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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珍珠鳥作文

    時間:2025-10-26 09:50:06 我要投稿

    有關珍珠鳥作文四篇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招聘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珍珠鳥作文四篇

    招聘管理制度1

      一、聘用原則:

      1.聘用培養高素質員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養高素質員工,以求達到公司對員工應具備高水平表現的要求。

      2.人力資源規劃

      為了增加員工在公司內發展的機會,公司會定期進行人力資源計劃與規劃工作。

      3.增加晉升機會

      充滿朝氣蓬勃的企業應不時需要補充新鮮血液。如有職位空缺,首先考慮公司內部的晉升機會。若公司內部沒有合適人選,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員工。

      二、聘用程序

      1.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計劃

      1)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應遵循嚴肅、精簡、高效的原則。

      2)各部門經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管理部。分公司經理于每年12月末報計劃。

      3)管理部匯總、分析、協調各部門及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提交總經理審批。

      4)管理部根據經批準的《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門招聘申請

      1)用人部門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時,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須填寫《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根據審批權限規定,經部門或分公司直屬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確認后報管理部。

      2)在《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職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準該部門或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并確認需求申請。

      3)當員工離職需另填補空缺時,缺員的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必須填報《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時需明確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準并確認需求申請。

      4)當招聘需求數量或職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時,即預算外招聘,由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招聘需求申請。

      3、發布招聘信息

      1)對已經確認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內部公布一星期(通過網站、公告形式),公司內部員工經本部門或分公司經理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請該職位,亦可推薦適合人選,對推薦被采用的公司員工將根據被錄用人的職級給予相應的獎勵。(詳見《員工內部推薦表》) 2)同時為滿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將根據招聘職位的不同通過如下渠道對外發布招聘信息:專業網站招聘,參加人才現場招聘會,刊登報紙及專業雜志;委托獵頭服務等具有針對性的方式。3)招聘信息內容將根據公司組織結構中的崗位描述,部門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請表等公布。

      4、管理部初步篩選應聘者

      1)管理部負責收集所有應聘者的求職信及履歷。

      2)管理部根據履歷對應聘者進行初步篩選,以減少不必要的面試次數及時間。

      3)管理部負責將初步篩選后的履歷分發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定需面試者及確定的面試時間,由管理部通知應聘者面試。

      4)對應聘者在分公司當地的情況,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應聘者在當地面試。

      5、面試流程

      1)管理部負責初試,了解應聘者一般情況,例如性格、人際技巧、應聘動機、人事關系現狀等;并向接受面試人員簡單介紹公司業務,回答他們一些簡單問題。管理部在應聘者填寫的《應聘表》及《面試意見表》中的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當地應聘者的初試。管理部也可根據情況組織統一的分公司當地應聘者面試。

      2)管理部將初試合格者推薦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復試,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指派負責面試人選,通常為該新增職位的直屬上級,主要考核應聘者專業方面的經驗及能力,并解答有關招聘職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可設計筆試試題,考核應聘者知識掌握程度。用人部門在《應聘表》中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

      3)在錄用過程中,管理部僅負責提供其人力資源管理的意見,而錄用的決定權在于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其評價應包括決定是否錄用、備選或不予考慮內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總監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4)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以上級別員工需由公司總經理直接復試并決定是否錄用。

      5)員工級別錄用由部門總監領導決定,財務、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機密的員工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錄用。

      6、錄用流程

      1)管理部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經審批同意錄用的應征者發放正式《錄用通知書》。

      2)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對被錄用的員工需進行必要的背景調查(例如履歷資料是否正確等),填寫《面試意見表》中的社會背景調查部分,歸入員工檔案。并要求被錄用的員工到當地的甲級醫院進行一般體格檢查(必須包含肝功、胸透、心臟、尿常規等大項)。

      3)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辦理錄用手續,在新員工到職前,將新員工需要購買的文儀器材、安排辦公位置確定。

      4)新員工到職后,填寫《員工登記表》,并要求新員工提交1寸彩照3張、體檢報告、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證件原件或復印本,核查無誤后供管理部填寫《新員工入職資料檢查表》存檔。

      5)凡在工作崗位中涉及到錢和物的必須由直系親屬(具備本市戶口)提供擔保,擔保人必須提供身份證、戶口薄、房產證(或單位工作征明) 6)管理部為每位新員工建立員工個人檔案。

      7)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在新員工報到一周內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8)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為新員工按照規定時間辦理各種統籌事宜,包括保險基金的轉移遷入、變更手續及檔案的調入等(詳見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7、錄用準則

      1)應聘者的學歷、工作經驗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

      2)應聘者所要求的工資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構;是否符合其有關工作經驗。

      3)應聘者能否通過面試及筆試,例如性向測驗、管理行為測驗及專業知識測試等。

      4)應聘者為人處事態度是否正面。

      5)應聘者提交上任雇主的推薦信內容是否符合公司對應征者的要求。

      6)應聘者年齡、住址、過往行為等是否符合職位的要求。

      7)應聘者是否已經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8)應聘者的個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業文化。

      9)應聘者的健康狀況是否能達到工作要求。

      10)應聘者對所應聘職位是否有較高的渴望態度。

      11)同等條件下,應盡量考慮優先錄用本地戶口者。

      以上準則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與否排列,它們的比重應由進行面試的部門或分公司自行決定。在評價過程中決策者應本著平等對待的政策。

      8、臨時員工、兼職員工招聘錄用管理

      1)各部門或分公司如臨時有階段性或項目性工作確需雇傭臨時員工或兼職員工,必須填寫《新增員工申請表》,說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議,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管理部核準經審批的申請需求后按照上述招聘與錄用流程組織招聘錄用工作。

      2)招聘臨時/兼職員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其素質與專業技能必須滿足崗位要求。

      3)臨時/兼職員工入職當日須與公司簽定《臨時人員協議書》,規定協議期限,無試用期。臨時/兼職員工工資參照公司薪資級別及市場情況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項福利。

      4)臨時/兼職員工的工作表現由其任職部門或分公司負責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員工考核之列。

      5)如臨時/兼職員工表現優秀,并且所在部門有相應職位空缺,經考核合格后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提出申請,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經審批的臨時/兼職員工可轉正為公司正式員工,并簽定正式《勞動合同》。自轉正之日起計算公司內工齡。

      三、試用期管理

      1.試用期規定

      1)新員工需通過不多于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將依據員工業績和各方面的綜合表現,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決定新員工是否能按期轉正、延期轉正、或解除勞動合同。

      2)試用期間執行轉正工資的70%發放。

      3)試用期電話費按照轉正的70%給予報銷。

      4)試用期期間享受公司的餐補、車補、學歷等福利補助。

      2.試用期培訓

      1)新員工到職后,根據管理部組織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職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培訓、規章制度培訓及業務管理培訓等。新員工在入職培訓后需通過考核。

      2)用人部門或分公司需向新員工指派輔導員,輔導員通常為與該職位工作有緊密關系的資深員工,其主要職責:隨時解答新員工在工作上的問題及一些工作環境的問題。至于工作安排問題,則由該新員工的直屬上級負責。

      3.新員工轉正審批流程

      1)試用員工到達轉正時間前7天,其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為該員工填報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對其在試用期間的各方面表現進行評價,并根據前述的錄用準則作出初步轉正意見(按期轉正、延長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管理部經理加簽意見并報總經理并確認轉正決定。部門總經理及分公司經理以上職位由管理部直接將轉正《轉正審批表》提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2)審批后《轉正審批表》返回管理部備案,并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負責人在該員工試用期屆滿前將結果通知他,并與他進行面談,交待轉正后一切人力資源事宜。

      3)員工轉正通過后,按正式員工身份辦理人力資源關系的調轉手續。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匯總當月《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后辦理員工轉正手續。(參考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4)員工轉正后一個月內,將個人檔案調入公司指定存檔機構,否則將不予辦理社會福利保險。

      5)若有未盡事宜,均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

      4、提前或延期轉正的具體規定

      1)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或業績上有重大貢獻的員工,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推薦,管理部附屬意見,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批準,可提前轉正,同時應履行轉正手續并附加《提前轉正事跡》。最多可提前兩個月轉正,即試用期最短為一個月。

      2)對違紀違規或造成責任事故的新員工,視情節輕重,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因工作暫時不能勝任,但希望觀其后效的新員工,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

      3)對因缺勤而延期轉正的員工,將視缺勤天數和情節給予一個月內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四個月。試用期間病事假累計超過五個工作日的,原則上解除勞動合同。

      1、審批流程

      四、勞動合同管理

      1.公司的'勞動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制定,員工一經錄用均應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并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責任。

      2.勞動合同首簽為一年期,試用期包括在內,內容大致包括:

      1)受雇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2)員工到職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職位名稱。

      4)辦公時間。

      5)保險福利待遇:享有保險、公積金及各種津貼等。

      6)工作紀律。

      7)員工有責任及義務將公司業務內容保密。

      8)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9)經濟補償及勞動糾紛。

      10)勞方、資方及勞方見證人簽署一欄。

      11)《保密協議》

      12)《擔保協議》

      3.員工在遇到人事變更、離職或合同到期時,由管理部負責進行相應的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或續簽。

      4.員工入職時應承諾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因個人隱瞞事實、弄虛作假導致勞動合同糾紛,公司概不負責。

      5.公司與員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均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天提出續簽意見,如雙方同意續簽,則按照原合同期滿日為開始日,續簽一年,以次類推,員工在公司內工齡以累積服務年限計算。

      五、人事檔案管理

      1.員工應在轉正后30個工作日內將人事檔案調入公司指定的存檔機構,否則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因實際困難不能調入者,應向公司稱述合理可接受的書面理由,并附相應證明材料,同時提供擔保人,由員工及擔保人共同填寫《擔保協議》,相關資料提交總經理認可,并由管理部歸檔。

      2.公司委托人事服務機構統一管理員工人事檔案并交納存檔服務費,同時為存檔員工提供辦理畢業轉正、職稱評定、婚育證明、組織關系、護照、社會保險等事宜。

      3.離職者應在正式離職后一個月內將本人檔案轉出公司專戶,逾期調出者,須支付相關費用,三個月以上不調出者,公司將其檔案轉至街道。

      六、離職管理

      1、離職原因

      1)辭退

      下列情況,公司可無償辭退員工(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不滿意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

      嚴重違反公司的雇用紀律或規章。

      公司因員工失職或貪污而導致嚴重損失。

      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個月通知期辭退員工(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對工作不勝任。

      周圍環境起了重大變化。

      2)員工辭職(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員工因個人理由,辭退其現有職位,試用期間應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轉正后應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并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

      如勞動合同單獨列明經協約的辭職通知期,應以協約規定作準。

      3)公司內部轉移

      包括部門內部或公司內部平調、升職及降職。

      2、離職的審批程序

      1)辭退

      有關部門或分公司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需填寫《員工辭退申請表》,列明對特定員工的辭退原因,簽字確認后,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就申請提供意見,看是否有違勞動法,又或有更好解決方案,將意見填于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約見員工,以便加深對事件的了解。表格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審批后,管理部與被辭退員工做辭退面談,并通知其到辦理離職手續。

      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退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并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離職結算當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過3天。

      2)員工辭職

      員工提出辭職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列明辭職原因并簽字,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與其面談了解員工辭職原因。《員工辭職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認簽字后,交予管理部。

      管理部與該員工面談,了解其辭職理由,填寫《員工離職面談記錄》,并與其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進行溝通,如有必要,進行挽留。

      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職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并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3)公司內部轉移

      部門或分公司內部調動

      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報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調動

      涉及的兩個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在協商的情況下共同簽批《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報管理部備案。若遇其中一個部門反對,經管理部協調無效,事件交由相應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決定。管理部將員工《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并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員工升職或降職

      員工升職或降職包括以上部門或分公司內部升降職,及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由員工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為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管理部填寫),內容包括升降后職位,升降職后匯報關系,升降后工資等明確的變化,如有需要,需后附人力資源預算、員工表現、升職后的能力、對部門其它員工的影響等說明,報管理部,管理部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審批后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簽署員工升職祝賀信或降職通知信保密發送給員工本人。并在公司內部發布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3、離職交接需知

      1)離職交接手續適用于員工跨部門調動或調離本公司。

      2)員工離職必須填寫《員工離職交接清單》,并獲得以下各負責人簽字。

      向所在部門負責人交還工作資料、實現銷售收入的應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說明》。

      向行政部歸還公物,并取得行政部負責人簽字,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行政部草擬。

      向管理部交還手機等物品和資料。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向管理部交還員工胸卡,辦理個人關系轉移等。具體交接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向財務部結清借款支票、借款現金、應發工資等。具體交接清單由財務部草擬。

      3)將填寫清楚的《員工離職交接表》交予管理部,并由管理部核實無誤,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4)員工未能全部交還公司的物品,管理部應統籌及通知該員工三天內全數交還,否則停止發放最后薪金及公司職業推薦信。如仍未能補償公司的損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討的法律權利。

      5)若交還之物品無故損壞,公司有權酌情要求離職員工做出賠償。

      4、離職流程

      (注:辭退員工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辭退) 人力資源招聘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逐步達到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勞動法》、《公司法》、《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企業發展,員工富裕"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建立、完善和維護適應我礦發展要求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四條運用法律法規、內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調整好勞動關系,保護勞動主體雙方的合法權益,使勞動關系穩定和諧、健康。

      第五條通過不斷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促進我礦發展。

      第六條人力資源部對各基層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環節實行監督、指導與協調。

      第二章人力資源規劃

      第七條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生產經營需要和定員標準,制訂出本單位的人力資源規劃,包括長、中、短期規劃。

      第八條運用定性預測與定量預測相結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礦長提出全礦長、中、短期人力資源規劃方案,待批準后,報礦長最終審定。

      第三章員工的招聘與錄用

      第九條根據礦長審定的員工數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擇優錄用選拔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人到新的崗位工作。

      第十條對被錄用員工,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期限從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滿,按照一定的條件續簽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加強礦中層領導班子建設,建成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富有生機與活力的新的用人機制。按照"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標準,優化我礦干部隊伍結構,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

      第十二條充分體現組織原則;公開選拔、平等競爭原則;注重實績、擇優原則。嚴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學合理地配備干部職數。第十三條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是依據一定的標準,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對其在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內在素質和做出的成績進行評價,并把它作為使用、選拔、監督干部的重要依據。

      (二)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是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包括思想覺悟、政策水平、組織紀律、道德品質、群眾觀念、事業心、文化理論知識、決策能力、組織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務情況等。

      (三)為了保證考核結果準確,考核要采取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定期考核與不定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堅持嚴格、全面、公開的原則。

      第五章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制度

      第十四條職稱的評聘必須堅持專業技術職務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則性。礦屬各單位要根據上級下達的設崗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合理設置各級專業技術職務,逐步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競爭機制,不得因人設崗,搞平衡照顧,更不得亂開政策口子,突破評聘標準另搞一套,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調動和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第六章領導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條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自身職務提升、工作調動、獎懲、工資晉升、住房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十六條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直系親屬和近親屬的職務提升、工作調動、職稱評聘、獎懲、工資晉升、招工、聘干、畢業生分配、軍轉干安置、培訓、住房、入黨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七章員工檔案管理制度第十七條員工檔案要實行專業保管,專職負責

      第十八條檔案必須做到"人檔相符",卷內資料完整,分類明確。第十九條檔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則。第二十條檔案要登記造冊,編碼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行員工檔案查閱、借用制度。

      第八章員工的培訓

      第二十二條工人的培訓

      (一)被錄用的員工無論是一般工種還是特殊工種,上崗前都要經過人力資源部、生產技術安全部等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與業務技能操作培訓。經過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關部門分別發放《安全工作資格證》和《崗位培訓合格證》,持證上崗。

      (二)根據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對在職員工分別進行在崗培訓和短期培訓及業余培訓,確保員工素質不斷提高,不斷適應我礦發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條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培訓

      (一)重點抓好現職領導干部資格培訓。按照部下達的計劃,及時做好參培人員的選送工作。在職六種領導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學制三個月。

      (二)按照上級關于抓緊培養優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學制四個半月。

      (三)人力資源部要把領導干部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工作納入干部工作計劃,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礦有關部門分別組織實施。優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領導提名,組織人事部門考察的辦法,確定參加培訓人選。并據此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培訓和使用要相結合,認真做好對培訓人員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訓檔案。

      第九章員工的調整與流動

      以定崗、包崗為基礎,本著精干高效的原則調配人員,滿足生產需要。第二十三條嚴格控制外部人員調入,要求調入人員年齡男45歲以下、女40歲以下,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并繳納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條員工在礦內部流動時,首先由本人寫出申請,調出調入雙方的隊、分線領導簽署意見,并經礦務會研究批準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二十五條為了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從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術工作的、缺員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準調動。

      第十章員工的解雇與辭職

      第二十六條員工的解雇。員工違約、違紀,依據《勞動法》、《職工獎懲條例》等勞動法規的規定,對符合解雇條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經營狀況不佳,需要實行經濟性裁員時,按照《勞動法》、

    招聘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規范公司招聘的管理,確保招聘工作有序開展,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總經理以下所有職工的招聘管理工作,從應聘報名到轉正前均屬于招聘階段的工作。

      3、工作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實施、修改;招聘需求的審核;招聘

      的組織實施。

      3.2各責任部門:負責申報本部門人力資源需求、擬制《崗位描述書》、對

      招聘到崗人員進行跟蹤及評價。

      3.3各分管領導:負責審核所管部門的招聘事項。

      3.4總經理:負責批準招聘計劃,批準應招人員試用、轉正、終止試用等重

      大事項。

      4、工作內容

      4.1招聘計劃

      4.1.1提出招聘的理由

      A離職補聘:指因職工離職導致的招聘需求。

      B編內補充:指崗位現有人數少于編制人數而導致的招聘需求。

      C擴編增崗:指因增加崗位而導致的招聘需求。

      D人力儲備:指因經營發展需要而進行的儲備性人力需求。

      E其它類型:指因其它原因導致的人力需求,如人員調動等引起的需求。

      4.1.2招聘計劃的內容

      A崗位描述書: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工作關系、工作地點、工時制度、任

      職條件或資格。

      B同崗位的人員需求數量。

      C各崗位到崗時間段(最早、最遲到崗時間)。

      4.1.3招聘計劃的.提出及審批

      A用人部門填寫《職工招聘計劃書》及《崗位描述書》,并提供專業性測試筆試考卷及標準答案的電子版,報上一級領導審批通過后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

      B提出招聘計劃的時間要求:為了便于招聘工作的開展,招聘計劃應提前提出,自招聘計劃批準起至要求到崗時間止,助理級不少于60日,專員級崗位少于90日,主管及部長級的招聘時間不少于120日,高級管理崗位、稀缺技術崗位的招聘時間不少于180日。校園批量招聘不少于學生畢業前270日,校園零星招聘不少于學生畢業前150日。

      4.2招聘方式及渠道

      4.2.1招聘方式

      A企業內部發布招聘信息,由企業內部職工申請應聘。

      B推薦應聘:企業了解人士推薦應聘者的,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用,推薦

      人應在《應聘人員測試意見》中簽名。

      C企業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公開條件,通過各種渠道招聘人員,在求職人

      員中擇優錄用。

      4.2.2招聘渠道

      A廣告招聘:通過網絡、電視、報紙、雜志等媒體上刊登廣告信息,吸引人

      才前來應聘。

      B人才市場招聘:通過參加各地人事主管部門、學校或其他單位舉辦的人才

      招聘(雙選)會,甄選具備工作經驗及實踐能力的成熟人才。

      C高校招聘:通過到高校招聘,甄選具備發展潛質及專業素質且滿足公司需

      要的人才。

      D其他招聘:為招聘到合適的人才,充分滿足公司用人之需,可采用獵頭招

      聘、介紹等方式進行招聘。

      4.2.2招聘渠道方案的確定: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工作的需要,編制招聘

      渠道建設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4.3應聘人員的甄別

      4.3.1應聘登記:應聘者應到人力資源部親筆填寫《應聘登記表》、遞交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張、個人簡歷等相關資料;

      4.3.2簡歷甄別:招聘助理或專員負責應聘資料的收集整理。對學歷、技術資格、年齡與崗位要求不符的簡歷及時篩選,然后按企業人員內部應聘、重點關系推薦人員、外部人員進行分類報上級預審后,交用人部門審核,確定筆試、初試、復試。

      4.3.3應聘批準,對測試合格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報人力資源分管領導或總經理簽字批準。對不合格人員的《應聘人員測試意見》由招聘主管按《應聘人員篩選表》結論,填寫結論,分類處理。

      4.3.4測試結果通知,一般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應聘人員;納入人才儲備或不試用人員一般不通知測試結果,但在測試時應告訴所有測試人員如果10個工作日內沒有接到通知,表明應聘人員與公司崗位要求不吻合,請不要等候。

      4.4試用流程

      4.4.1身份擔保:對于直接管理公司現金、物資的崗位(如出納等)須在入

      職一個月內辦理擔保手續。具體崗位名稱由人力資源部提出。

      4.4.2報到:招聘主管組織報到人員辦理相關手續,并將此表存入報到人員

      檔案。

      4.4.3背景調查,即《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4.4.4簽訂《勞動合同》。

      4.4.5人員試用,簽訂《勞動合同》后由人力資源部招聘人員將試用者引導至用人部門試用,同時告訴后勤部門辦理相關后勤事項;用人部門接人后,由其直接上級按《崗位描述書》的內容,介紹工作職責及與其它部門的合作關系,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4.4.6試用評價,試用評價的流程分為部門評價、綜合評價、初步評價、最終評價四個階段。評價等級為五等,分別是優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需改進(55-59分)、不合格。

      A部門評價:以部門負責人意見為準;最遲應在約定試用期滿前20日將試用評價通知人力資源部。按《試用職工部門評分表》、《試用職工評價單》的格式規范填寫試用意見。

      B綜合評價: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綜合評價采用360度考評方式進行,由人力資源部招聘主管負責實施;由紀檢主管、后勤主管、培訓專員、招聘主管、績效主管組成公司試用職工綜合評價小組;考評小組成員采用在《試用職工綜合考評評分表》上無記名打分(本表不作保存),然后由招聘主管取平均值為綜合評價得分,綜合評價小組成員在《試用職工綜合評價得分表》共同簽名。

      D初步評價:即部門負責人評價得分、綜合評價得分的平均分。初步評價由

      人力資源部招聘主管在《試用職工評價單》欄上填寫。

      E最終評價:主管、部長由總經理評定;助理、專員由分管副總評定。最終評定實行一票否決權制度,可以推翻初步評價,形成單獨結論,并以此為準。

      F評定等級的引用,合格者按期轉正,良好者、優秀者在本人申請的情況可提前1個月轉正,需改進者在本人申請、用人部門分管領導批準的情況下,可給予延長1個月試用期的機會;不合格者終止試用。

      G試用評價結論:試用最終評價最遲應在試用期滿的前日告知試用者。

      5、附則

      5.1本招聘管理制度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修改和解釋。

      5.2本招聘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招聘管理制度3

      招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提升效率:標準化的流程可以提高招聘效率,減少無效工作和資源浪費。

      2、保證公平:通過明確的標準和程序,避免招聘過程中的偏見和歧視,保障公平競爭。

      3、降低風險:嚴格的`背景調查和入職程序有助于防止不良員工進入,降低企業風險。

      4、吸引人才:清晰的崗位描述和招聘策略有助于吸引符合企業文化的優秀人才。

      5、維護形象:良好的招聘體驗能提升企業形象,增強潛在員工對公司的認同感。

    招聘管理制度4

      員工招聘是每一個單位在經營的過程中進行人員補齊的一種形式,同時在招聘方面,也都要有健全的員工招聘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單位員工招聘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參考。

      1、總則

      1.1為及時準確地補充公司所需人才,建立健全良好的人才選用機制,滿足公司發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內部補員、崗位調整和面向社會招聘人才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規定要求。

      1.3公司使用、招聘人才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自愿”的原則。

      1.4本制度適用于總監級(含)以下所有員工。

      2、招聘申請

      2.1公司人力資源規劃、人員編制和人事調整是確定崗位招聘的基本依據,各部門用人應嚴格控制在編制范圍內。

      2.2空缺崗位原則上首先在本公司內部進行公開招聘,如不能滿足崗位要求再進行社會招聘。招聘申請過程見“補員(增編)審批程序”。

      2.3各部門在需要補員時,由該部門負責人填寫“補員(增編)申請”,詳細說明招聘崗位的工作內容及應聘條件。

      2.4編制范圍內的招聘:主管級(含)以下員工,統一由該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該負責人的直接上級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組織招聘;部門經理(含)級以上員工,由其直接上級提出申請,隔級上級批準后,人力資源部組織招聘。

      2.5編制范圍外的招聘:所有員工的招聘申請均需董事長審批,重新修改編制后進行招聘。

      3、內部招聘

      3.1內部招聘是指公司現有員工中進行招聘、篩選。內部招聘過程執行“內部招聘程序”。

      3.2內部招聘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和協調。

      3.2.1人力資源部負責內部招聘廣告的`發布和對應聘人員的初選、統計和匯總,同時進行檔案審查,并填寫“公司內部招聘資格審查表‘,其內容包括專業技能水平審查、工作經驗審查、員工以往績效考核成績審查及獎懲記錄審查等。

      3.2.2在人力資源部組織下由用人申請部門負責人對初選人員進行專業考核。專業考核結束后,該部門應將考核試題、答案及應聘人員試卷、得分或其他考核記錄,入選人員名單等移交人力資源部。

      3.3經考核確定合格者,由人力資源部確定候選人,同時將其資格審查表、其所在部門負責人的意見及考核成績匯總遞交給擬聘崗位的直接上級,由擬聘崗位的直接上級負責提名,隔級上級批準。

      3.4人力資源部在征得應聘人員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辦理該員工的人事異動手續,進行崗位調動。若該部門負責人不同意又無其他合適人選時,由人力資源部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最終確定(若申請補員部門和該員工所在部門為同一部門,則由該部門負責人最終確定)。

      3.5被錄用人員上崗前需先進行首次述職和崗前培訓。

      4、外部招聘人員的篩選及錄用

      4.1當人力資源部從公司內部找不到符合要求的員工補充崗位空缺時,應進行外部招聘來補充所需人員。外部招聘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具體過程見“外部招聘程序”。

      4.2人力資源部將批準的“補員(增編)申請表”進行分類,設計招聘方案,撰寫招聘簡章并發布招聘信息。

      4.3招聘簡章內容應包括公司簡介、招聘崗位、人數、素質要求、報名截止日期、聯系方式等,必要時應寫明薪資待遇。

      4.4發布招聘信息時應本著“效率第一,經濟合理”的原則,針對不同的人才級別,選擇不同的方式進行發布。發布招聘信息的方式有:

      4.4.1通過職業代理機構發布,如人才交流中心、中介獵頭公司及勞動力市場等。

      4.4.2通過在新聞媒體上發布,如電臺、電視臺、尋呼臺、電腦網絡、報刊雜志等,省級以上新聞媒介還須公司專家復核審查。

      4.4.3通過在廣告櫥窗內張貼招聘廣告。

      4.4.4告知公司員工或熟人,以便于他們推薦所認識的、符合要求的人選。

      4.5人力資源部應根據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選擇一種或幾種測試方法。招聘錄用的測試方法主要有面試、筆試;心理測試法、行為模擬法、個案分析測試法及工作現場測試法等。人力資源部負責建立公司崗位測試題庫,以滿足不同崗位的測試需求。

      4.6人力資源部應對收集的“應聘人員(外部)登記表”按崗位進行分類,依據所聘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初選,并將初選人員簡歷、證書復印件及推薦資料等有關資料轉交用人申請部門經理,根據其意見由人力資源部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并安排面試具體事宜。

      4.7面試篩選測評方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設計和實施,招聘崗位所在部門參與專業部分設計,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進行技術指導或委托專業服務機構承擔設計和測評工作。

      4.8面試篩選測評方案一般需包括基本素質、知識技能、管理能力、個性偏向等方面內容,各項內容的評估結果須以量化方式顯示。具體評估內容和方法依據職位重要性和要求確定。

      4.9面試測評分為初試和復試:

      4.9.1初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應聘者進行綜合素質考核。

      4.9.2對初試合格者,由用人部門負責復試,進行專業考核。

      4.10面試的地點應選擇在一個安靜無干擾的場所,提前做好場所布置并準備相關資料(面試登記表、應聘者簡歷等),擬定有效的面試問題,面試問題包括:

      4.10.1與工作經歷有關的問題;

      4.10.2與教育程度及所受培訓有關的問題;

      4.10.3與工作有關的個人品質、風格、態度、價值觀等問題;

      4.10.4其它問題。

      4.11面試主考官負責“面試登記表”的記錄,并將面試意見以如下規范形式作出結論性建議:

      4.11.1面試合格,建議在××崗位復試。

      4.11.2不適合××崗位人選,建議考慮××崗位人選或存檔。

      4.11.3不符合要求,建議放棄。

      4.12復試由用人部門負責進行。人力資源部將入選的復試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送交用人部門,同時通知復試人員參加復試,并在指定時間將復試人員引送用人部門進行專業考核,技術人員還需進行技能測試。考核人應據實填寫“專業考核表”的各項內容,尤其是考核結果和考核意見,考核意見分“考核合格、建議在××崗位試用”或“基本合格,建議存檔待用”或“不符合要求,建議放棄”三種。考核完畢后,考核部門應將“專業考核記錄表”,考核試題及答案,送達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4.13人力資源部和申請聘用部門依據候選人測評綜合結果共同進行篩選,并確定待聘人選。

      4.14對于擬錄用的應聘者,人力資源部應了解其應聘動機,離開原工作單位的原因。對財務人員還須調查其家庭背景。調查結束后將背景調查資料、綜合測評結果及其他有關資料移交擬聘崗位直接上級,由直接上級確定最終待聘人員后,填寫“提名建議書”報錄用批準人批準。批準人批準后轉人力資源部審核。

      4.15公司的人事錄用、任命必須堅持“直接上級提名,隔級上級批準,人力資源部審核”的原則。

      4.16若人力資源部對批準的錄用人有異議,應向批準人提出質詢,若批準人仍堅持己見,而擬錄用人員又因業務能力明顯不足,或道德品質有問題,或健康狀況不適合該崗位時,則人力資源部不對該錄用人的素質負責,同時人力資源部經理有責任和權力就此事上訴。

      4.17對于決定錄用人員,人力資源部根據用人部門確定的上崗時間,填寫“錄用通知單”,通知員工報到,報到時應攜帶以下資料:

      4.17.1學歷證、資格證、身份證(原件);

      4.17.2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

      4.17.3其他證件。如:駕駛證、特種行業操作證。

      4.18被錄用人員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到人力資源部報到,無特殊原因逾期不到者,取消上崗資格。

      4.19新錄用人員應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報到手續。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

      4.19.1審核相關證件,復印后存檔;

      4.19.2新員工填寫相關表單;

      4.19.3建立個人檔案卡;

      4.19.4參觀企業;

      4.19.5安排企業培訓。

      4.20新進員工企業培訓考核合格后,人力資源部填寫“上崗試用通知單”,并帶領新員工到用人部門報到。用人部門負責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培訓,并將崗前培訓考核結果送達人力資源部備案。

      5、試用轉正

      5.1新聘人員除董事長或總經理特批或勞動合同中約定無試用期者,可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一般都必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須經過一至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5.2試用人員由其直接上級對其進行工作態度、業務水平、工作能力的考核,直接上級每周要對試用員工的工作進行考核或評價,填寫“試用員工周考核表”,對連續三周考核不合格者,退回人力資源部,辦理調崗或辭退手續。

      5.3根據新聘員工培訓結果和業績表現情況,試用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對該員工的轉正申請,申請時需填寫“轉正審批表”,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后,再由試用員工的隔級上級進行審批。

      5.4試用員工的績效考核結果應在優良以上方有資格轉正。

      5.5若試用部門在員工試用三個月內未能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員工轉正申請,人力資源部應及時向試用部門了解情況,以決定該員工是否轉正或辭退。

      5.6員工轉正以“直接上級提名,人力資源部審核,隔級上級批準”的原則進行。

      5.7人力資源部根據批準人意見,如批準辦理轉正手續,發放“試用人員轉正通知單”。如不批準視情況不予聘用或調整崗位。試用人員轉正后納入公司日常人事管理。

      6、附則

      6.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并負責解釋,報董事會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6.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自行廢止,與之相抵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為準。

      6.3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招聘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為規范員工招聘工作程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招聘原則

      招聘必須嚴格堅持“按需招聘、擇優錄用”的原則。

      第三條 招聘計劃編制

      人力資源部定期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的狀況及各部門的用人需求編制《年度/季度招聘計劃審批表》(見附表2),報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其他各部門不得自行接收安排應屆畢業生、研究生到本部門實習或試用。

      第四條 招聘申請

      各部門需新增員工時,應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包括:崗位 、人數及任職要求等內容)(附表3),經分管副總經理簽署意見后,報人力資源部確定形成招聘或調配意見,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五條 招聘方式

      一、公司內部調配;

      二、面向各類大專院校招聘;

      三、面向社會招聘。

      第六條 挑選應聘者

      一、公司每次招聘均要成立招聘小組,招聘小組由用人部門分管領導、用人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組成,負責對應聘人員的篩選和面試;招聘要害崗位人員、中高層管理人員,由總經理親自參與篩選和面試。

      二、招聘小組對應聘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按照所需崗位的職位描述做初步篩選,挑選初步合格者,發出面試通知。

      第七條 面試

      一、招聘小組根據招聘的崗位要求確定面試考題和實際操作的考核內容(詳見《公司員工招聘考試考核暫行辦法》)。

      二、招聘小組對面試人員進行面談、筆試和實際操作的考察,填寫《面試評分表》(附表4),標明對面試人員的評語及結論。

      第八條 確定擬錄用人選

      一、招聘小組對所有面試人員作出評價,提出錄用或不錄用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二、人力資源部對確定擬錄用人員,應及時發出《錄用通知書》(附表5);同時對于面試落選人員,人力資源部做好解釋善后工作。

      三、人力資源部安排擬錄人員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附表6),并通知公司醫務人員安排擬錄用人員到公司指定醫院進行健康檢查,擬錄用人員患有慢性疾病或傳染性疾病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擬錄用人員經體檢合格后,人力資源部填寫《新增人員審批表》(附表7)及《新增人員工資審批表》(附表8),經分管領導及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計統部存檔。

      第九條 入職崗前培訓

      一、擬錄用人員經批準聘用后,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其在指定的`時間內,攜《錄用通知書》和下列有關資料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

      1、本人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明、職稱證明、技術等級證明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黨團關系轉移證明原件;

      3、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個人免冠照片(黑白1寸1張,藍底彩色1寸1張);

      6、本市戶口人員還須提供《求職登記卡》或《失業證》;

      二、員工必須保證向公司提供的資料真實無誤,若一經發現虛報或偽造,公司有權立即將其辭退。

      三、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單位對新員工進行為其1周的入職崗前培訓,具體操作按照《公司員工招聘考試考核暫行辦法》制度執行。

      第十條 報到

      一、崗前培訓考試合格后,人力資源部按公司新員工管理工作流程辦理下列相關的報到手續:

      1、簽訂《保密協議書》(附表9)和《保密保證書》(附表10);

      2、發放工卡;

      3、通知辦公室安排新員工的食、宿問題。

      4、為新員工建立個人檔案。

      5、簽訂試用合同。普通員工試用期為1個月,對于技術、管理類等比較特殊的崗位,試用期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個月。

      6、人力資源部填寫《招聘人員工作安排通知書》(附表11),安排新員工到用人部門報到。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解釋、補充。

    招聘管理制度6

      一、總則

      1、制度目的

      為了使本公司人力資源維持穩定,并滿足業務增長所需要的.人才,強化提升人員素質,特制定此辦法。

      2、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內人員增補之申請,均依照本辦法執行。

      3、權責單位

      (1)人事行政部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工作。

      二、增補規定

      1、增補申請時機

      (1)現職人員離職,其主管業務沒有人員接管。

      (2)業務增加,致使工作量加大,現有人力不足。

      (3)增加新的工種,現有企業內缺乏此工種人才或不足時。

      (4)因未來業務擴展,提早儲備人才。

      2、增補申請流程

      (1)用人單位需增補人員時,應先填制《人員增補申請單》并經主管簽核。

      (2)將主管簽核之申請單轉交人事行政部查核。

      (3)人事行政部查核后提交到總經理審批。

      3、招聘渠道

      (1)內部招聘

      公司技術、管理級以下的職位會在公司內部發布招聘信息,內部選聘,由總經理核準。技術、管理級以上的職位不會公布(包括技術、管理級的職位)。

      (2)外部招聘

      通過原廠、顧問的引薦、人才市場、媒體廣告、互聯網和大專院招聘優秀人才。

      三、注意原則

      1、增產未必須增員

      業務增加時應優先考慮是否可以通過提高效率的解決問題。

      2、因事設人,避免因人設事

      健全的組織架構,依照組織分級管理及崗位規范選用適當人選,做到人盡其才。

      3、定期定量而非隨心所欲

      做好人力資源預估工作,擬訂需求計劃,定期定量辦理。

    招聘管理制度7

      第一條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聘請人員時,由各用人部門提交《錄用員工申請表》,經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詳細聘請。

      其次條聘請原則:聘請實行公開聘請、自薦、推舉相結合的原則,擇優錄用。

      第三條員工的聘請程序:申請→篩選→面試→審批→試用→正式錄用。分公司自主聘請,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第四條公司用工一律實行合同制,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按程序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簽訂。

      第五條公司錄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根據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用。

      第六條各級員工的聘用程序如下: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用;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聘用;總經理助理、事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及下屬子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等高級職員,由總經理聘用;部門經理及下屬公司、企業的財務部經理,由分管副總經理提名,公司總經理聘用;主管以下員工(含主管級),經用人部門考核,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公司聘用。

      第七條員工調配的原則: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內部調整;本部門、本公司、企業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部門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按公司聘請程序聘請;應聘人員應填寫《崗位應聘登記表》,并供應下列材料:

      1、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職稱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免冠照片四張;

      第八條被批準錄用的人員,由人力資源部門通知辦理報到手續。報到程序如下:

      1、向人力資源部門遞交最終工作單位離職證明;

      2、供應相應的檔案材料;

      3、填寫《職工登記表》;

      4、簽訂《勞動合同》;

      5、辦理刷卡考勤登記;

      6、到公司指定醫院體檢

      7、崗前培訓;

      8、與試用部門經理見面,支配工作;

      9、支配辦公地點,領取辦公用品。

      第九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錄用:

      1、被通緝、因犯罪被判處刑罰且尚未執行完畢的;

      2、服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的.;

      3、患有傳染病或精神病的;

      4、思想不良,品德敗壞,被以前就職單位開除的;

      5、挪用公款,或貪污有案的;

      6、未向公司供應真實、完整的學業、身體等個人狀況的相關材料。

      第十條公司《勞動合同》中包含保密和試用期等條款,試用期包含于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公司考察合格的員工可以轉正,享受公司正式員工的待遇。

      第十一條試用人員品德不良,或工作無成果,或違紀的,或體檢不符合崗位要求,公司有權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聘。試用未滿一月者,按實際工作日支付工資。

    招聘管理制度8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提高人力資源管理的效率,加強公司員工隊伍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和工作積極性,獲取公司發展所必需的優秀人才,使公司的招聘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招聘員工應以用人所長、容人之短、追求業績、鼓勵進步為宗旨;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為原則,從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符合崗位要求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核。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每年2月份核定各部門的組織架構、人員編制、崗位職責、職位要求等,制訂出最新組織架構及各部門、各崗位定員人員明細,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核簽批,各部門組織架構、崗位編制未經總經理、董事長批準一律不允許私自變動。

      第五條組織架構及人員編制一經確定,原則上不接受更改,如因經營發展需要進行調整的,由需求部門填寫《增員呈批表》(見附件1),經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后執行。

      (一)公司招聘員工以思想品德、學識、能力、經驗、性格、體格等適合于職位或工作為原則,堅持公開平等、擇優錄取。

      (二)內部優先原則。產生新的職位需求時,原則上優先考慮公司內部調配和競聘,深入挖掘公司內部的人力資源,避免造成人才積壓和浪費。

      (三)除外聘管理或技術類中、高端人才外,招聘的所有人員根據崗位要求,進行不同的`筆試;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

      (四)曾經在公司工作現已離職者(關鍵崗位人員除外);

      第八條產生職位需求時,人力資源部將通過社會招聘、網絡招聘、內部篩選和校園招聘等形式滿足需求,對于較難招聘的崗位,若條件允許,將實行獵頭招聘。

      第九條社會招聘是指根據各部門提出的用人需求,由人力資源部組織開展的日常招聘活動(現場招聘會等招聘途徑),職位申請人一般為非在校學生且具備一定工作經驗。

      第十條內部篩選是指用人部門根據崗位需求,在公司內部篩選符合條件的職工。

      第十一條校園招聘是指根據公司發展戰略目標對人才的需求,人力資源部組織在各類院校進行應屆碩士研究生、本科、大專畢業生的專場招聘活動。

      第十二條獵頭招聘是指對于技術性或專業性較強的崗位或其它稀缺人才,人力資源部委托獵頭公司進行招聘的招聘形式。

      原則上一般崗(職)位、后勤崗位實施內部篩選,高端崗位或內部篩選不能滿足者,實施適宜的其它外部招聘。

      人員需求部門根據崗位要求,在全公司范圍內根據與相關部門領導溝通及職工日常表現篩選最符合崗位要求職工,向總經理、董事長口頭匯報或書面申請。

      總經理、董事長同意后,行政部下發調令,規定交接到崗日期,人力資源部根據調令要求辦理人事調動及薪酬對接工作。

      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崗位需求條件擬定招聘簡章,確定招聘的途徑、形式(人才市場、公司內部員工推薦等)。

      人力資源部通過各種渠道收集應聘人員簡歷并根據崗位要求初步篩選。

      應聘人員在人力資源部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見附件2),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及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現場在學信網核實學歷真實性。

      用人部門領導組織初試。初試人員依據崗位性質不同可采用面試、筆試、實操等方式,從工作經驗、工作技能及專業知識等方面對應聘人員進行評定。

      由總經理、董事長根據部門經理意見對符合條件人員進行復試,對應聘者綜合能力進行評定,最終確定錄用人員名單及外聘人員待遇。

      公司范圍內關鍵崗位離職滿12個月復職人員,復職后同崗同酬,工齡重新計算。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崗位空編情況及實際生產運營需要,擬定校園招聘計劃。

      根據各學校教學計劃及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擬定校園招聘行程表。

      對參加應聘人員進行公司發展史、產業、文化、榮譽、組織結構、員工福利待遇以及招聘崗位進行講解。

      由單位領導現場面試,關鍵崗位需到公司面試者,組織意向職工到公司相關部門面試,流程同社會招聘。

      人力資源部根據空編空崗情況及實際生產運營需要,同各部門溝通后,通過網絡發布招聘信息。

      根據公司發展戰略,招聘技術性或專業性較強的崗位或其它稀缺人才,依據崗位類型和行業性質篩選合適的獵頭公司。

      根據高端崗位人員要求與選定的獵頭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并提供需求崗位,獵頭公司按照協議相關約定推薦合適人選。

      人力資源部及時將面試結果反饋獵頭公司,并將面試中存在的問題,包括推薦的人選質量一并反饋。

      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新入職人員名單進行核查,包括崗位編制、年齡、學歷、崗位要求等是否符合所在部門及崗位的組織架構、近期崗位編制以及招聘計劃中崗位要求,同時核查是否存在重復入職、違紀違法犯罪行為,是否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等,是否參與邪教組織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審批錄用。

      人力資源部組織擬錄用人員進行職前體檢,體檢合格后必須于當天下午繳納意外傷害保險,并于入職后30天內完成社會保險及公積金的繳納。因繳納保險不及時造成的損失,由人事管理員全權負責。

      體檢完成后,人力資源部指導擬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其它相關入職手續,聯系安全環保部組織職前培訓。

      第十九條人力資源部于每年10月份根據崗位編制及實際人員需求情況,編制《20xx年度招聘計劃表》(附件3),經綜合管理部經理、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后,作為下年度招聘的依據。

      第二十條人力資源部于每月5日前,統計《20xx年XX月份人員狀況表》(附件4),報相關領導審核,作為相關領導公司當前人員狀況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議通過并下發之日起實施,最終解釋權歸人力資源管理部。

      本人為明確本人在入職公司期間之責任和職業道德,我愿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諾:

      1、承諾本人向公司提交的任何有關本人信息均是真實的,包括但不限于學位、學歷、資格、相關技能、工作經歷、身體狀況、入職登記表等。

      2、承諾在過往單位工作過程中無任何職業病病史,也未存在任何職業病傾向,更無職業病潛伏狀況。

      3、承諾本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公司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對本人崗位、職務進行調整,調整后對應相應崗位、職級待遇。

      4、任職期間,不在外兼職,如有兼職本人愿意獨立承擔一切法律后果,均與公司無任何關系,公司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給公司帶來的損失,將由我本人承擔,公司有權隨時解除本人的勞動合同。

      5、遵守公司保密規定,保守公司秘密,不將公司的任何材料帶離工作場所,不向他人泄露公司秘密,保證不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言論,更不做中傷公司的事,自覺維護公司聲譽。

      6、承諾認真學習公司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并嚴格遵守和履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若有違反,自愿接受公司相關處罰,觸犯法律的自愿承擔法律責任。

      7、承諾在職期間遵規守紀,與同事和睦相處,相互協助,如出現打架斗毆、尋釁滋事等違法違紀事件,自愿無條件接受公司辭退處理,自愿放棄相關權益與之爭議的申訴抗辯權,承擔并賠償因本人違反保證內容給公司所造成的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公司有權隨時解除本人的勞動合同。

      8、承諾入職前與上一單位已辦理完正常離職手續,不存在任何勞動關系、勞動糾紛,無任何競業限制約定。若存在隱瞞,本人愿意獨立承擔一切法律后果,均與公司無任何關系,公司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給公司帶來的損失,將由我本人承擔并有權隨時解除本人的勞動合同。

      9、承諾在職期間,自覺維護公司榮譽,不利用職務之便貪污舞弊,不泄露和探聽薪資,不偽造或盜用公司印信文件等不正當手段來從事其他活動。

      10、自覺維護公司利益,不侵占公司、同事或客人的財物。無故損毀公司財物,自愿接受公司的調查和處理。

      11、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戴公司提供的工作服等勞保用品,并保證整潔;中途辭職,所發放的勞保用品需要上交,若遺失,則按價賠償。

      12、個人意見或建議等,保證做到逐級反映;當反映意見或建議未獲解決或采納時,保證以書面形式逐級向上級反映。如確需當面反映時,保證在工作結束后進行。個人意見或建議等如違反反映流程,無條件自愿接受公司處理。

      13、承諾在職期間,因個人原因申請辭職時,將按公司辭職流程申請、辦理,并做好各項交接手續,如擅自離職,甘愿承擔由此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14、辭(離)職后,不得單獨或聯合他人實施有損公司利益和詆毀公司形象的行為,不得直接、間接或變相利用未經允許的公司品牌和資源經營任何業務;若有違背,則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5、本人已接受公司崗前培訓,認同公司文化,熟知《假期管理規定》《考勤監督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同意并愿意遵守相關規定。

      16、本人確定下列地址為送達地址,認同文件發送之日為送達之日:

      地址:

      收件人:電話:

      代收人:與本人關系:

      代收人地址:

      手機短信接收號碼:

      電子郵件郵箱號碼:

      QQ號碼:

      微信號碼:

    招聘管理制度9

      編制目的:

      為加強人員招聘、錄用、調崗、離職管理,規范招聘、錄用、調崗、離職的各個環節,明確各環節的操作流程及職責部門。為公司的經營發展提供充足合格的人才資源,保證公司合理的人才結構和儲備,特制定本辦法。

      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到公司求職的應聘者;適用于公司內部申請調職的人員。適用于全公司離職作業指導。

      1.職責

      1.1辦公室是人員招聘、錄用、調崗、離職程序的主控部門;

      1.2各部門起協助配合作用;

      1.3一般職務員工招聘、錄用、調崗及辭職、自動離職由副總經理簽字批準;

      1.4辭退、開除員工和經理以上級別員工的錄用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1.5員工所在部門負責:對錄用本部門員工審核,員工培訓試用階段的考核,離職審核,離職面談、辦理工作、工具、資料等交接。

      1.6辦公室負責:組織招聘、面試;錄用、調崗考核;協助、督促用人部門辦理轉正程序;離職審核,收回相關物品,進行離職分析。

      2.招聘

      2.1招聘計劃

      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或人員的臨時變動,需補充人員時,應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提出人員需求計劃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后交辦公室辦理。

      人員招聘計劃應包括:需求崗位及人數、崗位說明、招聘方式、招聘時間、招聘信息公布方式,招聘費用預算等內容。

      2.2招聘途徑

      媒體廣告招聘、人才市場招聘、校園招聘、網絡招聘、推薦招聘等方式招聘。

      錄用

      3.1簡歷篩選

      3.1.1辦公室收到求職資料后兩天內,通知應聘者已經收到資料,正在審核,將在三個工作日內通知應聘者審核結果。

      3.1.2由辦公室負責審查應聘人員提供的各種基本信息及工作經歷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要求,對簡歷進行篩選。

      3.1.3收到求職資料后兩天內做出是否面試的決定。無論應聘者是否進入面試,都應通知應聘者。

      3.1.4通知應聘者面試時,應當簡單介紹公司情況,留下公司咨詢電話,說明面試的時間、地點。

      3.2面試

      3.2.1由辦公室組織面試。

      3.2.2面試人應先介紹公司的基本情況、工作時間、工資待遇、提升空間等應聘者希望了解的內容。若應聘者接受,請應聘者填寫《員工招聘登記表》。

      3.2.3面試人初步考察應聘者知識、能力和身心素質狀況,填寫《面試評價表》。

      3.2.4面試結束后,再次核對《員工招聘登記表》中的聯系方式,告知應聘者將在四個工作日內接到通知。

      3.2.5用人部門對應聘者的《員工招聘登記表》、《面試評價表》進行審核,提出錄用意見后,交辦公室行政經理審核。

      3.2.6由辦公室通知應聘者是否培訓試用。應告知應聘者培訓試用的`時間、地點、應攜帶的物品、著裝、修飾等必要內容。

      3.2.7辦公室應請應聘者詳細閱讀《員工入職前培訓須知》,并針對應聘者的疑問進行解答,最后請應聘者簽名。

      3.3培訓試用及轉正

      3.3.1培訓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3.3.2辦公室將進入培訓試用階段的應聘者指紋錄入指紋考勤機,發放工作牌、辦公用品等相關物品,將其介紹給相關部門。

      3.3.3培訓試用期為1-3個月。在1-3個月內,用人部門認為應聘者已經能夠勝任工作,可以結束培訓試用期,辦理轉正手續,正式入職。

      3.3.4用人部門通知應聘者填寫《入職員工基本情況登記表》、《轉正考核表》。用人部門應對員工培訓試用的表現進行評分,請入職員工提供一寸照片和身份證、學歷證、資格證等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用人部門進行審核后,復印件交辦公室。

      3.3.5辦公室接到用人部門的資料后進行審核,然后填寫《薪資調整申請表》以便財務及時調整其薪資。

      3.3.6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的新員工可提前申請轉正。

      3.3.7辦公室在員工正式入職后,將員工的各種表格及復印件存檔備查,為員工建立檔案。

      3.4有以下情形者不予錄用

      a.應聘者的資歷、學歷等資料明顯不符合公司要求;

      b.所填資料不符實情,所帶證件造假;

      c.面試結果不佳;

      d.培訓試用期內考核未通過;

      e.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未治愈;

      f.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決定不錄用。

      內部調崗

      4.1公司重視每個員工的價值,并為工作敬業、進取創新、業績出色、能力出眾的員工提供晉升發展的機會。在人事調任方面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做法,實行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用人原則。

      4.2公司一般員工的調崗,由項目經理提名,辦公室核準。公司一般管理崗位員工,由項目經理提名,辦公室核準,副總經理批準。公司中、高層管理崗位,由副總經理提名,辦公室核準,總經理批準。

      4.3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和服務地點,被調動員工如無正當理由借口推脫,公司將對員工進行相應處罰,嚴重者將做辭退處理。

      4.4程序。

      4.4.1奉調員工接到調任通知后,主管以上人員應于5日內,主管以下人員應于3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

      4.4.2被調崗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之前,與直接領導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暫由其直接領導代理工作。

      4.4.3由員工本人提出調動的,需先提出申請,經調出部門經理和調入部門經理簽字同意,而后按審批權限逐級報批。

      5離職管理

      5.1離職形式包括辭職、辭退、開除和自動離職。

      5.1.1辭職是指員工由于自身原因而提出終止勞動關系。

      5.1.2辭退是指由于公司季節性用工調整、員工不符合崗位要求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公司提出終止勞動關系。

      5.1.3開除是指由于員工觸犯國家法律法規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公司提出終止勞動關系。

      5.1.4自動離職是指員工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視為自行終止勞動關系。

      5.2離職管理工作流程:

      5.2.1離職申請:辭職由員工本人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其他離職形式由其直接主管填寫。正式員工辭職需提前1個月申請(以部門負責人簽署后的《員工離職申請表》提交到辦公室之日起算)。

      5.2.2離職審批:

      5.2.2.1離職員工的主管領導接到員工提交的《員工離職申請表》后,須與辭職員工溝通,填寫《員工離職談話紀要》,簽署意見并送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辦公室負責人需再次與離職員工面談,保證談話內容不外泄,并簽署意見。問清離職人員的離職原因,看看企業是否存在問題,能否挽留員工,并且為今后企業更好的發展進行改進。

      5.2.2.2自動離職員工,由主管領導在員工自動離職第二天,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交辦公室。主管領導應及時通知自動離職員工辦理交接事項及離職手續。

      5.2.3離職交接:離職到期之日,主管部門與離職員工辦理離職交接,離職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5.2.3.1所在部門:工作、工具、資料等交接,由經辦人及部門負責人進行,班長級以上應有交接清單,其他員工如交接事項較多應另附清單。

      5.2.3.2財務部:對離職員工借支狀況進行審核,由財務部負責人簽名確認。

      5.2.3.3辦公室:收回離職員工鑰匙、員工證、等公司物品,計算工作服折舊、統計員工考勤(實際工作日截止到通知離職日前一天)。

      5.2.3.4離職員工在《員工離職結算單》上,對離職交接等各項內容簽名確認。

      5.2.3.5以上內容如有交接不清,造成公司損失,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5.3薪資結算:

      5.3.1辭退、開除人員和辭職人員統一在每月實際發薪日結清所有薪資。

      5.3.2員工在離職手續辦理前,若無故曠工、工作馬虎、消極怠工,影響工作,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在薪資中扣除。由部門經理在《員工離職結算單》注明并簽字,報給財務部,由財務部統一造冊發放。

      5.3.3自動離職人員在辦理完交接、離職手續后在每月實際發薪日結清所有薪資。

      5.4離職分析:

      5.4.1辦公室應將離職員工人事檔案與在職人員人事檔案分離。自離職生效之日起,離職員工人事檔案保存時間為一年。

      5.4.2辦公室每季度應做一次離職員工分析報告,主要從離職員工結構、離職原因等方面進行分析,并提出改進措施,為使員工流失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圍提供依據。

      6.附則:

      6.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凡以前有與本制度相抵觸者,均以本制度為準。

      6.2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督促執行和修訂。

    招聘管理制度10

      1、招聘目的與范圍

      第一條 為完善規范員工招聘錄用程序,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崗位。

      第二條 人力資源部門應確保招聘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制度,并不斷拓寬招聘渠道,改進測試評價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對內和對外招聘信息的發布形式和內容。

      第四條 公司招聘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內部招聘是指根據機會均等的原則,公司內部員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規定程序應征,公司在內部員工中選拔人員的過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從社會中選拔人員的過程。

      第五條 招聘范圍原則上以招聘具有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鎮)常住戶口、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有經驗的各類人才為主,包括錄用正規院校的,特殊崗位可面對國內外公開選聘。

      第六條 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大中專院校的需求見

      面會及媒體廣告招聘等。

      2、招聘原則和標準

      第七條 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則和標準:

      1)機會均等原則:在公司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員工享有和外部應征者一

      樣的`應征機會,具體程序見內部招聘有關條款。

      2)雙重考查原則:所有招聘都需經過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的雙重考查,經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發錄用通知。

      第八條 所有成功的應征者應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無不良記錄,身體健康,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含),特殊崗位和經驗特別豐富的應征者可以適當放寬

      要求。

      3、招聘申請程序

      第九條 各部門負責人應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計劃的同時擬訂人員需求計劃,填寫《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經人力資源部門審議,分管人力資源的高層領導審

      核,經公司最高領導批準后留在人力資源部門備案,作為招聘的依據。

      第十條 如果有計劃外的人員需求或因員工離職需補充人員,部門負責人應填寫《用人需求申請表》,經公司分管人力資源的高層領導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

      門實施。

      第十一條 各分公司的《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需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部備案;分公司完成部門負責人(含)以下人員的招聘后,須在一個月內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部備案。

      第十二條 分公司招聘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須事先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

      部審議,經總裁審核,由CEO批準實施。

      4、招聘組織程序

      第十三條 內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人力資源部門根據人員需求計劃或《用人需求申請表》,發布內部招聘

      信息。

      2)應征員工填寫《內部應聘登記表》,和自己的部門負責人做正式的溝通,并由部門負責人和公司分管該部門的高層領導簽批后交人力資源部門。

      3)人力資源部門接到《內部應聘登記表》安排和該員工面談,并在《內部

      應聘登記表》填寫相應的內容,簽署意見。

      4)人力資源部門安排應征員工和空缺崗位的部門負責人或公司分管用人部

      門的高層領導面談,必要時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5)人力資源部門和用人部門溝通應征員工的情況,達成錄用的一致意見后

      重新核定工資水平,分公司報總經理審批,總部報CEO審批。

      6)人力資源部門將員工的調動信息通知員工本人以及調入、調出的部門負

      責人,同時抄送人力資源部門其他成員,并在公司內發布公告。

      7)人力資源部門在調動信息發出后督促員工進行工作交接,并給予必要的

      支持。

      8)人力資源部門在員工正式調入新崗位前更新員工檔案。

      9)如應征未成功,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將結果通知應征員工。

      第十四條 在沒有職位空缺情況下員工調換崗位的申請參照以上步驟執行。

      第十五條 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公司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設置填寫《增加人員申請表》反映部門缺員情況及增人要求及理由,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審核簽字,交人力資源部門審議,報公司最高領導審批,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批準后的申請表制定人

      員招聘計劃,并負責聯系有關部門進行招聘事宜。

      2)人力資源部門選擇適當的招聘渠道發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員資料(應聘人員填寫《求職申請表》)后,進行初步的篩選,然后交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崗位任職資格確定需面試的人選。人力資源部門負責通知初選合格人員

      來公司進行面試、筆試。

      3)人力資源部門與需求部門協同組織應聘人員的面試工作,由人力資源部門、空缺崗位的部門負責人面試應聘者,填寫《面試記錄表》,也可結合具體情況組織考核,填寫考核成績記錄。必要的時候也可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4)面試/測試后人力資源部門和業務部門對應聘者的情況進行討論,如必要提請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面試應聘者。

      5)人力資源部門將《面試記錄表》及考核成績上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在《面試記錄/評價表》上簽署意見,確定試用員工名單,人力資源部門按名單向應聘者發出初步錄用意向,通知體檢事宜,同時會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確定試用員工的薪酬水平。

      6)人力資源部門確認應聘者體檢合格后,發出正式的錄用通知,并確認具體的上班報到時間,同時將上班報到時間通知部門負責人,抄送人力資源部門其他成員,并在公司內發布公告。

      5、招聘費用管理

      第十六條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每年末制定招聘費用預算,經公司審批后安排

      次年的使用,招聘費用的申請和報銷需經過財務部門審核。

    招聘管理制度11

      招聘面試管理制度

      第一條總則

      1、本公司為招聘人才,為公司的發展服務,特制定應聘面試管理制度;

      2、有關應聘員工面試事項,均依本制度處理。

      第二條面試考官應具備的條件

      1、本公司人事部門工作人員為面試考官,面試人員本身需要給人一種好感,能夠很快地與應職者交流意見,因此面試人員在態度上、表情上必須表現得十分開朗,讓應征者愿意將自己想說的話充分表達出來;

      2、面談人員自己本身必須培養極為客觀的個性,理智地去判斷一些事務,絕不能因某些非評價因素而影響了對應聘者的客觀評價。

      3、不論應聘者的出身、背景之高低,面試人員都得設法去尊重應聘者所表現出來的人格、才能和品質。

      4、面試人員必須對整個公司組織情況、各部門功能、部門與部門間的協調情形、人事政策、薪資制度、員工福利政策,有深入的了解,才能應對應聘者隨時提出問題。

      5、面試人員必須徹底了解該應聘職位的工作職責和必須具備的學歷、經歷、人格條件與才能。

      第三條從面試中應獲得的資料

      1、觀察應聘者的穩定性:應聘者是否無端常換工作,尤其注意應聘者換工作的理由,假如應聘者則從學校畢業,則要了解應聘者在學校中參加哪些社團,穩定性與出勤率如何。另外從應聘者的興趣愛好中也可以看出應聘者的穩定性;

      2、研究應聘者以往的成就:研究應聘者過去有哪些特殊工作經驗與特別成就;

      3、應付困難的能力:應聘者過去面對困驗或障礙是否經常逃避,還是能夠當機立斷挺身而出解決問題;

      4、應聘者自主能力:應聘者的依賴心是否極強?如應聘者從學校畢業,則可觀察他在讀書時是否一直喜歡依賴父母;

      5、對事業的忠心:從應聘者談過去主管、過去部門、運去同事以及從事的事業,就可判斷出應聘者對事業的忠業度;

      6、與同事相處的能力:應聘者是否一直在抱怨過去的同事、朋友、公司以及其他各種社團的情形;

      7、應聘者的領導能力:當公司需要招聘管理者時,特別要注意應聘者的領導能力;

      第四條面試的種類

      根據本公司狀況,面試可分為下列兩種:

      1、初試:初試通常在人事部門實施,初試的作用無非是過濾那些學歷、經歷和資格條件不合格的應聘人員,通常初試的時間約15至30分鐘;

      2、評定式面試:經過初試,如果發現有多人適合這項工作,這時就要由部門主管或高級主管做最后一次評定式面試,這種面試通常為自由發揮式的面談,沒有一定的題目,由一個問題一直延伸到另一個問題,讓應聘者有充分發揮的機會,這類面試通常約30至60分鐘。

      第五條面試的地點及記錄

      1、面試的地點最好在單獨的房間,房間只有面試人與應聘者,最好不要裝電話,以免面試受到電話的干擾;

      2、從事面試的時候,必須準備面試表格。通常初試表格最好是對勾方式的。在評定式面試中,最好用開放式的表格,把該應聘者所說出來的一切當時就記下來。(參閱表一、表二)

      第六條面試的技巧

      1、發問的技巧。好的面試人員必須擅于發問;問的問題必須恰當;

      2、學會聽。面試人員要想辦法從應聘者的談話里,找出所需要的資料,因此面試人員一定要學會聽的藝術;

      3、學會沉默。應聘人員當問完一個問題時,應學會沉默,看應聘者的反應,最好不要在應聘者沒有開口答時,或者感覺不了解你的問題時,就解釋你的問題。這時你若保持沉默,你就可以觀察到他對這個問題的對應能力,因為應聘者通常會補充幾句,而那幾句話通常是最重要的也是最想說的幾句。

      第七條面試的內容

      (面試內容的'重點事項)

      1、個人的特性。應聘者的資格包括應聘者的體格外、舉止健康情形、穿著、語調、坐和走路的姿勢。應聘者是否積極主動、是否為人隨和、是否有行動以及個性內向或外向,這些要依靠面試人員對應聘者的觀察;

      2、家庭背景。家庭背景資料包括應聘者小時候的家庭教育情形、父母的職業、兄弟姊妹、兄弟姊妹的興趣愛好、父母對他的期望以及家庭的重大事件等等。

      3、學校教育。應聘者就讀的學校、科系、成績、參加的活動,與老師的關系,在校獲得的獎勵,參加的運動等;

      4、工作經驗。除了應聘者的工作經驗外,更應該從問題中觀察應聘者的責任心、薪酬增加的狀況、職位的升遷的狀況和變化情形,以及變換工作的原因。從應聘者的工作經驗里,我們可以判斷出應聘者的責任心、自動自發的精神、思考力、理智狀況等;

      5、與人相處的特性。從應聘者的結交來了解與人相處的情形,包括了應聘者的興趣愛好,喜歡的社團以及所結交的朋友;

      6、個人的抱負。包含應聘者的抱負、人生的目標及發展的潛力、可塑性等。

      員工招聘制度

      一、員工聘用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本公司員工隊伍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系統所有員工分為二類: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隊伍的主體,享受公司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臨時工、離退休人員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期滿后,若愿意繼續受聘,經公司同意后可與本公司續簽聘用合同,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本公司簽訂合同。

      第三條 本公司系統各級管理人員不許將自己親屬介紹、安排到本人所分管的企業里工作,屬特殊情況的,需由董事長批準,且介紹人必須立下擔保書。

      第四條 本公司各部門和各下屬企業必須制定人員編制,編制的制定和修改權限見人事責權劃分表,各部門各企業用人應控制在編制范圍內。

      第五條 本公司需增聘員工時,提倡公開從社會上求職人員中擇優錄用,也可由內部員工引薦,內部引薦人員獲準聘用后,引薦人必須立下擔保書。

      第六條 從事管理和業務工作的正式員工一般必須滿足下述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歷;

      (二)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三)年齡一般在35歲以下,特殊情況不超過45歲;

      (四)外貿人員還必須至少精通一門外語;

      (五)無不良行為記錄。

      特殊情況人員,經董事長批準后可適當放寬有關條件,應屆畢業生及復員轉業軍人需經董事長批準后方可考慮聘用。

      第七條 所有應聘人員除董事長特批可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一般都必須經過三至六個月的試用期后才可考慮聘為正式員工。

      第八條 試用人員必須呈交下述材料

      (一)由公司統一發給并填寫招聘表格。

      (二)學歷、職稱證明。

      (三)個人簡歷。

      (四)近期相片2張。

      (五)身份證復印件。

      (六)體檢表。

      (七)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或未婚證明。

      (八)面試或筆試記錄。

      (九)員工引薦擔保書(由公司視需要而定)。

      第九條 試用人員一般不宜擔任經濟要害部門的工作,也不宜安排具有重要經濟責任的工作。

      第十條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待遇規定如下:

      (一)基本工資待遇:

      高中以下畢業:一等

      中專畢業:二等

      大專畢業:三等

      本科畢業:四等

      碩士研究生畢業(含獲初級技術職稱者):五等

      博士研究生畢業(含獲中級技術職稱者):六等

      (二)試用人員享受一半浮動工資和勞保用品待遇。

      第十一條 試用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后,可轉為正式員工,并根據其工作能力和崗位重新確定職等,享受正式員工的各種待遇;員工轉正后,試用期計入工齡,試用不合格者,可延長其試用期或決定不予聘用,對于不予聘用者,不發任何補償費,試用人員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第十二條 正式員工可根據其工作業績、表現以及年限,由公司給予辦理戶口調動。

      第十三條 總公司和各下屬企業的各類人員的正式聘用合同和短期聘用合同以及擔保書等全部材料匯總保存于總公司人事監察部和勞資部,由上述二個單位負責監督聘用合同和擔保書的執行。

      第十四條 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下屬全資公司以及由公司控股、管理的合資公司。

      二、新進人員任用辦法

      第一條 依據 本辦法依據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第七條規定訂定。

      第二條 人員的增補 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增補人員時,以廠處為單位,提出“人員增補申請書”依可能離職率及工作需要,臨時工由各部擬訂需要人數及工作日數呈經理核準,女性現場操作人員由各部門定期(視可能變化訂定期限)擬訂需要人數呈經理核準;其他人員呈總經理核準。并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份人員增補資料列表送總管理處總經理室轉報董事長。

      第三條 人員甄選主辦部門 經核準增補人員的甄選,大專以上由總管理處經營發展中心主辦,高中以下由各公司(事業部)自辦,并以公開登報招考為原則。主辦部門核對報名應考人員之資格應詳加審查,對不合報考資格或認有不擬采用的情況者,應即將報名的書表寄還,并附通知委婉說明未獲初審通過之原因。

      第四條 甄選委員會的組成 新進人員甄選時應由主辦部門籌組甄選委員會辦理有關下列事項:

      (一)考試日期、地點。

      (二)命題標準及答案。

      (三)命題、主考、監考及閱卷、人員及工作分配。

      (四)考試成績評分標準及審定。

      (五)其他考試有關事項的處理。

      第五條 成績的評分 新進人員甄選成績的評分標準分學科、術科、口試三項,其成績分比例視甄選對象及實際需要由各甄選委員會訂定,但口試成績不得超過總成績的40%。

      第六條 錄用情形填報 各甄選主辦部門于考試成績評定后,應將各應考人員成績及錄用情形填報總管理處總經理室。

      第七條 錄取通知 對于擬錄取的人員,主辦部門應通知申請部門填寫“新進人員試用申請及核定表”,大專畢業以上人員總經理核準,并列表送總管理處總經理室轉報董事長。高中畢業程度以下(除現場女性操作人員及臨時人員由經理核準外)人員呈總經理核準后,即通知錄取人員報到。備取人員除以書面通知列為備取外,并說明遇有機會得依序通知前來遞補。對于未取人員除應將原書表檢還外,并附通知委婉說明未錄取原因。自登報招考至通知前來報到的期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個月。

      第八條 報到應繳文件 新進人員報到時應填繳人事資料卡、安全資料、保證書、體格檢驗表、戶口譽本及照片,并應繳驗學歷證書、退伍證、以及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第九條 試用 新進人員均應先行試用40天。試用期間應由各廠處參照其專長及工作需要,分別規定見習程序及訓練方式,并指定專人負責指導。

    招聘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優化人力資源配置,滿足企業持續穩定發展的人力資源需求,使招聘工作更加規范和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招聘原則

      1.公司招聘以提高企業效率、提高企業競爭力、促成企業持續發展為根本目標。

      2.機會均等原則:當公司出現職位空缺時,內部員工享有和外部應征者一樣的應征機會。

      3.公平競爭、擇優錄取原則。

      4.堅持計劃性原則。

      第四條 招聘職責劃分

      1.在編制范圍內,用人部門的招聘計劃由行政人事經理審批。新增編制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2.公司的招聘工作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管理。

      3.在招聘工作具體的執行過程中,行政人事部負責考核應聘者的綜合素質,用人部門負責考核應聘者的業務能力和專業技能。重要崗位及管理人員崗位需總經理親自復試。

      第二章 招聘計劃的制訂

      第五條 行政人事部根據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的各部門人員編制標準、企業當前的發展狀況,以及各部門崗位的缺編狀況,制訂招聘計劃。

      第六條 招聘計劃的'制訂。

      1.定期招聘

      ① 行政人事部將在每年年底制訂下一年度的整體招聘計劃及費用預算。

      ② 各用人部門于每季度末月的第一周向行政人事部提交下一季度的招聘計劃。

      ③ 對應屆畢業生的需求,要在定期招聘計劃中注明。

      2.不定期招聘

      ① 各部門因特殊原因急需招聘時,行政人事部可根據各部門的要求臨時招聘。

      ② 為保證臨時招聘工作的順利開展,各部門應提前一個月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

      第七條 制定招聘計劃時,屬新增設招聘職位的,用人部門應將職位概況、人員需求計劃表等相關資料一并上交行政人事部。

      第三章 招聘工作的實施

      第八條 招聘渠道的選擇

      1.內部招聘

      ① 通過提拔公司內部優秀人員來填補中層管理職位的空缺。

      ② 通過工作調換或工作輪換,為員工提供全面、廣泛地了解公司的機會。

      ③ 重新聘用由于某種原因當前不在職的公司員工,如長期休假人員等。

      2.外部招聘

      ① 應屆畢業生的招聘,集中在每年的第一、四季度及畢業季進行。

      ② 非應屆人員的招聘和臨時招聘,可根據用人需要,合理安排時間。

      ③ 外部招聘渠道遵循及時、高質量和節儉的原則,合理選用招聘渠道。

      第九條 初步篩選

      行政人事部負責對收到的簡歷進行收集、整理,并初步篩選。

      第十條 面試流程

      1. 行政人事部按照各崗位選拔的需要,合理安排應聘人員的面試工作。

      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① 中高層管理人員

      面試分初試、復試兩個環節,具體根據實際招聘崗位的需要而定。初試由行政人事部主持,復試由公司副總或總經理參與面試。

      ② 導購

      面試分為初試、復試兩個環節,初試由行政人事部進行電話初試或現場初試,初試合格者,由分店店長進行復試。

      ③ 其他部門

      面試分為初試、復試兩個環節,初試由行政人事部進行電話初試或現場初試,初試合格者,由用人部門進行復試。

      2.面試結束后,參與面試人員應在應聘表的評語欄填寫綜合評語和錄用意見,簽名后遞交行政人事部。

      第十一條 錄用決策

      行政人事部配合各用人部門,對應聘者進行全面綜合評價,并按照擇優錄用的原則做出決策。

      第四章 錄用程序

      第十二條 錄用

      1.在內部候選人被決定錄用后,行政人事部應及時向被錄用人發出任命通知,被錄用人員需辦理原部門工作交接手續后,到用人部門報到,正式上崗。

      2.新員工的上崗時間由用人部門確定,行政人事部負責及時通知。

      第十三條 報到手續

      1.內部員工錄用,需持有原部門主管經理簽字批準的《人員調動申請表》到行政人事部辦理相關調動手續,行政人事部負責做好人員調動的檔案管理工作。

      2.新員工根據錄用通知的要求,按時到行政人事部辦理各項入職手續后,由新員工所在的部門為其安排具體工作。新員工應在行政人事部辦理以下手續:

      ① 員工本人親筆詳細填寫《員工檔案信息表》,并提供個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1寸照4張等個人資料備案;

      ② 入職體檢證明報告一份,需由二級以上醫院出具;

      ③ 簽訂《勞動合同書》,雙方約定試用期期限;

      ④ 離職證明單一份,需由上家工作單位加蓋公章;

      ⑤ 調轉人事檔案及各類保險手續;

      以上所需員工提交的材料,員工本人必須保證向公司提供的資料真實無誤,若發現虛報或偽造的,TATA木門有權將其辭退。

      第十四條 行政人事部需及時準備新員工所需的相關辦公設備提前一天通知相關,并部門新員工入職事宜。

      第十五條 試用期規定

      1.新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根據各崗位的實際需要及員工的工作表現而定。

      ① 導購

      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內,達到轉正標準:訂單達6單且個人業績在5萬以上(含5萬)者,可提前申請轉正;

      ② 市場推廣及家裝

      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內達到轉正標準:訂單1單,即可提前申請轉正;

      2.試用期間,銷售部和市場部領導要安排好新員工的指導人,并做好相關績效考核記錄;其他部門則由部門經理安排新員工工作內容,并做好相關月度考核。

      3.試用期滿前一周,填寫轉正申請書,經部門主管人員簽字確認,并遞交每月書面績效考評結果,經辦公室副總或總經理審批,同意轉正則由行政人事部辦理轉正手續,并存檔。

      4.未通過轉正申請的,經行政人事部與員工本人溝通,可延長試用期,最長延遲期限不超過3個月;如不愿延長試用期的,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第五章 離職管理

      第十六條 離職申請

      1. 合同期內員工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向直屬經理提交書面《員工離職申請表》 ;合同期滿而個人又無意續簽合同的員工離職,需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直屬部門經理提交書面《員工離職申請表》。《員工離職申請表》經部門經理、主管領導審批后,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員工本人和所在部門,員工接到通知后方可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對于在合同期滿,而未提出離職申請的,公司視為其自愿不續簽合同,在合同期滿日將終止與其構成的勞動合同關系,且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事宜。

      2.由于員工工作表現不佳或公司業務調整而離職:合同期內公司提出解聘或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簽的,由員工所在部門填寫《員工解聘審批單》,轉由行政人事部跟進并經總經理最終審批后,提前三十日向員工發出《解聘通知書》或《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書面通知員工本人并確保有效溝通,到期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3.試用期內,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但需提前三天告知對方。

      4.勞動者因意外死亡,或被法院宣告判刑、死亡或失蹤的,公司將自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且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事宜。

      第十七條 離職手續辦理

      1.離職當天,行政人事部需要約見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做好面談記錄,填寫《離職面談記錄表》并備案。

      2.離職當日,員工需持《員工離職會簽表》在各部門辦理完畢所有離職手續后方可離職。

      3.核心骨干人員的《員工離職會簽表》需經總經理的最終審批,其他員工經主管領導審批即可。

      4.員工離職的當月薪資將由公司在雙方協議的發薪日通過銀行直接轉入個人賬號。

      5.為了保證公司正常工作的延續性,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對未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的員工,公司有權在該員工辦好手續前暫停向其支付應得的工資補助及補償,并視具體情況預扣一定款項彌補因此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待員工按規定辦理完畢交接手續并對遺留工作進行處理后,再予以發放相應款項。

      6.員工未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如果造成了相關經濟損失,企業有權追究。

      7.員工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并積極配合后續工作處理的,公司將按期發放工資、報銷款、辦理保險等的轉出手續,并正式開具《離職證明》。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制度解釋權和修訂權歸公司行政人事部所有。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招聘管理制度13

      1、現場招聘

      與人才服務機構合作。

      ①優選人才服務機構長期合作或者參與其組織的大中型招聘會;委托人才服務機構宣傳并發布招聘信息;②參與現場招聘會。

      2、網絡招聘

      (1) 公司優選人才網站合作,在網上發布招聘信息,并查閱應聘人員簡歷;

      (2) 由人力資源部門初步篩選復核條件的`人員并發通知。

      3、獵頭

      (1) :適用對象中高級人才或市場稀缺的其他人才;

      (2) 各部門及時提出需求,公司人力資源部門與獵頭公司洽談合作事宜。

      4、校園招聘

      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每年參加專項的校園招聘會,初步篩選出符合條件的人員。

      5、內部招聘

      在公司內部發布崗位需求。

      6、內部舉薦

      鼓勵員工為公司推薦人才、有突出表現者,由所在部門記優良記錄或給予其他獎勵。凡內部推薦的,應有推薦人提供推薦信,并對推薦情況的真實性負責。

      7、宣傳吸引

      公司統一設計宣傳資料或者宣傳廣告,吸引人才來公司應聘。

    招聘管理制度14

      1.0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招聘工作,做好員工管理工作,提高招聘的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員工的招聘作業。

      3.0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空缺崗位人員的招聘,應聘簡歷的.整理,應聘者初次測評,并向用人部門推薦合格應聘者。

      3.2各用人部門負責對應聘者進行綜合測評。

      3.3總經理負責對關鍵崗位或主管及以上員工的綜合測評。

      3.4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培訓及落實執行工作,總經理負責本制度的批準。

      4.0作業內容

      4.2相關事項說明:

      4.2.1人員需求申請作業:

      4.2.1.1通過人力資源部對公司崗位人員需求分析或因公司經營發展產生的人員需求,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列入空缺人員需求計劃;因部門人員異動產生的人員需求,需由各部門部長上報,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確認,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列如空缺人員需求計劃。

      4.2.1.2各部門人員需求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由各部門向人力資源部領取《增補員申請表》,寫好后,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空缺人員的招聘。

      4.2.2招聘作業:

      4.2.2.1人力資源部通過人才中介、招聘網站、報紙雜志、現場招聘、內部選拔等途徑發布招聘信息。

      4.2.2.2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應聘簡歷的整理、匯總、并報人力資源部長進行篩選。

      4.2.2.3人力資源部部長篩選的應聘簡歷確定面試人選,交招聘專員聯系應聘者,安排面試。

      4.2.3面試作業:

      4.2.3.1人資源專員負責與用人部門主管商定面試時間,并聯系、通知應聘者。

      4.2.3.2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應聘者的接待及安排相關負責人面試。

      1、生產員工(除配料等關鍵崗位以外)由人力資源部部長對應聘者進行初次測評,篩選合格者,向生產部門推薦,并由車間主任進行綜合測評,合格者再由生產部長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2、配料等關鍵崗位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初試,篩選合格者,車間主任復試,生產部部長及生產副總考查,合格者經總經理批準后試用。由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

      3、行政人員(除技術人員和營銷員以外)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向用人部門推薦初試合格者進行復試,復試合格者由主管副總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4、技術員及營銷員則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篩選合格者,向用人單位推薦,經部門主管及主管副總復試,合格者由總經理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5、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則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篩選合格者,由主管副總復試,復試合格者由總經理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4.2.4面試結果處理作業:

      4.2.4.1面試合格者,則由人力資源部聯系應聘者,確定報道日期,辦理相關上崗手續。

      4.2.4.2面試不合格者,則納入人才庫備用。

      5.0補充:招聘規則:

      5.1與部門主管有親屬關系的嚴禁在本部門任職。

      5.2與部門主管有利益牽連的嚴禁在其它部門任職。

      6.0本制度相關支持表單

      《增補員申請表》

      《員工登記表》

      《面試評價意見表》

      《xxx招聘面試信用評價表》

      《xxxx招聘面試技能評價表》

    招聘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集團員工招聘工作程序,健全員工選拔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z后勤集團在編員工及非在編員工的招聘工作。

      第三條招聘工作原則

      1.各單位在招聘過程中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以及擇優錄取的原則。

      2.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集團所批準的崗位和編制數招聘員工。

      第二章招聘工作的組織

      第四條集團人力資源部是集團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對各單位的招聘工作進行指導,并監督各單位招聘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五條各單位的相關工作人員負責本單位招聘工作的策劃以及具體組織、實施。

      第六條外聘人才的引進工作由集團人力資源部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后勤集團外聘人才引進辦法》統一進行組織、實施。

      第七條各單位所聘用人員上報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批后,各單位必須在每月10日前將新增人員報集團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招聘工作策劃

      第八條各單位應制訂招聘工作策劃,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后按計劃組織實施。

      第九條招聘工作策劃應包括以下內容:

      1.招聘崗位的名稱及人數;

      2.招聘崗位的任職資格和要求;

      3.招聘工作的形式和渠道;

      4.招聘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和實施部門;

      5.招聘工作的具體時間、地點安排以及聯系人、聯系方式等;

      6.招聘工作的甄選和錄用辦法;

      7.其他。

      第四章招聘形式

      第十條招聘形式分為內部競聘、外部招聘和職業院校的校園招聘三種形式。

      第十一條內部競聘

      1.內部競聘是指各單位在集團范圍內,對于一些崗位進行輪換、晉升以及部分新增崗位采取的招聘方式。

      2.各單位必須選擇合適范圍、合適渠道及時發布內部競聘公告。

      內部競聘公告應包括所招聘崗位的名稱和數量、崗位類別、崗位職責、任職資格和要求,報名方式,招聘工作時間安排等內容。

      第十二條外部招聘

      1.在內部競聘不能滿足所招聘崗位要求的情況下,各單位可以采用外部招聘形式。

      2.各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不同的招聘渠道,常用的招聘渠道有以下幾種:

      (1)員工推薦:鼓勵員工通過各種形式推薦外部優秀人才,由各單位本著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程序考核錄用。

      (2)媒體、網絡招聘:通過報刊媒體、專業刊物廣告、相關網站發布招聘信息,獲取應聘人簡歷。通過篩選簡歷,組織面試和筆試等程序,擇優錄取。

      (3)招聘會招聘:通過參加各類招聘會,招聘所需人才。

      (4)其他形式:如高級管理、技術人才采取獵頭公司招聘等。

      3.外部招聘信息的發布:各單位應根據招聘崗位數量,招聘截止時間,以及招聘費用的預算等情況,合理安排招聘信息發布時間、方式、渠道與范圍。

      4.外部招聘海報:各單位需要制作、對外張貼和發布外部招聘海報時,必須將擬制作的招聘海報具體情況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審核通過后按要求統一制作和發布。

      第十三條職業院校的校園招聘

      1.職業院校的校園招聘是指直接與相關職業技術學校、大專院校等聯系,并與其達成合作關系,招聘其優秀學員到集團各單位工作的招聘形式。

      2.各單位應在每年初將校園招聘的人員需求計劃報集團人力資源部,集團人力資源部根據各單位的人員需求情況進行統一匯總、分類。

      3.各單位可與合適的院校進行初步聯系、洽談。在與各單位統一協調的基礎上,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簽訂合作協議,形成合作關系。

      4.各單位在所簽訂的合作協議框架下,按照本單位人員需求的具體情況開展校園招聘工作,并按照崗位工作標準進行工作考核。

      第五章招聘甄選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建立嚴格的招聘甄選程序和方式,在招聘工作中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開展招聘甄選工作。

      第十五條各單位的招聘甄選工作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1.成立招聘領導小組:

      (1)招聘領導小組是各單位招聘工作的領導決策機構,負責監督本單位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并決定崗位候選人。

      (2)招聘領導小組成員一般為3人以上,原則上是單數。各單位可以根據所招聘崗位的具體情況,決定招聘領導小組成員,也可聘請外部專家參加;對于重要管理崗位和技術崗位的招聘,應有各單位副總經理以上負責人參加。

      2.確定綜合測評內容:綜合測評內容一般應包括政治品德素質、工作能力、心理素質及健康程度等要素,各單位可根據招聘崗位的實際情況,合理設計綜合測評的項目和權重。

      3.確定綜合測評方式:測評方式主要包括面試、筆試等形式。各單位可以根據招聘崗位的具體情況、綜合測評內容決定具體的綜合測評方式及綜合測評程序。

      4.綜合測評的實施: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本單位所制訂的綜合測評程序和內容進行綜合測評。

      第六章體檢與錄用

      第十六條體檢

      有體檢要求的崗位,各單位必須根據具體工作要求,集中組織、安排錄用人員的體檢。

      禁止各單位錄用體檢不合格人員。

      第十七條錄用人員的公示

      各單位根據所招聘崗位的具體情況,合理安排錄用人員的公示工作。

      第十八條錄用

      各單位應要求被錄用人員提供個人學歷、學位及其他所需證件的復印件等個人資料,并填寫《員工登記表》,簽訂勞動合同。

      被錄用人員必須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若發現虛報或偽造,各單位有權將其辭退。

      第十九條試用

      1.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安排員工試用期限。

      2.各單位應對試用期內的員工進行試用期考核。

      (1)各單位應根據試用期考核結果,決定該員工是否轉正。

      (2)試用期內員工表現優異的,可申請提前轉正。

      (3)試用期滿未達到合格標準的,各單位應通知該員工,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辭退或延期轉正。

      3.內部續聘員工可直接轉正上崗。

      第七章招聘工作評估和總結

      第二十條招聘工作結束后,各單位應對招聘程序、招聘結果等方面進行評估,總結經驗,并制訂改進措施。

      第二十一條各單位應長期跟蹤被錄用員工的工作績效和流失情況,從而對招聘方法進行分析、評估,從而不斷總結經驗,提高招聘工作的實效性。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的擬定、修改、解釋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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