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核方案模板匯編七篇
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通常會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績效考核方案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績效考核方案 篇1
一、考核對象:校全體在編教職工。
二、考核領導小組
組 長:XX
成 員:XX
三、績效工資來源
每學期績效工資來源是由教育部門規定的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部分用于學校考核的學期總數(非在編人員的班主任工資從學校經費中支出)。
四、績效工資考核辦法
績效工資考核總分值以100分為標準,分月考核和期末考核,各占總數的40%和60%。月考核分職業道德考核(10%)、出勤考核(15%)和工作量考核(15%)三個部分;期末考核分為考常考核(20%)、工作成績考核(30%)和考評(10%)三部分,考核工資期末一次性發放。
(一)月績效考核辦法
1、職業道德考核(10%)
職業道德考核分為師德、工作態度及工作紀律等方面,每月根據各部門考核情況,月底交辦公室匯總。其中有下列情況直接從職業道德考核分中扣除。
(1)不按時上交學校(含部門)要求的各種資料、表冊一次扣1分。
(2)有干擾辦公、集會、教學秩序等行為者視情節輕重由校委會決定扣分。
(3)從事有償違規家教、亂訂資料、亂收費,經查屬實的,扣除當月職業道德考核得分。
(4)不服從學校的安排,視情節進行相應處理,由考核小組決定扣除其
該項單月績效考核得分。
(5)在學校或社會上打架斗毆等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扣除1—5個月該項得分,并給予相應的處理。
(6)因工作瀆職釀成重大事故,因職業道德不良造成社會影響,有體罰、變相體罰學生者,一經查實,扣5分,造成后果的扣除1—5個月的該項得分并酌情給予行政處罰。
(7)凡有違教師師德和有損學校榮譽的言行,經學校研究后做出相應的處理。
職業道德扣分本月不夠者,在下月得分中扣,月績效考核分不夠者,在期末績效考核分中扣,扣完為止。
2、出勤考核(15%)
(1)病事假扣分辦法:
事假:月累計超過1天(不含1天)每人每節扣1元;每學期請事假累計超過30天的,原則上不再參加本學期的績效考核,特殊情況由學校進行研究后處理。婚假、產假、直系親屬喪假按上級規定執行,超過規定天數不到校應及時請假,否則作為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3分。
病假:病假累計一學期滿45天者(45歲以上60天計),按上級有關規定處理外,不參加學校本學期末績效工資考核,重特大病情由校委會研究決定。病假以醫院病歷和住院收費單據為準,特殊情況需經學校研究是否作為病假處理。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嚴肅處理。病假、事假扣除法定假日和學校調整的休息日。
請假以批準的請假條為準(公事和參加學歷提高培訓、考試,也要寫請假條并經領導批準,才能視為上班,否則按事假處理),特殊情況需要電話請假的,按有關規定請假,且補上批準的'假條,否則以曠課(曠工)處理;請假過程中遇節假日及周六、周日學校上課或教師集會等集體活動按正常上班扣分;如遇學校放假,則從事假中扣除相應天數。
(2)遲到、早退、曠課(曠工)扣分辦法:集會(包括朝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會、繼續教育學習等)、上班遲到、早退每人每次扣0.5 分(以值周領導抽查和教師反映且查屬實為準);集會時請假,每人每次扣0.5分,無故不到者每人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或曠工一次,扣3分,曠課(曠工)扣發實行累加。
(3)不采取計劃生育措施懷孕流產請假,除國家規定外作為事假處理,按事假有關規定執行,計劃內生育假按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4)學校鼓勵出滿勤,各部門無缺勤記錄者視為滿勤(公假、參加學歷提高培訓、考試和學校委派的學習假不作缺勤登記),每學期獎2分。
以上(1)(2)(3)項扣分所對應的績效工資從當月的績效工資中扣除,本月不夠者,在下月中扣,月績效工資不夠者,在期末績效工資中扣,扣完為止。
3、工作量工資(15%)
(1)專任教師工作量計算標準
工作量以校為單位,進行計算,教師每月工作量以一周為標準,根據課時數和學科系數算出個人工作量,有超工作量的單位,每位教師的工作量得分將乘以超工作系數:
個人實際工作量=A學科周課時數×該學科系數+B學科周課時數×該學科系數+……
學科系數設定為:
語文、數學、外語等統測學科部頒課時系數為1.2,其余學科系數為1。 早讀課納入工作量計算,一節早讀計0.5課時,由教導處統一安排進入課表,語文兩天,數學一天,外語一天(外語早讀,數學教師到場維持秩序,計0.5課時,外語教師到場指導,不分班數多少只計0.5課時),領操的專職體育教師計0.5課時;周一朝會后余下的時間由班主任負責,不算工作量。 個人月績效工資=個人師德工資+個人出勤工資+個人工作量工資
(二)期末績效考核
期末考核分為考常考核(20%)、工作成績考核(30%)和考評(10%)三部分組成。
工作過程每學期考核兩次,教學成績以縣、鎮統測為依據進行計算(無鎮、縣統測將以校統測為依據)。
1、考常(20%):
(1)備課(5分):按每學期學校檢查結果評等級得分。
一等5分;二等4—4.9分;三等3—3.9分;照抄照搬教案降低2個等級給分;無教案1課時扣0.5分。
(2)上課(5分):按學校考核教師上課情況評等級得分。
一等5分;二等4—4.9分;三等3—3.9分。
(3)批改作業(5分):按每學期批改作業的質和量評等級得分。無作業批改的,此項得分不超過4分。
一等5分;二等4—4.9分;三等3—3.9分。語文大作文每單元一個。鼓勵教師批改學生課外作業。
(4)考察考核學生(5分):按學校規定對學生進行考察考核,有材料收集,有成績記載記滿分,否則酌情扣分。
因特殊情況對工作過程的某項未實施檢查,該項以滿分計。
2、工作成績(30%)
(1)語、數、外等統測學科教師以學生參加期末考試成績計算:按學生平均分10分,及格率10分,優生率10分,三項共30分考核。每項指標高(低)于平均成績1分或1個百分點加(減)0.5 分。
(2)藝體學科教師的成績分由該校部分相關教師打分(40%)和考核小組根據學生、家長以及其他教師平時反映進行考核打分(60%)相結合確定。
(3)后勤人員的常規工作和成績部分由該校部分相關教師打分(40%)和考核小組評分(60%)相結合確定。
(4)享受待遇的正、副校級領導按教師標準考核。
(5)接手班級在上期基礎上考核總分上升1分(一個百分點)獎0.5分。
(6)上兩個班或兩個以上統測學科的教師,以所任教統測學科統測考核的平均成績乘以1.2計算。
(8)根據以上期末績效考核計算出期末績效考核工資,一次性發放。
3、考評(10%)
主要考核教師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的滿意度。
學生(30%)、教師(40%)、領導(30%)。
年度考核以此方案為依據。兩學期得分之和作為年度考核的得分。
五、將分和扣分條件:
1、獎分:
(1)縣級會考,教學效果名列全縣一、二、三名者每次依次將5分、4分、3分。在鎮級會考名列全鎮一、二、三名者每次依次獎4分、3分、2分。
(2)受鎮級、縣級、市級、國家級綜合表彰者一次獎2分、3分、4分、5分。受相應級別單項表彰者依次獎1分、2分、3分、4分。(以文件為準)
(3)校外承擔公開課、示范課任務者每次獎1分。
(4)由中心校組織評選推薦,教學論文或教案參加縣級、市級、省級、國家級獲獎的,或在正式教育刊物發表,依次獎0.5分、0.8分、1分、1.5分。
(5)凡是教師或教師指導學生參加的各項競賽,以及教師撰寫的且通過中心學校送審的有關教育教學方面的經驗文章在刊物上發表或在縣級、市級、省級、國家級以上獲獎的,依次獎0.5分、1分、1.5分、2分。但同一類或同一篇作品獎多項獎的,一最高級別計分,不重復計分。
2、扣分:
(1)私自組織學生購買各種學習資料(教輔用書、習題冊、模擬題)和推銷學生用品者。每次最少扣5分。
(2)在校內發生責任事故的責任者按影響學校整體工作程度大小在1—5分
之間相應扣分;(3)搞有償家教經阻止不改者,扣4分;(4)在校內打架斗毆(教師之間、師生之間)以及參;任大小在1—5分之間相應扣分;(5)受中心學校及以上單位對其進行警示訓誡談話者;扣1分,誡勉督導扣2分,責令糾錯扣3分;(6)縣級會考,教學效果名列全縣倒數一、二、三名。
(3)搞有償家教經阻止不改者,扣4分。
(4)在校內打架斗毆(教師之間、師生之間)以及參與社會打架斗毆按責任大小在1—5分之間相應扣分。
(5)受中心學校及以上單位對其進行警示訓誡談話者,其中每次警示提醒扣1分,誡勉督導扣2分,責令糾錯扣3分。
(6)縣級會考,教學效果名列全縣倒數一、二、三名者,每次依次扣3分、2分、1分。在鎮級會考,教學效果名列全鎮倒數一、二、三名者,每次依次扣3分、2分、1分。
六、幾點說明:
1、本方案中如有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不符,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為準,解釋權歸中心學校。
2、本方案自20xx年秋開始試運行一學期,一學期后如教職工有重大異議,可向中心學校書面反映,中心學校將做進一步修訂。
3、完小校長與行政管理處人員由中心學校考核。柳山坡、西坡和完小以上學校以校考核,其余初小以鎮考核。
4、考核結果經本人簽字上報中心學校核算績效工資。
績效考核方案 篇2
為提高駕駛員工作積極性、主動性,體現多勞多得,按勞分配的原則。同時規范司機的工作行為,結合公司運作實際情況,特擬定此績效考核方案:
一、工資構成
1、大客駕駛員
【月度基本工資+月度加班接送員工往返次數補貼+開小車公里數補貼+100元(安全獎勵)】×考核項目細則得分百分比
2、小車駕駛員
【月度基本工資+車輛行駛公里數補貼+100元(安全獎勵)】×考核項目細則得分百分比
二、相關規定
1、大客駕駛員加班按照接送員工發車往返次數,每加班發車往返一次補貼12元,正常工作接送員工不計補貼;
2、公里數計算按0.2元/公里,大客駕駛員機動調整開小車,計公里數也按照此標準。
3、每月對車輛行駛公里數和實際油耗量核算,如果油耗標準出現異常情況,將依據問題嚴重情況給予處罰;
4、安全獎勵,即當月度安全事故為零,如果出現一次或以上的`安全事故,該項獎勵取消。
三、駕駛員績效考核細則(滿分100分)(見附表)
績效考核方案 篇3
1.0目的:
1.1提高品質部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工作效率, 促進內部競爭,品質管控及團隊素質等綜合能力提升.
1.2鼓勵先進,勉勵落后.
1.3合理規范品質部門考核制度,確保考核的“公平,公開,公正”原則.
2.0范圍:
適用于品質部所有員工.
3.0職責與權限:
3.1經理:負責本方案的批準及出現爭議狀況的最終判決. 負責本方案實施過程的監督、呈報。
3.2品質組長:負責現場監督管理及實施. 負責本方案整理、獎懲申請提出、考核分數統計。
3.3財務部:負責依據本方案對批準后之考核統計工資的計算.
4.0考核方案
4.1考核內容:品質狀況、工作效率、協作性、出勤狀況、5S狀況、教育訓練、行政紀律及其它
4.2考核方式:以記分的形式來進行.(總分150分)
4.3考核細節:
4.3.1品質狀況(30分)
4.3.1.1.IQC因抽檢物料上線造成品質不良,超出管制限的2倍但不良率<10%者:-3分/次
4.3.1.2.IQC原物料批量性不良投入產線或被加工商投訴(一般不良率在≥10%以上)者: -5分/次
4.3.1.3.IQC及IPQC因來料等不良未及時反饋,造成成品產生超100PCS者:-5分/次.
4.3.1.4.IQC檢驗未仔細核對圖紙及樣品導致不良未被發現:-10分/次
4.3.1.5.IPQC在巡檢中未發現不良而造成不良率高于50大片或100小粒 -5/次,并給予處
罰50元,造成報廢的`處罰100元。(拉長連帶責任處罰100元)一周內未出現問題的給予獎勵20元
4.3.1.6.IPQC在巡檢中未發現批量性不良(一般不良率在≥10%以上):-5分/次,一周內來
料抽檢問題并構成開品質異常反饋單2次及2次以上的給予處罰50元。發現問題 的品質人員給予獎勵20元。
4.3.1.7.首件檢驗、巡檢、抽檢者未執行:-20分/次并給予處罰100元。
4.3.1.8未仔細核對圖紙及樣品而造成不良未被發現:-10分/次并給與處罰50元.
4.3.1.9 IPQC巡查過程中不能發現生產線無作業指導書或未按作業指導書要求作業或未按標
準進行檢驗,被其他部門發現并投訴者:-10分/次并給予處罰20元。
4.3.1.10發現生產線無作業指導書或未按作業指導書要求作業,而IPQC未提報者:-3分/次處罰20元
4.3.1.11.QA最終檢驗無發現問題,導致客戶投訴不良比例超過5%: -5分/次并每人每次處罰20元,一月內未出現客訴的每人獎勵50元。
4.3.1.12.QA.最終檢驗無發現問題,導致客戶投訴,并有3%退貨者: -6分/次.并每人每次處罰50元
4.3.1.13.QA最終檢驗無發現問題,導致客戶投訴,并全數退回時, -20分/次.并每人每次處罰
100元(拉長連帶責任處罰100元)
4.3.1.14.QA最終檢驗發現同一時間段內規律性不良率超過6%是由IPQC巡檢不仔細產生時,IPQC-5分/次 并給予處罰50元。一周內未發現超標現象給予獎勵20.
4.3.1.15 未按照要求進行首件、巡檢、抽檢者,或未抽檢直接做報表的,-5分/次并給處罰20元.
4.3.1.16 未依據圖紙、工藝文件、檢驗標準等要求進行檢驗者造成漏檢率、誤判率超過3%-5分/次并給予處罰20元.
4.3.1.17.返修人員在作業過程中造成玻璃破損(未做到輕拿輕放造成的),-5分/次并給處罰10元。
4.3.1.18.在車間嘻戲打鬧,不遵守車間管理制度者,-5分/次并給處罰20元。
4.3.1.19.離崗時未佩戴離崗證,-5分/次并給處罰10元。
4.3.1.20.返修人員在外售后時因個人工作不當造成客戶投訴,-5分/次并給處罰20元。
4.3.2.工作效率.(20分)
4.3.2.1工作檢查不及時,耽誤或影響生產、交期、及其他部門工作者:-3分/次.并處罰10元。
4.3.2.2.物料全檢效率未能達到標準工時者: :-2分/次并處罰10元
4.3.2.3.工時效率未能達到95%以上者:-3分/次并處罰20元
4.3.2.4異常提報不及時,拖延時間,推卸責任并蓄意包庇者:-5分/次.并出發50元
4.3.2.5報表上交不及時者:-5分/次,并處罰10元
4.3.2.6品質履歷表填寫,在二次應用時未執行:-10分/次,并處罰20元。
4.3.3協作性(20分)
4.3.3.1工作方面能積極配合上級工作安排,并協助其他同事或上級完成相應工作.
4.3.3.2 上級交辦事項未執行者,-5分/次.并處罰10元
4.3.3.3上級交辦事項執行不徹底或敷衍了事者 -3分/次.并處罰10元。
4.3.3.4 發現的異常或上級交辦事項未與下工段IPQC進行交接:-10分/次并處罰20元
4.3.4 出勤狀況(20分)
4.3.4.1遲到/早退(15分鐘內,超過則以曠工論處): -5分/次并處罰10元,二次加倍處罰
4.3.4.2曠工: -50分/次,并依公司規定懲處外品質內部另給予處罰(半天50元,全天100元)。
4.3.4.3.每月請假(4H內): -2分/次 1天之內:-4分/次 1至3天:-12分/次 3至7天:-16分/次 7至15天:-30分/次 15天以上:-50分/次 4.3.5.5S狀況(10分)
4.3.5.1 未按規定執行5S作業者: -2分/次并給予處罰10元
4.3.5.2 在線個工段5S未監督到位,發現問題沒及時提出并制止的-2/次并給予處罰10元
4.3.6教育訓練(10分)
4.3.6.1并能積極主動參加公司的理論或實踐培訓. 4.3.7交辦率(20分)
4.3.7.1當月上級交代的重要事項沒有在要求時間內完成的,-8分/次并給予處罰50元
4.3.7.2當月上級交代的事項沒有在要求時間內完成的,-5分/次并給予處罰20元
4.3.7.3能積極主動的完成上級交代的事項。+5分/次并獎勵20元
4.3.7.4能積極主動的提出合理工作建議已經被采納的。+10分/次并給予獎勵50元
4.3.8其它(20分)
4.3.8.1 當月內有不遵守廠規廠紀和無塵車間管理規定. -5分/次并給予處罰20元
4.3.8.2 IPQC無故離崗超過15分鐘:-5分/次并給予處罰10元
4.3.8.3 IPQC私自進入OQC房聊天,或在拉線上幫員工作業不認真巡線:-10分/并給予處罰10元,(導致不良率超標的給予處罰50元)。
4.3.8.4 主動提出他人工作中的失誤或不足,避免不良發生者.+5分/次
4.3.8.5 自發地向上司提出行之有效的改善建議,經實施確認能降低公司生產與品質成
本,提高品質狀況與生產效率者,+10分/次給予獎勵50元。
4.3.8.6 能積極主動教導員工操作,對生產中產生的不良,能主動采取措施進行修整,以做到減少報廢損失提高生產效率者.+10分/次
4.3.8.7 發現文件有誤或與文件與實際作業不符提報者:+5分/次并給予獎勵20元 4.3.8.8 發現可靠性隱患并及時提報或有效處理,而使之得到控制者:+10分/次,并給與獎勵20元
4.3.8.9返修人員在外售后提前完成任務、得到客戶好評者,+10分/次,并給予獎勵30元。
5.0績效工資計算:
5.1總分為150分,員工績效系數標準如下: 5.1.1試用期一個月以內按0.95系數.
5.1.2試用期一個月滿后,績效系數為1.05
5.1.4績效系數根據在職時間,每月月底以內部聯絡單傳達給行政部
5.2績效工資結算方式:
5.2.1 績效實得系數=月評績效分數150系數為1.05 績效分數130分系數為1.03 以此推算
5.2.2月評分數70分以下績效工資為0(連續3個月績效分在70分以下者,將考慮調職或辭退處理.)
5.3 考核補充:
5.3.1 對于設計、圖紙錯誤、客戶或上級指示生產等原因最終造成的客戶投訴,與QC成員無直接責任的不計算在內:
5.3.2 每月底考核的結果向本部門所有人員公開.
5.3.3 此考核方案是在提升品質工作者工作積極性和責任心,是以公司“員工手冊”及其他獎罰規定為基礎的補充規定,與“員工手冊” 及其他獎罰規定無任何沖突.
6.附表
xxxxx技術有限公司
審核:
績效考核方案 篇4
為推進我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順利實施,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利于保持教職工隊伍穩定的原則。
2. 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定崗定酬、優績優酬的原則。獎勵性績效工資以工作業績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公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4.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學合理,適當拉開檔次,適當向一線工作量大的教職工、教學業績突出的教職工和骨干教職工傾斜。
二、實施范圍和時間
實施范圍:當年在職在編的教職工。
實施時間:從20xx年2月25日起實施。
三、考核內容及分值
1.教師績效考核基礎分為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學業績50分。
2.非教學人員績效考核基礎分為100分。以職業道德、考勤、考評組及服務對象評議、考核工作效果及工作量為考核內容。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財政下撥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即教職工績效工資的30%部分)。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計算辦法
1.高考科目教師以年級為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年級學期績效工資總額/年級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2.非高考科目教師以非高考科目組為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3.非教學人員以非教學組為單位,非教學人員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非教學人員總得分×非教學人員個人得分。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1.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每學期末依據考核結果造冊,直接劃撥到個人工資賬戶。
2.計分辦法
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總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學過程得分+教學業績得分。非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總分=職業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考評組及服務對象評議得分+工作業績得分。
3.教學人員的考勤由校務辦負責,考程、考績、考量由教務處、教研處和各年級組共同負責;非教學人員各考核項目由校務辦和總務處、教務處負責。各部門應每月把考核結果公示,并把定稿后的紙質稿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報校務辦匯總,同時發一份電子稿到hczxddb@163.com郵箱。
七、績效工資考核內容
——教學人員考核內容
(一)考勤(10分)
每位教師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1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正課曠課每節扣1分,遲到、早退每節扣0.5分;早晚自習曠課每節扣0.5分、早退每節扣0.2分,遲到每節扣0.2分。
2.教職工大會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所有教師必須做好學校組織的各項考務工作,認真監考、閱卷、評分、錄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
(1)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遲到一次扣考核分0.5分。
(2)教師在監考過程中被巡考人員發現場內有舞弊、夾帶等違紀行為的,每次扣0.5分。
(3)教師在收卷過程中發生試卷遺失或閱卷時營私舞弊,每次扣1分,。
(4)教師在監考時看書、看報、帶小孩、玩手機等;收卷時出現反放、倒序的,每發現一次扣0.5分。
4.不參加教研、備課組活動,經教研處認定,每缺席1次扣1分。
5.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3天以下不扣考核分,3天(含3天)以上每天扣考核分0.5分。
6.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每學期事假1-5節每節扣0.2分,6-10節每節扣0.5分,10節以上部分每節扣1分。
7.學校組織的公開課,按規定必須參加的,無故缺席一次扣0.5分,請假扣0.2分;發現弄虛作假者,加倍處罰。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其他任課教師聽課,否則,上課教師扣0.5分。
8.學校組織的相關活動,要求教師必須參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二)工作量(20分)
1. 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全校周正常正課總節數(總班級×周課時)×4/全校專任教師數。
2.教師個人月工作量=教師正常周課時數×4。
3.計分辦法
(1)在績效考核中教師工作量按月計算,達到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記20分,超過或少于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每1個課時加(減)0.2分,包括教師事假請假沒上的課時數也相應核減。此項得分不封頂、不保底。
(2)教師學期工作量得分=工作量月得分總和/學期月數和。
(三)教育教學過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考核項目包括教學常規10分、能5分、學生評教5分。
1. 教學常規(10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2.能(5分)
(1)不按時上交材料每次扣0.5分,已交但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時整改的每次扣0.2分。
(2)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在平時的行政檢查或分管部門檢查,發現一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職或拖沓,對學校聲譽造成重大影響的,經校長辦公會認定扣3分。
(3)每學期按學校要求完成江西基礎教育資源網上傳資源審核通過數2篇和下載5篇論文的工作任務,每少一篇扣0.2分。已上傳但一直未審核,則每篇扣0.1分。
(4)嚴禁不備課上課,教案跟不上課堂的,少一課時扣0.5分。
3.學生評教(5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教學業績(50分)
由年級組負責考核。教師此項得分采用《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得分,按年級、組別第一名折合為滿分50分,其余教師得分為K×年級、組別教師個人得分,K =50/年級、組別最高得分。
——非教學人員考核內容
(一)德(10分)-----由各處室和年級組提供數據考評小組認定
1.不服從工作安排,有臨時任務(本職工作)拒不完成的一次扣3分。
2.工作不認真、馬虎了事,不按時保質完成工作的一次扣3分。
3.破壞學校形象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4.在同事間破壞團結,挑撥離間、搬弄是非的一次扣2分。
5.故意破壞學校財產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6.教職工亂停放車輛,一次扣0.1分。
(二)勤(基礎分50分)-----由校務辦、總務處負責
每位職工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5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教職工大會及集體活動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不扣分,6天(含6天)以上的部分(雙休日、節假日除外)每天扣0.2分。
3.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女職工人流和直系親屬大病的護理假;教職工新居喬遷喜慶及送子女上大學的請假;教職工參加函授或對口專業培訓、考試和職稱培訓的請假以及學校規定的其他公假):每學期事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每天扣0.2分;6-8天部分每天扣0.4分;9天以上部分每天扣1分。
4.非教學人員上、下班實行簽到或打卡,缺勤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0.5分。
5.涉及考勤方面扣分的部分,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減半扣分。
6.中途考勤查崗,發現不在崗的,經核實脫崗一次扣1分,中途查崗情況由各處室負責人負責提供,交由校務辦統計。
(三)評(20分)-------由校務辦和教務處組織
采用我校《非教學人員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績(20分)-------由教務辦、總務處負責
1.考核內容分為:工作量10分,工作能力5分,工作成績5分。
(1)由綜合評定小組在每學期中期根據各崗位的工作強度實行定崗定量,按10、9、8、7、6分五檔評定等級分,并及時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每位非教學人員的工作量得分。
(2)采用組內互評和綜合評定相結合的方式。非教學人員組內互評分占40%,考核小組綜合評定分占60%,為體現公平,所評分不能低于6分,低于6分無效。
(3) 計分辦法: 非教學人員績得分=工作量評定分+組內互評分×40%+綜合評定小組評議分×60%。
(4)組織實施:業績考核綜合評定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務處、總務處正、副主任及有直管處室(校務辦、綜治辦、電教處、教研處等)的正職組成。對其中的工作量,各項評議在每學期末由校務辦和教務處負責。
八、有關問題的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務的(縣委組織部下文明確的'退二線的校領導除外);
(2)因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行政處分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規定執行。
(1)無故連續曠工5天或累計曠工7天的,扣發該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2)一個月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的,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累計事假超過2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3)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按請假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休假(急癥及住院者,可先治療并及時補辦請假手續),一學期請病假3天以內的不扣考核分,3天以上7天以內的,按規定扣考核分發放績效工資。7天以上15天以內的的從第8天起每天扣考核分并從學期績效工資總額中按每天20元扣發,超過15天的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病假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4)因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全縣通報批評的,其享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該學期內不得超過本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額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按不超過本人50%績效工資發放;
(5)教職工婚喪假、產假在國家有關規定的時間之內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受影響,超過國家規定的時間一律按事假對待;
(6)身患惡性腫瘤等嚴重疾病,經縣教育局批準辦理請假手續住院治療的,治療期間績效工資財政下撥部分全額發放,住院結束后繼續請假休息的,發放績效工資的70%;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財政下撥到個人部分全額發放:
(1)根據工作需要,由組織派出學習,進行長期培訓的人員;
(2)教職工寒暑假期間。寒假按一個月計算,暑假按二個月計算;
(3)退居二線人員。
4.正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全校教師的前10名的平均數發放,副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所在年級、考核類別據實考核,若低于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則按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發放。
5.該考核結果僅是教師個人績效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
九、組織與監督
1.為認真做好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學校成立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崔年紅;副組長:劉炎基、曾憲環;成員:其他校領導、各處室正職、若干教職工代表。
2.根據教育局指導意見制定出考評方案,考評方案必須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討論通過。如果運行時發現方案有明顯漏洞或顯示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過程通過。
3.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后,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對有意見的及時核實,考核有誤的,重新確定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并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
4.本實施方案由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報教育局審核后下發實施。在實施績效工資考核過程中,如出現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況,由我校針對具體情況提出具體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和分配方案報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執行。
5.若原定各類考核方案與本方案相沖突的,則原定方案作相應修改。
6.本實施方案解釋權屬會昌中學校長辦公會。
績效考核方案 篇5
績效考核管理制度為了客觀、公正的評價員工績效和貢獻,為薪資調整、發放、職位變動等決策提供依據,加強人性化管理,管理責任到位,挖掘各位的潛力,促進公司與個人之間的雙贏,特制定此方案。
1、 考核原則:
1.1、以月為單位,時間必須體現一致性,即每月1—10號考核上一個月績效。
1.2、必須做到客觀、公正、公平、公開反映員工的實際工作情況,避免偏見,認人為親等不良作風。
2、 考核范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
3、 考核要素及責任:
3.1、目標計劃應達成的關鍵業績指標必須明確并有據可查。
3.2、各項規章制度的遵守情況、行政違紀、崗位違紀記錄必須清楚。
3.3、考評小組每月5、15、25日為突擊檢查日,將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作為考核依據。
3.4、員工的直接上級為一級考核者,直接上級的`上級為二級考核者,行政部監督、指導考核結果。 3.5、考核小組全體成員和行政部對考核結果進行綜合評定。
4、考核小組的責、權:
4.1、考核小組領導負責制定修改考核方案,并對考核過程及結果負責,明確考核的薪資標準和對職員的幫助、
培訓。
4.2、考核者必須按程序公平、公正,對直接下級進行考核,并負有指導和輔導責任。 4.3、公司總經理有權了解考核結果,并負有對考核工作的柔性調控和批準執行的權力。
5、考核權限:
采取由上至下的考核方式,報行政部核準。
6、績效考核的程序
6.1、績效考核由被考核人、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級、部門負責人、行政人員、總經理共同參與。 6.2、各部門管理人員對被考核人的評估狀況,由行政部進行監核、記錄,力求公正有序。
6.3、行政部依照部門分別統計填寫:員工績效考核匯總表,經總經理審核后,填寫:“員工績效考核通知單”
送達各部門負責人處,由各部門負責人通知送達員工本人。
7、 各類考核形式有:
7.1 上級評議;
7.2 同級同事評議;
7.3 自我鑒定;
7.4 下級評議;
7.5 外部客戶評議。
7.6 各種考核形式各有優缺點,在考核中宜分別選擇或綜合運用。
8、 考核結果及效力
8.1、 考核結果一般情況要向本人公開,并留存于員工檔案。
8.2、 考核結果具有的效力:
8.2.1決定員工職位升降的主要依據;
8.2.2與員工工資獎金掛鉤;
8.2.3 與福利(住房、培訓、休假)等待遇相關;
8.2.4 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8.2.5 決定對員工的解聘。
9、附則:
9.1、考核過程中文件(審核資料、統計表)嚴格保密,結果只反饋到個人,不予公布。 9.2、本制度由考核小組制定,行政部負責解釋。
10、績效考核小組名單:
組長:萬慧明
組員:鐘新林、何世偉、代祖兵、李崇華、王瓊、鄧育鳳、謝有福、張幸福、盧友海、質檢部成員、袁良
11、績效考核的評級、調薪、獎懲、晉升解除關系標準
A、優秀級 81—100分 相當出色,無可挑剔 B、優良級 71—80分 表現優秀,可塑性強 C、達標級 60—70分 能盡職工作,效果/業績達標 D、稍差級 59—40分 問題較多,必須糾正調整提高 E、淘汰級 40分以下 即將淘汰 注:考核結果總評分數將四舍五入取整數。
● 試用期轉正考核為D、E等級時,將不予以繼續錄用。
● 正式員工考核:連續一年內兩次考核為D、E等級時,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不予繼續任用。
● 正式員工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為D、E等級時,將不給予享受所有獎金和福利待遇。
● 正式員工必須評為A級才可以進行升級,才可以晉升。
11、員工績效工資系數表
注:各組上限不包含在本組中,下限包含。
12、員工月度績效工資具體按下式計算:
員工月度績效工資 = 綜合工資×績效工資比例×績效工資系數 員工季度績效工資=月度績效工資之和÷3 員工年度績效工資=季度績效工資之和÷4
13、績效工資比例:
員工:綜合工資的15% 初級:綜合工資的25% 中級:綜合工資的35% 高級:綜合工資的50%
14、全體人員崗位分類:
第一類 普通員工類:員工、初級、中級 第二類 管理員工類:高級
年度員工年終績效考核表
姓名:___________ 部門:___________ 職位:___________ 入職日期:___________
績效考核方案 篇6
一、目的
為明確工作目標、工作責任,公司與事業部總監簽訂此目標責任書,以確保工作目標的按期完成。
二、責任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三、職權
①對公司銷售人員的'任免建議權及考核權。
②對市場營運有決策建議權。
③有權組織制定市場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市場營銷機制的建立與修改。
④市場營運費用規劃及建議權。
四、工作目標與考核
(一)業績指標及考核標準
指標考核標準
銷售額績效目標值為____%,每低于1%,減____分,完成率<___%,此項得分為0
銷售增長率績效目標值為____%,每低于1%,減____分,完成率<___%,此項得分為0
銷售計劃完成率績效目標值為____%,每低于1%,減____分,完成率<___%,此項得分為0
銷售回款率績效目標值為____%,每低于1%,減____分,完成率<___%,此項得分為0
銷售費用率績效目標值≤____%,每高于1%,減____分,費用率>___%,此項得分為0
市場占有率績效目標值為____%,每低于1%,減____分,完成率<___%,此項得分為0
(二)管理績效指標
①企業形象建設與維護,通過領導滿意度評價分數進行評定,領導滿意度評價達____分,每低____分,減____分。
②客戶有效投訴次數每有1例,減____分。
③核心員工保有率達到____%,每低于1%,減____分。
④下屬行為管理。下屬是否有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每有1例,減____分。
⑤部門培訓計劃完成率達100%,每低于1%,減____分。
⑥銷售報表提交的及時性。沒按時提交的情況每出現一次,減____分。
五、附則
①本公司在生產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或發生其他情況時,有權修改本責任書。
②本責任書的簽訂之日為生效的日期,責任書一式兩份,公司與被考核者雙方各執一份。
績效考核方案 篇7
銷售人員因崗位特殊性,其考核主要體下在工作業績方面。銷售人員參與公司月度、年度考核和項目銷售提成考核。
一、公司考核
月度績效考核、年度考核考核形式與公司其他員工一致,銷售人員以其基本獎金、年功獎金以外獎金(不含銷售提成)參與考核。
二、項目銷售提成考核
(一)在保證公司既定的銷售均價的前提下,根據完成任務比率分為以下幾個檔:
1.銷售任務完成50%以下,考核系數為0.5;
2.銷售任務完成50%(含)-80%,考核系數為0.6;
3.銷售任務完成80%(含)-90%,考核系數為1.0;
4.銷售任務完成90%(含)-100%(含),考核系數為1.1;
5.銷售任務完成100以上,考核系數為1.2。
(二)在銷售均價和任務完成的前提下:
1.給予銷售經理考核期內銷售額萬分之七提成;
2.給予案場主管、案場助理考核期內銷售額千分之二提成;
3.給予高置顧問、置業顧問千分之一提成。
4.在保證任務完成100%的前提下,銷售均價超出公司既定銷售均價,給予置業顧問超出部分銷售額千分之三的提成。
計算公式為:銷售提成=銷售額×提成比率×考核系數
(三)說明
1.公司客戶或抵工程款的客戶
1)未通過置業顧問介紹成交的公司或抵工程款的客戶無銷售提成,但可算為銷售部人員的銷售指標參與目標考核。
2)通過置業顧問介紹成交的公司或抵工程款的客戶按自行開發的客戶發放提成。
2.公司員工介紹客戶
1)未通過置業顧問成交的公司員工介紹的客戶,提成按自行開發的.客戶的提成金額一次性發放給公司員工。置業顧問無銷售提成,但可算為銷售部人員的銷售指標參與目標考核。
2)通過置業顧問介紹成交的公司員工介紹的客戶,提成按自行開發的客戶的提成金額按7(公司員工):3(置業顧問)比例一次性發放。
3.退換房結算原則
1)退房:客戶全款到位后退房發生時,該筆交易做無效處理,提成獎金不予結算;若獎金已經發放,已發該筆獎金在下月提成獎金時予以扣除或退回;
2)換房:根據前后房屋總價價差具實結算,多退少補;已發獎金大于換房后的實際提成獎金,在下月提成獎金中扣除;已發獎金小于換房后的實際提成獎金,在下月提成獎金中予以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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