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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奶奶寫人作文

    時間:2025-09-12 11:21:47 我要投稿

    【精華】奶奶寫人作文匯編八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備用金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華】奶奶寫人作文匯編八篇

    備用金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各辦事處備用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備用金是各辦事處工作人員用作日常辦公用品開支、項目管理及實施、差旅費等以現金方式借用的款項。

      第三條、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于各辦事處工作人員用心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務必做到專款專用,專人專賬管理,不得挪用和貪污,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第四條、備用金的管理要求:

      1、備用金帳戶由專人負責,實行專帳管理。各辦事處需將備用金帳戶管理人員的狀況報部公司備案。

      2、備用金管理員及時做好備用金帳戶的收支記錄,每周五下班前將本周的收支狀況以電子報表形式報公司人事行政部。

      3、備用金帳戶按月結清,備用金管理員應于每月25日結清備用金帳戶,將備用金帳戶的支出憑證分類整理隨備用金帳戶的收支狀況表以快遞方式報公司人事行政部。

      4、公司財務部有權對各辦事處的備用金帳戶進行不定期清查,備用金的支出要嚴格遵守公司的財務制度,不得出現白條抵帳,未經同意任何人無權轉借備用金。

      第五條、備用金的申請:

      1、備用金的申請務必嚴格遵守公司的財務制度,由辦事處負責人提出申請,經人事行政部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能劃入指定帳戶。

      2、備用金申請時光為每月1日。

      3、上月備用金帳戶沒有結清的,不能申請下月的備用金。

      第六條、備用金的支出范圍:

      1、辦事處日常辦公支出;

      2、辦事處所轄市場的項目實施與管理支出;

      3、辦事處所用辦公設備/固定資產類支出;

      4、辦事處所連轄市場開發支出;

      5、其他得到批準的支出;

      第七條、備用金的使用程序:

      1、辦事處人員需支取備用金時,需填寫“借款單”,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資料填寫借款日期、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等事項,經項目主管經理簽字同意,再由備用金專管員審核后,方可使用備用金。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后應在三日內到備用金專管員處,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資料,并經主管經理審批后,再將“報銷單”回到備用金專管員處,專管員審核無誤后,辦理報銷手續。

      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備用金專管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后低于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余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備用金專管員務必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并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每月31日備用金專管員匯總清理備用金帳戶,并將備用金帳戶的收支狀況報總公司人事行政部門備查。

      5、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及時沖賬,對無故拖延者,備用金專管員發出催辦通知后還不辦理者,備用金專管員可通知財務部將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獎金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6、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務必重新辦理借款手續,并沖銷年借款。

      第八條、備用金的報銷程序

      1、備用金實行按月結算的管理方式。

      2、備用金專管員于每月25日將“備用金”帳戶匯總,編制當月備用金帳戶的結算表,整理相關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附結算表后快遞總公司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到財務部報銷。

      第九條、本辦法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制定,并負責解釋、修改。

    備用金管理制度2

      第1條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各下屬單位備用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占用,現根據公司《資金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2條名詞解釋

      備用金是公司各下屬單位各部門工作人員用作零星開支、業務采購、差旅費等,以現金方式借用的款項,包括臨時備用金和定額備用金。

      第3條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門工作人員進取、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對于私自挪用備用金等行為,一經發現則嚴肅處理。

      第4條本辦法規定了備用金借用和報賬手續及備用金的.管理要求。

      第5條公司實施定額備用金與臨時備用金相結合的辦法。

      第6條:定額備用金限額的計算方法如下列公式所示:定額備用金限額=年度日常費用預算總額360×10

      第7條日常費用包括辦公費(包括日常性物料消耗)、市內交通費用(包括車輛使用費)、經常性業務招待費等。日常費用的具體額度由單位負責人申請,經財務總監審定。

      第8條定額備用金由單位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保管人員名單須報財務部備案。各單位辦事人員在辦理相關業務時,如需使用備用金,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可向保管人借支;業務辦理完畢后,經辦人員到財務部報銷并將報銷款項還給保管人,補足備用金。

      第9條定額備用金不得跨年度使用,每年12月25日之前,備用金須足額還回財務部,逾期未還,經兩次催收后,財務部有權從單位負責人和保管人員工資中扣回。

      第10條每年1月份第三周,各單位根據本年度審定的備用金額度到財務部辦理借支手續。若尚未審定額度,延用上年額度,審定后多退少補。

      第11條各下屬單位負責人和備用金保管人員崗位變動或離職時,定額備用金必須做相應交接,交接表原件的其中一份交財務部備案。

      第12條臨時備用金的借用和報銷手續

      一般情景下,不予借支臨時備用金,臨時備用金借支須依照以下程序進行。

      1、公司經總經理和財務負責人批準。

      2、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應先到財務部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一式三聯放《借款單》,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資料填寫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等事項,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財務人員審核簽字后的《借款單》各項資料是否正確、完整,審核無誤后辦理付款手續。

      3、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后應在三日內持報銷單據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報銷單據經相關負責人簽字批準后,須由財務人員根據財務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相關制度審核單據的合法性,審核無誤后可辦理報銷手續。

      4、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于報銷后低于備用金金額的款項,應讓報銷人員退回余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第13條臨時備用金的管理

      1、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注銷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2、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及時沖賬,對無故拖延且在財務部發出最終一次催辦通知后還不辦理者,財務部將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3、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并沖銷年初的借款。

      第14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制定、修訂,其解釋權歸財務部。

      第15條本辦法報總經理審核批準后,自頒發之日起生效實施。

    備用金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嚴格控制費用支出,加強費用管理,提高公司效益,本著合理、節儉的原則,根據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所稱費用是指差旅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業務招待費、通訊費、辦公費及其他費用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對象為公司總經理及以下人員,總經理以上高層管理人員(僅限董事長)費用按實報銷,無出差補貼等。

      第四條:公司員工因公出差,為保證公司業務的合理需要,按審批權限批準后,可向財務部預借必須數額的備用金。

      第五條:備用金借支程序:借款人因公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即派差單,按規定程序批準后到財務部應收往來會計處領取借款單并填制借款單(借條),按第四章規定權限審批后交應收往來會計編制記賬憑證,由稽核崗位會計復核,出納根據復核后的記賬憑證,向借款人支付備用金。借支5000元以上的大額備用金須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

      第六條:備用金借款人須在公司業務完畢后5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結清備用金。次年1月6日前,上年所有個人借支的備用金都必須結清歸還,逾期不還的,一次從工資中扣回。

      第七條:借款單是財務賬務處理的依據之一,是業務發生的原始記錄,報銷費用時借款單不予退還;歸還多借備用金時,由出納開具收據給報銷者本人,借款單也不予歸還。

      第八條:備用金是為保證公司業務需要而設,因私不得借支備用金。

      第九條:費用報銷程序:報銷人按下款要求自行粘貼票據并填制費用報銷單或差旅費報銷單(差旅費報銷明細表),按第四章規定權限審批后交費用會計編制記賬憑證,由稽核崗位會計復核,出納根據復核后的記賬憑證向報銷人支付報銷款或收取歸還的備用金余款;出納收取歸還的備用金余款須向報銷人開具收據,借款單不予退回。

      第十條:對原始票據的要求:

      ⑴、所有票據必須是合法的正式發票,除定額票據外,其余票據都必須是一次性套寫清楚的票據,收據(財政票據除外)及白條不予報銷;業務中因個人原因違章的罰款單據不予報銷;特殊情景下,必須說明情景合理后,必須總經理簽字批準。

      ⑵、原始票據的粘貼:交通票據等小票據的粘貼范圍以粘貼單大小為界,須緊靠粘貼單頂界和右界從右往左橫向粘貼,覆蓋粘貼的相鄰票據間須留出必須間隔距離,票據較多時,可分行粘貼,不得豎向粘貼。

      原始票據必須按交通票據、住宿票,招待票等不一樣類別和不一樣金額,分門別類進行粘貼或分類別審批報銷,不能混合粘貼。

      ⑶、除交通票據外的其他票據,報銷人須在每張票據正面空白處注明票據金額開支的用途并簽名。裝卸費、運雜費、倉租費、保險費等票據須注明業務或供給相應的單據號并簽名。

      ⑷、不貼合上述規定要求的報銷單據,財務部有權退回,要求報銷人重新整理。

      ⑸、對于審批手續不全的原始憑證,會計不得編制記帳憑證,出納也不得付款。

      ⑹、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門應于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并從6日起按日加收借款額1%的資金占用費用,從出差費用中補助費中扣除,當月費用必須在次月3號前報銷。

      ⑺、財務部有權對不實的出差費用向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或其他相關人員直接查詢,如有虛假行為取消該項費用報銷,并處于允許報銷總金額的20%的罰款。

      ⑻、出差人員應認真填寫派差單,派差單作為差旅費報銷的依據,缺一不可,否則財務部不予報銷各種費用(后附派差單)。

      第十一條:費用報銷后,財務部費用會計應記錄個人費用登記帳簿,按月上報財務部經理、總經理審閱。業務員的費用列入個人銷售費用進行收入成本費用考核。

      第十二條:備用金借支審批權限:

      ⑴、備用金借支金額在3000元(含本數)以下的,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經理簽字批準;

      ⑵、備用金借支金額在3000元以上的,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經理簽字核準后,報總經理簽字批準;

      ⑶、財務部經理借支必須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第十三條:費用報銷審批權限:

      ⑴、部門經理以下人員報銷,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經理簽字核準后,報總經理簽字批準;

      ⑵、部門經理的費用報銷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簽字確認,報財務部經理審核簽字后,報總經理簽字審批;

      ⑶、副總經理的費用報銷由財務部經理審核簽字后,報總經理簽字審批;⑷、財務部經理的費用報銷由總經理簽字審批。

      ⑸、總經理不在時,備用金借支由財務部經理請示總經理批準,待總經理回到時補簽。

      第十四條:總經理、董事長使用資金或報銷直接通知財務部經理,由財務部經理及時指派人員辦理。

      第十五條:出差是指公司人員受公司主管負責人派遣(派差單)在公司辦公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地區履行公務,并根據本制度的規定享受相應的出差伙食補貼標準、交通工具標準及出差住宿標準;在公司辦公所在地城市市內履行公務不享受出差伙食補貼。

      第十六條:公司員工出差應嚴格履行報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自行出差,自行出差或因私外出所發生的費用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第十七條:公司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并研究其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合理出差日期,逾期出差應向主管負責人報告,對因公出差人員,按相應標準報銷出差費用。

      第十八條:員工出差分“長途”和“短途”兩種,即當天能往返的為“短途”,出差時間在一天以上的為“長途”。

      第十九條:長途出差地點區分為1類區,2類區,港澳臺地區三種,即:二類區:特區、上海、北京、廣州;一類區:除二類區以外的地區。

      第二十條:出差住宿費報銷,在標準以內據實報銷。

      職務一類區(元人天)二類區(元人天)一般人員120220科長、主管、工程師級140180部門經理級160220

      第二十一條:員工短途出差視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第二十條:長途出差補助,按規定標準填寫補助費,一類區40元天人,二類區60元天人。

      第二十二條: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領導可乘坐飛機、軟臥、輪船二等艙;

      部門經理級:可乘坐飛機、軟臥、硬臥、輪船三等艙,乘坐飛機、軟臥需報總經理批準、乘坐軟臥僅限正職;

      其余員工乘坐火車硬臥、輪船四等艙。

      第二十三條:住宿費,交通費按規定標準之內憑票報銷,超標自付,從補助費中直接扣減補助費不足以扣除的,不足部分從工資中扣除。對于參加包括住宿、市內交通與生活費用在內的會議和由邀請方承擔費用的會議,不享受任何補助。

      第二十四條:出差人員的伙食補貼天數按出差自然天數減去一天計算,即算頭不算尾(當天出差當天回到的不報銷伙食補貼);住宿標準按實際住宿天數計算。

      第二十五條:出差人員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須經總經理簽字同意方可報銷,并須事先請示。

      第二十六條:長途交通票據如果遺失,須寫出書面報告,且有1人以上同行人員或有關人員簽字證明,經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主管副總、財務部經理、總經理審批后,按票價的.50%報銷。

      第二十七條:司機帶車出差且當天不能回到的,每一天住宿、生活補貼按一般員工標準執行。

      第二十八條:公司員工出差途中,經批準可繞道回家探親,其車船費由公司負擔,在家期間不享受伙食補貼,不予報銷住宿費用。

      第十八條:長期住外業務人員租房標準(含水電費、固定電話費、物業費等費用):特區800元月以內;直轄市600元月以內;其他地區300元月以內,據實報銷。

      第二十九條:市內交通費是指公司員工在公司所在地或辦事處所在地辦理公務所發生的交通費(包括公共汽車費和出租車費),公司員工上下班或因私所發生的交通費不在此列。

      第三十條:有伙食補助的人員,市內交通費包含在補助費之內,沒有補助費的,按實際發生公交車費用報銷,公交車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連號。

      第三十一條:所有因公報銷出租車費用的,必須在出租車票背面注明往返地點及用車事由,按審批權限進行批準。

      第三十二條:通訊費指因公使用通訊工具而發生的費用,包括移動電話、固定電話等。通訊費一律實行憑票限額內報銷。

      第三十三條:使用移動電話的員工,其裸機的購置費一律由使用者本人負擔。第三十四條:通訊費報銷標準:

      副總經理300元月;

      部門經理200元月;

      車間主任、科長以及特殊崗位人員100元月。

      第三十五條:對于享有出差補助費的業務人員,通訊費包含在補助費之內,不得另外報銷通訊費用。有規定定額通訊費的人員,不得以出差為由,額外報銷通訊費。

      第三十六條:享受通訊費報銷標準的人員必須堅持24小時(含節假日)通訊暢通。

      第三十七條:業務招待費是指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戶和有關部門人員而發生的費用。

      第三十八條:各部門人員因公接待外單位人員,提議安排工作餐,需要到外面宴請的,須事先取得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同意,否則不予報銷。部門需安排接待工作餐的,須經部門經理批準由公司辦公室統一按排并登記備案,記入部門招待費。

      第三十九條:各部門人員因公出差確需應酬的,須事前電話請示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經理同意,限額接待。

      第四十條:招待費發票日期欄必須填寫清楚,報銷時應附有業務事由、具體人數、時間、地點、批準領導等。

      第四十一條:辦公費是指辦公用品、印刷品及其它辦公物品等的支出。公司辦公費統一由辦公室指定專人進行控制與管理。

      第四十二條:各部門申請購置辦公用品、印刷品等其它辦公物品時,需注明用途、數量、規格型號,辦公室需查明是否可調節使用,再確定是否購買,報財務部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第四十三條:辦公室負責辦公用品領發的人員,每月需填報辦公用品、印刷品等購、領、發、存報表,按部門分類歸檔,報送財務部和各有關部門。

      第四十四條:禮品費。因工作、業務特殊需要,需贈送有關部門人員或客戶禮品的,由董事長或總經理安排采購,其他個人不得私自贈送禮品。

      第四十五條:加班費。加班費由人力資源部按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辦理,月底隨同當月工資一齊發放。

      第四十六條:福利費。公司發放給職工的各種福利,須由總經理批準,由綜合管理部安排采購并按規定制度發放。

      第十二章:其他規定

      第四十七條:主管及以上人員的職務以人力資源科的正式任免通知為準,對外使用的職務不對內使用,也不享受本制度規定的各項對應級別標準報銷有關費用。

      第四十八條:休探親假人員的費用報銷標準按人力資源部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備用金借支和報銷單據的審核,財務部隨時受理,但審批和報銷款的領取時間為每周星期2、4,其余工作日財務部不予辦理。

      第五十條: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實行。

      第五十一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備用金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公司對有關部門及各項目部備用金的管理,規范借款行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夯實成本費用核算,減少資金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所有項目部。

      二、備用金范圍

      1、采購員零星采購備用金;

      2、個人因公出差零星開支備用;

      3、經常性的零星開支備用金;

      4、項目兼任財務人員備用金;

      5、其他備用金。

      三、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門工作人員積極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四、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程序

      1、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先到財務部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一式兩聯,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借款單,并按流程辦理簽字手續。財務人員審核簽字后的“借款單”各項內容是否正確和完整,經審核無誤后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后應在三日內到財務部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內容,并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再將“報銷單”返回財務部,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審核無誤后,辦理報銷手續。

      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后低于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余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況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并規定使用范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并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經管人員必須按月定期向公司財務部申報備用金使用情況,前賬未清,不得繼續借款。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須提前向財務負責人說明原因,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備用金額度

      1、采購員借用的零星采購用款,單次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5000元的材料采購,應由供貨方持合法、真實、完整的原始資料,按規定的程序經審核批準后,到公司財務部或項目部財務人員處辦理貨款支付、結算手續。單筆超過10000元的采購,必須按照工程部制度規定,走合同審批程序采購。

      2、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預計出差天數、往返路費、住宿費等支出核定借款額度。

      3、各工程項目備用金,視各項目情況不同,備用金額度暫定為每周1萬—5萬。特殊情況,需由項目經理提前向總經理說明情況,予以審批。

      4、其他借款,根據實際情況核定金額。

      六、備用金使用審批權限

      備用金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部門負責人為備用金借款的第一責任人。

      七、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注銷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八、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在兩周內沖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發出最后一次催辦通知后還不辦理者,財務部有權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種備用金,必須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對因特殊原因必須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并沖銷當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十一、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備用金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了提高公司行政效率,減少零星支出的審批次數,有效控制資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備用金是公司內部各部門工作人員用作零星開支、業務采購、差旅費等以現金方式借用的款項。

      第三條允許設備用金的部門:辦公室、采購部、科研部、深圳分公司。

      第四條備用金限額:辦公室3000元人民幣(含食堂伙食費),采購部10000元人民幣,科研部20xx元人民幣,深圳分公司10000元人民幣。

      第五條備用金的用途:辦公用品、市內交通費、差旅費、零星物品采購費用、郵政咨詢費、其他日常零星支出。備用金務必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和用于私人擠占,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第六條各部門對備用金實行專人管理,并把管理人員名單報公司財務備案。備用金管理人員的職責:

      (一)辦理借款手續;

      (二)辦理借出手續;

      (三)辦理報銷手續;

      (四)負責登記備查賬目。

      第七條備用金借款。各部門指定專人后,需要到財務部門辦理備用金借款手續,借款人為部門,經辦人為部門的備用金管理人。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一式三聯,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資料填寫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等事項,經部門領導簽字同意、經辦人簽字后,交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財務經理審核、財務總監復審簽字后的“借款單”交給公司出納,出納經復核無誤后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第八條備用金的報銷。備用金管理人員對其部門使用的備用金,采取用完即時報銷辦法。報銷時,經辦人員到財務部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資料,按公司費用報銷辦法進行報銷。

      第九條備用金管理經辦人,要認真審核各項報銷憑證,對不合法、不合規的票據拒絕報銷。對審查不細,經財務審查出不合格的`票據,由備用金經辦人個人承擔。

      第十條備用金經辦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備用金支出是否在原核定的范圍,發現不在原核定范圍內的支出,財務人員拒絕報銷。

      第十一條備用金的補齊。備用金管理人員在備用金報銷后即時按定額補足。

      第十二條財務部門按備用金領用部門設立明細賬,核算備用金的借、報銷、補足等事項。

      第十三條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及時沖賬,對無故拖延者,備用金管理人有權催辦,如果催辦無效,備用金管理人員可通知財務部門扣款。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財務部門解釋。第十六條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備用金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為維護學校資金安全、完整,加強各部門備用金業務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制定備用金管理制度。

      二、申請額度及用途

      1.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部門備用金申請額度一般不高于人民幣5000元,以供日常零星開支之用,如確因工作需要增加額度,須經部門主管及財務處處長審批,最高限額不超過人民幣10000元。

      2.各部門的備用金限用于采購部未能購置的消耗性文具用品及事務性臨時開支。

      3.各部門單筆金額1000元以下的費用零星開支可直接動用備用金,超過1000元的,可直接向財務部借款支付。

      三、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

      1.各部門主管指定專人申請借支,由部門主管人員監管使用,財務處以該申請人名義對借用備用金掛賬處理。

      2.借款人借備用金時,先填寫“借款單”,交部門主管簽字,再經出納、財務處長審批后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3.借款人直接采用備用金支付相關費用的,應在支付后一星期內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報銷流程參照《UIC財務管理制度》)。

      四、備用金的日常管理

      1.備用金使用部門的經管人員必須設立備用金臺賬,做到專款專用,如有挪用和貪污,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2.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采用備用金支付的'發票、收據以及各種報銷憑證,并在備用金臺賬中做好登記,記錄相關費用支付明細。

      3.財務人員應不定期查閱部門“備用金”臺賬,每年至少一次,核對賬款是否相符,如有短缺,無法查明原因的,由經管人員負責賠償,最終構成核查報告。

      4.經管人員在調換工作部門或離職時,應到財務部辦理歸還備用金手續。

      5.備用金一般在年初借入,年末結清。對無故拖延者,財務處發出最終一次催辦通知后還不辦理,財務處將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五、財務處庫存備用金管理

      1.庫存現金的開支范圍

      (1)職工工資、津貼、獎金等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4)教職工日常報銷及學生退費等相關支出。

      (5)按規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2.庫存現金限額

      庫存現金限額是指保留庫存現金的最高數額。根據學校規定,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數額一般為3~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限額一般不超過8萬元,超過限額規定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在庫存現金限額不足以保證日常零星開支時,應當核定后根據實際情景進行庫存限額的調整。

      3.庫存現金管理的其他規定

      (1)不得挪用現金和不貼合財務手續的原始憑證(俗稱“白條”)抵庫。

      (2)不得公款私存,將收入的現金存入個人儲蓄賬戶。

      (3)不得私設小金庫,一切現金收入都必須入賬,不得保留賬外現金。

      (4)不準私人借用公款,因特如情景,必須提出申請經領導審批后辦理相關借款手續。

      (5)不準編造、謊報用途套取現金。

      (6)除出納人員必須每一天下班前盤點庫存現金外,上級領導還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并保留盤點記錄,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現金余額相符。

      六、本制度經批準之日生效,財務處負責解釋。

    備用金管理制度7

      為了加強公司對有關部門及各項目部備用金的管理,規范借款行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夯實成本費用核算,減少資金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所有項目部。

      二、備用金范圍

      1、采購零星客戶禮品備用金;

      2、個人因公出差零星開支備用;

      3、項目突發事件備用金;

      4、其他備用金。

      三、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于項目部工作人員積極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四、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程序

      1、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先到財務部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一式兩聯,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借款單,并按流程辦理簽字手續。財務人員審核簽字后的“借款單”各項內容是否正確和完整,經審核無誤后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后應在三日內到財務部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內容,并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再將“報銷單”返回財務部,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審核無誤后,辦理報銷手續。

      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后低于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余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況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并規定使用范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并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經管人員必須按月定期向公司財務部申報備用金使用情況,前賬未清,不得繼續借款(備用金管理人員可由財務人員管理)。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須提前向財務負責人說明原因,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備用金額度

      1、采購客戶零星禮品用款,單次不得超過20xx元,超過20xx元的禮品采購,應由供貨方持合法、真實、完整的原始資料,按規定的程序經審核批準后,到公司財務部辦理貨款支付、結算手續。以上禮品采購必須由部門副總及公司副總審批簽字。

      2、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預計出差天數、往返路費、住宿費等支出核定借款額度。

      部門副總級別:200元/天

      部門經理或以上級別:150元/天

      普通員工級別:100元/天(此金額包含餐費超出補助金額自行付費)

      3、各工程項目備用金,視各項目情況不同,備用金額度暫定為5000元。特殊情況,需由項目經理提前向公司總經理說明情況,予以審批。

      4、其他借款,根據實際情況核定金額。

      六、備用金使用審批權限

      備用金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部門負責人為備用金借款的第一責任人。

      七、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注銷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八、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在兩周內沖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發出最后一次催辦通知后還不辦理者,財務部有權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備用金,必須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

      對因特殊原因必須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并沖銷當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十一、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備用金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對有關部門及各項目部備用金的管理,規范借款行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夯實成本費用核算,減少資金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負責備用金的統一收支,統一核算,公司負責人對公司資金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以及備用金的安全完整負責。部門負責人和分公司負責人對本制度在該部門和該分公司的有效執行,保障資金的安全完整負責。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以及下屬的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各部門及所有項目部。

      第二章備用金的用途

      第四條備用金僅限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業務拓展和項目實施,主要是采購業務人員零星采購備用金、個人因公出差零星開支備用、經常性的零星開支備用金等與公司業務相關的其他備用金。

      第五條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門工作人員積極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第三章申請備用金人員的資質審查

      第六條公司人員申請備用金必須有具體的業務用途,由業務實施人員提出。

      第七條申請備用金人員的業務經驗和能力要求:申請備用金的人員,原則上應具備相關的業務經驗和能力,具體的人員主要包括部門主管、項目組負責人、部門經理。不具備以上職位的成員不能申領備用金。

      第四章備用金專員制度

      第八條公司設置備用金專員(隸屬于財務部),負責建立備用金臺賬,反映備用金的申領、使用和報銷情況、備用金的清理和回收情況。備用金管理專員負責辦理所管理的公司的備用金申請、備用金報銷資料的收集和辦理、備用金的清理收回等相關工作。

      第五章備用金的申請和審批

      第九條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借款日期、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等事項,并按流程辦理簽字手續。財務人員審核簽字后的“借款單”各項內容是否正確和完整,經審核無誤后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第六章備用金的報銷和發票管理

      第十條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后應在三日內到財務部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內容,并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再將“報銷單”返回財務部,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審核無誤后,辦理報銷手續。

      第十一條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后低于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余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第十二條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況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并規定使用范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并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經管人員必須按月定期向公司財務部申報備用金使用情況,前賬未清,不得繼續借款。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須提前向財務負責人說明原因,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十三條備用金使用審批權限:備用金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部門負責人為備用金借款的第一責任人。

      第七章備用金額度

      第十四條采購業務工作人員借用的零星采購用款,單次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5000元的材料采購,應由供貨方持合法、真實、完整的原始資料,按規定的'程序經審核批準后,到公司財務部或項目部財務人員處辦理貨款支付、結算手續。

      第十五條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預計出差天數、往返路費、住宿費等支出核定借款額度。

      第十六條各工程項目備用金,視各項目情況不同,備用金額度暫定為每周不超過10萬。特殊情況,需由項目經理提前向總經理說明情況,予以審批。

      第十七條其他備用金借款,根據實際情況核定金額。各級審批人員嚴格按照額度限額進行審批。

      第八章備用金的清理和歸還

      第十八條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注銷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第十九條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在兩周內沖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發出最后一次催辦通知后還不辦理者,財務部有權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第二十條所有各種備用金,必須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

      對因特殊原因必須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并沖銷當年借款。

      第二十一條備用金應妥善保管,項目人員工作變動時,應及時退回備用金。

      第九章備用金管理的考核

      第二十二條部門負責人對該部門的備用金總額負管理責任。公司總經理對公司備用金的總額負管理責任。

      第二十三條各備用金的借款人在資金使用后,應及時要求對方開具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發票并向資金管理專員予以報銷。

      第十章備用金的財務核算

      第二十四條財務部門備用金專員的臺賬每月應及時更新,總賬與明細賬應每月核對。備用金專員應定期分析備用金的領取、使用、報銷、回收情況進行統計和分析,對于異常情況及時預警,并向部門主管領導匯報,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第十一章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五條公司備用金的用途專為業務上所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公司財務部門組織備用金負責人定期對項目人員備用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抽查。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備用金管理制度9

      為了加強公司對各部門、分公司及各直營店備用金的管理,規范借款行為,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加強成本費用核算,減少資金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分公司及所有直營店。

      二、備用金范圍

      1、采購員零星采購備用金;

      2、個人因公出差零星開支備用;

      3、經常性的零星開支備用金;

      4、項目兼任財務人員備用金;

      5、其他備用金。

      三、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門、分公司及各直營店工作人員積極靈活地開展業務,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

      四、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程序

      1、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先填寫“借款單”,并按流程經部門領導、財務負責人審批簽字。財務人員審核簽字后的“借款單”各項內容是否正確和完整,審核無誤后辦理付款手續。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后應在三日內填寫“報銷單”,并經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后,將“報銷單”交審計部審核,審計部將審核無誤的經財務負責人、總裁簽字審批后的.“報銷單”轉交財務部,財務人員根據審計后的“報銷單”,辦理報銷手續。

      3、財務中心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注銷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4、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后低于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余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5、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并規定使用范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并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經管人員必須按月定期報銷,前賬未清,不得繼續借款。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須提前向財務負責人說明原因,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6、定額備用金和臨時備用金申請、使用、歸還適用上述規定。

      7、分公司、直營店財務部于每月月末對門店備用金進行實地盤點,編制《現金盤點表》;分公司及直營店于每月3號之前向公司總部上報上個月備用金使用情況。

      五、備用金額度

      1、采購員借用的零星采購用款,單次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5000元的材料采購,應由供貨方持合法、真實、完整的原始資料,按規定的程序,經審核批準后,到公司財務部財務人員處辦理貨款支付、結算手續。

      2、備用金使用實行定額管理制度與臨時管理制度相結合,定額借款必須由部門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副總裁批準。

      3、因緊急狀況,無法完成簽字審批的不超過20xx元的小額零星借款,借款人應通過電話等方式聯系部門負責人及財務負責人,說明借款原因、金額,事后及時補交借款單;20xx元以上臨時借款必須經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負責人批準后,出納人員方可辦理付款手續。

      4、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預計出差天數、往返路費、住宿費等支出核定借款額度,不得無故多借備用金。

      5、其他借款,根據實際情況核定金額。

      六、備用金使用審批權限

      備用金使用由分管副總裁簽字批準,財務副總裁(特殊情況下財務總監也可)簽字審批,部門負責人對備用金借款承擔責任。

      七、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在當月內沖賬,不得無故拖延,如借款清不完,不發放當月工資。

      八、所有各種備用金,必須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對因特殊原因必須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并沖銷當年借款。

      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十、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備用金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各辦事處備用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備用金是各辦事處工作人員用作日常辦公用品開支、項目管理及實施、差旅費等以現金方式借用的款項。

      第三條、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于各辦事處工作人員積極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專人專賬管理,不得挪用和貪污,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第四條、備用金的管理要求:

      1、備用金帳戶由專人負責,實行專帳管理。各辦事處需將備用金帳戶管理人員的情況報部公司備案。

      2、備用金管理員及時做好備用金帳戶的收支記錄,每周五下班前將本周的收支情況以電子報表形式報公司人事行政部。

      3、備用金帳戶按月結清,備用金管理員應于每月25日結清備用金帳戶,將備用金帳戶的支出憑證分類整理隨備用金帳戶的收支情況表以快遞方式報公司人事行政部。

      4、公司財務部有權對各辦事處的備用金帳戶進行不定期清查,備用金的'支出要嚴格遵守公司的財務制度,不得出現白條抵帳,未經同意任何人無權轉借備用金。

      第五條、備用金的申請:

      1、備用金的申請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財務制度,由辦事處負責人提出申請,經人事行政部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能劃入指定帳戶。

      2、備用金申請時間為每月1日。

      3、上月備用金帳戶沒有結清的,不能申請下月的備用金。

      第六條、備用金的支出范圍:

      1、辦事處日常辦公支出;

      2、辦事處所轄市場的項目實施與管理支出;

      3、辦事處所用辦公設備/固定資產類支出;

      4、辦事處所連轄市場開發支出;

      5、其他得到批準的支出;

      第七條、備用金的使用程序:

      1、辦事處人員需支取備用金時,需填寫“借款單”,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借款日期、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等事項,經項目主管經理簽字同意,再由備用金專管員審核后,方可使用備用金。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后應在三日內到備用金專管員處,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內容,并經主管經理審批后,再將“報銷單”返回備用金專管員處,專管員審核無誤后,辦理報銷手續。

      3 、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備用金專管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后低于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余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備用金專管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并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每月31日備用金專管員匯總清理備用金帳戶,并將備用金帳戶的收支情況報總公司人事行政部門備查。

      5、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及時沖賬,對無故拖延者,備用金專管員發出催辦通知后還不辦理者,備用金專管員可通知財務部將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獎金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6、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并沖銷年借款。

      第八條、備用金的報銷程序

      1、備用金實行按月結算的管理方式。

      2、備用金專管員于每月25日將“備用金”帳戶匯總,編制當月備用金帳戶的結算表,整理相關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附結算表后快遞總公司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到財務部報銷。

      第九條、本辦法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制定,并負責解釋、修改。

    備用金管理制度11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所有項目部。

      二、備用金范圍

      1、采購員零星采購備用金;

      2、個人因公出差零星開支備用;

      3、經常性的零星開支備用金;

      4、項目兼任財務人員備用金;

      5、其他備用金。

      三、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門工作人員進取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轉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四、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程序

      1、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先到財務部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一式兩聯,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資料填寫借款單,并按流程辦理簽字手續。財務人員審核簽字后的“借款單”各項資料是否正確和完整,經審核無誤后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2、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后應在三日內到財務部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資料,并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再將“報銷單”回到財務部,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審核無誤后,辦理報銷手續。

      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后低于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余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景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并規定使用范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并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經管人員必須按月定期向公司財務部申報備用金使用情景,前賬未清,不得繼續借款。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須提前向財務負責人說明原因,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備用金額度

      1、采購員借用的零星采購用款,單次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5000元的材料采購,應由供貨方持合法、真實、完整的原始資料,按規定的程序經審核批準后,到公司財務部或項目部財務人員處辦理貨款支付、結算手續。單筆超過10000元的采購,必須按照工程部制度規定,走合同審批程序采購。

      2、員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預計出差天數、往返路費、住宿費等支出核定借款額度。

      3、各工程項目備用金,視各項目情景不一樣,備用金額度暫定為每周1萬—5萬。特殊情景,需由項目經理提前向總經理說明情景,予以審批。

      4、其他借款,根據實際情景核定金額。

      六、備用金使用審批權限

      備用金使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部門負責人為備用金借款的第一職責人。

      七、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注銷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八、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在兩周內沖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發出最終一次催辦通知后還不辦理者,財務部有權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種備用金,必須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對因特殊原因必須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并沖銷當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十一、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備用金管理制度12

      目的:備用金的設立是為了一些部門或個人因為業務的特殊性而出現的,為了保證備用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擬定以下制度。采購員、收銀員、出納員、司機等要熟悉并遵守此制度。

      1、備用金的申請

      (1)要求設立備用金的'部門或個人需先填好借支單,說明原因。

      (2)財務部對此進行調查和審核,如果確因業務需要,財務部請示總經理審批。

      (3)經過審批同意后,申請人可到財務部出納處領取備用金。

      (4)申請人領取備用金,我部即可確認其為備用金保管人(簡稱保管人),保管人負責備用金的完整和安全。

      2、備用金的保管使用

      (1)設立備用金的部門或個人必須對備用金專款專用,不得出現占用、挪用備用金的情況。

      (2)財務部可對設有備用金的部門或個人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盤點,盤點時財務人員和保管人一起清點備用金,并填制備用金盤點表,雙方簽字確認。

      (3)在對備用金的盤點當中,如果發現備用金有被占用、挪用、短缺等情況,必須由保管人立即補上,有長款情況則要求保管人解釋原因。

      (4)任何人不得對保管人提出借用備用金的要求,否則,財務部有權對此行為進行處罰。

      (5)如果備用金一直都發生短缺、占用、挪用等現象,我部有權對保管人進行經濟及行政處罰(經濟處罰是短缺、占用、挪用款的2-5倍。行政處罰是口頭、嚴重警告、最后警告等處罰)。

      (6)保管人在使用備用金時,可用符合財務制度的單據到財務部報銷,經過報銷后到出納處領取相應的報銷金額。

      3、備用金的歸還

      (1)保管人因業務關系不需要可隨時將備用金歸還財務部,財務部開出收據給保管人以證明其已將備用金歸還。

      (2)財務部在盤點備用金過程中,如發現保管人不需要備用金或備用金使用量不大,有權要求保管人在限期內歸還部分或全部備用金。

    備用金管理制度13

      1.目的:為了加強各分公司備用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2.備用金是單位內部各部門工作人員用作零星開支、業務采購、差旅費等以現金方式借用的款項。實行備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門工作人員進取靈活地開展業務,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和貪污,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3.本制度規定了備用金借用和報賬手續及備用金的管理要求。

      4.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

      4.1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先到財務部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一式二聯。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資料填寫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等事項,需經部門經理審批簽字同意。深圳區域之外的分公司,當地財務部匯總員工的借款單及制編各項備用金的申報表,附上原始憑證統一呈報給當地負責人審批簽字同意。最終全部借款單和申報表,由深圳財務部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可到財務部辦理借款手續。深圳出納審核簽字后的“借款單”各項資料是否正確和完整,經審核無誤后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4.2專項借款人員在完成業務后應在三日內到財務部報銷。各分公司固定數額備用金用到三分之二時就要到財務部申報借款,比如行政和調度備用金是5000元,在用完3000元左右時就要報銷。填寫好“報銷單”上各項規定資料,并經主管經理審批后,再將“報銷單”回到深圳財務部,財務人員根據財務制度規定認真審核,審核無誤后,辦理報銷手續。

      4.3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后低于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余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5.備用金的管理

      5.1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景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并規定使用范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并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

      5.2財務部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注銷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5.3借用備用金的人員應及時沖賬,對無故拖延者,財務部發出最終一次催辦通知后還不辦理者,財務部將從下月起直接從借款人工資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5.4跨年度使用備用金時,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并沖銷年借款。

      6.適用范圍:集團內各分公司出納及部門經理的備用金撥付及使用。

      7.備用金管理要求

      7.1關于司機備用金,每位司機1000元人。只限于支付汽車過走過橋、停車費用報銷。司機油費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辦理加油卡充值。車輛保養需提前申請(必須在4s店進行保養)。司機報銷部分仍由行政部簽批后,經財務經理、內部審計審核后即能夠安排支付。分公司必須有分公司負責人簽批后,方可進行報銷并支付。

      7.2關于出納備用金,只限于支付緊急情景下的`現結費用,單筆低于500元以下的公司日常員工報銷等或公司一般的零星費用支出。不包含員工的福利補助、宿舍租金、水電管理費用。如果費用金額過大,超過備用金額度的,則需要報批深圳財務部,審核后撥款支付。

      7.3關于行政備用金,只限于支付緊急單筆低于500元的行政部零星開支(不含司機及車輛開支保姆報銷),申請時部分需有對應呈批件及附件。如快遞費報銷要附上原件。超大金額的辦公用品及耗材由采購部找供應商購買。

      7.4關于調度備用金用,只限于支付單筆低于500元零星現結成本的開支(不含固定或長期性合作的采購、運費等,且需計入成本工單),申請時需有相對應的工作附件。

      7.5關于生產備用金,只限于支付單筆低于500元以下的生產車間用品零星購買。生產部連班和晚班的餐費由財務部審核直接支付給餐飲公司。

      8.報銷流程:

      注:外地分公司由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如是外地分公司,則需要相應會計審計

    備用金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為維護公司資產的完整,提高資金利用水平,加強對備用金業務的管理,根據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備用金,是指公司借支給公司員工個人的款項,這些款項僅用于支付與公司業務相關的事項。

      第三條公司備用金分為二類

      現金會計: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持有一定數額的備用現金

      其他人員:最高為人民幣200元

      第四條備用金由財務部核算并負責監督;備用金借支個人(以下簡稱借支人)所在部門的負責人應督促借支人按期足額還清備用金。

      第五條公司財務部門辦理備用金借支業務的時間為周一至周五;辦理備用金核銷業務的時間同上(特殊情況可以例外)。

      第六條借支人應根據實際需要申請備用金,不得以任何名義挪用或占用公司資金。

      第七條借支人應按以下規定辦理借支備用金手續:

      一、借支人應如實、規范填寫備用金申請單。

      借款時,借支人應按要求填寫由公司財務部門統一印制的備用金申請單,按申請單格式準確填列借款日期、借款類別、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大小寫)、預計還款時間等。備用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允許一款多用或多筆備用金交叉使用。

      對于未按要求填寫的備用金申請單,財務部門有權不予受理,由此產生的責任由借支人負責。

      借支備用金必須寫明款項的用途,報帳沖銷的內容要和借款時填寫的用途一致,一筆備用金未使用完,要及時到財務部報帳沖銷,不能挪做別的用途,否則不予以報銷。備用金借支原則上要求由借支人本人親自辦理,由于特殊原因由非借支人本人辦理的,須由借支人本人在備用金申請單上親自簽名,否則視為代辦人借支的備用金,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代辦人負責。

      二、借支備用金時,借支人須提供相關的合同、協議、通知書、相關領導人簽字的`備用金申請單等有效文件,并準確填列付款單位全稱、開戶銀行、帳號,否則財務部門有權不予辦理,由此產生的責任由借支人負責。

      三、備用金借支審批手續應完備。

      由經辦人提出后交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借支人應按時歸還所借備用金。

      第九條原則上誰借支誰報銷。借支人因故不能親自報賬,而委托他人代辦的,委托人應在報銷憑證上簽字。

      第十條公司員工調離、辭退或辭職時,必須到財務部門辦理備用金清理手續。凡未辦理備用金清理手續的員工,公司將不予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一條借支人超過預計還款時間尚未結清備用金賬戶,但有合理理由說明原因的,應由借支人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不能按時歸還的原因,報有關領導審批。

      第十二條公款丟失,由本人承擔。

    備用金管理制度15

      各預算單位領取的備用金應按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條例》進行管理,單位所發生的經濟往來,除規定的范圍可使用現金外,其他應通過銀行進行轉賬結算。備用金管理包括借支管理和保管管理。

      借支

      1、企業各部門填制“備用金借款單”,一方面財務部門核定其零星開支便于管理;另一方面,憑此單據支給現金。

      2、各部門零星備用金,一般不得超過規定數額,若遇特殊需要應由企業部門經理核準。

      3、各部門零星備用金借支應將取得的正式發票定期送到財務部門備用金管理人員(出納員)手中,沖轉借支款或補充備用金。

      保管

      1、備用金收支應設置“備用金”賬戶,并編制“收、支日報表”送經理。

      2、備用金定期根據取得的發票編制備用金支出一覽表,及時反映備用金支出情況。

      3、備用金賬戶應做到逐月結清。

      4、出納人員應妥善保管各種與備用金相關的各種票據。

      備用金的管理不論采用何種辦法,都應嚴格備用金的預借、使用和報銷的手續制度。

      定額

      (一)定額管理

      定額管理是指按用款部門的實際需要,核定備用金定額,并按定額撥付現金的管理辦法。用款部門按規定的開支范圍支用備用金后,憑有關支出憑證向財會部門報銷,財會部門如數付給現金,使備用金仍與定額保持一致。一般對用于費用開支的小額備用金,實行定額管理的辦法;對用于銷售找零用的備用金,按營業柜組核定定額,并撥給現金。各柜組可從銷貨款中經常保留核定的找零款,不存在支出和報銷的問題。

      非定額

      (二)非定額管理

      非定額管理是指用款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向財會部門領款的管理辦法。在憑有關支出憑證向財會部門報銷時,作為減少備用金處理,直到用完為止。如需補充備用金,再另行辦理撥款和領款手續。對用于收購農副產品的備用金,在集中收購旺季時一般采用非定額管理的辦法,在淡季零星收購時則采用定額管理的'辦法,實行交貨補款。

      總而言之,無論實行哪種管理辦法,都要建立健全備用金的領用、保管和報銷等手續制度,并指定專人負責經管備用金。經管人員發生變動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以明確經濟責任。

      備用金的核算,可在“其他應收款”賬戶內核算,也可單獨設置“備用金”賬戶。它屬于資產類賬戶,借方登記增加數,貸方登記減少數,余額表示庫存的備用金數額,并按照領用單位或個人設明細分類賬戶核算。

      制度

      1.設置批準制度

      對哪些部門、哪些業務實施備用金管理,應建立一個規范的申請、批準制度。

      2.定額管理制度

      對批準使用備用金的部門,必須根據需要事先核定一個科學合理的備用金定額。

      3.日常管理責任制度

      使用部門必須對備用金指定專人管理,并明確管理人員必須執行的現金管理制度、按規定的使用范圍和開支權限使用、接受財會部門的管理及定期報帳等各項責任制度。

      4.清查盤點制度

      財會部門必須對備用金建立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清查盤點,防止挪用或濫用,保證備用金的安全完整。

      5.審查入帳制度

      對備用金使用部門報銷的所有票據,財會部門都要象對其他原始憑證一樣,進行嚴格的審核后方能付款記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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