (3)在同一議論過程中,出現自相矛盾的論點。

      如:“最大限度的滿足人們的需要,這個社會主義的經濟規律是斯大林制定的”。

      (三)排中律

      1、排中律的基本含義

      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對同一對象的肯定判斷與否定判斷,這兩個相矛盾的判斷,不能同假,必有一真。排中律就是排除屬中的情況的意思。

      它的公式是:A或者非A

      2、排中律的要求

      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對兩個矛盾關系的命題(判斷)以及一切不能同假的命題(判斷)不能同時否定,如果同時否定兩個不能同假的命題(判斷)就違反排中律。因此,必須承認其中有一個是真的。

      如:“張三是罪犯”,“張三不是罪犯”。

      3、違反排中律的邏輯錯誤

      (1)“兩不可”的錯誤

      對兩個相矛盾的命題(判斷)全部否定。

      如“有人說不論有鬼和無鬼我都不贊成”。

      (2)“不置可否”的錯誤

      在兩個相互矛盾的命題(判斷)之間,無所斷定,不做明確的回答,采取似是而非,騎墻居中的態度。

      (四)充足理由律

      1、充足理由律的基本含義

      在思維過程中,任何一個真實的判斷必須有充足的理由。即理由和推斷之間必須存在著合乎邏輯的必然聯系。

      它的公式是:因為A真,且A能推出B,所以B真。

      2、充足理由律對思維和論證的要求有

      (1)為了證明一個論斷是真的,理由必須真實,如果理由不真實、不全面,就不可能推出正確的結論。

      (2)真實的理由能必然的推出要證明的論斷。如果是真實的,可是不能直接推出要證明的結論,也不能達到認識的目的。

      3、違反充足理由律的邏輯錯誤

      (1)毫無理由(武斷)的邏輯錯誤

      論證中只提出論題,不提供任何理由。

      如搞封建迷信,只宣揚“上帝、鬼神是存在的”,但拿不出理由來,卻偏要人相信它。

      (2)理由虛假的邏輯錯誤

      論證者用不合事實的判斷來證明自己的論題或反駁別人的論題。

      如:“鯨”在水中生活,而在水中生活的動物都是魚類,所以鯨是魚。

      (3)推不出的邏輯錯誤

      “推不出”是指在論證中,提出的理由和論題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系,論據不是論題的充足理由。

      如:有人認為“農村中學可以不開展體育活動,因為農村學校經常參加生產勞動。”

      (4)充足理由律的作用

      1)充足理由律可以保證思維有論證性和說服力。

      2)充足理由律是制定推理、論證規則的依據。

      (五)四種規律的關系

      同一律是基礎,她從正面提出在思維過程中必須保持統一,即A必須是A。

      矛盾律是同一律的引申和發展,它從反面提出在思維過程中任何概念或命題(判斷)不能相互矛盾。即A不能是非A.

      排中律是為了保持概念、命題(判斷)本身的確定性、一貫性、明確性。

      充足理由律則是為了保持命題(判斷)之間有著必然的聯系,使其具有論證性,而一切無確定性、或自相矛盾的思想、或模棱兩可的思想,都談不上論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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