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與考核方案范文(精選3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并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那么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與考核方案范文(精選3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與考核方案1
為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的精神,依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這個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義務教育階段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要求,更好體現與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銜接,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主要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采取學生自評、教師評價、家長評價等多元化評價方法,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學預定目標,從而推進課程改革和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
二、基本原則
(一)發展性原則。評價堅持學生的全面發展,注重學生發展過程,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培養學生創新精神。
(二)過程性原則。評價要關注學生成長歷程,把日常評價、成長記錄與學科模塊測試結合起來,把紙筆測試與平時作業、課堂表現、情景測驗、行為觀察、實驗操作等結合起來,實現評價方式多樣化。
(三)激勵性原則。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發揚優點、改正缺點,從而使評價成為一種激勵學生不斷發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努力獲取學生的全面信息,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發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五)互動性原則。評價要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通過交流互動,實現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家長參評和教師評價相結合,實現評價主體的多元化。
三、評價內容與評價標準
(一)評價內容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學習目標兩項內容。
1.基礎性發展目標主要有: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情感與態度、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
(1)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培養愛國主義感情、社會主義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家鄉、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等)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主動維護民族團結,具有一定的社會責任感。逐步形成積極的人生態度和正確的價值觀,提高文化品位和審美情趣。養成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行為習慣。
(2)學習愿望和能力:具有主動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夠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能夠結合所學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3)交流與合作:能夠主動與他人交流與合作,積極參加各項文體及社會實踐活動,勇于發表自己的意見。能認真聽取他人的意見和建議,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并學會尊重和理解對方。
(4)情感與態度:能認真完成作業,生活自理,在活動中愛動腦筋,有自己的看法,面對困難能自己想辦法解決。有始有終,持之以恒,正確對待挫折。團結同學,助人為樂,在活動中善于和同學、老師交流合作。認真制作小發明或完成小實驗。
(5)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積極參加體育鍛煉,掌握一定的運動技能,擁有健康的體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護意識。養成良好的心理品質,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審美與表現:擁有健康的審美世界,學會欣賞美,感受美,表現美。積極參加各項藝術活動,能用適當方式進行藝術表現或有一項藝術特長。
2.學科學習目標
學科學習目標即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
(二)評價標準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主要指基礎性發展評價標準。
1.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方面的評定,凡符合基本標準者,可評為合格。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定等級,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和集體財產、保護環境、參加公益活動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縣(區)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體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突出表現”欄中。
2.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情感與態度、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級分A、B、C、D四級。
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評定為A;凡符合基本標準者,可評定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評定為D。
凡評定為A等級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評定為A: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市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論文、文學藝術作品;在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等。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方面評定為A:在校內外大型體育、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身體素質《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到優秀等級;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相關部門組織被認可的體育比賽的前十名獲獎者,音樂、美術等比賽獲三等獎以上(含集體項目);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體育比賽的前六名獲獎者和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獲得者(含集體項目)。
四、評價方式與方法
(一)評價采用形成性評價和總結性評價兩種方式
1.形成性評價,包括課堂教學即時評價和單元測試評價
(1)課堂教學即時評價
教師在課堂教學中針對學生在學習目標或學習習慣、學習方法、情感態度和合作學習等方面的具體表現,給以及時的肯定、表揚、鼓勵或糾正。
(2)單元測試評價:以各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結合單元學習內容,采用書面、口試或實踐活動等方式來檢測學生對每單元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學習情況。
2.終結性評價,是對學生一學期學習的綜合性評價,包括形成性評價成績、期末學科測試成績、總結性評價成績三者相加,最后形成終結性評價并以等級形式呈現。
(二)評價方法
1.重視日常評價。班主任、學科教師要在教育活動的全過程中,堅持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采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了解每位學生的學習興趣與習慣、學習狀況與發展、學習特點與潛能等情況,對學生達到的學科和學段目標進行隨機評價,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2.建立學生成長記錄。成長記錄中要收集能夠反映學生學習過程和結果的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最佳作品、社會實踐記錄、體育與文藝活動記錄,教師、同學的觀察和評價,來自家長的信息,期末考試和單元測試的信息等。成長記錄要典型、客觀、真實。
五、評價結果
(一)對學生的綜合素質給予客觀、公正的整體描述。評語應在教師對搜集到的學生資料進行分析并與同學、家長、交流和溝通的基礎上產生。評語應采用激勵性的語言,注意積極鼓勵,正面肯定成績為主。
評價等級分為A、B、C、D、E五級,依次對應優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格,描述小學生綜合素質不同方面的發展狀況。對學生某一方面表現評價為“不合格”時,應極其慎重。
(二)小學生畢業標準由小學生畢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兩部分組成。學生學業考試成績及格以上和綜合素質評價一般以上,準予畢業。
六、評價的組織實施
(一)建立組織機構。學校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負責制定本校詳細的評價工作方案,指導學校的評價工作,監控評價過程,查處違規行為。組員為各班主任、科任教師、教師代表和學生家長組成。
(二)公示制度。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及評價結果的使用等,應向學生及家長做出明確的解釋并公示。各班評價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
(三)建立申訴和舉報制度。對評價的結論,如果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之間存在分歧,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結論;對于原則性的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小組,經過廣泛和深入調查和討論后做出決定。
(四)學生、家長和教師對評價過程中的違紀行為,可向學校評價工作小組舉報和投訴,學校評價小組負責調查和處理。學校評價小組應詳細記錄各項舉報、申訴、查處過程及結果。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與考核方案2
一、指導思想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以黨的教育方針為指導,以《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為準繩,樹立以人為本的發展性評價理念,體現“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以提高學生的整體素質為總目標,進一步突出評價診斷、激勵和發展的功能,達到評價促進發展的根本目的。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二、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
主要內容有:思想品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身體心理素質、實踐技能素質、成功的足跡、教師評語、家長回音、評價方法八個方面。
1、思想品德素質—以《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為依據,基本能反映這方面素質的日常表現情況。
2、科學文化素質—和以往考試分數不同,我們評價孩子某一學科的情況,是把該學科要素盡量細分,如語文學科,評價項目就分解成聽話、說話、朗讀、作文、作業、單元練習、寫字、學習態度與習慣等項,這樣你會詳細地了解孩子在某門學科的長處和不足,以便更好的進行教育和幫助。
3、身體心理素質---包括身體健康情況、心理健康情況和交流與合作情況三項,對學生身心健康情況進行綜合評價。
4、實踐技能素質—考查學生參加公益活動和自我服務勞動的情況,反映學生的勞動態度、習慣和實踐能力。
5、成功的足跡—記錄孩子一學期中所取得的各項成功,包括比賽獲獎、作品發表、甚至學習上的點滴進步。
6、教師評語—重點評價孩子的個性心理特點,并提出殷切希望。
7、家長回音—請您對學校素質教育的意見和建議寫在“家長回音”欄中,我們將認真對待每一份回復。
8、評價方法—對學生的思想品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身體心理素質、實踐技能素質的發展情況,采用等級評價,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四個等級;對學生操行情況的評價采用定性語言表述的方式。
三、評價方法
1.學生自評。自我評是促進學生自我表現發展的有效方式之一,學生應是主動的自我表現評價者。學生在自我表現評價中學會反思,了解自我表現發展的狀況,通過反觀自己的學習過程,比較自我前后學習情況的變化,了解自己本階段掌握的知識技能情況,改進學習策略,從而明確自我發展的目標。學生根據本人平時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價各個方面的.要求,寫出描述性評語,整理并提供相關證據,作為學生互評和教師評價的參考依據。
2.同學互評。讓學生在教師的引導下相互評議,以發展他們的合作精神與競爭意識。
3.教師評價。在學生自評與互評基礎上,參照綜合素質手冊對各項內容的細化,教師從學生的整體表現入手,將日常的片斷事實和記錄作為評價依據,通過觀察、訪談和調閱學生的成長記錄袋等實證材料,參考學生自評與互評結果,依據評價標準對學生進行綜合評價,并確定相應等級。每個學期,填寫綜合素質手冊對各項內容的細化,通過各個評價要素對各維度確定相應評價等級,以優秀、良好、合格、待合格方式呈現。記載學生在這個學期突出的特點和發展潛能,成功的事例等匯總填入《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成功的足跡”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應慎重,避免以偏概全。
4、家長評價。以班為單位定期召開家長會,向家長了解學生在家的學習情況,每月向家長發送《學生學習情況反饋單》,相互了解學生的變化,以便參與對孩子做正確的評價。征求家長對學校的意見及改進措施,每學期請家長填寫《素質綜合手冊》中的“家長回音”。
四、組織實施
(一)學校成立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學校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審定評價結果,
(二)使用統一格式的《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每個學生每學年一份。綜合素質評價分為學期評價與畢業評價,學期評價一般在學期末進行,畢業評價在畢業前進行,由一至六年級評價結果匯總合成。
(三) 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過程中,要充分發揚民主,采取學生自評、同伴互評、任課教師評價、班主任評價、學校評價等方式進行評定。通過評價激勵學生成長。
(四) 在學期末和畢業前,學校應以書面形式將評價表通知學生本人及家長。各評價內容得優秀等的學生在校園內公示15日以上。
若學生及其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公示期間向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或復議,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在收到申訴或復議之日起7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如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的復議仍有異議,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
六、制度保障
(一)建立公示制度
1.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方案,通過適當的方式向社會公布,學校要密切配合、廣泛宣傳,力爭做到家喻戶曉。
2.學校從本校實際出發,制定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把評價的內容、方法、程序和結果進行公示,并通過宣傳板、家長會、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長做出明確說明,求得所有家長和社會的理解與支持。
3.學校要公示評價委員會組成辦法以及組成人員名單,公示各班評價小組的組成辦法以及組成人員名單,以便學生、學生家長及社會進行監督。
4.評價等級結果為優秀級的學生名單要及時在學校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接受監督。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級的學生,由學校評價委員會和班級評價小組及時以通知單或其他形式告知學生本人和家長。學校公布評價結果要充分考慮并消除對部分學生可能造成的消極影響,及時召開學生家長會或家長座談會,溝通信息。對家長的質疑,要拿出充分的、具有說服力的證據給予說明,化解矛盾,保持穩定。
(二)建立誠信制度
1.學校評價委員會要與學校評價委員會組成人員、班級評價小組組成人員簽訂誠信協議,建立個人(包括學生)誠信記錄檔案。
2.學校要對教師進行誠信教育。要求教師必須對學生一視同仁,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客觀公正地評價每一位學生。對評定的結論,如小組成員間存在分歧,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決定;對于重大原則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定工作委員會,經過更為廣泛和深入的調研、討論后作出決定。
3.學校要對學生、家長進行誠信教育。在同學之間的互評中,做到客觀公正,在自評中做到實事求是。引導家長協助學校與學生做好評價工作,不為學生提供虛假證明,不影響學校的評價工作。
4.學校評價委員會要把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作為考評教師的一項內容,納入年終考核。對評價工作成效突出的教師,要適時進行推廣和表彰。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與考核方案3
《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明確提出建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評價體系。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生學習成績,而且要發現和發展學生的多方面的潛能,了解學生發展中的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發揮評價的教育功能,促進學生在原有水平上的發展。強調評價既要關注學生的學業成績,又要發現和發展學生的潛能;既要了解學生當前的實際需求,也要幫助學生認識自我的發展方向;既要依靠單純的書面測驗,考試檢查學生對知識技能掌握的情況,也要運用多種方法,綜合評價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尤其是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的變化與進步等。
一、評價的指導思想:
以《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為指導,全面落實《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貫徹以學生發展為本的教育理念,關注每一個學生的全面發展、持續發展和終身發展。
二、評價目的:
1、通過評價,讓學生明確學業的發展方向,幫助學生制定自己的學業發展目標,實現自我認識、自我教育和自我發展,為終身學習奠定基礎。
2、通過評價,使教師樹立正確的學生學業評價觀,了解科學的評價理論和方法,改變教學行為方式,促進教師專業發展
三、評價內容:
評價內容包含學生品德和學業兩方面。
(一)品德方面
做好小學生思想品德素質評價,繼續使用《小學生思想品德素質評價表》。
思想品德是學生個體道德表現、政治立場、世界觀、人生觀的總稱。小學生正處在思想品德的形成期和完善期,思想品德教育是基礎教育的'主要內容,它對青少年健康成長和學校工作起著導向、動力、保證作用。因此,我校始終把小學生思想品德教育放在首位。除常規教育外,我們設繼續使用《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從 “熱愛祖國關心集體”、“意志堅強勤奮學習”、“熱愛科學活動積極”、“勤儉節約愛護公物”、“遵守紀律知法守法”、“文明禮貌謙虛向上”、“講究衛生鍛煉身體”、“熱愛勞動會管自己”、“事實求是說到做到”、“助人為樂誠實勇敢”十個方面對學生進行評價。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及心理發育水平,我們分低、中、高段對1—6年級設計不同的評價內容和標準。
(二)學業方面
學業方面是由實踐檢測(平時課堂表現、家庭作業完成情況)和期末考試兩部分組成。
1.實踐檢測的內容和形式,根據學科不同有所區別,講究操作的實效性。
語文:學生朗讀,課外閱讀,口語交際,作業。
數學:計算,動手操作,設計制作、作業。
英語:英語會話,歌曲及詩歌展示,作業。
音體美等科目:《音體美等科目檢測方案》
2、期末檢測
期末考試的內容主要有以下一些:基礎知識;運用所學知識解決簡單問題的能力;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解決較復雜問題的能力;運用所學知識和方法探求新知的能力;解決問題策略的發散性、求異性和靈活性。認真落實有關期末考試的指示精神,檢測繼續實行閉卷考試及等級制評定的方式。
(三)結果呈現
1、學業成績的評定:由學校、教師自行組織,將平時的學習表現,單元測試,作業情況進行有側重地進行匯總;再和期末檢測進行綜合,做出一個比較切合實際的綜合性評價。學生平時表現和學期測試的成績的權重以1:9為宜。最后的綜合評價以A、B、C、D的等級呈現。
2、綜合評價:
(1)教師評價:教師評價應是一個充滿人文關懷的評語,既要充分肯定學生在學業上的進步,盡量發現其閃光之處,也要指出其成長過程中的不足,并指明努力的方向。肯定進步要實事求是,恰如其分。指出不足,應用激勵性語言表述,把存在問題和努力方向融合起來。教師對學生學習情況的評價具有權威性,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客觀、準確。
(2)學生評價。學生評價由自評和互評兩部分組成。自評要強調容觀性,實事求是,既不能縮小,更要防止夸大其詞,言過其實。鼓勵學生在自評過程中自我反思,吸取教訓,總結經驗。互評要在自評的基礎上進行,充分尊重自我評價,要把別人的不足當作檢查自己的鏡子,把別人的長處看做自己努力的目標。這樣,互評就不僅僅是檢查一個人學習情況的活動,而且是大家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共同提高的過程。
(3)家長評價:家長評價重在學習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主要看自學情況,看完成家庭作業的情況,看運用所學解決實際問題的情況。
四、評價工作領導機構:
組 長:馬安錦
副組長:劉明升 張華艷 劉燦
組 員:魏潔 薛文懷 白香玲 李新宏 張君芳及各年級組組長年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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