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揚大樹的作文
喬布斯是誰?

公司發(史蒂夫·喬布斯傳)那天,我帶著它回來,在路邊的雜貨店買東西時,店老板(一位看上去五十多歲的女人)對我說:“那本書剛上市不久!”,我沒太在意也沒理她,到我結賬時,她又對我說:“你那本喬布斯是剛上市不久的吧!”我有點兒詫異,更多的是失錯,忙說:“是的,剛上市不久的。”
這就是喬布斯,一個正風靡全世界的“神”話!他是頭版頭條,報紙上寫的、雜志上登的、電視上播的、網絡上傳的都是……關于他的,以至于普通百姓對他的知曉也不亞于豬肉價格的漲跌。
成者王,敗者寇。傳記似乎只為成功者而著,那些成功者之前身上的“瑕疵”都被賦予一種個性而展出來,使人易于接受甚至轉變為欣賞,而那些失敗者的“瑕疵”卻成為那些評論家眼中永恒的弱點(如果ta一生都沒有成功過一次的話)。成敗就像一條分隔線,將天堂與地獄徹底分裂開來,那怕ta離成功只差0。001%,那也注定了ta失敗的悲劇,盡管有人也說失敗是一首歌,但顯然這樣的歌不能取悅絕大多數人,更不可能被絕大多數人所傳唱,充其量是一種了以慰藉罷了。
喬布斯顯然是成功的!在經濟學家眼里,他顛覆了傳統產業模式,整合了全新的產業鏈,并為之創造了巨大的財富!在評論家眼里,他的價值可以比肩愛迪生與福特!在美國總統眼里,他是美國精神的楷模!在全世界知曉的普眾眼里,他是偉人,是天才,是奇跡!
坦白講,我對學習(史蒂夫·喬布斯傳)并無多少興趣,整本書我也記不得有什么亮點,我也不知道這是對太in還是太out的反應。
托爾斯泰在其著作(安娜卡列妮娜)開篇第一句即說:“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則各有各的不幸。”那些成功者的自傳似乎也傳遞著類似的音調:“成功者都是一樣的,失敗者則各有各的不同。”信念、激情、堅持、超越,這應該是所有成功者的基因,“活著除了改變世界?難道還有其它意義嗎?”、一年只拿一美元的ceo,一周工作一百個小時,到病入膏肓也一周工作七十個小時,從創立蘋果到被趕出蘋果到再回蘋果,從newtone到itunes、ipod再到的讓世界為之瘋狂的巔峰之作iphone與ipad,幾十年的跌宕起伏,這些都是他擁有超越常人的信念、激情、堅持、追求卓越的證據。
但對于喬布斯的成功,我還關注了另一種基因:文化屬性(這可能與喬布斯死后網上流傳的(如果喬布斯在中國)的文章有關)。任何一種結果都是文化屬性的產物,成功也好,失敗也好。文化屬性是什么?(遙遠的救世主)主人公對文化屬性描述道:“透視社會依次有三個層面:技術、制度和文化。小到一個人,大到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任何一種命運歸根到底都是那種文化屬性的產物。強勢文化造就強者,弱勢文化造就弱者,這是規律,也可以理解為天道,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喬布斯,上個世紀六十年代出生,私生子,出生即被棄,后蹺課、暴脾氣、不講衛生等一系列惡習和他怎么會有如此成就?在書的第三十一章:愛音樂的人,寫道:“只要把你的ipod交給一個朋友,你初次約會的人,或者是飛機上那個坐在你身邊的陌生人,你就像一本書一樣被打開了,所有的我只需要用轉盤瀏覽你的歌曲庫,從音樂的角度上來說,你就一絲不掛。暴露的不僅僅是你的喜好,而是你是一個怎樣的人。”
我在網上搜了一下喬布斯ipod里面存儲的歌曲,坦白講,鮑勃迪倫我是通知喬布斯才知道的,披頭士知其很出名但只聽過約翰列儂的(狼),對馬友友的印像一直很悲情(可能與他拉大提琴有關),鮑勃迪倫是喬布斯心中的英雄,我第一個搜了他的歌曲,我是用酷狗搜的,可能是這歌曲太老了,所以搜出來的曲子都顯示非熱門曲目,放出來的第一首是(blowing in the wind)曲子一出,便辨出來是(阿甘正傳)里面珍妮唱過的那首歌,很是漂泊、凄涼、無奈以及與世俗的抗爭,后來又聽了感恩而死樂隊的(uncle john's band)、鮑勃迪倫的(one too many mornings)以及他們的一些其它歌曲,絕大部分沒有歌詞,我只能憑旋律去感受,沒有歌詞的注解全然沒有深刻,遠不及五月天、許巍歌曲帶給我的深刻。但這些音樂幫助喬布斯塑造了他的底層源代碼,音樂是藝術,藝術是追求完美、精益求精、永遠不做蹩腳的事,這種追求藝術精神的底層源代碼成就了喬布斯,成就了蘋果產品,所以也不難理解喬布斯為什么是個控制狂,對每一處細節都管控到底。
那這些音樂是喬布斯的文化屬性或者說是他的底層源代碼嗎?是的,他骨子里是那樣的人,所以做出來的事兒也必定是那樣的。可是這種音樂的屬性又是誰給的呢?披頭士?鮑勃迪倫?馬友友?巴赫?u2?是的,可以又是誰給了披頭士?鮑勃迪倫?馬友友?巴赫?u2?做出這樣音樂的規律呢?他們的偶像?!誰又給他們的偶像做出這種規律的曲子呢?他們偶像的偶像?歷史?人類發展的文明史?人類在發展過程中約定的和不約成的,規則的或不規劃的既成的環境所形成的屬性造就了文化的差異性。有點兒暈了,我理不太清,這似乎有一種宿命論的傾向,我們逃不過生命本身,因為在我們出生之前就已經被以一種隱形的規則給套牢,而后天可怕的不是我們缺乏改變的勇氣,而是我們習以為常從不曾發覺。
喬布斯死了,他的命運結束在他一生最輝煌的時刻,他的一生也似文學藝術作品一樣,在劇情達到高潮的時候也就是劇情結束的時候到了。他的死留給人們的是更為瘋狂的崇拜、研究與分析,他的一生被分段、分片總結成不同的精神篇章,管理者在學它,營銷者在學它,老板在學它,員工在學它……學它什么?為什么而學它?它的精神是學不來的,就如同他的精神不是學來的而是悟來的一樣,是沒有人學得到的,也不可能有第二個喬布斯出現,因為每一個偉人都是前無古人后無來者, 每一個都是獨一無二的,那怕你堅守的是同樣的原則與規律,但因為執行主體的不同、環境的不同結果也會不同。
喬布斯在斯坦福大學的畢業演講上說:“當我十七歲時,我讀到一則格言,把每一天都當成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你就會輕松自在。”讓我更加理解了他不受拘束的個性,以及那么拼命地做事。我又想起了稻盛和夫在(活法)里面的話:我們的人生都是無價之寶,如此珍貴的人生如果渾渾噩噩,白白虛度,那么不僅僅是浪費而已,也違反了宇宙的法則。小時候背得滾瓜爛熟的奧斯特洛夫斯基的名言:人,最寶貴的是生命;它,給予我們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時,不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因碌碌無為而羞恥;珍惜生命,不虛度年華這是所有成功者的本質。
喬布斯或者說那些成功者帶給我們的不是如何學習他們的精神,而是更多的反思自己,認清自己生命的本位與方向,堅持什么?為什么而堅持?用什么去堅持?這是生命存活的全部理由。
喬布斯的個性體現在他創造的產品里。正如蘋果的核心理念,從1984 年最初的麥金塔到整整一代人以后的ipad,一直都是端對端軟硬件一體化,喬布斯本人也是如此:他的個性、激情、完美主義、陰暗面、欲望、藝術氣質、殘酷以及控制欲,這一切都跟他的經營理念和最終的創新產品交織在一起。
這個融合了喬布斯個性與產品的統一場論開篇就是他最顯著的特征:他的濃烈極致。他的沉默跟他的咆哮一樣駭人,他訓練自己可以一直盯著人看而不眨眼。有時候這種極致是迷人的,那種鬼才式的迷人,比如在他熱切地解釋鮑勃·迪倫音樂之深刻的時候,或是在揭幕產品時,無論什么在他口中都能變成蘋果有史以來最不可思議的產品。然而有時,他的極致又很恐怖,例如當他厲聲譴責谷歌或微軟對蘋果剽竊的時候。
這種極致促成了對世界的二元論觀點。蘋果的同事們稱其為喬布斯的天才/白癡二分法。你不是這個就是那個,有時候一個人同一天就能得到這兩種評價。這一觀點同樣適用于他對產品、對想法,甚至對食物的看法:不是“史上最棒”,就是差勁兒、腦殘、沒法兒吃。因此,發現任何瑕疵都可能引發喬布斯一頓咆哮。一道金屬涂層、一顆螺絲釘的曲線、一只機箱上藍色的深淺、一款導航屏幕的直觀性——他會一直罵它們“爛透了”,直到某個時刻他突然稱贊它們“完美至極”。他把自己看做一個藝術家,他也確實是,所以他縱容自己具有藝術家的性情。
他對完美的追求使得他要求蘋果對每一款產品都要有端到端的控制。如果看到偉大的蘋果軟件在其他公司的蹩腳硬件上運行,他就會渾身癢癢,甚至更糟;同樣,一想到讓未經審核的應用或內容污染蘋果設備的完美,他也會有過敏反應。這種把硬件、軟件和內容整合成統一系統的能力使他可以貫徹簡潔的理念。天文學家約翰尼斯· 開普勒(johannes kepler)曾說過,“自然熱愛簡潔與統一”。史蒂夫· 喬布斯也這么說。
數字世界最根本的分歧是開放與封閉的對立,而對一體化系統的本能熱愛讓喬布斯堅定地站在了封閉一邊。從家釀計算機俱樂部傳承下來的駭客精神傾向于開放的方式,幾乎沒有集中控制,人們可以自由地修改硬件和軟件、共享代碼、用開放的標準寫程序、避開專利系統,有跟多種設備和操作系統兼容的內容和應用。年輕的沃茲尼克就曾在那個陣營:他設計的apple ii 就很容易拆開,而且預留了很多插槽和端口可以讓人隨心所欲地使用。而從麥金塔開始,喬布斯成為了另一個陣營的開創者。麥金塔就像是一個電器,硬件和軟件緊密結合,無法修改。這犧牲了駭客精神,以創造出一種無縫而簡單的用戶體驗。
之后喬布斯下令,麥金塔的操作系統不會供其他任何公司的硬件使用。微軟則采取了截然相反的策略,允許windows 操作系統在各種機器上授權使用。這雖然沒有催生出最優雅的計算機,但是卻幫助微軟統治了操作系統世界。當蘋果的市場份額縮小到5%以下時,微軟的策略被視為個人電腦領域的勝利者。
然而從長期看,喬布斯的模式得以證明是有一些優勢的。當其他計算機制造商都在商品化時,蘋果即使以很小的市場份額都能保持極高的利潤率。例如在XX 年,蘋果的收入只占個人電腦市場的7%,但是卻獲得了營業利潤的35%。更重要的是,在21 世紀初,喬布斯對于端對端一體化的堅持使蘋果得以優勢發展數字中樞戰略,即把桌上電腦跟各種便攜設備無縫連接。例如,ipod 就是這個緊密整合的封閉系統的一部分。要使用它,你就必須使用蘋果的itunes 軟件,并從itunes 商店下載內容。其結果就是,ipod 高雅而令人愉悅,正如后來的iphone 和ipad 一樣,跟那些不提供無縫端對端體驗的雜牌競爭產品形成鮮明的對比。
這個戰略行之有效。在XX 年5 月,蘋果的市場份額是微軟的1/20。到XX 年5 月,蘋果超過微軟成為全球最有價值的科技公司。到XX 年9 月,蘋果的價值高出微軟70%。XX 年第一季度,windows 個人電腦的市場份額縮水1%,而mac 的市場份額增長了28%。
彼時彼刻,移動設備領域烽煙再起。谷歌采取了開放策略,其安卓操作系統可供任何平板電腦或手機制造商使用。到XX 年,谷歌的移動市場份額與蘋果持平。安卓系統開放策略的不足之處在于其導致的分裂狀態。不同的手機和平板電腦制造商把安卓系統修改成了幾十種不同的版本和風格,難以開發一致的應用程序或充分利用其特性。兩種策略都有其優點。有些人希望擁有使用更開放系統的自由,并有更多的硬件選擇;其他人顯然更偏愛蘋果緊密的整體性和可控性,這使得產品界面更簡單、電池壽命更長、用戶友好性更強、內容處理更容易。
喬布斯理念的缺陷是,他那想愉悅用戶的欲望導致了他不愿意對用戶授權。對開放環境最有思想的倡導者之一是哈佛的喬納森· 齊特林(jonathan zitterain)。在他的著作(互聯網的未來:光榮,毀滅與救贖的未來)(the future of the internet and how to stop it)中,開篇就是喬布斯介紹iphone 的場景,他警示世人,用“被一個控制網所束縛的無菌器材”來代替個人電腦會有怎樣的不良后果。反應更強烈的還有科里· 多克托羅(cory doctorow),他在波音波音(boing boing)網站撰寫了一篇宣言,題目叫“我為什么不會買ipad”。“它的設計中融入了很多周到的想法和精巧的元素,但是也有對其主人顯而易見的輕蔑。”他寫道,“給你的孩子們買一部ipad 并不會使他們認識到世界是要你們去剖析與重組的,它會告訴你的后代,即使是換電池這樣的事情你也必須要留給專業人員去做。”
對于喬布斯來說,一體化的理念事關正義。“我們做這些事情并不是因為我們是控制狂。”他解釋說,“我們做這些是因為我們想創造偉大的產品,因為我們關心用戶,因為我們愿意為全部的體驗負責,而不是去做別人做的那些垃圾。”他相信他是在為人們提供服務,“人們在忙著做他們最擅長的事情,他們希望我們去做我們最擅長的。他們的生活很繁忙,他們有其他事情要做,而不是去想怎樣整合他們的計算機和電子設備。”這種理念有時會跟蘋果的短期商業利益發生沖突。但是在一個充斥著低劣設備、雜牌軟件、難以預測的錯誤信息和惱人的用戶界面的世界里,這種理念帶來了以迷人的用戶體驗為特征的非凡產品。使用一款蘋果產品可以像走在喬布斯喜愛的京都禪意花園里一樣,讓人肅然起敬,而這兩種體驗都不是通過崇尚開放或百花齊放來實現的。落在一個控制狂手里的感覺有時候也不錯。
他把這種專注的能力和對簡潔的熱愛歸功于他的禪修。禪修磨煉了他對直覺的欣賞能力,教他如何過濾掉任何分散精力或不必要的事情,在他身上培養出了一種基于至簡主義的審美觀。
遺憾的是,他的禪修未能使他產生一種禪意的平靜或內心的祥和,而這一缺憾也是他遺產的一部分。他常常深深地糾結和不耐煩,這些個性他也無意掩飾。大部分人在大腦與嘴巴之間都有個調節器,可以調整他們粗野的想法和易怒的沖動。喬布斯可不是。他很重視自己殘酷誠實的一面。“我的責任是當事情搞砸了的時候說實話而不是粉飾太平,”他說。這一點使他富有魅力又能鼓舞人心,但也使他有時候,用技術詞匯來說,像個混蛋。
他對完美的狂熱以及積極的追求徹底變革了六大行業:個人電腦、動畫電影、音樂、電話、平板電腦和數字出版。你可能還會想到第七個產業:連鎖商店。對于零售連鎖行業他算不上徹底變革,但的確重新描繪了這個行業的畫面。此外,他通過開發應用程序,為數字內容開辟了一個全新的市場,而不再像以前一樣只能依賴網站。隨著時間的推移,他不僅制造出革命性的產品,還在自己的第二次努力下成就了一家充滿生命力的公司,這家公司繼承了他的基因,集中了一群極富想象力的設計師和大膽創新的工程師,他們能夠將他的設想發揚光大。
他很聰明嗎?不,不是格外聰明。應該說,他是個天才。他的富于想象力的跳躍都是本能的、不可預見的,有時是充滿魔力的。他真是數學家馬克· 卡克(mark kac)所說的那種魔術師天才,他的洞見會不期而至,更多地要求直覺而非大腦的處理能力。他像個探路者一樣,可以吸收信息,嗅到風中的氣味,對未來先知先覺。
史蒂夫· 喬布斯就這樣成為我們這個時代的一位商業決策者,一個世紀以后他一定還會被人們記得。在歷史的萬神殿里,他的位置就在愛迪生和福特的身旁。在他的時代,他超越眾人,創造了極具創新性的產品,把詩歌和處理器的力量完美結合。他的粗暴使得跟他一起工作既讓人不安又令人振奮,而他藉此打造了世界上最具創造力的公司。他能夠在蘋果的dna中融入設計的敏感、完美主義和想象力,使之很可能,甚至此后幾十年,都是在藝術與科技的交匯處成長得最茁壯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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