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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合資經營合同

    時間:2025-12-25 17:22:59 經營合同 我要投稿

    合資經營合同范文十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資經營合同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合資經營合同范文十篇

    合資經營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1.1_________公司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獲準從事經濟活動的,其總公司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_________(以下簡稱中方);_________公司是遵照_________國法律成立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_____(以下簡稱外方)。

      1.2中方和外方(以下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個合營企業。雙方同意抱著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合資企業名稱和地址

      2.1合營企業的`中文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營企業的英文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商投資企業除中文名稱外,也可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外文名稱。合營企業的名稱應符合下列要求:

      (1)要有字號或商號;

      (2)要標明所屬行業或經營特點;

      (3)組織形式;

      (4)不得與國內同行業的另一企業名稱混同。

      2.3合營企業和注冊的地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經營合同 篇2

      第一章總則

      中國_____公司和_____(國)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資雙方

      第一條合資合同雙方

      合同雙方如下:

      1.1.“中國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一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法律組織和存在的企業法人,在中國注冊,持有編號為_____的營業執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2.“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是一個按_____國法律組織和存在的企業法人,在_____注冊,持有編號為_____的營業執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3.各方均表明自己是按中國法律或_____國法律合法成立的有效法人,具有締結本合資合同并履行本合同義務所需的全部法人權限。

      第三章合資公司的成立

      第二條按照中國的合資企業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合同雙方同意在中國境內_____省_____市建立合資公司。

      第三條合資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

      合資公司的英文名稱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第四條合資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以下簡稱“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在遵守中國法律的前提下,從事其一切活動。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其全部資產為限,雙方的責任以各自對注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合資公司的利潤按雙方對注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雙方分享。

      第四章生產和經營的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目的

      合資雙方希望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從事第七條所規定的經營活動,……(根據具體情況寫),為投資雙方帶來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合資公司生產和經營范圍(略)

      第八條合資公司生產規模(略)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總投資

      合資公司的總投資額為________人民幣。

      第十條注冊資本

      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人民幣,其中:

      甲方_____元,占_____%;

      乙方_____元,占_____%。(如乙方以外幣出資,按照繳款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

      第十一條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11.1.甲方:現金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元

      廠房_____元

      工地使用費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元

      其它_____元共_____元

      11.2.乙方:現金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元

      其它_____元共_____元

      第十二條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略)

      第十三條貸款

      總投資和注冊資本之間的差額向銀行貸款。可首先考慮向合資公司所在的國內銀行或其它渠道借貸。甲、乙方按在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各自負責貸款擔保。

      如果合資公司董事會認為,除了第十一條規定的雙方投資額和上述貸款外,合資公司的經營需要流動資金和其它資金,雙方應按各自在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為上述借款作擔保。

      如果不能按上述方式獲得借款,董事會將按合同雙方各自在合資公司中的資本比例向合同雙方另外征集資金。除非合同雙方另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同意,任何一方都沒有義務再增加注冊資本成為第三方借貸給合資公司的款項作擔保。但是,如果合資公司的經營、利潤狀況良好,合同雙方原則上同意再適當增加注冊資本,即按經營發展狀況和穩妥的股本籌措原則使用積累的儲備基金。

      第十四條資本轉讓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并經審批機關批準,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份轉讓給第三方。

      如果一方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則另一方具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受讓的條件不得苛刻于轉讓給第三方的條件。另一方特此表示,如果自己不行使優先受讓權,即為同意上述轉讓。

      第十五條抵押和擔保

      未經董事會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分用作抵押,也不得用作擔保。

      第六章合資雙方的責任

      第十六條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16.1甲方責任(根據具體情況寫,主要有:)

      (1)按第五章規定出資并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2)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3)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4)協助合資公司組織合資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5)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

      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合資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7)協助合資公司申請所有可能享受的關稅和稅務減免以及其它利益或優惠待遇;

      (8)協助合資公司招聘中方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16.2乙方責任:

      (1)按第五章規定出資并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2)辦理合資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技術轉讓

      第十七條許可與技術引進協議

      合資公司和__公司的“許可與技術引進協議”應與本

      第八章商標的使用及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合資公司和__公司就使用__公司的商標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協議”,所有同商標有關的事宜均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協議”的規定辦理。

      或合資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為________。

      第十九條合資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占_____%,內銷部分占_____%。

      第二十條合資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占_____%。

      第二十一條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資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占_____%。由合資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占_____%。由合資公司委托乙方銷售的占_____%。

      第九章董事會

      第二十二條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由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期4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四條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修改合資公司的章程;

      2.終止或解散合資公司;

      3.與其它經濟組織合并;

      4.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

      5.采納、更改或終止集體勞動合同、職工工資制度和集體福利計劃等;

      6.分紅;

      7.批準年度財務報表,……(略)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的所有決議均需全體董事的多數表決方能通過,但第二十四條_____款所列事項需全體董事一致同意后方能通過。

      第二十六條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如果董事長不能行使其職責,應書面授權副董事長代理。

      第二十七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紀要歸合資公司存檔。

      任何一名董事如不能出席會議,應以書面委托的形式指定一名代理出席會議和行使表決權。如果董事既不出席會議也不委托他人參加會議,應視作棄權。

      第十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八條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年。

      第二十九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三十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設備材料的采購

      第三十一條合資公司生產中所需要的有關設備、儀器等物資,其采購權歸合資公司。

      第三十二條合資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運輸工具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盡先在中國購買。

      第十二章勞動管理

      第三十三條合資公司職工的招聘、處罰、辭退、合同期限、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

    合資經營合同 篇3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以下簡稱法律),通過誠摯友好的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建立合資經營企業_________(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簡稱_________),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雙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章合營各方及合資經營公司

      第一條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資經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營公司的經營目的是加強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采用先進的技術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___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戶提供優質的技術和教育服務,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和提供咨詢服務,并使投資各方獲得應有的利潤。

      第四條合營公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保護。合營公司還應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項規定。

      第五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僅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合營公司自成立日起合營期限_________年。成立日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批準,合營公司合營期限可以延長。雙方至遲于合營期滿之日前六個月達成延長合營期限的協議。

      第七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三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八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____美元。

      第九條甲、乙雙方的出資額共為_________美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人民幣一美元的比價按交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售出牌價計算)。

      甲、乙雙方按下列比例出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折合_________美元,占注冊資的_________%

      乙方:現金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其中包括合營公司經營所必需用的部分設備等)_________美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

      第十條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二期繳付。第一期共繳付_________美元,雙方各繳付_________萬美元。并應在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付清。第二期出資的繳付時間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一條合營公司的開戶銀行為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甲、乙方投資中的外匯和合營公司的外匯收入均應以外匯存入開戶銀行。只有當董事會決定將外匯(全部或部分)兌換成人民幣以支付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開支時,才能將外匯存款兌換為人民幣。

      第十二條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規定時間繳納全部或部分出資,則出資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_____%向合營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計算,每月繳付一次。人民幣一美元比價按滯交期間的最高比價計算。

      第十三條投資雙方繳付出資額之后,應由合營公司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開具驗資報告,向投資雙方發給出資證明書,并向中國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四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轉讓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任何一

      方均不能無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轉讓。

      第四章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及規模

      第十五條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___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戶和未來的用戶提供下列服務

      (1)計算機硬件的安裝/拆除和軟件的安裝

      (2)改進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性能

      (3)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維修、保修

      (4)計算機及處部設備的翻新、改裝

      (5)計算機和外部設備的技術性能鑒定

      (6)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的技術咨詢服務

      (7)計算機系統的現場規劃

      (8)供應計算機備件、備機

      (9)大專水平的計算機硬件和軟件職業技術教育

      (10)國際市場計算機價格的咨詢服務

      (11)代理_________公司在中國和_________地區的銷售服務

      (12)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13)開發計算機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

      第十六條合營公司的發展

      第一階段:主要為中國境內的.計算機用戶和未來用戶提供服務

      第二階段:建立大專水平的計算機技術職業教育機構

      第三階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

      第四階段:為中國境外_________地區提供服務

      第五章合營公司經營場所

      第十七條合營公司設立在中國_________,所需的生產、經營、教育、辦公等場所由甲方以優惠條件提供,合營公司按月繳付租賃費。合營公司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上述場所也可以由合營公司自建,甲方以能爭取的優惠條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電等設施。

      第十八條合營公司所使用的場所發生土地使用費,按中國的有關規定,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六章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十九條甲方的責任

      1.辦理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協助合營公司聯系落實合營公司經營活動所需場所,水、電以及其他為實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資。

      3.選派有相當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的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后參加合營公司的工作。

      4.協助辦理乙方派遣來合營公司工作人員的入境簽證等手續。并提供工作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協助合營公司對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中國進行的培訓工作,培訓費用由合營公司支付,甲方提供優惠條件。

      6.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施、材料、辦公用品、通訊設施、交通工具、燃料及運輸設施等。

      7.向合營公司提供中國國內市場信息,并協助合營公司開辟中國國內市場的代理銷售渠道。

      8.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取得按本合同規定進行業務活動所需要的外匯的手續。

      9.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可能的減稅、退稅和免稅的手續。

      10.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二十條乙方的責任

      1.根據合營公司的委托協助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尋找計算機用戶。在轉售過程中所取得的利潤歸合營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續費或傭金。乙方在中國和_________地區的全部在合營公司業務范圍內的業務活動應通過合營公司進行。

      2.以優惠價格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和備機;測試儀器和工具;以及軟件等合營公司經營所需要的其他產品。

      3.根據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應選派優秀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參加合營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國或_________地區參加計算機硬件的安裝、維修和開發軟件等技術工作或進行技術指導。合營公司向乙方付費并承擔上述人員的日常開支。

      4.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合營公司人員赴_________時的入境簽證等手續,并提供工作、學習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根據合營公司要求的培訓計劃接受合營公司選派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到乙方的設備上和學校內進行培訓。經過培訓之后應能夠按所學內容獨立工作。培訓費按乙方的標準價格減半。合營公司支付培訓費及受訓人員的旅費和生活費。

      6.為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銷售或進行服務的_________國政府許可證。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其系統的安裝、管理、維修、翻新等方面的專有技術。

      7.定期向合營公司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并協助合營公司進行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8.盡最大努力幫助合營公司的代理銷售計算機硬件及軟件的服務,并向合營公司繳付代銷傭金。

      9.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七章技術轉讓與保密

      第二十一條合營公司可以與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經營范圍及規模所需要的先進技術、專利和專有技術(know—how),甲方或乙方與合營公司之間的技術轉讓均采取優惠條件。

      第二十二條合營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獲得的發明或專利權或專有技術屬合營公司所有,有關的全部資料由合營公司獨立保存。

      第二十三條

      合營公司通過技術轉讓協議所取得的專利權或專有技術的保密按雙方簽訂的有關轉讓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非經合營公司批準,合營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合營公司擁有的技術知識。合營的任何一方要使用合營公司的技術知識時,須與合營公司簽訂技術轉讓協議并履行協議規定的保密條款,合營公司按優惠價格收取技術轉讓費。

      第二十五條合營雙方應要求各自選派到合營公司工作的人員履行對技術知識的保密職責。

      第八章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第二十六條由合營公司的雇員、轉包者、代理人在為合營公司工作過程中形成的發明,軟件或者專有技術的發展或改進,所屬權均歸合營公司所有。與此有關發明的專利申請以合營公司的名義進行。

      第九章合營公司的采購與銷售

      第二十七條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設備、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備機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采購爭取與中國其他單位享有同等價格,并且以人民幣支付。如果在中國市場采購的物品不能滿足合營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價格、數量、質量、性能和可使用性),合營公司將以優惠價格從乙方采購。但若乙方價格高于國際市場價格,合營公司可以自行在國際市場采購。若準備在國際市場采購,合營公司將通知乙方價格和條件。

      第二十八條合營公司備件庫中的備件和任何計算機設備、軟件、專用工具以及其他產品的銷售和計算機服務、培訓可以由合營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或_________國家進行,也可以委托合營的雙方或第三方代理。這種活動除應遵守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法令外,還應參照_________國政府的有關規定。這些產品和服務的價格,在有競爭力的條件下,應保證合營公司的經營獲利。不在中國境內生產的或者不是由合營公司分支機構生產的計算機硬件、軟件的銷售,合營公司將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進行。有關協議應當在乙方和客戶之間簽署。但合營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合營公司將獲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銷售傭金。只有當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客戶付款之后,才付給合營公司這種傭金,傭金將以乙方收到的同樣的付款形式付給合營公司。

      第十章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合營公司登記注冊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三十條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的任期_________年,董事會的成員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三十一條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為代表。

      第三十二條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開董事會時作為他(她)的全權代理人行使其權利。出現此情況時應將全權代理委托書交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董事會決定以出席會議的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的多數票通過,但重大事宜必須經全體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同意方能通過,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章程條款的修訂

      2.異常情況的處置,包括異常情況的建立、撤銷和延期

      3.注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

      4.雙方其余各期出資額投入日期

      5.經營范圍的任何改變

      6.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7.利潤分配方案

      8.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獨立審計師的聘請或解聘

      9.預算的決定或決算的批準

      10.價格和銷售條件的決定

      11.超過_________美元的合同的簽訂

      12.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建立或撤銷

      13.每季度借款超過_________美元或每年借款超過_________美元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在合營公司會計年度的頭三個月內召開。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副董事長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長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議,在必要時可召集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舉行,若經董事會決定,也可以在其他地點舉行。

      第十一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五條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乙雙方共同推薦。第一任總經理由_________方推薦。第一任副總經理由_________方推薦。經營管理機構應包括總會計師一人。上述人員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四年。經董事會批準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以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合營公司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不能或不愿履行其職責的,或無能力成功地經營合營公司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

      十二章勞動管理

      第三十八條合營公司招聘職工,須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后錄用。在合同的頭_________年,人員的選擇、考試和錄用應由合營公司和甲、乙雙方聯合進行。

      第三十九條合營公司職工的招聘、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第四十條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財務和利潤分配

      第四十一條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外匯管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規辦理。但是為使合營公司的經營有足夠的外匯,應當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條合營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帳冊、統計報表均同時使用中、英兩種文字。合營公司的人民幣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別記帳以人民幣為統一記帳核算單位。

      第四十三條合營公司的會計制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條合營公司獲得的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繳納公司所得稅后,扣除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之后為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可分配利潤按雙方投資比例分配。上述三項基金的比例由董事會視合營公司經營情況決定,其中儲備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應超過毛利潤的_________%,且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法令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根據各方投資比例分配,_________方優先取得外匯。分配后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合營公司將在_________方協助下采用來料加工加工費的方式解決_________方所分得利潤中的人民幣部分。

      第四十六條合營公司有關的稅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辦理。合營公司將盡量取得減、免稅的優惠,即: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合營公司在獲利經營的頭_________年免繳所得稅,并且在此后_________年減免所得稅_________%。合營公司還將申請在允許的最長時期享受各種減、免稅的優惠待遇。

      第四十七條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審計師審查、稽核合營公司的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帳冊、統計報表和財務報告,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請他自己選擇的其他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時,他有權進行這種審查,而且合營公司將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請的其他審計師的費用由聘方承擔。但是任何這種額外審計的內部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十四章保險

      第四十八條合營公司的一切保險均在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保險費由合營公司繳付。

      第四十九條合營公司的保險如在任何中國保險公司業務范圍之外時,可以由雙方同意的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五章特別約定

      第五十條如果由于中國或_________國政府有關法律、法令和政策的變化,至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受阻甚至無法執行時,有關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立即轉交上述的有關文件。

      第五十一條上述第五十條情況發生時,雙方應迅速通過談判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修改,以使投資雙方不致因此而受損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變動,另一方有權根據第五十四條的規定中止本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十二條由于受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響,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難或不可能時,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并應于可能的最短的時間向對方提供事故詳情以及對合營公司經營的影響或損毀情況的有效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根據事故對合營公司損毀或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散合營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暫緩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或者停止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三條由于發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者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批準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準,可以提前解散合營公司。

      第五十四條合營任一方不是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或無法實現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均視為違約,合營另一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還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若合營雙方仍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五十五條合營公司經營期滿而又沒有延長其經營期,或提前終止解散時,應由董事會組成清算委員會提出清算程序。合營公司的財產將按清算時的帳面余額進行清算。現舍應以現

      金分配,其它財產,包括應收的帳目,應按當時在中國或國際市場可得到的最高價格兌換成現金。在清償債務之后,清算財產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給甲方和乙方。分配后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

      第五十六條當本合同終止,如果合營公司尚有資產或者在銷售區域內有產品,雙方可以按合營公司同意的,但不超過購入價格購買這些資產或產品。在做資產負債表時,應記入這些金額。

      第五十七條當本合同終止時,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處理,任何一方可以優先購買另一方的清算時分得的財產。

      第五十八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合營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批準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準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長期,雙方之間發生的爭議和要求,或有關結束合同的爭議和要求。應當由有關雙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氣氛下通過誠摯的協商和談判解決。若雙方不能在_________天內解決爭議,應交由_________仲裁院按照此協議簽訂日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將由_________仲裁院選定的仲裁員進行。他的裁決將是最后的,對雙方有約束力的。整個仲裁過程,包括辯論和摘要都用_________語進行。由仲裁院做出的決定被認為是最后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有關仲裁的花費應由敗訴方承擔。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專家、證人和法律顧問的花費。

      第六十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七章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屬文件和附錄,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并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后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條一旦本合同結束,字頭_________和字詞_________不經_________方的書面允許,不得繼續使用。

      第六十五條甲、乙雙方向對方發送通知,可以采取電傳或電報。但若通知涉及雙方權利或義務時,應同時以書面文件通知。郵件應是郵資已付的航空掛號郵寄。

      雙方的法定地址為郵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以中、英文兩種文本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合資經營合同 篇4

      第一條總則

      1.1.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獲準從事經濟活動的,其總公司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_______國法律成立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1.2.甲方和乙方(以下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個合資公司。雙方同意抱著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合資企業名稱和地址

      2.1.合資公司的中文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公司)

      2.2.合資公司的英文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總公司和注冊的地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的宗旨和經營范圍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并以銷售其產品和提供服務而獲得公司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3.2.公司應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經濟效益,并根據國際商業貿易實務慣例,使公司的效率、產量、價格、及交貨時間方面應具有競爭能力。

      3.3.公司生產的_________產品并提供服務,面向中國國內市場和指定范圍的國際市場及有關的公司和企業銷售并履行公司確定的有關業務。

      3.4.設立服務公司,經營公司所需的多項生活服務業務。

      第四條注冊資本與資金

      4.1.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雙方對公司的責任以雙方確認的投資額為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大寫:____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資50%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美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4.2.上述的資金應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在公司成立(獲得營業執照簽發日)_________年內完成。第一次投資(甲乙方各投資_________美元)在合資公司成立后1個月內完成,其余部份投資的時間,根據實際的需要,由董事會決定。

      4.3.公司不發行股票。雙方在各自交納其投資額后,應由一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證書,由公司據此發出由正、副董事長簽署的投資證明書,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公司的名稱;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資雙方的名稱和投資數額,投入資本的年、月、日,發給投資證書的年、月、日。投資證明書是非流通性的證據。雙方確認的注冊資本總額在合同期內不得減少。

      4.4.資金。除注冊資本外,若公司需補充資金,經董事會決定,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經營企業貸款辦法,通過中國銀行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國銀行申請貸款。

      4.5.雙方對公司注冊資本的投資細節由公司的董事會確定。

      第五條董事會及組織機構

      5.1.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董事會由六(6)名成員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選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董事任期四(4)年,經各方繼續委任可以連任。

      5.2.董事會決策一切問題需經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決通過。董事未能出席董事會可出具其簽署正式的委任書與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當處理有關雙方權益的事項時,董事會應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決定。

      5.3.董事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

      董事長須在開會前二十(20)天發出通知書。必要時,經一方全體董事要求,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協商后,可召開特別會議。會議記錄采用中文和英文書寫,記錄歸檔保存。董事長不在時,由副董事長代行其職責。會議一般應在中國境內召開。在尚未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情況下,經全體董事簽字的決議書與董事會會議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2)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與轉讓;

      (3)公司期限的延長、終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結業工作;

      (4)公司的發展規則和貸款計劃;

      (5)公司的工作計劃,生產經營方案;

      (6)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決算與年度會計報表;

      (7)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公司發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潤分配方案;

      (8)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任免及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名的各部門的負責人的任免;

      (9)公司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0)公司的組織機構、人員編制、職工工資、獎勵、福利等實施辦法;

      (11)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12)其他有關雙方權益的重大問題。

      5.5.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根據本合同和董事會的決議,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如總經理不在時,則由副總經理代行其職責。各部門的設立、組織、職責和人事安排,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根據董事會所決定的原則來制定,并由董事會批準。

      5.6.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加其他的經濟組織與本公司的商業競爭。若正、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或嚴重地失職,董事會有權隨時予以辭退。

      第六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6.1.甲方和乙方,應盡力以最有效和最經濟的'辦法實現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目標并在現行法律和允許的營業范圍內雙方選派有資格、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在公司勤勉地進行營業。

      6.2.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1)協助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協助公司申請獲得可能范圍內的稅收減免待遇;

      (3)協助公司收集有關中國市場需求,產品競爭能力和銷售機會的發展趨勢等方面的信息;

      (4)協助外籍工作人員申請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入境簽證和提供在中國境內的公務旅行方便;

      (5)協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員的辦公、住宿、膳食、交通、醫療等事項;

      (6)協助公司聘請中國籍職員、工程師、技術人員、工人和翻譯人員;

      (7)協助公司向中國銀行及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意的銀行申請開立外幣和人民幣帳戶;

      (8)協助公司聯系在中國境內的物資運輸、進出口報關等手續;

      (9)甲方在可能的情況下應公司的請求對其他需辦的事情應予以協助。

      6.3.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1)指導和協助公司解決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為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為爭取其產品的優質并承擔其技術責任;

      (2)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關制造工藝、設備保養、安全、物資儲存等工作細則及規定;

      (3)經和甲方協商后,協助公司制定培訓計劃,在乙方所屬工廠及雙方都能接受的地點,培訓中方人員,使中方人員在培訓計劃規定的時間內,能夠掌握有關技術工藝和專門技能;

      (4)協助公司收集與公司業務有關的、適用的技術、工藝、經濟信息及法律資料。

      第七條籌建工作

      7.1.董事會應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內委派籌建小組(以下簡稱籌建組)。籌建組工作計劃由董事會決定,籌建組由四(4)名組員組成,由各方提兩名組員,包括一名組長及一名副組長。董事會應指派由雙方提名的組員,并從提名組員中選出組長和副組長,但董事會有權隨時解任任何組員。任一方提名的組員被解任時,該方應提名一位接任人選,該名參與籌建組的接任人選需經董事會批準。

      7.2.新廠房的建筑,籌建小組按第6.2.款規定負責聯系建筑設計的批準,監督設備及材料采購,制訂建筑工程時間表,提供技術管理,確保建筑工程進度,妥善保管其報告、圖紙、檔案及其他資料。籌建小組在日常工作方面積極合作,并在新廠房建筑期間至少每星期開會一次,商討建筑工程進度和質量,此會議應做記錄并由組長和副組長簽署。

      7.3.至少有三(3)名籌建小組組員(包括組長)予以建議時,總經理方可代表公司與承建企業簽訂建筑合同和其他有關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規定的工程應在中國有關單位允許承建該工程范圍之內。一切工作應按照合同內載明的時間表執行。全部建筑及有關成本費不得超出該合同內載明的數額。

      第八條利潤分配及稅務

      8.1.每個財政年度終結后應盡快把公司的純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對公司注冊資本投資的數額比例分配給各方。為了達到本款8.1的目的,“純利潤”表示從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項費用后余下的數額:

      (1)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從公司所得毛利潤中扣除所得稅后的數額;

      (2)按照中國有關的法律條例規定及由董事會設立的儲備基金的數額;

      (3)按照董事會設立為發展和擴充公司的再投資所需基金數額;

      (4)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款規定或由董事會設立的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的專項資金數額。

      8.2.按照“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第三章第十四款優惠待遇的精神,公司應繳的最高所得稅率為百分之十五(15%)。對于技術比較先進,規模較大的企業,給予減稅20%至50%或免稅1年至3年的優惠。公司在甲方的協助下按照中國法律及條例申請獲得減免稅待遇。

      8.3.公司的中國、華僑、港澳及外籍人員應按照中國稅法及條例交納個人所得稅。

      第九條公司的權利和勞動工資

      9.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公司有權利:

      (1)可以獨立經營自己的企業,可以雇用外籍人員

      擔任技術和管理工作;

      (2)雇用中國職工,由企業自行招聘,按擇優原則考核錄用,勞資雙方簽訂合同。經采用的職工,可試用3個月至6個月;企業因生產、技術條例發生變化而多余的職工,經過培訓不能適應要求而在本企業內又無法改調其他工種的職工,可予以解雇;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職工,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減薪、直至開除的處分;

      9.2.視公司經營的需要,自行確定采用計件或計時、計日、計月工資制;

      9.3.雇用的外籍職工、華僑職工、港澳職工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后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入,可按外匯管理辦法的規定,通過中國銀行或其他銀行匯出;公司在繳納公司所得稅后的合法利潤,可按外匯管理的規定,通過中國銀行或其他銀行匯出;

      9.4.公司因故中途停業,經向有關部門申報理由,辦理清債手續,其資產可轉讓,資金可匯出。

      第十條會計與審計

      10.1.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中外合資企業財會統一條例建立會計制度。

      10.2.公司應在財務年度內,每季終結十(10)天內編制季度財務報表,并將該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財務報表應包括該會計期間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并以中英文編制。由公司主管財務的職員簽署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10.3.公司應在財務年度終結后三十(30)天內編制年度財務報表,并將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財務報表包含截止該財務年度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財務報表應以中英文編制并由董事會委托的經中國、政府注冊的一家會計事務所予以審計并證明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10.4.甲方和乙方有權隨時在公司每個財務年度終結后一(1)個月內自費派審計師審查公司的經營帳目及記錄。

      第十一條協議的生效和合資期限

      11.1.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準后,公司收到批準書后的1個月內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主管審批部門批準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雙方所簽署的一切意向書與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滿之日止,公司的合資期限為十(10)年。若公司業務有發展,注冊資本需增多,則合資期限可延長。延長期限屆時將另行商定。

      11.3.當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雙方同意終止合同之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規定,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合資公司的期限可繼續作每次為期五(5)年的延長。

      11.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終止合同,均需報原合同批準之機構批準。

      第十二條轉讓

      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及中國主管審批部門的批準,不得向第三者轉讓、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處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轉讓股份,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轉讓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時,公司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2)為優先給受讓方,在轉讓方提出書面轉讓要求后三十(30)天內作出答復,否則轉讓方有權向第三者轉讓;

      (3)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時,第三者的資格和信譽必須獲得他方的書面認可,轉讓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轉讓方應將其受讓方關于轉讓的相應部份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兩份副本,提交給公司他方;

      (4)公司營業,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礙或組織機構受到影響;在批準轉讓后,公司應在三十(30)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終止和清算

      13.1.當出現下列情況時,任一方可發出終止合同通知書,該通知書至少應在合同終止前的六十(60)天內發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產、清盤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為此,終止合同通知書應說明違約的事項及違約方在通知書期間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這些違約事項;

      (3)在雙方嚴格遵守條文后,仍然違反政府現行的法律、法令或條例,使公司無法繼續營業。

      13.2.本合同提前終止或終止后,公司對其資產、債權和債務進行清算。在清算時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按合同規定執行。

      13.3.當公司期滿或合同終止,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則并確定清算委員會成員。清算委員會可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律師擔任并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13.4.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并經有關當局批準,清算委員會可將公司以“營業中的公司”出售并簽售購協議書。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13.5.若沒有買主愿意購買“營業中的公司”,則公司的業務予以終止,清算委員會可以按分項售賣公司的資產。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次之。

      13.6.違約一方,必須對申請結束營業的一方因其違約事項所蒙受的財務損失擔負責任。

      第十四條土地使用

      14.1.

      遵照關于申請辦理《土地使用》的規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填交新廠房的用地申請書,取得規劃部門的批準,領取《土地使用證書》。

      14.2.按照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公司作為技術密集的先進的項目可申請免繳土地使用費。公司亦應申請獲得有關土地使用費方面的優惠待遇。

      第十五條保險

      在合同期內,公司總經理與第一副總經理擬根據不同階段不同業務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項目。在價格、服務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向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六條適用的法律

      16.1公司的建立、經營、管理、稅務、進出口物資、勞動管理、土地使用、人員出入境及其他活動應遵守經頒布的廣東省經濟特區內的有關法律、規章及條例。

      在此法律、規章及條例中尚無規定時,合資公司應遵守經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公司亦應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6.2.公司的財產、權利和乙方的投資、利潤分成,根據本合同規定乙方應得的數額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權益,應受經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廣東省經濟特區的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的保護。

      第十七條爭執的解決和仲裁

      17.1.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首先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7.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與乙方之間的任何爭執,首先應由董事會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于三十(30)天內未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可選擇第三方進行調解。

      17.3.若調解于三十(30)天內不能解決時,其爭執應由仲裁作最終裁決。仲裁小組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員由甲、乙方指派的兩名仲裁員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兩名仲裁員,意見分歧,則第三名仲裁員應由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組主席,仲裁地點在瑞典斯德哥爾摩。

      17.4.仲裁的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定。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8.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僅限于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傳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把本合同規定的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延長的時間應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任何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電傳把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隨后于十四(14)天內用航空掛號信經政府有關當局或部門確認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超過九十(90)天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為仍繼續執行協議或提前終止協議。

      第十九條合同文字和語言

      19.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條款與合同主件的相應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合同主件為準。

      19.2.本合同修訂須經雙方討論通過,形成正式文件。經主管部門審批,審批后的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9.3.本合同內書寫的標題,僅為醒目所列,不影響條款的意義和解釋。

      19.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書寫,而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9.6.雙方同意以漢語和英語為工作語言。

      第二十條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種文本雙方各執兩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

      21.1.本合同生效日起,雙方以前簽訂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即告作廢。

      21.2.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文件的任何條款除對適用法律有違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強行的條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強制執行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應予以執行,不得受到影響或削弱。

      21.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之代表于首頁寫明的日期簽訂,特此證明。

      第二十二條通知

      22.1.公司雙方的任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包括電傳、電報、信件等),按下列地址發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為已送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2.本公司生效期間,雙方有權隨時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時應提前一(1)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合資經營合同 篇5

      目錄

      1)總則

      2)合營各方及合資經營公司

      3)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4)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及規模

      5)合營公司經營場所

      6)合營雙方的責任

      7)技術轉讓與保密

      8)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9)合營公司的采購與銷售

      10)董事會

      11)經營管理機構

      12)勞動管理

      13)財務和利潤分配

      14)保險

      15)特別約定

      16)爭議的解決

      17)合同文字

      18)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 總則 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及政府的其他有關規定(以下簡稱法律),通過誠摯友好的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建立合資經營企業《 》(英文名稱:《 》簡稱( ),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國_____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章 合營各方及合資經營公司

      第一條 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 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職務:_____

      國 籍: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職務:_____

      國 籍:_____

      乙 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職 務:_____

      國 籍:_____

      第二條 合資經營公司的名稱為《 》。英文名稱《 》。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目的是加強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采用先進技術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戶提供優質的技術和教育服務,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和提供咨詢服務,并使投資各方獲得應有的利潤。

      第四條 合營公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保護。合營公司還應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項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僅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合營公司自成立日起合營期限為_____年。成立日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批準,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可以延長。雙方至遲于合營期滿之日前六個月達成延長合營期限的協議。

      第七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三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八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美元。

      第九條 甲、乙雙方的出資額共為_____美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

      甲、乙雙方按下列比例出資:

      甲 方:

      _____占注冊資本的_____%

      _____占注冊資本的_____%

      出資方式:

      折合_____美元的人民幣現金。人民幣一美元的比價按交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售出牌價計算。

    合資經營合同 篇6

      第一章 總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公司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他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本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________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國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職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三章 合資經營企業的成立

      第二條 以上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它有關法規,同意在_____建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 合資經營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企業)

      英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企業是經_________(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準成立,并在_________登記注冊的中國企業法人,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件規定。

      第五條 合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各方對合資企業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虧損。

      第二章 經營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營雙各方合資經營的'宗旨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和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積極研制、開發和生產國內外市場適銷產品,提供高效、便捷、優質的服務,滿足社會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投資回報。

      第七條 合資企業的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資企業的經營規模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資企業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或外幣_________)

      第十條 合資企業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或外幣_________)

      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資雙方的出資方式

      甲方:現金_________元,建筑物折_________元,機械設備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權折_________元,工業產權折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元,機械設備折_________元,工業產權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資企業注冊資本由合資各方按其出資比例自合資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天內一次性投入。(或分期投入)

      第十三條 合資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他方同意,并經審批機關批準。

      合營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合營他方有優先購買權;合營一方向非合營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營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合資經營合同 篇7

      有限公司地址:(以下簡稱甲方)和公司地址:(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合資興辦代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公司名稱

      第1條中文名稱:

      第2條英文名稱:

      經營范圍

      第3條經營有關船用設備(以下簡稱船用設備):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系代理

      等船舶專用設備項目,為取得優惠價格及售后服務及時方便的條件以加強競爭。

      經營代理工業設備(以下簡稱非船用設備):

      本公司的業務范圍除船用設備外,還代理非船用設備。

      注冊資本

      第4條公司注冊資本的總金額為u.s.d(大寫)美元,實收資本為u.s.d(大寫)美元。

      股權分配

      第5條甲方擁有股權占投資總金額的50%,乙方擁有的股權占投資總金額的50%。

      董事會

      第6條董事會由四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總經理由乙方委派。

      第7條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必要時經一方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會議,召開臨時會議必須在20天前通知。董事會議擬選擇代理廠家中,經營代理業務成交額高的地點舉行,以總結經驗,增加代理項目并檢查執行協議書的情況。每次董事會議應有記錄并形成紀要。董事會議紀要作為公司檔案存查。

      第8條董事會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委托其代表參加。董事會的工作原則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辦法來處理。董事會的職權由公司的章程規定。總經理的職權由“聘請總經理任職書”中規定,詳見附件。

      第9條董事會成員不在公司領取薪金津貼。在會議期間或受公司委托在國外考察,聯系業務期間,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辦公等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條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由委派方推薦,董事會聘請任命。任期5年,可以連任,薪俸由董事會決定。若總經理經理不能勝任或不愿意繼續任職或委派方調離時,其職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會另外推薦,并由董事會批準任命。

      第11條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別的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與公司的營業進行競爭。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和嚴重失職,董事會隨時有權辭退他們。公司的董事長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擔任同樣的職務,而其任職的公司不能與該公司競爭。

      甲乙方的責任

      第12條乙方負責開辟代理的渠道,但須經篩選確認,凡取得代理業務需承擔義務時,需經雙方確認。

      凡取得設備代理權,因項目訂單售后服務條件有別,取得相應優惠價格有差異,力爭做到有訂貨有優惠(低于國際市場價格)。

      無代理權也可接訂單,雙方按用戶要求廣辟貨源,共同努力多接訂單。

      第13條甲方應介紹推薦設備的`適合項目于國內訂貨單位,可采用公司與用戶直接簽署訂貨合同。甲方將公司代理船用設備名稱樣本及售后服務的措施等送至研究所,由設計者推薦給造船廠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協助公司辦理凡有代理業務需前往中國的簽證及有關事宜。

      會計與審計

      第14條公司的財政會計年度系為日歷年度。第1會計年度將于年月日終結。會計采用借貸記帳法,船用產品項目和非船用產品項目分別記帳核算。經營所用的貨幣,以港幣為記帳單位。財政年度終結收入(毛利)扣除營業成本稅金福利等后為純利潤,純利潤的分配按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所占毛利總額的百分比予以分別計算純利潤的分配額。

      (2)甲乙雙方對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的純利潤各占50%。

      (3)甲方主要負責船用產品項目,而乙方則主要負責非船用產品項目,凡各自負責項目的純利超過港幣時,予以提取超額部分總金額%的款額授予超額項目的一方,余額部份按第14條(2)辦法予以分配。

      (4)公司會計制度格式編制會計報表,月報在各日歷月結束后30天,季報應在日歷季后45天,年度決算應在日歷年結束后60天編報。決算明細表,以反映經營的全部情況。

      (5)公司所得利潤總金額的50%作為無形貿易費開支,一切開支按發票報銷。年終結算時總開支超過總收入的50%須由總經理書面報告。

      第15條在收到一個會計年度的年終報告后60天內,甲乙雙方各派一人組成審

      計小組,對上1個年度的報告(包括資金表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開展審計工作,寫出審計報告,報董事會批準。

      第16條雙方派出的年度審計人員的工資由各方承擔,但膳食交通辦公費用由公司開支。開支費用的標準由董事會決定。

      第17條總經理在收到審計小組對財務開支提出的異議通知后,最遲不得超過20天內予以解決。

      第18條公司文件會計帳目和財務情況表用中英文為工作文字。

      生效期限與終止

      第19條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后生效。

      第20條經雙方簽署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

      第21條公司經營期限為5年,以簽發的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合資期滿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長其協議期限,具體事宜由董事會決定。

      第22條本協議的修訂應得到董事會一致通過。若有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23條協議期內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宣布退出或終止,而終止協議必須取得董事會一致通過。

      第24條協議期滿,雙方認可不再延長,可自然終止。

      第25條由于一方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經營,可提出自愿終止。

      清算

      第26條公司協議期滿終止時,由董事會擔任“清算委員會”任務,直到清算結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27條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資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資產予以拍賣后,其金額仍不足部分按雙方投資比例分擔虧損。

      籌建工作

      第28條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應于第30個日歷日17時前將投資的50%資金金額匯入銀行的公司帳戶,而余下的總金額之50%應于90個日歷日17時前匯入上述銀行的公司帳戶。

      第29條本合同簽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會成員,并召開第一次董事會。

      第30條董事會成立后,按協議推薦董事長總經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請工作人員。

      適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31條本協議的簽訂生效解釋履行變更解除和爭議的仲裁,均以法律為準。

      第32條合資的雙方由于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執,應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30天內仍未能通過協商解決時,可經甲方與乙方的任一方推薦第三方進行調解。

      第33條若調解于30天內仍無法解決時,其爭執由仲裁作最終裁決。

      第34條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或按照仲裁委員會的決定支付。

      不可抗力

      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其義務,凡屬下述情況,將不視為該方不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35條任一方出現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戰爭自然災害)或幾個相結合的事件引起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36條在第35條所述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對方對妨礙或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各種因素應采取合理的步驟與措施予以及時解決。

      第37條遇到不可抗力的情況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過友好協商,繼續執行本協議。

      協議文字和工作語言

      第38條本協議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9條雙方同意以漢語英語作為工作語言。

      通知

      第40條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電報電傳應按下列地址發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為已送達。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電傳/電報:電傳/電報:

      電話:電話:

      文本

      第41條本合同英文及中文本一式七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公司存檔備查一份。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簽字: 簽字:

      姓名:姓名:

      職務:職務:

      見證人: 見證人:

      簽字:簽字:

      姓名:姓名:

      職務:職務:

      日期:

    合資經營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勞動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生產和工作任務的要求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_________工種(崗位),以后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業務能力及表現,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并及時簽訂變更合同。 第二條 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試用期滿,合格的定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或予以辭退。 第三條 工資待遇,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或工作崗位,確定乙方月標準工資為_________元,各種津貼按有關規定享受。今后,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表現逐步提高乙方工資收入。乙方的原工資等級和月標準工資作為檔案工資予以保留。 第四條 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規定繳納和辦理乙方養老保險基金手續,向乙方支付當地政府規定的衛生費、交通費、書報費等各種津貼,并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以及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等。

      2.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 關勞動保護、女工特殊保護等法規,采取勞動保護措施,保護安全生產和乙方健康。甲方應根據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食品。

      3.甲方實行國家現行工時制度。甲方應嚴格控制延長乙方的工作時間,確需加班加點,應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給予_________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仍未治愈的,經雙方協商可再給予_________年以內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的醫藥費和病假工資由甲方承擔。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的,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5.員工因工負傷,致殘或患職業病,醫療期醫療費用,工資待遇,按國有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直到醫療終結。傷愈后由甲方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6.員工因工死亡,按國有企業規定,由甲方負責支付死亡喪葬補助和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生活困難補助費。 第五條 勞動紀律和獎懲辦法

      1.甲方根據生產情況負責制訂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和有關生產標準或工作規范,乙方保證嚴格執行。

      2.乙方對甲方生產(工作)有特殊貢獻,應給予乙方精神和物質獎勵。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犯其他錯誤,甲方應在堅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給予相應的處分或處理。甲方應在作出辭退或開除決定前_______天通知工會,并報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備案。 第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合同條件

      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4)企業宣告解散、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2.乙方被勞動教養和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3.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有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期間和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4)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解除條件的。

      4.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 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并經甲方同意的。 第七條 甲、乙雙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后經濟補償

      1.除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第(1)、(3)項和第2款人員外,甲方解除乙方合同應在30日前通知乙方。

      2.對于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和按第六條第1款第(2)、(4)項規定辭退的以及按第六條第4款第(1)、(2)、(3)項規定辭職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企業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本人1個月實得工資的生活補助費。

      3.對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第(2)項規定辭退的,甲方除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外,還須發給乙方相當于本人3至6個月實得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4.對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第(4)項規定辭退的,甲方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須發給乙方相當于3至6個月實得工資的辭退補償金。

      5.對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第(4)項規定,乙方有正當理由向甲方提出辭職的,甲方一般應予以同意,但應在30日前向甲方提出,經甲方批準后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如經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定數額的培訓費。 第八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勞動(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其中,責任屬于甲方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乙方的經濟損失;責任屬于乙方的,賠償招工(招聘)和技術培訓費用。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經營合同 篇9

      第一章 總則

      中國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注:若有兩個以上合營者,依次稱丙、丁_________方):

      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中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第四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 合營公司生產經濟范圍是:

      生產_________產品;

      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營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_________。

      2.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外幣)。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

      其中:甲方_________元,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注:以實物工業產權作為出資時,甲、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

      現金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乙方:

      現金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_________(注: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甲方責任:

      1.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合營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4.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_________;

      5.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合營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1.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_________并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合營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營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由合營公司與_________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 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方負責向合營公司轉讓技術的合營合同中才有此條款。)

      1.乙方保證為合營公司提供的_______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制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營公司經營目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營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并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并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營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營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營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凈銷售額的__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 合營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后,合營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注:技術轉讓協議期限一般不超過十年,協議須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

      第八章 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占_________%,內銷部分占_________%。(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寫明各個年度內外銷的比例和數額。一般情況下,外銷量至少應能滿足合資公司外匯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營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占_________%。

      由合營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占_________%。

      由合營公司委托乙方銷售的占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合營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為_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合營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于重大問題(注: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列舉主要內容),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在具體合同中要明確規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盡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營公司委托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方派人參加。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合營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薦,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并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后,經董事會批準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和合營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稅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三條 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四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乙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四十八條 合營公司的期限為_________年。合營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 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四十九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險

      第五十條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一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條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五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_____國_________地_______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在________________(被訴人國名),由_________(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注:在訂立合同時,上述三種方式僅能選一。)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二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合營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_,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條 甲、乙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字。

      中國_______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國______公司(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資經營合同 篇10

      中國.北京.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和國市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施∈校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營公司的組成

      1·1本合同的合營各方為: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XX市注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XX市西郊二里溝,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國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國地,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如合營為多方者,可按丙,訂ぁぁぁぁぁし揭來聞帕校.

      1·2合營公司的名稱和法定地址:

      合營公司的名稱有限公司.

      外文名稱.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施∈校

      合營公司可以根據業務需要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

      1·3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建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規定.

      第二章生產經營范圍和規模

      2·1合營公司的生產經營范圍是:

      生產產品;(主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2·2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2·2·1合營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年.

      2·2·2隨著生產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至.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2·2·3合營企業產品的銷售由公司為總代理.具體的銷售辦法另簽協議.

      第三章投資金額,投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3·1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元(或雙方協商的另一種貨幣).

      其中:甲方出資元.占注冊資本%乙方出資元.占注冊資本%

      合營各方在合營期內.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

      3·2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元.廠房元.土地使用費元.

      工業產權元.其它元.共元.

      乙方:現金元.機械設備元.工業產權元.專有技術使用費元.其它元.共元.

      3·3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得到營業執照后天內.分期繳足出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

      ······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均按條辦理.

      3·4·1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會議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4·2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后,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后,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4·2合營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合營期限及終止合同

      5·1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期限為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經合營各方同意延長公司合營期限.應在公司期滿前六個月,向原申批機構提出延長申請.

      每次延長以年為限.

      5·3在合營期滿時,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將用幣購買外國投資者的股份,購買價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責任

      6·1合營企業在正式開業前,應各負其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6·1·1甲方責任:

      辦理為建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部門的申請.注冊登記手續;

      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組織合營廠房的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工作;

      按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等(詳見附件),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廠所需的其它人員.

      6·1·2乙方責任:

      按第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詳見附件一).

      為使合營公司得到產品的設計,生產,安裝和維修的全部技術,為保證全部技術轉讓.乙方將提供:產品設計,制造技術和方法,生產和質量的管理方法,工廠的設計和改造及工廠的組織方法和安裝維修方法等.

      辦理合營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事宜,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6·2在合營企業正式開業后各方將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如:原材料供應,產品的銷售,信息交換等可根據具體情況訂立)

      第七章董事會

      7·1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為四年.任期期滿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時,必須事先通知合營公司和合營另一方.

      7·3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開會時間均按合營章程規定執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8·1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方推薦,付總經理名,由甲方推薦名,乙方推薦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年.

      8·2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

      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并對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8·3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9·1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公司注冊登記后,應及時到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年度,應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信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另一種外文書寫)

      9·3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公司章程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勞動管理

      10·1合營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合營公司與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后,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甲乙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議討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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