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整治方案匯總八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復雜的一種。那么優秀的方案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8篇,歡迎大家分享。

整治方案 篇1
為迎接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和國家衛生城市復檢,切實貫徹《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20xx年工作要點及責任分解》的要求,今年我局將分階段、有步驟的開展戶外廣告、店招店牌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強化執法整治和監督考核,美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具體整治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整治行動順利實施,區局成立戶外廣告、店招店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制定方案、指揮協調、監督考核工作。局長霍忠華擔任組長,副局長徐恩深、趙家紅、沈健,局長助理黃凌云及各街道城管辦主任擔任副組長,各街道派駐中隊、機關(科室)隊主要負責人為組員。
二、整治目標
根據《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市市區店招店牌設置管理規定(試行)》的要求,對轄區道路逐路逐街開展市容提升整治行動,規范市區戶外廣告、店招店牌設置,建設整潔有序、和諧優美的城市市容環境。同時,對亂占道(含空調外機)、亂吊掛、亂搭建等三亂現象進行整治規范。
三、整治任務
對未經審批,擅自占用公共場地、公共設施設置戶外廣告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對店招店牌不全、污濁、缺字斷亮的,督促店主及時進行修復或者清理,對拒不整改的依法進行查處;對亂占道、亂吊掛、亂搭建等“三亂”現象及時進行勸導、清理或者依法查處,特別對沿街店家空調外機落地安裝的',要督促規范上移。
四、整治步驟
1、以一個季度為一個整治周期,由區局制定方案指定各街道中隊轄區內若干條道路為整治區域,街道中隊對指定路段內的所有戶外廣告、店招店牌的設置進行排摸檢查,對已經審批的戶外廣告建立管理檔案,對未經審批的戶外廣告立案查處。
2、對中隊排查、區局督查、市民舉報的,未經審批的戶外廣告及時進行依法查處;對不全、污濁、缺字斷亮的店招店牌及時責令當事人進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進行處罰。對“三亂”現象逐路逐街進行檢查清理,確保建筑物立面整潔美觀。
3、每季度末,在城管目標責任制季度考核前,由局領導帶領機關(科室)隊到聯系中隊進行考核檢查,考核扣分計入本季度城管目標責任制季度考核中的市容秩序攤位管理(10分)、長效管理(10分),扣完為止。
五、考核標準
1、對列入季度整治計劃的路段隨機抽查。每個街道區域每次抽查10個戶外廣告,10個店招店牌。(2分)
發現一個違法廣告并且未及時立案查處扣0.1分,發現一個不全、污濁、缺字斷亮的店招店牌扣0.1分。
2、對列入季度整治計劃路段的“三亂”現象進行全面檢查,考核“三亂”整治成效。(2分)
發現一處亂占道(空調外機落地安裝)、亂吊掛、亂搭建扣0.1分。
六、整治要求
各街道中隊、機關(科室)隊要按照區局的統一部署,認真完成每季度的整治任務。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戶外廣告、店招店牌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量大面廣,要充分認識到整治的必要性、艱巨性和復雜性,統籌安排好執法力量,制定整治方案分步實施,確保工作出成效。
2、突出重點,抓好結合。一是突出違法廣告查處為重點,對轄區主要道路和重點區域的大型戶外廣告進行地毯式排查,對排查出的未經審批擅自設置的戶外廣告要依法進行查處。二是整治工作要兼顧小街小巷,對店家較多的小街小巷也要列入整治計劃,分步推進。三是整治工作要與創建包街包片達標街活動結合起來,實現共創共治目標。
3、嚴格程序,文明執法。整治過程中要堅持規范執法、文明辦案,嚴格按法律程序辦事,做到廉潔辦案,切忌辦人情案、關系案,對違法戶外廣告要一查到底,堅決依法查處。
4、信息互通,形成合力。區局綜合科和各街道中隊,要建立戶外廣告查處的信息通報制度,及時通報情況,健全聯合查處機制,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整治方案 篇2
為嚴厲打擊全鎮違章違規電焊作業行為,進一步規范我鎮電焊作業,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防范傷亡事故,確保企業生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開展電焊作業專項整治,現制定活動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國發文件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落實“安全生產年”各項工作為主線,堅持“政府牽頭、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上下聯動、依法整治、消除隱患、保障安全”的原則,多措并舉、強化基礎、加強監管,促進全鎮電焊作業安全形勢總體穩定好轉,實現安全發展、和諧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推動我鎮電焊作業專項整治工作再上新水平。現結合我鎮實際,成立電焊作業專項整治領導小組。
專項整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鎮安全辦,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點
1、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動火證制度、應急預案、金屬焊接切割操作規程是否健全、完善。
2、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按國家規定對金屬焊接切割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3、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按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
4、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貫徹執行情況,特別是作業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存在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現象處理情況。
5、生產經營單位金屬焊接切割作業人員是否持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是否存在無證上崗現象。
6、生產經營單位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場所安全生產條件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安全生產防護設施是否完備。
7、生產經營單位切割焊接使用的氧氣、乙炔等氣體來源是否合法,氣瓶安全使用期限是否有效。
8、現場作業人員是否了解發生火災時的應急處理知識。
9、從事電焊作業的`社會自然人的排查、清理、培訓等。
四、工作目標
通過整治,達到“四個落實”,即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電焊作業安全生產措施。達到安全管理、規范作業,消除不安全因素,有效防范和減少電焊作業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五、時間安排
全鎮電焊作業實行分步實施、全面整治、逐項規范,共分三個階段實施。
5月16至5月26日為宣傳教育發動階段。各村(居)要指定專人負責,制定工作方案,搞好宣傳發動,營造輿論氛圍。
6月至10月底為自查自糾整改階段。各村(居)要督促本轄區內所屬企業或個人按照整治內容和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計劃,認真排查電焊作業切割、焊接各環節中存在的事故隱患、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針對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促進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11月至12月底為檢查驗收階段。鎮成立檢查督查組對本轄區、本行業電焊作業整治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和綜合督查,發現問題及時交辦,并督促其整改到位,以推進全鎮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同時,把開展電焊作業專項整治情況列入到20xx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考核內容。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村(居)要高度重視電焊作業專項整治活動,制定方案,精心組織,強化領導,落實責任,有計劃地組織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同時,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加強監管。各生產經營單位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系、保障責任體系、崗位責任體系和相應的內部監督管理機制,把責任落實到每個生產環節和工作崗位。
二是細致排查,務求實效。各村(居)要對本轄區和本單位電焊作業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督查檢查,要嚴格細致、不留死角,并將其與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工作相結合,加大力度,促進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全面提升企業基礎管理水平;與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打非治違”、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相結合,對存在安全風險較大的企業要加大安全標準化推進力度,通過安全標準化達標工作,進一步規范管理,以確保安全生產。
三是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各村(居)要以此次專項整治為契機,著力推進電焊作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范化。各級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聯合執法,統一行動,并及時溝通、妥善處理在專項整治活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既要切實消除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又要落實治本之策,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推進我鎮安全生產整體水平的提高。
各村(居)請于5月23日前將本轄區電焊、氣焊作業人員登記表上報至鎮安全辦。
整治方案 篇3
近期,省內各地相繼發生多起有影響的火災事故,我市消防安全形勢也不容樂觀,為確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勢穩定,市經信委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委范圍內開展為期四個月的火災隱患排整治專項行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市消防委關于做好火災事故隱患排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精神,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全民動員,全力以赴,全面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強社會防控火災能力,減少火災隱患和火災危害,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特別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為我市經濟建設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開展,成立以主任任組長,總工程師項中新任副組長,各科室、國資中心負責人任成員的專項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經信委經濟運行科。
三、整治時間
20xx年5月25日至9月25日
四、整治內容(人員密集型企業)
1、企業是否經過消防行政許可;
2、企業經營部分與住宿部分是否單獨設置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
3、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數量、寬度是否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
4、生產期間是否將疏散通道、樓梯或安全出口鎖閉、封堵或占用;
5、消防器材配置是否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是否完整好用;
6、是否存在應設置自動消防設施而未設置,或自動消防設施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
7、廠房建設是否采用可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
8、房內違規使用、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實,是否落實了防火巡查制度;
10、是否制定應急疏散滅火預賽,并經常組織開展熟悉演練。
五、工作要求
(一)要迅速成立火災隱患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委的火災形勢進行一次深入研判,并立即針對突出問題、薄弱環節制定工作方案,始終堅持查嚴、查實、查細的工作要求,決不允許出現任何盲點和盲區。
(二)各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制訂具體的排查方案,確定具體排查對象,安排專人全程參與排查工作。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要集中精力督促整改;對整治不合格、不具備基本消防安全條件的,堅決不準投入使用;對門窗設備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的,以及違法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的,堅決予以拆除;對違章用火用電的,堅決重處重罰,情況緊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暫時停產、停業在內的緊急措施。
(三)各單位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宣傳媒體的作用,通過設立宣傳欄、LED電子屏、宣傳橫幅、宣傳單等形式,大力宣傳典型火災安全和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安全常識。
(四)各單位要建立專項行動工作臺帳,做好日常工作痕跡、檢查記錄的收集整理,要及時將排查方案、排查專班人員姓名及聯系方式于4月25日報市經信委經濟運行科。
整治方案 篇4
為進一步抓好我區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頓工作,切實解決當前礦業領域存在的問題,促進我區礦業經濟健康有序發展和社會穩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山東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對全區所有礦山,各類探(采)礦井、礦點,特別是對“三區兩線”范圍內露天礦山進行專項整治。通過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對違法違規的礦山企業進行關停或整頓,促進礦山企業建立和完善自我約束、持續改進機制,全面增強礦山企業依法開采、保護地質和自然生態環境、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的意識,促進我區礦產資源開發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切實保護我區的自然生態環境。
二、整治范圍
整治范圍包括全區所有礦山,各類探(采)礦井、礦點,重點是“三區兩線”范圍內的露天礦山。“三區”是指:牟平城市規劃區、昆崳山國家自然保護區、養馬島省級旅游度假區。“兩線”是指:海岸線和轄區內重要交通線,主要指北部海岸線、濱海路牟平段、煙臺—威海高速公路牟平段、煙臺—石島公路牟平段、西李格莊—俚島公路牟平段、文登—三山島公路牟平段、院格莊—觀水公路、牟平—乳山公路牟平段、牟平—水道公路、龍泉任格莊—殿后公路、大窯—龍泉旅游公路的直觀可視范圍內。
三、時間安排及方法步驟
專項整治活動分摸底評定和集中整治兩個階段進行。摸底評定階段從6月10日至6月30日;集中整治階段從7月1日至9月30日。
(一)摸底評定階段
各鎮街首先進行自查,并登記造冊,將摸底情況表(詳見附件2)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國土資源分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摸底情況表匯總后反饋到各職能部門進行檢查評定,由各職能部門提出初步處理意見。主要是:區國土資源分局檢查礦山是否持有采礦許可證和有無超層越界開采行為;區公安分局檢查礦山是否持有爆破許可證和私藏自制爆破物品行為;區安監局檢查礦山是否辦理了安全生產許可手續,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區環保局檢查礦山是否經過環境影響評價;區水務局檢查礦山水土流失和水土流失治理費用的繳納情況;區林業局檢查礦山是否辦理了林地使用許可證;區工商分局檢查礦山是否持有營業執照和年檢;區地稅分局檢查礦山資源稅繳納情況;區規劃分局檢查礦山是否位于城市規劃區。
檢查評定結論為合格或不合格,只要任何一個職能部門檢查評定為不合格,該礦山即為不合格礦山。各職能部門將檢查評定結論及處理意見報區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報領導小組研究關停或整治意見。
(二)集中整頓階段
對應當進行關停或整治的礦山,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各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為主體,依法實施關停或嚴格整治。特別是對“三區兩線”范圍內因違法違規采礦造成礦山地質環境和景觀破壞的,要責令采礦權人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治理達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采礦許可證。
對領導小組確定予以關停的礦山,電業部門要立即停止供電,公安部門要立即停止供應爆破物品,相關部門要依法收回證照,辦理注銷手續,并不得再為其延續相關證照。
在整個專項整治工作中,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鎮街或部門上報的情況,重點對“三區兩線”直觀可視范圍內的露天礦山,不間斷的進行排查核實,發現遺漏的違規礦山企業,要組織有關部門實地檢查,按照上述要求納入整治范圍,依法實施關停或嚴格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煙臺市牟平區礦業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1),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區國土資源分局局長任副組長,區公安分局、安監局、環保局、水務局、林業局、經貿局、工商分局、地稅分局、規劃分局、供電公司分管負責人及各有關鎮鎮長、街道辦事處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國土資源分局,由國土資源分局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分別兼任辦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各有關職能部門行政執法人員為辦公室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整個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重大事項決策和檢查督導工作等,對工作開展好的部門和鎮街,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開展差的進行通報批評,直至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從而推動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進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整個專項整治活動的組織實施,做好檢查、核實、督導等日常工作,嚴格落實對違法違規礦山企業的.關停和整治措施,保證取得扎實效果。
二是嚴格落實全區礦業秩序專項整治屬地管理措施。各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是這次專項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各有關鎮街都要成立行政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機構,配強工作班子,抓好組織發動和工作落實。要嚴格按照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要求,切實抓好違規礦山企業的關停或整治;要做好相關村及群眾的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嚴格執法,保證專項整治效果。
三是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實施全區礦山秩序專項整治,是區政府從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大局出發,做出的一項重要決策。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這次專項整治工作的重大意義,依法認真履行各自職責,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嚴格執法,保證專項整治達到預期目的。在專項整治工作中,涉及哪個部門為主體實施執法,哪個部門就要擔起責任,擔當主角,決不允許畏難發愁、臨事退縮、敷衍塞責。對礦山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隱瞞不報、執法不力或者工作配合不到位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責任。今后,相關部門一律不得擅自辦理新辦礦山的有關手續,確需新辦礦山的,最終開采權由區政府決定,保證我區經濟和社會又好又快可持續發展。
整治方案 篇5
為確保我市建筑安全生產,促進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持續穩定好轉,結合我市建筑安全生產實際,制定本專項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加強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管理,突出重點環節和重要部位的監管,及時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產事故,促進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整治范圍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三、整治重點
(一)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辨識登記、實施檢查
各施工單位要首先對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以及省廳《省危險性較大的建設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實施細則》要求,自查本工程是否存在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監理單位要督促指導施工項目部對高支模、深基坑、起重吊裝、拆除工程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辨識與安全管理工作;對于整治期間開展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實施的必須嚴格按專項方案實施,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必須報我局質(安)監站項目監督人員備查,未報備的不得進行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
(二)建筑起重機械
1、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安裝、拆卸、頂升、驗收、使用和維修保養履行程序等情況;未經安裝檢測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2、建筑起重機械安裝、頂升、拆卸履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情況。
3、堅決淘汰危害安全的單鋼絲繩物料提升機和安全裝置不全、不符合規范要求的雙鋼絲繩物料提升機。
4、建筑起重機械安裝與拆卸工、司機、信號工、司索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卸料平臺安全門必須采用標準化、工具化產品;自制安全門高度不小于1.8米,不小于∮14方管制作;人貨電梯應設置在外側開啟。
6、物料轉運鋼平臺必須經設計計算并提供計算書。
(三)腳手架工程及模板支撐體系
1、各類腳手架及模板支撐系統安全專項方案的編制、審核情況;尤其是危險性較大的懸挑腳手架、高大模板支撐體系等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論證、審查程序的落實情況。
2、各類腳手架及模板支撐體系的搭設、驗收和使用情況。
3、各類腳手架搭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4、外腳手架(鋼管)外立桿、剪刀撐必須分色油漆。
(四)基坑工程
1、基坑開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情況;尤其是超過一定規模的深基坑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論證、審查情況。
2、土方開挖、基坑支護、臨邊防護、變形監測等現場落實情況。
3、基坑工程施工是否符合法規、標準的落實情況。
(五)“三寶”“四口”臨邊防護
1、安全網必須采用國標網,應有安監部門安監標志。
2、樓梯口臨邊必須用鋼管進行防護;電梯井口防護門高度不小于1.8米并采用標準化、定型化產品,自制防護門必須采用不小于∮14方管制作。
四、整治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自發文之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結束,分宣傳發動階段、自查自糾階段、執法檢查階段以及總結提高階段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4月底)。由我局結合我市建筑安全生產的實際,分析當前安全生產現狀,查找問題,提出對策,認真制定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召集各參建單位、項目部負責人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專項整治工作的各項要求。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階段(5月至6月)。各施工、監理單位要根據要求,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措施,認真開展建筑安全專項整治自查自糾工作,發現問題立即整改;監理單位應對施工過程跟蹤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施工單位整改落實到位;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必須嚴格審批,并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方案執行,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
第三階段:執法檢查階段(7月至8月中旬)。在各責任主體自查自糾的基礎上,我局將組織對在建工程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施工、監理單位對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實情況,對整改不到位的提出整改意見,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對工作不落實,安全隱患突出的,責令其停工整改,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整治不到位、發現隱患拒不整改的施工、監理單位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通報批評、記錄不良行為、網絡曝光、行政處罰等)。
第四階段:總結提高階段(8月下旬)。各施工單位、工程項目部,監理單位、項目監理部要認真總結經驗,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根據建筑安全專項整治情況,制定防范措施,形成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告。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工程項目參建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項目負責人要根據本項目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組織制定完善相應措施,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突出重點排查。各參建責任主體要緊緊抓住生產安全事故易發、多發的主要問題,突出重點,力求治本。重點排查工程項目中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是否按照相關程序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按規定進行審核簽字、是否執行專家論證、是否嚴格按方案實施等情況。
(三)注重工作結合。各參建責任主體要認真組織安排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把建筑安全專項整治與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開展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等各項工作,根據各自工作職責,針對存在的問題,認真做好本項目自查自糾工作,對自查發現的問題,應組織人員對照相關標準、規范認真進行整改,并于6月30日前形成書面材料報質(安)監站,確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
(四)建管科、質(安)監站應加強日常監管,加大查處力度。對各工程未按要求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及專項整治不力的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罰和相應的經濟處罰。
整治方案 篇6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和“打非治違”活動,強化安全監督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努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二、整治目標
20xx年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目標是:進一步貫徹漁業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和規定,進一步治理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從事漁業生產經營行為,堅決遏制漁業生產事故發生,完成市農業局和縣政府下達我縣的漁業安全生產管理目標任務。
三、組織機構
成立縣漁業安全生產“整治百日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四、時間安排
“整治百日行動”工作從20xx年6月11日起到20xx年9月20日止,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組織部署階段(6月11日至6月31日)。各地建立健全“整治百日行動”領導小組,結合當地特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部署專項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8日至8月31日)。各地要按照“整治百日行動”的任務目標和工作措施的要求,逐項抓好落實。不定期地組織自查、互查,對安全隱患多,事故多發地區實行長期監控,進行重點檢查,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清除隱患。
(三)總結階段(9月1日至9月20日)。各鄉(鎮)開展總結工作;9月10日前,由各鄉(鎮)畜牧獸醫水產站將“整治百日行動”書面總結上報縣漁政大隊。
五、整治重點
(一)從事漁業生產臨水作業不穿救生衣;(二)漁船不按規定申報年度檢驗;(三)漁船違章載客載貨;(四)使用禁用的漁具、破壞漁業資源的捕撈方法進行捕撈;(五)未按規定標寫船名號,沒有懸掛船名牌;(六)未按規定配備救生、消防設備;(七)雇用不符合從業條件的非職務船員上船作業。
六、整治措施
(一)從事漁業生產臨水作業不穿救生衣的,按《省漁港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責令改正,并可按照每人100元對船舶經營者處以罰款。
(二)漁船不按規定申報年度檢驗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責令立即停止作業,限期申報檢驗;逾期仍不申報檢驗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暫扣漁業船舶檢驗證書。
(三)漁船違章載客載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港航監督行政處罰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對船長或直接責任人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四)使用禁用的漁具、破壞漁業資源的捕撈方法進行捕撈的,按《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進行處罰,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炸魚、毒魚、電魚的,在內陸水域處500元至5000元的罰款;在內陸水域使用小于規定的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的,處100元至1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和特別嚴重的'按規定進行處理。
(五)未按規定標寫船名號,沒有懸掛船名牌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港航監督行政處罰規定》第二十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對船舶所有者或經營者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六)未按規定配備救生、消防設備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港航監督行政處罰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責令其在離港前改正,逾期不改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七)雇用不符合從業條件的非職務船員上船作業的,按《省漁港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責令改正,并可按照每雇用一人罰款1000元對船舶經營者予以處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各地要切實加強對“整治百日行動”工作的領導,提高對漁業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建立健全各級漁業安全生產“整治百日行動”組織,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行動計劃并組織實施。各地要圍繞全年控制指標的要求,層層分解落實,強化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把責任落實到各基層單位和船頭。對于各類事故調查處理,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追究責任。
(二)切實提升漁船質量。各地要嚴格漁船檢驗制度,督促船主按標準船型修理、更新漁船,對重要的安全設施要參照相關規定強制配備。要嚴格按照檢驗規范對漁船進行檢驗,全面開展漁船質量大檢查,切實提高漁船的檢驗質量,對檢驗不合格的漁船,不得發放檢驗證書,不得發放捕撈許可證,不得從事漁業生產。
(三)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實操技能。扎實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突出抓好漁業船舶船員資格培訓工作,切實增強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和常識,提高持證上崗率,打牢漁業安全生產基礎,做好安全生產源頭管理。各地要根據當前漁業安全生產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及時制定方案,及時組織轄區原有職務船員開展內河職務船員的考試換證工作,確保船員持證上崗;在年內要對所有水上作業人員組織完成一次緊急情況下船員穿戴救生衣和緊急逃生等應急處置能力培訓。
(四)嚴厲打擊非法捕撈等非法漁業生產行為。重點打擊“三證不齊”、未按規定標寫船名號、安全生產設施配備不齊以及從事電、毒、炸魚等非法捕撈作業的漁船;對臨水作業不穿救生衣從事漁業生產、漁船違規載客載貨等要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從嚴查處。
﹙五﹚加強安全檢查,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各項制度。各地要大力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重點抓好重大節日和重要汛期前的安全大檢查,并嚴格落實檢查責任。通過安全檢查,發現存在的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并及時加以整改和總結,防止漁業安全事故的發生,促進漁業安全生產形勢的好轉。要加強漁業安全生產信息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值班制度和事故專報制度。重大情況和突發性事故必須及時處理和上報,并跟蹤掌握事態進展情況,不得遲報、漏報,堅決杜絕瞞報、謊報。
(六)加強對重要水域的隱患排查及整治行動。“棉電庫區”、“金山電站庫區”、“磯頭電站庫區”等一些重要水域所在鄉(鎮)要組織開展對使用禁、限用網具且影響行洪安全的非法捕撈進行排查,并及時拆除整治,必要時可聯合執法,提高整治效率。
整治方案 篇7
為切實加強市區建筑渣土管理,規范建筑渣土運輸行為,改善市區環境衛生和空氣質量,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宜居城市建設步伐,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根據市主要領導批示精神,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以規范市區建筑渣土處置行為為重點,實行建筑渣土運輸企業服務資質核準,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實行公司化專業營運,密閉化運輸。形成源頭控制有力、運輸監管嚴密、消納處置有序、執法查處嚴厲的建筑渣土長效管理機制。
二、明確工作職責
市城管局負責市區建筑渣土運輸企業服務資質申報審批,對建筑渣土運輸車輛密閉加蓋、統一顏色編號,登記備案,規定建筑渣土的運輸路線、時間和傾倒地點,督促市區擬在建工地按規定標準做好防污染措施,加大對飛揚撒漏車輛的管理執法;
市公安局負責對運輸車輛定期進行車況檢測,核驗行車證,對無牌套牌、牌照不清、對無建筑渣土準運證,不按規定密閉和路線、時間運輸等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市交通局負責對市區現從事建筑渣土、砂石料和粉煤灰等散體物質運輸車輛超載現象管理執法,加強對車輛營運資質審核查驗;
市建委負責加強對市區建筑工地、攪拌站和沙石場監管,督促建設單位及時辦理建筑渣土處置核準手續,簽訂環境衛生責任書,將建筑渣土交由具備資質運輸公司承運,做到超載車、不沖洗干凈車輛不出工地;
市規劃局負責做好建筑渣土消納場的規劃選址工作,近期在襄城和樊城各選定一座30畝左右的消納場;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結合市區建筑渣土和散體物質運輸車輛現狀,提供車輛安裝機械密閉裝置的統一產品質量標準和安全技術標準,對參與改裝企業的'安裝工作進行技術質量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市物價局負責對安裝機械密閉的裝置統一評估定價,同時會同建委、城管對市區建筑渣土和散體物質運輸成本進行綜合測算定價,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并定期調整發布;
市工商局負責對符合條件的市區建筑渣土和散體物質運輸企業按規定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加強對營運市場管理,避免無序競爭;
市河道局負責加強河道河堤亂倒建筑渣土和散體物質的監管,控制對漢江污染現象;
市財政局負責市區建筑渣土和散體物質運輸企業安裝機械密閉裝置的適當財政補貼,減輕企業負擔,調動工作積極性,保障整治工作順利開展,籌集建筑渣土消納場必需的 建設資金。
三、實施步驟
為確保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扎實、穩步、有效推進,分為五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20xx年4 -5月)。主要是做好宣傳和資質審批工作。在市直5家新聞媒體以市政府發文發布整治通告,刊登相關宣傳資料,開展建筑渣土運輸服務企業資質申報審批登記。
結合市區建筑渣土運輸現狀,市區首批從事渣土和運輸服務企業控制在5至7家(其中襄城2家、樊城3-5家),運輸車輛總量暫控制在200臺左右。
第二階段(20xx年5-6月)。主要是完成建筑渣土運輸車輛密閉化改裝工作。各運輸企業根據不同車型制定機械密封蓋裝置,確定運輸車輛,錄入相關信息,首批獲得渣土和運輸資質企業的車輛必須按進度按規定標準統一進行改裝。
第三階段(20xx年6-8月)。主要是搞好規范和專項整治工作。首批獲得渣土和散體物質運輸資質企業,所屬車輛按規定要求和標準完成改裝任務的,應按照整治領導小組規定的時間、線路和地點傾倒。暫時沒有完成改裝任務的,一律不得在市區長虹路、大慶路、長征路、人民路、中原路、春園路、解放路、東西南大街、檀溪路等主干道運輸建筑渣土和散體物質。其它未獲得運輸經營服務資格的車輛,一律停止從事市區建筑渣土經營行為。
第四階段(20xx年8-xx月)。主要是進行集中聯合整 治。市整治領導小組組建稽查專班,從城管、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門抽調xx0名精兵強將,下設襄城、樊城、高新三個稽查隊,制定工作計劃和工作進度,采取市區巡查和定點檢查等方式,對不具備運輸資質的單位和車輛進行嚴厲打擊,對證件不齊的車輛一律實行暫扣(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建筑渣土準運證、行車證、駕駛證),凈化運輸市場。邀請市直五家新聞媒體進行大張旗鼓宣傳,同時鼓勵廣大市民舉報不具備運輸資質的單位和車輛,實施公眾監督,對舉報、制止有功者,給予表彰和鼓勵。
第五階段(20xx年xx-xx月)。主要是搞好鞏固提高和監督檢查。加強和完善制度建設,治理違法處置建筑垃圾行為,鞏固整治工作成果,提高治理水平,實現長效管理。
四、加強組織領導
由于此次整治工作復雜、涉及面廣焦點多、難度較大,權限跨行業跨部門,實行政府牽頭部門聯動,明確責任,細化分工。為保證此次專項整治工作順利推進,市政府成立建筑渣土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副秘書長王宇華同志任組長,葉傳輝、鄧卓海、何傳虎同志任副組長。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財政局、市交警支隊、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物價局、市規劃局、市工商局、市河道局有關領導為小組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各成員單位明確一名聯絡員。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副局長王賢兵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具體負責資質核準、指導協調、督辦落實、檢查 考核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整治領導小組每周定期召開一次督辦協調例會,對整治工作按進度進行統一安排和部署,及時協調解決專項整治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督查各單位責任落實情況,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二)廣泛宣傳,深入動員。要加強法規和政策宣傳,督促市區建設、施工、拆遷和運輸等單位自覺遵守有關規定,規范自身行為。市直5家新聞媒體要對違規、違章行為予以曝光,取得社會的廣泛支持,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三)加強聯合執法。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建立聯合協調執法機制,打擊建筑渣土處置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合力推進建筑渣土運輸整治工作目標順利實現。
(四)實行責任追究。對在建筑渣土整治工作中不盡責盡職的部門,追究相關部門領導責任;對出現弄虛作假、違規違紀現象的工作人員要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對在該項工作中出現的公道正派、不循私情的優秀執法人員要大力褒揚。對屢次違規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按相關規定實施市場退出。
二〇xx年四月十九日
整治方案 篇8
當前,隨著我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出現新動向和新情況,盜伐、濫伐林木和非法收購、運輸木材違法犯罪活動侵害對象轉向國有和集體林木,我縣等鄉鎮不同程度的發生使用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和報廢、改裝車輛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林木案件,妨害和阻礙執法人員正常執法情況時有發生。為進一步加強森林資源管理,嚴厲打擊和遏制違法運輸木材行為,維護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根據《市林業局關于印發開展打擊非法運輸木材專項執法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龍林綜〔20xx〕1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從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9月30日止,在全縣開展打擊整治非法運輸木材專項執法行動。為確保行動扎實有效開展,并取得實效,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提出建設“生態”的目標,鞏固我縣深化林權制度改革和“大造林”成果,確保森林資源覆蓋率穩居全市前列。結合公安部部署的夏秋社會治安整治工作要求,加大對盜伐、濫伐林木、非法收購、運輸木材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和整治力度;規范和完善林木采伐、木材運輸、木材加工的經營管理制度,堵塞銷贓渠道;打擊各種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和報廢、改裝的車輛非法收購、運輸木材的違法犯罪行為;集中查處一批盜伐、濫伐林木和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林木的大要案,打擊處理一批違法犯罪人員,提升我縣林業執法權威;加大重點林區治安防控的建設,加大重點區域、重點路段、重點路口監控設備建設和資金投入,提高森林資源保護和打擊違法犯罪的科技手段和科技含量,維護林區和諧穩定,促進我縣加快建設生態縣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的發展。
二、行動重點
(一)打擊盜伐、濫伐國有林場林木、生態公益林木、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林木,以及盜伐、濫伐邊界結合部林木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打擊無證運輸木材和非法收購、運輸明知是盜伐、濫伐林木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打擊使用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和報廢、改裝車輛非法運輸木材的違法犯罪行為。
(四)對非法運輸木材高速公路出入口,國省道交叉路口和邊界地區結合部,盜伐、濫伐林木和非法木材存放、窩藏、運輸易發場所及地點開展綜合整治。
(五)查處木材加工企業非法收購盜伐、濫伐林木的'違法犯罪行為,查處木材加工企業違反林政管理收購、加工、經營無合法來源證明木材的違法行為。
(六)查處群眾信訪舉報、反映強烈的破壞森林資源問題。
三、工作步驟
(一)摸底排查階段(8月5日至8月20日)。各鄉(鎮)林業站應當對轄區內個人購買的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和報廢、改裝的車輛進行摸底排查、登記造冊,了解掌握從事非法收購運輸木材的違法活動規律,對發生盜伐、濫伐林木案件的山場和伐區,及時做好現場勘驗、檢查工作,確定打擊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重點對象,為專項執法打擊整治工作做好準備。
(二)打擊整治階段(8月21日至9月25日)。各林業執法單位根據調查掌握的情況,進行認真分析研究,制定行動工作措施,對確定重點難點、重點區域和重點對象,分步驟、有目的、針對性地開展打擊;對盜伐、濫伐林木、非法收購運輸明知是盜伐、濫伐的林木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組織警力快速偵破,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大案、要案和疑難案件,應當集中執法力量成立專案小組開展破案攻堅;加強對木材加工企業的執法檢查,對違法收購、違法經營、違法加工木材的行為依法查處,責令停業整頓;對非法收購盜伐濫伐木材涉嫌犯罪的吊銷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對未經批準擅自經營加工木材點依法取締;對查扣、登記保存的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和報廢、改裝車輛,查明情況、照相取證、登記造冊備案,移交交警部門依法處理。
(三)總結提高階段(9月26日至9月30日)。各林業執法單位認真總結專項執法行動工作經驗,總結和分析我縣在木材流通領域、木材采伐、木材運輸和木材加工企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完善和健全管理制度,提出加強林木采伐、木材運輸管理的工作意見,建立管理、監督、處罰有效的運行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行動領導。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執法行動的重要意義,將此項工作作為當前林業管理和民主評議行風重要工作來抓,切實加強領導,進行組織,落實責任。
(二)密切執法協作,形成打擊合力。各鄉、鎮林業執法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與轄區所在村委和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區的工作聯系,組織好林業執法力量,規范執法辦案程序,確保執法行動工作取得實效。林政資源、林業站、森林派出所要積極參與、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形成合力,排查摸清轄區森林資源破壞情況,掌握轄區破壞森林資源違法人員情況,提供案件線索和打擊對象,做到行動目標準確,打擊有成效。
(三)運用宣傳手段,普及法律政策。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方式,邀請縣新聞媒體單位,一方面從正面積極宣傳報道專項執法行動的工作進展情況,形成良好社會輿論與氛圍;另一方面對行動中的典型案件進行曝光,讓社會和公眾進行監督促使其整改。同時,通過廣泛宣傳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宣傳促執法,以行動促整治,使森林資源管理法律、政策落到實處。
(四)加強執法協調,提供法律保障。專項執法行動中,要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在調查取證、完善證據的基礎上,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把握法律尺度;加強與公安法制部門聯系,協調解決加大對零星盜伐、偷砍林木行為治安處罰的力度和法律適用等問題;加強與交警部門聯系,協調解決查扣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和報廢、改裝車輛及移送交接處理問題;加強與檢察院林檢科、法院生態資源審判庭執法辦案工作聯系,溝通協調、聯合磋商研究達成統一處理意見,解決執法辦案中疑難、重點案件的處理,為專項執法行動工作提供法律支撐和法律保障,使案件辦理做到快偵、快訴、快判,達到打擊懲戒和教育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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