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間作業方案錦集(15篇)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計劃。方案應該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
為認真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20xx年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專項檢查情況的通報》(安監總廳管四〔20xx〕19號)、《省安監局關于蘇州昆山優諾乳業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情況的通報》(蘇安監〔20xx〕64號)、市安監局《關于印發<20xx年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連安監〔20xx〕115號)、縣安監局《關于印發<20xx年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灌安監〔20xx〕48號)的要求,依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進一步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結合臨港產業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各企業務必結合自身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一、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教育培訓“三個全覆蓋”(即“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全覆蓋、主要負責人全覆蓋、從業人員全覆蓋”),實現“四個明顯提高”(即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明顯提高,作業安全裝備質量明顯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明顯提高),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整治范圍
臨港產業區轄區內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企業。
三、工作重點
(一)摸清底數、完善安全管理。企業要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按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目錄》(安監總廳管四〔20xx〕56號)進一步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進行逐一辨識,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實施各級安全許可審批管理。
(二)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教育培訓。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崗前培訓制度,做好培訓記錄,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考試成績等有關情況備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項培訓并考試合格,未經考試合格不得上崗作業。
(三)配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裝備。要按規定配備有限空間快速檢測設備、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應急通訊報警器材、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防護用品。有限空間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因素時,作業裝備要符合規范要求。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定期進行檢驗、維護。
(四)規范有限空間作業程序和現場管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按規定進行作業審批。必須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要求,對有限空間氧濃度、易燃易爆物質濃度、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進行檢測,檢測合格方可作業。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作業過程中應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作業現場必須有負責人員、監護人員,要在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防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五)強化和規范應急救援。企業要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后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堅決杜絕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問題發生。
四、工作安排
(一)摸清底數(8月20日前)。
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一企一檔。對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目錄》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進行逐一辨識,建立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基礎信息臺賬。
(二)檢查整改(9月20日前)
1、企業自查自改。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工作方案,按照規章制度完成自查,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基礎信息臺賬。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到位。
2、臨港產業區檢查促改。各部門在企業自查自改基礎上,開展專項檢查,及時掌握隱患整改情況,對逾期沒有整改的,要依法予以處罰。
3、縣安監局抽查通報。對全縣各相關單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抽查,并將檢查結果予以通報。
(三)總結(9月底前)
各企業于9月底前總結好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整改。
五、責任分工
經研究決定,成立臨港產業區20xx年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徐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劉樹青任辦公室主任。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監管、規范管理。結合目前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百日執法行動,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監管檢查和執法,督促轄區內企業深化有限空間辨識,摸清有限空間數量、位置等,強化風險因素辨識、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管理臺賬。各部門要建立健全“一地一冊”,生產企業配有附屬污水處理系統的辨識和條件確認工作要認真組織核查,單獨建檔。
(二)突出重點、從嚴執法。結合目前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百日執法行動,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監管檢查和執法,對未按規定開展有限空間辨識、制定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的,對未制定作業方案或未經審批擅自作業的,以及未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必須依法嚴處重罰。
(三)加大宣傳、提高意識。結合目前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百日執法行動,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監管檢查和執法,督促企業通過聘請專家培訓、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形式,有針對性地加大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力度,提高企業全體員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避免因違規作業、施救不當、盲目施救而導致傷亡擴大或引發次生事故。
(四)強化外包隊伍作業管理。有限空間作業對外發包的企業,要嚴格審查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做好作業人員培訓和技術交底、加強作業過程管控,做到作業有方案、檢查有記錄、隱患有登記、整改有措施、落實有結果。
(五)嚴格監管、依法追責。企業是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全面負責,相關負責人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負責。專項整治工作以推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核心,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的企業,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依法處理,特別是對外協單位疏于管理的要依法依規從嚴處理,并倒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責任,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一律予以公開曝光。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2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從源頭和基礎抓起,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通過此次安全專項整治,督促工貿企業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范有限空間作業行為,強化有限空間事故應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堅決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圍
此次專項整治范圍為全鎮所有工貿行業存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生產經營單位,重點在建材、機械、輕工、自來水廠、沼氣池、污水處理設施等重點部位。
四、重點內容
此次整治工作重點是: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企業建立健全有限空間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情況;企業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臺賬情況;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警示標識設置情況;企業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情況;企業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有限空間作業規范要求情況;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應急救援器材配置情況以及是否有員工親屬盲目參與作業和應急救援等情況。
五、方法步驟
(一)動員部署,宣傳發動階段
1. 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各村居要結合實際迅速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責任細化分工。并于2月底前將工作方案報蔣家橋鎮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 宣傳發動。鎮各有關部門通過各種新聞媒介,主流報紙采取多種形式和途徑,大力宣傳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常識,做到宣傳進企業、進村場、到農戶,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輿論氛圍。
3. 全面調查摸底確認。各村居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并建立健全企業臺賬。
(二)培訓教育階段
各村居要按照屬地監管原則,督促轄區內工貿企業開展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有限空間作業專題安全培訓,同時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全員安全教育培訓,確保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熟知并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確保全體作業人員掌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和應急救援方法。
(三)整治階段
1. 企業對標自查自糾。企業要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臺賬;安全警示標識;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通風、檢測、防護設備;作業程序及履行審批手續;應急救援設備器材及演練等重點內容開展自查自糾。認真查找有限空間作業存在的問題并予以整改。6月30日前各企業將有限空間自查自改情況及《企業有限空間安全專項整治自查表》簽字蓋章后上報鎮有限空間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2. 組織專項執法。鎮安監辦組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新《安全生產法》和《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59號)的規定,將執法檢查貫穿始終,對相關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作業自查自改情況進行專項執法檢查。對建材、自來水廠、機械、沼氣池等重點企業要實施全覆蓋檢查;對其他有限空間企業的抽查不少于80%。
(四)全面執法檢查階段
1. 全面督導檢查。鎮安監站將有計劃地組織相關部門組成督查組,采取明察暗訪、專項執法、交叉檢查等多種方式,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導和抽查,要通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整治情況,發現問題、完善舉措、推動工作,特別是倒查各有關村場和部門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情況。
2. 及時總結和通報。各村要及時將每個階段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分析并通報整治情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場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組織開展本地轄區,本行業領域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對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覆蓋、不留死角。
(二)強化工作措施。各村必須嚴格工作標準,強化工作措施,每月調度一次專項整治進展情況,確保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圓滿完成。對隱患整改不力甚至事故頻發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大執法力度,依法依規嚴格處罰,要選擇典型企業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降低其誠信等級并予以公開曝光,以儆效尤。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村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動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核心,切實履行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工作進展緩慢的,鎮安監辦將進行通報批評。對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將嚴格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倒查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行業管理部門的責任。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3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部署,加強我市建設施工安全管理,深入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建筑施工生產事故預防工作,根據《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在建涉水地下工程安全防范的通知》《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地下涉水有限空間氣囊封堵作業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開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加強我市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有效促進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嚴格督促房屋市政工程項目參建責任主體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七個不”措施(未經風險辨識不作業、未經通風和檢測合格不作業、不佩戴勞動防護用品不作業、沒有監護不作業、電氣設備不符合規定不作業、未經審批不作業、未經培訓演練不作業),確保我市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內容
(一)整治范圍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有限空間作業。
(二)整治重點內容
1.有限空間作業“七個不”措施
施工單位要對有限空間場所進行風險標識,編號管理,并建立臺賬。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七個不”措施(未經風險辨識不作業、未經通風和檢測合格不作業、不佩戴勞動防護用品不作業、沒有監護不作業、電氣設備不符合規定不作業、未經審批不作業、未經培訓演練不作業)的安全管理,強化作業人員的風險意識。有限空間作業審批文書(格式詳見附件1)應在項目部存檔備查。
2.有限空間作業“七個有沒有”檢查
施工單位要結合項目實際,開展有限空間作業“七個有沒有”自查自糾:一是有沒有全面辨識有限空間風險,并建檔立冊,在所有有限空間現場醒目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志;二是有沒有建立完善有限空間安全規章制度和作業流程,特別是強化作業前、作業中的通風和檢測管控措施;三是有沒有為員工配備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特別是配齊配全通風檢測作業儀器、呼吸器等各類應急保障用品;四是有沒有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中的安全監護措施,特別是按要求配備監護人員;五是有沒有確保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設備設施安全,特別是電氣設備符合防爆、安全等規定;六是有沒有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許可申報審批管理;七是有沒有定期組織員工開展常態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并且有計劃地開展有限空間應急救援演練。
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
施工單位要結合有限空間作業“七個不”措施、在建涉水工程“六項措施”、《中山市橡膠充氣管塞涉水地下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指引(試行)》及《中山市水體整治工程地下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指引(試行)》要求,開展一次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要結合施工作業活動環境、實時工序特點和提級管控要求,將設備設施、作業活動及工藝操作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及應采取的防范措施,通過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技術交底等方式告知各崗位人員及相關方,使其掌握規避風險的措施并落實到位。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糾(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要按照本通知整治重點內容認真逐項開展自查自糾,建立隱患問題臺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有限空間作業要立即落實專人跟進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暫停有限空間作業,制定整改計劃,按期落實整改。
(二)全覆蓋檢查(20xx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
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分析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現狀,制定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建立轄區有限空間作業工程項目臺賬,對屬地所有含有限空間作業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項目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隱患全覆蓋檢查,消除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盲區死角等短板和漏洞,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筑牢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持續安全施工的防線。
(三)開展事故應急演練(20xx年第一季度)
為切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綜合處置能力,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擬于20xx年第一季度開展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全市含涉水有限空間作業在建工程項目參建單位參加。通過演練,進一步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在演練中檢驗各類預案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實效性,提升建筑施工工地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應急救援能力,提高意外事故的搶險救援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開展安全培訓教育(20xx年第二季度)
為進一步加強地下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規范地下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保障地下有限空間作業者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地下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技術水平。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擬于20xx年第二季度對全市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監督人員、各含有限空間作業工程項目參建單位開展《中山市水體整治工程地下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指引(試行)》培訓安全培訓教育,進一步提高管理及作業人員依法依規、按章安全作業的意識和技能,突出有限空間作業關鍵部位和關鍵節點安全風險防范,進一步提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水平及作業人員風險識別和應急處置能力。
(五)開展專項檢查(20xx年6月)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組成5個檢查組,于6月份組織開展一次針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的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工程建設各責任主體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隱患自查自糾及工作臺賬管理情況;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執行有限空間作業“七不”措施工作情況。專項檢查工作結束后,將對檢查情況進行全市通報。
(六)開展常態化排查整治(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建筑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結合本部門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分工、工作重點、檢查頻次和執法要求,常態化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對本地區在建項目有限空間作業每月開展一次安全隱患全覆蓋檢查,對發現問題和隱患要立即督查企業進行整改,并跟蹤落實情況,確保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要清醒認識當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形勢的嚴峻性和復雜性,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此次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要把此次專項整治工作作為推動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安全監管提高的重要手段,在各項目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全面掌握轄區內在建工程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狀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確保整治取得效果。
(二)壓實五方主體責任。各房屋市政工程項目五方責任主體要依法依規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明確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完善安全承諾制度。將涉水在建地下工程納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管理。建設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管理首要職責,督促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全面核查整治在建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存在的安全隱患。施工單位要根據水文地質條件等,組織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履行相關審批程序,按照規定組織論證。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七個不”措施,對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進行閉環整改。監理單位審查施工單位關于有限空間作業的專項施工方案,對施工單位落實有限空間作業防范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三)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壓實安全監管責任,在各項目隱患自查的基礎上,全面掌握轄區內在建涉水工程有限空間的施工狀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督促施工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風險源頭管控。強化對有限空間作業全覆蓋檢查和常態化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逐個建立臺賬,推動項目五方責任主體實事求是、立行立改,認真落實整改措施要求,把執法檢查和督促落實閉環整改工作落實、落細,確保完成各項整治工作目標任務。
(四)強化監管執法。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有限空間作業違法違規行為,壓實施工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形成嚴打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切實督促施工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繼續鞏固行動成果。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各檢查組在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項目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一般隱患,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項目進行整改并跟蹤整改落實情況,同時對項目責任主體進行省動態扣分或者誠信扣分。在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項目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一律責令停工整改,并采取警示約談、通報批評、誠信懲戒、行政處罰等手段進行上限處罰,對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應付式整改的項目采取掛牌督辦。
(五)及時總結報送。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落實屬地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方案,及時總結轄區項目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狀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每月28日前將本鎮街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隱患閉環整改、執法檢查、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處理處罰情況形成整治工作臺賬,并將電子版及加蓋單位公章紙質版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質量安全監督科。12月25日前,將本鎮街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年度總結電子版及加蓋單位公章紙質版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質量安全監督科。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及時有效處置本市各類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城市安全運行,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以及《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條例》《上海市公路管理條例》等。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道路和公路的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洋山島港區市級基層應急管理單元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應急處置,可參照本預案相關規定執行。
本預案所稱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是指因自然災害、交通事故和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引發的,或因橋梁隧道設施性能退化導致的設施損壞(包括主體結構、路面系、附屬設施及附屬管線損壞等)及由此導致的次生事故。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響應、聯動應對,以人為本、快速處置。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明確,本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市政府是本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市應急委決定和部署本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務由市應急辦負責。
2.2應急聯動機構
市應急聯動中心設在市公安局,作為本市突發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的職能機構和指揮平臺,履行應急聯動處置較大和一般突發事件、組織聯動單位對特大或重大突發事件進行先期處置等職責。各聯動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工作。
2.3市應急處置指揮部
重大、特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后,視情成立市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指揮實施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市領導確定,成員由相關部門、單位和事發地所在區縣政府領導擔任,市應急處置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就近開設。
2.4職能部門
市交通委是主管本市市政設施的職能部門,也是本市處置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的責任單位,綜合協調本市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職責是:
(1)動態掌握橋梁隧道運行狀態,及時組織收集、研判、報告、通報橋梁隧道預警信息和運行事故信息。
(2)會同市應急聯動中心組織、指揮、調度、協調各方面應急力量和資源,采取必要措施,對相關橋梁隧道運行管理單位下達指令,實施聯動處置;必要時,協助區縣處置橋梁隧道運行事故。
(3)組織實施公共交通的緊急調度,并協助疏散人員。
(4)會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事發地及周邊區域道路的交通組織及時發布交通誘導信息,減輕事故對交通的影響。
(5)對事故現場周邊水域實施警戒和通航管制,維護相關內河水域的航運交通秩序。
(6)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應急處置情況和后續措施。
(7)對受損的橋梁隧道設施組織檢查、評估和修復;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做好事故調查、評估、總結等善后工作。
2.5專家機構
市交通委負責組建處置橋梁隧道運行事故專家咨詢組,為處置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提供決策咨詢建議和技術支持。
3預警預防
3.1信息監測
3.1.1市、區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各橋梁隧道設施運行管理單位,利用現有的橋梁隧道運行安全監測體系,結合日常檢查、檢測和養護,并依托公安、交通、地震、氣象等部門現有的全天候、全時段、全覆蓋監測網絡,及時開展橋梁隧道運行狀況監測和風險隱患排查。
3.1.2完善橋梁隧道運行事故信息共享機制,加強信息的綜合分析與評估,提高相關預報的準確性和時效性。
3.1.3在氣象災害及重大節假日、重要會議和重大社會活動期間,由橋梁隧道設施運行管理單位加強橋梁隧道運行狀態的監測和預報工作。
3.2預警級別與發布
3.2.1根據自然災害、交通事故和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對橋梁隧道設施運行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性,及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本市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的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Ⅳ級(一般)、Ⅲ級(較重)、Ⅱ級(嚴重)和Ⅰ級(特別嚴重),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1)藍色預警:橋梁隧道結構受到輕微損壞或附屬設施受到一定損壞,預測相關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一定影響。
(2)黃色預警:橋梁隧道結構受到一定損壞或附屬設施損壞嚴重,威脅到人員安全,預測部分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較大影響。
(3)橙色預警:橋梁隧道結構受到嚴重損壞或附屬設施損壞極其嚴重,威脅到人員安全,預測區域性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重大影響。
(4)紅色預警:橋梁隧道結構受到極其嚴重損壞,極有可能發生橋梁隧道坍塌,嚴重威脅到人員安全,預測大范圍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嚴重影響。
3.2.2預警信息發布
市、區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預警信息發布工作,依托現有預警信息發布平臺,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政務微博、微信、手機短信、智能終端、電子顯示屏等,在一定范圍內及時發布。預警級別可根據需要作出調整。重要的預警信息發布后,及時報市政府總值班室備案。
3.3預警響應
進入預警期后,市、區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市應急聯動中心、有關區縣政府和相關單位,可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準備或直接實施相應應急處置措施。
(2)根據需要,對相關橋梁隧道采取封閉、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提供必要的繞行線路提示,并通過道路通行指示牌、電臺廣播等方式及時向社會公布。
(3)必要時,做好相關區域內人員疏散和車輛轉移的準備。
(4)組織有關應急處置隊伍和專業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并視情動員后備人員。
(5)調集、籌措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及設備。
(6)對相關橋梁隧道采取臨時性工程措施。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預防性措施。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與通報
4.1.1一旦發生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有關單位和個人可及時通過“110”向市應急聯動中心報告,也可通過其他方式向市交通委、事發地所在區縣政府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4.1.2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報橋梁隧道運行事故后,應當及時相互通報。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后,要在半小時內口頭、1小時內書面,將相關情況報告市政府總值班室;特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或特殊情況發生后,必須立即報告。
4.1.3一旦出現事故影響范圍超出本市行政轄區的態勢,應當依托與毗鄰省市的信息通報協調機制,由市有關部門及時向毗鄰省市相關主管部門通報。
4.2響應等級
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應急響應分為四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分別對應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當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在重要地段、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期間以及涉外、敏感、可能惡化的事件,應當適當提高應急響應等級。
4.2.1Ⅳ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重大運行故障或相關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一定影響;
(2)現場重傷1-2人;
(3)現場造成少量人員受傷;
(4)橋梁隧道設施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為1000萬元以下。
4.2.2Ⅲ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橋梁隧道設施損壞,部分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較大影響;
(2)橋梁隧道主體結構損壞或附屬設施損壞嚴重;
(3)現場死亡1-2人;
(4)現場重傷3-9人;
(5)現場死亡與重傷合計3-9人;
(6)橋梁隧道設施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為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4.2.3Ⅱ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橋梁隧道主體結構嚴重破壞,區域性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重大影響;
(2)現場死亡3-9人;
(3)現場重傷10-19人;
(4)現場死亡與重傷合計10-19人;
(5)橋梁隧道設施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為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4.2.4Ⅰ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橋梁坍塌或隧道塌方等事故導致橋梁隧道主體結構完全破壞,嚴重影響大范圍道路和水域交通通行且態勢可能進一步惡化;
(2)現場死亡10人以上;
(3)現場重傷20人以上;
(4)現場死亡與重傷合計20人以上;
(5)橋梁隧道設施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為1億元以上。
4.3應急處置
4.3.1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后,相關的橋梁隧道設施運行管理單位應當在判定事故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的基礎上,立即組織有關應急力量實施即時處置,開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態擴大。市應急聯動中心應當立即指揮調度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組織搶險救援,實施先期處置,采取必要措施,營救遇險人員,控制并消除危險狀態,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市交通委和相關聯動單位應當按照指令,立即趕赴現場,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和處置要求,快速、高效地開展聯動處置。處置過程中,市應急聯動中心要實時掌握現場動態信息,并進行綜合研判及上報。
4.3.2涉及人員生命救助的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救援,現場救援指揮長由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現場最高指揮員擔任。無人員傷亡或人員生命救助結束后,現場指揮長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現場最高負責人擔任,指揮實施專業處置。根據橋梁隧道管理權屬和屬地響應原則,由區縣視情成立現場處置指揮部,對屬地第一時間應急響應實施統一指揮,總指揮由事發地所在區縣領導擔任,或由區縣領導確定。現場處置措施如下:
(1)事發地所在區縣公安機關立即設置事故現場警戒,實施道路和水上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維持社會治安,防止事態擴大和蔓延,避免造成其他人員傷害。
(2)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門應急力量迅速營救遇險人員,控制和切斷危害鏈。衛生計生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對事故傷亡人員的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
(3)及時清除、轉移事故區域的車輛和船只,組織搶修被損壞的.橋梁隧道設施,根據專家意見,實施加固、維修等工程措施。
(4)必要時,組織疏散、撤離和安置周邊群眾,并搞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5)加強道路交通組織和現場指揮,發布必要的繞行線路提示等信息,將事故對交通的影響降到最低。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
4.3.3一般和較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后,由交通、公安等部門啟動相應等級的響應措施,組織、指揮、協調、調度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
4.3.4重大和特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相應等級的響應措施,并視情成立市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調度全市相關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事發地所在區縣、市交通委及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立即調動相關應急隊伍和力量,第一時間趕赴事發現場,按照各自職責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處置。
4.4人員防護
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人員應當加強個人防護,落實搶險和控制事態發展的安全措施,避免發生次生災害和事態擴大。
4.5信息發布
4.5.1一般、較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信息發布工作,由事發地所在區縣政府或市交通委負責。
4.5.2重大、特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信息發布工作,由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市交通委提供發布口徑。
5后期處置
5.1善后工作
事故責任單位和交通、公安、衛生計生、民政等部門要及時做好受傷人員救治、救濟救助、家屬安撫、保險理賠及設施修復等善后工作。
5.2調查與評估
應急處置結束后,交通、公安、安全監管等部門和單位要對事故發生的原因、性質、影響范圍、受損程度、責任及經驗教訓等,進行調查、評估與核實。
6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進一步優化、強化橋梁隧道運行事故專業應急處置隊伍的建設,配備相應的專業施工設備,積極開展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應急演練。
6.2交通運輸保障
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后,由公安部門及時對現場實施交通管制,根據需要組織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及時組織相應的交通運輸工具,滿足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需要。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征用其他部門或社會交通設施裝備。
6.3裝備物資保障
進一步加強橋梁隧道運行事故專業處置物資保障工作,完善信息數據庫,并明確其類型、數量、性能、儲備點和調度規則等。
6.4通信保障
由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為處置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提供應急通信保障。
6.5經費保障
按照市政府有關處置應急情況的財政保障規定執行。
7預案管理
7.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交通委負責解釋。
7.2預案修訂
市交通委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評估修訂本預案。
7.3預案報備
市交通委負責將本預案報交通運輸部備案。
本預案定位為市級專項應急預案,是本市處置橋梁隧道突發事件的行動依據。各區縣政府和本市相關部門、單位可根據本預案,制訂相關配套實施方案,作為本預案的子預案,并抄送市交通委備案。
7.4預案實施
本預案由市交通委組織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5
一、案情回顧
近日,紹興市應急管理局和嵊州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專項執法檢查,發現某公司污水處理車間現場作業人員正在清理污泥作業,現場未能提供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方案,該單位涉嫌未按照規定對有限空間作業制定作業方案。執法人員立即作出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責令該單位立即暫停污水池清理污泥作業,并立案調查。
二、法條索引
《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八條:工貿企業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應當對作業環境進行評估,分析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并經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審核,負責人批準。
《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三十條:工貿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本規定對有限空間作業進行辨識、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的;
(二)未按照本規定對有限空間作業制定作業方案或者方案未經審批擅自作業的;
(三)有限空間作業未按照本規定進行危險有害因素檢測或者監測,并實行專人監護作業的。
三、案例點評
所謂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為狹窄,作業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內工作,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有限空間的特點:一是通風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易燃氣體的積聚和缺氧等;此特點是造成有限空間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毒有害氣體中又以硫化氫為常見;所以在進入有限空間前首先必須保證該空間內有足夠的無害的空氣;二是對于某些有限空間,內部構造的復雜也是導致事故的原因之一。
因此生產經營單位在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前,必須制定作業方案,嚴格評估本單位是否有能力開展有限空間作業,有無接受過專業培訓的有限空間專業作業人員;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配備了個人防護用品及檢測、報警設備,應急救援設備是否符合要求。達不到以上要求,任何單位不得自行組織有限空間作業。如需開展此項作業,應與滿足以上條件的專業單位聯系,委托其開展有限空間作業。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6
1.目的、范圍
1.1為了使作業人員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能夠更好的掌握相關操作規程及管理規定,熟悉現場安全作業條件,避免和預防作業人員發生觸電、燙傷、窒息、中毒、爆炸、高處墜落等事故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于獨山子區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裝飾裝修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的有限空間作業管理。
2.定義
2.1有限空間定義:是指進出口受限制但足夠容納人員進入并執行作業,或自然通風受限,空間狹小,不適于作業人員持續停留的空間。如進入或探入塔、罐、槽車以及管道、爐膛、煙道、隧道、下水道、地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備及有毒氣體、可燃氣體有可能集聚的場所。
2.2非常規有限空間(或稱特殊有限空間):是指有限空間內的作業環境未達到或不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規定,能夠造成作業人員中毒、窒息、觸電、爆炸等人身傷害的受限空間。
2.3凡屬下列情況之一,即為非常規有限空間作業(或特殊有限空間):
2.3.1氧氣濃度低于19%(V/V)或高于23%(V/V)的有限空間;
2.3.2可燃氣體或蒸氣濃度高于與空氣混合物爆炸下限的10%的有限空間;
2.3.3CO濃度高于30mg/m3的有限空間;
2.3.4硫化氫濃度高于10mg/m3的有限空間;
2.3.5溫度大于40℃的有限空間;
2.3.6從進入點計,距離超過20米的有限空間;
2.3.7當電氣設備采用超過24伏電壓的有限空間;
2.3.8夜間進行作業的有限空間;
2.3.9在施工作業過程中產生新的危險有害因素或加劇原有危險有害因素的有限空間,如涂裝、除銹或清理尚有殘留物的反應釜、油罐和下水井等;
2.3.10進入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間。
3.職責
3.1施工單位負責編制有限空間作業方案、開展工作危險性分析,制定并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措施,確定作業人員,指定監護人員現場監護,辦理有限空間作業票證。
3.2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擬作業現場的安全設施、人員、安全防護用品、工具、安全應急措施等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
3.3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必須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3.4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工作危險性分析和有限空間作業票進行審批,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的安全措施進行監理。
3.5安全監理人員負責每天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對現場作業人員的上崗證進行確認,對現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和班前活動及相關記錄進行檢查,對作業許可證進行核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和手續不全的,立即督促其辦理和整改。
3.6建設單位應當向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提供供水、供氣、供電等地下管線和水文地質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并及時支付保證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督促其費用的合理使用。
3.7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管理的職責,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在有限空間作業時,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現場存在無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未進行教育及嚴重安全隱患的,責令施工單位立即進行整改。
4管理內容和要求
4.1有限空間的潛在危險:
4.1.1有限空間內施工時采用或產生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材料和粉塵等危險。
4.1.2作業現場環境溫度和作業時間的控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的濃度、氧氣含量。
4.1.3金屬容器或潮濕環境的用電設備和人員安全。
4.1.4逃生通道和安全路線指示標識。
4.1.5其他作業可能給有限空間帶來的危險。
4.2進入有限空間的準備工作及注意事項
4.2.1有限空間作業共分為四級,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爆炸事故的為一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的為二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觸電事故的為三級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有可能造成高處墜落事故的為四級有限空間作業;其中一、二級有限空間作業為特殊有限空間作業。
4.2.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提前24小時申辦《有限空間作業票證》。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24小時,特殊有限空間作業票證的最長期限為8小時,如作業票已到期限,作業尚未完成,還必須重新申辦續票手續。
4.2.3施工技術負責人負責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并根據現場作業存在的危險和所采取的措施負責對作業人員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2.4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消除,無法排除的加強隔離、預防。
4.2.5作業前,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監護,監護人員還必須經過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并有明顯標記。
4.2.6作業現場出入口處必須設置禁止或警示標志和風險標識,將存在的危險告知作業人員和其他人員。
4.3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4.3.1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必須確保采取以下措施:
4設備和工具應可靠接地和固定,以防止產生靜電火花。
4進入密閉空間前必須進行適當地通風或增設換氣設備。
4特殊空間必須隔離所有電氣和動力源。
4有限空間內必須有充足的照明,金屬容器或潮濕環境須采用電壓不超過24V的安全行燈。
4進入有限空間前一小時內,對氧含量和潛在的有害空氣進行相關氣體檢測(氧氣百分比不低于19%,并且不高于23%)。連續作業4小時,應對有毒有害氣體、可燃氣體再次進行檢測。
4施工單位必須制定救援預案,所有人員應熟悉救援預案的內容。
4在作業場所適當的地方安裝安全警示牌和防護欄,防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域。
4根據作業性質和環境變化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必要時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都必須穿戴合適的呼吸面具和設備。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必須接受過呼吸設備使用培訓,且考核合格。
4動力電纜、焊接電纜、氧/乙炔氣的設置應符合安全要求,且不得防礙人員安全通行。
4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攜帶呼吸設備,一旦需要立即穿戴。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無法通視時,必須定時保持聯絡。
4現場至少應備用兩套合格的呼吸設備和救援設備。
4.3.2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須采取的安全措施
4作業人員應熟悉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和應急救援計劃,掌握報警及聯系方式。
4不見批準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作業。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任務、地點、時間與“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符不作業。
4監護人不在場不作業。
4勞動防護著裝和工器具不符合規定不作業。
4遇有違反規定強令作業的情況,或安全措施沒落實,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4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必須張貼經批準的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票。
4監護人對“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停止作業。
4監護人必須對進出有限空間的人員以及運進有限空間所有設備和工具做好記錄,并在出入口處張貼相關信息。時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
作業期間不得擅離崗位,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作業,查找原因,如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救護措施同時報警。
4.4有限空間內的動火作業
4.4.1有限空間內的動火作業要同時申辦《有限空間作業票》和《動火作業票許可證》,實施工作危險性分析。
4.4.2作業開始前,施工單位必須檢測有限空間是否存有可燃的/有毒氣體及氧氣含量。作業過程中至少保證4小時一次的檢測,必要時增加檢測頻次。有限空間內可燃氣體濃度超標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4.4.3制定通風方案,確定合適的排氣口用來排出動火區域的煙氣和有害散發物。并不間斷地提供持續的和足夠清潔的氣源。
4.4.4乙炔和氧氣瓶必須放置在有限空間外。當由于某種原因暫停工作時,必須將供氣軟管與氣瓶斷開或將工具帶出有限空間。
4.4.5有限空間內應始終保持整潔有序。所有不必要的材料都必須從有限空間內清除。
4.5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的編制要求
4.5.1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的編制內容:工程概況—安全保證體系組織機構的建立情況—針對擬采用的機械設備管理情況—對各種擬采用材料有毒有害性進場檢查驗收方法—具體的施工方法及對可能發生事故的防范措施—施工作業現場環境注意事項—對作業人員的教育—對上述工作在落實時的保障措施。
4.5.2有限空間作業前必須由該項目的技術負責人編制出該項工作的工作危險性分析報告并報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項目部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再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每個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都明白該項工作有哪些危險性,自我防護的措施等。
5.附件:有限空間作業票許可證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7
為貫徹落實《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督總局令第59號)、《湖南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20xx–20xx年專項整治工作計劃》(湘應急辦函﹝20xx﹞2號)文件要求,督促和引導涉及有限空間作業工貿企業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夯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基礎,有效防范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市應急管理局決定利用2年時間,深入開展工貿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條件確認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下簡稱專項整治工作),夯實和提升全市工貿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基礎和能力水平,全面提高企業防范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和事故能力,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措施、推進專項整治工作。
益陽市應急管理局成立由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建華為組長,孫薊湘、張學禮為成員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市的專項整治推進工作。各區縣(市)要切實加強對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組織領導、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工作措施和方案。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組織開展本地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對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覆蓋、不留死角。必須嚴格工作標準,強化工作措施,確保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圓滿完成。對隱患整改不力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大執法力度,依法依規嚴格處罰,要選擇典型企業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降低其誠信等級并予以公開曝光,以儆效尤。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動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核心,切實履行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工作進展緩慢的地區和部門,市應急管理局將進行通報批評。對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倒查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行業管理部門的責任。
二、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有效防范和遏制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為目標,以辨識到位健全臺賬、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實作業審批制度、落實現場監護、開展安全培訓與應急演練等六個內容為重點,嚴格保證有限空間作業工作,堅決做到七有,即有宣傳、有辨識、有臺賬、有審批、有培訓、有裝備、有預案,深入開展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以嚴格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為有力抓手,督促涉及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進一步規范有限空間作業行為和安全管理,鞏固和提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成效,推動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三、專項整治范圍
(一)涉及作業人員進入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為狹窄、不能長期在內工作、自然通風條件不良等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的空間或場所。
(二)全市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企業(含附屬污水處理系統)。
四、工作任務
(一)摸清底數
1.按照《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行業安全監管分類標準》,在原摸底工作基礎上,進一步摸清轄區內工貿行業企業底數。
2.按照有限空間的定義以及“凡工貿企業一般都存在有限空間”的基本原則,進一步摸清轄區內涉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底數。
3.按照“存在有限空間的企業一般都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原則,對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參考目錄》進行有限空間再辨識,摸清轄區內企業涉有限空間作業點位底數。
(二)消除隱患
1.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健全完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有限空間作業應急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及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確定有限空間的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基本情況,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并及時更新。
3.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志,并進行安全風險告知。
4.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落實作業審批制度,未經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審核,負責人批準,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5.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對涉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含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開展針對性安全知識、技能和應急處置培訓教育。
6.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制定科學有效應急方案,備齊應急物資和器材,定期組織演練,防止親屬盲目參與作業和應急救援等情況。
7.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規范作業現場管理。一是作業前要開展安全交底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條件再確認工作;二是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原則,并對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檢測或者連續監測;三是作業現場要進行在崗監護和安全管控。
8.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根據有限空間存在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和危害程度,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
9.督促企業和相關部門單位不得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或資格的承包方;發包給具備國家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承包方,要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安全生產職責。
10.消除其他有限空間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工作步驟
按照“輕重緩急、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總體原則,20xx年在鞏固近年來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成果的基礎上,重點整治冶金、有色、建材、輕工行業以及存在附屬污水處理系統的工貿企業。20xx年進一步鞏固20xx年專項整治工作成果,重點整治機械、紡織、煙草、商貿行業和未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基礎仍然較差、安全風險仍然較高以及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
(一)動員部署階段(每年1-2月)
1.制訂實施方案。各區縣(市)(含工業園區)安監(應急管理)部門及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印發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治理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3月底前,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將專項治理實施方案上報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縣級有關部門負責將本縣《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傳達到屬地每一家工貿企業,著力讓工貿企業充分了解和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的危險性和重要性,督促企業深化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2.宣傳發動。各區縣(市)要通過印發宣傳資料、以案說法等多種形式以及廣播、電子屏、板報、報刊、告知(警示)牌、手機短信(微信)等多種傳媒介質進行廣泛宣傳,大力宣傳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常識,做到宣傳進鄉村、到農戶,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輿論氛圍,強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防范意識。
(二)培訓教育階段(每年3-4月)
1.各區縣(市)安監(應急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年度整治重點,組織安全監管人員、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安全知識的`專題業務培訓。
2.各有關企業和相應主管部門應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每年組織對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和防范、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實戰演練、應急處置以及檢測檢驗和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等方面的專項教育培訓,確保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和作業人員熟知并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掌握應急救援方法。專項教育培訓要進行專門記錄,參加培訓的人員要簽字確認,并存檔備查。
(三)自查自糾階段(每年5-6月)
1.凡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要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及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安全管理臺賬;安全警示標識;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通風、檢測、防護設備;作業程序及履行審批手續;應急救援設備器材及演練等重點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并對查出的各類問題和隱患必須真實有效的申報和整改,并填報《企業有限空間安全專項整治自查表》(附件1)。
2.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積極開展相關工作,凡企業自檢自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進行徹底整改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承諾合理期限予以整改。
3.各有關企業于每年6月30日前將《企業有限空間安全專項整治自查表》(附件1)、《工貿企業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臺賬》(附件2)簽字蓋章后報送至區縣(市)安監(應急管理)部門。
(四)執法檢查階段(10月底前)
1.區縣(市)安監(應急管理)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對涉有限空間作業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逐一對照《涉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執法檢查表》(附件3)內容,按年度工作重點逐戶嚴格開展涉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安全生產執法專項行動。鼓勵監管人員和技術能力偏弱的地區通過購買專家服務的形式強化安全監管執法。
2.市應急管理將在區縣(市)安監(應急管理)部門全面執法檢查的基礎上,按照不少于年度工作重點30%的比例隨機執法抽驗部分涉有限空間作業企業開展專項行動情況,并將情況以安委辦的名義通報各區縣(市)。
(五)督導檢查階段(11-12月)
1.嚴格監管執法。省應急管理廳將組成若干個執法組,采取明察暗訪、專項執法、交叉執法等多種方式,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抽查(至少抽查每個市州2個區縣(市),2個鄉鎮街道,4家企業),要通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整治情況,發現問題、完善舉措、推動工作,特別是倒查各地各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情況。
2.及時總結和通報。各區縣(市)要及時將每個階段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分析并通報整治情況。并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匯總表》(附件4)于本年度9月15日前報市應急管理局工貿科。聯系人:張學禮13875370268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8
根據高新區安委會《關于在全區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緊急通知》要求,為全面推進全區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深入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斷提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保障水平,提高企業防范有限空間作業風險和事故能力,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進一步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規范有限空間作業,著力解決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不夠全面、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政策法規安全知識不足、安全操作技能差、現場危險辨識不到位、管控措施落實不力、應急處置能力不高、審批制度執行不嚴以及各項防護裝備不足等問題,建立完善有限空間作業專項管理制度,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基礎和管理水平得到明顯改善和提升,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檢查主要內容
(一)開展有限空間辨識并建立臺賬情況
1.是否對按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目錄》對本企業的有限空 間進行辨識,確定有限空間的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基本情況,建立了有限空間管理臺賬;
2.是否按照《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指導手冊》對本企業的有限 空間作業可能存在的主要安全風險進行辨識;
3.建立的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是否及時更新;
4.是否將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報送屬地應急部門及行業主管 部門;
(二)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1.是否對從事有限空間作業的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 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進行了專項安全培訓;
2.是否建立健全了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由生 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詳細、準確記錄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3.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取 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
4.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存在可燃性氣體、粉塵的,電工作業人 員是否取得防爆電氣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
(三)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安全設施情況
1.是否在存有有限空間作業的場所或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警示標識必須指出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警示有限空間風險,標明嚴禁擅自進入和盲目施救風險;
2.是否按照規定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 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3.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照明燈具電壓是否符合《特低電壓限 值》(GB/T3805)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4.存在可燃性氣體、粉塵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其電氣設施設備及照明燈具的防爆安全要求是否符合《爆炸性環境第一部分:設備通用要求》(GB3836.1)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四)有限空間作業應急管理情況
1.是否根據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有限空間作業 應急預案;
2.是否定期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演練;
3.是否按照應有限空間作業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物資及 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配備相關的'呼吸 器、防毒面罩、通訊設備、安全繩索等應急裝備和器材;編制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前,是否進行了事故風險辨 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三、檢查時間安排
分三個階段實施,自8月11日開始,到9月11日結束。
第一階段:自查整改階段(8月11日至8月15日)
各街道(發展區)安環辦組織轄區內小微企業,各科室(大隊)組織包靠的規上企業對有限空間進行一次全面自查確認,區分出坑、溝、槽、池、井、管(道)、罐、箱、爐、室、倉(斗)、塔(釜)等不同的有限空間,并重點篩查出有限空間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按照有關要求進行分類登記造冊,建立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作業辨識臺帳(附件2)。
企業通過對有限空間排查確認,在建立有限空間臺賬的基礎上,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者聘請有關安全技術服務機構及安全專家,按照《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執法檢查表》(附件1)逐項開展自查自糾,對自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按照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要求,建立隱患和問題臺賬,按照“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第二階段:執法檢查階段(8月16日至8月31日)
在企業自查自糾基礎上,各科室(大隊)結合企業上報的有限空間管理臺賬,組織執法人員和安全專家,對規上企業按照《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執法檢查表》(附件1)內容開展執法檢查,指導包靠的街道安環辦對小微企業開展執法檢查,嚴厲查處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監督企業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各項要求。對問題突出的企業,要立案依法查處,在頂格處罰的基礎上,進行通報、曝光,提高涉事企業違法違規的社會和經濟成本,形成強大的執法威懾力,通過強力執法檢查,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第二階段:總結提升階段(9月1日至9月11日)
各街道(發展區)安環所、科室(大隊)對前期開展的執法檢查進行“回頭看”,確保隱患整改到位,形成工作閉環,并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執法檢查情況形成書面總結連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執法檢查情況匯總表(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點領域,全面開展執法檢查
一是突出冶金、建材、輕工(農副產品、食品、造紙、醬腌菜、酒類生產加工)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確保所有涉及有限空間胡企業檢查到位,對檢查出的隱患要及時下達整改指令、堅決依法予以處罰、督促企業整改到位,堅決有限空間事故發生。二是重點抓好生產經營單位附屬污水處理系統的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和專項執法檢查工作。在全面抓好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和專項執法檢查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抓好生產經營單位附屬污水處理系統,摸清涉及附屬污水處理系統的生產經營單位基本情況,督促企業對有限空間風險辨識和臺賬建立、作業人員安全培訓、作業審批及執行、警示標識設置、通風檢測作業儀器裝備配置、應急演練、外委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等方面進行排查整改,推動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落實到位。三是突出危險化學品、粉塵涉爆、高溫融溶金屬等重點行業領域,突出已排查出重大隱患和問題的企業、大排查大整治行動中發現存在違法行為的企業,采取突擊抽查和“雙隨機”檢查等方式,嚴厲打擊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二)加強事前執法,加大事前處罰力度
切實推進事故防范關口前移,對違法行為,發現一起、立案一起、處罰一起。聘請專家參加,執法人員依據《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檢查表》對明知故犯、頂風違法的企業,從嚴從重予以打擊。切實做到整改一批、處罰一批、關停一批、移送一批。各街道(發展區)安環辦、各科室大隊要加強聯合執法,嚴格做到“五個一律”, 即凡是發現企業不開展隱患自查自改的,一律依法處罰;凡是發現企業存在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一律依法處罰;凡是發現企業自查自改后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的,一律停產整頓;凡是經停產整頓到期仍達不到安全生產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提高執法效應。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9
一、有限空間的定義及其特點:
1、有限空間的定義:
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
2、有限空間的特點:
2.1、空間有限且與外界相對隔離;
2.2、進出口首先,但人員能夠進入進行指派的工作;
2.3、未按固定工作場所設計,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內工作。
二、有限空間分類:
1、密閉設備:
如船艙、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
2、地下有限空間:
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
3、地上有限空間:
如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溫室、冷庫、糧倉、料倉等。
三、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流程:
1、制定作業方案,明確人員職責;2、作業審批;3、安全交底;4、設備檢查;5、封閉作業區域及設置安全警示;6、打開井蓋自然通風;7、管道檢查、封堵、導流;8、氣體檢測與評估;9、機械通風;10、二次檢測;11、個人防護;12、安全作業;13、作業監護;14、連續檢測與通風;15、作業結束;16、應急救援。
四、有限空間作業方案:
1、有限空間電動強制送風呼吸器
電動送風長管呼吸器是利用小型送風機將符合大氣質量標準的新鮮空氣經無毒無味長管供給作業者,是一種保護人體呼吸系統安全的防護裝備。
電動長管送風空氣呼吸器使用說明:
1.1、用處與使用范圍
本產品屬于作業型呼吸保護裝具,主要用來防御吸入有害氣體、粉塵、煙霧等污 染物質,并有效抵補缺氧危害。對化工、石油化工,制藥工業、煤氣廠、城建地下施工等行 業,在檢個塔罐、地下施工等作業環境,用作職工呼吸保護。
1.2、構造
長管送風呼吸器由:全面罩、腰帶、長管(10 米)、送風機組成。
1.3、特征
1.3.1.產品是通過送風機不斷地給工作者提供新鮮空氣的呼吸器,
1.3.2.不受時間限制。
1.3.3.由于送風機不斷地給面部提供空氣,所以面部始終保持比大氣壓高的壓力(低壓)。從而使用時由于出現一點點的操作失誤,臉部與面罩之間出現氣密不好的地方也不會出現往處漏氣的現象。因此,有害氣體無法進入面罩內;
1.3.4.本產品使用 AC-220V的電源。
1.4、作用方法
1.4.1、送風式長管面具在使用前必須檢查各連接口,不得出現松動。以免漏氣而危害使用者的健康。
1.4.2、請將插入面罩一端的適當長度軟管先穿入安全腰帶上的帶扣中,收緊腰帶,使長管固定于腰帶上,防止拖拽時影響面罩的'佩帶。
1.4.3、檢查整機的氣密性;用手封住插入送風機一端的接頭吸氣,感覺憋氣說明面罩的氣密性良好。然后插入送風機軟管插座,同時開啟送風機,將新鮮空氣輸入面罩供使用者呼吸。
1.4.4、送風機使用前應實現可靠接地。
1.4.5、每次使用后應將面罩、通氣管及其附件擦拭干凈,并將長管盤起放入儲存箱內。儲存場所環境保持干燥、通風、避熱。面罩鏡片不可與有機溶劑接觸,以免損壞。另外應盡量避免碰撞與磨擦,以免刮傷鏡片表面。男士在佩戴面具之前應將胡須刮凈,以免胡須影響面罩的佩戴氣密性。長管面具應由專人保管,定期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維修,必要時更換損壞的另部件。
2、有限空間三角架救援系統
2.1、救援三腳架簡述:
應用于有限空間的作業與救援
輕質高強度鋁合金 MILLER 三角架尺寸小,重量輕,強度高!腿長最大可至 2.1 米,跨度最大可至 1.5 米。可單人迅速提至使用地點并且快速進行安裝。
多功能的 MILLER 絞盤采用耐用的鋼結構,尺寸小巧。卷動裝置平滑順暢,易于控制。帶超速裝置和墜落指示器,機械效能 5:1,并帶自鎖裝置。集成支架可單人迅速安裝于 MILLER 三角架
組合適用于多種場合,包括:有限空間的進出,救援,定位和物品吊裝。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0
為進一步深化全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切實加強有限空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有限空間中毒窒息及燃爆、火災等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省統一組織,部門分工負責,組織各類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廣泛宣傳教育和全面自查自改。進一步摸清存在中毒窒息、燃爆火災風險的有限空間底數,建立健全管理臺賬。有限空間涉及的各類安全生產風險要素得到全面辨識和管控,通風、監測、監控等安全設施及應急救援裝備等全部按要求落實到位,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全部培訓上崗,有限空間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明顯提升,全省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大幅下降。
二、整治范圍
此次專項整治范圍為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貿行業,以及礦山、化工、市政工程、物業管理、地下管網、污水處理、電力、通信等行業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單位。
三、重點內容
(一)健全有限空間安全管理制度。對有限空間進行確認并登記建檔,完善有限空間名稱、地點、類型、危險因素、負責人等基本信息;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和“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等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強化對外協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二)完善有限空間安全設備器材。按規定配備有限空間快速檢測設備、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應急通訊報警器材、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防護用品。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通風、檢測、照明、通訊設備要符合防爆要求。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含檢測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呼吸防護用品。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并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
(三)加強作業前準備工作。作業前,做到“三個必須”:一是必須制定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由相關技術人員審查通過后,經單位負責人審批同意方可實施作業。不具備專業技術能力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聘請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二是必須組織作業前培訓和應急演練,告知作業人員存在的風險、安全作業規范和應急措施,使相關人員熟悉應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必須落實“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要求,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
(四)強化作業過程安全管理。作業過程中,做到“五個必須”:一是必須設置現場專職安全監護人員,監督作業方案執行情況,始終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不得在作業期間離開現場。二是必須在作業現場設置安全警示標識,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三是必須采取強制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禁止采用純氧通風換氣。四是必須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或連續檢測,發現有限空間內氧含量濃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高于標準規定限值時,立即停止作業,撤離現場。五是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和應急救援設備。
(五)強化和規范應急救援。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后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堅決杜絕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擴大問題發生。
(六)做好作業后的清理確認。作業結束后,作業人員必須應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對因實施作業臨時移動或者拆除的設備設施進行恢復,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共同清點人數、工具等,確認無誤后方可撤離作業現場。
四、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摸底排查階段(20xx年1月底前)。
各級(特別是縣、鄉兩級)各有關部門要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按照職責分工,對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再排查再摸底,進一步完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信息臺賬,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全覆蓋。要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以全省深入推進“雙控”機制建設為契機,再次對本單位存在的有限空間進行認真、全面、精準辨識,建立健全本單位有限空間管理臺賬。20xx年1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信息臺賬更新工作,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完成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更新工作,以后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2月至10月)。
1.深化“雙控”機制建設。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以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為主線,精準分析判定每一個有限空間作業環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燒、爆炸等危險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級,制定針對性強地消除和控制措施,改進作業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和應急預案等,并及時將有關內容更新至有限空間風險告知牌。20xx年6月底前,相關規模以上和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完成必須完成“雙控”機制建設;10月底前,相關中小微生產經營單位全面完成“雙控”機制建設。
2.強化宣傳教育。各地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針對有限空間管理要求和實施有限空間作業的特殊群體,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廣泛宣傳有限空間安全知識,開展系統性教育培訓。要針對廣大一線作業人員流動性大、管理松散、思想麻痹大意、長期違章作業的實際情況,編制通俗易懂的教學資料和簡便易行的作業手冊,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教育培訓。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及時推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常識和事故警示案例等信息,暢通舉報渠道,鼓勵企業職工和社會群眾舉報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20xx年6月底前,各地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實際,通過專家授課、警示教育、觀摩演練等方式,組織一次有限空間專項培訓。
3.實施風險診斷。以縣級為主,統籌開展第三方危害評估或檢測,引導生產經營單位對各類有限空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種類以及濃度、數量等進行分析,掌握危險聚集規律,結合作業周期和作業要求,實施精準化管理。20xx年6月底前,各地要組織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完成評估檢測工作。
4.加強應急管理。各地要監督指導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按規定配備防護裝備和應急救援設備器材,定期進行檢驗、維護,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提高有關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風險的認識。20xx年9月底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至少要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的應急演練。
5.開展執法檢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以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風險控制為重點,將執法檢查貫穿始終,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省級重點檢查各市工作落實情況,對事故頻發、問題集中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進行抽查執法。各市重點檢查各縣工作落實情況,對高危行業企業和一般行業重點企業進行抽查執法。各縣對轄區內高危行業企業和其他規模以上企業進行“全覆蓋”執法檢查。
(三)驗收總結階段(20xx年11月至12月)。
1.認真組織驗收。各地按照分級監管的要求,組織企業或者聘請專家開展整治驗收,逐一對納入整治范圍企業的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驗收,填寫《有限空間驗收確認表》。省安委辦將對各地驗收情況進行抽查。
2.全面進行總結。各市以及有關部門要及時將每個階段的工作情況報省安委辦。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后,要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于20xx年12月20日前報省安委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有限空間作業涉及的領域廣、行業部門多,從業人員大都是體力勞動者,文化素質低、安全知識貧乏、安全意識差,極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且施救不當極易造成事故后果擴大。近年來我省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多發,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強化“紅線”意識,充分認識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時刻牢記“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宗旨,切實抓好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應急管理、住建、工信、市場監管、城管、電力、通信等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將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具體抓,并要經常深入一線開展檢查督查,督促有關生產經營單位認真搞好自查自糾。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面覆蓋、不留死角。
(三)落實主體責任。堅持把全面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作為專項整治的核心,采取多種措施,調動其積極性和主動性。各相關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全過程參與整治工作,督促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確保整治取得實效。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自查自糾,對排查出的隱患,列入隱患治理清單,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實”,確保按期整改到位。
(四)堅持統籌實施。各地要將專項整治與“雙控”機制建設、教育培訓、應急管理等有機結合,形成工作合力。要通過深入開展“雙控”機制建設,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完善相關制度規定,改進安全設備設施,細化崗位操作規范,提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控能力。要通過教育培訓和應急管理,切實提升一線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與標準化作業能力,特別是提升應急處置能力,避免盲區施救發生。對有限空間作業整治責任不落實,不積極開展整治,工作不認真、走形式以及驗收不合格的,相關的標準化創建、“雙控”機制等一律不得通過。
(五)嚴格責任追究。省安委辦將持續加大對各地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明查暗訪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對責任不落實、整治效果差的地區,進行約談通報。各級在執法檢查中,發現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辨識、檢測、評估存在遺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立即下達整改指令;對排查治理不認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從嚴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堅決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專項整治期間,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1
根據徽州區“1+11+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區政府安委會第三次全體(擴大)會議部署,全面落實區政府領導指示精神,在全鄉范圍內開展防范有限空間中毒窒息事故專項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深入排查整治各行業領域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風險隱患,切實加強有關企業和從業人員安全風險防范意識,全面提升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管理水平,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責任鏈條和管理辦法,建立一套較為成熟定型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制度體系,形成長效機制,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事故的發生。
二、整治時間
即日起至20xx年底。
三、整治范圍
全鄉所有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凡是有可能涉及到有限空間作業的,都要開展專項整治。其中,化工、建筑、電力、建材、餐飲、市政工程、環保工程、燃氣、污水處理、特種設備、通信施工等易發生有限空間中毒窒息事故的行業領域,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制定專項工作方案,重點對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密閉或半密閉設備,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廢地坑、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地下有限空間,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溫室、冷庫、糧倉、料倉等地上有限空間,針對性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
四、整治內容
(一)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是否開展風險辨識,并建立健全相關安全制度。
1.企業對有限空間存在的風險和隱患是否進行了辨識和排查管控,并建立相應的臺賬;
2.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
3.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4.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5.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6.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應急管理制度;
7.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二)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是否對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開展了相關專業培訓。
1.是否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培訓;
2.是否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培訓;
3.是否開展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培訓;
4.是否開展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培訓;
5.安全培訓是否有專門記錄,并由參加培訓的人員簽字確認;
6.是否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三)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是否落實了安全防范措施。
1.有限空間作業前是否執行了審核程序;
2.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是否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原則;
3.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是否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檢測或者連續監測;
4.作業中斷超過30分鐘,作業人員再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是否重新通風、重新檢測;
5.作業人員是否配備能夠有效防護現場有毒有害物質的呼吸器、防毒面罩,并佩戴必要的通訊設備、安全繩索等應急裝備和器材;
6.是否保持有限空間出入口暢通;
7.是否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
8.企業是否按照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明確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及其安全職責;
9.有限空間作業前,是否將有限空間作業方案和作業現場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業人員;現場負責人是否監督作業人員按照方案進行作業準備;
10.作業人員與外部是否有可靠的通訊聯絡設備;
11.監護人員是否始終在作業現場,并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
12.存在交叉作業時,是否采取避免互相傷害的措施;
13.有限空間作業結束后,是否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撤離作業人員;
14.企業將有限空間作業發包給其他單位實施的,是否發包給具備國家規定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承包方,是否與承包方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是否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15.有限空間作業中發生事故后,現場有關人員是否立即報警而不是盲目施救。應急救援人員實施救援時,是否做好自身防護,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
(四)行業主管部門是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
1.行業主管部門是否開展本行業領域有限空間調查摸底,并建立工作臺賬;
2.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安全檢查時,是否重點抽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檢測記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應急救援演練、專項安全培訓等情況;
3.有安全管理和執法職責的部門是否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培訓,是否將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督檢查納入年度執法工作計劃,并為檢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行政執法人員配備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檢測儀器。
五、整治措施
(一)開展風險辨識。各村、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全面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風險辨識,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要懸掛警示標志和風險告知牌,標明具體編號、位置、種類、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等。
(二)健全管理制度。凡涉及到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嚴禁教育培訓不合格上崗作業;必須制定應急措施,現場配備應急裝備,嚴禁盲目施救。
(三)嚴格作業審批。各村、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將有限空間作業作為特種作業進行管理,企業應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方案至少包括作業環境評估、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應經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審核,并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嚴格執行作業票審批制度,需經企業主要負責人或現場項目負責人批準方可實施作業。
(四)加強安全培訓。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和效果,普及有限空間等危險作業安全常識和科學施救知識。要督促企業開展內部專題教育,落實崗前培訓,切實使從業人員掌握危險作業風險和作業要求。
(五)提升救援能力。各企業要根據作業需要,配備氣體檢測設備、快速檢測設備、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通訊報警設備、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呼吸器具等相應的安全設備設施,并定期檢查保養。有限空間作業時必須按要求做好個人安全防護,尤其是開展現場救援時,必須使用有毒氣體檢測儀進行檢測,施救人員必須做好個人防護,堅決杜絕盲目施救,避免事故傷亡擴大。
(六)強化監督執法。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以及違反高危作業規程等行為,嚴格落實“四個一律”執法措施和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制度,強化執法震懾力。要督促企業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建檔,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范和應急措施。對于發生有限空間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級調查,造成1-2人死亡的由市級調查,對發生事故的單位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六、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4月底前)。各村、各有關部門根據本地本行業領域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整治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細化本地本行業領域整治工作職責,迅速開展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至11月)。各村、各有關部門和企業開展全面摸排,對排查出的有限空間作業風險隱患列出清單,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三)總結驗收階段(12月)。各村、各有關部門對整治成果進行評估總結,并成立檢查組,對本地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工作開展情況納入20xx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將開展專項整治作為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重要舉措,切實抓好落實、抓出成效。要逐級成立組織機構,加強指揮調度,壓實工作責任。
(二)強化監管協作。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對交叉領域要聯合組織檢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形成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合力。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村、各有關部門要邊整治邊總結,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對存在的普遍性問題,要進行專題研究并及時修訂完善相關制度規范,切實增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水平。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2
為深刻汲取近期我省兩起有限空間作業中毒和窒息事故教訓,按照《xx市應急管理局關于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的通知》(xx應急發〔20xx〕xx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公司工作實際,自即日起至20xx年xx月底,在我公司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進一步健全我公司有限空間作業監管臺賬,完善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行為,增強事故控制和防范能力,提高員工安全防范意識,杜絕事故后的`盲目施救,遏制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發生。
二、整治重點
(一)全面開展摸排辨識。各部門對有限空間開展一次系統摸排辨識,確認風險并登記建檔,進一步完善有限空間基本信息。對摸排出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及時設置(更新)安全警示牌和風險告知牌。
(二)規范現場作業管理。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落實作業審批制度,作業前需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經部門負責人審核通過后方可實施。實施作業必須落實監護和應急措施,組織作業人員培訓,告知作業人員存在風險、規范和應急措施,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規定。
(三)嚴禁盲目實施救援。各部門要根據本部門有限空間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措施,明確救援人員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定期組織演練。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后要按應急預案規定科學施救,防止由于盲目救援造成事故擴大的慘痛教訓。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各部門要切實增強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將有限空間作業整治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結合起來,認真做好自查自糾,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二)立即行動,推動有力。各部門要精心組織、明確主要任務、重點內容和工作要求,對本部門范圍內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工作進行研究部署,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有序穩步推進。
(三)加強宣傳,提高能力。通過宣傳培訓,提高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和事故施救、自救、自我保護能力,強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指導手冊》及《有限空間無限風險》宣傳警示片培訓教育,從源頭筑牢安全防線。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確保進入有限空間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內容
第二條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辦理程序為:
(一)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
(二)落實進入有限空間的安全防護措施,確認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間內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檢驗結果;
(三)指派監護人員,監護人員與作業部門共同檢查監護措施、防護設施及應急報警、通訊、營救等設施,確認合格后簽字認可;
(四)安全管理負責人在對上述內容全面復查無誤后,報廠生產辦審批后,方可進入作業。
第三條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一)作業前,應指定專人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包括作業空間的結構和相關介質等方面的知識,作業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處理、救護方法等;
(二)切實做好作業空間的.工藝處理,所有與作業點相連的管道、閥門必須加盲板斷開,并對設備進行吹掃、蒸煮、置換,不得以關閉閥門或水封來代替盲板,盲板應掛牌標示;
(三)進入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有限空間內作業,電源的有效切斷可采取取下電源保險絲或將電源開關拉下后上鎖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設專人監護;
(四)進入有限空間前30分鐘應取樣,嚴格控制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濃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標范圍內,分析合格后才允許進入設備內作業。有毒有害氣體含量不得超過GBZ1—20xx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規定的最高容許濃度,氧含量應為18%—22%。如在設備內作業時間長,至少每隔2小時分析一次,如發現超標,應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出人員;
(五)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間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取樣分析;
(六)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遵守動火、臨時用電、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不能代替上述各作業票,所涉及的其他作業要按有關規定執行;
(七)有限空間作業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保證其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八)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一般不得使用卷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經生產辦批準;
(九)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內照明電壓應不大于36V。在潮濕或狹小容器內作業應小于12V,所有燈具及電動工具必須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十)作業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十一)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和掌握緊急情況時的外出路線、方法,有限空間內人員應安排輪換作業或休息;
(十二)有限空間作業可采用自然通風,必要時可再采取強制通風的方法(嚴禁向有限空間內通氧氣或富氧空氣);
(十三)對隨時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內防腐作業的場所應采取可靠措施,作業人員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護面具,由安全人員親自監護,并進行定時監測;
(十四)發生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時,搶救人員必須佩帶氧氣呼吸器進入作業空間,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監護和聯絡工作;
(十五)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并有可能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時,必須立即撤出;若需要繼續作業,必須重新辦理進入設備內作業審批手續;
(十六)作業完工后,經檢修人、監護人與車間負責人共同檢查設備內部,確認設備內無人員和工具、雜物后,方可封閉設備孔。
第四條進入有限空間前應做一次全面檢查,凡是取樣分析不合格、無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實和工具行燈等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均不準進入內部作業。
第五條進入有限空間內進行檢修作業,應打開設備的所有手孔、人孔、風門、煙門,保持設備內空氣流通,必要時可向設備內通風;對于通風不良、容積較小的設備,作業人員要進行間歇作業,不準強行連續作業。
第六條進入罐、容器、塔、井內作業時,應按作業點的高度或深度搭設安全梯或配備救護繩索為應急救離使用,在作業中嚴禁向外投擲材料,以保證作業安全。
第七條進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有限空間內作業時,要按要求戴好個人防護用具。
第八條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的人員應清理衣兜,禁止攜帶與作業無關的物品,所帶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須登記清楚,作業結束后應一一清點,防止遺留在設備內部。
第九條在清理設備容器內的可燃物料殘渣、沉淀物時,必須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使用鐵器敲擊碰撞且不準穿戴化纖織物。
第十條作業中斷時間在150分鐘以上或作業條件發生改變,需繼續進入內部作業時,應重新辦理作業票,作業者要嚴格按照作業票規定的時間進入內部作業。
第十一條作業完成后,作業人員和現場監護人員必須共同對設備容器內外進行檢查,雙方確認無問題,且均在作業票上簽字后,方可封閉人孔。
第三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安全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4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從源頭和基礎抓起,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通過此次安全專項整治,督促工貿企業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范有限空間作業行為,強化有限空間事故應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堅決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由鎮長萬新建同志任組長,分管領導全立波同志任副組長,各相關部門單位及各行政村村委會為成員的武圣宮鎮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安監辦主任岳建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圍
此次專項整治范圍為工貿行業存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生產經營單位,重點在有色、食品藥品加工、污水處理設施等重點部位。
四、重點內容
此次整治工作重點是: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企業建立健全有限空間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情況;企業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臺賬情況;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警示標識設置情況;企業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情況;企業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有限空間作業規范要求情況;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應急救援器材配置情況以及是否有員工親屬盲目參與作業和應急救援等情況。
五、方法步驟
按照“輕重緩急、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總體原則,20xx年在鞏固近年來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成果的基礎上,重點整治冶金、有色、建材、輕工行業以及存在附屬污水處理系統的`工貿企業。20xx年進一步鞏固20xx年專項整治工作成果,重點整治機械、紡織、煙草、商貿行業和未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基礎仍然較差、安全風險仍然較高以及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
(一)動員部署,宣傳發動階段(每年1-2月)
1.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各村(社區)要結合實際迅速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責任細化分工。并于2月底前將工作方案報鎮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宣傳發動。各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各種新聞媒介,主流報紙采取多種形式和途徑,大力宣傳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常識,做到宣傳進企業、進鄉村、到農戶,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輿論氛圍。
3.全面調查摸底確認。各村(社區)要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對照《工貿行業有限空間參考目錄》(見附件1)進行有限空間確認。
(二)培訓教育階段(每年3-4月)
各村(社區)要按照分級屬地監管原則,督促轄區內工貿企業開展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有限空間作業專題安全培訓,同時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全員安全教育培訓,確保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熟知并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確保全體作業人員掌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和應急救援方法。
(三)自查自糾階段(每年5-6月)
1.企業要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臺賬;安全警示標識;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通風、檢測、防護設備;作業程序及履行審批手續;應急救援設備器材及演練等重點內容開展自查自糾。認真查找有限空間作業存在的問題并予以整改,并填報《企業有限空間安全專項整治自查表》(附件1)。
2.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積極開展相關工作,凡企業自檢自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進行徹底整改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承諾合理期限予以整改。
3.各有關企業于每年6月25日前將《企業有限空間安全專項整治自查表》(附件)簽字蓋章后報送至鎮安監辦。
(四)執法檢查階段(10月底前)
1.全面督導檢查。鎮安監辦將有計劃地組織相關部門組成督查組,采取明察暗訪、專項執法、交叉檢查等多種方式,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導和抽查,要通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整治情況,發現問題、完善舉措、推動工作,特別是倒查各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情況。
2.及時總結和通報。各村(社區)要及時將每個階段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分析并通報整治情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組織開展本地轄區,本行業領域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對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覆蓋、不留死角。
(二)強化工作措施。各村必須嚴格工作標準,強化工作措施,每月調度一次專項整治進展情況,確保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圓滿完成。對隱患整改不力甚至事故頻發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大執法力度,依法依規嚴格處罰,要選擇典型企業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降低其誠信等級并予以公開曝光,以儆效尤。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村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動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核心,切實履行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工作進展緩慢的,鎮安監站將進行通報批評。對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將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倒查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行業管理部門的責任。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5
1事故風險分析
1.1作業現場風險
有限空間是指存在危險有害因素(如缺氧,硫化氫、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氣體或粉塵中毒危險)且受到限制和約束的封閉、半封閉設備、設施及場所。有限空間的空氣中的氧氣濃度低于 18%或者存在其它有毒有害氣體時,可能造成中毒事故、缺氧窒息事故。
1.2事故征兆
1.作業人員缺少個體防護用品。
2.作業前未采取送風設備對有限空間送風。
3.雖送風但未檢測有限空間氧氣含量而進入作業。
4.監護人員與作業人員未約定或缺少聯絡方式。
5.未配戴防護用具搶救。
1.3地點或裝置名稱
在生產、管理和維修的過程中,由于有限空間本身具有進出口受限制、密閉狹窄、通風不良、潮濕等特點,其作業環境易出現缺氧和有毒有害物質造成中毒,在有限空間環境下作業是危險的。可能發于前處理清洗池、污水池、消防水池、電梯井道、隧道烤爐;化糞池委外清理,同時不允許下池作業,故不列入。
2應急工作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本現場處置方案的應急自救組織機構設置如下:成立現場應急小組,由現場負責人、班組長和工作人員組成,由部門負責人或現場負責人任現場應急小組組長,班組長任副組長。現場負責人不在現場時,班組長為現場應急小組組長。
2.2工作職責
(1)工作人員職責
①發現有限空間事故發生,應立即高聲呼叫求救;
②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停止設備設施運行;
③立即執行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④報告班組長或現場負責人;
⑤接受并執行本應急小組的指令。
(2)班組長職責
①接到工作人員報告后,應立即到現場進行確認;
②組織本班組員工,按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進行應急救援;
③立即上報現場負責人;
④接受并執行本應急小組組長的指令。
(3)應急小組組長職責
①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本應急小組成員;
②組織本應急小組成員,按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進行應急救援;
③如果傷者傷情嚴重需送醫院治療時應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④接受并執行應急指揮部的指令。
3應急處置
3.1應急程序
1)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后,第一發現人立即通知現場負責人,現場負責人應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匯報,應急處置人員到現場救援。
2)有限空間作業事故一旦產生,該方案即啟動。
3)有限空間作業事故進一步擴大時由現場指揮員或理級主管宣布啟動應急響應升級
3.2應急處置措施
(1)搶險救援:
1)現場應急指揮員和應急人員首先對事故情況進行初始評估。根據觀察到的情況,初步分析事故的范圍和擴展的潛在可能性。
2)搶險人員要穿戴好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正壓式或長管或空氣呼吸器、工作服、工作帽、手套、工作鞋、安全繩等),系好安全帶,以防止搶險救援人員受到傷害。
3)使用檢測儀器對有限空間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和氧氣的含量進行檢測;也可采用動物(如白鴿、小雞、鴨子等)試驗方法或其他簡易快速檢測方法作輔助檢測。
4)加強通風換氣等相應的措施,確保整個救援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5)發現有限空間有傷害人員,用安全帶系好被搶救者兩腿根部及上體妥善
提升使患者脫離危險區域,避免影響其呼吸部位。
6)搶險過程中,有限空間內搶險人員與外面監護人員應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并確定好聯絡信號,在搶險人員撤離前,監護人員不得離開監護崗位。
(2)傷員現場救護:
中毒急救
1)呼吸道中毒時,應迅速離開現場,到新鮮空氣流通的地方。
2)經皮膚吸中毒者,必須用大量清潔自來水洗滌。
3)眼、耳、鼻、咽喉粘損害,引起各種刺激癥狀者,須分別輕重,先用清水沖洗,然后由醫生處理。
缺氧窒息急救
1)迅速撤離現場,將窒息者移到通風處新鮮空氣。
2)視情況對窒息者供氧,或進行人工呼吸等,必要時嚴重者速送醫院處理。(打 120 電話)
4注意事項
1.佩戴呼吸器者,一旦感到呼吸不適時,迅速撤離現場,呼吸新鮮空氣,同時檢查呼吸器問題及時更換合格呼吸器。
2.充分自用救援器材,不得冒險蠻干。
3.對所有中毒、窒息事故休克者,不管情況如何,都必須從發現開始持續進行心肺復蘇
搶救。
4.作業過程保持連續監測,有毒有害氣體濃度超標時,立即撤離所有作業人員。
5.進行心肺復蘇救治時,必須注意中毒、窒息者姿勢的正確性,操作時不能用力過大或頻率過快。
6.進行人工呼吸前,施救者應注意首先清除中毒、窒息者口中的異物方可進行下一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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