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孝道作文集合5篇
在現在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招聘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招聘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規范公司招聘的管理,確保招聘工作有序開展,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總經理以下所有職工的招聘管理工作,從應聘報名到轉正前均屬于招聘階段的工作。
3.工作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實施、修改;招聘需求的審核;招聘的組織實施。
3.2各責任部門:負責申報本部門人力資源需求、擬制《崗位描述書》、對招聘到崗人員進行跟蹤及評價。
3.3各分管領導:負責審核所管部門的招聘事項。
3.4總經理:負責批準招聘計劃,批準應招人員試用、轉正、終止試用等重大事項。
4.工作內容
4.1招聘計劃
4.1.1提出招聘的理由
A離職補聘:指因職工離職導致的招聘需求。
B編內補充:指崗位現有人數少于編制人數而導致的招聘需求。
C擴編增崗:指因增加崗位而導致的招聘需求。
D人力儲備:指因經營發展需要而進行的儲備性人力需求。
E其它類型:指因其它原因導致的人力需求,如人員調動等引起的需求。
4.1.2招聘計劃的內容
A崗位描述書: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工作關系、工作地點、工時制度、任職條件或資格。
B同崗位的人員需求數量。
C各崗位到崗時間段(最早、最遲到崗時間)。
4.1.3招聘計劃的提出及審批
A用人部門填寫《職工招聘計劃書》及《崗位描述書》,并提供專業性測試筆試考卷及標準答案的電子版,報上一級領導審批通過后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
B提出招聘計劃的時間要求:為了便于招聘工作的開展,招聘計劃應提前提出,自招聘計劃批準起至要求到崗時間止,助理級不少于60日,專員級崗位少于90日,主管及部長級的招聘時間不少于120日,高級管理崗位、稀缺技術崗位的招聘時間不少于180日。校園批量招聘不少于學生畢業前270日,校園零星招聘不少于學生畢業前150日。
4.2 招聘方式及渠道
4.2.1招聘方式
A企業內部發布招聘信息,由企業內部職工申請應聘。
B推薦應聘:企業了解人士推薦應聘者的,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用,推薦人應在《應聘人員測試意見》中簽名。
C企業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公開條件,通過各種渠道招聘人員,在求職人員中擇優錄用。
4.2.2招聘渠道
A廣告招聘:通過網絡、電視、報紙、雜志等媒體上刊登廣告信息,吸引人才前來應聘。
B人才市場招聘:通過參加各地人事主管部門、學校或其他單位舉辦的人才招聘(雙選)會,甄選具備工作經驗及實踐能力的成熟人才。
C高校招聘:通過到高校招聘應屆畢業生,甄選具備發展潛質及專業素質且滿足公司需要的人才。
D其他招聘:為招聘到合適的人才,充分滿足公司用人之需,可采用獵頭招聘、介紹等方式進行招聘。
4.2.2招聘渠道方案的確定: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工作的需要,編制招聘渠道建設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4.3 應聘人員的甄別
4.3.1 應聘登記:應聘者應到人力資源部親筆填寫《應聘登記表》、遞交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張、個人簡歷等相關資料;
4.3.2簡歷甄別:招聘助理或專員負責應聘資料的收集整理。對學歷、技術資格、年齡與崗位要求不符的'簡歷及時篩選,然后按企業人員內部應聘、重點關系推薦人員、外部人員進行分類報上級預審后,交用人部門審核,確定筆試、初試、復試。
4.3.3 測試內容
A素質測評:對素質技能要求較高的崗位,需要進行專業測評的,應當首先測評,再安排筆試或面試。
B筆試:所有應聘者均應參加筆試,筆試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筆試題分為通用試題和專業試題;筆試由人力資源部組織。
C專業操作測試:專業技術類崗位的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用人部門負責實施。
D面試:對于筆試、專業測試合格的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安排面試。面試時應具備的資料有:應聘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技術資格證、通用及專業筆試卷、技能測試成績,以及應聘者個人業績材料等。
E測試層級
面試崗位
招聘主管
用人單位主管
用人部門負責人
人力資源部長
分管領導
總經理
助理級
√
√
專員級
√
√
√
主管級
√
√
√
部長級及以上
√
√
√
F測試結果的確認:測試結論為試用、人才儲備、不考慮三種意見。當測試人意見不一致時以上級的意見為準,招聘主管與用人部門負責人意見不一致時,由用人部門分管領導裁定;用人部門負責人與人力資源部部長意見不一致時以分管人力資源副總或總經理裁定。
4.3.4 應聘批準,對測試合格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報人力資源分管領導或總經理簽字批準。對不合格人員的《應聘人員測試意見》由招聘主管按《應聘人員篩選表》結論,填寫結論,分類處理。
4.3.5 測試結果通知,一般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應聘人員;納入人才儲備或不試用人員一般不通知測試結果,但在測試時應告訴所有測試人員如果10個工作日內沒有接到通知,表明應聘人員與公司崗位要求不吻合,請不要等候。
4.4 試用流程
4.4.1 身份擔保:對于直接管理公司現金、物資的崗位(如出納等)須在入職一個月內辦理擔保手續。具體崗位名稱由人力資源部提出。
4.4.2 報到:招聘主管組織報到人員辦理相關手續,并將此表存入報到人員檔案。
4.4.3背景調查,即《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4.4.4 簽訂《勞動合同》。
4.4.5人員試用,簽訂《勞動合同》后由人力資源部招聘人員將試用者引導至用人部門試用,同時告訴后勤部門辦理相關后勤事項;用人部門接人后,由其直接上級按《崗位描述書》的內容,介紹工作職責及與其它部門的合作關系,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4.4.6 試用評價,試用評價的流程分為部門評價、綜合評價、初步評價、最終評價四個階段。評價等級為五等,分別是優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需改進(55-59分)、不合格。
A部門評價:以部門負責人意見為準;最遲應在約定試用期滿前20日將試用評價通知人力資源部。按《試用職工部門評分表》、《試用職工評價單》的格式規范填寫試用意見。
B綜合評價: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綜合評價采用360度考評方式進行,由人力資源部招聘主管負責實施;由紀檢主管、后勤主管、培訓專員、招聘主管、績效主管組成公司試用職工綜合評價小組;考評小組成員采用在《試用職工綜合考評評分表》上無記名打分(本表不作保存),然后由招聘主管取平均值為綜合評價得分, 綜合評價小組成員在《試用職工綜合評價得分表》共同簽名。
D初步評價:即部門負責人評價得分、綜合評價得分的平均分。初步評價由人力資源部招聘主管在《試用職工評價單》欄上填寫。
E最終評價:主管、部長由總經理評定;助理、專員由分管副總評定。最終評定實行一票否決權制度,可以推翻初步評價,形成單獨結論,并以此為準。
F評定等級的引用,合格者按期轉正,良好者、優秀者在本人申請的情況可提前1個月轉正,需改進者在本人申請、用人部門分管領導批準的情況下,可給予延長1個月試用期的機會;不合格者終止試用。
G試用評價結論:試用最終評價最遲應在試用期滿的前日告知試用者。
5. 附則
5.1 本招聘管理制度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修改和解釋。
5.2 本招聘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招聘管理制度2
1、招聘目的與范圍
第一條 為完善規范員工招聘錄用程序,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崗位。
第二條 人力資源部門應確保招聘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制度,并不斷拓寬招聘渠道,改進測試評價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對內和對外招聘信息的發布形式和內容。
第四條 公司招聘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內部招聘是指根據機會均等的原則,公司內部員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規定程序應征,公司在內部員工中選拔人員的過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從社會中選拔人員的過程。
第五條 招聘范圍原則上以招聘具有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鎮)常住戶口、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有經驗的各類人才為主,包括錄用正規院校的,特殊崗位可面對國內外公開選聘。
第六條 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大中專院校的需求見
面會及媒體廣告招聘等。
2、招聘原則和標準
第七條 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則和標準:
1)機會均等原則:在公司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員工享有和外部應征者一
樣的應征機會,具體程序見內部招聘有關條款。
2)雙重考查原則:所有招聘都需經過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的雙重考查,經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發錄用通知。
第八條 所有成功的.應征者應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無不良記錄,身體健康,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含),特殊崗位和經驗特別豐富的應征者可以適當放寬
要求。
3、招聘申請程序
第九條 各部門負責人應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計劃的同時擬訂人員需求計劃,填寫《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經人力資源部門審議,分管人力資源的高層領導審
核,經公司最高領導批準后留在人力資源部門備案,作為招聘的依據。
第十條 如果有計劃外的人員需求或因員工離職需補充人員,部門負責人應填寫《用人需求申請表》,經公司分管人力資源的高層領導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
門實施。
第十一條 各分公司的《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需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部備案;分公司完成部門負責人(含)以下人員的招聘后,須在一個月內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部備案。
第十二條 分公司招聘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須事先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
部審議,經總裁審核,由CEO批準實施。
4、招聘組織程序
第十三條 內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人力資源部門根據人員需求計劃或《用人需求申請表》,發布內部招聘
信息。
2)應征員工填寫《內部應聘登記表》,和自己的部門負責人做正式的溝通,并由部門負責人和公司分管該部門的高層領導簽批后交人力資源部門。
3)人力資源部門接到《內部應聘登記表》安排和該員工面談,并在《內部
應聘登記表》填寫相應的內容,簽署意見。
4)人力資源部門安排應征員工和空缺崗位的部門負責人或公司分管用人部
門的高層領導面談,必要時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5)人力資源部門和用人部門溝通應征員工的情況,達成錄用的一致意見后
重新核定工資水平,分公司報總經理審批,總部報CEO審批。
6)人力資源部門將員工的調動信息通知員工本人以及調入、調出的部門負
責人,同時抄送人力資源部門其他成員,并在公司內發布公告。
7)人力資源部門在調動信息發出后督促員工進行工作交接,并給予必要的
支持。
8)人力資源部門在員工正式調入新崗位前更新員工檔案。
9)如應征未成功,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將結果通知應征員工。
第十四條 在沒有職位空缺情況下員工調換崗位的申請參照以上步驟執行。
第十五條 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公司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設置填寫《增加人員申請表》反映部門缺員情況及增人要求及理由,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審核簽字,交人力資源部門審議,報公司最高領導審批,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批準后的申請表制定人
員招聘計劃,并負責聯系有關部門進行招聘事宜。
2)人力資源部門選擇適當的招聘渠道發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員資料(應聘人員填寫《求職申請表》)后,進行初步的篩選,然后交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崗位任職資格確定需面試的人選。人力資源部門負責通知初選合格人員
來公司進行面試、筆試。
3)人力資源部門與需求部門協同組織應聘人員的面試工作,由人力資源部門、空缺崗位的部門負責人面試應聘者,填寫《面試記錄表》,也可結合具體情況組織考核,填寫考核成績記錄。必要的時候也可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4)面試/測試后人力資源部門和業務部門對應聘者的情況進行討論,如必要提請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面試應聘者。
5)人力資源部門將《面試記錄表》及考核成績上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在《面試記錄/評價表》上簽署意見,確定試用員工名單,人力資源部門按名單向應聘者發出初步錄用意向,通知體檢事宜,同時會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確定試用員工的薪酬水平。
6)人力資源部門確認應聘者體檢合格后,發出正式的錄用通知,并確認具體的上班報到時間,同時將上班報到時間通知部門負責人,抄送人力資源部門其他成員,并在公司內發布公告。
5、招聘費用管理
第十六條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每年末制定招聘費用預算,經公司審批后安排
次年的使用,招聘費用的申請和報銷需經過財務部門審核。
招聘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制度目的
為了使本公司人力資源維持穩定,并滿足業務增長所需要的人才,強化提升人員素質,特制定此辦法。
2、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內人員增補之申請,均依照本辦法執行。
3、權責單位
(1)人事行政部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工作。
二、增補規定
1、增補申請時機
(1)現職人員離職,其主管業務沒有人員接管。
(2)業務增加,致使工作量加大,現有人力不足。
(3)增加新的工種,現有企業內缺乏此工種人才或不足時。
(4)因未來業務擴展,提早儲備人才。
2、增補申請流程
(1)用人單位需增補人員時,應先填制《人員增補申請單》并經主管簽核。
(2)將主管簽核之申請單轉交人事行政部查核。
(3)人事行政部查核后提交到總經理審批。
3、招聘渠道
(1)內部招聘
公司技術、管理級以下的職位會在公司內部發布招聘信息,內部選聘,由總經理核準。技術、管理級以上的職位不會公布(包括技術、管理級的.職位)。
(2)外部招聘
通過原廠、顧問的引薦、人才市場、媒體廣告、互聯網和大專院招聘優秀人才。
三、注意原則
1、增產未必須增員
業務增加時應優先考慮是否可以通過提高效率的解決問題。
2、因事設人,避免因人設事
健全的組織架構,依照組織分級管理及崗位規范選用適當人選,做到人盡其才。
3、定期定量而非隨心所欲
做好人力資源預估工作,擬訂需求計劃,定期定量辦理。
招聘管理制度4
招聘管理制度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組成部分,旨在確保招聘流程的公平、有效和合規。它涵蓋了從職位分析、招聘計劃制定、候選人篩選到錄用決策的全過程。
內容概述:
1. 職位描述與任職資格:明確每個職位的工作職責、所需技能和資格標準。
2. 招聘流程:規定招聘活動的步驟,如發布招聘信息、接收簡歷、面試安排、評估和選擇。
3. 篩選標準:設定評價候選人的標準,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經驗、技能測試和面試表現。
4. 面試與評估:規范面試程序,包括面試官的'角色、問題設計和評分準則。
5. 錄用決策:闡明如何基于評估結果做出錄用決定,包括背景調查和薪酬談判。
6. 法規遵守:確保招聘活動符合勞動法規,防止歧視和不公平待遇。
7. 員工培訓與發展:新員工入職后的培訓計劃和職業發展路徑。
招聘管理制度5
1.0目的
規范物業集團人員招聘工作程序,確保能及時、有效地為用人部門輸送合格人才。
2.0范圍
適用于除物業集團各部(室)助理級以上及所屬物業公司(管理處)總經理助理級以上人員的所有員工的招聘工作。
3.0職責
3.1物業集團各部(室)及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負責制定用工計劃并負責招聘工作的業務考核。
3.2行政管理總部是人事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招聘計劃并組織實施。
3.3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本制度的執行情況。
3.4物業集團副總經理負責用工計劃、招聘計劃及錄用人員的審核,物業集團總經理負責審批。
4.0工作內容
4.1物業集團各部(室)、各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依據人事定編及實際情況于每月25日前將用工計劃填入《人員增補申請表》后報行政管理總部。
4.2定編內的主管以下人員的招聘按正常手續辦理。
4.3定編外::或定編內的`主管以上人員的招聘報物業集團總經理審批。
4.4行政管理總部根據《物業集團定崗定編》及各單位缺編情況,每月27日前編制下月招聘計劃,報物業集團總經理審批。
4.5行政管理總部擬定招聘方案,報物業集團總經理審批。
4.6行政管理總部在招聘方案確定后三個工作日內聯系招聘渠道,發布招聘信息。
4.6.1招聘的主要渠道有:人才市場招聘、報刊雜志招聘、網絡招聘、學院、部隊招聘、獵頭公司招聘等。
4.6.2招聘公告內容必須包括企業的基本情況、招聘崗位、招聘條件、招聘時間、地點,報名須帶的證件、材料以及其它注意事項。
4.7物業集團業務總部、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以及用人單位協助行政管理總部做好題庫的建立、面試、筆試等相關工作。
4.8初試時::要嚴格審查硬件,包括核實員工的身份證、最高學歷證、相關崗位技術證書、退伍證、健康證等證件。初試合格人員資料要分類整理,根據初試結果擬定參加復試人員名單并在初試完成后一個工作日內通知到人。
4.9初試過程中,若發現應聘者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不合格,不予錄用:
4.9。1有嚴重疾病史或者傳染病者;
4.9。2組織觀念極差,不服從工作安排,紀律渙散者;
4.9。3以往工作經歷中職業道德欠佳、品行不端、自私自利者;
4.9。4心胸狹隘,有嚴重心理障礙者;
4.9。5性格特別內向,且與人交流溝通明顯困難者;
4.9。6吸毒者;
4.9。7其他不合格的情形。
4.10復試由行政管理總部統一安排。復試必須經過筆試、實操測試。
4.11復試合格,擇優進入崗前培訓。進入崗前培訓人員需報集團勞動人事保障中心審查。三日內未答復者,視為審查合格。
4.12應聘人員資料的整理與保存
4.12.1將已錄用人員、待考慮人員、不合要求人員資料分門別類存放。
4.12.2將需要補簽的已錄用的人員資料送有關領導簽名確認。
4.12.3已錄用人員資料待員工報到入職后,存入員工人事檔案。
4.12.4待考慮人員資料保存期限為一年。
4.12.5不合要求人員資料保存期限為一個月。
4.13行政管理總部將招聘結果進行統計并寫出招聘工作總結(招聘方式、面試的組織、招聘的結果及存在的問題等內容)呈物業集團總經理批閱。
5.0相關文件
無
6.0記錄表格
6.1《人員增補申請表》(qr—6.3—01—13)
6.2《物業集團定崗定編》(無固定格式)(qr—6.3—01—17)
招聘管理制度6
內部人才招聘市場管理暫行辦法(銀行)
中國**銀行**省分行本部內部人才招聘市場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省分行本部人才資源縱向和橫向合理配置機制,促進內部人才科學、主動、有序流動,根據中國**銀行**省分行實際,制訂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暫行辦法所稱內部人才招聘市場,是指以**省分行信息服務網站為載體,建立省分行本部企業內部人才交流平臺。
第三條 對內部人才招聘市場管理堅持以下原則: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用人單位、人力資源部分工負責原則;
(三)依法辦事原則。
第四條 內部人才交流與外部人才引進協調發展,內部人才市場和外部人才市場共同形成我行人才資源配置庫。
第二章 內部人才招聘范圍
第五條 實行內部人才招聘的崗位應為**銀行**省分行本部的**崗位和*級(含)以下專業技術崗位。
第六條 可實行內部人才市場招聘的情況:
(一)崗位聘期或合同期滿,需重新聘用員工的;
(二)崗位定編后出現缺編的;
(三)經批準新設立的崗位;
(四)機構改革、重組或現有人員調整分流后,需要重新招聘員工的;
(五)他需要實行內部人才市場招聘的情況。
第七條 不宜進入內部人才市場招聘的崗位,不列入內部人才市場招聘的范圍。
第三章 內部人才招聘的資格和條件
第八條 參加內部人才市場招聘的員工,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應符合《中國**銀行**省分行本部經辦崗位職務管理辦法》、《中國**銀行**省分行專業技術崗位職務管理實施辦法》關于聘任條件的規定;
(二)符合經人力資源部核準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第四章 內部人才招聘程序
第九條 內部人才市場招聘一般按下列程序和方法進行:
(一)用人單位制定招聘方案、招聘啟事,內容涵蓋所需人員崗位詳細評價及擬聘員工需具備資格條件,報省分行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配置中心;
(二)人力資源配置中心對部門的招聘方案進行審核,審核同意后在省分行信息服務網站公布,同時載明應聘表格、報名截止日期等;
(三)納入招聘范圍的員工由省分行信息服務網站獲取信息;
(四)符合所公布資格條件的員工填寫《中國**銀行**省分行本部內部人才市場員工招聘登記表》,并在規定期限內交用人單位;
(五)用人單位通過筆試或面試或者根據對應聘人的考核了解,對應聘人選進行擇優選擇。面試分為自我陳述、答題(含公共題和專業題兩部分)和現場交流三部分,面試小組成員由用人單位確定,面試小組根據事先確定的評分標準對應聘人選的面試情況進行打分。面試結束后,用人單位根據筆試、面試評分結果、應聘人選的綜合情況確定擬聘人選報人力資源配置中心;
(六)人力資源配置中心對擬聘人選資格、選聘程序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經相關審批程序,確定擬聘人選;
(七)辦理聘任和行內調動手續;
(八)員工到用人單位工作。
第十條 對在內部招聘過程中發現的德才素質較好,因崗位職數限制等原因未能上崗的人員,部門可作為后備人才積極加以培養。
第十一條 如通過內部招聘未產生合適的對象,該崗位可暫時空缺,待條件成熟后,再通過內部招聘方式進行重新聘任。
第五章 組織領導
第十二條 內部招聘中用人單位主要職責:
(一)負責按規定制訂招聘方案;
(二)負責對內部招聘報名人員的專業資格審定;
(三)負責筆試、面試或考核了解的組織工作;
(四)負責對筆試、面試、考核了解結果的審定,并提出擬聘任人選,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第十三條 內部招聘中人力資源部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內部人才招聘市場的總體管理工作;
(二)負責規范內部招聘的原則、標準和程序;
(三)負責招聘方案的審核
(四)負責對擬選聘人員的資格審查;
(五)負責招聘的過程監督;
(六)負責辦理員工聘任和調動手續。
第十四條 各用人單位應切實加強對本部門內部人才招聘工作的領導,嚴格按照員工擇優選聘的有關規定執行,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工作程序。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暫行辦法由中國**銀行**省分行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暫行辦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招聘管理制度7
1. 招聘目的與范圍
第一條 為完善規范員工招聘錄用程序,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崗位。
第二條 人力資源部門應確保招聘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制度,并不斷拓寬招聘渠道,改進測試評價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對內和對外招聘信息的發布形式和內容。
第四條 公司招聘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內部招聘是指根據機會均等的原則,公司內部員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規定程序應征,公司在內部員工中選拔人員的過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從社會中選拔人員的過程。
第五條 招聘范圍原則上以招聘具有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鎮)常住戶口、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有經驗的各類人才為主,包括錄用正規院校的應屆畢業生,特殊崗位可面對國內外公開選聘。
第六條 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大中專院校的需求見面會及媒體廣告招聘等。
2. 招聘原則和標準
第七條 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則和標準:
1) 機會均等原則:在公司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員工享有和外部應征者一樣的應征機會,具體程序見內部招聘有關條款。
2) 雙重考查原則:所有招聘都需經過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的雙重考查,經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發錄用通知。
第八條 所有成功的應征者應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無不良記錄,身體健康,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含),特殊崗位和經驗特別豐富的應征者可以適當放寬要求。
3. 招聘申請程序
第九條 各部門負責人應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計劃的'同時擬訂人員需求計劃,填寫《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經人力資源部門審議,分管人力資源的高層領導審核,經公司最高領導批準后留在人力資源部門備案,作為招聘的依據。
第十條 如果有計劃外的人員需求或因員工離職需補充人員,部門負責人應填寫《用人需求申請表》,經公司分管人力資源的高層領導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門實施。
第十一條 各分公司的《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需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部備案;分公司完成部門負責人(含)以下人員的招聘后,須在一個月內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部備案。
第十二條 分公司招聘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須事先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部審議,經總裁審核,由CEO批準實施。
4. 招聘組織程序
第十三條 內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 人力資源部門根據人員需求計劃或《用人需求申請表》,發布內部招聘信息。
2) 應征員工填寫《內部應聘登記表》,和自己的部門負責人做正式的溝通,并由部門負責人和公司分管該部門的高層領導簽批后交人力資源部門。
3) 人力資源部門接到《內部應聘登記表》安排和該員工面談,并在《內部應聘登記表》填寫相應的內容,簽署意見。
4) 人力資源部門安排應征員工和空缺崗位的部門負責人或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面談,必要時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5) 人力資源部門和用人部門溝通應征員工的情況,達成錄用的一致意見后重新核定工資水平,分公司報總經理審批,總部報CEO審批。
6) 人力資源部門將員工的調動信息通知員工本人以及調入、調出的部門負責人,同時抄送人力資源部門其他成員,并在公司內發布公告。
7) 人力資源部門在調動信息發出后督促員工進行工作交接,并給予必要的支持。
8) 人力資源部門在員工正式調入新崗位前更新員工檔案。
9) 如應征未成功,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將結果通知應征員工。
第十四條 在沒有職位空缺情況下員工調換崗位的申請參照以上步驟執行。
第十五條 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 公司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設置填寫《增加人員申請表》反映部門缺員情況及增人要求及理由,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審核簽字,交人力資源部門審議,報公司最高領導審批,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批準后的申請表制定人員招聘計劃,并負責聯系有關部門進行招聘事宜。
2) 人力資源部門選擇適當的招聘渠道發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員資料(應聘人員填寫《求職申請表》)后,進行初步的篩選,然后交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崗位任職資格確定需面試的人選。人力資源部門負責通知初選合格人員來公司進行面試、筆試。
3) 人力資源部門與需求部門協同組織應聘人員的面試工作,由人力資源部門、空缺崗位的部門負責人面試應聘者,填寫《面試記錄表》,也可結合具體情況組織考核,填寫考核成績記錄。必要的時候也可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4) 面試/測試后人力資源部門和業務部門對應聘者的情況進行討論,如必要提請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面試應聘者。
5) 人力資源部門將《面試記錄表》及考核成績上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在《面試記錄/評價表》上簽署意見,確定試用員工名單,人力資源部門按名單向應聘者發出初步錄用意向,通知體檢事宜,同時會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確定試用員工的薪酬水平。
6) 人力資源部門確認應聘者體檢合格后,發出正式的錄用通知,并確認具體的上班報到時間,同時將上班報到時間通知部門負責人,抄送人力資源部門其他成員,并在公司內發布公告。
5. 招聘費用管理
第十六條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每年末制定招聘費用預算,經公司審批后安排次年的使用,招聘費用的申請和報銷需經過財務部門審核。
招聘管理制度8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組織能夠吸引、篩選和留住符合崗位需求的人才。其主要作用在于:
1. 規范招聘流程:明確招聘的各個環節,從發布職位到面試評估,再到錄用決策,保證流程的公正、透明。
2. 提升招聘效率:通過標準化的`制度,減少招聘過程中不必要的延誤和錯誤,提高人才引進的速度。
3. 保障企業利益:確保招聘活動符合法律法規,降低潛在的法律風險。
4. 塑造良好雇主形象:一套專業、公平的招聘制度能提升企業的外部形象,吸引優秀人才。
內容概述:
人事招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招聘策略:定義招聘的目標、渠道、時間表和預算。
2. 職位描述:明確每個職位的職責、技能要求和資格標準。
3. 廣告與宣傳:規定如何發布職位信息,包括內容、形式和媒介選擇。
4. 應聘者篩選:設定簡歷篩選標準和面試流程。
5. 面試與評估:制定面試指南,包括面試官培訓、面試問題設計和評估方法。
6. 錄用決策:闡明錄用標準、薪酬談判和入職流程。
7. 法律合規:遵守勞動法規,確保招聘活動合法。
招聘管理制度9
招聘管理制度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環節,旨在規范招聘流程,確保企業能吸引、選拔到合適的人才,以滿足業務發展需求。它通過明確職責分工、設定招聘標準、規定面試流程等,提升招聘效率,保證公平公正,同時降低用人風險。
內容概述:
1. 招聘策略:確定招聘渠道,如內部晉升、網絡招聘、人才獵頭等,以及對應崗位的招聘時間表。
2. 崗位描述:詳細列出職位職責、所需技能、教育背景及工作經驗要求。
3. 簡歷篩選:設定篩選標準,規定如何評估候選人是否符合職位要求。
4. 面試流程:明確面試官角色,設計面試問題,規定多輪面試的順序與內容。
5. 背景調查:規定對候選人的工作經歷、教育背景、個人品質等進行核實的'程序。
6. 錄用決策:設定錄用標準,闡明如何評估面試結果,決定最終人選。
7. 入職培訓:規劃新員工入職流程,包括簽訂合同、介紹公司文化、崗位培訓等。
8. 法規遵守:確保招聘活動符合勞動法規,保護求職者的合法權益。
招聘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為滿足集團本部發展需要,規范員工招聘管理及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副總監級別以下和引進骨干人才以外的員工招聘管理。
三、政策
人才招聘與錄用本著“公開招聘、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和“按需設崗、以崗定員、擇優上崗”的辦法錄用人員。
四、職責
1、人力資源部職責
(1)制訂中長期人力資源規劃。
(2)制訂、完善公司招聘管理制度,規范招聘流程。
(3)核定公司年度人力需求,制訂年度招聘計劃,并進行動態管理。
(4)分析各崗位職責及任職資格,與用人部門一起制訂并完善職位說明書。
(5)決定獲取候選人的形式和渠道。
(6)設計并主持實施人力資源選拔測評,為用人部門提供錄用建議。
(7)提供各類招聘數據統計及分析。
2、用人部門職責
(1)編制部門年度人力需求計劃,提出人力需求申請。
(2)協助人力資源部做好本部門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的分析整理。
(3)參與候選人的專業技術水平測評。
五、確定招聘計劃及需求
1、各部門根據公司本年度發展狀況和下一年度的發展規劃,擬訂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于每年年底報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年度發展規劃、人員編制情況及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制訂年度招聘計劃及費用預算,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3、各部門提前一個月申報人力資源需求,填寫《增編申請表》或《人員增補申請表》。
4、 《增編申請表》適用范圍:增設職位、原職位增加員工數量、儲備人才。
5、 《人員增補申請表》適用范圍:員工離職補充、調動補充。
6、招聘需求審批權限表
7、人力資源部匯總人力資源需求信息,制訂招聘計劃。
六、招聘形式
1、內部競聘
(1)在尊重用人部門、應聘員工及其目前所在部門意見的前提下,進行內部競聘,為供求雙方提供雙向選擇的機會。
(2)內部招募對象的主要來源有職位提升、工作輪換等。內部招募的主要方法有推薦法(經本公司個別員工推薦)、公告法(使全體員工了解職務空缺,通過競聘選拔)等。
(3)當公司出現職位空缺時,原則上應首先在公司內部進行競聘。經各用人單位申請,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可對空缺崗位進行競聘。
(4)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需求,擬定內部競聘公告。內部競聘公告要盡可能傳達到每一個正式員工。所有正式員工在上級主管的許可下都有資格向人力資源部報名申請。
2、外部招聘
在內部競聘不能滿足人力資源需求或公司領導認為直接外部招聘更合適的情況下,采用外部招聘形式。
(1)招聘渠道
①員工推薦:鼓勵員工推薦優秀人才,由人力資源部本著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按程序考核錄用。
②媒體招聘:通過互聯網、報刊等媒體發布招聘信息。
③現場招聘:參加人才交流會等形式實施現場招聘。
④校園招聘:通過與高等院校的長期合作物色合適人選,將招聘信息及時發往有關高等院校的.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⑤中介招聘:利用獵頭公司等專業中介服務機構尋找特定的中高端人才。
(2)外部招聘組織管理
外部招聘工作的組織以人力資源部為主,用人部門配合,必要時高層領導、相關用人部門參加。
七、招聘甄選
1、測評小組
(1)招聘甄選工作由測評小組主導實施。測評小組由人力資源部招聘負責人、用人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組成,各測評小組成員視需要在招聘的不同環節履行各自的職責。對于重要崗位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招聘,可邀請外部專家參加,實施對候選人的測評。
(2)人力資源部負責建立涵蓋測評方式、測評指標、測評內容及測評小組的人才測評體系,并負責在實際工作中不斷加以豐富和完善。
2、初試
(1)人力資源部收到應聘材料,根據聘任要求及職位說明書進行第一輪篩選工作,也可將符合基本條件的候選人應聘材料轉給用人部門進行第二輪篩選。
(2)初試由人力資源部主導,人力資源部對通過初步篩選的候選人發出初試通知,確認初試人選和時間,如果需要用人部門參與,通知用人部門做好準備。
(3)候選人參加初試前,須填寫《職位申請表》。
(4)初試一般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筆試主要考核候選人的專業知識、邏輯推理能力、思維分析能力等。面試主要考察候選人的求職動機、學歷背景、工作經歷、職業道德等內容。有安排筆試的,須通過筆試考核方能進入面試環節。
(5)通過初試,測評人審查候選人是否具備該職位必備的素質條件及與企業文化的匹配度,并在《面試評價及錄用申批表》中填寫初試意見。
3、復試
通過初試的候選人必須參加復試。復試形式主要以面試為主,由用人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領導主導。通過復試,測評人主要考核候選人的專業知識、專業能力、必備技能等,以審查其是否能夠勝任職位要求,并在《面試評價及錄用申批表》
中填寫復試意見。
八、錄用
1、甄選結束后,測評小組應通過候選人在初試、復試中的表現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定量分析是指針對候選人在初試、復試中的排名或得分確定最終排名的分析方式。定性分析是指針對候選人在初試、復試中的表現進行綜合素質和勝任力的定性分析。
2、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基礎上,測評小組提出初步錄用意見。
3、必要時應對擬錄用人員做背景調查。
4、候選人的《面試評價及錄用申批表》按權限由領導簽署肯定意見后,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員工報到。
5、對于有意向錄用的候選人,由人力資源部以郵件或電話的形式發出《錄用通知單》。對于最后一關未能通過審批的候選人,由人力資源部以郵件或電話的形式發出《暫不錄用通知單》。
6、經批準錄用的人員須按公司規定的時間到人力資源部報到,辦理入職手續(詳情可參見《集團本部入職管理辦法》)。
九、附則
本制度經集團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并經集團總裁簽發后公布實施,修改亦同。
招聘管理制度11
招聘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旨在規范招聘流程,確保公司能夠吸引、選拔和保留最合適的員工。該制度涵蓋了招聘策略、崗位描述、招聘程序、面試標準、錄用決策、員工入職等多個環節。
內容概述:
1. 招聘策略:明確招聘的目標、方式和時間表,如內部晉升、外部招聘、校園招聘等。
2. 崗位描述:詳細列出每個職位的'職責、技能要求、資格標準,以便篩選合適人選。
3. 招聘程序:設定招聘流程,包括發布職位、收集簡歷、篩選簡歷、面試安排、背景調查等步驟。
4. 面試標準:建立客觀的評估體系,包括面試問題設計、評分標準、面試官培訓等。
5. 錄用決策:規定如何根據面試結果和綜合評估做出錄用決策,以及與候選人溝通的方式。
6. 員工入職:規劃新員工的入職流程,包括合同簽訂、培訓、試用期管理等。
招聘管理制度12
招聘服務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保障公平性:通過標準化流程防止偏見和歧視,確保所有候選人有平等的機會。
2、提高效率:減少無效的招聘活動,節省時間和資源,提升招聘效率。
3、保證質量:確保選拔出的人才符合企業需求,提高員工的績效和滿意度。
4、塑造形象:良好的招聘流程能展示企業的`專業形象,吸引優秀人才。
5、戰略匹配:招聘策略應與企業戰略相一致,以支持企業的長期發展目標。
招聘管理制度13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員工招聘管理工作,依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各級員工的招聘和任用,以思想、品德、學歷、能力、經驗、體格及工作的需要為原則。
第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不予錄用:
與其他公司未解約者(特約兼職人員除外);
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或二次進公司者(董事長、總經理特批者除外);
患有精神病、傳染病及身體狀況不良影響工作者;
品行惡劣,被其他機構或組織開除者;
有違法犯罪行為及記錄者;
未滿18周歲者;
無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者;
曾有貪污受賄、私挪公款受到處罰者。
曾有嚴重瀆職行為者。
偽造學歷、年齡、資質、職務及其他形式的弄虛作假者。
第四條公司聘用員工以公開招考為原則。具體程序為:
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錄用(增補)人員時,以部為單位,提出“人員錄用(增補)申請書”交綜合管理部,經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會核準后,由綜合管理部對外發布招聘啟事。
應聘者應先在綜合管理部登記,符合應聘條件者,允許參加公司考試。
公司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合格者,依成績的先后及專業的需要通知參加面試。
面試由用工部門的部長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綜合管理部人事主管陪試,必要時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也陪試。
凡考試成績優良、符合應聘條件者,由用人部門部長申請錄用后,交由綜合管理部按考試成績先后順序通知報到試用。符合條件但本次崗位已滿者,列入公司“后備人員庫”,下次在同職(崗)位招聘時免試并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考慮。
第五條試用期一般為1——2個月,公司根據《勞動合同法》和企業實際情況適當調整。
第六條試用人員一般不宜擔任公司要害部門或重要崗位的工作,也不宜安排具體重要工作。
第七條新進人員于試用期間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定:
如有受記過以上處分者,應予以辭退。
非特殊情況的事假達3天者,應予以辭退。
試用期病假達7天者,應予以辭退或延長其試用期間予以補足。
有曠工記錄兩次或連續兩天或遲到3次者應予以辭退。
第八條試用期滿,試用員工成績合格者,由各部門負責人呈報總經理核準正式任用,試用不合格者,試用期內可隨時解雇。
第九條凡通過本公司考試任用的新進員工,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到手續,過期取消資格。
第十條正式任用的'員工應該在人事主管處留有以下資料:
由公司統一發放并填寫的招聘表格。
學歷、資質、職稱及其他相關證明。
個人簡歷。
近期照片若干張。
身份證復印件。
體檢表。
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或未婚證明。
面試或筆試記錄
員工引薦擔保書(由公司視需要而定)
其它需要留存的資料。
第十一條各部門對所屬員工視其能力、個性,若須適當期間內互調工作,應經公司綜合管理部考核批準并下達書面調令。
第十二條奉調員工在接到調令通知書后不得推委,須在規定期限內辦妥下列移交手續:
現款、有價證券、賬表憑證。
印信戳記。
圖書、規章、文書、設計圖表、技術資料。
器材、成品、財產設備等。
檔案文件,重要經營資料。
其它應移交的資料和物品。
招聘管理制度14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招聘工作管理,規范招聘工作流程,明確招聘工作的權限和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招聘工作遵循內部優先,效率與成本兼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總部及下屬各子(分)公司。
二、招聘的職能分工
第四條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為集團公司招聘工作的職能主管部門,負責集團公司招聘政策與制度的制定,負責集團公司總部及子(分)公司的招聘工作的管理與監督,負責集團公司人力資源戰略規劃及年度招聘計劃的制定與落實。
第五條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負責總部部門人員和集團中高層管理人員(如何介定?)的招聘工作。(項目部人員還是集團負責)
第六條各子(分)司人事科負責年度人力資源計劃的制定與人力資源工作的總結,負責招聘的實施以滿足本單位所需的各類人員。
三、招聘的需求
第九條集團公司各部門/公司根據本部門/公司發展規劃,制定本部門的年度需求計劃,每年十月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案。
第十條集團公司總部各部門須在每月21日至26日向人力資源中心提交經本部門第一負責人簽字批準的《人員增補申請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崗位職責,2、崗位任職資格,3、崗位考核辦法,4、薪資標準(是否指部門可以承受的預算)。
第十一條集團公司總部各部門在部門編制內的人員需求,由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已核準的《人員增補申請表》實施招聘。
第十二條總部各部門編制外的`人員需求或因新增崗位而產生的人員需求,須提供需求原因的書面報告及新增崗位的《崗位說明書》,經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后方能實施。
四、招聘的實施
第十三條招聘分為公司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在公司內部無合適人選時可考慮外部招聘。
第十四條內部招聘時,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根據崗位說明書及《人員增補申請表》,發布內部招聘公告。發布的方式包括內部郵件和張貼告示等,內部招聘公告應盡可能傳達到每一位正式員工。所有的正式員工都可向人力資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提出內部應聘申請。
第十五條外部招聘時,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根據崗位特點,可采用網上招聘、媒體廣告、人才交流會、校園招聘、獵頭中介等渠道發布招聘信息。
第十六條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負責面試的初試工作,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應聘動機、性格傾向與通用技能。
第十七條用人部門負責面試的復試工作,復試重點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知識與技能。最后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綜合多方因素出具錄用意見。
第十八條公司須有5人參與面試評估.
集團公司面試步驟如下:
應聘職位后備總經理級后備科級科級以下應屆生
初試招聘處招聘處/直接主管招聘處/直接主管招聘處
復試總經理面試組用人部門總經理用人部門總經理用人部門主管/總經理
終試或審批人資中心總經理人資中心總經理人資中心總經理人資中心總經理
子(分)公司面試步驟如下:
應聘職位后備科級人員及以上科級以下應屆生
初試人事科/直接主管人事科,直接主管人事科
復試科長面試組科長面試組用人科室的科長
終試或審批總經理總經理總經理
第十九條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組織對擬錄用人員進行體檢及對中高級人才、關鍵崗位員工進行背景調查,并將調查記錄記入檔案。
五、員工的錄用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錄用為本公司員工:
1.精神病史、傳染病(如乙肝、肺結核、癲癇等食品行業禁忌病)或其它重疾者;
2.有刑事(勞改、拘留、判刑等)記錄者;
3.未滿18周歲者;
4.二次進公司者;
5.與其他公司未解約者;
6.已簽約員工的三代以內直系(旁系)親屬;
7.品行惡劣,被其他機構或組織開除者;
8.虧欠公款受處罰有案者;
9.5年內跳槽三次(含三次)以上者;
10.應屆生招聘時,同一學校且同一專業的大學生超過5人。
第二十一條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對擬錄用人員的以下資料進行核實后方可錄用:
1.學位證、畢業證、職稱(資格)證、身份證原件;
2.和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原單位社保證明、體檢合格證明,就業證;
3.應屆畢業生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原件。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須將錄用員工的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及《應聘登記表》、《面試評價表》、個人
簡歷進行存檔。
第二十二條 對被錄用人員,負責招聘實施的人事部門須按照相關勞動管理制度為其辦理錄用手續。
六、招聘評估
第二十三條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和子(分)公司人事科須進行年度和月度的招聘分析和評估。評估主要包含招聘成本的評估和招聘效果的評估。
第二十四條招聘效果評估從招聘完成率、招聘及時率、招聘合格率、招聘滿意度以及渠道效果分析等方面進行。
招聘完成率=實際錄用員工數÷計劃招聘員工數×100%
招聘及時率=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員工數/計劃招聘員工數
招聘合格率=通過試用期員工數/錄用員工數
招聘滿意度通過問卷調查得出。
第二十五條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按年度和月度對各子(分)公司的招聘工作進行評價。
七、招聘的監督和考核
第二十六條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和子(分)公司人事科有責任按照審批后的《人員增補申請表》及時向需求部門(科室)推薦候選人。
第二十七條需求部門(科室)有責任按照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的招聘安排進行面試并填寫《面試評價表》,面試結果按要求向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進行反饋。對于違反招聘時間安排或未按規定面試、評價及反饋者,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有權進行通報或評價。
第二十八條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定期對招聘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通報,對違反公司招聘管理制度及流程的行業管理部門或子(分)公司將進行通報,并督促其整改。
第二十九條凡未按公司要求錄用的人員,須一律辭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將據情節及后果對違反招聘管理制度的人員追究相關責任。
八、附則
第三十條 本制度解釋權及監督執行權歸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試行三個月,前期相關規定自行廢止,未盡事宜另行補充。
招聘管理制度15
第一條本公司對員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據年人力資源規劃、人員動態情況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標,保證人員選聘和錄用工作的質量,為本公司選拔出合格、優秀的人才,并使之適應業務發展要求。
第二條選聘和錄用過程遵循公正、公平、平等競爭和親屬回避四項原則。
第三條本公司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提出人員需求計劃,憑總經理審核通過的《人力需求申請表》申請招聘,由行政人資部按《崗位分析說明書》要求統一發布招聘信息,并辦理內部選聘、調配或對外招聘手續。
第四條招聘本著“先內部選聘、調配,后外部招聘”原則,降低、減少對外招聘費用。
第五條應聘人員須向行政人資部提供應聘材料和有關證明材料,由行政人資部和用人部門聯合確定擬聘人選和招聘考核方式,由行政人資部安排和組織招聘面試考核工作。
第六條參加面試考核的應聘人員應真實填寫有關表格,按表格規定程序完成面試考核,行政人資部保留調查核實員工作經歷及個人背景的權利。
第七條面試考核過程分三個部分視需要進行,
第一部分由行政人資部初試(完成對應聘人員身份學歷證件和任職資格的考核);
第二部分,由用人單位面試(完成專業任職資格的考核);
第三部分由行政人資部安排復試并完成應聘者資格核查。對于重要職位的'招聘需由總經理作最終的面試考核。考核由以下幾項內容組成:
1)儀表、修養、談吐;
2)求職動機和工作期望;
3)責任心和協作精神;
4)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
5)相關工作經驗;
6)素質測評;
7)必要時增加筆試。
第八條具體辦事流程見《招聘面試流程》。
第九條經核準擬試用的外部應聘人員,由行政人資部通知試用并安排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可入職后一周內提供有效體檢證明),體檢合格者,按規定時限到行政人資部辦理入職手續,否則視為拒絕受聘。
第十條辦理入職時,須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明、崗位資格證明、英語級別證書、結婚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與原單位解除勞務合同證明、原單位社保證明以及近期體檢報告和免冠近照4張,并親筆填寫《員工登記表》和對公司制度的認定書。上述資料不齊者,不予辦理入職手續,確因特殊原因需延遲提交者,報公司領導批準后,于入職后2周內補齊資料,否則不予留用和資遣。
第十一條當個人資料有以下更改或補充時,及時知會本公司行政人資部,以確保與你有關的各項權益:
(1)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
(2)婚姻狀況;
(3)誕生子女;
(4)出現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系人;
(5)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
第十二條公司保留審查新入職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會立即被除名。并賠償公司為招聘該員工而付出的一切費用。
第十三條接到錄用通知后,應在指定日期到達本公司行政人資部報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應與有關人員取得聯系,另行確定報到日期。報到程序包括:
(1)入職培訓;
(2)辦理報到登記手續,領取考勤卡、辦公用品和資料等;
(3)與部門主管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4)簽訂試用期合同
第十四條本公司聘用的新進人員,均應從入職之日起試用,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但對于技術、業務等比較特別的崗位,可根據具體崗位情況,適當的延長試用期時間到6個月。如表現好,工作成績突出者,可提出書面申請經用人部門同意,行政人資部根據考核情況核準,公司總經理批準,縮短試用期。反之,確有需要經審批同意,試用期可延長,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此期間,如果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并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新員工的工作無法達到要求,公司也會終止試用。
第十五條如試用合格并通過入職前培訓,可到行政人資部領取《員工試用期工作表現評定報告》,由試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主管該業務的上級主管審核后,報行政人資部。由行政人資部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六條具體辦事流程參見《試用轉正流程》。
第十七條試用期原則上不能請假,如確實有需要請假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若請假超過一個月,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十八條試用期間,公司會指定入職引導人幫助新員工接受在職培訓。入職引導人的職責包括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工作程序、工作標準,幫助新員工了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培訓的時間。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辦公位、領取辦公用品、使用辦公設備、用餐、公司宿舍等,盡可咨詢入職引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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