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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

    時間:2025-11-06 11:35:20 報告

    (熱)安全生產事故報告15篇

      在人們素養不斷提高的今天,報告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報告具有語言陳述性的特點。一起來參考報告是怎么寫的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生產事故報告,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熱)安全生產事故報告15篇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1

      今年以來,我區相繼開展了排查重大事故隱患“百日會戰”和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工作,各單位按照安全生產職責分工和屬地化管理的要求,扎實開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全區安全生產總體形勢不容樂觀,各類死亡事故時有發生,特別是礦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頻發,應引起相關責任人的高度重視。現將全區生產安全死亡事故通報如下:

      1—5月份,全區工礦商貿企業發生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均上升33%,其中:中毒事故1起,死亡1人;車輛傷害事故2起,死亡2人;坍塌事故1起,死亡1人。

      一、死亡事故類型及善后賠付

      1.20xx年1月17日晚,原區林水局所屬國營甘井子區林場臨時工林成芳在林場租用的花房內值班時,違反安全規定,點燃室內火爐取暖,造成一氧化碳中毒,于1月18日,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雙方協商,賠付當事人家屬75000元。

      2.20xx年3月31日7時30分左右,辛寨子街道前革村的前革白云采石廠鏟車駕駛員,在倒料作業倒車時,違反安全規定,沒有鳴笛向后瞭望,將路過鏟車作業區域的鑿巖工孟凡國撞傷,送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善后賠付當事人家屬160000元。

      3.20xx年4月7日15時左右,華明裝飾有限公司在位于營城子鎮金龍寺溝村的龍新塑料加工廠院內進行拆除3米高墻的施工中,工長王剛違章指揮施工人員在下方砸墻冒險蠻干,且沒有佩戴安全帽,并站在距墻約1米的近處,被倒塌的墻體砸中頭部,經搶救無效死亡。善后賠付當事人家屬170000元。

      4.20xx年4月22日上午7時30分左右,革鎮堡鎮羊圈子村的材公司院內,汽車修理班長王清全在修理自卸式貨車大架時違章指揮,用廢舊木方支起車箱,違反千斤頂使用操作規程,造成千斤頂翻倒,導致車體下落,將正在車體下準備抽取墊方的王清全頭部擠在車體與墊板之間,送醫院后死亡。善后賠付當事人家屬370000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綜合分析上述4起事故的發生,其中有如下原因:

      1.企業安全管理責任制沒有落實。大部分企業雖然有安全生產的各種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但落實不到位,企業規章制度不健全,個別建筑施工企業在小型項目施工中,沒有制定施工方案就開始施工,體現出少數企業領導安全生產意識不強,對安全生產抱有僥幸心理。

      2.安全教育基礎工作不到位。企業的三級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沒有真正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導致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不強,違章現象屢有發生。

      3.安全管理人員業務不精、責任心不強,貪圖簡便省事而違章指揮,結果造成事故的發生。發生在龍新塑料加工廠院內的坍塌事故,就是典型的因違章指揮而引發的事故。違章指揮引起的事故2起,占事故總數的50%。

      4.車輛管理全程監控指揮環節工作不到位。廠內車輛傷害事故居首位。2起車輛傷害事故均發生在非煤礦山企業。

      5.安全監管仍然存在盲區。企業的現場安全監管由于力量不夠、安全管理人員素質低、責任心不強,忽視了對部分生產、經營作業場所的監管,多起事故的發生與缺乏有效的現場監管有直接關系。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各部門要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議事日程,結合排查重大事故隱患“百日會戰”和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工作,認真做好本地區、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加大對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力度,同時加強宣傳教育,增強企業管理者的'責任感,增加安全投入,確保一方平安。

      2.強化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利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把崗位技能培訓與三級安全教育相結合,使從業人員熟練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生產知識,在企業中建立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教育和懲罰制度,實現由“要我安全”的被動型向“我要安全”的主動型轉變,徹底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現象發生。

      3.開展對廠內車輛使用及維修安全專項檢查。對使用及維修各環節的不安全因素進行徹底排查整改,健全車輛維修保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對整改不合格的要堅決停產整改。進一步促進廠內車輛使用與維修安全管理規范化。

      4.利用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這一契機,認真從嚴把握非煤礦山企業生產條件的審核工作,嚴把關口,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過。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2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行業標準 AQ/T 9011—20xx《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估指南》有關標準,結合礦井當前實際情況和各部門應急職能與分工,由礦長組織班子成員及各部室、隊組相關人員對xxxx年..月份組織修訂的《xxxxx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預案編號:xxxxxx)內容的適用性進行評估。

      1、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性文件及預案編制依據的有關規定變化情況;

      2、應急指揮機構和成員單位(部門)及其職責調整情況;

      采用資料分析、現場審核、推演論證、人員訪談的方式,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

      針對評估目的和評估內容,查閱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應急預案、風險評估方面的相關文件資料,梳理有關規定、要求及證據材料。

      依據資料分析的情況,通過現場實地查看、設備操作檢驗的方式,準確掌握并驗證應急資源.生產運行、工藝設備方面的問題情況。

      根據需要采取桌面推演。實戰演練的形式,對機構設置、職責分工、響應機制、信息報告方面的問題進行推演驗證。

      采取抽樣訪談或座談研討的方式,向有關人員收集信息、了解情況、考核能力。驗證問題、溝通交流、聽取建議,進一步論證有關問題情況。

      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性文件是否對應急預案作出新規定和要求。主要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應急響應及保障措施。

      a) 事故風險分析是否全面客觀,風險等級確定是否合理;

      d) 依據事故風險評估提出的應急資源需求是否科學。

      對本單位應急資源和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極助的應急資源調查是否全面;與事故風險評估得出的實際需求是否匹配;現有的應急資源的數量、種類、功能、用途是否發生重大變化。

      應急預案是否與政府、企業不同層級、救援隊伍、周邊單位與社區應急預案銜接,對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作出合理規定。

      在應急演練、應急處置、監督檢查、體系審核及投訴舉報中,是否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組織機構、應急響應程序、先期處置及后期處置方面的問題。

      1、預案適用性分析:依據評估出的變化情況和問題,對應急預案各個要素內容的.適用性進行分析,指出存在的不符合項。

      2、改進意見和建議:針對評估出的不符合項。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8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等文件規定,對《xxxxxxx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預案編號:xxxxxxxx)相關內容進行評估。

      《xxxxxxxxx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預案編號:xxxxxxxx)。

      為提高我礦應急管理能力和應急處理水平,檢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否符合要求,發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對是否需要修訂做出結論,并提出修訂建議。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行業標準 AQ/T 9011—20xx:《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估指南》;

      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8號);

      3)《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

      4)《xxxxx20xx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

      5)《xxxxxxxx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資源調查報告》;

      1.1評估內容:梳理《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中的有關新規定和要求,對照評估應急預案中的不符合項。

      1.2評估內容:梳理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地方標準中的有關新規定和要求,對照評估應急預案中的不符合項。

      評估結果: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地方標準中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1.3評估內容:梳理規范性文件中的有關新規定和要求,對照評估應急預案中的不符合項。

      1.4評估內容:梳理上位預案中的有關新規定和要求,對照評估應急預案中的不符合項。

      2.1評估內容:查閱生產經營單位機構設置、部門職能調整、應急處置關鍵崗位職責劃分方面的文件資料,初步分析本單位應急預案中應急組織機構設置及職責是否合適、是否需要調整。

      2.2評估內容:抽樣訪談,了解掌握生產經營單位本級、基層單位辦公室、生產、安全及其他業務部門有關人員對本部門、本崗位的應急工作職責的意見建議。

      評估結果:聽取、記錄有關人員的意見建議后會議研討。

      2.3評估內容:依據資料分析和抽樣訪談的情況,結合應急預案中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召集有關職能部門代表,就重要職能進行推演論證,評估值班值守、調度指揮、應急協調、信息上報、奧論溝通,善后恢復的職責劃分是否清晰,關鍵崗位職責是否明確,應急組織機構設置及職能分配與業務是否匹配。

      評估結果:職責劃分清晰,關鍵崗位職責明確,應急組織機構設置及職能分配與業務匹配。

      3.1評估內容:查閱生產經營單位風險評估報告,對照生產運行和工藝設備方面有關文件資料,初步分析本單位面臨的主要事故風險類型及風險等級劃分情況。

      評估結果:本公司的危險源分析全面,辨析完整,符合實際情況,且預案與危險辨析結果能較好的結合,具有一定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3.2評估內容:根據資料分析情況,前往重點基層單位、重點場所、重點部位查看驗證。

      3.3評估內容:座談研討,就資料分析和現場查證的情況,與辦公室、生產、安全及相關業務部門以及基層單位人員代表溝通交流,評估本單位事故風險辨識是否準確,類型是否合理、等級確定是否科學、防范和控制措施能滿足實際需要,并結合風險情況提出應急資源需求。

      評估結果:事故風險辨識準確、類型合理、等級確定科學、防范和控制措施能滿足實際需要,應急資源充足。

      4.1評估內容:查閱生產經營單位應急資源調查報告,對照應急資源清單、管理制度及有關文件資料,初步分析本單位及合作區域的應急資源狀況。

      評估結果:本單位及合作區域的應急資源配備齊全、充足。

      4.2評估內容:根據資料分析情況,前往本單位及合作單位的物資儲備庫、重點場所,查看驗證應急資源的實際儲備、管理、維護情況,推演驗證應急資源運輸的路程路線及時長。

      評估結果:應急資源實際儲備充足,由專人管理并定期維護,應急資源運輸路線規劃合理。

      4.3評估內容:座談研討,就資料分析和現場查證的情況,結合風險評估得出的應急資源需求,與辦公室、生產、安全及相關業務部門以及基層單位人員溝通交流,評估本單位及合作區域內現有的應急資源的數量、種類、功能、用途是否發生重大變化,外部應急資源的協調機制、響應時間能否滿足實際需求。

      評估結果:經座談研討,本單位及合作區域內現有的應急資源的數量、種類、功能、用途未發生重大變化,外部應急資源的協調機制、響應時間能夠滿足實際需求。

      5.1評估內容:查閱上下級單位、有關政府部門、救援隊伍及周邊單位的相關應急預案,梳理分析在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及警戒疏散工作方面的銜接要求,對照評估應急預案中的不符合項。

      評估結果:經梳理分析,應急預案中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及警戒疏散工作方面銜接緊密。

      5.2評估內容:座談研討,就資料分析的情況,與辦公室、生產、安全及相關業務部門、基層單位、周邊單位人員溝通交流,評估應急預案在內外部上下銜接中的問題。

      評估結果:經座談研討,應急預案在內外部上下銜接緊密。

      6.1評估內容:查閱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演練評估報告、應急處置總結報告、監督檢查、體系審核及投訴舉報方面的文件資料,初步梳理歸納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

      評估結果:針對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與不足及時進行補充完善。

      6.2評估內容:座談研討,就資料分析得出的情況,與辦公室、生產、安全及相關業務部門、基層單位人員溝通交流,評估確認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

      評估結果:經座談研討,預案編制符合規范要求,內容切合本礦實際,適用性強。

      7.1評估內容:查閱其他有可能影響應急預案適用性因素的文件資料,對照評估應急預案中的不符合項。

      7.2評估內容:依據資料分析的情況,采取人員訪談、現場審核、推演論證的方式進一步評估確認有關問題。

      評估結果:預案編制內容較為科學合理,應急響應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內容切實可行。

      1、該預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的要求,有關規定的各項要素,內容完整。

      2、該預案對本公司的危險源分析全面,辨析完整,符合實際情況,且預案與危險辨析結果能較好的結合,具有一定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3、綜合預案和專項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內容較為科學合理,應急響應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內容切實可行。

      4、按預案要求組織演練,對演練中出現的問題與不足及時對本預案進行補充完善。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3

      20xx年8月6日2時40分,xx市商住綜合樓工地,施工人員在清理工地圍墻外的碎石過程中,圍墻突然倒塌,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63.5萬元。

      事故發生后,省政府領導非常重視,副省長和副省長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同時做好遇難者善后工作。當日,省、市有關部門同志相繼趕到事故現場,成立了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建設廳、監察廳、總工會和xx市有關部門組成的省市聯合事故調查處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事故責任調查組、技術鑒定組、綜合協調組和善后處理組等四個小組。通過現場勘察、技術鑒定和調查取證,查清了事故原因,明確了事故責任,確認這是一起重大圍墻坍塌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現將事故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程概況

      xx市商住綜合樓工程位于xx市經九街和緯九路交匯處,該工程于20xx年3月15日開工建設,計劃當年10月中旬竣工,總建筑面積2、47萬平方米,十八層框架結構(含地下一層)。建設單位是偉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單位是黑龍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工程監理單位是xx市科信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二、事故發生及救援經過

      20xx年8月6日2時40分,黑龍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4名施工人員,在xx市商住綜合樓工地清理堆放在工地圍墻外側的碎石過程中,圍墻突然倒塌,將3名施工人員砸傷,傷者被送到醫院后,經搶救無效,相繼死亡。

      事故發生后,xx市沈宏宇副市長和王洪恩副市長率領xx市有關部門同志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省安全監管局副局長楊寶田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對事故調查處理和善后安撫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偉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省七建建筑工程公司按照省市聯合事故調查組的要求,積極組織善后處理和家屬安撫工作。截至8月13日,遇難者尸體已經火化,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遇難者家屬分別給予經濟賠償,事故善后處理工作順利結束。

      三、事故類別和性質

      根據現場勘察和調查取證,認定這是一起重大圍墻坍塌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

      (一)直接原因

      施工現場用來圍擋的圍墻因無磚垛、端頭無穩定構造,倒塌前墻體已有傾斜,圍墻內堆放的碎石對圍墻產生向外的側推力,并且外側碎石在用鏟車清除過程中,對圍墻地基產生了一定程度的擾動,是造成這起重大坍塌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xx市工程項目經理部,違反有關,在工地圍墻下堆放碎石,拒不執行公司和有關部門提出的隱患整改要求,導致圍墻倒塌事故隱患長期存在。在圍墻傾斜的情況下,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清理碎石。x項目經理部沒有按照有關規定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2、黑龍江省七建建筑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意識淡薄,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在x工地圍墻已經傾斜的'情況下,沒有認真監督其整改,及時跟蹤問效,事故隱患整改工作不力。

      3、xx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存在的事故隱患以及圍墻外長期堆放碎石等問題,監督管理不到位。

      五、對事故相關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1、楊文東,黑龍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項目部項目經理。作為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在圍墻傾斜的情況下,未能組織人員進行加固處理,致使工人冒險作業,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建議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孫華維,黑龍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項目部工長。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對圍墻存在的安全隱患未能予以重視,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管理責任。建議由發證部門吊銷其工長崗位證書。

      3、張士華,黑龍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項目部安全員。對施工現場圍墻存在的安全隱患監督整改不力,未能真正履行安全員的監督職責,對事故發生負有管理責任。建議由發證部門吊銷其安全員崗位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證書。

      4、張福,黑龍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科科長。對施工現場監督檢查不到位,對工人安全教育培訓檢查不到位,建議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5、趙明俊,黑龍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經理。作為公司分管安全和生產的主要領導,在對x項目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監督整改不力,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6、孫曉維,黑龍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負責本企業的全面工作,是企業安全生產的主要負責人,對在外地施工的企業監督管理不力,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7、陳連生,黑龍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由省安全監管部門依法給予10萬元罰款。

      8、唐曉光,黑龍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工會主席,在事故發生后,通過欺騙手段補簽了檢查記錄,干擾事故調查工作的順利進行,建議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9、于華,xx市薩爾圖區規劃建設局建工辦科員。對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先行施工,對該工地安全隱患和文明施工等方面問題,未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工作不認真,監管不到位,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10、李長福,xx市薩爾圖區規劃建設局建工辦主任。負責建設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許可證、企業資質的審查和文明施工等工作。對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先行施工,對該工地安全隱患和文明施工等方面問題,跟蹤問效不夠,監管不到位,建議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11、趙俊山,xx市薩爾圖區規劃建設局副局長。負責建設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工作,對工程存在的安全隱患和文明施工等問題未及時整改,負有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六、事故教訓及防范措施

      這起事故暴露出施工單位安全意識淡薄,法制觀念不強,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等安全生產問題。為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提出以下建議:

      (一)黑龍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要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作業標準和操作規程,不折不扣地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特別是要加強對臨時設施的安全管理,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認真進行整改,確保施工安全。切實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增強從業人員安全防護和自我保護意識,自覺抵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加強對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的監督檢查。xx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在建工程的監督檢查,尤其是對臨時圍擋設施的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在建工程,該停的停、該關的關,決不姑息遷就。對違章占用機動車道的工程要進行嚴格清理,徹底解決在建工程違章占道問題。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4

      一、事故基本情況

      事故發生時間:__

      1、事故地點:__

      2、事故類別:__

      3、事故原因:__

      7、事故嚴重級別:輕傷

      二、事故詳細經過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崔__、王__違章將竹梯立在易失穩的金屬支架上,王__登高作業不系安全帶,冒險作業,在維修滑道時用力較大,導致金屬支加側傾,垮架,王__從高處墜落,是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__有限公司結構工場,對這類危險性較大的高空作業沒有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而且在這次維修作業時本應使用高空作業車或搭建腳手支架,為圖省事未使用使用作業車或搭建腳手支架,作業票也沒有注明安全事項,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一。

      2、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尚未貫徹實施,沒有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二。

      3、班組管理混亂。該維修班未設班長,沒有明確負責人,職責不清,責任不明,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三。

      4、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職工安全意識不強,缺乏安全知,冒險蠻干,是發生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之四。

      四、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未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此起事故的發生負主要領導責任,建議對其給予x萬元罰款。

      2、__,__有限公司經理,未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此起事故的發生負重要領導責任,建議對其給予x萬元罰款。

      3、__,__有限公司結構工場場長,未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建議對其給予x仟元罰款。

      4、__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班組安全管理混亂,職工缺乏安全教育,導致此起事故發生,建議對__有限公司給予x萬元罰款。

      5、其他有關責任人,由企業按其所應承擔的責任另行處理。

      五、預防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1、__有限公司,要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配備滿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員,夯實安全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__有限公司,要加強各工場、班組的安全建設和安全管理,明確責任,加強對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水平。

      3、__有限公司,要認真吸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訓,舉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圍開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查措施、抓整改、反違章活動,防止種類事故再次發生。提高各級人員安全生產及安全法規意識,完善各項制度和措施,防止種類事故發生。

      附件:

      1、調查人員名單(簽字)

      2、事故有關材料

      3、現場照片

      __事故調查組

      __年xx月xx日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5

      事故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及時準確的查清事故經過、原因和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一、熟記事故分級

      注意:1、采取從重原則,死亡人數不含失蹤、下落不明等;

      2、直接經濟損失的計算,含各種補償費用

      二、事故的分類

      1、按行業劃分:火災、交通、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建筑施工、特種設備、其他行業。

      2、按致損因素分類: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如物體打擊、車輛傷害、起重傷害、觸電等20種。

      3、按照傷害程度分類:輕傷、重傷和死亡。

      三、熟記事故上報的時限和部門

      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上報時限和部門

      較大事故:

      較大事故上報時限和部門

      重大、特大事故

      重大、特大事故上報時限和部門

      四、掌握事故報告的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單位全稱、地理位置、生產規模,礦山企業包括采儲量、生產能力、開采方式、通風方式及主要災害。

      2、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時間具體、地點準確,是否波及周邊區域。人員傷亡情況、設備設施損毀情況及事故發生前的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簡要敘述,脈絡清晰

      4、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主要指事故所導致的建筑物的毀損、設備設施和儀器儀表的損壞等;人員傷亡不作無根據的'猜測,實事求是。

      5、已經采取的措施

      現場采取的應急救援和現場保護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能夠初步判斷事故原因的,應當進行報告。

      政府監管部門嚴格按照《條例》規定進行報告。

      五、事故的應急處理

      事故發生后,生產經營單位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開展先期應急工作,控制事態發展。

      事故發生后,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有關證據,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6

      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及時采取自救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事故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或者發生次生事故,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一、重要證據應妥善保護:發生一般、重大、特大、特別重大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不得在事故搶救期間和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逃匿;不在單位的應立即返回。

      事故現場的重要證據應當妥善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由于搶救、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體時,應當作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拍攝現場照片,事故搶救完成后,事故現場能夠恢復原狀的應當恢復原狀。一般、重大、特大、特別重大事故現場需經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同意,方可撤除和清理。

      二、重特大事故2小時內報告:安全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的.負責人應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和處理。事故報告工作應符合下列規定:發生安全事故,由事故所屬車輛駕駛員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向分公司報告。

      三、60日內完成事故調查:事故調查組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完成事故調查工作、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并報有權作出事故批

      復結案的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特殊情況一般不得超過90日。

      輕傷事故由事故單位根據事故調查報告批復結案。事故單位自作出批復結案之日起10日內,報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備案。

      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在接到事故調查報告30日內對事故進行批復結案,特殊情況不得超過60日。自作出結案批復之日起10日內,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備案。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分六類:

      輕傷事故:指只有輕傷但沒有重傷和死亡的事故;

      重傷事故:指一次重傷(含急性中毒,下同)3人以下、沒有死亡的事故(本辦法所稱“以上”,包含本數;所稱“以下”,不包含本數,下同);

      一般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事故;

      特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特別重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重傷10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一、事故發生后,街道領導和有關人員應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事故發生后,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應在時限內,及時、準確、完整地報告事故情況,做到不遲報、不漏報、不謊報、不瞞報。

      三、認真做好地區安全穩定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事故單位做好事故傷亡人員(親屬)的善后工作,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的各項工作。

      四、監督事故發生單位嚴格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事態擴大和再次發生。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是指職工在本崗位勞動,或雖不在本崗位勞動,但由于企業的設備和設施不安全、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不良、管理不善等造成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條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分類牽頭的原則。

      第四條事故嚴重程度分類

      (一)輕傷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發生輕傷的事故。

      (二)重傷事故:是指一次事故發生重傷(包括伴有輕傷)、無死亡的事故。

      (三)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包括伴有重傷、輕傷)。

      (四)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包括發生事故以后30日因事故而死亡的均計入(排除醫療事故或自然死亡)。

      (五)特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0--29人的事故。

      (六)特別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0人以上及一次造成100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的各類安全事故。

      第二章事故報告

      第五條單位發生傷亡事故,必須按《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的規定及時報告。

      第六條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及時采取自救、互救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第七條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或者發生再次事故,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發生重大、特大、特別重大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不得在事故搶救期間及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逃離事故現場,不在單位的應當立即返回。

      第八條事故現場的重要證據應當妥善保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因事故搶救、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出標識,繪制現場示意圖。

      第三章事故調查

      第九條發生輕傷、重傷事故,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生產、技術、安全等有關人員和工會成員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

      第十條發生一次重傷3人以上或者死亡1—2人事故,由政府行政部門規定的責任主體部門牽頭,會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監察局、市公安局、市總工會等單位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發生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市政府相關部門組織調查,市屬各單位、部門配合。

      第十一條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服從事故調查組的統一領導,嚴格遵守調查紀律,保守調查秘密;

      (二)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知識和專長;

      (三)與所調查的死亡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第十二條在事故調查中的責任事故和非責任事故的劃分。

      (一)由于有關人員的過失造成的事故,為責任事故;

      (二)由于不可抗力發生的事故,或者在發明創造、科學實驗等活動中發生的無法預料的事故,為非責任事故。

      第十三條事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

      (一)查明事故經過、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二)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質;

      (三)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四)提出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建議;

      (五)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四條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單位的基本情況;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和事故搶救情況;

      (三)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

      (五)事故的性質;

      (六)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七)事故教訓和應當采取的措施;

      (八)事故調查組成員簽名名單

      (九)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第十五條事故調查組應當在牽頭部門的主持下,經過科學分析、充分協商,形成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的分析和處理建議,應當取得一致意見;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事故調查組的牽頭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對結論性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當協商處理;經協商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牽頭部門的上一級部門決定。牽頭部門的上一級部門或者本級人民政府認為事故調查報告存在問題的,可以責成事故調查組進行復查或者補充調查。

      第十六條事故調查組自成立之日起,一般應當在30日內調查完畢;由于客觀原因不能完成的,經市安全生產監督部門負責人同意,可以延長,但不得超過90日;特殊情況需進一步延長的,應當經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可延長至180日。

      第十七條事故調查中需要進行技術鑒定的,由調查組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鑒定或者組織專家進行鑒定。技術鑒定費用由事故單位支付。

      第四章事故責任處理

      第十八條造成責任事故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情節輕重和責任程度,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相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發生非責任事故的,事故單位應當負責做好善后工作,總結經驗,吸取教訓,落實防范措施。

      第五章事故處理的審批

      第二十條發生輕傷、重傷事故的,應當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調查處理,并向企業主管部門提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報告書》,企業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報告書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復,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發生一次重傷3人以上或者死亡1—2人事故,負責事故處理的牽頭部門應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調查處理,并將《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報告書》報市人民政府批復,同時報主管部門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因特殊情況不能在30日內提交調查報告的,企業或者企業主管部門必須向有結案審批權的機關提出延期申請,經審批機關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長不得超過180日。

      第二十一條審批機關對事故調查組提交的調查報告和企業及其主管部門提交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報告書》進行審查,批復同意后方為結案。

      第二十二條事故單位接到事故結案批復后,應當在職工中公開宣布批復意見和處理結果。

      第二十三條事故處理涉及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審批結案。

      第二十四條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的統計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企業及其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傷亡事故檔案制度。各級企業主管部門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必須準確及時地填報職工傷亡事故報表。

      第六章事故賠償

      第二十六條發生責任事故的,事故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受害者相應的經濟賠償。

      二0xx年十二月十日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8

      一、事故基本情況

      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X月X日X時X分

      事故地點:XX公司X車間

      事故性質:工傷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經初步調查,事故的直接原因為工人操作不規范,沒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導致機器故障,造成工人受傷。

      經過詳細調查,我們發現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公司對安全生產的重視程度不夠,安全管理不嚴格。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意識不強。公司對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不足,員工缺乏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

      2. 安全管理不嚴格。公司沒有建立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制,沒有對員工進行實際監督和檢查。

      3. 安全設施不完善。公司沒有充分考慮安全設施的重要性,沒有建立完善的.安全設施體系,從而導致了事故的發生。

      三、事故處理措施

      1. 立即調集相關人員前往現場處置,安排傷者及時送醫治療。

      2. 對事故現場進行封鎖和保護,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3. 安排專業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責任,提出改進措施。

      4. 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加強員工的安全意識。

      5. 建立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加強監督和檢查,確保安全生產。

      6. 完善安全設施,從根本上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事故教訓和改進措施

      通過對事故的調查和分析,我們得出以下教訓和改進措施:

      1. 把安全生產擺在重要位置,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2. 建立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加強監督和檢查,確保安全生產。

      3. 完善安全設施,從根本上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

      4. 堅決制止不規范的操作行為,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5. 加強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提高事故處理能力和水平。

      6. 加大事故調查和處理的力度,對事故原因和責任進行深入分析和處理,及時采取措施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五、結論

      本次事故的發生,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極大的挑戰。公司應該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建立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完善安全設施,從根本上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應該加大事故調查和處理的力度,對事故原因和責任進行深入分析和處理,及時采取措施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我們相信,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得以順利開展,確保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9

      20xx年7月11日12時48分左右,在朝陽區金盞鄉黎各莊村原xx京運鑄造廠舊禮堂裝修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作業人員3人死亡,2人重傷。

      事故發生后,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監管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總工會,以及朝陽區政府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市人民檢察院同步參與,對事故全面開展調查處理,并經市政府批復結案。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關于“事故查處結案后,要及時予以公告,接受社會監督”的要求,現將事故調查處理結果通報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況

      原京運鑄造廠禮堂建造于1988年,建造時無設計單位和設計圖紙。禮堂呈東西走向,為二層混合結構,長43.2米、寬12米。一層、二層均設有鋼筋混凝土圈梁,二層樓板為混凝土預制空心樓板架設于人字形鋼結構橫梁上。建筑屋架為人字形結構。

      20xx年9月20日,xx市朝陽區金盞鄉農工商公司(鄉屬集體企業)代表鄉政府與xx朝東鑫旺鋼材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朝東鑫旺公司”)簽定了關于改造金盞鄉黎各莊村原京運鑄造廠場地,建設物流產業園區項目的租賃協議(《租賃合同》),租賃期限為20年。20xx年6月2日,朝東鑫旺公司作為工程實際施工單位,與任力國(社會人員)簽定《簡裝合同》,由任力國實際承攬了禮堂的裝修工程。合同約定施工面積約600平方米,總價7萬元。

      20xx年6月中旬,任力國在朝東鑫旺公司未按法律要求辦理任何工程施工許可手續的情況下,組織人員對禮堂進行裝修施工。事故發生前完成了對禮堂一、二層吊頂的裝修,一層窗戶的更換,在一層窗戶上方加固了一道鋼筋混凝土橫梁。

      20xx年7月11日12時48分左右,作業人員在對樓面實施找平作業時,禮堂東側整體突然坍塌(坍塌部分長約28.8米、寬約12米),將禮堂二層施工的5名工人埋壓。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

      二、事故原因及性質

      (一)直接原因

      禮堂裝修時由于未進行專業設計,沒有對原有房屋結構進行檢測,未能及時發現原有房屋結構設計缺陷。施工時在二層澆筑80多噸混凝土增加了樓面載荷,導致一層鋼屋架約有1/6桿件應力大于極限強度(370MPa),禮堂東側整體突然坍塌。

      (二)間接原因

      1.朝東鑫旺公司違規組織裝修施工。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事故建筑裝修許可手續;施工前未進行專業設計,致使未能發現原有房屋結構設計存在的缺陷;作為工程實際施工單位,未嚴格審查任力國使用的勞務單位資質,致使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個人實際承攬了該裝修工程;在裝修工程實施過程中,未對工程現場實施有效安全管理;未委托監理單位對禮堂裝修工程質量實施監管;施工前未按合同規定向xx市朝陽區金盞鄉農工商公司報送裝修施工方案,擅自對租賃場地進行裝修改造。

      2.施工現場管理混亂。朝東鑫旺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對事故房屋原有機構進行檢測,未嚴格審核《簡裝合同》,未對裝修工程現場實施有效安全管理,致使無任何施工工程資質的個人承攬裝修工程;工程承包人在不掌握禮堂建筑結構、建筑設計圖紙及房屋質量狀況的情況下,未制定施工組織方案即組織作業人員開展裝修施工;未對現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施工前未對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交底。

      3.xx市朝陽區金盞鄉農工商公司對朝東鑫旺公司施工改造工程監督不到位。對該公司在承租土地上擅自施工改造行為失管失查,未按照與朝東鑫旺公司簽定的《租賃合同》條款,對原京運鑄造廠內禮堂裝修工程進行審核及監督。

      (三)事故性質

      鑒于上述原因分析,根據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調查組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三、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處理情況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調查組依據事故調查核實的情況和事故原因分析,對事故涉及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給予了相應處理。具體處理情況如下:

      (一)朝東鑫旺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永生,未對原有房屋結構進行檢測,致使未發現事故建筑存在安全隱患;在禮堂裝修工程開工前未按規定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嚴格審查任力國使用的勞務單位資質,致使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個人實際承攬了該裝修工程;在裝修工程實施過程中,未對工程現場實施有效安全管理;未委托監理單位對禮堂裝修工程質量實施監管,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禮堂裝修工程項目負責人任力國,作為工程負責人,在沒有掌握禮堂建筑設計圖紙、裝修設計圖紙的情況下,未制定施工組織方案即組織作業人員直接開展裝修施工,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禮堂裝修工程現場負責人蔣伯君,作為施工現場負責人,在無裝修施工組織方案的情況下,未了解施工現場安全狀況,盲目組織現場作業人員施工,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xx市朝陽區金盞鄉農工商公司總經理張文,作為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對xx朝東鑫旺公司在承租的土地上建筑未經許可進行施工改造的行為失管失查,未按照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條款,對禮堂裝修工程施工進行審核及監督,對事故發生負有一定的監督責任,依法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五)朝東鑫旺公司在裝修工程開工前未按規定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裝修設計致使未發現事故建筑存在安全隱患;未嚴格審查任力國使用的勞務單位資質,致使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個人實際承攬了該裝修工程;未委派監理單位對禮堂裝修工程質量實施監管;未按合同規定向xx市朝陽區金盞鄉農工商公司報送裝修施工方案,擅自對租賃場地進行改造,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依法給予其2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四、建議和措施

      該起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帶來了巨大損失,社會負面影響嚴重,教訓深刻。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事故調查組結合調查的.情況,針對事故中暴露的問題,提出了如下建議措施。

      (一)朝東鑫旺公司應當加強企業主體責任意識,對老舊廠房改造及根據建設物流產業園區項目的租賃協議對今后可能涉及的其他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要嚴格落實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法律法規的要求,杜絕無許可手續、無正規設計、無施工方案、無正規施工隊伍、無監理單位,違規施工的行為。

      (二)xx市朝陽區金盞鄉農工商公司應嚴格按照與企業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及《安全責任書》相關條款要求,對企業在承租土地上的建設施工行為進行審核與監督,全力遏制違法建設、超資質承攬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等現象的發生。

      (三)金盞鄉人民政府要對已批準的《黎各莊鑄造廠改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重新審核,依法規范在物流園區建設過程中的建設行為。同時,應進一步加強轄區內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特別是要加強對鄉鎮出租土地上建設行為的監督管理,督促企業加強對屬地老舊工業建筑的安全評估和隱患排查,制定出有效措施,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朝陽區人民政府要認真吸取今年以來轄區內發生的事故教訓,舉一反三,結合本區實際,進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督促鄉鎮落實屬地安全管理職責,特別是規范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出租、建設、經營等行為,全力杜絕各類安全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10

      王海林受傷事故報告

      一、事故經過

      2013年6月8日下午2點半左右,在二廠圓錐破檢修時,發生一起安全事故,檢修工王海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個手指嚴重受傷,事故經過如下:13:30上班,加工Φ20mm的圓鋼做成S型起吊鉤子,經過水冷卻,起吊部位為圓錐破擋料斗圈,此部件的重量約1.5T,其只有兩個&Phi;30mm的小孔可作為起吊點,周邊只有5mm的間隙。鋼絲繩無法插進,只能用鉤子作為起吊工具,現場工作人員有:王見(現場指揮)、馬振海、王海林(現場具體操作維修工),袁文倉、孟召青(現場檢修輔助人員)。下午14:15,王見、馬振海、王海林上到圓錐破上部,做好一切吊裝準備,并開始起吊。王見拉手拉葫蘆,馬振海、王海林穩著物件。隨著物件慢慢升高,由于擋料斗圈已經磨損,在起吊過程當中物件不平衡,出現了一邊高一邊低的現象,當提升高度達到0.6m時,擋料斗圈高端已經超過了短頭上端約150mm,然后,王海林(站在王見的右手邊)在高端觀察吊起物件與短頭上端距離,看是否可以插入已準備好的木板將物件墊穩,由于物件不平衡,插入木板的間隙不好確定。王海林將高端往下壓,由于突然用力造成物件晃動過大,吊鉤變形,擋料斗圈滑落。將王海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個手指擠斷,事故發生后,王見立即向公司領導打電話匯報情況,公司立即派車送王海林去平泉縣西壩骨科醫院,因傷勢過重,骨

      科醫院建議轉承德266醫院,并聯系266醫院修院長做好手術準備,患者到達后做了檢查和妥善處理后,醫院建議轉北京積水潭醫院,馬上送王海林趕往北京,李華云總經理在積水潭醫院等候,患者到后由于醫院將手術安排在下半夜,李華云總經理又及時聯系空軍總醫院進行手術,到6月9日上午8:00手術完成。

      二、安全生產事故分析:

      2013年6月8日下午2點30分,在二選廠檢修圓錐時發生一起安全事故,根據當事人輔助車間主任王見所寫事故經過,事故受傷者王海林同馬振海協助王見在起吊圓錐內1.5噸重的`檔料斗圈時吊鉤變形檔料斗圈脫落,將王海林四個手指剪斷。事故發生后,王見立即上報叫車,傷者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事故發生后趙錫波、尚燁、于勇、郝義坤到現場了解情況。還原現場情況同王見所寫經過一樣,王見站在靠近門口位置,馬振海在其左手邊,王海林在其右手邊位置,檔料斗圈起吊時,未水平吊起,馬振海這端低,王海林這端已經超過短頭上沿有150毫米,王海林拇指在上四個手指在下雙手往下壓,由于檔料斗圈外圓和短頭內圓只有5毫米間隙,在這么小間隙、這種不平衡狀態下吊鉤變形檔料斗圈脫落時和短頭上沿接觸形成剪子,檔料斗圈脫落王海林的左手手指被剪切,結果出現這一起安全事故。

      事故分析如下:

      1、現場指揮人員在拉手拉葫蘆,沒有起到指揮作用和觀察協

      4、檢修前沒有進行詳細的方案論證。

      5、王海林為新招職工,對大型設備檢修經驗不足,雖然參加了縣安監局組織的安全培訓,但現場培訓不足。

      6、安全部門沒有全程對檢修過程進行監控和指導。

      7、在本次事故中生產副總經理趙錫波、生產部經理尚燁、技術部經理于勇、機電維修車間主任王見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三、教訓

      本次事故的教訓是慘痛的,通過對本次事故的詳細分析和研究,舉一反三,得到以下教訓:

      1、不管項目大小,都要有詳盡的組織實施方案和安全保護措施.

      2、在安全三級教育過程當中,一定要做好職工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技能的培訓。

      3、現場指揮和安全監督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起到作用。

      4、施工過程當中所使用的工具、器具一定要選擇正規廠家的

      合格產品,自制的工具、器具要經過檢驗方可使用。

      5、任何工程不能因為節約成本而簡化維修設施和安全設施。

      6、施工過程中,相互提醒和相互保護嚴重不足。

      四、整改措施

      1、針對特種作業人員招聘和錄用必須持有由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上崗資格證,無證人員不予錄用或經培訓獲證后方可錄用。錄用人員必須經過縣防疫站體檢合格后方可錄用。錄用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廠礦、車間、班組)滿48課時。培訓后通過考試和技能測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現有人員每月安全培訓不低于8課時。

      2、每次施工作業之前必須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安全措施,保護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上報領導批準后,傳達到每一個參與施工的人,所有人嚴格執行.每班工作必須進行班前班后會,要求參與施工的全體人員參加.

      3、施工前要對施工現場的場地、環境、設施、路線、空間做充分考察,對有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預測,制定出相關的預案和規避辦法。

      4、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器具需經過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物資、工具按規定擺放,施工現場不得放置與施工無關的雜物,防止緊急情況時阻礙人員撤離.起重工具的采購必須有安檢標志、合格證。

      5、施工過程指揮人員必須觀察每個操作人員,嚴禁指揮人員親自操作而忽視指揮工作,嚴禁多人指揮和違章指揮。

      6、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員需對施工的措施、方案、工具、器具進行檢查和確認.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人員對整個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護、監督和檢查。

      7、全面排查公司各個施工場所現有的起重工具、安全設施、電力線路、供電裝置、管線道路、防護欄桿等的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8、施工現場要準備急救醫藥箱,礦區內24小時常備車況完好的值班車輛1輛,以便緊急使用。

      9、與醫療單位、救援單位建立聯動機制。

      平泉縣金寶礦業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11

      新華網廣州4月2日電(記者扶慶)據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日通報,據初步認定,廣東省揭陽市“3·26”重大火災事故為一起責任事故,目前檢察機關已對普寧市軍埠鎮副鎮長伍錫明等3名公職人員以涉嫌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

      據事故調查組初步查明,揭陽市“3·26”重大火災事故起火原因是起火作坊主要經營者鄭曉生3歲女兒用打火機玩火,引燃起火建筑一樓樓梯口南側堆放的'海綿堆垛所致。通報稱,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作坊經營者擅自改變起火建筑用途和性質,將住宅樓改為內衣加工作坊,增加了建筑火災危險性。二是起火建筑安全條件差,內部僅有一條疏散樓梯,一樓樓梯口發生火災后,海綿燃燒產生的高溫有毒煙氣通過樓梯迅速向上蔓延,封堵了人員主要逃生通道;建筑滅火設施配備不足,導致火災發生后無法及時撲救初期火災。三是起火建筑內堆放大量海綿等易燃物品,海綿被引燃后燃燒速度快、煙氣溫度高并且毒性大,導致大量人員中毒、窒息死亡。四是經營者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管理混亂,未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員工缺乏逃生自救知識和能力。

      目前,除1名重傷人員外,其他受傷人員已治愈出院,12名死者的家屬全部簽訂了賠償協議,死者遺體已全部火化。事故后逃逸的5名責任人中,作坊主要經營者鄭曉生等2人投案自首,1人被緝拿歸案,公安機關仍在全力緝捕其余2人。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12

      1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后,負傷者或最早發現者,應立即向直接領導報告,直接領導接到報告后,用電話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將事故簡況報告公司質量安全部、主管經理;公司視傷害程度分別報告上級主管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事故的正式快速報告須在事故發生后的2小時內報到公司質量安全部,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與傷亡人數及人員情況,簡要經過,初步原因及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2項目部、公司對已發生的事故要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嚴肅認真、及時準確的調查報告,并對事故調查的全過程負責。

      2.1輕傷事故:由項目部負責組織調查,公司視情況派員參加。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將登記表及時報到公司。

      2.2重傷事故:由公司負責組織,項目部派員參加調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擬定整改措施。由項目部填寫《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發生7日內報公司,公司呈報市安監站及有關部門。

      2.3死亡事故:公司會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調查組必須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拍照或者錄像。搜集傷亡事故當事人和現場有關人員的陳訴和證言,索取有關當事人、生產、技術和診斷資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擬定整改方案,提出處理意見。項目部(廠)填寫《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發生后15日內報公司。公司按程序上報有關部門。

      3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和現場人員必須嚴格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負傷人員或為防止事故擴大而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現場領導和現場人員要共同負責能清楚現場情況,作出標記、記明數據,并畫出事故的詳圖。對故意破壞、偽造事故現場者要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依照程序批準后方可清理現場。

      4.1輕傷事故現場清理,由項目經理報公司主管經理批準。

      4.2重傷事故現場清理,由項目部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4.3死亡事故現場清理,由公司報有關部門批準。

      5對事故的處理,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對事故的有關領導和責任者不查處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進行。

      5.1真實、客觀的查清事故原因。

      5.2公正、實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5.3嚴肅認真地制定并落實預防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防范措施。

      6對事故責任者,要根據事故情節及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分別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6.1經濟處罰: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規定執行。

      6.2行政處分: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廠查看、開除。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責任者,應給予處罰或處分,對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1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事故的。

      7.2扣壓、拖延執行"事故隱患通知書"造成事故的。

      7.3對新工人或新調換崗位的工人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7.4組織臨時性任務,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7.5分配有職業禁忌癥人員到其作業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7.6因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7.7因不按規定發放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而發生事故的。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13

      一、事故概述

      XXXX年XX月XX日XX時XX分,本公司XXX車間發生一起安全生產事故。事故現場為車間二樓XXX設備,現場工人為X人,其中被傷人數X人,死亡人數X人。

      二、調查結果

      2.1 事故原因

      經調查,事故原因為XXX。

      2.2 事故過程

      XXXX年XX月XX日XX時XX分,工人在進行XXX設備的XXX作業,由于XXX原因,導致XXX發生,使得工人受傷或死亡。

      2.3 相關人員責任

      2.3.1 監督責任

      本公司XXX人員在事故發生前未對XXX設備的運行狀態進行檢查,未能及時發現并處理存在的問題。

      2.3.2 管理責任

      本公司XXX人員在事故發生前未能按照安全生產管理規程要求制定XXX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并未對工人進行必要的安全培訓,存在管理缺失。

      2.3.3 工人責任

      本次事故中,由于工人XX未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因此直接導致了事故的'發生。

      2.4 現場處理

      事故發生后,公司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派遣專業救援人員和醫護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搶救、處理和調查。同時,公司對現場設備進行緊急停機,并進行相關安全調查。

      三、責任追究

      3.1 公司管理人員

      對于本次事故,公司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管理方面存在明顯的缺失,存在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不到位的問題。公司將對管理人員進行斗爭教育和內部審查,并進行相應的責任追究。

      3.2 相關工人

      對于本次事故中,因工人未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而直接導致事故的發生,公司將對相關工人進行內部處罰,并進行安全培訓和教育。

      四、安全改進措施

      4.1 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公司將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規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管理人員和工人的安全培訓和教育,確保管理責任落實到位。

      4.2 完善安全操作規程

      公司將針對本次事故中存在的問題,制定并完善XXX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和教育,確保安全操作規程得以落實。

      4.3 加強現場監管

      公司將加強對現場的監管和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潛在的安全隱患,確保生產過程中的安全。

      五、結論

      針對本次安全生產事故,公司已展開全面調查,并采取一系列措施,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對于既得的管理責任和工人責任,公司將進行相應處理和追究,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完善安全操作規程和加強現場監管,確保公司生產安全。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14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直接關系到青少年健康成長,是學校工作的重要部分,我校充分認識到這項工作的重要性,消防安全工作自查報告。學校領導切實加強了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和部署,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到日常工作的議事日程,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宣傳制度,設立消防安全監督崗。由校領導親自抓,全體教師直接參與,責任到人,落實到位,進行常期的自我檢查和自我整改。

      一、建立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和宣傳制度。

      二、學校在自查整改中發現

      我校存在著一定的消防安全隱患,中心小學教師宿舍樓消防設施不夠完善,現已通水,但未裝滅火器,而且安全通道只有一條,且不夠寬暢。勝利小學火災隱患較嚴重,教師宿舍屬木質結構危房,電線老化,易發生火災。現在,學校領導對此十分重視,已將這些危房列入拆除整改項目,將盡快進行拆除整改。

      校園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范文第三十篇

      為了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確保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使我校的安全隱患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門衛登記制度,外來人員必須登記,有外來人員需進校時,門衛必須與被訪人聯系,征得同意后方可進校。

      3、每班每天早晨要檢查班級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未出勤的學生要查明原因,記錄備案,不明原因的立即上報。

      4、嚴格規范教師、學生請假制度,上班時間教師、學生出校門時,必須報經教務處、班主任批準,方可出入。

      5、學校每天安排值日教師,處理并記錄值日期間的'偶發事件特殊情況向校長室報告。

      6、各辦公室、功能室、教室、食堂廚房及其它重要場所,應按統一規定落鎖,以防外人入內,本校學生亦應按規定出入。

      7、上課時間不會客。發現陌生人在校內活動要進行查問,發現形跡可疑的及時向值班領導報告。

      8、各班級要經常利用班會的時間對學生進行各種安全知識教育。如:飲食衛生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豐富學生的安全知識,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班級內、校內出現較大安全事故分別由班主任、行政值班負責及時向校長室報告;出現一般安全問題由班主任、行政值班負責登記并處理。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15

      一、事故通過

      6月8日下午2點半左右,在二廠圓錐破檢修時,發生一起安全事故,檢修工王海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個手指嚴重受傷,事故通過如下:13:30上班,加工Φ20mm的圓鋼做成S型起吊鉤子,通過水冷卻,起吊部位為圓錐破擋料斗圈,此部件的重量約1.5T,其只有兩個Φ30mm的小孔可作為起吊點,周邊只有5mm的間隙。鋼絲繩無法插進,只能用鉤子作為起吊工具,現場工作人員有:王見(現場指揮)、馬振海、王海林(現場具體操作維修工),袁文倉、孟召青(現場檢修輔助人員)。下午14:15,王見、馬振海、王海林上到圓錐破上部,做好一切吊裝準備,并開始起吊。王見拉手拉葫蘆,馬振海、王海林穩著物件。隨著物件慢慢升高,由于擋料斗圈已經磨損,在起吊過程當中物件不平衡,浮現了一邊高一邊低的現象,當提高高度達到0.6m時,擋料斗圈高品位已經超過了短頭上端約150mm,然后,王海林(站在王見的右手邊)在高品位觀測吊起物件與短頭上端距離,看與否可以插入已準備好的木板將物件墊穩,由于物件不平衡,插入木板的間隙不好擬定。王海林將高品位往下壓,由于忽然用力導致物件晃動過大,吊鉤變形,擋料斗圈滑落。將王海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個手指擠斷,事故發生后,王見立即向公司領導打電話報告狀況,公司立即派車送王海林去平泉縣西壩骨科醫院,因傷勢過重,骨科醫院建議轉承德266醫院,并聯系266醫院修院長做好手術準備,患者達到后做了檢查和妥善解決后,醫院建議轉北京積水潭醫院,立即送王海林趕往北京,李華云總經理在積水潭醫院等待,患者到后由于醫院將手術安排在下半夜,李華云總經理又及時聯系空軍總醫院進行手術,到6月9日上午8:00手術完畢。

      二、安全生產事故分析:

      6月8日下午2點30分,在二選廠檢修圓錐時發生一起安全事故,根據當事人輔助車間主任王見所寫事故通過,事故受傷者王海林同馬振海協助王見在起吊圓錐內1.5噸重的檔料斗圈時吊鉤變形檔料斗圈脫落,將王海林四個手指剪斷。事故發生后,王見立即上報叫車,傷者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事故發生后趙錫波、尚燁、于勇、郝義坤到現場理解狀況。還原現場狀況同王見所寫通過同樣,王見站在接近門口位置,馬振海在其左手邊,王海林在其右手邊位置,檔料斗圈起吊時,未水平吊起,馬振海這端低,王海林這端已經超過短頭上沿有150毫米,王海林拇指在上四個手指在下雙手往下壓,由于檔料斗圈外圓和短頭內圓只有5毫米間隙,在這樣小間隙、這種不平衡狀態下吊鉤變形檔料斗圈脫落時和短頭上沿接觸形成剪子,檔料斗圈脫落王海林的左手手指被剪切,成果浮現這一起安全事故。

      事故分析如下:

      1、現場指揮人員在拉手拉葫蘆,沒有起到指揮作用和觀測協調作用。

      2、對擋料斗圈磨損狀況判斷不準,沒有充足考慮到起重過程的偏重問題,致使部件起吊后偏斜嚴重,為了插托起木板而對吊裝物進行按壓晃動調平導致事故。

      3、由于對起吊部件按壓晃動,瞬間產生巨大力量使制作的吊鉤變形而滑落。

      4、檢修前沒有進行具體的方案論證。

      5、王海林為新招職工,對大型設備檢修經驗局限性,雖然參與了縣安監局組織的安全培訓,但現場培訓局限性。

      6、安所有門沒有全程對檢修過程進行監控和指引。

      7、在本次事故中生產副總經理趙錫波、生產部經理尚燁、技術部經理于勇、機電維修車間主任王見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三、教訓

      本次事故的教訓是慘痛的,通過對本次事故的具體分析和研究,舉一反三,得到如下教訓:

      1、不管項目大小,都要有詳盡的`組織實行方案和安全保護措施。

      2、在安全三級教育過程當中,一定要做好職工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技能的培訓。

      3、現場指揮和安全監督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起到作用。

      4、施工過程當中所使用的工具、器具一定要選擇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自制的工具、器具要通過檢查方可使用。

      5、任何工程不能由于節省成本而簡化維修設施和安全設施。

      6、施工過程中,互相提示和互相保護嚴重局限性。

      四、整治措施

      1、針對特種作業人員招聘和錄取必須持有由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上崗資格證,無證人員不予錄取或經培訓獲證后方可錄取。錄取人員必須通過縣防疫站體檢合格后方可錄取。錄取人員必須通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廠礦、車間、班組)滿48學時。培訓后通過考試和技能測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既有人員每月安全培訓不低于8學時。

      2、每次施工作業之前必須制定具體的工作籌劃,安全措施,保護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上報領導批準后,傳達到每一種參與施工的人,所有人嚴格執行。每班工作必須進行班前班后會,規定參與施工的全體人員參與。

      3、施工前要對施工現場的場地、環境、設施、路線、空間做充足考察,對有也許發生的事故進行預測,制定出有關的預案和規避措施。

      4、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器具需通過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物資、工具按規定擺放,施工現場不得放置與施工無關的雜物,避免緊急狀況時阻礙人員撤離。起重工具的采購必須有安檢標志、合格證。

      5、施工過程指揮人員必須觀測每個操作人員,嚴禁指揮人員親自操作而忽視指揮工作,嚴禁多人指揮和違章指揮。

      6、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員需對施工的措施、方案、工具、器具進行檢查和確認。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人員對整個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護、監督和檢查。

      7、全面排查公司各個施工場合既有的起重工具、安全設施、電力線路、供電裝置、管線道路、防護欄桿等的安全隱患,制定整治措施,限期完畢。

      8、施工現場要準備急救醫藥箱,礦區內24小時常備車況完好的值班車輛1輛,以便緊急使用。

      9、與醫療單位、救援單位建立聯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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