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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天然氣安全隱患排查實施方案

    時間:2025-11-15 12:14:55 方案 我要投稿

    天然氣安全隱患排查實施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么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天然氣安全隱患排查實施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天然氣安全隱患排查實施方案

    天然氣安全隱患排查實施方案1

      為認真貫徹落實《XX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燃氣使用百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晉建城函〔20xx〕373號)及長治市《燃氣使用百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長建發〔20xx〕51號)要求,進一步加強城鎮燃氣安全使用工作,有效遏制和防范燃氣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決定在全區開展燃氣使用百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為加強我區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治理成效,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區住建局局長

      副組長:XXX、區住建局總工程師

      成員: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專項整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住建局燃氣科,辦公室主任:XXX,副主任:XXX。

      二、總體目標要求

      近期,太原市發生一起因室內人工煤氣泄漏導致3人死亡的事件。為加強安全知識宣傳和常態化檢查,牢固樹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實將城鎮燃氣安全使用工作抓實、抓細、抓到位。大力加強安全用氣宣傳教育,促進燃氣用戶提高安全用氣意識,掌握安全用氣知識,提升安全用氣水平,消除安全事故隱患,確保城鎮燃氣使用安全。

      三、整治內容

      此次整治主要內容,一是開展全面深入的安全用氣宣傳教育活動,切實提高燃氣用戶安全用氣水平;二是按照“誰供氣、誰負責”的原則,重點對居民和公福燃氣用戶,開展一次全覆蓋、無遺漏、拉網式的入戶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

      排查和治理的重點是:是否存在管道、表具、燃氣器具泄漏的情況;是否存在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燃氣器具的情況;是否存在橡膠軟管老化開裂、穿墻和暗埋、未使用專用管卡固定等情況;是否存在表后預留閥門未使用的情況;戶內管道穿樓板、穿墻處是否存在腐蝕的情況等。對公福用戶還要重點檢查燃氣用氣場所是否具備安全用氣條件;燃氣管道、閥門、儀表等設施設備是否完好;強制通風設備和照明設施防火防爆情況;燃氣設施間有無明火或人居住等等。

      四、時間安排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從4月5日開始,7月15日結束。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一)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4月5日至5月15日):各燃氣經營企業結合本單位實際,圍繞工作重點內容,組織專門力量,集中開展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整改,形成完整的自查整改記錄和自查總結報告,并于5月20日前報我局燃氣科。

      (二)集中檢查階段(20xx年5月16日至6月15日):在各燃氣經營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我局將對各燃氣經營企業的方案貫徹情況和自查自糾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市局將對我區燃氣經營企業自查情況進行抽查。

      (三)總結分析階段(20xx年6月16日至6月20日):各燃氣經營企業認真梳理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系統總結經驗做法,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形成全面的總結報告。

      五、重點任務

      (一)全面加強宣傳教育

      各燃氣經營企業要加大力度,切實做好安全用氣宣傳。在整治期間,要著力通過報紙、網絡、手機短信、宣傳屏(欄)等公共媒體,進行不間斷、滾動式的安全用氣宣傳,并通過發放安全用氣宣傳資料等方式,向廣大群眾普及安全用氣知識,增加群眾安全用氣常識,提高群眾安全用氣能力。特別是還要借助一些典型燃氣事故案例的宣傳,強化燃氣安全警示教育,進一步提高廣大群眾的安全用氣意識。對于老年燃氣用戶等特殊用戶群體,要通過派專業技術人員上門服務,采取現場教授等方式,使其能夠真正掌握安全用氣技能。

      (二)認真開展入戶檢查

      燃氣經營企業認真履行好入戶檢查、技術指導、安全宣傳的義務,做到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實到位,嚴防事故發生。要將人工煤氣用戶、使用橡膠軟管用戶、戶內燃氣設施老舊用戶、人員密集場所用氣作為重點,列為最先安排檢查對象。要嚴格按照《城鎮燃氣設施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和《燃氣服務導則》的相關要求,認真對照檢查內容和要求對燃氣用戶進行全面檢查,確保戶不落、項不漏。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現場向用戶提出書面整改的內容、要求、結果及時限等,并主動提供好相應的指導服務。

      (三)切實抓好隱患整改

      燃氣經營企業要根據入戶檢查的結果,按戶建立臺賬,并重點針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通過強化回訪、回查,做到逐項銷號,確保隱患和問題及時整改到位。對不具備安全供氣條件的,應停止供氣,待隱患切實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復供氣;對于不及時消除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應及時上報我局,我局將會同相關部門,依法采取措施,及時組織消除隱患。

      六、工作要求

      各燃氣經營企業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切實把燃氣使用安全整治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和重點工作,加強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親自推動,分管領導要認真履職,層層壓實責任,狠抓落實。

      本次百日安全整治實行月報制度,各燃氣經營企業要分別于5月5日、6月5日將階段性整治情況的電子材料發送至郵箱,書面材料報送我局燃氣科。整治期間,省廳、市局將結合各縣、區工作開展情況,適時組織開展督查指導。整治工作結束后,各燃氣經營企業要于7月15日前將全面總結的書面材料報送我局燃氣科。

    天然氣安全隱患排查實施方案2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建委《關于開展“燃情歲月”之“燃氣用戶供用氣安全”系列宣傳活動的通知》(榕建液[20xx]52號)文件精神,加強對燃氣用戶的安全管理,進一步增強用戶用氣安全意識,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防范燃氣安全事故能力,防范重大安全用氣事故的發生,制定本方案。

      一、時間安排

      本次活動從12月1日開始至1月30日止,分三個階段進行:

      1、第一階段(12月1日―12月15日):動員部署,編制宣傳活動材料,制定活動方案。

      2、第二階段(12月16日―1月20日):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用氣宣傳系列活動。

      3、第三階段(1月21日―1月30日):總結工作。

      二、職責分工

      1、局燃氣站負責協調、指導轄區內燃氣企業開展用氣安全宣傳活動,審查宣傳活動材料的和活動方案,組織宣傳活動,收集、匯總階段性工作。

      2、各燃氣經營企業負責編制宣傳活動材料,制定活動方案,組織開展用氣安全宣傳活動,總結、上報階段性工作。

      三、宣傳內容

      1、相關法律、法規;

      2、燃氣技術標準、國家規范及安全供用氣常識;

      3、正確選擇和使用鋼瓶、調壓閥、燃氣灶、熱水器、燃氣連接軟管等方法;

      4、剖析單位燃氣用戶用氣事故典型案例;

      5、用氣安全檢查要點、注意事項,以及防范和處置燃氣突發事故的應急措施和方法。

      四、宣傳工作方法與要求

      1、圍繞主題,精心組織安排宣傳工作方案

      此次“燃情歲月”安全用氣宣傳活動的主題是“燃氣用戶供用氣安全”。各燃氣經營企業要緊密圍繞主題,指定分管領導負責宣傳工作;要根據本企業供氣性質和用戶分布狀況,精心組織,制定周密的活動方案,重點引導單位燃氣用戶落實各項安全用氣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隱患。具體方案可參照“五個一”要求,即印發一期宣傳材料,懸掛一幅宣傳標語,進一個社區或單位開展宣傳咨詢,組織一次入戶安檢,舉辦一期安全培訓。

      2、形式多樣地開展宣傳活動

      (1)組織學習、培訓。各燃氣管理人員和各企業員工要組織學習《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福建省燃氣管理條例》和有關燃氣安全知識,各企業要加強對本企業服務、安檢、維修人員的技能培訓,并配合單位燃氣用戶加強對操作維護人員燃氣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

      (2)編印、發放安全供用氣宣傳材料。各企業要組織編印內容豐富、通俗的宣傳材料,所有材料應向局燃氣站報備。各燃氣經營企業應在各燃氣儲配站、充裝站和供應站門口,懸掛大幅宣傳條幅及張貼標語、墻報,在單位燃氣用戶的用氣場所的醒目位置,張貼安全用氣常識或操作指南、應急處理程序等宣傳單。

      (3)深入開展入戶宣傳活動。各企業應抽調精通業務、愛崗敬業的'人員組建宣傳隊,深入各社區和單位燃氣用戶,聯合當地居(村)委會、物業公司,開展宣傳安全活動。活動內容包括:免費入戶安檢、安全用氣常識咨詢、分發安全宣傳材料、剖析單位燃氣用戶用氣事故案例等。

      (4)多渠道營造安全供用氣的濃厚氛圍。充分發揮燃氣行業協會作用,加強安全用氣宣傳活動協調和指導檢查,并可聯合公安、消防、安監、質監、執法、工商等部門,有組織、有步驟地做好用氣安全宣傳工作。各單位要充分利用有線電視、廣播網、報紙、通訊、網絡等傳媒手段,加大用氣安全宣傳力度,報道活動動態,力求做到安全用氣知識家喻戶曉。

      3、加大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力度,保障用氣安全

      各燃氣經營企業要以此次“燃情歲月”宣傳活動為契機,開展對本企業供用氣設施設備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自查自糾。瓶裝燃氣經營企業要加強對瓶裝液化氣流通環節的跟蹤落實,嚴禁對無證單位和個人提供經營性氣源,對用戶用氣場所、鋼瓶存放地點不具備安全條件等問題,要向用戶發出隱患整改書面通知單,并予以勸阻、制止、督促糾正;拒不整改的,依照合約予以停氣處理;管道燃氣經營企業要加強入戶安檢,對擅自安裝或擅自拆、改、移室內管道燃氣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見,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消除。

      4、加強交流,做好信息傳遞、反饋工和燃氣經營企業要指定專人將本企業宣傳工作開展情況及時收集匯總,加強宣傳信息傳遞、反饋工作,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方法。

      五、有關動員部署安全宣傳及檢查的具體時間

      1、12月13日組織召開燃氣經營企業負責人會議,傳達貫徹榕建液[20xx]61號文件精神,部署開展宣傳活動工作,制定活動方案。

      2、12月20日局燃氣站牽頭組織福盛公司、利民公司、安然公司、立興公司在城區鳳蝶廣場舉辦大型咨詢宣傳活動,剖析用氣事故案例、宣傳安全用氣知識、發放安全用氣宣傳手冊,形成“安全供用氣”的濃厚氛圍。

      3、福盛公司、利民公司、立興公司分別在12月22日、23日、25日在松山鎮、碧里鄉、起步鎮、西蘭鄉、飛竹鎮開展宣傳活動。

      4、在城區主要街道、燃氣充裝站和供應站門口懸掛安全宣傳條幅及張貼標語。

      5、1月9日、10日各燃氣經營企業組建宣傳檢查隊,深入各社區、主要街道的飲食店、用氣單位,進行燃氣安全咨詢和入戶安全檢查。

      6、12月27日、28日對燃氣經營企業的充裝站進行安全檢查。

      7、安然公司、華潤公司分別在1月13日、14日在各小區開展管道燃氣安全宣傳活動。

      六、總結評比

      1月25日組織召開宣傳活動總結評比會議,總結推廣好經驗、好辦法,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表揚。

    天然氣安全隱患排查實施方案3

      為打擊瓶裝液化氣市場的違規行為,及時排除各類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液化氣市場安全運營秩序,根據市、區整治辦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燃氣安全工作方案如下:

      一、燃氣安全檢查的內容

      今年燃氣安全檢查工作的范圍是使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和人工煤氣等燃氣的小型餐飲場所。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一律予以取締。

      1、相關證照不全的;

      2、使用可重復充裝的燃氣鋼瓶(含灶具與氣瓶一體的可充裝燃氣鋼瓶)作為火鍋熱源的;

      3、當灶具等用氣設備設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時,未安裝機械通風、燃氣泄漏報警儀、自動切換等連鎖控制裝置和泄爆裝置的;

      4、液化石油氣瓶組氣化站的瓶裝間設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內的。

      (二)凡達不到以下要求的,要立即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

      1、使用瓶裝壓縮天然氣,瓶組供氣站應當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xx)第7.4節強制性條文規定;

      2、使用液化石油氣作為氣源,采取瓶組供應形式的,應當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xx)第8.5節強制性條文規定(除第8.5.4條規定情形外);采取單瓶供應形式,應當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xx)第8.7節強制性條文規定;

      3、燃具與管道的連接軟管應使用燃氣專用軟管并安裝牢固,軟管長度不得超長并應定期更換;軟管不得穿越墻壁、窗戶和門;

      4、用氣場所應當安裝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和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5、應當使用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供應企業提供的`燃氣鋼瓶,不得使用無警示標簽、無充裝標識、過期或者報廢的鋼瓶;

      6、瓶組氣化站、燃氣管道、用氣設備、燃氣的監控設施等應當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xx);

      7、應當建立健全燃氣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并嚴格落實;

      8、從業人員經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企業負責人、從業人員要定期參加安全教育培訓,掌握燃氣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應當定期進行燃氣安全檢查,并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或應急處置方案,保證從業人員和施救人員掌握相關應急內容;

      10、應與燃氣經營單位簽訂安全供氣合同,每次購氣后留存購氣憑證,購氣憑證應準確記載鋼瓶注冊登記代碼。

      二、組織機構

      街道成立燃氣安全專項治理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徐懷蘋同志擔任,副組長由街道安辦周其武、郭巖同志擔任。成員由城管執法中隊、綜治辦、安辦等部門有關負責人、各社區主任擔任,負責轄區燃氣安全檢查工作的協調指導和對專項治理檢查行動情況的督導。各社區應安排1名工作人員負責工作聯絡,并報街道安監站。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街道安辦聯系電話:

      三、職責分工

      1、各社區、經合社負責對本轄區內瓶裝液化氣非法店(點)進行摸底排查和宣傳工作。摸排情況由安辦匯總上報區整治辦。

      2、派出所、工商、城管中隊按照各自職能分工,對社區摸排上報的非法店(點)進行查處。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到位。街道燃氣安全整治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例會,通報工作情況,協調各職能部門工作,落實專項整治工作責任制。

      2、嚴厲打擊非法店(點)。對社區摸排出來的非法店(點),各職能部門要及時查處,采取聯合執法行動和各部門日常獨立監督執法相結合的方式,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充分運用法律手段,綜合治理非法店(點)。

      3、加強監管,建立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聯系制度。各部門要制定專人做好信息統計、傳遞、反饋工作。各社區及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情況及時收集匯總,于每月30日前向街道安辦報送。

      五、時間安排

      (一) 調查摸底,制定方案(20xx年1月17日)

      街道成立燃氣安全專項治理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街道燃氣安全專項治理檢查實施工作計劃,各社區、相關科辦對轄區內存在的小型餐飲場所進行一次全面調查摸底,摸清基本情況,建立基礎臺賬。

      (二)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20xx年1月18月)

      各社區要組織人員深入現場,大力宣傳燃氣防爆安全知識和有關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導和服務工作,督促小型餐飲場所要按照相關規定、標準的要求,認真進行自查自改。在小型餐飲場所自查自改的基礎上,對其整改情況進行全面督導和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逐一登記、建檔立案,督促整改、跟蹤問效,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對逾期未整改的,及時報送街道專項治理檢查行動督導組,督導組將協調公安消防和工商、建設、衛生、城管執法等單位,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情節嚴重的,要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或依法關閉取締。

      (三)抽查和全面總結(20xx年1月18月~20xx年12月31月)

      街道督導組通過抽查等形式,加強對各社區燃氣安全專項治理檢查情況的監督檢查。各社區于20xx年每月28日前,將開展燃氣安全專項治理檢查工作總結報送街道安監站,并認真整理專項治理檢查工作資料,做好對上級相關部門抽查的準備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社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燃氣安全專項治理檢查的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并充分發揮居民委員會的作用,及時發現各類非法違法小型餐飲場所。執法中隊要針對專項治理檢查涉及面廣、小型餐飲場所數量多的情況,組織開展聯合執法,依法取締各類非法違法小型餐飲場所。

      (二)加強宣傳教育。各社區在開展專項治理檢查的同時,要結合實際,采取印發宣傳資料、舉辦講座論壇和培訓班、以案說法等多種形式,宣傳燃氣防爆安全知識。要加強對小型餐飲場所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

      (三)堅持統籌兼顧。各社區、安監站、相關科辦要把小型餐飲場所非法經營和違規違章行為作為“打非治違”的重點內容,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相結合,與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嚴格日常安全監管執法,建立安全監管長效機制相結合。要以落實小型餐飲場所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主線,針對小型餐飲場所的特點,從開展崗位達標入手,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規范作業行為,減少和杜絕“三違”現象,全面提升現場安全管理水平。

      (四)嚴格責任追究。各社區要注重抓好正反兩方面的典型,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街道對不認真開展專項治理檢查,導致發生事故的,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查明原因,分清責任,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天然氣安全隱患排查實施方案4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動員部署會議精神,省局《關于印發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市監〔20xx〕254號)、《XXX市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X安發〔20xx〕6號)和《XXX區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XXX安發〔20xx〕4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按照市場監管部門職責任務分工,制定此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刻吸取近年來省內外燃氣事故教訓,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開展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系列部署和省安委會要求,堅持問題導向“起底式”排查、精準化治理燃氣相關特種設備安全隱患和燃氣具等產品質量問題,進一步推動燃氣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提高本質安全水平。各市場監督管理所要積極履行屬地監管職責,緊盯涉及燃氣安全運行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整改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隱患、依法嚴懲一批非法違法行為、關閉取締一批違法違規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聯合懲戒一批嚴重失信市場主體、問責曝光一批責任措施不落實的單位和個人,堅決防范遏制燃氣重特大事故和有影響的事件,切實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氣相關特種設備充裝、生產、檢驗檢測單位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要求,依法做好燃氣氣瓶充裝單位、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單位、燃氣壓力管道安裝單位、燃氣氣瓶檢驗機構等證后監管工作。重點排查是否持續滿足許可資源條件;質量保證體系是否及時更新完善,各環節質量安全控制文件是否符合技術規范要求,明確各環節質量安全負責人是否在崗并發揮作用;充裝、安裝過程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運行等。重點整治燃氣壓力管道安裝、改造、修理單位施工前是否依法告知和安裝過程監督檢驗,施工中是否按要求加強質量控制和管理,保證施工過程安全等。嚴格依法處置發現的問題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報送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

      (二)全面排查整治燃氣充裝環節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緊盯充裝燃氣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等關鍵環節,重點排查充裝單位是否對在用燃氣氣瓶辦理使用登記;是否做到當班持證充裝人員、安全檢查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專人專責;是否超許可范圍充裝;是否充裝非本單位登記、翻新、未登記、超檢驗周期或使用周期、檢驗不合格、淘汰或已判廢但未去功能化等氣瓶;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巡檢維護、安全教育培訓、應急管理等制度并嚴格落實等。采取專項檢查、“雙隨機”抽查、“四不兩直”暗查相結合方式開展現場監督檢查,督促指導充裝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開展風險隱患自查,推動按照“五落實”要求完成整改。對未按照規定實施充裝前后安全檢查、記錄制度的,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移動式壓力容器和氣瓶進行充裝的,要在依法責令整改的同時處以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報送發證機關吊銷充裝許可證。

      (三)全面排查燃氣壓力管道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進一步加強與燃氣管理等部門溝通,深入燃氣經營企業,通過燃氣管道管網圖、竣工圖、單線圖和檢驗報告“起底式”厘清在用燃氣壓力管道底數,精準掌握新建、在建、原有燃氣壓力管道安裝改造修理等具體情況。重點排查安裝改造修理單位是否取得相應資質許可,是否依法履行施工前告知、申報檢驗等法定責任;燃氣壓力管道使用單位是否建立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開展日常巡檢維護并記錄,年度檢查是否開展并在有效期內,是否按要求完成檢查、檢驗發現問題的隱患整改等;在用燃氣壓力管道是否在定期檢驗有效期內,安全附件和保護裝置是否在校驗(檢定)有效期內等。對發現的問題隱患、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四)全面排查與燃氣相關其他特種設備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加大燃氣生產經營企業附屬充裝站、儲氣站、調壓站、城市門站等部位和點供用氣單位的特種設備現場安全檢查力度,重點排查在用工業壓力管道和壓力容器是否辦理使用登記,是否進行檢驗、年度檢查并在有效期內,安全附件和保護裝置是否校驗(檢定)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等。嚴格依法處置發現的問題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

      (五)全面排查燃氣相關特種設備法定檢驗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聯合燃氣管理部門督促燃氣壓力管道、壓力容器使用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依法按時向檢驗檢測機構提出檢驗檢測申請,積極配合做好檢驗檢測工作,并及時開展安全附件校驗、檢定,確保設備本體安全。重點排查檢驗檢測機構是否嚴格按照技術規范要求,做到“應檢盡檢”“報檢必檢”,檢驗結論是否真實準確;對檢驗發現的問題是否及時向使用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并做好整改確認;發現的嚴重事故隱患或違法違規行為是否及時報告區市場監管部門。對檢驗檢測機構超核準范圍檢驗、跨地區檢驗不告知不報告、出具虛假報告、違規延長氣瓶使用周期等違法行為,要重拳出擊依法嚴懲。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氣具等產品質量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對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等產品生產企業和流通銷售單位要檢查進貨驗證和銷售臺賬;要對生產企業建立監管檔案,流通銷售單位要建立監管臺賬,要摸清底數,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實施精準監管;對現有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等產品生產企業和流通銷售渠道點進行全面排查,嚴禁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及配件;開展家用燃氣灶具、燃氣報警器、減壓閥、軟管等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及時發布結果公告。對家用燃氣器具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排查生產和經營未經強制性認證產品,以及偽造、變造、冒用、買賣和轉讓認證證書、認證標志行為。對電商平臺、小商品市場等進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實履行好對經營者的管理責任,明知經營者利用其銷售平臺、場所銷售不符合要求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及配件等產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對列入強制管理目錄的計量器具實施監督管理。配合行業主管部門做好相關燃氣安全地方標準的立項、審定和發布工作。嚴格依法對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不符合強制性產品認證要求燃氣具生產經營單位予以處罰,情形嚴重的列入失信名單,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

      (七)加快推進液化石油氣瓶充裝單位完成充裝追溯信息平臺建設。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市場監管總局工作部署,按照全市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和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建立液化石油氣瓶追溯體系建設長效機制,未進行液化石油氣瓶基礎數據錄入和充裝信息上傳的'液化石油氣重瓶不得出站。對于惡意破解智能充裝設備、攻擊軟件系統、氣瓶基礎數據和電子載體造假等破壞氣瓶追溯體系建設的違法行為,移交相關部門追究法律責任。持續推動全市液化石油氣瓶充裝單位在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氣瓶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實現氣瓶充裝智能化監管。

      三、進度安排

      從20xx年12月至20xx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區市場監管局及時啟動排查整治工作。在區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對照市局方案,結合轄區實際,對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具體安排。

      (二)排查摸底階段(20xx年1月至3月)。組織開展“起底式”摸底排查,進一步查清本轄區氣瓶和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檢驗單位生產經營現狀,全面掌握燃氣相關特種設備數量和安全狀況。對管道燃氣生產經營企業和燃氣使用單位的壓力管道、壓力容器底數和安全狀況進行再排查、再統計,切實消除監管盲區。全面排查燃氣具生產、銷售單位底數和產品質量狀況。督促銷售燃氣具電商平臺、小商品市場切實履行經營者管理責任,扎實開展風險隱患排查。通過排查摸底,找準找實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建立隱患臺賬,督促相關企業按要求完成整改。

      (三)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4月至10月)。對排查出來的重大隱患要責令相關單位立行立改,落實整改人員、落實整改資金、落實整改措施。對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實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對不能整改和拒不整改的重大隱患要向區人民政府報告,請求協調解決,確保重大隱患風險管控到位、重大問題隱患整改到位。

      (四)鞏固提升階段(20xx年11月至12月)。深入分析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問題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認真總結提煉好的經驗做法,固化為制度機制用于日常監管工作之中,進一步健全完善城鎮燃氣安全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我局成立由XXX任組長、XXX、XXX任副組長、各管理所所長成員的全區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市場監管所要進一步提升對燃氣安全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切實把安全排查整治作為“一把手”工程,加強統籌協調,嚴密安排部署,層層壓實責任。分管領導要靠前指揮,帶領相關人員深入一線,把排查整治工作抓牢抓實、抓出成效。

      (二)強化執法檢查。要著力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有效解決執法不作為、寬松軟等問題。堅持問題導向,緊盯重要時間節點,牢牢抓住重點區域、薄弱環節,集中采取突擊檢查、隨機抽查、明察暗訪、“回頭看”復查等方式開展執法檢查,督促相關企業切實落實好安全主體責任,認真開展自查自改、及時發現消除安全隱患。對屢教不改和明知故犯的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區市場監督局要派人員駐站包保,死看死守。根據市場監管部門職能,嚴懲非法違法行為,強化執法震懾。

      (三)強化督查考核。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督查檢查,推動排查整治有效開展。對因工作不利導致排查整治工作進展滯后、整治責任不落實、重大隱患整改不到位的,堅決依法依紀嚴肅問責。要將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納入年度考核之中。

      (四)強化宣傳教育。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是保障城市綜合治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舉措,是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幸福感、獲得感的有效措施。要多措并舉,加強燃氣相關特種設備、燃氣具產品質量安全警示教育,引導廣大群眾自覺保護燃氣設備設施,自覺抵制不合格燃氣設備、器具,有效保障燃氣使用環節安全。

      分別于20xx年2月15日、5月15日、8月15日、11月15日之前報送本地工作進展情況、典型執法案例和《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統計表》等附表(附件)。

    天然氣安全隱患排查實施方案5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XX省燃氣管理條例》,進一步加強我縣城鎮燃氣管理,整頓市場秩序,消除安全隱患,遏制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結合《XX省城鎮燃氣相關領域百日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和《遂寧市危險化學品相關領域百日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制定XX縣城鎮燃氣百日安全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中、省、市、縣關于化工醫藥和危險化學品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牢固樹立安全發展新理念,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通過嚴格規范監管執法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通過專項整治,全縣城鎮燃氣安全風險和重大危險源進一步摸清并得到有效管控,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城鎮燃氣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治理,安全保障水平進一步提升,應急處置能力進一步提高,堅決杜絕城鎮燃氣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務

      一)督促城鎮燃氣經營企業進一步強化企業主體安全責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風險隱患,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1、落實城鎮燃氣企業安全責任清單制。督促指導各城鎮燃氣經營企業落實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完善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清單、安全生產崗位責任清單、重大(重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日常安全工作清單。

      2、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隱患。督促指導城鎮燃氣經營企業開展燃氣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專項工作,天然氣加氣站、液化氣充裝站、燃氣管道及設施、民用氣等重點區域、重要環節進行排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即查即改,對暫時不能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監控運行;定期開展隱患治理“回頭看”,確保隱患閉環管理。

      3、加強居民安全用氣管理。督促指導城鎮燃氣經營企業認真開展入戶安全檢查,消除燃氣用戶戶內設施存在的安全隱患和解決燃氣使用中的安全問題;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燃氣用氣安全知識,提高居民安全用氣意識,防止發生居民用氣安全事故。

      4、提升燃氣企業應急處置能力。督促指導城鎮燃氣經營企業加強應急管理體系機制建立、制度流程建設、應急物資和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等工作,組織開展事故應急預案演練,進一步檢驗企業應急管理工作能力,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加強安全監管措施,加強對燃氣經營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責任

      1、定期開展城鎮燃氣經營企業安全專項檢查。會同縣應急管理、市場監督和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等部門對城鎮燃氣經營企業各類經營證照、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制度、從業人員持證、壓力容器監檢、危險化學品運輸、儲存、銷售等情況進行督查,對不具備安全經營條件的`企業進行整治,發現責任主體存在無證經營、非法生產、運輸、充裝液化石油氣車用燃氣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移交執法機構實施行政處罰。

      3、開展重點場所用氣安全檢查。會同相關部門對綜合商業體、工商業等高風險用氣場所進行專項檢查,對不符合用氣條件、使用不合格燃氣具、使用不合格氣瓶和使用非法銷售的液化石油氣等問題進行整治。

      三、整治重點

      (一)強化風險點危險源排查管控

      按照《城鎮燃氣重大危險源辨識》等標準、規范,進一步查清本轄區城鎮燃氣風險點、危險源的情況,制定風險點危險源排查管控清單,對風險分級分類,采取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包括制度、標準、技術、管理等措施)進行動態、差異化監管。對風險點危險源要明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崗位責任,實行安全風險公告、崗位安全風險確認等制度,對重大風險點危險源要實施重點監管。

      (二)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1、管道燃氣

      (1)企業是否建立和完善場站和管道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城鎮燃氣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各項措施,明確責任部門,落實管理責任。

      (2)企業是否按照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對場站設施設備和管道進行安全檢查及定期檢測、維護,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是否及時排除。

      (3)企業是否按照規定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明確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救援措施等內容,配備相應的應急人員和設備物資,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4)燃氣管道是否按標準設置明顯標志,管道燃氣企業是否建立、健全管道巡查制度、配備專人進行日常巡查,巡查檔案是否完善。

      (5)燃氣管道占壓、圈圍、埋深不足、安全凈距不足等隱患點調查及整治情況。

      (6)企業是否對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的施工活動進行安全監管,是否會同其他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2、瓶裝燃氣

      (1)企業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是否制定各類事故處理預案,定期演練,做好記錄。

      (2)生產場站內禁火警示標志是否醒目、齊備;建構筑物是否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要求,無違章搭建;消防設施和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消防水泵定期試車、記錄完整,水源充足,滅火器材落實“三定”措施,在有效期內;避雷防靜電是否裝置完好,按規定定期測試;電氣設備選型及電氣線路布設是否符合規定,裝卸臺設置靜電接地卡,裝卸液化石油氣用膠管兩端(裝卸接頭與金屬管道)間用銅線跨接,烴泵、壓縮機的外部金屬保護罩和灌裝秤與接地裝置相連。在用各類受壓容器是否定期檢驗、維護,安全閥、壓力表、衡器等定期檢驗,安全閥下閥門處于全啟狀態,且鉛封固定,可燃氣體濃度報警器靈敏可靠;貯罐區水封井水位是否達到水封要求;備用發電機運行是否正常,定期試車并有記錄。

      (3)車輛進出生產區是否配制阻火器,齊全有效。

      (4)固定通信設施是否完好、暢通。

      (5)搶險備品備件是否齊全、有效。

      (6)是否標明空瓶、實瓶、待檢瓶區域,鋼瓶堆放整齊,留有通道,瓶庫不堆放其它雜物。是否、實行鋼瓶色標管理,色標規范,嚴格執行二次檢斤,檢漏制度,出站實瓶塑封。不充裝超期未檢、無本企業標識、嚴重腐蝕、損壞、不合格的鋼瓶,按規定定期處理殘液。

      3、燃氣汽車加氣

      (1)加氣站是否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是否制定各類事故處理預案,定期演練,做好記錄。

      (2)進站車輛是否熄火加氣,人員不吸煙、帶明火。加氣工是否穿防靜電服、進行防靜電檢測。

      (3)管道法蘭是否進行防靜電跨接,站區設備是否進行防雷檢、配備防靜電接地。

      (4)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各種應急救援設施完好有效、報警電話暢通。

      (三)加強城鎮燃氣建設工程設計和施工質量的管理

      嚴格落實《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規要求,強化從事城鎮燃氣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資質管理,落實城鎮燃氣生產裝置及儲存設施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依法嚴肅追究因設計、施工質量而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責任。

      四、實施步驟

      (一)部署動員階段(20xx年7月15日前)

      XX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及時開展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動員部署,明確職責,細化措施,并進行廣泛宣傳,將工作要求傳達至有關單位、燃氣企業。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16日-8月31日)

      要認真組織開展本行業涉及城鎮燃氣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工作,對檢查發現的城鎮燃氣安全隱患要建立檔案跟蹤落實整改。要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及時解決住建領域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三)總結提升階段(20xx年9月1日-9月30日)

      要對整治完成的城鎮燃氣隱患開展“回頭看”檢查,對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進行驗收和跟蹤督促,鞏固專項整治成效。同時,對本次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分析,評估實際效果,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認識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調配合,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取得實效。

      (二)利用多種形式開展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宣傳工作,引導廣大群眾積極關心、支持和參與專項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三)開展定期分析、總結燃氣專項整治的工作情況,及時報送本次百日安全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和隱患整改臺賬。報送的資料須內容真實、文字精煉、數據準確。要嚴格按照時限要求報送,重大情況隨時報告。

    天然氣安全隱患排查實施方案6

      隨著鄉鎮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天然氣作為一種清潔、高效的能源,在鄉鎮地區的普及率逐年提高。然而,由于鄉鎮地區基礎設施相對薄弱,安全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天然氣使用過程中的安全隱患不容忽視。為了確保鄉鎮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全面、系統的.鄉鎮天然氣安全隱患排查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本次安全隱患排查,旨在實現以下目標:

      1. 全面掌握鄉鎮天然氣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

      2. 建立健全鄉鎮天然氣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 加強鄉鎮居民的安全意識,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二、排查范圍及內容

      1. 排查范圍:包括鄉鎮地區的天然氣管道、閥門、調壓器、計量表等設施,以及天然氣用戶用氣設備、用氣環境等。

      2. 排查內容:

      (1)天然氣設施的運行狀況,是否存在泄漏、老化、破損等問題。

      (2)用戶用氣設備的安裝、使用是否符合規范,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3)用氣環境是否安全,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通風不良等問題。

      三、排查方法

      1. 采用專業檢測儀器對天然氣設施進行泄漏檢測,確保無泄漏現象。

      2. 對天然氣設施進行外觀檢查,查看是否有老化、破損等問題。

      3. 對用戶用氣設備進行現場檢查,核實其安裝、使用是否符合規范。

      4. 對用氣環境進行現場評估,確保無易燃易爆物品,通風良好。

      四、排查時間安排

      本次安全隱患排查工作自即日起開始,預計持續一個月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1. 第一周:完成鄉鎮地區天然氣設施的基礎排查工作。

      2. 第二周:對用戶用氣設備及用氣環境進行全面排查。

      3. 第三周:對排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確保安全隱患得到消除。

      4. 第四周: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五、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鄉鎮天然氣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排查工作。

      2. 加強宣傳教育,通過廣播、宣傳欄等渠道,普及天然氣安全知識,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識。

      3. 加強監督檢查,對排查工作進行定期檢查和評估,確保排查工作取得實效。

      六、總結與反饋

      1. 在排查工作結束后,對本次排查工作進行總結,形成書面報告,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2. 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和整改情況進行梳理,建立安全隱患臺賬,為后續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據。

      3. 根據排查結果,制定針對性的安全防范措施,提高鄉鎮天然氣設施的安全管理水平。

      通過本次鄉鎮天然氣安全隱患排查實施方案的實施,我們將全面提升鄉鎮天然氣設施的安全管理水平,確保鄉鎮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為鄉鎮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提供有力保障。

    天然氣安全隱患排查實施方案7

      今年以來,全國一些地方城鎮燃氣事故頻發,嚴重沖擊人民群眾安全感,反映出燃氣安全管理存在諸多問題和短板。當前燃氣進入管網老化、隱患增多和新建規模迅速擴大的階段,一旦管控不力極易造成系統性安全風險。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燃氣事故易發勢頭,為根據《全國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主要原則、整治目標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排查整治燃氣安全隱患問題,提升燃氣行業安全管理能力,推動城鎮燃氣行業健康有序安全可持續發展。

      (二)主要原則

      堅持問題導向。圍繞當前制約燃氣安全的突出問題,盯準影響燃氣安全運行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摸清底數,強化工程、技術、管理等措施,加快推進燃氣管網等基礎設施更新改造和數字化、智能化安全運行監管能力建設,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堅持標本兼治。對城鎮燃氣各領域開展全覆蓋、無遺漏安全排查,狠抓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綜合運用法律、行政、市場、科技等手段,整改治理一批重大隱患,加快完善安全設施,加強預警能力建設,有效提升燃氣行業安全保障水平。

      堅持嚴格執法。強化燃氣安全聯合執法,常態化開展“打非治違”聯合行動,依法嚴懲一批非法違法行為、徹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隱患、關閉取締一批違法違規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聯合懲戒一批嚴重失信市場主體、問責曝光一批責任措施不落實的單位和個人。

      (三)整治目標

      到20xx年底,燃氣行業安全專項整治取得積極成效,燃氣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燃氣管網等基礎設施數字化、智能化安全運行監控能力得到提升,安全事故總量持續下降,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遏制,行業整體安全水平明顯提高。

      二、重點任務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氣經營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

      1.燃氣經營企業

      整治重點: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全面排查整治燃氣經營企業人工煤氣置換天然氣的老舊燃氣管網安全評估不到位、燃氣經營企業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配備不符合要求、安全檢測和管網監測設備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險源管理缺失、管線檢查維護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不閉合、從業人員無證作業、“三違”行為突出、使用無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車輛運輸、在用特種設備未按期檢驗、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規定不健全、入戶安檢制度不落實、應急預案和演練流于形式等14類問題隱患。

      整治措施: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組織動員燃氣經營企業進行自查自改,對查出的問題隱患,逐一登記建檔,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并向同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上報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屬地政府組織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等部門,采取執法檢查、明查暗訪等方式,對自查自改情況進行全面督導和檢查,依法依規對有關違法違規的燃氣企業實施停產停業整頓,對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予以關閉取締。

      2.燃氣經營市場

      整治重點: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全面核查燃氣經營許可情況;由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全面核查燃氣運輸車輛許可情況;由省市場監管局負責,全面核查液化石油氣瓶充裝許可和家用燃氣器具強制性產品認證情況。

      整治措施:全面整頓燃氣經營市場秩序,嚴厲查處、堅決打擊“黑氣點”“黑氣瓶”和“黑氣”運輸車;對不符合條件的燃氣經營企業要嚴格依法予以取締或吊銷燃氣經營許可、充裝許可等資質證照,加快淘汰一批基礎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業。

      (二)全面排查整治餐飲等公共場所和老舊小區、城中村燃氣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

      整治重點:

      1.餐飲等公共場所。省商務廳和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餐飲經營場所和農貿市場,省教育廳負責組織學校,省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醫院,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組織商住混合體,對使用管道燃氣或瓶裝液化氣的餐飲經營場所、學校、醫院、農貿市場、商住混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整治燃氣管道被違規占壓、穿越密閉空間,氣瓶間違規設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內,擅自將氣瓶放置于室內用餐場所,使用不合格的氣瓶、灶具、軟管和減壓閥等燃氣設備,私接“三通”,不依法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或安裝位置不正確、適用氣種不符或功能過期失效等7類問題隱患。

      2.老舊小區、城中村。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公安廳、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對老舊小區、城中村燃氣管道、調壓站、燃氣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樓板部位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整治老舊小區和城中村內違規設置非法儲存充裝點,居民用戶擅自安裝、改裝、拆除戶內燃氣設施和燃氣計量裝置,室內管道嚴重銹蝕,使用不合格氣瓶、灶具、連接軟管和減壓閥等4類風險隱患。

      整治措施: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組織動員餐飲經營場所、學校、醫院、農貿市場、商住混合體進行自查自改,對查出的問題隱患,逐一登記建檔,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并向同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上報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屬地政府組織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管、商務、消防、應急、公安等部門,對自查自改情況進行全面督導和檢查。逾期未整改的,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依法予以關閉取締。

      (三)全面排查整治燃氣工程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

      1.燃氣工程項目合規性核查

      整治重點: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對燃氣工程項目的合規性進行核查,督促燃氣企業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設計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施工、竣工驗收備案。

      整治措施:將不符合當地國土空間規劃和燃氣專項規劃的燃氣工程建設項目納入整改范圍,尚未實施的不得批準;已經實施的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整改到位;未取得相關審批手續擅自建設、改動燃氣設施的燃氣項目一律嚴查。

      2.燃氣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整治重點: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市場監管局分別牽頭,對在建燃氣工程和燃氣管道周邊建設項目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整治未按規定將燃氣管道工程納入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未依法進行特種設備施工前告知和安裝監督檢驗等問題。

      整治措施:對在建市政燃氣管道工程項目,要嚴格對主要管材規范檢驗,按方案施工,驗收合格后方可通氣。對燃氣管線周邊在建項目,嚴格落實燃氣設施保護方案。要嚴厲打擊燃氣新建、改造等工程轉包、違法分包、掛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驗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實第三方施工期間專人監護規定等違法違規行為。對無資質或超越資質等級承攬燃氣工程施工的,堅決予以處罰并清退。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氣具等燃氣源頭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

      整治重點:由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對現有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等產品生產企業和流通銷售渠道點進行全面排查,嚴禁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強制性產品認證要求的燃氣具。

      整治措施:嚴格對電商平臺、小商品市場等進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實履行好對經營者的管理責任,明知經營者利用其銷售平臺、場所銷售不符合要求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及配件等產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嚴格依法對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燃氣具生產經營單位予以處罰,從源頭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氣具等產品進入使用環節。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氣管道設施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

      整治重點: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組織對燃氣場站設施、燃氣管道等進行普查建檔,全面掌握建設年代、產權歸屬、管道材質、安全狀況等資料,并對20xx年前建設的燃氣管道設施、人工煤氣置換為天然氣的老舊管網進行全方位安全評估,包括安全現狀評估和20年以上建成管網的全面檢驗,提出燃氣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清單及實施計劃,納入年度重點項目統籌推進。重點排查整治易導致重特大事故的老舊管道帶病運行、高中壓管道被占壓、燃氣場站設施安全間距不符合要求等3類突出問題隱患。由省市場監管局負責,嚴肅查處未依法開展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檢驗檢測等違法違規行為。

      整治措施:全面摸清全省老舊管道帶病運行、高中壓管道被占壓、燃氣場站設施安全間距不符合要求等突出問題隱患情況,按照“能改則改,非改即拆、先重后輕,先易后難,統一標準,分類處置”的原則,消除存量、杜絕新增。推動構建燃氣管道設施安全運營管理長效機制,逐步實現全省管道燃氣企業管網監控系統、壓力傳感系統等信息化系統上線。

      其他有關部門(單位)也要組織本行業或本單位管理的燃氣用戶,開展燃氣使用安全自查,對自查情況及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促;督促其與合法的供氣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按照有關規定安裝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配備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杜絕發生燃氣安全事故。

      三、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層層部署(20xx年12月底前)。堅持任務項目化、項目清單化、清單責任化,對城鎮燃氣規劃、建設、經營、充裝、儲存、運輸、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其他問題隱患進行梳理,納入排查整治工作重點內容,結合實際制定實施細則以及燃氣安全自查表、排查整治信息統計表,明確細化排查整治標準要求,對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具體安排。

      (二)全面排查(20xx年1月至3月)。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對照重點任務要求,組織燃氣經營企業、充裝單位、鋼瓶檢驗機構、餐飲用戶等單位及其他燃氣用戶自行組織排查整治,全面摸清燃氣相關企業、基礎設施、燃氣安全運行情況,掌握燃氣安全總體情況、存在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建立基本情況以及問題隱患臺賬清單,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三)全面整治(20xx年4月至9月)。分地區、按行業,動態更新重點整治的燃氣安全問題隱患清單,對排查出來的重大隱患和突出問題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立行立改,并落實資金保障。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做好警示提醒,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確保萬無一失。要采取掛牌督辦、督導檢查、明查暗訪、聯合執法、考核評估、警示通報等手段方法持續加大整治攻堅力度,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四)全面提升(20xx年10至12月)。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三個全面”“四個一批”等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評。認真總結排查整治中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城鎮燃氣安全長效機制,推動出臺《云南省燃氣管理條例》。進一步加快推進以燃氣安全為重點的城市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平臺建設,及時總結經驗,擴大試點范圍。

      四、工作要求

      (一)壓實屬地管理責任。燃氣安全事關千家萬戶和民生大計,各地要切實增強憂患意識和底線思維,真正滾動研判、深入排查、認真整改燃氣安全風險隱患,堅決穩控燃氣安全形勢。要穩妥有序加快推進非居民用戶,特別是餐飲場所安裝帶有燃氣泄漏監測報警及自動切斷功能的裝置,建立燃氣泄漏報警遠程監控系統,實現及時預警、同步推送。

      (二)壓實部門監管責任。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格履行行業監管責任,牽頭建立燃氣安全會商研判、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督促燃氣企業切實加強燃氣安全風險管控。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市場監管、公安、交通、商務、消防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強化燃氣充裝、運輸、使用等環節安全監管,形成齊抓共管工作機制。

      (三)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要督促燃氣企業自覺接受當地人民政府和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主動公開燃氣安全風險隱患點段,對照具體任務和整改清單,依法承擔燃氣設施運行、維護、搶修和更新改造責任,確保按期完成整治;定期入戶安全檢查并建立完整的檢查檔案;協助餐飲等生產經營單位購買檢驗合格的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加強安裝報警器從業人員相關知識培訓。

      (四)嚴格規范監管執法。要嚴格規范開展燃氣安全執法,督促燃氣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嚴格履行第一責任。持續對違反《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的行為采取高壓態勢,強化行刑銜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格落實事故調查、聯合懲戒等制度,嚴肅追究責任,依法實行行業或者職業禁入。不得出現“斷氣”等“一刀切”做法。

      (五)提高全民安全意識。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制定宣傳教育方案,普及燃氣安全檢查、應急處置等基本知識,引導廣大群眾自覺保護燃氣設施,自覺抵制不合格的連接軟管、燃氣灶具、減壓閥等產品。各級安委會要將燃氣安全典型警示案例列入“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五進”活動等內容。

      (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學習貫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修訂完善城鎮燃氣事故、處突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搶險和處突隊伍,配齊各類物資、器材、裝備,加強預案演練。壓實地方黨委政府和街道、社區等基層組織燃氣泄漏事故應急處置責任,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

    天然氣安全隱患排查實施方案8

      根據縣安委辦《XX縣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實施方案》要求,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燃氣安全風險,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構建燃氣安全長效機制的總體要求,加強安全監管,強化安全責任,落實防范措施,全面排查隱患,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堅決防范事故的發生,促進全縣城鎮燃氣安全、健康發展。

      二、整治范圍

      根據工作職責,本次開展專項整治的范圍是:

      (一)燃氣經營單位及相關使用燃氣的企業;

      (二)燃氣輸送管道、氣瓶充裝、氣瓶、氣瓶銷售門店、在建燃氣管道;

      (三)燃氣灶具、減壓閥、燃氣泄漏報警器等相關產品的產品質量。

      三、工作目標

      嚴肅整頓市場監管領域燃氣安全風險隱患,切實加強燃氣氣瓶、燃氣壓力管道、壓力容器等燃氣相關特種設備安全監管,以及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等燃氣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堅持標本兼治,強化風險分析預警,積極構建齊抓共管、多元共治的安全監管工作機制,扎實開展市場監管系統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保障全縣燃氣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四、工作任務

      (一)開展燃氣氣瓶及充裝安全的排查整治。一是液化石油氣鋼瓶充裝單位等資質情況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檢查充裝許可,對不符合條件的燃氣經營企業要依法予以取締或吊銷充裝許可等資質證照。二是對液化石油氣鋼瓶充裝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等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尤其是突出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落實情況,大力整頓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重大危險源管理缺失;檢查氣瓶充裝人員是否經過培訓,是否持證上崗,并將氣瓶使用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檢查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液化石油氣鋼瓶充裝單位是否進行應急演練,遇到突發情況是否能快速有效的處理。三是重點排查整治氣瓶充裝、安檢制度落實情況,嚴格查處違規向非自有氣瓶、過期報廢瓶充裝等違法違規行為;檢查氣瓶是否按要求賦碼建檔和跟蹤追溯管理情況,進一步發揮氣瓶質量安全追溯服務平臺運用作用。四是排查氣瓶充裝單位是否嚴格按照有關氣瓶標準規定周期和項目對氣瓶進行定期檢驗、加大力度清理未消除使用功能的報廢氣瓶和“黑氣瓶”,違者依照法律規定給予處罰。五是通過處罰、失信等信用數據共享、建立安全、信用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機制。(責任單位:各基層所、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局、綜合行政執法中隊、企業監管科)

      (二)開展管道燃氣安全排查整治。一是要組織對管道燃氣場站設施、燃氣管道等進行普查建檔,全面掌握建設年代、產權歸屬、管道材質、安全狀況等資料。重點排查管道燃氣經營單位及燃氣相關企業,檢查其安裝和使用的管道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是否落實監督檢驗、定期檢驗,是否有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巡查監管,是否存在管道帶病運行、燃氣場站設施安全間距不符合要求的現象。二是督促管道燃氣經營單位,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檢查其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等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重點查看:

      1、是否做到了“三落實”(管理機構、責任人員、規章制度);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崗位職責是否明確,是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人員培訓制度;

      2、是否建立本單位特種設備臺賬,臺賬是否齊全;

      3、特種設備及其安全保護裝置是否按規定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并記錄;是否及時對特種設備的運行狀態進行記錄,記錄是否與實際相符;

      4、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標志是否置于設備的顯著位置;

      5、是否建立事故應急專項預案、有應急演練計劃并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6、新安裝的管道是否辦理安裝告知,是否依法申請和進行監督檢驗;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報告是否都在有效期內;是否在特種設備及其安全保護裝置檢驗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主動向檢驗機構提出定檢或校驗申請;

      7、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是否全部持證上崗;持證人員是否全部為本單位人員;持證人員是否參加單位組織的人員崗位操作技能和應急處置等活動。

      嚴肅處理未履行施工前告知、監督檢驗、定期檢驗的行為,一經發現,及時下達安全監察指令書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照法律規定進行行政處罰。(責任單位:各基層所、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局、綜合行政執法中隊)

      (三)持續推動其他燃氣相關特種設備專項整治。扎實深入開展XX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持續推動其他燃氣相關的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燃氣相關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建立特種設備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嚴格落實,保障職工生命財產安全。(責任單位:各基層所、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局、綜合行政執法中隊)。

      (四)加強燃氣具等產品安全風險和重大隱患的排查。從嚴整治產品安全風險隱患,重點開展燃氣具、調壓閥、軟管、燃氣泄漏報警器等燃氣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依法查處制售不符合安全標準,未按規定要求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等違法行為。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對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責任單位:各基層所、質量認證科、市場規范科、綜合行政執法中隊)。

      五、實施步驟

      從20xx年2月至20xx年9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xx年2月)。制定工作方案,召開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會議,部署啟動全面開展專項整治工作,落實責任、明確任務,對專項整治工作作具體安排。

      (二)排查摸底(20xx年月至3月)。各基層所組織開展對本轄區氣瓶充裝單位、燃氣相關企業、燃氣具等產品開展排查。檢查氣瓶充裝是否存在安全違法行為,是否存在充裝非自有產權、超期和報廢氣瓶現象,摸清楚本轄區燃氣總體情況、存在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并建立臺賬清單。

      (三)整治攻堅(20xx年4月至10月)。按照“覆蓋全行業領域、不漏一片區域、一個項目”的要求,集中組織開展市場監管系統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行動。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和問題要及時報告縣局,特設局要建立隱患整治臺賬,督促企業做到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強化隱患閉環管理,實行隱患動態清零。

      (四)鞏固提升(20xx年11月至12月)。及時總結,進一步健全完善城鎮燃氣安全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和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各司其職,形成合力。要發揮統一市場監管體制優勢,各部門要各司其職,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和《特種設備安全法》等規定立案查處。

      (三)加強宣傳教育。各部門要積極引導社會公眾全面查找身邊的燃氣安全隱患,加大燃氣壓力管道、燃氣氣瓶使用安全和燃氣具、燃氣減壓閥、連接軟管等安全知識宣傳力度,引導群眾安全用氣。

    天然氣安全隱患排查實施方案9

      為深刻汲取近期省內外燃氣事故教訓,推動全省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走深走實,根據全國燃氣安全防范工作視頻會議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省政府安委會、省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協調機制決定從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省開展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動,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從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抓好燃氣安全的重要性、緊迫性,全面檢視、深刻反思前期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統一思想、集中行動,以最嚴格的標準、最嚴格的要求,全面排查燃氣安全隱患,集中治理突出問題,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堅決防范燃氣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全省燃氣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整治內容

      圍繞“五個環節、一個重點”開展排查整治。

      (一)五個環節

      1.燃氣經營環節:重點排查整治燃氣經營企業、充裝企業未取得相關許可證書;未按規定進行入戶安檢并督促隱患整改、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數量達不到要求,安全檢測和管網監測設備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險源管理缺失、隱患排查治理不閉合;違規充裝非自有氣瓶和超期未檢、達到報廢使用年限的氣瓶或翻新“黑氣瓶”;未按規定加臭,違規在液化石油氣中添加二甲醚;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規定不健全等問題。

      2.燃氣輸送配送環節:重點排查整治不按規定對城鎮燃氣管道巡線和實施定期檢驗;未制定和落實城鎮燃氣管道第三方施工保護制度;不具備相應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資質(資格)的`企業、車輛及人員從事燃氣運輸等問題。

      3.燃氣使用環節:重點排查整治餐飲等場所未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報警器質量不達標、適用氣型不符、安裝位置不正確或不在工作狀態;使用無熄火保護裝置、無3C認證的燃氣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屬連接軟管,軟管長度超過2米或私接“三通”,軟管老化松動,軟管穿越墻體、門窗、頂棚和地面;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可調節壓力液化石油氣調壓器;使用不合格氣瓶,使用工業丙烷氣瓶;在餐飲等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設置液化石油氣瓶,或存瓶總重量超過100千克但未設置專用氣瓶間,氣瓶間未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氣瓶間違規設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等問題。

      4.燃氣管線施工環節:重點排查整治燃氣新建、改造等工程轉包、違法分包、掛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驗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燃氣管線周邊施工未落實保護措施;未落實第三方施工期間專人監護規定等問題。

      5.燃氣具生產銷售環節:重點排查整治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或未按規定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燃氣具、燃氣泄漏報警器、調壓器及其連接軟管等問題。

      (二)一個重點

      重點排查整治涉及公共安全的餐飲場所、商業綜合體、商住混合體、農貿市場、學校醫院、養老院和使用瓶裝液化氣的大排檔、小吃店等公共場所。

      三、整治方式

      百日行動在各級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各級政府安委會會同各級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實施,按以下方式進行。

      (一)企業全面自查。所有燃氣生產經營運輸施工企業要全面開展隱患排查,辨識安全風險、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確保安全生產。燃氣商業用戶要全面細致檢查氣瓶、連接軟管、燃氣具、燃氣報警器等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管道燃氣、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其對所供氣商業用戶要開展敲門敲窗入戶檢查,逐一檢查監測燃氣設備設施,督促各用戶依規操作,落實安全用氣各項措施。企業自查要于8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新增燃氣經營企業、燃氣商業用戶要隨時開展自查。

      (二)縣級全面排查。各縣(市、區)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立即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負責”方式,全面摸清轄區內燃氣生產經營運輸單位和商業用戶底數,逐一建檔造冊,逐一排查檢查,發現問題,督促立即整改,及時消除隱患。

      (三)省市部門抽查。省、市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協調機制辦公室要協調組織各成員單位分區域負責,組成燃氣安全檢查組,深入基層企業開展抽查檢查。每個市級部門每月抽查企業、餐飲場所等不少于100家,每個省級部門每月抽查企業、餐飲場所不少于50家,發現問題立即督促整改,并將抽查企業名單及發現問題逐月報本級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協調機制辦公室。省、市部門抽查要合理安排,避免重復檢查。

      四、保障措施

      (一)扛牢政治責任。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將百日行動作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首要任務,切實扛起政治責任。要對前期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分析存在問題,查找工作不足,拉高標尺,從嚴要求,切實抓好排查整治工作。餐飲場所行業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和行業安全生產直接監管責任部門職責不清的,要立即厘清。各市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全力推進工作落實。各級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協調機制辦公室要切實發揮牽頭作用,指導協調各成員單位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級安委會辦公室要加強督促指導,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會同本級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協調機制辦公室及時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推動百日行動深入有效開展。

      (二)強化宣傳教育。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地區實際、部門職責,采取針對性措施切實加強燃氣安全宣傳教育。各級餐飲場所行業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和行業安全生產直接監管責任部門要于7月底前完成對所有餐飲場所、所有餐飲從業人員的全員安全教育培訓任務,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充分發揮各類媒體特別是新媒體作用,加強燃氣安全宣傳,普及用氣安全知識,防范操作不當引發事故。要鼓勵群眾舉報身邊的燃氣安全隱患,對核查屬實的依據規定給予重獎。

      (三)定期調度通報。各級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協調機制辦公室要對本轄區百日行動情況,每半月進行一次調度匯總,通報相關部門排查抽查情況、隱患排查整治情況、各項工作進展情況。對工作緩慢、發現不了問題、發現問題未及時整改、邊排查整治邊發生事故的,要及時約談,提出要求,督促改正,并將有關情況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

      (四)嚴格執法檢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堅持違法違規零容忍、弄虛作假零容忍,嚴格執法檢查,堅決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使用燃氣的餐飲場所未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的,堅決依法處罰。對存在重大隱患、不符合安全條件的餐飲場所,堅決按規定停止供應燃氣,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對不按要求加臭味劑、違規供氣的燃氣企業,堅決依法嚴厲打擊。對因燃氣企業入戶檢查不認真而導致的事故,堅決嚴格倒追燃氣企業相關責任。對燃氣企業不符合市場準入條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堅決依法清出燃氣市場。要嚴格執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關規定,對餐飲場所不依法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等危及公共安全的違法行為,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嚴肅追責問責。百日行動期間,對查出的企業非法違法行為,一律依法頂格處罰。對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隱患整改不及時的,一律按《山東省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規定,嚴肅追責問責。發生燃氣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級調查,按照“四位一體”的原則倒查監管責任。

    天然氣安全隱患排查實施方案10

      為了保障鄉鎮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天然氣供應的安全穩定,本鄉鎮決定開展天然氣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本方案明確排查的目標、內容、步驟和要求,確保排查工作有序、高效進行。

      一、工作目標

      1. 全面排查鄉鎮范圍內天然氣管道、設施的安全隱患,確保無遺漏。

      2. 發現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隱患,消除安全風險。

      3. 提高鄉鎮居民對天然氣安全使用的認識,增強安全意識。

      二、排查內容

      1. 天然氣管道安全:檢查管道是否老化、腐蝕,是否存在泄漏、占壓等問題。

      2. 天然氣設施安全:檢查燃氣表、閥門、接頭等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漏氣、損壞等情況。

      3. 天然氣使用安全:檢查用戶用氣設備是否合格,用氣環境是否安全,用戶是否掌握安全用氣知識。

      三、排查步驟

      1. 制定排查計劃:根據鄉鎮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排查計劃,明確排查的時間、地點和人員。

      2. 開展現場排查:組織專業人員對天然氣管道、設施進行現場排查,記錄發現的隱患和問題。

      3. 匯總分析:對排查結果進行匯總分析,確定隱患的等級和整改措施。

      4. 整改落實: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人,確保隱患得到及時整改。

      5. 復查驗收: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驗收,確保隱患得到徹底消除。

      四、工作要求

      1.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天然氣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排查工作。

      2. 強化責任落實:明確各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確保排查工作落到實處。

      3. 加強宣傳教育:通過廣播、宣傳欄等途徑,向鄉鎮居民普及天然氣安全知識,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識。

      4. 嚴格保密要求:對排查過程中涉及的用戶信息和隱患情況,要嚴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五、保障措施

      1. 人員保障:組織專業的天然氣安全排查人員,確保排查工作的專業性和準確性。

      2. 物資保障:配備必要的.排查工具和器材,確保排查工作的順利進行。

      3. 經費保障:安排專門的經費用于天然氣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確保排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六、總結與展望

      通過本次鄉鎮天然氣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實施,我們將全面了解和掌握鄉鎮范圍內天然氣管道、設施的安全狀況,及時發現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隱患,確保天然氣供應的安全穩定。同時,通過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將提高鄉鎮居民對天然氣安全使用的認識,增強安全意識,為鄉鎮的安全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展望未來,我們將繼續加強天然氣安全管理工作,不斷完善隱患排查和整改機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確保鄉鎮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天然氣供應的安全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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