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項目合作協議合同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那么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投資項目合作協議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投資項目合作協議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甲方同意投資入股有限責任性質的________(以下式工商登記注冊為準),為體現雙方公平公正,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注冊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
第三條 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公司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制定。具體內容見章程;
2、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為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注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公司的稅后利潤按各方對注冊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投資各方須在本協議簽字生效當日內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方式打入投資各方一致同意設立的____________銀行帳戶,繳足全部出資金額。
第四條 投資各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雙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組織起草早辦設立公司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后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注冊事宜。
第五條 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投資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投資雙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守約方有權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違約方未出資的',守約方有權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并有權按照違約方應當出資額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投資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投資各方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定之前,各方之間前幾年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沖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資項目合作協議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共同投資項目,項目注冊形式為: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投資項目債務先以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償還時,以出資額度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項目注冊形式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項目注冊形式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項目注冊形式成立后,行使其作為項目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分享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利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事務除下列事項需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外,其他重要事務由二分之一共同投資人同意即為有效。
(1)投資人轉讓共同投資項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注冊形式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約定注冊形式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約定注冊形式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投資人未按期繳納或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出投資項目處理。
2、投資人私自以其在約定共同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出投資項目處理;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營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作項目無法繼續經營的,應對其他合營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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