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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委托建設合同

    時間:2025-12-21 06:23:49 合同大全

    委托建設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托建設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委托建設合同

    委托建設合同1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項目名稱:_________

      根據甲方項目建設的需要,現甲方委托乙方對其開發建設的_________工程進行各項檢測,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地址:_________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

      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監理單位:_________

      項目總監: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建設(監理)單位見證員: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送樣員: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二、檢測項目

      根據省建設廳認證頒發的資質證書認定的檢測范圍及項目(具體項目詳見附件)對乙方開展檢測服務。

      三、檢測收費

      根據云發改價格(20_)989號文件《云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和建筑材料試驗收費標準的通知》標準收費并按實結算。

      四、付費方式

      檢測費用支付方式如下:先預付人民幣5000.00元,透支額度500.00元,透支期限15天。

      五、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工程開工后,凡建設過程發生的相關檢測均委托乙方進行。

      2.根據付款條件支付相應檢測費用。

      (二)甲方權利:

      1.對在建工程的各類檢測數據有知情權,協議執行過程,可隨時查詢。

      2.從乙方獲取工程檢測咨詢服務的`權利。

      (三)乙方義務:

      1.根據相關標準及甲方要求,在承諾期限內完成檢測任務,并及時提供檢測報告。

      2.對發現的重大質量問題(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實際檢測結果不滿足設計要求等),及時向甲方通報。

      3.做好相關服務工作,特殊項目檢測(或乙方檢測能力以外的項目),分包前應將分包單位情況通報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進行分包。

      4.提供檢測咨詢服務,若甲方需要時應指導甲方抽樣送檢工作。

      6.檢測費用透支期限超過15天,中心將電話通知甲方,一星期內未來續款,則停發報告。

      (四)乙方權利根據相應服務內容收取檢測費用。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本合同自簽訂日生效,若一方毀約,則毀約方應按本合同額的15%賠償另一方經濟損失。

      七、未言明事項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2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承接方編填)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____________________勘察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搞好該工程勘察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_勘察階段的工作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勘察范圍

      1.1 本工程項目勘察委托文號、日期

      1.2 工程建設地點

      1.3 技術要求

      1.4 預計工程量

      第二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資料

      項目名稱

      文件資料份數

      提供日期

      年 月 日

      一、提交工程項目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施工或勘察許可文件

      二、提交工程項目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三、提交技術委托書及已有的技術資料和圖件

      第三條 乙方按下列進度、份數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勘察成果名稱

      提交日期

      提交份數

      年

      月

      日

      3.1 勘察成果規定提交4份,超過4份另行計算。

      3.2 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達的開工通知書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自然條件影響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時,工期順延。

      第四條 取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4.1 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計取費用。國家規定的取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雙方另行議定。

      4.2 本工程勘察費估算為_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勘察費的30%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工程勘察驗收、交付成果后15天內,結清全部費用。

      4.3 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五條 雙方責任

      5.1 甲方

      5.1.1 甲方委托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明確技術要求和勘察階段,按時提供已有技術資料(包括地下管線、地下構筑物的資料),并能滿足乙方編寫勘察綱要和編制工程預算的基本要求。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過程中發生或危及人身安全時,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5.1.2 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工作時,甲方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5.1.3 派員協助乙方與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系,及時為乙方創造并解決勘察現場條件。如:征購土地、青苗賠償、拆除障礙物、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 勘察前,根據乙方提出的用料計劃,按時準備好各種材料,并承擔費用。

      5.1.5 按時為勘察人員準備好住宿、辦公、臨時庫房、就餐食堂、取暖、飲水以及條件許可的其他福利設施,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費用。當甲方不能提供上述條件時,甲方應支付乙方臨時設施費。

      5.1.6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甲方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 工程完工后,在15天內負責組織勘察及成果驗收,并在乙方填寫的工程勘察交驗單上簽署意見,作為工程勘察費用結算的依據。

      5.1.8 維護乙方提交的勘察結果,不得擅自修改、轉讓。

      5.1.9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甲方應支付窩工費。

      5.1.10 補充協議中甲方應負的其他責任。

      5.2 乙方

      5.2.1 派工程技術人員按任務委托書和設計技術要求進行現場踏勘,確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編制工程預算。

      5.2.2 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

      5.2.3 勘察過程中,根據場地地形、地質條件和技術規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減工程量或改變勘察手段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4 按照國家現行的標準、規范和規程進行勘察,根據委托任務書提出的技術要求,按合同規定的進度,提交勘察成果,并對其質量負責。

      5.2.5 講究職業道德,端正經營作風,勘察成果應滿足設計和施工的要求。

      5.2.6 補充協議中乙方應負的其他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6.2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及時撥付勘察費,每超過1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1‰逾期違約金;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提交勘察成果,每超過1日,應減收勘察費1‰。

      6.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質量低劣,不能滿足設計技術要求時,其勘察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或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及時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電報、電傳、技術討論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廢止。

      本合同正本1式8份,雙方各執4份。

      委托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承接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________簽訂合同代表(簽字):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審查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審查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鑒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審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鑒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3

      委托人與項目管理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WTO研究中心樓和外籍教師招待所

      工程地點:古北路620號

      工程規模: 建筑面積8,000平方米

      總投資: 1,256萬元人民幣

      二、 項目管理服務內容:

      1、 前期管理: ① 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② 負責項目各個階段可研性報告、設計文件的申報、審批、發放手續,并辦理相關的施工許可證;

      ③ 配合學校做好設計、施工、監理等招標的監督、協調,并提供相關服務;

      ④ 協助學校進行設計工作的協調,提供優化建議,使其成果符合學校要求;

      ⑤ 協助學校對施工單位、主要設備供貨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和能力考察;

      ⑥ 項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過程項目協調

      ① 編制項目管理的工作內容和控制方法;

      ② 負責投資監理、工程監理的月報季度年度的工作報表報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負責協調投資監理工程監理之間的`工作;

      ④ 其他項目管理工作。

      3、合同管理 ① 負責施工監理及咨詢等合同的起草修訂和初步審查; ② 負責合同之條款費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審核;

      ③ 負責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關義務和權利的行使;

      ④ 負責合同糾紛的處理;

      ⑤ 負責與本項目有關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后期管理: ① 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② 負責檢查、督促工程監理單位對竣工圖、竣工資料及時審核; ③ 負責各配套專業部門、職能部門 和物業使用部門驗收手續的辦理;

      ④ 負責本工程項目的竣工決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項目審計工作; ⑤ 負責項目文檔、影像等資料的收集、整理、編冊,以及向有關部門的移交;

      ⑥ 負責工程項目使用說明書的編制;

      ⑦ 負責項目的固定資產的登記、造冊,以及清單與實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關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 項目管理建議書(投標書); 2、 本合同標準條件; 3、 本合同專用條件;

      四、 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項目管理業務。未經委托人書面許可,管理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管理人支付報酬。

      六、 項目管理費用

      1、 計算依據 4、 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① 根據財政部《基礎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和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地方國有建設單位若干財務問題補充規定》等有關規定; ② 借鑒浦東新區財政局的浦財城(20_)11號文《浦東新區政府投資項目代理建設單位管理費計取標準的若干規定》,計算本項目的管理費。

      2、 建安投資額及管理費費率理費用為萬元,管理費費率(大寫:人民幣。若建安工程造價出現調整(上下浮動超過20%的,則增減部分的項目管理費用及費率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但雙方另行協商確定的項目管理費率最高不得超過3%)。

      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簽訂后七天內預付管理費20%;

      ② 管理費支付按批準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計算;

      ③ 支付時間: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和額外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6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自 完成。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份。

      甲方:乙方:日期:

    委托建設合同4

      委托人(全稱):

      代理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于______年___月___日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為以下工程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

      4、招標范圍:

      5、招標方式:

      二、委托范圍

      1、提供招標前期咨詢,擬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案;

      2、辦理招標申請;

      3、起草招標公告;

      4、組織或協助招標人開標、評標;

      5、編制招投標情況報告;

      6、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7、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三、委托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委托人的權利

      (1)對委托項目的招標程序有知情權;

      (2)對擬發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閱權;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4)收回在實施委托業務過程中借給代理人的全部資料;

      (5)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2、委托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2)向代理人提供實施委托業務的全部真實、可靠的有關資料;

      (3)參與委托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條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四、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范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

      2、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全過程的真實、合法、規范、有效;

      (2)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在發出前告知委托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對代理事項保守秘密;

      (5)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托人存檔(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7)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工作轉讓第三方;

      (8)在實施委托業務過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資料應全部歸還委托人;

      (9)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五、招標代理報酬及支付方式

      1、本次招標費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元),包括以下內容:

      (1)招標代理人員的工資及福利;

      (2)專家評標費;

      (3)代理本項目的差旅費、汽車費用、開標室租賃費;標書制作費;

      (4)代理本項目應支付放入稅金;

      (5)代理本項目所需的一切其他辦公費用;

      (6)代理本項目所需的其他相關費用。

      2、招標代理費支付主體委托人與代理人共同約定:招標代理費由中標人支付,并在招標文件中確定。

      3、招標代理費支付方法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時由中標人直接支付給代理人。

      六、公告費、專家評審費的約定公告費、專家評審費由代理人支付并承擔,委托人不承擔公告費、專家評審費。

      七、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業務,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須經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元),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返還委托方;委托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項目的全額代理費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范圍等行為,經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認定,委托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八、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出并結清款項后自動失效;

      4、本協議一式____份,委托人____份,代理人____份,監督人____份。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電話: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電話: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招標范圍:_________

      3、建設地點:_________

      4、工程規模:_________

      5、工程投資額:_________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準文號及時間:_________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_________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_________

      2、計價方式:_________

      3、評標辦法:_________

      四、代理業務范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_________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托書的受權范圍內為委托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托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委托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范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托方人員;

      4、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委托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托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審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_________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簽定合同后7日內提交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托代理資質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權參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了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回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標價的_________%或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代理咨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含甲方繳納的發布媒體信息服務費;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不含甲方繳納的發布媒體信息服務費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咨詢服務費于:

      □本協議簽訂后,委托人先預付_________%余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后一次性付清;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內付清:

      □_________

      十、委托方指定聯系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于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于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與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咨詢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招標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

      2、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達。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委托書

      茲委托_________代理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內容)的(□設計□監理□施工□設備)招標事宜,有效期限為_________。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_________

      具體職責、權利義務詳見招標代理合同。(注:自發布招標公告至組織開標、評標所形成的資料、文件由你單位加蓋公章,我單位均予以承認,中標通知書由我單位簽發)

      法人單位(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方:__________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以下簡稱乙方)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甲方委托,對甲方的工程材料來樣及其他建筑實體工程檢測事宜進行檢測。乙方根據國家規范和甲方的檢測要求,予以科學、公正、準確、高效地進行檢測,并按照客觀的`數據出具報告。為明確雙方責任,經雙方經友好磋商,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檢測報告提交對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報建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檢測服務范圍及時間

      見證取樣檢測:

      1.水泥物理力學性能檢測;

      2.鋼筋(含焊接及機械連接)力學性能檢測;

      3.建筑用砂常規檢測;

      4.建筑用卵石、碎石常規檢測;

      5.砼強度檢驗;

      6.砂漿強度檢驗;

      7.簡易土工試驗;

      8.摻和料(粉煤灰)檢驗;

      9.瀝青檢驗;

      10.防水卷材檢驗;

      11.墻體材料(強度)檢測

      主體結構檢測:

      1.回彈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檢測;

      2.砼保護層厚度(鋼筋掃描)檢測;

      3.砼樓板厚度檢測;

      4.砌體基本力學性能檢測

      說明:因施工質量、試件制作等原因產生的各類現場實體檢測甲方另行委托,費用按實計算。

      三、合同單價

      1.本合同按單項(或工程平方米費用包干方式)進行收費核算;

      2.本次各項檢測費用合計約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檢測前預付總檢測費用的____%-____%預付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元。

      2.其他的付款方式如下

      主體工程結束付_______整,剩余款項所有報告全部提交一次性結清。

      五、相關權利和義務

      甲方義務

      1.工程開工后,凡建設過程發生的相關檢測均委托乙方進行。

      2.定期與乙方確認工程進度,并根據付款條件支付相應檢測費用。

      甲方權利

      1.對在建工程的各類檢測數據有知情權,協議執行過程,可隨時查詢。

      2.從乙方獲取工程檢測咨詢服務的權利。

      乙方義務

      1.根據相關標準及甲方要求,在承諾期限內完成檢測任務,提供檢測報告。

      2.對發現的重大質量問題(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實際檢測結果不足設計要求等),及時向甲方通報。

      3.做好相關服務工作,特殊項目檢測(或乙方檢測能力以外的項目),分包前應將分包單位情況通報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進行分包(費用另計)。

      4.提供檢測咨詢服務,指導甲方抽樣送檢工作。

      乙方權利

      根據相應服務內容收取檢測費用。

      六、檢測標準

      1.甲方明確檢測標準(可以是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情況下,按甲方指定標準進行檢測。

      2.甲方未明確檢測標準,按工程施工驗收規定的標準執行。

      3.各類標準執行優先等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

      七、甲、乙雙方按照上述條款履約合同,如其中一方違約合同,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或提請合同管理機關行政調解;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建設合同7

      甲方:

      乙方:***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

      甲方的 工程由乙方負責檢測,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第二條 檢測內容

      1、檢測項目內容:按國家有關規范規定對所需項目進行檢測。

      水泥、石子、砂子、鋼筋、焊件、型剛、撼砂、燒結普通磚、空心磚、多孔磚、砼空心砌塊、白灰、陶瓷磚、含水率、砼配合比、砂漿配合比、砼試塊、砂漿試塊、防水砼試塊、防水卷材、水、電、窗、錨栓拉拔、主體結構等項目。

      第三條 檢測程序

      一、原材料檢測,由乙方每周一、四、六道甲方施工現場將受驗樣品取回進行檢測;

      二、現場檢測,甲方須提前二天通知乙方;

      三、每次取樣或乙方現場抽樣,甲方需填寫檢測委托書,明確樣品的.相關信息及檢測要求;

      四、乙方按規定時間出具檢測報告,由甲方道乙方領取檢測報告。

      第四條 檢測時間及雙方責任

      1、甲方:

      (1)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規范進行取樣送試。

      (2)現場檢測時提供必要檢測條件(如:水、電、現場等)。保證檢測過程中試送

      2、乙方:

      (1)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規范工整、科學、準確即使的完成檢測工作。

      (2)現場檢測過程中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其事故責任自負。

      檢測過程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五條 檢測收費標準如下

      1、檢測費用按2.60元∕米(磚混、框架);

      2、出現重復檢測費用另外收取(收費標準件附表);

      3、檢測費用收取方式:開工簽訂合同時,50000.00元∕棟;主體工程完工時,追加30000.00

      第六條 其他

      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訴訟管轄法院為工程所在法院。

      1、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蓋州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

      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 電話: 0417-6556277

      地址:

      工作時間:

    委托建設合同8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負責 的建設工程管理,現將有關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

      工程地點: 。

      工程總占地面積:約 畝。

      工程總建設期: 個月(自開工之日起計算)。

      質量標準:合格。

      二、委托管理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負責設計、勘察、監理、施工、招標、施工管理、配套工程管理等各項管理任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在合同履行期間,按月、季向甲方報告工程進展情況;

      2、負責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監理及建設過程的全過程管理;

      3、編制工程招標文件,組織建設工程施工及設備材料的招投標工作;

      4、負責項目施工階段設計技術交底、圖紙會審以及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計劃的審核;辦理現場變更及簽證手續,并提出審核意見;

      5、制定工期、質量、投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并進行控制和檢查;

      6、協調各承包人(施工、專業分包等單位)的業務活動;

      7、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進度計劃并監督其執行,并按各承包人施工進度報告提出付款計劃建議;

      8、提出合理可行的施工技術措施以加快工程進度,保證現場安全;

      9、主持現場施工管理例會,解決處理施工中存在的問題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整改措施;

      10、協助甲方辦理工程決算審計。

      三、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管理費依據財建〔20xx〕394號《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的規定計取。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甲方向乙方預支管理費 萬元。

      3、剩余管理費依照工程進度,分批申請支付。

      4、工程竣工驗收審計決算后一個月內,甲方按實際工程量付清剩余管理費。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名義具體負責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其中包括組織招投標、制定工程管理總體規劃、組織檢查驗收、嚴格檔案管理等。

      2、甲方有權對委托事項的具體要求指示乙方。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示處理委托事務。因特殊原因乙方無法執行或須變更執行的,乙方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受托事項轉委托給第三人。

      4、乙方在甲方委托的權限范圍內,對工程管理擁有相對獨立的管理權。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本工程施工形象進度、投資、質量控制報告。

      5、在工程建設中發生建材價格波動、政策變化或其他不可預見因素,可能對工期、投資造成較大影響時,乙方應及時書面報告給甲方。

      6、因不可抗力導致工程不能按時完工的,乙方應當書面報告甲方,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工期。

      7、乙方應嚴格執行檔案管理規定,要有專人負責保管,工程完工后移交給甲方。

      8、因甲方決策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進行,拖延工期的,乙方有權向甲方提請順延工期。

      9、如乙方不按合同履行義務,嚴重影響本合同執行,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0、乙方做好該建設項目投資控制,科學的項目管理,提高投資效益,編制工程月進度計劃并于每月25日(如遇節假日順延)上報甲方;

      11、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批準和審定的建設規模、功能、標準和概算組織建設,不得突破總投資。按照批準的進度組織實施,保證項目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建成,并確保工程質量。

      12、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組織各單項工程的質量驗收,負責按竣工驗收制度申報項目竣工驗收、移交等工作,將驗收合格后的建設項目和完整的建設檔案資料移交甲方和相關檔案管理部門。

      13、乙方應做好建設項目三控(三控指控制投資、質量、工期)工作,確保建設工期、質量、安全目標實現。

      14、乙方駐地管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工程項目任何參建各方的任何報酬或經濟利益。乙方不得參加合同規定與甲方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五、違約責任及獎勵

      1、因乙方管理原因未能按期完工,應對乙方進行處罰,按以下方式計算處罰金:

      罰金=管理費用總額÷合同期(日)×延長工期(日),最高罰金為50萬元。

      2、因甲方原因導致工期延長,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計算并支付乙方延長期工程項目管理費:

      延長期管理費=管理費總額÷合同期(日)×延長工期(日),延長期管理費最高為50萬元。

      3、提前完工獎勵(保證質量前提下):

      獎勵金額=管理費總額÷合同期(日)×提前工期(日)×2

      4、當甲方認為乙方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項目管理業務時,可向乙方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乙方不能做出合理書面答復,甲方可予以經濟處罰(1萬----5萬元)作為乙方的違約金,乃至解除合同并追究相應責任,若甲方發出通知7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1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項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

      六、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起訴至人民法院。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八、本合同壹式陸份,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爭議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委托建設合同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建設網站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定義

      1、網站建設: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提供網站策劃、設計、制作和相關服務。

      2、服務費:指因乙方為甲方建設網站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網站建設服務費用。

      3、有效期: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自簽訂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第二條網站建設事項

      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建設網站。

      1、本合同網站項目建設完成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創作的全部網頁(包含文字、圖畫及其組合)的版權;網站項目中相關程序、文件源碼的版權屬甲方所有。

      2、甲方同意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和時間及時向乙方支付合同費用,以及為乙方進行網站建設工作提供相關服務。

      第三條網站建設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1、網站建設期限視工作量由甲方與乙方協商制定。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網站建設服務費:

      網站總建設費用的50%。

      2、上述網站建設服務費由甲方以現金或轉賬支票方式支付至乙方。

      3、網站建設細節:

      A、乙方以ASP語言作為網站開發語言,使用web2.0布局方式,以甲方提供的網站內容框架為基礎,進行網站制作和程序開發。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按合同約定時間節點獲得完整網站的所有權。

      1、本合同項下網站建設所需資料及內容由甲方提供或確認,甲方應在網站建設開始之日前2日向乙方交付。

      2、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網站建設服務費用。

      3、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放置網站的域名、服務器空間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統軟件、網站推廣等,雙方應另行簽署其他協議。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網站建設時必要的資料和協助并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絡、協調。

      5、甲方網站資料(如產品、商情信息等資料)由甲方自行上傳或委托乙方上傳(委托費用見附件)。

      6、甲方保證提供的所需資料等是真實的、合法的和正當的,并非以不正當競爭手段獲取,同時,不應對其產品或經營等各項內容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7、甲方保證對其網站或提供的內容所需資料等享有知識產權等或相應的許可使用權,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權益,任何由該內容引起之爭議、訴求、糾紛均與乙方無關,且應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甲方并應就乙方因此遭受之實際及預期損失給予補償。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承諾在履行合同時不會進行有損甲方形象、聲譽等的行為,網站的設計開發理念,乙方不得用于其他網站的開發使用。乙方承諾在履行合同時不會進行有損甲方形象、聲譽等行為。

      2、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依據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網頁制作等網站建設工作。如果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預付款或提供發布相關的'資料、內容等不完整、遲延、非法、不真實等,造成乙方設計、制作遲延或不能完成網站建設,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拒絕或遲延支付網站建設服務費,乙方有權停止制作網站,直至終止本協議,此舉不影響乙方要求甲方繼續付款義務之權利。

      3、指導甲方正確合理使用、操作網站后臺。

      4、依合同收取網站建設服務費用。

      5、網站建設的相關工作完成后,及時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6、乙方如有需要須將本合同項目有關內容委托第三方進行的,應保證該有關內容的質量符合要求并保證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會受到影響。

      7、乙方網站開發設計人員,承擔甲方網站開發與運作。數據庫存儲過程的編寫、關系圖的設計及相關文檔的編寫等等,代碼編寫過程中嚴格按照軟件編寫規范設計編寫,要努力提高程序執行效率,增強可讀性,同時為了二次開發人員快速理解展開工作,還需要有相應的程序注釋。

      8、乙方應嚴格按照雙方確定的設計方案和具體要求完成網站建設工作,對開發過程中出現的疑點,不明確之處應及時與甲方溝通。方案的變更需取得甲方的書面認可。

      9、在方案實施過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見,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后,對內容進行修改。

      10、乙方應保證甲方網站的正常運行,如網站出現故障無法正常使用,乙方應保證在24小時內恢復(經甲方受權后)。如因服務器故障、線路故障(部署在新疆的服務器)導致網站無法正常訪問,乙方有義務盡快恢復。

      第六條特殊免責條款

      1、因服務器提供商故障、維護此類情況造成網站短期無法登陸,甲方不對此追究責任,則乙方有義務盡力避免服務中斷或將中斷時間限制在24小時內。

      2、電路維修、系統故障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甲方應給予體諒,乙方則應該盡可能將上述影響減少至最低程度。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中要求糾正其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之日,應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并在十五個自然日內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如違約方繼續進行違約行為或不履行其義務,守約方除就其所有損失而獲得違約方賠償外,亦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

      2、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已支付的費用并應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上述費用。

      3、甲方不能按時支付網站建設預付款而導致的工期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4、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6、如甲方逾期付款,則每逾期一個自然日,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款項的千分之三作為逾期違約金。反之,乙方應保證按照合同規定的進度將系統交付驗收并交付使用。若因為乙方原因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完成工程,應給予甲方合同總價款千分之三的日違約金。乙方應保證按照合同規定的進度將網站通過驗收并交付使用。

      7、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者聯系方式,應及時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第八條保密

      1、未經對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證券交易所或其他監管機構要求和雙方的法律、會計、商業及其他顧問、雇員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信息。

      2、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本保密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爭、網絡故障、帶寬或其他網絡設備或技術提供商的服務延遲、服務故障。

      2、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及時、充分地向對方以書面形式發通知,并告知對方該類事件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影響,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雙方于彼此間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及適用法律

      1、如雙方就本合同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該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2、本合同的訂立、執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第十一條通知及合同變更

      1、本合同雙方之間的任何通知均以書面形式、傳真、專人派送(包括特快專遞)或航空掛號郵件形式發送。

      2、通知及函件若為傳真形式,則送達時間應以傳真傳送記錄所顯示之確切時間為準,除非發出該傳真之時間為該日下午七時之后,或收件一方所在地之時間并非工作日,則收件日期應為收件一方所在地時間之下一個工作日;若為專人派送(包括特快專遞),則送達時間應按收件一方簽收之日期為準;若以航空掛號郵件發送,則送達時間應以郵局之發送單據為憑,自發送之日起七日為準。

      3、本合同的任何變更均應以書面制成,經雙方簽署后方生效。本合同的提前終止,必須雙方一致同意并簽署書面的終止協議。

      第十二條關于網站運行期間服務器使用的約定

      1、乙方交付網站后,由甲方自行進行內容管理,如出現違反政策、法規的內容信息,由甲方負責。

      2、乙方交付網站后,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登錄甲方后臺,或進行數據、文件的拷貝、復制及相關操作。

      第十三條其他

      1、本合同的標題及各條款的標題是為檢索方便擬定,不應用來解釋合同的含義。

      2、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理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補充協議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10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市政府頒布的《武漢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試行)》(武政[20xx]6號)和《武漢市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實行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武政[20xx]7號)精神,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經協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實施全過程代建,全面負責該項目的建設管理。為了明確雙方職責,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建設地點: ______

      2、主要建設內容:

      3、總投資及資金

      (按審定的預算執行)

      4、工程質量:

      5、建設工期:

      二、委托事項

      受托方應負責__________項目的建設管理。主要事項有:

      1、負責組建代建項目部,制定工程代建大綱,在合同履行期間,按月、季向甲方報告代建工作情況;

      2、負責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監理及建設過程的全過程代建管理;3、編制工程招標文件,組織建設工程施工及設備材料的招投標工作;

      4、負責項目施工階段設計技術交底、圖紙會審以及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計劃的審核;辦理現場變更及簽證手續,并提出審核意見;

      5、制定工期、質量、投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并進行控制和檢查;

      6、協調各承包人(施工、專業分包等單位)的業務活動;

      7、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進度計劃并監督其執行,并按各承包人施工進度報告提出付款計劃建議;

      8、提出合理可行的施工技術措施以加快工程進度,保證現場安全;

      9、主持現場施工管理例會,解決處理施工中存在的問題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整改措施;

      10、協助甲方辦理工程決算審計。

      三、雙方的職責、義務

      (一)乙方的職責、義務

      1、完成委托事項,實施委托事項完全符合國家及地方法規、法律及甲方的要求,做好建設項目三控二管一協調(三控:指控制投資、質量、工期;二管:指合同和信息的管理;一協調:指協調施工中有關各方關系)工作,確保建設工期、質量、安全目標實現;

      2、負責申報辦理本項目所需規劃、土地、環境、供水供電、綠化、消防、城管、交管等有關手續;

      3、做好該建設項目投資控制,科學的項目管理,提高投資效益,編制工程月進度計劃并于每月25日(如遇節假日順延)上報甲方;

      4、工程竣工后負責向甲方提供3套竣工圖和 3套工程竣工資料;

      5、乙方必須按確定目標的標準進行管理,要求建設項目建筑質量等級為合格6、嚴格按照招投標制和工程監理制,組織工程招標,擇優選定承包單位。

      7、嚴格按照甲方批準和審定的建設規模、功能、標準和概算組織建設,不得突破總投資。按照批準的進度組織實施,保證項目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建成,并確保工程質量。

      8、組織各單項工程的質量驗收,負責按竣工驗收制度申報項目竣工驗收、移交等工作,將驗收合格后的建設項目和完整的建設檔案資料移交甲方和相關檔案管理部門;

      9、充分聽取、尊重甲方的意見,爭取甲方指導和全力支持,及時匯報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二)甲方的.職責、義務

      1、合同簽定后,負責向乙方辦理前期工作移交手續,負責提供建設期間各項建管手續報建所必需的政府有關部門批文及相關資料,負責協助乙方辦理需要以甲方名義辦理的有關建設報建等相關手續;

      2、依法繳納各種政策性費用及工程項目報建規費,依法交納與本工程有關的各種稅費;

      3、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甲方對項目有重大調整意見時,應會同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實施,如由此引起項目投資、規模、工期變化,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4、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招投標、設備、材料選定的決策審定,對工程質量、進度、規模、標準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5、為乙方提供必需的現場辦公條件,及時、足額提供項目建設中所需的各項建設資金,負責建設項目過程中的各項經濟合同的會簽及最終報價的審定等工作;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本工程施工形象進度、投資、質量控制報告;

      7、參與竣工驗收工作,與乙方辦理工程固定資產、全套檔案資料交接等手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在1個月內與乙方辦理完成接收手續;

      8、協助乙方辦理施工用水、施工用電等有關手續,協調施工現場與周邊環境及機構的關系,因甲方原因導致周邊因素影響項目不能正常實施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四、合同價款的確定與支付

      代建管理費:經雙方協商取費費率為3%,取費基數以工程審計的總投資為準,在過程執行中,先暫按投資額240萬元計費,合同簽訂后即支付暫定代建管理費的50%,工程完工支付余下的50%;監理費按國家取費標準另行簽訂合同。(監理費含在總投資范圍內)

      五、工程進度

      1、工程開工以監理下達的開工令為開工日期;

      2、乙方確保按甲方對各單項工程的實際進度要求,完成委托范圍內的全部工作;

      3、項目建設過程中,如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制約工程進度,造成工程延期則乙方管理工期相應須延,甲方承擔相應工程延期而引起的相關責任及費用;

      4、項目建設過程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則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及處罰。

      六、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2、由于甲方原因使項目管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乙方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完成項目管理業務時間相應延長;

      3、乙方辦理完工程移交手續及全部的委托事項,本合同即行終止;

      4、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15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5、當甲方認為乙方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項目管理業務時,可向乙方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乙方不能做出合理書面答復,甲方可予以經濟處罰,乃至解除合同并追究相應責任,若甲方發出通知7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1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項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其它

      1、甲方駐本工程建設現場總負責人為 ,乙方駐本工程建設現場代表為 ;

      2、乙方駐地管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工程項目任何參建各方的任何報酬或經濟利益。乙方不得參加合同規定與甲方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3、乙方在項目管理過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4、乙方對于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甲方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此類文件;

      5、現場管理辦法及專業管理細則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制定;

      6、乙方若將投資額控制在甲方確認的項目預算范圍之內(不包括變更增加內容),甲方給予乙方工程節余資金的15%作為獎勵;(按武政【20xx】7號文第21條執行)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所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爭議的解決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一方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協商解決,如項目管理委托合同 未能達成一致時,可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貳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聯 系 電 話:

      傳真:

    委托建設合同11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北京市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 投 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各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而增加工作或持續時間。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七條規定監理人應當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北京市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北京市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合同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當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當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當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當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當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一切事宜做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做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當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當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保安全、保環境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當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做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章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11)監理人有權及時向委托人獲取工程建設過程中有關如:工程量洽商變更、材料采購及工程撥付款等重要信息、資料,委托人應當給予支持。

      (12)所有工程變更(包括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應當通過監理人的審核和簽認。

      (13)工程竣工時,如委托人未按規定支付監理報酬的90%,監理人可不簽署工程竣工驗收及移交竣工文件。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當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應當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當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托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 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當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托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委托人應當將影響監理的重要信息、資料等及時通知并提供給監理人。

      第三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承擔費用為監理人員投保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應不低于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二條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三條 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四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八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四十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合同專用條件中第四十條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一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當向監理人按合同專用條件利息(不低于同期銀行利息)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二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三條 如果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 他

      第四十四條 委托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五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九條 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到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設施及剩余物品移交委托人的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監理人的協調工作和報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日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 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自備的、委托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補償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當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并免費提供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當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四條 保修期間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此報酬應當參照北京市工程建設監理費收費標準確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附加工作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辦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滯納金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雙方同意用支付報酬,按匯率計付。

      第四十六條 獎勵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五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雙方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京市建設委員會二○○五年八月修訂

    委托建設合同12

      委托人(甲方,全稱):

      代理人(乙方,全稱):

      為規范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委托行為,明確建設單位和代理機構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托人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其他)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總工程規模:占地面積約_______畝。建筑面積約_____萬㎡。分期實施。

      4、單向合同估算價:

      5、結構及層次:

      第二條 招標

      1、招標方式:

      2、招標范圍:施工圖紙以內的土建、水電安裝工程項目

      第三條 招標代理合同天數

      1、開始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

      2、完成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

      3、合同完成總日歷天數_____天。

      第四條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業務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寫相應內容序號):

      1、提供招標前期的咨詢工作及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2、申報及填寫有關的招標資料及表格;

      3、起草招標公告或邀請書;

      4、對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5、入圍投標單位的確定;

      6、編制招標文件及備案;

      7、招標有效期內授權乙方簽章認可有關招標事宜;

      8、組織踏勘現場和答疑會,并將答疑會內容形成書面文字解答送給各投標單位;

      9、編制標底;

      10、編制工程量清單;

      11、組織開標、評標、協助定標;

      12、編制評標報告;

      13、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14、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15、協助招標人調查,了解有關招標活動的投訴,處理糾紛工作;

      16、其他委托內容。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甲方的權利

      1、對委托項目的程序有知情權;

      2、對擬發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閱權;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完全的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為原始資料;

      4、收回在實施委托業務過程中借給乙方的全部資料;

      5、有權要求乙方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二、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的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章程;

      2、及時完整的提供項目施工圖紙、招標人的招標要求、期望及其他有關招標資料;

      3、招標人應按合同,規定配合招標代理機構開展代理業務,對代理機構編制的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有關技術資料及填寫的有關招標表格等按要求審查后蓋章,同時將蓋章審查后的有關文件、表格及有關技術資料及時送招標監督機構備案(可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審定招標程序及對有關招標過程中的一切合法行為和活動予以認可;

      4、參與委托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標底、工程量清單的編制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7、招標人對應保密內容負有保密職責,不得泄密。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和職責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范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和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二、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過程的真實、合法、規范、有效,并在其資格規定范圍內依法從事招標代理業務;

      2、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依法開展代理活動、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當在發出前告知委托人;

      3、完成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對代理事項保密;

      5、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

      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托人存檔;

      7、負責本次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責任人(簽字)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8、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轉讓第三方;

      9、由于招標代理機構在代理過程中的違法違規,造成代理人工作嚴重失誤或泄漏標底及其他保密內容,使招標人收到重大損失的,招標人可依法扣減代理費用,對造成的經濟損失有權依法提出責任賠償;

      10、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 費用的約定及標準

      招標代理費、標底編制費依據國家計委關于印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xx】1980號或按《關于頒布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項目與標準的通知》贛價房字【20xx】1號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收費標準按辦法附件規定執行,上下浮動幅度不超過20%。

      1、全過程招標代理費按中標價的________收取;

      2、招標代理費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收取;

      3、工程量清單編制費按總制價的_______收取;

      4、甲方要求外出封閉編制標底、差旅費、住宿費由_____負擔。

      5、其他。第八條付款方式1招標人代理費:本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招標代理費的60%,余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五日內一次性付清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本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且在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預付標底或工程量清單編制費的70%,余款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五日內一次付清。

      第九條 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業務的;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需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大寫)元整。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托方。委托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項目的金額代理費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范圍等行為,經招標監管部門認定,委托人有權解釋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第十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出后結清款項后自動失效;

      4、本協議一式五份,委托人貳份,代理人貳份,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建設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開戶銀行:

      賬號:

      聯系人:

      地址:

      電話:

      代理機構(章)

      法定代表人(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開戶銀行:

      賬號:

      聯系人:

      地址:

      電話:

    委托建設合同13

      本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將 的招標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范圍: 施工圖紙 內容。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咨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形式:邀請招標

      二、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1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 委托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3、 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 委托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三、 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簽發后自行廢止。

      四、 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 (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帳,全部費用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時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據乙方完成工作情況選擇一次性支付 元或僅支付 元,乙方均無異議。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托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14

      委托人 上海對外貿易學院 與項目管理人 上海建科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WTO研究中心樓和外籍教師招待所

      工程地點:古北路620號

      工程規模: 建筑面積8,000平方米二、 項目管理服務內容:

      1、 前期管理:

      ① 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② 負責項目各個階段可研性報告、設計文件的申報、審批、發放手續,并辦理相關的施工許可證;

      ③ 配合學校做好設計、施工、監理等招標的監督、協調,并提供相關服務;

      ④ 協助學校進行設計工作的協調,提供優化建議,使其成果符合學校要求;

      ⑤ 協助學校對施工單位、主要設備供貨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和能力考察;

      ⑥ 項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過程項目協調

      ① 編制項目管理的工作內容和控制方法;

      ② 負責投資監理、工程監理的月報季度年度的工作報表報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負責協調投資監理工程監理之間的工作;

      ④ 其他項目管理工作。

      3、 合同管理

      ① 負責施工監理及咨詢等合同的起草修訂和初步審查;

      ② 負責合同之條款費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審核;

      ③ 負責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關義務和權利的行使;

      ④ 負責合同糾紛的`處理;

      ⑤ 負責與本項目有關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后期管理:

      ① 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② 負責檢查、督促工程監理單位對竣工圖、竣工資料及時審核;

      ③ 負責各配套專業部門、職能部門 和物業使用部門驗收手續的辦理;

      ④ 負責本工程項目的竣工決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項目審計工作;

      ⑤ 負責項目文檔、影像等資料的收集、整理、編冊,以及向有關部門的移交;

      ⑥ 負責工程項目使用說明書的編制;

      ⑦ 負責項目的固定資產的登記、造冊,以及清單與實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關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 項目管理建議書(投標書);

      2、 本合同標準條件;

      3、 本合同專用條件;

      4、 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 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項目管理業務。未經委托人書面許可,管理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管理人支付報酬。

      六、 項目管理費用

      1、 計算依據

      ① 根據財政部《基礎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和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地方國有建設單位若干財務問題補充規定》等有關規定;

      ② 借鑒浦東新區財政局的浦財城(20xx)11號文《浦東新區政府投資項目代理建設單位管理費計取標準的若干規定》,計算本項目的管理費。

      2、 建安投資額及管理費費率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簽訂后七天內預付管理費20%;

      ② 管理費支付按批準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計算;

      ③ 支付時間: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和額外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2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陸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叁 份。

      委托人:(簽章) 委托人:(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訂于 年 月 日

    委托建設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監理項目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____施工監理,監理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

      第二條 期限費用

      服務期限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總費用為: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條款定義

      1.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征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系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為本項目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賦予的權力和責任,對甲方負責。

      3.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范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范圍與內容中詳細說明。

      4.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說明。

      5.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系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于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系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

      第四條 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后,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6.合同簽約后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后可做調整,并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五條 甲方的權力與責任。

      1.甲方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程進行督促和檢查。

      2.甲方若認為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3.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后確定并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證乙方責任和權力的統一。甲方應按附錄c按時向乙方提供規定的設備、設施和材料。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監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資料、圖紙和數據等。同時應在特殊條款中明確提供的方式、份數與回收、保密等辦法

      6.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外部條件及與地方的關系。

      7.甲方應在特殊條款中雙方訂明的期限內,對由乙方提交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作出決定。

      8.甲方依據附錄d按時支付乙方監理費用。

      第六條 乙方權力與責任。

      1.乙方擁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力,并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2.乙方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書所需的技能、謹慎與勤奮,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準則完成其全部職責。

      3.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如需另聘專家咨詢或協助,在監理服務責任以內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監理服務責任并發生費用,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按附錄c按時自帶規定的設備、材料和設施。具體使用協議在附錄c中規定。

      5.乙方必須按附錄e規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及項目監理機構。其主要人員資格和服務條件須經甲方審查同意,甲方不得無理由地拒絕。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監理目標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并確認總監理工程師。

      6.監理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人員在各規定期限內進行。為保證監理的有效實施,乙方可在該期限內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員,其中主要監理人員的`更換需經甲方同意,乙方派駐現場監理人員應連續穩定,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7.乙方有本監理項目的質量否決權、簽發付款憑證權和開工、停工、返工和復工命令權。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報酬,是其關于本合同書的唯一報酬。乙方及其人員不得接受與本合同書有關的或與其承擔義務有關的其他津貼、回扣等報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監理的過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設計、承包等單位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八條 調解與仲裁。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端,雙方應首先本著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端;若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向監理主管部門申請調解爭端;若調解無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雙方同意由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在調解和仲裁過程中,雙方應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甲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15天內沒有答復,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甲乙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條 甲方可視乙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鑒于本工程的特點與實際需要,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的任務,甲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乙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甲方,甲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監理服務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5.合同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6.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甲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9.違約金: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終止合同,按一般條款第九條的期限辦理。由于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 ____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因甲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甲方負經濟責任。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 元。

      10.獎罰:甲方可視乙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資金在____ 元范圍內,罰金在____ 元限度之內。

      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乙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使用時受甲方監督。且立賬備查。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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