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供下列材料:
(1)勞動合同
(2)勞動手冊
(3)繳納社會保險金證明
(4)戶籍證明
(5)房產證(已婚人員本人須有合法固定住所;未婚人員落戶單位集體戶口和投親靠友的另需提供相關房產證明及房產所有人同意落戶證明)
(6)畢業證書
(7)學歷教育情況證明材料
6、收養子女戶口
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報告;
(2)申請人收養經過書面說明;
(3)收養證;
(4)結婚證;
(5)父母雙方身份證;
(6)已落實戶口的,還需提供戶籍證明或戶口簿。
上述戶口一般均需核查,審核時間不超過50天。公安機關應在規定時間內將核查結果告知申報人。
三、戶口登記項目變更:
㈠要求變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主項內容時,須經公安機關審核認定屬實后方予變更。
須提供下列有關證明或材料:
1、申請人填寫的“戶口項目變更申請表”;
2、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3、申請人所在單位變更意見證明。
申請人系無業的,由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變更意見證明。
申請人系在校學生的,由所在學校出具變更意見證明。
4、變更年齡的取戶口所在地或有關派出所提供的原戶口登記相關資料及證明。
5、申請變更民族的,應提供縣級以上民族管理部門的同意變更證明。
6、未滿十八周歲的由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如果姓名變更,須有父、母雙方簽署意見。
公安機關提請注意: 當您的姓名、年齡變更后,可能會給您的學歷、社會保障或其他社會活動帶來影響。
四、戶籍業務證件收費標準:
居民戶口簿工本費 5元/本
集體戶口簿工本費 2元/本
戶口遷移證工本費 1元/張
戶口準遷證工本費 1元/張
戶籍證明工本費 1元/張
五、戶口辦理業務窗口聯系方式:
1、海曙公安分局戶證辦理中心
地址:馬園路85弄13號
咨詢電話:87119541
接待時間:8:30—20:00(節假日照常)
工作范圍:辦理海曙區常住戶口人員的戶口遷移、居民身份證。
2、江東區政務辦理中心
地址:桑田路935號
咨詢電話:87848733
接待時間:8:30—20:00(節假日照常)
工作范圍:辦理江東區常住戶口人員的戶口遷移、居民身份證。
3、江北公安分局戶口證件辦理中心
地址:清河路11號
咨詢電話:87667110
接待時間:8:30—20:00(節假日照常)
工作范圍:辦理中馬、白沙、文教、孔浦城區派出所常住人口人員戶口遷移、居民身份證。
4、其它地區戶口及居民身份證業務均由各地派出所戶籍窗口辦理。
鎮海公安分局: 86635215
北侖公安分局: 86783550
鄞州公安分局: 88155355
余姚市公安局: 62727855
慈溪市公安局: 63331000總機轉
奉化市公安局: 88587188
寧海縣公安局: 65347000總機轉
象山縣公安局: 65733511
大榭開發區公安分局: 86777111
高新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 87901381
東錢湖公安分局: 88366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