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建設合同(1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委托建設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委托建設合同1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北京市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 投 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各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而增加工作或持續時間。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七條規定監理人應當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北京市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北京市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合同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當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當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當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當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當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一切事宜做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做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當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當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保安全、保環境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當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做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章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11)監理人有權及時向委托人獲取工程建設過程中有關如:工程量洽商變更、材料采購及工程撥付款等重要信息、資料,委托人應當給予支持。
(12)所有工程變更(包括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應當通過監理人的審核和簽認。
(13)工程竣工時,如委托人未按規定支付監理報酬的90%,監理人可不簽署工程竣工驗收及移交竣工文件。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當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應當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當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托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 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當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托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委托人應當將影響監理的重要信息、資料等及時通知并提供給監理人。
第三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承擔費用為監理人員投保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應不低于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二條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三條 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四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八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四十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合同專用條件中第四十條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一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當向監理人按合同專用條件利息(不低于同期銀行利息)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二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三條 如果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 他
第四十四條 委托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五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九條 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到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設施及剩余物品移交委托人的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監理人的協調工作和報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日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 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自備的、委托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補償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當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并免費提供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當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四條 保修期間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此報酬應當參照北京市工程建設監理費收費標準確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附加工作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辦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滯納金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雙方同意用支付報酬,按匯率計付。
第四十六條 獎勵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五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雙方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京市建設委員會二○○五年八月修訂
委托建設合同2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中有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 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列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理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款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供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和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訂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訂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構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托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便函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直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托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 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三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現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勤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七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現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三十九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二條 如果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條 委托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進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
第四條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
第十條 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在_______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 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
監理人自備的、委托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
補償金額=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 _____________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并免費提供_____________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九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用___________支付報酬,按__________ 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 獎勵辦法: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二0XX年二月
委托建設合同3
委托人(全稱):_____
代建人(全稱):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XXXXXX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_____
工程地點:_____
工程內容:_____
總投資(估算投資):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質量標準:_____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項目總概算的_____%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_____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_____萬元)。工程竣工后,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人:_____(公章)
代建人: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建設合同4
委托人(甲方):________
管理人(乙方):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人(甲方)與項目管理人(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
工程地點:___
工程規模:建筑面積___平方米
總投資:___
項目管理服務內容:
1、前期管理:
①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②負責項目各個階段可研性報告、設計文件的申報、審批、發放手續,并辦理相關的施工許可證;
③配合甲方做好設計、施工、監理等招標的監督、協調,并提供相關服務;
④協助甲方進行設計工作的協調,提供優化建議,使其成果符合甲方要求;
⑤協助甲方對施工單位、主要設備供貨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和能力考察;
⑥項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全過程項目協調
①編制項目管理的工作內容和控制方法;
②負責投資監理、工程監理的月報季度年度的工作報表報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負責協調投資監理工程監理之間的工作;
④其他項目管理工作。
3、合同管理
①負責施工監理及咨詢等合同的起草修訂和初步審查;
②負責合同之條款費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審核;
③負責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關義務和權利的行使;
④負責合同糾紛的處理;
⑤負責與本項目有關的合同管理工作。
4、后期管理:
①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②負責檢查、督促工程監理單位對竣工圖、竣工資料及時審核;
③負責各配套專業部門、職能部門和物業使用部門驗收手續的辦理;
④負責本工程項目的竣工決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項目審計工作;
⑤負責項目文檔、影像等資料的收集、整理、編冊,以及向有關部門的移交;
⑥負責工程項目使用說明書的編制;
⑦負責項目的固定資產的登記、造冊,以及清單與實物的移交;
⑧其他有關的后期管理工作。
二、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項目管理建議書(投標書);
2、本合同標準條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
4、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三、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項目管理業務。未經委托人書面許可,管理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四、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載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管理人支付報酬。
五、項目管理費用
1、計算依據
根據財政部《基礎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和___市財政主管部門等有關規定,計算本項目的管理費。
2、建安投資額及管理費費率
建筑安裝工程投資額(暫估)___萬元,管理費費率___ %,管理費用為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元)。若建安工程造價出現調整(上下浮動超過20%的,則增減部分的項目管理費用及費率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但雙方另行協商確定的項目管理費率最高不得超過3%)。
3、支付方式
①合同簽訂后七天內預付管理費20%;
②管理費支付按批準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計算;
③支付時間:
④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和額外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___元/人日)。
六、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立的,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
管理人:(簽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
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
賬號: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5
委托人(全稱):
代理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于______年___月___日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為以下工程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
4、招標范圍:
5、招標方式:
二、委托范圍
1、提供招標前期咨詢,擬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案;
2、辦理招標申請;
3、起草招標公告;
4、組織或協助招標人開標、評標;
5、編制招投標情況報告;
6、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7、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三、委托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委托人的權利
(1)對委托項目的招標程序有知情權;
(2)對擬發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閱權;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4)收回在實施委托業務過程中借給代理人的全部資料;
(5)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2、委托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2)向代理人提供實施委托業務的全部真實、可靠的有關資料;
(3)參與委托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條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四、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范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
2、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全過程的真實、合法、規范、有效;
(2)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在發出前告知委托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對代理事項保守秘密;
(5)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托人存檔(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7)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工作轉讓第三方;
(8)在實施委托業務過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資料應全部歸還委托人;
(9)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五、招標代理報酬及支付方式
1、本次招標費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元),包括以下內容:
(1)招標代理人員的工資及福利;
(2)專家評標費;
(3)代理本項目的差旅費、汽車費用、開標室租賃費;標書制作費;
(4)代理本項目應支付放入稅金;
(5)代理本項目所需的一切其他辦公費用;
(6)代理本項目所需的其他相關費用。
2、招標代理費支付主體委托人與代理人共同約定:招標代理費由中標人支付,并在招標文件中確定。
3、招標代理費支付方法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時由中標人直接支付給代理人。
六、公告費、專家評審費的約定公告費、專家評審費由代理人支付并承擔,委托人不承擔公告費、專家評審費。
七、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業務,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須經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元),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返還委托方;委托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項目的全額代理費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范圍等行為,經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認定,委托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八、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出并結清款項后自動失效;
4、本協議一式____份,委托人____份,代理人____份,監督人____份。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電話: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電話: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6
委托人: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
總投資: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2)本合同標準條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
(4)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份。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
監理人:(蓋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方:__________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以下簡稱乙方)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甲方委托,對甲方的工程材料來樣及其他建筑實體工程檢測事宜進行檢測。乙方根據國家規范和甲方的檢測要求,予以科學、公正、準確、高效地進行檢測,并按照客觀的數據出具報告。為明確雙方責任,經雙方經友好磋商,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檢測報告提交對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報建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檢測服務范圍及時間見證取樣檢測:
1.水泥物理力學性能檢測;
2.鋼筋(含焊接及機械連接)力學性能檢測;
3.建筑用砂常規檢測;
4.建筑用卵石、碎石常規檢測;
5.砼強度檢驗;
6.砂漿強度檢驗;
7.簡易土工試驗;
8.摻和料(粉煤灰)檢驗;
9.瀝青檢驗;
10.防水卷材檢驗;
11.墻體材料(強度)檢測主體結構檢測:
11.回彈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檢測;
12.砼保護層厚度(鋼筋掃描)檢測;
13.砼樓板厚度檢測;
14.砌體基本力學性能檢測說明:因施工質量、試件制作等原因產生的各類現場實體檢測甲方另行委托,費用按實計算。
三、合同單價
1.本合同按單項(或工程平方米費用包干方式)進行收費核算;
2.本次各項檢測費用合計約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檢測前預付總檢測費用的____%—____%預付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元。
2.其他的付款方式如下主體工程結束付_______整,剩余款項所有報告全部提交一次性結清。
五、相關權利和義務甲方義務
1.工程開工后,凡建設過程發生的相關檢測均委托乙方進行。
2.定期與乙方確認工程進度,并根據付款條件支付相應檢測費用。
甲方權利
1.對在建工程的各類檢測數據有知情權,協議執行過程,可隨時查詢。
2.從乙方獲取工程檢測咨詢服務的'權利。
乙方義務
1.根據相關標準及甲方要求,在承諾期限內完成檢測任務,提供檢測報告。
2.對發現的重大質量問題(如水泥XX性不合格、實際檢測結果不足設計要求等),及時向甲方通報。
3.做好相關服務工作,特殊項目檢測(或乙方檢測能力以外的項目),分包前應將分包單位情況通報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進行分包(費用另計)。
4.提供檢測咨詢服務,指導甲方抽樣送檢工作。乙方權利根據相應服務內容收取檢測費用。
六、檢測標準
1.甲方明確檢測標準(可以是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情況下,按甲方指定標準進行檢測。
2.甲方未明確檢測標準,按工程施工驗收規定的標準執行。
3.各類標準執行優先等級:國家標準a;行業標準a;企業標準。
七、甲、乙雙方按照上述條款履約合同,如其中一方違約合同,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或提請合同管理機關行政調解;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建設合同8
委托方(甲方):
檢測方(乙方):
為了確保工程質量,根據有關規定及設計、質監部門的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對 工程樁基礎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執行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建筑基樁檢測技規范》(JGJ/106—20x)。《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 50021—20x)
二、檢測內容:
1、低應變檢測: 根,檢測樁身完整性,樁身砼縱波速;
2、聲波檢測: 根,檢測基樁樁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樁身完整性類別;
3、鉆探抽芯: 根,每樁 孔,檢測樁身完整性、樁長、樁砼強度、樁底沉渣、樁底持力層評價。
三、檢測價格:
l、低應變檢測: 元/根,計費: 元;
2、聲波檢測: 元/剖面,共 剖面,計費: 元;
3、鉆探抽芯: 元/米,計費: 元;
4、設備儀器進出場費: 元。
總計費用為:人民幣(大寫): 是否需要正式發票:
四、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甲方預付乙方檢測費定金 元,全部檢測完成后,《基樁檢測報告》提交時,所有款項結清并付款到位,否則乙方不予提交報告。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l、甲方提供被檢測樁的位置及有關檢測工作的詳細地質、設計、施工資料;
2、負責被測樁樁頭的清洗和平整工作(包括靜載試樁的處理和聲波管預埋)及其費用:
3、提供檢測現場的照明及電源,設備進出場及吊裝所需的道路和場地:
4、為乙方現場測試人員提供工作方便。協調好現場施工:
5、按合同的`約定向檢測方支付檢測工作費用;
6、甲方獨家享有該工程項目《基樁檢測報告》的權力。
7、檢測期間甲方安排四名民工協助乙方工作并負責其費用。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l、乙方必須嚴格按規范要求進行數據采集,計算分析、資料整理,每個單項工程檢測完成后十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科學、準確、公正的《基樁檢測報告》一式四份;并對檢測數據負法律責任。
2、提前一天向委托方(甲方)提供樁頭(測點試坑)的處理方案。
3、按合同約定享有基樁檢測工作報酬。
4、施工期間發生安全事故、違法亂紀行為后果自負。
七、檢測時間及檢測次數:進場時間由甲方提前一天通知。檢測次數:
八、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單位蓋章后即行生效,完成報告提交和交清工程款后合同執行終止。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 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復印有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委托建設合同9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方式:
地址: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系方式:
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網站建設項目,包括網頁設計、網站程序代碼的編寫以及合同期內的網站維護服務等,為明確雙方責任,根據中國法律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此合同,以期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項
1、委托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網站建設項目。
2、委托費用
費用總共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委托期限
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作為定金,驗收之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即_________元。
三、驗收標準
①網站驗收內容:欄目無錯誤,無程序和鏈接錯誤。
②網站驗收后甲方需增加新的欄目及功能,視為二次開發,二次開發費用協商解決。
③驗收合格:甲方應以書面形式簽收,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網站驗收通知函》____個工作日內未書面簽收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驗收合格。乙方在驗收合格后____個工作日內提交工作成果或將網站上線開通訪問。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網站開發設計和維護(網站類型應甲方要求參照制作)。因本合同產生的全部交付內容和開發成果(包括全部源代碼、系統技術文檔軟件、數據等)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本項目有關的技術支持服務。
2、甲方應根據本合同服務項目的實際需要按乙方的要求提供協助,并提供相關的材料及圖片等。甲方在網站建設開始之前提供所有資料并保證提供的所有資料完整、真實、合法,圖片清晰、文字材料應為電子文檔格式(特別注意:英文稿件區分大小寫)。
3、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的內容、資料等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若發生侵犯第三方權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因甲方使用本合同標的給第三人造成損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簽署意味著甲方授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項下同時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域名、企業標志等,僅供本合同服務使用,此等使用不能損害甲方的利益。
5、甲方在使用乙方建設完成的網站時,應當注意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甲方應對違反本條規定所引起的問題及產生的影響、后果承擔全部責任。
6、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費用。
7、甲方需協助乙方設計人員充分了解甲方的業務內容或流程,并提供相應的便利條件。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時完成合同項下所有服務的制作。完成后的網站,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后,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合同到期后,若雙方不再合作,乙方有義務辦理相關轉移手續。
2、乙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網站建設工作,及時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在網站制作完成后,對甲方陸續提出的小細節修改要求,乙方應積極配合予以實現,并交甲方驗收通過。
3、乙方為甲方舉辦二人或兩次的網站后臺管理系統操作培訓。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甲方提交的原始資料或樣稿。
5、乙方保證其用于制作網站的技術、工具不會侵犯到任何其他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乙方技術原因導致甲方網站出現有嚴重的漏洞和錯誤或其他不能正常運行的情況的,乙方須在_____日內消除障礙,保證甲方網站正常運行,且甲方無須針對乙方消除障礙以使得甲方網站正常運行的服務支付任何費用。
6、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才可于本項目中標注“本項目由乙方提供技術支持”。
五、合同的變更、中止與解除
1、合同變更
任何一方需對合同期限、項目內容、工作進度、費用等條款進行變更或補充的,應與對方協商一致并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確認。
2、合同中止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違約,可以單方面中止履行本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合同,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3、合同解除
① 甲方需解除合同,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已確認的工作成果所對應的費用未支付的,甲方還應于合同解除后的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給乙方造成其他經濟損失的,甲方還應據實賠償。
② 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_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給甲方造成其他經濟損失的,乙方據實賠償。
六、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
1、為保證本合同的正常執行進度和乙方的服務質量,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提交乙方所需的網絡服務的全部資料。
2、本合同涉及的內容由雙方共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甲方違約責任:如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付款,則每延遲一日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滯納金;經協調后拒不付款,乙方有權停止甲方委托乙方的所有服務,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4、乙方違約責任: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按期履行,乙方須向甲方賠償違約金,最高違約金金額為合同總金額的_____%。若延遲交付_____個工作日以上,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項。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①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七、不可抗力
在合同有效期內,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不視為違約。不可抗力系指:戰爭、火災、水災、地震、臺風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八、附則
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本合同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高于其他相違的書面或口頭協議。
3、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10
委托人與項目管理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WTO研究中心樓和外籍教師招待所
工程地點:古北路620號
工程規模: 建筑面積8,000平方米
總投資: 1,256萬元人民幣
二、 項目管理服務內容:
1、 前期管理: ① 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② 負責項目各個階段可研性報告、設計文件的申報、審批、發放手續,并辦理相關的施工許可證;
③ 配合學校做好設計、施工、監理等招標的監督、協調,并提供相關服務;
④ 協助學校進行設計工作的協調,提供優化建議,使其成果符合學校要求;
⑤ 協助學校對施工單位、主要設備供貨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和能力考察;
⑥ 項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過程項目協調
① 編制項目管理的工作內容和控制方法;
② 負責投資監理、工程監理的月報季度年度的工作報表報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負責協調投資監理工程監理之間的工作;
④ 其他項目管理工作。
3、合同管理 ① 負責施工監理及咨詢等合同的起草修訂和初步審查; ② 負責合同之條款費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審核;
③ 負責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關義務和權利的行使;
④ 負責合同糾紛的處理;
⑤ 負責與本項目有關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后期管理: ① 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② 負責檢查、督促工程監理單位對竣工圖、竣工資料及時審核; ③ 負責各配套專業部門、職能部門 和物業使用部門驗收手續的辦理;
④ 負責本工程項目的竣工決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項目審計工作; ⑤ 負責項目文檔、影像等資料的收集、整理、編冊,以及向有關部門的移交;
⑥ 負責工程項目使用說明書的編制;
⑦ 負責項目的固定資產的登記、造冊,以及清單與實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關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 項目管理建議書(投標書); 2、 本合同標準條件; 3、 本合同專用條件;
四、 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項目管理業務。未經委托人書面許可,管理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管理人支付報酬。
六、 項目管理費用
1、 計算依據 4、 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① 根據財政部《基礎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和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地方國有建設單位若干財務問題補充規定》等有關規定; ② 借鑒浦東新區財政局的浦財城(20_)11號文《浦東新區政府投資項目代理建設單位管理費計取標準的若干規定》,計算本項目的管理費。
2、 建安投資額及管理費費率理費用為萬元,管理費費率(大寫:人民幣。若建安工程造價出現調整(上下浮動超過20%的,則增減部分的項目管理費用及費率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但雙方另行協商確定的項目管理費率最高不得超過3%)。
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簽訂后七天內預付管理費20%;
② 管理費支付按批準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計算;
③ 支付時間: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和額外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6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自 完成。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份。
甲方:乙方:日期:
委托建設合同11
委托人:_________
與監理人: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工程規模: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份。
委托人:(簽章)_____
監理人:(簽章)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開戶銀行:_____
開戶銀行:_____
賬號:_____
郵編: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
電話: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12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承接方編填)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____________________勘察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搞好該工程勘察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_勘察階段的工作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勘察范圍
1.1 本工程項目勘察委托文號、日期
1.2 工程建設地點
1.3 技術要求
1.4 預計工程量
第二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資料
項目名稱
文件資料份數
提供日期
年 月 日
一、提交工程項目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施工或勘察許可文件
二、提交工程項目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三、提交技術委托書及已有的技術資料和圖件
第三條 乙方按下列進度、份數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勘察成果名稱
提交日期
提交份數
年
月
日
3.1 勘察成果規定提交4份,超過4份另行計算。
3.2 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達的開工通知書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自然條件影響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時,工期順延。
第四條 取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4.1 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計取費用。國家規定的取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雙方另行議定。
4.2 本工程勘察費估算為_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勘察費的30%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工程勘察驗收、交付成果后15天內,結清全部費用。
4.3 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五條 雙方責任
5.1 甲方
5.1.1 甲方委托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明確技術要求和勘察階段,按時提供已有技術資料(包括地下管線、地下構筑物的資料),并能滿足乙方編寫勘察綱要和編制工程預算的基本要求。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過程中發生或危及人身安全時,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5.1.2 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工作時,甲方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5.1.3 派員協助乙方與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系,及時為乙方創造并解決勘察現場條件。如:征購土地、青苗賠償、拆除障礙物、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 勘察前,根據乙方提出的用料計劃,按時準備好各種材料,并承擔費用。
5.1.5 按時為勘察人員準備好住宿、辦公、臨時庫房、就餐食堂、取暖、飲水以及條件許可的其他福利設施,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費用。當甲方不能提供上述條件時,甲方應支付乙方臨時設施費。
5.1.6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甲方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 工程完工后,在15天內負責組織勘察及成果驗收,并在乙方填寫的工程勘察交驗單上簽署意見,作為工程勘察費用結算的依據。
5.1.8 維護乙方提交的勘察結果,不得擅自修改、轉讓。
5.1.9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甲方應支付窩工費。
5.1.10 補充協議中甲方應負的其他責任。
5.2 乙方
5.2.1 派工程技術人員按任務委托書和設計技術要求進行現場踏勘,確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編制工程預算。
5.2.2 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
5.2.3 勘察過程中,根據場地地形、地質條件和技術規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減工程量或改變勘察手段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4 按照國家現行的標準、規范和規程進行勘察,根據委托任務書提出的技術要求,按合同規定的'進度,提交勘察成果,并對其質量負責。
5.2.5 講究職業道德,端正經營作風,勘察成果應滿足設計和施工的要求。
5.2.6 補充協議中乙方應負的其他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6.2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及時撥付勘察費,每超過1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1‰逾期違約金;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提交勘察成果,每超過1日,應減收勘察費1‰。
6.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質量低劣,不能滿足設計技術要求時,其勘察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或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及時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電報、電傳、技術討論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廢止。
本合同正本1式8份,雙方各執4份。
委托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承接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________簽訂合同代表(簽字):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審查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審查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鑒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審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鑒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八條 其它 1.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根據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盡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合同相應的精神和宗旨。 2.附錄一規定的有效期滿,本合同自動失效。屆時雙方若愿繼續合作,應重新訂立合同。 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自簽訂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就甲方委托乙方建立企業網站及網站推廣事宜達成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代辦域名申請注冊服務:
1、甲方委托乙方申請國際頂級域名____個,價格____元/___年域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委托乙方申請中文域名______個,價格_____元/___年,域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優惠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______%的,甲方給予乙方占付款金額_____________%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_______幣)____億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萬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3. 域名費用合計: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網絡主機空間租用服務,服務內容包括:經濟型網站______元/年,<100m主機空間,5個e-mail信箱,無限制數據流量,高速網絡帶寬,在線訂購>標準型網站______元/年,<150m主機空間,5個e-mail信箱,支持asp語言,access數據庫,無限制數據流量,高速網絡帶寬>精美型網站______元/年,<___m主機空間,___個e-mail信箱,支持_________,無限制數據流量,高速網絡帶寬,在線訂購>
第三條 :網頁制作服務。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甲方網站所需頁面。甲方須提供樣本或文本文件,不能提供時,須乙方代拍產品照片時,乙方收取成本費。企業網站首頁設計制作費:_______元,企業網站簡體設計制作費:_______元,企業網站繁體設計制作費:_______元,企業網站英文設計制作費:_______元,企業網站日文設計制作費:_______元,網頁制作費用合計______元。超出問題按____元/頁計費。
第四條 :付款方式: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支付域名注冊費,主機租用費和網站首頁設計費共______元。網頁制作完成并上傳至互聯網后,甲方應在一周內將余款付清。付款方式為:現金,匯票或銀行電匯。
第五條 :違約責任甲方違約或不付費時,乙方有權關閉甲方租用的服務器的使用帳號,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因不可抗力<戰爭,臺風,地震,海嘯,國家政策等>之外原因,造成乙方服務器停止運行,乙方以天為基本單位,向甲方賠償延長租用服務。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網站空間租用費用的90%甲方網站信息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甲方必需保證提供數據的合法性,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不損害其他企業利益,對甲方網站上的'內容,乙方不付任何法律責任。
第六條 :免責條款由于internet是全球互聯網絡,因此由于其他通路上的偶然因素,造成用戶的訪問速度下降,有時在對服務器進行設置或安裝用戶程序時可能會產生一段時間的中斷,以上現象在任何服務器上都有可能發生,是正常現象,甲乙雙方對此表示認同。
第七條 :售后服務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的計算及停工醫療期內的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5)網站有利于促銷:通過網站向訪問者展示產品、對銷售提供支持,有多種具體表現方式,如主要頁面的產品圖片、介紹、通過頁面廣告較好體現出企業形象或者新產品信息、列出銷售機構聯系方式、銷售網店信息等,或者具有積累內部網絡營銷資源和拓展外部網絡營銷資源的作用 。
網站完成后一年內,乙方為甲方免費添加網頁___張,產品___個。其他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為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合同期內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未接到甲方終止本合同的有關正式文件,視為雙方續約,續約期限為______年。
第九條 :其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己方收到的甲方的付款之日起生效<以乙方開具的收款憑證為準備>。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email: 郵件:
乙方職責 1.高速公路過橋費,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設備,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照價賠償。 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4.乙方僅限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域內使用甲方車輛,未經甲方主管人員同意乙方不得要求司機駛離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不稱職的司機,甲方應積極與乙方協商解決。 6.乙方應專門指派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與甲方司機進行工作溝通。為保障甲方服務質量及乙方工作效率甲方司機有權拒絕乙方其他無關人員隨意調派。 7.乙方租用甲方車輛實際使用里程為每月______公里(不含甲方司機上下班自用路程),超出部分另行向甲方支付每公里______元人民幣。
電話: 網站:
聯系人: 聯系人: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委托建設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及網絡管理的有關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委托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籌建internet網站,設計制作網頁的合作項目,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內容和要求
1、網站有_________種語言版本:_________;
2、網站頁數范圍:_________;
3、網站建設方案: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金額
1、域名_________個,_________元/年
2、主機空間_________mweb空間,_________mlog空間,_________memail空間,_________m數據庫空間,_________個email,_________m帶寬,_________元/年
3、網頁_________頁,模版生成/數據庫管理,_________元
4、_________系統_________個,_________元
5、_________系統_________個,_________元
6、計數器_________個,_________元
7、其它_________
8、費用合計_________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作為定金,驗收之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即_________元。
第四條 開發周期
1、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將資料交給乙方,將定金匯至乙方帳戶。
2、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網站的建設。
3、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對網站進行驗收。
4、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將余款匯至乙方帳戶。
第五條 資料提供
1、甲方負責提供制作所需的一切資料(包括文字,圖片以及其他相關文件),并制作成電子文件。在乙方開始制作網頁時,甲方應備齊全部內容資料,并保證材料完整,圖片清晰。
2、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資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圖片資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一切法律問題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雙方合作期間,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圖片資料未經甲方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給第三方。
4、甲方應保證其委托制作的網站的合法性,對于涉及盜版、違法、政治、色情及其直接間接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內容乙方有權拒絕制作。
第六條 協助義務
1、甲方應在網頁制作的全過程中給與乙方便利條件,并積極配合。
2、甲方應提供專人與乙方聯絡。
3、在制作過程中,對甲方陸續提出的修改要求,乙方應盡力協助實現,并經甲方認可。
第七條 驗收
1、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完工通知的_________日內對整個方案進行驗證,并通知乙方進行修改,否則,視為全部設計驗收合格。
2、驗收標準
(1)甲方可以通過任何上網的計算機訪問這個網站。
(2)主頁無文字拼寫及圖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為準)錯誤。
(3)網絡程序正常運行。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作出局部的調整和修改,對于無理的要求和過激的言論傷害到人格甲方有權終止合作。
(5)網頁修改完成后經甲方審驗合格后,由乙方負責上傳至甲方的網絡服務器,并保證網站的正常運行和訪問。
(6)網站制作完成。乙方不得隨意要求甲方修改網站網頁。
第八條 售后服務
1、網站開通一年內免費修改主要頁面(企業資料更新不計算在內),在不改版的前提下修改不超過20%;一年以后如需服務,每年收取網站總額25%維護費。
2、制作完成后,乙方負責培訓甲方一名技術人員進行操作和更新,培訓時間為一天。
第九條 委托人的使用
1、網站建成后,可以自行管理虛擬主機,可以利用虛擬主機在國際互聯網上發布信息,可以自行規定信息的內容和文件的放置結構等。(自行管理出現的問題由甲方自行負責)
2、甲方將在著作權法的范圍內使用本合同標的及相關作品、程序、文件源碼,不得將其復制、傳播、出售或許可給其它第三方。
3、甲方對本合同標的中的網頁、圖像享有排他的使用權。
第十條 知識產權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將委托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乙方將作品著作權轉讓給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設計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未及時提供資料而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乙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向甲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2、因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向乙方付款而造成違約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每逾_________天按總金額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合同所規定的內容,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按總金額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4、任何一方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合同,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5、因甲方提供非法圖文或甲方非法操作而造成網站被關閉的,其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因乙方上傳非法圖文或乙方非法操作而造成網站被迫關閉的,其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合同,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全稱):
代理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招標人名稱:
2、項目名稱:
3、建設地點:
4、招標范圍:
5、招標規模:
6、招標方式:
7、指定聯系人(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況
1、代理機構名稱:
2、資格等級:
3、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擬派專職人員:
(1)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人,承擔本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標工作。
四、委托范圍
委托范圍如下口中劃√者:
口起草招標公告
口代擬投標邀請書
口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口協助招標人評審投標資格預審文件
口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
口編制工程量清單或標底
口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答疑、草擬答疑紀要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托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托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會
口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口編制招標報告
口辦理招標的備案手續和有關事項的公示手續
口代擬合同
口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1)招標代理服務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中標金額計算結算價,累進計取,浮動______%,合同價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標底(或招標控制價)計算結算價,合同價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標代理服務費,在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預付合同價的_____%,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日內按中標金額結算,余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后_____日內預付_____%,余款在乙方遞交成果報告同時一次付清。
(3)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后_____日內預付______%,余款在標底(或招標控制價)公布后______日內按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結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建議;
(3)審查代理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代理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委托人的義務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項批準手續或相關資料及資金落實情況;
(2)向代理人提供滿足完成代理招標業務的全部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代理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代理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5)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代理人支付代理報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其這類要求;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七、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2、代理人的義務
(1)選擇有足夠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招標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
(4)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法定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應對招標工作中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6)開標、評標結束后日內,向委托人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8)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9)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0)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八、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代理人進行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業務,需要變更約定事項時,須經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后方能變更。
4、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元整。代理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托人。委托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應支付的代理費(按正常完成已開展的工作計算)全額支付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范圍等行為,則委托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它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并結清款項后失效。
十一、補充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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