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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合資經營合同

    時間:2025-11-14 21:34:00 經營合同

    【薦】合資經營合同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合資經營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薦】合資經營合同

    合資經營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由于資金、技術等原因,需向外引資,乙方愿向該廠投資,雙方合資經營該廠。經過充分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1.資金:企業中原屬甲方的固定資產(價值__________萬元)計作甲方的出資,甲方按出資比例在企業中享有受益權、選擇管理人員權、重大決策權等各項權利,承擔各項義務。

      乙方向甲方投資流動資金__________萬元,計作乙方的出資,乙方按出資比例在企業中享有受益權、選擇管理人員權、重大決策權等各項權利,承擔各項義務。

      合資期間,如需增加投資,由雙方協商解決,并相應地調整雙方的出資比例。

      2.人員:管理人員由按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相互配合的原則由雙方協商聘用、安排:技術人員由乙方聘用、安排,生產中技術問題由乙方負責解決:其他人員由甲方負責聘用、安排。

      三、合資經營期限:_______年,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四、利潤分配

      甲、乙雙方按_____:_____的出資比例,對企業的利潤按比例進行分配。雙方因出資額變化而導致出資比例調整的,按調整后的比例進行分配。

      上述分配,在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進行。

      五、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義務保證企業證照齊全,負責協調企業與周邊村民、村委及相關單位的關系。

      2.乙方有義務保證企業技術人員到位且稱職,確保企業的技術工藝不落后。

      3.合資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撤回投資。

      六、合資期間,雙方的出資權不得向外人轉讓。如確需轉讓時,應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優先另一方購買。

      七、債權債務: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企業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清理、承擔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后,企業的債權債務由雙方按比例清理、承擔。如因甲方未及時清理合資前債務而致使債權人起訴企業或通過其它方式索要債務的',企業承擔后,甲方應向企業補齊。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要。

      八、合資到期:合資期滿后,雙方可續簽合同,繼續合資經營該企業。如有一方不同意繼續合資或達不成新的合資協議的,雙方合資合同終止。企業的固定資產歸甲方所有,甲方支付退還乙方投資款____萬元。

      九、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損失。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資經營合同2

      目錄

      序言

      第一章 合營公司的組成

      第二章 營業范圍與服務內容

      第三章 投資總額及資本轉讓

      第四章 利潤分配及虧損負擔

      第五章 合營期限,終止合同及財產清算

      第六章 合營各方責任

      第七章 董事會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章 勞動管理

      第十一章 技術和服務的提供

      第十二章 納稅

      第十三章 保險

      第十四章 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

      第十八章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國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聯合經營_________公司。

      第一章 _________合營公司的組成

      1·1 合營各方為:

      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____注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號;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地;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1·2 合營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__外文名稱為:_________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營公司根據業務需要,經有關當局批準后,可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

      1·3 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條例的規定。

      第二章 營業范圍與服務內容

      2·1 營業范圍:

      合營公司將承擔下列各類項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詢服務:

      煤礦,冶金,石油,交通運輸,水力發電,火力發電,核電站,水利,通訊,及上述各類項目的附屬項目等。

      2·2 服務內容:

      合營公司在其營業范圍內,將為客戶提供下列各類服務:

      2·2·1 工礦企業工程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發展規劃設計。

      2·2·2 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 可行性研究

      2·2·4 項目評價

      2·2·5 選擇土建施工部門

      2·2·6 土建工程的施工監督

      2·2·7 培訓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2·2·8 技術轉讓

      2·2·9 董事會批準的其它服務項目

      2·3 合營公司將根據上述服務范圍,類別及公司營業計劃,尋求承擔中國國內或國外項目。

      第三章 投資總額及資本轉讓

      3·1 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或雙方商定的一種外幣)_________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

      3·2 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元,專有技術使用費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元,機械設備_________元,專有技術使用費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3·3 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后_________天內,分期繳足投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_________。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按14·3條辦理。

      3·4·1 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4·2 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需經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 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 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完了以后,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后,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4·2 合營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公司注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 合營期限,終止合同及財產清算

      5·1 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合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 如合營各方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應在合營公司期滿前6個月,向有關機構提出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每次延長以 年為限。

      5·3 合營公司期限屆滿或提前解散時。董事會應指定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可包括或由全體董事組成。并按照中國的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訂立公司清算計劃。妥善進行清算。合營公司的全部財產資金用于償還公司債務。履行賠償義務支付清算費用后。所余全部財產均應依雙方在注冊資本中所占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義務

      6·1 甲方責任:

      6·1·1 按照3·3條的規定,按時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1·2 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注冊并取得營業執照。

      6·1·3 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為合營公司提供國內外工程項目。

      6·1·4 協助合營公司在當地招收有經驗的和合格的經營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工人。

      6·1·5 協助合營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6·1·6 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 乙方責任

      6·2·1 按照3·3條的規定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2·2 按照11·1條及附件的規定。提供適用及先進的技術。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許可證。(詳見附件)。

      6·2·3 按照合同規定。向合營公司提供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及高級管理人員。

      協助合營公司聘請國外有關高級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

      6·2·4 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

      6·2·5 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尋找國外有關工程項目。

      6·2·6 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 免責范圍:

      合營各方除按合同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外,對于因合營公司的行為引起或與合營公司行為有關的任何間接或直接發生的損失或損害,雙方均不向對方負責。

      第七章 董事會

      7·1 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名;乙方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委派。

      7·2 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為四年。任期期滿后,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可以隨時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或董事,但必須書面通知合營的另一方。

      7·3 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召開均按合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8·1 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_名。由甲方推薦_________名。乙方推薦_________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_________年。

      8·2 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8·3 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制度

      9·1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公司注冊登記后,應及時到當地財務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合營公司在_________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同一種外國文字書寫)。

      9·3 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_________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一章 勞動管理

      10·1 合營公司職工的雇傭,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董事會與合營公司工會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后。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 甲乙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 技術和服務的提供

      11·1 合營雙方長期合作的一個重要目的,是由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先進和適用的技術和優質服務,推動合營公司業務,使其在國內獲得卓越顯著的經濟效益。在國際市場上獲得較強的競爭能力。技術和服務的提供將與公司從事的項目相結合,并支持項目的實施。公司還將根據具體情況制訂培訓計劃。使其公司有關職員能成功地運用這些先進技術。技術和服務的提供方式。具體內容,費用標準等詳見附件。

      11·2 合營公司與合營雙方簽訂的有關技術或服務協議。其期限為_________年。協議期滿后。合營公司仍有權使用這些技術。

      第十二章 納稅

      12·1 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規定交納各種稅金。

      12·2 合營公司的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交納各種稅金。

      第十三章 保險

      13·1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由公司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后,以合營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 違約責任

      14·1 合營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 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而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損失,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其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_________。

      14·3 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公司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第一個月起;_________。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 合營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并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響的一方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作為違約處理。

      15·1·1 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 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該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已經采取了所有能夠實施的合理措施。

      15·1·3 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情況,及處理結果和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該事故發生地的合法公證機關出具證明。

      15·2 一旦事件影響已克服或處理結束。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合營他方。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16·1 合同發生爭議時,合營各方應盡可能通過協商或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解決的,可以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機構仲裁。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機構仲裁應遵守該機構的仲裁程序。

      16·2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

      17·1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八章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 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或修改合同,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合營任何一方未征得合營他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前兩款所述變更情況,按中國法律或行政規定,應由國家批準成立的合營合同,應經原審批機關批準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 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 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遲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8·2·5 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已經出現。

      18·3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 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合同;

      18·3·2 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 在合營合同解除時。雙方有義務完成合營公司正在進行的項目。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須經_________批準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地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資經營合同3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在_________合資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合營企業”)合法擁有百分之_____的股權,該合營企業是________于_____________批準成立。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合營企業擁有的百分之_______股權,并且甲方轉讓其股權已獲得合營企業他方的同意和合營企業董事會的決議批準。

      鑒于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合營企業擁有的百分之______股權及合營企業董事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合營企業擁有的________股權,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在合營企業擁有的_________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股權轉讓價款

      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人民幣_________元將其在合營企業擁有的___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甲方在合營企業擁有的_________的股權。

      第二條保證

      甲方保證本合同第1條轉讓給乙方的股權為甲方合法擁有,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其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權或其他擔保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甲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

      乙方保證依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價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內向甲方支付規定的價款的_____%。乙方應將其余的_____%轉讓價款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乙方承認原合營企業的章程和合同,保證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規定承擔甲方在合營企業應享有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按其在合營企業中股份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包含轉讓前該股份應享有和分擔之公司的債權債務)。

      2.本協議生效后,甲方不再負擔合營企業的任何責任,也不享有合營企業的任何收益,包括轉讓前、轉讓時乃至轉讓后的收益。

      第四條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共同負擔本轉讓合同實施所發生的有關費用,甲乙雙方各自承擔50%。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未違約一方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一方賠償未違約一方。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遲延一天,應支付遲延部分總價款_____%作為違約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甲、乙雙方須簽署變更或解除協議,方可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因情況發生變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第七條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其解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八條合同生效的條件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經原審批機構批準方予以生效。雙方應于_________天內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合營企業執_______份,其余由有關政府部門留存。

      2.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簽署。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資經營合同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規,中國________公司和____國________公司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資各方

      第二條 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條 合資各方

      中國________公司(甲方):在中國________地登記注冊

      法定地址:中國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_____國________公司(乙方):在_____國________地登記注冊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第三章 名稱和地址

      第四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第五條 合資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

      合資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 省________ 市________ 路____ 號。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本著加強經濟合作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范圍:

      生產____________產品;

      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第九條 本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以此為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

      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____元,占________%;乙方投資____________元,占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將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 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1.第一期: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2.第二期: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資各方的義務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誰、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合資公司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4.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

      5.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合資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的義務:

      1.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并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合資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由合資公司與________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 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方負責向合資公司轉讓技術的合資合同中才有此條款。)

      1.乙方保證為合資公司提供的______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制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資公司經營目的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資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并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并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資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資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和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資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凈銷售額的_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 合資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后,合資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第八章 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占________%,內銷部分占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1.由本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占________%。

      2.由本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占________%。

      3.由本公司委托乙方銷售的占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合資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的產品商標為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本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于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長是合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1/3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負責。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資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應盡量優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資公司委托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方派人參加。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____ ,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和驗收,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并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后,經董事會批準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合資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等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稅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三條 合資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四條 合資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薄、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 合資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乙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前3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四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________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 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四十九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險

      第五十條 合資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資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一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資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條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資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1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 %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3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 %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條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五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15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

      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按()項解決: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提交____ 國____ 地____ 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合資營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條 甲、乙雙方發送通知采用電報、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對方。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合資經營合同5

      第一章 總則

      中國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注:若有兩個以上合營者,依次稱丙、丁_________方):

      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中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第四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 合營公司生產經濟范圍是:

      生產_________產品;

      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營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_________。

      2.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外幣)。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

      其中:甲方_________元,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注:以實物工業產權作為出資時,甲、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

      現金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乙方:

      現金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_________(注: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甲方責任:

      1.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合營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4.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_________;

      5.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合營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1.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_________并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合營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營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由合營公司與_________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 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方負責向合營公司轉讓技術的合營合同中才有此條款。)

      1.乙方保證為合營公司提供的_______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制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營公司經營目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營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并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并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營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營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營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凈銷售額的__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 合營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后,合營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注:技術轉讓協議期限一般不超過十年,協議須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

      第八章 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占_________%,內銷部分占_________%。(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寫明各個年度內外銷的比例和數額。一般情況下,外銷量至少應能滿足合資公司外匯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營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占_________%。

      由合營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占_________%。

      由合營公司委托乙方銷售的'占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合營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為_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合營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于重大問題(注: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列舉主要內容),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在具體合同中要明確規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盡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營公司委托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方派人參加。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合營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薦,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并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后,經董事會批準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和合營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稅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三條 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四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乙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四十八條 合營公司的期限為_________年。合營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 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四十九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險

      第五十條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一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條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五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_____國_________地_______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在________________(被訴人國名),由_________(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注:在訂立合同時,上述三種方式僅能選一。)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二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合營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_,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條 甲、乙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字。

      中國_______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國______公司(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資經營合同6

      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以及《實施條例》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市建立合營企業。從事生產反射器、注塑模具及其他資料制品,供出口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經多次商談,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1.本合同的各方為:

      _____、_____為一方(以下簡稱甲方),由_____代表甲方對本合同負責。

      _____、_____、_____為一方(以下簡稱乙方),由_____代表乙方對本合同負責。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訂。

      2.雙方同意成立的合營企業定名為:_____(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中 文:_____

      英 文:_____

      地 址:_____

      3.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為了有利發展中國國民經濟,而從事反射器;注塑模具、以及其他塑料制品的設計、生產和內外銷售。

      合營企業將盡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采購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如遇無貨供應或質量、價格不符合要求時,也可由合營企業進口解決。

      4.雙方本著長期真誠合作的愿望,在產品質量、規格品種、包裝裝璜及經濟效益等方面力求達到國際同類產品的先進水平。

      合營企業的初期生產規模為:年產_____套符合_____國_____標準的_____反射器,接受訂單生產年產值為_____元的注塑模具。乙方負責_____反射器的返銷,保證投產后的前_____年使合營企業的外匯收支達到自身平衡。且_____年后返銷比例不低于_____%,乙方負責為合營企業每年從中國境外承接不少于_____元產值的注塑模具訂單。合營企業產品的內銷由甲方負責。

      5.合營企業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則,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第二章 注冊資本

      6.合營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各方的經濟責任以注冊資本為限,并按資本比例分配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7.合營企業總投資為_____美元。注資本總額為_____美元,其中甲方占資本額的_____%,乙方占資本額的_____%。

      8.甲、乙方出資如下:

      甲 方:_____美元,其中:

      (1)機器設備,價值約_____美元;

      (2)廠房,價值約_____美元;

      (3)現金,相當于_____美元的人民幣現金。

      乙 方:_____美元外匯現金。

      第三章 批準及注冊

      9.本合同應由_____市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送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備案。

      10.合營企業接到上述批準證書后,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在合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后,甲、乙雙方將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分別繳付資金,每期各方須繳付數額由董事會決定。

      各方繳資后,由合營企業發給投資證明書。

      第四章 資本轉讓

      11.注冊資本轉讓時合營者擁有先買權,未經合營者同意,不得轉讓或抵押給他。但當一方提出轉讓時,合營者應在_____個月內給予答復,否則作為放棄先買權論。

      12.轉讓注冊資本的價格,應根據合營企業中該方投資的帳面價值,由合營雙方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解決。

      13.注冊資本轉讓時,應_____個月內向原審批機構申請批準。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備案,批準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第五章 董事會

      14.合營企業領到營業執照之日,即為合營企業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人數為_____人,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董事人選由雙方各自委派和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任,副董事長二人,由甲方委派一人,乙方委派一人擔任。

      15.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其職權在合營企業章程內規定,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營企業。

      16.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會會議應由_____分之_____以上董事出席才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董事會的決議應由出席董事或其代表一致同意才能通過。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企業的法定地址舉行,也可以在董事會同意的其他地點舉行,合營企業不負擔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旅費。董事會會議期間的膳宿由合營企業安排并支付費用。

      17.董事不從合營企業支付薪金,他們的酬勞將在合營企業的全年凈利中提取一定比率(比率由董事會議定)作為董事會的分紅。并按下列比例分配:

      董事長_____%

      副董事長各_____%

      董事各_____%

      第六章 總經理 副總經理

      18.合營企業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三人,均由甲方提名,董事會聘任,負責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下屬人員,并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19.合營企業的重要文件由總經理簽署后生效。

      20.若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未能適當履行職務時,董事會有權解聘或降職。

      第七章 場地使用費

      21.合營企業使用的土地是政府的資產,合營企業須向政府交付適當的土地使用費,合營企業與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門簽訂的租用土地使用權協議,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最初_____年的土地使用費,定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元,其后,土地使用費可按市政建設發展的情況而調整。

      第八章 技術合作

      23.合營企業與_____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

      24.合營企業根據技術轉讓協議,向_____支付技術轉讓費_____美元,技術轉讓內容及技術轉讓費的支付辦法,在技術轉讓協議中另行規定。

      第九章 采購及銷售

      25.合營企業與乙方簽訂的采購與銷售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

      26.合營企業所需的原材料應盡先在國內購買。對無法供應的品種或質量、價格不符合合營企業要求時,可由合營企業從國外進口。

      27.根據雙方簽訂的采購與銷售協議,合營企業在中國國內銷售的產品,在由甲方負責通過其銷售部門銷售。合營企業的出口產品,由乙方負責在中國國外銷售,具體辦法在采購與銷售協議中另行規定。

      第十章 利潤

      28.合營企業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后,按下列百分比提取:儲備基金_____%;企業發展基金_____%;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_____%。

      繳稅與提取上述三項基金后的凈利潤,每年根據合營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29.對于乙方分得的利潤,應根據合營企業的外匯結余情況,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的原則下,此利潤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分一次或幾次支付,以前年度的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并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

      30.合營企業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中外合營企業的財務會計規定,必須建立完整、嚴格的財務制度。

      31.合營企業的一切單據、帳簿、報表均使用中文記載,同時應用英文定期編制財務報表。合營企業董事會聘請的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有權查閱合營企業的一切單據、帳簿、報表,并直接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32.合營企業以人民幣為記帳單位,人民幣與其他貨幣間的換算,按同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局_____分局匯率牌價結算。

      33.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的規定,由董事會決定其折舊年限。

      34.合營企業應在中國銀行_____分行分別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戶,并接受開戶銀行對外匯支出的監督。

      35.合營企業在經營過程當中遇流動資金不足時,總經理可根據董事會規定的權限,向中國銀行或國外銀行借款,但不得移作它用或彌補虧損。

      36.合營企業的財政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二章 外匯收支

      37.合營企業的一切外匯事宜,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38.合營企業的外匯收支必須做到:

      (1)保證合營企業的每年外匯收入大于支出。

      (2)外匯結算人民幣時,應按照當時規定的牌價辦理。

      (3)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內支付費用、貨款、勞動報酬等,除根據有關規定支付外匯者外,一律以人民幣結算。

      39.根據《合資法》的規定,下列外匯可以匯出:

      (1)乙方分得的利潤及技術轉讓費。

      (2)乙方資本轉讓后所得的資金。

      (3)合同期滿或合同期滿前應清償給乙方的資金。

      (4)用于進口原料、設備、備件所需的外匯,以及派往國外人員的旅差費。

      (5)其他按有關規定可以匯出的開支。

      第十三章 稅務

      40.合營企業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41.合營企業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章 職工錄用和辭退

      42.合營企業所需職工,由甲方或中國勞動管理部門采用公開招聘方式,經考試擇優錄取后,簽訂勞動合同。

      43.如因生產技術等變化,職工確有多余,或經培訓后仍不能適應要求,也無法改調其他工種時,合營企業可按勞動合同解雇并給補償。

      44.合營企業應制訂規章制度和職工守則,對違反者分別予以警告、記過、扣薪直至開除處分。

      第十五章 工資標準和獎勵

      45.合營企業職工工資目前按平均月薪_____元人民幣計算,其中包括合營企業向政府指定的部門繳納國家對職工的各種保險費、補貼費和福利措施費等。隨著合營企業生產發展,職工工資應逐步增加。今后政府對工資、福利、補貼等有新的.規定時,合營企業應據此相應調整。

      46._____方高級職員工資、社會保險、旅差費標準參照_____方國家或地方標準,由董事會核定。_____方高級職員原則上與_____方高級職員同工同酬。

      47.按照合營企業的經營結果,年終從獎勵和福利基金中提出一定數目的基金,獎給工作好的職工,對于在技術上、生產上或管理上有特殊貢獻者,由董事會決定給予特殊獎勵。

      第十六章 合營期限

      48.合營雙方同意,合營企業的期限為_____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期滿前一年經一方提出,其他方同意可以延長,延長期限由雙方協商決定,并在期滿前六個月向原審批機構辦理延長報批手續。

      49.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1)在一個適當的開始期后,合營企業因嚴重虧損而不能繼續營業;

      (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合營企業無法繼續營業;

      (3)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致使合營企業無法繼續營業;

      (4)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并看不到發展的前景。

      提前終止合同必須經董事會召開特別會議作出決議,報請原審批機構批準。

      50.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董事會應組成清算小組負責清理。董事會在清算完畢后才能解散。清算辦法按照《合資法》的《實施條例》第103 ̄105條所規定的清算程序和手續辦理。同時董事會應向原審批機構及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銷手續,繳回營業執照。清算后應還給各方的財產,必須按照各方在合營企業的投資比例計算。

      第十七章 其他事項

      51.合營雙方履行下列事項:

      _____方:

      (1)負責向政府申請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記。

      (2)負責將廠房及租用的場地等,交給合營企業使用。

      (3)負責招聘職員職工。

      (4)負責合營企業的產品及原材料國內運輸。

      (5)負責辦理保證提供水、電、煤氣、燃料、電話、電報掛號及電傳的工作。

      (6)負責辦理乙方人員的簽證及其辦公、交通、生產等安排。

      (7)負責向所在地的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申請許可證。

      _____方:

      (1)負責按期提供所需的全部機器設備。儀器、原材料、技術資料和文件及原料、產品的國外運輸。

      (2)負責提供建廠規劃,并負責設備安裝、試車、試生產的全面技術指導。

      (3)負責按照生產的需要,對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4)負責提供有關合營企業產品在國外市場上銷售趨勢的報告的技術資料。

      (5)按照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提供技術和設計,如有任何關于侵犯第三者權益的爭議時,由簽訂該協議的轉讓方負責,_____方將不分擔任何法律責任。

      (6)負責_____方人員到_____方國內學習、培訓的安排。

      第十八章 仲裁

      52.合營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發生爭議時,應首先在董事會內本著互相信賴、平等互利的精神進行協商,求得解決。若不能解決時,可以邀請雙方同意的第三者

      進行調解。

      53.調解不成時,則申請仲裁解決。仲裁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按該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辦理。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機構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

      54.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營各方應繼續履行合營企業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十九章 合同文本

      55.本合同和附屬協議的修改。須經董事會協商同意,經各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56.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均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章 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57.合營各方的法定地址: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58.合營各方發送通知的辦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

      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各方的收件地址。

      59.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簽字。

    合資經營合同7

      第一章總則

      中國公司和國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資雙方

      第一條合資合同雙方: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一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法律組織和存在的企業法人,在中國注冊,持有編號為的營業執照。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注冊,持有編號為的營業執照。

      法定地址:

      聯系電話:

      具有締結本合資合同并履行本合同義務所需的全部法人權限。

      第三章合資公司的成立

      第二條按照中國的合資企業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合同雙方同意在中國境

      內省市建立合資公司。

      第三條合資公司的中文名稱為:

      合資公司的英文名稱為:法定地址:

      第四條合資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以下簡稱“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在遵守中國法律的前提下,從事其一切活動。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其全部資產為限,雙方的責任以各自對注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合資公司的利潤按雙方對注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雙方分享。

      第四章生產和經營的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合資雙方希望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從事第七條所規定的經營活動,……(根據具體情況寫),為投資雙方帶來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合資公司生產和經營范圍:

      第八條合資公司生產規模: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

      第十條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其中:甲方出資,占注冊資本的%;乙方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第十一條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11.1.甲方:現金元

      機械設備元

      廠房元

      工地使用費元

      工業產權元

      其它元共元

      11.2.乙方:現金元

      機械設備元

      工業產權元

      其它元,元

      第十二條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第十三條總投資和注冊資本之間的差額向銀行貸款。可首先考慮向合資公司所在的國內銀行或其它渠道借貸。甲、乙方按在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各自負責貸款擔保。

      如果合資公司董事會認為,除了第十一條規定的雙方投資額和上述貸款外,合資公司的經營需要流動資金和其它資金,雙方應按各自在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為上述借款作擔保。

      如果不能按上述方式獲得借款,董事會將按合同雙方各自在合資公司中的資本比例向合同雙方另外征集資金。除非合同雙方另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同意,任何一方都沒有義務再增加注冊資本成為第三方借貸給合資公司的款項作擔保。但是,如果合資公司的經營、利潤狀況良好,合同雙方原則上同意再適當增加注冊資本,即按經營發展狀況和穩妥的股本籌措原則使用積累的儲備基金。

      第十四條資本轉讓:除非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并經審批機關批準,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份轉讓給第三方。

      如果一方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則另一方具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受讓的條件不得苛刻于轉讓給第三方的條件。另一方特此表示,如果自己不行使優先受讓權,即為同意上述轉讓。

      第十五條抵押和擔保:未經董事會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分用作抵押,也不得用作擔保。

      第六章合資雙方的責任

      第十六條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寫,主要有:)

      ——按第五章規定出資并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協助合資公司組織合資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協助合資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協助合資公司申請所有可能享受的關稅和稅務減免以及其它利益或優惠待遇; ——協助合資公司招聘中方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乙方責任:

      ——按第五章規定出資并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辦理合資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技術轉讓

      (根據企業情況而定)

      第十七條許可與技術引進協議

      合資公司和公司的“許可與技術引進協議”應與本合同同時草簽。

      第八章商標的使用及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合資公司和公司就使用公司的商標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協議”,所有同商標有關的事宜均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協議”的規定辦理。或合資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為。

      第十九條合資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占__%,內銷部分占%。

      第二十條合資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占%。

      第二十一條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資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占%。由合資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占%。由合資公司委托乙方銷售的占%。

      第九章董事會

      第二十二條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長由方委派,副董事長由方委派。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期三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第二十四條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可由企業自行決定)

      1.修改合資公司的章程;

      2.終止或解散合資公司;

      3.與其它經濟組織合并;

      4.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

      5.采納、更改或終止集體勞動合同、職工工資制度和集體福利計劃等;

      6.分紅;

      7.批準年度財務報表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的所有決議均需全體董事的多數表決方能通過,但第二十四條款所列事項需全體董事一致同意后方能通過。

      第二十六條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如果董事長不能行使其職責,應書面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二十七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紀要歸合資公司存檔。

      任何一名董事如不能出席會議,應以書面委托的形式指定一名代理出席會議和行使表決權。如果董事既不出席會議也不委托他人參加會議,應視作棄權。

      第十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八條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方推薦,副總經理人,由甲方推薦人,乙方推薦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年。

      第二十九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三十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監事會

      第三十一條公司設監事會,由人組成。監事由公司全體股東委派產生,對股東負責。監事任期每屆三年,任期屆滿可以連任。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決議的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董事會成員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會成員和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向股東提出提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第三十二條:公司董事會成員、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十二章設備材料的采購

      第三十三條合資公司生產中所需要的有關設備、儀器等物資,其采購權歸合資公司。第三十四條合資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運輸工具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盡先在中國購買。

      第十三章勞動管理

      第三十五條合資公司職工的招聘、處罰、辭退、合同期限、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十六條外籍職工有關的勞動事務詳細規定見附件。

      第十四章工會

      第三十七條工會的任務為:(略)

      ——保護法律規定的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質利益;

      ——協助合資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基金;

      ——參加調解職工與合資公司之間發生的爭議;等。

      第三十八條工會代表有權就職工的獎勵、處罰、解聘、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問題同經營管理機構協商。

      第三十九條根據中國法律和法規的有關規定,合資公司應每月依法撥交按公司全部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作為工會經費。

      第十五章稅務、財務和審計

      第四十條合資公司應按有關的中國法律和法規的規定支付各類稅款。

      第四十一條合資公司職工應按中國的稅法支付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二條合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第四十一條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與公歷年相同,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或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三條合資公司的財務帳冊應每年一次由一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事務所進行審計,費用由合資公司承擔。合同各方有權各自承擔費用自行指定審計師審計合資公司的帳目。

      第四十四條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

      第十六章保險

      第四十五條合資公司在經營期內為保護公司不因各類災害而受損失,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的險別,投保的價值和期限等應由董事會作出決定。發生的保險費由合資公司承擔。

      第十七章合資公司的期限及正常終止

      第四十六條合資公司的期限為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原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資期限。

      第四十七條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應按可適用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規定的有關條款進行清算。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第四十八條對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須經合同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并經原審批機構批準后方能生效。

      第四十九條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第五十條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的規定,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合同。

      第十九章違約責任

      第五十一條如果任何一方未及時繳納第十二條規定的注冊資本金額,則每拖欠一個月該方即應支付相當于出資額%的違約賠償金。如逾期3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支付出資額的%作為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四十九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二條由于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三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適用法律

      第五十四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在某一具體問題上如果沒有業已頒布的中國法律可適用,則可參考國際慣例辦理。

      第二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五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或,應提交國地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第五十五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合同文字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十七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如下附屬協議文件,包括: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及其附件,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九條雙方發送通知,如用電報、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雙方的法定地址為收件地址。

      第六十條本合同于年月日由雙方指定的授權代表在中國簽署。

      中國公司代表:國公司代表:

    合資經營合同8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_________,電話: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中國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在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_________,電話: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中國

      _________(以以下簡稱丙方),在_________登記注冊,英文:_________,其法定地址:_________,英文: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同意在_________合資經營“_________”。(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_,外文名稱為: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自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及規模

      第六條 合營各方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營公司生產經營范圍是:

      生產銷售_________和_________公文箱、尼龍箱及五金配件、制革、鞋。

      第八條 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營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年產_________只_________公文箱。

      2.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由雙方商定,并報審批機構批準,生產規模可增加,產品品種將發展到人造皮及天然皮公文箱、皮革、皮革制品及配件等。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共_________美元。

      第十條 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共為_________美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其中:

      甲方:_________美元,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美元,占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美元,占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營各方均以現金美元作為出資。

      第十二條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丙方按其出資比例在領到營業執照后三個月內一次繳付。

      第十三條 合營各方中任何一方如向其它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其它合營各方同意,報審批機構批準,并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理登記手續,合營各方在合營期內不能減少出資額,但可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當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其它合營各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合營各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事宜:

      _________方責任: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組織合營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負責合營公司所需設備的訂購進口報送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借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協助合營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它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_________方責任: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辦理合營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原材料等事宜;并負責將所訂購的貨物運到中國港口;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的培訓,以使合營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產品,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技術提供

      第十五條 _________方為合營公司提供_________公文籍等產品的設計、制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營目的要求的,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_________方應按照_________方提供的技術要求,積極配合,組織雇員認真學習。

      _________方按照合同協議規定,協助先進設備選型和購買,提供先進的技術。

      第十六條 合營各方密切配合應在合營公司開工六個月培訓期后,使合資公司所生產的產品合格率達到_________%。

      第十七條 產品質量標準,依照銷售合同規定執行。

      第八章 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合格產品占年總產量的_________%。

      第十九條 合營公司生產的合格產品由_________方負責銷售國外市場,合營公司參與銷售價格應參照國際市場價格由董事會制訂。

      第二十條 合營公司的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一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產品銷售及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其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經批準后應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二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使用的商標由董事會商定,然后按有關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商標注冊手續。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三條 合營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___方委派,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期_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并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營公司的解散終止;

      3.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營公司和其它經濟組織合并。

      對重大問題應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協調,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它不屬于重大權力問題,可采用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

      第二十六條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它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董事會并主持,經任意兩名董事提議,董事長或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會議一般應在_________市,必要時也可在中國的其它城市或國外的適當地點召開。董事會的重大決議等記錄簽署后應以中、英文各一份送各方存檔。

      第二十八條 經各方同意后,由董事會聘請公證會計師一人列席董事會會議。公證會計師有權審閱合營企業的一切憑證、帳簿、報表、會計檔案并向董事會提出報告和建議。董事會可根據工作需要,特邀_________代表列席董事會。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九條 合營公司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首任總經理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薦,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不在時,由副總經理行使總經理職權。

      第三十一條 經營管理機構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或處分。

      第十一章 設備材料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設備等,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營公司委托方在國外市場購買原材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設備時,應邀請_________方派人參加,價格應經合營公司同意。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合營公司在籌建和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小組,負責生產廠房的調整,設備采購安裝和調試等工作。

      籌備組由_________人組成,費用在準備費中列支,籌建小組設組長,副組長各一人,籌建組長副組長由董事會任命,組長和副組長對生產準備工作進行實施和監督,準備工作完成后由董事會驗收。驗收完畢,籌建組即告撤銷。

      第三十六條 籌備小組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定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_________、_________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小組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小組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小組根據_________方提供的工藝生產要求,確定引進和在中國境內購置和加工的設備清單,價格共同商定,擇優購置,并專門簽定設備購置合同,按合同驗收設備,如不符合要求將按章索賠。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具體方案,由合營公司和合營公司的工會集體或個別的訂立合同加以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后,報_________市勞動管理部門批準。

      第四十一條 中外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稅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合營公司一切外匯事宜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討論通過,制定會計制度,并付諸實行。

      第四十三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但不得低于_________%)。

      第四十四條 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記載;月終、年終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盈虧計算表,生產成本核算表)分別用中文和英文編寫,在次月十日前向中外各方報告。

      第四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_________方認為需要聘請其它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的財務進行審查,_________方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開設人民幣和外幣帳戶,平時以人民幣和美元分別記帳,年終以人民幣進行會計決算。

      第四十八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四十九條 合營公司的合格產品出口,按規定可申請減、免工商統一稅,所得稅免征手續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條 合營各方分得的利潤用于公司再投資部分,期限不少于五年的,經申請稅務機關批準,可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繳納所得稅的_________%,再投資不滿五年撤出的,應繳回已退的稅款。

      第五十一條 合營公司所得的利潤總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后,扣除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余下的凈利潤按投資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各項基金金額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五十二條 _________方分得的利潤匯往國外時,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和外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三條 合營公司發生虧損時,經董事會研究決定,可用儲備基金彌補或結轉下年度。

      第五十四條 合營公司缺少資金時,可按“合資經營企業貸款暫行規定辦法”向中國銀行或中國的其它金融機構貸款,也可向國外機構貸款,籌措資金時,應考慮利率、期限等條件。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五十五條 合營期限為_________年,自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

      第五十六條 合同期滿后,如甲、乙、丙方愿意繼續合營,可在合同期滿前六個月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貿部(或其它的委托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五十七條 出現下列各項情況時,合同也可提前終止:

      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總額達到注冊資本的_________%或不能恢復時。

      2.遭受不可抗力的外來影響,合營公司經營發生困難而無法繼續時。

      3.任何一方違反合同,使企業無法經營時。

      發生上述情況,合營各方應作最大努力,排除障礙,避免終止合同。

      第五十八條 提前終止本合同,須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提出結業申請證書,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貿部或其授權機構審批。

      第五十九條 終止合同時,由董事會提出財產清理的方案,報請當地的財政部門和開戶銀行審核并委托在中國注冊的公證會計師辦理清算事宜。清算后的財產,按投資后的比例折分。_________方分得的資金可按“合資法”規定匯往_________。

      第六十條 合同終止,清理工作結束,必須向注冊登記機關辦理注銷手續,交回營業執照,停止一切營業活動。

      第十六章 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六十一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甲、乙、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險

      第六十二條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六十三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各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六十四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法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五條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其它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并有權按照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公司合同,如各方面同意繼續合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 違約責任

      第六十六條 合營各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規定按期提交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給合營公司其它守約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的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按合同第五十七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六十七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合營公司幾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方應付的責任。

      第六十八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行的銀行保書。

      第二十章 場地使用費

      第六十九條 合營公司使用的場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所有,應向政府繳納使用費。

      第七十條 合營公司租用場地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費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幣)/平方米,租用費繳納方法,期限要根據_________市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執行,_________合營公司租用_________方廠房、倉庫暫定為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費定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幣)/平方米,按使用面積計取,水、電、汽設施租用費每年共計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上述三項費用列入產品成本。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一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用電報通知合營公司其它各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的出具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二章 適用法律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三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七十三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七十四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各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四章 文字

      第七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

      第二十五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七十六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組建工程協議、銷售協議等(略),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十七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八條 甲、乙、丙各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丙的法定地址即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丙方授權的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資經營合同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1.1_________公司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獲準從事經濟活動的,其總公司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_________(以下簡稱中方);_________公司是遵照_________國法律成立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_____(以下簡稱外方)。

      1.2中方和外方(以下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個合營企業。雙方同意抱著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合資企業名稱和地址

      2.1合營企業的中文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營企業的英文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商投資企業除中文名稱外,也可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外文名稱。合營企業的名稱應符合下列要求:

      (1)要有字號或商號;

      (2)要標明所屬行業或經營特點;

      (3)組織形式;

      (4)不得與國內同行業的.另一企業名稱混同。

      2.3合營企業和注冊的地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就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事宜所達成的具有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關系的協議。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合同包括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投保單、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保險單。

      當事人在填寫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合同時,應按要求如實填寫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投保單、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保險單。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投保單編號:__________

      投保單位名稱:_______聯系人: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

      投保單位地址:_______電話:_______投保單位正式職工人數:_______人,名單詳見后附《養老保險基金繳費清單》。第一次繳納養老基金(大寫)_______元(實得工資總額$×30%=$)合同單位中方:_______(投保單位蓋單)主管:_______投保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外方: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計年期投保單位性質:合資、合作、外資、其他(以√表示)保險憑證號碼:_______起保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主管:_______復核:_______經辦:_______簽單:_______簽單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說明:

      1.本投保單位由投保填列,一單位一單。“人數”指投保當月數,“實得工資總額”指第一次繳費時累計總額。

      2.本投保單經保險公司收到養老基金并簽發正式保險憑證后方始生明效。

      3.粗線框中內容由保險公司填寫。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保險單編號:__________

      投保單位名稱:__________

      交費標準:實得工資總額的__________%,投保時職工人數:__________人

      起保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保單位開列的被保險人名單和實得工資總額標準經審核符合規定,本公司同意承保。特制發本單為憑。

      (被保險人名單另附。被保險人退休時另辦養老金申領手續)

      簽證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

      經(副)理:_________________

      主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資經營合同10

      合同編號:141719

      目錄

      序言

      中國.北京.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和____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營公司的組成

      1.1本合同的合營各方為: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北京市注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北京市西郊二里溝,法定代表:姓名____職務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

      _____國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國______地,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如合營為多方者,可按丙,丁....方依次排列).

      1.2合營公司的名稱和法定地址:

      合營公司的名稱_________有限公司.

      外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合營公司可以根據業務需要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

      1.3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建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規定.

      第二章生產經營范圍和規模

      2.1合營公司的生產經營范圍是:

      生產_________產品;_________(主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2.2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2.2.1合營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_________年_________.

      2.2.2隨著生產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至_________.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2.2.3合營企業產品的銷售由_________公司為總代理.具體的銷售辦法另簽協議.

      第三章投資金額,投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3.1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___(人民幣)元(或雙方協商的另一種貨幣).

      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

      合營各方在合營期內.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

      3.2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元.廠房_________元.土地使用費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元.其它_______元.共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元.機械設備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元.專有技術使用費__元.其它_______元.共______元.

      3.3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得到營業執照后_______天內.分期繳足出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均按_______條辦理.

      3.4.1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會議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4.2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后,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后,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4.2合營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合營期限及終止合同

      5.1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期限為_______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經合營各方同意延長公司合營期限.應在公司期滿前六個月,向原申批機構提出延長申請.

      每次延長以_______年為限.

      5.3在合營期滿時,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將用_______幣購買外國投資者的股份,購買價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責任

      6.1合營企業在正式開業前,應各負其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6.1.1甲方責任:

      辦理為建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部門的申請.注冊登記手續;

      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組織合營廠房的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工作;

      按_______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等(詳見附件),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廠所需的其它人員.

      6.1.2乙方責任:

      按第_______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詳見附件一).

      為使合營公司得到_______產品的設計,生產,安裝和維修的全部技術,為保證全部技術轉讓.乙方將提供:產品設計,制造技術和方法,生產和質量的管理方法,工廠的設計和改造及工廠的組織方法和安裝維修方法等.

      辦理合營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事宜,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6.2在合營企業正式開業后各方將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如:原材料供應,產品的銷售,信息交換等可根據具體情況訂立)

      第七章董事會

      7.1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董事會由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名,乙方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______名,由_______方委派.

      7.2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為四年.任期期滿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時,必須事先通知合營公司和合營另一方.

      7.3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開會時間均按合營章程規定執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8.1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_______方推薦,付總經理_______名,由甲方推薦______名,乙方推薦_______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_______年.

      8.2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

      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并對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8.3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9.1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公司注冊登記后,應及時到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年度,應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信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另一種外文書寫)

      9.3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公司章程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_______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_______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勞動管理

      10.1合營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管理規定》和合營公司與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后,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甲乙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設備、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購

      11.1合營公司為生產和經營需要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原則上由合營企業自行采購,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對需要在國外采購的產品,一般應選擇具有國際先進性和適用性的產品,其價格不得超出國際市場的合理價格.

      11.2在采購上述設備和材料前,甲乙雙方應充分醞釀協商并可派員實地考察,必要時可公開招標采購.

      第十二章納稅

      12.1合營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金.

      12.2合營公司的職工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章保險

      13.1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合營公司成立后,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后,以合營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14.1合營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所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詳見附件______).

      14.3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公司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營各方因地震,臺風,嚴重的水災和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當作違約處理.

      15.11不可抗力必須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該事件發生時,已及時采取各種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及處理情況,以及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該事故發生地的有關機構出具證明.

      15.2在事件影響已經克服或處理結束后,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16.1發生合同爭議時,合營各方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解決,或經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和調解的,可以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機構仲裁.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機構仲裁應遵守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6.2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裁決裁定.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17.1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17.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或修改合營合同,但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署書面協議,經審批機關批準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合營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延遲履行的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8.2.5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條件已經出現.

      18.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合營任何一方未征得合營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照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須經_______批準,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地簽字.

      19.4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_______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國_______公司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于____地

    合資經營合同11

      第一條 總則 中國_________公司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意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茲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合資雙方 甲方:中國_________公司,在中國_________登記注冊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國登記注冊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三條 合資公司名稱和地址

      1.甲、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律,同意在中國境內成立合資經營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2.合資公司中文名稱:_________,合資公司英文名稱:_________

      3.合資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4.合資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的規定。

      5.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系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按注冊資本的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條 合資公司宗旨 合資公司以公正、合法、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采用先進而適用的科學的管理方法管理企業。在國際及國內市場中顯示其競爭能力,為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

      第五條 合資公司經營范圍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_________產品,對銷售產品予以維修服務并研究開發新產品。合資公司的生產規模為_________。隨著生產經營的擴大,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產品品種發展到_________種。

      第六條 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

      1.注冊資本為_________美元。實際投資為_________美元。甲方投資額為_________美元,占總額_________%;乙方投資額為_________美元,占總額_________%。

      2.甲、乙方按雙方商定的現金及實物投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美元;機械設備購入價格_________美元(附件略);廠房建造估算價格_________美元(廠房設計、進度、質量控制附件略)。 乙方:現金_________美元;工業產權_________美元;轉讓產品的制造工藝、專利費_________美元(附件略)

      3.上述的實際投資金額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需在合資公司獲得營業執照的_________個月內完成。除注冊資本外若需合資公司增補資金,經董事會決定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國外銀行貸款。

      4.甲、乙方按美元投入,在中國境內以人民幣支付的費用需折合為美元,匯率應以支付日的前____日17時,中國XX公布的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為準。 乙方年終所獲凈利潤的人民幣部分金額應按年終審計師核準后7個工作日17時中國XX公布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為準。

      5.甲、乙方任一方若向

      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呈報有關主管部門審批,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 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手續,組織合資公司所需廠房和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辦理進出口報關手續及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3.協助合資公司招聘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及所需的其他人員;

      4.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手續;

      5.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義務

      1.為合資公司在國際市場中選購先進適用的機械設備并提供有關信息,以質擇優,保質保量地引進所需設備;

      2.引進機械的合同條款待董事會審閱后由主管部門予以辦理;

      3.指派驗收引進設備、安裝、調試的技術人員,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4.監督技術轉讓方按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能持久地穩定地生產合格的產品;

      5.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條 技術轉讓

      1.甲、乙雙方同意由合資公司與_________方或

      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達到本合同

      第四條所規定的宗旨。引進先進適用的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檢驗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商標及包裝等。

      2.按合同規定乙方和技術轉讓方應保證產品質量和數量。為此,引進先進適合的生產技術應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亦是同類技術中屬先進的,設備的選型及性能應是優良的,以滿足技術轉讓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工藝流程和設備進廠時間及技術服務,應開列清單為該協議的附件并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技術資料是技術轉讓的組成部分,應保證如期提供。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期內,乙方及轉讓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技術情報和資料應及時提供予合資公司,不另收費。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協助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掌握其轉讓的技術。

      7.若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行為,甲方可提出索賠以彌補損失。

      8.技術轉讓費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的凈銷售額的_________%,提成費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

      第八條第9款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技術轉讓提成費的有效期。

      9.合資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后,合資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開發該技術,自引進該項技術至正式投產持續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年后,以合資公司的名義有權向任何

      第三方轉讓該項技術,原技術轉讓方無權予以干涉或指控。

      第九條 產品銷售

      1.合資公司的產品可在中國境內、外市場銷售,外銷部分占_________%。

      2.產品可由下列渠道向境外銷售: 由合資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占_________% 由合資公司與_________外貿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和寄售占_________%。

      3.為了擴大產品銷售及保持產品信譽,可在中國境外設立產品服務中心承辦售后服務事宜。

      4.合資公司的產品在技術轉讓期限內所使用的商標為_________。

      第十條 董事會

      1.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數通過決定。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2.董事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主持會議。經34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歸檔保存。

      3.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各一名,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推薦,并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若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條 職工管理

      1.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及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2.合資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訂勞動合同予以實施,勞動合同簽訂后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3.合資公司職工有權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十二條 財務、稅務、審計

      1.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3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薄等須用中英文書就。

      2.合資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3.合資公司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4.合資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予以決定。

      5.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予以審計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若乙方需聘請其他國家審計師對年度財務予以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但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

      6.每一營業年度的前3個月,由總經理編制上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三條 籌備工作

      1.合資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董事會下設立籌建組,籌建組由_________人組成,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人,籌建組組長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組長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薦,籌建組長和副組長由董事會任命。

      2.籌建組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的'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策及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3.籌建組負責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性能考核,在條件相同情況下,盡量優先在中國購買,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應邀請甲方派人參加。

      4.籌建組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董事會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5.籌建組在工程完成并辦理移交手續后,經董事會批準,予以撤銷。

      第十四條 合資期限

      1.合資公司的合資期限為________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即合資公司領得營業執照之日,經一方提議,董事會一致通過,于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主管部門申請延長合資期限。

      2.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甲、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

      第六條的規定依期按數投資時,從過期第30個銀行日算起,每過期1天,違約方應繳付投資額的_________%的違約罰款給予守約的一方,若逾期90天仍未投資,除累計應繳付投資額的_________%的違約罰款外,守約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十六條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責任,若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3.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應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十六條 合同修改、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及附件予以修改時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部門批準,方能生效。

      2.合資公司由于某種原因出現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部門批準,可提前終止合資期限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 保險 合資公司的各項工程的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具體事宜由主管部門辦理手續。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即將事故情況用電報通知對方,于15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部門出具。根據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條 仲裁

      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2.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分歧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1.根據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附件(合資企業章程等)均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及附件均須經投資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

      3.甲、乙雙方除簽發的通知、電報、電傳外,凡涉及雙方的權利、義務時應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

      第二條所列地址為法定的甲、乙方的通訊地址。若法定地址有所變更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

      第二十一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簽訂、效力、解釋和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條 文本

      1.本合同以中、英文書就,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中、英文本如有不符以_________文為準。

      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系為醒目而用,不影響對本合同所列內容的解釋。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資經營合同12

      第一章總則

      杭州××工程有限公司和株式會社系統創造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他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杭州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資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杭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登記注冊,其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內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職務 董事長 國籍 中國。

      株式會社系統創造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日本登記注冊,其法定住所在。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代表取締役社長,國籍:日本。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他有關法則,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杭州××有限公司。

      第三條合資公司的名稱為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外文名稱為××。

      合資公司的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內。 郵政編碼:310032。

      第四條合資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承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合資公司的宗旨: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升企業的整體競爭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合資公司生產經營范圍是:軟件產品的設計、制造、銷售及售后服務。

      第八條合資公司的生產規模:

      (注:按項目可行性批復寫。生產性項目規模,以主產產品的數量表示;非生產性項目規模,按項目具體情況定性定量。)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和

      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出資方式

      第九條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萬元。

      第十條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萬元,并以此為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

      其中:甲方××萬元,占××%;乙方××萬元,占××%。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萬元

      機械設備 ××元

      廠房××元

      土地使用權××元

      其他××元,共××萬元。

      乙方:現金××萬元

      機械設備××元

      工業產權××元

      其他××元,共××萬元。

      第十二條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一次繳付,繳付的時間為 年月日之前。

      第十三條甲、乙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方應各自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一、甲方責任:

      1、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按第五章規定如期如數出資;

      3、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4、協助合資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5、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6、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7、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責任:

      1、按第五章規定如期如數出資。

      2、辦理合資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設備、材料有關事宜;

      3、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

      4、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原材料的購買和產品的銷售方式

      第十五條對于合資公司所需的原材料等物資,合資公司有權自行決定在中國購買或者向國外購買。

      第十六條合資公司有權自行在國內或者向國外銷售,也可以委托乙方的銷售機構或者中國的外貿公司代銷或經銷。

      第十七條為了在中國境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有關部門批準,合資公司可在中國境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十八條合資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經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并辦理商標注冊手續。合資期滿后,商標所有權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八章董事會

      第十九條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條董事會由5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首屆董事和正副董事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一、合資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合資公司的中止、解散和延長合資期限;

      三、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四、合資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對下列其他事宜,可采取參加董事會會議的多數董事通過決定: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三、聘任或者解聘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等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其報酬;

      四、制定合資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合資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七、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

      八、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條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另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另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九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四條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二人,由 方推薦。總經理、副總經理均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年。

      第二十五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各項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合資公司,對內任免下屬人員,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合資公司各有關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二十六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解聘。

      第十章勞動管理

      第二十七條合資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中國的其他有關規定,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與員工個別訂立勞動合同加以具體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后,報合資公司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八條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在遵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稅務、財務、審計、外匯

      第二十九條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員工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稅金。

      第三十條合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提取各項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三十一條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的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賬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境內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甲、乙方認為需要另行聘請會計師或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合資公司應予以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由聘請方負擔。

      第三十三條每一經營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三十四條合資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章合資期限

      第三十五條合資公司的期限為十年。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合資公司成立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應當在距合資期滿天前向外經貿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報送延長合資期限的申請書。

      第十三章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三十六條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 超出實繳資本的部份繳納所得稅后,再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四章保險

      第三十七條合資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境內保險機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境內保險機構的規定由合資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八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三十九條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資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條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面終止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照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合資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資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六章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的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三個月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四十條規定,報經批準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二條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三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適用法律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九章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五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 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國×地×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述人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在(被訴人國名),由(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在訂立合同時,上述三種方式僅能選一。)

      第四十六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文字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日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

      第二十一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八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如下附屬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包括:

      1、合資公司章程;

      2、技術轉讓協議(或合同);

      3、合資公司進口設備等實物清單(或協議);

      4、合資外方實物進口清單(或協議);

      5、銷售協議;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及其附屬協議,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外經貿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修改時同。

      第五十條甲、乙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住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在 簽字。

      甲方:公司(印章) 乙方: 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姓名:

      簽字:

      簽字:

    合資經營合同13

      目錄

      序言

      第一章合營企業的組成

      第二章飯店的規模及造價標準

      第三章出資總額,出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第四章合營期限

      第六章建造期間合同各方的責任

      第七章董事會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章勞動管理

      第十一章設備、配件及材料的采購

      第十二章納稅

      第十三章保險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國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聯合經營飯店,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營企業的組成

      1.1合營雙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注冊登記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注冊登記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如合營者為多方,可按丙,_________方稱)

      1.2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

      合營企業的名稱:_________

      外文名稱: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1.3合營企業是在中國建立的,合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是中國的法人。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的規定。

      第二章飯店的規模及造價標準

      2.1飯店的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飯店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設:旅館(其中豪華客房_________套,中檔高級客房_________套,普通客房_________套)、各類餐廳、商場、醫療室、健身房、舞廳、停車場、游泳池及娛樂場所各種服務設施。

      2.2飯店還包括以下設施和裝置:中央冷暖空調系統,電腦管理控制系統,防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閉路電視和音響系統,鍋爐房,洗衣房,水塔,排污系統,汽車隊及建造和營業可能需要的其它設備。

      2.3飯店造價標準

      普通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價_________元;

      中檔高級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價_________元;

      豪華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價_________元;

      其它設施每平方米造價_________元。(注:可根據具體情況制定)

      第三章出資總額、出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3.1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或合營各方商定的貨幣)

      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

      3.2合營各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費_________元;

      設備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3.3投資范圍

      飯店土建工程投資:包括房屋及附屬設施、建筑費、設計費、水費、工程材料費。

      裝修、設備家俱等投資:包括物資的購置、包裝運輸、在建造期間的財產保險費。

      開辦費:包括員工培訓、宣傳廣告、管理以及其它必要的費用開支。

      籌建費:包括籌建資金、銀行擔保費、建設期間貸款利息。雙方籌建人員的工資、獎金、補貼、旅差費、辦公費等。

      福利設施費:包括職工住宅的征地、拆遷、建造及設備安裝等。

      不可預見費:經籌建處批準、用于飯店建設開辦期間不可預見的開支。

      流動資金用于開業周轉金。

      3.4合營各方在合營企業得到營業執照后_________天內,分期繳足出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付款期限規定如下:_________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均按14.3條辦理。

      3.5注冊資本的變動

      3.5.1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均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5.2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另一方同意,合營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股份。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營另一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合營企業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后,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合營企業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后,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或虧損。

      4.2合營企業的資產負債,僅以企業注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合營期限

      5.1合營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期限為_________年。合營期限屆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經合營各方同意,延長合營企業期限,應在合營期滿前六個月,向審批機構提出延長申請,每次延長以_________年為限。

      5.3在合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將用_________幣購買外國投資者的股份,購買價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建設期間合營各方的責任

      6.1合營各方各負其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1)按基本建設進度計劃向飯店籌建處提供達到可進行施工的場地,即辦理場地征用手續并負責遷移拆除清理地面障礙物。

      (2)負責飯店界區以外的三通(通電、通水、通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3)協助辦理飯店的設計施工方面的報批手續。

      (4)協助申請在中國境內采購材料設備等物資的計劃指標。

      (5)組織合營企業的其它工程設計施工工作。

      (6)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7)協助合營企業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它工作人員。

      (8)負責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1)按3.4的規定,及時將作為出資的機器設備運抵中國港口。

      (2)協助辦理設計委托,審查設計方案等工作。

      (3)協助合營企業招聘外國籍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4)指派能勝任的工程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參加飯店籌建工作。

      (6)培訓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

      (7)負責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董事會

      7.1合營企業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名,乙方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委派。

      7.2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會的任期為四年。任期屆滿后,如獲繼續委派的,可以連任。

      7.3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召開,均按合營企業的章程執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8.1合營企業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_名,由甲方推薦_________名,乙方推薦_________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_________年。

      8.2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

      合營企業將根據本企業的業務需要,設立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8.3正副總經理由合營企業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9.1合營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企業注冊登記后,應及時到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合營企業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合營企業的財務會計年度應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企業的會計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商定的另一種外文書寫)。

      9.3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企業章程的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_________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勞動管理

      10.1合營企業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合營企業與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后,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甲乙方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設備、配件的采購

      11.1合營企業為經營所需要的設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原則上由雙方采購,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對需要在國外采購的產品,一般應選擇具有國際先進性和適用性的產品。其價格不應超出國際市場的公平價格。

      選購前,合營各方應充分醞釀協商,必要時可以公開招標采購。

      第十二章納稅

      12.1合營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金。

      12.2合營企業的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章保險

      13.1合營企業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合營企業成立后,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出企業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后,以合營企業的名義辦理各種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14.1合營各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采取后,未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所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其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_________。(根據具體情況訂)

      14.3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企業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的第一個月計算。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營各方因地震、臺風、嚴重的水災和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延遲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當作違約處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必須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必須已采取了所有能夠實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并在十五天內以書面的形式提供事故及處理情況,以及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該事故發生地的有關機構出具證明。

      15.2在事件影響結束后,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16.1合同發生爭議時,合營各方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解決,或經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和調解的,可以提交中國的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其它仲裁機構。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機構仲裁應遵守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6.2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或者由仲裁裁決。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17.1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17.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或修改合營合同,但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署書面協議并經原審批機關批準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延遲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8.2.5合同規定的解除合同條件已經出現。

      18.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2法院判決解除的合同。

      18.3.3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合營任何一方未征得合營他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或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照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需經批準,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地簽字。

      19.4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甲方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資經營合同14

      甲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地址:

      丙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以下簡稱“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以茲共守:

      第一條酒吧概況

      1、名稱:

      2、經營地址:

      3、范圍包括:(以工商部門最終核準經營范圍為準)

      第二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出資額及方式

      1、甲方以現有租賃房屋轉讓費出資。

      2、乙方、丙方以裝修費用出資,裝修費用共計元,裝修費用以最終票據為準。

      3、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將甲方租賃的房屋作為酒吧經營場所,其房屋轉讓費用等值于乙、丙方的裝修費用,視為三方出資金額一致,各占比例為33.33%。

      第四條盈余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員工工資及需繳納的稅費等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合伙三方協商一致,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產生債務的,合伙債務應先由合伙企業財產予以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規定的其虧損分擔比例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五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1、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項目進行運營管理;

      (3)購進常用貨物。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參與合伙事業的日常管理;

      (2)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賬簿。

      3、以下重大事項由三方共同協商決定:

      (1)訂立經營價格;

      (2)支付合伙債務;

      (3)合伙企業收支情況;

      (4)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5)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6)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有關財產權利:

      (7)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4、合伙負責人應于每月上旬向其它合伙人報告上月執行事務及合伙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第六條合伙企業與第三人關系

      1、合伙人發生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

      2、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伙人可以以其從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3、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伙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伙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為該合伙人辦理退伙結算。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合伙人都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4)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或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時,任一合伙人可以退伙。

      (2)當然退伙。合伙期限內,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時,該合伙人當然退伙。

      (3)除名退伙。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或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4)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5)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以貨幣形式退還。

      3、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可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八條合伙人權利義務

      1、合伙人權利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以出資比例分配合伙利益,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2、合伙人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共同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自營或者參與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3、除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解散情形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合伙企業被被依法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企業所欠招用的員工工資;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特殊事項

      1、現有經營場所為租賃房屋,房租2萬/月,作為經營費用由甲乙丙共同承擔;

      2、甲方承諾,以現有租賃房屋轉讓費出資,與乙、丙共享收益、共擔分險;

      3、未經合伙人一致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現有租賃房屋轉讓。甲方擅自轉讓房屋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4、甲方要求退伙時,因涉及經營場所的變更,應對酒吧進行整體轉讓,轉讓所得金額按比例分配;

      5、乙、丙要求退伙時,甲可以接受乙、丙的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以整體出讓,出讓所得金額按比例分配。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經營場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捺指印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簽章頁】

      甲方(簽名確認):

      (捺印)

      乙方(簽名確認):

      (捺印)

      丙方(簽名確認):

      (捺印)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合資經營合同1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現在住址: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勞動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生產和工作任務的要求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工種(崗位),以后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業務能力及表現,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并及時鑒定變更合同。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試用期滿,合格的定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或予以辭退。

      第三條工資待遇

      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或工作崗位,確定乙方月標準工資為元,各種津貼按有關規定享受。今后,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表現逐步提高乙方工資收入。乙方的原工資等級和月標準工資作為檔案工資予以保留。

      第四條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規定繳納和辦理乙方養老保險基金手續,向乙方支付當地政府規定的衛生費、交通費、書報費等各種津貼,并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以及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等。

      2.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女工特殊保護等法規,采取勞動保護措施,保護安全生產和乙方健康。甲方應根據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食品。

      3.甲方實行國家現行工時制度。甲方應嚴格控制延長乙方的工作時間,確需加班加點,應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給予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仍未治愈的,經雙方協商可再給予年以內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的醫藥費和病假工資由甲方承擔。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的,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5.員工因工負傷,致殘或患職業病,醫療期醫療費用,工資待遇,按國營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直到作出醫療終結,傷愈后由甲方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6.員工因工死亡,按國營企業規定,由甲方負責支付死亡喪葬補助和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生活困難補助費。

      第五條勞動紀律和獎懲辦法

      1.甲方根據生產情況負責制訂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和有關生產標準或工作規范,乙方保證嚴格執行。

      2.乙方對甲方生產(工作)有特殊貢獻,應給予乙方精神和物質獎勵。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犯其他錯誤,甲方應在堅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給予相應的處分或處理。甲方應在作出辭退或開除決定前天通知工會。并報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備案。

      第六條甲、乙方解除合同條件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

      2.乙方被勞動教養和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3.乙方因工負傷或患有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期間和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甲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企業宣告解散、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7.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解除條件的。

      8.乙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并經甲方同意的。

      第七條甲、乙雙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后經濟補償

      1.對于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和按第六條第1項(2)、(4)規定辭退的以及按第六條第4項(1)、(2)、(3)項規定辭職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企業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本人1個月實得工資的生活補助費。

      2.對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4)規定辭退的,甲方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須發給乙方相當于3至6個月實得工資的.辭退補償金。

      3.對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4項(4)規定,乙方有正當理由向甲方提出辭職的,甲方一般應予以同意,但應在30日前向甲方提出,經甲方批準后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如經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定數額的培訓費。

      第八條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其中,責任屬于甲方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乙方的經濟損失;責任屬于乙方的,賠償招工(招聘)和技術培訓費用。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合同簽訂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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