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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

    時間:2025-10-08 10:39:31 方案 我要投稿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推薦)

      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推薦)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

      為貫徹落實《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督總局令第59號)、《湖南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20xx–20xx年專項整治工作計劃》(湘應急辦函﹝20xx﹞2號)文件要求,督促和引導涉及有限空間作業工貿企業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夯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基礎,有效防范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市應急管理局決定利用2年時間,深入開展工貿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條件確認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下簡稱專項整治工作),夯實和提升全市工貿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基礎和能力水平,全面提高企業防范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和事故能力,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措施、推進專項整治工作。

      益陽市應急管理局成立由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建華為組長,孫薊湘、張學禮為成員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市的專項整治推進工作。各區縣(市)要切實加強對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組織領導、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工作措施和方案。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組織開展本地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對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覆蓋、不留死角。必須嚴格工作標準,強化工作措施,確保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圓滿完成。對隱患整改不力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大執法力度,依法依規嚴格處罰,要選擇典型企業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降低其誠信等級并予以公開曝光,以儆效尤。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動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核心,切實履行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工作進展緩慢的地區和部門,市應急管理局將進行通報批評。對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倒查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行業管理部門的責任。

      二、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有效防范和遏制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為目標,以辨識到位健全臺賬、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實作業審批制度、落實現場監護、開展安全培訓與應急演練等六個內容為重點,嚴格保證有限空間作業工作,堅決做到七有,即有宣傳、有辨識、有臺賬、有審批、有培訓、有裝備、有預案,深入開展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以嚴格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為有力抓手,督促涉及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進一步規范有限空間作業行為和安全管理,鞏固和提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成效,推動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三、專項整治范圍

      (一)涉及作業人員進入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為狹窄、不能長期在內工作、自然通風條件不良等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的空間或場所。

      (二)全市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企業(含附屬污水處理系統)。

      四、工作任務

      (一)摸清底數

      1.按照《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行業安全監管分類標準》,在原摸底工作基礎上,進一步摸清轄區內工貿行業企業底數。

      2.按照有限空間的定義以及“凡工貿企業一般都存在有限空間”的基本原則,進一步摸清轄區內涉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底數。

      3.按照“存在有限空間的企業一般都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原則,對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參考目錄》進行有限空間再辨識,摸清轄區內企業涉有限空間作業點位底數。

      (二)消除隱患

      1.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健全完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有限空間作業應急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及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確定有限空間的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基本情況,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并及時更新。

      3.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志,并進行安全風險告知。

      4.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落實作業審批制度,未經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審核,負責人批準,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5.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對涉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含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開展針對性安全知識、技能和應急處置培訓教育。

      6.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制定科學有效應急方案,備齊應急物資和器材,定期組織演練,防止親屬盲目參與作業和應急救援等情況。

      7.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規范作業現場管理。一是作業前要開展安全交底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條件再確認工作;二是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原則,并對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檢測或者連續監測;三是作業現場要進行在崗監護和安全管控。

      8.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根據有限空間存在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和危害程度,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

      9.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不得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或資格的承包方;發包給具備國家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承包方,要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安全生產職責。

      10.消除其他有限空間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工作步驟

      按照“輕重緩急、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總體原則,20xx年在鞏固近年來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成果的基礎上,重點整治冶金、有色、建材、輕工行業以及存在附屬污水處理系統的工貿企業。20xx年進一步鞏固20xx年專項整治工作成果,重點整治機械、紡織、煙草、商貿行業和未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基礎仍然較差、安全風險仍然較高以及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

      (一)動員部署階段(每年1-2月)

      1.制訂實施方案。各區縣(市)(含工業園區)安監(應急管理)部門及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印發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治理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3月底前,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將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上報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縣級有關部門負責將本縣《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傳達到屬地每一家工貿企業,著力讓工貿企業充分了解和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的危險性和重要性,督促企業深化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2.宣傳發動。各區縣(市)要通過印發宣傳資料、以案說法等多種形式以及廣播、電子屏、板報、報刊、告知(警示)牌、手機短信(微信)等多種傳媒介質進行廣泛宣傳,大力宣傳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常識,做到宣傳進鄉村、到農戶,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輿論氛圍,強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防范意識。

      (二)培訓教育階段(每年3-4月)

      1.各區縣(市)安監(應急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年度整治重點,組織安全監管人員、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安全知識的專題業務培訓。

      2.各有關企業和相應主管部門應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每年組織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和防范、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實戰演練、應急處置以及檢測檢驗和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等方面的專項教育培訓,確保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熟知并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掌握應急救援方法。專項教育培訓要進行專門記錄,參加培訓的人員要簽字確認,并存檔備查。

      (三)自查自糾階段(每年5-6月)

      1.凡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要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及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安全管理臺賬;安全警示標識;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通風、檢測、防護設備;作業程序及履行審批手續;應急救援設備器材及演練等重點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并對查出的各類問題和隱患必須真實有效的申報和整改,并填報《企業有限空間安全專項整治自查表》(附件1)。

      2.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積極開展相關工作,凡企業自檢自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進行徹底整改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承諾合理期限予以整改。

      3.各有關企業于每年6月30日前將《企業有限空間安全專項整治自查表》(附件1)、《工貿企業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臺賬》(附件2)簽字蓋章后報送至區縣(市)安監(應急管理)部門。

      (四)執法檢查階段(10月底前)

      1.區縣(市)安監(應急管理)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對涉有限空間作業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逐一對照《涉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執法檢查表》(附件3)內容,按年度工作重點逐戶嚴格開展涉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安全生產執法專項行動。鼓勵監管人員和技術能力偏弱的地區通過購買專家服務的形式強化安全監管執法。

      2.市應急管理將在區縣(市)安監(應急管理)部門全面執法檢查的基礎上,按照不少于年度工作重點30%的比例隨機執法抽驗部分涉有限空間作業企業開展專項行動情況,并將情況以安委辦的名義通報各區縣(市)。

      (五)督導檢查階段(11-12月)

      1.嚴格監管執法。省應急管理廳將組成若干個執法組,采取明察暗訪、專項執法、交叉執法等多種方式,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抽查(至少抽查每個市州2個區縣(市),2個鄉鎮街道,4家企業),要通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整治情況,發現問題、完善舉措、推動工作,特別是倒查各地各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情況。

      2.及時總結和通報。各區縣(市)要及時將每個階段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分析并通報整治情況。并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匯總表》(附件4)于本年度9月15日前報市應急管理局工貿科。聯系人:張學禮13875370268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2

      1.目的、范圍

      1.1為了使作業人員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能夠更好的掌握相關操作規程及管理規定,熟悉現場安全作業條件,避免和預防作業人員發生觸電、燙傷、窒息、中毒、爆炸、高處墜落等事故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于獨山子區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的有限空間作業管理。

      2.定義

      2.1有限空間定義:是指進出口受限制但足夠容納人員進入并執行作業,或自然通風受限,空間狹小,不適于作業人員持續停留的空間。如進入或探入塔、罐、槽車以及管道、爐膛、煙道、隧道、下水道、地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備及有毒氣體、可燃氣體有可能集聚的場所。

      2.2非常規有限空間(或稱特殊有限空間):是指有限空間內的作業環境未達到或不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規定,能夠造成作業人員中毒、窒息、觸電、爆炸等人身傷害的受限空間。

      2.3凡屬下列情況之一,即為非常規有限空間作業(或特殊有限空間):

      2.3.1氧氣濃度低于19%(V/V)或高于23%(V/V)的有限空間;

      2.3.2可燃氣體或蒸氣濃度高于與空氣混合物爆炸下限的10%的有限空間;

      2.3.3CO濃度高于30mg/m3的有限空間;

      2.3.4硫化氫濃度高于10mg/m3的有限空間;

      2.3.5溫度大于40℃的有限空間;

      2.3.6從進入點計,距離超過20米的有限空間;

      2.3.7當電氣設備采用超過24伏電壓的有限空間;

      2.3.8夜間進行作業的有限空間;

      2.3.9在施工作業過程中產生新的危險有害因素或加劇原有危險有害因素的有限空間,如涂裝、除銹或清理尚有殘留物的反應釜、油罐和下水井等;

      2.3.10進入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間。

      3.職責

      3.1施工單位負責編制有限空間作業方案、開展工作危險性分析,制定并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措施,確定作業人員,指定監護人員現場監護,辦理有限空間作業票證。

      3.2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擬作業現場的安全設施、人員、安全防護用品、工具、安全應急措施等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

      3.3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必須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3.4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工作危險性分析和有限空間作業票進行審批,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的安全措施進行監理。

      3.5安全監理人員負責每天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對現場作業人員的上崗證進行確認,對現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班前活動及相關記錄進行檢查,對作業許可證進行核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和手續不全的.,立即督促其辦理和整改。

      3.6建設單位應當向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提供供水、供氣、供電等地下管線和水文地質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并及時支付保證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督促其費用的合理使用。

      3.7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管理的職責,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作業時,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現場存在無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未進行教育及嚴重安全隱患的,責令施工單位立即進行整改。

      4管理內容和要求

      4.1有限空間的潛在危險:

      4.1.1有限空間內施工時采用或產生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材料和粉塵等危險。

      4.1.2作業現場環境溫度和作業時間的控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的濃度、氧氣含量。

      4.1.3金屬容器或潮濕環境的用電設備和人員安全。

      4.1.4逃生通道和安全路線指示標識。

      4.1.5其他作業可能給有限空間帶來的危險。

      4.2進入有限空間的準備工作及注意事項

      4.2.1有限空間作業共分為四級,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爆炸事故的為一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的為二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觸電事故的為三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高處墜落事故的為四級有限空間作業;其中一、二級有限空間作業為特殊有限空間作業。

      4.2.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提前24小時申辦《有限空間作業票證》。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24小時,特殊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8小時,如作業票已到期限,作業尚未完成,還必須重新申辦續票手續。

      4.2.3施工技術負責人負責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并根據現場作業存在的危險和所采取的措施負責對作業人員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2.4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消除,無法排除的加強隔離、預防。

      4.2.5作業前,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監護,監護人員還必須經過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并有明顯標記。

      4.2.6作業現場出入口處必須設置禁止或警示標志和風險標識,將存在的危險告知作業人員和其他人員。

      4.3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4.3.1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必須確保采取以下措施:

      4設備和工具應可靠接地和固定,以防止產生靜電火花。

      4進入密閉空間前必須進行適當地通風或增設換氣設備。

      4特殊空間必須隔離所有電氣和動力源。

      4有限空間內必須有充足的照明,金屬容器或潮濕環境須采用電壓不超過24V的安全行燈。

      4進入有限空間前一小時內,對氧含量和潛在的有害空氣進行相關氣體檢測(氧氣百分比不低于19%,并且不高于23%)。連續作業4小時,應對有毒有害氣體、可燃氣體再次進行檢測。

      4施工單位必須制定救援預案,所有人員應熟悉救援預案的內容。

      4在作業場所適當的地方安裝安全警示牌和防護欄,防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域。

      4根據作業性質和環境變化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必要時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都必須穿戴合適的呼吸面具和設備。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必須接受過呼吸設備使用培訓,且考核合格。

      4動力電纜、焊接電纜、氧/乙炔氣的設置應符合安全要求,且不得防礙人員安全通行。

      4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攜帶呼吸設備,一旦需要立即穿戴。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無法通視時,必須定時保持聯絡。

      4現場至少應備用兩套合格的呼吸設備和救援設備。

      4.3.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須采取的安全措施

      4作業人員應熟悉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和應急救援計劃,掌握報警及聯系方式。

      4不見批準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作業。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任務、地點、時間與“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符不作業。

      4監護人不在場不作業。

      4勞動防護著裝和工器具不符合規定不作業。

      4遇有違反規定強令作業的情況,或安全措施沒落實,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4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必須張貼經批準的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票。

      4監護人對“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停止作業。

      4監護人必須對進出有限空間的人員以及運進有限空間所有設備和工具做好記錄,并在出入口處張貼相關信息。時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

      作業期間不得擅離崗位,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作業,查找原因,如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救護措施同時報警。

      4.4有限空間內的動火作業

      4.4.1有限空間內的動火作業要同時申辦《有限空間作業票》和《動火作業票許可證》,實施工作危險性分析。

      4.4.2作業開始前,施工單位必須檢測有限空間是否存有可燃的/有毒氣體及氧氣含量。作業過程中至少保證4小時一次的檢測,必要時增加檢測頻次。有限空間內可燃氣體濃度超標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4.4.3制定通風方案,確定合適的排氣口用來排出動火區域的煙氣和有害散發物。并不間斷地提供持續的和足夠清潔的氣源。

      4.4.4乙炔和氧氣瓶必須放置在有限空間外。當由于某種原因暫停工作時,必須將供氣軟管與氣瓶斷開或將工具帶出有限空間。

      4.4.5有限空間內應始終保持整潔有序。所有不必要的材料都必須從有限空間內清除。

      4.5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的編制要求

      4.5.1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的編制內容:工程概況—安全保證體系組織機構的建立情況—針對擬采用的機械設備管理情況—對各種擬采用材料有毒有害性進場檢查驗收方法—具體的施工方法及對可能發生事故的防范措施—施工作業現場環境注意事項—對作業人員的教育—對上述工作在落實時的保障措施。

      4.5.2有限空間作業前必須由該項目的技術負責人編制出該項工作的工作危險性分析報告并報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項目部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再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每個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都明白該項工作有哪些危險性,自我防護的措施等。

      5.附件:有限空間作業票許可證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3

      為切實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根據《桐鄉市安全生產三年行動計劃》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桐鄉市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摸清有限空間底數,健全安全監管臺帳;有限空間風險要素得到全面辨識和管控;通風、監測、監控等安全設施及應急救援裝備等全部按要求落實到位;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全部培訓上崗;有限空間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明顯提升,最大限度杜絕發生有限空間作業事故。

      二、明確分工

      本次整治重點是全市生產經營單位涉及的有限空間作業。市級有關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本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進行專項整治。應急管理局:負責監管危化、機械、冶金、有色、建材、紡織、輕工等工貿企業的有限空間;經信局:負責監管企業技改項目、騰退關停等企業(單位)的有限空間;商務局:負責監管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的有限空間;生態環境局桐鄉分局:負責監管環保設施設備等形成的有限空間;建設局:負責監管市政公用設施運行、建筑工地地下工程等有限空間;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監管市區環衛設施、全市涉及垃圾分類的有限空間;農業農村局:負責監管養殖場的沼氣池、糞池等有限空間;交通運輸局:負責監管交通道路建設工程的涵洞、隧道等有限空間;供電公司:負責監管電力井、電力管道等有限空間;市場監管局:負責監管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有限空間;其他部門:負責監管各自行業內涉及的有限空間作業;各鎮(街道)負責本轄區內涉有限空間企業(單位)的專項整治工作。

      三、整治內容

      (一)整治有限空間辨識和條件確認不到位的問題。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全覆蓋、無遺漏”的要求認真開展有限空間企業再排查摸底工作,認真開展有限空間再辨識和條件確認工作,務必做到排查不留盲區,不留死角,掌握存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企業、單位的真實數量,防止存在有限空間企業、單位的失控、漏管;對于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要納入有限空間監管臺賬,建立“一企一檔”。

      (二)整治有限空間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的問題。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組織行業領域企業(單位)進行一次集中培訓。督查檢查時,要對企業三類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一線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測試來檢驗企業安全培訓效果,對于培訓不到位達不到培訓目的的企業、單位要責令整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產停業整頓、立案查處等措施。

      (三)整治有限空間企業檢測設施設備和應急救援器材配備不到位的問題。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摸清各轄區、各行業領域企業(單位)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情況;要求企業(單位)配備長管呼吸器,配備防墜落用具(安全帶、安全繩、自鎖器,緩沖器、三腳架等),安全器具(通風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安全梯等),其他防護用品(安全帽、防護服、防護眼鏡、防護手套等),并嚴格要求作業人員規范佩戴。

      (四)整治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的問題。各鎮(街道)各部門要嚴格要求企業健全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指導本轄區、本行業企業(單位)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嚴格執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確保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實施。

      (五)整治有限空間作業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對所屬企業(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應急預案制定的檢查,著重查看企業(單位)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編制情況以及應急演練開展情況,同時樹牢杜絕盲目施救的應急處置理念,提升科學施救能力。

      四、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時間為20xx年7月至20xx年9月,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調查摸底(20xx年7月8日至7月24日)

      1.制定實施方案。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制定實施方案。組織召開有限空間專項整治會議,將整治內容及要求傳達到納入整治范圍的每家企業(單位),認真組織實施。

      2.開展全面排摸。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對照整治范圍和要求,進行全面排查,確保涉及有限空間的.企業無遺漏,并建立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企業臺賬。

      (二)自查自改,集中整治(20xx年7月25日至9月15日)

      1.組織專題培訓。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有限空間的管理要求,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和從業人員,廣泛宣傳有限空間安全知識,全面系統開展一次教育培訓,督促企業加強安全生產三級培訓,常態化組織有限空間作業培訓,做到作業人員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知識和作業能力后方可上崗作業,并在實施作業前再進行一次安全告知和崗前培訓。

      2.指導開展自查自糾。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指導企業(單位)對照專項整治內容和《桐鄉市有限空間檢查表》(附件2),組織開展本單位有限空間風險要素辨識、檢測,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監測、監控、應急處置手段。沒有相應能力的單位,要通過市場化服務方式聘請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指導,由技術服務機構幫助做好有限空間條件確認、隱患排查、實施整改、檢測評估、應急演練等工作。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指導督促企業(單位)按照風險管控要求,進一步完善相關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通風檢測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

      4.組織開展集中整治。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對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涉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單位)自查自糾情況要組織集中檢查。對企業(單位)在有限空間辨識不明晰、作業管理制度不健全、員工教育培訓不全面、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齊全、安全操作規程不完善,未按規定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等重要環節進行對表(附件2)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隱患和違法行為實施限期整改、掛牌整治和依法查處,并將相關情況報市安委辦。

      (三)抽查督查,全面總結(20xx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力量,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督查,進行全面總結,固化健全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次專項整治由市安委會統一領導,各專業安委會牽頭單位和相關安委會成員單位要按照“八個一”的要求(制定一個專項整治方案、組織一次作業企業人員培訓、開展一次全面排摸、建立一套有限空間企業單位臺賬)、建立一套有限空間作業管理機制、開展一次安全檢查、掛牌整治一批問題隱患、集中曝光一批違法企業),抓好業務條線的整治工作。市安委會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和督查工作。各鎮(街道)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組織開展本轄區專項整治。

      (二)壓實主體責任。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把全面落實企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作為專項整治的重點之一,各相關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全程參與整治工作,督促企業(單位)落實有限空間各項管控措施,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切實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三)加大執法力度。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xx版)》等相關法律法規,以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風險防控為重點,將執法檢查貫穿專項整治始終,切實做到“檢查必執法、執法必嚴格”。立案查處一批違法行為,集中掛牌整治一批問題企業,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單位,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四)強化宣傳教育。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整治工作,開展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并對整治中查處的典型案列進行集中曝光,擴大社會教育面,提高公眾安全意識。

      請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將聯絡員名單和實施方案于7月13日前報市安委辦,將桐鄉市有限空間底數排摸表(附件1)于7月24日前報市安委辦,將工作總結和桐鄉市有限空間檢查表(附件3)于9月28日前報市安委辦。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4

      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隨著四季度生產旺季到來,全國各地接連發生多起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為預防類似事件發生,昨日市安委辦印發《佛山市深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稱“《方案》”),要求企業主體與相關職能部門切實做好各項隱患排查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得到保障。

      市安委辦相關負責人表示,10月11日,陜西省安康市恒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污水處理站發生一起6人中毒死亡事故。“雖然近年來我市持續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有限空間作業的危險有害因素復雜多變,辨識困難,整治效果容易反復。”該負責人表示,希望通過出臺《方案》,規范我市有限空間安全生產工作。 《方案》明確指出,我市將針對有限空間辨識情況、涉及易燃易爆介質和有毒有害介質等有限空間作業,以及停復產、檢維修等特殊時段有限空間作業環節等六項工作開展重點整治,并進一步推進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全面推動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有效防范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 《方案》要求,各區和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督促本地區、本系統負責監管企業再次開展有限空間辨識,全面掌握有限空間數量、類型、危險程度,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并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基礎情況表》,逐級上報至所在區對口監管部門。

      值得關注的是,《方案》強調,各有限空間作業企業作為本次專項整治主體,除了要依法配備合格的有限空間作業檢測、通風、應急救援等安全設施設備,在有限空間處設立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外,還需認真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培訓,作業前要進行安全交底和安全作業條件確認,確保作業人員掌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要求,遵守操作規程。下一階段,市安委辦將深入各區開展強化督導工作,確保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方案第一條為加強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行為,預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限空間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文件、標準、規范,結合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含軌道交通工程)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適用于本規定。

      第三條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受限但人員可以進入、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施工作業活動。

      第四條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限空間作業的指導監督。各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督管理。第五條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以及其他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限空間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有限空間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和規范性文件,依法承擔有限空間安全生產企業主體責任。

      第六條各參建單位應充分應用《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事前風險識別,提前研判和風險分析,風險評價定級后,采取相應的有限空間安全風險控制措施。

      第七條施工現場的有限空間包括:(一)密閉設備:貯罐、槽罐、容器、管道、煙道、鍋爐、密閉艙室等;(二)房屋建筑工程有限空間:人防工程、人工挖孔樁工程、消防水池、泵站、電梯井、通風井、采光井、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溫室、料倉等;(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有限空間:地下管廊、隧道、施工豎井、雨污水井、電力井、熱力井、電信井、燃氣井、集水井、污水池、沼氣池、化糞池等。施工現場的有限空間危害物質包括:(一)建筑材料類:混凝土添加劑、防水涂料、防腐保溫材料、揮發性有機溶劑,以及含苯、甲苯、二甲苯、氨、聚氨酯等物質的其他施工材料;(二)施工環境中存在或者施工產生的有害物質:煤炭或汽柴油燃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氫、粉塵、瓦斯等。

      施工現場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包括:防水施工、暗挖施工、頂管施工、盾構施工、拆模作業、電氣焊作業、油漆噴涂作業、防腐保溫作業、冬季明火保溫施工、人工挖孔樁作業;各類管井保養維修清理及升級改造作業、清淤作業、內燃機(水泵、汽柴油發電機等)作業等。

      第八條根據有限空間事故統計和《指南》,施工現場有限空間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較大,后果嚴重,各參建單位應嚴格按照《指南》確定風險等級,根據風險等級確定相應的管控層級,管控措施主要從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應急措施等方面制定并實施,項目部負責具體措施的落實。

      第九條有限空間作業前,必須嚴格執行“先檢測、再通風、后作業”的原則,根據施工現場有限空間作業實際情況,對有限空間內部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進行檢測,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進行施工作業。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針對作業環境可能發生變化的情況,施工單位應對作業場所實時檢測。

      第十條氣體檢測應按照氧氣含量、可燃性氣體、有毒有害氣體順序進行,檢測內容至少應當包括氧氣、可燃氣、硫化氫、一氧化碳。有限空間氧氣含量低于19.5%或者超過23.5%,以及含有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易燃易爆氣體超過安全標準的,必須按照規定采取相應的措施。第十一條施工單位可以自行檢測,也可聘請專業機構進行檢測,施工單位應當填寫《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11/383-20xx)有限空間作業氣體監測記錄表(AQ-C6-4)。

      第十二條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必須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嚴禁使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第十三條有限空間內手持電動工具、照明工具電壓應不大于24伏,在積水、結露的有限空間和金屬容器中作業,手持電動工具及照明工具電壓應不大于12伏。存在爆炸危險的,應符合《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GB3836.1)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存在可燃性氣體的作業場所,嚴禁使用明火,必須使用防爆型安全防護設備和防靜電工作服;存在粉塵爆炸危險的有限空間,應符合《粉塵防爆安全規程》(GB15577)的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施工單位應配置氣體檢測、通風、照明、通訊等安全防護設備,呼吸防護用品、安全警戒設施及應急救援設備,包括泵吸式氣體檢測報警儀、擴散式氣體檢測報警儀、強制送風設備、正壓式隔絕式呼吸器、全身式安全帶、速差式自控器、安全繩、三腳架等。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應在招標文件中列出有限空間風險源識別清單,要求施工單位在投標文件中完善有限空間管控措施,及時撥付有限空間安全施工措施費,督促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履行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職責。建設單位應將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工程發包給具備相應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單位,安排專人對施工總承包單位、直接發包的專業承包單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協調和管理。有限空間作業前,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直接發包的專業承包單位履行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勘察設計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的勘察設計文件中,應充分考慮有限空間施工安全的需要,對建設項目存在的有限空間作業提出明確的指導意見,設計交底中要明確有限空間結構的用途和安全施工措施,不得設計無實際使用功能的有限空間結構。

      第十八條施工單位應建立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包括有限空間安全培訓制度、作業審批制度、防護設備管理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根據有限空間的實際情況制定專項施工方案,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現場監督。

      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加強對專業分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的有限空間安全管理,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第十九條監理單位應將有限空間安全工作列入監理規劃并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對有限空間施工作業的專項方案進行審核,對未經審核擅自施工的,立即下發《工程暫停令》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單位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項目監理人員應對施工現場有限空間作業進行巡視檢查。

      第二十條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負責掌握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及作業過程符合有限空間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要求,應于作業開始前對實施作業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告知作業內容、作業方案、作業現場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作業安全要求及應急處置方案等,并履行簽字確認手續。

      第二十一條作業人員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具備條件的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必須牢系安全繩,安全繩的長度應當滿足施工需要,安全繩的一端與全身式安全帶系牢,另外一端必須有效固定于有限空間外。

      第二十二條監護人員應經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有限空間特種作業操作證書,方可上崗作業。監護人員應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佩戴袖標并在有限空間外全程持續監護,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完成后,監護人員應登記確認作業人員數量。

      第二十三條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驗收等工作,應當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專項施工方案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一)編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標準、規范及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等;(二)有限空間的概況:有限空間名稱、位置、設計參數;(三)危險有害物質情況:有限空間內含有的硫化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苯、氨等有毒有害氣體的名稱、濃度、預警值、報警值;

      (四)風險評估等級及管控措施;(五)通風檢測設備及使用方法;

      (六)應急救援設備和使用方法,應急救援措施;(七)施工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監護人員配備和分工。第二十四條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在進行有限空間風險源辨識的基礎上,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并及時更新。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應包括有限空間位置、名稱、主要危險因素、可能事故后果、防護要求、審批責任人、現場責任人等基本情況。

      第二十五條施工單位應在有限空間作業前使用圍擋、錐筒、警戒線、護欄等有效設施封閉作業區域,并在作業區域顯著位置設置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告知牌,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每年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人員、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至少進行一次有限空間安全培訓教育。

      施工單位項目部應根據本項目的實際情況,對項目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有限空間培訓教育。

      第二十七條有限空間安全培訓教育的內容應包括: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檢測通風設備、安全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備的正確使用等。施工單位項目部的有限空間培訓教育還應包括本項目有限空間的具體名稱和位置、危險有害因素、作業環境、作業內容、體驗式安全培訓教育等。有限空間培訓教育應當做好培訓教育記錄,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簽字確認。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應根據有限空間事故特點,制定有限空間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應急組織體系、職責分工以及應急救援程序和措施,并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

      第二十九條各相關單位未履行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職責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處理。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北京市建設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京建施〔20xx〕521號)同時廢止。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5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從源頭和基礎抓起,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通過此次安全專項整治,督促工貿企業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范有限空間作業行為,強化有限空間事故應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堅決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由鎮長萬新建同志任組長,分管領導全立波同志任副組長,各相關部門單位及各行政村村委會為成員的武圣宮鎮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安監辦主任岳建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圍

      此次專項整治范圍為工貿行業存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生產經營單位,重點在有色、食品藥品加工、污水處理設施等重點部位。

      四、重點內容

      此次整治工作重點是: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企業建立健全有限空間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情況;企業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臺賬情況;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警示標識設置情況;企業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情況;企業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有限空間作業規范要求情況;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應急救援器材配置情況以及是否有員工親屬盲目參與作業和應急救援等情況。

      五、方法步驟

      按照“輕重緩急、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總體原則,20xx年在鞏固近年來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成果的基礎上,重點整治冶金、有色、建材、輕工行業以及存在附屬污水處理系統的工貿企業。20xx年進一步鞏固20xx年專項整治工作成果,重點整治機械、紡織、煙草、商貿行業和未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基礎仍然較差、安全風險仍然較高以及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

      (一)動員部署,宣傳發動階段(每年1-2月)

      1.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各村(社區)要結合實際迅速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責任細化分工。并于2月底前將工作方案報鎮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宣傳發動。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各種新聞媒介,主流報紙采取多種形式和途徑,大力宣傳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常識,做到宣傳進企業、進鄉村、到農戶,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輿論氛圍。

      3.全面調查摸底確認。各村(社區)要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對照《工貿行業有限空間參考目錄》(見附件1)進行有限空間確認。

      (二)培訓教育階段(每年3-4月)

      各村(社區)要按照分級屬地監管原則,督促轄區內工貿企業開展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有限空間作業專題安全培訓,同時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全員安全教育培訓,確保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熟知并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確保全體作業人員掌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和應急救援方法。

      (三)自查自糾階段(每年5-6月)

      1.企業要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臺賬;安全警示標識;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通風、檢測、防護設備;作業程序及履行審批手續;應急救援設備器材及演練等重點內容開展自查自糾。認真查找有限空間作業存在的問題并予以整改,并填報《企業有限空間安全專項整治自查表》(附件1)。

      2.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積極開展相關工作,凡企業自檢自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進行徹底整改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承諾合理期限予以整改。

      3.各有關企業于每年6月25日前將《企業有限空間安全專項整治自查表》(附件)簽字蓋章后報送至鎮安監辦。

      (四)執法檢查階段(10月底前)

      1.全面督導檢查。鎮安監辦將有計劃地組織相關部門組成督查組,采取明察暗訪、專項執法、交叉檢查等多種方式,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導和抽查,要通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整治情況,發現問題、完善舉措、推動工作,特別是倒查各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情況。

      2.及時總結和通報。各村(社區)要及時將每個階段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分析并通報整治情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組織開展本地轄區,本行業領域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對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覆蓋、不留死角。

      (二)強化工作措施。各村必須嚴格工作標準,強化工作措施,每月調度一次專項整治進展情況,確保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圓滿完成。對隱患整改不力甚至事故頻發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大執法力度,依法依規嚴格處罰,要選擇典型企業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降低其誠信等級并予以公開曝光,以儆效尤。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村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動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核心,切實履行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工作進展緩慢的,鎮安監站將進行通報批評。對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將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倒查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行業管理部門的責任。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6

      1、總則

      為了預防進入污水處理廠有限空間作業中毒窒息事故的發生,提高員工在事故突發狀態下快速、高效、有序的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的擴大,特制定本預案。

      2、有限空間的范圍

      2.1 有限空間是指存在危險有害因素(如缺氧、硫化氫、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有害氣體或粉塵中毒危險)且受到限制或約束的封閉、半封閉設備、設施及場所。

      2.2 有限空間作業包括但不限于進入以下三類場所進行的作業。

      2.2.1 密閉設備設施:如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管廊等;

      2.2.2 地下有限空間:如各類檢查井(包括城區內各類檢查井)、泵坑、格柵等水下設備的安裝井(坑、渠道、廊道等);安裝有地下設備(包括各類閘、閥、風機、管道等)的井、坑、室;容積較小的構筑物(如沉砂池、初沉池、濃縮池、儲泥池等);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

      2.2.3 地上有限空間:如通風不暢的儲藏室、設備間、發酵池、垃圾站等;容積較大但可能局部積存有毒氣體的生物池和沉淀池等構筑物區域。

      3、應急指揮小組

      組長:廠長

      副組長:副廠長(或廠長助理)

      組員:各個部門負責人

      聯系電話:急救電話 120

      消防電話:119

      4、應急指揮小組職責

      4.1 組長職責:

      4.1.1 負責安全救援事故統籌安排,及事故上報;

      4.2 副組長職責:

      負責現場救助總體安排,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現場救助,保護好作業現場,負責救險人力,物資和車輛的調配工作。

      4.3 組員職責:

      4.3.1 服從組長,副組長的安排,積極參與組織人員進行救援;

      4.3.2 組織做好防護物品日常檢查工作,保證正常使用。

      5、污水處理主要危害物質

      5.1 主要危害物質和因素有:一氧化碳、硫化氫、二氧化碳和甲烷等;

      5.2 危險物質特性及危險性

      5.2.1 硫化氫為無色有雞蛋味的氣體。比重 1.19(空氣為 1)。在空間易積聚,不易飄散。易溶于水,也溶于醇類。硫化氫化學性質活潑,能與許多金屬發生化學反應生成化合物,當空氣中硫化氫含量達0.035 毫克/立方米,人們即可嗅到,當濃度超過 10 毫克/立方米,臭雞蛋味反面減弱,不易察覺,往往會出現“閃電式”中毒死亡。

      5.2.2 一氧化碳是一種無色,無臭窒息性毒氣。比重 0.968(空氣為 1)。當空氣中一氧化碳含量達到 11.7g/立方米,呼吸 55 分鐘,可引起死亡。一氧化碳主要由呼吸道進入肺泡,在肺泡中通過氣體交換而進入血液循環系統。與人體血液中的血紅蛋白結合,生成碳氧血紅蛋白,影響了血液的輸氧功能,出現窒息中毒。

      5.2.3 二氧化碳在通常狀況下是一種無色、無臭、無味的氣體能溶于水,溶解度為 0.144g/100g 水(25℃)。在 20℃時,將二氧化碳加壓到 5.73×106 Pa 即可變成無色液體,常壓縮在鋼瓶中存,在-56.6℃、5.27×105 Pa 時變為固體。液態二氧化碳堿壓迅速蒸發時,一部分氣化吸熱,二另一部分驟冷變成雪狀固體,將雪狀固體壓縮,成為冰狀固體,即俗你“干冰”。

      “干冰”在 1.013×105 Pa、-78.5℃時可直接升華變成氣體。二氧化碳比空氣重,在標準狀況下密度為 1.977g/L,約是空氣的 1.5 倍。二氧化碳是一種窒息性氣體。二氧化碳對人體的危害最主要的是刺激人的呼吸中樞,導致呼吸急促,煙氣吸入量增加,并且會引起頭痛、神智不清等癥狀。

      5.2.4 甲烷是一種沒有顏色沒有氣味的氣體,沸點為-161.4℃,比空氣輕,它是極難溶于水的可燃性氣體。甲烷對人體基本無毒,但濃度過高時,使空氣中氧含量明顯除低,容易使人窒息。當空氣中甲烷達到25%-30%時, 可引起頭痛、頭暈、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心跳加速等,若不及時脫離,可致窒息死亡。皮膚接觸液化本品,可被凍傷。

      6、預防事故的措施

      6.1 企業現場安全負責人應對現場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應該包括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勞保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事故應急處置救援和自救知識;相關事故的經驗和教訓。

      6.2 制定安全應急預案或安全措施,應該包括監護人與作業人員約定聯絡信號、作業人員緊急狀況時的逃生路線和救護方法、現場應配備的救生設施和滅火器材等。

      現場作業人員應熟知應急預案內容,在受限空間外的現場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材,比如空氣呼吸器、供風式防護面具、救生繩、滅火器材等。保證其暢通無阻,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便于出入和搶救疏散。

      6.3 當受限空間狀況改變時,作業人員應立即撤出現場,并在入口處設置警告牌“嚴禁入內”,并封閉受限空間入口防止誤入。處理后需重新辦理許可證方可進入。

      6.4 通風措施,可采用自然通風和強制通風,管道送風前應對風源進行分析確認,嚴禁向內充氧氣。作業人員每次進入受限空間工作時間不宜過長,應輪換作業或休息。

      6.5 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受限空間,應在停機后切斷電源,并在開關上掛“有人作業、嚴禁合閘”警示牌,,必要時派專人監護。

      6.6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應使用安全電壓和安全行燈。進入金屬容器和特別潮濕、工作場地狹窄的`非金屬容器內作業,照明電壓不大于12 V。

      潮濕環境作業時,作業人員應站在絕緣板上,同時保證金屬容器接地可靠。當用電電壓大于12 V時,應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其接線箱嚴禁帶入容器內使用。

      6.7 作業前 30 min 內,應根據受限空間設備的工藝條件對受限空間進行有毒有害、可燃氣體、氧含量進行檢查,檢測分析合格后方可進入。作業中斷時間超過1小時,應重新進行檢測分析。

      氣體濃度檢測儀器必須校驗有效期內,使用前應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6.8 受限空間容積較大時,應對受限空間上、中、下各部位分別取樣檢測分析,保證受限空間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體濃度和氧含量合格(有毒有害物質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車間空氣中有毒物質最高容許濃度”指標;受限空間內溫度應在常溫左右。監測結果如有1項不合格,應立即停止作業。

      6.9 作業人員進入受限空間要佩戴便攜式氣體濃度報警儀,作業中應定時監測,至少每2 h監測一次,如監測分析結果有明顯變化,則應加大監測頻率。

      對可能釋放有害物質的受限空間,應連續監測,氣體濃度報警儀報警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對現場進行處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復作業。

      6.10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不得使用卷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作業人員所帶的工具、材料須登記,禁止與作業無關的人員和物品工具進入受限空間。

      6.11 在特殊情況下,作業人員可戴供風式面具、空氣呼吸器,必要時應拴帶救生繩等。使用供風式面具時,必須安排專人監護供風設備。

      6.12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期間,在相關工序操作平臺掛牌警示,嚴禁同時進行各類與該受限空間有關的試車、試壓或試驗。

      7、中毒窒息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7.1 當有限空間內有人中毒窒息,暈迷或受傷時,監護人必須戴上防毒面罩后,方可進入救人,其他人員負責在有限空間外接應;

      7.2 監護人下到出事地點,受傷人員無法站立時,可用安全繩直接往上拉,監護人可一邊托著傷者,一邊指揮上面的人拉的節奏,同時保護作者不被觸傷或刮傷,同時也要保護好自己的安全;

      7.3 其他人員在拉繩子的過程中,要使重心盡量往中心移,用力要均勻,與下面的人配合好,一定要注意不能碰傷傷員;

      7.4 受傷者被救出安全區域后,才能解下防護裝備,讓傷者平躺下, 救護人員對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或胸外按壓,并用擔架并傷者送往醫院。

      8、中毒表現癥狀

      輕度:頭痛、頭暈、耳鳴、惡心、嘔吐、心悸、四肢無力或有短暫的暈厥。離開中毒環境,吸入新鮮空氣后,癥狀可很快消失;

      中度:除上述癥狀加重外,出現程度較淺的昏迷。患者面色潮紅、口唇及皮膚呈櫻桃紅色、脈快多汗、煩噪、此時若搶救及時,可使病人蘇醒;

      重度:除上述癥狀外,常并發肺水腫、腦水腫、呼吸困難、心律失常等。如呼吸中樞麻痹,可在短時間內死亡。

      9、現場急救

      9.1 缺氧窒息者的急救

      一旦發現有人員缺氧窒息,應立即將中毒者救出,這是搶救成功的關鍵。應迅速將缺氧窒息者移到空氣新鮮流通的地方,松開領口和緊身衣服及妨礙呼吸的一切物品,讓其頭部側偏,以保持呼吸暢通。視情況對窒息者進行輸氧或人工呼吸;

      9.2 中毒急救:

      9.2.1 由呼吸道中毒時,應迅速離開現場,到新鮮空氣流通的地方;

      9.2.2 經口服中毒者,立即洗胃,并用催吐劑逼其將毒物吐出;

      9.2.3 經皮膚吸中毒者,必須用大量清潔自來水洗滌;

      9.2.4 眼,耳,鼻,咽喉粘膜損害,引起各種刺激癥狀者,須分別輕重,先用清水沖洗,然后由專科醫生處理。

      10、應急結束恢復現場

      10.1 先檢測,后進入;

      10.2 保持出入口及緊急疏散,搶救通道暢通;

      10.3 必須將有限空間內固體垃圾及時清理和處理,并保持足夠通風;

      10.4 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10.5 結束應急,在充分評估危險和應急情況的基礎上,經應急指揮組長批準,宣布應急結束。應急救援結束后,各部門應按照常規要求, 積極修復設備,組織展開事故調查,統計事故損失,嚴格按事故“四不放過”處理原則進行處理,并將事故調查結果匯報上級領導或相關部門。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7

      一、有限空間的定義及其特點:

      1、有限空間的定義:

      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

      2、有限空間的特點:

      2.1、空間有限且與外界相對隔離;

      2.2、進出口首先,但人員能夠進入進行指派的工作;

      2.3、未按固定工作場所設計,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內工作。

      二、有限空間分類:

      1、密閉設備:

      如船艙、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

      2、地下有限空間:

      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

      3、地上有限空間:

      如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溫室、冷庫、糧倉、料倉等。

      三、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流程:

      1、制定作業方案,明確人員職責;2、作業審批;3、安全交底;4、設備檢查;5、封閉作業區域及設置安全警示;6、打開井蓋自然通風;7、管道檢查、封堵、導流;8、氣體檢測與評估;9、機械通風;10、二次檢測;11、個人防護;12、安全作業;13、作業監護;14、連續檢測與通風;15、作業結束;16、應急救援。

      四、有限空間作業方案:

      1、有限空間電動強制送風呼吸器

      電動送風長管呼吸器是利用小型送風機將符合大氣質量標準的新鮮空氣經無毒無味長管供給作業者,是一種保護人體呼吸系統安全的防護裝備。

      電動長管送風空氣呼吸器使用說明:

      1.1、用處與使用范圍

      本產品屬于作業型呼吸保護裝具,主要用來防御吸入有害氣體、粉塵、煙霧等污 染物質,并有效抵補缺氧危害。對化工、石油化工,制藥工業、煤氣廠、城建地下施工等行 業,在檢個塔罐、地下施工等作業環境,用作職工呼吸保護。

      1.2、構造

      長管送風呼吸器由:全面罩、腰帶、長管(10 米)、送風機組成。

      1.3、特征

      1.3.1.產品是通過送風機不斷地給工作者提供新鮮空氣的呼吸器,

      1.3.2.不受時間限制。

      1.3.3.由于送風機不斷地給面部提供空氣,所以面部始終保持比大氣壓高的壓力(低壓)。從而使用時由于出現一點點的操作失誤,臉部與面罩之間出現氣密不好的地方也不會出現往處漏氣的.現象。因此,有害氣體無法進入面罩內;

      1.3.4.本產品使用 AC-220V的電源。

      1.4、作用方法

      1.4.1、送風式長管面具在使用前必須檢查各連接口,不得出現松動。以免漏氣而危害使用者的健康。

      1.4.2、請將插入面罩一端的適當長度軟管先穿入安全腰帶上的帶扣中,收緊腰帶,使長管固定于腰帶上,防止拖拽時影響面罩的佩帶。

      1.4.3、檢查整機的氣密性;用手封住插入送風機一端的接頭吸氣,感覺憋氣說明面罩的氣密性良好。然后插入送風機軟管插座,同時開啟送風機,將新鮮空氣輸入面罩供使用者呼吸。

      1.4.4、送風機使用前應實現可靠接地。

      1.4.5、每次使用后應將面罩、通氣管及其附件擦拭干凈,并將長管盤起放入儲存箱內。儲存場所環境保持干燥、通風、避熱。面罩鏡片不可與有機溶劑接觸,以免損壞。另外應盡量避免碰撞與磨擦,以免刮傷鏡片表面。男士在佩戴面具之前應將胡須刮凈,以免胡須影響面罩的佩戴氣密性。長管面具應由專人保管,定期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維修,必要時更換損壞的另部件。

      2、有限空間三角架救援系統

      2.1、救援三腳架簡述:

      應用于有限空間的作業與救援

      輕質高強度鋁合金 MILLER 三角架尺寸小,重量輕,強度高!腿長最大可至 2.1 米,跨度最大可至 1.5 米。可單人迅速提至使用地點并且快速進行安裝。

      多功能的 MILLER 絞盤采用耐用的鋼結構,尺寸小巧。卷動裝置平滑順暢,易于控制。帶超速裝置和墜落指示器,機械效能 5:1,并帶自鎖裝置。集成支架可單人迅速安裝于 MILLER 三角架

      組合適用于多種場合,包括:有限空間的進出,救援,定位和物品吊裝。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8

      一、總則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適應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的需要,通過演練,進一步加強我工區應急組織機構各小組之間的協同配合,提高應對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組織指揮、快速響應及處置能力,營造安全穩定的氛圍,制定預案演練計劃。

      二、應急演練目的

      1、檢驗預案,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查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的可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準備,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檢查應對突發事件所需應急隊伍、物資、裝備、技術等方面的準備情況,發現不足及時予以調整補充,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鍛煉隊伍,通過開展應急演練,增強演練組織單位、參與單位和人員對應急預案的熟悉程序,提高其應急處置能力。

      4、磨合機制,通過開展應急演練,進一步明確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職責任務,完善應急機制。

      5、科普宣傳,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普及應急知識,提高職工風險防范意識和應對突發事故時自救互救的'能力。

      三、應急演練原則

      1、結合實際,合理定位,緊密集合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明確演練目的,根據資源條件確定演練方式和規模。

      2、著眼實際,講求實效,以提高應急指揮人員的指揮協調能力、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為著重點,重視對演練效果及組織工作的評估,總結推廣好經驗,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3、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圍繞演練目的,精心策劃演練內容,周密組織演練活動,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措施,確保演練參與人員及演練裝備設施的安全。

      4、統籌規劃,厲行節約,統籌規劃應急演練活動,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努力提高應急演練效應。

      四、應急演練要求

      1、在開展演練準備工作以前應制定演練計劃,包括演練的目的、方式、時間、地點、日期安排、演練策劃領導小組組成、經費預算和保障措施等。

      2、演練準備階段的主要任務是根據演練計劃成立演練組織機構,設計演練總體方案,并根據需要針對演練方案對應急人員進行培訓,使相關人員了解應急響應的職責、流程和要求,掌握應急響應知識和技能為演練實施奠定基礎。

      3、演練實施是對演練方案付諸行動的過程,是整個演練程序中核心環節,演練實施當天演練組織機構的相關人員應在演練前提前到達現場,對演練設備進行檢查,確保正常工作,確認無誤后按時啟動演練。

      4、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組織參加演練單位和個人按照改進計劃中規定的責任和時限要求,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改進,修改完善應急預案、有針對性的加強應急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對應急物資裝備有計劃的更新等。

      五、作好演練總結

      在演練結束后,現場安全負責人必須根據演練的實際情況在演練結束15天內寫出演練報告備案。報告應有如下內容:

      1、演練組織落實

      2、演練情況

      3、演練應急中的存在問題及整改要求

      4、演練后對安全工作的建議和安排。

      六、應急預案演練安排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時間為20xx年10月。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9

      一、有限空間作業搶險指揮機構

      總指揮: xxx

      電話 xxxxx

      副指揮: xx

      電話 xxxxxx

      現場指揮:xxx

      電話 xxxxxx

      二、有限空間作業搶險人員配置

      三:有限空間作業搶險設備表

      四、安全保證體系

      搶險安全事故現場指揮機構:

      總指揮:xxxx

      電話 xxxxx

      副指揮:xxx

      電話 xxxxx

      成 員:xxx

      電話 xxxxx

      電話xxxxx

      五、安全事故報告程序流程圖

      事故發現人-->搶險現場指揮-->現場組織搶救人員-->搶險總指揮-->公司生產安全管理部門。

      六: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援救程序

      發現安全事故-->搶險隊搶救人員-->現場疏散、現場搶救-->傷亡人員送往最近醫院-->了解事故及傷員情況。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0

      1.總 則

      1.1目的

      為及時有效處置公路隧道內的突發公共事件,提高全省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提高應急救援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修復工作,保障公路的安全暢通,保護司乘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湖北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湖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北省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湖北省安監局公安廳交通運輸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隧道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鄂安監發【20xx】34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省普通公路隧道內發生的大、中、小型車輛交通事故、危化品泄漏、火災、設備設施故障等引發的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預警發布與信息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等工作。

      2.工作原則

      2.1預防為主,防救結合。堅持預防和應急相結合,提高全員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防范預警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備等各項準備工作,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2以人為本,生命第一。始終將保障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最終目的,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優先保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2.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各級公路管理部門應成立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本單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實行分級響應、分級負責、上下聯動、部門聯動,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落實崗位責任制。

      2.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實現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

      2.5資源整合、協同應對。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加強各部門間密切協作,發揮各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在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的作用,形成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突發事件聯動處置機制。建立信息服務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為科學決策提供正確的依據。

      2.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處置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二次事故;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干部職工應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綜合素質。

      3.應急指揮體系

      應急指揮體系由隧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應急辦公室、監控中心、應急工作組構成。各市州公路管理部門參照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

      3.1應急指揮部組成

      3.1.1為加強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防御和處置能力,省局成立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

      指揮 長:省公路局局長

      副指揮長:省公路局副書記、紀委書記、副局長、質量監督長

      成員:各處室主要負責人。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應急辦公室設在安監處(應急辦),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應急指揮部負責落實及督促其他部門應對公路隧道安全生產工作。

      3.1.2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應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指示,部署全省普通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檢查落實情況;

      (2)統一指揮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掌握現場應急救援情況,協調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3)及時了解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情況,分析、研判事故發生的規模及可能帶來的損害后果,制定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二次事故,發布啟動本預案命令;

      (4)根據事故等級,視需要成立臨時專家組,開展事故調查和提出善后處理意見;

      (5)召開成員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宣布處置救援方案,分配工作任務;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應急資源等;

      (6)現場指揮、協調、督導各小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檢查處置救援方案執行情況,隨時解決工作中的問題;

      (7)當應急處置工作由上級應急指揮部門統一指揮時,按照上級應急指揮部門的指令,執行應急救援行動;

      (8)向上級匯報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9)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應急工作。

      3.2應急辦公室

      應急辦公室是應急指揮部的應急工作機構,其職責如下:

      (1)組織起草、修訂全省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相關制度、辦法;

      (2)負責全省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接收、核實、分析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提出報告和建議;

      (3)組織協調各應急工作組工作;

      (4)傳達、執行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決策、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5)根據應急指揮部和應急工作組的要求,負責應急處置的具體日常工作;

      (6)負責收集、匯總隧道交通事故信息及應急工作組、現場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的相關信息;

      (7)負責組織局機關各部門研究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機制、運行機制和隊伍建設,組織指導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

      (8)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3監控中心(應急指揮中心)

      應急狀態時監控中心在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工作。其職責如下:

      (1)實施24小時值班接警工作;

      (2)接收、處理上級和應急協作部門的預測、預警信息,跟蹤監測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信息,實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3)負責信息系統通信保障工作,負責突發事件預測、預警支持系統正常運行工作,負責通信保障工作;

      (4)協助應急辦公室收集、匯總隧道突發事件信息及應急工作組、現場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的相關信息;

      (5)充分利用各種專業手段實時發布預警信息;

      (6)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由省局指揮部內相關部門人員組建,在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具體承擔應急處置工作。應急工作組分為六個應急工作小組,各組人員名單由應急辦公室擬定,應急指揮部審定。各組人員應分工明確、責任清晰。當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時,應急工作小組成員由組長召集立即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長因故缺位時由應急指揮部指定人員擔任。

      3.4.1綜合協調小組

      由應急辦公室負責人任組長,安監處、黨委辦公室、辦公室有關人員組成。

      (1)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類文件;根據應急指揮部和其他應急工作組的要求,統一向本級及上級報送應急工作材料;

      (2)按照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向社會通報公路隧道突發事件影響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3)負責組織有關新聞媒體,宣傳報道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做法和經驗;

      (4)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2交通秩序小組

      由路政負責人任組長,路政施救、養護應急及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1)根據現場的范圍和交通情況,協助交警和120急救人員及時搶救傷員,疏散人員和車輛,擺放控制性警示標志;

      (2)協助交警及時實施對隧道道路的監控、應急封道、分流、清障施救和恢復交通等工作,提出車輛繞道方案并組織實施;

      (3)預留救援車輛通道,用于清障車輛進入事故區域,將事故車輛及時拖離現場。同時以事故車輛為中心,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500米以上由遠及近連續設置警示標志。

      (4)維護搶險現場等候車輛及行人的秩序,組織、協調疏通隧道突發事件導致的道路堵塞,配合公安交警部門及時做好疏導交通或單幅雙向通行等工作;

      (5)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3現場勘查小組

      由養護負責人任組長,路政、養護人員組成。

      (1)確定事故現場安全后,根據現場路產損壞實際情況,按照由外到里、由整體到局部的順序巡視現場,確定現場范圍,進行勘查檢驗、調查取證;

      (2)檢查隧道質量狀況及附屬設施受損情況,確定維護方案并展開作業;

      (3)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4通信保障小組

      由局應急指揮中心負責人任組長,相關處室人員組成。

      (1)按照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做好上傳下達、請示報告等工作,確保信息聯絡暢通;

      (2)做好和公安交警、消防部門和120急救中心等相關單位的聯系工作;

      (3)負責電視電話會議通信保障工作;

      (4)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5后勤保障小組

      由辦公室負責人任組長,財務處、辦公室有關人員組成。

      (1)負責應急狀態期間24小時后勤服務保障工作;

      (2)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6總結評估小組

      由副指揮長任組長,應急辦公室及有關人員組成。

      (1)對突發事件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并向應急指揮部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2)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協調小組、交通秩序小組、現場勘查小組、通信保障小組指定專人負責與現場工作組溝通聯絡,協調應急工作,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匯報情況。

      交通秩序小組、現場勘查小組、后勤保障小組在公路隧道突發事件預警狀態或應急響應行動終止時自動解散;綜合協調小組、通信保障小組、總結評估小組在相關工作完成后,由應急指揮部宣布解散。

      4.預警預防

      4.1預警與預防原則

      本著早發現、早報告、早預防、早處置的原則,建立完善的預警和預防機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風險分析、預警、預防工作。

      4.2預防

      (1)加強路況信息及安全宣傳,努力提高民眾法律意識、安全意識、文明意識,普及安全常識,消除公路隧道安全隱患;

      (2)加強公路隧道安全行駛的宣傳,在隧道相應位置設置提醒駕駛員注意安全的標識標牌,及時變更信息提示內容;

      (3)要建立完善公路隧道安全監視系統,實現實時監控,做到早發現早處理,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4.3預警行動

      (1)應急辦公室接到公路隧道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以電話形式向局應急指揮部通告隧道突發事件信息;

      (2)加強監測措施,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并將應急處置準備工作情況上報應急辦公室;

      (3)監控中心跟蹤監測隧道突發事件信息,隨時向應急辦公室報告最新情況。

      (4)應急辦公室全面掌握事態發展趨勢,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具體處置意見,為決策提供依據。

      4.4信息報送和處理

      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值班制度、信息報告制度和舉報制度,公布道路重特大事故報告電話。

      4.4.1信息報送原則

      遵循“迅速、準確、真實”的原則,在第一時間報送公路隧道重特大事故的有關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死亡事件必須以快報形式逐級上報應急辦公室。特別緊急的情況下,可直接報至應急指揮部。各級應急救援機構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人員通訊暢通。

      4.4.2信息報送程序與時限

      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急信息實行第一時間報告制,交通部《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和處理辦法》中規定的有關公路突發事件和險情應在30分鐘內將信息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報省局應急辦,1小時內報省廳和省政府應急辦,2小時內報部應急辦,并進行電話確認。

      4.4.3信息報送內容

      應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如下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情況: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信息來源;事件起因、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以及影響范圍和事件發展趨勢;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的工作計劃;信息報送單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等。對于情況不夠清楚、要素不齊全的信息要及時核實補充內容,并將后續情況及時上報。對突發事件處置的新進展、衍生的新情況要及時續報,特別重大事件的處置情況信息應每日一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要進行終報。

      4.4.4突發事件現場信息采集

      事發地公路管理部門應急機構、現場工作組負責突發事件現場信息的采集和報送。

      信息報告的主要方式是電話、網絡、傳真、手機短信及其他通信手段。

      需要重點采集的信息包括: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的情況;公路隧道損毀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

      (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影響范圍及發展態勢,可能會引起何類次生事故或衍生事故;

      (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到達現場進行處置的單位、人員及組織情況,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已發出的援助要求和已開展救援活動的時間、設備、聯系人等。

      4.4.5信息處理

      應急辦公室負責公路隧道突發事件信息分析工作,追蹤事件進展,及時掌握最新動態,將事件分析結果報送應急指揮部。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的信息報告同時上報省政府應急辦和廳應急管理機構,并通報有關單位。

      5.應急處置

      5.1預警級別的劃分

      按照應急啟動級別從高到低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響應等級。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重(Ⅲ級)、一般(Ⅳ級)四個響應等級,并分別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加以表示。

      5.1.1Ⅰ級(紅色)啟動標準

      因隧道內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嚴重泄漏,致使隧道無法安全通行的;隧道內發生火災造成無法通行的;發生嚴重影響隧道運營安全、并造成人員死亡、短時間難以恢復正常工作秩序的.突發事件;以及社會安全事件。

      5.1.2Ⅱ級(橙色)啟動標準

      隧道內發生特大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嚴重影響隧道運營安全、并造成嚴重傷害的安全事故。

      5.1.3Ⅲ級(黃色)啟動標準

      隧道內發生小型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擁堵的,并造成人員受到傷害的安全事故;當氣象部門發出嚴重影響行車安全預警信息的;隧道進出口出現濃霧、大雪和沙塵暴等惡劣天氣,或雪后隧道進出口路面積結冰的;隧道附屬設施遭到破壞,喪失正常使用功能的。

      5.1.4Ⅳ級(藍色)啟動標準

      隧道發生一般交通事故,無人員傷亡,未造成交通擁堵的。

      5.2應急響應

      5.2.1啟動程序

      當公路隧道突發事件達到Ⅰ級響應條件時,由省局應急指揮部啟動特別嚴重級應急響應程序,并上報省廳備案。當應急響應條件達到Ⅱ級(含)以下響應條件時,由市州應急指揮機構宣布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程序,并上報省局備案。

      5.2.2響應行動

      (1)應急指揮部或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組織交通秩序小組、現場勘查小組和通信保障小組趕赴現場,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發生,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2)交通秩序組根據現場的范圍和道路交通情況,協助120急救人員及時搶救傷員,疏散人員和車輛,擺放控制性警示標志,待公安和消防部門到達后,積極配合公安交警實施交通管制、預留救援車輛通道,用于清障車輛進入事故區域,將事故車輛及時拖離現場。同時以事故車輛為中心,在事故現場在來車方向500米以上由遠及近連續設置警示標志。配合交警封路或分流,明確分流路線。若發生火災,應第一時間通知消防部門,并指派專人引導,積極配合消防部門完成火災施救工作。

      (3)現場勘查組根據現場路產損壞實際情況,按照由外到里、由整體到局部的順序巡視現場,確定現場范圍,進行勘查檢驗、調查取證;

      (4)總結評估小組及時將現場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上報應急辦公室,應急辦公室接到上報信息后立即報送指揮長。

      (5)當事態發展超出應急處置能力時,立即上報上級部門請求支援。

      5.2.3響應終止

      5.2.3.1Ⅰ級響應終止

      由省局應急指揮部采取如下程序終止響應:

      (1)應急辦公室根據掌握的事件信息,確認險情排除,道路恢復通暢,現場搶救活動已經結束,突發事件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險威脅人員安全撤離危險區,向應急指揮部提出Ⅰ級應急響應狀態終止建議;

      (2)應急指揮部在同意終止后,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明確提出應急響應終止后續處理意見;

      (3)應急指揮部解除應急工作狀態,應急辦公室負責在2小時內通知各相關部門恢復正常工作;

      (4)必要時綜合協調小組負責向社會宣布Ⅰ級應急響應結束,說明已經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以及應急響應終止后將采取的各項措施

      (5)應急辦公室負責組織善后工作。

      5.2.3.2Ⅱ級(含)以下響應終止

      市州應急指揮機構根據掌握的事件信息,確認險情排除,道路恢復通暢,現場搶救活動已經結束,突發事件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險威脅人員安全撤離危險區,由第一負責人決定終止響應。

      5.3處置措施

      5.3.1預案啟動后,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及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專業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處置。省局應急辦要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和督促事后報告及總結工作。

      5.3.2加強與交警等部門的協調與聯動,配合交警實行交通管制措施。加強道路巡查,隨時掌握路面信息。配合消防部門做好施救工作;

      5.3.3及時將所轄路段的事故情況、道路通阻信息、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5.3.4要加強與相鄰路段部門的聯系,保持與其經常的溝通,互通路況信息,做到心中有數,相互支持與配合;

      5.3.5當事故嚴重程度超出本級應急能力或目前已有應急人員、物資、設備不能滿足應急處置需要時,報請上級部門給予支持。

      6.應急物資與設備保障

      各市州、縣市區應建立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體系,統籌考慮轄區專用設備的配備。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設備配備計劃,按《湖北省公路交通應急物資儲備管理暫行規定》(鄂路安【20xx】157號)的要求,加強應急物資儲備與管理,采用現代科技手段,實現隧道管理與應急處置的科學化、智能化、制度化,與業內相關資質企業建立應急救援合作關系,拓寬應急物資設備保障渠道。

      7.附則

      7.1責任與獎懲

      7.1.1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7.1.2對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及時地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7.1.3對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職責、不按規定及時發布預警信息、不及時采取有效應對措施,出現瞞報、誤報、漏報、遲報等情況,造成人員傷亡和重特大經濟損失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通報批評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對其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7.2補助和撫恤

      對因參與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7.3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是全省公路行業應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專項預案。應急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和提出改進意見,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經應急指揮部審定,上報省廳備案。下列情況,本預案應進行更新:

      7.3.1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做出調整或修改,或國家出臺新的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7.3.2原則上每三年組織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7.3.3根據日常應急演練和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結束后取得的經驗,需對預案做出修改;

      7.3.4因機構改革需要對應急管理機構進行調整;

      7.3.5應急物資及設備的數據資料應每年更新一次。

      7.3.6有關部門根據形勢變化和實際需要,及時修訂和更新相應應急預案。

      7.4制定與解釋部門

      7.4.1本預案由省公路局制定,并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

      7.4.2各有關職能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

      7.4.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8.附件

      應急響應指南

      為了更好地實施隧道應急救援,隧道救援區段進行了合理劃分。救援區段的劃分不僅要考慮隧道事故影響范圍、通風排煙控制、救災設備的位置、救援隊伍的駐地,而且要考慮人行通道、車行通道以及逃生通道的位置,為明晰響應行動,現以東西向隧道突發事件時的應急響應指南如下:

      Ⅰ級響應(危化品事故、大、中事件應急響應)

      8.1危化品事故應急響應

      8.1.1危險品事故的前方的車輛正常駛出隧道。

      8.1.2發生危險品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立刻下車,利用隧道內的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報警。

      8.1.3監控中心接到報警后,調整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指示器,并且通過有線廣播系統向隧道內的人員發出警報信號,封閉隧道交通。

      8.1.4監控中心向單位值班領導報告。

      8.1.5監控中心向交警、路政和當地環保部門發出求救信號。

      8.1.6交警或路政趕到事故現場后立刻疏散被困車輛,引導被困人群撤離隧道,若事故現場有人嚴重受傷,現場交警或路政人員電話求救120.

      8.1.7醫院接到求救信號后,立刻安排相關科室做好救助準備,同時出動120救護車輛趕往事故現場。

      8.1.8 120救援車趕到后救助傷員,并立刻撤離返回醫院。

      8.1.9環保部門趕到現場后,分析危險品類型,提出處理方案;有關專業部門處理事故現場。

      8.1.10事故現場處理完畢后由環保部門檢測,確定滿足衛生標準后,再通知現場救援指揮部。

      8.1.11指揮部向交警、公路等部門下達處置指令。公路部門通過監控中心通知路政、養護部門進入隧道處理現場,并檢查可否恢復通車。

      8.1.12若可以通車,則監控中心恢復隧道交通。

      Ⅱ級預案(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響應)

      8.2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響應

      8.2.1左線

      (1)事故點前方的車輛駛出隧道,發生事故的車輛亮起警示燈。

      (2)發生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或發現事故的隧道巡邏人員,通過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向監控中心報警。

      (3)監控中心接受報警信號后通過監控系統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類型。

      (4)監控中心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阻止事故點后方車輛行駛。左線事故點后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事故”,事故點后方的車道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右線除進出口警示燈為紅色外,其余均為綠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封閉左、右線交通。

      (5)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路政,同時報告信息中心。

      (6)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橫通道之前,則交警、路政通過右線進口將車停放在右線事故點后的橫通道附近,徒步穿過該橫通道趕往事故現場。

      (7)120急救部門接到報警后,立即出動救護車趕往隧道,并通知有關醫院做好急救準備。

      (8)交警或路政趕到后打開隧道東口和西口活動護欄,交警、路政在隧道東西口活動護欄處、隧道口、事故點后車行橫洞附件及事故發生點指揮交通。

      (9)監控中心確認交警或路政趕到現場后,改變隧道內的交通信號指示器和可變情報板。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左線事故點后可變情報板改為“緩慢行駛,撤離至右線”,右線交通指示器除進口處為紅色外,其余均為綠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可變情報板改為“撤離隧道”;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左線可變情報板顯示“請按次序退出隧道”,事故點后除進口處外的指示器均為綠色,指向隧道進口。

      (10)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左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通過事故點后方車行橫洞進入右線,正向駛出隧道口。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左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按次序退出隧道。

      (11)120急救車趕往隧道西口,急救車輛進入隧道左線并駛向事故發生點進行救援,救援完畢后掉頭原路返回,通過活動護欄到右線或通過事故點后的第一個車行橫洞進入隧道右線返回。

      (12)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備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給隧道監控中心。

      (13)隧道監控中心發出恢復隧道交通的信號。

      8.2.2右線

      (1)事故點前方的車輛駛出隧道,發生事故的車輛亮起警示燈。

      (2)發生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或發現事故的隧道巡邏人員,通過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向監控中心報警。

      (3)監控中心接受報警信號后通過監控系統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類型。

      (4)監控中心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外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阻止事故點后方車輛行駛。右線事故點后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事故”,事故點后方的車道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左線除進口警示燈為紅色外,其余均為綠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封閉左右線交通。

      (5)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路政,同時報告信息中心。

      (6)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橫通道之后,則交警、路政進入隧道右線事故發生點。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橫通道之前,則交警、路政從隧道東口通過活動護欄逆行進入隧道左線。將車停放在事故點后第一個橫通道附近,徒步進入右線事故點,交警和路政如果發現現場司乘人員受傷需要救助,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并向當地120求救。

      (7)120急救部門接到報警后,立即出動救護車趕往隧道,并通知相關醫院做好急救準備。

      (8)交警或路政趕到后打開隧道東口和西口活動護欄,交警、路政在隧道東西口活動護欄處、隧道口、事故點后車行橫洞附件事故發生點指揮交通。

      (9)監控中心確認交警或路政趕到現場后,改變隧道內的交通信號指示器和可變情報板。如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右線事故點后可變情報板改為“緩慢行駛,撤離至左線”,左線的交通信號指示器除隧道進口為紅色外其余均為綠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可變情報板改為“撤離隧道”;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右線可變情報板顯示“請按次序退出隧道”,事故點后除進口處外的指示器均為綠色,指向隧道進口。

      (10)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右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通過事故點后方車行橫洞進入左線,正向駛出隧道東口;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右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按次序退出隧道。

      (11)120急救車輛趕往隧道西口,通過活動護欄,急救車輛進入隧道右線并駛向事故發生點進行救援,救援完畢后掉頭原路返回。

      (12)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備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給隧道監控中心。

      (13)隧道監控中心,發出恢復隧道交通的信號。

      Ⅲ級預案(小型交通事故應急響應)

      8.3小型交通事故應急響應

      8.3.1左線

      (1)事故點前方的車輛駛出隧道,發生事故的車輛亮起警示燈。

      (2)發生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或發現事故的隧道巡邏人員,通過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向監控中心報警。

      (3)監控中心接受報警信號后通過監控系統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類型。

      (4)監控中心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點后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事故減速慢行”,事故點后方第一個車道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

      (5)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路政,同時報告信息中心。待路政到達后,打開事故點后的第一個車行橫洞的卷簾門。

      (6)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橫通道之前,則交警、路政從隧道右線經事故點后的第一個車行橫洞駛向事故發生點。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交警路政則從隧道東口進入隧道右線,并在隧道西口活動護欄掉頭進入隧道左線,駛向事故發生點。交警和路政在隧道東西口、活動護欄、事故點及事故點后的車行橫洞處執勤,如果發現現場司乘人員受傷需要救助,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并向當地120求救。

      (7)120急救部門接到報警后,立即出動救護車趕往隧道,并通知有關醫院做好急救準備。

      (8)若事故發生在最后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監控中心打開事故點前方的第一個車行橫洞,供120救護車掉頭使用。若事故發生在最后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路政打開隧道東口活動護欄,供120救護車掉頭使用。

      (9)交警及路政在120需要掉頭轉向的地方和事故點維護交通秩序。

      (10)120急救車提高隧道西口進入隧道左線駛向事故點救援后,若事故發生在最后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在事故點前方第一個車行橫洞掉頭進入右線,經隧道西口撤離,若事故發生在最后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在東口活動護欄掉頭從右線返回。

      (11)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備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給隧道監控中心。

      (12)隧道監控中心在情報板發出恢復隧道交通的信號。

      8.3.2右線

      (1)事故點前方的車輛駛出隧道,發生事故的車輛亮起警示燈。

      (2)發生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或發現事故的隧道巡邏人員,通過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向監控中心報警。

      (3)監控中心接受報警信號后通過監控系統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類型。

      (4)監控中心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外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點后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事故減速慢行”,事故點后方車道第一個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

      (5)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路政,同時報告信息中心。

      (6)交警、路政從隧道東口進入隧道右線駛向事故發生點;交警和路政在隧道東西口、活動護欄、事故點及事故點后車行橫洞處執勤,如果發現現場司乘人員受傷需要救助,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并向當地120求救。

      (7)120急救部門接到報警后,立即出動救護車趕往隧道,并通知有關醫院做好急救準備。

      (8)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監控中心打開事故點后方的第一個車行橫洞,供120救護車掉頭使用;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路政打開隧道東口活動護欄,供120救護車掉頭使用。

      (9)交警及路政在120救護車需要掉頭轉向的地方和事故點維護交通秩序。

      (10)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120急救車輛通過隧道左線,經事故點后第一個車行橫洞駛進隧道右線事故點救援,救援后經隧道西口撤離;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120急救車輛通過隧道西口進入隧道左線,并在隧道東口活動護欄掉頭駛進隧道右線,救援后經隧道西口撤離。

      (11)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左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通過事故點后方車行橫洞進入右線,正向駛出隧道口。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左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按次序退出隧道。

      (12)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備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給隧道監控中心。

      (13)隧道監控中心在情報板發出恢復隧道交通的信號。

      Ⅳ級預案(一般事件應急響應)

      8.4一般交通事故救災應急響應

      (1)隧道監控中心發現或接受報警信號厚街,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類型。

      (2)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外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點后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交通事故、減速慢行”,事故點后方第一個車道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

      (3)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和路政,同時報告信息中心。

      (4)事故處理完畢后,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好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隧道監控中心。

      (5)隧道監控中心接到報告后,若已正常則恢復隧道交通信號。

      8.5隧道雨雪、霧應急響應

      (1)大霧情況下,隧道外情報板發送“大霧天氣、減速慢行”;隧道內出口發送“隧道外霧大、減速慢行”。

      (2)在小霧情況下,隧道外情報板發送“天氣有霧、減速慢行”;隧道出口發送“隧道外有霧、減速慢行”。

      (3)在大、中、小雨的情況下,隧道外情報板發送“雨天路滑、減速慢行”;隧道內出口發送“隧道外下雨、減速慢行”。

      (4)在雪天情況下,隧道外情報板發送“雪天路滑、減速慢行”。

      8.6隧道附屬設施應急響應(隧道停電應急響應)

      (1)中控人員發現停電后,立即停止巡邏車前往隧道預警,并切換可變情報板(隧道停電注意安全);

      (2)通知交警、路政、施救車、急救單位前往隧道口預警,通知監控中心;

      (3)及時聯系供電部門,了解停電原因和大致來電時間;

      (4)隧道電工接到雙路停電的信息后,立即進行自發電供電,配合巡邏人員做好預警工作后,在配電房內監視供電系統,隨時準備來電切換;

      (5)巡邏人員在接到通知5分鐘內帶上必備器材(錐形警示帽、閃光燈)穿反光背心,駕車前往現場;

      (6)巡邏人員在20分鐘內在規定位置按要求完成設置臨時警告標志、限速標志,提醒過往車輛急行慢行;

      (7)停電期間加入巡查力度,預防隧道內各類突發事故,保證執勤時的人身安全;

      (8)恢復供電后,配電房立即恢復隧道正常供電,巡邏人員撤除各類臨時標牌,監控室切換信號燈、可變情報板為正常通行模式,防滑隧道正常通行。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1

      1事故風險分析

      1.1作業現場風險

      有限空間是指存在危險有害因素(如缺氧,硫化氫、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氣體或粉塵中毒危險)且受到限制和約束的封閉、半封閉設備、設施及場所。有限空間的空氣中的氧氣濃度低于 18%或者存在其它有毒有害氣體時,可能造成中毒事故、缺氧窒息事故。

      1.2事故征兆

      1.作業人員缺少個體防護用品。

      2.作業前未采取送風設備對有限空間送風。

      3.雖送風但未檢測有限空間氧氣含量而進入作業。

      4.監護人員與作業人員未約定或缺少聯絡方式。

      5.未配戴防護用具搶救。

      1.3地點或裝置名稱

      在生產、管理和維修的過程中,由于有限空間本身具有進出口受限制、密閉狹窄、通風不良、潮濕等特點,其作業環境易出現缺氧和有毒有害物質造成中毒,在有限空間環境下作業是危險的。可能發于前處理清洗池、污水池、消防水池、電梯井道、隧道烤爐;化糞池委外清理,同時不允許下池作業,故不列入。

      2應急工作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本現場處置方案的應急自救組織機構設置如下:成立現場應急小組,由現場負責人、班組長和工作人員組成,由部門負責人或現場負責人任現場應急小組組長,班組長任副組長。現場負責人不在現場時,班組長為現場應急小組組長。

      2.2工作職責

      (1)工作人員職責

      ①發現有限空間事故發生,應立即高聲呼叫求救;

      ②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停止設備設施運行;

      ③立即執行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④報告班組長或現場負責人;

      ⑤接受并執行本應急小組的指令。

      (2)班組長職責

      ①接到工作人員報告后,應立即到現場進行確認;

      ②組織本班組員工,按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進行應急救援;

      ③立即上報現場負責人;

      ④接受并執行本應急小組組長的指令。

      (3)應急小組組長職責

      ①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本應急小組成員;

      ②組織本應急小組成員,按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進行應急救援;

      ③如果傷者傷情嚴重需送醫院治療時應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④接受并執行應急指揮部的指令。

      3應急處置

      3.1應急程序

      1)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后,第一發現人立即通知現場負責人,現場負責人應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匯報,應急處置人員到現場救援。

      2)有限空間作業事故一旦產生,該方案即啟動。

      3)有限空間作業事故進一步擴大時由現場指揮員或理級主管宣布啟動應急響應升級

      3.2應急處置措施

      (1)搶險救援:

      1)現場應急指揮員和應急人員首先對事故情況進行初始評估。根據觀察到的情況,初步分析事故的范圍和擴展的潛在可能性。

      2)搶險人員要穿戴好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正壓式或長管或空氣呼吸器、工作服、工作帽、手套、工作鞋、安全繩等),系好安全帶,以防止搶險救援人員受到傷害。

      3)使用檢測儀器對有限空間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和氧氣的含量進行檢測;也可采用動物(如白鴿、小雞、鴨子等)試驗方法或其他簡易快速檢測方法作輔助檢測。

      4)加強通風換氣等相應的措施,確保整個救援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5)發現有限空間有傷害人員,用安全帶系好被搶救者兩腿根部及上體妥善

      提升使患者脫離危險區域,避免影響其呼吸部位。

      6)搶險過程中,有限空間內搶險人員與外面監護人員應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并確定好聯絡信號,在搶險人員撤離前,監護人員不得離開監護崗位。

      (2)傷員現場救護:

      中毒急救

      1)呼吸道中毒時,應迅速離開現場,到新鮮空氣流通的地方。

      2)經皮膚吸中毒者,必須用大量清潔自來水洗滌。

      3)眼、耳、鼻、咽喉粘損害,引起各種刺激癥狀者,須分別輕重,先用清水沖洗,然后由醫生處理。

      缺氧窒息急救

      1)迅速撤離現場,將窒息者移到通風處新鮮空氣。

      2)視情況對窒息者供氧,或進行人工呼吸等,必要時嚴重者速送醫院處理。(打 120 電話)

      4注意事項

      1.佩戴呼吸器者,一旦感到呼吸不適時,迅速撤離現場,呼吸新鮮空氣,同時檢查呼吸器問題及時更換合格呼吸器。

      2.充分自用救援器材,不得冒險蠻干。

      3.對所有中毒、窒息事故休克者,不管情況如何,都必須從發現開始持續進行心肺復蘇

      搶救。

      4.作業過程保持連續監測,有毒有害氣體濃度超標時,立即撤離所有作業人員。

      5.進行心肺復蘇救治時,必須注意中毒、窒息者姿勢的正確性,操作時不能用力過大或頻率過快。

      6.進行人工呼吸前,施救者應注意首先清除中毒、窒息者口中的異物方可進行下一步操作。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2

      一、指導思想各校要把握作業育人功能

      作業是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是課堂教學活動的必要補充。各校要遵循教育規律、堅持因材施教,嚴格執行課程標準和教學計劃,堅持小學一年級零起點教學。在課堂教學提質增效基礎上,切實發揮好作業育人功能,布置科學合理有效作業,幫助學生鞏固知識、形成能力、培養習慣,幫助教師檢測教學效果、精準分析學情、改進教學方法,促進學校完善教學管理、開展科學評價、提高教育質量。

      二、具體要求

      (一)嚴控書面作業總量。學校要確保小學一二年級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可在校內安排適當鞏固練習;小學其他年級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60分鐘;初中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90分鐘。周末、寒暑假、法定節假日也要控制書面作業時間總量。

      (二)創新作業類型方式。學校要根據學段、學科特點及學生實際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書面作業、科學探究、體育鍛煉、藝術欣賞、社會與勞動實踐等不同類型作業。鼓勵布置分層作業、彈性作業和個性化作業,科學設計探究性作業和實踐性作業,探索跨學科綜合性作業。切實避免機械、無效訓練,嚴禁布置重復性、懲罰性作業。

      (三)提高作業設計質量。學校要將作業設計作為校本教研重點,系統化選編、改編、創編符合學習規律、體現素質教育導向的基礎性作業。教師要提高自主設計作業能力,針對學生不同情況,精準設計作業,根據實際學情,精選作業內容,合理確定作業數量,作業難度不得超過國家課程標準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經常性組織開展作業設計與實施的教師培訓與教研活動,定期組織開展優秀作業評選與展示交流活動,加強優質作業資源共建共享。教研機構要加強對學校作業設計與實施的研究與指導。

      (四)分層次布置作業。要尊重學生學習的差異性、階梯性,科學、系統、合理設計不同層次的作業,引導學生自覺預習,及時整理和鞏固所學知識,反思學習的收獲和問題,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倡導“基礎作業+拓展作業”模式,適應學生的'不同能力水平和個性化發展需要,分層布置作業。倡導教師自主編制作業,合理改編作業,杜絕不加選擇地以翻印配套練習或以套題、成章、成冊、成本布置作業的現象。分層作業應側重于學生的個性差異,實施過程中遵循學生自主選擇的原則,杜絕等級在無形中越拉越大,造成群體歧視和學生自尊心傷害的現象發生。

      (五)加強作業完成指導。教師要充分利用課堂教學時間和課后服務時間加強學生作業指導,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和時間管理能力,指導小學生基本在校內完成書面作業,初中學生在校內完成大部分書面作業。

      (六)認真批改反饋作業。教師要對布置的學生作業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強化作業批改與反饋的育人功能。作業批改要正確規范、評語恰當。通過作業精準分析學情,采取集體講評、個別講解等方式有針對性地及時反饋,特別要強化對學習有困難學生的輔導幫扶。有條件的地方,鼓勵科學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進行作業分析診斷。

      (七)不給家長布置作業。嚴禁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批改作業。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切實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營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圍,合理安排孩子課余生活,與學校形成協同育人合力;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動完成學校布置的作業,引導孩子從事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激勵孩子堅持進行感興趣的體育鍛煉和社會實踐;不額外布置其他家庭作業。

      (八)加強作業管理。要探索使用信息技術手段管理學生作業。應用信息化、智能化、大數據生成作業、批改作業,反饋作業完成情況,切實減輕教師的負擔。作業布置要緊扣課程標準和教學進度,不得超越課程標準,超越教學進度、超越學生能力布置集體性學生作業;不得布置要求家長完成或需要家長代勞的作業,不得要求家長批改教師布置的作業,不得要求家長通過網絡下載并打印作業,不得將家庭作業變成家長作業;不得布置“繁、難、偏、舊”的作業,不得布置重復性作業,不得以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罰學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學校要切實加強對作業管理與評價工作的領導,將作業管理作為減輕學生負擔、提升教育理念、提高教育質量、完善教學常規、改進教教學管理的重要抓手,科學構建作業管理機制。學校要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作業管控領導小組,制作作業管控辦法,明確校長、教務主任、班主任、學科教師職責,層層壓實責任。

      (二)加強督導檢查。各學校要制定切實可行的作業管理細則和評價標準,要明確年級、班級的作業協調責任人,負責把關各學科作業布置的數量和質量,關注各學科作業量的均衡,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改進。作業管控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和統計本校作業總量和批改情況,分析作業質量,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有關作業情況的專項檢查。建立督查制度,采取定期檢查與抽查方式相結合方式,嚴肅查處加重學生負擔的行為。對出現違規行為的教師個人,將記入教師個人誠信檔案,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學校出現違規行為,對學校和校長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學校及校長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削減中考配額指標等處罰。

      (三)加強輿論宣傳。各學校要積極宣傳在作業管理方面的好經驗、好做法,通過多種方式學習交流,取長補短,共同提高。要建立良好的家校合作關系,通過多種形式提高家長和社會對新教育理念的認識和理解,積極引導家長理性對待孩子成績和作業量,明確家長在家庭作業中督促者角色。發揮輿論宣傳導向作用,關注學校長遠發展和學生全面發展、終身發展,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3

      為進一步提高員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意識,增強其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現場的自救及處置能力,根據公司XX年度安全生產培訓教育計劃,決定于XX年XX月XX日組織開展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演練,現將本次演練方案說明如下:

      一、應急演練目的:

      (一)使參訓員工掌握發生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時的`處置和自救方法,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救能力,消除事故隱患,避免人員傷亡利最大限度地減少財產的損失。

      (-)使參訓員工熟悉單位內有限空間作業防護設備設施的種類、位置和使用方法。

      二、應急演練內容:

      模擬XX部維修人員在檢修XX(有限空間名稱及位置),經作業審批后,做作業過程中突發窒息,面對此突發狀況而采取的一系列預案相應措施。

      三、演練領導組織:

      為保證本次演練的順利開展,公司依據應急預案,組成應急演練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演練工作的組織、指揮和調度。

      (一)演練總指揮:XX(姓名)

      (二)演練現場負責人:XX(姓名)

      四、演練時間:XX年XX月XXHXX:XX分

      五、演練地點:XX(地點)

      六、參加演練人員:XX(人員范圍)

      七、演練方法、步驟:

      (一)下午XX點XX分,演練現場負責人XX(姓名)在演練地點集合區域宣讀木次演練具體內容、步驟流程及相關要求。

      (二)下午XX點XX分,演練現場負責人XX(姓名)發布應急演練指令,宣布演練正式開始。

      (三)下午XX點XX分,維修工XX(姓名)按照“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原則,先對XX(有限空間名稱)進行通風,隨后拿出蠟燭對罐內氧氣濃度進行測試,符合作業條件后,模擬下罐維修。

      (四)下罐過程中,維修工XX(姓名)突發暈倒。監護人員XX(姓名)發現異常情況后立刻大聲呼救,并向應急救援總指揮XX(姓名)進行情況報告,請求支援。

      (五)總指揮XX(姓名)接警后,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立即發出救援指令。

      (六)后勤保障組接警后,立即載裝救援設備趕赴現場。

      (七)醫療救護組成員在場外待命,隨時救護傷員。

      (八)疏散警戒組趕到現場,并對現場進行警戒,驅散無關人員。

      (九)搶險救援組趕到現場,手持測試儀對氧氣濃度進行測試,并佩戴正壓式呼吸器將傷員撤離出奶罐。

      (十)撤離出奶罐后,醫療救護組開始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

      (十一)應急救援總指揮XX(姓名)發布指令,終止演練。

      八、演練注意事項

      (一)本次演練于周五下午XX點XX分準時開始,為保證演練取得實效,

      參加人員需提前15分鐘到指定位置集合并進行預演,同時參加人員需如實

      填寫簽到表。

      (二)本次演練要求參加員工思想上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對待,演練過程要嚴謹,嚴禁擁擠、推拉,嚴禁嬉笑打鬧和動作懶散,更不得無動于衷,必須人人全力投入到演練中去,達到演練的預期目的。

      (三)演練結束后,要認真做好現場的整理工作和演練的總結工作,進一步改進防范措施,使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有一個新的提高。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4

      1.目的、范圍

      1.1為了使作業人員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能夠更好的掌握相關操作規程及管理規定,熟悉現場安全作業條件,避免和預防作業人員發生觸電、燙傷、窒息、中毒、爆炸、高處墜落等事故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于獨山子區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的有限空間作業管理。

      2.定義

      2.1有限空間定義:是指進出口受限制但足夠容納人員進入并執行作業,或自然通風受限,空間狹小,不適于作業人員持續停留的空間。如進入或探入塔、罐、槽車以及管道、爐膛、煙道、隧道、下水道、地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備及有毒氣體、可燃氣體有可能集聚的場所。

      2.2非常規有限空間(或稱特殊有限空間):是指有限空間內的作業環境未達到或不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規定,能夠造成作業人員中毒、窒息、觸電、爆炸等人身傷害的受限空間。

      2.3凡屬下列情況之一,即為非常規有限空間作業(或特殊有限空間):

      2.3.1氧氣濃度低于19%(V/V)或高于23%(V/V)的有限空間;

      2.3.2可燃氣體或蒸氣濃度高于與空氣混合物爆炸下限的10%的有限空間;

      2.3.3CO濃度高于30mg/m3的有限空間;

      2.3.4硫化氫濃度高于10mg/m3的有限空間;

      2.3.5溫度大于40℃的有限空間;

      2.3.6從進入點計,距離超過20米的有限空間;

      2.3.7當電氣設備采用超過24伏電壓的有限空間;

      2.3.8夜間進行作業的有限空間;

      2.3.9在施工作業過程中產生新的危險有害因素或加劇原有危險有害因素的有限空間,如涂裝、除銹或清理尚有殘留物的反應釜、油罐和下水井等;

      2.3.10進入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間。

      3.職責

      3.1施工單位負責編制有限空間作業方案、開展工作危險性分析,制定并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措施,確定作業人員,指定監護人員現場監護,辦理有限空間作業票證。

      3.2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擬作業現場的安全設施、人員、安全防護用品、工具、安全應急措施等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

      3.3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必須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3.4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工作危險性分析和有限空間作業票進行審批,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的安全措施進行監理。

      3.5安全監理人員負責每天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對現場作業人員的上崗證進行確認,對現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班前活動及相關記錄進行檢查,對作業許可證進行核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和手續不全的,立即督促其辦理和整改。

      3.6建設單位應當向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提供供水、供氣、供電等地下管線和水文地質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并及時支付保證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督促其費用的合理使用。

      3.7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管理的職責,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作業時,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現場存在無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未進行教育及嚴重安全隱患的,責令施工單位立即進行整改。

      4.管理內容和要求

      4.1有限空間的潛在危險:

      4.1.1有限空間內施工時采用或產生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材料和粉塵等危險。

      4.1.2作業現場環境溫度和作業時間的.控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的濃度、氧氣含量。

      4.1.3金屬容器或潮濕環境的用電設備和人員安全。

      4.1.4逃生通道和安全路線指示標識。

      4.1.5其他作業可能給有限空間帶來的危險。

      4.2進入有限空間的準備工作及注意事項

      4.2.1有限空間作業共分為四級,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爆炸事故的為一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的為二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觸電事故的為三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高處墜落事故的為四級有限空間作業;其中一、二級有限空間作業為特殊有限空間作業。

      4.2.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提前24小時申辦《有限空間作業票證》。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24小時,特殊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8小時,如作業票已到期限,作業尚未完成,還必須重新申辦續票手續。

      4.2.3施工技術負責人負責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并根據現場作業存在的危險和所采取的措施負責對作業人員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2.4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消除,無法排除的加強隔離、預防。

      4.2.5作業前,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監護,監護人員還必須經過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并有明顯標記。

      4.2.6作業現場出入口處必須設置禁止或警示標志和風險標識,將存在的危險告知作業人員和其他人員。

      4.3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4.3.1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必須確保采取以下措施:

      4.3.1.1設備和工具應可靠接地和固定,以防止產生靜電火花。

      4.3.1.2進入密閉空間前必須進行適當地通風或增設換氣設備。

      4.3.1.3特殊空間必須隔離所有電氣和動力源。

      4.3.1.4有限空間內必須有充足的照明,金屬容器或潮濕環境須采用電壓不超過24V的安全行燈。

      4.3.1.5進入有限空間前一小時內,對氧含量和潛在的有害空氣進行相關氣體檢測(氧氣百分比不低于19%,并且不高于23%)。連續作業4小時,應對有毒有害氣體、可燃氣體再次進行檢測。

      4.3.1.6施工單位必須制定救援預案,所有人員應熟悉救援預案的內容。

      4.3.1.7在作業場所適當的地方安裝安全警示牌和防護欄,防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域。

      4.3.1.8根據作業性質和環境變化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必要時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都必須穿戴合適的呼吸面具和設備。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必須接受過呼吸設備使用培訓,且考核合格。

      4.3.1.9動力電纜、焊接電纜、氧/乙炔氣的設置應符合安全要求,且不得防礙人員安全通行。

      4.3.1.10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攜帶呼吸設備,一旦需要立即穿戴。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無法通視時,必須定時保持聯絡。

      4.3.1.11現場至少應備用兩套合格的呼吸設備和救援設備。

      4.3.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須采取的安全措施

      4.3.2.1作業人員應熟悉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和應急救援計劃,掌握報警及聯系方式。

      4.3.2.2不見批準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作業。

      4.3.2.3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任務、地點、時間與“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符不作業。

      4.3.2.4監護人不在場不作業。

      4.3.2.5勞動防護著裝和工器具不符合規定不作業。

      4.3.2.6遇有違反規定強令作業的情況,或安全措施沒落實,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4.3.2.7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必須張貼經批準的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票。

      4.3.2.8監護人對“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停止作業。

      4.3.2.9監護人必須對進出有限空間的人員以及運進有限空間所有設備和工具做好記錄,并在出入口處張貼相關信息。時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

      作業期間不得擅離崗位,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作業,查找原因,如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救護措施同時報警。

      4.4有限空間內的動火作業

      4.4.1有限空間內的動火作業要同時申辦《有限空間作業票》和《動火作業票許可證》,實施工作危險性分析。

      4.4.2作業開始前,施工單位必須檢測有限空間是否存有可燃的/有毒氣體及氧氣含量。作業過程中至少保證4小時一次的檢測,必要時增加檢測頻次。有限空間內可燃氣體濃度超標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4.4.3制定通風方案,確定合適的排氣口用來排出動火區域的煙氣和有害散發物。并不間斷地提供持續的和足夠清潔的氣源。

      4.4.4乙炔和氧氣瓶必須放置在有限空間外。當由于某種原因暫停工作時,必須將供氣軟管與氣瓶斷開或將工具帶出有限空間。

      4.4.5有限空間內應始終保持整潔有序。所有不必要的材料都必須從有限空間內清除。

      4.5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的編制要求

      4.5.1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的編制內容:工程概況—安全保證體系組織機構的建立情況—針對擬采用的機械設備管理情況—對各種擬采用材料有毒有害性進場檢查驗收方法—具體的施工方法及對可能發生事故的防范措施—施工作業現場環境注意事項—對作業人員的教育—對上述工作在落實時的保障措施。

      4.5.2有限空間作業前必須由該項目的技術負責人編制出該項工作的工作危險性分析報告并報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項目部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再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每個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都明白該項工作有哪些危險性,自我防護的措施等。

      5.附件:

      有限空間作業票許可證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5

      1.制度制定:由安全管理部門牽頭,結合行業標準和企業實際情況,制定詳細、實用的有限空間管理制度。

      2. 全員培訓:組織所有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員工進行制度培訓,確保理解和執行。

      3.實地演練:定期進行應急響應演練,檢驗和提升員工的應對能力。

      4.監督與評估:設置專職的安全監督員,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現場監督,定期評估制度執行效果。

      5.持續改進:根據作業反饋和事故教訓,不斷修訂和完善制度,確保其適應性與有效性。

      通過以上方案的實施,有限空間管理制度牌子將不僅是一塊提醒標志,更是企業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員工的`生命安全筑起一道堅固的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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