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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描寫冬季的作文

    時間:2025-12-08 12:48:49 敘事 我要投稿

    描寫冬季的作文(通用67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描寫冬季的作文(通用67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勞動紀律觀念,規范考勤、加班、請假、休假等行為,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及各下屬全資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各下屬公司原則上根據本制度執行,也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并結合當地勞動法律法規,制訂考勤休假管理實施辦法,報總部人力行政部審核備案后生效實施。

      第三條、職責

      人力行政部負責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考勤休假管理工作,指導及監督下屬公司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并依照本制度負責公司總部及總部直屬單位的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下屬公司人事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全體員工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部門各單位負責人和主管領導是本單位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依照本制度負責下屬員工的考勤紀律管理和請休假申請審批,對違反考勤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條、考勤管理原則

      1、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保持良好的出勤習慣是員工基本的職業素養和義務,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嚴格按制度出勤并高效、勤奮工作。

      2、考勤管理的目的不是用嚴格的考勤管理政策約束員工的行為,在強調嚴肅緊張的工作紀律同時,公司更強調以工作結果為導向,強調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實行靈活多樣、適當彈性的考勤管理政策。

      第二條、工作時間

      1、公司原則上實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其他時間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放假休息。

      2、公司總部各部門、各事業部作息時間按照總部人力行政部發布的作息時間通知執行。其他特殊崗位因工作特點需要執行不同作息時間的報人力行政部審核確定。

      3、公司總部范圍之外的其他下屬公司可根據本單位實際生產經營特點,自行制訂適合本單位運營需要的作息時間,并報總部人力行政部審核備案后執行。

      4、各單位制定的工作時間原則上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保障員工得到正常的休息時間。

      5、因工作性質和崗位特點無法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經特別審批可以采用不定時工時制,如高級管理人員、市場營銷人員、外勤人員等。具體適用人員范圍由人力行政部審核、經總裁審批并向當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后生效。

      6、不定時工作時間是指工作日可以不受固定的標準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時制,以完成工作任務為重要前提,根據自身工作任務及以工作地標準作息時間為基礎自行安排彈性的上下班時間,但原則上要保證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總的工作時間。

      第三條、考勤登記方式

      1、考勤登記可采用指紋打卡、電子卡(紙質卡)打卡、簽到考勤、記錄考勤等方式。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和考勤條件自行決定采取的考勤登記方式。

      2、各單位人事管理部門指定相關人員擔任考勤員,負責統計檢查記錄員工出勤情況,收集整理考勤信息、請休假資料等日常事務,每月制作并提交考勤統計報表。

      3、長時間出差至其他下屬單位工作的,或者不同工作區域各單位之間相互調派的人員,其工作時間和考勤登記等按照工作地管理要求執行,并接受當地人事管理部門的考勤管理監督。

      4、執行指紋打卡或者電子考勤卡考勤登記方式的,每天打卡2次,上午上班時間前、下午下班時間后各打卡1次,上班首次打卡和下班后首次打卡時間作為有效的考勤時間,午休時間不計入考勤時間。

      第四條、外出登記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需要臨時外出辦理相關業務(1天以內),應填寫《外出登記表》,經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后,由考勤員登記備案。

      2、員工次日需直接外出辦理業務不能到公司打卡考勤的,需提前一天安排好工作,并填寫《外出登記表》,經直接上級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考勤員登記備案。

      第五條、出差

      1、員工因公需要長時間出差異地辦理業務(1天以上),需提前填寫《出差審批單》,按出差審批權限報直接上級、上級領導審批后,由考勤員登記備案。

      2、《出差審批單》作為報銷出差費用的依據,因公短時外出不超過1天的但有差旅費用需要報銷的應按照出差審批流程辦理。

      3、出差人員在外出差期間依照實際出差公務時間和往返票證時間進行綜合考勤,出差期間和出差旅途往返時間按照標準工時計出勤,不計算為加班。

      第六條、實行不定時工時制人員考勤管理

      1、可以不需要以打卡等方式考勤登記,平時上下班時間原則上按照工作地標準作息時間,但可以根據自身工作和業務需要彈性安排上下班時間,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先。

      2、如有公司通知必須按時出勤的情況,如參加重要會議、培訓、接待重要客戶等指定出勤要求時,必須按公司要求按時出勤,不得遲到、早退、缺勤。

      3、在客戶開發、業務洽談、業務辦理等需臨時外出辦公(1天以內)的,不需辦理外出登記審批手續;臨時自行調休(1天以內)的,不需辦理請假手續,但必須報備直接上級領導知悉并向人事管理部門備案。

      4、如當月未請休扣薪假,則當月按標準全勤天數計算考勤,并作為工資計算的依據,不執行加班規定。

      5、申請休產假、婚喪假、年假、出差等,以及超過1天以上的事假及病假,仍需按照公司的相關制度執行發起請休假申請流程,履行相關手續。

      6、如有無故缺勤、遲到、未經上級同意私自外出辦理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等違紀行為的將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從重處罰。

      7、人力行政部將不定期確認與更新不定時工作時間職員名單,如有與本規定不符合的行為及表現,一經發現立即取消不定時工作時間資格。

      第七條、考勤異常

      1、實施打卡考勤方式的員工依本制度要求出勤打卡登記考勤,由各單位考勤員定期檢查員工考勤打卡數據,統計考勤異常記錄,并將考勤異常記錄及時通知員工。

      2、實際到崗工作但遺忘打卡或上下班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其他突發緊急情況等導致不能正常打卡的,可申請考勤異常處理。

      3、因遺忘等考勤異常原因未按要求上下班打卡的,可申請考勤異常,經查實后可不予處罰,但每月累計不超過5次。

      4、員工本人在出現考勤異常情況后3日內填寫《考勤異常確認單》,發起考勤異常確認流程,由證明人或部門負責人核實審核確認后,交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備案,由考勤員更正考勤統計記錄可以視為正常出勤。

      5、對因請假、外出、出差手續辦理不全造成考勤數據異常的,員工需補齊相關手續。

      第八條、遲到:如員工晚于規定上班時間后60分鐘內到崗,按遲到處理。

      第九條、曠工: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或者指定的工作時間,無正當理由且未經過有效批準而未到崗工作的,按曠工處理。員工有以下情形的,視為曠工:

      1、未經有效批準無故早于規定的時間下班的;

      2、未經批準或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處理私事的;

      3、以辦理業務的名義外出而實際未辦理業務或處理私事的;

      4、遲到時間單次超出規定上班時間60分鐘以上的;

      5、未經批準超出事假規定時間不到崗工作且未補辦請休假手續的;

      6、無故不打卡或進行考勤登記且無法證明到崗工作的;

      7、請假原因與事實不符或者提供虛假請休假證明材料的;

      8、未辦理請休假手續或者請休假未經公司審批而擅自離崗休假的。

      第十條、考勤紀律

      1、員工應于規定上班時間之前處理好個人私人事務,打卡簽到后即進入緊張有序的工作狀態,有計劃的開展一天工作,自覺遵守辦公行為管理規范,嚴禁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員工應嚴格按要求辦理外出登記、出差和請假休假手續,嚴格按作息時間上下班,接受監督,服從管理,勤奮工作,不遲到、早退,嚴禁擅離職守、中間溜號,上班時間不得消極怠工,不得提供虛假考勤休假資料。

      3、員工如有違反考勤管理制度的行為,情節輕微的予以書面警告處分,并記錄在人事檔案;情節比較嚴重的予以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并取消全部或者部分年度、季度、月度績效獎金的發放,以及優秀員工的評定、晉升、加薪等待遇;嚴重違反考勤制度、態度惡劣的可給予停職、降職、降薪直至辭退。

      4、員工如因違反本制度受到處罰的,累計書面警告達3次者,第4次直接記過;累計記過達3次者,第4次直接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論處。

      5、員工未按時出勤導致延誤工作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員工賠償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考勤處罰規定

      1、對于在公司總部工作的員工,每月遲到累計不超過5次且累計總時長不超過60分鐘的可免于處罰,遲到的員工應自覺按遲到時長順延下班時間。

      2、每月遲到累計時間超過60分鐘的進行考勤處罰,每累計1小時的按缺勤1小時計算,不足30分鐘的部分按半小時計算缺勤時間,超過30分鐘不足1小時的按缺勤1小時計算。如有效審批的加班時長,可以加班時長與遲到時長按照1:1的比例相沖抵可免于考勤處罰。

      3、每次遲到時長超過10分鐘且每月累計次數在6~8次的,每次予以書面警告一次;累計遲到9~11次的,每次予以記過一次;累計遲到12次及以上的將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4、每月漏打卡累計次數在6~8次的,予以書面警告;累計漏打卡9~11次的,予以記過;累計漏打卡12次及以上的將按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處理。

      5、如員工遲到后故意不打卡,事后又以忘記打卡為由申請考勤異常以逃避考勤處罰的,以嚴重違反公司制度論處,根據情節給予記大過、降職降薪、直至辭退。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 請銷假

      1.請假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兩天及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并在行政部備案。本規定適用于全體員工。

      2.請假手續以書面為準,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則應電話請假,書面手續后補。短信請假無效。

      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記錄考勤的,應在歸崗后盡快到辦公室進行登記,并由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第二條 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主管領導批準。連續請病假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應于當日九點前向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員工須在病愈上班當日將病假條交給辦公室核查存檔。

      第三條 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請事假的,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按照日標準工資100%扣除。

      3.工作時間如有私人緊急事務需要離崗處理,按照事假的規定向主管領導請假,違反規定者以曠工計罰。

      第四條 年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年假天數的計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為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應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審批方可進行休假。

      3、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特殊情況除外)。

      第五條 婚假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填寫婚假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交行政部備案。假后須拿結婚證及證明銷假。婚假時間: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六條 產假

      1、根據《計劃生育條例》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晚育 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育婦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延長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具體規定。 )

      3、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4、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報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

      5、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3天,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延長7天。

      第七條 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經辦公室簽字后,報總公司備案。

      2.喪假期間工資的發放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發放。

      第八條 曠工

      1.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缺勤,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資;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標準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九條 遲到、早退

      1、工作時間:根據《勞動法》的條款規定,結合本公司的經營特點及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辦公室人員實際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況者可調休)。

      2、上班時間:按辦公室具體排班時間為準。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十條:簽到簽退

      1、公司實行簽到簽退制,按照登記要求實行簽名登記制度,記錄上下班具體時間并親筆簽名確認。在工作期間,離開公司的情況需填寫相應的手續。

      2、若員工上、下班未辦理相關手續且沒有證據證明確實上班的,沒有按照要求親筆簽名登記考勤的1次罰款10元。對于無法查證的,公司一律按請假計算。

      3、如果員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時履行簽到簽走的,須向辦公室管理人員明確原因。

      第十一條 加班、調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無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計算。

      2、若因額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辦公室記錄加班時間。按月總結核算,以獎金或假期形式(調休)兌現。

      3、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員工自行加班行為不享受加班調休,且不得影響次日考勤。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 公司上班時間為9:00~17:

      第三章 工作制

      第三條 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

      第四條 其他工作時間制度:

      縮短工作時間。主要針對特別繁重和過度緊張勞動,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職工。

      計件工作時間。按計件定額工作。

      不定時工作時間。主要為公司領導、外勤、部分值班人員、推銷員、司機、裝卸工等,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

      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 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制度。

      每周公休日2天。

      法定節假日:

      (1) 元旦,放假1日;

      (2) 春節,放假3日;

      (3) 國際勞動節,放假1日;

      (4) 國慶節,放假2日;

      (5)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如婦女節、青年節、建軍節、少數民族節日等。

      第四章 考勤范圍

      第六條 公司除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 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五章 考勤辦法

      第八條 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機的,可填寫員工考勤表。

      第九條 任何員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簽到。

      第十條 員工忘記打卡或簽到時,須說明情況,并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一條 考勤設置種類:

      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曠工。無故缺勤。

      請假。可細分為幾種假。

      出差。

      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調休。

      第十二條 員工須出示各類與考勤有關的證明材料。

      第六章 考勤統計及評價

      第十三條 行政主管負責每月填寫月度考勤統計表。

      第十四條 公司通過打分法綜合評價每個員工的出勤情況。

      第十五條 考勤計分辦法。

      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五級:

      優: 90分以上;良: 80~90分;中: 70~79分;及格: 60~69分;差: 60分以下。

      第十六條 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4

      為加強工作紀律,增強員工的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考勤定義

      1、公司員工如需請假或外出辦事,須填寫請假條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批準方可生效。

      2、未經準假,工作時間開始10分鐘之后到崗者,視為遲到;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之后到崗者,視為曠工;

      3、未經準假,工作時間結束前10分鐘內離崗者,視為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超過30分鐘離崗者,視為曠工;

      4、工作時間內,在崗位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未經批準離開崗位辦理與工作無關事情的,視為擅離崗位;

      5、每次擅離崗位超過30分鐘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每次擅離崗位超過2小時的,按曠工處理。

      6、未經請假或假期滿后未辦理有效的續假手續,沒有準時上班的視為曠工。

      二、考勤制度

      1、公司全體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均納入考勤范圍,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9時至12:00分,下午13:30分至18:00。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另行通知。

      3、所有員工均需在公司打卡后方可外出辦事,外出辦事需填寫請假條,經由總經理或部門主管審批后,方能外出。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的`,需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簽字認可。

      4、負責考勤的人員每月將員工出勤、請休假、曠工等情況通過考勤表如實反映。經總經理簽字后,此考勤表將作為發放員工工資的依據。

      三、獎懲辦法

      1、員工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或曠工情況者,給予全勤獎勵,獎金金額為100元。

      2、全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以上的,按每次罰款50元處理。

      3、每月曠工1天者扣發當月工資總額的5%,曠工2天者扣發當月工資總額的10% 。月累計曠工3天者,公司有權給予解聘處理。

      四、其他違紀處理辦法

      屬如下情況的,按如下辦法處理:

      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玩游戲、打撲克麻將、看小說等或干擾他人辦公的,扣發其效益工資。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即在公司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5

      為了保證公司正常的工作時間和工作秩序,根據公司的'工作性質和特點,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人員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有事請假,非特殊情況下不得電話請假。

      二、全體人員實行早晨上班簽到制度,凡遲到超過規定時間20分鐘以上者作為缺勤處理。

      三、根據每人的工資標準、實行按實際出勤天數(有效工作日)計算和發放基本工資(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缺勤一天扣一天工資,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病假一天扣一天工資、病假五天以上者當月無獎金。

      四、公司實行有效工作日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填寫加班人名登記表,經領導批準加班。公司由專人負責考勤,每月按22天有效工作日計算工資標準,超過部分,加班人員可換休或領取加班工資。加班時間在晚上12點以前計半個工作日,超過晚12點計一個工作日。

      五、對于公司外出聯系業務人員,如需個人外出聯系業務,須經批準后方可外出,所里一般選派2――3人一同前往,并要求在當日下午2點前趕回公司,下午2點后外出聯系業務的需在下班前趕回公司,匯報登記聯系業務情況表(業務性質、單位名稱、電話、地址),特殊情況另定。若不經所領導同意無故缺勤者,視同私自外出干私活處理。一經發現,公司向當事人按每人每天收取200元勞務費并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外出三天以上者停發當月工資。

      外出執業時由項目經理負責考勤記工。有事先請假,未經項目負責人同意擅離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取資料和送報告除所里專職人員外,一般原則上由客戶取送,特殊情況由聯系業務的人取送,在市內及近郊不超過2―3個小時,郊縣及外地除外。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6

      一、工作時間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為2:00至6:00。每周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綜合辦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3、公司每天綜合辦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負責領導,由其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4、所有人中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5、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6、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7、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全勤獎。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

      9、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10、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辦手續者,須經負責人批準,凡過期或末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發全勤獎,并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二、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并核準后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后準予補假。

      4、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于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簽核后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邊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或勞保醫院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

      5、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四、員工請假核準權限

      1、1-3天由科長核準。

      2、4-6天由經理(主任)核準。

      3、7天以上由副總經理核準。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準,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2、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并依元寶填具請假卡,由主管核準,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3、其他零星事務,不予準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六、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物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班時間打卡:

      1、經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準者。

      3、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時至12時整。

      下午:自14時至17時整。

      上述上、下班時間各單位主管可視實際需要及各地區特殊情形呈總經理調整,但每日實際上班時數不得少于7小時。

      第四條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五條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后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六條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七條員工上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八條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并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九條員工屬第二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除呈報有關部門主管外,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的1%,充為福利金。

      第十條員工下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為早退,上項簽注必須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注為限。

      第十一條員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第十二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曠職一天論,并按其情節酌以懲處:

      1.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

      2.有涂改情況者;

      3.故意毀損出勤卡者;

      4.偽造出勤卡者;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為了嚴肅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工作秩序,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規定

      第一條上班時間及指紋管理規定

      1、上班實行六天工作制,具體上班時間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體員工一律實行每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體打卡時間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時間8:30和14:30前,下班時間11:30和17:30后打卡;3、上班時間因個人原因外出,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進行處理。

      第二條公出:指因公司相關業務及事務外出。如客戶拜訪、會議、培訓、出差等。公出視為出勤狀態。如因公出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告知部門負責人,使用釘釘軟件異地打卡并備注外出事項.

      1、員工公出應至部門經理處據實填寫紙質版的《員工外出登記表》,方可外出。

      2、各部門經理/主管應于每周一將《員工外出登記表》交至綜合事務部,以備考勤之用。若每周內綜合事務部未收到相關材料,上述情況視為遲到/早退,曠工等按相關規定處理。若虛造外出理由,一經發現,按曠工進行處理。

      第三條漏考勤:指員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進行指紋考勤。也未告知綜合事務部。

      1、員工上班或者下班無打卡記錄的,但依據人員證明能證明有在司情況的,應及時告知綜合事務部。若不能證明有在司情況,則計為曠工。

      第四條遲到、早退

      1、遲到:在工作時間后打卡的視為遲到。

      a、在上班時間后半個小時內打卡,視為遲到。遲到次數每達到三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b、在上班時間超過一個小時打卡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c、注意事項:員工遲到,入司的時候也必須打卡,否則找不到記錄,按曠工處理。

      2、早退:在下班時間前打卡的視為遲到。

      注: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遲到的機會不予計算。

      第五條曠工

      1、指員工未辦理任何請假、續假手續、未出勤或遲到、早退、無故離崗達到一小時以上。

      2、本制度規定其他視為曠工的情況(例如,遲到一個小時以上、漏打卡未證明在司情況)。

      3、曠工處理:按曠工天數處罰薪資。月累積曠工超過六天,視為自動離職,予以辭退。

      第六條考勤核對

      1、綜合事務部每月1日統計考勤情況。各部門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將完整的《員工外出登記表》交給綜合事務部以便統計,如外出信息有遺漏或錯誤請在每周一下班前,進行補充,未按時補充,按截止時間前的信息進行統計。

      2、每月2日,人事專員匯總上月整月的考勤結果,發給各部門進行核對,并在2日時間內反饋問題,以便及時調整。如未反饋則按統計的結果進行處理。

      第七條

      1、遲到與曠工的處罰金,納入公司公益經費中。(公司公益經費主要用在獎勵滿勤的員工,由綜合事務部統計并通告)

      2、每月曠工處罰金原則上不超過薪資的10%。

      第三章請假管理規定

      第一條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請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應在休假前申請,經部門經理批準同意后,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2、 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兩天申請,經部門經理以及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4、員工請事假,按相應時數的100%扣除薪資。

      5、連續的事假時間試用期員工不得超過5天,正式員工不得超過15天。

      第二條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療或休養而申請的假期。

      1、若無法提前請假,須在當天上班10分鐘前通知部門經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個工作日內補齊《請假單》及相關資料至綜合事務部。

      2、一天(含)以內的病假,可不提供病假證明;連續請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提供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或正規發票;病假時間以證明或發票上是日期為準。否則按事假計。

      4、員工請病假按相應時數扣除基本工資的60%。

      5、連續請病假時間15天以上的另行處理。

      第三條婚假

      1、因本人結婚且達到法定年齡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歷日),最遲應在休假后上崗的第一個工作日內出示結婚證,否則按事假計。

      2、結婚證在員工入職后登記領取的,方可申請婚假;婚假應在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使用,逾期無效。

      3、婚假應為連續的假期,不可分開請。

      第四條喪假

      因員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贍養關系親屬身亡而享受的假期。喪假假期為1-3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根據員工實際情況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五條產假及計劃生育假

      1、產假&陪產假A、符合國家計劃的規定女員工可享有產假158天(日歷日);申請產假需提供醫院的相關證明,且不得分開使用。

      B、女員工懷孕第1—8個月,可享受1天產檢假;懷孕第8個月以上,可享受2天產檢假;天數可以是當月累積的1天或者2天;申請產檢假需提供醫院的相關證明,未提供者按事假進行處理。

      D、男員工給予10天陪產假,陪產假不得分段享受;最遲應在休假后一個工作日內出示子女出生證明,否則按事假計。

      2、產假薪資A、按生育保險相關規定,產假期間工資發放改為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基本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公司補足;生育津貼標準為上年度本企業職工月人均繳費工資。

      B、生育的津貼月數:順產補三個月津貼,難產可再補半個月津貼。

      C、女員工因晚育與領取獨生子女證延長的'產假,生育保險未支付生育津貼的部分,按女職工產假前基本工資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貼由員工個人向社保中心進行申請。

      3、產假續假A、女員工休完產假后,因個人原因要延長假期的,按事假進行處理,續假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按停薪留職進行處理。

      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公司審批后執行。

      B、停薪留職期間,公司不終止社保關系,但公司與個人繳交部分,由員工個人承擔。

      C、產假與停薪留職期間應繳交的社保費用,應在產假前一次性繳足。

      4、女員工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5、女員工產假復職后,需要補差工資的,應提供“生育保險待遇支付核對單”復印件,人事部按相關規定進行補差處理。

      第六條帶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連續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帶薪年假。

      2、員工連續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5天;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經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員工享受的年休假可以根據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

      由公司統一統籌安排。

      原則上不接受直接申請。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

      當年未休完的,不累積到次年假期內。

      年假使用周期:從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歷年)第一天(1月1日)開始起算,至自然年(新歷年)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定義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第七條如公司發現假期證明不合格的將視為事假并扣除該員工當天相應工資;如情節嚴重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第八條假期較長的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假滿回公司后需到綜合事務部報到并銷假。

      第九條請假打卡:請假離崗前應打下班卡,請假到崗后應打上班卡。

      打卡時間應與請假條的時間一致,如出現考勤空白,按制度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條如需續假者續假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星期;對無限期續假者按自動離職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出差出差:因公司公務需要派遣到外地辦理事務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學習,以上兩種情況計為出差。

      第十二條請假辦理程序及審批權限請假按曠工處理的規定:無法提前請假的,在事后到崗一天內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第十三條全勤獎勵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勵100元。

      第十四條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各部門應積極落實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8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9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管理規定

      1、工作制度: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缺勤制度

      遲到與早退:

      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除請假或因公外出者,上班延后或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或早退。每月有1次遲到免責機會,從第二次起,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10元,10分鐘以上扣款20元,30分鐘以上按嚴重遲到,扣款50元,遲到6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0.5天。當月連續遲到3次,按曠工1天處理。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引起遲到,按事情通知屬實者,不以遲到論。

      曠工規定:

      ①未完成請假手續擅自離崗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②遲到6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0.5天。

      ③曠工1天扣兩天日工資,曠工0.5天扣1天日工資。

      ④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嚴重違紀記為無責自動離職,無責自動離職無需結算當月工資。

      ⑤曠工不足半天按0.5天,曠工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1天計算

      3、各類假期規定

      3.1事假

      除例假日、國定假日外,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視為事假,需向人資部申請,1天假期由人資部批復,2天及以上需向總經理申請,審批通過后向人員部報備,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①員工休事假三天以內的提前一天申請,三天以上的,提前三天申請,若遇緊急或突發狀況無法提前請假時,應以電話申請,不得出現無故不來,否則按曠工處理。

      ②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③事假時間計算為:不足半天按半天計算,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3.2請假制度補充

      ①當月請假天數超過3天以上,當月不享受孝心金

      ②除正常休假外,當月累計請假天數超過7天(含)以上,本年度社保以一個月為單位自行負責個月,以此類推

      ③對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④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⑤病假同事假處理

      4、離職

      (1)正式員工主動離職至少提前1個月申請,試用期員工離職需提前一周,需到人資部填寫《離職申請表》,最后工作日與交接人交接工作,填寫《離職交接表》,由總經理簽字后方可離職。

      (2)已批準辭職者辭職期間不得請假超過2天,可正常安排休班,若請假超過2天,離職之日重新計算;

      (3)離職期間不得散布不利于公司發展的言論,不可傳播負能量,不可慫恿顧客去他處消費。如發現這種情況公司有權扣發工資并根據惡劣程度追究其法律責任:

      (4)離職需將客戶資料、公司手機上交;余留客戶處理完畢方可離職:

      5、停薪留職

      (1)停薪留職條件:凡本公司正式員工因為生病(需省級以上醫院證明應離崗調崗)、生育,向總經理申請,經同意后才可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2)停薪留職期限:停薪留職最長以一年為限;

      (3)停薪留職相關規定:

      1)停薪留職期間停發一切薪資,且請假期間工齡不予計算,只保留原有工齡及職務:

      2)員工在停薪留職期,辦理滿后須及時到公司人事部報到,辦理相關復職手續;

      3)辦理手續時需持事由證明提前一個月到人事部辦理:

      4)如停薪留職員工在一年內不能及時到崗,必須提前一個月到人事部辦理續假手續,且超出假期半個月按1個月扣工齡,1個月按兩個月扣工齡,以此類推,超過半年無工齡。

      5)停薪留職員工如一年內不能正常回崗,最長延假時間為5個月,其續假半年后工齡無保留。

      6、離職人員返回公司再工作

      1)任職期間有重大違紀現象,被公司予以開除者,不得再次聘用;

      2)申請離職者在離開公司六個月內返回公司再工作,按離職前職位降一級安排新崗位,工齡扣除未在職時間后計算,辦理重新入職手續;

      3)自動離職者在離開公司六個月內返回公司再工作,按普通員工崗位安排崗位,工齡重新計算;

      7、無條件辭退(無薪水結算)

      ①虛假承諾,引起客戶投訴,造成負面影響,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嚴重者;

      ②侵占公司財物,私留客戶資料,證據確鑿;

      ③泄露出賣公司機密,損害公司利益,如顧客資料、信息,公司的.資料等:

      ④損害公司名譽,造成一定負面影響;

      ⑤有嚴重違法亂紀行為,公司相關制度嚴重警告3次以上仍我行我素不執行者;

      ⑥故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

      ⑦合同期滿后,如不續簽合同,屬非正式員工的待遇,公司將不在錄用

      ⑧已批辭職員工或未批辭職員工,損壞公私利益(影響員工、顧客、資料外泄)都將給予無薪辭退。

      8、其他

      各級管理人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9、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0

      一、目的

      近期公司員工遲到現象嚴重,為加強員工的考勤管理,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在職人員。

      三、上班時間

      1、業務部:上午9:00—11:45,下午14:00—17:45,晚上18:30—20:00

      2、技術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

      3、行政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

      4、生產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晚上18:30以后視為加班時間。

      5、股東:即日起公司股東需按時上下班,打卡記錄出勤時間,上班時間與其管轄部門一致。

      四、缺勤處理

      1、業務部: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扣發當月全勤獎100元,遲到、早退3次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每次遲到、早退達到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達到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2、技術部: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扣發當月全勤獎100元,遲到、早退3次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每次遲到、早退達到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達到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3、行政部:以其月工資的.10%計提全勤,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除無全勤獎外,按月工資的10%進行處罰,每次遲到、早退達到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達到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4、生產部: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扣發當月全勤獎,遲到、早退3次者除無全勤獎外,按月工資的(除加班工資外)5%進行處罰,每次遲到、早退達到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達到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股東:每遲到、早退一次從月工資中扣發100元,并召開會議向全體員工道歉。

      五、打卡管理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給予100元處罰。

      2、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登記上下班時間。

      3、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者,應事先向總經理匯報,待返回公司后及時找總經理簽卡。

      4、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應及時找其所屬部門經理簽卡,否則做缺勤處理。

      六、假期

      1、假期類別:公司假期分為法定節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

      2、請假流程:員工請假應事先到人事部領取請假單,將填好的請假單交于本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批,獲批準后交人事部備存。

      3、病假:員工每月可享有一個工作日帶薪病假,如請病假無全勤獎,需在返崗后出具病假證明,交人事部審核。如未能提供醫院證明,需直接管理人員當面證實,上報總經理審批方能生效。員工請病假2個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個工作日起,除無當月全勤獎外,按請假天數扣發當月工資。

      4、事假:按請假天數扣發當月工資。

      5、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15天有薪假。

      6、喪假:直系親屬享有3天有薪假期,其他親戚1天。

      7、產假:女員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女員工懷孕流產的給予3天休假,男員工妻子生小孩享受5天照顧妻子有薪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1

      一、總則

      1、考勤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各級人員都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運營管理部負責,并指定專人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情況。

      3、各部門主管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勤監督及審簽,運營管理部負責審核和抽查,審核后的考勤記錄作為公司發放薪金的依據。

      4、公司指定專人負責員工請銷假、串休和出差的審批工作,除本制度指定的負責人以外,其他任何人沒有權利進行審批。

      5、公司考勤為指紋考勤,新進員工在入職后當天由負責考勤行政專員為其操作演示。

      二、考勤員的職責

      1、按考勤要求及時認真、真實記錄、檢查考勤情況;

      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3、妥善保管各種考勤(請、休假)憑證和考勤記錄;

      4、每月按時、如實匯總考核結果,經運營主管審核,報總經理簽字后,將考勤結果上報財務。

      三、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5天的.工作制度;

      2、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3、公司員工應按規定時間要求準時上班,不提倡下班后無事在公司長時間逗留。

      四、指紋考勤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實行指紋考勤管理,并以指紋考勤為準;

      五、遲到、早退

      1、遲到、早退的次數之計算,以公司的計薪周期1月為限;

      2、上班10分鐘后30分鐘以內到崗列為遲到,超過40分鐘到中午12點按照實際不到崗時間按日均工資扣除,中午13:00仍不到崗者列為事假一天。以上時間以指紋考勤記錄為準。

      3、遲到一次扣款20元,﹥5次后遲到一次100元。

      4、早退者一律按事假半天處理,不得補請事假、病假,違者按曠工半日論。

      六、曠工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以曠工論處:

      1、采取不正當手段,私自涂改、騙取、偽造病假證明;

      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擅自不到崗或者事畢后不補辦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批準;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4、打架斗毆,違紀違規造成無法上崗,并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

      5、其他違紀行為造成的缺勤;

      6、沒有進行指紋考勤、外出公干沒有填寫“外出登記表”,請事(病)假沒有請假單的情況下,一律按照曠工論處。

      7、曠工一天扣發當日2倍薪金,累計3天以上者扣除當月全部薪金(包括工資、獎金、業績提成等其他保險福利待遇);連續曠工3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七、事假

      1、員工因私人原因,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申請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2、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申請表》,并注明事由及請假天數;

      3、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先請假,可通過電話(短信無效)在第一時間內向直管領導請假并尤其轉告考勤員知曉(僅通知考勤員無效)。返回單位后,要及時當天(隔日無效)補辦請假事宜,并注明補請事假原因,經直管領導及運營部主管簽字確認后交至考勤員;

      4、主管級以上員工請假報總經理審核后交運營部主管處批簽;

      5、如未辦理任何請假手續或者未經主管同意請假者而缺勤的,將按曠工處理。

      6、一年內事假累計超過15個工作日部分按2倍扣發薪金。

      八、病假

      1、員工因身體不適請病假或需要住院治療,由醫院開具病休證明(具體說明病因)報分管領導批準(病休天數視具體情況而定);

      2、一年內病假累計不超過10個工作日(每月不超過1天)病假不扣除薪金,請病假者必須要提交醫院醫療證明。累計超過一個月仍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按北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一個月工資,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3、對故意自傷、打架斗毆、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致傷、致殘者醫療期按曠工處理,一切費用自理,公司有權予以除名。

      4、試用期員工不享受帶薪休病假。

      九、串休

      1、非工作日需要出團帶隊的員工,可以得到二天并一天,一天并半天的串休日,以帶隊外出執行單為準,一個月內有效,不予累計。

      2、其它職能部門因事務性工作需要周未加班的員工,可以適當調休工作時間以作為周未加班之補償。

      十、員工外出登記表

      因工作需要外出公干(拜訪客戶)銷售人員必須提前在頭一天下班前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并報銷售直管領導審批簽字后交由行政專員統一保存管理,并做為考勤及績效(銷售人員)的依據。從公司出發到返回公司都要以指紋考勤為準,沒有批準外出,又沒有進行指紋考勤,只能按照事假處理。

      十一、出差

      因公外出須詳細填寫《出差申請單》,并經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外出。返回公司后持《出差申請單》到考勤員補簽考勤。未經同意擅自公出,視同曠工。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出差而來不及辦理手續或未能按預計日期返回公司,應通過電話向分管領導申請延長出差時間,在返回公司三日內補辦出差手續,否則不予補簽考勤。

      十二、全勤獎

      為了獎勵表現突出的員工,公司特別設立全勤獎

      1、一個月內不遲到、不早退、不請事(病)假、不倒休、不曠工者為全勤;

      2、全勤獎以月、年為核算單位;

      3、每月全勤人員將額外獲得100元全勤獎,包括正式員工及試用期員工;

      4、每年全勤人員,除每月獲得100元獎勵外,在年底時還將額外獲得500元獎勵;

      十三、年休假

      1、公司員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數根據員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

      3、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不享有公司同等其他福利;

      4、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5、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6、公司根據本企業具體情況,并考慮員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年休假。公司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征得職工本人同意。

      7、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①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

      ②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③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8、符合休年假條件的員工應提前20個工作日向公司運營部提交休年假的申請(分管領導簽批),并注明具體時間及工作交接事務,并指定工作代理人。否則按照事假處理。

      十四、婚假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公司員工工齡滿1年以上者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增加獎勵婚假4天;共計婚假7天;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并不在另給予路程假;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請婚假的員工請提前20個工作日將申請報告(附上結婚證復印件)上報至公司運營部主管,并對自己在婚嫁期間工作作周詳安排,在交接無誤的情況下公司給予批準婚嫁。如不提前申請或工作不能正常交接,公司有權不予批準。

      十五、審批程序

      1、所有請假事宜,經報運營部主管批準后交至行政專員保管;

      2、部門主管不在公司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時,可由上一級主管代為批準。

      十六、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日正式實施;

      2、本制度由運營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和補充。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2

      一、目的

      第1條 為規范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二、請假程序:

      第2條 員工需要請假時,應先到人力資源部領取《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

      第3條 請假人填好《請假單》有關項后,按照《請假規定》呈請各級領導批準,將批準后的《請假單》送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案;

      第4條 辦理工傷假審批手續,必須查驗下列證件(材料):

      1、由當事人提供工傷事故的經過報告;

      2、由安全小組提供的工作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3、公司指定醫院出具的工傷證明和病歷;

      4、經有關部門鑒定工傷致殘等級的,必須出具有效鑒定傷殘等級證明。

      第5條 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第6條 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第7條 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三、假期類別:

      公休假日,法定假日,法定假日,年休假,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生育假,喪假,長假;

      四、請假規定:

      第8條 凡因病、事、工傷等不能正常工作時,必須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

      第9條 員工請假應以“誠實守信”為原則,如有發現弄虛作假且影響惡劣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第10條 員工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計;

      第11條 一般員工請假三天以下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三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高層領導或總經理審批;

      第12條 部門副職以上負責人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第13條 請假單必須由本人填寫,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并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14條 未請假、請假而未經批準就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按時出勤者,以曠工論處;

      第15條 如遇急病或重大事情有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者,可于當日委托同事、家屬或以來電、函等形式請假,并于事后次日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曠工處理。

      第16條 員工的請假事由不充分或有可能對工作產生不良影響時,其主管領導有權不予準假,或酌情減少準假時間;

      第17條 如果員工請假時弄虛作假,不能實事求是,一經查出,按其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五、假期說明

      第18條 公休假日:每星期六、星期日,法定公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19條 法定假日: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3天;

      春節: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調休,共7天;

      清明節:農歷清明放假公休,共3天;

      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端午節:6月14日至16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節,9月22日至24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9日(星其日)、25日(星期六)上班;

      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第20條 非法定假日:婦女節(3月8日)、青年節(5月4日),可分別組織婦女和青年(35周歲以下)參加紀念活動。如不組織活動,則分別給婦女、青年員工放假半天。對參加活動或照常工作的員工,均不支付加班工資。如婦女節、青年節適逢法定公休日,則不補假。

      第21條 年休假: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休假。

      1、年休假標準: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以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20xx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2) 累計工作滿20xx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3) 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年休假工資照發。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假。對員工應休年休假未休的天數工資按國家標準執行。

      第22條 事假:員工因事必須由本人處理的可申請事假。有調休假或年休假者,須在調休假和年休假用完后請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1、有薪事假: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事假。

      2、有薪事假標準:員工累計工作每滿1年的.,年有薪事假1天,最多不超過7天(含7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有薪事假的假期。

      第23條 病假:員工因病請假,憑醫院的醫療證明填寫請假條,由醫務人員簽署意見,再按事假審批權限報批;病假的醫療期及待遇按《計劃生育及醫療待遇規定》執行。

      第24條 工傷假:員工因工負傷,員工因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被診斷為職業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門報公司經營管理部,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診斷為職業病日起30天內,由公司經營管理部向公司所在地芝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經認定后,給予工傷假;

      1、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3、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2)、醉酒導致傷亡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4、在醫療期間,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執行,因員工個人責任事故原因造成的按病假規定執行,員工因公負傷,需治療休養者,須履行工傷假審批手續。

      第25條 婚假:員工符合結婚條件,需請婚假者憑結婚證填寫請假條,經計管員審核,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婚假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及醫療待遇規定》執行,假期改發補肋工資。

      第26條 生育假:員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需請生育假的,按請婚假審批程序審批;請生育假者可自己或委托他人填寫請假條。其假期及津貼補償按《計劃生育醫療待遇規定》執行。

      第27條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3天喪假;請喪假者由本人填寫請假條,部門負責人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喪假期間改發補肋工資

      第28條 長假:員工請假超過15天即為長假,請長假員工不在歸屬車間管理,由辦公室直接管理,期滿后需續請的,須通過辦公室來辦理。

      六、附則

      第29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和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30條 本手冊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3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制定本管理綱。

      一、公司形象

      1、員工必須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經營范圍和管理結構,并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

      3、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聲喧嘩。

      4、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發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6、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方得體。

      二、員工考勤

      1、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2、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休息為法定節假日。

      3、上班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4、遲到:9:10未到者一律按遲到處罰。當日在12點之前到公司者,扣除半天工資。在12點之后到公司者,扣除當天工資。罰金每月工資結算時扣除。

      5、請假:事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休息。(每月1天帶薪休息)。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部門經理請病假,事后補交相關證明。(每月1天帶薪休息)。其他請假(如婚假等)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的權利。

      6、請假內的薪酬,依下列規定支給:請假未超過規定天數或經批準延長請假時間者,其請假期間內薪酬照發。逾期過后,無故不到公司,又未告知考勤人員和所屬團隊經理者,扣除當月當日工資,扣除工資=逾期天數×當日工資。

      7、曠工:早上10:00之前無故不到公司,又未告知考勤人員和所屬團隊經理者,按曠工處理,每次罰金100元。當月累計曠工超過三次者,無基本工資。罰金每月工資結算時扣除。

      8、 參考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部門經理請示后方可離開公司。

      9、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工資或安排調休。加班費標準:為20元/小時。調休:累計加班時間10小時可調休一天。

      10、每月10日為工資發放日。

      三、薪酬績效與晉升

      1、薪酬計算:基本工資+話費補貼+工齡工資+車輛使用補貼+績效工資經理基本工資:

      部門員工基本工資:

      2、績效工資計算:參考公司管理制度,以每月實際績效為準。

      3、公司以任人唯賢、唯能、唯績為原則,個人的成長和進步對于公司是很重要的,因為公司的未來取決于每一位員工的成功。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工作,為工作勤奮、業績突出者提供晉升機會。

      四、衛生規范

      1、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設備的整潔。

      2、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每個部門負責一個月的值日工作(詳見值日表)。

      3、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個人工作區內設施自己負責關閉,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等應該關閉的設施。

      5、要愛護辦公區域的花木。

      五、工作要求

      1、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2、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3、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4、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文件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5、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檔存儲、殺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六、保密規定

      1、員工入職后需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

      2、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業客戶資料、數據等信息。

      3、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備份及存檔工作,并妥善記錄網絡密碼及口令。并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絡口令清單。

      4、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5、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客戶資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人員管理

      1、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并主動向上司匯報工作情況。

      3、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經理映,聽取意見。

      4、涉及超出員工權限的決定必須報部門經理同意。

      5、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

      6、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系,鼓勵并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公司是一個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八、物品管理

      1、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綜合部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并分配到各部門(清單詳見后附表格),超出配額之外的`物品填寫領用登記表。

      2、每月10日之前,部門經理將本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綜合部專門負責人提交總經理,審批同意后,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后,交由專門負責人,經綜合部審批同意后,方可購置。

      4、新進人員到職時由各部門統一配發辦公物品。

      九、電腦管理

      1、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設備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使用者的業務數據,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儲在網絡上相應的位置上。

      3、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盤上的應用軟件和系統軟件。

      4、嚴禁使用計算機玩游戲。

      5、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數據,每周備份一次。重要數據由使用者本人向綜合部申請做備份。

      6、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盤、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設備上使用。

      7、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泄密。

      十、獎懲辦法

      1、員工獎勵分為口頭表揚及物質獎勵。

      2、員工懲罰分為口頭警告、罰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跡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獎勵:

      A、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采納者。

      B、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資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懲罰:

      A、違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B、泄露公司經營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戶介紹他人的。

      5、公司將設立年終全勤獎(未有遲到、早退現象及病事假),獎金為1000元,于年終考評后一次性發放(以每個月的考勤統計為依據)。

      6、在公司服務滿三年(不含三年)的員工,將給予一周的帶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協商,以不耽誤工作為前提,得到許可后方可休假)及20xx元的一次性旅游補貼。

      7、在公司服務滿五年(不含五年)的員工將給予300元/月的住房補貼,發放辦法從第六年度合同期開始,本年度合同期滿時一次性發放。無論何種情況,未履行滿從第六年度開始簽定的本年度合同期的員工將不享受此項福利補貼。

      十一、經費管理

      1、因外出購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備用金時,應首先填寫公司【借款申請單】,交主管經理核準、審批簽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須在一周內報銷銷帳(出差人員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內)。借款未沖平者,不允許再次借款。

      2、員工報銷已發生費用,首先填寫公司【支出憑證】或【支出報銷單】。主管經理簽字后,到借款處填入【借款申請單】中的報銷日期,方算完成報銷手續。

      十二、出差細則

      1、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主管經理簽字后方可辦理借款手續。出差期限由主管經理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災害或工作實際需要經請示主管經理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3、出差費用的報銷:

      交通費:實報實銷。

      住宿費: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其他員工住宿標準為:元/天/

      人為基準實報實銷。

      伙食費: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其他員工伙食費標準為:元/

      天/人基準實報實銷。

      出差補助:元/天/人。

      4、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5、出差途中,如出現接待費用,先請示領導,領導同意后方可執行。費用額度由領導批示定額,定額外。

      6、出差回來后一周內填報【出差費用結算單】,辦理報銷手續。

      7、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供發票,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之事,除將所領追回外,并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三、新員工入職及培訓

      1、新員工入職

      1)、辦理入職手續,建立員工檔案。

      2)、員工入職后三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之后辦理五險。

      2、新員工入職后培訓

      a、公司文化(概況、成立歷史、公司理念、團隊品格、道德修養、行為規范等)。

      b、公司規章制度

      c、新老員工認識。

      d、辦公設備的使用。

      e、指引工作地點區域設施(洗手間、就餐處、乘車處等)。

      十四、名片管理辦法

      1、總則:為使公司名片統一規范化,強化對外公關形象的塑造,特制定本辦法。

      2、名片格式:公司名片格式統一化,由公司綜合部依據企業形象設計。

      3、名片印制程序

      a、根據工作需要,需要印制名片的員工需首先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

      b、主管經理批準后會通知綜合部。

      c、綜合部負責對外印制名片的印刷業務,印制完畢后發給當事人

      4、名片使用

      a、名片使用須恰到好處,不可像撒傳單般濫用,掌握使用范圍。

      b、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印刷或使用未經公司批準的名片。

      c、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后,嚴禁再使用公司原有的名牌從事任何活動,如若發現,公司將追究其責任,并予以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的經濟損失費,同時對于造成甲方任何重損失者,甲方保留以估算的損失額向有關機構提起訴訟的權利。

      以上管理制度為暫定審核版,未盡事宜,請各位領導給予意見和建議。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4

      一、適用范圍

      本考勤管理辦法適用于所有學生的校內外一切教學活動:學生開學注冊、上課、實驗、集體勞動、軍訓、政治學習、生產學習、課間實習、考試、早操鍛煉,以及其他要求學必須參加的活動。

      二、請假制度

      學生因病、因事請假,要辦理審批手續,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辦理審批手續的,應通過電話等方式先行請假,事后補辦審批手續。請假制度做如下規定:

      1、一日以內的病事假,須有本人病事假條,班主任簽字批準。

      2、三日以內的病假,必須持有校醫院或市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事假必須持請假條及其他相關證明,由班主任簽字,院、部、系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批準。

      3、三日以上,一周以內的病假,必須持有校醫院和市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事假必須持請假條及其他相關證明,由班主任簽字,部、院、系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署意見,學生處分管處長批準。

      4、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班主任、部院系領導和學生處分管處長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準。5、如有特殊情況,夜間不能回校住宿者必須按照以上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6、生產實習的學生,請病假須有醫院診斷證明,事假需持有相關證明,所在單位負責人同意后,按以上辦法辦理請假手續。

      7、畢業生因聯系工作請事假,一次不得超過10天,由院、部、系審批;超過10天的由部、院、系核準報學生工作處審批;一次請假超過20天的由院、部、系報分管校領導審批;此類請假累計不得超過20天。

      三、續假及銷假制度

      請假期滿,必須在當日辦理續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請假期滿后,及時按照審批程序銷假備案。

      四、考勤管理

      1、考勤記錄由各班班長完成,各院、部、系指定學管科負責人統籌管理學生考勤工作。各班應在次周星期一將上周考勤情況統計匯總報院、部、系考勤負責人。每學期結束后由班長做出全班學期考勤分析,將考勤記錄冊交回院、部、系存檔。各院、部、系每月月底通報各班考勤情況。對違反考勤制度的學生,應給予相應的批評和紀律處分。

      2、實行考勤預警制度和抽查制度

      各院、部、系應督促各班自覺做好考勤工作,切實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到任課教師點名和班長點名相結合,提高學生到課率。學生處將對考勤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累計匯總后,作為對部院系目標考核的依據之一。當學生曠課達到學籍管理規定時限邊緣,應及時提醒學生引起注意,經提示仍不改過者,按照相關規定,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5

      一、打卡考勤

      1、全員出勤實行打卡考勤記錄制度;

      2、所有工作日非計件人員按上下班作息時間上班前和下班后務必到指定的打卡機上進行刷卡;

      3、計件員工根據生產需要按車間安排的上下班時間打卡,每一天將生產車間打卡刷卡記錄經車間主任確認簽名后報人力資源備案,以作工資的核算依據。

      4、打卡機的監督管理:總裁辦人力資源與保安負責打卡機的監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損壞考勤設備,凡故意破壞考勤設備,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并處以二倍考勤機價格的賠償。

      5、刷卡其它事項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導致不能按時刷卡,由本人帶給部門負責人簽名的相關手續證明(如出差申請單請假條外出申請單員工考勤異常單等,報人力資源作為考勤依據;

      2)錄不到指紋、刷不到IC卡等特殊狀況時,務必有部門主管領導審批過的相關手續交人力資源核查存檔,或主動到保安處登記進出廠時間。

      3)因工作性質特殊而無法依公司統一作息時間上下班的,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請"特殊崗位作息時間",經人力資源審核、報總裁批準后按"特殊崗位作息時間"打卡。

      4)董事長、總裁、副總裁、公司顧問、外聘項目組人員可不執行打卡考勤。

      二、處罰規定

      1、遲到:正常上班時間后進入公司作遲到處理,遲到一次扣發當月工資,30分鐘內扣10元、30分鐘至1小時內扣20元,遲到超過1小時以曠工半天處理,遲到3次者以曠工半天、6次者以曠工1天處理,依次類推。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提前下班為早退,早退參照"遲到時間標準"雙倍處罰;

      3、擅自離崗:非工作需要離崗達半小時以上視為擅自離崗,擅自離崗參照"早退"標準處罰;

      4、曠工:按曠工時間以日工資的3倍比例扣罰,曠工3天以上的,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視為員工已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自行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5、對曠工或請假超期3日人員,各部門應在4個工作日內反饋至總裁辦、財務部凍結該員工的工資。員工私自連續離崗三天作連續曠工處理,部門應在第四天之內報總裁辦,逾期不報者,給予部門考勤員50元/人處理,直接領導以及部門主管領導各100~200元處罰。員工無故曠工連續3天以上或月累計五天以上者,均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也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6、對于員工離職,考勤員應將該員工的離職申請表及離職審批表在2天內交人力資源備案或存檔,否則,遲交一天考核考勤員10元/天,主管領導20元/天。

      7、各部門未按時將手工考勤記錄上交人力資源審核的,罰職責人每遲一天10元(周日除外);手工考勤記錄不全或有誤者給予職責人每個問題點5元罰款,弄虛作假的,每次罰款100元。

      8、人力資源未按考勤報表核算薪資的,罰職責人20元/次。

      9、忘記刷卡者由本人申請,主管領導簽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罰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經發現,當事人雙方各扣罰200元/次。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6

      一、目的:

      為倡導高效率地工作,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規范公司各項考勤制度,保證薪資核算有可靠的原始資料。

      二、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

      三、打卡管理

      上班時間:9:00-12:0013:30-18:00每周日休1天,月休總4天

      A、在所有工作時間上、下班都必須打卡,考勤以釘釘打卡記錄作為主要依據。

      B、無打卡記錄的視為漏打卡。每人每月有3次補卡機會,需在漏打卡的五天內補卡,過后不再通過補卡,經批準的補卡視同為正常的打卡,沒有補卡或沒有被批準補卡的按缺卡處理。

      C、實際上班及打卡時間晚于規定的上班時間為遲到;實際下班及打卡時間早于規定的下班時間為早退;工作時間擅自離開本人工作崗位從事非公司安排或必需的工作視為擅離職守。

      D、由于工作的原因在公司外上下班,也要釘釘打卡。請假和休假除外。

      四、外勤打卡

      A、由于特殊情況在工作點外上下班,應正常外勤打卡,并敘述具體情況;如外勤情況與實際不符合,則當曠工處理。

      B、由其它原因產生的外勤打卡在釘釘申請改卡并說明原因。

      五、調班申請

      A、調休須辦理調班手續,須釘釘申請并獲得批準。

      B、未辦妥調班手續,出現考勤異常,視為曠工;

      六、考勤處罰

      所有職員均應自覺遵守考勤制度,如有違反,將給予相應處罰:

      A、遲到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扣款10元一次,遲到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扣款20元一次,遲到超30分鐘,則視為曠工半日.

      B、早退一次扣50元,早退2小時以上視為曠工一日,再扣100元。

      C、無故曠工一天的,扣2天工資。無故曠工3天的,做開除處理。

      D、漏打卡每次扣50元。

      E、扣除一天工資為當月平均每天工資。

      F、以上處罰并項處理。(如早退及不打卡,兩種情況一起處罰。)

      七、請假制度

      1、請假時應事先報備獲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再在釘釘申請(特殊情況應向電話申請,事后補辦相關手續)。

      2、請假分事假、婚假、產假、喪假、病假、工傷假。

      1)病假:員工因普通傷害或疾病無法正常上班者,可請病假。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

      a病假超過2天需出示公立醫院病歷證明和建議休假單,否則以事假論;

      b一年內累計病假不得超過30天,期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或勞保醫院診斷必須繼續療養者,可酌情給特別病假,但以2個月為限;

      2)事假:全年事假原則上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請事假按實際天數扣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帶薪3天,超過3天按事假扣薪;未經批準的超過3天按曠工處理。

      4)產假:指轉正后的員工因生育而請的假別。女性生育假期128天帶薪,男性陪護帶薪假期15天。

      a女員工在請產假時必須提供準生證明,大概在產前50天提出.

      b如員工已參保的,產假期間的薪資可由公司按其基本工資標準先行支付,待勞動保障部門報銷完畢再予以補發或抵扣;如員工未參保則按其基本工資標準予以發放。

      c配偶分娩,可請陪產假,員工需要提交住院單等相關單據作為陪產證明,方可享受15天的有薪假;

      d陪產假為一次性假期,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內。

      5)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給假天數3天(外省可加2天路途假),不足部分另請事假。

      7)節假日:指清明、五一勞動節、端午、中秋、國慶、元旦等節日按國家規定放假(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

      3、批假權限

      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申請,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未能事后補辦手續由總經理簽字批準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八、外出報備

      外出:員工外出必須報備,未報備視為曠工一天處理。

      九、員工出差

      1、應事先填寫《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行政部登記,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方可執行。

      2、外出人員出差后需每日用外勤軟件簽到,并提交至部門經理及行政部。如遇外勤軟件異常或手機損壞等問題,可直接用微信、QQ、短信、電話形式提交至行政部說明情況。如果有不簽或者漏簽者,按曠工處罰,連續半月以上未簽到者,視為自離。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7

      一、為使公司正常運作,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所有員工要執行公司規定的上下班考勤紀錄制度,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無合理解釋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打卡者,本人寫明原因,經領導簽署意見后,報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四、加班

      1、確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后超時工作2小時以上的,視為加班半天(中午超時工作的不視為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加班天數。加班人員需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準后,送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2、加班可以補假。不能用補假抵銷病假、事假和曠工,因公差占用休息時間的不安排補休。不提出補休的,又不安排工作餐的給予發加班誤餐費,標準暫定為35元/人/天。

      五、請假

      1、員工不能正常出勤時,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提前填寫請假條,請假條需清晰填寫請假事由、時間,經領導批準后,報考勤管理人員備查。確因實際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電話向領導請假,再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全年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事假累計超過20天或曠工累計超過5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20次的,年終考核不能定為優秀。

      3、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51次的,年終考核為不稱職。

      4、曠工或者假期滿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參照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5、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一年中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其超過的時間崗位津貼按60%發給;一個月,事假累計超過7天不足10天的,當月崗位津貼按50%發給,超過10天或曠工超過2天的,當月崗位津貼停發。

      六、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8

      一、目的

      1、公司員工考勤是公司進行正常工作秩序及制度的基礎,是支付工資、員工考核的重要依據。

      2、為促進公司規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二、范圍

      公司除總經理、財務總監和總經理特批人員外,其它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特批人員由個人申請,總經理批準

      三、考勤方法

      1、公司考勤采用打卡考勤和考勤表登記相結合兩種方式。

      1)、業務員在公司上班的,每天早上要進行一次打卡。并用“工作日志”作為考勤依據。

      2)、發貨司機均實行每天早上上班和下午下班兩次打卡,其他時間由銷售內勤采用考勤表登記。

      3)、計件員工每天早上和中午上班要進行兩次打卡考勤,車間主任采用考勤表登記每日的出勤情況。

      4)、管理人員、記時員工一天四次打卡考勤,分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各兩次。

      2、1.4款人員加班的,同時要在加班前、后進行打卡。

      3、上班期間停電,各部門要根據每個記時員工、管理人員等的工作情況由主管安排是否放假,并在當天統計停電期間員工的上班情況,在隔天把統計結果交到考勤管理員手中。停電后宣布放假的部門,一律按放假處理,需要工作的要安排好每人的相應工作。計件員工由車間主任登記在考勤表上。

      4、對于新進員工,先采用考勤表登記的方式,以三天為一個試用期限,暫不發放考勤卡。試用期過后,各部門主管將新進員工的考勤證明送往辦公室,作為結算工資的依據。注:新進員工如在三天內試用不合格或自動離職,本公司則不予以結算工資。

      四、考勤時間

      1、公司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六,每天工作8小時。其他調整以辦公室通知為準。

      2、公司作息時間規定如下:(具體時分以考勤鐘的時間為依據) a 夏令時作息時間b 冬令時作息時間 上午:7:00-11:00 上午:7:30-11:00 下午:13:30-17:30 下午:12:30-17:00 晚上:18:30-21:30 晚上:18:00-21:00 夏令時作息時間或冬令時作息時間起訖期間或臨時時間調整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五、考勤管理

      1、遲到

      1)、員工未在規定上班時間前打卡視為遲到。

      2)、遲到超過1小時(含),視曠工半天處理。

      3)、因工作需要加班到22:00以后的可于次日推遲上班,并經主管同意后不作遲到處理,但主管須在一個工作日內提供證明到辦公室。

      2、曠工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或擅自離崗者

      2)、口頭請假事后一個工作日內不補假者;

      3)、假期已滿,逾期未歸者;4)、無故未刷卡而事后又未提供補勤證明者。如上班打卡,下班未打卡的;或上班未打卡,下班打卡的.。

      5)、因缺活,個別計件員工經車間主任同意放假的,直接由車間登記為放假,不作曠工。

      3、早退

      1)、員工在規定下班時間前擅自離廠視為早退。

      2)、早退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計算

      3)、當天遲到又早退按雙倍標準處罰。

      4)、對于因全公司停電導致需要提前下班的,計件員工由車間主任在考勤表上登記,記時員工由所在部門主管統一登記,管理人員由部門領導登記(參照三3款)。

      5)、計件員工在完成當天的工作任務后,經車間主任同意可以提前下班,不作早退。

      4、病事假

      1)、員工請病事假時,應提前填寫《請假單》,如有需要應在主管安排下辦理工作移交手續。臨時口頭請假上班后1個工作日內補辦,逾期不予辦理。(當事人未補辦按照曠工處理,口頭請假不能作為依據)

      2)、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根據假期需經相應領導批準。

      3)、員工因事請假,其主管領導需考慮是否影響生產或工作任務情況作出批假意見。

      4)、《請假單》要在辦公室備案,并作為銷假依據。

      5)、計件員工臨時放假的不需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車間主任直接登記在考勤表。

      5、工傷假 員工因執行工務而致傷害或疾病,持縣(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可申請工傷假,工傷假期以醫院證明為準。(請工傷假要填寫《請假單》)

      6、批假權限

      (1)、車間員工(包括記時)、倉庫輔助工請假2天(含)以內由車間(倉庫)主任批準,超過2天至5天(含)由部門經理批準,6天及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2)、管理人員請假,3天(含)內由部門經理直接批準,超過3天由部門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

      (3)、車間、倉庫主任請假2天(內)由生產部經理批準。3天(含)以上總經理批準。

      (4)、部門經理請假由總經理直接批準。

      7、請假原則

      (1)、原則上,公司正式員工一次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2天,當月累計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5天。試用期員工一次請假時間不得超過3天,特殊情況被批準請更長假期的,試用期要按請假時間延長。(工傷假除外)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9

      一、本公司除特定人員外,均須于警衛室設置打卡單。

      二、各單位主管應于月終前將下月份本單位工作時間表送人事部備查;人事科收集各單位一級主管管理人員出勤時間表呈總經理核閱。(如非輪班人員,每月工作時間固定者不必再排時間)

      三、如需變更出勤與輪休時間,或補充新進人員出勤時間,應填“出勤時間調整單”,經權限主管核準后,轉人事單位登記備查。

      四、員工因故延長上班時間或于假日出勤,先至人事單位領取“加班報告單”,經權限主管核準后轉人事單位查核并登記于考勤表上。

      五、員工因公于上班中外出,應填寫“公出單”送單位一級主管核準后,交警衛室登記。

      六、一級主管因公外出免填公出單,但應向上級主管報備,或于辦公室交代去處,聯絡方法,并于警衛室登記,未趕回公司打卡下班,則由人事單位依據警衛室出入登記簿記錄給予簽證。

      七、因公而未打卡,應報備人事單位領取“未打卡證明單”,填寫并經一級主管簽證后轉人事單位登記于考勤表上加蓋公章。

      八、下班忘記打卡,可由本人填送未打卡證明單呈一級主管簽證,若舉證有據,單位主管得予簽明,視早退一次處分,若無法舉證非因早退而未打卡則視未打卡一次處分,若未填送未打卡證明單者一律以曠工論。

      九、人事單位應于每日檢視考勤表,遇異常狀況或違規事情,應即主動簽辦,并與單位主管聯絡。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20

      一、制定目的:

      1、促進本公司員工養成守時出勤的習慣,以增進工作效率;

      2、統一本公司員工出勤標準,以利管理工作之進行。

      二、適用范圍:

      本公司職工的出勤,均依照本辦法所規范的體制管理。

      三、出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

      1、公司目前實行每天8小時,每周6天工作制。

      2、每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3、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對工作日、上下班時間、班次、就餐時間及工休時間進行調整,員工應予配合。

      (二)、打卡管理:

      1、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或簽到),無故不打卡(或簽到)者,按曠工處理。

      2、員工對打卡時間有疑問,可向管理員查詢。

      3、工作時間內,如非工作需要,不能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若需要,要得到直屬上司的批準。員工因私事中途外出的,須請假、打卡。

      4、不得遲到、早退。凡遲到、早退者,公司有權扣除工資及部分獎勵,并予以處罰。

      (三)、一般出勤規定

      1、遲到:是指未履行相關手續而缺勤的行為。

      上班時間前請假的按請假處理,(向管理部和直接上級請假)

      一個月允許有3次10分鐘內的.遲到,第4次10分鐘內遲到按遲到處理,扣20元/次;

      遲到超過10分鐘在2小時(含)內的,按遲到處理,扣30元/次;

      遲到超過2小時在4小時(含)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扣40元/次;

      遲到超過4小時以上的,按全天曠工處理,扣80元/次;

      2、早退:是指未履行相關手續而缺勤的行為。

      早退在15分鐘或以內的,扣20元/次;

      早退超過15分鐘在2小時(含)內的,扣40元/次;

      早退超過2小時在4小時(含)內的,扣60元/次;

      早退超過4小時以上的,按全天曠工處理,扣80元/次;

      3、曠工:未經請準假或假期屆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者,均以曠工計。

      曠工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計,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次;

      注:當月連續曠工3天或2次以上,或者6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或2次以上者,公司予以辭退。

      (五)、請假規定:

      1、請假需先申請,經管理員同意后方可休假。

      2、請假以半天計,不足半天者按半天計算。

      請事假半天,扣40元/次;

      請事假1天,扣80元/天;以此類推。

      請病假不扣錢,但需有正規醫院開具相關證明,無證明按事假處理。

      3、假超過2天(含),須提前1個星期申請,公司根據其本人的工作狀況及綜合考慮工作安排,決定是否準假;

      4、遇緊急事故不能事先請假的,應及時打電話向管理員請假,待返回工作崗位時補繳相關證明,經批準后可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5、未經請假、請假未核準或假期已滿未申請續假而不到勤者,則作曠工處理。

      (六)、給假管理

      1、員工請假應先填寫《員工請假單》,由管理員簽批(請假的計算單位是半天)。

      2、事假:須提申請批假,每次不得超過五天,如超過需呈請總經理核準后方可。但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

      3、病假:員工在告假當天以電話向管理員請假,事后補回請假手續和醫院證明,無醫院證明的按事假計,且病假每年不得超過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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