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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輪崗交流方案

    時間:2025-11-05 12:07:11 方案 我要投稿

    輪崗交流方案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那么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輪崗交流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輪崗交流方案

    輪崗交流方案1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干部、職工隊伍建設,提高工作效能,促進勤政廉政,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開展。著眼于鍛煉培養干部,增強干部、職工主人翁意識,促進人員流動,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增強隊伍活力;著眼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營造本單位旅游事業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為創建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原則:必須堅持有利于本單位事業科學發展,有利于各項工作規范化,有利于優化干部結構,有利于培養鍛煉年輕干部的原則;堅持量才適用、擇優上崗的原則;堅持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

      二、交流輪崗的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單位管理處中層正、副職干部,以及全體職工。

      三、交流輪崗的方式

      1、在處各部門不同崗位、同級別之間進行。

      2、交流輪崗的形式主要是調任、轉任。

      四、交流輪崗的范圍和條件

      (一)在同一職位任職滿5年的中層正、副職干部,必須進行輪崗交流。

      (二)在同一科室由副職升任正職且連續任職滿5年的,有計劃的進行輪崗交流。

      (三)在同一崗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職工,有計劃地進行輪崗交流。

      五、交流輪崗的方法步驟

      (一)調查摸底(11月1日至10日)。對中層干部及職工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對需要交流的`崗位及相關人員情況進行初步分析。

      (二)制定方案(11月11日至20日)。根據要求,結合實際,在充分溝通醞釀,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輪崗交流實施方案。經處黨委研究確定后,報區人社局備案。

      (三)組織實施(11月20日至12月30日)

      1、動員部署。組織召開全體干部職工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宣布本單位輪崗交流工作實施方案。

      2、推薦測評

      (1)干部:首先由符合輪崗條件人員本人以記名的方式就交流去向進行選擇性自薦,每人自薦2個崗位,然后根據自薦情況,由黨委會研究確定初步任職人選,最后對初步人選按任

      職崗位是否適應、基本適應、不適應三個等次,由處中層以上干部進行民主測評。

      (2)職工:由各部門上報本部門職工崗位年限,以有自薦情況,在規定時間內上報至人力資源部(表格見附件)。

      3、黨委決定

      推薦測評結束后,黨委召開專題會議,在認真分析民主測評結果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作出干部、職工輪崗交流決定,并予以公布。

      4、集體談話

      輪崗任職決定公布后,由黨委同已輪崗交流人員進行任前集體談話(干部、職工分開進行)。就工作交接、履職盡責和嚴格執行制度、紀律等提出要求。

      5、到崗履職

      集體談話后,輪崗交流人員,應迅速將以前承擔的工作進行清理。

      六、下屬公司可參照執行。

    輪崗交流方案2

      為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防范財務風險,扎實推進行政事業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強化財務人員隊伍建設,根據十屆州委第九輪巡察發現單位財務關鍵崗位人員長期不輪崗,財務內控制度不健全,單位執行財經紀律不嚴格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按照州委、市委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嚴肅財經紀律,規范行政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打造一支忠誠、干凈、廉潔、高效的會計隊伍,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健全制度,深化標本兼治,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確保財務人員的職能作用得到更好發揮,逐步實現財務人員輪崗交流常態化、制度化。

      二、基本原則

      (一)人崗相適原則。在保證財務人員政治素質的基本前提下,根據與財務崗位的匹配度,盡量做到用人所長,使干部在財務工作崗位上能夠各得其位,各盡其職,各施其能,形成人才資源的最佳配置,最大限度地發揮“人才”與“崗位”的有機結合,實現人崗相適、人事相宜。

      (二)勝任工作原則。財務人員必須具備《會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任職資格和勝任本職工作的條件。

      (三)對等調劑原則。實行出一進一、對等調劑,基本保持輪崗交流單位與原單位編制性質相同,單位類別相近。

      (四)身份不變原則。輪崗交流財務人員的原有身份、行政級別、工資待遇不變,原則上在同類型單位之間交流。

      (五)親屬回避原則。輪崗交流人員與調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財務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必須回避。

      (六)問題導向原則。針對內部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大的單位,必須進行跨部門交流。

      三、組織機構

      為強化組織保障,切實推動工作落實,成立凱里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人員跨部門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楊波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人員輪崗交流工作,審核確定財務人員輪崗交流意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王培輝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周燕云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員從相關單位抽調組成,具體負責財務人員輪崗交流日常工作。

      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市委組織部:負責辦理經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后輪崗交流財務人員(屬公務員和參公編制)的調動手續;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事業身份輪崗財務人員崗位和職稱核定,并辦理經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后輪崗交流財務人員(屬事業編制)的調動手續;

      市委編辦:負責審核輪崗交流財務人員是否屬調出單位在編人員,審核擬調入單位編制空缺情況;

      市財政局:負責對各單位報送輪崗交流人員的信息名單進行匯總,交領導小組辦公室初審,提出輪崗交流的初步方案,征求組織人社部門意見,報領導小組審定。

      四、輪崗范圍

      (一)市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等行政事業單位財政預算單位。

      (二)具體從事會計、出納的工作人員。參照(黔東南組通〔20xx〕4號)關于“財務審計崗、資金管理崗等關鍵崗位滿五年的必須進行輪崗”的精神,在會計、出納工作崗位滿五年的必須輪崗交流。

      五、輪崗形式

      跨部門輪崗交流。單位符合輪崗交流條件的財務人員,原則上必須跨部門交流,在特定情況下可系統調動或在同類別單位之間進行輪崗交流。同一單位會計、出納同時符合輪崗交流條件的,原則上先輪崗交流一人,另一人在下一個會計年度內按計劃依次進行輪崗交流,以保障單位財務工作的連續性。

      會計、出納的崗位原則上要求是在職在編人員,特別是隨著網絡的'普及和會計電算化的廣泛應用,增加了會計信息和財務數據的安全風險,不能聘用會計、出納人員的單位,以及抽調借調財務人員的單位參照本方案執行,在崗年限不能超過五年。

      六、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單位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規范財務管理、防控資金風險。

      1.會計與出納崗位分設。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財務印鑒章分開保管。嚴禁由一人保管,負責保管印章的人員要做到人走柜鎖。

      3.分管領導定期檢查財務工作,督促出納、會計每月定期對賬。指定不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人員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盤點庫存現金,核對銀行存款余額是否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二)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在執行過程中根據市委、市政府要求,按“三重一大”的決策執行。

      (三)建立內部審計機制。

      (四)建立考核機制。財政部門、各系統主管部門應對各預算單位及系統內財務起指導監督檢查工作的作用,進行一年一度的考核評價,公開監督檢查結果,領導小組根據巡視巡察,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審計、財政等檢查結果對預算單位財務人員進行一年一研判。

      七、實施步驟

      (一)清查摸底階段。市財政局收集《單位財務管理人員信息采集表》。對市級各部門財務人員情況進行摸底,掌握財務人員相關信息并建立財務人員信息臺賬。

      (二)審核確定階段。跨部門輪崗交流人員,由市財政局提出方案,征求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意見,報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從20xx年起,每年9月30日前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單位報送輪崗交流人員信息名單進行初審匯總,提出輪崗交流初步方案,征求組織人社部門意見,報領導小組審定。

      (三)組織實施階段。輪崗交流初步方案經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后,輪崗交流財務人員按照工作人員調動程序,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調動手續。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首次輪崗。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實行財務人員輪崗交流,是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激發干部隊伍活力的重要舉措,是實現干部資源合理配置的現實需要,是強化用人監督的重要保障,有利于打破由于長時間在同一崗位、同一領域工作而可能形成的思維定勢和利益紐帶,具有防止不正之風乃至腐敗問題發生的重要作用。各級各單位要把輪崗交流工作作為提高干部的素質能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工作科學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

      (二)精心組織、穩步推進。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輪崗交流范

      圍和對象,對本單位符合輪崗交流條件的人員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統籌安排,認真抓好落實。要注意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對在輪崗交流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要妥善解決。在輪崗交流交接之前,各單位要加強管理,保持秩序不亂,工作不斷。財務人員輪崗交流后,要按規定及時辦理交接手續,對以前承擔的工作資料及時整理,對未完成的工作全力落實,做到交接到位,不留后遺癥,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開展。對有特殊規定的管理部門,財務人員不適宜對外輪崗交流的,需報領導小組按一事一議審批辦理。

      (三)嚴格紀律、成果運用。要進一步明確財務人員輪崗工

      作紀律要求,有關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程序辦事,堅持在政策和原則面前人人平等,不得弄虛作假,確保輪崗交流氛圍風清氣正。領導小組要實行“陽光操作”,做到規則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科學運用考評結果,把考評結果與選拔任用、晉升職務職級、評優評先、追責問責緊密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良性導向作用。同時,要做好輪崗交流人員思想工作,顧全大局,消除各種思想顧慮。凡組織決定輪崗交流的人員,必須按照財務工作有關規定辦理好移交工作后,在規定時間內到新的崗位履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服從組織決定,該交流而不交流甚至作出決定后仍不服從輪崗交流的,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輪崗交流方案3

      為進一步建立干部教師的合理流動機制,不斷均衡協調我鄉學校發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優化教師資源配置,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為人民滿意教育,現擬定南寨鄉教師輪崗交流制度。

      一、輪崗交流原則

      教師輪崗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學合理,統籌兼顧,穩步推進,均衡發展”的原則。將調整充實與素質提升相結合、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個人意愿與教育需求相結合,促進教師隊伍合理流動,均衡配置教師資源。

      二、輪崗交流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個人申請,經中心校同意在全鄉中小學范圍內輪崗交流。

      三、輪崗范圍及對象

      1、我鄉在職在編學校任教教師,包括各村校負責人。

      2、專任教師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在輪崗期間,女教師法定產假可視作輪崗年限。

      4、暫緩輪崗交流的對象

      ①身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療的教師;

      ②身患重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師;

      ③配偶殘疾或重病需要照顧的教師;

      ④子女未滿三周歲的女教師;

      ⑤家庭遭遇重大變故的教師;

      ⑥夫妻雙方若均屬輪崗交流對象,一方可暫緩。

      5、不作為輪崗對象

      ①中學、各小學(指學區中心校)校級領導(校長、副校長、

      教導主任)

      ②凡男50周歲、女45周歲以下的(以當年8月31日為準) ③英語、音體美等術科專任教師。

      四、輪崗交流措施

      1、自愿輪崗交流。

      (1)鼓勵優秀初中教師申請到小學任教,學區中心校的優秀教師申請到各村小、教學點任教,服務期為2年。

      (2)從20xx年起,凡評審副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在任職期內,必須要有2年及以上在村小學任教的經歷;擬提任學校中層以上干部的候選人原則上在本級教師職務任職期內要有村小任教的經歷。對認真完成交流任務,成效顯著的人員,在職務提升、職稱評聘、評優評先的年度考核中,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不受此項限制)

      (3)中級教師崗位十級晉升九級,九級晉升悲哀啊級;初級教師崗位十二級晉十一級,必須在有村小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不受此項限制)。

      (4)自愿交流的教師,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簽署意見,鄉教育督導管理辦公室根據學校編制和學科結構情況統一組織安排。

      (5)服務期滿后,原則上安排回原學校任教,“自愿輪崗”的可在任職期內同行條件評優晉級。

      2、需要磨練的交流。

      (1)同級班次在5個以上的教師(包括初中,和片區比較)在倒數二名的。雖然名次滯后,但學生成績有所上升的.不屬交流之列。(成績上升的評價:按本班學生在全縣同級同類學校的排名)

      (2)班次少于三個的,對同級同科平均低于10分以上的。

      (3)名次靠前,但是和上年(期)相比,倒退三名以上者(按縣同級同類學校排)。

      3、屬于佼佼者交流。在村小工作,連續三年教育教學評比在我鄉同級同科第一者,直接到中心校主要教學崗位。

      4、實行初中與小學、學區完小與村校教師輪崗交流。由鄉教師學區完小根據各校實際編制和學科結構配置情況進行統籌安排。

      5、小學教師輪崗交流,原則上在學區內流動。

      6、交流教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流入單位考核確定,其它待遇不變。

      五、輪崗交流要求:

      1、統一思想,精心組織。教師交流工作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深化教育改革,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一 項重大舉措,事關教師的切身利益,學校領導要加強宣傳和組織力度,顧全大局,統籌安排。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鄉小學的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了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督促接受安排好交流教師的工作與生活,努力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學習和生活中的困難,使他們能及早適應新單位的工作環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

      4、輪崗交流教師的工資關系不變。

      5、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臨時人員頂崗。凡無特殊情況一周內不到工作崗位的或到崗不正常開展工作的,將按學校考勤制度相關條款處理,并報請教育局批示。

      6、輪崗交流的教師由流出學校、流入學校及相關村委對交流人員在交流期間的工作進行共同考核,考核結果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考核結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交流期滿可申請回原學校;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由組織作出相應處理,原則上在次年教師輪崗中繼續輪崗;考核結果“合格”后方可申請回原學校。學年度病假累計達到3個月或事假累計達20天以上者將延長輪崗時間一年。

      7、在績效考核中,對認真履行交流職責,教育教學效果好的交流人員,評優評先時優先考慮。對拒不執行學校交流安排或雖參加交流,但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人員,當年年度考核只能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三年內不得推薦評優和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五年內不能提拔擔任學校中層及以上干部;其中態度惡劣、造成不良影響的,應予以緩聘,并扣發部分或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輪崗交流程序

      1、動員部署。廣泛宣傳南寨鄉學校輪崗交流方案,讓教師明白此項工作的重大意義。

      2、初定人選。根據本方案規定和中心學校核定的人數,各校教師自主報名確定初步交流人選。并于8月25日前將情況報鄉教育督導辦。

      3、確定名單。中心校在秋季開學前確定正式交流人員,并通知相關學校、村委。

      4、正式到位。交流人員應在流入學校開展工作前報到,并由注入學校安排相應崗位,按要求時間到流入學校工作。

    輪崗交流方案4

      為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根據省、市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的意見和《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促進優質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蘇政發〔20xx〕1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深入推進我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破除影響和制約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快合理配置優質教師資源,完善相對穩定、流動有序的義務教育教師輪崗交流制度,基本消除區域內城鄉、校際間教師配備差距,提升區域義務教育發展水平,使適齡兒童少年接受更公平、更優質的義務教育。

      二、交流對象

      (一)交流對象的范圍

      列入交流范圍的是除校級領導之外的專任教師(含骨干教師)。專任教師是指按照教師職稱核定工資,并在教育教學崗位上工作的人員;骨干教師是指獲得區級及以上專業稱號的專任教師。具體條件為:

      1、原則上為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及以上且在本校工作滿6年的專任教師。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也可以列為交流對象。

      2、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區教育文體局批準,可以暫不列入交流范圍: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教師;

      (2)處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教師;

      (3)患有嚴重疾病并經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

      (4)夫妻一方在交流期間的另一方。

      (二)交流對象的確定

      1、學校按不少于局下達的專任教師和骨干教師應交流數(詳見附件2)派出和接收教師。學校派出和接收的交流教師原則上數量和學科要對等,領銜學校和部分教師富余的學校可適當增加交流教師數量。

      2、交流對象確定的基本原則:

      (1)原則上以在本校連續任教時間長短為序,時間長的先交流;如任教時間相同,則再以年齡為序,距退休時間較短的先交流。

      (2)各校要在教師學科分布、中層干部、學科負責人等

      方面統籌安排,制定分批交流計劃,以最大限度保證符合條件的教師獲得交流鍛煉的機會。派出學校應根據學科分類整理專任教師情況,并將符合交流條件的教師按照進本校工作時間從長到短(同等時間再按照年齡從大到小)逐個排序(樣表見附件3)。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可以優先安排交流:城區擬申報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區級以上骨干教師專業稱號或省教學名師等榮譽,無兩年以上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歷的;40周歲以下、擬申報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無20xx年以來由區教育文體局認可的輪崗交流經歷的;學校后備干部培養對象。

      3、采取個人申報和組織安排相結合的方式確定交流對象。

      (1)個人申報。教師自主申報,提出交流意向申請。

      (2)學校推薦。當個人申報數量小于應交流數量時,由學校根據基本原則,結合本校教師隊伍實際情況,經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提出本輪交流教師推薦意見。

      (3)統籌協調。列入本輪應交流名單的教師,如遇家庭等特殊情況,可通過個人自行協商或學校協調,由本學科其他教師先交流,本人順延至下一輪;教師沒有特殊困難,應服從安排參加交流。片區內交流的,由學校間根據學科分布等情況統籌確定;跨聯盟交流的,經所在學校、接收學校同意,報區教育文體局審核后確定。

      三、交流方式

      (一)區內行政調配(辦理人事調動手續)

      由區教育文體局根據區域教育發展和學校教學實際需要,實施統一調配管理。

      (二)城鄉校際聯盟合作交流(人事關系保留在原單位)

      將全區公辦中小學按就近區域劃分為7個城鄉校際合作交流聯盟(詳見附件1),每個聯盟設一所召集學校,負責組織協調本聯盟內各校教師交流工作。

      (三)鄭陸片區學校既可參加城鄉校際聯盟合作學校交流,也可參加鄭陸片區學校校際交流。

      (四)跨聯盟校際交流(人事關系保留在原單位)

      除聯盟內交流以外的校際交流,包括區內外學校間的交流,由個人、學校自主申報,區教育文體局協調安排。鼓勵城區學校的骨干教師、管理人員到鄉村學校、薄弱學校交流,鄉村學校、薄弱學校教師、管理人員到城區學校、優質學校掛職鍛煉,鼓勵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交流、富余學科教師向空缺學科教師交流、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的教師向低學段學校交流,以進一步促進教師結構優化。

      四、交流時間

      聯盟內結對交流和跨聯盟校際交流,時間原則上為兩年一個周期,交流期滿后根據個人申請和學校工作需要,可適當延長交流時間,但交流時間最長不超過兩個周期(四年)。

      五、交流教師的管理和考核

      1、交流對象確定后,一律不得擅自更改,以確保交流工作順利有序進行。

      2、對于人事關系保留在原單位的教師,交流期間,管理和考核以接收學校為主,派出學校配合。年度考核時,交流教師列入派出學校指標,派出學校應合理分配優秀等次和合格(嘉獎)名額,由接收學校提出等次建議,兩校會商后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接收學校的有關政策執行,納入接收學校考核測算,由派出學校統一發放,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須做好工作月份計算等的銜接工作。

      3、堅持考核管理與教師聘任相結合,把考核的結果與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崗位聘任、職務(職稱)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掛鉤,對認真完成交流任務、成效顯著的教師,在上述工作中給予優先考慮;對在交流中不服從組織安排、不按規定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給予待崗處理,年度考核等第為不合格。

      4、交流結束,教師填寫考核鑒定表(附件5),報局人事科存入個人檔案。

      六、工作職責

      (一)學校

      1、妥善安排好交流教師的工作和生活,努力為他們營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2、接收學校要將交流進校的教師與本校教師一同管理和考核,定期總結,及時研究解決交流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加強對交流教師的師德、出勤、業務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完善教師交流檔案管理機制,交流期滿時作出綜合鑒定。

      (二)交流教師

      1、自覺維護派出學校的形象,以身作則,為人師表,服從接收學校的安排。

      2、認真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上好1-2節研討課。

      3、骨干教師要發揮引領作用,把好的教風、教法帶到接收學校,協助完善教師培訓、教學研究等工作,指導接收學校教師,全面提高教育教學水平,每學期至少上1次示范課、作1次專題講座,聽課評課不少于20節,在學期內開展交流學校間同課異構教學研究活動。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教師輪崗交流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政策性強,各校務必高度重視,要切實加強對輪崗交流工作的領導與管理,認真研究相關政策,嚴格按照規定精心組織實施,按時完成輪崗交流任務。成立教師交流工作領導小組和具體工作小組,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二)提高認識,營造良好氛圍。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是加強義務教育階段教師隊伍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對推動我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各校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教師輪崗交流的重要作用,動員教師自覺參加輪崗交流活動。各校以人為本,耐心細致做好交流教師的思想工作,及時化解矛盾,努力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學習和生活中的困難,使他們能及早適應新學校的工作和環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同時積極宣傳先進典型,努力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三)加強考核,嚴格規范落實。區教育文體局將根據上級有關教師交流工作的要求和學校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完善教師輪崗交流工作方案,逐步規范,確保交流工作取得實效。各校要嚴格執行交流工作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甚至拒絕執行交流規定,不得漏報、瞞報應交流教師;要切實加強對交流工作的過程管理,規范嚴格操作程序。各校落實輪崗交流工作的情況將列入學校年度考核內容,對違規學校,將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八、時間安排

      1、 6月中下旬,各校組織發動,宣傳有關政策。

      2、 7月5日前,各校將申請交流的教師名單和相關信息報送局人事科。申請區內外行政調配的,仍暫按原區內流動辦法執行。在前一年年底前報送材料。

      3、 7月20日前,由召集學校召集,會同聯盟內的其他學校商量確定本輪交流教師名單;各校將《天寧區20xx—20xx學年交流教師匯總表》(見附件4)紙質版1份報局人事科。

      4、 7月31日前,學校做好交接工作,交流教師參加接收學校的活動。

      九、相關政策

      1、 40周歲以下的義務教育學校申報人員,申報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時,須具備20xx年起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輪崗交流經歷。(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xx年常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聘工作的意見》(常教人〔20xx〕9號))

      2、城區教師評聘高級職務(職稱)時,須有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兩年以上的經歷。(省政府、市政府關于統籌推薦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促進優質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蘇政發〔20xx〕1號、常政發〔20xx〕51號))

      3、縣域內城區學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的教師,在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申報特級教師和轄市區級以上骨干教師時,應有2年以上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歷。建立江蘇省特級教師、江蘇省教學名師等優秀教師與鄉村學校共建制度。

      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輪崗交流方案5

      根據《蒲城縣教育局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為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科學合理的流動機制,促進教師資源優化配置,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優質均衡發展,結合我縣義務段各校教師隊伍現狀和教學實際,現就義務段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交流輪崗對象

      凡男50周歲、女45周歲以下,在同一學校連續任教6年以

      上(含6年)的專任教師均應交流。各單位要確保本學年交流人數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5%,其中名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等)、高級教師和一級教師交流人數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30%。

      二、交流輪崗時間

      每位教師交流輪崗任教時間應不少于兩年。其中,支教教師支教一年后考核合格,第二年可采用人回原校,定期到受援學校教學等形式開展相關工作。跟崗教師跟崗一年后考核合格,可繼續在城區學校跟崗一年;兩年后回原鄉鎮學校工作。

      三、交流輪崗方式

      (一)縣教育局組織的交流包括:城區教師赴鄉村學校頂崗支教、鄉村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緊缺學科兼課走教、“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三區”支教)等4種形式。

      1、城區教師頂崗支教。教育局今年繼續安排城區學校的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教學名師和中青年骨干教師等教學能力強的教師到鄉村學校和薄弱學校開展頂崗支教幫扶工作。各城區義務段學校要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學習文件,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的辦法遴選出相應數量的教師(附件1),由個人填寫申請表(附件3),學校匯總造冊(附件4)于9月5日上午12點前報人事股。

      2、鄉村教師到城區跟崗學習。根據青年教師的培養需求,教育局組織鄉鎮學校部分青年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鄉村學校在確保開齊開足課程的前提下,推薦35周歲以下、有培養潛力的青年教師(附件2),造冊(附件4)于9月5日上午12點前報人事股,由教育局根據城區學校課程開設情況統籌使用。

      3、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根據城區學校體音美教師緊缺的實際,將青少年活動中心教師統籌使用,在城區學校之間進行兼課、走教,充分發揮緊缺學科教師的專業特長,緩解師資力量不足問題。

      4、“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三區”支教)。

      (1)申報對象:城區城區中小學中教齡在6年以上,年齡不超過55周歲,身心健康,且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和“三級三類”骨干教師。

      (2)受援地及需求學科:永豐九年制學校5人(語文2人,政治、地理、生物各1人),上王九年制學校2人(政治、數學各1人),西頭中心校2人(數學、英語各1人)。

      (3)申報流程:個人將身份證、職稱本、教師資格證、相關榮譽證書復印件,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裝訂后統一交學校審核,學校審核公示無異議后報人事股,縣局結合個人意愿及受援學校需求狀況統一安排。

      (4)工作任務:擔任班主任并滿量承擔學科教學任務,組織教研活動開展業務培訓和教學指導,充分發揮骨干示范作用,與當地教師形成教學團隊,帶動受援學校整體提升學校教學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受援學校要根據支教人員情況組織教師與支教教師結對跟學,同時負責支教教師的住宿生活、工作崗位及日常管理,要充分發揮他們的引領示范作用,并如實對教師支教期間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價,每學期末將考核結果報教育局人事股,考核結果作為發放相關待遇的依據。

      (二)各片區或中心校組織的交流包括:片區內校際間教師交流、學區長學校結對幫扶、中心校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等4項工作。

      1、片區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由各片區牽頭,在片區內開展校際間學科教師交流,各片區對交流的科目、數量、形式進行統籌安排。

      2、學區長學校結對幫扶。由各片區學區長學校牽頭,積極開展團體交流活動,對結對學校采取送教、一對一結對幫扶、跟崗學習等形式予以幫扶,并將教學設施、設備在學區內部共享。

      3、中心校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由各中心校協調,根據各自實際組織中心校內各小學之間的教師進行交流,交流情況匯總上報片區,由片區匯總上報人事股。

      4、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各中心校根據教育教學工作實際,確定本轄區內緊缺學科范圍,由所在片區牽頭,將片區內的緊缺學科教師統籌使用,在交通相對方便的幾個學校之間進行兼課走教,充分發揮緊缺學科教師的專業特長,緩解師資力量不足問題。片區內校際間教師交流、中心校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情況以表冊形式(附件4)由片區統一匯總于9月16日12點前報人事股。

      四、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各單位要按照交流輪崗要求對符合交流輪崗的人員進行排查摸底,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并如實填寫蒲城縣教師交流輪崗調查統計表(附件5)。

      (二)個人申報。凡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都必須自覺申報,并填寫教師交流輪崗申請表(附件3),注明交流形式和層次。

      (三)學校推薦。學校根據實施方案、個人申報情況和本校教師工作崗位聘任實際,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城區教師赴鄉村學校頂崗支教、鄉村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中心校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的交流輪崗人選,結果告知相關人員后,上報人事股。

      (四)組織競聘。教育局組織協調各學校推薦上報的城區教師赴鄉村學校頂崗支教、鄉村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人員到新學校參加競聘,落聘者,由原學校另外推薦人選繼續參加新學校的競聘,直至新學校聘用為止。

      五、措施保障

      1、中小學教師評定高級職稱時,必須具有在農村學校任教1年或在薄弱學校任教3年的經歷。凡沒有農村或薄弱學校工作經歷且不服從交流安排的教師,不得晉升高一級教師職稱,當年年度考核和職稱考核定為不合格或不稱職,3年內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不得參與各種評優評先活動。

      2、在教師評優評先過程中,將進一步加大農村學校名額數量,同時,把交流輪崗的經歷和業績作為優先考慮的依據;城區義務段學校教師在評定縣級及以上先進榮譽時,必須有農村學校交流經歷。

      3、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和教學名師等教學能力強的教師到鄉村學校和薄弱學校交流任教者,在交流任教期間應做到每月進行一次公開課教學,每學期進行一次專題講座、指導或幫扶一名青年教師,每學年帶動一個教研組工作、指導一次課題研究,并把以上工作作為對相關人員考核的必要項目。

      六、幾點要求

      (一)高度重視、層層把關。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成立由中心校校長任組長,各校、教學點負責人任副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對本轄區內的交流輪崗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按照教育局交流輪崗的指標要求,對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進行認真篩查,積極做好宣傳教育,在保證本單位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開展的基礎上,將轄區內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全部納入交流輪崗計劃。要將交流輪崗工作作為本校對外展示的重要媒介,將能力強、有潛力的優秀教師推薦上報,堅決不能敷衍應付。秋季開學后,各片區將中心校安排的參與交流輪崗教師情況造冊匯總(附件4),以片區為單位于9月16日12點前報人事股。

      (二)嚴格管理、定期考核。各片區要把交流輪崗教師的督查和考核工作作為日常管理的重要事項。嚴格落實交流輪崗教師全日住校工作,每月督查一次到崗情況,每學期進行一次專項考核。在考核過程中要嚴格考核紀律,全面客觀評價交流輪崗教師。

      (三)注重成效、獎優罰劣。教育局將教師交流輪崗工作作為各校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不定期對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進行檢查。對選派到基層學校工作消極、教學成績明顯落后、引起不良影響的教師,在評優評先、職稱評定和職務晉升過程中實行“一票否決”,并延長其交流輪崗期限,當年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在規定職稱晉升年限內,推遲3年申報。同時,加大評優表彰力度,每年對在教師交流輪崗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輪崗交流方案6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教師〔20x〕4號),湖南省教育廳《關于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湘教發〔20x〕51號)和長沙市教育局《關于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長教通〔20x〕121號),以及《事業單位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全面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城鄉校長教師合理交流,激發教師隊伍活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推進城鄉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具體措施

      (一)區管校聘工作

      1.試點學校

      望城區向陽中學望城區茶亭梅園中學

      2.聘用原則

      堅持按需設崗、雙向選擇、公開公平、以人為本的原則。

      3.聘用流程

      按需設崗→個人申請→審核聘用→公示結果→簽訂聘書(合同)

      4.落聘人員由區教育局統籌調劑。

      5.時間安排

      3月-5月前期調研,6月-7月制定方案,8月具體實施并完成。

      (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

      1.交流輪崗方式

      (1)支教:城區學校教師到農村學校支教。

      (2)交流:城區與城區、農村與農村學校之間教師交流輪崗。

      (3)考選:區內農村教師通過考試方式交流到城區。

      (4)走教:片區或集團學校內部因學科需要跨校兼課;市、區級卓越教師對口支援相對薄弱學校或薄弱學科。

      城區學校是指街道區域內的學校,農村學校是指鄉鎮區域內的學校。

      2.交流輪崗對象

      (1)公辦學校(園)在編在崗教師(幼師)。

      (2)公辦學校校長(園長)、片區校成員。

      3.交流輪崗原則

      (1)按個人申報、學校同意、雙向選擇、教育局審批的流程辦理。

      (2)鼓勵城區教師到農村支教。

      (3)支教時間原則上1-3年,也可直接辦理人事異動關系。

      4.交流輪崗時間

      除走教外,支教和交流均在6月28日前完成申報工作(申報審批表交區教育局318室),8月底前完成有關人事關系異動。

      5.交流輪崗補助

      (1)支教教師工作量達學校平均工作量及以上,根據支教學校距離及偏遠程度,享受300-900元/人?月的交通補助;享受相應農村學校教師的`鄉鎮工作補貼。

      (2)走教教師兩校工作總量(按課時計算)達所在學校平均工作量及以上,且在走教學校課時工作量達該校平均工作量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可享受支教相應交通補助。

      (3)市、區級卓越教師對口支援相對薄弱學校,交通補貼酌情而定。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

      區管校聘試點學校要制定本校“區管校聘”改革試點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及時召開教職工“區管校聘”管理改革試點工作動員會。區屬各學校、各片區校要根據長沙市教育局《關于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長教通〔20x〕121號)文件精神,鼓勵城區學校教師到農村支教,鼓勵卓越教師支教、走教。

      (二)摸底申報

      區屬各學校、各片區校要根據各校崗位需求等實際情況,精準制定崗位需求計劃,重點摸清緊缺學科、意向交流、支教教師實際情況,引導、規范教師流動。

      (三)會議審定

      區教育局根據各校崗位需求,結合教師申請意愿,意向學校教師結構、專任教師需求、崗位設置等實際情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統籌調劑。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部門聯動。“區管校聘”和校長教師交流工作在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

      2.明確目標,促進交流。以“城鄉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為目標,調優教師結構,推進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3.強化保障,激發活力。在教師職務晉升、職稱晉級、評優評先、培養培訓等方面向有農村工作經歷、有交流輪崗經歷的校長、教師傾斜。

      4.嚴格考核,落實獎懲。一是考核學校。對派出學校和受援學校均設置專項指標進行考核。二是考核教師。以受援學校為主,派出學校為輔。

    輪崗交流方案7

      為深入貫徹落實《湖北省事業崗位設置管理試行意見》、陽襄市《關于加快推進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進一步深化學校內部管理,優化我校行管教輔隊伍整體結構,提高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水平和整體辦學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為適應學校“四個一流”總體發展要求,堅持德才兼備、注重實效和公平、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以增強活力和提高行管教輔水平為導向,體現崗位績效和持續強化、歷練的現代管理理念,在現有的崗位編制數額內,全面推行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逐步實現我校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形成人盡其才、人盡其用的新型用人機制。

      1.行管教輔人員結合實際選擇崗位,學校和應聘對象實行雙向聘任、雙向選擇;

      2.在同一崗位工作滿5年,年齡在50周歲以下原則上實行崗位輪換,特殊專業崗位除外。

      1.政治思想素質好,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學歷達標,具有相應的崗位執業資格。

      3. 遵守教育法規,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熟悉職能,能適應和勝任崗位工作需要。

      4. 愛崗敬業,具有讓服務對象、對口單位和教師、、滿意的敬業精神。

      5. 身體,能堅持正常工作。

      1. 學校公布各的定編指數和崗位職責。

      2. 個人填寫“擇崗意向書”。

      3. 各處室負責人根據應聘個人填寫的“意向書”和“聘任原則”提出聘用人員名單,交校長和校長辦公會協調研究。

      4. 校長審核,并在“擇崗意向書”上簽署意見后將其“意向書”返還本人。

      5. 所有參與聘任人員的擇崗意向報經校長宣布,并以行文形式下發、備案。

      行管教輔人員崗位設置(不含中層以上干部,共55人。)

      (一)校辦、紀委(9人)

      勞資員1人;檔案、保密員1人;校史資料收集、宣傳文秘員2人;工作人員2人;收發員1人;司機2人。

      (二)教務處(15人)

      教務員2人;學籍室2人;實驗室5人、招生辦1人、、繼教員1人、圖書室4人。

      (三)學工處(4人)

      政教員2人;宿舍管理員2名。

      (四)總務處(12人)

      水電管理員2人,綠化管理員2人,醫務室2人,總務管理員2人,人員4人。

      (五)處(4人)

      食堂管理員2人,基建管理員1人,門面房管理員1人。

      (六)現代教育處(7人)

      校電視臺1人,電教員1人,多媒體教室管理、網絡管理與維護4人,競賽及檔案管理1人。

      (七)保衛科(2人)工作人員2人。

      (八)老干科(2人)工作人員2人。

      (九)教研處、團委、工會、婦委會暫不設工作人員崗位。

      1.落聘的認定及政策。

      (1)未被學校任何處室選聘者視為“落聘”。

      (2)落聘人員無學校集體福利。1—3個月之內,可領取個人全額工資的80%;4—6個月內,可領取個人全額工資的50%(若調出本校,則從未上班的時間起停發其工資和各種福利待遇);超過6個月者,學校停發其全額工資,且按自動處理。

      (3)學校同意落聘人員調出本單位。

      2.拒聘的認定及政策。

      (1)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于拒聘:本人擇崗意向未得到滿足,又不接受學校安排者;不符合“內退”條件而申請內退,未被批準且不上崗者;符合“內退”條件,但未被批準、又不上崗者視為拒聘。

      (2)凡拒聘者,學校從拒聘下月起停發其工資和福利待遇,不與其辦理調動手續。

    輪崗交流方案8

      一、干部交流輪崗的基本原則

      1、黨管干部原則;

      2、依法依規辦事原則,干部交流輪崗必須在編制、職數和職位限額內進行;

      3、培養鍛煉干部原則;

      4、發揮干部專業特長與業務職能相近原則;

      5、有利工作、有序推進原則;

      6、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原則。

      二、干部交流輪崗的類型、對象和范圍

      干部交流輪崗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通過調任、轉任等方式對干部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適用于科技局內設機構負責人和所屬事業單位知識產權服務中心負責人。應結合科技局及所屬事業單位工作的實際需要,統籌安排,突出重點,有計劃分期分批進行干部交流輪崗,原則上每次交流的干部不少于應交流干部總數的30%;同一干部不得頻繁交流;在同一職位任職滿5年的必須進行交流輪崗;在同一職位連續任職達到兩個任期的,不再推薦、提名或者任命擔任同一職務,根據干部個人情況和工作需要對其工作予以適當安排;因工作崗位特點和工作需要延期或不進行交流輪崗的,須報市委組織部和市直機關工委審批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交流或暫緩交流、不受時間限制交流等。

      1、離最高任職年齡不足5年的(屬于必須交流的對象,可區別不同情況對其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2、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收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或在工作性質特殊崗位上工作的干部,或有其他特殊原因暫不交流的干部,可視不同情況適當延期交流。

      5、因工作需要,為發揮干部特長、有利于開展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的,可視不同情況不受任職時間的限制適時進行調整交流。

      三、交流輪崗的形式和程序

      交流輪崗原則上在本系統、本單位內部進行,交流輪崗工作由局黨組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的有關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統籌安排。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規定需要批復同意或請示的事項,須事前向市委組織部報告。干部本人不得自行聯系交流事宜,領導干部不得指定交流人選。

      四、交流輪崗工作的有關要求

      1、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實行干部交流輪崗,是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激發干部隊伍活力的重要舉措,是實現干部資源合理配置的現實需要,是強化用人監督的重要保障。實行干部交流輪崗,有利于培養干部的能力,增添干部的動力,激發干部隊伍的活力,提高工作效能;有利于打破由于長時間在同一崗位、同一領域工作而可能形成的思維定勢和利益紐帶,具有防止不正之風乃至腐敗問題發生的重要作用。要把交流輪崗工作作為提高領導干部的.素質能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工作科學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切實加強領導,抓好宣傳發動,強化教育引導,確保交流輪崗工作順利完成。

      2、精心組織實施。要堅持原則條件,嚴格按照交流輪崗范圍和對象,對本單位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人員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統籌安排,認真抓好落實。要注意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對在交流輪崗工作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報告,妥善處理。堅持交流與培養使用相結合,關心愛護交流干部,妥善安排工作、生活,跟蹤了解交流干部的思想、工作情況,加強教育、管理和監督,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

      3、嚴格執行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紀律。干部交流輪崗工作必須在“三定”方案核定的職位職數范圍內進行,不得借交流輪崗突擊提拔干部。要嚴格執行干部交流程序,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群眾公認和黨組把關相結合。干部必須服從組織安排,對不服從交流輪崗決定的干部,應按照干部管理規定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對按照有關規定需作離任離崗審計的交流輪崗干部,應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或內部審計。

      4、實行干部交流輪崗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紀律或者執行紀律不嚴的,要嚴肅批評教育;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責任人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輪崗交流方案9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1、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市第十三次黨代會、市委十三屆二次全體(擴大)會議和十七屆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加大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力度,激發廣大干部干事創業的活力,促進干部隊伍整體能力素質提升,推動各項工作全面加速、提升、增效,加快推動平度實現“跨越趕超、綠色崛起、富民強市”。

      2、指導原則:堅持內部輪崗交流為主,同編制、同職級輪崗交流。統籌安排、人崗相適。

      二、單位現有中層干部基本情況及符合輪崗交流的范圍人員情況

      根據市編制委員會確定我局的內設機構及職能,我局設“三科一室”。內設機構及中層干部職數如下:

      辦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監督指導科:科長1人;副科長1人

      管理編研科:科長1人;副科長1人

      史志科:副科長1人。

      根據平人社字【20xx】26號文件要求:“在同一科室或崗位擔任中層正職或副職5年以上的,應進行輪崗交流,其中重點輪崗交流對象必須進行輪崗交流;實際工作崗位與任職備案職務不一致的,在實際崗位擔任負責人5年以上的,應進行輪崗交流,其中重點輪崗交流對象必須進行輪崗交流”和“同一科室的正、副職一般不同時輪崗交流”的指導原則。我局擬對以下3名中層干部進行輪崗交流。

      代琦,男,39歲,現任辦公室主任,20xx年3月7日任史志科科長(負責辦公室工作),20xx年12月10日任辦公室主任。擬輪崗交流任史志科科長。

      張磊,男,44歲,現任監督指導科科長,20xx年3月7日任監督指導科副科長,20xx年12月10日任監督指導科科長。擬輪崗交流任管理編研科科長。

      王守梅,女,37歲,20xx年3月7日任管理編研科科長。擬輪崗交流任監督指導科科長。

      三、輪崗交流方法步驟及時間安排

      1、制定輪崗交流方案(3月19日至3月21日)。

      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局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實施方案,確定擬輪崗交流人選,3月21日前上報市委組織部干部科。

      2、輪崗交流方案實施(3月22日至3月28日)。

      市委組織部對我局實施方案和確定擬輪崗交流人選進行審核同意后,由我局組織實施。

      3、辦理相關手續(3月29日至3月30日)。

      輪崗交流對象確定后,屬于內部輪崗交流的,由黨支部召開輪崗交流中層干部集體談話會議,辦理相關手續。對跨部門交流的,由市組織人社部門召開中層干部輪崗交流集體談話會議,集中辦理調派手續。

      4、總結檢查(4月2日至4月10日)。

      輪崗交流工作結束后,要認真做好總結,并以書面形式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四、組織領導

      成立局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局長徐明堂同志任組長,副局長陶瑞法同志任副組長,現任各科室負責人任成員。陶瑞法同志具體牽頭負責組織實施。

      1、根據批復的輪崗交流方案,要加強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和鼓勵中層干部參加輪崗交流。要精心安排,規范操作,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輪崗交流工作環境。要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保證干部隊伍的穩定性和工作的連續性。要關心愛護輪崗交流人員,跟蹤了解他們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加強教育、管理和監督,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2、嚴格執行輪崗交流紀律,不得借輪崗交流突擊提拔或超職數配備干部,不得借輪崗交流對中層干部進行排擠或打擊報復。被交流的干部必須服從組織決定,在規定期限內到崗任職。對不服從組織安排,經教育仍不服從的建議組織部門就地免職。

    輪崗交流方案10

      為推動全縣教育事業協調發展,促進教師隊伍合理流動,根據人事部、教育部關于印發《關于深化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國人部發〔20xx〕24號)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及中共河南省委編辦、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挖潛創新加強教職工管理的意見》(豫編辦〔20xx〕6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并報請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選聘部分教師到城區義務教育學校交流輪崗,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堅持自愿申報,擇優聘用的原則;

      (四)堅持人崗相適,人事相宜的原則。

      二、交流對象

      虞城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在編在崗一線教師。

      三、學科及人數

      本次交流教師150名,其中:

      (一)小學(100人):語文30人、數學35人、英語18人、信息技術2人、體育5人、音樂5人、美術5人;

      (二)初中(50人):語文10人、數學10人、英語6人、物理3人、化學1人、生物3人、歷史3人、地理3人、道法1人、信息技術2人、體育5人、音樂1人、美術2人。

      四、申報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嚴謹治學,為人師表;

      (三)45周歲及以下(以檔案年齡為準);

      (四)申請初中教師崗位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小學教師崗位應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

      (五)持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可以申請低學段的崗位,持有低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不得申請高學段的.崗位;

      (六)身心健康,能適應申請崗位工作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特崗教師服務期限未滿3年的人員;

      2.小學定向全科教師服務未滿6年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人員;

      4.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近三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年度考核結果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員;

      6.存在其他違背師德師風行為的人員。

      五、方法及程序

      (一)報名及初審

      由各鄉鎮組織符合條件的教師填寫申請表,并進行資格初審。各鄉鎮要嚴格把關,不得弄虛作假,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凡被發現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除取消當事人交流資格外,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復審及面試

      8月15日下午6點前以鄉鎮為單位將本鄉鎮教師申請表(見附件),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獎勵證書復印件各1份,近期小二寸標準證件照2張統一報送至縣教體局干部人事股,由干部人事股組織人員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結束后,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總成績100分,其中試講70分、答辯30分。備課時間15分鐘,面試時間共10分鐘(試講時間8分鐘,答辯時間2分鐘)。試講主要考察申報人員的學科專業素養、教育教學基本素養、教育教學能力、職業道德素質和心理素質等,試講不使用多媒體,不帶教具,可帶試講提綱進入面試室。答辯主要考察申報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和臨場應變能力。每組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三)公示與聘用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1:1確定考察人員,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交流輪崗人員,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最終確定人員在各鄉鎮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交流輪崗教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參與學校學年度綜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員,統一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人員,退回原工作單位。另外,交流輪崗教師需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凡不服從工作安排,不能勝任教學工作的,原則上退回原工作單位,三年內不得申請交流。

      (四)人員補充

      各鄉鎮對符合條件報名的教師,不得以各種理由推諉拒絕,對因教師交流輪崗空缺的崗位,原則上由20xx年招聘的特崗教師、小學定向全科教師及城區輪崗支教教師進行補充。

      未盡事宜由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輪崗交流方案11

      為建立校長教師科學合理的交流輪崗制度,優化學校校長教師資源配置,推進我鎮教育均衡發展,根據市教體局、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輪崗交流對象及條件

      (一)教師交流對象及條件

      教師輪崗交流對象為公辦學校的在編在崗、在現任教學校服務已滿2年的專任教師。具有較強的事業心,愛崗敬業,業務素質好,身體健康。每學年教師交流的比例應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2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30%。交流期限原則上為2年,交流期限滿,申請繼續交流的,需按程序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其中下列人員不屬于輪崗交流對象:

      1、身體殘疾或長年病假的教師(以縣市級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經市教體局批假為準)。

      2、當學年內有妊娠、產假期或哺乳期的。

      3、妻子(丈夫)或子女長期患病臥床不起或長期住院的。

      4、其他特殊困難的教師。

      (二)校長交流對象及條件

      校長交流對象為學校正、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任同一職務滿5年的正、副校長原則上均應交流。在同一所學校任職不滿3年的正、副校長原則上不交流(提拔重用、違規違紀等特殊情況除外)。

      二、交流形式及選派方式

      (一)教師交流形式及選派方式

      教師輪崗交流實行統籌安排。符合輪崗交流條件的教師按照個人申報、學校推薦、組織調配的方式確定。

      1、調整型交流。人員編制富余學校教師向人員編制緊缺的學校交流。鎮中心學校根據各學校實際編制、師資配置、學科結構、年齡層次等情況,對各村小教師進行調整型輪崗交流。

      2、強制性交流。xx初中和xx鎮中心小學教師,教學質量嚴重下降的;社會反響差的,不積極配合教育教學工作,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經教育后仍舊不改正的,實行強制性輪崗交流。

      ①同級班次位于全鎮同年級倒數前二名的。(雖名次靠后,但學生平均成績與排名前一位的班級文科相差不到2分的、理科相差不到5分的'例外。)

      ②同年級的班級數少于3個,與同級同科平均分文科低于5分、理科低于10分的。(如接手的班級原來相差很大,但后來教師接手后成績有進步,雖名次未變,但縮小了差距的例外。)

      ③同一班級的學科名次與上個年度相比,倒退三名以上者。(按全鎮同年級同學科排列。但與前三位平均分相差文科不到2分、理科不到5分者例外。)

      3、順向性交流。在村小工作,連續兩年教學成績位列我鎮同級同科第一的,由本人申請,經鎮中心學校審核同意后,可以輪崗交流到鎮中心小學或初中的小學部任教。

      (二)校長交流形式及選派方式

      村小校長在全鎮村小內部進行交流,校長交流由鎮中心學校根據工作需要,結合校長考核情況確定交流去向。

      三、保障機制

      (一)職稱評聘。

      交流期間保留原工資待遇不變。崗位編制保留在原學校的,職稱評聘、崗位晉級在原學校進行,輪崗交流期間的工作業績及年度考核情況由交流學校提供;崗位編制接轉到交流學校的,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級在交流學校進行。

      (二)優惠政策(僅限順向交流人員)。

      1、職稱評聘優惠。政治覺悟高,大局意識強,服從組織安排,能夠出色完成地方黨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務的,在職稱評聘上給予優先考慮。

      2、考核獎勵優先。輪崗交流期間,由交流學校負責考核評優評先。在考核評優評先及各級各類表彰獎勵評選活動中,優先考慮參加交流輪崗并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

      3、培養培訓優先。對輪崗交流人員,優先安排“國培”“省培”“市培”及其他各級各類中小學培訓項目,在學科帶頭人、名師名校長、教學能手等培養、評選中,優先考慮參加輪崗交流的人員。

      4、xx初中和xx鎮中心小學教師在輪崗交流期間,年度考核為優秀者,在同等條件下,職稱晉升和崗位晉級優先考慮;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者,可以申請回原學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廣泛宣傳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政策精神和重要意義,為推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創造良好的氛圍和環境。要引導校長教師消除思想顧慮,進一步激發校長、教師參與交流輪崗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交流輪崗取得實效。

      (二)交流學校要為輪崗交流人員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要加強對輪崗交流人員的管理,輪崗交流人員的考勤情況、年度考核、工作量評估、績效考核等由交流學校負責進行。輪崗交流期限已滿,要組織學生、教職工,公平公正地對其服務期的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議考核。

      (三)交流輪崗人員在交流期間,要堅決聽從交流學校的指揮,服從交流學校的分工安排;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勇挑重擔,切實發揮示范帶動作用;認真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接受交流學校的考核,考核等次為:優秀、合格、不合格。

      (四)輪崗交流教師如年度考核為不合格者,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扣發部分或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享受輪崗交流的優惠政策,并繼續延長輪崗交流年限。

      輪崗交流教師如拒不接受學校分工,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工作態度惡劣,造成不良影響的,不得職稱晉升和崗位晉級;對有嚴重違規違紀的,交紀檢監察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輪崗交流方案12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xx鄉中小學教師的合理流動機制,不斷均衡協調我鄉中小學學校發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優化教師資源配置,促進教師全面發展,辦人民滿意教育,結合我鄉中小學教師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輪崗交流方案。

      一、輪崗交流原則

      教師輪崗交流遵循“科學合理,統籌兼顧,穩步推進,均衡發展”的原則。本著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個人意愿與教育需求相結合,促進教師隊伍合理流動,均衡配置教師資源。

      二、輪崗交流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個人申請,經新華中學研究報經中心學校批準后在全鄉中小學范圍內輪崗交流。

      三、輪崗范圍及對象

      1、凡男50周歲、女48周歲以下的(以當年8月31日為準)我鄉在職在編學校任教教師。

      2、教師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輪崗交流指數確定方式為:新華中學當年超編人數的50%確定為交流到小學的人數;新華中學缺崗科目教師,從小學擇優交流到中學。

      四、輪崗交流措施

      1、自愿輪崗交流。

      (1)鼓勵中學教師申請到小學任教,服務期為1年。

      (2)從20xx年9月起,凡參加評審中小學高級、一級、二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履現職期間有一年及以上在小學任教經歷,且認真完成交流任務,成效顯著的'人員,在職稱評聘、評先評優和考核中,在同等條件下原則上予以優先即在當年年終考核總分上加2分。

      (3)自愿交流的教師,于當年7月31日以前由本人提出申請,中學簽署意見后,由鄉中心校根據學校編制和學科結構情況統一組織安排。

      (4)服務期滿后,原則上安排回中學任教,“自愿輪崗”的可在履現職期內同等條件下參與評優晉級。

      (5)輪崗交流教師交流期間的人事檔案保留在中學。

      2、需要磨練的交流。

      (1)科目課時量課時聘任不足60%的教師。

      (2)不服從學校工作調配的教師。

      (3)上述人員人數在交流指標范圍內的直接確定為交流對象,到小學輪崗交流;

      上述人員人數多于交流指標范圍的,經全校教師無記名投票的形式確定交流對象。

      3、交流輪崗任教教師的考核定性

      (1)交流輪崗到小學的教師根據小學考核方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用小學第1名與中學第1名差異系數乘以該教師在小學的考核得分,即為該教師在中學的年終檔案分。

      (2)輪崗交流教師最終考核成績居新華中學前15名者,年終考核定性為優秀,并推薦為當縣級優秀教師。

      4、輪崗交流服務期滿后,如果愿意繼續留在小學任教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中心學校討論決定認可后,將該教師在中學的人事檔案轉到小學。

      5、交流到中學的任課教師由中學進行考核。

      五、輪崗交流要求:

      1、統一思想,精心組織。教師交流工作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深化教育改革,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一項重大舉措,事關教師的切身利益,學校領導要加強宣傳和組織力度,顧全大局,統籌安排。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鄉中小學的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輪崗交流教師的工資關系不變。

      4、當年確定的輪崗交流對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履職,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臨時人員頂崗。凡不服從輪崗交流的視為曠工處理。

      六、本輪崗交流實施方案自20xx年3月1日起執行。

    輪崗交流方案13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教師〔20xx〕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實施意見》(粵教師〔20xx〕1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推進落實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有關工作的通知》(粵教師函〔20xx〕48號)和“強師工程”有關要求以及市縣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工作要求,20xx年樂昌市將繼續落實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有關工作,創新交流輪崗方式方法,不斷提高交流輪崗實效。結合樂昌市教育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立足縣域教育實際,深入挖掘本地師資潛力,有效整合教師資源,構建交流互助共同體,激發教師隊伍和學校管理活力,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效促進樂昌市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育均衡、快速發展。

      二、工作目標

      (一)加強同等條件下的校際融合,師資互換,激發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二)進一步加大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的教師交流輪崗力度、廣度和深度,激發隊伍活力,均衡配置師資,縮小教育水平差距,有效促進當地教育均衡發展。

      (三)通過教師市內競崗激發教師隊伍活力,促進縣域內師資合理流動,實現師資均衡配置。

      三、工作內容

      (一)校長交流

      20xx年樂昌市中小學正副校長繼續加大交流輪崗力度,合理調配資源,有效激發校級領導活力,提高學校管理水平和管理實效。具體由市教育局結合實際組織實施。

      (二)教師交流

      20xx年,縣域內教師的交流輪崗工作采取結對交流、競崗和支教等多種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1.交流范圍。

      (1)城區及鎮義務教育學校繼續按學校整體情況互派教師結對交流。

      (2)加大中心小學(學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交流輪崗力度,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繼續互派教師交流。

      (3)直屬學校優秀教師到薄弱學校、農村學校支教或鄉鎮學校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

      (4)市內競崗。通過競崗加大城鄉師資交流,激發教師隊伍活力。

      2.交流對象。結合樂昌市實際,參與交流的城區和鎮義務教育學校的教師在現學校原則上任教9年(含9年)以上的需進行交流輪崗(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教師除外)。

      3.交流人數。

      (1)結對交流學校交流人數原則上按學段雙方各派6人。鑒于實際情況,實際派出交流學科由雙方按需協商后確定。

      (2)中心小學(學校)與村小(教學點)間的交流輪崗人數由各校根據本校實際進行統籌安排、合理配置。

      (3)競崗和支教等方式的交流人數均由市教育局結合實際予以確定。

      4.交流時間。每位教師參與交流時間為1年。

      5.交流安排。校際間需就交流工作進行充分溝通和協商,依照下表安排選派相關學科教師進行交流。

      (1)結對交流安排如下:

      略

      除上表安排的交流學校及人數外,各校還可自行協商安排各學科其他教師參與交流。安排交流的教師信息需在確定人選一周內報市教育局人事股備案。

      (2)全市各中心小學(學校)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的教師交流輪崗,由各中心小學(學校)參照上級文件要求并結合本校實際,自行制定交流實施方案,并認真、扎實開展教師交流活動。9月10日前各中心小學(學校)還需將當年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教師交流活動方案、交流教師名冊,以及上學年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教師交流情況總結報備樂昌市教育局人事股。同時,學校需做好資料歸檔工作。

      (3)市內競崗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四、管理要求

      (一)宣傳動員。

      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實現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實施結對交流、競崗及支教等教師交流方式是立足縣域實際、突破教師交流瓶頸的有效途徑。各校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加大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宣傳力度,將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有關政策精神傳達給每位教師,并動員廣大教師積極參與交流輪崗活動。

      (二)交流管理。

      交流輪崗教師接受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的雙重管理,按照“接收學校為主,派出學校為輔”的管理原則,由接收學校將交流輪崗教師納入本校教師管理范疇。

      1.結對交流。按照原交流管理辦法進行。

      2.支教。按照原支教管理辦法進行。

      3.市內競崗。理順交流輪崗人員的崗位關系和工資關系。

      (三)考核管理。

      1.交流教師的各方面表現、工作情況、教學成績等列入當年交流學校的.管理成績中,作為評價雙方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成績以及學校和學校領導評優評先等的重要依據。

      2.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納入職務評定、職級晉升等考核指標;在同等條件下,評優評先優先考慮。

      (四)組織管理。

      除競崗人員外,其他參與交流輪崗教師的工資、人事關系均在原任教學校。

      五、保障措施

      1.加強指導與落實,成立中小學校長教師交流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股,辦公室主任由何思同志擔任,負責教師交流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成立六個督導組,負責校長教師交流的指導和協調工作。

      第一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樂昌二中、金雞小學、沙坪中學、沙坪中心小學、云巖中學、云巖中心小學、樂昌四中

      第二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九峰中學、九峰中心小學、兩江中心學校、北鄉中心學校、樂園小學

      第三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中英文學校、三溪中心學校、老坪石中心學小、坪梅中學、坪梅小學、坪石實驗學校、關春中學

      第四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樂昌一中、樂昌中職學校、樂城一小、鳳凰小學

      第五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新時代學校、樂昌實驗學校、樂昌四中、啟智學校、樂昌小學、樂城二小、樂城三小、河南小學、果育小學

      第六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城關中學、梅花中學、梅花中心小學、秀水中心學校、長來中學、長來中心小學、樂昌三中、廊田中心學校、五山中心學校、大源中心學校、白石中心學校、黃圃中心學校、慶云中心學校

      2.交流學習經費按相關規定執行。

    輪崗交流方案14

      為深入貫徹落實山東省教育廳、編辦、人社廳、財政廳等四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推進縣(市、區)域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魯教師發〔20xx〕1號),山東省教育廳、編辦、人社廳等三部門《關于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魯教師發〔20xx〕2號),《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全省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魯發﹝20xx﹞44號)以及《滕州市教育和體育局關于中小學縣管校聘改革推進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滕教體發﹝20xx﹞20號)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推進義務教育高水平均衡發展,結合我校教育發展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實現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為目標,按照“統籌兼顧、因地制宜、以人為本、科學規范、均衡發展”的原則,全面落實中小學教職工“以縣為主”管理體制,著力構建科學、規范、有序的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機制,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內在活力,縮小城鄉、區域、校際之間師資差距,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

      二、實施范圍和條件

      (一)教師競聘上崗人員范圍:蔣莊礦區學校在編在崗教師。

      (二)教師交流輪崗人員范圍:蔣莊礦區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在我校連續任教超過兩個聘期(每個聘期一般3-5年),距法定退休年齡超過5年的專任教師,原則上應當交流輪崗。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應交流教師總數的20%。

      農村教師已經在城區學校交流2年以上的(含2年)原則上不能再交流到城區工作,確因工作需要,要求繼續交流到城區工作的,不再享受農村崗位津貼。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教師,經本人申請,可不參與交流輪崗。處于孕期、哺乳期(小孩一周歲以內)或因病等特殊情況不宜交流的教師,在校內公示并經教育和體育局同意后,暫不交流。

      三、實施辦法和程序

      (一)支教申請

      在學校競崗之前,個人提出外出支教申請。

      (1)申請人數超過指標人數,學校根據教學工作需要,由工作小組研究確定外出支教人員。

      (2)申請人數未超過指標人數,在保證學校教學工作正常開展的情況下,申請教師優先確定為支教人員;如果外出支教申請的學科過于集中,則依據得分選拔支教人員。

      (3)確定的支教人員,不再參與后續的'競崗工作,學校優先向接收單位推薦。

      (二)崗位設置

      學校參照《山東省中小學崗位設置結構比例指導標準》,學校按照《《山東省中小學崗位設置結構比例指導標準》》(魯政辦字[20xx]56號)文件精神,依據學校實際設置崗位并公示。

      (三)個人申請

      未直聘人員,必須填報教師競聘上崗申請表。一線教師崗位原則上應與本學年度任教學科相符。特殊情況,由競聘領導小組商議后決定。若某學科競聘出現空崗,如無該學科合格人員,相近學歷專業教師可申報。競崗者依照競崗順序依次競聘,每次只能競聘一個崗位。

      (四)開展競聘

      競崗順序為:一是直聘崗位,二是校內教學崗位競聘,三是支教交流崗位競聘,四是跨鎮交流崗位競聘,五是校內工勤崗位安排。

      1.直接聘用

      直接聘用指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教師、因產假或重大疾病(有完備的醫院診斷證明、請假手續,已在教體局備案)等特殊情況不宜交流的教師,可直接安排學校設置的直聘崗位,經學校和教體局同意并公示后,簽定聘用合同,合同聘用期限為一年,不再參與其他崗位競聘。符合直接聘用規定的教職工若不滿意學校安排的崗位,也可參加競聘上崗,因此而空置的直聘崗位可進行調整。新分配教師直接聘用;二實小新校來支教的教師直接聘用。

      2.校內競聘

      根據競崗申請、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專業和任教學科確定。支教回來的教師參加競聘,原則上和支教前所帶學段、學科一致。特殊情況,由競聘領導小組商議后決定。

      如果出現空崗,第一輪競聘落選人員可以寫出申請繼續參加競聘。

      競聘計分辦法:按照本學年度教學實績及師德考核結果記分。

      教學實績:A:3分;B:2分;C:1分;D:不計分

      師德考核:優秀:1分;合格:0.5分

      依據量化結果,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聘用;如分數相同,支教回來的教師優先;再相同,依據本學年度考核分數高低確定上崗人員。

      情況說明:

      教學崗位設置不為整數的崗位處理辦法。在某學科崗位不為整數,出現有一位教師工作量不滿的現象時,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兼職職員、教輔任務。上一年度從事此項工作的教師優先。如果有教師出現特殊情況不能代課時,首先安排該兼職職教師代課。

      依據本學年代課情況,原則上中學教師競聘中學崗位,小學教師競聘小學崗位,如果出現空崗,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可以申請跨學段競聘,曾經在該學段任教的優先。因工作需要,學校安排跨學段工作申請回原學段競聘的,同等條件下優先。

      3.支教交流競聘

      未能成功進行校內競聘人員根據支教學校空崗情況依據量化分數高低按順序選擇交流學校。

      4.跨鎮(校)競聘

      跨鎮(校)競聘按市教育和體育局有關精神執行。

      5.校內工勤安排

      工勤崗位安排原則:原教輔工勤人員,根據個人申請原則上安排到原崗位。如果前勤教師有特殊情況,工勤崗位教師應服從代課安排。

      (五)簽訂合同

      所有競聘上崗工作于9月1日前完成。根據《山東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結合本單位崗位工作實際,完善具體條款和內容,明確聘用崗位的職責任務、工作標準、任職條件、崗位工作量等事項。競聘結果作為崗位分級競聘的重要依據。

      四、幾點要求

      1.按照魯政辦發[20xx]56號及棗莊市教育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中小學教師課時量的指導意見(試行)》(棗教字〔20xx〕30號)文件精神,嚴格設置班級數,執行教師最低課時量標準,并將完成最低課時量作為申報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和競聘專業技術崗位的必要條件,將課時量標準納入教師崗位目標任務,寫入聘用合同,對達不到規定課時量的,聘期考核不合格,在下一學年度進行轉崗或低聘。按照文件規定,教師兼職管理崗位的(如科室職員、功能室管理員、臨近5年退休的老教師新老結對指導年青教師等)課時量達到規定的三分之二,視為滿工作量,可以參加職評及分級聘任。

      2.競崗成功人員必須服從學校工作安排,課時、年級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除了正常的上課外,早讀、午自習、課后服務等納入工作范疇。不服從安排的,按棄崗處理。

      3.學校將競崗輪崗交流情況在公示欄中公示并上報市教育局,同時與支教單位對接。拒不參與支教輪崗的人員依據市局要求,按待崗處理,學校不予考核。

      4.交流輪崗教師的交流期限,根據交流輪崗教師本人申請及學校工作實際需要確定,最短不低于一年,在本輪交流期內不得申請再次與其他單位交流。

      5.參加交流輪崗教師完成規定的教學任務且考核合格,可認定為交流經歷。期間年度考核、師德考核中有一次考核為不合格等次、參與有償補課、體罰變相體罰學生以及其他有違教師職業道德行為的,交流經歷不予認定,并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輪崗交流方案15

      力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使全鎮廣大干部職工積極投入到省級文明鄉鎮創建中去,全面提升干部職工隊伍整體素質,推進全鎮精神文明建設和各項事業的發展,根據《甘肅省文明單位建設管理辦法》,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以《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為主線,緊緊圍繞創建省級文明鄉鎮的目標,結合本鎮實際,進一步深化創建主題、創新形式,促進我鎮的發展和整體素質的提高,努力培養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管理隊伍,塑造良好的文明形象。通過創建省級文明鄉鎮活動的開展,在抓好各項工作的同時,突出組織建設、思想建設、職業道德建設、法制建設、廉政建設和環境建設,促進全鎮全方位的發展,把我鎮建設成為組織健全、素質良好、勤政廉潔、管理規范、高效績優、環境整潔的文明單位。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將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確保創建工作的順利開展,經鎮黨委研究,決定成立由鎮黨委書記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為副組長的創建省級文明鄉鎮領導小組(名單附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領導小組實行集體領導下的成員分工負責制,按創建規劃,各司其職,扎實開展工作。

      三、主要任務

      (一)組織建設

      加強理論學習,強化班子自身建設。為進一步推動干部隊伍建設,根據“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要求,認真抓好領導班子的理論學習。用科學理論指導工作實踐,分析和解決問題,增強工作的原則性、系統性、預見性和創造性。班子成員進一步提高加強自身學習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增強學習自覺性,并以自己的模范行動帶動全鎮干部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在全鎮形成講學習的良好氛圍。

      健全完善黨建工作制度,提升黨建工作水平。認真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 “三會一課”制度等黨建工作制度。認真召開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領導干部模范履行黨風廉政責任制,做到清正廉潔,無違法違紀案件發生。建設團結協調的領導班子,班子成員做到思想常溝通,自覺接受監督,提高領導班子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班子成員分工明確,協調配合;積極做好新黨員的發展工作,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斗堡壘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健全工、青、婦等群團組織。

      (二)思想建設

      切實加強思想道德建設,不斷提高干部職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貫徹落實中央《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大力提倡愛崗敬業、誠實守信、服務群眾、奉獻社會的精神;加強政風行風建設,自覺抵制和糾正各種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根據《綱要》精神,制定切實可行的加強職業道德建設的措施,加強行業自律。采取中心組學習、專題講座、集中輪訓、考試考核等多種形式,強化道德教育活動,提高職業道德的“培訓率、知曉率、執行率”。

      廣泛開展崗位練兵、創建文明標兵、文明崗位、文明窗口等活動,深化道德實踐活動。

      深入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和艱苦創業精神教育;抵制拜金主義、個人主義、享樂主義;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廣泛開展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教育。重點是進行道德、傳統、法制三大教育,建立人才激勵制度,實行民主管理,真正做到因人而用,量才而用,充分調動全鎮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崗位技能培訓,通過“知識競賽”等形式,促進管理執政水平的全面提高。

      按照“總體部署,統一規劃,條塊結合,分類實施,各展所長,全面推進”的思路,通過各種載體,努力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重視智力開發和文化建設,鼓勵干部群眾參加各類成人函授學習;努力提高科學管理水平,不斷改善辦公條件。健全信息報道網絡,不斷加強宣傳報道骨干隊伍的培養,建立一支熱愛烏江、熱愛宣傳工作,有較強責任感和文字基礎的骨干隊伍。利用社會新聞媒體,及時溝通信息,宣傳先進,推廣經驗,推進本單位的創建活動,促進各項工作的`完成;認真發揮工會、團委、婦聯的作用,對現有文化設施加強管理,充分發揮其作用,安排形式活潑、內容健康、格調高雅的文體節目,豐富全鎮農民的文化娛樂生活。

      (三)環境設施建設

      在鞏固近年對環境建設投資的基礎上,把環境衛生整治工作做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采取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層層負責的辦法,以監督、檢查、治理為手段,結合我鎮的實際情況,采取集中整治和長效管理相結合的方式,大力開展

      “五整治”,著力解決臟亂差問題,努力提高全鎮衛生綜合管理水平,使我鎮的衛生面貌發生較大的改觀。

      (四)法制建設

      積極開展法律、法規教育,重點是加大執法培訓和普法教育,全面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用法律規范執法者的言行、約束手中的權力,做遵守法紀的模范,使法律條文成為全鎮行政人員的行為準則。結合普法工作制定相應的責任制度及實施方案,逐步增強法律意識。一是有計劃、有步驟、分層次地學習基本法律知識和有關專業法律知識,學習采取自學和輔導相結合、分類學習和專題講座相結合、日常宣傳教育和階段性宣傳教育相結合的三結合原則,充分形成一個努力學法、文明執法的良好氛圍。在具體操作中,深入學習、宣傳鄧小平關于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理論和黨的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切實加強干部職工學法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不斷提高依法辦事、依法管理、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自覺性和能力;著重抓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知識的普及,有針對性地普及有關市場經濟法律、法規知識,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律手段調節各種經濟關系的本領。為保證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開展,增強全鎮干部職工的法制觀念和依法行政意識,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努力建設一支文明、高效、公正、廉潔的行政執法隊伍。

      建立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在辦理直接涉及群眾切身利益行政許可時,都通過一定的形式,把辦事制度、程序與結果及時向當事人和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通過聘請行政執法監督員、發放公開信、設立舉報箱、對外公布舉報

      電話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其進行執法監督檢查,置行政執法于社會監督之下,做到以點帶面、點面結合,抓出成效。為全面達到執法權限法定化、執法內容標準化、執法程序合法化、執法制度規范化、執法監督經常化、執法管理制度化打下了基礎。

      嚴格依法行政,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執法管理的需要和現實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加強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重點的自身法制建設,嚴格按上級要求搞好普法教育,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綜合治理責任制。以防為主,切實落實安全保衛措施,確保本單位無重大經濟和刑事案件,無重大事故和責任事故。以制度把關,遏制賭博、民事糾紛、封建迷信、計劃外生育和不良社會風氣的現象發生。

      (五)創建工作

      加強創建工作力度,確保創建工作扎實有效。制定創建實施計劃,工作目標明確,措施具體,職責分明,責任到人。大力開展文明細胞工程和爭創先進集體、文明站、文明職工活動,全鎮上下形成學、比、趕、幫、超的良好創建局面。

      四、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20xx年3月至5月。制定創建規劃,宣傳發動階段。通過各種形式的有效宣傳,創建工作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真正成為大家的自覺行動。

      第二階段:20xx年6月至20xx年9月。全面爭創階段,對照市級文明單位建設標準,依照創建規劃,逐項落實。

      第三階段:20xx年10月。查漏補缺,邀請市、區文明委對我鎮爭創工作進行檢查考評、指導,查找不足,及時整改。

      第四階段:迎接市級文明單位考評驗收,在接受上級文明委考評的同時,對各村實施考核,邊考核邊提高,以創建為手段,達到全面提高的目的。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統一思想。

      創建文明單位是黨中央提出的三大群眾性精神文明活動之一,要求高、標準嚴、內容廣、任務重,我們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根據制定《烏江鎮創建市級文明鄉鎮實施計劃》的工作目標,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建立“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親自抓,對口部門具體抓,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合力抓的工作機制。對創建工作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推動創建工作的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2、加強宣傳,形成氛圍。創建文明單位活動是群眾性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轉變行業作風,規范行業行為,提高服務質量,促進兩個文明協調發展的有效載體。我們必須充分發揮輿論的導向和監督作用,運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進一步提高干部職工對創建文明單位重要性的認識,形成一個人人關心、人人監督的良好氛圍。

      3、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創建文明單位,不能游離于形式,必須把工作的切入點放在圍繞全鎮經濟發展為中心、服務大局、促進改革、推動發展上,必須著眼于推進行業經濟利益和社會利益的共同提高。各單位在組織實施中,要結合本單位中心工作和年度目標責任制,把創建工作作為一項

      重要的內容,帶領干部職工積極投入到創建活動中去,真正抓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把好自己的門,辦實事、出實招。針對本部門、站所辦存在的問題,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認真做好整改工作,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切實改變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把創建工作真正落到實處,為促進我鎮各項事業跨越式發展而努力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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