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合作簡單版的協議書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協議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餐飲業合作簡單版的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餐飲業合作簡單版的協議書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合作經營甲方承包___________餐飲專營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本協議所稱的餐飲店,系指甲方依法承包的由各方合作經營的營業場所,該場所專業從事餐飲服務相關業務。
2、餐飲店的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店正式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協議所稱的合作經營,系指餐飲店由合作各方按約定承擔費用及經營責任,甲方作為負責人,全權負責管理工作,對外開展業務,負責日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經營行為。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范圍、經營期限
1、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范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業務。
2、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三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餐飲店的所有投資及日常費用的開支均由各方共同出資承擔。
2、各方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元(人民幣)。
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_______%。
3、各合作人的出資,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匯到甲方銀行卡上,甲方使用股份資金時,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四條 經營管理及人員管理
1、甲方代表各方對餐飲店進行全方位的經營管理,其他各方有權對甲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但不得干涉甲方經營。
2、甲方有權對餐飲店經營所需人員進行管理,其他各方不再進行管理。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
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甲方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在經營期限內,經甲方書面同意,合作人可以退資,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合作人可以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據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作人按出資比例進行承擔。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作人未經甲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餐飲業合作簡單版的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為適應餐飲市場新的發展戰略,創設新的拓展渠道,著力打造餐飲業知名品牌,雙方本著合作互補,共致成功,創享財富的核心理念,經協商現就出資開店達成如下一致:
一、合作方式
乙方直接以現金形式出資人民幣萬元,甲方以“骨滋味”商標杭州市 區使用權及輸入整體運營管理模式,雙方共同聯營注冊成立“骨滋味火鍋店”,甲方享有杭州市 區骨滋味火鍋店股份的百分之五十一,乙方享有骨滋味火鍋店股份的百分之四十九。
甲方作為骨滋味火鍋店的控股股東,有權委派人員擔任骨滋味火鍋店的法定代表人。同時對該店所聘員工承擔擔保責任和擔保連帶責任。
法定代表人不得做出任何有損骨滋味火鍋店和雙方合法利益的行為,其因個人行為產生的與骨滋味火鍋店經營無關的債權債務糾紛,骨滋味火鍋店對此不承擔相應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在骨滋味火鍋店經營開始的第一次紅利分配在經營的一年后進行,以后按每半年分配紅利,雙方約定,每年一月、七月開始的前兩周為上半年紅利計算、分配的時間,主管人員應在此時間內將各方半年內各自分紅轉入各方指定帳戶,如有變動,以甲、乙雙方協商為準。如甲方未按雙方約定將乙方紅利按時足額轉入乙方帳戶,甲方按每天2%向乙方賠償,超過30日,視為甲方違約。
注入資金的使用與管理,按照雙方的協商,在骨滋味火鍋店籌建投入后,其余資金作為骨滋味火鍋店運營期間的流動資金。流動資金的總量不得低于骨滋味火鍋店年經營預算總收入的10%。
流動資金作為確保骨滋味火鍋店正常運轉的保證資金,不作為分紅使用,在骨滋味火鍋店存續期間不得挪轉拆借,若雙方合作終止時,經清算后,此部分資金按雙方持股比例進行分配。
二、權利義務
合作期間,甲方(含甲方股東的直系親屬)及乙方(含乙方的直系親屬)均不得在杭州市 區從事相同的骨滋味火鍋店。
合作期間,在乙方收回投資后,雙方本著共擔風險,共享利益的方式按雙方的約定進行骨滋味火鍋店的經營管理。
骨滋味火鍋店的人員招聘與引進由甲方根據骨滋味火鍋店發展需要統一進行公開的招聘,并按選用標準進行人才引進。
合作雙方以股東的身份,依法履行相應的權利與義務。骨滋味火鍋店實行
在董事會領導下的聘任經理負責制。乙方不直接參與骨滋味火鍋店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
骨滋味火鍋店尊享金鵬管理機構全部的各種經營管理優先權,以及各種支持。
合作雙方可依法按約定對骨滋味火鍋店的財務收支狀況實施監管。
對于合作中出現的問題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立場進行解決,不能達成一致,則依據相關法律解決,另一方均有權在其住所地法院提請訴訟,追究違約方的責任。
骨滋味火鍋店董事會由甲方 ,乙方 共 人組成。
三、甲乙雙方合作骨滋味火鍋店的經營管理約定
1.嚴格按照金鵬管理機構的經營管理模式來進行,由甲方實施統一的管理與經營的指導協助。
2.骨滋味火鍋店的經營管理中所涵蓋的各種規章制度均按照金鵬機構的現行規章制度來執行。
3.為了增加經費的收支使用透明,以及增進合作中的相互信任,金鵬機構將依靠標準化財務管理來實施骨滋味火鍋店的財務及其他全面工作的管理。
4.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按約定把投資款轉入甲方指定帳戶(簽訂合同三日內完成 萬元保證金支付,場地合同簽訂后三日內再行付 萬元,場地裝修中期,按甲方要求打入余下的 萬元),骨滋味火鍋店的前期籌備、骨滋味火鍋店裝修、采購等有關開支預算均必須經雙方審核簽字認可。
5.財務人員的招聘將依托當地,在當地市場公開聘任,在滿足公司財務崗位人員職責及要求的條件下予以聘用。
6.雙方約定,全年總的經營預算需由聘任的經理報請骨滋味火鍋店董事會審批。對于骨滋味火鍋店單項或總體費用實際開支超出預算15%的,由經理報請骨滋味火鍋店董事會審批后方可執行。
7、骨滋味火鍋店的財務管理采取按季度、年向董事會匯報的制度,確保公開、透明、及時。
8、對于書面的月財務報表、現金日記帳、收支等合作骨滋味火鍋店經營的原始憑證,乙方有核實和審計的權利。如乙方對甲方在合作骨滋味火鍋店經營中的財務收支存在分歧、不信任,即可提請甲方進行骨滋味火鍋店的財務審計。甲方有配合乙方進行財務審計的義務,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出具的提請財務審計函10個工作日內,應該書面回復乙方并就審計時間與乙方磋商,如在規定時間內未回復或不配合乙方進行財務審計,視為甲方違約。
9、如在骨滋味火鍋店審計中出現資金挪用、瞞報收支的重大財務問題,甲方必須就相關的問題拿出書面的整改措施與保證,并處數額1.5倍的罰金,且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審計費用。如在審計中證明甲方在經營中確實是按協議在守約經營,沒有違規財務操作,則當次產生的審計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10、乙方應該聘請有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11、骨滋味火鍋店定期召開經營管理季度匯報會。在需要時可提請舉行重大決策磋商會。
四、甲方對于乙方投資風險的控制約定
甲方承諾,在合作開發的市場,作為合作的`乙方,骨滋味火鍋店成立初期的實際投入資金人民幣 百萬元,在20 年 月 日前全部收回。在收回成本前,甲方承諾,紅利分配按乙方 %,甲方 %的比例分配,乙方完全收回投資后,按雙方持有股份分配紅利,并不再變更。
雙方約定,乙方對骨滋味火鍋店投資的總額為 萬元,在乙方收回投資前,乙方不再增加對骨滋味火鍋店的投資。
在骨滋味火鍋店經過籌辦,開展經營后,如因甲方經營不善,導致骨滋味火鍋店在乙方未收回全部投資前關閉,則甲方按協議中的約定,在進行骨滋味火鍋店的清算后,從解散日起算,30日內賠償乙方投資尚未收回的部分。
如乙方在20 年 月 日前的分紅總額沒能達到乙方的實際投資金額 萬元,則甲方以人民幣現金給付的方式,在20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乙方補償所未達到的投資資金差額部分(差額部分=實際投資 萬元—實際累積分紅)。此后雙方的經營均本著共擔風險、共享利益的原則進行。
五、雙方關于合作變更的約定
雙方合作關系的變更應本著友好協商、平等自愿的方式進行。
1.在20 年 月 日前,如果乙方未收回全部投資,雙方股份不得轉讓。
2.乙方收回全部投資后,如一方提出退出合作關系,經另一方同意,在不影響骨滋味火鍋店正常經營的情況下,可以將其享有的股份全部轉讓他人,他人必須按甲乙雙方的規定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但甲乙雙方在轉讓股份時,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最先知情權和優先購買權。
2.在協商變更合作關系期間,任何一方均不得干涉、破壞骨滋味火鍋店原有的經營管理,不得做出任何有損對方和骨滋味火鍋店利益的行為。
3、經協商,如果雙方同意終止合作的,雙方共同辦理相應清算事宜。
六、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生效,如違反本協議的條款,違約方賠償對方因違約行為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七、其他條款
甲方確認:此協議的乙方為 (身份證號碼: )。
協議簽定時,甲乙雙方必須給對方預留正確的聯系地址電話和銀行帳戶,以利于正常開展工作和聯系;如果有更改,必須經過雙方簽字并回執認可;否則,對方不予承擔相關責任。
甲方的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人:
銀行帳戶:
甲方開戶行: ;
帳戶名: ;
身份證號:
銀行卡號:
乙方的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人:
銀行帳戶:
乙方開戶行:
帳戶名:
身份證號:
銀行卡號:
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乙雙方依據本協議再行簽定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一并有效。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二O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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