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崗交流方案[必備15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那么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輪崗交流方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輪崗交流方案[必備15篇]](/pic/00/l/b7bdb0b84_2.jpg)
輪崗交流方案1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教師〔20x〕4號),湖南省教育廳《關于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湘教發〔20x〕51號)和長沙市教育局《關于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長教通〔20x〕121號),以及《事業單位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全面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城鄉校長教師合理交流,激發教師隊伍活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推進城鄉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具體措施
(一)區管校聘工作
1.試點學校
望城區向陽中學望城區茶亭梅園中學
2.聘用原則
堅持按需設崗、雙向選擇、公開公平、以人為本的原則。
3.聘用流程
按需設崗→個人申請→審核聘用→公示結果→簽訂聘書(合同)
4.落聘人員由區教育局統籌調劑。
5.時間安排
3月-5月前期調研,6月-7月制定方案,8月具體實施并完成。
(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
1.交流輪崗方式
(1)支教:城區學校教師到農村學校支教。
(2)交流:城區與城區、農村與農村學校之間教師交流輪崗。
(3)考選:區內農村教師通過考試方式交流到城區。
(4)走教:片區或集團學校內部因學科需要跨校兼課;市、區級卓越教師對口支援相對薄弱學校或薄弱學科。
城區學校是指街道區域內的學校,農村學校是指鄉鎮區域內的學校。
2.交流輪崗對象
(1)公辦學校(園)在編在崗教師(幼師)。
(2)公辦學校校長(園長)、片區校成員。
3.交流輪崗原則
(1)按個人申報、學校同意、雙向選擇、教育局審批的流程辦理。
(2)鼓勵城區教師到農村支教。
(3)支教時間原則上1-3年,也可直接辦理人事異動關系。
4.交流輪崗時間
除走教外,支教和交流均在6月28日前完成申報工作(申報審批表交區教育局318室),8月底前完成有關人事關系異動。
5.交流輪崗補助
(1)支教教師工作量達學校平均工作量及以上,根據支教學校距離及偏遠程度,享受300-900元/人?月的交通補助;享受相應農村學校教師的鄉鎮工作補貼。
(2)走教教師兩校工作總量(按課時計算)達所在學校平均工作量及以上,且在走教學校課時工作量達該校平均工作量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可享受支教相應交通補助。
(3)市、區級卓越教師對口支援相對薄弱學校,交通補貼酌情而定。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
區管校聘試點學校要制定本校“區管校聘”改革試點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及時召開教職工“區管校聘”管理改革試點工作動員會。區屬各學校、各片區校要根據長沙市教育局《關于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長教通〔20x〕121號)文件精神,鼓勵城區學校教師到農村支教,鼓勵卓越教師支教、走教。
(二)摸底申報
區屬各學校、各片區校要根據各校崗位需求等實際情況,精準制定崗位需求計劃,重點摸清緊缺學科、意向交流、支教教師實際情況,引導、規范教師流動。
(三)會議審定
區教育局根據各校崗位需求,結合教師申請意愿,意向學校教師結構、專任教師需求、崗位設置等實際情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統籌調劑。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部門聯動。“區管校聘”和校長教師交流工作在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
2.明確目標,促進交流。以“城鄉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為目標,調優教師結構,推進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3.強化保障,激發活力。在教師職務晉升、職稱晉級、評優評先、培養培訓等方面向有農村工作經歷、有交流輪崗經歷的校長、教師傾斜。
4.嚴格考核,落實獎懲。一是考核學校。對派出學校和受援學校均設置專項指標進行考核。二是考核教師。以受援學校為主,派出學校為輔。
輪崗交流方案2
為貫徹落實《中共山西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加快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見》(晉教師〔20xx〕14號)、《山西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轉發<教育部等六部門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晉教師函〔20xx〕31號)等精神,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校長、教師交流制度化、常態化,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現就推進大同市20xx年度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國、全省、全市教育大會精神,以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按照“統籌兼顧、均衡發展、因地制宜、以人為本、科學規范、積極穩妥”的原則,著力構建科學、規范、有序的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機制,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內在活力,縮小城鄉、區域、校際之間師資差距,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
二、交流范圍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
縣域內以優質學校為龍頭,分別聯合周邊農村學校、薄弱學校,形成若干個片區(學區、盟區),實行教師在片區(學區、盟區)內學校間交流。鼓勵城區學校教師跨片區交流。校級領導一般在縣域內交流。有鎮區和鄉村學校的縣(區),以城鄉學校之間交流為主;沒有鄉村學校的市轄區,以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之間的交流為主;鄉鎮范圍內以中心小學與村小學、教學點交流為主。在此基礎上,不斷完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機制,逐步擴大交流范圍。
三、交流對象
1、凡男50周歲、女45周歲及以下,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6年及以上的校長(含其他校級領導),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滿6年及以上且完成一輪教學任務的專任教師為應交流對象。校長的交流按照管理權限由主管部門確定。教師每年交流人數要達到應交流對象總數的10%以上,其中每年參與交流的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骨干教師、縣級以上模范(優秀)教師以及中高級教師要達到應交流對象總數的20%以上。同一學校級領導每次交流人數一般不超過校級領導總人數的30%。
2、在山區、丘陵地區農村學校任教滿9年或在條件更為艱苦的邊遠農村學校、教學點任教滿6年的教師,自愿繼續留校任教的,應尊重本人意愿,視為具有交流經歷。
3、處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師或患病并經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在校內公示后,可暫不交流。學校傳統項目、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經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暫不交流,但延長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年。
4、校長、教師自愿申請參與交流的,經學校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實施交流。
四、交流形式
交流堅持個人申請、學校推薦和組織安排相結合,堅持與教師培養、使用和優化教師隊伍相結合,堅持多形式、多層面開展交流工作。
1.指導性交流。鼓勵城區學校的.名師、骨干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城區薄弱學校流動,指導農村學校、薄弱學校的學科建設、隊伍建設等。
2.合作性交流。采取名校辦分校、集團化辦學、聯盟校等形式進行交流,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
3.優化型交流。特長教師向特色學校流動,富余學科教師向該學科短缺學校流動,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流動,超編學校與缺編學校根據學科余缺進行互補式流動,進一步促進教師結構優化。
4.走教型交流。采取就近片區內走教兼課的辦法,解決部分學校音體美、勞技、信息、心理健康等結構性崗位空缺問題。
5、其它形式交流。各縣區教育局、各學校要不斷創新交流方式,采取名師名校長特聘崗交流、對口幫扶、支教、送教下鄉等形式,支持優秀校長、優秀骨干教師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有序流動。
五、工作流程
縣屬學校將符合交流條件的所有人員花名冊報送各縣(區)教育局。各縣(區)教育局根據各學校教師編制、崗位及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的情況,下達各學校應交流的學科及交流名額指標。各學校將參與交流的人員名單報各縣(區)教育局。各縣(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確定交流人員的服務學校。各縣(區)教育局將本學年度教師交流情況報告、校長教師交流花名表、交流人員報到單上報市教育局備案。
六、保障措施
1、評職評優優先機制。對積極參與交流并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發揮骨干示范作用的校級領導、教師,在職務晉升、評優評先等方面給予傾斜,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給予表彰獎勵。
2、改善工作生活條件。各縣教育局和各學校要努力改善交流教師的工作、生活條件,加快建設教師周轉房,可根據各縣實際情況給予交流人員一定的交通補貼。城區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的教師,享受農村教師補貼。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全面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優化中小學校長和教師隊伍結構的有效手段,是推進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合理分布,縮小師資校際差距、城鄉差距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各有關部門和學校主要領導要深刻認識這項改革的重要意義,消除對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片面認識,在總結以往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組織開展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大力提升校長教師隊伍素質,激發校長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本區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2、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教師校長交流的重大意義,予以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市教育局成立校長教師交流工作領導組。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科室人員擔任成員,具體指導和落實全市范圍內的校長教師交流工作。選派交流教師的學校,要深入細致地開展思想工作,組織教師有序開展交流,努力幫助教師解決交流中遇到的各類困難。接收交流教師的學校,要熱誠對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師,盡快幫助流入教師熟悉學校環境和文化,及時融入學校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流入教師的作用。
3、分級規劃實施。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掌握所屬義務教育學校師資需求和在編教職工基本情況,統籌制定年度交流計劃,將交流指標落實到各校;各學校每年進行調查摸底,核清人員學科、年齡、教齡結構和學校工作年限等情況,根據交流指標,確定交流人員名單。
4、加強政策宣傳。要統籌協調各方面的關系,深入細致地做好政策解釋、輿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要多形式引導教師深入認識交流的意義和價值,消除思想顧慮。要廣泛聽取意見建議,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教師校長交流工作方案。要大力宣傳和總結交流教師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
5、平穩有序推進。要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結合本地實際,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把握工作重點和進度,循序漸進。保持和發揚學校的辦學特色和優勢,發揮骨干教師的引領作用。堅決防止部分學校因交流而引發學校超編、超崗位結構比例配置等現象發生。要制定相關配套政策,解決交流教師的后顧之憂,尤其要關心交流到農村學校任職任教教師校長,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
6、其他要求。各縣(區)教育局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全力推進校長、教師交流工作,確保圓滿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從9月份起,于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書面報告該項工作進展情況。建立責任制度,確定1名分管領導和1名具體責任人負責日常管理、考核評價、信息報送等工作。
輪崗交流方案3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統攬工作全局,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基礎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建立符合我校特點的教師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切實解決各教學點教師資源配置上的結構性矛盾,優化本轄區內教育資源配置,實現教育資源共享,促進小學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效益,高水平、高質量實施義務教育,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研究,決定建立趙坡中心小學教師輪崗交流機制,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辦好每一所小學和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根本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精神,立足實際,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制度,真正形成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制度,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實現教師隊伍管理上的創新與突破,積極推動我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增強活力、和諧穩定”的工作要求,本著“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的原則,做到三個結合,即: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教師職務晉級和獎懲機制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弘揚艱苦奮斗、愛崗敬業的師德教育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確保教育系統安定穩定、推動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相結合。三、實施辦法
(一)輪崗對象
趙坡中心小學在編在崗的專任教師,均為輪崗對象。其中下列人員不作為輪崗交流對象:
1、男教師年齡55周歲以上,女教師50周歲以上的專任教師。
2、身體殘疾或長年病假的教師(以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經縣教育局批假為準)。
3、英語專任教師和“農遠”管理員(以各校確定的教師為準。若是教師職務晉級,也必須參加輪崗。)
4、各小學的校級領導(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
(二)輪崗措施
1、其他學區調入到趙坡中心小學或曹河教學點的教師必須參加兩學年的教師輪崗。
2、中心學校統考或學區統考連續倒數后3名的教師。
3、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出現重大事故影響惡劣的教師。
4、在中心學校各類檢查中受到點名批評的教師
5、各教學點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本校輪崗計劃。按照中心小學每年公布各校參加輪崗教師人數,妥善安排輪崗人員,便于中心小學對輪崗教師分配工作。
6、自愿輪崗交流。
(1)、鼓勵趙坡中心小學、曹河教學點的教師自愿到鄧崗教學點、謝營教學點交流,交流時間為一年。
(2)、自愿交流的`教師,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簽署意見,中心小學根據學校編制和學科結構情況統一組織安排。
(3)、交流期滿后,安排回原學校任教。
三、激勵措施:
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在評優選先時,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
四、紀律要求:
1、各校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精心組織,服從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校教育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了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及時給予關心和幫助,使其能夠思想穩定、工作安心。
4、輪崗交流教師的年度任職考核和教師工作量評估、教師職務晉級由接收學校負責進行。
5、確定輪崗而不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不能評優評先、不能晉升高一級教師職務。
6、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凡不服從組織調配,超過一周拒不到崗的,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予以告誡;超過半個月時間拒不到崗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上報中心學校予以除名。
7、各校校長是實施教師輪崗交流機制的第一責任人。凡對輪崗制度不落實、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實施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輪崗交流方案4
一、指導思想
以“尊重現實、以人為本”的思想為指導,全面實施教育內涵提升工程,全面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充分發揮骨干教師的示范和引領作用,加快建立科學、均衡、人文、靈活的用人機制,促進義務教育均衡和內涵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合理流動、公平公正、穩妥有序、以人為本、促進發展、資源共享、統籌兼顧的原則。優化配置教師資源,實行個人申請與組織安排相結合,個人成長與教育均衡相統一,促進教師交流與保持隊伍穩定相協調。
三、工作目標
每批參加交流的教師比例原則上占學校符合交流條件人員總數的5%-10%。通過交流,逐步提升辦學水平,提高教育質量。
四、工作要求
1、輪崗交流教師,在學歷結構、職稱結構和骨干教師數量方面達到基本均衡。
2、教師輪崗交流時限為三年。
3、教師輪崗交流、支教期間的工作表現,作為教師教育教學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4、夫妻雙方都在本校工作的應交流一方。
5、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參加專項支教任務的教師,視為具備異校交流工作經歷。
6、教師輪崗交流須在本校連續工作年滿六年以上。男教師50周歲以下,女教師45周歲以下。
7、考慮到教師個人家庭實際,有下列情況的可暫緩交流:(1)個人身體患絕癥,不能滿負荷工作的; (2)當學年內有妊娠、產假期或哺乳期的;
(3)妻子(丈夫)或子女長期患病臥床不起或長期住院的。
8、教師輪崗交流要充分考慮教師個人因素。如上下班路程、接送子女、就餐等。
五、組織實施
教師輪崗交流、支教由學區組織實施。
六、組織領導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教師輪崗交流是建立在科學規范基礎上的.一次重要人事制度改革,是關心、愛護和培養干部的重要舉措。要站在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促進學校跨越式發展的高度,加強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導,把工作做深做細,確保學校隊伍的高度穩定和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2、顧全大局,嚴肅紀律。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既是關系到學校全局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關系到個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學校領導干部、教師必須處理好學校利益與個人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之間的關系,認真執行教師輪崗交流的紀律規定,確保輪崗交流、支教工作的順利實施。
輪崗交流方案5
為深入貫徹落實《湖北省事業崗位設置管理試行意見》、陽襄市《關于加快推進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進一步深化學校內部管理,優化我校行管教輔隊伍整體結構,提高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水平和整體辦學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為適應學校“四個一流”總體發展要求,堅持德才兼備、注重實效和公平、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以增強活力和提高行管教輔水平為導向,體現崗位績效和持續強化、歷練的現代管理理念,在現有的崗位編制數額內,全面推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逐步實現我校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形成人盡其才、人盡其用的新型用人機制。
1.行管教輔人員結合實際選擇崗位,學校和應聘對象實行雙向聘任、雙向選擇;
2.在同一崗位工作滿5年,年齡在50周歲以下原則上實行崗位輪換,特殊專業崗位除外。
1.政治思想素質好,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學歷達標,具有相應的崗位執業資格。
3. 遵守教育法規,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熟悉職能,能適應和勝任崗位工作需要。
4. 愛崗敬業,具有讓服務對象、對口單位和教師、、滿意的敬業精神。
5. 身體,能堅持正常工作。
1. 學校公布各的定編指數和崗位職責。
2. 個人填寫“擇崗意向書”。
3. 各處室負責人根據應聘個人填寫的“意向書”和“聘任原則”提出聘用人員名單,交校長和校長辦公會協調研究。
4. 校長審核,并在“擇崗意向書”上簽署意見后將其“意向書”返還本人。
5. 所有參與聘任人員的擇崗意向報經校長宣布,并以行文形式下發、備案。
行管教輔人員崗位設置(不含中層以上干部,共55人。)
(一)校辦、紀委(9人)
勞資員1人;檔案、保密員1人;校史資料收集、宣傳文秘員2人;工作人員2人;收發員1人;司機2人。
(二)教務處(15人)
教務員2人;學籍室2人;實驗室5人、招生辦1人、、繼教員1人、圖書室4人。
(三)學工處(4人)
政教員2人;宿舍管理員2名。
(四)總務處(12人)
水電管理員2人,綠化管理員2人,醫務室2人,總務管理員2人,人員4人。
(五)處(4人)
食堂管理員2人,基建管理員1人,門面房管理員1人。
(六)現代教育處(7人)
校電視臺1人,電教員1人,多媒體教室管理、網絡管理與維護4人,競賽及檔案管理1人。
(七)保衛科(2人)工作人員2人。
(八)老干科(2人)工作人員2人。
(九)教研處、團委、工會、婦委會暫不設工作人員崗位。
1.落聘的認定及政策。
(1)未被學校任何處室選聘者視為“落聘”。
(2)落聘人員無學校集體福利。1—3個月之內,可領取個人全額工資的.80%;4—6個月內,可領取個人全額工資的50%(若調出本校,則從未上班的時間起停發其工資和各種福利待遇);超過6個月者,學校停發其全額工資,且按自動處理。
(3)學校同意落聘人員調出本單位。
2.拒聘的認定及政策。
(1)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于拒聘:本人擇崗意向未得到滿足,又不接受學校安排者;不符合“內退”條件而申請內退,未被批準且不上崗者;符合“內退”條件,但未被批準、又不上崗者視為拒聘。
(2)凡拒聘者,學校從拒聘下月起停發其工資和福利待遇,不與其辦理調動手續。
輪崗交流方案6
為進一步建立干部教師的合理流動機制,不斷均衡協調我鄉學校發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優化教師資源配置,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為人民滿意教育,現制定教師輪崗交流制度。
一、輪崗交流原則
教師輪崗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學合理,統籌兼顧,穩步推進,均衡發展”的原則。將調整充實與素質提升相結合、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個人意愿與教育需求相結合,促進教師隊伍合理流動,均衡配置教師資源。
二、輪崗交流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個人申請,經中心小學校長同意在全鄉中小學范圍內輪崗交流。
三、輪崗范圍及對象
1、我鄉在編在崗教師,包括各村校負責人。
2、專任教師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在輪崗期間,女教師法定產假可視作輪崗年限。
4、暫緩輪崗交流的對象
①身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療的教師;
②身患重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師;
③配偶殘疾或重病需要照顧的教師;
④子女未滿三周歲的女教師;
⑤家庭遭遇重大變故的'教師;
⑥夫妻雙方若均屬輪崗交流對象,一方可暫緩。
5、不作為輪崗對象
①各小學(中心小學)校級領導(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
②凡男50周歲、女45周歲以下的(以當年8月31日為準)
四、輪崗交流措施
1、自愿輪崗交流。
(1)鼓勵優秀幼兒教師申請到小學任教,中心小學的優秀教師申請到各村小、教學點任教,服務期為1年。
(2)凡評審副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在任職期內,必須要有1年及以上在村小學任教的經歷;
擬提任學校中層以上干部的候選人原則上在本級教師職務任職期內要有村小任教的經歷。對認真完成交流任務,成效顯著的人員,在職務提升、職稱評聘、評優評先的年度考核中,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不受此項限制)
(3)中級教師崗位十級晉升九級,九級晉升八級;
初級教師崗位十二級晉十一級,必須在有村小任教1年的經歷。(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不受此項限制)。
(4)自愿交流的教師,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簽署意見,根據學校編制和學科結構情況統一組織安排。
(5)服務期滿后,原則上安排回原學校任教,“自愿輪崗”的可在任職期內同行條件評優晉級。
(6)小學教師輪崗交流,原則上在學區內流動。
(7)交流教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流入單位考核確定,其它待遇不變。
五、輪崗交流要求:
1、統一思想,精心組織。教師交流工作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深化教育改革,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一項重大舉措,事關教師的切身利益,學校領導要加強宣傳和組織力度,顧全大局,統籌安排。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鄉小學的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了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督促接受安排好交流教師的工作與生活,努力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學習和生活中的困難,使他們能及早適應新單位的工作環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
4、輪崗交流教師的工資關系不變。
5、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臨時人員頂崗。凡無特殊情況一周內不到工作崗位的或到崗不正常開展工作的,將按學校考勤制度相關條款處理,并上報教育局。
6、輪崗交流的教師由流入學校考核,考核結果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考核結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交流期滿可申請回原學校;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由組織作出相應處理,原則上在次年教師輪崗中繼續輪崗;考核結果“合格”后方可申請回原學校。
7、在績效考核中,對認真履行交流職責,教育教學效果好的交流人員,評優評先時優先考慮。對拒不執行學校交流安排或雖參加交流,但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人員,當年年度考核只能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三年內不得推薦評優和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五年內不能提拔擔任學校中層及以上干部;其中態度惡劣、造成不良影響的,應予以緩聘,并扣發部分或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輪崗交流程序
1、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玉鄉學校輪崗交流方案,讓教師明白此項工作的重大意義。
2、初定人選。根據本方案規定和中心學校核定的人數,各校教師自主報名確定初步交流人選。并于8月25日前將情況報鄉教育督導辦。
3、確定名單。中心小學在秋季開學前確定正式交流人員,并通知相關學校。
交流人員應在流入學校開展工作前報到,并由注入學校安排相應崗位,按要求時間到流入學校工作。
輪崗交流方案7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強政府機構干部隊伍建設,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提高干部隊伍素質,激發干部隊伍活力,加強機關勤政廉政建設,促進工作作風轉變,努力推動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輪崗交流工作實行陽光操作,輪崗交流的工作方案、工作程序要公開透明,人員確定要公平公正。
(二)量才適用的原則。
根據干部個人的思想狀況、氣質形象、性格特征、業務專長、發展潛力和工作實績,將干部安排在適合其發揮特長的崗位上,努力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三)嚴格控制職位的原則。
輪崗交流要嚴格執行職位管理有關規定,不得借工作人員輪崗交流之機超職數或超職位配備干部。
(四)順向流動的原則。
輪崗交流一般在機構性質、財政供給形式相同的單位之間進行。公務員在公務員崗位之間流動,也可流動到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聘用制公務員不能流動到行政單位;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干部可流動到事業單位,全供事業單位的干部可流動到差額供給事業單位,差額供給事業單位的干部可流動到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五)回避的原則。
工作人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單位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人事、監察、審計和財務等工作。
(六)經常化的原則。
加大平時輪崗交流的工作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及時進行輪崗交流,實現干部輪崗交流工作的經常化、制度化,符合交流條件的要隨時交流。
三、范圍和對象
(一)輪崗交流的范圍。
政府工作部門、議事協調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和部門管理機構。
(二)輪崗交流的對象。
上述單位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股級干部。
⒈在同一崗位上連續工作滿5年的(截止時間:20xx年4月30日任職滿五年以上的);
⒉在同一股室連續工作滿20xx年的;
⒊由副職提升為正職的;
⒋因親屬關系需要回避的;
⒌其他原因需要輪崗交流的。
四、輪崗交流的形式
輪崗交流工作以各單位內部輪崗為主。因工作需要,個別崗位也可跨單位進行交流。
輪崗交流方案8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巡察整改反饋意見和全市組織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局機關干部多崗位鍛煉,提高干部素質,增強干部隊伍活力,經研究,決定在局機關及基層單位開展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為確保輪崗交流工作順利進行,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輪崗交流的基本原則
1、促進干部成長的原則。著眼于干部能力建設,對工作經歷單一,履職經驗不足的干部,進行多崗位鍛煉和磨礪,著力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論水平、管理水平和工作經驗。
2、增進隊伍活力的原則。既本著干部個人能力素質和職位要求匹配的原則,做到人崗相適,又體現對干部的有效監督和愛護,進一步調動和發揮干部積極性,激發干部隊伍整體活力,努力形成良性的干部流動機制。
3、實事求是的原則。符合交流條件的職位和人選,原則上要進行交流。對于工作特殊需要暫不宜交流的職位,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暫緩交流,不搞“一刀切”。
4、依法依規的原則。以《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國家公務員職位輪換(輪崗)暫行辦法》等干部人事法律法規為指導,在“三定方案”規定的編制和職數內進行。
二、輪崗交流的范圍、對象、職位和資格條件
(一)輪崗交流的范圍。
局機關的中層干部、基層單位班子成員。
(二)輪崗交流的對象。
1、在現崗位工作滿10年以上的;
2、其他因工作需要輪崗交流的。
(三)輪崗交流的職位。
1、局機關各科長(主任);
2、基層同編制類型、開支渠道單位間進行;
(四)輪崗交流的資格條件。
1、任正、副科職干部,且不在試用期內;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覺悟;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輪崗交流的程序
1、調查摸底。對中層干部及重要崗位人員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對需要交流的崗位及相關人員情況進行初步分析。
2、制定方案。根據要求,結合實際,在充分溝通醞釀,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輪崗交流實施方案。
3、動員部署。組織召開全體干部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宣布局輪崗交流工作實施方案。
4、黨組決定。局黨組召開專題會議,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輪崗交流的人員及職位。
5、上報審批。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程序,輪崗交流干部的任職報市委組織部審批。
6、集體談話。輪崗任職決定公布后,由局黨組同輪崗交流人員進行任前集體談話,就工作交接、履職盡責和嚴格執行制度、紀律等提出要求。
7、到崗履職。集體談話后,輪崗交流人員,應迅速將以前承擔的工作進行清理,并由分管領導主持,搞好工作交接。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紀律監督
1、為保證這次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的順利進行,決定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局黨組成員為組員的局干部輪崗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輪崗交流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機關黨委,具體負責輪崗交流日常工作。
2、要嚴肅組織人事紀律,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干預輪崗交流工作,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抵制輪崗交流工作的實施。堅持個人服從組織原則,需要進行輪崗交流的人員,一經組織決定,要堅決服從,并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工作交接。輪崗交流對象不服從組織決定,經批評教育仍不服從的,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
3、在交接時要確保工作的連續性,并做好相關檔案資料的移交。
輪崗交流方案9
為切實加強干部隊伍自身建設,全面熟悉和掌握市場監管業務知識,建立公正、公平的用人機制,充分調動干部職工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我局的實際,對條件艱苦、特殊崗位的干部實行輪崗制度,特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交流輪崗的指導思想
堅持黨管干部、民主集中、人盡其才、適人適用的原則。通過干部交流輪崗,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干部交流輪崗制度,激發全局干部的潛能,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全局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二、交流輪崗的范圍和對象
交流輪崗的崗位范圍主要是指農村駐在監管所管理崗位和行政審批辦公室工作人員崗位交流輪崗。
交流輪崗的對象是全局內設機構、派出機及事業單位所有符合條件的干部職工(不包括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交流崗位主要指男性干部職工年滿55周歲以下的,在駐在農村崗位上循環輪崗。女性干部職工50周歲以下的,在行政審批辦公室工作崗位上循環輪崗。本人志愿可以適當放寬年齡。
有下列情形的,可不輪崗交流或者暫緩輪崗交流:
1.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機密工作人員;
2.中層正職以上的人員;
3.其他原因不適合輪崗交流的。
三、交流輪崗的形式和方法
干部交流主要采取機關、市區駐在所、隊和中心與農村駐在監管所及行政審批辦公室之間輪崗的形式。輪崗人員的確定采取組織指派與隨機的'方式安排。
干部交流輪崗工作按照培養鍛煉與選先任賢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全局交流輪崗制度,實行有計劃的交流。全局內設機構、派出機構及事業單位崗位和農村駐在監管所及行政審批辦公室之間的交流輪崗,符合條件的干部職工每一年輪崗調換一次,在本人自愿的情況下,可適當延長輪崗時間。
四、交流輪崗的相關政策
1.農村工作公務員享受鄉鎮工作補貼。
2.在輪崗崗位工作期滿且表現優秀的在干部使用上予以優先考慮。
3.在輪崗崗位工作期滿且表現優秀的在同等條件下公務員職級、職稱晉升優先。
4.凡是沒有在輪崗崗位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經歷的原則上不予提拔使用(包括正股級、副股級及支部領導)。
五、交流輪崗的紀律和要求
1.交流輪崗干部要堅決服從組織安排,對不服從分配,影響工作和造成影響的,黨組根據情況做出嚴肅處理。
2.交流輪崗過程中嚴守“三不準”紀律:不準有短期行為,對工作應付了事;不準鬧個人情緒,影響工作開展;不準無故請假曠工,輪期內,事假、病假累計超過20天或無故曠工超過3天,不算完成輪崗任務,要重新輪崗。
3.輪崗交流結束后,妥善安置工作單位。干部接到交流輪崗通知后,要盡快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在限定的時間內到新的崗位工作。
4.交流輪崗干部離職前,要留職兩周,做好對新上崗人員的傳、幫、帶工作。
5.各科(室)、所、隊、中心要高度重視干部交流輪崗工作,充分認識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過輪崗交流推動全局各項工作更好地開展。
輪崗交流方案10
為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防范財務風險,扎實推進行政事業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強化財務人員隊伍建設,根據十屆州委第九輪巡察發現單位財務關鍵崗位人員長期不輪崗,財務內控制度不健全,單位執行財經紀律不嚴格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按照州委、市委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嚴肅財經紀律,規范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打造一支忠誠、干凈、廉潔、高效的會計隊伍,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健全制度,深化標本兼治,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確保財務人員的職能作用得到更好發揮,逐步實現財務人員輪崗交流常態化、制度化。
二、基本原則
(一)人崗相適原則。在保證財務人員政治素質的基本前提下,根據與財務崗位的匹配度,盡量做到用人所長,使干部在財務工作崗位上能夠各得其位,各盡其職,各施其能,形成人才資源的最佳配置,最大限度地發揮“人才”與“崗位”的有機結合,實現人崗相適、人事相宜。
(二)勝任工作原則。財務人員必須具備《會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任職資格和勝任本職工作的條件。
(三)對等調劑原則。實行出一進一、對等調劑,基本保持輪崗交流單位與原單位編制性質相同,單位類別相近。
(四)身份不變原則。輪崗交流財務人員的原有身份、行政級別、工資待遇不變,原則上在同類型單位之間交流。
(五)親屬回避原則。輪崗交流人員與調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財務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必須回避。
(六)問題導向原則。針對內部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大的單位,必須進行跨部門交流。
三、組織機構
為強化組織保障,切實推動工作落實,成立凱里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人員跨部門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楊波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人員輪崗交流工作,審核確定財務人員輪崗交流意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王培輝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周燕云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員從相關單位抽調組成,具體負責財務人員輪崗交流日常工作。
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市委組織部:負責辦理經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后輪崗交流財務人員(屬公務員和參公編制)的調動手續;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事業身份輪崗財務人員崗位和職稱核定,并辦理經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后輪崗交流財務人員(屬事業編制)的調動手續;
市委編辦:負責審核輪崗交流財務人員是否屬調出單位在編人員,審核擬調入單位編制空缺情況;
市財政局:負責對各單位報送輪崗交流人員的信息名單進行匯總,交領導小組辦公室初審,提出輪崗交流的初步方案,征求組織人社部門意見,報領導小組審定。
四、輪崗范圍
(一)市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等行政事業單位財政預算單位。
(二)具體從事會計、出納的工作人員。參照(黔東南組通〔20xx〕4號)關于“財務審計崗、資金管理崗等關鍵崗位滿五年的必須進行輪崗”的精神,在會計、出納工作崗位滿五年的必須輪崗交流。
五、輪崗形式
跨部門輪崗交流。單位符合輪崗交流條件的財務人員,原則上必須跨部門交流,在特定情況下可系統調動或在同類別單位之間進行輪崗交流。同一單位會計、出納同時符合輪崗交流條件的,原則上先輪崗交流一人,另一人在下一個會計年度內按計劃依次進行輪崗交流,以保障單位財務工作的連續性。
會計、出納的崗位原則上要求是在職在編人員,特別是隨著網絡的普及和會計電算化的廣泛應用,增加了會計信息和財務數據的安全風險,不能聘用會計、出納人員的單位,以及抽調借調財務人員的單位參照本方案執行,在崗年限不能超過五年。
六、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單位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規范財務管理、防控資金風險。
1.會計與出納崗位分設。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財務印鑒章分開保管。嚴禁由一人保管,負責保管印章的'人員要做到人走柜鎖。
3.分管領導定期檢查財務工作,督促出納、會計每月定期對賬。指定不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人員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盤點庫存現金,核對銀行存款余額是否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二)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在執行過程中根據市委、市政府要求,按“三重一大”的決策執行。
(三)建立內部審計機制。
(四)建立考核機制。財政部門、各系統主管部門應對各預算單位及系統內財務起指導監督檢查工作的作用,進行一年一度的考核評價,公開監督檢查結果,領導小組根據巡視巡察,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審計、財政等檢查結果對預算單位財務人員進行一年一研判。
七、實施步驟
(一)清查摸底階段。市財政局收集《單位財務管理人員信息采集表》。對市級各部門財務人員情況進行摸底,掌握財務人員相關信息并建立財務人員信息臺賬。
(二)審核確定階段。跨部門輪崗交流人員,由市財政局提出方案,征求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意見,報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從20xx年起,每年9月30日前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單位報送輪崗交流人員信息名單進行初審匯總,提出輪崗交流初步方案,征求組織人社部門意見,報領導小組審定。
(三)組織實施階段。輪崗交流初步方案經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后,輪崗交流財務人員按照工作人員調動程序,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調動手續。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首次輪崗。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實行財務人員輪崗交流,是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激發干部隊伍活力的重要舉措,是實現干部資源合理配置的現實需要,是強化用人監督的重要保障,有利于打破由于長時間在同一崗位、同一領域工作而可能形成的思維定勢和利益紐帶,具有防止不正之風乃至腐敗問題發生的重要作用。各級各單位要把輪崗交流工作作為提高干部的素質能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工作科學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
(二)精心組織、穩步推進。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輪崗交流范
圍和對象,對本單位符合輪崗交流條件的人員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統籌安排,認真抓好落實。要注意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對在輪崗交流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要妥善解決。在輪崗交流交接之前,各單位要加強管理,保持秩序不亂,工作不斷。財務人員輪崗交流后,要按規定及時辦理交接手續,對以前承擔的工作資料及時整理,對未完成的工作全力落實,做到交接到位,不留后遺癥,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開展。對有特殊規定的管理部門,財務人員不適宜對外輪崗交流的,需報領導小組按一事一議審批辦理。
(三)嚴格紀律、成果運用。要進一步明確財務人員輪崗工
作紀律要求,有關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程序辦事,堅持在政策和原則面前人人平等,不得弄虛作假,確保輪崗交流氛圍風清氣正。領導小組要實行“陽光操作”,做到規則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科學運用考評結果,把考評結果與選拔任用、晉升職務職級、評優評先、追責問責緊密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良性導向作用。同時,要做好輪崗交流人員思想工作,顧全大局,消除各種思想顧慮。凡組織決定輪崗交流的人員,必須按照財務工作有關規定辦理好移交工作后,在規定時間內到新的崗位履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服從組織決定,該交流而不交流甚至作出決定后仍不服從輪崗交流的,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輪崗交流方案11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xx〕4號)和《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入推進中小學教師“縣(區)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盤政辦發〔20xx〕28號)精神,不斷優化干部、教師資源配置,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現結合我縣義務教育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要以《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通過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科學有序地交流輪崗,優化干部、教師資源配置,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全縣義務教育的教育教學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作任務與交流輪崗范圍
1.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由縣教育局在每學年開學前統一安排進行。
2.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輪崗的范圍為公辦學校在編(在冊)在崗教師。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9年及以上的教師(男50周歲及以下、女45周歲及以下)均應交流輪崗(特殊情況,可適當放寬交流條件),城鎮學校、優質學校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輪崗比例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20%。處于孕期、哺乳期、患病、離退休時間不足3年、學校傳統項目和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可不交流輪崗。
3.義務教育學校校長交流輪崗的范圍為公辦學校校長、副校長。校長、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滿兩屆后,原則上應交流輪崗。
三、工作原則
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要有利于相對薄弱學校師資隊伍的加強與發展;要有利于滿足一線教學需求;要有利于區域內整體師資隊伍的結構優化;要有利于校際的學科配套;要有利于校長、教師的專業發展;要有利于激活學校用人制度改革。
四、交流輪崗形式和程序
1.校長交流輪崗堅持組織選派的原則,立足學校干部隊伍實際,促進均衡發展。教師交流輪崗堅持組織選派和個人自愿相結合的原則,從實際出發,積極穩妥推進。
2.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校長,交流輪崗期間考核不合格者做降職或免職處理。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可自愿提出申請,經學校和縣教育局批準后實施。即在各校教職工編制核定范圍內,統籌考慮師資的實際需求,結合每學年區域內教師調劑補充計劃,實施城鎮學校與農村學校、優質學校與薄弱學校教師交流輪崗。交流輪崗時限為三個學年度。
3.申請交流輪崗的教師填寫《盤山縣交流輪崗教師申請表》,縣教育局黨委根據全縣各學校教學實際需求,決定交流輪崗教師人選及其交流輪崗學校,填寫《盤山縣交流輪崗教師登記表》并存入個人檔案。
4.交流輪崗教師必須在一線任教,由交流輪崗學校負責交流輪崗期間的年度考核,優秀比例大于20%(具體比例與縣人社局商定)。交流輪崗期間因為個人原因不再交流輪崗的,取消交流輪崗教師身份和待遇(縣直學校教師不視為農村工作經歷),并從交流輪崗終止之日起,2年內不許評優評先(提交申請后反悔的參照執行)。
5.支教是交流輪崗的特殊形式。支教時間須滿一年,支教比例不得大于學校在編人數的5%。支教教師需在《盤山縣交流輪崗教師申請表》“備注”中標明“支教”字樣。受援學校僅限古城子學校、沙嶺學校、沙嶺北鄭學校、棠樹學校、東郭學校、石新小學、羊圈子小學。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推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是實現區域教育資源均衡配置,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教師專業發展的重要舉措,是《義務教育法》賦予縣政府的重要職責。因此,各學校要予以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成立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組織好本校的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要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校的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方案,確定交流輪崗工作指導思想、目標、交流輪崗方式等。
2.加大政策宣傳。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影響大、觸及教師的切身利益。因此,各校在實施過程中要始終貫徹以人為本的思想,要以對教師高度負責、對教育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搞好宣傳,做實做細各項工作,促進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健康發展。
3.加強考核管理。嚴格執行校長崗位責任目標管理制度和中小學教師考核測評標準。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教職工考核程序,積極探索學生家長、學生參與評價、考核教職工的辦法,嚴格執行師德一票否決,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在考核等次的確定上不徇私情,準確定位。對那些業務技術水平低、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工作不努力、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未完成學年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出現較大失誤,造成較大損失的人員,考核等次應確定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不參加考核的人員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4.強化政策保障。從20xx年起,在職稱評聘工作中,將教師到其他學校交流輪崗的工作經歷作為申報評審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和特級教師的加分條件。到縣直學校交流輪崗按有關政策執行。
5.消除后顧之憂。各校要切實解決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中工作、生活等實際困難,為參與校際交流輪崗的校長、教師創設良好的工作平臺和條件。
(1)交流輪崗到異校中、高級崗位的教師,其在原學校聘任的中、高級職務的細分等級予以保留。
(2)交流輪崗校長、教師的差別化待遇、鄉鎮工作補貼待遇由交流地學校發放。選派學校根據交流地學校所開具的工作量(含教學和教育管理等工作)證明落實工資待遇、職稱評聘、崗位聘任和績效獎金等待遇。
6.各校要做好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政策宣傳和思想教育工作,著力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圍,進一步激發校長、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確保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取得實效。要將實施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作為推進義務教育高水平均衡發展的關鍵舉措,并與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有機銜接,形成全面發展的整體合力。
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以前交流輪崗文件即行廢止。
輪崗交流方案12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xx鄉中小學教師的合理流動機制,不斷均衡協調我鄉中小學學校發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優化教師資源配置,促進教師全面發展,辦人民滿意教育,結合我鄉中小學教師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輪崗交流方案。
一、輪崗交流原則
教師輪崗交流遵循“科學合理,統籌兼顧,穩步推進,均衡發展”的原則。本著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個人意愿與教育需求相結合,促進教師隊伍合理流動,均衡配置教師資源。
二、輪崗交流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個人申請,經新華中學研究報經中心學校批準后在全鄉中小學范圍內輪崗交流。
三、輪崗范圍及對象
1、凡男50周歲、女48周歲以下的(以當年8月31日為準)我鄉在職在編學校任教教師。
2、教師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輪崗交流指數確定方式為:新華中學當年超編人數的50%確定為交流到小學的人數;新華中學缺崗科目教師,從小學擇優交流到中學。
四、輪崗交流措施
1、自愿輪崗交流。
(1)鼓勵中學教師申請到小學任教,服務期為1年。
(2)從20xx年9月起,凡參加評審中小學高級、一級、二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履現職期間有一年及以上在小學任教經歷,且認真完成交流任務,成效顯著的人員,在職稱評聘、評先評優和考核中,在同等條件下原則上予以優先即在當年年終考核總分上加2分。
(3)自愿交流的教師,于當年7月31日以前由本人提出申請,中學簽署意見后,由鄉中心校根據學校編制和學科結構情況統一組織安排。
(4)服務期滿后,原則上安排回中學任教,“自愿輪崗”的可在履現職期內同等條件下參與評優晉級。
(5)輪崗交流教師交流期間的人事檔案保留在中學。
2、需要磨練的交流。
(1)科目課時量課時聘任不足60%的教師。
(2)不服從學校工作調配的教師。
(3)上述人員人數在交流指標范圍內的直接確定為交流對象,到小學輪崗交流;
上述人員人數多于交流指標范圍的,經全校教師無記名投票的形式確定交流對象。
3、交流輪崗任教教師的考核定性
(1)交流輪崗到小學的教師根據小學考核方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用小學第1名與中學第1名差異系數乘以該教師在小學的考核得分,即為該教師在中學的.年終檔案分。
(2)輪崗交流教師最終考核成績居新華中學前15名者,年終考核定性為優秀,并推薦為當縣級優秀教師。
4、輪崗交流服務期滿后,如果愿意繼續留在小學任教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中心學校討論決定認可后,將該教師在中學的人事檔案轉到小學。
5、交流到中學的任課教師由中學進行考核。
五、輪崗交流要求:
1、統一思想,精心組織。教師交流工作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深化教育改革,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一項重大舉措,事關教師的切身利益,學校領導要加強宣傳和組織力度,顧全大局,統籌安排。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鄉中小學的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輪崗交流教師的工資關系不變。
4、當年確定的輪崗交流對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履職,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臨時人員頂崗。凡不服從輪崗交流的視為曠工處理。
六、本輪崗交流實施方案自20xx年3月1日起執行。
輪崗交流方案13
為進一步完善干部隊伍管理的競爭、激勵機制,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提升干部職工隊伍整體素質,推動全縣水利事業又好又快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參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國家公務員職位輪換(輪崗)暫行辦法》、《國家公務員任職回避暫行辦法》、《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暫行規定》和《關于開展縣直機關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通知》(鹽黨辦發[20xx]2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干部輪崗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次干部交流輪崗工作,在局黨委的統一領導下,以“加大多崗位鍛煉,提升綜合素質;盤活資源,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激發干事創業激情,提高水利工作效能;打破崗位終身制,建立輪崗長效機制;促進勤政廉政,打造人民滿意水利服務隊伍”為宗旨,逐步實現輪崗常態化、制度化,激發廣大干部職工愛崗敬業、奮發向上的工作熱情,不斷增強水利行業干部職工隊伍的生機和活力,從而促進全縣水利事業科學發展。
二、交流輪崗目的
(一)合理配置,規避風險。通過完善干部交流輪崗制度有效防止腐敗,采取崗位輪換的方式防范管理風險或道德、法律風險。
(二)多崗鍛煉,培養人才。通過內部崗位輪換,有效地培養出能夠在水利工作中獨擋一面的復合型人才。
(三)拓寬視野,激發熱情。通過交流輪崗使干部職工積累人脈資源、發現自己真正的興趣與能力所在、鍛造多方面的能力與經驗,力求人盡其才、人盡其用。
三、交流輪崗范圍
此次交流輪崗的范圍是局中層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重點是近年來沒有交流輪崗的中層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員。
四、交流輪崗條件
(一)內部交流輪崗(中層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員)
1、缺乏多崗位任職經歷的優秀中層干部;
2、在同一崗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中層干部原則上要進行交流輪崗(同一崗位計算時間截止20xx年12月31日);
3、按照相關規定,需要任職回避的;
4、因工作需要進行交流輪崗的;
5、其他原因需要交流輪崗的。
符合上述有關條件的,同等條件下年紀較輕、任職時間較長、同一單位(崗位)工作時間較長的應優先考慮交流輪崗。
(二)跨部門交流輪崗
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條件的跨部門交流輪崗的人員和崗位,特別是從事人、財、物管理、項目審批等關鍵崗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原則上要進行交流輪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交流輪崗或者暫緩交流輪崗:
1、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機密,不宜交流輪崗的;
2、專業技術性較強,不宜交流輪崗的;
3、職位條件有特殊要求,不宜交流輪崗的;
4、距退休年齡不滿五年的;
5、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輪崗的;
6、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7、其他原因不適合交流輪崗的。
五、組織機構
為了確保本次交流輪崗工作順利實施,成立水務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張立澤
副組長:張建軍張德龍黃明森孫峰
成員:李薛鋒黃利蔣聽張本強馬志偉
梁曉波王興瑞王永智侯學存
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在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組織實施本單位的交流輪崗工作。
六、實施程序
內部交流輪崗
1、中層干部內部交流輪崗由局黨委根據內部交流輪崗的條件提出需交流輪崗人選和崗位,或由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中層干部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的申請(包括書面申請和口頭申請),提交局黨委研究決定。
2、一般工作人員內部交流輪崗由局分管領導及中層干部根據內部交流輪崗的條件,提出需交流輪崗人選,或由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一般工作人員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申請(包括書面申請和口頭申請),提交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跨部門交流輪崗
局黨委及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條件需跨部門交流輪崗的人員和崗位,或由符合跨部門交流輪崗條件個人提出申請,報縣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
本次交流輪崗人員身份要與崗位對等,即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事業單位人員等身份、編制、工資類型必須與崗位一致。內部交流輪崗確有困難或在一些重點、熱點崗位工作的人員,提交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通盤考慮,進行跨部門交流輪崗。
七、進度安排
(一)內部交流輪崗
1、中層干部交流輪崗
(1)1月11日-2月6日調查摸底,制定實施方案,局分管領導對中層干部任職基本情況及干部隊伍結構等進行摸底調查,提出建議。
(2)2月14日-2月20日由局黨委提出交流輪崗的中層干部人選和崗位。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中層干部個人自愿交流輪崗的,可直接向局黨委申請。
(3)2月21日-2月28日由局黨委召開會議研究確定交流輪崗的中層干部人選和崗位,行文通知被交流輪崗的中層干部做好手續交接,到崗工作。
2、一般工作人員交流輪崗
(1)1月18日-2月20日調查摸底,制定實施方案,局分管領導及中層干部對本單位一般工作人員人數、本崗位工作年限、隊伍結構等進行摸底調查,提出建議。
(2)2月21日-2月28日局分管領導及中層干部提出本單位擬交流輪崗一般工作人員的人選。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一般工作人員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的,直接向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請。由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3)3月1日-3月8日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研究確定交流輪崗的一般工作人員和崗位,行文通知被交流輪崗的一般工作人員做好手續交接,到崗工作。
(二)跨部門交流輪崗
1、4月1日-4月30日由局黨委及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條件需跨部門交流輪崗的初步人選和崗位,或由符合跨部門交流輪崗條件的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的申請,提交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跨部門交流輪崗初步人選及崗位。
2、5月1日-5月31日對跨部門交流輪崗初步人選,經縣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向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上報交流輪崗人事方案。經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與需交流雙方黨組織充分溝通并征求分管縣領導意見后,由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擬交流輪崗建議人選,經縣編委會研究通過后進行交流輪崗。
跨部門交流輪崗的人員必須于20xx年6月底前到崗工作,并做好離崗交接手續。
八、要求
1、營造一個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交流輪崗工作環境。要深入細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保證干部隊伍的穩定性和工作的連續性。
2、各單位必須執行關于干部交流輪崗決定,認真實施輪崗工作。
3、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結合工作實際,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積極性,由局黨委和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水務局實際研究確定交流對象。
4、中層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員接到調動通知或交流輪崗通知后,必須服從局黨委的決定,在限定的時間內,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到新崗位報到工作。
5、所有交流輪崗的人員,必須服從組織決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交流輪崗決定。
九、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輪崗交流方案14
根據《關于東麗區中小學教師校級領導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和《市教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推進落實“區管校聘”工作要求,制定教育系統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服務和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核心,創新教師隊伍管理的體制、機制,通過科學有序流動,調整、優化師資資源配置,縮小骨干教師在中心與薄弱(偏遠)校際之間分布上的差距,促進各學科師資配備基本滿足學校教育教學的需要,增強教師隊伍活力,形成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適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教師隊伍,為辦好東麗區人民滿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原則
開展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要堅持合理流動、師資均衡、資源共享、立足長遠、統籌兼顧的原則,促進教師由超編學校向缺編學校流動,由優質學校向薄弱(偏遠)學校流動,達到一名優秀骨干教師帶動一批青年教師的效果。
三、實施辦法
(一)交流范圍
所有教學單位,包括中小學(含育才中學)、幼兒園、少年宮、教師發展中心、職教中心。
(二)交流形式
1、調動交流(人事、工資關系隨人到受援學校)。
調動原則:申請調動人員所在學校原則上是超編單位或是學科結構性富余的單位,且工作滿五年以上,有合理的調動理由;調入單位須是缺編單位、急缺學科教師或專業人員;工作不滿5年的教師、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教師,學校和教育局不受理調動申請。
2、優秀骨干教師的交流。
3、超職數聘任人員的交流。
4、中心地區的學校根據教師職稱晉升條件,有計劃的'選派符合條件的教師到相對薄弱(偏遠)學校頂崗任教交流。
5、集團化辦學學校之間的交流。
6、學校之間的學科對等交流。
(三)交流期限
教師交流輪崗(調動交流除外)工作一般為兩學年,交流期滿后回原學校工作。20xx—20xx學年度交流的教師本學年度延續交流任教。
(四)交流程序
1、交流教師條件
以20xx年8月底為時間節點,凡男50周歲以下、女45周歲以下,且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師。
2、交流比例要求
本校應交流教師人數為符合交流條件人數的20%(見點就入),應交流教師中的骨干教師人數為應交流教師人數的50%(見點就入)。
3、測算交流人數
各校統計本校骨干教師情況,骨干教師稱號的范圍是20xx至20xx年經過認定的骨干教師稱號;按照交流比例要求,將測算人數及推薦人選填入《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嚴格按照滿教學工作量測算,上報學校的需求學科和富余學科情況。
4、教育局人事科匯總后,按照交流輪崗比例要求,結合各校學科需求情況,作出交流輪崗安排。
(五)交流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教師交流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由接收學校發放,工資關系仍在派出學校,仍享受派出學校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交流期間的考核工作
交流期間交流教師由接收校負責日常考勤和考核,如實上報《東麗區教育系統交流教師工作月報表》和年度綜合考評資料。派出學校要嚴格按照接收學校提供的考勤、工作考核情況,落實相關待遇。
交流教師在交流期間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10天及以上,接收學校要將情況上報人事科,人事科將視情節決定該教師是否繼續交流。
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的主要負責人如實上報交流教師的工作情況,不準瞞報漏報,一經發現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雙方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
交流教師在交流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所在學校的各項紀律要求,服從所在學校的工作安排。對不服從接收學校考核管理的交流教師,教育局責成派出學校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條例》作出相應的處分。接收學校要做好交流教師所有材料整理存檔工作,以備上級部門的檢查。
(七)建立激勵機制
將教師交流經歷和業績作為教師評優、評先、晉升職稱等優先考慮的重要依據。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測算與推薦工作
各學校要對學校教師隊伍進行分析梳理,召開行政會研究決定推薦人選,填寫《20xx—20xx學年度教育系統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上報人事科(本校教師的交流意向只作為參考,不作為最后交流的去向)。
(二)嚴格落實交流比例要求
按照測算出來的應交流人數和應交流人數中的骨干教師人數上報推薦名單。推薦的骨干教師必須是在人事科備案注冊的教師(附件1的名單)。上一學年度的交流輪崗教師繼續交流,計入本學年度學校推薦名單,按今年新的測算比例要求,人數不足的學校再補充新的推薦人選。
嚴格按照市教委對義務教育學校的要求,凡義務教育學校,無論超編校還是缺編校,必須嚴格按照“兩個比例”要求完成推薦交流輪崗推薦工作。
(三)推薦的交流輪崗教師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適當放寬條件。
(四)上報的數據要實事求是,不準弄虛作假,一旦查出將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五)為保證交流輪崗分配工作順利進行,新學期開學前交流輪崗教師能夠按時到崗,各單位要按規定時間將需要上交的材料上報人事科(交流范圍內的所有單位必須上報)。
1、上報形式:電子版通過QQ傳給人事科,文件名格式為單位編號+單位名稱+附件名;紙質版蓋學校公章,主要領導簽字,標注學校編號。
2、需要上交的材料:東麗區骨干教師情況統計表(附件1)、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附件2)、20xx—20xx學年度學科需求與富余情況統計表(附件3)的電子版和紙質版。
輪崗交流方案15
為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深入貫徹《關于印發興慶區預算單位財務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銀興政辦發〔20xx〕32號)文件精神,提高財務工作質量和水平,形成富有活力、良性循環的財務用人機制,保障財政工作高效、規范、有序運轉。經政府研究,決定對興慶區部分財務人員進行輪崗交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況
興慶區現有預算單位114家,財務人員155人。除教育系統外,其余63家預算單位共有財務人員103名。其中,在編人員52名,政府批準聘用的非在編人員25名,社區基干、網格員9名,自聘8名,公崗4名,三支一扶2名,退休返聘2名,工會職業化工作者1名。
二、交流人員名單
根據《關于印發興慶區預算單位財務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銀興政辦發〔20xx〕32號)第四十三條:“對在本單位任職三年以上的財務人員,根據人員身份情況進行輪崗。財務人員的編制、組織關系、工資關系、勞動保險仍在原單位管理”的規定,對符合條件的.27家預算單位,27名財務人員進行輪崗交流。(在職人員9名,政府批準聘用的非在編人員11名,社區基干、網格員7名)輪崗交流人員名單如下:
(一)在編人員
(二)政府批準聘用的非在編人員
(三)社區基干、網格員
(四)教育系統
興慶區教育系統共有51家預算單位,52名財務人員。輪崗交流工作由教育局負責,于20xx年4月底完成,并將輪崗交流名單同時報送至興慶區編辦、人社局、財政局備案。
三、工作要求
1.根據《財務人員管理辦法》第三章的要求,自聘、退休返聘等人員不得擔任單位財務工作。各單位須在本《通知》下發7日內對自聘、退休返聘人員進行解聘;其他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進行崗位調整。
2.各單位財務人員務必妥善辦理交接工作,在《通知》下發7日內到崗,盡快熟悉崗位,加強學習,積極工作,不斷提升自身綜合能力和素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推動本興慶區財務工作再上新臺階。
3.各相關單位負責人要樹立全局意識,積極安排輪崗交流人員按期辦理交接手續。對此項工作不重視、交接緩慢、未按時辦理交接手續的單位負責人和不服從崗位交流的工作人員,將由興慶區監察局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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