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5篇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眾的參與性及互動性。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
為貫徹落實《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督總局令第59號)、《湖南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20xx–20xx年專項整治工作計劃》(湘應急辦函﹝20xx﹞2號)文件要求,督促和引導涉及有限空間作業工貿企業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夯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基礎,有效防范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市應急管理局決定利用2年時間,深入開展工貿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條件確認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下簡稱專項整治工作),夯實和提升全市工貿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基礎和能力水平,全面提高企業防范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和事故能力,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措施、推進專項整治工作。
益陽市應急管理局成立由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建華為組長,孫薊湘、張學禮為成員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市的專項整治推進工作。各區縣(市)要切實加強對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組織領導、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工作措施和方案。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組織開展本地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對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覆蓋、不留死角。必須嚴格工作標準,強化工作措施,確保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圓滿完成。對隱患整改不力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大執法力度,依法依規嚴格處罰,要選擇典型企業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降低其誠信等級并予以公開曝光,以儆效尤。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動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核心,切實履行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工作進展緩慢的地區和部門,市應急管理局將進行通報批評。對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倒查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行業管理部門的責任。
二、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有效防范和遏制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為目標,以辨識到位健全臺賬、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實作業審批制度、落實現場監護、開展安全培訓與應急演練等六個內容為重點,嚴格保證有限空間作業工作,堅決做到七有,即有宣傳、有辨識、有臺賬、有審批、有培訓、有裝備、有預案,深入開展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以嚴格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為有力抓手,督促涉及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進一步規范有限空間作業行為和安全管理,鞏固和提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成效,推動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三、專項整治范圍
(一)涉及作業人員進入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為狹窄、不能長期在內工作、自然通風條件不良等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的空間或場所。
(二)全市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企業(含附屬污水處理系統)。
四、工作任務
(一)摸清底數
1.按照《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行業安全監管分類標準》,在原摸底工作基礎上,進一步摸清轄區內工貿行業企業底數。
2.按照有限空間的定義以及“凡工貿企業一般都存在有限空間”的基本原則,進一步摸清轄區內涉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底數。
3.按照“存在有限空間的企業一般都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原則,對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參考目錄》進行有限空間再辨識,摸清轄區內企業涉有限空間作業點位底數。
(二)消除隱患
1.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健全完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有限空間作業應急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及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確定有限空間的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基本情況,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并及時更新。
3.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志,并進行安全風險告知。
4.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落實作業審批制度,未經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審核,負責人批準,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5.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對涉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含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開展針對性安全知識、技能和應急處置培訓教育。
6.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制定科學有效應急方案,備齊應急物資和器材,定期組織演練,防止親屬盲目參與作業和應急救援等情況。
7.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規范作業現場管理。一是作業前要開展安全交底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條件再確認工作;二是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原則,并對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檢測或者連續監測;三是作業現場要進行在崗監護和安全管控。
8.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根據有限空間存在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和危害程度,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
9.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不得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或資格的承包方;發包給具備國家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承包方,要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安全生產職責。
10.消除其他有限空間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工作步驟
按照“輕重緩急、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總體原則,20xx年在鞏固近年來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成果的基礎上,重點整治冶金、有色、建材、輕工行業以及存在附屬污水處理系統的工貿企業。20xx年進一步鞏固20xx年專項整治工作成果,重點整治機械、紡織、煙草、商貿行業和未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基礎仍然較差、安全風險仍然較高以及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
(一)動員部署階段(每年1-2月)
1.制訂實施方案。各區縣(市)(含工業園區)安監(應急管理)部門及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印發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治理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3月底前,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將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上報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縣級有關部門負責將本縣《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傳達到屬地每一家工貿企業,著力讓工貿企業充分了解和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的危險性和重要性,督促企業深化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2.宣傳發動。各區縣(市)要通過印發宣傳資料、以案說法等多種形式以及廣播、電子屏、板報、報刊、告知(警示)牌、手機短信(微信)等多種傳媒介質進行廣泛宣傳,大力宣傳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常識,做到宣傳進鄉村、到農戶,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輿論氛圍,強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防范意識。
(二)培訓教育階段(每年3-4月)
1.各區縣(市)安監(應急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年度整治重點,組織安全監管人員、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安全知識的專題業務培訓。
2.各有關企業和相應主管部門應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每年組織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和防范、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實戰演練、應急處置以及檢測檢驗和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等方面的專項教育培訓,確保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熟知并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掌握應急救援方法。專項教育培訓要進行專門記錄,參加培訓的人員要簽字確認,并存檔備查。
(三)自查自糾階段(每年5-6月)
1.凡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要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及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安全管理臺賬;安全警示標識;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通風、檢測、防護設備;作業程序及履行審批手續;應急救援設備器材及演練等重點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并對查出的各類問題和隱患必須真實有效的申報和整改,并填報《企業有限空間安全專項整治自查表》(附件1)。
2.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積極開展相關工作,凡企業自檢自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進行徹底整改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承諾合理期限予以整改。
3.各有關企業于每年6月30日前將《企業有限空間安全專項整治自查表》(附件1)、《工貿企業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臺賬》(附件2)簽字蓋章后報送至區縣(市)安監(應急管理)部門。
(四)執法檢查階段(10月底前)
1.區縣(市)安監(應急管理)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對涉有限空間作業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逐一對照《涉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執法檢查表》(附件3)內容,按年度工作重點逐戶嚴格開展涉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安全生產執法專項行動。鼓勵監管人員和技術能力偏弱的地區通過購買專家服務的形式強化安全監管執法。
2.市應急管理將在區縣(市)安監(應急管理)部門全面執法檢查的基礎上,按照不少于年度工作重點30%的比例隨機執法抽驗部分涉有限空間作業企業開展專項行動情況,并將情況以安委辦的名義通報各區縣(市)。
(五)督導檢查階段(11-12月)
1.嚴格監管執法。省應急管理廳將組成若干個執法組,采取明察暗訪、專項執法、交叉執法等多種方式,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抽查(至少抽查每個市州2個區縣(市),2個鄉鎮街道,4家企業),要通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整治情況,發現問題、完善舉措、推動工作,特別是倒查各地各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情況。
2.及時總結和通報。各區縣(市)要及時將每個階段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分析并通報整治情況。并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匯總表》(附件4)于本年度9月15日前報市應急管理局工貿科。聯系人:張學禮13875370268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2
1事故風險分析
1.1作業現場風險
有限空間是指存在危險有害因素(如缺氧,硫化氫、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氣體或粉塵中毒危險)且受到限制和約束的封閉、半封閉設備、設施及場所。有限空間的空氣中的氧氣濃度低于 18%或者存在其它有毒有害氣體時,可能造成中毒事故、缺氧窒息事故。
1.2事故征兆
1.作業人員缺少個體防護用品。
2.作業前未采取送風設備對有限空間送風。
3.雖送風但未檢測有限空間氧氣含量而進入作業。
4.監護人員與作業人員未約定或缺少聯絡方式。
5.未配戴防護用具搶救。
1.3地點或裝置名稱
在生產、管理和維修的過程中,由于有限空間本身具有進出口受限制、密閉狹窄、通風不良、潮濕等特點,其作業環境易出現缺氧和有毒有害物質造成中毒,在有限空間環境下作業是危險的。可能發于前處理清洗池、污水池、消防水池、電梯井道、隧道烤爐;化糞池委外清理,同時不允許下池作業,故不列入。
2應急工作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本現場處置方案的應急自救組織機構設置如下:成立現場應急小組,由現場負責人、班組長和工作人員組成,由部門負責人或現場負責人任現場應急小組組長,班組長任副組長。現場負責人不在現場時,班組長為現場應急小組組長。
2.2工作職責
(1)工作人員職責
①發現有限空間事故發生,應立即高聲呼叫求救;
②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停止設備設施運行;
③立即執行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④報告班組長或現場負責人;
⑤接受并執行本應急小組的指令。
(2)班組長職責
①接到工作人員報告后,應立即到現場進行確認;
②組織本班組員工,按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進行應急救援;
③立即上報現場負責人;
④接受并執行本應急小組組長的指令。
(3)應急小組組長職責
①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本應急小組成員;
②組織本應急小組成員,按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進行應急救援;
③如果傷者傷情嚴重需送醫院治療時應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④接受并執行應急指揮部的指令。
3應急處置
3.1應急程序
1)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后,第一發現人立即通知現場負責人,現場負責人應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匯報,應急處置人員到現場救援。
2)有限空間作業事故一旦產生,該方案即啟動。
3)有限空間作業事故進一步擴大時由現場指揮員或理級主管宣布啟動應急響應升級
3.2應急處置措施
(1)搶險救援:
1)現場應急指揮員和應急人員首先對事故情況進行初始評估。根據觀察到的'情況,初步分析事故的范圍和擴展的潛在可能性。
2)搶險人員要穿戴好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正壓式或長管或空氣呼吸器、工作服、工作帽、手套、工作鞋、安全繩等),系好安全帶,以防止搶險救援人員受到傷害。
3)使用檢測儀器對有限空間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和氧氣的含量進行檢測;也可采用動物(如白鴿、小雞、鴨子等)試驗方法或其他簡易快速檢測方法作輔助檢測。
4)加強通風換氣等相應的措施,確保整個救援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5)發現有限空間有傷害人員,用安全帶系好被搶救者兩腿根部及上體妥善
提升使患者脫離危險區域,避免影響其呼吸部位。
6)搶險過程中,有限空間內搶險人員與外面監護人員應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并確定好聯絡信號,在搶險人員撤離前,監護人員不得離開監護崗位。
(2)傷員現場救護:
中毒急救
1)呼吸道中毒時,應迅速離開現場,到新鮮空氣流通的地方。
2)經皮膚吸中毒者,必須用大量清潔自來水洗滌。
3)眼、耳、鼻、咽喉粘損害,引起各種刺激癥狀者,須分別輕重,先用清水沖洗,然后由醫生處理。
缺氧窒息急救
1)迅速撤離現場,將窒息者移到通風處新鮮空氣。
2)視情況對窒息者供氧,或進行人工呼吸等,必要時嚴重者速送醫院處理。(打 120 電話)
4注意事項
1.佩戴呼吸器者,一旦感到呼吸不適時,迅速撤離現場,呼吸新鮮空氣,同時檢查呼吸器問題及時更換合格呼吸器。
2.充分自用救援器材,不得冒險蠻干。
3.對所有中毒、窒息事故休克者,不管情況如何,都必須從發現開始持續進行心肺復蘇
搶救。
4.作業過程保持連續監測,有毒有害氣體濃度超標時,立即撤離所有作業人員。
5.進行心肺復蘇救治時,必須注意中毒、窒息者姿勢的正確性,操作時不能用力過大或頻率過快。
6.進行人工呼吸前,施救者應注意首先清除中毒、窒息者口中的異物方可進行下一步操作。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3
為認真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20xx年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專項檢查情況的通報》(安監總廳管四〔20xx〕19號)、《省安監局關于蘇州昆山優諾乳業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情況的通報》(蘇安監〔20xx〕64號)、市安監局《關于印發<20xx年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連安監〔20xx〕115號)、縣安監局《關于印發<20xx年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灌安監〔20xx〕48號)的要求,依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進一步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結合臨港產業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各企業務必結合自身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一、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教育培訓“三個全覆蓋”(即“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全覆蓋、主要負責人全覆蓋、從業人員全覆蓋”),實現“四個明顯提高”(即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明顯提高,作業安全裝備質量明顯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明顯提高),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整治范圍
臨港產業區轄區內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企業。
三、工作重點
(一)摸清底數、完善安全管理。企業要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按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目錄》(安監總廳管四〔20xx〕56號)進一步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進行逐一辨識,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實施各級安全許可審批管理。
(二)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教育培訓。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崗前培訓制度,做好培訓記錄,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考試成績等有關情況備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項培訓并考試合格,未經考試合格不得上崗作業。
(三)配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裝備。要按規定配備有限空間快速檢測設備、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應急通訊報警器材、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防護用品。有限空間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因素時,作業裝備要符合規范要求。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定期進行檢驗、維護。
(四)規范有限空間作業程序和現場管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按規定進行作業審批。必須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要求,對有限空間氧濃度、易燃易爆物質濃度、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進行檢測,檢測合格方可作業。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作業過程中應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作業現場必須有負責人員、監護人員,要在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五)強化和規范應急救援。企業要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后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堅決杜絕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問題發生。
四、工作安排
(一)摸清底數(8月20日前)。
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一企一檔。對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目錄》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進行逐一辨識,建立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基礎信息臺賬。
(二)檢查整改(9月20日前)
1、企業自查自改。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工作方案,按照規章制度完成自查,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基礎信息臺賬。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到位。
2、臨港產業區檢查促改。各部門在企業自查自改基礎上,開展專項檢查,及時掌握隱患整改情況,對逾期沒有整改的,要依法予以處罰。
3、縣安監局抽查通報。對全縣各相關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抽查,并將檢查結果予以通報。
(三)總結(9月底前)
各企業于9月底前總結好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整改。
五、責任分工
經研究決定,成立臨港產業區20xx年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徐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劉樹青任辦公室主任。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監管、規范管理。結合目前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百日執法行動,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監管檢查和執法,督促轄區內企業深化有限空間辨識,摸清有限空間數量、位置等,強化風險因素辨識、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管理臺賬。各部門要建立健全“一地一冊”,生產企業配有附屬污水處理系統的辨識和條件確認工作要認真組織核查,單獨建檔。
(二)突出重點、從嚴執法。結合目前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百日執法行動,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監管檢查和執法,對未按規定開展有限空間辨識、制定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的',對未制定作業方案或未經審批擅自作業的,以及未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必須依法嚴處重罰。
(三)加大宣傳、提高意識。結合目前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百日執法行動,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監管檢查和執法,督促企業通過聘請專家培訓、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形式,有針對性地加大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力度,提高企業全體員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避免因違規作業、施救不當、盲目施救而導致傷亡擴大或引發次生事故。
(四)強化外包隊伍作業管理。有限空間作業對外發包的企業,要嚴格審查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做好作業人員培訓和技術交底、加強作業過程管控,做到作業有方案、檢查有記錄、隱患有登記、整改有措施、落實有結果。
(五)嚴格監管、依法追責。企業是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全面負責,相關負責人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負責。專項整治工作以推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核心,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的企業,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依法處理,特別是對外協單位疏于管理的要依法依規從嚴處理,并倒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責任,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一律予以公開曝光。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4
為加強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有效管控中毒窒息、燃爆火災等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省、市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嚴格遵循“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以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原則,以強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保障措施,提升作業人員安全素質為主線,圍繞有限空間管理和作業的各個環節,集中整治重點難點問題,壓緊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全面提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工作目標
圍繞有限空間作業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開展整治,提升有限空間作業本質化安全水平。
——加強有限空間基礎管理工作。各單位要開展有限空間風險辨識、管控,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制定有限空間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到位。
——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保障措施。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防護裝備、安全設施及救援裝備落實到位,有限空間應急救援能力得到提高,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
——強化有限空間安全監管工作。各單位要建立有限空間監管工作臺賬,將有限空間安全列為檢查必查內容,制定計劃實施嚴格檢查。
三、整治范圍
市政排水、供水、供氣、供熱、市政基礎設施施工等行業領域涉及有限空間管理和作業的活動納入整治范圍。重點是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以及窒息風險的有限空間。主要包括:
(一)地下有限空間:如閥門井、排氣井、排水井、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地下管溝、暗溝、地坑、深基坑、廢井、地窖、檢查井室、沼氣池、化糞池、污水處理池等;
(二)地上有限空間:如供水箱、發酵池、料倉、儲藥間、加藥間等;
(三)密閉設備:如貯(槽)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窯爐、爐膛、煙道、管道及鍋爐等。
四、重點內容
堅持以提升風險防范意識、加強基礎管理為主導,以制度和措施落實為主要有色、內容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整治。
(一)全面加強有限空間作業風險管控。各單位必須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管理的主體責任。一是必須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與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實際相適應的風險辨識管控、作業審批、承發包管理、現場作業管理、教育培訓、應急處置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明確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以及外協承包單位等的安全生產職責。二是必須加強風險辨識和管控。對有限空間開展全面辨識與評估,確定有限空間名稱、數量、位置、類型和危險因素等基本信息,根據危險因素種類、參數、特性評估風險等級,制定管控措施和管理臺賬。要提高涉有限空間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對存在中毒窒息和易燃易爆危險因素的有限空間必須實施重點管控,劃定管控區域,實行人員出入及過程管控,必須在適當位置加裝監測報警裝置和視頻監控系統,并將監測參數和監控視頻聯接至操作室或值班室內,進一步加強動態管理,提升風險管控等級。
(二)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各單位必須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一是形成制度化。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的類別、數量、分布、危險因素等;有限空間作業程序、操作規程;有關設備、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等;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每年至少培訓一次,實施作業前再進行一次安全告知和崗前培訓。二是必須涵蓋重點作業人員。重點對從事有限空間作業的現場負責人員、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等參與人員開展培訓。人員必須經過嚴格教育培訓,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知識和作業能力后方可上崗作業。對不具備培訓能力和條件的各單位,必須委托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或者聘請專門技術人員開展教育培訓,培訓資料存檔不少于一年。
(三)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及行業標準要求,系統配備有限空間安全設備器材,完善設置安全警示標志,落實作業安全技術措施。一是必須保證作業裝備投入。要按照作業崗位,逐一對照操作規程,配齊配全有限空間作業所需的`通風、檢測、照明、通訊、應急救援等作業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存在中毒窒息風險的必須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空氣呼吸裝置或者呼吸防護用品,并定期檢測、維護,確保隨時能正常使用。二是必須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標示。有限空間出入口、關鍵部位和有關設施設備上必須設置醒目、清晰、規范的安全警示標識和警示牌,載明有限空間名稱、編號、危險因素及管控措施、管理責任人、應急裝備和器材、禁止事項等信息,防止人員隨意進入,要及時進行檢查,發現有脫色、污損、殘缺、掉落、遺失等情況時,要加快修補更換。
(四)嚴格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和過程管理。各單位必須遵循先審批后作業、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內部作業外部監護、持續作業動態監測的原則,一是必須嚴格作業前準備。嚴格落實先審批后作業,制定專門作業方案并由相關技術人員、單位負責人審批同意方可作業。作業前明確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和作業人員及其安全職責,并進行安全交底,必須在作業現場周圍采取隔離措施,設置醒目警示標識。作業前必須進行清洗、清空或置換,并做好通風檢測等準備工作,檢測合格后方可作業。二是必須強化作業過程管理。作業中必須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實時監測,作業過程要持續進行通風,通風中禁止采用純氧通風換氣。作業時所用的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符合有關用電安全技術規程的要求,照明和手持電動工具應使用安全電壓。作業結束后,現場人員必須對作業人員、設備設施等進行清點,對現場進行清理。
(五)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個人防護工作。各單位必須規范作業現場管理,做好人員防護。一是必須落實作業防護。作業人員必須根據作業環境選擇佩戴符合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裝備,并能夠正確使用。存在中毒窒息風險的作業,必須強化個體防護,采用隔絕式空氣呼吸防護用品;對風險等級高的作業區域,鼓勵企業使用替代措施,采取外部控制或者機器人作業的技術改造措施,避免作業人員直接進入。二是必須規范使用設備。存在易燃易爆風險的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必須穿著防靜電工作服和防靜電工作鞋,使用防爆工具;在垂直區域有限空間內作業必須佩戴安全帶并設置救生繩、救援三腳架。在排污管道、隧道、涵洞、電纜溝等因受作業環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風換氣的場所內作業,必須佩戴符合標準的隔離式空氣呼吸防護用品。
(六)強化有限空間作業應急保障措施。各單位必須強化和規范應急救援和演練工作。一是必須強化應急演練。作業單位必須結合日常工作環境和存在的安全風險,健全完善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圍繞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救援人員職責、救援設備器材等內容,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具有季節性特點或者特殊規律的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在作業前一個月內開展一次應急救援演練。二是嚴禁作業盲目救援。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現場負責人必須負責全過程組織指揮,監護人員必須監督作業方案執行情況,始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一旦發現有人員身體不適、有毒有害氣體濃度超過限值等情形時,要立即停止作業并撤離全部人員,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后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堅決杜絕盲目施救。
五、實施步驟
從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準確摸底再動員階段(20xx年4月底前)
1、制定工作方案。各單位要在總結分析前期整治工作基礎上,結合實際查找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和問題,按照《規定》內容和此次專項整治要求,研究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壓實工作責任。
2、再動員再部署。各單位要組織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將《規定》內容、專項整治要求傳達到每個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班組,確保宣傳發動到位。
3、全面調查摸底。要對本單位開展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排查摸底,匯總并掌握所監管有限空間底數,及時更新有限空間類別臺賬,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無盲區、全覆蓋。各監管處室要按照職責分工,健全完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臺賬。
(二)集中攻堅再整治階段(20xx年5月至10月)
1、認真選樹標桿企業。局將根據各單位開展有限空間整治情況,選擇1至2家基礎較好的典型單位,在專家全程指導下將其打造成為制度健全、管理規范、設備完善、員工素質高的有限空間作業的標桿單位,并組織其他單位交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經驗做法,實施典型引路。
2、嚴密組織培訓宣傳。各單位要將教育培訓作為專項整治的重要內容,做到“兩個必須”,必須組織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警示培訓;必須組織對有限空間作業從業人員進行實操培訓。培訓中將《規定》以及《指導手冊》作為必培必考內容且存檔備查,未參加培訓或考有色、試不合格的要補訓補考。要結合安全生產月工作,組織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普及,通過舉辦知識競賽、印發宣傳資料、開辟宣傳專欄等多種方式進行廣泛宣傳,形成全員參與整治、全社會關注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氛圍。
3、扎實對標自查自改。存在有限空間的各單位,必須對照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開展自查自改,沒有相應能力的,由技術服務機構幫助各單位做好有限空間風險辨識、隱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實施整改、進行評估等,督促各單位健全完善與有限空間作業相關的制度和操作規程,全面提高裝備水平、管理水平和員工素質。
4、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各監管處室和各單位要將檢查貫穿專項整治始終,各項檢查必查有限空間管理。依據《規定》,檢查管理臺賬、危險因素辨識及管控、作業方案、個體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應急救援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及演練、現場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等情況,緊盯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等風險隱患,將檢查貫穿安全監管始終。檢查中,對專項整治工作不積極、排查治理不認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給予上限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依法責令停產整改,未整改驗收合格的堅決不能開展作業。同時按要求將有關檢查信息公示,將典型案例進行曝光。
(三)驗收總結再提升階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
1、評估驗收。要按照分級監管要求和專項整治內容,安排部署開展評估驗收。由各單位聘請專家或者委托技術服務機構,對納入本單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評估驗收,對發現的問題整改到位。對于未組織評估驗收和不按要求進行整改的各單位,要依法予以嚴厲處罰。
2、認真總結。各單位要及時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總結,要深入分析專項整治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固化整治工作成果。要在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后,將工作總結(電子版)于20xx年1月10日前報送局安委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將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具體抓,經常性深入一線開展檢查督查。要始終做到動員安排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安全隱患整改到位,確保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全面覆蓋、不留死角,確保全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平穩好轉。
(二)落實監管責任。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處室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按照“三個必須”的要求,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為基準,抓好分管領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全面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要按照《規定》內容以及《指導手冊》等標準規范要求,加強對不同氣候條件、不同作業領域等環境下作業規律研究,及時下發安全提示函(卡),指導本行業有限空間作業,督促作業單位嚴格落實安全措施。
(三)拓寬宣傳渠道。各單位要針對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文化水平較低、工作年齡偏大的特點,開展常識宣傳,以語言簡練、通俗易記、實用性強的宣傳方式,重點對《規定》內容以及《指導手冊》開展宣傳,積極講解有限空間常識、存在危害、自救法則等,提高干部職工對有限空間知識的了解。要在運用好課堂培訓、專家講解等基礎上,借助手機報、微視頻等媒介,因地制宜地宣傳有限空間作業注意事項和警示案例,提高全體干部職工安全防范意識和參與意識。
(四)加大督導考核。局安委辦將根據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采取明察暗訪、集中督導等多種方式,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執法檢查和督導,對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失職瀆職的,進行約談通報,依法依紀嚴肅追責。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將列為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日常督查、執法以及事故情況作為考核重要依據。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5
一、總則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適應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的需要,通過演練,進一步加強我工區應急組織機構各小組之間的協同配合,提高應對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組織指揮、快速響應及處置能力,營造安全穩定的氛圍,制定預案演練計劃。
二、應急演練目的
1、檢驗預案,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查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的可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準備,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檢查應對突發事件所需應急隊伍、物資、裝備、技術等方面的準備情況,發現不足及時予以調整補充,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鍛煉隊伍,通過開展應急演練,增強演練組織單位、參與單位和人員對應急預案的熟悉程序,提高其應急處置能力。
4、磨合機制,通過開展應急演練,進一步明確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職責任務,完善應急機制。
5、科普宣傳,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普及應急知識,提高職工風險防范意識和應對突發事故時自救互救的能力。
三、應急演練原則
1、結合實際,合理定位,緊密集合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明確演練目的,根據資源條件確定演練方式和規模。
2、著眼實際,講求實效,以提高應急指揮人員的指揮協調能力、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為著重點,重視對演練效果及組織工作的評估,總結推廣好經驗,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3、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圍繞演練目的,精心策劃演練內容,周密組織演練活動,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措施,確保演練參與人員及演練裝備設施的`安全。
4、統籌規劃,厲行節約,統籌規劃應急演練活動,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努力提高應急演練效應。
四、應急演練要求
1、在開展演練準備工作以前應制定演練計劃,包括演練的目的、方式、時間、地點、日期安排、演練策劃領導小組組成、經費預算和保障措施等。
2、演練準備階段的主要任務是根據演練計劃成立演練組織機構,設計演練總體方案,并根據需要針對演練方案對應急人員進行培訓,使相關人員了解應急響應的職責、流程和要求,掌握應急響應知識和技能為演練實施奠定基礎。
3、演練實施是對演練方案付諸行動的過程,是整個演練程序中核心環節,演練實施當天演練組織機構的相關人員應在演練前提前到達現場,對演練設備進行檢查,確保正常工作,確認無誤后按時啟動演練。
4、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組織參加演練單位和個人按照改進計劃中規定的責任和時限要求,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改進,修改完善應急預案、有針對性的加強應急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對應急物資裝備有計劃的更新等。
五、作好演練總結
在演練結束后,現場安全負責人必須根據演練的實際情況在演練結束15天內寫出演練報告備案。報告應有如下內容:
1、演練組織落實
2、演練情況
3、演練應急中的存在問題及整改要求
4、演練后對安全工作的建議和安排。
六、應急預案演練安排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時間為20xx年10月。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6
1、編制目的
為防止出現地下工程、涵洞、窨井、化糞池等狹小空間施工時人員中毒死亡事件的發生。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特編制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指導思想
以構建“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體系為目標,全面提升我委突發事件處置綜合能力和應急管理整體水平,為城市建設保駕護航。
3、編制依據
為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預防、控制中毒窒息等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從業人員的身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亳州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亳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有限空間作業工程的實際情況編制本預案。
4、組織機構
4、1成立領導小組
成立亳州市住建系統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領導小組,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突發事故的應急指揮、協調和決策,下達應急處置工作指令等工作,小組結構如下:
組長:市住建局局長
副組長:市住建局分管安全副局長
成員:市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主任、市質量檢測管理服務中心主任,相關機關科室負責人、各縣區住建局負責人、各工程項目法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建管科,建管科科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主要職責為:
(1)組織落實市住建局決策,協調和調動各相關部門、單位應對突發事故相關工作;
(2)組織制定、修訂各相關的應急預案;
(3)負責應對突發事故的宣傳教育與培訓;
(4)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5)負責各相關部門單位突發事故應急演習、演練;
4、2職責任務劃分
主管部門職責:各縣區住建部門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單位、監護者職責。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施工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作業負責人職責:掌握整個作業工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后方可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立即終止作業。
監護人員職責: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呼叫應急救援,并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批準的人員進入。
有限空間作業者職責: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5、適用范圍和定義
5、1適用范圍
各項目施工區域內從事有限空間作業和具有有限空間作業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班組適用于本預案。
5、2定義
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6、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6、1檢測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根據作業現場和周邊環境情況,檢測有限空間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
對隨時可能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內防腐處理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每隔30分鐘進行分析,如有一項不合格以及出現其他情況異常,立即停止作業并撤離作業人員;現場經處理檢測符合要求后,項目部重新進行審批并安排繼續作業。
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必須處于安全環境,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作業。
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害氣體濃度值等,檢測工作要求符合《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GBZ159)。
有限空間作業危害因素檢測時填寫《特殊部位氣體檢測記錄》(表AQ—C6—5,見附件1),相關人員簽字齊全;臨時作業或項目檢測設備達不到檢測條件時,必須聘請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同樣須填寫《特殊部位氣體檢測記錄》(表AQ—C6—5),由檢測單位負責人審核并簽字。
6、2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12331《有毒作業分級》等標準進行。
6、3防護設備和防護用品
在有限空間作業施工入口處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告知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在有限空間實施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可采用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害,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18664《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4應急救援裝備
施工單位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器具,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6、5其他技術措施
進入密閉空間作業時,至少有兩人同行和工作。若空間只能容一人作業時,監護人須隨時與正在作業的、人取得聯系,做預防性防護。
6、6作業審批
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施工單位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附件2),審批部門審批后方可開始作業。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7、事故分級
按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一般事故(Ⅳ級)四個級別。
7、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發生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7、2重大事故(Ⅱ級):發生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
7、3較大事故(Ⅲ級):發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7、4一般事故(Ⅳ級):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事故。
8、預防與預警
8、1有限空間危險源監控
各單位對現場危險源的監控主要通過各主管部門及項目部安全管理員對現場施工進行監控,項目部的安全管理員對工程各分包隊伍進行監督控制,各個施工隊伍對所施分項工程中的危險源進行監督、控制。
8、2信息報告與處理
8、2、1有限空間作業單位要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隨意脫崗、漏崗,做好值班記錄,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進行匯報。
市住建局值班室,保證24小時管理人員值班;聯系電話:;夜間及法定節假日保證應急值守人員在位。
急救電話:120;火警電話:119;匪警110
8、2、2各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程序: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施工單位值班室→項目值班室→市住建局值班室→亳州市住建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領導小組→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職責分工進行救援。
8、2、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事態發展→組織搶救→疏導人員→調查了解事故簡況及傷亡人員情況→向上級報告。
9、應急響應
9、1分級響應
9、1、1響應分級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組織實施。各單位做好各自分工準備,按領導小組指示響應各自救援行動。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各單位組織實施。各單位負責人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做好指揮營救工作,積極動員所屬分包單位、周邊社會力量進行支援救助。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市住建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9、1、2有關部門響應
根據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的類別,相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本部門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并及時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部門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
9、1、3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響應
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趕赴救援現場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向市住建局及市政府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根據需要通知相關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請求政府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9、2指揮和協調
各單位應急救援小組根據事故災難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溝通有關部門及請求政府應急機構、救援隊伍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負責人應組織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安全組織機構人員臨時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9、3緊急處置及救助防護
9、3、1醫療衛生救助
及時向事發地附近醫院請求支援,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9、3、2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9、3、3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各單位在地方政府、施工隊伍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保施工人員安全撤離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應急狀態下施工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9、4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動員作業工程人員、周邊企業、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9、5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小組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檢測、鑒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以后此類預防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9、6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項目部應急救援隊伍在專業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后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后撤離。
10、信息發布
事故單位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將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搶救過程、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向上級進行匯報后,經市住建局審核向社會進行公布。
11、后期處置
11、1善后處置
各部門、各單位及相關作業部門負責人牽頭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施工秩序。
11、2事故調查流程
組織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具體措施如下:
11、2、1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11、2、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11、2、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11、2、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10、2、5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12、保障措施
12、1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組建專業應急處置隊伍,承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12、2物資裝備保障
各單位要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的儲備、保養等制度,并按需求購置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當發生安全事故后及時組織車輛統一進行運送。
13、培訓與演練
13、1培訓
各縣區主管部門需組織針對應急救援隊伍以及相關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留存記錄,參加人員簽字確認。
加強應急方面的安全知識宣傳,在板報、標牌等中的宣傳,以加強對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教育,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13、2演練
各單位根據自身特點,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機構成員在有限空間作業前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及時進行總結經驗,為實戰中救援做好準備。
14、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阻擋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處分。屬于違反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的,由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將移交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7
為加強有限空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有限空間中毒窒息及燃爆、火災等重大安全風險,有效遏制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促進全省(河北省,下同)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圍
針對近年來頻繁發生有限空間中毒窒息、燃爆火災事故,確定此次整治重點是輕工行業:包括造紙、食品及食品添加劑加工、油脂加工、調味品發酵制品制造、酒類制造、紡織印染、皮革鞣制等涉及有機廢料處理的企業;其它行業包括焦化企業、高爐工藝鑄造企業以及市政工程、污水管網、污水處理企業。
二、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摸清存在中毒窒息、燃爆火災風險的有限空間底數,建立健全安全監管臺帳;有限空間涉及的中毒窒息及燃爆火災風險要素得到全面辨識和管控,通風、監測、監控等安全設施及應急救援裝備等全部按要求落實到位,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全部培訓上崗,有限空間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明顯提升,全省有限空間作業中毒窒息、燃爆、火災事故及死亡人數大幅下降,有效遏制較大以上事故。
三、重點內容
(一)提升風險管控等級。納入整治范圍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必須按照《河北省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對有限空間重新開展一次系統辨識,確認風險并登記建檔,完善有限空間基本信息。涉及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涉爆粉塵的有限空間,一律按照重大風險等級實施重點管控,企業主要負責人為有限空間管理第一責任人。企業要對產生風險的各個因素進行精準辨識,進行評估分析,有針對性地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制定專門管控方案和應急預案。
(二)實施風險要素監測。企業自行組織或聘請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對本單位原料、生產工藝、設備設施、廠區布局等進行認真分析研究,特別是結合污水處理工藝與設備,得到各類有限空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種類以及濃度、數量等參數,并依據量化指標,制定完善相關制度規程,實施精準化管理。同時,要將檢測評估結果、精準化管理措施等內容,及時更新至有限空間風險告知牌,便于一線職工獲取和使用。
(三)強化風險管控措施。對日常處于完全封閉狀態的污水處理池等有限空間,必須加裝強制通風裝置,必須在內部適當位置加裝監測報警裝置和視頻監控系統,并將監測參數和監控視頻聯接至操作室或休息室內,進一步加強動態管理。有限空間內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的,通風、監測、照明、監控等設備要符合防爆要求。要嚴格門禁管理,嚴禁擅自進入或者檢測不合格進入封閉式有限空間。
(四)規范現場作業管理。存在中毒窒息、燃爆火災風險的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建立嚴格的審批、審查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必須經企業主要負責人審批同意,制定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經企業相關技術人員審查通過后方可實施。不具備專業技術能力的企業,必須聘請第三方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實施作業必須落實監護和應急措施,組織作業前培訓,告知作業人員存在的風險、安全作業規范和應急措施,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規定,對有限空間氧含量、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質濃度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作業。作業過程中,必須采取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并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或連續檢測。
(五)嚴禁盲目實施救援。企業要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后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同時,企業必須深刻汲取由于盲目救援造成事故擴大的慘痛教訓,要把事故案例作為安全警示教育學習資料,宣貫到每一名員工,讓每一名員工都知曉盲目救援可能導致的嚴重后果,熟練掌握有限空間事故的`應急救援知識和技能,堅決杜絕盲目施救事故的發生。
四、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時間為20xx年8月至20xx年3月,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調查摸底(20xx年8月1日至9月30日)
1.召開動員大會。各市、縣(市、區)要按照分級監管的要求,組織召開企業主要負責人參加的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動員大會,將整治內容及要求傳達到納入整治范圍的每家企業,聘請專家開展專題培訓講解。各市安委辦要派人參加所屬縣(市、區)的動員大會,匯總召開動員大會情況形成書面材料,于8月31日前報省安委辦。
2.全面調查摸底。各地及各有關部門要對照整治范圍,按照職責分工,對相關企業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確保不漏一家,組織企業認真全面辨識本單位有限空間并建立臺賬,對企業上報的臺帳進行復核后,填寫《有限空間匯總表》(附件1),于9月30日前報省安委辦。
3.開展現場指導。各市、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計劃。各縣(市、區)要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在開展調查摸底的同時,由監管執法人員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開展現場指導,切實解決好安全監管最后“一公里”問題,確保企業按照整治方案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開展工作。
(二)自查自改,集中整治(20xx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1.對標自查自改。各企業對照專項整治重點內容,對照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責任和時限,組織開展有限空間風險要素辨識、檢測,細致排查隱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監測、監控、應急處置手段。沒有相應能力的企業,要通過市場化服務方式聘請第三方機構進行指導,由技術服務機構幫助做好有限空間條件確認、隱患排查、制訂整改方案、實施整改、檢測評估、應急演練等工作。20xx年11月底前,各企業將自查自改情況報屬地監管部門備案。
2.健全管理制度。各企業要按照風險管控要求,進一步完善與有限空間作業相關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通風檢測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
3.開展裝備普查。各地各有關部門要于20xx年11至12月期間,對本行業領域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開展通風、檢測、照明、通訊、應急救援裝備及個體防護用品為重點的安全裝備普查,對未按規定配備相應安全裝備的企業,要責令其限期配備并按相關規定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期滿未按要求配備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三)驗收考核,全面總結(20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認真組織驗收。各地按照分級監管的要求,組織企業或者聘請專家開展整治驗收,逐一對納入整治范圍企業的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驗收,填寫《有限空間驗收確認表》(附件2)。省安委辦將對各地驗收情況進行抽查。
2.嚴格工作考核。將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列為對各市和有關省直部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采取明察暗訪、隨機抽查等方式,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執法檢查和督導,通過查企業倒查各地各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情況,并將日常督查、執法以及事故情況作為考核重要依據。
3.全面進行總結。各市以及有關部門要及時將每個階段的工作情況報省安委辦。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后,要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于20xx年3月底前報省安委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相關協調機制,組織應急管理、住建(含市政、城管等)、工信、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將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分管負責人具體抓,并經常深入一線開展檢查督查,督促企業認真搞好自查自糾。所有納入整治范圍的企業,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確保專項整治全面覆蓋、不留死角。
(二)落實主體責任。提升企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堅持把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作為專項整治的核心。各級各有關部門必須將整治方案和工作部署要求傳達到每家企業,采取多種措施,調動企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各相關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全過程參與整治工作,督促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確保整治取得實效。專項整治期間,發生有限空間事故的企業,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嚴肅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三)堅持統籌實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專項整治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教育培訓、應急處置等有機結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督促企業完善相關制度規定,改進安全設備設施,細化崗位操作規范,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作為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的重要內容,促進標準化運行和雙重預防機制建設質量提升。對有限空間作業整治責任不落實,不積極開展整治,工作不認真、走形式以及驗收不合格的企業,相關的標準化創建、“雙控”機制、誠信等級評定等一律不得通過,并依據省政府2號令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嚴厲處罰。
(四)加大執法力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等,以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風險控制為重點,將執法檢查貫穿專項整治始終。檢查中,發現企業有限空間辨識、檢測、評估存在遺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立即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排查治理不認真、整改不到位的企業,依法給予上限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堅決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同時,按規定將有關執法信息及時予以公示,將典型案例通過新聞媒體進行曝光。
(五)強化宣傳培訓。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有限空間宣傳教育作為強化安全監管的一項重要措施,要深入調查研究,針對有限空間的管理要求和實施有限空間作業的特殊群體,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廣泛宣傳有限空間安全知識,全面系統開展教育培訓。要根據有限空間的管理特點,特別是針對廣大作業人員文化低、流動性大、管理松散的實際情況,編制通俗易懂的教學資料和安全作業手冊,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教育培訓。要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具體負責有限空間管理的負責人為安全教育第一責任人,涉及到的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經過嚴格教育培訓,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知識和作業能力后方可上崗作業。要保證所有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每年至少培訓一次,實施作業前再進行一次安全告知和崗前培訓。企業未開展教育培訓或者相關管理人員、作業人員不具備有限空間管理知識的,必須責令企業停產整頓,依據省政府2號令及相關法律法規,以安全管控措施不落實實施高限處罰。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8
根據天元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天元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株天安辦發〔20xx〕4號)文件精神,為打牢我街道工貿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基礎,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提高企業防范有限空間作業風險和事故能力,現結合我街道工貿行業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省、市、區領導批示要求,牢固樹立生命至上、紅線意識、底線思維的發展理念,嚴格落實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主體責任,全面加強我街道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工作,有效防范事故的發生,堅決遏制因盲目施救導致傷亡人數擴大的現象。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落實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主體責任,規范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行為,著力解決我街道工貿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基礎薄弱、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政策法規知識不足、安全操作技能差、現場危險辨識不到位、管控措施落實不力、應急處置演練不夠、審批制度執行不堅決以及各項防護裝備不足等問題。建立全員參與、持續改進、層層落實的有限空間作業機制,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基礎得到明顯改善。
三、組織領導
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成立以街道人大常委會主任文波同志任組長、安監站、各社區主任及安全專干為成員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下設有限空間專項整治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街道安監站,劉立明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
四、整治范圍
此次專項整治范圍為冶金等工貿行業存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生產經營單位,重點在造紙、食品加工、醬腌制菜加工等小微企業以及存在污水處理系統的企業。
五、重點內容
此次整治工作重點是:企業建立健全有限空間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情況;企業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臺賬情況;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警示標識設置情況;企業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情況;企業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有限空間作業規范要求情況;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應急救援器材配置情況以及是否有員工親屬盲目參與作業和應急救援,特別是有限空間作業外包的相關方管理等情況。
六、方法步驟
專項整治自20xx年2月下旬至20xx年10月31日,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2月下旬至3月中旬)
1.制訂實施方案。各社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確定領導機構、工作內容、工作步驟、認真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并結合企業基本信息統計工作推動全員參與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明確企業是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第一負責人,相關負責人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負責。
2.宣傳發動。各社區要通過各種新聞媒介,主流報紙采取多種形式和途徑,大力宣傳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常識,做到宣傳多樣化,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輿論氛圍。
3.全面調查摸底。各社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轄區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調查摸底。
(二)培訓教育階段(20xx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
按照“三必須”原則和屬地監管原則,督促轄區內工貿企業開展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有限空間作業專題安全培訓,同時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全員安全教育培訓,確保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熟知并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確保全體作業人員掌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和應急救援方法。
(三)整治階段(20xx年4月至7月底)
企業要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臺賬;安全警示標識;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通風、檢測、防護設備;作業程序及履行審批手續;應急救援設備器材及演練等重點內容開展自查自糾,認真查找有限空間作業存在的問題并予以整改。各社區要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作業自查自改情況進行匯總上報,街道將聯合上級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專項執法檢查,并對造紙、食品加工、醬淹制菜加工企業以及企業存在污水處理系統全覆蓋。
(四)督導檢查階段(20xx年8月初至10月底)
1.全面督導檢查。街道將有計劃地聯合上級相關部門組成督查組,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導和抽查,通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整治情況,發現問題、完善舉措、推動工作。
2.及時總結和通報。各社區要及時將每個階段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分析并通報整治情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社區要切實加強對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組織開展本轄區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對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覆蓋、不留死角。
(二)強化工作措施。各社區必須嚴格工作標準,強化工作措施,每月調度一次專項整治進展情況,確保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圓滿完成。對隱患整改不力甚至事故頻發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大監管力度,堅持統籌兼顧,要把有限空間作業違規違章行為作為“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重點之一,做到“五個結合”:將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與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相結合,與冶金等工貿行業煤氣安全專項治理相結合,與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嚴格日常安全監管執法工作相結合,與企業技術改造,增加安全投入,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相結合,與建立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創新安全監管體制機制相結合。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社區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動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核心,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工作進展緩慢的單位,街道將進行通報批評。對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9
為切實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根據《桐鄉市安全生產三年行動計劃》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桐鄉市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摸清有限空間底數,健全安全監管臺帳;有限空間風險要素得到全面辨識和管控;通風、監測、監控等安全設施及應急救援裝備等全部按要求落實到位;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全部培訓上崗;有限空間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明顯提升,最大限度杜絕發生有限空間作業事故。 二、明確分工 本次整治重點是全市生產經營單位涉及的有限空間作業。市級有關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本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進行專項整治。應急管理局:負責監管危化、機械、冶金、有色、建材、紡織、輕工等工貿企業的有限空間;經信局:負責監管企業技改項目、騰退關停等企業(單位)的有限空間;商務局:負責監管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的有限空間;生態環境局桐鄉分局:負責監管環保設施設備等形成的有限空間;建設局:負責監管市政公用設施運行、建筑工地地下工程等有限空間;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監管市區環衛設施、全市涉及垃圾分類的有限空間;農業農村局:負責監管養殖場的沼氣池、糞池等有限空間;交通運輸局:負責監管交通道路建設工程的涵洞、隧道等有限空間;供電公司:負責監管電力井、電力管道等有限空間;市場監管局:負責監管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有限空間;其他部門:負責監管各自行業內涉及的有限空間作業;各鎮(街道)負責本轄區內涉有限空間企業(單位)的專項整治工作。 三、整治內容 (一)整治有限空間辨識和條件確認不到位的問題。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全覆蓋、無遺漏”的要求認真開展有限空間企業再排查摸底工作,認真開展有限空間再辨識和條件確認工作,務必做到排查不留盲區,不留死角,掌握存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企業、單位的真實數量,防止存在有限空間企業、單位的失控、漏管;對于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要納入有限空間監管臺賬,建立“一企一檔”。 (二)整治有限空間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的問題。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組織行業領域企業(單位)進行一次集中培訓。督查檢查時,要對企業三類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一線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測試來檢驗企業安全培訓效果,對于培訓不到位達不到培訓目的的企業、單位要責令整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產停業整頓、立案查處等措施。 (三)整治有限空間企業檢測設施設備和應急救援器材配備不到位的問題。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摸清各轄區、各行業領域企業(單位)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情況;要求企業(單位)配備長管呼吸器,配備防墜落用具(安全帶、安全繩、自鎖器,緩沖器、三腳架等),安全器具(通風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安全梯等),其他防護用品(安全帽、防護服、防護眼鏡、防護手套等),并嚴格要求作業人員規范佩戴。 (四)整治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的問題。各鎮(街道)各部門要嚴格要求企業健全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指導本轄區、本行業企業(單位)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嚴格執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確保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實施。 (五)整治有限空間作業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對所屬企業(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應急預案制定的檢查,著重查看企業(單位)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編制情況以及應急演練開展情況,同時樹牢杜絕盲目施救的應急處置理念,提升科學施救能力。 四、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時間為20xx年7月至20xx年9月,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調查摸底(20xx年7月8日至7月24日) 1.制定實施方案。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制定實施方案。組織召開有限空間專項整治會議,將整治內容及要求傳達到納入整治范圍的每家企業(單位),認真組織實施。 2.開展全面排摸。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對照整治范圍和要求,進行全面排查,確保涉及有限空間的企業無遺漏,并建立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企業臺賬。 (二)自查自改,集中整治(20xx年7月25日至9月15日) 1.組織專題培訓。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有限空間的管理要求,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和從業人員,廣泛宣傳有限空間安全知識,全面系統開展一次教育培訓,督促企業加強安全生產三級培訓,常態化組織有限空間作業培訓,做到作業人員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知識和作業能力后方可上崗作業,并在實施作業前再進行一次安全告知和崗前培訓。 2.指導開展自查自糾。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指導企業(單位)對照專項整治內容和《桐鄉市有限空間檢查表》(附件2),組織開展本單位有限空間風險要素辨識、檢測,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監測、監控、應急處置手段。沒有相應能力的單位,要通過市場化服務方式聘請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指導,由技術服務機構幫助做好有限空間條件確認、隱患排查、實施整改、檢測評估、應急演練等工作。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指導督促企業(單位)按照風險管控要求,進一步完善相關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通風檢測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 4.組織開展集中整治。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對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涉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單位)自查自糾情況要組織集中檢查。對企業(單位)在有限空間辨識不明晰、作業管理制度不健全、員工教育培訓不全面、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齊全、安全操作規程不完善,未按規定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等重要環節進行對表(附件2)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隱患和違法行為實施限期整改、掛牌整治和依法查處,并將相關情況報市安委辦。 (三)抽查督查,全面總結(20xx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力量,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督查,進行全面總結,固化健全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次專項整治由市安委會統一領導,各專業安委會牽頭單位和相關安委會成員單位要按照“八個一”的要求(制定一個專項整治方案、組織一次作業企業人員培訓、開展一次全面排摸、建立一套有限空間企業單位臺賬)、建立一套有限空間作業管理機制、開展一次安全檢查、掛牌整治一批問題隱患、集中曝光一批違法企業),抓好業務條線的整治工作。市安委會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和督查工作。各鎮(街道)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組織開展本轄區專項整治。 (二)壓實主體責任。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把全面落實企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作為專項整治的重點之一,各相關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全程參與整治工作,督促企業(單位)落實有限空間各項管控措施,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切實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三)加大執法力度。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xx版)》等相關法律法規,以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風險防控為重點,將執法檢查貫穿專項整治始終,切實做到“檢查必執法、執法必嚴格”。立案查處一批違法行為,集中掛牌整治一批問題企業,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單位,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四)強化宣傳教育。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整治工作,開展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并對整治中查處的典型案列進行集中曝光,擴大社會教育面,提高公眾安全意識。 請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將聯絡員名單和實施方案于7月13日前報市安委辦,將桐鄉市有限空間底數排摸表(附件1)于7月24日前報市安委辦,將工作總結和桐鄉市有限空間檢查表(附件3)于9月28日前報市安委辦。 |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0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應急管理水平,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急救援等方面能力,減少突發事件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帶來的損失,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義
以應急演練為抓手,結合我市突發事件的類型特點,緊緊圍繞應急預案,組織開展廣泛參與、聯動處置、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調動企業、學校、醫院、社區、鄉村等基層單位的積極性,實現應急演練的全覆蓋、全響應,通過演練增強廣大民眾的安全意識,樹立“居安思危”的憂患意識,檢驗預案的.實戰性和實用性,提升各級、各部門、各行業應急管理能力,實現鍛煉應急隊伍、磨合聯動機制、提升安全意識的目的,使我市應急管理、突發事件處置、應急救援等工作得到進一步的提高,全面推進我市應急管理工作邁上一個新臺階。
二、目標任務
(一)市政府主辦的示范性綜合應急演練4場(次)
1.開展“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主辦單位:清鎮市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市應急局、中鋁貴州分公司礦業公司
完成時限:20xx年6月
2.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主辦單位:清鎮市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市應急局、經開區管委會、中精公司
完成時限:20xx年7月前
3.開展“全市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演練”
主辦單位:清鎮市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市自然資源局、站街鎮
完成時限:20xx年7月前
4.開展“全市防汛抗旱應急救援演練”
主辦單位:清鎮市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市水務局
完成時限:20xx年5月
(二)市級專項預案管理部門主辦的應急演練10場(次)
1.開展“高風險地區、高危行業應急演練”
主辦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承辦單位:
完成時限:20xx年7月
2.開展“危化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主辦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限:20xx年9月
3.開展“建筑施工應急救援演練”
主辦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完成時限:20xx年9月
4.開展“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演練”
主辦單位:市交警大隊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前
5.開展“醫院醫鬧應急處置演練”
主辦單位:市衛生健康局
承辦單位:清鎮市第一人民醫院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
6.開展“學校治安安全應急演練”
主辦單位:市教育局
承辦單位:清鎮三中
完成時限:20xx年10月
7.開展“消防火災應急演練”
主辦單位:市消防大隊
完成時限:20xx年12月
8.開展“民族宗教糾紛應急處置演練”
主辦單位:市民宗局
完成時限:20xx年11月
9.開展“反恐應急演練”
主辦單位:市公安局
完成時限:20xx年12月
10.開展“森林火災應急救援演練”
主辦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完成時限:20xx年9月前
(三)各村(居)、學校、醫院、旅游景點、企業等基層單位開展的應急演練活動累計達到1000(次)以上,實現應急演練全覆蓋、全動員,貫穿于全年度、全行業
由各鄉(鎮)、社區負責督促指導每個村(寨)年內開展1次以上應急演練;由市教育局牽頭,各鄉(鎮)、社區、管委會配合,督促指導每個中小學年內開展3次以上不同形式的應急演練;由職教城管委會負責督促指導每個職教院校年內開展1次以上應急演練;由市衛生健康局牽頭,各鄉(鎮)、社區、管委會配合,督促指導每個醫療機構年內開展1次以上應急演練;由市文體廣電旅游局負責督促指導每個旅游景點年內開展1次以上應急演練;由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各鄉(鎮)、社區、管委會配合,督促指導每個地質災害點年內開展1次以上應急逃生演練;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各鄉(鎮)、社區、管委會配合,督促指導每個工業企業年內開展1次以上演練活動;由市應急局牽頭督促每個非煤礦山企業、工貿企業開展1次演練活動。
三、演練主題
(一)煤礦應急演練主要以瓦斯爆炸、冒頂和透水為主題開展演練;
(二)學校演練根據校園周邊環境及實際情況主要以地災、火災、洪災和地震災害為主題開展演練;
(三)非煤礦山演練主要以火災、透水、冒頂為主題開展演練;
(四)危險化學品演練主要以爆炸、中毒、泄漏(包括運輸車輛泄漏)為主題開展演練;
(五)地質災害主要以山體滑坡、泥石流、塌陷為主題開展演練;
(六)消防演練主要以高層建筑、老舊小區、危險工廠為主題開展演練;
(七)工業企業主要以爆炸、火災、中毒、有限空間作業為主題開展演練;
(八)建筑施工主要以坍塌、滑坡、高空墜落為主題開展演練;
(九)防汛抗旱主要以抗洪搶險為主題開展演練;
(十)工貿企業主要以防觸電、防一氧化碳中毒為主題開展演練;
(十一)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其它企業要開展一次有限空間救援演練。
四、工作要求
(一)各鄉(鎮)、社區、管委會及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高度重視演練工作,要成立領導機構,統籌抓好本級本部門的演練工作,并針對性地制訂演練方案。各單位要加強與市應急局的溝通,圍繞此方案做好人力、物力、財力等籌備工作。演練可采取桌面推演、實地實戰、電子模擬推演等形式進行。
(二)演練牽頭部門要認真策劃,完善演練方案,做到定時、定點,定主題、定責。配合演練單位要積極配合、服從指揮、統一調度,演練活動要盡可能地降低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企業生產經營、日常工作的影響,對容易引起公眾誤解的應急演練活動,要提前發布公告,以免輿論炒作。
(三)通過全年的演練活動,總結經驗,找出突發事件處置中的薄弱環節,分析問題短板,改進工作流程,要綜合分析、梳理在加強應急管理工作上需要完善的制度、措施,實時修訂應急預案,完善機制。
(四)各鄉(鎮)、社區、管委會及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將應急演練工作納入本單位、本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之中,演練工作要提前安排、提前部署,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建立演練工作臺帳,將應急演練方案、圖片、簡報、演練臺帳表等有關資料收集歸檔上報應急管理局,應急演練工作將納入市年度目標考核內容。
(五)各鄉(鎮)、社區、管委會及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按要求認真擬寫“應急演練年實施方案”于20xx年4月30日前報市應急局;“20xx年度演練總結評估報告”于20xx年12月底報市應急局。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1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從源頭和基礎抓起,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通過此次安全專項整治,督促工貿企業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范有限空間作業行為,強化有限空間事故應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堅決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圍
此次專項整治范圍為全鎮所有工貿行業存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生產經營單位,重點在建材、機械、輕工、自來水廠、沼氣池、污水處理設施等重點部位。
四、重點內容
此次整治工作重點是: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企業建立健全有限空間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情況;企業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臺賬情況;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警示標識設置情況;企業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情況;企業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有限空間作業規范要求情況;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應急救援器材配置情況以及是否有員工親屬盲目參與作業和應急救援等情況。
五、方法步驟
(一)動員部署,宣傳發動階段
1. 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各村居要結合實際迅速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責任細化分工。并于2月底前將工作方案報蔣家橋鎮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 宣傳發動。鎮各有關部門通過各種新聞媒介,主流報紙采取多種形式和途徑,大力宣傳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常識,做到宣傳進企業、進村場、到農戶,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輿論氛圍。
3. 全面調查摸底確認。各村居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并建立健全企業臺賬。
(二)培訓教育階段
各村居要按照屬地監管原則,督促轄區內工貿企業開展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有限空間作業專題安全培訓,同時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全員安全教育培訓,確保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熟知并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確保全體作業人員掌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和應急救援方法。
(三)整治階段
1. 企業對標自查自糾。企業要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臺賬;安全警示標識;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通風、檢測、防護設備;作業程序及履行審批手續;應急救援設備器材及演練等重點內容開展自查自糾。認真查找有限空間作業存在的問題并予以整改。6月30日前各企業將有限空間自查自改情況及《企業有限空間安全專項整治自查表》簽字蓋章后上報鎮有限空間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2. 組織專項執法。鎮安監辦組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新《安全生產法》和《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59號)的規定,將執法檢查貫穿始終,對相關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作業自查自改情況進行專項執法檢查。對建材、自來水廠、機械、沼氣池等重點企業要實施全覆蓋檢查;對其他有限空間企業的抽查不少于80%。
(四)全面執法檢查階段
1. 全面督導檢查。鎮安監站將有計劃地組織相關部門組成督查組,采取明察暗訪、專項執法、交叉檢查等多種方式,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導和抽查,要通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整治情況,發現問題、完善舉措、推動工作,特別是倒查各有關村場和部門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情況。
2. 及時總結和通報。各村要及時將每個階段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分析并通報整治情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場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組織開展本地轄區,本行業領域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對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覆蓋、不留死角。
(二)強化工作措施。各村必須嚴格工作標準,強化工作措施,每月調度一次專項整治進展情況,確保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圓滿完成。對隱患整改不力甚至事故頻發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大執法力度,依法依規嚴格處罰,要選擇典型企業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降低其誠信等級并予以公開曝光,以儆效尤。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村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動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核心,切實履行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工作進展緩慢的,鎮安監辦將進行通報批評。對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將嚴格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倒查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行業管理部門的責任。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2
一、目的
為了加強有限空間內作業安全管理,確保進入有限空間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發生中毒、窒息、著火和爆炸事故,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練工作,定于xx新材料有限公司開展有限空間應急演練。
二、演練時間
20xx年9月7日下午16:00
三、演練地點
xx新材料有限公司鍛1線斜底加熱爐
四、觀摩單位、企業
縣公安局、消防隊、縣醫院、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廣平鎮、各規上企業
五、應急管控小組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應急處理。
組長:馮紅喜
負責應急救援工作指揮
副組長:姬振河、吳瑞平
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聯絡、協調,急救用車安排
組員:高紅民、張常安、吳闖超、范躍彬、
李會征、王承科、張清學
負責檢查急救設施及安全事故發生后傷員搶救;應急物質的準備、維護保養(救援用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有害氣體檢測儀、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繩、照明燈、對講機)。
作業人員:負責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進入有限空間實施作業任務。
監護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負監督和和保護職責。
負責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負全責。
后勤保障:保障應急物質齊全、可正常使用。
應急車輛:保證車輛正常使用、司機人員配備到位。
六、演練內容
作業人員在20xx年9月7日要對公司(1#)斜底加熱爐內的爐磚進行維修,在履行有限空間作業一系列手續后作業,在作業過程中突發休克,面對這種突發狀況而采取的突發預案相應措施。
七、演練步驟
工作部署
填寫《有限空間作業票》,宣導并做好技術交底,安全注意事項,風險辨識及防范措施。由鍛二線李海振班組12人參加,邢洪峰、尹殿剛、孫興平三人進行現場作業。
現場
(1)必備物資:通風設備、檢測設備、施工設備、救援設施。
(2)確定負責人李海振:現場負責馬慶福、通風人員車艷峰、檢測人員范躍彬、施工人員尹殿剛、監護人員孫興平、救援人員報警人員邢洪峰等。
3、風險辨識
天然氣(窒息、易燃)、淬火池、涼水塔(缺氧)。
4、作業
(1#)回火爐爐磚維修:李海振負責通風檢測作業。
5、事故
尹殿剛在爐子內作業過程中發生天燃氣泄漏無法動纏求救。
6、報警
邢洪峰(監護人)立即切斷氣源,報告給天然氣小組李志軍,同時報告班長李海振進行搶救。向急救中心、消防隊報警。
7、采取措施
(1)孫興平立即接通風用風機通風。
(2)范躍彬立即檢測有害氣體檢測(氧含量19.5%-21.5%;有毒氣體硫化氫低于10mg/m3,一氧化碳低于35mg/m3;可燃氣體為0,氮氧化物)(監護人報告有限空間符合作業要求)。
(3)邢洪峰孫興平二人穿戴好正壓空氣呼吸器。(穿戴人報告)現場負責人高紅民。
(4)負責人確定檢測無害后同意進入施救(監護人報告)。
(5)將受害人尹殿剛移出有限空間,觀察受害人狀況(監護人報告:A清醒狀態B昏迷狀態C、呼吸停止)。
(6)昏迷狀態進行吸氧(操作規程),呼吸停止進行心肺復蘇。
(7)鄭麗軍、郭麗軍搶救人員至急救醫護人員到場。
(8)邢洪峰清理現場(氧含量19.5%-21.5%;有毒氣體硫化氫低于10mg/m3,一氧化碳低于35mg/m3;可燃氣體為0;氮氧化物)查明切斷氣源,通風、檢測。
(9)李海振帶隊撤離現場清理人數。
(10)吳瑞平、姬振河總結。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3
1.總 則
1.1目的
為及時有效處置公路隧道內的突發公共事件,提高全省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提高應急救援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修復工作,保障公路的安全暢通,保護司乘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湖北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湖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北省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湖北省安監局公安廳交通運輸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隧道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鄂安監發【20xx】34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省普通公路隧道內發生的大、中、小型車輛交通事故、危化品泄漏、火災、設備設施故障等引發的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預警發布與信息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等工作。
2.工作原則
2.1預防為主,防救結合。堅持預防和應急相結合,提高全員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防范預警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備等各項準備工作,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2以人為本,生命第一。始終將保障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最終目的,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優先保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2.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各級公路管理部門應成立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本單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實行分級響應、分級負責、上下聯動、部門聯動,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落實崗位責任制。
2.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實現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
2.5資源整合、協同應對。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加強各部門間密切協作,發揮各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在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的作用,形成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突發事件聯動處置機制。建立信息服務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為科學決策提供正確的依據。
2.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處置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二次事故;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干部職工應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綜合素質。
3.應急指揮體系
應急指揮體系由隧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應急辦公室、監控中心、應急工作組構成。各市州公路管理部門參照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
3.1應急指揮部組成
3.1.1為加強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防御和處置能力,省局成立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
指揮 長:省公路局局長
副指揮長:省公路局副書記、紀委書記、副局長、質量監督長
成員:各處室主要負責人。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應急辦公室設在安監處(應急辦),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應急指揮部負責落實及督促其他部門應對公路隧道安全生產工作。
3.1.2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應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指示,部署全省普通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檢查落實情況;
(2)統一指揮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掌握現場應急救援情況,協調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3)及時了解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情況,分析、研判事故發生的規模及可能帶來的損害后果,制定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二次事故,發布啟動本預案命令;
(4)根據事故等級,視需要成立臨時專家組,開展事故調查和提出善后處理意見;
(5)召開成員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宣布處置救援方案,分配工作任務;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應急資源等;
(6)現場指揮、協調、督導各小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檢查處置救援方案執行情況,隨時解決工作中的問題;
(7)當應急處置工作由上級應急指揮部門統一指揮時,按照上級應急指揮部門的指令,執行應急救援行動;
(8)向上級匯報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9)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應急工作。
3.2應急辦公室
應急辦公室是應急指揮部的應急工作機構,其職責如下:
(1)組織起草、修訂全省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相關制度、辦法;
(2)負責全省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接收、核實、分析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提出報告和建議;
(3)組織協調各應急工作組工作;
(4)傳達、執行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決策、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5)根據應急指揮部和應急工作組的要求,負責應急處置的具體日常工作;
(6)負責收集、匯總隧道交通事故信息及應急工作組、現場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的相關信息;
(7)負責組織局機關各部門研究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機制、運行機制和隊伍建設,組織指導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
(8)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3監控中心(應急指揮中心)
應急狀態時監控中心在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工作。其職責如下:
(1)實施24小時值班接警工作;
(2)接收、處理上級和應急協作部門的預測、預警信息,跟蹤監測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信息,實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3)負責信息系統通信保障工作,負責突發事件預測、預警支持系統正常運行工作,負責通信保障工作;
(4)協助應急辦公室收集、匯總隧道突發事件信息及應急工作組、現場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的相關信息;
(5)充分利用各種專業手段實時發布預警信息;
(6)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由省局指揮部內相關部門人員組建,在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具體承擔應急處置工作。應急工作組分為六個應急工作小組,各組人員名單由應急辦公室擬定,應急指揮部審定。各組人員應分工明確、責任清晰。當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時,應急工作小組成員由組長召集立即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長因故缺位時由應急指揮部指定人員擔任。
3.4.1綜合協調小組
由應急辦公室負責人任組長,安監處、黨委辦公室、辦公室有關人員組成。
(1)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類文件;根據應急指揮部和其他應急工作組的要求,統一向本級及上級報送應急工作材料;
(2)按照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向社會通報公路隧道突發事件影響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3)負責組織有關新聞媒體,宣傳報道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做法和經驗;
(4)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2交通秩序小組
由路政負責人任組長,路政施救、養護應急及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1)根據現場的范圍和交通情況,協助交警和120急救人員及時搶救傷員,疏散人員和車輛,擺放控制性警示標志;
(2)協助交警及時實施對隧道道路的監控、應急封道、分流、清障施救和恢復交通等工作,提出車輛繞道方案并組織實施;
(3)預留救援車輛通道,用于清障車輛進入事故區域,將事故車輛及時拖離現場。同時以事故車輛為中心,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500米以上由遠及近連續設置警示標志。
(4)維護搶險現場等候車輛及行人的秩序,組織、協調疏通隧道突發事件導致的道路堵塞,配合公安交警部門及時做好疏導交通或單幅雙向通行等工作;
(5)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3現場勘查小組
由養護負責人任組長,路政、養護人員組成。
(1)確定事故現場安全后,根據現場路產損壞實際情況,按照由外到里、由整體到局部的順序巡視現場,確定現場范圍,進行勘查檢驗、調查取證;
(2)檢查隧道質量狀況及附屬設施受損情況,確定維護方案并展開作業;
(3)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4通信保障小組
由局應急指揮中心負責人任組長,相關處室人員組成。
(1)按照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做好上傳下達、請示報告等工作,確保信息聯絡暢通;
(2)做好和公安交警、消防部門和120急救中心等相關單位的聯系工作;
(3)負責電視電話會議通信保障工作;
(4)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5后勤保障小組
由辦公室負責人任組長,財務處、辦公室有關人員組成。
(1)負責應急狀態期間24小時后勤服務保障工作;
(2)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6總結評估小組
由副指揮長任組長,應急辦公室及有關人員組成。
(1)對突發事件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并向應急指揮部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2)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協調小組、交通秩序小組、現場勘查小組、通信保障小組指定專人負責與現場工作組溝通聯絡,協調應急工作,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匯報情況。
交通秩序小組、現場勘查小組、后勤保障小組在公路隧道突發事件預警狀態或應急響應行動終止時自動解散;綜合協調小組、通信保障小組、總結評估小組在相關工作完成后,由應急指揮部宣布解散。
4.預警預防
4.1預警與預防原則
本著早發現、早報告、早預防、早處置的原則,建立完善的預警和預防機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風險分析、預警、預防工作。
4.2預防
(1)加強路況信息及安全宣傳,努力提高民眾法律意識、安全意識、文明意識,普及安全常識,消除公路隧道安全隱患;
(2)加強公路隧道安全行駛的宣傳,在隧道相應位置設置提醒駕駛員注意安全的標識標牌,及時變更信息提示內容;
(3)要建立完善公路隧道安全監視系統,實現實時監控,做到早發現早處理,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4.3預警行動
(1)應急辦公室接到公路隧道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以電話形式向局應急指揮部通告隧道突發事件信息;
(2)加強監測措施,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并將應急處置準備工作情況上報應急辦公室;
(3)監控中心跟蹤監測隧道突發事件信息,隨時向應急辦公室報告最新情況。
(4)應急辦公室全面掌握事態發展趨勢,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具體處置意見,為決策提供依據。
4.4信息報送和處理
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值班制度、信息報告制度和舉報制度,公布道路重特大事故報告電話。
4.4.1信息報送原則
遵循“迅速、準確、真實”的原則,在第一時間報送公路隧道重特大事故的有關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死亡事件必須以快報形式逐級上報應急辦公室。特別緊急的情況下,可直接報至應急指揮部。各級應急救援機構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人員通訊暢通。
4.4.2信息報送程序與時限
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急信息實行第一時間報告制,交通部《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和處理辦法》中規定的有關公路突發事件和險情應在30分鐘內將信息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報省局應急辦,1小時內報省廳和省政府應急辦,2小時內報部應急辦,并進行電話確認。
4.4.3信息報送內容
應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如下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情況: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信息來源;事件起因、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以及影響范圍和事件發展趨勢;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的工作計劃;信息報送單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等。對于情況不夠清楚、要素不齊全的信息要及時核實補充內容,并將后續情況及時上報。對突發事件處置的新進展、衍生的新情況要及時續報,特別重大事件的處置情況信息應每日一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要進行終報。
4.4.4突發事件現場信息采集
事發地公路管理部門應急機構、現場工作組負責突發事件現場信息的采集和報送。
信息報告的.主要方式是電話、網絡、傳真、手機短信及其他通信手段。
需要重點采集的信息包括: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的情況;公路隧道損毀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
(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影響范圍及發展態勢,可能會引起何類次生事故或衍生事故;
(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到達現場進行處置的單位、人員及組織情況,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已發出的援助要求和已開展救援活動的時間、設備、聯系人等。
4.4.5信息處理
應急辦公室負責公路隧道突發事件信息分析工作,追蹤事件進展,及時掌握最新動態,將事件分析結果報送應急指揮部。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的信息報告同時上報省政府應急辦和廳應急管理機構,并通報有關單位。
5.應急處置
5.1預警級別的劃分
按照應急啟動級別從高到低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響應等級。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重(Ⅲ級)、一般(Ⅳ級)四個響應等級,并分別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加以表示。
5.1.1Ⅰ級(紅色)啟動標準
因隧道內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嚴重泄漏,致使隧道無法安全通行的;隧道內發生火災造成無法通行的;發生嚴重影響隧道運營安全、并造成人員死亡、短時間難以恢復正常工作秩序的突發事件;以及社會安全事件。
5.1.2Ⅱ級(橙色)啟動標準
隧道內發生特大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嚴重影響隧道運營安全、并造成嚴重傷害的安全事故。
5.1.3Ⅲ級(黃色)啟動標準
隧道內發生小型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擁堵的,并造成人員受到傷害的安全事故;當氣象部門發出嚴重影響行車安全預警信息的;隧道進出口出現濃霧、大雪和沙塵暴等惡劣天氣,或雪后隧道進出口路面積結冰的;隧道附屬設施遭到破壞,喪失正常使用功能的。
5.1.4Ⅳ級(藍色)啟動標準
隧道發生一般交通事故,無人員傷亡,未造成交通擁堵的。
5.2應急響應
5.2.1啟動程序
當公路隧道突發事件達到Ⅰ級響應條件時,由省局應急指揮部啟動特別嚴重級應急響應程序,并上報省廳備案。當應急響應條件達到Ⅱ級(含)以下響應條件時,由市州應急指揮機構宣布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程序,并上報省局備案。
5.2.2響應行動
(1)應急指揮部或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組織交通秩序小組、現場勘查小組和通信保障小組趕赴現場,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發生,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2)交通秩序組根據現場的范圍和道路交通情況,協助120急救人員及時搶救傷員,疏散人員和車輛,擺放控制性警示標志,待公安和消防部門到達后,積極配合公安交警實施交通管制、預留救援車輛通道,用于清障車輛進入事故區域,將事故車輛及時拖離現場。同時以事故車輛為中心,在事故現場在來車方向500米以上由遠及近連續設置警示標志。配合交警封路或分流,明確分流路線。若發生火災,應第一時間通知消防部門,并指派專人引導,積極配合消防部門完成火災施救工作。
(3)現場勘查組根據現場路產損壞實際情況,按照由外到里、由整體到局部的順序巡視現場,確定現場范圍,進行勘查檢驗、調查取證;
(4)總結評估小組及時將現場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上報應急辦公室,應急辦公室接到上報信息后立即報送指揮長。
(5)當事態發展超出應急處置能力時,立即上報上級部門請求支援。
5.2.3響應終止
5.2.3.1Ⅰ級響應終止
由省局應急指揮部采取如下程序終止響應:
(1)應急辦公室根據掌握的事件信息,確認險情排除,道路恢復通暢,現場搶救活動已經結束,突發事件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險威脅人員安全撤離危險區,向應急指揮部提出Ⅰ級應急響應狀態終止建議;
(2)應急指揮部在同意終止后,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明確提出應急響應終止后續處理意見;
(3)應急指揮部解除應急工作狀態,應急辦公室負責在2小時內通知各相關部門恢復正常工作;
(4)必要時綜合協調小組負責向社會宣布Ⅰ級應急響應結束,說明已經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以及應急響應終止后將采取的各項措施
(5)應急辦公室負責組織善后工作。
5.2.3.2Ⅱ級(含)以下響應終止
市州應急指揮機構根據掌握的事件信息,確認險情排除,道路恢復通暢,現場搶救活動已經結束,突發事件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險威脅人員安全撤離危險區,由第一負責人決定終止響應。
5.3處置措施
5.3.1預案啟動后,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及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專業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處置。省局應急辦要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和督促事后報告及總結工作。
5.3.2加強與交警等部門的協調與聯動,配合交警實行交通管制措施。加強道路巡查,隨時掌握路面信息。配合消防部門做好施救工作;
5.3.3及時將所轄路段的事故情況、道路通阻信息、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5.3.4要加強與相鄰路段部門的聯系,保持與其經常的溝通,互通路況信息,做到心中有數,相互支持與配合;
5.3.5當事故嚴重程度超出本級應急能力或目前已有應急人員、物資、設備不能滿足應急處置需要時,報請上級部門給予支持。
6.應急物資與設備保障
各市州、縣市區應建立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體系,統籌考慮轄區專用設備的配備。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設備配備計劃,按《湖北省公路交通應急物資儲備管理暫行規定》(鄂路安【20xx】157號)的要求,加強應急物資儲備與管理,采用現代科技手段,實現隧道管理與應急處置的科學化、智能化、制度化,與業內相關資質企業建立應急救援合作關系,拓寬應急物資設備保障渠道。
7.附則
7.1責任與獎懲
7.1.1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7.1.2對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及時地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7.1.3對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職責、不按規定及時發布預警信息、不及時采取有效應對措施,出現瞞報、誤報、漏報、遲報等情況,造成人員傷亡和重特大經濟損失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通報批評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對其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7.2補助和撫恤
對因參與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7.3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是全省公路行業應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專項預案。應急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和提出改進意見,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經應急指揮部審定,上報省廳備案。下列情況,本預案應進行更新:
7.3.1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做出調整或修改,或國家出臺新的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7.3.2原則上每三年組織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7.3.3根據日常應急演練和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結束后取得的經驗,需對預案做出修改;
7.3.4因機構改革需要對應急管理機構進行調整;
7.3.5應急物資及設備的數據資料應每年更新一次。
7.3.6有關部門根據形勢變化和實際需要,及時修訂和更新相應應急預案。
7.4制定與解釋部門
7.4.1本預案由省公路局制定,并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
7.4.2各有關職能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
7.4.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8.附件
應急響應指南
為了更好地實施隧道應急救援,隧道救援區段進行了合理劃分。救援區段的劃分不僅要考慮隧道事故影響范圍、通風排煙控制、救災設備的位置、救援隊伍的駐地,而且要考慮人行通道、車行通道以及逃生通道的位置,為明晰響應行動,現以東西向隧道突發事件時的應急響應指南如下:
Ⅰ級響應(危化品事故、大、中事件應急響應)
8.1危化品事故應急響應
8.1.1危險品事故的前方的車輛正常駛出隧道。
8.1.2發生危險品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立刻下車,利用隧道內的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報警。
8.1.3監控中心接到報警后,調整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指示器,并且通過有線廣播系統向隧道內的人員發出警報信號,封閉隧道交通。
8.1.4監控中心向單位值班領導報告。
8.1.5監控中心向交警、路政和當地環保部門發出求救信號。
8.1.6交警或路政趕到事故現場后立刻疏散被困車輛,引導被困人群撤離隧道,若事故現場有人嚴重受傷,現場交警或路政人員電話求救120.
8.1.7醫院接到求救信號后,立刻安排相關科室做好救助準備,同時出動120救護車輛趕往事故現場。
8.1.8 120救援車趕到后救助傷員,并立刻撤離返回醫院。
8.1.9環保部門趕到現場后,分析危險品類型,提出處理方案;有關專業部門處理事故現場。
8.1.10事故現場處理完畢后由環保部門檢測,確定滿足衛生標準后,再通知現場救援指揮部。
8.1.11指揮部向交警、公路等部門下達處置指令。公路部門通過監控中心通知路政、養護部門進入隧道處理現場,并檢查可否恢復通車。
8.1.12若可以通車,則監控中心恢復隧道交通。
Ⅱ級預案(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響應)
8.2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響應
8.2.1左線
(1)事故點前方的車輛駛出隧道,發生事故的車輛亮起警示燈。
(2)發生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或發現事故的隧道巡邏人員,通過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向監控中心報警。
(3)監控中心接受報警信號后通過監控系統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類型。
(4)監控中心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阻止事故點后方車輛行駛。左線事故點后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事故”,事故點后方的車道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右線除進出口警示燈為紅色外,其余均為綠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封閉左、右線交通。
(5)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路政,同時報告信息中心。
(6)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橫通道之前,則交警、路政通過右線進口將車停放在右線事故點后的橫通道附近,徒步穿過該橫通道趕往事故現場。
(7)120急救部門接到報警后,立即出動救護車趕往隧道,并通知有關醫院做好急救準備。
(8)交警或路政趕到后打開隧道東口和西口活動護欄,交警、路政在隧道東西口活動護欄處、隧道口、事故點后車行橫洞附件及事故發生點指揮交通。
(9)監控中心確認交警或路政趕到現場后,改變隧道內的交通信號指示器和可變情報板。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左線事故點后可變情報板改為“緩慢行駛,撤離至右線”,右線交通指示器除進口處為紅色外,其余均為綠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可變情報板改為“撤離隧道”;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左線可變情報板顯示“請按次序退出隧道”,事故點后除進口處外的指示器均為綠色,指向隧道進口。
(10)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左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通過事故點后方車行橫洞進入右線,正向駛出隧道口。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左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按次序退出隧道。
(11)120急救車趕往隧道西口,急救車輛進入隧道左線并駛向事故發生點進行救援,救援完畢后掉頭原路返回,通過活動護欄到右線或通過事故點后的第一個車行橫洞進入隧道右線返回。
(12)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備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給隧道監控中心。
(13)隧道監控中心發出恢復隧道交通的信號。
8.2.2右線
(1)事故點前方的車輛駛出隧道,發生事故的車輛亮起警示燈。
(2)發生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或發現事故的隧道巡邏人員,通過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向監控中心報警。
(3)監控中心接受報警信號后通過監控系統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類型。
(4)監控中心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外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阻止事故點后方車輛行駛。右線事故點后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事故”,事故點后方的車道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左線除進口警示燈為紅色外,其余均為綠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封閉左右線交通。
(5)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路政,同時報告信息中心。
(6)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橫通道之后,則交警、路政進入隧道右線事故發生點。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橫通道之前,則交警、路政從隧道東口通過活動護欄逆行進入隧道左線。將車停放在事故點后第一個橫通道附近,徒步進入右線事故點,交警和路政如果發現現場司乘人員受傷需要救助,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并向當地120求救。
(7)120急救部門接到報警后,立即出動救護車趕往隧道,并通知相關醫院做好急救準備。
(8)交警或路政趕到后打開隧道東口和西口活動護欄,交警、路政在隧道東西口活動護欄處、隧道口、事故點后車行橫洞附件事故發生點指揮交通。
(9)監控中心確認交警或路政趕到現場后,改變隧道內的交通信號指示器和可變情報板。如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右線事故點后可變情報板改為“緩慢行駛,撤離至左線”,左線的交通信號指示器除隧道進口為紅色外其余均為綠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可變情報板改為“撤離隧道”;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右線可變情報板顯示“請按次序退出隧道”,事故點后除進口處外的指示器均為綠色,指向隧道進口。
(10)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右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通過事故點后方車行橫洞進入左線,正向駛出隧道東口;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右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按次序退出隧道。
(11)120急救車輛趕往隧道西口,通過活動護欄,急救車輛進入隧道右線并駛向事故發生點進行救援,救援完畢后掉頭原路返回。
(12)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備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給隧道監控中心。
(13)隧道監控中心,發出恢復隧道交通的信號。
Ⅲ級預案(小型交通事故應急響應)
8.3小型交通事故應急響應
8.3.1左線
(1)事故點前方的車輛駛出隧道,發生事故的車輛亮起警示燈。
(2)發生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或發現事故的隧道巡邏人員,通過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向監控中心報警。
(3)監控中心接受報警信號后通過監控系統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類型。
(4)監控中心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點后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事故減速慢行”,事故點后方第一個車道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
(5)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路政,同時報告信息中心。待路政到達后,打開事故點后的第一個車行橫洞的卷簾門。
(6)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橫通道之前,則交警、路政從隧道右線經事故點后的第一個車行橫洞駛向事故發生點。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交警路政則從隧道東口進入隧道右線,并在隧道西口活動護欄掉頭進入隧道左線,駛向事故發生點。交警和路政在隧道東西口、活動護欄、事故點及事故點后的車行橫洞處執勤,如果發現現場司乘人員受傷需要救助,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并向當地120求救。
(7)120急救部門接到報警后,立即出動救護車趕往隧道,并通知有關醫院做好急救準備。
(8)若事故發生在最后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監控中心打開事故點前方的第一個車行橫洞,供120救護車掉頭使用。若事故發生在最后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路政打開隧道東口活動護欄,供120救護車掉頭使用。
(9)交警及路政在120需要掉頭轉向的地方和事故點維護交通秩序。
(10)120急救車提高隧道西口進入隧道左線駛向事故點救援后,若事故發生在最后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在事故點前方第一個車行橫洞掉頭進入右線,經隧道西口撤離,若事故發生在最后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在東口活動護欄掉頭從右線返回。
(11)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備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給隧道監控中心。
(12)隧道監控中心在情報板發出恢復隧道交通的信號。
8.3.2右線
(1)事故點前方的車輛駛出隧道,發生事故的車輛亮起警示燈。
(2)發生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或發現事故的隧道巡邏人員,通過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向監控中心報警。
(3)監控中心接受報警信號后通過監控系統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類型。
(4)監控中心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外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點后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事故減速慢行”,事故點后方車道第一個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
(5)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路政,同時報告信息中心。
(6)交警、路政從隧道東口進入隧道右線駛向事故發生點;交警和路政在隧道東西口、活動護欄、事故點及事故點后車行橫洞處執勤,如果發現現場司乘人員受傷需要救助,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并向當地120求救。
(7)120急救部門接到報警后,立即出動救護車趕往隧道,并通知有關醫院做好急救準備。
(8)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監控中心打開事故點后方的第一個車行橫洞,供120救護車掉頭使用;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路政打開隧道東口活動護欄,供120救護車掉頭使用。
(9)交警及路政在120救護車需要掉頭轉向的地方和事故點維護交通秩序。
(10)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120急救車輛通過隧道左線,經事故點后第一個車行橫洞駛進隧道右線事故點救援,救援后經隧道西口撤離;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120急救車輛通過隧道西口進入隧道左線,并在隧道東口活動護欄掉頭駛進隧道右線,救援后經隧道西口撤離。
(11)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左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通過事故點后方車行橫洞進入右線,正向駛出隧道口。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左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按次序退出隧道。
(12)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備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給隧道監控中心。
(13)隧道監控中心在情報板發出恢復隧道交通的信號。
Ⅳ級預案(一般事件應急響應)
8.4一般交通事故救災應急響應
(1)隧道監控中心發現或接受報警信號厚街,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類型。
(2)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外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點后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交通事故、減速慢行”,事故點后方第一個車道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
(3)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和路政,同時報告信息中心。
(4)事故處理完畢后,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好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隧道監控中心。
(5)隧道監控中心接到報告后,若已正常則恢復隧道交通信號。
8.5隧道雨雪、霧應急響應
(1)大霧情況下,隧道外情報板發送“大霧天氣、減速慢行”;隧道內出口發送“隧道外霧大、減速慢行”。
(2)在小霧情況下,隧道外情報板發送“天氣有霧、減速慢行”;隧道出口發送“隧道外有霧、減速慢行”。
(3)在大、中、小雨的情況下,隧道外情報板發送“雨天路滑、減速慢行”;隧道內出口發送“隧道外下雨、減速慢行”。
(4)在雪天情況下,隧道外情報板發送“雪天路滑、減速慢行”。
8.6隧道附屬設施應急響應(隧道停電應急響應)
(1)中控人員發現停電后,立即停止巡邏車前往隧道預警,并切換可變情報板(隧道停電注意安全);
(2)通知交警、路政、施救車、急救單位前往隧道口預警,通知監控中心;
(3)及時聯系供電部門,了解停電原因和大致來電時間;
(4)隧道電工接到雙路停電的信息后,立即進行自發電供電,配合巡邏人員做好預警工作后,在配電房內監視供電系統,隨時準備來電切換;
(5)巡邏人員在接到通知5分鐘內帶上必備器材(錐形警示帽、閃光燈)穿反光背心,駕車前往現場;
(6)巡邏人員在20分鐘內在規定位置按要求完成設置臨時警告標志、限速標志,提醒過往車輛急行慢行;
(7)停電期間加入巡查力度,預防隧道內各類突發事故,保證執勤時的人身安全;
(8)恢復供電后,配電房立即恢復隧道正常供電,巡邏人員撤除各類臨時標牌,監控室切換信號燈、可變情報板為正常通行模式,防滑隧道正常通行。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4
1范圍
本制度匯編規定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審批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相關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本制度匯編適用于本公司內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8958-20xx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
GBZ2.1-20xx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
GB/T18664-20xx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
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
3.1主要負責人職責
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a)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
b)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c)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d)督促、檢查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
e)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f)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g)應對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員、作業者和監護者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
2)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
3)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
4)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
培訓應有記錄,培訓結束后,應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
3.2作業負責人職責
a)應了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b)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后,授權批準作業;
c)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3.3監護者職責
a)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
b)必須有較強的責任心,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能及時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
c)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d)應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
e)應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和熟練使用配備的應急救護設備、設施、報警裝置等,并堅守崗位。
f)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并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
g)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現場應攜帶《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見附件1)并負責保管、記錄有關問題。
3.4作業者職責
a)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
b)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
c)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d)嚴格按照“安全審批表”上簽署的任務、地點、時間作業;
e)作業前應檢查作業場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f)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服裝、防護器具和使用工具;
g)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報警聯絡方式。
3.5承包管理
a)委托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嚴格承包管理,規范承包行為,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b)有限空間作業發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存在多個承包單位時,應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c)承包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有利于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對檢修、處理臨時設備故障時對安全防護措施等內容進行有效把關,對不合格事項在作業前能夠及時調整,從而保障作業人員安全。負責有限空間作業的相關部門應按制度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
4.1《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申請及審批:
a)進入有限空間的作業負責人向有限空間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中的申請欄內容并簽字;
b)部門作業負責人接到申請后,與作業單位負責人共同對作業進行風險識別并制定安全措施,在制定安全措施欄填寫有關內容(如果作業安全許可證中列出的綜合安全措施不能滿足時可增加補充措施)并確認后簽字。同時,安排有關人員落實安全措施,并對有限空間內的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進行分析;
c)部門領導應對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核對,確認無誤后,向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安全交底,并在審批欄內簽字,批準作業。作業現場負責人和監護人確認合格后,在安全措施落實欄內簽字;
d)該安全許可證至少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司安全部門存檔,一份由施工人員保存作為有限空間作業的憑證以備檢查,另一份由主管部門兼職安全員保存,許可證不得涂改且要求存檔時間至少一年;
e)未經審批,任何人不得獨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4.2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時,應注意以下要點:
a)設施名稱:填寫詳細,應寫到具體設施、設備,任何人無權擴大或更改作業對象;
b)作業內容:指作業的具體內容,如對作業對象進行清理、檢修、電焊、涂刷防腐涂料等作業種類,任何人無權更改作業內容;
c)作業人員:指直接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人員姓名,有幾人就填寫幾人,進去幾人,出來幾人,要相互一致,必須本人簽名;
d)監護人員:
1)監護人員自始至終必須在作業現場,對作業前必須落實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然后簽字確認;
2)作業中密切注意作業安全狀況并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絡和溝通;
3)作業后清點人員和器材,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4)按事故應急救援,攜帶好相應的救援器材,以備急用;
5)進行有限空間氣體檢測時必須詳細的填寫檢測時間、檢測地點、氣體名稱、檢測結果,并對檢測的氣體的代表性和準確性負責,然后簽字確認。
e)作業負責人:作業負責人應為現場作業負責人,對整個作業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自始至終在現場直接指揮、參與作業。現場作業負責人應對安全措施給予確認,有權補充完善。
5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5.1職責
5.1.1安全管理部門負責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督管理。
5.1.2化學供水組負責取樣分析及數據填報。
5.1.3作業現場所屬部門負責制定安全措施,填寫并審批《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
5.2管理范圍
包括在生產區域內進入或探入爐、塔、釜、罐、槽車以及管道、爐膛、煙道、隧道、下水道、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作業。
5.2.1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未辦理許可證,嚴禁作業。
5.2.2《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申請及審批見《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5.2.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有效期不超過24小時。裝置全面停車檢修期間,經全面檢查合格后,《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有效時間不超過72小時。
5.2.4作業期間如果安全措施發生變化,應立即停止作業,待處理達到作業的安全條件后,方可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5.2.5在有限空間作業期間,嚴禁同時進行各類與該有限空間相關的試車、試壓、或試驗等工作。
5.2.6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a)《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審批人應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業環境交底,內容應包括:
1)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及應急計劃;
2)必要的安全知識、救護方法;
3)便攜式檢測儀使用方法、急救方法等。
b)對所進入的有限空間要切實做要工藝處理,所有與有限空間相連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質(含氮氣)系統,必須用盲板與有限空間隔絕,不得用關閉閥門替代,盲板應掛牌表示;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設備,必須有可視的明顯斷開點,配電室電源開關應掛有“有人檢修、禁止合閘”標示牌,并設有監護;
c)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間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分別取樣分析。應保證有限空間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含量不超過該介質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體積)。有毒有害物質含量不超過國家規定的部門空氣中有害物質最高容許濃度指標。氧氣濃度在19.5%—23.5%(體積)之間,容器內溫度宜在常溫左右。作業期間應每隔四小時取樣復查一次(特殊情況下,根據實際確定檢測頻率),如有一項不合格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如不符合上述條件而必須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時,應由作業單位與有限空間所在部門共同制定作業方案,采取特殊防護措施,并在作業前組織模擬演練,確認安全可靠后,經公司分管生產領導批準方可作業。分析結果報出后,樣品至少保留8小時;
d)分析合格1小時后作業,應再次分析,確認合格后方可作業;
e)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電壓在24V以下。要遵守用火、臨時用電、起重吊裝、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用火應辦理“動火動焊許可證”,不得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代替;
f)在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間內作業,作業前要對放射源進行處理,保證人員作業時接觸劑量符合國家要求;
g)有限空間的出入口內外應暢通無阻,不得有障礙物;
h)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一般不得使用卷揚機、吊出設備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經單位安全部門批準;
i)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的工具、材料要登記。作業結束后應清點,以防遺留在作業現場。作業人員超過3人時,應對人員進行登記、清點;
j)有限空間外的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的防毒面具、呼吸器、安全繩索等急救器材;
k)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緊急情況時的外出路線和方法。作業時,應視作業條件實施安排人員輪換作業或休息;
l)為保證有限空間內空氣新鮮,可采用自然通風或強制通風等方法通風。必要時,作業人員可戴供風式長管面具、空氣呼吸器等防護器具。佩戴長管面具前,一定要仔細檢查其氣密性,同時要采取防止長管被擠壓的措施,吸氣口應置新鮮空氣的上風口處,并有人監護;
m)出現有人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護器具進入有限空間,同時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聯絡、報告工作。
5.2.7其它非生產區域的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6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6.1總則
6.1.1為加強和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增強防范傷亡事故的能力,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6.1.2所有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都應當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有限空間操作的安全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6.1.3未經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從事有限空間作業。
6.2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
6.2.1凡新調入有限空間作業班組職工或離崗三個月以上返崗等人員都必須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經閉卷考試80分以上,考核合格后才能參與有限空間作業。
6.2.2有限空間培訓內容包括:
a)有限空間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b)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
c)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d)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
e)有關事故案例等。
6.2.3每年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考試,將培訓教案、考勤、試卷、成績、評估等相關材料定期歸檔保存。
6.3有限空間安全教育常識
6.3.1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6.3.2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
6.3.3有限空間分為三類:
a)一是密閉設備,如船艙、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
b)二是地下有限空間,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
c)三是地上有限空間,如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溫室、冷庫、糧倉、料倉等。
6.4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6.4.1檢測
a)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
b)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毒氣體濃度值等。最低限度應檢測下列三項:氧濃度(應在19.5-23.5%范圍內),易燃/可燃
3氣體濃度(應<最低爆炸極限的10%),一氧化碳濃度(應<20mg/m);
c)未經檢測合格,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d)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e)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于安全環境,檢測時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
6.4.2危害評估
a)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應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
b)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c)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20xx《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20xx《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等標準進行。
6.4.3通風
a)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
b)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6.4.4防護設備
a)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
b)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c)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并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以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
6.4.5呼吸防護用品
a)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T18664-20xx《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
b)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20xx《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4.6配備應急救援裝備
a)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
b)應急通訊報警器材;
c)現場快速檢測設備;
d)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
e)應急照明設備;
f)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7有限空間作業應急管理制度
7.1應急組織機構
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副總
副組長:安全部門負責人、生產技術部負責人
應急救援組名單:見附錄B
7.2職責
a)組長:
1)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
2)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每年組織演練;
3)對應急救護組員進行培訓;
4)指揮現場救護。
b)副組長:
1)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2)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3)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c)組員:
1)參加應急救援預案培訓和預案演練;
2)了解救援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3)禁止不明情況的盲目救護;
4)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在有限空間實施緊急救援工作。
7.3預防與預警
7.3.1危險源監控
現場危險源的監控主要由各主管部門兼職安全管理員對現場施工進行監控,安全管理部門對各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各個施工隊伍對所施工程中的危險源進行監督、控制。
7.3.2信息報告與處理
由項目負責人負責信息報告,做好記錄,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進行處理。
7.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程序: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施工項目負責人→應急救援組長→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職責分工進行救援。
7.3.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事態發展→組織搶救→疏導人員→調查了解事故簡況及傷亡人員情況→向上級報告。
7.3.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流程圖見附錄C。
7.4應急響應
7.4.1應急響應行動由應急救援小組組織按照應急預案進行響應實施,同時動員社會力量進行支援。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政府通知有關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參加應急增援。
7.4.2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趕赴救援現場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7.4.3及時向公司及當地政府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7.4.4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7.5緊急處置及救助防護
7.5.1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后,項目部門配合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7.5.2醫療衛生救助:及時向事發地附近醫院請求支援。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7.5.3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7.5.4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a)項目部門與工程所在地政府、施工隊伍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保施工人員安全撤離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b)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應急狀態下施工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現場人員突發事故疏散路線圖)
7.5.5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動員工程項目周邊企業、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7.6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小組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檢測、鑒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以后此類預防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7.7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在專業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后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后撤離。
7.8信息發布
應急救援組長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將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搶救過程、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向社會進行公布,向上級進行匯報。
7.9后期處置
7.9.1善后處置:
項目部門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牽頭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施工秩序。
7.9.2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由安委會牽頭組成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具體措施措施如下:
a)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b)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c)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d)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e)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f)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7.10應急物資
呼吸器具、梯子、繩纜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設備。
7.11培訓與演練
7.11.1培訓:
應急小組以及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a)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
b)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
c)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
d)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
培訓留存記錄,有參加人員的簽字確認。
7.11.2演練
根據有有限空間作業特點,應急救援小組長組織應急小組成員在有限空間作業前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及時進行總結經驗并對預案進行評估,為實戰中救援做好準備。
7.12獎勵與責任追究
7.1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部門和個人,依據法律、項目部及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a)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b)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c)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d)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1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阻擋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處分:
a)屬于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由公司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b)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c)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8.1按照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凡要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事先測定其氧氣、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進入。在未準確測定氧氣濃度、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前,嚴禁進入該作業場所。
8.2確保有限空間危險作業現場的空氣質量。氧氣含量應在18%以上,23.5%以下。其有害有毒氣體、可燃氣體、粉塵容許濃度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要求。
8.3在有限空間危險作業進行過程中,應加強通風換氣,在氧氣濃度、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可能發生變化的危險作業中應保持必要的測定次數或連續檢測。
8.4作業時所用的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符合有關用電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照明應使用安全礦燈或36伏以下的安全燈,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定配備漏電保護器。
8.5發現可能存在有害氣體、可燃氣體時,檢測人員應同時使用有害氣體檢測儀表、可燃氣體測試儀等設備進行檢測。
8.6檢測人員應佩戴隔離式呼吸器,嚴禁使用氧氣呼吸器;
8.7有可燃氣體或可燃性粉塵存在的作業現場,所有的檢測儀器,電動工具,照明燈具等,必須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要求的防爆型產品。
8.8對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風換氣措施或受作業環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風換氣的場所,作業人員必須配備并使用空氣呼吸器或軟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
8.9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前和離開時應準確清點人數。
8.10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應事先規定明確的聯絡信號。
8.11如果作業場所的缺氧危險可能影響附近作業場所人員的安全時,應及時通知這些作業場所的有關人員。
8.1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并應在醒目處設置警示標志。
8.13在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搶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繩纜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設備,以便在非常情況下搶救作業人員。
8.14在密閉容器內使用二氧化碳或氦氣進行焊接作業時,必須在作業過程中通風換氣,確保空氣符合安全要求。
8.15當作業人員在與輸送管道連接的密閉設備(如油罐、反應塔、儲罐、鍋爐等)內部作業時必須嚴密關閉閥門,裝好盲板,并在醒目處設立禁止啟動的標志。
8.16當作業人員在密閉設備內作業時,一般打開出入口的門或蓋,如果設備與正在抽氣或已經處于負壓的管路相通時,嚴禁關閉出入口的門或蓋。
8.17在地下進行壓氣作業時,應防止缺氧空氣泄至作業場所,如與作業場所相通的設施中存在缺氧空氣,應直接排除,防止缺氧空氣進入作業場所。
四、有限空間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五、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風險告知牌
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教材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5
1.目的、范圍
1.1為了使作業人員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能夠更好的掌握相關操作規程及管理規定,熟悉現場安全作業條件,避免和預防作業人員發生觸電、燙傷、窒息、中毒、爆炸、高處墜落等事故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于獨山子區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的有限空間作業管理。
2.定義
2.1有限空間定義:是指進出口受限制但足夠容納人員進入并執行作業,或自然通風受限,空間狹小,不適于作業人員持續停留的空間。如進入或探入塔、罐、槽車以及管道、爐膛、煙道、隧道、下水道、地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備及有毒氣體、可燃氣體有可能集聚的場所。
2.2非常規有限空間(或稱特殊有限空間):是指有限空間內的作業環境未達到或不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規定,能夠造成作業人員中毒、窒息、觸電、爆炸等人身傷害的受限空間。
2.3凡屬下列情況之一,即為非常規有限空間作業(或特殊有限空間):
2.3.1氧氣濃度低于19%(V/V)或高于23%(V/V)的有限空間;
2.3.2可燃氣體或蒸氣濃度高于與空氣混合物爆炸下限的10%的有限空間;
2.3.3CO濃度高于30mg/m3的有限空間;
2.3.4硫化氫濃度高于10mg/m3的有限空間;
2.3.5溫度大于40℃的有限空間;
2.3.6從進入點計,距離超過20米的有限空間;
2.3.7當電氣設備采用超過24伏電壓的有限空間;
2.3.8夜間進行作業的有限空間;
2.3.9在施工作業過程中產生新的危險有害因素或加劇原有危險有害因素的有限空間,如涂裝、除銹或清理尚有殘留物的反應釜、油罐和下水井等;
2.3.10進入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間。
3.職責
3.1施工單位負責編制有限空間作業方案、開展工作危險性分析,制定并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措施,確定作業人員,指定監護人員現場監護,辦理有限空間作業票證。
3.2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擬作業現場的安全設施、人員、安全防護用品、工具、安全應急措施等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
3.3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必須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3.4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工作危險性分析和有限空間作業票進行審批,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的安全措施進行監理。
3.5安全監理人員負責每天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對現場作業人員的上崗證進行確認,對現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班前活動及相關記錄進行檢查,對作業許可證進行核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和手續不全的,立即督促其辦理和整改。
3.6建設單位應當向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提供供水、供氣、供電等地下管線和水文地質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并及時支付保證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督促其費用的合理使用。
3.7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管理的職責,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作業時,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現場存在無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未進行教育及嚴重安全隱患的,責令施工單位立即進行整改。
4管理內容和要求
4.1有限空間的潛在危險:
4.1.1有限空間內施工時采用或產生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材料和粉塵等危險。
4.1.2作業現場環境溫度和作業時間的控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的濃度、氧氣含量。
4.1.3金屬容器或潮濕環境的用電設備和人員安全。
4.1.4逃生通道和安全路線指示標識。
4.1.5其他作業可能給有限空間帶來的危險。
4.2進入有限空間的準備工作及注意事項
4.2.1有限空間作業共分為四級,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爆炸事故的為一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的為二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觸電事故的為三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高處墜落事故的為四級有限空間作業;其中一、二級有限空間作業為特殊有限空間作業。
4.2.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提前24小時申辦《有限空間作業票證》。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24小時,特殊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8小時,如作業票已到期限,作業尚未完成,還必須重新申辦續票手續。
4.2.3施工技術負責人負責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并根據現場作業存在的危險和所采取的措施負責對作業人員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2.4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消除,無法排除的加強隔離、預防。
4.2.5作業前,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監護,監護人員還必須經過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并有明顯標記。
4.2.6作業現場出入口處必須設置禁止或警示標志和風險標識,將存在的危險告知作業人員和其他人員。
4.3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4.3.1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必須確保采取以下措施:
4設備和工具應可靠接地和固定,以防止產生靜電火花。
4進入密閉空間前必須進行適當地通風或增設換氣設備。
4特殊空間必須隔離所有電氣和動力源。
4有限空間內必須有充足的照明,金屬容器或潮濕環境須采用電壓不超過24V的安全行燈。
4進入有限空間前一小時內,對氧含量和潛在的有害空氣進行相關氣體檢測(氧氣百分比不低于19%,并且不高于23%)。連續作業4小時,應對有毒有害氣體、可燃氣體再次進行檢測。
4施工單位必須制定救援預案,所有人員應熟悉救援預案的'內容。
4在作業場所適當的地方安裝安全警示牌和防護欄,防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域。
4根據作業性質和環境變化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必要時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都必須穿戴合適的呼吸面具和設備。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必須接受過呼吸設備使用培訓,且考核合格。
4動力電纜、焊接電纜、氧/乙炔氣的設置應符合安全要求,且不得防礙人員安全通行。
4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攜帶呼吸設備,一旦需要立即穿戴。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無法通視時,必須定時保持聯絡。
4現場至少應備用兩套合格的呼吸設備和救援設備。
4.3.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須采取的安全措施
4作業人員應熟悉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和應急救援計劃,掌握報警及聯系方式。
4不見批準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作業。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任務、地點、時間與“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符不作業。
4監護人不在場不作業。
4勞動防護著裝和工器具不符合規定不作業。
4遇有違反規定強令作業的情況,或安全措施沒落實,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4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必須張貼經批準的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票。
4監護人對“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停止作業。
4監護人必須對進出有限空間的人員以及運進有限空間所有設備和工具做好記錄,并在出入口處張貼相關信息。時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
作業期間不得擅離崗位,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作業,查找原因,如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救護措施同時報警。
4.4有限空間內的動火作業
4.4.1有限空間內的動火作業要同時申辦《有限空間作業票》和《動火作業票許可證》,實施工作危險性分析。
4.4.2作業開始前,施工單位必須檢測有限空間是否存有可燃的/有毒氣體及氧氣含量。作業過程中至少保證4小時一次的檢測,必要時增加檢測頻次。有限空間內可燃氣體濃度超標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4.4.3制定通風方案,確定合適的排氣口用來排出動火區域的煙氣和有害散發物。并不間斷地提供持續的和足夠清潔的氣源。
4.4.4乙炔和氧氣瓶必須放置在有限空間外。當由于某種原因暫停工作時,必須將供氣軟管與氣瓶斷開或將工具帶出有限空間。
4.4.5有限空間內應始終保持整潔有序。所有不必要的材料都必須從有限空間內清除。
4.5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的編制要求
4.5.1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的編制內容:工程概況—安全保證體系組織機構的建立情況—針對擬采用的機械設備管理情況—對各種擬采用材料有毒有害性進場檢查驗收方法—具體的施工方法及對可能發生事故的防范措施—施工作業現場環境注意事項—對作業人員的教育—對上述工作在落實時的保障措施。
4.5.2有限空間作業前必須由該項目的技術負責人編制出該項工作的工作危險性分析報告并報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項目部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再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每個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都明白該項工作有哪些危險性,自我防護的措施等。
5.附件:有限空間作業票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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