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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時間:2025-10-16 06:45:00 合同大全

    【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九龍明珠D標段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含如下內容:地下室基礎承臺及基礎梁的開挖、樁頭的破除、開挖后基坑的抽水(抽水工具由甲方提供)、基坑基槽采用人工整平、磚胎模完工后的回填整平、多余的土方由乙方用大挖機甩到地下室主道的兩側后由甲方負責外運。

      工程總價: 按下室占地面積18元(此價格含不可考慮的因素,沒有任何價格調差)。工 期:第2條:合同使用標準和法律

      2.1、合同使用標準:GBJ789、JGJ9494

      2.2、適用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第3條:甲方工作

      3.1 公布工地各項管理制度,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進行檢查、督促,監督施工質量并協調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各種問題。

      3.2按照合同條款按時按量支付工程款。

      3.3如乙方不服從甲方指揮,不能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施工任務,或發生重大失誤導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對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4負責加強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好安全設防。

      3.5對乙方違反各種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的人員甲方有權清理出施工現場。乙方不服從甲方現場施工員的'安排,不能按時、按量、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務(或整改內容)的,甲方有權另行安排人員完成,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對消極對待、屢教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中途退場的,甲方有權不付任何工資費用。

      第4條:乙方工作

      4.1乙方須安排一個負責人長期呆在現場協調工作,至該工作內容全部完成為止,

      4.2 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測量出的樁頂標高進行破除,標高測量中乙方必須派人員配合,嚴禁用炮機鑿除,人工破除過程中不能傷及樁鋼筋,破除后的樁頭必須保持平整完好。預留鋼筋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所預留。破除完的的樁頭由乙方用挖機吊出基坑,并掩埋在車庫底板以下。

      4.3 前期進場必須保證有一臺大挖機和兩臺小挖機方可開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進度相應的增加機械人員,如進度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完成的50%結算。

      4.4 乙方進場后,甲方負責提供住宿及生活水電,乙方自帶破樁工具(包括空壓機)。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緊密配合,確保施工進度以保證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員在施工中必須注意安全,上班必須安全帽,穿膠鞋,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各種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須保證施工進度,如進度嚴重跟不上,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作。

      第5條:工程款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按地下室后澆帶分成六塊,每塊墊層砼完成后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一次工程款,其余款項待地下室墊層全部澆筑完一周內全部付清,甲方違約的責任: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權停工,甲方應承擔乙方停工期間的一切損失。乙方所收的工程款不含任何稅金,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據。

      第6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工程款全部付清后合同自行終止。

      第7條:合同份數:甲乙雙方各執2份。

      第8條:合同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用補充協議補充或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2

      貸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預計用款為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

      第三條

      借款利率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條

      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證從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___年___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借款方罰息計算相同。

      第七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八條

      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經過簽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蓋章)貸款方: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蓋章)負責人:_____(蓋章)

      地址:_____(蓋章)地址:_____(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3

      總包方(全稱):

      分包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施工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分包工程名稱:

      2、分包工程地點:

      3、分包工程內容:

      第二條: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元(¥: ),最終以結算定案值為準。

      第三條:合同工期

      根據總包合同要求,分包工程合同工期為 天。 年 月 日開工, 年 月 日竣工,如遇下列情況,由分包方及時與發包方辦理簽證,并由發包方出具工期順延證明,工期順延。

      1、因發包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約定時間內開工;

      2、發包方未能在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內非總、分包方原因停水、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工期延誤簽證或工期順延證明原件須及時交總包方。

      第四條: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下列第 項方式承包: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清工;

      第五條:質量標準

      該工程必須達到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總包合同所規定的質量等級 要求。

      第六條:結算方式

      本工程按照總包合同約定方式進行結算。總包方向分包方收取工程結算總造價 %的管理費,代扣代交工程結算總造價 %的稅金。

      第七條:工程款支付

      1、按照已完工程量和總包合同約定的付款比例,發包方付款后,總包方在扣除第六條所列總包方應收的費用后,余款全部向分包方撥付。工程竣工驗收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并經發包方審定結算報告后,根據發包方付款情況按比例向分包方撥付,工程款付至 時,總包方按結算定案總造價留足全額應收管理費和稅金,剩余 的款項作為保修金,保修期滿根據責任進行清算。

      2、分包方不得私自從發包方收取工程款。向發包方收取工程款,必須使用總包方的收款收據,并及時將收取的工程款全額交回總包方。

      第八條:雙方駐工地代表

      1、總包方:

      2、分包方:

      第九條:材料設備供應

      1、分包方負責供應本工程材料設備。

      2、分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應優先從總包方公布的合格材料分承包方名冊的單位采購,其中允許找差價的材料由分包方與發包方共同看樣核價訂貨,并與發包方辦理價格認證手續。所購材料設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并附有合格證、化驗單。材料的實驗費由分包方承擔。

      3、發包方供料由分包方按總包合同要求及時向發包方提交供料計劃,并與發包方辦理質量、數量驗收及價格認證等手續。

      4、分包方租賃的大中型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標準及

      當地有關部門對機械設備安全技術規定的要求。

      5、分包方租購材料、設備、招募勞務時,均不得以總包方名義進行。

      第十條:總包方負責事項

      1、選派工地代表,履行相關崗位職責。

      2、參加發包方組織的施工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審核優化分包方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審批施工方案、技術交底、質量通病防治方案、技術改進方案和質量整改措施。

      3、對分包方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現場安全文明衛生情況等進行檢查監督,對質量、進度、安全文明生產具有獎罰權。

      4、負責施工技術資料、安全資料的檢查、簽證,協助分包方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及結算定案工作。

      第十一條:分包方負責事項

      1、選派具有施工管理專業資格和業務素質的技術員、施工員、預算員、安全員、技術資料員等,組建項目施工班子,有關人員應熟練掌握工程施工規范,具備持證上崗條件,履行相關崗位職責。

      2、組織技術水平高,工種搭配合理的勞力進場施工。

      3、負責施工場地平整,施工界區內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4、認真編制施工方案,嚴格按施工圖紙及國家現行規范、規程組織施工,及時向總包方提供全部完整的技術及管理的原始資料,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服從總包方管理。保證工程工期質量達到合同規定要求,對總包方負全面責任。

      5、按合同規定及時編制工程預結算、施工進度計劃。負責催促發包方及時辦理工程結算定案、支付工程款。對發包方未付部分的工程款,無權在發包方支付前向總包方索要。

      6、加強自身管理,教育員工遵紀守法,安全生產,增強質量意識,在施工過程中確保安全。由于分包方管理不善等因素引起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人身傷亡事故等發生的費用均由分包方承擔,總包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和賠償責任。

      7、按照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文明衛生達標現場的標準組織施工,服從總包方達標現場的規劃及其管理,對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及由其雇員引發的訴訟責任負責,在承擔其經濟損失的同時還應轉承總包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8、負責編制《施工技術資料》、《施工安全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9、及時與發包方辦理工程變更、隱蔽工程驗收、材料價格認證及工期延誤及各種索賠等手續。

      10、按照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文明衛生達標現場的標準組織施工,服從總包方達標現場的規劃及其管理。

      11、對招募人員及時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對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工程施工前向作業班組、作業人員詳細說明安全施工技術要求,要求簽字確認。對危險崗位人員,應書面告知其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危害。

      12、承擔屬本工程施工單位應繳納的上級有關部門收取的各項管理費用及社會費用,以及自身原因造成的上級有關部門、發包方、總包方處罰帶來的經濟支出。

      13、發包方必須以自己的名義與所用民工和材料、機械等供應單位簽訂勞務和供貨合同。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拖欠工程款問題,由分包方自行解決,對于因此而造成的影響和責任由分包方承擔,必要時總包方有權從工程款中扣除。

      14、分包方有義務執行總包方制定的ISO9002質量體系文件的有關規定,服從總包方對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工程達到竣工驗收條件后,及時與發包方及有關各方聯系進行竣工驗收。

      15、合同簽訂前,分包方一次向總包方交納 萬元的履約保證金,其中 %用作質量保證, %用作工期保證。

      第十二條:竣工結算

      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 天內,總包方會同分包方向發包方提出竣工結算報告,發包方與總包方審定結算報告之日起 天內,總分包方根據

      本合同第六條約定辦理分包工程結算手續。

      第十三條: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內,分包方應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總包合同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負責對工程進行保修,并承擔發生的有關費用。

      2、分包方接到修理通知后,必須在兩日內及時派人修理,否則總包方可自行修理。返修費用,總包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向總包方交付。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總包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主要義務,影響工程施工并造成損失的.,由總包方承擔全部責任。

      2、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質量要求的,分包方除承擔發包方的罰款外,另按工程結算造價的 %向總包方支付違約金。

      3、分包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竣工,造成工期遲延的,承擔總包合同約定的工期每拖一天按工程造價罰 %的違約金。不能及時與發包方辦理工期延誤簽證或工期順延證明的,罰款 元,并承擔由此造成工程拖期發包方的罰款。

      4、收取工程款不能按約定時間交回總包方的,按收款額的10%罰款。

      5、分包方不得將分包工程進行轉包。否則,總包方將有權解除分包合同,并除以工程總造價10%的罰款。分包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五條:合同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有權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標。

      2、分包方私自從發包方撥款的和分包方在工程進度、工程質量、施工勞力配備、現場管理、安全保障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足以實現合同規定的目標,經總包方兩次書面催告合理期限內仍不能解決的。

      發生上述第2項情形的,分包方應在接到總包方書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內自行撤出現場,終止合同。割算工程款余款,自發包方撥付后30天內付清,除按照第六條規定結算外,總包單位再扣除已完工程結算造價的10%,用于彌補階段虧損。

      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調解不成時,向總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交付,雙方辦理完一切經濟往來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八條:附則

      1、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補充條款

      總包方(章): 分包方(章):

      單位負責人: 單位負責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4

      加油站點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發包人):保利民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乙方(承包人):哈密瑞豐彩鋼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0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保利民爆加油站點建設施工工程

      工程地點:保利民爆集團新疆分公司巴里坤別斯庫都克駐區 工程內容:乙方承擔本工程項目如下內容的施工:

      1、負責儲油罐位開挖回填、站內場地平整和壓實施工(施工機械甲方自備)。

      2、負責土建部分施工、包括:罐體條基和砌體工程、罐口檢查井、加油島和加油機、配電箱、監控基礎與管孔砌筑等相關混凝土配套施工。

      3、負責加油機(方鋼管和0.4彩鋼板結構)遮雨棚制作安裝。

      4、負責站區網格圍欄(包括兩門)的修整安裝。

      5、負責儲油罐的定置和綁縛固定。

      6、負責電源線和各電油管溝的挖填(施工機械甲方自備)

      7、負責加油機與吸油管、量油管、卸油管、通氣管和阻火器、電氣等連接安裝。吸油管和通氣管和外網電源線由甲方提供。

      二、施工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試運行與保工期。

      三、合同工期

      合同簽訂蓋章生效后10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一次性達到現行國家驗收標準的合格等級,試運行10天正常合格。

      五、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工程造價:陸萬貳仟元,其中土建部分36000元;安裝部分26000元。本工程通過竣工交驗或試運行期正常合格并開具相應額度的建筑工程發票交甲方后付清工程款。

      六、質量保證

      工程竣工驗收過程應詳實填寫《工程竣工驗收單》。驗收通過后乙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質保方式與此前與乙方簽訂的'《輕鋼結構庫房建造工程合同》的質保安排進行等同形式捆綁。

      九、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而協商不成,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仲裁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后生效。

      建設單位(蓋章):施工單位(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時間:二xxx年 月 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5

      發包方(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據《合同法》、《建筑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為雙方嚴格遵守承諾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新建的舒家二層住宅樓(見示意圖)。施工地點在舒家民居原址上。

      二、工程承包范圍:承包人包工不包料,原材料由承包人提供預算,發包人組織購進,承包人負責承擔舊房折除、場地清理,全部建筑工程施工安裝項目,經雙方協商,二層樓上不做樓梯間,不蓋預制板,只做瓦屋面。承包人必須按施工要求備齊所有施工機械設備、模板、腳手架等,以及施工所需的人勞安全防護設備等。

      三、施工日期,定于7月日開工至9月日竣工,施工期為90天。

      四、施工安全和質量要求:承包人必須嚴格按建筑安全施工規范施工,要認真做好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如在施工中出現人傷事故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如出現工程質量問題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返工賠料損失。

      五、工程承包總額為元,包括所有工程項目承包款和承包建房工程應繳納的各項稅費。(各項稅費由承包人自行繳納),工程款按施工進度分期支付。

      ①折舊房及新建房基礎完工后付元;

      ②一層蓋板交縫后付元;

      ③瓦屋面全部完工后付元;

      ④室內外粉刷及外墻面、柱貼磚,廚房、衛生間部分墻面、水池、灶臺、臺板貼瓷磚;室外內水泥粉刷及臺階、室內水泥地坪抹光,下水道等全部工程項目完工,經發包方驗收合格后,一月內付清工程款。

      六、施工前,承包人應按發包方提供的.平面示意圖及現場地基和周邊房屋的情況確定基礎及施工方案,并認真負責的編制材料分批進場的計劃及日期,以便發包方有充足的時間做準備,如發現示意圖紙有誤應在施工前及時與發包方協商,妥善解決。

      七、發包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的1%為違約金;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的1%為違約金;

      九、合同訂立時間二oxx年七月 日,合同訂立地點:洪湖市白廟鎮。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方與承包人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6

      發包方(全稱):____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全稱):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將負責施工的____居住主題公園部份市政工程承包給乙方。為了保證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質量和進度,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就有關____居住主題公園部份市政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具體條款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市政工程。

      2、工程地點:象湖新城。

      3。建設單位:平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圍和內容

      1、工程承包方式為包清工、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質量、包工期。

      2、工程承包范圍為甲方負責施工的居住主題公園香榭麗居市政工程施工,具體工程量以建設單位和甲方認定的施工圖、聯系單和甲方認定的實際施工工程量為準。

      3、工程承包內容為居住主題公園市政工程中的砼墊層、檢查井、化糞池、排水管道、景觀基礎、圍墻、加筋管埋設、砼管埋設等有關施工內容。

      三、具體施工承包內容和清工承包計價依據

      1、化糞池施工承包內容和包清工計價依據

      (1)。工作內容:配合協助放樣,基坑底300mm內人工修整(不包括機械挖土及回填土),基坑砂包支護,材料100m內水平運輸,基坑抽排水(在粉刷強度未達到前要保證水位在基底以下),砼拌制澆搗、養護(包括預制蓋板),磚澆水濕潤,砂漿拌制、砌筑,內外粉刷抹光,管子預埋,預制板安裝、找平等。

      (2)。計價依據:基坑砂包支護:15元/m3;砼澆搗55元/m3;預制蓋板7元/塊,基坑抽水、排水:100元/座;磚砌體:0。15元/塊;內外粉刷:5。5元/㎡,所有工程量以實際完成工程量簽證為依據。

      2、排水管道施工承包內容和包清工計價依據

      (1)砼管施工承包內容和包清工計價依據

      a。工作內容:配合甲方放樣、測量(設專人),基槽底300mm內土方人工修整,基槽支護、支模,排水、抽水,砼墊層拌制、澆搗,100m內水平運輸,砼管吊裝就位、承插口封頭、管座砼拌制、運輸、澆搗、養護、砼修補、檢驗后人工土方回填夯實(不包括基槽機械挖土、回填土及夯實,機械吊裝的臺班費用)。

      b。計價依據:直徑500~800:15元/m,直徑1000:20元/m。

      (2)塑料加筋管施工承包內容和包清工計價依據

      a。工作內容:配合甲方放樣測量(設專人),基槽底300mm內土方人工修整平,管子埋設,管子底超挖部位回填,人工夯實(防止管子機械回填土時下沉,造成倒返水或管內積水。管子周圍150mm必須回填砂土,不允許有石塊、磚碴物等回填以免壓破管子),不包括機械挖土、回填的.費用。

      b。計價依據:200塑料加筋管子:2元/m,300管子3元/m。埋設超過1。8m管子:6元/m

      3、雨污水檢查井施工內容和包清工計價依據

      a。施工內容:配合甲方施工放樣,基底300mm內土方人工修整,基坑支護,排水、抽水,支模,墊層、流槽及暗井蓋砼拌制、澆搗、養護,砌塊澆水濕潤,砂漿拌制、砌筑,內外粉刷,安放井座、井蓋,爬梯、養護,材料100mm水平運輸(井座蓋從倉庫提貨),井內清理干凈。根據綠化地坪及鋪裝面層、檢查井進行高度調整、修改(機械作業后破損需返工重做,另行計算),配合水電安裝施工。

      b。計價依據:直徑為1500:250元/座;直徑為1250:180元/座;直徑為1000:140元/座;直徑為700:63元/座(深度在1。2m內),直徑為700,深度在1。2m以上:100元/座,檢查井蓋板700__700__80,每塊4元。

      4、圍墻施工內容和包清工計價依據

      (1)。施工內容:配合甲方測量、放樣,基底300mm內土方人工修整,基槽灌水、人工夯實,卵石墊層,支模,砼墊層拌制、澆搗,砂漿拌制、砌筑,人工回填土(不包括機械開挖,回填費用)夯實,水平距離100m運輸。

      (2)。計價依據:砼墊層(含卵石墊層):7元/m2;磚砌體:0。15元/塊;預制板安裝另行計算。

      5。其它景觀、臺階、明溝、路側石安裝等工程內容和計價依據

      (1)。施工內容:所涉及工作面內基底300mm內的人工土方開挖、回填,人工土方平整夯實,場地平整,飾面塊材料粘合層以下的所有泥工施工內容,砼澆搗、養護、粉刷、砌筑等工程,材料100m水平運輸。

      (2)。計價依據:砼墊層含卵石墊層(汽車停車為位):8元/㎡,人行道、公園、入戶通道、自行車位飾面塊粘合層以下的墊層:6。5元/㎡,區內小路砼7元/㎡,隨搗隨抹壓光1元/㎡,水泥砂面層壓光地面:3元/㎡。圓弧形花壇磚砌體0。20元/塊,其它磚砌體0。16元/塊,砼構件、砼道路澆搗55元/m3。

      6。施工作業所需要的機具,如翻斗車、砼平板振動機、砼振動棒、鐵鎬、鐵鍬、灰桶、放樣墻線、抹子、鋁合金貼尺、榔頭、鑿子等施工基本機具,概由乙方自備和維修保養、保管,且乙方自備的上述機具必須滿足其施工承包內容的施工需要,必須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的統一規范管理,乙方自備的上述機具費用均已綜合考慮在本合同給定的包清工單價內。乙方施工承包范圍的施工內容,甲方為乙方提供攪拌機一臺,泥漿泵二臺,電纜和配電箱,但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機具設備妥善維護和保管,工程完工后及時交還甲方,對乙方非自然損壞的機具設備,乙方應參照市場價賠償。

      7。乙方應根據其工程包清工價款,按甲方財務管理要求編制員工工資表給甲方。

      8。乙方包清工價款已包含其施工管理、施工機具、施工員工工資、獎金、各類津貼、夜餐、勞保福利、學習培訓、技術措施、趕工費、人員機具進場、安全、文明施工、臨設安置以及氣候影響的停工、窩工之類非生產用工等施工涉及的全部費用。

      9。上述承包范圍以外的施工內容,所發生的點工由項目部管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指定技工和普工作業。甲乙雙方約定在保證質量、安全和進度效率的情況下,技工按6元/小時,普工按4元/小時結算。

      10。遇特殊情況,現場需緊急處理的材料、機具等,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指揮,予以清理或搬遷等。

      四、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按甲方要求進行管理,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設置專職安全員,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以確保施工安全。如因乙方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而引起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和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及費用。乙方負責做好現場文明施工和相關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資料。

      五、材料供應

      本工程甲乙雙方約定的市政施工所用的材料由甲方負責及時供應到位。

      六、質量驗收

      工程具備質量驗收條件,乙方在按現行相關標準、規范、規程等要求組織其承包范圍內的質量驗收,乙方自檢合格后,報請甲方驗收,甲方在接到乙方質量驗收通知后,積極配合乙方進行質量驗收。如甲方在整個工程質量創優中涉及到乙方工作內容,乙方應無條件配合。

      七、工程價款支付

      1。乙方在訂立合同時自愿交納2萬元人民幣作為工程施工作業人員到位、質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乙方施工承包范圍內工作完成后退還,不計任何利息。

      2、乙方工程量計算以建設單位和甲方認定的施工圖、聯系單、簽證單和甲乙雙方認定的簽證單、聯系單等為依據,工程包清工價款的結算按雙方合同有關約定條款計算工程包清工價款。

      3、每月工程包清工價款結算,工程施工質量合格的基礎上,辦理好勞務、安全教育等手續的工人,當月出勤率不少于25個工日的,經市政項目部管理人員認可后,于下月18日至20日發放每月每人600元整的生活費,如縫年關發至工資總額的80%,編制工人工資表,隨同出勤表上交項目部統一發放生活費。

      4、乙方施工承包范圍內的工作內容完成后兩個月內,甲方應付清全部包清工價款。

      5、如由于乙方原因,乙方中途退場停止施工,甲方和乙方的價款結算,按已完成的工程量的70%結算,乙方保證金由甲方視情處理。

      甲方經濟責任人(簽):____

      乙方經濟責任人(簽):____

      身份證號:____

      身份證號: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手機:____

      手機:____

      附:乙方經濟責任人身份證復印件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7

      發包人(全稱):都昌縣源生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 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經協商一致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上述內容及合同范圍內裝修工程

      二、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國家規定,結合具體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3.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設備安裝工程為2年;

      4.裝修工程為2年;

      5.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為1 年。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修理費用從質量保修金扣除。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氣漏水漏氣、燃氣漏氣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質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金為施工合同價款的 3 %;

      五、質量保修金的返還

      甲方在質量保修期滿后天內,將剩余保修金返還乙方。

      六、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甲乙雙方共同簽署。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8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第一城聯排別墅、雙拼別墅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第一城___________樓的土建及安裝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按甲方提供之所有的圖紙所示內容

      三、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其中: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完成主體結構

      2、封頂,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完成外墻裝飾,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優良并達到甲方指定的樣板工程哈爾濱世紀廣場的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RMB 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

      六、付款方式

      開工后連續施工15天內付人民幣_________萬元,以后每月按當月完成工作量的`70%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時付至合同總價的70%,竣工驗收合格后半年內付至95%,留取5%的工程保修金,在交付使用滿兩年后支付。

      七、組成合同的文件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協議書

      2、合同條件

      3、招標文件及招標答疑紀要

      4、投標書

      5、國家和長春市有關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6、圖紙

      7、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

      八、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九、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十、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協議約定時間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間按同期活期銀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____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元違約金。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4.工程未辦理驗收、結算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由此造成無法驗收和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5.工程關鍵節點未辦理驗收,乙方提前進行下一階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十二、糾紛處理方式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應盡量協商。或若協商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協議約定向:

      ____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協議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條款。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協議,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協議協議,解除本協議。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現質量問題,甲方可以無條件提出中止協議,而無需獲得乙方的認可。

      十四、附則

      1.工程開工前,甲方應將房屋外門鑰匙____把交乙方施工隊負責人保管。工程竣工驗收時,甲方負責提供新鎖____套,由乙方當場負責安裝交付使用。

      2.本協議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十五、本協議書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十六、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9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承包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

      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甲乙雙方的責任與權利: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解決施工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組織設計交底;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施工。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參與設計交底;做好施工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三、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質量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在組織施工中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主動配合甲方完成驗收工作后方可進行下一個施工環節。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對施工現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做好設施安全防護,如果乙方因疏于防范、操作不規范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負全責。

      六、在組織施工過程中應科學規范、統籌安排。如因技術原因或操作不規范導致原材料浪費,乙方應承擔責任如數償還相關費用。

      合同份數及相關說明: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抵觸。

      建設單位(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乙方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0

      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問題分析;成本控制

      從當前建筑市場經濟活動的交易上看,基本的法制觀念與誠信意識很多建筑單位依然淡薄,在市場當中經常發生一些不正當的競爭行為,承發包雙方缺少自律行為,并且市場機制的作用不能充分發揮,使建筑市場的經濟秩序日趨混亂。此外,由于建筑企業在適應國際市場規則上較差,對于履行FIDIC條款的意愿不足,在參與國際競爭上錯失了非常多的機會。為此,建筑企業不僅要對內部的施工合同管理進行優化與控制,更要積極轉變國際競爭觀念,不斷提升對國際市場規范的認識度,只有這樣才能確保企業得到穩定持續發展。

      1當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1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差,違約情況較多當前,隨著建設項目的增多,合同條款涉及的內容日漸增多,在履行合同條約上也呈現出越來越多的問題。據相關部門調查統計,在我國合同履約率只有40%,嚴重影響到了合同的信譽度、嚴肅性以及權威性,更對市場經濟秩序造成了威脅。更對規范的市場秩序造成了影響,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資等情況越來越多,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據統計,在20xx年,全國約有23785家建筑企業拖欠的工程款數額達到了2445億元,全國共拖欠的工程款達3764億元。此外,鑒于建筑市場在運行上也存在問題,很多承包商施工責任意識較差,拖延工期、相互扯皮的情況非常多,嚴重威脅到了建筑市場的穩定發展。

      1.2“陰陽合同”屢見不鮮“陰陽合同”就是指工程的發包人通過公開招標的形式,下達給承包人中標通知以及相關規范,與承包人簽署施工合同的過程。除了在建筑市場規定范圍內簽訂合同以外,又與其他承包人簽訂補充協議,但是這份協議并不能通過審查備案,但實際雙方均認可,這就被稱為“陰陽合同”。當前,市場中“陰陽合同”簽訂方式非常多,但不管是以哪種形式,都有一個共同特征:將價格壓到最低;肢解分包;利益均攤等。這種行為是發包人獲取最大利益的主要途徑,更是相關部門明令禁止的,為此,“陰陽合同”的存在勢必會為建筑市場環境帶來污染。

      1.3部分施工合同文件對履約雙方約定的權利、義務上不夠公平在我國的《合同法》當中,對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有明確規定,當事人在經濟上、法律上地位平等,并在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上保持平等。但是,就當前的建設施工合同管理看,施工合同條款的制定大都傾斜于承包人,對承包人的權利與義務規定過多,而對發包人的約束與限制則較少,在相關處罰辦法上也缺少規定。這種情況一定工程雙方出現了利益糾紛,或者是針對合同引發的糾紛,將缺少索賠的依據,成為阻礙施工順利進行的重要原因。

      1.4施工合同意識淡漠,合同簽訂不規范首先,不能按照法律規范簽訂合同,法律規范意識薄弱,缺少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認識,履行存在不足。其次,不能嚴格按照合同辦事,遇到問題過于依賴找領導解決,不能提出合理的索賠意見;最后,專門的管理部門間缺少合作,合同管理人才儲備少。

      2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對策建議

      2.1做好建筑工程合同談判與簽訂工作首先,在簽訂合同條款過程中,要了解合同文本由條款、合同附件、協議書、通用條款等四個部分組成。簽訂前要先對“通用條款”閱讀準確,明確不同用于的含義,再引導雙方簽訂“專用條款”,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專用條款”中某一項沒有做特殊約定的情況下,就可以將“通用條款”的對應條款當成雙方認可的合同約定。其次,要對工期、質量造價等合同內容提高重視度。按照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的`規定,工程監督部門在工程驗收、質量評定上已不再是主體,這些工作將由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共同完成。為此,在合同中要能夠體現出來參與工程驗收的組織單位、人員、質量標準、驗收程序等,并要嚴格簽署文件協議與問題的解決辦法。建設工程中,合同管理中最常見的問題就是工程造價糾紛。鑒于工程開展中會不可避免的出現設計變更、現場簽證以及材料差價等變更問題,為此,“一次性承包,不做更改”的情況很難實現。合同必須要對價款調整的范圍、程序、及孫方法等做出規定,這樣才能更好的應對變更。最后,對工程進度撥款與竣工結算程序做出規定。通常情況下,工程進度款都是按月結算的,而款項則是按照工程進度下撥的,但是在款項申請與下撥上款項的審核不一致,在合同規定上容易引發爭議進而影響到施工合同管理。通常情況下,合同對竣工結算不會做出過多規定。為此,要在合同中積極履行付款與結算程序。

      2.2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規范管理建筑工程簽訂完成以后,合同雙方就在經濟上與法律上產生效益。合同還規定了雙方在利益、義務、權利與義務等,雙方必須對這些內容嚴格遵守,堅決不能違反合同條約。從一定程度上看,合同雙方利益是存在差異的,會造成合同雙方在利益上引發沖突,造成管理行為上的不統一、不協調,甚至引發矛盾與沖突。而實際上,違反工程施工合同的情況非常多,很多人都是故意違反這些合同的,并且當事人的法制意識淡薄。為此,合同履行成為了工程質量控制、造價控制、進度控制的關鍵,必須采取積極的管理,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學習與培訓,明確工程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并要積極對違約的后果進行分析,有效的利用合同保護自身權益,也不會限制對方履行各項業務,條款中的內容得以充分履行。

      2.3承包人應該積極開展合同風險管理,推行合同擔保制度看,加強合同索賠管理工作隨著建筑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及時對市場當中可能發生的情況進行預測與分析是使風險降到最低的關鍵,也是順利將風險轉移的重要手段。在合同中引入工程擔保制度還能夠最大限度的降低當事人的合同索賠風險。因為施工合同作為索賠的依據,同時也是合同得以延續的重要手段,是對雙方合同履行進約束與限制的重要方式。合同管理索賠對承包人提出的要求是:在簽署固定的合同過程中,要對各方面因素進行充分考慮,積極為合同履行創造機會;明確施工規定的權利與義務,并對合同風險作出預測,對合同變更的可能性進行預測,使用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法與索賠策略;在合同履行當中,要能夠定期對現場的施工情況進行勘察,了解整個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并要結合法律法規對自身的合法權益進行保護。

      3結束語

      隨著社會生產的不斷進步,建筑行業發展也將面臨著非常多的機會,同時,隨著建筑項目的增多,建筑工程在合同管理上也面臨著阻礙,為了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符合建筑市場規范,推動建筑行業穩定持續發展就要在合同履行上、合同簽訂上以及合同法律觀念上不斷增強,并要做好人員的專業培訓,確保合同管理能夠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1

      原告: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_____(王和李的女兒),女,__________歲,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王__________,女,__________歲,住址:______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_____,男,__________歲,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支付撫養費__________元。

      2、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原告的父母離婚,法院判決被告每年支付給原告撫養費1000元,但是判決至今,被告從未支付過撫養費,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現向貴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支付原告撫養費__________元,望貴院判如所請。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訴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2

      甲方(全稱):(簡稱:甲方)

      乙方(全稱):(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蘇地20xx-B-23地塊項目外遮陽工程(一標段)(16#17#21#樓)

      工程地點:蘇州高新區馬運路北,濱河路東天之運花園工程內容:外遮陽制作供貨和安裝

      二、工期要求

      根據現場實際施工進度要求

      三、質量標準及質保期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質保期:貳年

      四、合同價款

      單價:252元/㎡,圖紙面積為2851.68㎡

      總價:(大寫)柒拾壹萬捌仟陸佰貳拾叁圓(小寫)¥718623元整乙方組織生產前,須現場測量窗戶尺寸,并向甲方出具實測尺寸清單,甲方認可后方可組織生產,此清單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排產及竣工結算的依據,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5、圖紙、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八、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3

      第一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涵義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受甲方委托、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門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電力工業部、電業管理局、省(直轄市、自治區)電力局或其根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設置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電力建設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以現行的定額、材料預算價和相應的取費標準為指導價格,通過招標投標或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約完成工程施工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甲乙雙方參照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工期定額等規定,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所確定的用以施工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印、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風、雨、震等對工程及履約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賠償金:責任方彌補對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費用,包括停工、窩工、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倒運的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等實際費用,以及從這些費用應付之日起所應計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損失。

      22.質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對質量的要求。

      23.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后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合同文件應能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構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一致的,按第三十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雙方可根據需要商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譯本,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說明則使用漢語普通話。

      2.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部規章和約定的其它行業規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3.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和電力行業標準、規范。國家、電力行業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份數向乙方提供約定的標準、規范。

      4.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應報請電力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并負責按約定提供中文譯本。

      5.規定、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及提出施工工藝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圖紙

      1.甲方在開工日期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并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全套圖紙,將不能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列入本條款,并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3.甲方對圖紙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應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復制、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5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6.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約定處理。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建等費用。

      第二章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準、答復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2天內不予答復,即視為其確認乙方要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所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復等,并如約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時內仍未予以答復,即視為其確認、同意、批準,應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2.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范圍通知乙方。總監理工程師按約定在委托授權范圍內執行職務。

      3.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六條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申請和通知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依據合同發出指令和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2.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七條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樹木賠償、房屋拆遷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現場外部接到《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現場內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養,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運輸、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等手續,與有關方面締結工程交跨鐵路、公路通訊線路需要的協議。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

      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對于需要審定施工圖預算的應及時予以審定。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時間為承包安裝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現場,保證現場及建筑物、構筑物、結構、基礎等符合安裝施工的要求。

      (10)協調施工現場上的各施工企業相互交叉作業關系,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則承擔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延誤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3.甲方將上述某項工作委托乙方完成,應承擔所發生的經濟支出并給付乙方相應的費用。

      第八條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范圍、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與工程配套的設計或施工需要的細部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按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用款計劃及有關統計報表。

      (3)按工程需要設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及警衛,并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的維修。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采取有效措施實施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規定。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應由甲方會同乙方事先報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的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后發生損壞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上述義務。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支出,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三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九條進度計劃

      1.甲方在締結合同后3天內向乙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及“供應材料、設計計劃”、“提供土建工程計劃”等資料,乙方據以按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的約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在開工前如約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約提供其應提供的資料,按第七條二款的約定處理。乙方未如約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按第八條第二款處理。

      2.甲方代表對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同意與否,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予以答復,逾期未復,可視為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為合同文件,應共同遵循。

      3.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之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重大的施工技術措施,乙方應報請甲方代表審核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費。

      第十條延期開工

      1.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條件開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開工的,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后3天內作出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開工要求。

      2.乙方延期開工未按第十條第一款約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開工獲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將開工日期推遲,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付出的費用和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暫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提出暫停要求后24小時內應對此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暫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成工程,實施甲方代表的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經批準后繼續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在乙方提出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乙方施工因此無法進行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3.暫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工期延誤

      1.對以下情況造成

      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合同中約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工期的其它情況。

      2.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報告3天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予答復,即視為甲方代表對此報告予以批準。

      第十三條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進度修訂計劃后5天內給予批復,逾期未批復則視為其已批準。

      第四章質量與驗收

      第十四條檢查和返工

      1.乙方按相應的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約定采用的標準、設計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2.以上檢查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3.以上檢查檢驗應執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定,在不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進行,如影響正常施工,除非經檢查檢驗為質量不合格,因此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質量等級評定

      1.工程質量應達到約定的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規定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工程達不到約定質量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由于設計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達到約定質量條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乙方無力予以修改的,經甲方代表認可,該部分可不在評定質量等級之列。

      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可按第三十條約定處理。

      第十六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其名稱、驗收時間、要求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2.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或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并準備驗收記錄。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3.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十七條分部試運

      1.工程具備分部試運條件,應接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進行分部試運。除約定由設備制造、供貨單位自行調試的以外,分部試運由乙方負責,編制分部試運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批復即視為經甲方代表批準。

      2.乙方在分部試運的48小時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部分試運可書面委托他人全權代表,非發生第三十七條約定的情況不得推遲。

      3.分部試運的調整試驗記錄,由乙方及調試單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記錄上簽字,作為質量驗收和整套啟動的依據。

      4.由于乙方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運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由乙方按其意見修改后重新試運。

      5.甲方代表未參加分部試運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參加試運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試運合格不簽字驗收,試運結束24小時后試運記錄自行生效,甲方應予承認,乙方可繼續施工并可據以辦理有關手續。

      6.經分部試運合格的設備和系統,由于生產或試運需要繼續運轉,可交由甲方負責保管和運行維護。

      7.分部試運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8.由于設計、設備制造、操作不當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責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裝,所發生的費用及重新購置材料、設備價款和運費等,均由甲方給會后與責任方結算,延誤的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1.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應如約予以驗收,由乙方在驗收48小時前提交“驗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驗收,通知包括驗收的內容、時間、地點,附上乙方自檢記錄。

      2.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驗收24小時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過兩天。否則,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其驗收記錄有效。

      3.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五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十九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甲乙雙方在簽訂《協議條款》時交換各自開戶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保證依法履約付款,待保修期滿后退還。

      2.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中予以約定,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和《關于基本建設工程實行竣工結算的具體規定》結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加或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削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3.合同價款可調整的范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4.乙方在第十九條第二款約定的情況發生后10天內,按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約定或依據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價格調整文件計算價款調整金額。并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通知經辦的銀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未答復則視為甲方代表予以批準,應據以結算付款。

      第二十條工程款預付

      1.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條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約定給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暫停止施工,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付給應付款從應付之日起的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1.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報告”申請確認。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確認(簡稱計量),逾期未予以計量,即視為甲方代表對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已經確認,亦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2.甲方在進行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派人參加,乙方應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甲方未按約定發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參加計量,甲方的自行計量無效。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參加計量,甲方自行計量的結果有效,即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3.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二條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依據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位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已完工程的價款,編制“工程款結算帳單”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結算帳單”后5天內予以簽證,并通知經辦的銀行付款。

      2.甲方代表對乙方的結算帳單逾期未簽證,或經辦的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發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暫停施工,按第七條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償付應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從其計量簽字第11天起按約定的利率計取。

      第六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二十三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1.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為乙方供應材料、設備,所供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型號、數量、單位、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應與清單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的質量合格證明。

      2.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設備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驗收、領取,經驗收、領取后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補修、賠償。

      3.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或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的單價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之后的開箱檢驗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出現缺件即由甲方負責補足,質量等級、規格等不符的則由甲方重新采購。

      (3)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等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

      (4)設備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處理,由甲方給付因此發生的費用。

      (5)到貨地點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指定地點。

      (6)供應數量不足,由甲方補齊;供應數量超額,由甲方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7)供應時間提前,甲方負責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約檢驗、接收、領取材料、設備給甲方造成損失,按第八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5.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甲方所供材料、設備(包括備品、備件)有規格、質量等不符的,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重建的經濟支出。

      6.甲方未按《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和清單供應材料、設備,或供應時間遲誤,或出現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第二十三條第五款約定的情況,造成乙方施工延誤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1.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并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2.甲方委托乙方卸運、保管材料、設備和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代辦設備,在《協議條款》中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或另訂協議,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預付款。

      3.在材料、設備到貨前,乙方按約定通知甲方代表驗收,甲方未按時到場驗收,可視為其已驗收,乙方自行驗收生效。

      4.乙方采購材料、設備的價差調整辦法,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5.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的非標準設備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6.無論甲方是否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7.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七章設計變更

      第二十五條設計變更

      1.乙方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按圖施工,發現設計差錯缺漏不得將錯就錯或擅自修補,應及時向甲方代表提出變更設計申請。

      2.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或同意乙方的變更設計申請,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送交原設計單位審查、修改、補充,取得相應的圖紙、說明,對于較大設計變更和重大設計變更還應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追加投資和材料的指標,之后發給乙方設計變更通知,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3.乙方按照設計變更通知施工,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六條確定變更價款

      1.發生第二十五條約定的變更后,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經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將此作為確定變更價格的基礎,用以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的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

      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變更價格意見后5天內予以批準,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復即視為甲方代表批準。

      3.乙方對于甲方代表不批準其變更價格意見持有異議,可提請總監理工程師予以評定(如果有社會監理)、提請約定的工程造價部門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則可按第30條約定處理。

      第八章竣工與結算

      第二十七條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條件,乙方按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等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申請驗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請驗收后10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5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承擔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及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延誤的工期予以順延。

      2.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由甲方承擔整套啟動試運驗收的組織工作,全面處理試運驗收中發生的問題。乙方參與有重大影響項目的整套啟動調試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啟動調試中負責其施工項目的維護、檢修、消除缺陷。

      3.乙方參加整套啟動試運的工日及酬金,經甲方雙方參照調試工期定額和相應的取費標準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約定、已包含在合同價款的除外。

      4.竣工日期為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經甲方驗收之日。

      5.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6.按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的有關規定,乙方在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后45天內,將竣工圖等完整竣工資料交甲方

      。

      7.工程移交后實行試生產的,火電項目期限6個月,不得延長。試生產利潤,甲乙雙方按約定分享。

      8.由于設計、設備或系統等不屬于乙方原因使個別項目不能全部投入,應在啟動試運驗收記錄上寫明原因,由甲方負責在驗收后組織完成。

      9.機組經72小時試運后,由于系統負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機,則免去其后的規定試運時間,即告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完成。

      10.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數非主要設備未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全部建成,但不影響正常生產,已符合竣工驗收標準的,應辦理竣工驗收手續,由承包該施工項目的乙方負責在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11.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分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1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未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未予批準且未提出修改意見,即視為此“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代表批準,應據以辦理結算手續。

      第二十八條竣工結算

      1.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等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結算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將撥款通知送經辦的銀行辦理竣工結算,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甲方違反有關規定或約定未如約辦理竣工結算,或經辦的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或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給付保護費用,承擔違約責任,并按約定的利率償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條保修

      1.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規定,乙方對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質量缺陷負責維修。

      2.保修項目、內容、范圍,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3.保修期,整體工程或其中分單項、單位、分項、分部驗收交付的工程,均從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別計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①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建工程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為3年;

      ②建筑物的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6個月;

      ③建筑物的供熱、供冷工程為1個采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為1年。

      (2)安裝工程保修期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4.質量保修金,由甲方從其給付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劃撥,存入《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專門帳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價的___%留存;

      (2)安裝工程按其造價的____%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留存比例。

      5.保修責任,乙方負責維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質量缺陷,所發生的費用從質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發給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兩周內到達現場與甲方共同辨明質量缺陷責任,商議返修內容。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未按期到達現場,甲方應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后1周內仍未到達,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標準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發生的費用按上述辦法支付。由于設計、使用不當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的設計、制造等原因造成質量缺陷,由責任方承擔保修責任,乙方予以維修發生的費用由甲方給付。對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不予承擔責任。

      6.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條約定確定,返修價款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質量驗收按第十四條約定進行,所用材料、構件、配件等數量、價格及采購供應等具體事宜由雙方商定或簽訂協議,甲方應積極予以創造方便條件。

      7.退還工程質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滿后20天內予以結算,將剩余的質量保修金及銀行存款利息退還乙方。

      第九章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條爭議

      1.甲乙雙方對于合同權益有不同的主張和要求,可通過協商或約定的單位、人員調解排解。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根據雙方的協議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雙方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條違約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要求,即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付給賠償金,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

      2.違約金、賠償金應在雙方明確違約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約定的利率給付利息。乙方給付甲方的違約金、賠償金,經雙

      方同意后可由甲方從合同價款中扣收。

      3.除非合同解除或終止,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4.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十二條索賠

      1.合同一方的經濟利益、正當權利因對方違約、危害行為遭受損失,要求對方予以給付、補償、歸還,按以下程序進行:

      (1)有正當地索賠理由和充足的證據。

      (2)在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對方提交“索賠通知”。索賠通知應包括索賠的理由、依據、要求等內容。

      (3)受索賠方在索賠方提交通知后10天內給予書面確認,或提出異議、通知索賠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證據;索賠方在接到該通知后7天內提交補充理由證據,受索賠方接到補充理由證據后5天內給予書面答復。

      (4)索賠方逾期未提交“索賠通知”或補充理由證據,視其為放棄索賠;受索賠方逾期未要求補充理由證據或未作出答復,視為其確認索賠,“索賠通知”則從應答復的最后1天起生效。

      2.受索賠方在確認索賠后10天內如數向索賠方給付或補償、歸還,否則應賠償因遲誤給索賠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章其它

      第三十三條安全施工

      1.執行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認真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防事故。

      2.乙方承擔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現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及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關規定和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為此提供方便條件。

      3.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環境施工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有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三十四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1.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

      2.乙方提供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約定處理。

      3.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和換用,應經甲方代表批準。

      4.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利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三十五條地下障礙和文件

      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件、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并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后12小時內對乙方采取的保護措施給予批準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應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十六條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投標書或《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將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2.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約定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3.除非《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三十七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報告1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處理災害提供必要條件。

      2.因不可抗力遭受損失的承擔:

      (1)已完工程、施工設施和甲乙雙方已購材料、設備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除外。已購材料、設備,包括已提取、接收、驗收、保管或在運途中、在現場用于施工的材料、設備。

      (2)乙方為防止、減少不可抗力對工程的損害應采取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3)乙方生產、生活臨時建筑的損失,由甲方予以適當的補償。

      (4)人員傷亡由其單位負責處理并承擔費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中情況造成傷亡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5)乙方的施工機械設備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因第三十七條第二款(2)項中的情況所致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6)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由乙方承擔。

      3.經受不可抗力損害后的清理、修復工作由乙方承擔,甲方給付乙方的費用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雙方可另簽協議約定。

      第三十八條保險(如有時)

      1.甲方按《協議條款》的

      約定辦理工程保險和施工現場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產財產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2.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現場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3.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三十九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1.由于政策變化、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可簽訂協議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2.甲方應如約付給乙方在合同變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價款,以及已進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務費用等為完成整個工程所發生的開支,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3.乙方應妥善保護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按甲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并為分包單位的撤出提供條件。

      4.甲方應為乙方及分包單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承擔以上的經濟支出。

      5.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在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內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逾期未退貨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2.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并退還質量保修金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一條合同份數

      1.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

      2.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第一章一般條款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性質

      承包范圍

      2.批準單位

      批準文號

      業主或主管單位

      3.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歷工期

      4.質量等級

      5.承包方式

      6.合同價款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合同文件的組成和解釋順序

      (1)本協議條款;

      (2)本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7)_________

      2.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以漢字普通話解釋、說明。

      2.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規章。

      3.施工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和電力行業標準、規范。

      第四條圖紙

      1.甲方在開工日期前,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圖____份、現場存放的___份,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對乙方做好圖紙保密工作的要求:

      2.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3.甲方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擔的費用。

      4.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___予以復制、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開工前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___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6.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根據實際情況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約定處理。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的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新等費用。

      第二章雙方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___(職務____專業技術職稱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__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準、答復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___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___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

      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電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

      第一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涵義《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二、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四、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會監理:受甲方委托、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六、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七、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八、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門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九、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電力工業部、電業管理局、省(直轄市、自治區)電力局或其根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設置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十、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電力建設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價款:以現行的定額、材料預算價和相應的取費標準為指導價格,通過招標投標或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約完成工程施工內容的價款總額。

      十二、經濟支出:在施工中發出,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十三、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十四、工期:甲方雙方參照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工期定額等規定,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十八、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所確定的用以施工的場地。

      十九、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印、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震等對工程及履約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二十一、賠償金:責任方彌補對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費用,包括停工、窩工、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倒運的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等實際費用,以及從這些費用應付之日起所應計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損失。

      二十二、質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對質量的要求。

      二十三、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后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一、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構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雙方可根據需要商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譯本,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說明則使用漢語普通話。

      二、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部規章和約定的其它行業規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三、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和電力行業標準、規范。

      國家、電力行業沒有相的標準、規范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

      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份數向乙方提供約定的標準、規范。

      四、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應報請電力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并負責按約定提供中文譯本。

      五、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及提出施工工藝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圖紙

      一、甲方在開工日期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并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全套圖紙,將不能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列入本條款,并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三、甲方對圖紙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應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擔費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復制、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5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六、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

      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約定處理。

      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建等費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大寫)元。預計用款為一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第三條借款利率: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如逾期部分加收利率20%。

      第四條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止,就國家規定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貸款逾期不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文件,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六條代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計算與銀行規定加收借款方罰息計算相同。

      第七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八條本合同條款以外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經過簽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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