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歷史典故
| 部門 | 姓名 | 職務 | |||
| 請假日期 | 擬離廠日期 | 擬消假日期 | |||
|
請假原因:
請假人員簽字:
|
|||||
|
部門主管意見:
部門主管簽字:
|
|||||
|
總經理意見:
總經理簽字:
|
|||||
說明:請假人員必須按消假日期返廠,特殊情況不能返廠需向部門主管說明原因,否則按曠工處理。

本表一式兩份,財務留存一份,請假人員所在部門留存一份用于報考勤
【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歷史典故】相關文章:
歷史的典故09-20
經典的歷史典故05-29
經典的歷史典故02-06
歷史典故11-17
酒的歷史典故10-10
有關歷史的典故11-13
曲高和寡歷史典故10-05
勵志的歷史典故11-19
與南京的歷史典故07-18
前功盡棄的歷史典故01-08
-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