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準備工作,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那么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篇1
促進小學生全面發展,推進中小學評價和考試制度改革,建立具有我校特點的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指導中小學校對學生綜合素質的評價,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xx】8號)、《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號)、《教育部關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區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20xx】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關于全省中小學深入實施素質教育規范辦學行為的意見》的文件精神及靈璧縣教體局關于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有關要求,結合我校教育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諸方面全面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和水平,引導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中小學生的發展狀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小學生畢業標準要求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應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標準的要求,以道德品質、學習成績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個性特長六個維度,共十二個評價要素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制度建設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從而推動我校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和辦學行為的進一步規范。
二、基本原則
砂壩小學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應堅持如下基本原則:
1.發展性原則。評價應以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促進學生主動、活潑和全面發展為根本目的。評價的制度、標準、內容、方法等要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有利于激勵學生發展。
2.激勵性原則。評價中要善于發現學生的優點和長處,并及時給以鼓勵和肯定,使之強化,重視培養學生自信心,注意激勵學生。
3.差異性原則。評價既要體現對學生全面發展的要求,又要關注學生個體間差異和個性特長的發展需求,充分體現評價對象的個體差異。
4.科學性原則。積極探索科學的評價方法,注重將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共性評價與個性評價相結合,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公開,努力提高評價工作的專業化水平,保證評價工作的質量。
5.參與性原則。學生既是評價的對象,又是評價的主體,要尊重學生在評價過程中的主體地位,將評價活動變成被評價者主動參與、自我反思、自我教育、自我發展的過程。
三、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內容和標準1.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關于“對學生評價的內容要多元,既要重視學生的學習成績,也要重視學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的要求和教育部《基礎教育工作分類推進與評估指導意見》中關于“形成學生學業質量定期抽樣監測的制度”精神,確定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分為基礎性發展目標、學科學習目標和個性特長發展目標三個方面,具體分為道德品質、學習成績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個性特長六個維度,共十二個評價要素。
2.綜合素質評價要在中小學學生綜合表現翔實紀錄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表現翔實紀錄是指能夠表明中小學生在學校期間多方面素質及個性發展狀況的關鍵性材料,特別要注重學生在原有基礎上的發展與提高。綜合表現翔實紀錄一般由以下幾個方面構成:
(1)考試成績。指小學非畢業年級期末學業測試、小學畢業年級畢業學業測試和初中非畢業年級期中、期末學業測試及初中畢業年級學業水平測試。其中測試成績和考查科目的成績,主要表明學生的學習能力和學習質量。體育、藝術(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等課程的學業狀況和學習成績以及技術、科學和理化生實驗操作的測試結果,也是考試成績的主要內容。
(2)社會實踐活動。主要體現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包括學生參加各類社會實踐活動的過程、活動成果、感悟和反思等。
(3)個性特長與獲獎情況。參與文化藝術、體育科技競賽活動或社會實踐活動及見義勇為等方面獲得的表彰、獎勵及證明特長與潛能的材料。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市(縣)級以上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市(地)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榮獲市(縣)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創造型中學生”等榮譽稱號。
(4)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
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5)學習成績與能力。在質量監測和畢業學業測試過程中取得較好成績;
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科學、技術、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6)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人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
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7)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8)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中小學生學籍檔案和學校按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內容和要求所做的關鍵性原始記錄是學生評價的重要依據。
3.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以“綜合性評語+等級”的方式呈現。
(1)綜合性評語。評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予以整體描述,尤其應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
(2)等級。用A(優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個等級描述中小學生綜合素質不同方面的發展狀況。對學生在某一方面的表現評為“待合格”時應極其慎重,必須要有充分資料予以支持。
4.為了便于操作,在具體評價中將六個維度化為十二個要素,將關鍵表現記錄細化為若干個關鍵評價點,由學校組織或學生自行搜集詳實表現記錄材料并提交給評價小組進行評價,并評定等級。
四、組織領導
1.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班子和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負責指導全校各年級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監控評價過程,糾正評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查處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
2.各班級也要成立班級評價小組。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負責落實評價方案,制定實施細則,任免班級評價小組成員,組織并監督評價工作,認定評價結果。班級評價小組由班主任、任課教師和學生代表組成,評價小組人員需班級學生一半以上認可,方可入選。班級評價小組負責對班級中的每個學生進行綜合素質的評價工作。評價委員會及評價小組的人員組成必須具有代表性,人數應在5人以上,任課教師在對應評價班級任課時間應在1年以上。
五、工作程序
1.宣傳培訓。學校應就綜合素質評價的意義、內容、標準、程序、方法、過程、制度等內容,組織教師、學生和家長進行學習并進行培訓,做好宣傳動員和培訓工作。
2.組織自評。學生依據《砂壩小學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所列的評價標準寫出自評報告,整理并提供相關證據,確定六個維度的自評等級。所搜集整理的有關材料要求提供完整的原始記錄,保證材料的真實性。自評報告應如實總結評價自己的優點和缺點,字跡工整。要讓學生明白自己既是被評價的'對象,又是參與評價活動的重要主體,所提交關鍵性材料和自我鑒定過程本身就是學校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依據。
3.班級評價小組負責審核學生的個人評價材料。
4.組織班級學生互評。各班分二至三組開展互評。先由學生自我介紹自評意見,出示相關表現材料,然后同學集體評議,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對每個學生的六個評價維度共十二個評價要素分別根據各要素的權重打出得分,得出互評等級建議。A等達60%以上的記為A等,A+B達60%以上的記為B等,A+B+C達60%以上的記為C等,否則記為D等,對每個學生的互評情況應單獨形成評議記錄材料,供班級評價小組參考。
5.家長評價學生。家長對學生每學期和每學年的發展情況進行評價,撰寫描述性評語,并以等級形式呈現評價結果。
6.班級評價小組評審。根據學校制定的評價標準,結合學生自評、互評和家長評價意見,以及各項客觀佐證材料,班級評價小組綜合各方面的意見后,初步確定學生的各項評價等級,并將評價結果報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審議后,對被評定為A等的學生名單應及時在學校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接受監督;B、C、D等級的學生,由班級評價小組及時以通知單或其他形式告知學生本人和家長。
7.收集反饋意見,對評價結果有異議的進行復評。再次公布復評結果。對有重大分歧的評議意見,應提交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集體審議裁定。
8.撰寫綜合性評語,填寫《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書》,整理相關材料歸檔,待學生畢業時,一并歸入《畢業生檔案》。
9.總結上報。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每學年末將對畢業生的評價情況寫出書面總結與《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名冊》(電子文稿)一并報市教育局評價領導小組備案。
六、評價結果的使用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是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依據。
1.作為畢業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中,如果“道德品質”被評為“D”等(待合格),則不能畢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首選條件,是學業考試成績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條件。
2.作為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依據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課程培養目標要求、診斷和改進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依據。
七、實施要求
1.評定主體要多元化。要將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家長評價、教師評價有機結合起來,充分重視學生自評、互評意見,保證評價的客觀性。建立誠信協議書制度,教師和學生應簽定誠信協議,要求教師必須對學生一視同仁,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客觀公正評價學生。
2.確定等級應反映學生綜合素質實際水平,并與學生群體綜合素質的實際分布狀況基本相符。
3.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應注意以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內容為抓手,教師、學生和家長都應及時將相關數據和評語做好記錄,同時應充分參考學生和教師提供的關鍵表現記錄和學生思想品德、學習能力的發展過程狀況資料,從學生的整體表現入手把握所評價的等級。
4.班級評價小組要客觀公正的對待學生自評、互評意見,參考自評、互評所提供的信息,在集體評議的基礎上進行等級評定,撰寫綜合性評語并逐一簽名。如果出現經過討論后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應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得出結論;如有重大的原則性分歧,應提交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裁定,并逐一在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報告上簽名。建立誠信責任追究制度,對不講誠信的教師和學生,實行責任追究。
5.評價結果應及時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如有異議,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應進行核實與裁定。公示制度要得到保障,對評價的結果,被評定為A級的學生名單應予公示,其他等級通知學生本人和家長,評價結果經公示后,校長應簽名并加蓋公章,存檔備查。
八、特殊情況的處理辦法
1.對借讀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原則上在其就讀學校進行,就讀學校要對借讀生認真評價。
2.對弱智生、傷殘生的評價,根據以人為本、實事求是的原則,依據本方案進行評價。
3.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篇2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化素質教育,有效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根據市教體局和學區的要求,我校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要求,實施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堅持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專業支撐與制度建設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注重過程培養和過程評價,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推進課程改革和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
二、評價目的
1、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方案》,強化素質教育,把小學課程改革進一步推向深入,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2、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全面反映小學學生的發展狀況,改變以考試分數作為唯一評價標準的做法,堅決克服唯分數論的頑瘴痼疾。
3、在實踐中探索和完善綜合素質評價方法,建立健全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形成素質教育實施與保障的長效機制。
4、通過實施綜合素質評價,面向全體師生、家長和社會進一步倡導素質教育,宣傳基礎教育課改實驗,促進全社會教育觀念的更新。
三、評價原則
1、服務育人原則。充分發揮綜合素質評價對學生發展的正向激勵和引導作用,綜合素質評價與學校育人工作實現有機結合,發揮評價對小學學校育人工作的統領和服務作用。引導學生關注個人成長過程,不斷發現、發展自己的潛能優勢,不斷進步。
2、民主公開原則。堅持“誰了解、誰評價”“誰評價、誰負責”,保證評價主體在充分了解每一位被評價對象的基礎上開展評價工作。嚴格規范評價程序,強化監督管理,確保評價過程公開透明,保障評價結果客觀公正、公平公開,保障學生、家長知情權。
3、簡便易行原則。在保證評價內容全面的基礎上,提取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個性成長和核心素養提升的關鍵要素,制定要素評價標準,進行重點評價。進一步優化評價流程,改進評價方式方法,借助信息化技術,提高工作效率,減輕評價負擔,提高可操作性。
四、評價主體
包括學生本人、本班同學、本班任課教師、班主任、家長。
五、評價內容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五個方面進行。依據黨的教育方針,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勞等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培養學生的認知能力、合作能力、創新能力以及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學生在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行為習慣等思想素質與品德發展方面的表現。
其中德育教育包括:學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紅色基因、品德教育,課程教育等。參與少先隊隊活動、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愿服務等。
開設的課程包括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環境教育、傳統文化、少先隊課程等。
節日類課程包括春節、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重陽節等。節慶日:勞動節、建軍節、建黨節、國慶節、植樹節等。紀念日:國家公祭日、學雷鋒日、母親節等。主題教育日:禁毒日、安全教育日、入隊儀式。
2、學業水平。主要考察學生各門課程、節會課程知識的掌握、應用(學習興趣、學習習慣、學習態度、學習行為、學習方法、深層次思維)及獲得的標志性成果等。重點是參與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修習情況,包括學習品質、學習成績、研究性學習經歷等。
開設的課程包括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科學、綜合實踐、音樂、體育、美術、傳統文化、安全教育、環境教育。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安全素質等。重點是日常體育參與情況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結果,體育運動特長項目,參加體育運動的效果和成果,以及健康生活養成方式、人際交往、應對困難和挫折的表現、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和相關技能等。
開設的課程包括體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節會主要指學校每學期組織的運動會、體育節等。
4、藝術素養。主要考察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重點是在音樂、美術、書法、舞蹈、戲劇、戲曲、影視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興趣特長和藝術素養,參加藝術類活動的經歷和標志性成果等。
開設的課程包括音樂、美術、書法。
主要指學校每學期組織的藝術節、文藝匯演等。 5、創新實踐。主要考察學生在學校生活(課程教育、節會活動、2+1+X教育中X:三項勞動技能教育)和社會生活中勞動實踐、動手操作、體驗經歷、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等。重點是學生綜合實踐活動課程修習情況、生活技能、研學旅行、考察探究、職業體驗、設計制作、軍訓等實踐活動的經歷、培養的能力。探索建立勞動教育清單制度,明確學生參加勞動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加強參與勞動教育課程學習和實踐情況的評價。
開設的課程包括信息技術、勞動教育、綜合實踐活動。
三項勞動技能主要是根據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掌握的勞動技能。節會主要指學校每學期組織的科技節、植樹節、勞動節以及各類主題實踐活動等。
六、評價方式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式包括主觀評價、客觀評價和底線評價。七、評價的具體實施
綜合素質評價積分核算實行百分制,主觀性評價10%(10分),客觀性評價90%(90分),底線評價實行一票否決。
(一)主觀評價10分
主觀評價采用評語、量表兩種評價方式。 1、評語評價
主要指學生本人以及教師、家長等對學生成長情況進行描述。評語評價在每學期末進行,反映學生一學期的`綜合素質發展情況。評語評價不計入學生的評價成績。評價流程一般包括:
(1)自我評價。在教師和家長的指導下,學生用寫實性語言陳述、記錄本人綜合素質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并以典型事例支撐。一二年級可由學生敘述家長代為填寫,其他年級學生自己填寫(見附件4和壽光市小學學生健康成長檔案)
(2)同學評價。教師組織學生采取小組評價的形式,依據學生在班級中的日常表現,經過充分討論,用正向語言對學生五個維度的主要優點、努力方向等進行描述。本評價主要由小組長填寫。一二年級不填寫。(同學評價表見附件4和壽光市小學學生健康成長檔案)
(3)教師評價。學生成長導師或班主任在全面了解學生成長情況的基礎上,圍繞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分析記錄學生發展的信息,力求全面、客觀、公正地反映學生的總體發展水平和個性特點,并指出努力和改進方向。教師評價要以平等、發展的眼光看待學生的成長,真實反映學生的變化;
要突出正面引導,鼓勵學生不斷進步。本評語由班主任進行撰寫。(見附件4和壽光市小學學生健康成長檔案)
(4)家長評價。家長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內容,根據子女在家在校的表現以及成長變化情況撰寫評語。家長評語主要用于引導家長更深入參與學生成長,并為教師指導學生成長提供參考依據。學校要在家長撰寫評語方面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幫助。(家長評價表見附件4和壽光市小學學生健康成長檔案)
2、主觀性量表評價
(1)學校制定的評價量表,分為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五個緯度。(主觀評價量表見附件5和壽光市小學學生健康成長檔案)
(2)量表評價采用小組互評、教師評價和班主任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完成。學生主觀評價量表的具體指標通過學生的具體行為表現來呈現。每學期進行一次,期末考試前后完成。評價量表由學校統一制定,填寫到學校制定的電子表格中,統一組織學生、教師通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表格來完成。其中教師評價中的道德品質由道德與法治教師、班主任填寫;學業水平由全部考試科目教師填寫;身心健康和藝術素養部分由音體美心理健康老師填寫;創新實踐由信息技術教師、實踐課教師、勞動課教師、科學教師填寫。五個維度,一二年級無小組評價,其他年級小組進行評價。
量表評價結果=小組互評(占20%)+教師評級(占30%)+班主任評價(占50%)
(二)客觀評價(90分)
主要圍繞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對學生參與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學校課程的修習情況,以及參加各級、各類節會活動取得的標志性成果等可測量、可量化的內容進行評價。每一項評價內容對學生的參與情況及參與質量兩個方面均進行評價;評價結果采用學分制呈現,并確保必要的區分度。客觀評價主要包括寫實性記錄評價、測試成績和標志性成果三部分。
記分辦法:寫實性記錄占比16%,測試成績占比44%,標志性成果占比30%。
寫實性記錄評價主體:學生本人和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組長測試成績評價主體:班主任、各任科教師標志性成果統計責任主體:各班班主任1、思想品德
采用寫實性記錄評價(8分)和標志性成果評價(10分)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評價。
(1)寫實性記錄評價
寫實性記錄主要記錄學生在思想品德方面的日常表現(參照第五部分評價內容中的思想品德部分),各班要根據學校制定的《寫實性記錄評價內容標準》(見附件6)制定本班的寫實性記錄記分細則。寫實性記錄由組長和班主任填寫,班內設置專用周積笑臉榜,小組長根據笑臉的獲得,填寫在周記錄表中。由本組的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每周進行簽字確認,每月一統計,然后留檔保存,期中和期末進行兩次匯總,由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簽字公示后,班主任將成績填寫到學校電子統計表中。(寫實性記錄周表、月匯總表、學期匯總表見附件7)
(2)標志性成果評價
標志性成果根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進行認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見附件8),由班主任進行匯總,·依據學生提供的獲獎證書、榮譽證書、成果證明、各種表彰文件等為準。班主任每學期末將標志性成果放到學生成長檔案中存檔。
(3)評價人員職責
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記錄日常寫實性記錄并簽字確認。
班主任負責調度學生的寫實性記錄及周記錄、月統計和學期匯總評價工作。
2、學業水平
采用寫實性記錄(5分)、測試成績(8分)和標志性成果(5分)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評價。
(1)寫實性記錄
(2)寫實性記錄主要記錄學生在學業水平方面的日常表現(參照第五部分評價內容中的學業水平部分),各班要根據學校制定的《寫實性記錄評價內容標準》(見附件6)制定本班的寫實性記錄記分細則。寫實性記錄由組長和班主任填寫,班內設置專用周積笑臉榜,小組長根據每個笑臉的獲得,填寫在周記錄表中。由本組的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每周進行簽字確認,每月一統計,然后留檔保存,期中和期末進行兩次匯總,由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簽字公示后,班主任將成績填寫到學校電子統計表中。(寫實性記錄周表、月匯總表、學期匯總表見附件7)
(2)測試成績
主要包括國家課程、地方課程(隨期中和期末測試一起)的測試成績。其中國家和地方課程以市教科研中心組織的期末檢測成績為準,地方課程(包括環境教育、傳統文化)由本學科任科教師自主命題進行檢測。
測試成績由班主任根據期末成績將學生各科成績按照A(15%)、B(20%)、C(30%)、D(20%))、E(15%)五個等級計入客觀性評價中。(測試成績匯總公示表見附件9)
(3)標志性成果
標志性成果根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進行認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見附件8),由班主任進行匯總,依據學生提供的獲獎證書、
榮譽證書、成果證明、各種表彰文件等為準。班主任每學期末將標志性成果放到學生成長檔案中存檔。
(4)評價人員職責
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記錄日常寫實性記錄并簽字確認。
教導處及傳統文化、環境教育任課老師負責提供本學科的測試成績。
班主任負責調度學生的寫實性記錄及周記錄、月統計和學期匯總評價工作。
3、身心健康
采用寫實性記錄(1分)、測試成績(12分)和標志性成果(5分)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評價。
(1)寫實性記錄
主要記錄學生在身心健康方面的日常表現(參照第五部分評價內容中的身心健康部分),各班要根據學校制定的《寫實性記錄評價內容標準》(見附件6)制定本班的寫實性記錄記分細則。寫實性記錄由組長和班主任填寫,班內設置專用周積笑臉榜,小組長根據每個笑臉的獲得,填寫在周記錄表中。由本組的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每周進行簽字確認,每月一統計,然后留檔保存,期中和期末進行兩次匯總,由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簽字公示后,班主任將成績填寫到學校電子統計表中。(寫實性記錄周表、月匯總表、學期匯總表見附件7)
測試成績
包括學校每學期組織的學生體質測試結果(參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占40%)。體育考試考試成績(占20%)、健康教育(心理健康)考試成績(占20%)、安全教育測試成績(占20%)。學生體質測試、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由本學科老師自主命題完成測試。若因特殊原因教體局或者學區未組織體育考試,將該緯度所占分值并入學校組織學生體質測試。
測試成績由體育老師在每學期的最后一個月完成對學生的測試,根據學生個人測試成績(百分制)填入學生的評價量表中。測試成績表交班主任。最后由班主任統一上交。(測試成績匯總公示表見附件9)
(3)標志性成果
標志性成果根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進行認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見附件8),由班主任進行匯總,依據學生提供的獲獎證書、榮譽證書、成果證明、各種表彰文件等為準。班主任每學期末將標志性成果放到學生成長檔案中。
(4)評價人員職責
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記錄日常寫實性記錄并簽字確認。
教導處及體育、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任課老師負責提供本科目的測試成績。
班主任負責調度學生的寫實性記錄及周記錄、月統計和學期匯總評價工作。
4、藝術素養
采用寫實性記錄(1分)、測試成績(12分)和標志性成果(5分)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評價。
(1)寫實性記錄
主要記錄學生在藝術素養緯度的日常表現(參照第五部分評價內容中的藝術素養部分),各班要根據學校制定的《寫實性記錄評價內容標準》(見附件6)制定本班的寫實性記錄記分細則。寫實性記錄由組長和班主任填寫,班內設置專用周積笑臉榜,小組長根據每個笑臉的獲得,填寫在周記錄表中。由本組的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每周進行簽字確認,每月一統計,然后留檔保存,期中和期末進行兩次匯總,由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簽字公示后,班主任將成績填寫到學校電子統計表中。(寫實性記錄周表、月匯總表、學期匯總表見附件7)
測試成績
主要包括音樂、美術考試成績和音樂、美術(含書法)技能測試成績。音樂、美術(含書法)技能測試成績由各任課老師統一組織命題測試后提供。
藝術素養成績=音樂(占50%)+美術(占50%)。
音樂成績=音樂檢測成績(50%)+音樂技能成績(50%);
美術成績=美術檢測成績(50%)+美術技能成績(30%)+書法技能成績(20%)。
若因特殊原因未組織音樂和美術考試,則將該緯度所占分值并入學校組織學生技能測試。
測試成績由相關老師在每學期的最后一個月完成對學生的測試,將本科測試成績上報給班主任,班主任將各科成績相加得出總分,填寫到評價量表中。(測試成績匯總公示表見附件9)
(3)標志性成果
標志性成果根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進行認定(標志性成果認定辦法見附件8),由班主任進行匯總,依據學生提供的獲獎證書、榮譽證書、成果證明、各種表彰文件等為準。班主任每學期末將標志性成果放入學生成長檔案中。
(4)評價人員職責
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記錄日常寫實性記錄并簽字確認。
教導處及音樂、美術和書法任課老師負責提供本科目的測試成績。
班主任負責調度學生的寫實性記錄及周記錄、月統計和學期匯總評價工作。
5、創新實踐
采用寫實性記錄(1分)、測試成績(12分)、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和標志性成果(5分)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評價。
(1)寫實性記錄
主要記錄學生在創新實踐緯度的日常表現(參照第五部分評價內容中的創新實踐部分),各班要根據學校制定的《寫實性記錄評價內容標準》(見附件6)制定本班的寫實性記錄記分細則。寫實性記錄由組長和班主任填寫,班內設置專用周積笑臉榜,小組長根據每個笑臉的獲得,填寫在周記錄表中。由本組的綜合素質評價小組長每周進行簽字確認,每月一統計,然后留檔保存,期中和期末進行兩次匯總,由綜合素質評價小組簽字公示后,班主任將成績填寫到學校電子統計表中。(寫實性記錄周表、月匯總表、學期匯總表見附件7)
八、評價結果的匯總呈現及使用
1、學期綜合素質等級的認定辦法。
每學期末,通過電子表格計分表將學生的主觀評價、客觀評價等各項成績進行匯總,得出本學期該學生的綜合素質等級。各等級比例實行總量控制,其中A(優秀)等級比例不超過30%,B(良好)等級比例不超過50%,其余為C(合格)等級,嚴格控制D(待合格)等級人數,D等級評定實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一票否決制度,除嚴重違紀學生(觸犯學校規定底線標準)外一般不予評定。
2、畢業綜合素質等級的等級認定辦法。
(1)畢業綜合素質等級的等級計算公式。
N=Yn1*5%+Yn2*5%+En1*5%+En2*5%+San1*5%+San2*5%+Sin1*10%+Sin2*10%+Wn1*10%+Wn2*10%+Ln1*15%+Ln2*15% N代表畢業綜合素質等級,n1、n2分別代表上、下兩個學期的等級,Y、E、Sa、Si、W、L分別代表一、二、三、四、五、六,六個年級。
(2)畢業綜合素質等級比例的確定。
參照綜合素質評價的有關規定,在評價時各等級比例實行總量控制,A(優秀)等級比例30%,B(良好)等級比例50%,其余為C(合格)等級,D(待合格)等級評定實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一票否決制度,除嚴重違紀學生(觸犯學校規定底線標準)外一般不予評定。
(3)綜合性評語。
除畢業生綜合素質等級外,班主任老師還要依據學期評價結果、綜合榮譽等,給畢業生撰寫畢業評語。對學生在校六年的發展情況進行分析,整體描述學生的綜合素質,尤其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
(4)畢業綜合素質等級的確認、審核、公示、上報。 ①結果匯總。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管理員通過電子表格匯總表對學生小學階段各學期的評價等級進行匯總、確定等級。學生12個“學期評價”結果優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不合格=2分,根據一年級按10%,二年級按10%,三年級按10%,四年級按20%,五年級按20%,六年級按30%的原則,計算出畢業總分值,確定出學生的畢業等級。
②公示、確認結果。將評價認定結果通知學生本人,在班級、校內以及學校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學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確認單》上簽字。班級認定小組填寫《班級綜合素質評價確認單》。
③班級認定小組進行復審。公示期間,學生和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的,書面向班級評價小組提出申請,班級評價小組核實后進行復議,并將相關確認單、復議情況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
④學校復審。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審核《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確認單》、《班級綜合素質評價確認單》;填寫《小學學校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匯總表》,對各班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認定情況、復議情況進行審核,確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對審核結果有變動的進行重新公示。
⑤公布確認結果。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以文件形式公布已經確認的評價認定結果,打印匯總表。
⑥審核上報。將審核后的認定結果確認單、匯總表進行膠裝后上報教育學區。
3、結果使用。
1、作為指導學生成長的依據。
學校建立學生成長記錄冊和學生成長檔案袋,記錄冊和檔案袋。
學生成長記錄冊主要記錄學生基本信息、寫實記錄、評語、評價結果等;寫實記錄主要指學生在教師指導下,客觀記錄能集中反映自身綜合素質發展過程與結果的關鍵事件和重要活動,包括時間、地點、事件始末、事件內容或活動過程、感悟等。學校、教師要充分利用學生成長記錄冊,通過組織學生展示交流,反思總結,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科學分析,充分發揮評價過程的教育功能,促進學生健康、多樣發展。
學生成長檔案袋用于存放學生成長記錄冊、典型材料、標志性成果等。典型材料包括社會實踐調查報告、研究性學習報告、活動作品以及各類標志性成果等。
2、作為家長把握學生發展情況的依據。
學校每學期末向每名學生、家長提供《壽光市小學學生健康成長檔案》,內容包含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五個緯度的發展情況及綜合素質評價等級。
3、為初中學校提供參考。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畢業評價等級為就讀的初中學校提供參考依據,有利于在初中階段教師發現孩子身上的閃光點和不足,對學生進行專項訓練,減少磨合時間,做到因材施教。
九、特殊學生管理
殘疾學生:某一維度無法評價時,持殘疾證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該維度直接評價為B等。
轉學學生:從轉學日起開始參加本校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原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帶入到現學校,根據情況折合積分。兩者結合,作為該生的評價成績。原學校無綜合素質評價,則根據該生在現學校的具體時間段內的成績的平均成績作為缺失部分的成績計分。
休復學學生:根據學生休學前后兩個階段在校期間的綜合素質成績確定。
十、評價保障
1、檔案留存。
為體現評價過程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同時給畢業綜合素質等級認定積累第一手資料,給每個學生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每月、每學期、每一次評定結束后都將相關資料存入檔案中并安排專人專櫥進行保管。
2、運行機制。
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總體決策與監督者。評價委員會由校長、中層干部、班主任、教師、學生、家委會成員和社會人士組成,全面負責學生素質評價工作,審議通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組織實施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指導班級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對班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公示,認定解決評價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3、建立綜合素質等級評定的獎勵機制。
學期末,根據實際情況,建立獎勵機制,對A等指標進行適當調整。
4、建立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方案修訂和審批制度。
學校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經校務委員會、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教工代表會和家長委員會討論通過后,上報學區審批后實施。
5、建立公示和申訴舉報制度。
學校除了每學期末向學生和家長公示評定結果外,還要公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細則、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組成辦法以及組成人員名單、各班評價小組的組成辦法以及組成人員名單,確保知曉率為百分之百,以便學生、學生家長及社會進行監督。
6、建立綜合素質評價誠信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與學校評價委員會組成人員,學校評價委員會與班級評價小組組成人員簽訂誠信協議,建立個人(包括學生)誠信記錄檔案。學校對教師進行誠信教育,要求教師必須對學生一視同仁,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客觀公正地評價每一位學生。對違反誠信制度,在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暗箱操作、弄虛作假以及重視不夠操作不規范等違規違紀問題,按照上級相關制度和學校的責任追究制度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
7、加強培訓指導和監管。
我校加強對教師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培訓、指導和監管。加強師生誠信教育,確保評價工作的規范性、科學性。
每年新學期第一周對教師、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培訓,著重加強班主任對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和注意事項進行培訓。切實讓教師與學生對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方案及評價辦法做到熟知。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篇3
為進一步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現學生全面而富有個性的發展,根據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中課程改革方案(實驗)》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江蘇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校高中教育的實際,制定我校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一、評價內容及基本要求
(一)評價內容: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包括六個方面的內容: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
(二)基本要求:
1、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人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去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二、評價等第及具體要求
(一)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個人千分制考評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
1、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體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突出表現”欄中。
2、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突出問題”是指學生在本學期中受到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
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道德品質方面不評等第:
①有偷竊、詐騙行為,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②有流氓行為,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③其他各種觸犯法律,構成犯罪行為者。
⑵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公民素養方面不評等第:
①經常性進入營業性網吧、歌舞廳,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②嚴重破壞公共財物,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③參與賭博,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④看或傳播色情書刊、光盤等,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⑤考試舞弊,無故曠課,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⑶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交流與合作方面不評等第:
①參與打架,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②違反手機使用規定,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③擅自校外留宿或將校外人員帶到學生宿舍就寢,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④不聽從教師教誨,無理取鬧,受學校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二)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1、學習能力:
①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
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
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學習成績在年級前300名以內或榮獲三好學生稱號);
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
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
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
其他。
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B:
積極參與研究性學習,完成課程要求的課題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初步掌握研究的一般方法;
在校級以上各類學科競賽、讀寫競賽、作文競賽等活動中獲獎;
在校級以上刊物發表作品;
學習態度認真,主要學科成績保持良好以上;
其他。
③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C:
能參與研究性學習;
學習態度較認真,能基本完成規定的各項學習任務,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
主要學科成績基本達到合格;
其他。
④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D:
學習態度極不認真,經常不交或抄襲作業;
考試有舞弊行為;主要學科成績基本不合格。
2、運動與健康
①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
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
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
其他。
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B:
達到體育與健康標準規定的五級水平良好以上標準;
能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
參加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
學校組織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獲前八名或集體比賽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其他。
③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C:
達到體育與健康標準規定的五級水平及格以上標準;
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體育競賽活動;
其他。
④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D:
達不到體育與健康標準規定的五級水平;
故意不參加兩操一課的;
其他。
3、審美與表現
①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
國家級藝術考級考試達“十級”;
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
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
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
其他。
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B:
參加校內外比賽獲獎的;
藝術課程考核成績良以上的;
其他。
③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C:
能重視并認真上好藝術課程,藝術課程考核達到合格的;
能積極參加校內外藝術實踐活動的;
其他。
④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D:
藝術課程考核不合格者;
拒不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藝術活動的;
其他。
三、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
(一)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組織實施評價工作,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
組長:Z
副組長:Z
組員:Z
(二)綜合素質評價充分發揚民主,嚴格遵循評價程序。
1、學生自評。每個學生在學期末和畢業前根據綜合素質評價的各項內容和要求,實事求是地給自己打出等第。
2、同伴互評。每個班級以小組為單位,在學生自評的基礎上進行小組互評,為小組每個成員打出等第。
3、任課教師評價、班主任評價。在學生自評和互評的基礎上,任課老師或班主任老師根據各項評價指標及要求,結合學生的實際表現及能力,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價。其中,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學習能力等四個方面內容的評定由班主任老師負責,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分別由體育老師和藝術老師負責評定。
4、學校審定及通知或公示結果。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對每位學生六方面的素質評定給與審核,并在學期末和畢業前,以書面形式將評價結果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各評價內容得A等第的學生在校園公示。
5、若學生及其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在公示期間向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或復議,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在收到申訴或復議之日起7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如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的復議仍有異議,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
6、評價結果由班主任統一記入全省學生使用統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每個學生每學期一張,并在六個學期表的基礎上形成高中三年的總表。
(三)學校應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成長記錄袋中包括每學期的評價表、三年的總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材料,其他有價值的材料。成長記錄袋進入學生檔案。
四、本實施細則的解釋權在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江蘇教育學院附屬高級中學學生學期綜合素質評價表(學期表)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篇4
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改革的》精神,結合《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上級教育部門下發的《小學生素質綜合評價手冊》為主要載體,決定在我校小學生中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為保證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從德、智、體、美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通過開展綜合素質評價,真實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對人才素質的新要求。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應堅持“四個結合”的原則:一是堅持形成性評價與過程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二是堅持科學性與可操作性相結合的原則;三是堅持學校評價與家庭監督相結合的原則;四是堅持與“三個快樂”辦學理念相結合的原則,確保評價工作科學、有序、高效地進行。
二、評價內容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道德、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共六個方面,并且按三個層次(學生自評、學生互評、班主任評)四個等級(優秀、良好、及格、待及格)進行評價。
三、評價過程與方法
《小學生素質綜合評價手冊》每學期填寫一次,學年末綜合評價,確保評價結果的公平公正。學期的評價結果應及時告知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并接受學生及家長的質詢和申訴。班主任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書面結果進行妥善保管,以便學生在轉學、升學等過程中隨學生流動而流動。評價具體過程和方法為:
(一)宣傳與準備
1、評價宣傳
學校每學期均應將評價各要素對學生的具體要求提前以各種形式告知學生,少先隊大隊部要結合《中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有關要求,大力宣傳評價要素,并結合評價要素修改、完善和進一步健全學校和班級的德育工作考核、評價、激勵機制,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形成過程與目標相統一的長效工作機制。少先隊大隊部和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各要素發展情況的.教育與引導、檢查、督促力度,以達到在過程中教育學生、提高素質的目的。要通過家長會,等形式告訴家長綜合素質評價的目的、意義、內容和基本方法,以贏得廣大家長的理解與支持,手冊中家長的話一欄應由家長評定簽字后再收回,以充分調動家庭因素,共同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為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積極的工作環境。
2、人員
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并組織力量對班級評價成員進行培訓,為評價工作客觀公正、科學有序地進行奠定基礎。
(二)評價方法:
1、學期評價:學期評價是在班級評價小組共同主持下,組織學生開展學生自評與小組同學互評,學期末由班主任認真填寫《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2、互評,學生互評前應對學生進行培訓和引導,避免以偏概全。對于小學低年級段的學生,班主任還應將評價要素的各種關鍵表現,以淺顯、生動的語言進行描述、說明,以保證低段學生自評和互評的準確性。評價按“優、良、及、待及”四個等級,學生互評完成后,由班主任負責組織對同學互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保存好,作為學期末的依據。
3、自評,由班主任教師向每名同學分發自評表,并在教師指導下,由學生完成。
自評與互評結束后,班主任應組織班級評價小組成員,對每名同學的自評與互評結果進行對照分析。首先,對學生自評與互評結果反差較大的,班主任應結合平時對該生的觀察與了解,及時給予個別輔導,以幫助學生正確認識自我,以實現自我教育的目的。其次,學生互評結果原則上應成為學生該次評價的結論主要依據,但評價小組若發現互評結果與學生實際表現不符合的,可進行調整,并由評價小組全體成員簽字存檔。
(三)評價結果
評價結果從性質上分為兩類:一是學期評價結果;二是學年評價結果,學期評價結果是學年評價結果的參考,學年評價結果視為對學生性評價。
評價結果從形式上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綜合性評語,由班主任運用文字給予準確描述,認真填寫在評價手冊上。第二種是等級評定,即由班級評價小組集體評價得出等級性結論。
學期評價結果應于評價結束后一周內告知學生及家長,接受師生監督。并公布申訴、舉報電話與申訴、舉報方法,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應接受和妥善處理家長和學生的相關申訴。
四、與評價有關的政策
在學期評價中該學期受過學校處分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為及格,有違法犯罪行為并受到司法機關處罰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為待及。對學生綜合素質終結性評價為待及的評定要特別慎重,應由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最后裁定。
五、平價結果的運用
1、在學期中各項均評為優秀的學生,在評市級、縣級等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的評定時優先考慮。
2、學校對優秀的學生予以獎勵。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篇5
依據上級部門文件要求,學校實施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初中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是中考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和高中階段招生要求的重要依據。為保證綜合素質評價的客觀公正,體現過程評價與終結評價的統一,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全面衡量學生素質和反映學生個體差異為出發點,建立發展性學生評價的新機制,充分發揮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作用,將綜合素質過程性評價與學生日常量化管理相結合,對學生“道德修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創新與實踐”六個方面的發展狀況進行評價,促使學生養成良好學習習慣和行為習慣,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營造有利于學生發展的家庭和社會環境,為學生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和服務,促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
二、實施評價的基本原則
1.堅持多元評價的發展性原則。
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科學的發展 觀為指導,既要重視學生的學業成績,也要重視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從學生一生的健康成長出發,關注每一個學生的長遠發展,注重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
2.堅持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要求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不僅要注重學生一學年來的發展結果,更要注重學生在知識技能的學習、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質的培育、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以及學生個性的發展和多種潛能的開發、增強體質等學生素質全面與和諧發展全過程中的變化情況。
3.堅持評價過程的激勵性原則。
要求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必須面對全體學生,以引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幫助學生樹立學習的自信心、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促使學生改進自己的學習行為和學習方式。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以發展目標為導向,激勵評價對象不斷進取,不斷完善自我、發展自我。
4.堅持多元主體評價原則。
要求教師、家長、學生共同參與評價,使評價活動成為評價者與被評價者共同構建的過程。
5.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要建立和完善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標準和程序,加強公示和監督,確保綜合評價的積極導向作用。
6.實證性原則。
利用檔案袋把學生平時的表現以及代表作品加以記錄并保留下來,使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做到有事實依據。
三、評價工作的領導機制
學校在市、區教育局領導下,成立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領導組織委員會,負責評價的組織和監督工作。由校長、政教主任、教務主任、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代表組成。
1.在本方案的指導下制定評價方案和實施細則,規定與審核評價的規章制度;
2.對本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價程序;
3.接受社會各方面的質詢、質疑與監督,并制定具體投訴方式與處理辦法;
4.組織學校負責人與教師進行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工作。接受學生及家長和社會的咨詢與投訴,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及時調查和處理。
四、評價的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內容應以有關基礎發展目標為基本依據,從道德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創新意識與實踐能力六個方面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全面的評價。主要表現和實證材料作為評價的重要參考依據,保證評價體系的科學性、可行性。
五、評價的主體
評價的主體包括:學生本人、同學、教師。學生自評占10%,學生互評(小組或全班評價)占50%,教師評價占40%。在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每個班成立1個由班主任、任科教師(2—3名)和學生代表(不少于10人)組成的評價小組。教師代表給學生授課的時間不能少于1年,對學生應有充分了解,同時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誠信意識。小組名單要在評價工作正式開展前向被評班級所有學生公布,如果超過1/3的學生不同意某教師作為評價者,則需要做相應調換。小組成員確定后,報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備案。
六、評價的過程與方法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每學期進行一次,特別注重過程性評價,定量與定性相結合,采用民主評議與量化計分相結合的方式。
1.常量化(1000分)。
以每學期20周計算,每周每生50分,可根據每學期情況調整。日常量化評價由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參與,由學生評價工作小組負責執行記錄。班級參照學校制定的方案,結合本年級、本班級特點,制定更適合的量化細則,建章立制,由教師、班主任、學生共同執行,將學生的日常行為表現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日常評價量化表》上,以達到對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全方位、全程監控,任課教師使用評價量表內容針對課堂教學、作業等學習能力進行評價。(見附表一)
2.學業成績(1000分)。
每學科滿分100分,根據課程設置語、數、英、理、化、史、地、生、政、音、體、美、信息、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計15門課程總計1500分,根據學生每學科等級賦值,A:100分,B:90分,C:80分,D:60分,E:40分,各學科成績之和,為該生學業成績基本分M,(M/1500)*1000為該生學業成績。(見附表二)
3.民主評議(1000分)。
教師評議:400分,由班主任帶領作業組全體教師結合學生各方面表現,合理給出每生分數。
學生互評:500分,由班級評價小組組織全班學生對每位同學進行民主評議,具體做法將班級分為至少六個小組,每小組對班級全體同學進行民主評議,但不評議本小組成員。
個人自評:100分。學生根據日常學習、生活情況給自己打出合理的分數。
(見附表三、四)
4.標志性成果。
可分為三種情況: 一是對學生取得的各類實證性成果進行量化計分,具體標準如下:獲國家級競賽、榮譽的`加20分;獲省級競賽、榮譽的加15分;獲市區級競賽、榮譽的加10分;獲區級競賽、榮譽的加5分;獲校級競賽、榮譽的加2分。同一成果在六項指標項中只記取一次,同一榮譽稱號只記取最高項,其他成果可累計。二是對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優秀組織者、學生社團優秀負責人或對學校其他工作成績突出的,最高加10分。三是學生參加活動但無證書等實證性材料,如:運動會、文藝演出等證明材料,根據不同級別最高加5分。
5.違紀行為的處理。
根據學校政教處記錄,對有違紀行為、在全校通報批評的學生,在“道德素養”項中酌情扣分。對有違法、嚴重違紀等行為的學生直接評價為“較差”等級。
6.學期綜合素質等級認定。
根據本學期日常量化計分、學業成績、民主評議得分、標志性成果得分,按不同年級的折合辦法,計算出本學期的綜合素質評價分數,由高到低排序,確定A、B、C、D四個等級,A等30%、B等50%,D等為不合格等級,不合格等級要嚴格控制,主要指有違法、嚴重違紀等行為的學生。
七年級折合辦法:總分=日常量化分數*50%+民主評議分數*30%+學業成績*20%+標志性成果得分。
八年級折合辦法:總分=日常量化分數*40%+民主評議分數*30%+學業成績*30%+標志性成果得分。
九年級折合辦法:總分=日常量化分數*30%+民主評議分數*30%+學業成績*40%+標志性成果得分。(見附表五、六)
七、畢業綜合素質等級的認定
將初一、初二、初三六個學期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賦值,A:100分,B:90分,C:80分,D:60分,取每學年兩學期的平均值,計算辦法可按:初一20%、初二30%、初三50%的比率計算總分后,由高到低排序劃定等級,確定A、B、C、D四個等級,A等30%,B等50%,D等為不合格,不合格等級嚴格控制,主要指有違法、嚴重違紀等行為的學生。
體育與健康成績,達不到及格等級的,運動與健康指標不能認定為良好等級及以上,達不到良好及以上等級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不能認定為優秀等級。
八、評價結果的呈現
1.綜合性評語。綜合性評語主要是對學生的綜合素質予以整體描述,對學生的成長過程給予客觀評價,重點突出學生的特點、特長和潛能。綜合性評語應根據學生六個評價方面的具體表現以定性描述為主。綜合性評語要由班主任收集各方評價結果,在其他相關人員參與下寫出。
2.等級評定。以班級為單位,班級評價工作小組匯總全班學生各項成績,根據方案,確定綜合素質等級。
評價結果應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如有異議,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進行調研處理。評定等級應予以公示。
九、畢業綜合素質等級評價結果的使用
1.作為初中畢業的主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初中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
2.作為高中階段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十、制度保障
為確保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能公開、公正、公平、科學地進行,使評價工作有利于促進學生發展和學校發展,學校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誠信制度、監督制度、評估制度和申訴制度。
1.公示制度
在評價工作開展前,將評價的內容、方法和評價結果的使用等向學生、家長做出明確的說明解釋。評定等級的學生名單應在所在班級公示,接受學生的質詢并由班級評價小組研究后給予答復。
2.誠信制度
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者、學生本人等建立信用記錄。如果在評價過程出現弄虛作假行為,則在相應當事人的信用記錄中予以記載并在全校通報批評。信用記錄作為高中階段錄取的重要參考。信用記錄不佳的教師不能作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小組成員。
3.評價質量監控與完善機制
對評價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要充分了解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及時處理評價中存在的問題,為進一步完善初中綜合素質評價打下基礎。
4.舉報和申訴制度
建立綜合素質評價申訴制度,公示舉報電話,如果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發現評價過程中存在可能危害評價結果公平、公正的現象和行為,或者對評價結果存在異議,可先向學校評價委員會提出舉報或申訴,如果對學校評價委員會的答復或處理不滿意,可向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提出舉報或申訴。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篇6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xx〕35號)《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教基二〔20xx〕11號)和湖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一、重要意義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分析,是發現和培育學生良好個性的重要手段,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制度。全面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有利于促進學生認識自我、規劃人生和積極主動地發展;有利于促進學校把握學生成長規律,切實轉變人才培養模式;有利于促進評價方式改革,轉變以考試成績為標準評價學生的做法,為高校招生錄取提供重要參考。
二、基本原則
1.方向性。引導學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熱愛中國共產黨,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增強國家和民族認同感;培養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2.客觀性。如實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利用信息管理系統導入客觀數據,真實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以事實為依據對學生進行評價。
3.公正性。明確寫實記錄的內容和要求,嚴格規范評價方法程序、結果應用和組織管理,強化有效監督,確保評價過程公開透明,評價結果公正有效。
4.指導性。引導學校樹立正確的人才觀、質量觀;引導教師把握學生的個性特點,關注學生成長過程,激發每一個學生的潛能優勢,鼓勵學生不斷進步。
5.普適性。將評價融入日常教育教學全過程,在確定評價內容、設計方法程序時,充分考慮我省城鄉學校實際差異,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使每一個學生都能記錄自己突出的表現,得到恰當評價。
三、評價內容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學生在愛黨愛國、理想信念、誠實守信、仁愛友善、責任義務、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表現。重點是學生參與黨團活動、有關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愿服務等的次數、持續時間,如為孤寡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提供無償幫助,到福利院、醫院、社會救助機構等公共場所、社會組織做無償服務,為賽會保障、環境保護等活動做志愿者;守紀、孝敬、感恩、合作、誠信做人等方面的突出表現;個人受到的獎懲情況。
2.學業水平。主要考察學生各門課程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等。重點是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選修課程內容和學習成績、研究性學習與創新成果等,具有優勢的學科學習情況,學習過程中的突出表現。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等。重點是學生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的主要結果,日常鍛煉、體育比賽、運動特長、衛生習慣方面的突出表現,應對困難和挫折等方面的突出表現。
4.藝術素養。主要考察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重點是記錄在音樂、美術、舞蹈、文學、戲劇、戲曲、影視、書法、攝影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興趣特長,參加藝術活動的突出表現。
5.社會實踐。主要考察學生在社會生活中動手操作、體驗經歷等情況。重點是學生參加實踐活動的次數、持續時間,形成的作品、調查報告等,如與技術課程等有關的實習,生產勞動、勤工儉學、軍訓,參觀學習與社會調查等。
普通高中學校要基于學生發展的年齡特征,結合本校教育教學實際,科學確定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內容和要求。
四、評價方法與程序
1.綜合素質評價以學生自我寫實記錄為主要方式。寫實記錄的重要載體是《學生綜合素質寫實記錄單》(以下簡稱《寫實記錄單》)、《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以下簡稱《綜合素質檔案》,詳見附件1)。
《寫實記錄單》由學校根據本校實際制定,以電子或紙質形式呈現,供學生及時記錄本人重要活動和突出表現時使用。《綜合素質檔案》由省教育廳制定,每學期期末和高三畢業時,學生整理、遴選寫實記錄素材后填寫。
2.日常記錄。學生在教師指導下,依據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內容,在《寫實記錄單》上自主記錄能反映自己綜合素質的重要活動和突出表現,注明重要活動的名稱、地點、內容、持續時間和效果等。及時收集相關事實材料,包括活動報告、圖片、音像資料、證明、證書、實物等,至少每個月要有一次記錄安排,活動記錄和材料要客觀真實、有據可查、突出重點。一般性的活動可不記錄。
3.整理遴選。每學期末,學生在教師指導下,依據本學期的《寫實記錄單》,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動記錄和突出表現事實材料,在電子管理平臺上填寫《綜合素質檔案》。高三畢業時,學生對本人六個學期評價表中寫實記錄內容進行再次整理、遴選,但不得增補或修改,生成畢業時供高校招生參考使用的《綜合素質檔案》。學校利用電子管理平臺導入學生基本信息、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結果、模塊成績與學分等客觀數據。
4.公示審核。學生每學期期末自主錄入到《綜合素質檔案》中的材料和信息,以及畢業時的學生自我陳述報告、學生對本人6個學期檔案中寫實記錄內容進行再次整理、遴選后的內容和教師評語表、在電子管理平臺上生成的《綜合素質檔案》必須在教室、公示欄、校園網等顯著位置公示,公示時間為一周。經公示無異議后,學生、家長、班主任、學校按要求在檔案中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后的材料不得再更改。學校應設立舉報信箱和電話,對公示內容提出質疑和詢問的,應及時予以核實、回復。
5.形成檔案。綜合素質檔案包括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兩種形式。學校根據全省統一要求,從高中一年一期開始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檔案。綜合素質檔案主要內容如下:
(1)主要的成長記錄。包括每個學期和畢業時的《綜合素質檔案》所記錄的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突出表現。
(2)《學生自我陳述報告和教師評語表》(詳見附件2)。畢業時學生以典型事例為依據,陳述自己在社會責任感、專業志向與才能、個性特點與愛好等方面的突出表現,形成自我陳述報告,原則上不超過800字。教師評語主要基于學生的寫實記錄和任課教師的意見,對學生高中三年來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素質、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表現作出簡要的總體評價。教師評語要公正、客觀,體現正確的價值導向,準確揭示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
(3)典型事實材料。檔案中所記錄的重要活動和突出表現的事實材料應以原始素材分門別類呈現,有關證明要有相關部門或單位的簽字、蓋章。
綜合素質檔案材料要突出重點,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學校要安排專人負責管理,便于檢索、查找。
形成的電子檔案,學生、教師、學校、教育行政部門等可以根據權限查看相關內容。
6.材料使用。
教師要充分利用寫實記錄材料,幫助學生分析其發展優勢與潛能,引導學生發現自我、建立自信,指導學生發揚優點、克服不足,明確努力方向,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發展。
學校要根據綜合素質檔案材料,分析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的成績和問題,繼承和發揚成功的經驗,改進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教育教學工作;各級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導部門,要把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作為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依據,督促和指導學校提高育人水平。
高等學校在招生時要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要求,制定科學、規范的綜合素質評價辦法,組織教師等專業人員對學生的自我陳述報告、教師評語和學生畢業時的《綜合素質檔案》及相關事實材料等檔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采取集體評議等方式作出客觀評價,并作為招生錄取的參考。
五、組織管理
1.加強組織領導。綜合素質評價實行全省統一部署、分級管理。各市州、縣市區、學校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健全制度,精心組織實施。
省教育廳成立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統籌、規劃和協調全省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對市州、縣市區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提出工作要求;組織設計和開發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管理平臺;把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納入督導評估,作為評估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績效的重要內容;制定監督制度,組織開展培訓、檢查、指導,對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予以表彰,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各市州、縣市區教育局要分別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地區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方案,全面落實《實施辦法》,明確責任部門和相關人員的工作職責,指導、督促學校制定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切實抓好綜合素質評價培訓工作,提高校長和教師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的能力;做好區域內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檢查和指導;加強宣傳,協調各方力量,為學校開展綜合素質評價提供支持。
2.堅持常態化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由學校組織實施。學校要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依據本《實施辦法》,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校《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及相關配套制度,明確各部門、班主任及科任教師工作職責;要加強宣傳引導,幫助學生、家長正確認識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意義;針對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中的難點和問題,組織教師、學生開展校本研究和校本培訓,對學生進行培訓時,要重點學習本《實施辦法》,讓學生了解、熟悉評價內容,指導學生填寫《寫實記錄單》和《綜合素質檔案》;要將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充分發揮學校相關職能部門,特別是黨團、學生組織的作用,積極創造條件、搭建平臺、整合資源,引導、組織學生開展有意義的活動;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學中,指導學生及時收集、整理和記錄有關事實材料,避免集中突擊。
3.實行電子化管理。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基礎,開發湖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管理平臺。利用電子管理平臺,錄入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活動和突出表現等信息,導入客觀數據。有條件的學校可以在此基礎上開發與省平臺對接的電子管理平臺作為補充,保存學生日常記錄,使綜合素質評價有據可查。
4.建立健全監督制度。建立健全監督制度,督促市州、縣市區和學校全面落實《實施辦法》,引導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規范進行;暢通舉報渠道,確保學生檔案材料客觀真實;對有爭議的結果要重新進行審核確認,確保結果公正;對工作不落實造成嚴重后果者實行責任追究,對弄虛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各市州制定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方案,于20xx年底前報省教育廳備案。各普通高中學校制定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于20xx年5月底前報上一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本辦法于20xx年在部分地方試點,20xx年秋季在全省高中一年級開始全面實施。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篇7
一、終結性評價
終結性評價分低、中、高三個年段。考試總分各年級均為100分,其中口語部分(低年級含寫字習慣)20--30分,筆試部分70-80分。口試部分可以安排在筆試即期末(中)考試前一個月內進行。具體評價辦法如下:
(一)低年級
口試(20分)
1、朗讀(10分)
內容:教材選用的朗讀課文。方式:測試者任意抽取1-2篇課文進行朗讀。
2、背誦(10分)
內容:背誦課文指定段落;背誦《小學生必背古詩詞》前30首。
方式:測試者任意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
寫字習慣(10分)
內容:“三姿”及書寫。
方式:抄寫生字表或簡短的課文,分坐姿、握筆姿勢、握筆距離三項現場打分。
筆試(70分):
1、聽力(10分)
包括字、詞、句,以及簡單短文中基本問題的回答等內容。
2、基礎知識(60分)
字、詞、句、拼音、積累等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二)中年級
口試(30分):
1、朗讀(10分)
內容:從課外選定的美文。
方式:在選定的美文中由測試者任意抽取1篇準備10分鐘后朗讀。
2、背誦(10分)
內容:教材中要求背誦的相關段落和語文天地中積累的內容;背誦《小學生必背古詩詞》后40首。
方式:測試者任意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
3、口語交際(10分)
口試部分命題應立足生活,貼近教材,貼近學生。可依照由低到高、由易到難的原則進行。內容及方式包括:
(1)復述課文或講故事等;
(2)分角色表演課文中的對話;
(3)情景命題對話。小組形式(2人以上)抽簽決定情景命題對話。此類合作完成題目相當豐富,如合演課本劇、指定的童話劇等。小組合作完成的題目,由學生在考前抽簽,小組由各自抽的簽兒組成。學生抽簽后合作編排,設計服裝、道具、臺詞、曲子,從而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合作能力,提高口語交際水平。
筆試(70分):
筆試部分題目應注意整合多方面內容,貼近教材,貼近生活,關注基礎知識與技能,關注學生興趣,讓命題既扎扎實實又生動活潑。
筆試共分四大部分:聽力(5分);基礎知識(20分);閱讀(20分),其中課內閱讀的比重略大于課外閱讀;習作(25分),含卷面書寫3分。
(三)高年級
口試(20分):
1、背誦(10分)
內容:(1)教材中要求背誦的相關段落和語文天地中積累的內容;(2)課外積累的優美段落。
方式:(1)測試者任意抽取2-3篇(段)進行背誦。(2)學生提供自己積累本中的10-20篇段落,由測試者抽取1-2段當場背誦。
2、口語交際(10分)
可從以下題目選取內容及方式:
(1)課本劇或自編短劇;
(2)講述名著故事。在每學期學校規定的課標必讀名著推薦書目中,選取典型內容,制作成紙簽,學生抽簽并稍作準備講述故事。
(3)課外閱讀表達。提供課外閱讀文章,學生快速瀏覽、默讀,然后回答文后問題。問題設計要能夠考察學生閱讀后的獨特感受以及獨立思考之后的價值判斷。
筆試(80分):
筆試共三大部分:基礎知識(20分);閱讀(30分),其中課外閱讀的比重大于課內閱讀;習作(30分),其中含卷面書寫3分。
二、形成性評價
對學生的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習的.結果,更要關注學生成長和發展的過程。在做好終結性評價的同時,還要關注學生發展變化的過程,加強形成性評價。
形成性評價可采用成長記錄的方式進行。語文學習具有重情感體驗和感悟的特點,因而量化和客觀化不能成為語文課程評價的主要手段。語文評價還應突出評價的反饋調節與激勵功能。學生的日常表現,以鼓勵、表揚等積極的評價為主,采用激勵性的評語,盡量從正面加以引導。
對于每個學生課堂學習中聽、說、讀、寫、習方面情感、態度等難以進行量化測量的內容,教師通過課堂觀察、課后訪談、問卷調查、作業分析等形式進行描述性記錄評價;班級內開展豐富多彩的語文學科實踐、競賽評比活動(手抄報評比、作業展評、故事會、朗誦比賽、書法比賽等),采用獎勵小紅旗、小紅花、星級評比等評價激勵措施;還要重視考查學生參與校內和校外語文性質的社會實踐活動能力,如在報刊上發表習作、參加校內外舉行的語文實踐活動,以及其他語文性質的合作實踐活動,培養其積極性、參與度、合作意識、實踐能力、語文綜合素養。
形成性評價方式貫穿于日常教學活動中,以自我評價為主,使其成為學生自主學習、自我反思的一個組成部分。同時,要加強教師、學生、家長之間的多向交往、互動、溝通、交流,尤其要加強師生之間的互動。教師和學生共同做好成長記錄,逐步建立每個學生的成長檔案。形成性評價的工具和方法應該體現多樣化。教師可以結合本班學生實際,充分發揮自己的創造性,設計出個性化的評價工具,合理選擇評價方法,策劃評價活動。
形成性評價操作過程中,要注意評價主體多元化、評價方式多樣化,體現評價的過程性、動態性和形成性。切實發揮好形成性評價對學生進行質性評價的優勢,增強學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力爭使每位學生健康發展。
三、組織實施
小學生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管理工作以學校為主開展。各學校按照評價的具體操作辦法,對學生語文綜合素質進行全方位、多元化評價。
教育教學研究部門通過調研指導、檢查、研討、開展活動、抽測等形式,對學生的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工作進行指導管理。
四、有關要求
小學生語文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價突破了傳統的評價模式,是新課程理念下對學生語文綜合素質評價方式的改革和創新。學校和教師要轉變教育評價觀念,摒棄傳統的阻礙教師教學和學生發展的評價思想,勇于開拓創新,切實推動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發展。
學校在評價管理中,要積極推行,追求實效,做到周密部署、定期檢查、定期研究,防止評價項目和內容流于形式。要建立激勵機制,鼓勵教師充分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不斷發展完善考試評價辦法。
充分發揮考試與評價的教育功能。要通過考試改革,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為學生的終身學習奠定基礎;通過考試改革,改變教師的教學行為和方式,促進教師與學生共同成長和發展。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篇8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號)、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教基〔20xx〕6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基〔20xx〕6號)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普通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對普通高中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時,應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評價要遵循導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發展性原則。
二、內容與要求。
(一)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
1、道德品質。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維護公德、關心集體、保護環境。
2、公民素養。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對個人的行為負責;積極參加公益活動;具有社會責任感。
3、學習能力。有學習的愿望與興趣,能運用各種學習方式來提高學習水平,有對自己的學習過程和學習結果進行反思的習慣;能夠完成規定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的實驗操作;能夠結合所學不同學科的知識,運用已有的經驗和技能,獨立分析并解決問題;具有初步的研究與創新能力。
4、交流與合作。能與他一起確立目標并努力支實現目標,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觀點與處境,能評價和約束自己的行為;能綜合地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
5、運動與健康。熱愛體育運動,養成體育鍛煉的習慣,具備鍛煉健身的能力、一定的運動技能和強健的體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審美與表現。能感受并欣賞生活、自然、藝術和科學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積極參加藝術活動,用多種方式進行藝術表現。
(二)評價等次。
1、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評定,凡基本符合標準者,可視為合格。
凡有突出問題,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基本標準,可暫不評等第,但要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
有見義勇為等行為得到省市有關部門表彰;在關心集體、愛護國家、集體財產、保護環境、積極參加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省市有關部門嘉獎的,將具休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表現”欄中。
2、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等第分a、b、c、d四級。
凡基本符合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標準并有突出表現,且有詳細、明確證據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經學校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學生,必須有突出表現的'有效記載,否則,視為無效。例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學習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學習成績顯著,得到社會的公認或權威部門的認可;學習主動積極,各科成績一貫優秀;小創造、小發明經過專業評價機構認證或者在省市組織的相關活動中獲獎;在省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作品;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等級獎;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運動與健康方面得a:國家三級及以上運動員;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比賽前六名主力隊員、市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體育競賽活動單項前四名或集體比賽前四名主力隊員;其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在審美與表現方面得a:在校內外大型文藝活動中有突出表現;參加省教育部門組織或認可的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二等獎以上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參加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認可的各項音樂、美術等比賽中獲一等獎的(含集體項目,合唱除外)。
三、組織實施。
(一)學校成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名單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學校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細則,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審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申訴和復議申請。
(二)全省學生使用統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表式附后)。每個學生每學期一張,并在六個學期表的基礎上形成高中三年的總表。評價表進入江蘇省普通高中新課程教務管理信息系統。各學校每學期通過全省統一的教務管理軟件進行信息輸入和輸出。
學校應為每個學生建立成長記錄袋。成長記錄袋中包括每學期的評價表、三年的總表,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材料,其他有價值的材料。成長記錄袋進入學生檔案。
(三)學校依據本方案,結合學校實際,制訂學生綜合素質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應包括明確的評價標準、清晰的評價程序以及相關責任人內容。
(四)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過程中,要充分發揚民主,采取學生自評、同伴互評、任課教師評價、班主任評價、學校評價等方式進行評定。通過評價激勵學生成長。
(五)在學期末和畢業前,學校應以書面形式將評價表通知學生本人及家長。各評價內容得a等第的學生在校園內公示15日以上。
若學生及其家長對評價結果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公示期間向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或復議,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應在收到申訴或復議之日起7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如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的復議仍有異議,可以通過正常的途徑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
四、結果應用。
(一)“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總表)作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中學應根據招生部門的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供電子表格。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中,普通高中學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養達不到“合格”,不能填報高校志愿。
(三)在綜合素質評價中,普通高中學生“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單項達到a級且其他三項均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錄取;以上三項均為d級的,高校可以不錄取。
(四)學生如參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試,中學須提供學生成長記錄袋。
(五)中學向高校提供的學生檔案材料,必須包含學生成長記錄袋。
五、保障制度。
(一)校長誠信承諾制度。各市(縣)教育主管部門組織所在區域校長簽訂誠信承諾責任狀。校長必須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上簽字。
(二)評價項目抽測制度。省教育廳不定期組織對學生的理化生實驗操作能力和音樂、美術、舞蹈、體育等項目a等第的學生進行抽測。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違反規定評價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應的等第,并將抽測學生和學校的有關情況記錄在案。
(三)年度非誠信學校公示制度。對在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存在非誠信現象的學校,省教育廳采取適當的形式向社會公示。
(四)責任追究制度。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凡提供虛假材料或不按照規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和校長的責任;對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過程中涉嫌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其當年被高校錄取資格;已被高等學校錄取的,建議取消該生學籍。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篇9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改進程,促進學生全面、和諧、持續發展和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根據根河市教育局《關于湟中縣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小學生的發展狀況和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重要舉措。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以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運動與健體、特長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校評價為主體,因校制宜,充分發揮各學校的積極性與創造性。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采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二、評價方法
評價方法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終結性評價。評價時應把握“日常性評價是階段性評價的基礎、階段性評價是終結性評價的基礎”的操作原則。
1、日常性評價
各學科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注意觀察學生的進步和發展,關注學生的表現,及時做出評價,并適時做好記錄和資料收集工作。
(1)、即時評價。教師要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采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如口頭評價、成果評價、訪談交流、行為觀察、問卷反饋、情景測驗等)及時評價每個學生的優點、不足以及發展潛能,滿足每個學生的發展需要。
(2)、成長記錄。成長記錄應收集能夠反映學生發展提高的重要資料,包括學生的自我評價,來自同學、教師、家長的評價信息,學生在文體活動中的突出表現,學科檢測的階段成績,學生的最佳作品等。學生是成長記錄的主要記錄者和管理者,成長記錄要始終體現誠信的原則,要有教師、同學、家長開放性的參與,使記錄的情況典型、客觀、真實,同時便于展示。
(3)、學業考試。考試是一種有效的評價方式,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選擇相應的考試方法,促進每個學生的進步。 對學生各學科知識的測試結果,每一階段要記錄在案,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依據。
(4)、實績表現。通過演講比賽、小制作、小發明、小競賽及文體藝術等豐富多采的活動,展示學生的特長,張揚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習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2、階段性評價
(1)、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其成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評定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序,編印各種相關的評價子表,匯總、上報學生的評價結果;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評定過程,接受質詢、投訴與舉報,及時糾正評定中的錯誤。在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之前,學校要通過教師大會、班會、家長會、家長學校等形式,廣泛宣傳和培訓,爭取各層面的知曉、理解與支持,為順利開展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2)、綜合素質評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工作。每個班級成立一個評定小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各位成員為學生授課的時間原則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對該班學生比較熟悉和了解,具備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品質。
(3)、綜合素質評定小組要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每學期結束時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通過參考各種資料,經集體討論,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教師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夠反映學生學習過程和結果的有關數據和其它形式的行為表現,并利用這些數據和表現來描述學生的學習情況。階段性評價的結果填入《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表現記錄表》。
三、評價結果
1、評價結果的呈現
(1)、等級表達。分為A、B、C、D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其中優秀比例不超過40%。對學生綜合素質等級的確定應十分認真、慎重,評定為“不合格”的學生應經學校評定委員會審核,并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2)、質性評語。以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為主要依據,對學生給予一個綜合性的評語,其中還可以包括等級評定中沒有包括的內容,尤其應突出學生的個性、特長和潛能。評語應采用激勵性的語言,客觀描述學生的進步、潛能及不足。同時要制定明確簡要的促進學生發展的改進計劃,幫助學生認識自我,樹立自信。對低段學生的評價應淺顯、生動。
2、評價結果的運用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及程序等,應向學生及家長明確告知。學生或家長對評價結果如有異議,由校評定委員會進行調查與處理。
(2)、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對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并負責,評定結果原則上不得更改,如果確實發現評定結果有誤,應記載更改緣由及更改人,同時保存原評定記錄以備審查。
四、實施保障
1、成立組織機構:
(1)、校評定工作委員會
組成人員: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家長代表
職責:制定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與具體程序;認定評定小組成員;對校內各班級評定工作進行指導;認定評定結果;監控評定過程。
(2)、班級評定工作小組 組成人員: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評定人員給學生授課時間原則上不少于一年。
職責:對所教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評定。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篇10
我校為實現“科研興教,依法治教”的策略,為了進一步全面貫徹、認真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落實控輟保學工作精神,扎扎實實地開展好控輟保學工作,現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激情、干凈、超越,認真執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依法實施九年義務教育,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控制學生輟學,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統一認識、高度重視,強化領導、精心組織,明確思路、分清職責;堅持“依法治教,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依法控輟、管理控輟、教改控輟、扶貧控輟”的總體思路,本著對學生負責,對家長負責,對社會負責的原則,動員和組織社會、家庭、學校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參與,嚴防死守,齊抓共管,相互配合;繼續弘揚艱苦創業、自力更生、奮發圖強、鍥而不舍的精神,切實做好我校的控輟保學工作。
二、奮斗目標
力爭將校年輟學率控制在0以內,在校生鞏固率要達到100%;各班級爭創“無輟學班級”,每名教師爭當“控輟保學先進教師”;確保我校控輟保學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三、領導小組
控輟保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職責:負責本校控輟保學工作的安排、聯系、考核。
四、主要措施
(一)堅持依法控輟
1、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普及工作,提高全社會對控輟保學的認識。
(1)繼續堅持按照上級文件的要求,將“三法”(即《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法》)教育課納入思想品德類課程。系統地對學生進行“三法”教育,增強學生的法律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使學生依法維護自身的接受教育的權利。
(2)在每學期初的三月和九月“控輟活動月”中,運用一切宣傳工具和輿論陣地,通過有線廣播、板報、標語、傳單、校會、班會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新頒布的《義務教育法》及其實施細則、《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全校師生齊動員、齊參戰,加大增強法律意識的.宣傳力度。力爭做到宣傳到村、到戶、到班、到人。并結合實際,宣傳依靠科技、知識發家致富的典型,使全社會都認識到接受義務教育是法定的又是實用的,努力營造一種良好的控輟保學工作的社會氛圍。
2、繼續建立完善有關的規章制度,明確控輟保學的責任和獎懲。
(1)為把控輟保學這項長期性、艱巨性、動態性的工作切實抓好落實,學校將繼續執行并完善落實一系列相關的規章制度和實施方案:
①報告制度。
②家訪登記制度。
③《家長通知書》制度。
④學籍管理制度。以上各項制度的實施與完善,便于隨時掌握學生動態,對生源的去向了如指掌,為及時發現及時做好輟學學生和家長的工作,提供準確信息,防止出現管理上的空區。未雨而綢繆,防患于未然。
(2)將控輟保學工作納入對領導教師的考核中,并作為一項重要內容。考核結果要與年終的評優選先、評職晉級、獎金評發等掛鉤,獎優罰劣。結合開展“無輟學班”活動,對表現好與差的班級的包班領導、教師、班主任及及時給予表彰、宣傳典型經驗或批評、總結經驗教訓,分清良莠。每學期末,都要根據教導處的出具的考核結果,評出1名“控輟保學先進班主任”,用以輻射帶動其他。
(二)堅持管理控輟
1.控輟保學工作是學校的實施義務教育的中心工作。今年,我校繼續實行“全員班主任制”,層層簽定控輟責任書。把控輟目標分解量化到每一位任課教師。
2.為了準確掌握輟學情況,學校要求各班輟學上報不過夜,對出現的新情況及時報告學校,學校要做到隨時檢查。
3.學校要建立規范的學籍檔案,建立規范的休退學、轉出、轉入手續,對各班輟學情況,學校每月都要作出詳細統計,進行量化評比。
4.學校同樣實行控輟考核“一票否決”制度,對有輟學學生的班級,該班的班主任年終考核一票否決,不能評為各級各類的優秀教師,不能評優秀班主任及先進班。
(三)堅持教改控輟
1.通過教育科研,提高教師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備課和講課上下功夫,在育人的藝術上下功夫,以豐富的知識、高超的育人藝術把學生吸引到課堂上來,以知識、藝術、真情實感全方位控輟,以此保住學生。
2.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學校的德育工作減輕學生的學習負擔,鼓勵學生發展特長,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不斷增強學校的吸引力,同時還要重視建立新型的師生關系,不斷增強教師和學生、學生和學生之間的親和力、凝聚力。
(四)堅持情感控輟
學校要求教師與學生結“幫扶”對子,傳授知識有耐心,生活情感有愛心,控輟保學有恒心,做好“雙困生”思想工作,用真心愛護輟學生,關心輟學生,經常家訪,及時掌握“雙困生”的思想動態,解決“雙困生”的各種困難,讓他們安心的上學,以真情實感把“雙困生”留住。
(五)堅持扶貧控輟
1、嚴格收費管理,堅決制止“三亂”現象,切實減輕學生及家長經濟負擔。新學期伊始,學校將嚴控亂收費現象。另外,學校還將嚴控一些指令性的攤派、捐款等,盡可能地切實減輕學生及家長的經濟負擔。
2、繼續加大資助力度,盡量解決貧困生上學難問題。為此,本學年學校將在財經捉襟見肘的情況下,對一部分家庭經濟狀況窘迫的學生給予適當的補助。同時,學校還將要求任課教師及部分學生提供上學期用過的教材課本,以備下學期訂書難的學生循環使用,減輕學困生的經濟負擔;校少先隊大隊部還倡議各中隊搞班內“獻愛心,幫困生”活動,號召學生們幫助本班內的貧困生。目的只有一個:絕不讓一個學生因貧困而輟學。
總之,控輟保學工作任重而道遠,困難重重,我們仍須不斷努力,發揚成績,彌補不足。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篇11
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小學生全面發展,推進中小學評價和考試制度改革,建立具有我校特點的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指導中小學校對學生綜合素質的評價,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xx】8號)、《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號)、《教育部關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區初中畢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20xx】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關于全省中小學深入實施素質教育規范辦學行為的意見》的文件精神及天長市教育局關于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有關要求,結合我校教育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諸方面全面反映學生的發展狀況和水平,引導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全面反映中小學生的發展狀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小學生畢業標準要求的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應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標準的要求,以道德品質、學習成績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個性特長六個維度,共十二個評價要素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以學校評價為主體,以制度建設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從而推動我市素質教育的深入實施和辦學行為的進一步規范。
二、基本原則
汊南小學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應堅持如下基本原則:
1.發展性原則。評價應以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促進學生主動、活潑和全面發展為根本目的。評價的制度、標準、內容、方法等要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有利于激勵學生發展。
2.激勵性原則。評價中要善于發現學生的優點和長處,并及時給以鼓勵和肯定,使之強化,重視培養學生自信心,注意激勵學生。
3.差異性原則。評價既要體現對學生全面發展的要求,又要關注學生個體間差異和個性特長的發展需求,充分體現評價對象的個體差異。
4.科學性原則。積極探索科學的評價方法,注重將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共性評價與個性評價相結合,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公開,努力提高評價工作的專業化水平,保證評價工作的質量。
5.參與性原則。學生既是評價的對象,又是評價的主體,要尊重學生在評價過程中的主體地位,將評價活動變成被評價者主動參與、自我反思、自我教育、自我發展的過程。
三、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內容和標準
1.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關于“對學生評價的內容要多元,既要重視學生的學習成績,也要重視學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的要求和教育部《基礎教育工作分類推進與評估指導意見》中關于“形成學生學業質量定期抽樣監測的制度”精神,確定我市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分為基礎性發展目標、學科學習目標和個性特長發展目標三個方面,具體分為道德品質 、學習成績與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篇12
一、指導思想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發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序科學、規范,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小學生發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二、評價原則
綜合素質評價既應注意對學生、教師的統一要求,也要關注學生個體差異以及對發展的不同需求,為學生成長、教師和學校有個性、有特色的發展提供一定的空間。在實施評價中要堅持以下原則:
(一)導向性原則。充分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制度等要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學生了解自己,發展潛能,實現自主管理;有利于教師轉變教育觀念和教育教學行為,幫助學生打磨成長的軌跡;有利于學校改進教育教學工作,實現德育為先、素質為重的過程性管理;有利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現注重素質、提升能力、全面發展的素質教育。
(二)發展性原則。以促進學生素質提升和全面發展為宗旨,堅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學生,既要看到學生現有的發展水平,更要發現潛在的發展可能性。要注重過程,關注學生個性差異,淡化終結性評價,重視形成性評價。
(三)多元性原則。評價內容力求多元化,要從情感態度、思想品質、行為習慣等方面全面客觀地評價小學生綜合素質的發展水平。評價主體和方式務必多元化,要采用自評、互評、師評方式,注重表現性評價和真實性評價,實現多角度、多方式的評價。
(四)可行性原則。立足實際,講究實效。注重培訓,評價內容和評價標為師生所理解、接受。制定的評價實施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實施過程和評價方法力求靈活、簡便易行,避免繁瑣和形式化。
(五)客觀性原則。認真領會評價標準,讓客觀的評價標準貫穿評價始終。堅持實事求是的態度,關注并尊重學生平時的表現事實。科學收集評價信息,采取科學的.評價步驟,采用科學的評價鑒定方法,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平、公正。
三、評價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從德、智、體、美、勞等各個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狀況。培養學生熱愛祖國、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誠實守信、助人為樂的高尚道德品質;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具體評價內容包含以下3個維度:
1、情感態度:愛國情感、懂得感激、富有愛心
2、思想品質:明禮誠信、樂觀向上、遵守規則、珍惜資源
3、行為習慣:文明習慣、學習習慣、衛生習慣
四、評價實施細則
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內容體系的一級指標由3個維度構成,二級指標由10項內容構成,三級指標由24項內容構成。在運用該指標體系實施評定時,要認真對每個學生個體的綜合素質逐條評定。(具體內容見附件)
五、評價結果的呈現及作用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填寫《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必須填寫等級。
3、評價結果作為評選、表彰優秀學生的主要依據。
六、組織實施
1、成立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領導小組組長,德育處具體組織實施評價工作。
2、各班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扎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七、關于《小學生手冊》填寫補充說明:
1、每個學期須填寫2頁內容,學生思想品德及身體心理素質均按等級填寫。(優、良、合格、待合格)
2、學生考勤、愛好特長、獎懲記載須如實填寫,沒有的寫“無”。
3、老師的話,須用正楷字撰寫,且無錯別字;學生的話,須指導學生認真填寫好,家長的話由學生放假領回之后要求家長認真填寫,下期開學班主任要檢查。
4、填寫完成后各班將《學生手冊》交德育處統一檢查蓋章后方可下發給學生。
北景港鎮中心小學
**年1月5日
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篇13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落實新課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學生的綜合素質,轉變教育教學質量評價觀,建立有利于學生全面和諧發展的評價體系,根據《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
2、工作職責:組織、協調、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開展,負責審核學生綜合素質的定性與定量評價,并確定學生的畢業綜合評語和“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等項目測評的`最終等第。
(二)成立相關測評小組
1、綜合評語實施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職責:組織宣傳學習;
每學期組織學生自評與同伴互評,撰寫、上報綜合評語,并及時進行反饋;負責相關檔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審美與藝術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音樂專項測評與美術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
審核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3、運動與健康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工作職責:負責本項目中的運動技能專項測評和體能測評,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
審核學生免測條件,確定免測學生名單;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4、勞動與技能測評機構:
(1)人員組成
組長:xx
組員:高一高二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任教師及有關實驗員。
職責:負責學本項目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技能,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等五個專項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及時向校測評領導小組提供勞動與技術類A等申報名單。
5、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小組
(1)人員組成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參與組織開展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活動的相關教師。
(2)工作職責:負責學生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社區服務三個專項的測評工作,初步確定學生測評等第;
及時向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提供本項目學生測評等第情況。
三、評價內容、形式及辦法
1.定性評價
(1)評價內容:學生道德品質、公民素養、情感態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質。
(2)評價形式:綜合評語(包括分層概述、突出表現、紀實性材料等)。
(3)評價辦法:在學生自評、互評、任課教師評價基礎上,由班主任每學期撰寫一次;
畢業綜合評語由畢業班班主任在各學期評語的基礎上,結合學生的發展變化情況進行撰寫,并經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2.定量評價
(1)評價內容:審美與藝術(音樂、美術)、運動與健康(體育與健康)、勞動與技能(理化生實驗技能、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探究與實踐(研究性學習活動、社會實踐、社區服務)四大塊。
(2)評價形式:確定“測評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評價辦法:由學校各測評小組每學年組織測評一次,測評成績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過20%,E等不超過5%。學生測評最終等第由學校測評領導小組根據浙江省有關測評規定予以確定,其中A等不超過25%,E等不超過5%。對評定結果中獲得A等的學生在校內張榜公示,對評定為E等的學生給予書面通知。
四、評價時間安排
1.綜合評語(定性評價)每學期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期結束前2周內完成;畢業綜合評語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完成。
2.審美與藝術、運動與健康、勞動與技能、探究與實踐項目測評(定量評價)每學年實施1次,要求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第15周前完成;學生測評最終等第在學生畢業當年的4月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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