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致的方案準備工作,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那么優秀的方案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績效工資實施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作用,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根據《英德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方案》(英人字43號)和《石灰鋪中心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則
1、多勞多得,按勞取酬的原則。
2、優質優酬,注重績效的原則。
3、凸顯崗位,向一線教師、教學骨干傾斜的原則。
4、不區分職稱差異,不體現學科差異的原則。
三、學校統一考核的項目及標準:
1、行政崗位津貼:校長是學校班主任津貼的200%。在期末由中心小學辦公室統一進行考核發放。
2、班主任津貼:以50元為基數,每生再加2元,計算方法50+2n=各班主任津貼。(n為班級人數)
3、報賬員:按每月30元發放,并由學校考核發放。
4、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中心小學提取行政崗位津貼后,按余額人平到學校由學校進行考核發放。
四、考核內容和量化辦法
考核分五個月計算,一學期合計50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師出勤情況。病假(附醫院證明)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曠工1天扣10分,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英教100號)規定執行。考核依據為學校考勤記錄。
2、工作量(30分)。
課程由學校安排代上的,加代課教師每節1分,事假每節課扣相關教師1分,病假的每天要扣相關教師1分。缺一次值日或送學扣0、5分(公假除外)。
3、加分辦法
(1)關于教師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參與教育科研課題獎、學科技能競賽獎、指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優秀課評比獎、承擔公開課等分別視級別加3—15分不等。
(2)班級管理評比等優秀的由學校加5—20分。
(3)學校領導按每周1、5課時加3分計算。
4、教育教學教程(30分)。
(1)備課。每缺1次備課扣10分,直至扣完30分為止。
(2)上課。不按時上課、遲到(上課鈴響后5分鐘未進教室)扣1分,擅自離開課堂(超5分鐘)扣1分/次,直至扣完30分為止。
(3)認真批改作業。采用百分制,提倡批改作用時教師予以書寫鼓勵性的評語,作業不及時批改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另有規定和考核),直至扣完30分為止。
(4)認真輔導。對“培優扶差”對象生采取個別輔導或談話每月一次,并作好記錄,每少一次扣1分。
(5)認真考查學生。落實“周周清”及單元測試工作,沒少一次扣5分,直至扣完30分為止。
(6)教師聽課。要求教師每學期聽課10節以上,按要求寫好聽課記錄,每少一次扣1分,學期進行統計考核。
(7)不服從分工的每一次扣5分。
學校組織的集體性教育教學活動,除公差或婚喪嫁娶產假外,()缺1次或1節扣1分,缺1天扣6分;曠課1次或1節扣3分,曠課1天扣10分。
(8)工作效率。未按時按質完成學校布置工作的,每一次扣1分,催一次加扣1分。
5、教育教學業績(30×5)。
教學成績,由學校制訂制度分三個等次按學期進行考核。一等獎100分;二等獎98分;三等獎95分;未達到三等獎85分。具體如下:(按百分制計算,擔任雙科的'取平均值計算)。
學前班、一年級語文、數學科:平均分75分以上一等獎;平均分70—74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9分三等獎。
二年級語文、數學科:平均分75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8—74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73分三等獎。
四年級語文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5—6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4分三等獎。
四年級數學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55—5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0—54分三等獎。
五年級語文科:平均分66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0—65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5—59分三等獎。
五年級數學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55—5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0—54分三等獎。
五年級英語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5—6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4分三等獎。
注:凡抽考科目獲鎮前五名分別加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班主任津貼+報帳員津貼)
-------×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
全校績效考核得分總和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要求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不享受學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或病假累計超過3外月或事假累計1個月或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產假除外)。
(2)備課、上課、批改作業、考查測試任一項得分為零的教師;
(3)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當事人;
(4)脫產學習的;
(5)停發工資的;
(6)學期中途解除聘用合同或辭職、自動離職的;
2、在師德師風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相關規定,構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語、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實際計算出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30%、50%、60%、70%、80%、100%。根據工作職能,相關工作由學校領導小組于當月28日負責統計,個人月得分公示3個工作日。
七、成立“石灰鋪大田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領導小組”,
組長:丘仕恒
組員:張大漢;許志強;劉桂芬。
八、本方案經學校全體教師通過并報石灰鋪中心小學批準后實施。
附教師簽名:
大田小學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2
一、總則
第一條:根據《州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人事局財政局教育局<關于州溫市本級直屬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溫政辦【xxxx】139號)和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市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本方案適用對象為經我校聘任領導小組聘任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校級領導的獎勵方案由州溫市教育局統一制定。
第三條:獎勵性績效工資是指除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以外的獎勵性工資,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對教職工進行獎勵而發放的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
第四條:本方案涉及的內容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由考核獎、超工作量獎、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及其他獎勵四部分組成。
第五條:本方案由校長室負責管理實施,學校黨總支和工會依本方案的規定進行監督并保證其實施。學校工會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經審小組,負責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開支審計。若有結余將按有關規定進行發放。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
第六條:“教職工績效考核獎”每學期期末根據考核結果,一年發放兩次,彈性坐班考核獎按月發放。
第七條:“滿崗工作量”和“超工作量獎”按月結算,每年按十個月發放。
第八條:“教育教學成果獎”一年發放一次。
第九條:“其它獎勵”根據具體情況發放。
學校將高度重視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工作,按規定專人負責、及時統計、及時結算、及時審批,按時足額發放。
(一)考核獎部分
第十條:此部分獎勵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35%。
第十一條:教職工績效考核:根據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方案》、《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班主任績效考核發放辦法》、《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行政干部考核條例》的規定,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組織,對全體考核對象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評定,每學期發放一次。
第十二條:考核結果:按A檔15%;B檔80%;C檔5%的比例對參加考核的對象確定檔次,并予以相應獎勵。具體如下:
學期考核獎發放對照表
檔次比例教職工行政管理人員班主任
A檔15%2500元700元700元
B檔8000元500元500元
C檔5%1500元300元300元
第十三條:連續兩個學期被評為C檔的人員,作為下學年度二聘或待聘依據。
第十四條:全體考核對象分教學人員(含同比教學人員和非同比教學人員),行政職員兩個系列按比例參加對應考評。其中兼行政管理的人員、班主任分別參加《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行政干部考核條例》和《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班主任績效考核發放辦法》考評,行政管理人員兼任班主任者,考核獎不重復計算。
第十五條:彈性坐班考核獎
學校鼓勵教職工參加坐班考核,根據《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坐班考核條例》的規定,對一個月內無遲到、早退的教職工實行每人每月200元獎勵。
(二)滿工作量與超工作量部分
第十六條:滿崗工作量指按照省、市學科《課標》和周任教課時工作量及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作需要,通過崗位聘任而核定的教學或行政崗位工作量。
超工作量是指因學校工作需要,干部、職工和教師在完成崗位工作或滿工作量之外(上班時間或節假日)的超量工作或任課。此項獎勵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40%。
1、滿崗工作量聘任獎:
根據學校教職工聘任制實施辦法,凡被學校聘用的滿崗工作量教職工每月發放500元聘任獎金,如系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工作量不足,學校將予以工作量補崗或補差。
學科周課時工作量的核定依據省、市有關規定執行。教師滿工作量以如下課時為滿量(其中包括教研、備課、上課、改作、答疑輔導、單元或月度考試、課間操、體育課外活動、藝術輔導等等)。
周課時滿崗工作量核定表:
語文、數學、英語初三科學、高三綜合學科科學、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社會思品、高中體育、高中藝術、高中信息、通用技術初中體育、初中藝術、初中信息技術、綜合實踐、地方課程、校本課程、心理健康
10課時/周12課時/周14課時/周16課時/周
2、職稱系數表
職級系數中學高級中學一級中學二級中學三級、見習期
每課時1.21.110.8
3、代課酬金計算方法:
代課酬金每一課時的獎勵基準金額為30元,根據任課老師職稱不同給予相應酬金。
代課酬金=30元×職稱系數
4、非全職教學人員兼課,計算其兼課工作量。每月以20節為限,超量不計酬金。
5、凡是跨年級段、跨學科教學人員根據學校教學需要每周課時加一節計算。
第十七條:超工作量與加班獎勵:
1、學校鼓勵教職工在規定時間里完成教育教學、管理任務,如屬于本職工作范圍內的工作不屬于加班之列。
2、加班原則上從嚴審核。加班規定如下:
(1)、處室職員如果確有緊急任務需要加班,需要經處室主任審批同意,處室主任加班需報主管校級領導審批同意。
(2)、加班達3小時及以上計為加班半天,不到3小時的加班予以合并計算。
(3)、平時加班達到6-8小時為一天,發放標準為80元/天。
3、晚自習值班(坐班):70元/晚。
4、晚自習管理及值夜:120元/天。
5、學校統一安排的自修課管理:15元/節,
6、中餐管理:10元/次。
7、學校統一組織的期中、期末考試的命卷:100元/份,審題50元/份。
8、藝術類、體育類訓練實行比賽成果與訓練報酬相結合的.原則,(每次訓練時間要求達到一小時以上):20元/次。
9、學校統一安排的競賽輔導、培優補差、寒、暑假期、雙休日上課:40元/節。
10、凡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上課)的,按相應規定執行。
未盡加班項目由校長室參照以上項目標準結合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第十八條:其他崗位獎勵
1、校黨政正職每周兼課2節不計酬,校級副職每周兼課3節不計酬,中層每周兼課滿工作量的1/2不計酬,部負責人、段長每周兼課滿工作量的2/3不計酬,超出節數按規定計酬,如因工作需要經校長室批準可以減少兼課或不兼課。
2、擔任段長、部副職負責人的教師,學校每月給予350元管理獎勵。同時擔任兩項及以上職務的,不重復計酬。
3、同時兼任班主任的年級段長、部負責人、中層干部其兼職取最高項計酬,不再重復計酬。
4、校工會主席、團委書記享受中層正職待遇。
5、部門負責人工作量獎勵每月150元。
6、教研員、教研組長、備課組長等崗位獎勵標準:
級別金額教研員教研組長備課組長
月金額(元)15010050
7、未涉及的其他崗位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三)教育教學效果獎勵部分
第十九條:教育教學效果獎勵包括三考獎勵、教師各類獲獎獎勵、教師輔導學生參加各類競賽獲獎獎勵。此項獎勵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20%。
第二十條:三考獎勵:學校將于每學年結束對在當年高考、中考、會考中取得優異成績的教師進行獎勵。具體獎勵方法見《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三考獎勵方案》(見附件五)。
第二十一條:教師各類獲獎獎勵:為鼓勵教師個人專業發展,特設立此獎項,本項獎勵以教師在教育系統舉辦的各級各類比賽中取得的獎級為范圍進行獎勵。
第二十二條:教師輔導學生參加各類競賽獲獎獎勵:為鼓勵教師指導學生參加各級各類競賽,特設立此獎項。具體獎勵辦法參照《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教科研成果獎勵辦法》(見附件五)之規定。
(四)其他獎勵部分
第二十三條:其他獎勵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約為5%。其他獎勵用于獎勵一些不可預測的因素而形成的獎勵,根據學校具體情況發放。
三、其他部分
第二十四條:學校實行全員聘任制,并按學年度續聘用合同。干部、教師、職員的級別、職稱,以校長室聘任為準。
第二十五條:學校人員凡完成聘任工作、滿工作量并全勤的按月發給各自標準的“國發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不滿工作量的按比例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第二十六條:請病假:按比例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和班主任津貼。兩個月內,基本工資、津補貼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生活補貼、教工齡津貼照發,超過兩個月,基本工資、津補貼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生活補貼、教工齡津貼以90%按比例計發;超過六個月,基本工資、津補貼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生活補貼、教工齡津貼以70%按比例計發。
第二十七條:請事假:四天(含四天)以上的病、事假由學校相關領導審批后予以安排臨時代課,并按比例扣除崗位津貼和班主任津貼。一個月內,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和班主任津貼按比例計發;超過一個月,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和班主任津貼。
第二十八條:請公假:干部職工請公假不扣國發工資及獎勵性績效工資,自行安排課節,滯后或提前補回的,則不扣除超課時獎勵。三天以上的公假由學校相關領導審批后予以安排臨時代課。工作日內干部、教師和職工學歷進修,連續請假超過1個月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比例扣發。
第二十九條:教職工請病、事假、公假三天以內,經學校相關領導審批后由學校教務處統一安排調課,所耽誤課程由本人提前或滯后補上,不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及獎勵性績效工資(個別學科或有特殊原因的由學校統一安排代課),未經教務處同意擅自調課,一經發現,按教學事故處理。
第三十條:婚喪假、產假、哺乳假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曠工曠課:一個月內,每天扣發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額的1/7(即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額÷21天×3倍);超過一個月的,停發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并做除名處理。
第三十二條:全校性的會議及監考等校派任務無故缺席者,每次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的1/7(即基礎性績效工資÷21天×3);無故遲到早退的,每次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的1/21(即基礎性績效工資÷21天×1)。
第三十三條:凡新參加工作,或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在明確崗位前按見習期的生活補貼、崗位津貼標準執行;教(工)齡補貼按最低年限對應標準執行;擔任班主任工作的,享受相應的班主任津貼。
第三十四條: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節日福利補貼為7000元,在教師節和春節發放。請病假、事假等人員按比例計發。
第三十五條:教職工待聘期間,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生活補貼,教(工)齡補貼按月發放,崗位津貼停止發放,一年(即12個月)以后只發基礎工資。
第三十六條:實施國家的績效工資制度之后,學校原有的結構工資方案以及相關福利項目自動取消。
第三十七條: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本方案的解釋權屬于校長室。
第三十八條:本方案從xxxx年1月1日開始執行。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3
一、發放對象
參加州直機關目標績效管理單位及下屬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和離退休干部職工。
二、發放時間
州直機關目標績效考核獎金按年度發放。每年12月至次年1月,由州直機關目標績效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考評組,對州直機關實施目標績效管理的單位進行綜合考評,并評出等次,經州委州政府研究決定發放獎金,于次年春節前發放完畢。
三、發放原則
州直機關目標績效考核獎金的標準和檔次,由州委、州政府根據州直機關目標績效領導小組考評情況及財政資金預留情況研究決定。
1、在職人員獎金發放原則:
州直機關目標績效考核當年新調入(新錄入)的人員,以6月30日為界,調入(錄入)文件日期為1月1日至6月30日的(含6月30日),按照在職人員全年獎金發放;調入(錄入)文件日期為7月1日至12月31日的(含12月31日),按照在職人員半年獎金發放。
在職人員在考評當年6月30日前死亡的(含6月30日),按照在職人員半年獎金發放;在7月1日至12月31日死亡的(含12月31日),按照在職人員全年獎金發放。
2、離退休人員獎金發放原則:
離退休人員獎金按在職人員獎金標準的`50%計算發放。
離退休人員在考評當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退休的(以文件指定退休時間為準),按照離退休人員獎金發放;在考評當年月1日至12月31日(含12月31日)退休的,按照在職人員的全年獎金發放。
離退休人員在考評當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死亡的,按照離退休人員半年獎金發放;在考評當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含12月31日)死亡的,按照離退休人員全年獎金發放。
3、中央、省駐州單位的獎金可比照本系統獎金標準執行。
4、未簽訂責任狀的事業單位,參照其主管部門的等次獎金標準發放。
5、扣發獎金:
根據黔西南州直機關目標績效管理評分辦法和獎懲辦法實施細則第四條第三款規定:
(1)部門(單位)未按原定標準和要求完成目標任務,獲“基本達標”部門的,則按達標部門人均獎勵標準,扣發10%的獎金;
獲“不達標”部門的,班子成員不發獎金,干部職工按達標部門人均獎勵標準,扣發20%的獎金。
(2)各目標績效管理實施單位及其直屬單位對下列人員不予計發獎金,在獎金核撥時直接扣除:
①受黨紀、政紀處分和違犯《社會治安管理處罰法》被拘留者(均以處理結論為準);
②重大事故責任者;
③被追究行政問責者;
④黨員民主評議不合格者;
⑤年度考核被評為不稱職者(采取跨年度處理,核發本年度績效獎時要扣除上年度的績效獎金額)。
(3)受到一票否決取消參評資格的,取消當年單位在職干部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獎金。
四、經費來源
州直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和財政核撥事業單位績效考核所需經費,納入州直財政預算,由州財政局核撥。中央、省駐州單位績效考核所需經費由單位自籌資金解決,標準可按照本系統執行。
五、審批流程
1、單位申報。各實施目標績效管理單位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在規定的時間內如實填報《州直機關 年度目標績效獎金審批表(在職)》、《州直機關 年度目標績效獎金審批表(離退休)》(見附表)(一式二份),另附本年度12月份工資冊,經單位主管領導審查后,報送州財政局審批,審批后的獎金發放冊一份由州財政局留存,一份送州直機關目標績效辦存檔。
2、組織審批。州財政局對各單位績效考核獎金申報情況進行審查,主要審查發放的對象、標準和條件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并提出具體的審批意見,再送州直機關目標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審批。
3、發放獎金。由州財政局審定,并將獎金劃撥至各單位經費賬戶,由各單位自行發放。
本辦法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由州直機關目標績效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州財政局負責解釋。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4
一、實施范圍和時間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從20--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
二、績效工資總量的核定
績效工資總量按學校工作人員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額度和規范后的津貼補貼水平核定。其中,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規范后的津貼補貼平均水平由市人事、財政部門按照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的原則確定。
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同清理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津貼補貼結合進行。除國家規定的基本工資(含工資標準提高10%部分)、特殊崗位津貼補貼(不含班主任津貼)和按國家規定保留的改革性補貼外,原地方性津貼補貼、國家規定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學校現行發放的其他津貼補貼及我市在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時對義務教育學校預增發的補貼要全部清理歸并。
績效工資總量原則上每年核定1次,并隨基本工資和市直公務員規范后津貼補貼的調整相應調整。
各學校的績效工資總量由學校主管部門在市人事、財政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提出具體的分配方案。學校主管部門具體核定各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時要合理統籌,逐步實現同一行政區域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水平大體平衡。
三、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
1?基礎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設崗位津貼項目,一般按月納入工資統一發放(具體分配標準見附表)。
崗位津貼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可按崗位職務適當拉開差距。
2?獎勵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獎勵性績效工資可設班主任津貼、超課時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優質服務獎等項目,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
獎勵性績效工資在考核的基礎上,由學校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根據工作人員承擔任務多少、完成質量好壞、教育教學成果、其他綜合表現等合理拉開差距,自主確定分配方式和方法。各項目及標準由學校根據本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確定并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二)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學校應根據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績效考核辦法,結合學校教學、教輔、行政、工勤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分別制定詳細的考核細則和分類考核辦法,健全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完善內部考核制度,提高考核工作質量,增強考核結果的客觀性、公正性。績效考核結果要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同時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崗位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系。
(三)校長、書記的績效工資,在市人事、財政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由市教育局根據對校長、書記的績效考核結果統籌考慮確定。其基礎性績效工資納入本學校績效工資中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市教育局按照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四)學校制定績效工資分配辦法要充分發揚民主,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廣泛征求教職工的意見。分配辦法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后報市教育局批準,并在本校公布,確保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相關政策
(一)市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對學校現有津貼補貼的項目、標準和資金來源等進行清理規范。《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人事部審計署關于嚴肅紀律加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下發前學校發放的改革性補貼,除超過規定標準和范圍發放的之外,暫時保留,不納入績效工資,另行規范。
實施績效工資后,學校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要按照文件規定,堅決予以糾正,沒收違規資金并上繳國庫,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將原國家規定的班主任津貼和績效工資中的班主任津貼項目歸并,不再分設,納入績效工資管理。原國家規定的班主任津貼標準,計入績效工資總量。
(三)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時,對完全中學中從事非義務教育教師的津貼補貼問題,由學校統籌考慮,財政不再核增經費。待非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意見出臺后,再按有關規定執行。對完全中學的退休人員,則統一納入義務教育學校退休人員增加生活補貼范圍。
(四)在實施績效工資的同時,對義務教育學校離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離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按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監察廳、省財政廳、原省人事廳、省審計廳、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解決離休人員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按照義務教育學校在職同職務同條件人員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標準執行(具體標準見附表)。按照國發文件規定的退職人員的生活補貼,按其退職時的.職務,對應同職務在職人員績效工資平均數額的50%發放,具體算法按同職務在職人員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同職務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數額除7乘5的標準確定。績效工資不作為計發離退休費的基數。
(五)義務教育學校中,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招聘的工作人員,按國家規定執行見習期的,見習期內崗位津貼標準為每月580元。新參加工作的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內的崗位津貼統一按每月440元的標準執行。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在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六)軍隊轉業干部按照本人現執行的工資待遇對應的職務,執行相應的崗位津貼標準。
(七)義務教育學校工作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在兩類崗位上任職的,其崗位津貼標準按確定其基本工資的崗位執行。
五、經費保障與財務管理
(一)將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確保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所需資金落實到位。
(二)要規范學校財務管理,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等費用的規定,嚴禁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對學校的國有資產實行統一管理,各類政府非稅收入一律按照國家規定上繳同級財政,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嚴禁利用收費收入和公用經費自行發放津貼補貼。
(三)學校績效工資應專款專用,分賬核算。績效工資應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原則上不得發放現金。具體發放方式按地方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基礎性績效工資按規定程序直接劃入個人工資銀行賬戶,獎勵性績效工資經市教育局審核后由財政部門劃入個人工資銀行賬戶。
六、組織實施
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和敏感度高。在實施過程中,各學校要嚴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切實加強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處理各方面關系,及時研究和妥善處理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堅決維護學校穩定,確保績效工資實施工作平穩開展。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5
度,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現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績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xx】50號)、《福建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閩政辦【20xx】113號)、《關于仙游縣中小學績效工資實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綜【20xx】18號)及《關于中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指導意見》(仙教〔20xx〕1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提出獎勵性績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規范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在縣人事、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崗位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以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努力推進我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同時,統籌兼顧理順學校內部各類崗位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系。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民主,分配工作全過程實現公開操作,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法
學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貼、工作量考核、工作業績考核三部分構成的考核分配方案。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班主任津貼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構成為:工作量津貼占50%、工作業績津貼占50%。
A1、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貼標準為100元。學校根據班主任工作職責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分合格、不合格二個等級。考核合格的按標準領取津貼。
A2、工作量(按下列四個項目的具體課時計算):
1、管理職務職責工作量:
年段長、教研組長工作量折算為每周1課時;中層副職工作量折合為每周2課時;中層正職工作量折合為每周3課時;校級副職、督導員工作量折合為每周4課時;教研員及財務人員工作量折合為每周2課時。
計算方法:學校編制所設的相應崗位中層干部職數×崗位職責工作量÷實有中層干部數=該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參照學校行政干部管理的工會正副主席、婦委主任、共青團書記兼行政職務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職務折合工作量,沒有兼任行政職務的按相應低一級行政職務折合工作量。
2、教學工作量:
(1)教師周教學課時:實際教學課時×已聘專業技術等級系數(員級1、助理1.1、中級1.2、副高級1.3)+實際教學課時×學科系數(語、數學科系數為0.2)=教師周工作量(課時)
(2)由學校統一安排的代課按實計算,節假日護校按每天6課時折算。屬于學校行政人員管理職務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不能重復計算。
3、學校其他管理崗位職責工作量:按學校教師平均工作量折算課時數。
4、出勤情況(含會議和學校規定的集體活動):病假1節扣0.5節,事假1節扣1節,曠課1節扣5節,遲到或早退1次扣0.5節。非教學人員按工作日參照教學人員酌情折扣。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量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減去班主任津貼,下同)×50%÷學校總工作量(節數)×個人工作量(節數)
A3、工作業績(含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專業發展、工作成效)。
1、職業道德10%:①愛國守法,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②愛崗敬業,教書育人,認真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敷衍塞責;③關愛學生,平等公正對待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④為人師表,作風正派,顧全大局,團結協作。學校根據以上要點根據不同崗位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項不得分:A、實行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制,即違反《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規定的20條之一的;B、當年度受效能告誡或黨政紀處分的。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職業道德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職業道德總得分×個人職業道德得分
2、業務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堅持以課堂為主渠道,將德育有機融入教學之中;②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行為習慣;③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組織內容健康的各類活動,陶冶學生情操;⑤幫助學習困難學生的措施落實。學校根據以上要點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
(2)教學常規10%:①認真備課,教案齊全、規范;②從學生實際出發,精心組織教學,改進教學方式;③運用現代教育技術開展教學活動;④教學內容科學、正確,不出現知識性錯誤;⑤及時進行教學輔導,認真批改作業;⑥運用多種方式評價學生的學習效果;⑦堅持課后反思,認真總結教學經驗。以學校教學常規量化分值相應得分。
非教學人員:能履行好崗位職責,按本校教師教學常規量化平均值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業務能力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20%÷學校業務能力總得分×個人業務能力得分
3、專業發展10%:
(1)繼續教育5%:①有參加培訓的過程記錄和總結;②參加學歷達標或各類培訓,完成規定學分,考試考核合格;③積極參加校本培訓以及其他各種進修學習。
(2)教學研究5%:①縣級以上公開課、研究課和示范課、課題研究(負責人5分,成員4分)、教學經驗總結或論文得5分,中心小學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復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專業發展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專業發展總得分×個人專業發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學效果5%:①合格率、鞏固率、進步率情況;②學生和家長的反映情況。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綜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學生獲獎情況;②學習困難學生進步的情況;③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學人員:學校根據其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及效果等評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10分、8分、6分、2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成效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工作成效總得分×個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獎勵績效工資發放形式及要求
1、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等于各部分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和。
2、學校應將教職工考核情況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金額列表公示。
3、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職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組長:陳世金
副組長:連益利、肖晉渠
成員:工青婦負責人、各科室主任、各小學校(園)長
4、學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過教代會通過并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5、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后,除上級文件規定的項目外,不準利用任何賬戶、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提高現有的津貼標準和擴大發放范圍,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文件規定嚴肅處理。
五、其他事項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及以上處分,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當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下等次的;
(3)當月病、事假累計到達或超過15天的,扣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2、被立案、停職檢查的暫緩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待結案后按處罰結果再予以確定。
3、受行政處分的同時受黨紀處分的按處分種類重的確定標準。
4、對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或會議的、無故曠課、曠工的,學校根據相關規定制定考核量化辦法,適當扣發獎勵性績效津貼。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違反師德規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月或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6、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掛職、支掛教、借調或進修學習等人員,由掛職、支掛教、借調單位出具掛職、支掛教、借調期間的工作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按原單位的平均水平發放。批準脫產進修學習人員的工作量按本單位的平均工作量計算。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跨單位流動的人員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并將其按標準測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上繳核算中心或財務中心。
7、以校(園)為單位根據本實施方案進行量化考核,發放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6
指導思想:
為全面貫徹落實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教師工作的主動性,規范學校管理,保障和提高教職員工待遇,穩定教師隊伍,根據縣教育局關于教師績效工資的相關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一條績效考核的范圍及對象
績效考核的范圍及對象是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學校在職在編教師。
第二條考核分配原則
2。1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2。2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3簡明務實,科學合理的原則。
第三條績效考核工作小組
經教師大會通過,學校選舉以下同志擔任績效考核工作:
組長:肖紹桂
成員:向衛華馮瓊花
向建求(教師代表)胡暾陽(教師代表)
第四條績效考核內容及辦法
4。1分配權重
4。1。1績效總額的分配權重: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績效浮動標準執行。
4。1。2績效考核分項目分配權重
1、月崗位目標年度平均分占50%;
2、師德師風得分占10%
3、教學質量得分占10%
4、工作量得分占20%
5、人防安全得分10%
4。2績效考核得分計算公式:
教師年度績效考核分=月崗位目標年平均分×50%+師德師風得分×15%+年度教學質量分(10分)+年度工作量得分(10分)+課堂教學評價得分(兩期平均)×10%
4。3績效工資計算方法:所得金額=績效工資總額÷全校考核人員總得分×被考核者所得分值(如學校全年績效工資總額為100000元,全校考核總分為1800分,張三得90分,則張三應得績效工資=100000÷1800×95=4999。99元)。
4。4對于當年在編但由于身體或其他特殊原因,且得到學校同意,未在崗的教師,按人均績效工資計算(人均績效工資為中心學校核算的全鎮人均績效工資,若上級主管部門對此類人員有明文規定的,按規定辦事):
第五條月崗位目標考核
5。1崗位目標分計算
5。1。1教師崗位目標年平均分=各月崗位目標總分÷考核月數
5。1。2擔任班主任的教師崗位目標年平均分=教師崗位年平均分×65%+班主任崗位年平均分×35%。
5。1。3按教師個人崗位目標年平均分的50%計入績效考核崗位目標板塊得分。
5。2月崗位目標考核內容
5。2。1常規教學(50分)
1、備課(10分):及時認真撰寫教學計劃、教案,提倡備詳案,不沿襲舊教案。每缺一個計劃扣2分,每缺備一節課扣1分,沿襲舊教案此項不計分。
2、作業(5分):及時批改作業,并且認真細致。每少一次作業扣1分,缺改一次扣0。5分,作業批改過于簡單扣0。5分;作文每少改一篇扣3分,缺寫一篇扣5分。
3、檢測(5分):語文、數學、英語每月一次檢測。每缺考一次扣5分、未批改扣2分。
4、上課(5分):按課表、按時上下課。上課遲到、中退、早退扣0。5分,每缺一節課扣5分。經檢查未按課表上課,每節扣1分。
5、送檢(5分):做好課前教案送檢工作,每缺檢一次扣0。5分,以檢查組登記或教導處抽查結果為準。
6、教研(5分):語文、數學、英語老師每期不少于一次公開課,必須認真設計,每少1次扣2分;學校分學科進行教研活動時,所有學科教師未經批準,無特殊原因不得缺席,否則每次扣2分;每學期撰寫教學論文一篇,未寫扣2分;每月教學反思不少于4篇,每缺一篇扣2分。
7、課堂效果(5分):教學效果較好,課堂有效檢測達標率為50%以下,每節扣2分(以學校行政人員隨堂聽課效果檢測為準)。
8、學生評價(5分):每月測評一次,滿意率80%記滿分,滿意率70%扣2分,滿意率60%3分,60%以下扣5分。
9、聽課(5分):每周一節聽課(指隨堂聽課),全期聽課不少于15節,每少一節扣2分,行政人員每周聽課不少于2節,每少1節扣2分。聽課無評價,無授課人簽字均不計聽課節次。
10、獎勵:參加中心校及以上賽課活動的加1分,獲獎者按1、2、3名依次加5分、4分、3分。上級質量檢測獲前1、2、3名的分別加5、4、3分。參加其它教育教學活動獲得中心校及以上單位表彰的酌情加分。
5。2。2出勤和履職(20分)
1、日常工作出勤(10分):曠工1天扣10分,事假(除正常婚喪,產假)扣3分/天,每遲到半小時扣0。5分、早退、中退扣1分,缺簽扣0。5分。
2、集會活動出勤(3分):學校的各種會議、集會活動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扣0。5分/次。
3、交送材料(2分):按時完成學校及上級主管部門布置的工作,按時送交各種材料等。不及時每次扣1分,未完成扣2分。
4、值周檢查(2分):未檢查扣2分/天,未及時登記扣1分/次。
5、考務工作(3分):缺監考1場扣3分,未經同意請人代監每場扣2分;缺改卷1次扣3分,未經同意請人代改扣2分,監考看書看報玩手機扣1分/次。
5。2。3教師行為習慣(15分)
1、上課常規(5分):不帶教案進教室,扣1分/次,上課吸煙、接打手機每次扣1分。
2、教態語言(3分):語言行為文明,做學生楷模,言語及行為不文明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扣2分,凡坐著上課每次扣1分。
3、衛生習慣(4分):辦公室或宿舍整潔,無過夜垃圾。辦公室或宿舍不整潔或有過夜垃圾等不衛生情況,每次扣1分(以學校每周的辦公室衛生評比記錄為準)。在校園內亂丟垃圾,每次扣1分。
4、穿著形象(3分):男教師不留須,不留長發,女教師不著奇裝異服,造成不良影響(學生、家長議論頗多)者每次扣2分;夏天不穿拖鞋、背心進教室,冬天上課不戴手套,每發現一次扣1分。
5。2。3學習培訓(5分):
1、學習考勤(3分):積極參加各類學習和培訓,報了名未參加被組織單位通報的每次扣5分,在培訓期間遲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
2、學習效果(2分):參加縣級及以上業務培訓,在培訓期結束后應撰寫學習或培訓心得交學校存檔,未交扣1分/篇,參加“省培”或“國培”的學員,經考核不及格扣2分;脫產“省培”或“國培”的教師,在培訓結束后要舉行不少于1次的業務學習心得報告會,未舉行的扣1分/次。
5。2。4晨讀、晨誦、午讀管理(10分)
1、晨讀守班(2分):按照學校統一安排守班,未守班者扣1分每次;
2、晨誦開展(2分):按學校統一要求開展晨誦,未開展扣1分/次,未按要求開展扣0。5分/次。
3、午讀指導(3分):未守班扣2分/次,未指導扣1分/次。
4、閱讀常規(3分):學生閱讀報告及時認真批閱、簽字,每缺一次扣0。5分/次(以閱讀·夢飛翔的`要求為準)。
注:非閱讀指導教師按考核教師平均分計算。
第六條師德師風考核(100分)
6。1師德師風考核得分計算
6。1。1教師師德師風年平均分=各月師德師風總風÷考核月數
6。1。2按教師個人師德師風年平均分的15%計入績效考核崗位師德師風板塊得分。
6。2師德師風考核內容:
6。2。1政治思想(20分):不按教育方針辦事,在學生和家長中散布反動言論或歪理邪說,造成惡劣影響,有損學校、政府或國家利益的扣5-10分/次。
6。2。2職業道德(20分):對學生變相體罰扣2分/次,體罰扣5分/次,嚴重體罰扣10分/次;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扣5分/次;亂收費、亂辦班、亂訂資料等“三亂”行為的在年度績效分中扣5分/次。(此項扣分以家長舉報到學校,并按造成影響的程度為標準扣分)
6。2。3為人師表(10分):在公開場合有講臟話、粗話、吵架等不文明及不符合教師道德標準的行為的,酌情扣1—5分/次。
6。2。4愛崗敬業(10分):不服從工作安排、工作推諉,敷衍塞責等扣2分/次,在考試中有舞弊行為和試卷泄密行為的視情節嚴重扣5—10分/次。
6。2。5遵紀守法(10分)凡學年內因違法亂紀受到縣級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1、2、3、4、5、6、10分。上級另有規定的,按上級的規定執行。
6。2。6作風操守(10分):工作日內打牌、賭博,非工作日內聚眾賭博被舉報者,每次扣5—10分;生活作風不正派,搞不純男女關系并造成不良影響者扣5—10分。
6。2。7財經紀律(10分):及時上交公款,不亂訂資料,不亂收費。拖欠公款每次扣5分,并責令退還所占財產,拖欠金額超過20xx元者扣10分/次。
6。2。8安全責任(10分):在工作職責內出現安全事故,扣2—10分/次,情況特別嚴重的,由考核小組在研究決定在年度績效總分中扣分。
第七條教學質量考核(15分)
7。1教師教學質量得分是指被考核教師兩學期任教科目教學質量檢測得分的平均分,并以兩學期的平均分直接記為年度績效教學質量板塊考核得分。
7。2以期末教學質量檢測為依據,質量檢測排名1—8名的依次得15、13、11、9、7、5、3、1分(與豐瑞片同年級平行對比)。
7。3因工作或崗位需要未擔任主科教學的教師的質量得分取主科教師教學質量得分的平均分。
7。4兼雙主科教師取兩科質量得分的平均分;
7。5任教同科分別獲得片區1、2名的按第1名計算質量得分。
7。6中心學校檢測科目得分計算仍以在豐瑞片同年級平行對比名次計算。
7。7閱讀指導教師閱讀指導效果得分按學校《閱讀·夢飛翔考核細則》實行。
第八條工作量(10分)
8。1工作量得分計算方式:個人工作量÷平均課時量×10(并以這一得分直接記入年度績效工作量板塊考核得分)。
8。2男教師年滿55周歲,每年依次照顧1、2、3、4、5課時(至59周歲),女教師年滿50周歲,每年依次照顧1、2、3、4、5課時(至54周歲)
8。3工作量系數標準:
課堂教學評價(學校另行制訂課堂教學評價細則)、
此項滿分為10分,每期對每們教師進行一次課堂教學評價,根據兩期平均分折算全年得分。只上班一期的特崗教師以當期得分計入,非教學崗位和女年滿50周歲,男年滿52周歲的教師經本人申請可不予評價取平均分。
第九條安全績效考核
(學校另行制訂安全考核細則,并另行發放安全績效獎。對于出現嚴重安全責任事故的,當事人在本細則師德師風考核中再酌情扣分。)
以上考核方案適用于20xx年度,若存在考核空白項目則由校務會研究,報考核小組討論,并提交教師會討論通過相關考核結果。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7
按照《明光市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精神,結合我校《教師工作考評辦法》,從學校和教師實際出發,現制定《明光市高王小學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該方案已經xx年10月13日我校全體教師討論、表決通過(試行稿)現予執行。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師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目標和任務。
二、實施對象
我校在編在崗教師。
三、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工作態度、責任心和實際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但不宜過大),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工作付出和做出突出成績的教師傾斜。
2、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安排,建構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學校全體教師大會討論通過后實施,確保教師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發放形式
學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每年分學期三次(2—6月、7—8月、9—元月)考核造冊,學校依照獎勵性績效工資考評方案,每項獨立核算,提出考評結果報教育局審核后,由財政部門根據考核結果劃入個人工資銀行帳戶。
五、實施細則
(一)考勤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胡宏忠、伏德州負責)
1、教師在校時間不少于8小時,全體教師應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實行簽到坐班制,出滿勤、干滿點,每月公布考勤一次,月滿勤者學校發給月滿勤獎(考勤津貼的均值)。
2、教師因事因病需履行請假手續,中心校教導處和村校長可審批本校教師半天假。中心校及村校教師請假一天以上的(含一天)由中心校校長審批。七天以上由學校簽署意見報教育局審批,較長時間的病假需有醫院診斷證明。教師因病請假,半天扣5元;因事請假,半天扣10元。
3、未請假者無故不上班的,均視為曠課曠工,曠課一節扣20元,曠工半天扣50元,曠工超過三天的取消當月工作量津貼。
4、遲到、早退(各處室安排工作時無故不在崗一節課內即視為早退,遲到早退超過一節課的視為半天事假)每月3次折算半天事假,扣10元。
5、教師違規代簽到,每次扣代簽、被簽者各50元。
6、值日(含中午)不到崗,不履行職責(含人在校而不在崗)一次扣10元,并負當天該崗的一切責任(公假除外)。
7、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教研活動、臨時性通知及其他集體活動)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以會議記錄為準)。
8、教師簽到由教導處負責監督,學校主要領導以及值班領導抽查,當天教導處人員監督不到位的扣20元。
9、上課遲到、中途離堂、提前離堂一次扣5元。
10、教師調課需要經教導處批準,私自調課視為曠課,曠課一節20元。
11、嚴禁在上班時間做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情,否則,一次扣5元。
12、公假代課每節3元,病事假代課每節2元。
13、對婚、喪、產等相關法律規定的假期,按照文件規定的執行。特殊的病、事假經校行政會議研究決定。
(二)班主任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0%)(分處室負責)
班主任津貼主要體現在對班主任工作的傾斜,班集體建設與管理(詳見《明光市高王小學班主任工作考核細則》),享受不同程度的津貼補助。具體考核內容:
1、計劃與總結(胡宏忠負責)
(1)能及時制訂本學期班主任工作計劃,要求具體、重點突出、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創新性,并按時上交者得3分,遲交一天扣1分,不交者0分。
(2)、學期結束前,能及時撰寫班主任工作總結,并按時上交者計3分,遲交一天扣1分,不交者0分。
2、《班主任手冊》(伏德州負責)
班主任手冊記載細致并且齊全的上限6分計分,學生寫的為0分。
3、紀律情況
(1)堅持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并及時做好記錄,每周至少一次(滿分10分),少開一次扣1分(以班主任手冊記載為準)。一學期班中無安全責任事故和意外傷害事故計10分,發生一起安全責任事故的不計分(以實際發生為準)。發生傷害、影響較大的安全事故,倒扣分,甚至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董如春負責)
(2)加強早讀、午間、課間管理,做到文明活動,秩序井然,早讀和午間能按規定時間組織學生在班學習的上限10分計分(以值日教師值班記錄、少先隊檢查和隨機檢查為準)。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胡宏忠負責)
4、衛生情況(董如春、鄭培貌負責)
每天及時打掃教室及清潔區衛生(衛生大掃除每周一次),并保持全天清潔的計20分,如發現地上有紙屑或雜物的'有一次扣0.5分(隨時檢查)。如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亂扔廢紙、果皮、食品袋等現象的,有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以少先隊檢查和一日常規檢查記載為準)。
5、環境與布置(李劍亮、劉建康負責)
(1)教室布置:室內環境情況,要求做到地面保持整潔,墻上無蜘蛛網,課桌凳排列整齊,學生文具擺放有條理,衛生潔具放置有序,上限10分計分。(每周檢查一次,學期末取平均分)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
(2)專欄和板報:按規定出好每期專欄、班級板報的,上限10分計分。(每月評比一次,學期末取平均分)。好10分,一般6分,差3分。
6、班隊主題活動(伏德州負責)
能認真組織好每周一次的班隊活動課,每學期不得少于10次,班隊活動課時間不得少于40分鐘,要求班隊活動課有主題(在學校教導處、少先隊安排的教育主題下進行,無安排則各班依據各班實際情況定主題),有內容,有記錄。滿分5分,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以班隊活動記錄為依據)
7、家校聯系(夏茂河負責)
提倡經常和學生家長取得聯系,每學期對50%學生進行書面、電話、家訪等方式進行聯系。并能適時組織召開學生家長會,效果好的加3分。
8、好人好事或公益活動(劉建康、李劍亮負責)
(1)能積極參加學校舉行的各項集體活動計3分,缺一次扣1分。
(2)班級有班務日志或好人好事記載本,記載完整的計2分,一般計1分,沒有記載的為0分。
9、集會或升旗儀式(鄭培貌負責)
升國旗儀式或集會,學生著裝統一,紅領巾佩戴整齊,紀律嚴明、秩序井然,做到“快、靜、齊”上限10分計分。
10、德育工作或班主任會議(胡宏忠負責)
堅持參加學校組織的德育工作或班主任會議,參加一次且認真記錄并及時傳達安排班級工作的得1分。(以會議記錄為準)
11、班級校產管理(董如春負責)
(1)愛護學校花草樹木10分,要求學生不得攀折、踩踏花草樹木,有一人次扣1分(隨時檢查);
(2)及時關閉門窗10分,平時要及時關閉電燈,不得晴天開長明燈,有一次扣1分。放學后,不能按要求及時鎖門、關好窗戶、關閉電燈的,有一次扣1分。(隨時檢查)
(3)愛護課桌板凳、門窗及教室內的財物等公共財產,完好無人為損壞的,全學期計10分,有人為損壞的,維修費在班補中扣除,同時,一次扣1分。(以總務處檢查記錄為準)
12、圖書和二次用書管理(鄭培貌、夏茂河負責)
圖書借閱和二次用書維護工作,圖書每月以班級為單位借閱一次得2分,丟失一本,按價賠償且扣0.5分;二次用書班主任要精心管理,丟失一本扣1分。
13、臨時性工作(胡宏忠負責)
學校及各處室要求上報的材料或限期完成的工作,班主任及班級學生能積極支持配合學校各項工作的開展,積極主動按時上報、完成的,每次得2分。如有妨礙、沒有完成的或沒有支持配合工作開展者一次扣1分(以各部門反映為準)。
14、各項比賽活動成績(伏德州、劉建康責)
平時各項活動成績按照比例折合上限10分。
計算公式:
①班主任最后考核分=班主任各項考核分×
②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最后考核分
(三)學校常規管理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5%)(楊軍負責)
學校的常規管理工作是教師工作的重要內容,教師精神文明建設、學校安全、文明教育,公物管理與環境愛護等各方面,如對違規補課、有償家教、體罰等行為,予以處理,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各項管理細則,責任到人,評比到位。
詳見《高王小學教師常規管理考核細則》,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本項不得分或酌情得分。
1、升旗儀式、集會和“兩操”經常不到位者或者到位不負責任者(升旗和課間操要求全體教師參加,眼保操由課任教師負責);
2、不承擔組織分配的任務,不服從工作調動和學校安排以及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者;
3、體罰、侮辱學生,經舉報查證屬實者;
4、由于失職或不認真完成教學工作,給學校或師生造成損害或不良影響者;
5、課堂上、值班期間出現安全事故或有重大責任事故造成嚴重損失和后果的;
6、違規補課、有償家教和亂訂資料向學生推銷者;
7、所管理的公物人為受到嚴重損壞者;
8、違反明光市教育局《教師隊伍管理若干規定》上必須遵守的;
9、違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有失教師形象者。
(四)教育教學管理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胡宏忠、伏德州、李劍亮、劉建康負責)
教育教學管理主要分兩部分考評教師:
一是教學常規管理(教師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與檢查、教研組織參與等方面常規性工作):
1、教師備課:備課的教案,要求書寫認真、規范,不得涂改、粘貼。備課的優劣要從備課的數量(符合授課的總課時數)、質量上評判。照抄照搬名家教案、舊教案翻新和備課內容環節不全的應扣分。根據教學檢查評定,最高分值為9分。
2、教師上課:結合一人兩節課教研活動進行,按照上課的要求,由教研組長組織本組教師參與評價,最高分值為5分。
3、教師聽課:《明光市高王小學教師聽課記錄簿》中應有聽課時的詳細記錄和評價意見,并及時經教導處或者教研組長簽章有效。原則上每學期學校領導20節,一般教師15節。根據檢查評定,最高分值為6分。
4、教師的作業批改與檢查:作業批改要求做到精批細改,錯誤處應及時糾正,數量飽滿。教導處要有檢查,有記錄,一般每學期不少于2次。根據教學檢查評定,最高分值為12分。
5、輔導與檢測:利用輔導課、課余時間,組織興趣小組,開展研究性學習,拓寬學生視野,激發學習興趣,促進學生學業成績提高。每單元結束后及時進行質量檢測且認真批閱,經教導處確認最高分值為5分。
6、計劃與總結:開學初有計劃、學期末有總結,且符合質量要求的,最高分別加2分。
二是教學質量檢驗(是指學期末或市教育局學期中的質量抽測,所任班級語文、數學、英語考試即統考統批的質量評定):
1、平均分成績:以中心校為單位排名分值分別為第1名30分,第2名20分,第3名10分,第4名5分。分會排名分值分別為60分、50分、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15分、10分、5分。明光市排名第一至十名分值分別為120分、110分、100分、90分、85分、80分、75分、70分、65分、60分)。
注:代平行雙班課的取兩個班的平均成績,按1.5倍計算分值。跨學科的分別按任教學科成績計算分值。
2、上臺階成績:和上次(已作為評定的成績)相比,平均分每提高1分,考核分計3分(每次均和第一名相比較),原第一名現保持分為3分。
計算公式:
教育教學管理津貼= ×教師個人考核分
(五)教科研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胡宏忠、伏德州負責)
教科研津貼主要用于教師參與教研活動,撰寫教學論文,參加各學科教研或競賽成果的獎勵。
1、校本教研:教研組開展的“一人兩節課”活動,認真準備,能自己制作課件或教具在多功能教室上課的,憑記錄和材料加10—5分(李劍亮、劉建康、胡潤青負責);利用農遠資源在接收室或者光盤播放室上課的憑記錄和材料每次加0.5分(上限5分)(李劍亮負責);在實驗室能利用實驗器材上好實驗課的憑記錄和材料每次加0.5分(上限5分)(蔣克棟負責)【注:利用或自己制作實驗器材在接收室或光盤播放室上課的視為實驗課】。在個人教育博客上發布文章(教學反思、經驗、體會、教學設計、說課稿、評課意見等),每篇字數在200字以上的計0.5分(上限5分)(楊軍負責)。
2、論文發表與交流:論文發表與交流指在省級以上教育部門主管、主辦的學術期刊(cn或issn刊號,不含增刊)上發表的有關教育教學研究的文章,或者在各級教育教學研究部門內部刊物(含學校教研等)刊登和研討會上發言的有關教育教學研究的文章,或者各級教研部門組織的論文評選。分國家、省、市、縣、分會、學校六級,每級設一、二、三等獎。分值分別為國家級15、13、12分;省級12、10、8分;市級8、7、6分;縣6、5、4分;分會4、3、2分;學校2、1、0.5分。發表(刊登)但未評獎,則按相應級別的平均值加分。
3、教學評優:凡經層層評選推薦參加的各級課堂教學(說課)等優質課評選活動,獲獎以通報或證書為準,分省、市、縣、分會、校五級。每一級分一、二、三等獎。以校級為標準,分值分別為3、2、1。分會級按校級分值的2倍評分,縣級按校級分值的3倍評分,市級按校級分值的4倍評分,省級按校級分值的5倍評分。每學年同一學科同一評優內容以最高級別和等次計分。
凡經各級層層評選推薦的“教學能手”和“骨干教師”(以通報或證書為準),分省、市、縣、分會、學校五級,分值分別為10、8、6、4、2;“教壇新星”和“學科帶頭人”以同級別分值的1.5倍評分。同一次評選只計一次最高分,不重復計分。
4、教育教學指導:指由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經學校、分會、縣等層層選拔推薦參加的各級各類競賽活動中,所任學科、班級團體或學生個人獲獎,其任課教師可獲得教育教學指導獎(以證書或通報為準)。設省、市、縣、分會、學校五級,每級分一、二、三等獎,分值分別為省級8、6、4分;市級6、4、2分;縣市級4、3、2分;分會2、1.5、1分;學校1、0.5分(一二等獎)。
5、教學示范觀摩課:指由各級教育主管部門主辦或學校舉辦的示范課、觀摩課教學、校際聯誼活動(含送教)和“手拉手”活動交流課教學。按省級8分、市級6分、縣4分、分會級3分、中心校級2分予以計分,可累計加分。
6、教師基本素質:指教師參加教育主管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舉辦的演講、朗誦、書畫、攝影、“三字兩畫(話)”、教學設計、教學案例、班隊會活動案例、錄像課、教具或學具設計、課件等教師基本功競賽活動。分省、市、縣、分會、學校五級,每級設一、二、三等獎,分值分別為省級10、9、8分;市級8、7、6分;縣6、5、4分;分會4、3、2分;學校2、1分(一二等獎)。
7、科研專題:指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或者學校確定的教科研課題或專題研究項目。對已立項并實施研究的憑材料給予計分。分省、市、縣、學校四級,分值為12、8、6、4分。課題組負責人(含子課題負責人)計滿分,成員按0.5倍計分。現已結題且獲科研成果獎的,一等獎按2倍,二等獎按1.5倍,三等獎按1.2倍,給予獎勵計分。
計算公式:教師教科研津貼= ×教師個人考核分
(六)工作量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楊軍、胡宏忠、伏德州負責)
工作量津貼分兩個部分考核,一部分是全員教師基木工作量考核占津貼的60%(各年級各學科根據教學特點合理分配好課時,保持均衡的工作量);
1、教師周工作量標準:根據明光市教育局《教師隊伍管理若干規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分配我校教師周工作量標準(詳見學期教師任課分工表中的周工作量),津貼的發放以實際上課的工作量記載為依據(教導處記錄)。2、早讀課教師進班指導早讀折合0.5課時,中午轉差培優課教師上課的折合1.5課時(值班組長負責)。3、教師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的每周補貼3課時,教師任教班額在65人以上的每周補貼2課時。4、管理崗位周課時補貼:副校長7課時,教導、總務正副主任5課時,工會主席、少先大隊輔導員3課時,報賬員、資料統計員4課時,語數英教研組長3課時(需履行職責,否則為0),村校長3課時。(兼職不累計計算)5、因公或安排參加各類活動未能進堂上課的,教導處根據工作情況折合工作量。計算公式: 基本工作量津貼= ×個人月基本工作量總課時數另一部分是教師超工作量考核占津貼的40%(學校活動的加班加點,學校教育科研的課題研究超課時等)。
1、法定節假日的值班,寒、暑假加班,國家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的各種加班或未統一安排的各種教學活動,如收集整理資料、監考、閱卷、輔導、運動會等其他集體活動,根據其工作量和實績折合成課時計算(村校加班須先報中心校備批)。
2、中午值班:按時到崗且安全安靜無事故,值班組長計2課時、值班教師計1.5課時,工作沒有做到位,依據情況扣分(值班組長記錄)。
3、各室管理折合成課時計算:多功能教室每周折合2課時;圖書閱覽室(含校園廣播室)、實驗室、體育器材室、二樓教師辦公室(語數組)每周折合1課時。
4、校園網站管理:
①自己撰寫編輯發布學校信息每條折1課時,相同內容同時在其他網站上發布每站每條計0.2課時;
②整理發布學校其他教師或者學生撰寫的信息每條計0.3課時;
③轉載其他教育網站的信息在學校網站上發布每條計0.2課時。
5、報刊通訊信息管理:在《明光報》、《明光教育通訊》、《滁州電視報》、《滁州日報》、《安徽青年報》、《安徽日報》等報刊雜志上發布學校信息,每篇按照縣級、市級、省級分別計2課時、4課時、6課時(校長室負責統計)。
6、、臨時突擊性加班根據任務輕重緩急由校長室臨時決定。計算公式:教師超工作量津貼= ×個人月超工作量總課時數
(七)其他
1、暑假(7、8月份)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扣除當月的節假日值班、加班費用后,余下金額按比例分配。
2、校長津貼由教育局根據校長的績效考核確定。
六、組織領導與相關要求
1、學校成立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管理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楊軍
副組長:胡宏忠 董如春組 員:夏茂和 鄭培貌 伏德州 龐夕珍 伏再林 蔣克棟 王明東 李克兵 劉建康 李劍亮
1、領導小組指導協調績效工資管理考核工作,負責績效工資管理與考核方案的具體實施。同時協調解決績效工資管理考核工作中教師有關疑義及爭議,負責學校各種加班、超工作量補貼的標準審核、數量統計工作。
2、管理考核方案執行要公開透明,對教師的績效考核量化結果要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3天,對有不同意見的教師,領導小組成員及時給予核實反饋。
3、管理考核工作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規范程序,客觀公正。考核、統計中,對不按規定程序和規定內容實施考核的,如:管理工作不到位、弄虛作假、執行不公、馬虎從事、做人情者造成考核不公平的,均視為不作為,發現一次即從每周崗位課時中扣除2課時;對違反紀律,借機徇私舞弊的,嚴肅查處、追究責任,重者就地免職(局管干部先免后報)。
4、未盡事宜由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管理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評定。
5、本考核方案由校領導班子會議集體提出,教師績效工資管理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全體教師表決通過并報明光市教育局批準后執行。上級有新的規定出臺時,以新規定為準。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8
1、原則:
堅持考勤與績效掛勾的原則,堅持體現獎優懲劣的原則,按照權、責、利相一致,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獎勵原則。
2、實施的范圍與時間:
2.1中心全體人員。
2.22015年1月起實施執行
3、具體實施內容
績效考核根據中心考核、考勤相關規定進行。
3.1工作績效考核
3.1.1中心將考核劃為四個檔次,得分90分以上為優秀(最多2人)、70-89分為合格、60-69分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考核比重為:工作業績60分、工作能力20分、工作態度20分。中心各部門每月、季、半年、年終對人員依據績效考核表進行測評。測評結果與獎勵性績效工資掛勾。考核合格以上的正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月考核連續3次為基本合格的視為不合格,不合格的免發一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3.1.2月績效考核全年累計3次不合格的視為年度考核不合格,
年度考核等次不合格的免發當年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3.1.3確定年度檔次由中心班子根據各部門打分情況集體研究決定。月考核優秀的每人獎勵500元,全年考核優秀的每人獎勵20xx元(最多2人)。
3.2日常考勤考核
日常考勤按中心考勤有關規定進行。
除法定節假日外,事假、病假、年休假、婚假、產假等與獎勵性績效工資掛勾;
3.2.1事假每月累計二天以下(含二天),每天免發本人獎勵性績效工資300元;每月累計三天以上(含三天)免發本人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3.2.2事假每季累計超過6天(含六天)免發本人一個季度獎勵性績效工資。
3.2.3事假累計超過12天(含12天)免發本人半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3.2.4事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免發本人當年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3.2.5在2小時之內的臨時性事假免發9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2-4小時按半天計算。
3.2.6工作加班倒休在一個月內安排完畢,過后不再安排。卻因工作原因不能倒休的每天補助10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
3.2.7事假、病假每月最多充抵1天年休假。年休假每年最多分2次集中休完。
3.2.8婚假、產假、陪產假、年休假、病假、因病住院等免發該期間本人實際天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每月按21.75天計算)。(有關病假文件規定摘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休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超過兩個月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全額發給,其津貼(活工資)減發或者不發,具體比例由單位根據內部搞活分配的辦法自行確定。)
(獲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仍保持榮譽的,病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全額發給,其津貼(活工資)發放的比例,由單位本著適當照顧的原則自行確定。)
3.2.9未經批準且相應手續不全而不上班的視為曠工。曠工者除按相關規定處理外,曠工一天免發當月全部績效,曠工2天的免發半年獎勵性績效工資,曠工3天以上免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并上報省局。
3.2.10參加中心認定的學歷教育培訓,按正常上班對待。
3.2.11因公外派人員正常發放本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外派人員要服從用人單位工作安排,堅守崗位,本人表現和用人單位評價與中心績效掛勾。
3.2.12當月全勤的每人獎勵300元;
3.2.13其他特殊情況有中心班子研究確定。
3.3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系數:
正處級:1.1;
副處級:1.0;
部長和科級:0.9;
副部長:0.8;
其他正式人員:0.7;
聘用人員:0.3。
分配總量:工資中獎勵績效工資+省局獎勵資金。
4、懲戒
出現以下違法違紀行為者,從嚴處理:
4.1遲到、早退5-20分鐘扣發5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20-60分鐘扣發8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其他情況按事假相應金額扣發。
4.2個人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扣發本人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4.3收受服務對象禮金的,扣發相應金額的雙倍獎勵性績效工資;
4.4被服務對象投訴造成嚴重后果的,扣發本人1-3個月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4.5工作中弄虛作假的,扣發本人1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4.6因個人原因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扣發本人1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4.7被省局及有關管理部門通報批評的,扣發本人1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4.8發生其他違法行為的,扣發本人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5、發放方式
5.1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每月70%預發,其余30%按月、季、半年、年終綜合考核結果發放。
5.2因考核、考勤出現免發、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且需要追回預發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中心有權予以追回,納入中心績效總額。
6、其他
本細則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9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龍山縣教育局關于20xx年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意見(試行)》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上級指示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學校再安排適量的經費(以上級有關規定為準),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按勞分配、效率優先的原則。對教師工作量、崗位職責和工作業績進行考核,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
2、統籌兼顧,合理均衡的'原則。科學安排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確保學校內部和諧穩定。
3、“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考核分配過程全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三、領導機構
組長:徐德順
副組長:戴理生、張先勤、尚立桂、張太浩
成員:李發銀、李連鳳、殷明發、肖全民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且在職、在崗的教職工。
五、績效工資構成
績效工資由月績效工資,專項津貼和期末質量獎三部分構成。
六、資金來源及分配
1、上級按我校在編在崗教職工人數核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總額的30%)用于月績效工資發放。
2、學校在可用財力中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標準安排資金用于期末質量獎及工會活動的開支。其中期末質量獎每人每期安排450元,教師節工會活動每人安排100元,春節前工會活動每人安排200元。
3、學校在可用財力中另安排專項資金用于班主任津貼,教研組長津貼,學校管理層干部津貼等。
七、考核及發放方式
1、月績效工資按月考核、分月造冊、以期發放。
2、專項津貼按月考核、按月發放。
3、期末質量獎按學校《工作績效量化方案》量化,在學期末發放。
八、考核責任單位:教導處、教科室
九、績效工資分項發放辦法
(一)月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資金:學校在編在崗教職工績效工資總額的30%。
2、考核及發放:按月考核、分月造冊、以期發放。
3、月績效工資組成:
月結構工資由出勤獎勵,課時獎勵,現實表現獎勵三部分組成,其中出勤部分占30%,課時部分占60%,現實表現占10%。
4、發放辦法:表格略
出勤獎勵
現實表現獎勵
課時獎勵
工作績效量化方案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0
一、公司體系的構成
工資:每月固定工資——基準內工資+獎金
基準內工資:基本工資+職能工資+補貼+津貼+基準外工資
二、工資計算期間及支付日規定如下:
1、工資的計算期間從上個月26日起至當月26日止,并于每月28日支付。
2、采用工作績效工資制訂的計算期間,則從上個月的11日起至當月的10日止,并于每月的15日支付。
3、工作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假日時,則提早于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后第一日發放。
三、基于公司業績成長與社會經濟變動的考慮,或者員工的工作努力程度使工資變動成為必要時,在與工會取得協議的前提下,可對員工的基本工資實施加算或減算處置。
四、每年在11月21日實施定期加薪,但加薪決定是在11月21日以后定出時,可于下一個工資支付日追補。
五、下列員工不在定期加薪的范圍之內:
1、臨時工、公司特別制定工資的員工。
2、外聘人員。
六、凡具晉升資格者,則依照各等級所制定的標準實施升級加薪,并于升級后的下一個工資支付日開始實施。
七、下列情況應實施特別加薪,并在發布后的下一個工資支付日開始實施。
1、技術進步明顯并足以成為同事之楷模者,經由部門主管人員推薦及人力資源部評定后,認為其績效優良有加薪必要時。
2、任職于特殊職務的員工,經人力資源部評定后認為有加薪必要時。
3、其他有優異表現的員工,受到表彰而使公司認為有加薪必要時。
八、基準內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和職能工資)、補貼(資格等級津貼和職位津貼)等兩大部分。
九、工齡工資的規定如下:
1、公司根據員工的工齡區別,制定“工齡工資參照表”,并于每年的12月31日實施調薪。若物價上漲時,工齡工資亦隨其比例變動而調整。
2、初次任用員工的工齡工資,除了第一年應依照“標準學年畢業工齡”的工資標準任用外,工作滿一年時,得依照“自然工齡”工資標準支付。
十、職能工資的規定如下:
1、公司依人事考核的成績來制定員工的職能工資。若物價上漲,則職能工資額應隨之發生變動。
2、各等級的級職工資,以該等級的初級工資作為調升級職工資的標準依據。
3、員工晉級增資時,以晉級前的職能工資加上資格等級的晉到級加薪標準,晉級后的金額若不滿晉級的級職工資標準時,應以標準職能工資為基準。
十一、初任職位人員的工資規定如下:
1、新進員工的工齡工資與職能工資,原則上以進入公司時員工的最高學歷及錄用年度作為畢業年度。
2、中途任用者的初任工資,除考慮其學歷外,在衡量員工之間的工資均衡性后,再決定其任用工資標準。
3、初任工資標準,除依照公司規定辦理外,對于同行業間的工資標準也須一并考慮。
4、公司對于初任者的工資,可在10%的范圍內,依員工表現狀況來決定其增減。
十二、凡具有資格等級第五職等到第九職等及特別職等、一職等的員工,公司依下列資格等級給予津貼。
十三、凡負責管理及監督職務的員工,公司依下述規定支付職位津貼。
十四、基準外工資包括下列七項:
1、住宅津貼。
2、撫養津貼。
3、交通津貼。
4、派遣津貼。
5、特殊工作津貼。
6、外勤津貼。
7、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十五、住宅津貼是對因無自用住房而必須租賃房屋的職工所做的補貼,其標準按下列規定辦理:
1、需撫養家屬且住房人數在3人以上者,每月津貼800元。
2、凡具有下列情形的員工不另行補助住宅津貼。
(1)居住于公司員工宿舍的單身員工。
(2)已接受公司所補助的住宅基金利息津貼者。
3、員工資格家屬撫養狀況有所變動時,應提出申請變更住宅津貼。具有或喪失津貼接受資格時,也應于事實發生日的當月(下一工資支付日前),根據申請事由辦理津貼增額或減額。
4、非居住公司宿舍或工廠宿舍的員工,因地利之便居住于非直系親屬的家中者,每月給予100元的住宅津貼;已接受公司所補助的住宅基金利息的員工亦適用此項規定。
十六、撫養津貼的規定如下:
1、撫養津貼是公司對于需負擔家庭生計,并提供撫養家屬最低生活保障的員工所補助的津貼,撫養津貼的標準如下: (1)配偶的'撫養津貼額,每月800元。
(2)配偶以外的直系家屬(撫養人數以不超過4個人為原則),每月每人200元。
2、欲接受撫養津貼或撫養家庭人數增加時,則需提出申請變更撫養津貼。津貼享受資格喪失或撫養人數減少時,也應于事實發生日的當月內(下個工資支付日之前),根據申請的事由辦理津貼額的增減事宜。
3、員工親屬具備下列資格者可申請撫養津貼:
(1)配偶。
(2)滿60歲以上的父母、祖父母。
(3)未滿18歲的子女。
(4)身體殘廢且無工作能力的直系親屬(不受年齡限制)。
4、其他。
(1)夫妻二人同時在本公司工作時,按一人發給補助撫養津貼。
(2)員工本人為養子時,可向公司申請撫養津貼贍養父母。
十七、交通津貼的規定如下:
1、員工由住宅到公司上班需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時,給予交通津貼,但以使用經濟合理的交通工具為限。
2、交通津貼發放的標準以通車單程距離達10公里以上的員工為給付對象,公司應以補助定期車票或一個月25日來回月票的金額為基準。
十八、員工奉命調駐外地執行勤務時,公司以下列方式支付津貼:
1、經公司承認的房屋租金或旅館費用,可依實際費用的使用采取實報實銷的方式處理。
2、調駐津貼除作為補助員工的租賃費用外,另撥出基準內工資的5%作為員工調駐外地的開銷和補貼。
3、調駐津貼的計算,從調派到達之日開始算起。
十九、特殊工作津貼支付的對象包括警備員和設備管理員,每月以補助600元津貼為基準。
二十、依據人力資源管理規章的規定,對于規定時間外的工作和休假日的工作,依下列計算方式給付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1、規定工作時間外及休假日工作的津貼標準為(單位:元/小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8.5=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2、一般工作時間外,自晚上十點至次日清晨五點為止的超時工作津貼標準為(單位:元/小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9=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3、規定工作時間為晚上十點至次日清晨五點時,應依下列標準支付津貼(單位:元/小時):
(1)自晚上十點至十二點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6.5=夜班津貼 (2)自晚上十點至次日清晨五點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7=夜班津貼
4、第七職等以上的員工不予補助時間外工作津貼。
5、帶薪休假及特別休假日出勤上班者,則依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的方式處理。
二十一、下列情形下的休假,則依人力資源管理規章的規定不予扣除工資:
1、行使公民權時。
2、調駐休假。
3、婚假。
4、喪假。
5、災害休假。
6、年度帶薪休假。
二十二、獎金的發放
1、公司根據當年度的經營業績并考慮到員工的表現,原則上在每年6月及12月份兩次確定并發放獎金。
2、獎金的計算及發放依下列規定辦理:
(1)上期獎金。計算期間為上年10月21日至本年度4月20日,于6月發放。
(2)下期獎金。計算期間為本年4月21日至本年度10月20日,于12月發放。
3、從獎金計算期間開始到獎金發放日一直在公司任職者,方有資格領取獎金。但對于屆滿退休者,應視其工作時間按日計算并發放。
4、員工若已達58歲,則其獎金在按一般計算方式計算出來以后,以其金額乘以80%作為獎金支付標準。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1
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進績效工資制度順利實施,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職業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根據蘇人社發〔20xx〕142號和蘇教規[20xx]7號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我校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尊重規律,以人為本”、“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和“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在分配中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等傾斜。
二、考核原則
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人才成長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實施素質教育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激勵先進,促進發展。激勵教師愛崗敬業、勇于創新,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促進學校優質持續發展。
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管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考核對象:
學校聘任的在編在崗、能履行崗位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和工作規范的教職員工。
四、考核內容:
(一)教師績效考核
教師績效考核的重點是:師德師表與學術規范,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及教學效果與質量,教科研成果等情況。
(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考核
重點考核工作業績成果,實際工作成效和服務育人情況。
(三)班主任工作考核
重點考核其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和關愛、班級管理、組織班集體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學生安全教育、家校聯系等方面的.情況。
(四)學校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的績效考核
重點考核廉潔自律、管理創新能力,工作業績,工作成效,服務態度,師生滿意度和管理育人等情況。
五、方法程序
績效考核工作按規定的程序與年度考核結合進行。
(一)考核方法
學校成立以校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按照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的原則,根據教職工崗位實行分類考核。做到定性和定量評價相結合,自評和他評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
(二)考核程序
個人自評、民主測評、綜合評定、公示、備案。
六、結果運用
績效考核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優秀比例占教職工總數的12%。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
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學校規定的各項工作任務的人員,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對沒有履行崗位職責、沒有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或在師德方面存在問題、發生教學等各類事故的,視情節嚴重按比例扣減基礎性績效工資。
績效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核備案后的次月起分別停發3個月、6個月。
長病假人員的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納入病假工資計發基數,生活補貼按原標準發放。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
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為省財政根據相關規定下撥的全年教職員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七、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學校黨政主要領導由省教育廳考核,其他校級領導依據學校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等由校長統籌考慮確定。
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為月度績效考核和年度績效考核兩大類,其中月度績效考核總量控制在獎勵性工資總量的50%左右。
(一)月度績效考核
月度績效考核包括工作量獎和特殊崗位津貼兩部分。
1.工作量獎
工作量獎按教師崗、其他專技崗、管理崗和工勤崗分別考核。
2.特殊崗位津貼
特殊崗位津貼包括基礎性班主任津貼、實習指導教師崗位津貼、校內兼有管理職能的相關人員崗位津貼和拔尖人才津貼等。
(二)年度績效考核
年度績效獎勵總量=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月度績效考核總量。
年度績效獎包括年度績效考核獎、獎勵性班主任津貼、獎勵性實習指導教師崗位津貼、超課時獎、工作質量獎和崗位責任獎等各類獎勵。
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考核細則見附件。
八、說明
(一)有下列嚴重違規行為之一者,酌情扣發月度考核獎。
1、政治學習、教研活動或學校組織的其他重要集體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發月度考核獎40元。
2、政治學習、教研活動或學校組織的其他重要集體活動遲到、早退者每次扣發月度考核獎20元,上課或監考遲到、早退者每次扣發月度考核獎50元。
3、有曠工、失職或其他責任事故,視情節扣除200-1000元。
(二)有下列嚴重違規行為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合格以上等第。并扣發30%的績效工資,視情況從次月起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三個月或六個月。
1、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或工作造成嚴重后果者;
2、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者;
3、有其他違法違紀行為者。
(三)本《方案》經學校教代會通過、上級部門審批后執行。
(四)如本《方案》與上級有關文件相抵觸,以上級文件為準。
(五)本《方案》自20xx年1月開始執行。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2
為深化學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與崗位聘任相適應的校內績效分配制度,進一步完善競爭激勵機制,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省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意見》(豫政辦〔20xx〕136號)、《關于轉發省直駐鄭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xx〕166號)以及河南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省直駐鄭事業單位調整績效工資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薪〔20xx〕1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如下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第一章總體目標、分配原則和分配模式
第一條總體目標
通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崗位聘任制度和績效考核制度,進一步理順學校收入分配關系,建立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管理體系,充分調動各單位、部門及教職工工作的積極性、創造性,提高教學、科研、管理及服務水平,為學校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強勁動力。
第二條分配原則
1.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績效工資向一線教師、關鍵崗位、高層次人才、業務骨干傾斜,打破平均主義,合理拉開分配差距。
2.堅持“按勞取酬、優勞優酬”。充分體現單位、部門和教職工的工作業績、工作質量和工作效果,將教職工的收入與工作業績和貢獻大小掛鉤。
3.堅持“以崗定薪,崗變薪變”。將績效工資與崗位管理相結合,強化責任意識和崗位職責。
4.堅持“控制總量、動態管理”。按照上級有關績效工資發放的比例要求,在政策規定范圍內,建立與學校財務收支狀況相聯系的動態分配機制,力爭使學校工作人員收入水平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三條分配模式
績效工資總體上實行學校一級分配,在此基礎上賦予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一定的自主權。其中獨立核算的二級教學單位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由單位根據教師授課情況經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可上下浮動10%。繼續教育學院、后勤服務中心、校醫院暫參照本方案執行。學校對年度工作業績突出的單位、部門的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另行規定。
第二章績效工資實施范圍和崗位類別
第四條實施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學校事業編制內受聘上崗的教職員工,即正式聘任至教學科研崗位、教學輔助崗位、黨政管理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的教職員工。
第五條崗位類別
按照工作性質和任務,全校崗位設置分為四大類:
1.教學科研崗—二級教授崗,三級教授崗,四級教授崗,副教授崗,講師崗,助教崗,見習崗。
2.教學輔助崗—正高級崗,副高級崗,中級崗,初級崗、員級崗、見習崗。該類崗位主要設置在為教學科研服務的實驗實訓、圖書資料、編輯出版、信息技術、醫療衛生、檔案、審計、會計、工程及其它除教學科研之外的專業技術系列。
3.黨政管理崗—正校級崗,副校級崗,中層正職崗,中層副職崗,副科級崗(一級輔導員),一級科員崗(二級輔導員),二級科員崗(三級輔導員),見習崗。其中一級輔導員指在輔導員崗位連續工作年限大于等于10年的員工,一級科員(二級輔導員)指在黨政管理崗位(輔導員崗位)工作年限大于等于5年的員工,二級科員(三級輔導員)指在黨政管理崗位(輔導員崗位)工作年限1年以上5年以下的員工。
4.工勤技能崗—高級技師崗、技師崗、高級工崗、中級工崗、初級工崗、普通工崗。
第三章績效工資總量與結構
第六條績效工資總量
在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的范圍內,綜合考慮學校財力狀況和外部競爭性,確定年度績效工資總量。除國家規定的基本工資、政策性補貼以及學校規定的高層次人才特殊津貼以外,由學校自行發放的其它各類津補貼均予以取消,只允許發放績效工資。
第七條績效工資結構
績效工資包括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其中獎勵性績效工資包括崗位獎勵績效工資、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
1.基礎性績效工資
基礎性績效工資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確定。
2.獎勵性績效工資
(1)崗位獎勵績效工資:教職工完成崗位工作量后,可以獲得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崗位獎勵績效工資相對穩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
(2)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教職工超額完成學校規定的工作量,可以獲得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用以激勵教職工超額完成工作量,體現多勞多得,優勞優酬。
第四章績效工資計分標準與計算辦法
第八條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按省人社廳規定的標準來確定,按明確其基本工資的崗位執行。
第九條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學校財力狀況及上級文件規定的績效工資總量確定和調整。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標準與校內所設崗位的類型、等級相一致,按實際聘任的崗位執行。
1.崗位獎勵績效工資計分標準
崗位獎勵績效工資按以下分數計算,具體執行計分標準見表1。
(1)教學科研崗獎勵績效工資計分標準
(2)黨政管理崗獎勵績效工資計分標準
(3)教學輔助崗獎勵績效工資計分標準
(4)工勤技能崗獎勵績效工資計分標準
2.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標準
(1)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標準
①教學科研單位受聘于教學科研崗的專職教師超出每學年330學時基本教學工作量部分的獎勵績效工資;教學科研單位受聘于黨政管理、教學輔助崗人員承擔的每學年330學時(原則上每學年不得少于166學時,可自主選擇承擔至330學時)教學工作量部分的獎勵績效工資;教學科研單位受聘于實習實訓崗的技術工人超出每學年210學時基本教學工作量部分的獎勵績效工資。
②黨政管理、教學輔助、工勤服務部門具有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允許承擔的每學年166學時教學工作量部分的獎勵績效工資。
(2)超科研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標準
超出與所設專業技術崗位類型、等級相應的年度科研工作量積點部分。具體見《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科研工作量計算與科研工作獎勵績效工資發放辦法(修訂)》(附件二)。
(3)超管理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標準
黨政管理、教學輔助和工勤人員的超管理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按全校教學科研崗專職教師的超教學、科研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的80%確定。
第十條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1.崗位獎勵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1)崗位獎勵績效工資計算公式
具體崗位上一個受聘人員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金額:S=Bi×A×E
Bi一各崗位檔次的基本獎勵績效工資分
A一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基本標準分值(基本標準分值按每分200元計,根據學校財力狀況等因素,每學年末研究確定本學年的總分值)
E一根據考核等次確定的比例,合格(稱職)及以上取1,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取0.7,不合格(不稱職)取0.5。
(2)受聘于黨政管理崗主持工作的副職,其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分取中層正職和中層副職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分的加和平均值。
(3)教學科研崗受聘專職教師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包括教學工作獎勵績效工資、科研工作獎勵績效工資兩部分。教學基本工作量為每學年330個標準學時,具體按《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教學工作量計算與教學工作獎勵績效工資發放辦法(修訂)》(詳見附件一)確定。科研基本工作量具體按《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科研工作量計算與科研工作獎勵績效工資發放辦法(修訂)》(詳見附件二)確定。按照不同等級的專業技術職務,教學基本工作量、科研基本工作量權重如下表所示:
略
教學科研崗受聘專職教師根據實際完成規定的基本教學工作量、科研工作量情況以及考核等次計算相應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分:考核合格(稱職)及以上的按相應崗位基本教學、科研工作量限額內實際完成的比例核定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分全額計算,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稱職)的按相應崗位基本教學、科研工作量限額內實際完成的比例核定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分的70%計算,考核不合格(不稱職)的按相應崗位基本教學、科研工作量限額內實際完成的比例核定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分的50%計算。
(4)受聘于實習實訓崗的技術工人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以完成每學年210學時的教學工作量為限額,無科研工作量要求,根據考核等次及相應崗位210學時限額內實際完成的比例核定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分,按上述(3)的規定計算。
2.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1)教學科研崗受聘專職教師超出教學基本工作量部分的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金額=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分×A
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分=(B÷330) ×超學時數(受聘于實習實訓崗的技術工人為(B÷210) ×超學時數)
B—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分(二級教授和三級教授均按四級教授標準分計算)
教學科研崗受聘專職教師每年331-660學時部分按與其崗位相應的課時費標準全額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 661-760學時部分按與其崗位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8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761-860學時部分按與其崗位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6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861以上學時部分按與其崗位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4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
實習實訓崗受聘技術工人每年211-420學時部分按與其崗位相應的課時費標準全額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 421-520學時部分按與其崗位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8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521-620學時部分按與其崗位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6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621以上學時部分按與其崗位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4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
(2)受聘于黨政管理崗、教學輔助崗具有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允許承擔的教學工作量部分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①非教學科研單位受聘于黨政管理崗、教學輔助崗具有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在完成崗位職責的同時,如兼做教學工作,每學年允許承擔的教學工作量限定在166個標準學時內按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課時費標準全額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經學校批準允許學年超過166學時的,167-216學時部分按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8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217-266學時部分按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6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267-330學時部分按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4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再超不計報酬。
②教學科研單位受聘于黨政管理崗、教學輔助崗具有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每學年允許承擔的教學工作量限定在166-330個標準學時之間但不得少于166學時,其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計算辦法與上述非教學單位同類人員一致。
(3)超科研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超科研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按學校《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科研工作量計算與科研工作獎勵績效工資發放辦法(修訂)》(見附件二)的規定執行。管理崗、教輔崗人員超科研工作量按教學科研崗同級別人員超科研工作量計算辦法執行。
(4)黨政管理、教學輔助和工勤服務部門人員的超管理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D=(F÷G)×0.8×Bi
D一超管理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F一學年全校教學科研崗專職教師超教學、科研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總和,G一當年全校教學科研崗專職教師基本崗位分總和。
(5)受聘于教學科研崗的博士,未取得副教授專業技術職務的,按副教授績效工資標準計算(在職博士為4年);受聘于教學科研崗的碩士研究生,在未取得講師專業技術職務前,按助教績效工資標準計算;未取得高教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但具有非高校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且受聘于教學科研崗的,只能在4年的時間內享受同級高教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績效工資,4年后若仍未取得高教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按照低一級高教系列職務計算績效工資。
(6)為體現效益共享、事業共推的要求,從學校績效工資總量中列出一部分,用于發放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離退休前既有行政職務又有專業技術職務的,按兩種職務中較高標準執行,按月發放。具體標準如下:
①管理人員:略
②專業技術人員:略
③工勤人員:略
3.下列情況減計或停計績效工資:
(1)月(按30天,下同)病假天數累計在15天以內的,按病假天數減計當月崗位獎勵績效工資;累計在16天及以上者,停計當月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全年(按學年,下同)病假累計3個月及以上的,減計本人全年崗位獎勵績效工資的50%。全年病假累計6個月及以上的,停計本人全年崗位獎勵績效工資、減計本人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的30%。
(2)月事假天數累計在7天以內的,按事假天數減計當月崗位獎勵績效工資;累計在8天及以上的,停計當月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全年事假累計2個月及以上的,減計本人全年崗位獎勵績效工資的50%。全年事假累計3個月及以上的,停計本人全年崗位獎勵績效工資、減計本人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的40%。
(3)月無故曠工1個工作日(教師曠課按教學管理規定計)停計當月崗位獎勵績效工資,曠工2個工作日停計當月崗位獎勵績效工資的2倍,依此類推。全年曠工累計7個工作日及以上的,停計全年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和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
(4)由于工作失誤或不負責任,造成責任事故或損失的有關責任人,視情節輕重、損失大小、影響程度,減計或停計直接責任人的績效工資。受通報批評的,減計其本人1個月崗位獎勵績效工資(教學事故仍按學院《教學事故處理辦法》執行);受黨內警告或行政警告處分的,減計其本人全年崗位獎勵績效工資的50%和其本人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的50%;受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的,有處分期的,按處分期限減計其本人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沒有處分期的,減計其本人1年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
(5)減計或停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按同比例減計或停計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
(6)女職工在法定產假期間按實際休假時間,減計其本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0%。
(7)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學校批準脫產進修學習人員,經考核合格的,學習期間停計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組織委派參加學習、掛職人員,經考核合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不予減計;以上人員,若考核不合格,均全額停計其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8)正在立案審查,但尚未作出結論的,暫停計其績效工資;受行政拘留、刑事處罰的,在拘留或處罰期內停計其績效工資。
(9)解聘、辭聘和拒聘人員,從解聘、辭聘和拒聘之日起停計其績效工資。
第五章崗位聘任與要求
第十一條崗位確定按如下規定執行
1.教學科研人員原則上應申報教學科研崗位。
2.黨政管理人員原則上應申報管理崗位;教學輔助人員原則上應申報教學輔助崗位;后勤服務人員原則上應申報工勤技能崗位。
3.具有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可以申報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教學科研崗,聘期內不得變換崗位類別。在履行好管理、教輔崗位職責的同時,要完成以下教學、科研工作任務:
①非教學科研單位受聘于黨政管理崗、教學輔助崗具有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教輔人員,每學年基本教學工作量統一為166個標準學時,完成規定任務可獲得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未經學校批準超過166學時部分不計報酬。特殊情況經學校批準允許學年超過166學時的,167-216學時部分按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8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217-266學時部分按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6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267-330學時部分按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4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再超不計報酬。
②教學科研單位受聘于黨政管理崗、教學輔助崗具有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教輔人員,每學年基本教學工作量統一為166個標準學時,完成規定任務可獲得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本人可不經學校批準自行選擇承擔至330個學時的授課量,其167-330學時部分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分段計算辦法與上述非教學單位同類人員一致。
③上述人員科研工作量按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標準減免50%。
第十二條教學單位中的管理人員包括:黨總支書記、院長(主任)、黨總支副書記、副院長(副主任)、辦公室主任、教學科長、實驗(實訓)室主任、團總支書記、學生工作科長、招生就業科長、專職輔導員等參與管理的人員。
第六章績效工資的發放
第十三條基礎性績效工資以及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技能人員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和超管理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由人事處核算按月發放。教學科研人員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由各教學單位每月初將各位教師上月實際講授的課時量報教務處審核、人事處按月核算發放,具體按《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教學工作量計算與教學工作獎勵績效工資發放辦法(修訂)》執行。超科研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由各單位、部門每學年初將上學年超科研工作量情況報科技外事處審核、人事處按學年核算發放,具體按《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科研工作量計算與科研工作獎勵績效工資發放辦法(修訂)》執行。教師的教學任務書以及教務處、科技外事處每次核算的教學、科研工作量均應在校園網進行公示并及時報人事處留存。
第十四條新入校人員,從入校的下一個月起,按照校內實際聘任的崗位類別和等級核發相應的績效工資;職稱變動人員,從校內聘任的下一個月起,核發相應的績效工資;職務或工作崗位變動人員,從變動的下一個月起,核發相應的績效工資。
第十五條達到退休年齡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人員,從辦理退休手續的下一個月起停發績效工資,同時按退休人員政策發給養老金。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六條崗位聘任前,由各單位按照人事處的要求統一提交應聘人員的崗位聘任申報登記表。
第十七條本方案一經實施,原《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工作津貼分配方案(試行)》同時廢止。學校之前出臺的有關政策與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學校所有單位、部門不得在本方案規定之外另行發放津補貼等費用。若上級政策發生變化,按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八條本方案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第十九條本方案由人事處、教務處、科技外事處等相關部門按分工原則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合同制人員、人事代理人員參照本方案同類人員標準執行。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3
根據融教[20xx]60號《福清市教育系統教師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杠桿作用,真正體現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全體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認真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持續穩步地推進我校教育事業不斷地向前發展。
二、分配原則:
1、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優績優酬,兼顧公平。
2、適當拉開分配距離,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安排。
3、堅持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定、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領導小組成員由學校黨政工聯席會議成員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作的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五、工資構成:
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教師新增工資性津補貼中月人均400元作為績效工資,由工作量(任務)補貼、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其中工作量補貼占60%,管理崗位(責任)補貼占20%,業績獎勵占20%。
六、分配方法:
(一)工作量(任務)補貼
按照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教育部門辦的全日制中小學教職工工作量的執行辦法》(閩教[87]104號)文件規定,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為:16.3節。根據學校實際情況,語、數、英批改作業工作量周各加節數:一至三單數和英語為1節;一、二語和四至六單數及跨年級英語為2節;三、四語和一至三雙班數為3節;五、六語和四至六雙班的為4節。學校核定的平均工作量16節/周,體育科15節/周,各種興趣小組輔導可計課時。中層及其以上干部達到規定的周授課時數算為滿工作量:校級領導4節;四處室主任(職稱學科)6節;四處室副主任(職稱學科)8節。
1、完成學校規定的工作量為滿工作量,月補200元,每人另有40元用于臨時性中心工作加班補貼、超工作量補貼等。
2、遲到、早退一次各扣5元,事假自找代課代職,病假2天內自找代課代職,學校付代課金,每天均扣25元;曠工每天扣100元;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學習和教師例會、教研活動及其它集體活動)按半天計假,每缺席1次扣12.5元。(200元扣完為止)
3、節假日等加班補貼:經校級領導集體批準的加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30元,晚上加班原則上計半天。
4、公代和超工作量補貼:由教導處安排或核算公代和超工作量每節補貼7元,
5、分娩教師在法定假內月發200元。
(二)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班主任(輔導員):80元/月;配班老師:30元/月。
2、語、數、英教研(備課)組長、綜合組、藝體等學科教研組長、臺長、安全專干、計生專干:40元/月。
3、年段長:60元/月生管:80元/月
4、處副主任(含團支部書記、少先隊總輔導員):80元/月
5、處主任、工會副主席、女工主任:80元/月
6、副校長、副書記、工會主席:80元/月
7、校長、書記:80元/月
8、有兼主科教學并已滿工作量的崗位:會計:60元/月;
出納:30元/月;副臺長:30元/月;生管助理30元/月。
以上兼任多種管理崗位的人員補貼可累加,但補貼總額每月不得超過100元。
工作量和管理崗位每學期按六個月計發。
(三)業績獎勵
1、集體(大合唱、田徑總團體、籃球和學校認定的文娛節目、聲器樂)輔導獎。國家級一、二、三等(名)獎,分別獎:4000元、3000元、20xx元;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3000元、20xx元、1000元;地市級一、二等獎,分別獎20xx元、1000元;縣級一等獎,獎1000元。同一項目只得一次最高獎。成績特顯著的,學校要開總結會。有專項經費(福州市撥款)的,可重獎一次。
(在訓練補助項目中支付)
2、學生個體輔導獎。“迎春杯”數學競賽與“快樂杯”等作文比賽(含征文)和學校認定的乒乓球、羽毛球、圍棋、象棋、電腦、科技、演講、朗誦、英語等比賽,學生個人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600元、300元、200元;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給400元、200元、100元;地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300元、150元、100元;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給獎120元、80元、50元。同一人只得一次最高獎。作文賽,集訓指導教師與科任各一半獎金。“迎春杯”、“華杯”賽,指導教師與科任分別獎四分之三和四分之一獎金。參加各級臨時組隊的學生比賽活動,不設個別輔導獎,僅設組織獎,組織者每人每項獎不超過100元。學生個體輔導工作成績特顯著的,學校可以開總結表彰會。單科單項封頂5000元。
3、田徑單項賽(指沒獲集體獎)獲福清市第一、第二,分別獎給指導師60元、40元,封頂500元。代表福清市參加福州市比賽獲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別獎給原指導老師80元、60元、50元、40元、30元、25元,參加省級比賽的分別加50元。有專項經費(福州市撥款)的,可重獎一次。(在訓練補助項目中支付)
4、教育教學論文獲校一等獎的每篇獎50元(按參評篇數10%評選),二等獎的'獎30元(按參評篇數15%評選)。獲市、地市、省、國家級論文一等獎的分別獎60元、80元、100元、120元,得二、三等獎的各遞減10元。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獎(民間組織的不給獎)。但是國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含普教室)組織評選的可以重獎一次(高、次高)。
5、擔任教育、教學講座或對外公開觀摩教學(含校年會,不含家長開放日)的,每場或每節獎100元。獲國家級教學比武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比武教師1000元、700元、500元;獲省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給比武教師800元、500元、300元;獲地市級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500元、300元、200元;獲縣級第一名獎400元,第二名獎200元;獲片第一名200元。輔導小組也得同一份獎金。
6、凡在地市級以上(指有注冊的)報刊上發表的署校名文章,獎稿費的兩倍(封頂200元)。《福清僑鄉報》發表校署名文章,按稿費金額獎(但不超過80元)。《福建教育》(不含增刊)上發表的署校名文章獎300元。同一稿只得一個最高獎。
7、校文藝會演按參賽節目50%評選:一等獎每個節目獎200元,二等獎100元,參演的節目另加100元。校田徑運動會,年段團體總分冠軍的班級獎100元,亞軍獎70元,第三50元。
8、教師個人德育工作獎。德育工作每學期考評一次。考評對象為全體教師。考評內容分德育常規、德育科研。其中德育常規包括“班主任手冊、升旗儀式、晨會、課間操、眼操、‘了不起’評比、家訪工作、導輔工作”;德育科研包括“班級建設、心健教育、科研活動”。經學校考核組量化考評分一、二等獎,一等獎約占1/2,每人獎70元;其余的原則上為二等獎,每人獎50元。
9、了不起班級獎。每學期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校所有班級。評比內容為環境衛生、路隊、眼操、儀容儀表、清校等。每個年級評出半數班級(四舍五入法),第一名獎100元,第二名獎80元,第三名獎70元,第四名獎60元,第五名獎50元。
10、先進班級獎。每學年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校所有班級。評比內容分了不起班級評比成績、學業成績、學科競賽、藝體活動等。每個年級評出前二名,第一名獎200元,第二名獎150元。
11、教科研獎。
12、教師工作考評獎。每學期總評一次,評比對象為全體教師。考評內容涵教育教學教研和師德等內容。經學校考核組量化考評分一、二等獎。一等獎約占1/2,每人獎70元,其余的原則上為二等獎,每人獎50元。
13、年度考核獎。“教師職務年度考評”合格者及分娩女教師(法定假內),平均享受績效工資的余額款。
14、突出貢獻獎。教育、教學及中心工作需要,可設特別獎。獎給教育教學工作業績特大或向學校建言獻策等所產生的社會、經濟效益特別大的個人或集體。評獎時應廣泛征求意見,由黨政工聯席會議研究決定。
七、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
根據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條款“甲方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對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嚴重違反師德;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擅自出國或出境逾期不歸;失職,其他嚴重違紀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勝任工作,調整或培訓后調整崗位仍不勝任工作;以及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等。
2、當月取消績效工資參評的對象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融政人[20xx]58號關于“扣發當月考勤獎的對象”,即每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可扣發當月考勤獎情形的。
3、經組織選派掛職、支教或進修學習人員,按有關規定完成任務的,按滿工作量計算。這些人員由掛職單位、支教學校、培訓學校提供出勤及表現情況,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八、本解釋權屬校長室。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4
【師德規范】(10分)
1、 遵紀守法,熱愛教育,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無違法亂紀、濫用職權等行為,記10分。
2、 有違法違紀現象,被上級通報或被公安機關拘押,記0分。
3、 有其他有損師德形象行為的,酌情扣1--5分。
【執行政令】(10分)
1、 自覺執行校委會決定,按要求完成各項任務,記10分。
2、 匯報材料、統計報表、計劃總結等不按時完成的一次扣2分。
3、 無故不參加領導例會或集體活動等行為,一次扣2分。
4、 對待學校中心工作無故缺席或表現冷淡的,一次扣2分。
5、 在教師中散布消極言論,不利于學校安定團結的,一次扣2分。
【履行職責】(60分)
1、 對分管工作和任教學科圓滿完成任務的,記60分。
2、 通過校長辦公會集中評議,按每個人履行情況評定等級。一等56--60分;二等51--55分;三等46----50分。
【民主測評】(20分)
1. 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無記名投票,優秀票超過50%的記20分。
2. 不合格得票率超過10%的,扣5分;不合格得票率超過15%的,扣10分;不合格得票率超過20%的,扣15分;不合格得票率超過25%的,扣20分;不合格得票率超過30%的,記0分。
(三)班主任考核方法(100±10分)
【班級管理】(20分)
1、 能科學、規范管理班級,無違紀違法現象發生,圓滿完成各項任務的,記20分。
2、 建立完善的班級管理制度和班委會,并上墻,缺一項扣2分。 3、 認真填寫《班主任工作手冊》和《班務日志》,缺一項或一次扣0.5分。
4、 認真做好后進生的轉化工作和班級控流工作,年鞏固率低于98%的按每2個百分點扣1分類推。
5、 抓好班風、學風建設,形成文明禮貌、團結向上的班集體。如出現一起學生尋釁鬧事的,扣1分;如出現一起考試作弊的.,扣0.5分。
6、 認真組織好每周的班會活動,做到有主題、有過程、有記載。一次不上班會課扣1分,缺一次記載扣0.5分。
7、 按時完成計劃和總結,認真填寫學生素質教育報告冊(單),缺一項扣2分。
【安全工作】(20分)
1、 定期對學生進行食品衛生、上下樓梯、乘車上學、防火防電防水防流感等安全教育,無一起安全事故發生的,記20分。
2、 學生中出現打架斗毆行為或課間擅自攀爬走廊和院墻的,發現一起扣1分。
3、 每天要關注學生的身體狀況,如發現學生身體不適,要及時與家長聯系并上報政教處,處理不及時或瞞報的一次扣1分。
4、 班級有安全隱患未及時上報后勤處維修的,一次扣1分。 5、 學生中發生了重大安全事故,班主任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施救或處理,違規一次扣5分。
【清潔衛生】(20分)
1、 按學校要求設立了“環保小衛士”,每天對教室、走廊及清潔區兩遍打掃,保潔工作做得較好的,記20分。
2、 少先隊大隊部每天兩次檢查評分,教室桌凳擺放不整齊的扣0.5分,教室、走廊、清潔區有紙屑、包裝袋等雜物的扣0.5分。
3、 少先隊值日干部課間巡查,發現一起亂丟亂扔、亂寫亂畫的扣1分。
【財產保管】(10分)
1、 妥善保管好班級財產,期末檢查無一壞損的,記10分。
2、 門窗、玻璃、燈管、飲水機等公共財物人為損壞,沒有及時維修的,發現一起扣1分。
3、 每天學生離校前,要關燈、關窗、關門,違規一次扣0.5分。
【做操出勤】(10分)
每周的升旗儀式,每天的大課間活動,班主任要認真組織,缺勤一次扣0.2分。
【中心工作】(10分)
1、 學校組織的校內集會、校外活動,班主任要認真組織并參與,缺勤一次扣1分。
2、 學校布置的突擊任務,如資料上交、競賽作品上交、各類表格上交、黑板報完成等,不能在規定時間保質保量完成的,一次扣1分。
【班級人數】(10分)
以期末檢測學生數為依據,由教導處核實。班額在70人以上的記10分;60--69人的記9分;50--59人的記8分。
【獎懲情況】(10分封頂)
1、在班級月評估中,獲得文明班級的,一次加5分。
2、在各類團體比賽中,獲得一等獎的(或第一名),加3分;獲得二等獎的(或第二名),加2分;獲得三等獎的(或第三、四名),加1分。
3、班級好人好事,在校內外產生重大影響,根據具體情況加2--5分;如因學生違紀違法受到公安機關調查處理的,視情節輕重扣2--5分。
(四)后勤、門房管理人員考核方法(100分)
1、按照學校《后勤管理人員職責》和《門房管理制度》要求,圓滿完成工作任務的,記100分,績效工資按教師平均數發放。
2、后勤人員要嚴格照章操作,把好食品衛生關。如出現工作失誤,視情節輕重扣2--10分;如出現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扣50--100分。
3、門衛人員要堅守崗位,每天輪流值班5小時(7:00--12:00,12:00--17:00),脫崗1小時扣0.5分。
4、門衛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好來訪人員的查詢和登記工作,如出現校外人員擅自進校尋釁滋事,一次扣5分。
(五)退養人員考核方法
按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發放。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5
一、大客戶經理薪酬制度的制訂原則:
(一)公平性原則。大客戶經理薪酬標準的制訂應以大客戶經理崗位所創造的企業價值為依據,結合涼山郵政的實際情況給予與其他崗位工資水平相當的待遇,體現薪酬水平的公平性。
(二)激勵性原則。大客戶經理薪酬制度的制訂應與其工作業績和營銷業績緊密結合,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
(三)競爭性原則。大客戶經理薪酬制度的制訂應參考市場上競爭性行業同類或相近崗位的薪酬制度或標準,按照“多勞多得,多貢獻多得”的原則,做到具有競爭性,更好地激發客戶經理的工作主動性和創造性。
二、大客戶經理的薪酬結構
從本質上說,大客戶中心是一個以市場為中心的部門,是涼山郵政參與市場競爭的先頭部隊,其薪酬制度應該與市場上競爭性行業同類或相近崗位的薪酬制度相符合。為此,涼山郵政目前采用的“保底工資績效工資”的薪酬制度已不再適宜大客戶經理崗位職責的客觀要求,借鑒社會上競爭性行業大客戶經理薪酬制度的經驗,結合涼山郵政實際情況,大客戶經理的薪酬可以采用“業績工資營銷獎勵外勤津貼”的方式發放。
業績工資:大客戶經理的工作職責一般包括:基礎工作(大客戶資料、市場信息的收集)、大客戶服務和維護、信息反饋(根據掌握的市場信息向企業提供適合郵政開發的業務項目)、大客戶營銷四部分。我們可以將大客戶經理這四部分工作列為四項指標,根據指標工作質量的好壞核發業績工資,業績工資基數為800元/月。
營銷獎勵:為更好的發揮薪酬對大客戶經理的激勵作用,充分激發大客戶經理業務攬收的積極性,州局可以按照大客戶經理攬收業務種類和收入對企業貢獻的大小,以一定的業務收入比例,給予核發一次性營銷獎勵(如某一位客戶經理一次性攬收特快10000元,按收入的5給予獎勵,應核發一次性營銷獎勵500元)。對予大客戶經理攬收到的對企業有突出貢獻的長期合作項目(如帳單、郵資門票),除給予第一筆業務收入一定比例的營銷獎勵外,還可根據貢獻大小,再予核發金額不定的突出貢獻獎。
外勤津貼:考慮到大客戶經理的外勤工作性質,各局可根據本局實際情況和當地的消費水平,制訂具體的大客戶經理交通費、通信費的津貼標準和發放辦法。州局可按150元/月核定。
三、大客戶經理薪酬考核辦法
大客戶經理“業績工資營銷獎勵外勤津貼”薪酬結構中的外勤津貼部分是根據大客戶經理的外勤工作性質而發放的固定補助,一般不予考核,可考核的薪酬實際上只有業績工資與營銷獎勵兩部分。
業績工資的考核:既然大客戶經理的工作職責包括基礎工作、大客戶服務和維護、信息反饋、業務攬收四項指標,我們就可以按總分100分的原則給每一項指標設定一個分值,由相關部門按照每個工作指標完成質量的好壞給予評分,根據大客戶經理得分多少核發業績工資。
1、指標設置及分值
(1)基礎工作:20分
(2)大客戶服務和維護:30分
(3)信息反饋:20分
(4)大客戶營銷:30分
2、評分原則及評分標準
基礎工作
原則:根據大客戶檔案建設的質量及市場信息收集的多少評分。 標準:差:0—8分;一般:8—15分;較好:15—18分;好:18—20分
大客戶服務和維護
原則:根據大客戶回訪次數及大客戶滿意度評分。
標準:不滿意(差):0—12分;一般滿意(一般):12—23分;滿意(較好):23—27分;很滿意(好):27—30分
信息反饋:
原則:根據大客戶經理匯報的郵政可開發業務項目的數量和質量評分。
標準:差:0—8分;一般:8—15分;較好:15—18分;好:18—20分
大客戶營銷:
原則:根據大客戶經理所服務的'大客戶用郵量的增減情況評分。 標準:減少10以上(差):0—12分;減少10以內(一般):12—23分;增加5以內(較好):23—27分;增加5以上(好):27—30分
3、考核辦法
將四項工作指標的得分加總后除以100,乘以業績工資基數800元/月,就是大客戶經理當月實得的業績工資。
如:假設相關部門某月給某大客戶經理評分為:基礎工作:15分;大客戶服務和維護:30分;信息反饋:15分;大客戶營銷:30分,則該大客戶經理當月業績工資為(15301530)/100x800=720元。
營銷獎勵的考核:營銷獎勵是按大客戶經理攬收的每一筆業務收入的一定比例給予核發,對營銷獎勵的考核主要集中在業務攬收成功后的售后服務上。考核的原則為大客戶經理攬收的業務,凡出現客戶向郵政局反映對郵政信譽和服務工作不滿意的情況,視情況對郵政企業的影響及大客戶經理的責任大小,以不定比例扣減營銷獎勵,最大可扣減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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