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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

    時間:2025-09-19 17:06:17 知識產權合同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知識產權的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1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受聘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鑒于乙方在甲方任職,并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甲方業務資源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特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均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定義

      1、職務成果

      所謂職務成果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為履行本職工作、完成甲方交付的任務以及利用甲方資金、設備、資料等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所有勞動成果。

      2、商業秘密

      所謂商業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從事工作期間知悉的、或者因乙方履行職務而產生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技術報告、檢測報告、技術指標、數據庫、產品圖紙、作業藍圖、設計圖(含草圖)、樣品、制造工藝、制造技術、技術數據、科研成果、公司未對外公開或只在一定范圍內公開的專有技術、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電函等等;

      2)甲方的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方針、管理訣竅、公司發展計劃、資本運作情況、新產品及服務項目開發情況、投資決策意向、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現有客戶及可能客戶的名單與需求、營銷計劃、采購資料、產品服務定價及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等;

      3)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開的財務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工資薪酬信息、內部業務規程、物流資料、會議紀要等所有內部資料,以及其它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秘密事項;

      4)甲乙雙方附件或者補充協議約定的其他相關保密信息;

      5)其他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該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圍;對涉密信息載體采取加密等防范措施;在涉密信息的載體上標注保密標志;對涉密信息采用密碼或者代碼;對涉密信息所在場所限制來訪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保密要求;確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第二條職務開發成果的權利歸屬

      1、乙方同意,自己完成的所有職務開發成果應立即向甲方報告。

      2、乙方理解并同意,任何職務開發成果的知識產權及相關權利均屬于甲方。

      3、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成果的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保乙方上述職務開發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

      4、乙方同意,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關上述職務開發成果的任何信息。

      5、甲、乙雙方同意,對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非執行甲方任務,未使用甲方的資金、設備、資源或商業秘密,且完全利用自己的業余時間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即非職務開發成果,其知識產權及有關權利歸乙方所有,但是,以下情況除外:

      1)該研究、開發成果同甲方的業務密切相關;

      2)該研究、開發成果是在甲方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專利或非專利技術)基礎上形成的;

      3)實際上或者甲方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成果搶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開發成果。

      6、乙方欲主張對非職務開發成果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開發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沒有向甲方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開發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經乙方申明后,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無錫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7、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及勞動合同終止后,均不得侵犯甲方的知識產權及商業秘密。

      第三條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甲方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護甲方商業秘密;

      2、不得刺探與本職工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秘密;

      3、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確實因業務需要,需將甲方商業秘密介紹給第三人時,須事先征得甲方的許可,在業務需要的程度范圍內進行披露,在必要時應根據甲方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甲方的要求與第三方簽訂保密協議;

      4、不得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或計劃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禁止一切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者計劃使用甲方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秘密進行生產經營活動,不得將甲方商業秘密向第三人公布;

      6、乙方對因工作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商業秘密載體應妥善保存,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不得復制或私自帶出公司,未經甲方授權不得將甲方的產品業務(包括產品的相關信息、設計資料、圖象、照片、動畫、音樂、文字及相關使用資料、宣傳資料)進行復制、演示、編輯、注釋、翻譯等;

      7、勞動合同無論由于何種原因終止后,乙方不得利用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掌握的客戶信息自行或者通過新單位與甲方原有客戶或潛在客戶進行交易;

      8、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商業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樣品、模型、錄音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

      9、勞動合同無論由于何種原因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持有或保管的記錄著甲方商業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未經允許不得復印或復制,并辦妥交接手續;當記錄甲方商業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秘密信息復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后,該載體歸乙方所有;

      10、勞動合同無論由于何種原因終止時,乙方必須繼續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嚴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11、在商業秘密的個別部分或個別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業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知知識,商業秘密沒有喪失價值的情況下,乙方應承擔仍屬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義務,不得使用該部分信息或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業秘密;

      12、如發現甲方秘密被泄露或者由于乙方過失泄露甲方秘密,乙方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13、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且本協議沒有約定之處,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義務。

      第四條保密期限

      乙方同意在下述期限內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

      1、勞動合同期限內;

      2、勞動合同終止后年內;

      3、如果在勞動合同終止后五年后甲方商業秘密仍然未成為公知信息的,乙方仍應履行保密義務,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第五條原有知識產權及有關義務的說明及保證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說明以下情況:

      1)乙方此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非專利技術、著作權、商標權、商業秘密及其他知識產權(不涉及上述各項知識產權的實質內容);并申明相應的權利狀況,包括已提出相關申請、已獲得注冊在案、尚未申請知識產權保護等;本項所述的.權利并不因乙方簽署本協議而當然移轉予甲方;

      2)乙方按照法律或協議仍應向第三方承擔的保密義務。乙方有義務將該項內容界定清楚,以避免在甲方的工作與該項義務發生沖突;

      3)如果乙方在受雇于甲方之前已向任何第三方承諾在一定時期、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某些活動,乙方應就此向甲方作出充分的說明。

      此項說明書列為本協議的附件。

      如因乙方未說明上述各項情況而產生的一切商業或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保證,非經乙方前雇主的書面授權,就乙方在甲方的職務行為,絕不引用或使用任何專屬于乙方前雇主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信息,并不將所掌握的他人的知識產權信息和商業秘密信息揭露予甲方或唆使甲方使用。乙方違反本款約定而產生的一切商業或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聲明并保證,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并簽署本協議,沒有違反自己曾簽署過的任何其他合同或者協議。

      第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者所做出的說明及保證是虛假的,即構成違約。乙方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如下:

      1)乙方違反本協議關于權利歸屬的約定,擅自注冊、行使本應由甲方享有的職務開發成果的知識產權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2)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第4款約定的報告、協助義務的,延誤或妨礙甲方取得或保持職務開發成果的知識產權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3)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對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的保密義務,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4)乙方違反對管理信息的保密義務,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2、如果因為乙方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具體損失賠償標準為: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甲方為開發、培植有關商業秘密所投入的費用,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產品銷售量減少的金額,以及依靠商業秘密取得的利潤減少金額等;

      2)依照1)款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

      3)甲方因調查和制止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3、根據甲方管理制度的規定,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屬于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行為,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視情節給予乙方相應的處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嚴重警告及相應的經濟處罰。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甲方可以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是《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約定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未約定的內容,以《勞動合同》為準。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乙方自主研發的《數字歷史館》產品展開E工作,現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雙方知識產權歸屬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產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產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幾類: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制作的《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

      2.上述產品的說明書、售后服務手冊、創意設計方案。

      第二條知識產權歸屬

      乙方同意為甲方申請《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軟件著作權,甲方采用委托開發的形式委托乙方為其E軟件產品,著作權人須注明甲乙雙方公司名稱,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共同享有知識產權。合同協議終止后,甲方需將此知識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軟件著作權的所有權益,權益歸乙方全部所有,如甲方在協議終止后繼續使用此軟件著作權,則視為甲方侵犯乙方知識產權。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提交至甲方產品及相關資料應是自主開發完成的產品及相關資料,保證沒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

      2.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將提交至乙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的泄露給他人或擅自提交

      第三方閱覽使用;亦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轉讓上述產品及資料。

      3.乙方同意協助甲方申請《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軟件著作權.

      4.甲方保證不侵犯乙方的知識產權或進行盜版銷售,不可拆分乙方軟件內的資源進行使用,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5.合同協議終止后,甲方需將《數字歷史館》上海展天E校園專用版知識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軟件著作權的所有權益,權益歸乙方全部所有,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各自的義務履行本合同,如因違反其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糾紛處理費用、訴訟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和解金額或終審判決中規定由對方承擔的賠償金額等。

      2.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應及時協商解決,因延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若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附件,該補充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七條其它

      (一)本合同與________年簽署的“委托開發協議”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3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沖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14 本條所列 條至 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1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3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4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5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6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7 本條所列 至 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1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3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4 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5 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6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7 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8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9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10 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11 本條所列 至 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1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3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4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5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或另簽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4

    知識產權共享協議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共同申請 項目,對將來項目開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與知識產權協商以下知識產權共享協議:
    第一條 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范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獨自所有。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二條 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第三條 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各方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秘密。
    第四條 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第五條 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為實施前另行約定。
    第六條 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系,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系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第七條 一方對因本次合作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九條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管轄。
    第十條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以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 仲裁委員會解決;
    (2)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第十二條 本協議—式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 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典睛設計工作室

      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標志設計知識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將設計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logo知識產權轉讓給甲方,

      轉讓后該logo的所有知識產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雙方就此logo的知識產權及使用權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為甲方設計的logo甲方確認后,甲方應盡快安排該logo的商標注冊事宜(為期2個月,以乙方設計的logo交付甲方,甲方簽字確認之日計)。

      甲方如在商標注冊過程中碰到被商標事務所退回而不能注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

      若乙方為甲方設計的logo在商標注冊的過程中,如發生該logo和其他公司接近和類似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時,乙方負責為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若因logo未注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vi手冊及vi前期應用等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后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6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產權交易管理規定》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產權交易所(簡稱北交所)場內進行產權或股權收購業務的意向受讓方委托北交所經紀會員代理產權交易時使用。

      二、本合同條款均為示范性條款,構成委托合同文本要件,供委托雙方選擇采用。當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合同文本基礎上修改、調整或補充。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如為自然人的,請在當事人概況中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四、本合同所述“委托業務”一般包括產權經紀服務及其他服務。其他服務僅供雙方參考,具體服務內容可根據雙方商議自行約定。

      五、產權交易服務費:指按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的規定,在北交所內進行產權交易的轉讓方或受讓方辦理產權交易時應支付的費用。收費標準依照《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六、標的企業:是指轉讓方因其出資所享有的產權或股權依存的載體,即轉讓方自行或與他人合資設立的非公司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等。

      七、交易傭金:指受托人完成委托產權交易相關服務時,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的雙方商定的相關服務報酬。

      八、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指在產權變更過程中向有關政府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支付的費用。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兩方當事人在北京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鑒于

      1.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方企業名稱)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按照北交所場內交易規則,提出交易申請并掛牌轉讓其合法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標的企業)的產權或?______%股權。

      2.甲方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依________法律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或機構),擬向北交所提出上述產權或股權收購意向。

      3.乙方為依據中國法律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或機構法人(注冊證號:________________),為北交所場內經紀會員,依法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及《北京產權交易所會員管理辦法》的規定,具備在北交所場內受托代理產權經紀業務的資質和能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其收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名稱)的產權(或股權)的會員經紀機構,代理收購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產權交易委托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條款:

      第一條 委托事項

      1.1 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其在北交所場內受讓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方企業名稱)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的企業名稱)的產權或[? ]______%的股權的經紀機構,按照北交所的場內交易規則為甲方提供場內經紀服務。

      1.2 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指定其駐北交所辦理經紀業務的經紀人______負責辦理甲方委托的收購上述產權或股權的產權交易事項。

      第二條 具體服務內容

      2.1 甲方委托乙方就以下經紀業務提供經紀服務

      ① 向甲方提供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交易規則的咨詢服務;

      ② 代為填寫《產權受讓申請書》及相關文件;?

      ③ 協助甲方起草產權受讓中必要的文件;

      ④ 代為向北交所遞交相關產權交易材料和轉達北交所的函件、通知等;

      ⑤ 協助甲方參加產權交易競價;

      ⑥ 協助甲方支付產權交易價款;

      ⑦ 代為辦理產權受讓相關手續;

      ⑧ 其他按照北交所交易規則乙方應提供的經紀服務。

      2.2 除上述第二條一款約定的經紀業務外,甲方委托乙方同時代為提供下列服務和/或代為辦理下列事項(將未選定事項刪除):

      ① 尋找、推薦轉讓標的,并參與相關談判;???

      ② 根據標的企業情況制作投資分析;

      ③ 協助甲方辦理權證變更等手續;???

      ④ 其他雙方商定的經紀業務以外的服務事項。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3.1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北交所產權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及北交所的監管。

      3.2 甲方應根據《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向乙方及時、完整地提供北交所及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所要求的所有相關文件材料。

      3.3 甲方應如實提供有關文件材料和陳述有關事實,乙方有權對有關文件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甲方應承擔提供虛假文件或隱瞞事實的法律后果。

      3.4 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了解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監督乙方辦理委托事項;乙方有義務勤勉盡責,提供場內經紀和其他服務并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報告相關情況。

      3.5 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乙方處理委托事務時基于甲方利益考慮,認為需要甲方變更指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所引發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擔。

      3.6 雙方均應就委托事項所提供的相關材料承擔保密的義務。除非法律或有管轄權的法院、仲裁機構或行政主管機關明確要求,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向與交易無關的.第三方披露或說明本合同項下對方所提供的任何資料和文件。

      第四條 雙方的承諾

      4.1 甲、乙雙方承諾其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真實、完整、有效。

      4.2 甲方保證其委托乙方處理本合同所述委托事項已獲得甲方有權機構的批準或授權。

      4.3 除非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保證不再與第三方訂立同一標的的受讓委托合同,并不與轉讓方私下接觸、洽談成交。

      4.4 乙方保證其具備從事甲方委托事項的所有資格及資質,其受托辦理上述事項均已獲得乙方有權機構的批準或授權。

      第五條 產權交易服務費、傭金及其支付方式

      5.1 甲方在北交所內辦理產權交易所應支付的產權交易服務費標準執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服務費管理辦法》。

      5.2 產權交易服務費的支付執行《北京產權交易所產權交易規則》第十七條的規定,由北交所統一負責辦理。

      5.3 甲乙雙方確定,本合同第2.2款約定的經紀服務之外的其他增值服務的傭金,其支付時間、方式與金額如下:(此款內容應依據甲乙雙方商定)

      5.4 需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費用,包括實地考察、權證變更等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5.5 如按北交所產權交易規則及轉讓方要求需交納交易或競價保證金的,保證金由甲方自行承擔并按時支付到北交所指定的保證金賬戶。

      第六條 合同的期限

      6.1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止。

      6.2 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本合同項下產權交易事項未成交的,甲方有權委托其他經紀機構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經紀和/或其他服務。或:除非該項目撤牌或變更交易場所,甲方應繼續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經紀和/或其他服務。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條款進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本合同條款。

      7.2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應承擔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3 任何一方按照第7.2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相應的費用。具體費用應按照受托方已完成委托事項的情況、或委托方因受托方解除合同導致委托事項成本加大的情況而確定。

      第八條 合同的違約責任

      8.1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北交所有關產權交易規則,遵守本合同約定。若違反產權交易規則和本合同,違約方應承擔法律責任。

      8.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管轄與爭議處理

      9.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進行解釋。

      9.2 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3)依法向______________(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報北交所備案后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1.1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解除,均應采取書面形式。有關書面的補充協議或文件等,亦應報北交所備案,并自報北交所備案時生效。

      1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并存北交所壹份備案。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委托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委托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7

      員工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協議。

      一、關鍵詞語的定義

      本協議中所稱的知識產權包括職務開發成果、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商業秘密等。

      第二條專利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第三條商標包括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

      第四條著作權包括計算機軟件、廣告設計、產品設計圖紙等。

      第五條職務開發成果

      所謂職務開發成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為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于):

      產品設計、工模具設計、制造方法、工藝流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

      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

      商標設計、標識設計等;

      雖不屬于自己職務范圍但屬于甲方業務范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開發結果的改進。

      第六條商業秘密

      所謂商業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了解到的、或者乙方為履行自己的職責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不為公眾所知悉的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類型:

      關于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思之中的產品設計、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藝過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等方面的信息、資料和圖紙,以及模型、樣品、源程序、目標程序等;

      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服務項目的'信息和資料;

      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

      甲方的業務計劃、產品開發計劃、財務情況、內部業務規程以及供應商、經銷商和客戶的名單等業務活動信息;

      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秘密。

      第七條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構思之中的產品設計、源程序及相關技術文檔、關鍵性算法、經驗公式、實驗數據等。

      第八條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產品推銷計劃和市場占有情況、產品的社會購買力情況、產品的區域性分布情況、客戶名冊、財務資料、廣告計劃、原材料價格、銷售渠道、投資計劃、定價方法、甲方其它重大經營信息和決策等。

      二、職務開發成果的權利歸屬

      乙方作出的所有職務開發成果應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報告。

      乙方作出的職務開發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

      發明或者設計在國內和國外申請專利的權利;

      計算機軟件、商標、標識設計和廣告設計的著作權;

      對商業秘密的權利,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認為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為,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的上述職務開發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

      乙方同意在未獲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時,決不把有關上述職務開發成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同意,對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并未使用甲方的設備、資源或商業秘密,完全用自己的時間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有關權利,屬于乙方自己。不過,乙方同意在以下情況下將該研究、開發成果以甲方認為適當的價格轉讓給甲方:

      該研究、開發成果同甲方的業務密切相關;

      該研究、開發成果是在職務開發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三、原有知識產權及有關義務的說明

      第十四條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說明以下情況:

      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秘密(乙方可以不透露這些商業秘密的實質內容);

      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乙方不得透露這些商業秘密的實質內容);

      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

      此項書面說明列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五條如因乙方未說明上述事項而產生的一切商業或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商業秘密的保護

      第十六條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聘用期終止之后,除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職務或者執行國家法律的規定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不得為其它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不得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秘密的資料,無論這些商業秘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開發出來的。

      五、限制競爭性行為

      第十七條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間,不得直接地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不得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不得向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的或者間接的)咨詢性、顧問性服務,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

      六、聘用期終止后的義務

      第十八條當聘用期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秘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提綱、數據、源程序、目標程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辦妥有關手續。

      第十九條乙方在聘用期終止后應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職期間所了解的甲方的商業秘密,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已成為公眾所知。

      七、無抵觸性協議保證

      第二十條乙方聲明并保證:接受甲方聘用并簽署本協議(包括附件),并沒有違反自己曾簽署過的其它合同或者協議。

      八、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無論甲方還是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將承擔違約行為的法律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于這種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違約金的金額按乙方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標準計算。

      九、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在雙方共同簽字(每頁)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8

      甲方(授權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被授權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生產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專利、商標、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注冊上述名稱,并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范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并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后的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1.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2.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3.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制產品時;

      4.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5.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系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9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乙方和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簽署了勞動合同,為保護知識產權,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結合本行業慣例,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知識產權歸屬

      1、本協議所指的知識產權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在執行本單位任務過程中,利用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商業秘密等資源條件,所做出的研究開發成果。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做出的所有職務性開發成果應立即向甲方報告。

      3、乙方任何職務性開發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4、甲方提供為保護乙方取得的職務性開發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并承擔其法律行動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申請、維持、審查等。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積極配合。

      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商業秘密等資源條件完成的`非職務性開發成果歸甲方所有。

      6、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完全利用非工作時間,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商業秘密,所取得的非職務性開發成果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下列情況開發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1)該研究、開發成果同甲方的業務具有競爭性;

      (2)實際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成果是搶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開發成果;

      (3)該研究、開發成果是在乙方的職務性開發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7、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取得的研究、開發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成果享有知識產權,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報說明。

      8、乙方同意在將任何與上述非職務性開發成果有關的所有權/著作權和其它相關的權利、利益向第三方進行轉讓時,同等條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優先受讓權,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所有權和/或知識產權的除外。

      8、乙方調入甲方任職,其攜帶成果的知識產權,可以轉讓給甲方,但乙方必須寫出書面保證,以確保甲方擁有該成果的知識產權,如因此造成侵權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9、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后,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識產權。

      二、附則

      10、本協議所指聘用期(含試用期)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乙方離開甲方時間,是甲乙雙方終止或解除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

      11、若乙方違反該協議內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賠償甲方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10

      甲方、乙方共同申請________________項目,對將來項目開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與知識產權協商以下知識產權共享協議:

      1、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范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各方獨自所有。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各方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秘密。

      4、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5、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為實施前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系,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系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11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相應設備采購合同,為保證雙方的長期合作,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權限:

      根據雙方所簽合作協議,乙方視情況可使用甲方擁有的或有權使用的以下知識產權的一種或數種:

      1、專利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2、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專有技術):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二、乙方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擁有甲方所提供的產品設計數據,乙方有權按產品設計數據進行生產加工,但產品只能是銷售給甲方。

      2、主合同期滿,乙方無權再使用產品數據進行生產、銷售,并應銷毀原有合同專用的模具、樣板、圖文、數據等生產工具(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產品;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識產權的任何模具、工裝、圖文、數據等轉讓、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給他人使用;不得將相應的產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裝生產的零配件轉售他人。

      4、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專利權及商業秘密的行為,乙方有義務提供線索并配合甲方進行調查取證,協助工商、司法機關查處侵權行為。

      三、不侵權保證

      1、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提供的設計數據、工裝夾治具、圖文、模具;乙方不得透漏給第三方(包含其母公司或子公司)。

      2、乙方應該保證,所有甲方數據及圖文在未經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不進行復制與拷貝。

      四、違約責任:

      1、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技術或設計、制造的產品及所采用的設計方案、外觀、技術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乙方應對此負責,并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2、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未及時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如數交還甲方的,應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金,并仍須履行甲方限期交還上述資料的義務。

      3、乙方運用甲方提供的技術、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為自己或他人生產、銷售產品(包括許諾銷售)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30萬元,如違約金不足補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此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潤、市場份額的喪失、品牌損失、重新開拓市場的`費用等。

      五、對專利權的保護:

      1、對于甲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將其申請專利;對乙方提供的技術(含外觀),為防止第三方將該技術申請專利,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盡快將其申請專利,乙方不答復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內提出有效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專利的申請權給甲方,甲方有權直接申請,但對于取得的專利權,乙方將有償使用,如轉讓,乙方有優先的受讓權。

      2、未經約定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專利號印在為自己或他人生產、使用、銷售的產品上。

      六、商業秘密的保護:

      1、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應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許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現泄密事件(包括主動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護不當為第三方獲知)。

      2、乙方應有健全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商業秘密載體的復制、借閱、分發、回收、銷毀等,應嚴格實行登記、追蹤等相關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乙方有義務將含甲方指定內容商業秘密的相關載體(含復印件)全部交還給甲方。

      4、乙方在與甲方進行業務交往過程中,不得通過任何不正當途徑與手段探聽、竊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業秘密。

      5、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樣板、模具、夾具、工裝及圖文、資料等生產工具,在甲乙雙方合作結束后,所有復制品全部交還給甲方。

      未經協議或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及第三方生產、銷售使用甲方知識產權的產品或零部件。

      不論任何原因,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將甲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許可、提供、泄露給第三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萬元,違約金不足彌補損失的,乙方仍應賠償損失,損失計算與上述第(四)項同。

      乙方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并同時終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本協議有效期與甲、乙雙方所簽訂之主合同同相同,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雙方所簽主合同不論以任何原因終止或被解除,則本協議也將自行終止。

      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承擔的對甲方知識產權的保護義務,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可另行協商,或以《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為準。

      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于雙方所簽的主合同生效條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12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鑒于乙方受聘于甲方及對甲方應承擔的責任,為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確定乙方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責任,同時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規定,結合本行業慣例,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章 知識產權的歸屬

      第一條 本協議所指知識產權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在執行本單位任務過程中,利用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商業秘密等資源條件,所做出的所有研究開發成果。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做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應立即首先向甲方報告。

      第三條 乙方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享有的除外。

      第四條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對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

      第五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商業秘密等資源條件完成的非職務性開發結果歸甲方所有。

      第六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內,完全利用非工作時間,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秘密,所得的非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以下情況除外:

      1、該研究、開發結果同甲方的業務具有競爭性;

      2、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是搶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開發結果;

      3、該研究開發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第七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結果享有知識產權,若該研究、開發結果與甲方業務密切相關,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

      第八條 乙方如果為新調入人員,其所攜帶成果的知識產權,經甲方同意后,可以轉讓給甲方,甲方應支付合理的費用,但乙方必須寫出書面保證,以保證甲方擁有該成果的知識產權,如因此而造成侵權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能提供相應的證據,乙方應予以提供。

      第九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后,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識產權。

      第二章 商業秘密的保護

      第十條 本協議所指商業秘密是指甲方擁有的、不為公眾所知的所有研究、開發結果及有關技術、市場、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各種信息。

      第十一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保密規章、制度。對本人履行職務掌握的甲方研制、開發的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等研制進展情況、技術數據等甲方要求保守的商業秘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 第十二條 乙方保證在甲方任職期間保守因工作需要接觸或掌握的其他商業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向公司其他技術、管理人員詢問、了解其掌握的商業秘密。

      第十三條 乙方決不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更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秘密為甲方的競爭企業工作或通過任何途徑泄漏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

      第十四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除非得到批準,不得將自己掌握的技術資料、相關文件帶離公司。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原工作崗位或離開甲方,應將接觸到的所有甲方商業秘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數據、源程序清單、提綱、模型、軟磁盤及其他媒介形式的資料如數交回甲方。

      第十五條 乙方在離開甲方后(無論以何種原因),應替甲方保守商業秘密,不得將其泄漏給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秘密進行生產和經營,或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第十六條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間接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咨詢性、顧問性服務,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更不得在離開甲方后搶奪甲方的客戶以及引誘其他職員離職。

      第十七條 乙方保證與甲方終止勞動關系(包括員工被公司辭退、本人辭職等情況)后二年內不到與甲方處于競爭狀態的公司,擔任與在甲方期間所承擔工作同種類的工作。如乙方履約,甲方應在乙方離職二年后,給與其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三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將承擔違約行為的法律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條 (身份證號: )自愿作為乙方的保證人,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一、二章中的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保證人與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除外條款:如果乙方因按照國家行政、執法機關的要求,配合以上機關執行國家公務,可免除上述責任。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所指聘用期間(含試用期),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此代表的工作期間為聘用期間。聘用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乙方離開甲方的時間,以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二十二條 乙方辭職須提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辦理有關交接事宜后方可離職。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為《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勞動合同書》同時生效和失效。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保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13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受聘于及其下屬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并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

      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秘密:

      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乙方因工作關系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

      乙方為了工作而_____構思或取得;

      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范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范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

      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采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

      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_____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

      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

      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競業限制:

      1、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行為。

      2、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于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后,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并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范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交流,但: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

      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

      3、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秘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務及不向這些企業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競業限制及其補償)

      4、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復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5、發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并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并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6、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并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7、執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8、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14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第一定義

      1、知識產權

      本協議所稱之“知識產權”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歸屬于甲方所有的:

      (1)職務性發明創造(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

      (2)注冊商標、字號及其他標記的專用權;

      (3)專有技術及其他不為公眾所知的、能為甲方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經營管理信息等商業秘密的專有權利;

      (4)職務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論文、報告、圖書、教材、圖冊、地圖、攝影、聲像、文字、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等)、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

      (5)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對其他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

      2、商業秘密

      本協議所稱之“商業秘密”是指歸屬甲方所有且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受聘期間了解到或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所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或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第三方的所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關于技術開發的信息,包括: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產品、設計、模型、方法、經驗、數據、算法等方面的信息、資料以及源程序、目標程序、開發手冊、研發文檔等,以及甲方的產品計劃、產品開發計劃等;

      (2)關于市場營銷的信息,包括:甲方的營銷計劃,銷售方法,定價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供應商、合作方以及客戶名單,客戶的專門需求,未公開的銷售、服務網絡、渠道以及公司現有的、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經營項目等信息;

      (3)關于經營管理的信息,包括:甲方的各類工作計劃、管理方法、組織結構、人事、財務、工資福利等情況,以及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內部業務規程與管理體系以及各種重要管理文件等;

      (4)關于甲方法律關系的信息,包括:甲方合同履行情況,知識產權許可、轉讓情況,商標注冊情況,訴訟情況等;

      (5)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商業秘密;

      (6)甲方要求職工保密的、同甲方有關的其它信息。

      3、職務開發結果

      本協議所稱之“職務開發結果”是指以下內容: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及商業秘密在甲方的業務范圍內,為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商標標識設計、外觀特定裝潢設計、標識設計、產品設計、廣告、教材、文書;

      第二,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等發明創造;

      第三、模型設計、經驗方法、開發文檔、研發數據;

      第四,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

      第五,雖不屬于自己職務范圍但屬于甲方業務范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開發結果的改進。

      (2)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分配的任務有關的,或者利用其在甲方期間的相關條件、資源、商業秘密以及在甲方期間研究、開發結果基礎之上所做的研究、開發結果。

      (3)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或乙方與甲方簽署的《勞動合同》及其相關協議、本協議中約定的應歸甲方享有的其他智力勞動成果。

      二條知識產權歸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自己做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將立即首先向甲方報告。

      2、乙方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依照法律規定應該由乙方享有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把發明或設計在國內和國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對計算機軟件、商標設計和標識設計、計算機軟件配套教材及其他作品的著作權,對商業秘密的權利、專有技術所有權及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甲方可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進行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認為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對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

      3、乙方在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得研究、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所得研究、開發結果不是執行在甲方的本職工作的結果,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同時又未使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資源或商業秘密,則該成果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但以下情況除外:

      (1)該研究、開發結果同甲方的業務具有競爭性;

      (2)實際上或者可以論證該研究、開發是搶先占用了甲方研究、開發結果;

      (3)該研究開發是在乙方的職務開發結果的基礎上形成的。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履行甲方交付的任務所得的研究、開發結果,乙方如主張由其本人對該研究、開發結果享有知識產權,若該研究、開發結果與甲方業務密切相關,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開發結果,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該研究、開發結果。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該研究、開發結果為職務開發結果,甲方可以利用該研究、開發結果進行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該研究、開發結果實際為非職務開發結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申明后,甲方對該研究、開發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仲裁或訴訟途徑解決。

      5、乙方在離開甲方(不論何種原因)一年內所得的與其在甲方工作時所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研究、開發結果,該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合理的費用。乙方在離開甲方后,欲繼續提高或改進其在甲方工作時獲得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的技術成果,必須得到甲方的許可。

      6、乙方在甲方工作或離開甲方時,均不得侵占甲方的知識產權。

      三條商業秘密保護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種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作需要接觸到或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應按照甲方要求的范圍和程度使用,乙方不得將實物、資料等擅自帶離工作崗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隨意進行復制、交流或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秘密的資料,不得在學術會議、技術鑒定會等會議或活動以及報刊、雜志、信息網絡等媒介上批露甲方商業秘密。

      乙方決不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更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秘密為甲方的競爭企業工作或通過任何途徑泄漏給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商業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經商業秘密擁有者的書面允許不得使用甲方已承擔保密義務的合作方或者其他第三方的商業秘密,更不得泄漏此商業秘密。

      4、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原工作崗位或離開甲方,應將接觸到的所有甲方商業秘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數據、源程序清單、提綱、模型、軟磁盤及其他媒介形式的資料如數交回甲方,尤其對軟件開發資料(包括源程序、文檔、目標產品等)應作專項移交。

      5、乙方在離開甲方后(無論因何種原因),應替甲方保守商業秘密,不得將其泄漏給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秘密進行生產和經營,或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信息為止。

      6、當發現甲方知識產權受到侵害或商業秘密被非法使用或泄漏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協助甲方,防止侵害的擴大或商業秘密的進一步散失。

      7、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間接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的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咨詢性、顧問性服務。

      8、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乙方離開甲方后(無論因何種原因),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請求、勸誘、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或者為其接受外界聘用提供機會、幫助或者任何便利條件,更不得在離開甲方前搶奪甲方的客戶以及引誘其他職員離職等。

      9、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決不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商業秘密,也不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如因違反該承諾而導致甲方受到第三方指控時,乙方應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但如乙方是按甲方的明確要求或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而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情況除外,在此種情況下,乙方應當對可能存在的侵權情形及時向甲方申明,否則,仍應按照前款規定承擔責任。

      第四條競業限制

      1、競業限制的人員包括:

      (1)高級管理人員,是指部門經理(含副經理、經理助理)及其以上級別的管理人員;

      (2)高級技術人員,是指系統工程師、方案工程師、SQA、項目經理及其以上級別的人員;

      (3)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包括但不限于銷售(客戶)經理、秘書人員、薪酬管理人員、參與公司平臺技術研究的人員、參與合同標的額超過人民幣級項目開發的人員。

      2、競業限制是指以上人員在離職之后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上述競業限制行為包括全日制工作、非全日制工作、兼職、顧問。

      3、競業限制的期限,不超過兩年。針對不同人員的競業限制時間,由甲方確定。

      4、競業限制的企業,是指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企業。

      5、甲方如果要求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義務,需按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金額,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各地規章規定的下限執行。乙方需要按月向甲方報告工作單位和工作內容。

      6、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規定,應該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額度為甲方確定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總額的倍。

      違約金=每月經濟補償金×競業限制時間×倍數。

      五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具體違約情況,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人民幣萬元。

      若前款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差額部分。

      除此之外,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采取警告、記過、扣減工資、降級降職、解聘等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六條附則

      1、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有義務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如實、準確地說明其所承擔的原有知識產權、保密、競業限制及其他相關義務的情況,具體需要說明的情況如下:

      (1)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秘密的大致情況;

      (2)乙方在此之前根據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秘密的大致情況;

      (3)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情況。

      乙方應確保其說明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否則,由于乙方怠于說明或者說明不真實、不完整以及不準確所產生的任何后果和責任均應有乙方自行承擔。

      經由乙方簽字的對于前述情況的書面說明將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所稱聘用期間(含試用期)以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準。聘用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3、乙方離開甲方的時間,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

      4、乙方承認,已閱讀過本協議,并確切了解協議條款的法律含義。

      5、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為《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

      6、本協議連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勞動合同以及今后甲方制定或修改的各項管理制度,都構成乙方的義務,乙方需嚴格遵守。

      7、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有抵觸,則應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本協議簽署后,非經雙方同意并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不得修改本協議。

      8、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并至雙方完成本協議規定之所有義務后效力終止。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0、本協議雙方如對解釋、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的,則首先應當協商解決。若雙方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若根據相關勞動法律需要進行勞動仲裁的,則應當將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庭進行勞動仲裁;對于其他根據相關勞動法律無須進行勞動仲裁的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至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簽訂地為深圳市南山區。

      甲方:

      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

      手印:

      簽約日期:

    知識產權的協議書15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 達成以下商標代理協議:

      二、甲方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 天內將人民幣 ( 元)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項后開始啟動上述商標申請、版權登記代理工作。

      三、甲方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最終批復以商標 局所發文件為準。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辦理上述商標申請代理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本合同生效期間,若甲方的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方式傳真并郵寄通知乙方,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后果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接到商標局發出的受理通知書、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后及時轉送給甲方,具體時間以商標局發文寄給乙方收到 為準。

      六、商標申請后,如果被商標局部分駁回或全部駁回,需申請復審,或者商標被異議需要答辯,或者該商標被別人先申請進入公告期需提出異議等,不屬本協議代理范圍。

      七、商標查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參考,商標經過查詢,不等于能獲準注冊,商標注冊能否獲準,由商標局決定,如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注冊,乙方所收取的費用概不退還。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甲方收到商標局審查文件通知或證書、版權登記證后自動終止,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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