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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用工合同書

    時間:2025-11-29 22:33:33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用工合同書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用工合同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用工合同書

    用工合同書1

      甲方:XX海陽私立學校

      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XX新城人民西路160號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戶口所在地地址: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其中新聘用教師的試用期為2個月。終止日期為年月日。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量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工作。

      第三條工作量為每周5個工作日。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坐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第六條乙方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補課,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工作報酬、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八條甲方確定工作報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甲方于每下個月月10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國辦教師按縣政府會議紀要執行?本科元/月?專科及以下元/月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月。)

      除試用期外,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間的基本工資。

      第十條甲乙雙方應當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一條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二條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完不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2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七條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工會或者全體教職員工說明情況,并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在不影響甲方正常教學工作前提下;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第十四條。(2)第十六條。(3)第十七條。(4)第十九條(2)、(3)款。(5)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第十五條中的任一款,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負責發放給乙方自解除合同之日前的薪金。不再發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第二十五條甲方以下列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海陽教師行為規范》;

      2.《職工守則》

      3.《班主任工作條例》

      4.《海陽私立學校教師工作紀律及獎懲辦法》

      5.《灤縣海陽私立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

      6.《灤縣海陽私立學校工資政策》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X海陽私立學校(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

    用工合同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規范用工制度,加強聘用人員管理,防止和避免在用工期間發生的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如下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聘用時間: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資待遇:聘用期間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工資____元,節日補貼及年終獎金按鎮機關未包村一般干部的一半發給。甲方承擔乙方聘用期間的社會養老保險費,不予負擔乙方的勞保、醫保、就醫等費用。在聘用期滿時在與他人同等條件下乙方可以優先聘用,未被續聘不享受任何補助。

      三、乙方職責:負責做好當日報刊雜志、信件收發和報送,負責做好____樓會議室保潔和所有會議需用的茶水,做好辦公樓的安全、花木管護及維護辦公場所秩序,做好鎮辦公樓(除辦公室外)的保潔工作,并協助做好公用水電管道、線路和水電使用的.管理。工作時間為每天____小時。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一個人的必備生活條件,即:值班室一間,每月免費用電____度,水費由乙方自理。乙方應注意用電安全,否則,后果自負。

      五、在聘用期間,如發生與工作無關的意外或人為事故一切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負責,如發生與工作有關的事故責任將視情況由甲方承擔部分責任和費用。

      六、乙方必須盡心盡現履行職責,并完成職責外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如不履行職責或因身體狀況不能勝任工作,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若乙方提出辭職,需提前____個月通知甲方。

      七、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財政所、財糧辦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用工合同書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發包方”,和_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稱“承包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在_________(地點)訂立。承包方在_________國注冊為法人,其主要辦事機構位于_________,其代表已經被授權簽訂約束該法人的合同。

      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范圍

      考慮到發包方將如下文所述付款給承包方,承包方特此與發包方訂立協議,以執行、完成和繼續與合同規定相符合的工作。

      承包方負責提供與第二條所列文件的條款、條件和要求相一致的、執行和完成工作所必需的所有勞工,包括其管理,材料,工具,建筑方法,設備和裝備。

      第二條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應當被認為并被解釋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即:

      1.投標須知;

      2.特別條件(如果有);

      3.詳細說明;

      4.圖紙等。

      第三條 履約的保證

      在合同簽訂日,承包方應當向發包方提供總額為_________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在指定的擔保和/或持續期間到期后方可解除,并且承包方因此應當在此期間維持保證的有效性。如果承包方的義務和責任無論因為任何原因遲延超過規定的完工期,承包方應當同樣地延展擔保以覆蓋這種遲延期間。

      第四條 工程總價和完成時間

      發包方同意支付工程費用,并且承包方同意接受基于數量單所規定的工程單價或合同條件下所確定的其他類似款項的總價為_________的工程費用。

      合同應當于_________(時間)完成。

      第五條 轉包和分包

      沒有發包方預先的書面同意,承包方不應把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中或其項下的任何利益轉讓。

      承包方不能分包整個工程。除了合同其他方面規定的以外,沒有發包方預先的書面同意,承包方不應當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這種同意,如果給出的話,不應當免除承包方在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和責任,并且他應當對分承包方、他的代理人或工人的違約和疏忽負責。

      第六條 圖紙

      圖紙應當留在發包方的單獨保管之下,但其兩份復印件應免費提供給承包方。承包方應當以自己的費用提供、制作自己額外要求的復印件。在作合同完成時,承包方應當將合同項下提供的所有圖紙歸還給發包方。

      如前所述將提供給承包方的一份圖紙的復印件,應當由承包方保存在工地,并且這份應當由發包方和被發包方書面授權的任何其他人為檢查和使用的目的在合理的時間內得到。

      無論什么時間工程計劃或進展有可能被拖延或中斷,承包主應當向發包方發出書面通知,除非任何進一步的圖紙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認可,由發包方在合理的時間內發出。通知應當包括對圖紙或命令的要求的詳細情況和這種要求為什么要提出,要何時提出以及如果這一要求遲至可能造成的任何遲延或中斷。

      在任何情況下,如果發包方疏忽或無能,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發出任何承包方根據本條第(3)款所要求的圖紙或命令,承包方因此遭受拖延,那么發包方應當在決定合同所確定的任何時間的延展時考慮這種拖延。

      第七條 一般責任

      承包方應當全權負責所有施工現場的施工和建筑方法的合適、穩定和安全,但是承包方不應對永久性工程或任何臨時性工程的設計或詳細說明負責,除非合同中已經清楚地規定了。

      發包方應當使承包方根據投標文件可以得到發包方或代表發包方從已經進行的與工程有關的調查中應當已經得到的關于水文條件和地下條件的數據,并且投標應當被認為是基于這些數據的,但是承包方應當對他自己的解釋負責。

      承包方應當被認為已經檢查了施工現場和它的環境以及與之有關的可得到的資料,并且就實際情況而言,在提出他的投標之前就對包括地下條件、水文和氣候條件、工程的范圍和特征、完成工程所需的材料、進入施工現場的方法和他可以要求的貸款等的形式和特征感到滿意,一般來講,應當認為承包方已經得到關于上文提到的風險、意外事件和一切其他可能影響他投標的情形等的必要的資料。

      承包方應當被認為在投標前就對工程投標的和估了價的工程數量單和進度、價格表所規定的工程進度和價格的正確性和資格感到滿意,除了合同規定的其他方面,投標書的進度和價格應當包括其在合同項下的責任和一切為正確執行和繼續工程的必要的事情。

      除非法定或實際上的不可能,承包方應當嚴格地依照合同執行和繼續工程,以便發包方感到滿意,并且應當在任何事情上嚴格地遵守發包方的指令、指示,無論合同中是否提到或是否與工程有關。

      承包方應當在合同執行期間和只要發包方認為是正確履行合同項下承包方的義務的必要時提供一切必要的管理。承包方,或者一個由發包方以書面形式認可,該項認可在任何時候可以撤回,稱職的被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應當在工程期間是不變的,并且應當把自己的全部時間用于工程管理。如果上述認可被發包方撤回,承包方在收到這一撤回通知后,注意到下文所提到的調換請求,應當一旦切實可行就從工程中更換代理人并且以后不在工程中以任何身份雇傭他,并應更換為發包方認可的另一個代理人。這一被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應當代表承包方接受來自發包方的指示、指令。

      (1)承包方應當在與執行和繼續工程有關的施工現場提供和雇用:

      (a)只有在他們各自職業領域是熟練的和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和對他們所被要求的管理工作進行正確管理的稱職的副代理人、監工和領導;并且

      (b)正確、及時地執行和繼續工程所必須的熟練的、半熟練的和非熟練的.勞動力。

      (2)發包方可以自主地提出異議并要求承包方立即從工程中解雇那些承包方在執行或繼續工程期間的雇用的任何人,這些人在發包方看來,在正確執行他們的職責方面是不規矩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他的雇用被發包方認為是不愉快的,并且這些人沒有發包方的書面承諾不應再被雇用于工程。任何被從工程中解雇的人應當立即由發包方認可的稱職的人代替。

      與工程相聯系,承包方應當以自己的費用為保護工程或為公眾及其他人的安全和便利,在任何必要的時間和地點或應發包方的要求,提供和維持所有的照明、警衛、圍墻和守護。

      第八條 工程完工

      從工程開始直到依據第26條為整個工程的完工證書所確定的日期時止,承包方應當對其管理全權負責。倘若發包方就任何一部分的永久工程發出完工證書,承包方就將從該部分的完工證書所確定的日期之日起終止對該部分永久工程負責,并且管理這部分工程的責任轉移給發包方。承包方應當對其承擔的任何未完成的工作在工程持續期間到該未完成的工作完成時全權負責。只要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發生來自無論什么原因的破壞、損失或損害,但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預期風險除外,承包方應當對他應當以自己的費用并使其恢復原狀,以便在完工時永久性工程應當在良好的狀況和條件下以及在每個方面都與合同的要求相符的管理行為負全部的責任。在任何預期的風險引發的任何破壞、損失或損害的事件中,如果達到發包方所要求的程度和本合同第三十四條規定的承包方應當修理并使其恢復原狀,費用由發包方承租。承包方也應對為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或遵守本合同第27條項下的責任由其進行施工的過程中由其所引起的對工程的任何損壞負責。

      “預期的風險”是指戰爭(無論戰爭是否被宣布)、敵對行為、侵略、外國敵人的敵對行為、叛亂、革命、軍事政變或篡權行為、內戰,或者除非完全由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員在施工過程中引發的,騷亂、動蕩或混亂,或者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被發包方使用需要的占有,或者任何這種作為一個經驗豐富的承包方所不能預見的自然力的作用,或者一切為此中共同提到的“預期風險”所作的合理的準備或保險。

      第九條 工程保險

      在本合同第八條項下沒有限定其義務和責任的情況下,承包方應當以發包方和承包方其同的名義為由于除預期的風險以外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一切損毀保險,因為根據合同條款承包方是有責任的,并且在這種方式下,發包方和承包方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期間和工程繼續期間內對某一原因引起的,發生在工程繼續期間之前的損毀受到保險的保護,并且對承包方為完成第二十七條項下的義務的目的所執行的任何工作期間所引起的損毀受保險的保護:

      (1)按估算了的現時合同價值所要施工的工程或者和材料一起被列出的以其替代物的價值在工程中合并計算的增加的費用。

      (2)以其替代物的價值計算的建筑機械和其他被承包方帶人施工現場的東西。

      這種保險應當由一個保險公司完成,并且在條款方由發包方認可,該認可不能無理由地扣留,并且承包方無論何時都應根據要求向發包方提供保險單和現在的保險費的付款收據。

      第十條 人身和財產損失

      除非如果并僅就合同有另外規定,承包方應當保護發包方免受在工程執行和繼續過程中發生的無論是關于對任何人身的傷害和侵害或對任何財產的本質上的或物理上的破壞的任何損失和權利要求,并且免受任何請求、訴訟程序、破壞、訴訟費用、控告和支出,無論是在哪方面或與什么相關聯,除非這些賠償是關于:

      (1)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占用的土地;

      (2)發包方在任何土地之上、之下或通過該土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權利;

      (3)根據合同執行和繼續工程造成的不可避免的結果所引起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破壞。

      第十一條 第三方責任險

      開始執行工程之前,只有在沒有本合同第十條項下限定的義務和責任的情形下,承包方應有義務為由于執行工程或合同可能引起的包括發包方財產在內的任何財產或包括發包方任何雇員在內的任何人的任何本質上的或物理上的損毀或傷害投保,除非可歸因于此的事件已經在本合同第十條的規定中提到過。

      這種保險應當由一個保險公司完成,并且在條款方面由發包方認可,這一認可不能無理由地扣留,并且至少為_________(金額)。承包方無論何時都應當根據要求提供保險單和現在的保費的付款收據。

      保險條款中應當包括這樣一項規定,即在任何請求事件中,因為承包方將被授權接受保險單項下對發包方的補償,保險公司將保護發包方免受這種請求和任何訴訟費用、控告和支出。

      第十二條 工人的意外傷害事故

      發包方不對任何人或承包方及其分包方雇用的其他人由于任何意外事件或傷害在法律上應支付的賠償負責,除非這一意外事件可歸用于發包方、其代理人或者雇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承包方應使并持續使發包方免受這種賠償,除非如前所述,并且使其免受無論關于什么的一切請求、訴訟程序、訴訟費用、控告和支出。

      承包方應當向發包方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這種責任,這一認可不能無理由地扣留,承包方并且應當在他為工程雇傭的人被雇傭的全部期間內繼續這種保險,并且應當根據要求提供這種保險單和現在的保險金的付款收據。除此之外,關于被分包方雇用的任何人,如前所述,在本款下如果分包方已經就這些人以保險單項下發包方免受索賠的形式或投保了責任險,那么承包方的保險義務應當是令人滿意的,但承包方應當要求這些分包方根據要求提供保險單和現在的保險金的付款收據。

      第十三條 對于承包方未履行保險義務的法律救濟

      如果承包方未能完成并有效地維持在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中提到的保險,或他在合同項下被要求完成的其他任何保險,那么,在這種條件下,發包方可以完成并有效地維持這保險,并為那種目的在必要時支付保險金,并時時從如前所述的發包方支付給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將到期的款項中扣除,或從承包方取得同等數額的到期債權。

      第十四條 應當遵守的法規、規章等

      對任何國家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他法律,或者任何規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當組成的當局的細則關于工程的執行,和根據規定和章程或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的任何形式的影響的公眾團體和公會要求給出的一切通知或支付的一切費用,承包方應當給出通知并支付費用。

      承包方應當在各方面遵守如前所述的適用于工程的任何這種法規、法令和規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當組成的當局的細則的規定,并且遵守這種如前所述的公眾團體和公會的規定和規章,而且應當使發包方免受所有因違反任何這種法規、法令或法律、規章、細則的每一種懲罰和責任。

      發包方將償付或酌情考慮承包方應支付和已支付的與這種費用有關的一切費用。

      第十五條 其他承包方的加入

      承包方應當給發包方所雇用的其他承包方及其工人和發包方的工人以及可能在施工現場或其附近被雇用從事任何本合同未包括的或任何發包方可以參加的與工程有關或輔助工程的任何合同的工作的任何其他正當組成的當局提供一切合理的機會。

      第十六條 承包方保持施工現場的清潔

      在工程進展過程中,承包方應當合理地保持施工現場免受一切不必要的妨礙,而且應當存放或處理任何建筑機械和剩余的材料,并且以施工現場清除任何殘骸、垃圾或不再要求的臨時工程。

      在工程完成時,承包方應當從施工現場清除所有的建筑機械、剩余的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并且使整個工地和工程清潔而且在使發包方滿意的整潔的條件中。

      第十七條 勞工

      承包方應當自己組織所有當地的或其他地方的勞工的雇傭,并且除了承包方在其他方面提供的以外,還負責運輸、住宿、膳食和工資。

      就合理地切實可行的措施而言,承包方考慮到當地的條件,為使發包方滿意,應當在施工現場提供充足的飲用水和其他水的供應,供承包方的職員和工人使用。

      除了根據現時有效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承包方不應當進口、出售、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法讓與任何含酒精的液體或毒品,或者允許或負擔其分包方、代理人或雇員的任何這種進口、買入、禮品、易貨或讓與行為。

      承包方不應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法讓與任何武器或各種藥給任何人;或者允許或負擔如前所述的行為。

      承包在對待他所雇用的勞工中應當充分注意到所有公認的節日、休息日和宗教日以及其他風俗習慣。

      在任何傳染自然界的疾病發生的事件中,承包方應當遵守并執行這種由政府,或地方醫學或衛生當局為處理和克服這種疾病所可能作出的規定、命令和要求。

      承包方在一切時候應當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以防止任何由其雇員引起或在他們中的不合法的、擾亂性的或者混亂的舉動,并且為維護和平和保護工程周圍的人身和財產制止這種舉動。

      第十八條 材料和工藝

      一切材料和工藝應當是合同中和根據發包方的指令所記述的各種類別,并是應當時時接受發包方可能在加工廠或制造地或者在施工現場或合同規定的其他地方以及任何這類地方進行的檢驗。承包方應當提供通常為檢查、測量和檢驗任何工作和任何使用的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要求的幫助、儀器、機械、勞動力和材料,并且應當為發包方所選擇和要求的檢驗在材料用于工程前提供材料的樣品。

      一切樣品應由承包方提供,如果這種提供已經由合同規定,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否則,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如果檢驗已經由合同規定,并且,僅就負荷檢驗或者確定任何已完成的設計或部分完成的工作是否適合其想要達到的目的的檢驗而言,在合同中以充分的細節列舉了以使承包方能在確定價格時或在其投標中考慮這些時,進行檢驗的費用應不由承包方承擔:

      如果任何一項檢驗是由發包方以下列任何一個方式指定的:

      (1)未被這樣設想或提出;或者

      (2)(就上面提及的而言)沒有這樣列出;或者

      (3)盡管是由發包方這樣設想或提出,但是由一個獨立的人在施工現場或材料的加工廠或制造地之外的任何其他地方檢驗的;

      如果檢驗顯示工藝或材料不符合同的規定,那么這種檢驗費應當由承包方承擔。

      第十九條 施工中的檢驗

      發包方和其授權的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時候進入工程地點和所有的正在開展工作的或為工程存放材料、人工制品或機器的地方,并且承包方應當為獲得這種進入的權利提供每一項便利的幫助。

      沒有發包方的認可,任何工作不應逃避檢查,并且承包方應當為發包方提供充分的機器檢查和測量任何可能將逃避檢查的任何工作和在永久性工程施工前檢查其基礎工程。無論何時,這種基礎工程工作為檢查做好或將做好準備時,承包方應當向發包方發出到期通知,同時,發包方應當沒有不合理的拖延為檢查和測量這種工作或檢查這種基礎工程的目的到場參加,除非發包方有根據地認為不必要并向承包方提出了建議。

      第二十條 不合適的工程和材料的返工和更換

      發包方在工程進展期間有權時時以書面形式命令,

      (1)在命令所規定的時間中從施工現場更換任何在發包方看來與合同不相符的材料;

      (2)合適的替代物和合適的材料;并且

      (3)更換并正確的再執行,盡管任何對其預先的檢驗或為此的臨時工程,在發包方看來,在材料和工藝方面是與工程不相符的一切工作。

      就承包方在執行這種命令中所作出的違約而方,發包方應當有權雇傭并且付款經其他人以執行同樣的工作,并且所有因其發生或附帶的費用應當由發包方從承包方取得補償,或者由發包方從付給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將到期的任何款項中扣除。

      第二十一條 工程的中斷執行

      根據發包方的書面命令,承包方應當在發包方認為必要的任何時候和方式中斷工程的進展,并且應當在中斷期間正確地保護和保管工程,就發包方看來是必要的。承包方在執行本條項下的發包方的指令所發生的額外費用應由發包方承擔和支付,除非這種中斷是:

      (1)在合同中其他方面規定的;或者

      (2)由于承包方所作出的一些違約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3)由于施工現場的氣候條件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4)為正確執行工程或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的必要,就種必要性而言,不是由于工程師或發包方引起,也不是由于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所規定的預期風險所引起的。

      倘若承包方沒有被授權獲得這種額外費用,除非他在發包方命令之日起二十八天內向發包方發生書面的意向通知提出要求,發包方應當處理和決定就這種在發包方看來是公平的和合理的要求而言的本合同第二十三條項下的對承包方造成的額外費用和/或時間延展。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展因發包方的書面命令而被中斷并且從中斷之日起九十天內發包方沒有給出繼續工程的許可,除非這種中斷是由于第一款的(a)、(b)、(c)段所列的,承包方可以向發包方送達一份書面的通知,要求允許自其收到該通知之日起二十八天內繼續進行工程,或者被中斷進行的那部分,并且,這種許可沒能在那段時間內被承認,承包方通過進一步的書面通知的送達可以,但并不受此束縛,決定或處理這種因為本合同第二十八條項下的部分的不作為僅影響工程的部分的,或者因為發包方對合同的放棄影響整個工程的中斷。

      第二十二條 開始和終止的時間

      承包方應在合同簽字后15日內在施工現場開始工程,但無論如何,不得遲于2個月,承包方應當迅速地并且沒有拖延地開始工程,除非由發包方特別認可或命令,或完全超出承包方的控制。

      除了合同可能規定的承包方時時被給予占有權的施工現場和其依命令能夠得到的在合同中任何要求下執行工程所命令所部分范圍之外,發包方將根據可能的要求給予承包方這些施工現場的占有權,以使承包方能依照同意的計劃開始和進行工程的執行。如果承包方承受了由于發包方給予占有權的任何失誤所造成的拖延或費用發生,發包方應當為工程的完成許可一個延長的時間,并且以其觀點證明這種公平的足以補償發生的費用的數目。

      承包方應當承擔他自己要求的與進入施工現場相聯系的特別的或臨時的通告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承包方也應當以自己的費用提供任何在施工現場以外的為工程的目的由其所要求的附加的膳宿。

      在整個工程完工前就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的完成而言在合同中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整個工程應當在與本合同先前的第四條第二款相一致的情況下完成。

      第二十三條 工期的延展

      在這些條件中提到的任何額外或附加工程的任何種類或任何原因的拖延的時間量或者異常的不利的條件,或者他們的無論可能發生的任何一種的特殊的環境,除了承包方違約之外,應當為工程的完成公平地授權給承包方一個時間的延展,發包方應當決定這種延展的時間量并且據此通知承包方。

      第二十四條 工程的進度

      如果因為任何沒有授權給承包方時間延展的原因,工程或其部分的進展速度,以發包方的觀點,在任何時間太慢以致于到規定的時間或為完成而延展的時間時不能保證完成,發包方將以書面的形式通知承包方并且承包方應當因此采取必要的且發包方可能認為加快進展的步驟,以便到規定的時間或延展的時間時完成工程或其部分。承包方不應被授權為采取這些步驟而增加款項。

      第二十五條 工程延期損失的計算

      如果承包方沒有在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所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工程,那么承包方應當為這種違約向發包方支付按每天_________%的比例計算的損失,并且不是在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所規定的時間和證明工程完工的日期之間消失的一種違約金。發包方可以在對任何取得賠償的方法沒有偏見的情況下,從在其手中的對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將到期的任何款項中扣除這種損失的金額。這種損失的支付或扣除不應解除承包方完成工程的義務或合同項下任何其他的責任和義務。

      第二十六條 工程完工的證明

      當整個工程已經真正地被完成并且滿意地通過了任何合同規定的最終的檢驗,承包方可以就那個結果給發包方發出一個附帶一個在工程繼續期間完成一切未完成工作的保證的通知。這種通知和保證應當是以書面形式并應當被認為是承包方的一個要求簽發就工程而言的完工證明的請求。發包方應當在收到這種通知之日起二十一天內或者對承包方簽發一個以其自己的觀點說明工程真正地按合同完成的日期的完工證明,或者以書面形式給承包方以指令,具體說明以他的觀點看來在簽發這種證明前要求承包方做的一切工作。發包方應當通知承包方在工程中的可能在這種指令之后和其中具體說是有的工作完成前出現的影響工程真正完工的任何缺陷。在具體說明的工作完成的修補好被通知的任何缺陷后二十一天內,承包方有權得到這種完工證明。

      類似地,根據本條第一款所確定的程序,承包方可以要求并且發包方應當簽發一個完工證明關于:

      (1)合同中規定了一個獨立的完成時間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和

      (2)發包方滿意的已經完成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實質性部分。

      在應當實質性地完工或應當滿意地通過了合同所規定的任何檢驗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中,發包方可以在全部工程完工前就那部分永久性工程簽發一個完工證明,并且因這種證明的簽發,承包方應當被認為已經在工期中履行了完成任何在工程的那部分中的未完成的工作的義務。

      倘若在全部工程完成前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給予了完工證明,不應被人為證明了任何需要恢復的場地上或地表的工作的完成,除非這種證明清楚地說明了。

      第二十七條 工程缺陷的保證和不履行義務的責任

      在這些條件下,“維修期”是指由發包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證明工程完成的日期起一年的保證期間。

      應發包方的要求,承包方應當不遲延地以自己的費用維修或返工任何由于有缺陷的材料或工藝引起的缺陷或損害。

      如果承包方未能應發承包方的要求完成如前所述的工作,發包方有權雇用并付款給其他人以執行同樣的工作,并且如果在發包方看來這種工作是承包方在合同項下有責任以自己的費用完成的,那么所有因其發生的或附帶產生的費用應當是可取回的或者是到期的債權。

      一旦合同先于工程竣工而終止,承包方對材料或工藝的缺陷的責任僅在該工程全部完成并被發包方接收后一年內適用于他已完成的工程。

      第二十八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增加和刪減

      發包方可以變更以他的觀點看來是必要的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和數量,并且為此目的或為任何以他的觀點看來是滿意的原因,他有權命令承包方做并且承包方應當做下列任何事項:

      (1)增加或減少合同項下的工程量;

      (2)刪除某項工程;

      (3)改變某項工程的特征、質量或種類;

      (4)改變工程任何部分的高度、基線、定位和尺寸

      (5)執行任何種類的完成工程所必要的附加工程;

      并且這種變更不應當在任何意義上使合同無效,但是這種變更的價值,如果有的話,應當在確定合同價款總額中計人。

      沒有發包方的書面命令,承包方不應當做出這種變更。但不是根據本條項下的給出的命令,而是根據工程數量單所作出的任何工程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必要求發包方的書面命令。

      所有由發包方命令所確定的增加的工作或刪減的工作應當根據合同所確定的比例和價格進行估價,如果這種比例和價格在發包方看來是合適的。如果合同沒有包含適合于增加的工作的任何比例或價格,那么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確認合適的比例或價格。如果未能達成一致,發包方應確定以他的觀點看來是合理的和合適的比例或價格。

      第二十九條 由于工程數量變更所作的合同價格的調整

      如果工程按月進度款的總額除去附加工作費用和臨時款項后超過或不足原合同總價,那么應當根據工程的完成的情況對合同總介做如下調整:

      (1)如果按月支付的款項總額超過原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一百二十,那么超過的部分按百分之八十計算并支付;

      (2)如果按月進度支付的款項的總額少于原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八十,那么將支付差價的百分之二十以補償承包方的一般管理費用和利益損失。

      (3)本條項下的合同總價的調整不適用于按第三十五條規定的合同的終止。調整后的支付應當在最后結算時做出。單項的工程項目數量上的增減不影響合同總價的調整。

      承包方應當逐月向發包方呈送一份盡可能全面和詳細的帳單,寫明承包方認為有權獲得的附加款項和按發包方的命令在前一個月完成施工的所有附加費用的款項。

      未在其間或最后提出的支付任何這種工作的費用或支出的要求將被認為沒有包括在這種細目之中。如果承包方在很早的切實的機會中已經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發包方他將為這種工作提出要求時,即使他沒能遵守上述條件,發包方仍應有權承認為這種工作或支出所應支付的款項。

      第三十條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建筑機械、臨時工程和材料在被運抵施工現場時、應當被認為專門用于工程的執行,并且沒有發包方的書面同意,承包方不應移交這些或其部分,除非是從施工現場的一處到另一處。

      工程完工時,承包方應從施工現場撤走所有由其提供的滯留其上的建筑機械和臨時工程以及未使用的材料。

      除根據本合同第八條和第三十五條規定外,發包方在任何時候都不對上述建筑機械、臨時工程或材料的毀損負責。

      對于承包方為工程目的而進口的任何建筑機械,發包方將根據承包方的要求協助其取得任何必要的政府對如前所述的為撤走承包的建筑機械的再出口的同意。

      發包方將應承包方的請求協助其得到工程所需的建筑機械、材料和其他東西的通過海關的許可證。

      第三十一條 工程量的計算

      工程數量單中所規定的工程量是工程的預測量,但他們不能作為承包方履行其合同項下的義務所執行工程的真實的和準確的數量。

      除了另有規定外,發包方應當通過計算確定依據合同完成的工作在合同條款下的價值。他應當在要求計算任何部分工程時向承包方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發出通知,并提供他們所要求的所有細目。該代理人或代表應當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被授權的代理人以協助發包方進行計算。如果承包方沒有參加,或不派出代理人,那么發包方所作的計算應當被作為工程的準確計算。

      第三十二條 臨時款項

      “臨時款項”是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在工程數量單上指明了的用于工程的執行或貨物、材料的供應,或服務,或全部或部分用于意外事件,或根本不同并完全由發包方支配的款項。

      第三十三條 付款和保留的條款

      承包方應當在每個月底盡早向發包方呈遞其每月的工程進度付款單。該單應當是發包方認可的格式并是應當附有測量和計算的記錄的復本以證實要求的總額。發包方核實該付款單無誤,經扣除一定數量的保留金后向承包方支付凈額款項。最終付款應依照完工證明的建議給付。

      發包方應當從每月的工程進度款中扣除百分之十作為保留金。如果保留金被扣除超過六個月,那么承包方可以選擇發包方接受的本地銀行提供一項銀行擔保,并且以發包方所要求的形式來替代已經累積至少六個月的保留金。

      合同項下的工程完工時發包方將解除承包方的保留金和/或銀行擔保。

      承包方應當按上述的時間表和進度向其雇用的所有工人支付工資。如果承包方未付給工人工資,發包方應直接付款給承包方的工人并且把這種支付看成是承包方支付的。

      第三十四條 對承包方違約的法律救濟和處理

      如果承包方即將破產,或者收到宣告破產的命令,或者應當呈交破產申請書,或者應當向債主償債,或者應當承諾在其債主的調查委員會的控制下完成合同,或作為公司應當進行停業清算(不是由于合并或重建而自愿進行的清算),或者如果承包方首先未得到發包方的書面許可就轉讓本合同,或者應當對其貨物進行扣押,或如果承包方以他自己的觀點看來:

      (1)廢止合同

      (2)無正當理由不開始工程或者自收到發包方繼續工程的書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中斷工程的進展;或

      (3)自收到發包方關于所說的材料或工程被宣告廢棄并拒絕接收的書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未從施工現場撤走材料或推倒并重建工程;或

      (4)無視發包方的書面警告,不根據合同執行工程,或者一貫地疏于履行合同項下的義務;或

      (5)無視發包方的反對意見或有損于工程的質量而將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那么發包方在向承包方發出書面通知十四天后,可以占有施工現場和合同,并將承包方從那里驅趕走而并不違反合同,或者解除承包方在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和責任,或者行使合同授予給發包方的權利和權力,并可以自己完成或者雇傭其他承包方完成工程,發包方或這種其他的承包方認為合適時,可以根據合同的規定為這種完工而使用為執行工程專門留用的這種建筑機械、臨時工程和材料,并且發包方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建筑機械、臨時工程和未使用過的材料,出售的收益用以償還合同項下應由承包方支付給他的到期的或將到期的任何款項。

      發包方在采取上述這種收回和驅逐行為之后,應當單方或咨詢他方或進行了他認為合適的調查之后單方面做出決定,并且應當證明承包方到這種進入和驅逐時為止從合同項下他已完成的工程中已合理得到的利息或將合理增值的利益的總值以及以上提及的未使用或部分使用過的材料,建筑機械和臨時工程的價值。

      如果發包方根據本條的規定進入并驅逐承包方,發包方只有在維修期終止并且在執行和維修費用、延期完工損失以及由發包方招致的其他支出均已確定之后,才有責任付給承包方依合同規定的款項,然后,承包方才有權獲得可付給他的到期款項。

      第三十五條 特殊風險

      不抵觸合同中包括的各種規定:

      (1)承包方除對本合同第20條法規定的并于下文所涉及的任何特殊風險發生之前對工程負責外,對于損毀及與損毀有關的損失、對發包方和第三方的財產、對于下文所界定對特殊風險造成的身體的傷害和生命的喪失及相關損害,可承擔責任。發包方應當賠償并解除承包方對前項所列事項的責任,并且承擔和同時解除承包方就所有在該過程中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請求、訴訟程序、損失、訴訟費用、指控和支出的責任。

      (2)如果工程或任何位于工地、接近工地或者運往工地的材料或者承包方使用的或者意欲用于工程的任何其他財產遭受毀損,并且這些毀損是由于所規定的特別風險的原因造成的,則承包方有權得到以下賠償;

      (a)對任何永久性工程的賠償,以及對任何完成工程必要的材料遭到損壞的賠償,這種賠償應當是基于成本加上發包方證實為合理的利潤;

      (b)替代或修復任何這種工程的毀損;

      (c)替代或修復承包方的用于或意欲用于工程的這種材料或其他財產。

      (3)除了可歸因于重建本合同第26條規定的被決定廢棄的工程的費用之外,發包方應當向承包方償付任何增加的費用或執行工程的雜費。這些費用可歸于特殊風險或在某種意義上與所說的特殊風險相聯系,且無論如何以本條下面包括的有關戰爭爆發的規定為條件,但承包方一知道任何這種費用的增加就應當立即以書面方式通知發包方。

      (4)特殊風險是指戰爭(無論是否被宣布),戰爭行動,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原子彈及沖擊波的風險,或者工程本身是或其被執行或繼續是在與國家相聯系的范圍內,叛亂、革命、軍事政變或篡權行為、內戰,或者除非完全由于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員在施工過程中引起的騷亂、動蕩或混亂。

      (5)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在此界的任何地方爆發了無論是否被宣告的戰爭,以致于無論在時政方面或其他方面實質性地影響了工程的執行的話,除非并且直到合同根據本條的規定被終止,承包方應當繼續盡其全力去完成工程的執行,但發包方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后的任何時候向承包方發出書面通知終止合同,并且根據這種給出的通知,除了本條下各方的權利和本合同第37條的執行外,該合同應當終止,但是不應有損于各方就先前違約所享有的權利。

      (6)如果合同根據上一款的規定終止,那么,承包方應當盡快地把所有的建筑機械從施工現場搬走并應為其分包方同樣地撤出提供便利。

      (7)如果合同如前所述被終止,發包方應當為在合同中規定了進度和價格并在終止日以前完成的工作向承包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款項,并且包括:

      (a)就已經開展工作的任何初步的工程的可支付的總額,和就已經部分開展工作的這種初步工程的由發包方所確定的合適的付款比例。

      (b)合理的訂購的已經運給承包方或已為承包方合法的接收的材料或貨物的成本,這種材料或貨物因發包方的付款而成為其財產。

      (c)由承包主在完成整個工程的期望中合理的引發的未能依本款以前的規定得到給付的任何花銷的總額款項。

      (d)依本條第(1)、(2)和(4)款的規定可支付的任何附加款項。

      (e)在本條第(7)款下撤走建筑機械和承包方要求的返回在承包方注冊國的主要機械停放地或其他地點的合理、不宜過大的花費。

      (f)在這種合同終止時所有承包方的雇員或與工程相關的雇用的工人的遣送回國的合理的費用。

      除了任何本款項下發包方的到期的任何款項之外,就建筑機械和材料以及任何其他的在合同終止日依據合同條款可由承包方支付給發包方的款項而言,發包方有權將任何承包方到期的未付清的余額記入其貸款帳戶以示友好。

      第三十六條 合同的落空及其補償

      合同訂立后,如果發生戰爭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的情形,以致任何一方都無法履行其合同的義務,或者根據約束合同的法律,雙方無須進一步履行合同時,發包方就執行工程向承包方可支付的款項應當比照本合同第35條項下規定的在合同因第35條規定終止時應支付的有關費用。

      第三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仲裁

      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在任何時候發生與合同有關的一切問題、爭議或異議,任何一方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告知另一方這種問題、爭議或異議的存在,同時應提交仲裁。三名仲裁員,一名由發包方指定,另一名由承包方指定,如果承包方為外國人,則第三名由國際商會主席指定;如果承包方為本地的,則第三名仲裁員由工程協會的主席指定。如果任何一方沒能在收到指定仲裁員的通知后60日內指定其仲裁員,則國際商會主席或工程技術協會的主席有權根據任何一方請求指定一個仲裁員。主席作出的這種任命的已證實的復本應向雙方提供。

      仲裁在涉及外國承包方時應根據巴黎國際商會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在僅涉及本地承包商時應當根據本地仲裁法的規定或其修正條款進行仲裁,并且在仲裁員同意而做出的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并且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并且仲裁應支付的費用由仲裁員決定。

      如果有合理的可能,在仲裁期間合同項下的執行應繼續進行,并且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到期款項也不能扣留,除非上述是仲裁程序中的主要事項。

      第三十八條 通知

      所有根據合同條款,由發包方向承包方給出的證明、通知或書面命令應當郵寄或傳遞送達承包方的主要營業地或其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所有根據合同條款向發包方發出的通知應當郵寄或傳遞送達在這些條件下為其目的所確定的各自的地址。

      第三十九條 發包方的違約

      1.如果發包方:

      (1)沒有能根據任何付款證書在90日內向承包方支付根據合同到期的款項,但發包方有權根據合同扣除的除外;或

      (2)干涉妨礙或拒絕任何要求簽發任何證書的許可;或

      (3)正式通知承包方不可預見的原因或經濟混亂,其已不能繼續履行其合同的義務,

      則承包方根據合同在向發包方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有權終止合同。

      2.根據本條第(1)款提及的14日期滿時,在不抵觸第30條第(1)段規定下,承包方應當盡快從施工現場撤走所有由其帶來的施工機械。

      3.一旦合同終止,發包方就處于本合同第35條第(8)款所規定的合同被終止時對承包方付款的同樣責任之下,發包方應當向承包方支付任何由于這種終止所引起的損害或補償的總額。

      第四十條 文字

      發包方的官方代理人和承包方之間的所有通知、指示、信件或任何其他與合同有關的書面文件,都應當用英文和/或切斯文字寫成。

      第四十一條 應遵守的法律

      與合同項下工程的執行相聯系,發包方、其代表、職員、承包方的技術員或雇用人員都應遵守帕爾切斯的法律。

      本合同以英文寫成,一式二份,發包方和承包方完全理解后在證人面前簽字蓋章,每方保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用工合同書4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原則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1、自20 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止。

      2、試用期一個月。

      3、工作內容:甲方聘用乙方在單位擔任門衛工作,屬臨時用工性質。在工作期間,乙方按照甲方的門衛職責實施細則進行門衛和院內的管理工作,具體任務為:負責單位財物財產安全保衛工作,門衛室值班,夜間巡檢,甲方的報刊郵件收發,院內及大門前的清潔衛生。

      二、工資報酬及相關保險

      經雙方協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金額為每月______元,甲方支付的工資報酬中含乙方的社保醫保費用及日常必要的超時加班費,由乙方自行上繳社保醫保等費用,甲方不再給乙方上繳社保醫保等費用。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門衛所需住房一間。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生活所需水電。每月用電量___度,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按時(當月最后一天)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節假日順延)。

      4、合同期內,乙方在單位外發生事故,后果自負。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1)經查明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2)乙方患病或身體不能勝任工作的;(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的;(4)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損害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6)不遵守勞動紀律,經常發生空崗現象的;

      (7)連續5天以上不能值崗的。

      6、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辭工:(1)甲方不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報酬的;(2)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7、乙方因故辭職或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乙方需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申請,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當月工資報酬。

      8、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無任何關系。

      四、附則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均應遵守執行。

      甲方

      年 月 日乙方

    用工合同書5

      甲方:

      乙方代表: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甲方自主聘用乙方作為 號牌出租車的駕駛員,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性能的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 乙方應持有效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等于甲方共同在定西市奔馬公司辦理備案登記手續,按照行業管理部門要求辦理服務監督卡后可上崗。在營運過程中就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熱親服務、文明營運,保障行車安全,服從管理,自覺接受奔馬公司及有關職能部門檢查。若因乙方違反規定被有關部門查處、被新聞媒體曝光或被乘客舉報投訴的,甲方有權終止有關合同。相應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不得私自將車輛轉交給他人駕駛,若乙方將擅自將車輛轉交他人駕駛,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乙方若因交通事故等原因給該車輛及他人生命、財產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對超出保險賠款的部分在保險理賠后向乙方追償;由于乙方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應及時書面通知奔馬公司同時將乙方所辦監督服務卡交回奔馬公司。

      第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

      第九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有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是時,可向定西市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用工合同書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月 1000 元。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2、在簽訂本合同時自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3、食堂員工實行聘任制,合同每一年簽訂一次。

      4、食堂員工為臨時工, 工資實行包干, 每月工資1000元,按月發放。

      5、寒暑假享受工資待遇。(如果收假后工作不滿兩個月假期不再享受工資待遇)

      四、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食堂員工對學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應在前一月內提出辭呈申請,如突然自行終止合同,學校結算時不再發一個整月的工資,照天結算。如工作不負責任,完不成本合同所書規定的工作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學校有權及時終止合同。

      2.乙方因疾病不能按時上崗。

      3.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曠工時間超過一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5、偽造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因工負傷,在學校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五、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用工合同書7

      甲方: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依據國家的勞動法律法規、與工程發包單位的勞務分包合同和項目部的實際,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1、以完成項目中所從事的工種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2、本合同期限滿即終止執行。甲乙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周內未提出續訂勞動合同要求或一方提出另一方不同意(或協商不成的)視為雙方不再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具體工作職責及要求由項目部另行細化,乙方應當積極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1、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低于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的工資支付辦法為:每月預發生活費,每年春節前結算當年工資。生活費、年底結算工資通過甲方銀行賬號直接發放到乙方提供的銀行卡內,不得由他人代領。

      四、社會保險

      經乙方自愿申請,甲方同意將乙方的社會保險隨工資一并發放。

      五、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程的操作規程,遵守工程發包單位的相關規定和甲方的相關規定。

      3、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六、工作時間

      根據建筑行業的特點,雙方約定參照工程發包單位實行綜合計時工作制。甲方因工作需要,靈活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放假時間,乙方應當服從。

      七、勞動紀律

      1、工程發包方和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同意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請假制度,病、事假均須出具假條(病假須提供項目所在地二級以上醫療治療機構出具的病假條),必須經項目負責人簽字同意后,作考勤依據。

      3、乙方應注意自身安全,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甲方將追究乙方相應的刑事責任。

      八、合同解除、終止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

      2、乙方在工作期間有打架斗毆、偷竊等違法行為的,有嚴重失職對甲方或工程發包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嚴重違反甲方或工程發包單位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或勞動紀律的,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能滿足崗位技能要求的。

      3、乙方擅自離崗,連續三天不上班或一個月內累計5天不上班的。

      4、乙方與其它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指正后拒不改正的。

      5、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及乙方患有傳染病,雖經治療,但無法適應集體生活,對其他員工有影響的。

      7、乙方在履行合同期內發生計劃外生育的。

      8、乙方上崗操作證被依法吊銷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9、其它符合國家和省市有關可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其它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勞動合同期滿或勞動合同被解除的,甲方應當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應當向甲方辦理相關工作或實物交接手續。

      八、爭議處理

      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當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向工程發包單位或甲方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宜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負責人

      年月日

      乙方(簽字)

      年月日

    用工合同書8

      甲方(項目部負責人):

      乙方(塔吊工):

      為了讓用工和被用工者都能得到相應的'保障和權益,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乙方在工作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準消極怠工;

      二、乙方工作時間要跟隨各工種上班時間來調節。要確保各工種正常生產。如有特殊情況九點之前甲方安排乙方上塔吊工作,乙方不得推辭,及不算加班,如九點之后正常加班按每小時貳拾元結算,并安排人員調節上班時間。

      三、如乙方不遵守勞動紀律,違反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將有權處罰乙方。造成嚴重后果的乙方要賠償甲方損失;

      四、現在兩臺塔吊正常生產,不久將拆除一臺,拆除完畢時將結清駕駛被拆除塔吊的員工的工資;

      五、如乙方工作表現積極,甲方按每月每人貳仟元人民幣(20xx元)發放生活費。余下工資年底結清。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工合同書9

      甲方:

      乙方姓名:

      畢業學校:

      學歷:專業

      身份證號碼:

      家庭詳細住址:

      乙方父母情況:

      父親姓名工作單位:

      母親姓名工作單位:

      家庭詳細住址:

      家庭電話: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二、乙方工作內容(崗位)和工作地點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對乙方進行日常管理;

      (三)為乙方辦理國家規定的基本社會保險。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三)、勞動報酬:乙方在正常上崗(提供了正常勞動)期間,試用期內工資為1000元/月,不享受其它各種津補貼和效益工資。試用期滿,學徒工期間工資標準為1100元/月,學徒工期滿后工資標準為1200元/月,同時享受相關津補貼待遇和效益工資。實行任務或單價承包的按實際承包的費用計算工資,多勞多得,忙閑調劑,積豐補欠。不上崗期間不享受任何工資、保險和其它待遇。

      (四)、基本社會保險:乙方在合同期內上崗工作期間,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養老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共五項社會保險,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負擔的繳費比例繳納基本社會保險金,乙方按比例應負擔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不在崗位工作期間、擅自離崗、合同期滿或勞動合同關系終止后,社會保險關系同時終止,甲方不再承擔乙方社會保險相關義務。即社會保險關系與本合同關系同時建立同時終止。

      1、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省級統籌模式,從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須將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交至甲方,以便辦理參保手續,養老保險基金的繳納比例按繳費基數,甲方負擔20%,乙方負擔8%。合同終止后養老保險關系同時終止,但可為乙方代收代交養老保險關系6個月,乙方按月將個人和甲方合同期內應負擔的養老保險額用現金方式交到甲方社會職能部,甲方代為轉交到河北省社保部門,6個月后如果乙方仍然沒有被甲方重新聘用,乙方必須將個人養老保險關系及時轉走,合同終止后乙方未用現金方式請甲方代為轉交養老保險金或6個月后仍不轉出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已負責。

      2、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甲方自籌自管的模式,按規定交費后即可按甲方醫保辦法享受醫保待遇,醫療保險基金的繳納按甲方負擔10%,乙方負擔2%共同繳納。合同終止時,醫保關系同時終止,賬戶上乙方個人繳費余額返還乙方。

      3、工傷保險:實行甲方自籌自管模式,費用均由甲方負擔,乙方不負擔繳費。合同終止時工傷保險關系同時終止。

      4、失業保險:實行涿州屬地管理模式,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不負擔繳費,合同終止時失業保險關系同時終止。

      5、生育保險:實行甲方自籌自管模式,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不負擔繳費。合同終止時生育保險關系同時終止。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在工作期間甲方為乙方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享受甲方定期組織的員工體檢,乙方長期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在甲方醫保指定醫院自覺接受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病健康檢查。不愿檢查的后果自負。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但須提前1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履行合同差、怕臟怕苦怕累、不適應工地生活、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用工單位撤并、因工程停建、緩建或工程量減少需減縮編制和減員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所從事的工作(工程)任務已完成,或乙方不能從事勞務崗位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5、因乙方個人原因,不愿或不能從事勞務崗位工作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永不聘用,并追究乙方相關賠償責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國家法律及甲方規章制度,損害甲方經濟利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甲方造成極壞影響的;

      2、不服從管理,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整,未經甲方書面批準擅自離崗、曠工,連續曠工(擅自離崗)超過兩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擅自離崗)超過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酗酒滋事、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及同事、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倒買公物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財產損失的;

      6、偽造票據、超過職責范圍亂簽字、亂表態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和外單位(人員),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

      7、被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甲方規定情節較嚴重的。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提前1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進行違法行為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且甲方不出具合同終止證明,乙方確實需要時可自愿到甲方辦理: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征入伍的;

      4、乙方父母調出或擅自離開甲方的;

      5、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批準擅自離崗,不知去向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涿州市勞動仲裁機構申訴,也可向涿州市人民法院訴訟。

      七、其他:

      1、解除合同前,乙方要辦理好現場工作交接手續,持項目部簽認的工作交接單到甲方人力資源部辦理合同終止手續。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批準不假外出、擅自離崗、不知去向期間,合同自動終止,乙方的一切行為,引發的一切意外和損失,一切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追究乙方賠償責任。

      3、甲方聘用乙方是為了照顧甲方正式職工婚生子女就業,幫助解決職工婚生子女就業困難的問題,乙方父母調動(擅自離崗)脫離甲方后就不在照顧范圍,本合同自行終止。

      4、工作期間一般不得請事假,遇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時,每月不得超過兩天,一年累計不得超過十五天,請事假天數達到規定天數兩倍以上時,將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5、乙方在聘用期間不享受甲方的各項福利待遇。如住房、米、油等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和擔保人簽字,乙方到達工作崗位上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合同書10

      甲方: 祥源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

      性別:___ _ 生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合同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二、生產、工作任務

      1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規章制度及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數量標準。

      2 根據甲方不斷地生產及市場業務拓展等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隨時調換乙

      方的工種和崗位和薪資。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 根據行業特點,由甲乙雙方協商具體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在國家法定節日(五一、

      國慶、元旦、春節)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調休。

      四、勞動報酬

      1 乙方應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積極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

      2 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包括下列內容: 基本工資 元/月,、

      3 甲方不得無故克扣、拖欠乙方工資,否則甲方除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外,并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10%的經濟補償金。

      五、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 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終止。

      2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它相關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十一、違約責任及賠償

      3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須承擔勞動合同終止的過錯責任。

      4 乙方如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或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辭退或開除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補償。乙方因上列行為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 如合同期未滿乙方提出離職的,按甲方離職規定,須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批準后,將工作交接至甲方滿意后方可離開,否則應支付給甲方一個月基本工資作為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其他方面的損失。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通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祥源建材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人: 乙方:

      年___月__ _日 年___月__ _日

    用工合同書11

      甲方(雇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雇職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為----------,其中試用期______月。本合同至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以工人個人產量結算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元。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

      第六條 乙方在工作期間請假一天將扣除壹佰元全勤獎,再次請假一天將扣除全部全勤獎。曠工一天將不享受全勤獎并罰款壹佰元。

      第七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八條 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_公司的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方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在本公司工作期間去其他同類企業服務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被發現嚴重偷產量的。

      7.發現偷盜行為的。

      8.勾結外人來廠打架的。

      9.有以上情況被解除合同的將不結算當月工資。

      第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了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三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未提前通知者將不結算當月工資。

      第十五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八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賠償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五、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工合同書12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就業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外來勞動力就業管理辦法》規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或_________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________崗位擔任_________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2、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___日為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_____元,每月工資 ___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 。

      3、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每月應支付給乙方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五、勞動保險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繳納養老等社會保險費。

      2、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及紀律獎懲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 違約責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外,還需給乙方加發經濟補償金。

      3、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訂后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鑒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單位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鑒證機關(章):___________

      鑒證人(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用工合同書1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自 年 月日起至年月 日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崗位擔任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15號為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x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每月工資元(包括全勤獎、幾件獎金另計);

      2、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每月應支付給乙方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五、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及紀律獎懲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外,還需給乙方加發經濟補償金。

      3、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甲方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進行教育糾正或給予相應處罰。

      3、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場地,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保證乙方工作的正常進行,甲方需結合乙方的實際情況、個人意愿、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等綜合情況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兼職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要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正常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乙方要聽從甲方負責人指揮,服從調動。

      3、乙方要在每月底向甲方報備次月的休息天數,甲方將根據店內情況統一安排。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安排的`時間執行,不得私自休息。如有特殊情況,應提前一天向店內負責人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息,否則視為曠工。

      4、在本公司擔任此工作是乙方的自愿行為,乙方在工作期間,應遵紀守法、嚴格自律、愛護身體、端正行為。在工作時間外發生的或與工作無關的一切行為和后果,皆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乙方若欲離職,需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同意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本協議自動解除。

      7、乙方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與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若因乙方違反規定而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甲方將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必須在甲方所提供的工作崗位上工作三個月以上,如中途離職則按照自離處理,工作期間乙方必須遵守公司制定的相關制度。

      2、乙方在公司享受正常的工資待遇,如法定節假日不能放假,則工資按雙倍計算。

      3、如合同到期,甲、乙雙方可續約。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訂后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鑒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用工合同書1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名稱: 姓名 :性別: 住所: 戶籍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自20xx年01月1日起,至20xx年05月28日止。試用期即簽訂日期5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

      乙方工作地點在 .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 2、甲方因生產需要加班的,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時間由乙方根據自身健康條件自行安排。

      3、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年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

      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和生產經營特點等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

      甲方應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所在崗位及技能水平、勞動成果等情況,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2、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為 /月。乙方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根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3.5元每件,此外另加1.0元作為節假日補貼、加班工資、保險等補助。

      星期日、節假日期間乙方可根據自身情況自行安排休

      息時間,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乙方自定與甲方無關

      4、甲方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500元,并實行長效的工資增長機制。

      5、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發放時間為每月的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和乙方協商順延時間。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在合同期限內,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其產生的費用由甲方以工資形式發放到乙方手中,由乙方自行購買,與甲方無關,此項費用將在工資表中體現。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

      1、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和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在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小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4、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1、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3、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爭議處理

      1、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合面履行,并嚴格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

      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十、其它事項

      1、乙方在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2、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3違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本合同期內,乙方居住地址、聯系電話及通信地址等事項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6、本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及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甲乙雙方妥善保管。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日 年 月日

    用工合同書15

      編號____________

      (參考文本)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 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根據工作要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

      乙方應當努力提高職業技能,按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 乙方每周工作______日,分別為周______;每日工作______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按小時計酬方式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為每小時______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形式為____________(直接發放/委托銀行代發)。支付周期不得超過15日。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培訓和職業培訓,為乙方提供如下勞動保護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

      第七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八、其他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勞動合同(參考文本)供用人單位與從事非全日工作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主要適用于來自農村的務工人員等流動性較大的勞動者。非全日制用工也可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二、企業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雙方約定的增加事項填寫在第八條內,但雙方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三、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負責人及乙方應親自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四、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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