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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勞動樂趣作文

    時間:2025-10-09 22:48:22 勞動 我要投稿

    【精選】勞動樂趣作文20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勞動樂趣作文20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

      第一條 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 9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至 5時30 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 10分鐘至 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 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 30 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 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 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 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簽卡批準,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 (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 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 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第十五條 本制度呈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

      一. 總則

      為加強和提升員工的工作績效,提升企業整體素質,增強企業競爭力,規范公司對員工的考察和評價,特制定本方案。

      二. 考核的目的

      1、 造就一支業務精干、高素質的人才隊伍,確保個人、部門和公司績效目標的`實現,并構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 及時、全面、公正的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促進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提升。

      3、 為員工薪酬調整、年度評優、晉升或獎勵、降職、辭退等帶給人事評核的

      客觀依據,以到達公平、公正、公開的目的。

      三。 考核原則

      1、 以公司對員工的經營業績指標及相關的管理指標,和員工實際工作中的客觀事實為基本考核依據的原則;

      2、 客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四. 考核適用范圍

      凡公司中層以下(包括中層)所有人員的考核適用本方案。但以下人員不適用 本方案:

      1、試用期內,尚未轉正的員工;

      2全年連續出勤不滿 個月(包括請假與其它各種原因缺崗)的員工。

      五.考核組織機構

      成立績效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和領導公司績效管理的各項實施工作。委員會主任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公司總經理助理、辦公室主任擔任,成員由

      辦公室、財務審計部、信息管理部、經營管理中心轄下各部門、物業管理中心轄下各部門等部門主管組成。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便于結算工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職責

      人事行政部門負責考勤制定、修訂、執行與監督審查

      (四)細則

      1、打卡細則

      第一條公司員工實行指紋打卡。

      第二條長白班上班間為:上午:08:00—11:45;下午:13:00—17:00;

      第三條生產線上班間為:早班:08:00—:16:00;二班:16.00—24:00

      第四條員工每日打卡兩次,分為上、下班打卡。

      第五條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須本人打卡或簽字登記,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替代打卡(或簽字),如有違反,代打卡人(代簽字人)和被代打卡人(被代簽字人)均給予罰款100元并給于通報。

      第六條員工沒有按照規定打卡罰款10元。

      第七條每日打卡時間延遲5分鐘內,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次(含),不算遲到,每日打卡時間延遲60分鐘內(含)罰款20元/次。

      第八條因不可抗拒(臺風、暴雨、大霧)等自然現象原因延遲打卡,員工不需要填寫《考勤異常審批表》,由公司辦公室統一辦理。

      第九條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因私外出應填寫《請假條》,經分廠或部門領導批準同意,方可打卡外出,未經同意擅自脫崗外出罰款10元/次。

      第十條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因公外出應填寫《出門證》,并注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時間。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補辦出門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員工遇到突發情況(如家人生病需要照顧或者本人生病)延遲到崗的,需提前向分廠(部門)口頭請假,到公司后第一時間補辦手續;上班途中交通工具發生故障等情況,當事人需提供圖片,將不視為遲到(事假)。沒有補辦手續或提供圖片,將作為遲到(事假)處理。

      第十二條辦公室負責員工上、下班考勤打卡匯總,每周三前將考勤打卡情況公布上墻,因本人原因沒有及時打卡,應填寫《考勤異常審批表》經分廠(部門)負責人同意簽字報辦公室,作為打卡依據,未提供《考勤異常審批表》按上述前幾條規定執行。

      2、曠工細則

      第一條曠工定義

      即在正常工作日內職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缺勤的視為曠工。

      第二條曠工半天扣罰本人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本人3天工資。月累計曠工4天或連續曠工3天,給予辭退處理。

      第三條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者,自曠工之日起屬員工自動離職,各分廠廠長、部門負責人應及時以書面報告形式報辦公室和財務;

      第四條辦公室和財務部收到各分廠或部門負責人的書面報告后應立即確認離職人員(曠工人員)的社保問題和剩余薪資問題,第五條如因各分廠長或部門負責人未能及時報到辦公室和財務部造成的損失都由各分廠廠長或部門負責人自行負責。

      3、各類假期規定

      3.1有薪節假日

      第一條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條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第三條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3.2事假

      第一條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需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二條員工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書面申請。

      第三條員工休假后需要續假時,須提前向所在分廠(部門)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未獲批準應按時上班,逾期不到崗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

      3.3病假

      第一條員工因生病休息2天以上,上班后必須向公司提供縣級(社區)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和建議休息證明。未能提供者一律按事假執行,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受傷,必須向公司提供縣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和建議休息證明,否則醫藥費由本人負責。

      第二條急診不限醫院,但必須有急診證明,急診假期1天以內有效。超過一天必須向公司提供醫院出具的病歷和建議休息證明,否則按事假執行。

      3.3婚假

      第一條員工本人結婚,婚假三天,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婚假7天。如遇公休日均包括在內一并修完。

      第二條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第三條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3.4喪假

      第一條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必須持死亡證明,可休喪假1—3天,無死亡證明按事假處理。

      第二條喪假應于當天(或上班第一天)書面申請(補辦)手續。經分廠(部門)同意簽字報辦公室存檔。無手續作為事假。

      第三條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3.5產假與哺乳假

      第一條按照計劃生育政策,執行正常妊娠八個月以后才可請產假。產假天數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產假期滿必須回公司辦理哺育假手續,哺育假滿按時到公司辦公室銷假。

      3.7請假(休假)批準權限

      第一條凡請假在2天(含)以下由各分廠(部門)同意,報辦公室存檔,未提供手續一律按事假(曠工)執行。

      第二條凡請假在3天(含)以上由各分廠(部門)同意,報辦公室存檔,未提供手續一律按事假(曠工)執行。

      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1日起生效。

      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辦公室。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4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需在商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需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擔當。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需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需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懲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需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別狀況依據工作力量打算;年假必需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1)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2)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看法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全部假別都必需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別狀況必需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需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別狀況非加班不行的,必需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全部加班首先必需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看法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九、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一、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5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工作責任心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條公司考勤使用OA在線打卡,所有員工均需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每天需打卡四次(早上二次、下午二次)。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0分至5時30分,每周實行雙休制度。公司周六、周日和節日值班按正常上班時間打卡。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條月度考勤周期,為每月的1日至月末最后一日。

      第五條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部門負責人在《未打卡證明》(須在未打卡的次日填寫)上核準簽注外,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員工辦理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并在前臺填寫《外出登記表》,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七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如果時間超過1小時者,按半天曠工處理,超過3小時者,按全天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前已知需直接外出辦事,不能及時打卡者,應先電回公司向分管領導說明情況,并于返回公司后及時在《外出登記表》上注明事因、地點。否則,一律按遲到或早退處理。

      第九條上班時間開始后遲到5分鐘內打卡者,扣除10元;遲到超過5分鐘以上者,按每分鐘翻倍扣除,起始為1元(第6分鐘,10+1元;第7分鐘,10+2元;第8分鐘,10+4元;第9分鐘,10+8元,第10分鐘,10+16元,以此類推),遲到1個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當日工資。提前1小時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十條員工一個月遲到3次以內不扣工資,無全勤獎,遲到第4次及以上者,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中心將約談該員工。一個季度累積遲到超過10天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關系。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十一條公司為員工提供的假期有:法定假日、病假、婚假、產(檢)假、陪產假、喪假、事假。其中病假、婚假、產(檢)假、陪產假、喪假須于員工轉正之后方可享有。

      以下是各類假期的具體安排:

      (一)法定假日

      1、元旦1:天

      2、3月8日婦女節(限女性):半天

      清明節:1天

      五一勞動節:1天

      端午節1:天

      中秋節1:天

      國慶節:3天

      春節:天

      (二)病假

      員工因病請假時,需填寫《請假申請單》,且必須持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和病休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批準。員工因患一些小疾病,如感冒、發燒、胃炎等,請半天以內的`病假時,可以不向公司提交相關病歷和病休證明,但每人每月不可超過1次。

      2、醫療期: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根據其在公司的服務年限,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3、請假手續:突發疾病的員工,須在當日內通知所在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員工病愈后上班當天,補辦病假手續并附病歷及病假證明;員工因身體不適可請假半天就診,須辦理請假手續。如無法提供病歷及病假證明的,須按事假處理。公司對員工提交的醫療證明或單據有疑問的,有調查核實的權利,如調查結果與提供的證明不符,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取消病假資格,給予成長,甚至予在解除勞動合同。

      4、薪資待遇:病假、醫療期內按50%享受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但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三)婚假

      入職以后登記結婚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另加10天。晚婚是指初婚年齡男性滿25歲,女性滿23歲。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后一年內一次性連續休完。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四)產(檢)假、陪產假

      女員工懷孕滿六個月后,每月可享受半天產檢假;產前一個月每半天產檢假。假期申請需提供保健卡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文件。

      正常產假為90天,包括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日。

      男員工在一般情況下,享有3天陪產假,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增加7天,共10天陪產假。

      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五)喪假

      親屬過世,員工可獲3天喪假。親屬是指員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外)祖父母。申請喪假的員工,需填寫《喪假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并報人力資源中心復核,但不需提供親屬的《死亡證明》等資料。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六)事假

      1、員工本人或家人如有突發事情,可以請事假,事假理由必須充分。

      2、應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3天,如超過3天以上,需執行總裁審批,且返崗時需辦理銷假手續。

      3、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上班后1日內出具證明,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證明屬實后準予補假。

      4、事假期間,工資、補貼一律扣除。

      第十二條員工請、銷假核準權限

      1、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所有請假人員請假之前必須指定本人請假期間工作交接人,否則不給予批假。

      2、員工請假應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并敘明理由,如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由該部門負責人斟酌情形不準假或縮短假期。如果捏造請假理由蒙騙主管準假,經查明屬實者做曠工處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應委托人或電話告知,如事前未提出請假,事后補交病假單之類的一律無效。員工請假前,應先填寫相關表單,請部門負責人審批,并由員工本人或授權人向人力資源中心說明情況,否則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請假超過3天(不含3天)的員工休假結束后,需填寫《員工銷假申請單》,報所屬部門和人力資源中心簽批。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4、請假3日以內(含3日),副經理級以下(含副經理級)員工,需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并經部門經理簽批,再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案;經理級以上(含經理級)員工,需報部門總監審批,再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案。副總經理和部門總監請假的,一律由執行總裁批準。

      5、請假3日以上,無論級別,在部門總監和人力資源中心批準后,均需報至執行總裁審批,且返崗時員工需填寫《員工銷假單》,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再交人力資源中心存檔。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規定制度篇3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產秩序,嚴肅勞動紀律,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勤管理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工作,是員工晉升、獎懲等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節考勤管理

      第四條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門管理。各部門應加強勞動管理,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切實掌握員工出勤情況,健全考勤記錄。

      第五條每月考勤周期為1日至月底。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考勤記錄和各種請假憑證(醫院診斷證明等)匯總,核準后作為核發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等的依據。

      第六條員工請假、休假應按程序辦理手續;因公出差必須經相關領導批準。

      第七條實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結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員工上下班必須自覺打卡。

      第八條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15—17:15。加班:18:00開始

      第九條員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違者委托方扣除當日考勤并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代替者扣除當日考勤并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

      第十如刷卡出現異常,須由部門填寫《簽卡申請》,經部門主管簽署,交行政部審核后,方視為出勤、

      第十一條遲到或早退的懲處制度: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超過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或1月累積遲到超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2、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離崗,超過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或1月累積早退超半小時(含半小時),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二條遲到、早退和曠工的懲處制度: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或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離崗,超過1—3小時(含3小時),記曠工一天;

      2、不請假或雖請假但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超過3小時不夠1天,記曠工1天;超過1天,按實際天數計算;

      3、請假期滿,不辦理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逾期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4、員工患病在醫療期間,未按規定向單位提供診斷證明或弄虛作假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無正當理由超假或捏造請假理由騙取假期的,按曠工處理;

      6、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過3天或在1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0天者,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三節請假類別、期限及相關待遇

      第十三條法定有薪假日

      (1)春節: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3)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4)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5)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6)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2、3日)。

      (7)婦女節:女工放假0、5天(3月8日);

      第十四條病假待遇:

      1、請病假須附有鎮級公立醫院的相關證明、否則依事假論處、(病假30天/年以下不影響年終獎);

      2、若因急病可用電話或便條知會部門主管,事后(三天內)要補辦相關手續并持有相關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理(曠工三天按自離處理)、

      3、末住院冶療全年病假累積不可超過30天,住院冶療全年病假不可超過三個月,且須有住院治療卡及相關證明資料交人事備案;

      4、病假超過3天(含3天),必須出具醫生證明。

      5、末住院冶療全年病假累積不可超過30天,住院冶療全年病假不可超過三個月,且須有住院治療卡及相關證明資料交人事備案

      6、病假期間工資不予計算

      第十五條事假待遇:

      1、員工每年的事假累積不可超過13天、特殊情況下由經理核準生效、其間工資不予計算、超出天數將影響本年度年終獎金;

      2、員工請假須經批準后才可離廠、其間不可消極怠工;

      3、事假必須提前1天提出申請。

      4、特殊情況下請假時,須(電話及便條等)知會本單位主管,事后(三天內)要補辦相關手續,并附相關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倒扣三天工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6

      目的:本制度旨在規范員工考勤行為,確保員工按規定時間、地點、方式進行考勤,并對違反規定的行為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同時,還要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營造一個公平、公正的工作環境。

      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在冊員工。考勤管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簽到、簽退、遲到、早退、缺勤等方面,考勤統計范圍包括在公司內、外出、外勤、加班等情況。

      制度制定程序:制定該制度的程序如下:

      1、明確制度的.目的和范圍;

      2、收集、整理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3、通過內部審批程序,征求意見,進行修改;

      4、公布并執行。

      內容:

      一、考勤方式

      公司采用電子考勤方式,包括刷卡、指紋、人臉識別等。

      二、考勤時間與地點

      1、公司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其中午休息1小時;

      2、公司規定上班時間為早上9點,下班時間為下午5點,遲到、早退均按照工作時間進行扣除;

      3、公司設有考勤機和考勤手機,員工可根據考勤地點,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簽到。

      三、遲到和早退管理

      1、公司規定上班遲到超過15分鐘,下班早退超過15分鐘均為一次遲到或早退;

      2、第一次遲到或早退,給予口頭警告;

      3、第二次遲到或早退,扣除當天工資50%;

      4、第三次遲到或早退,扣除當天工資100%。

      四、缺勤管理

      1、員工請假應提前一天向部門負責人請假,并填寫假期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通過后方可享受假期;

      2、無故缺勤,扣除該日工資100%;

      3、經過組織審查,確認缺勤系因病或其它特殊情況,經批準后再進行計算。

      五、加班管理

      1、公司實行彈性制度,員工多勞多得,按照法定加班工資進行結算;

      2、員工加班應提前向直屬領導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加班;

      3、加班時間按照加班表進行登記,公司會在月底發放加班工資。

      六、責任主體

      1、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管理本部門員工的考勤工作;

      2、人事部門負責制定、審批并公布本制度,對員工的考勤進行監督、調查和管理;

      3、公司法定代表人對本制度進行最終審批。

      七、執行程序

      1、員工應按規定時間、地點、方式進行考勤;

      2、考勤異常的員工,需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并經審核同意;

      3、簽到不當引起的問題,由相關員工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八、責任追究

      1、有員工故意逃避考勤或提供虛假信息者,給予相應的處分,情節嚴重者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主管部門因失職、瀆職或故意造成工作嚴重漏洞的,應依法予以處理。

      以上是本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的最新版,如有后續修改,另行通知。

      制定日期: (年) 月 日執行日期: (年) 月 日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7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員工在休假、請假時有章可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行,對違規行為進行合理適度的處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強員工的組織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參照執行,并可根據工作實際做適當調整。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按照公司統一規定安排,其它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根據情況另行規定。

      2、不同季節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時間。

      3、員工一個月休息4天,實行輪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4天者,當月可申請補休,補休有效期為1個月,過期作廢,申請補休必須由本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否則無效。

      二、請假制度

      1、所有請假均為事假,如有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2、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不計發工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外)。

      3、請假批準權限

      員工請假在3天(含3天)以內的,由各部門經理批準;請假在3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廚房由牛師傅批準。

      4、請假程序

      ①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并提前1天以上持請假單逐級請假,非特殊情況不得越級請假。

      ②請假單逐級得到領導簽字批準后,員工應當日將請假單交辦公室登記備案,作為每月考勤統計依據。請假單超出3日后上交,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③遇到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僅限1天。事后補填請假單。

      ④如遇特殊情況可續假,續假應提前1天請示。凡未請示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⑤假期結束后,請假人應及時向辦公室進行銷假。

      5、特殊情況下的請假(如公司組織的重大活動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處理,但應由公司領導決定。

      三、非正常考勤審批

      1、華海易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前廳、廚房執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辦公室執行“一天兩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時間以各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為準。

      2、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無法打卡時,均屬非正常考勤范圍。須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批準后,計正常上班。凡未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或未經領導簽字批準的,均按請事假處理。

      3、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在每天(早)上班時先打卡,如有特殊情況也可電話請示,爾后補填《員工外出記錄表》。一月內無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同時給予開除處理。

      4、各級負責人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審批員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實,一經發現,除申請人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各級審批人亦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備注:打卡范圍,公司副總級以上人員除外,公司所有人員一律按照規定打卡。

      五、考勤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

      以指紋打卡記錄為準,每月每人有三次機會(包括忘記打卡或因天氣等突發原因晚來)。超過三次機會,每出現一次遲到早退現象罰款半日工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六、考勤統計

      1、考勤統計時間為一個自然月,并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統計。

      2、公司員工考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管理。

      七、本暫行規定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8

      一、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現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二、權限管理

      第三條人事部負責釘釘系統維護及權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統計工作;

      第四條全體員工應嚴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自覺接受人事部考勤監察;

      第五條人事部依據釘釘系統中的考勤數據對考勤進行月度匯總,于次月5日前將各部門考勤情況發至各部門負責人核對,如有疑問者及時到人事部核實。

      三、考勤時間

      (一)辦公室內勤工作時間(適用于辦公室工作人員)

      1、工作日正常考勤時間如下

      秋冬季:8:30—17:30

      夏季:8:00—17:30

      2、周末實行雙休制度。

      3、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二)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

      四、考勤規定

      第六條公司使用釘釘考勤打卡;

      辦公室人員實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在工作日依據考勤使用釘釘打卡2次,分別為上午上班1次,打卡時間不晚于上午上班時間;下午下班1次,打卡時間不早于下午下班時間;中午上下班暫定不需要打卡。

      第七條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在辦公室考勤范圍內實施WIFI考勤打卡,外出、出差等實施外勤打卡,以釘釘考勤為有效考勤。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9

      一、目的

      建立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使所有公司員工能嚴格執行。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的考勤管理。

      三、責任

      公司所有員工。

      四、正文

      1. 員工考勤包括了員工請假、加班、日常上班的考勤管理制度:

      1.1公司所有員工都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日常上班的.時間為一周六天,每天工作8個小時。在沒有請假的情況下不允許無故曠工,有緊急的事應該要按請假程序進行請假。遲到早退者進行如下處罰:

      1.1.1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罰款××元;

      1.1.2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罰款××元以上;

      1.1.3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罰款××元以上;

      1.1.4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除扣減工資外,罰款××元,依次類推。

      2.請假:

      2.1請假程序:

      2.1.1員工請假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及聯絡電話,按請假審批權限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人事部備案。

      2.1.2假期若較長,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2.1.3假滿須回公司銷假,通報綜合辦。

      2.1.4請假規定:

      2.1.5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按審批權限以電話直接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1.6未辦手續擅離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3.加班:

      3.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普通員工加班。

      3.2公司鼓勵員工每天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應得到部門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的批準,方可加班。

      3.3為完成工作任務確需加班的員工,應該服從上級的安排,但懷孕期間的女員工不安排加班。

      3.4加班程序:

      3.4.1凡需加班的,需經部門主管或主管副總經理的批準后方能加班;

      3.4.2加班完畢后,加班記錄單經部門主管驗審后送綜合辦留存;

      3.4.3綜合辦每月20日統計月度加班情況,報財務部,在發放員工工資的同時支付加班工資。

      3.4.4加班員工可不領取加班費以調休代替。

      3.4.5凡調休的員工均應填寫申請,經部門申請和綜合辦同意審批。調休時以半天為最小單位。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嚴格勞動紀律,規范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員工休息時間,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__X支付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三、出勤管理細則

      1、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2、工作時間:員工上班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3、打卡時間:員工出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工作日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及下班離崗時間,每天打卡兩次。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考勤監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須登記。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須到公司前臺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單》, 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經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外出。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視情況按事假/曠工處理。

      5、因停電、考勤機故障未能及時打卡的員工,由公司前臺做好記錄,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審批。

      6、綜合管理部前臺及薪酬專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與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門/分公司的考勤統計匯總,經部門/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后核算工資,考勤及工資資料上報總部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核查,最后經公司領導簽批后交財務部復核并下發工資。

      7、考勤記錄作為員工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及年度評優活動的參考依據。

      四、缺勤規定

      1、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及時在公司前臺登記,忘記打卡一次取消當月全勤獎;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經前臺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執行打卡者,當天按曠工處理;上下班均無打卡記錄,且無任何請假或外出手續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2、遲到或早退:員工未按工作時間規定到崗或離崗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取消當月全勤;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罰5元/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扣罰10元/次;遲到1小時以內扣罰20元/次,超過1小時扣罰半天工資。

      3、曠工:員工未辦理請假或外出手續而缺勤,或未準假而私自離崗,或各種假期逾期無續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以及偽造出勤記錄等行為視為曠工。曠工1天者扣3倍日薪,月曠工累計3天或年曠工累計達5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勞動關系自動解除,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且員工當月工資不予發放。

      五、請假制度與假期類別

      (一)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審批權限逐級上報獲批準后方可休假。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無法提前請假者,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30通過電話向部門領導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假有關手續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短信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對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未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必須在事后兩個工作日內內補齊有效證明。

      4、請假時間在兩小時以上不滿半天者,按請假半天處理;請假時間在半天以上不滿一天者,按請假一天處理。

      5、請假審批權限

      (二)事假

      1、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處理的'可申請事假。

      2、員工請事假一個月以上的,其所在部門可申請另聘臨時工補缺。

      3、事假為無薪假期,請事假者扣發日薪金;

      4、如請事假之前存在調休假,可用調休假沖抵事假,不扣發工資。但必須是調休在前,請假在后,即調休假不可提前預支。調休時須在《員工請假申請單》上注明具體調休時間,經綜合管理部考勤專員核實并寫明調休情況后按審批權限逐級簽批方可調休。

      (三)婚假

      公司正式員工結婚,經批準后酌情給予婚假。請婚假前須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提供本人合法結婚證明,且結婚登記日期在入職公司之后。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產假

      1、公司正式女職員可依法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實行晚育(已婚婦女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增加產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懷孕女員工需在休假前1個月辦理請假手續,向所在部門及綜合管理部提交《員工請假單》及相關醫院證明,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4、公司正式男職員在配偶計劃生育期間,可申請10天帶薪看護假期。

      5、女職員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津貼,女職員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公司辦理報銷。

      6、產假結束后,如需續假,經批準后按事假處理。

      7、哺乳期女員工在勞動時間內享受1小時哺乳時間,可申請提前1小時下班。

      企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

      為加強公司員工的作風建設,嚴格勞動紀律,以樹立企業文明辦公、文明營銷形象,促進企業文化建設,特制定__總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原則:

      根據獎勤罰懶的原則,將出勤率、經濟效益、工作效率與津貼的發放掛鉤。對勞動紀律渙散、遲到早退、出工不出力、上班時間干私活、打牌賭賻、玩忽職守、釀成安全事故等各種違章違紀者,視情節輕重,扣發或停發當月津貼直至工資。

      二、考勤(打卡)規定:

      1、打卡范圍:在公司辦公大樓內工作的正式員工(含聘用員工)。

      2、打卡地點:公司辦公大樓1樓大廳。

      3、考勤(打卡)時間:每天上午7:00至8:30,中午12:00至14:00,下午17:00至18:00,一天內考勤(打卡)四次。因公外出不能出勤(打卡)的員工,應通知部門考勤員。

      4、員工不得請、替他人代打考勤卡。

      5、考勤卡損毀或丟失,影響打卡考勤的,須及時向總公司辦公室備案。

      6、各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為本部門(或實體)考勤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確定。每天上班后半小時和下班前半小時內,考勤員須對本部門(或實體)上班人員進行考勤記載,遲到、早退人員要向考勤員報到,不報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各部門(或實體)每月5日前根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情況,對本部門(或實體)上月的出勤情況實事求是的匯總,經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審定并簽字后報辦公室(或實體)匯總。

      8、一個月遲到、早退達3次以及請人、替人代打考勤卡者,在公司內通報批評。

      9、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予以公示。

      10、總公司將不定期對考勤情況進行抽查,檢查結果作為各部門(或實體)年度考核的一項內容。

      三、請假審批程序

      1、病假:凡請病假者,需持有醫院假條并按下列程序審批: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請病假,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部門(或實體)工作人員請病假一周以內,由所在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批準,請病假一周以上者,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辦公室備案。

      2、事假:因特殊情況需請事假者,寫假條并按下列程序審批: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請事假,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部門(或實體)工作人員請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者,由所在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批準;請事假三天以上者,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辦公室備案。

      3、公司員工的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但必須履行以下審批程序:由本人書面申請,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簽字(中層以上干部還須分管領導同意),并交辦公室備案。

      四、考勤實施辦法

      1、依據本人崗職工資(固定部分)、津貼(活動部分)及每月22天來測算本人日工資和日津貼。

      2、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下班以鈴聲為準,當月遲到、早退兩次以下累計超過半小時,每次扣發津貼5元,三次以上(含三次)或一次超過半小時,每次扣發津貼10元;一次超過兩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

      3、未辦理請假手續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按天扣發日工資和日津貼。

      4、一個月內準予病假2天(限于當月),從第三天起,按天扣發日津貼。

      5、請病假超過一天的,應交醫院開據的病假單。弄虛作假、開假病假單、假證明者,一經發現,其所休假一律按曠工論處。

      6、曠工超三天以上的停發當月津貼;病假超過十天以上的(含十天)停發當月津貼(節假日除外)。

      7、長期病休和辦理勞保手續的員工,無崗位津貼,并按國家規定扣發一定比例的月工資(固定部分)。哺乳期請長假的女員工,無崗位津貼。

      8、上班時間禁止帶小孩到辦公室,禁止進行文體活動(集體組織除外),違者每人每次扣罰津貼5元。

      9、各部門節日加班需于節日放假前兩天將加班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查,經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加班。

      10、工作人員全年的考勤結果作為年度考核評定等次的依據之一,并與年終一次性獎金掛鉤。全年累計遲到、早退5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其中:全年累計遲到、早退5一10次者,扣發50%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全年累計遲到、早退10次以上者,全額扣發年終一次性獎金。

      11、病、事假一月含一個月(自然月份)以上者,按月計算,等比例扣發半、全年一次性獎金。

      五、特殊情況的處理

      1、因公負傷住院,在家休息的病人,經總公司領導研究同意,病休期間不扣款。

      2、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經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規定予以處罰外,還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責令公開檢查、行政處分、直至辭退處理。

      3、各部門待聘人員在待崗期間無崗位津貼,在上崗試用三個月考核期內只發給津貼的50%。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1、貫徹執行公安機關和上級部門制訂的各項法規和制度,努力維護好物業轄區內的治安安全;

      2、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服從領導,完成公司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3、負責做好對轄區內的巡邏、值班工作,做好大宗物品出物業轄區的登記工作;

      4、負責做好機動車輛的管理和收費工作;

      5、負責做好綜合管理費收取工作;

      6、熟悉樓宇情況、以動態、巡查等方式預防、發現、制止各類事故如:打架斗毆、盜竊等事件,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7、按規定著裝,文明值勤,嚴格交接班手續,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8、講究文明、禮貌待人,耐心說服、教育住戶遵守物業轄區各項管理規定。

      二、值班管理規定

      1、保安人員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

      2、值班人員分3個班,3個班分為早、中、晚三班;

      早班為:8:00-16:00;

      中班為:16:00-0:00;

      晚班為:00:00-8:00;

      3、各班保安員必須按照編排的值班表上崗工作,并嚴格履行崗位責任制的要求,堅守崗位,巡邏人員要按時巡查,提高警惕,及時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4、當值班人員發現情況時,應做好控制工作,并及時報告當班班長、隊長或部門負責人;

      ①報告時簡要說明事發地點、性質、人數和特征等;

      ②及時勸阻和處理在物業區域違法管理規定的人員和事件; ③遇緊急事件及重大事故應報告相關領導;

      ④在當班期間發生的問題及處理經過,在《值班記錄》做好記錄。

      三、交接班制度

      為認真做好崗位的工作交接和保安器材交接,減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誤及保安器材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本班相互轉換崗位時,須認真做好崗位交接;

      2、交接班須正點、守時,非特殊情況,不得超時接班;

      3、接班人須提前15分鐘簽到上班,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離崗,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負責;

      4、接班班長在正點時組織全班人員集合,講明注意事項,然后各保安員到各自崗位換班;

      5、當班人員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移交給下班的事要繼續在崗處理完,接班人員要協助完成;

      6、本班與下班交接時,要將本班值班中的問題、物品、器械交接清楚,令接班人員簽字,以便下一班開展工作;

      7、上下班時的交班動作嚴格按規定執行,以規定的隊列和敬禮交接,動作要整齊、協調、給人感觀效果好;

      8、特別注意在交接班過程中不得影響各崗位的正常工作,嚴禁在門衛處扎堆,保持良好的隊形、形象;

      9、上下班人員要以規定的隊形和步伐進行,嚴禁嬉笑打鬧;

      10、交接完后,下班人員由班長整隊,講評當天的工作,按要求帶回。

      四、保安各級人員職責

      直接上級:行政主管

      直接下級:保安班長

      保安隊長是在行政部門的領導下,負責保安隊的管理、教育、培訓等各項工作、維護公司的生命財產安全。其主要職責如下:

      1、帶領全隊人員認真做好公司的保全保衛工作,正確理解上級意圖、指示精神并嚴格落實到實際工作之中;

      2、負責保安隊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安排工作、崗位設置人員布置以及處理當班隊員和班長未能解決的瑣事; 3、負責保安隊的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知識的學習、專業技能培訓、業務素質訓練、要周密計劃、科學實施、嚴格等級評定制度;

      4、身先士卒、作好表率、起好模范帶頭作用、嚴格監督全隊人員的行為規范,認真按條例和規章制度辦事,處理事情要公平、公正、不徇私情。

      為規范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將制定本規定。

      一、指紋簽到記錄是核算員工基本工資的重要依據,無記錄者將不予計算工資。

      二、所有在職員工實行指紋簽到考勤。員工上、下班時間以指紋記錄為準。

      三、所有在職員工實行指紋簽到時,必須聽到考勤機發出“謝謝"的語音提示后方能進出公司。

      四、對因機器故障造成指紋無法錄入的情況時,請及時與保安聯系,由保安負責進行考勤登記。保安在每月的30日,必須將《未錄入考勤機的人員登記表》交給行政人事部。

      五、新員工入職,由行政人事管理部負責指紋錄入備案。指紋打卡機由保安負責維護,保持機器的清潔和正常使用。

      為加強公司員工的作風建設,嚴格勞動紀律,以樹立企業文明辦公、文明營銷形象,促進企業文化建設,特制定__總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原則:

      根據獎勤罰懶的原則,將出勤率、經濟效益、工作效率與津貼的發放掛鉤。對勞動紀律渙散、遲到早退、出工不出力、上班時間干私活、打牌賭賻、玩忽職守、釀成安全事故等各種違章違紀者,視情節輕重,扣發或停發當月津貼直至工資。

      二、考勤(打卡)規定:

      1、打卡范圍:在公司辦公大樓內工作的正式員工(含聘用員工)。

      2、打卡地點:公司辦公大樓1樓大廳。

      3、考勤(打卡)時間:每天上午7:00至8:30,中午12:00至14:00,下午17:00至18:00,一天內考勤(打卡)四次。因公外出不能出勤(打卡)的員工,應通知部門考勤員。

      4、員工不得請、替他人代打考勤卡。

      5、考勤卡損毀或丟失,影響打卡考勤的,須及時向總公司辦公室備案。

      6、各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為本部門(或實體)考勤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確定。每天上班后半小時和下班前半小時內,考勤員須對本部門(或實體)上班人員進行考勤記載,遲到、早退人員要向考勤員報到,不報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各部門(或實體)每月5日前根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情況,對本部門(或實體)上月的出勤情況實事求是的匯總,經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審定并簽字后報辦公室(或實體)匯總。

      8、一個月遲到、早退達3次以及請人、替人代打考勤卡者,在公司內通報批評。

      9、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予以公示。

      10、總公司將不定期對考勤情況進行抽查,檢查結果作為各部門(或實體)年度考核的一項內容。

      三、請假審批程序:

      1、病假:凡請病假者,需持有醫院假條并按下列程序審批: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請病假,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部門(或實體)工作人員請病假一周以內,由所在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批準,請病假一周以上者,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辦公室備案。

      2、事假:因特殊情況需請事假者,寫假條并按下列程序審批: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請事假,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部門(或實體)工作人員請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者,由所在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批準;請事假三天以上者,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辦公室備案。

      3、公司員工的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但必須履行以下審批程序:由本人書面申請,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簽字(中層以上干部還須分管領導同意),并交辦公室備案。

      四、考勤實施辦法:

      1、依據本人崗職工資(固定部分)、津貼(活動部分)及每月22天來測算本人日工資和日津貼。

      2、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下班以鈴聲為準,當月遲到、早退兩次以下累計超過半小時,每次扣發津貼5元,三次以上(含三次)或一次超過半小時,每次扣發津貼10元;一次超過兩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

      3、未辦理請假手續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按天扣發日工資和日津貼。

      4、一個月內準予病假2天(限于當月),從第三天起,按天扣發日津貼。

      5、請病假超過一天的,應交醫院開據的病假單。弄虛作假、開假病假單、假證明者,一經發現,其所休假一律按曠工論處。

      6、曠工超三天以上的停發當月津貼;病假超過十天以上的(含十天)停發當月津貼(節假日除外)。

      7、長期病休和辦理勞保手續的員工,無崗位津貼,并按國家規定扣發一定比例的月工資(固定部分)。哺乳期請長假的女員工,無崗位津貼。

      8、上班時間禁止帶小孩到辦公室,禁止進行文體活動(集體組織除外),違者每人每次扣罰津貼5元。

      9、各部門節日加班需于節日放假前兩天將加班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查,經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加班。

      10、工作人員全年的考勤結果作為年度考核評定等次的依據之一,并與年終一次性獎金掛鉤。全年累計遲到、早退5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其中:全年累計遲到、早退5一10次者,扣發50%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全年累計遲到、早退10次以上者,全額扣發年終一次性獎金。

      11、病、事假一月含一個月(自然月份)以上者,按月計算,等比例扣發半、全年一次性獎金。

      五、特殊情況的處理:

      1、因公負傷住院,在家休息的病人,經總公司領導研究同意,病休期間不扣款。

      2、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經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規定予以處罰外,還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責令公開檢查、行政處分、直至辭退處理。

      3、各部門待聘人員在待崗期間無崗位津貼,在上崗試用三個月考核期內只發給津貼的50%。

      4、業務看片脫場視同曠工;上班時間抹牌賭賻從重論處:中層干部通報批評就地免職,下崗待崗;普通員工下崗待崗。

      5、各部門考勤統計嚴重失實,被查實的,考勤員、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與當事人同等處罰。

      為使酒店員工的考勤管理有章可循,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屬表格

      1、如員工所申請的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教育召集、公假、年假或其他與假期相關的調休、補休、提休等,所須表格為《假期申請表》并須員工本人按要求填寫。

      2、因工作需要或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的加班加點,需要提前填寫的是《加班申請單》,該表格可由員工本人填寫或部門考勤負責人填寫。

      3、每月的部門考勤及更期表則須由部門考勤負責人制作,并依照規定提交行政人事部。

      二、簽到、簽退

      1、經理級以下員工均需在正常上下班時間前10分鐘和10分鐘后到所在部門簽到、簽退,因故不能簽到、簽退者,要及時向部門考勤人員報告,并登記在案,以備檢查。

      2、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0分鐘簽到后沒有按規定到達指定工作崗位者,即視為遲到;提前10分鐘以上簽退下班,視為早退。

      3、凡超過規定時間30分鐘尚未到工作崗位,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和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視為曠工一天。

      4、員工不得代他人或委托他人代其簽到、簽退,一經發現視為嚴重犯規行為,雙方將立即解除勞動關系。

      5、各部門考勤人員必須不遲于當月的25日提交次月的更期表(《月度更期表》),當月考勤記錄(月度考勤表)不得遲于次月的3號提交給行政人事部。

      6、本細則所提及的月度是指自然月,即每月的1日至當月最后一日。

      三、假期管理

      (一)請假手續

      1、更期表確認提交后,員工如需換/調班或請假必須填寫《假期申請表》進行申請,內容務必真實,并應服從酒店的統籌安排。

      2、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辦理請假手續,應在休假當天盡快以電話或短信方式迅速報告所屬部門直屬上司,經批準后,方可休假。且應在事后三天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員工級請假2天(含2天)內,由其部門經理審批,2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審核,行政人事部審批。部門主管及以上級別員工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4、事假要求至少提前一天填寫“假期申請表",按照酒店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各級審批責任人接到《假期申請表》后,須對請假內容進行審核,若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工作不允許,可視情況不準假、縮短假期或責令改期請假,若請假理由充分或經營允許,須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在《假期申請表》上簽字確認(請假人直接上級須安排請假人職務代理人)。

      6、請假人與職務代理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將假期經辦事務交待清楚,并留下請假期間可找到的通訊方式,確保請假期間工作正常。

      7、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請長假者,或請假逾時(不可抗力)而無法及時返回工作崗位者,應主動迅速向部門主管報告并于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依相關規定代辦妥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論處。

      (二)例休假

      1、每月例休假原則上應當月安排休完。

      2、例休假最多累計兩天一起休(不含法定假),原則上當月和上月的例休假不可累計一起休,如因工作需要而無法安排休完當月例休的,可給予延期,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3、當月不可提休次月例休假,法定假根據酒店規定執行。 4、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假期"、“出賣假期"。

      (三)其他有薪假期

      1、法定節假日

      (1)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員工可享受以下法定節假日: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4)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5)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6)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7)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8)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9)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2、病假

      (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準,也可給予病假;

      (2)員工入職滿一年后,可享有三天有薪病假,除此之外,其他為無薪病假。

      3、年假

      (1)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年假。休假時間按本企業工齡計算:工齡滿一年未滿十年的5天;

      滿十年未滿二十年的10天;滿二十年的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年假必須一次性連續休完,不可分期計假,也不可跨年累計。年假期間回家探親者,其交通費自理。年假期間不可享受工作餐待遇。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⑴一年內請事假累計超過15天的;

      ⑵工作不滿10年的員工,一年內請病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

      (3)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一年內請病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

      如在當年享受年假后,再請病、事假超過以上天數的,則在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如當年享受年假后,再請病、事假超過以上天數之后辭職(退)的,則按所休年假天數扣回相應的工資。

      4、婚假

      (1)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結婚,且在公司工作期間辦理結婚登記的,可憑結婚證申請三天有薪婚假。屬于晚婚的.(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另給予增加晚婚假10天。

      (2)婚假須在結婚登記一年內有效。

      5、產假

      (1)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不得虛報、瞞報婚育狀況。

      (2)員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懷孕的,懷孕8周內,須主動將其相關資料交到人事部審核,四個月內將其準生證復印件交到人事部備案。

      (3)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產假。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規定:女職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員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包括配偶),須在預產前15個工作日提出休產假書面申請,經批準按國家規定享受產假或看護假。(具體參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行)。

      (5)員工生育后,在兩個月內必須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農村戶口的員工,如需生育第二胎,必須是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并且要制訂計劃生育計劃,書面報告人事部審核備案。

      (6)員工產假上班后,孩子在廣州喂養的,可享受每天1小時的哺乳假直至小孩一歲,孩子不在廣州喂養的,不享受哺乳假。

      (7)休產假員工,除按國家規定享受100%的基本工資和效益工資;

      享受公司發給的全勤獎、醫療補貼、工齡工資、和學歷津貼外取消交通補貼,不享受交易會獎金、開門利市、過節費等待遇。如有其他臨時性發放的獎勵金或禮物則按當時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6、計劃生育假

      員工實行計劃生育,憑區以上醫院證明,可按國家規定享受帶薪計劃生育假期。(具體參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行)。 7、慰唁假

      員工因直系親屬死亡(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憑《死亡證》、《本人申請報告》可給予帶薪慰唁假三天。

      8、待產假

      (1)一線員工懷孕五個月以上,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屬第一胎的,因特殊原因或本人身體狀況等原因不能安排調崗的,由本人出示區以上醫院證明并提前1個月提出書面休假申請,所在部門提出具體意見交人事部審核,報公司領導批準,可享受待產假。

      (2)員工待產假期間,按照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其月工資。

      (3)享受待產假的,停發所有一次性發放的款項及福利。

      (4)休待產假員工的年終雙薪、年終獎按累計剔除休假時間予以計發。

      (5)員工休待產假超過一個月,當年不再享受年假,如在當年已享受年假再休待產假的,則在下一年不再給予年假。

      以上有薪假期,應一次性連續休完。如特殊原因,年假需分期休假的,須經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人事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

      (四)加班補休

      (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2)員工平時加班1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不足1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3)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同等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4)員工超時工作需要填寫《加班申請表》,經批準后方可給予補休,《加班申請表》上應寫明超時工作地點、時間、原因等,按管理權限由直屬上司簽批,并報備行政人事部。

      (5)《加班申請表》補休時間自簽發之日起,要求在三個月內安排補休,超過時限補休無效。如確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直屬上司審核,總經理審批后,可給予延期,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五)曠工管理

      1、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2)凡超過規定時間30分鐘尚未到工作崗位,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和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視為曠工;

      (3)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4)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5)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6)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并處以書面警告處分。

      (1)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2)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為加強公司人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敬業精神和企業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實行上班簽到制度,簽到由各部門分別進行,考勤記錄作為日后考核、晉升的原始依據之一。

      2、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時間為: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7:50——12:00

      下午14:00——18:00

      10月1日——5月1日

      上午7:50——12:00

      下午13:30——5:30

      員工應在7:50到公司點名并打掃衛生。周六上午的上班時間為8:50到公司打掃衛生,9:00點名,9:00——12:00為工作時間。節假日(值班)上班時間為早8:50,下班時間為正常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

      3、公司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和早退。規定時間內不到達公司者為遲到。遲到人員應到直接上司處簽到,說明時間,并由直接上司簽字后送財務,否則按曠工論處。提前離開者為早退。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當月工資的2%。

      4、職工每月允許最多32小時事假(以4小時為單位,不足小時的按4小時計)。額度內事假,每4小時扣發當月工資的2.5%,否則,每超過4小時扣發當月工資的5%,扣完當月全部工資為止。

      5、職工婚假為10天(包括節假日在內),員工請婚假必須提前一周,以便公司安排工作;喪假3天;假期超過規定期限者按事假處理。

      6、女職工產假為3個月(包括節假日在內),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按病假處理。女職工不滿三年而生育的,產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7、女職工哺乳期享有每天1小時的哺乳時間,時間延續到孩子滿周歲時。

      8、員工請病假必須出具有關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職工病假按累計計算,病假累計1個月以內的,每天扣發當月工資的3.5%,累計1個月以上,2個月以下者發放基本工資的80%,累計2個月以上者,發放基本工資的50%。

      9、員工請假必須出具公司印制的正式請假條,16小時以內(含16小時)的,必須報請部門經理批準,16小時以上的報請總經理室批準,部門經理請假,應安排好本部門的工作并報請總經理室批準。員工所有請假以請假條為準,請假條上交辦公室,無假條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10、員工假期結束后應及時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無故曠工一天扣發當月工資的20%(不足一天按一天計)。

      1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并且由部門經理批準。《出差申請單》一式兩份,交本部門經理一份(作報銷用),一份交財務留存。

      12、公司設立全勤獎,獎勵三個月無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現象的職工,金額為100元。每月2日前辦公室統計上月考勤結果報財務部,全勤獎隨工資發放。

      13、公司對會議進行考勤,在規定時間無故不按時到會者,按遲到處理,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曠工一天計。

      14、對于多次遲到、早退,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損失的員工,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15、公司員工紅白喜事使用公司車輛,或在上班時間調用公司人員(原則不超過5人),須報請辦公室批準并辦理登記手續。所調用人員可不用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辦公室批準辦理登記手續者視為事假或按曠工處理。逢公司員工紅白喜事,公司辦公室將代表全公司前往,并盡可能予以協助,以盡禮儀。

      16、公司不鼓勵員工紅白喜事過于鋪張,同時不提倡其他員工參加宴請。

      17、凡公司員工(含家屬)生育者,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將前往探望并贈送禮品以示祝賀。為節約時間,提高效率,總經理室人員不再參加喜宴。同時,公司不提倡其他人員參加喜宴。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單位全體職工。

      第二條、工作時間

      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第三條、請銷假職工請假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按批假權限,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的,應用電話事先請假,并在事后三天內及時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準自行離崗或無故超假未歸(含不及時銷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1.事假。請假條上要寫明事由、起止時間、目的地及聯系方法等內容,按照批假權限審批。

      2.病假。假條應寫明原因和擬請假天數,并附定點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批假權限審批。

      3.批假權限。一般工作人員,請假1天內本組負責人審批;1天以上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審批;請假5天以上(含5天)報組負責人、單位副職、單位正職審批。組負責人請假由單位正職審批。

      4.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國家已明確規定的公休節假日除外),按有關規定執行,符合休假條件的,也要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第四條、假期待遇

      1.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公休假,休假期間工資及各種福利待遇聘用員工參照《勞動法》,中心在編參照《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

      2.病、事假中心在編參照《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聘用員工待遇參照《勞動法》相關法規核算。

      第五條、獎罰辦法

      1.中心在編按照《公務員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勤管理辦法》《南昌市城鄉規劃局績效管理考核辦法》考核。

      2.聘用員工全勤者,獲得滿勤獎金1000元/半年,按月統計,半年發放;除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公休假、因公外出、事假者8次外,發生其它遲到/早退、假者取消半年全勤獎1000元。

      3.上班時間(9:00)開始10分鐘后未到,按遲到論處。期間遲到、早退、缺勤累計達30次者,不享受全勤獎、不享受次年年休假待遇,并按曠工6天處理。

      4.全年個人事假累計次數不超過8次,(不含公休假,沒有醫療機構證明的病假算事假),超過4天的事假(1次請假時間最短算半天)按實際天數扣除日薪100元/天(從績效中扣除)。

      5.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審批。未經批準,單位一律不予承認加班。經過批準的加班,行政組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行政組發放調休單。

      6.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報組負責人,由單位副職、單位正職審批,行政組備案。

      7.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不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不超過三十天的,按曠工1天扣3天工資,并給予撤職及以下的行政處分。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給予辭退處理。

      8.外出公干(因公外出)導致缺勤需填寫請假條,報組負責人審批,行政組備案。

      第六條、監督

      單位領導對考勤情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由行政組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登記、整理,報行政辦公會研究后進行通報和處理。

      第七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注:

      1、公休假日又稱“公休日"。是指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帶薪休假制度。法律規定或者依法訂立的協議規定的每工作一定時間必須休息的時間。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這2天就是公休假日。

      2、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據《公司制度》再次嚴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計發工資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據,全體人員都必須重視。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月末會做出考勤統計報告。

      二、員工上班必須打指紋卡簽到,一日兩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時間外簽到,視為遲到,遲到一個月累計超過3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處理。因公外出辦事無法簽到者,應填寫《因公外出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否則以曠工處理。

      三、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要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呈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再交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并于上班當日補辦手續。無請假單或未及時補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外出辦事的人員,應向前臺登記并告知去向及預計返回時間。因公出差的人員,應填寫《出差登記表》,獲得批準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如當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應告知前臺,由前臺統計后將人數報給食堂,為免浪費,報餐后又不能在公司進餐者,必須至少提前1小時通知前臺,如臨時取消用餐者公司將給予10元/人/餐作為經濟處罰。

      六、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依據指紋考勤記錄,請假單,因公外出通知單,出差審批表等統計考勤,如無考勤記錄又無任何憑證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請各位員工重視,并自覺遵守,執行。

      八、前臺工作人員必須對以上做如實登記,對每月遲到、早退或報餐未就餐者進行統計匯總,并于每月張貼公告欄通告全公司。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2

      1.本公司均實行八小時工作制;

      2.上下班時間:7:30一11:30;下午:13:30一17:30;

      3.若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4.因工作需要通宵加班者:月薪人員可算作上班一天或補休一天,計件人員無補休但第二日休息不算請假或曠工,計件人員若因工事抽調通宵加班者按時間計算。凡通宵工作人員均有10元宵夜補助;

      5.到上班時間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遲到每分鐘扣罰1元;

      6.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早退每分鐘扣罰1元;

      7.工作時間未經領導同意而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擅離職守每分鐘扣罰1元;

      8.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按曠工處理,不足一小時按曠工一小時計算,超過兩小時而不足半天按曠工半天計算,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曠工一天計算,曠工均以三倍扣減相應工資;

      9.因生產需要加班時必須配合生產加班,加班時間:18:00至實際情況,未經許可而無故不加班者按曠工論處,曠工計算方式按考勤制度第8條;

      10.本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除外);

      11.本公司員工均應親自打卡。若有替代打卡,委托他人代打卡者各記警告一次(警告罰款30元/次);

      12.對故意涂改、損壞、偽造工卡者,均記小過一次(小過罰款50元/次);

      13.上下班時均按規定的時間打卡,不得打連卡,違者記警告一次(警告罰款30元/次);

      14.下班人員應聽到鈴聲后方可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鈴即等候打卡,違者警告一次(警告罰款30元/次);

      15.員工一下班忘記打卡者,最遲不能超過第二日需持本部門簽批的簽卡證明單到行政部簽卡,簽卡一次者扣除當月全勤獎50%,簽卡兩次者扣除當月當月全勤獎100%,簽卡三次者記警告一次(公差簽卡除外);

      16.遲到、早退不論時間長短都要打卡,此條款由保安負責監督執行,若有拒絕打卡者以曠工論處,監督不嚴者給予警告處罰;

      17.因公出差應事先出具直屬主管的出差證明交從事部備案方可,因特殊情況事先不能辦理相關手續的.在回公司后不超過次日,憑簽卡單辦理簽卡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8.若本月的全勤獎因其他原因已被全部扣除者,那么因忘記打卡需扣除的金額應在當月的薪資中扣除。

      19.打卡時間:

      1)早上上班打卡:7:30一8:00

      2)中午下班打卡:11:30一12:00

      3)下午上班打卡:13:00一13:30

      4)下午下班打卡:17:30一18:00

      5)晚上加班打卡:17:30一18:00

      晚上加班的的下班時間根據實際下班時間打卡為準;

      20.公司的簽卡事務統一由行政部負責,其他人員簽卡將視為無效,若因此而造成不良影響者給予警告處罰;

      21.計時人員(月薪資者)曠工一天扣除三天薪資,曠工半天扣除一天半的薪資(均以三倍扣除計算方式),計件人員曠工一天,按當月平均工資三天扣除,以此類推;

      22.如發現在簽證考勤當中有弄虛作假者,視情節將對當事雙給予警告處罰。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3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的規范管理,促進全體員工養成遵時守紀的良好習慣,營造團結高效的工作氛圍與秩序,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現結合工作實際,制訂本規定。

      一、總體規則

      1、所有員工必須上崗簽到,離崗簽退。

      2、按壓指紋時保持身體靜止并正視攝像頭,確保考勤圖像清晰;無考勤圖像者視為未考勤。

      3、考勤依據考勤機顯示時間為準。

      二、考勤類別

      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考勤分以下二類:

      (一)正常作息崗位

      適用崗位:節假日正常休息崗。

      工作時間:8:30-17:30(午休:11:30-13:30)。

      考勤方式:每個工作日考勤兩次,上午8:30之前按壓指紋不計遲到,下午17:30之后再次按壓指紋不計早退。

      (二)倒班崗位

      適用崗位:白班與夜班交替崗位。

      考勤方式:參照部門自行設定的'倒班制度和交接班時間進行考核。

      執行倒班制度的部門,根據倒班制度進行考勤管理,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結束,結合機房門禁記錄及交接班記錄等材料制作倒班員工的考勤記錄并提交至人力資源部。

      三、異常情況的處理

      職工考勤情況異常,無請假手續或《職工考勤情況說明》的,視情況記為遲到、早退或曠工。

      1、遲到:員工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后到崗,記為遲到。

      2、早退:員工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離崗,記為早退。

      3、曠工:員工無故不參加考勤,記為曠工。遲到、早退超過二個小時的,記為曠工半天;遲到、早退超過半個工作日的,記為曠工一天;因個人原因導致當天考勤記錄缺失或不完整,記為曠工一天。

      4、由于天氣等不確定因素造成的考勤異常,由本人當日加以說明,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可視情況酌情處理。

      5、對因出差等特殊情況形成的考勤異常,各部門須填寫《職工考勤情況說明》,并于當月最后一個工作日下班前提交人力資源部,逾期無效。

      四、串動工作時間的管理

      員工確因工作需要串動工作時間的,需由部門負責人安排,報部門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填寫《加班/串休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備案,并按以下方式記錄考勤,未簽到或未簽退不計加班:

      1、工作日加班:工作日當天有效簽退后,17:30后須再次簽到,離崗時簽退,按加班計時。

      2、休息日加班:上崗簽到,離崗簽退,按加班計時。

      3、加班2個小時以上,串休半天;加班4個小時以上串休一天。

      五、考勤統計

      員工每月出勤情況由人力資源部統計匯總,統計周期為當月1日至當月30/31日。

      六、獎懲辦法

      1、無遲到、早退記錄且出滿全勤的員工計發全勤獎,每月100元,每季度兌現一次。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者,公司予以通報批評。遲到、早退累計4次者,扣發績效工資80元;當月遲到、早退每累計達到5次者,記曠工1個工作日。

      3、對曠工者予以通報批評,并視情況扣發績效工資和年終獎:每曠工半個工作日,扣發當月績效工資10%;每曠工1個工作日,扣發當月績效工資20%;當月累計曠工2個工作日(含)以上,扣發全月績效工資;全年累計曠工7個工作日(含)以上,扣發50%年終獎;全年累計曠工10個工作日以上,扣發年終獎。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可對曠工員工視情況分別予以警告、記過、降級、轉崗處分。

      4、員工連續曠工達到3個工作日、累計曠工達到10個工作日,可予以留用察看3至6個月或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留用察看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

      5、員工考勤實行全員全時管理,各部門要按本規定嚴格執行,考勤情況作為職工晉級、獎勵、評優的依據之一,有曠工記錄或累計遲到、早退20次以上者,取消當年晉級、評優資格。

      6、各部門負責人徇私舞弊者,一經發現予以通報批評并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降級、停職等處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員工出勤管理,為公司科學調度人員、合理配置資源及員工獎懲、晉升等提供科學依據。結合公司具體條件及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三條人力資源中心:

      1、人力資源部是考勤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考勤管理制度的擬訂、修改及完善,負責檢查、監督、落實考勤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對考勤結果的統計與核算工作,同時負責對下屬各部門考勤工作指導和監督。

      2、對于公司員工的缺勤、全勤情況,人力資源部逐月統計,作為人力資源分析的依據之一。

      3、人力資源下屬的行政人員為考勤管理員,對所負責的員工考勤的真實性負責,每月10號提交上月考勤匯總及違規處罰情況,各部門主管需在二天內核查并核定違規處罰金額后,反饋至人力資源部備案,每月15日前交給財務部門。

      第四條部門負責人:

      1、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的第一責任人,應適時地對員工進行勞動紀律教育,及時了解和掌握員工出勤、缺勤、出差、休假等情況。

      2、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員工考勤的真實性負責。對于經常出現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并屢教不改的員工,報經上級主管審核、公司領導批準后,給予相應處理。

      3、各部門應加強員工管理。當部門內當月員工遲到/早退時間累計排最后三名的部門第一責任人應對違規情況負管理責任,排名最后一名扣發當月本部門員工違規扣發總額的50%,倒數第二名40%,倒數第三名30%。

      第三章 工作時間

     第五條公司辦公室人員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第六條工作時間為: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第四章 考勤打卡

      第七條公司所有員工均需實行每天上下班、午休打卡考勤制度。

      第八條外出:

      a)員工因公外出無法打卡的,必須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原因,上報到考勤管理員,方可作為打卡記錄的替代。未進行登記和說明的,按曠工處理(外出每達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計算,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外出每達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計算)。

      b)假借公出名義處理私人事務,一經發現,按曠工一天記錄。

     第九條全天無故不打卡/不作未到說明的,計曠工1天;無故上下班、午休不打卡的,計曠工半天。

      第十條員工發生內部調動,考勤管理員負責記錄員工在原部門的出勤情況,經所在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后,將考勤記錄轉入調入部門考勤管理,員工調動當月的考勤記錄由調入部門統一上報。

      第十一條長期外派的員工,考勤的管理及核算方法,將由所屬部門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單獨制定,經總經理審批備案后執行。

      第十二條員工當月滿勤,即無遲到、病假、事假、曠工者,可發全勤獎100元,連續六個月全勤者再獎200元。

      第五章 遲到、早退

     第十三條遲到、早退:

      1、員工在規定上班的時間(早晨8:30)之后到崗,視為遲到;在規定下班的時間(下午17:00)之前擅自離崗,視為早退。

      2、遲到/早退月累計30分鐘以內的,處于20元罰款。

      遲到/早退月累計30分鐘-1個小時,處于50元罰款。

      遲到/早退月累計1-2小時,處于100元罰款。

      遲到/早退月累計2-4小時,處于200元罰款。

      遲到/早退月累計4小時以內的,視為曠工半日,處于300元罰款。

      遲到/早退月累計8小時以下的,視為一天曠工,處于400元罰款。

      以此類推。

      由于自然災害因素造成的不可抗拒導致的遲到不計遲到。

      第六章 曠工

      第十四條曠工:

      1、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曠工:

      a)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而不出勤或撤離工作崗位者。

      b)請假期限已滿,未按期到崗者。

      c)看病無醫院診斷證明及事先未請假者。

      d)請假理由或證明與事實不符者。

      e)不服從分配、調動,未按指定時間到崗者。

      f)未經批準,擅離崗位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者。

      2、曠工期間工資按照以下標準扣減: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扣罰1.5天工資;曠工一日,扣發3天工資。

      日工資=(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補助)/當月應出勤天數。

      3、考核周期內有曠工行為的員工將無權享受年終獎金及評選活動;

      4、連續曠工(包括視同曠工的情況)時間超過三天(含三天)的,或者當月累計曠工時間超過十天(含十天)的,該員工視為自動離職,公司有權對該員工給予除名處罰。

      第七章 請假手續

     第十五條所有人員請假,均需事先填寫《員工請假單》,根據準假權限履行請假手續,經相關準假人簽字同意向,送行政部存檔、管理。

      第十六條如遇緊急情況無法事先履行請假手續的,應該于上班前半小時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向準假有權人請假,并在返回公司后第一時間內補辦請假手續。批準人有權保留不批準之權利,未批準之假期將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所有員工請假前必須提前妥善安排好工作,為此,要求主管級以下(含)人員請假,至少須提前一天辦理好請假手續;經理級人員請假,至少須提前二天辦理好請假手續,總監級人員及所有請假超過5天的員工,須提前三天辦理好請假手續,否則準假人有權不予批準或將假期后延。

      第十八條原則上試用期員工不得請假,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請病假或事假,最多不得超過5天,且將根據請假天數相應延長其試用期限;如試用期內請假超過5天的,視為員工自動辭職。

      第十九條帶薪假期(法定假、公休假、婚假、產假、喪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分次、不累計休假。如確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一次休完者,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分次休假。

      第二十條休假假期若與公休假、法定節假日重疊者,應連續計算休假日期。

      第二十一條如臨時縮短假期須在上班后的第一時間向準假人銷假,并到考勤管理員處辦理銷假手續。否則,人力資源中心有權以《員工請假單》認定休假,由此導致的工資差異不予補發;如員工需延長假期,應遵循本章第十四條規定執行,否則超出時間將按曠工處理。

      第二十二條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不到崗考勤者,事先無特殊情況、事后又不及時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二十三條準假權限:

      第八章 事假

     第二十四條事假(因處理私人事務,在正常工作日不能出勤),須按照第七章所述辦理手續。

      第二十五條員工事假一次不得超過5天,當月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0天;當月事假累計超過5天的,按實際出勤天數核算當月效益工資。

      第二十六條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計算。

      第九章 病假

     第二十七條病假:因病休假,非因公負傷。

      第二十八條員工請病假三天以內者,如提供區(縣)二級以上醫療部門的有效證明及病假建議單,不扣工資。超過三天以上者按事假計算。如屬急病、重病不能在當天親自遞交病假單者,必須及時用電話或委托他人以適當方式請假。

      第二十九條如利用病假期間從事經濟活動,取得額外收入者,公司將視為欺詐行為,收回已發放的病假期間的工資和補助,與其本人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第三十條如屬故意自傷自殘,打架斗毆,參與違法亂紀活動而致傷病者,醫療期間以事假處理,情節嚴重或屬個人品德有缺陷的,將予以辭退。

      第十章 婚假

     第三十一條員工婚姻狀態的生效日期(即結婚證的發證日期)必須在正式辦理入司手續之后,方可享受婚假假期。婚假必須在發證日期后一年內休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第三十二條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第三十三條再婚員工不享受婚假待遇。

      第三十四條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擬休假的員工,最遲于休假前15天提出休假申請,同時提供結婚證明。

      第十一章 喪假

     第三十五條員工直系親屬(本人及配偶父母或養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可休3個工作日喪假。

      第三十六條需要到外地料理喪事的,給予增加2個工作日路假,路費不予報銷。

      第三十七條員工休假后需提供有效證明,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方可享受喪假待遇。

      第十二章 產假

      第三十八條員工懷孕需及時提供醫院出具的醫療證明,公司才予認定并酌情給予調崗等相應照顧,員工應服從公司安排。

      第三十九條女員工懷孕7個月后,根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可申請產假,期限98天,若有特殊情況可提前休假,但整個產假期限并不延長。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晚育(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增加產假三十天。所有產假相關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及節假日。

    第四十條男員工享受護理假一般為7到10天;對于晚育的,給予延長男方護理假10天到15天。

      第四十一條產假期間中發放基本工資。

      第四十二條產假期滿未回公司報到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四十三條已婚已育女員工享受一次流產假,第二次及以后按病假處理。

      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不少于2周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不少于6周的產假,憑醫療部門的有效證明(產假需提供的證件: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及建議單消假。

      第十三章 年假

      年休假:

      休假說明:

      1、員工入司一年后方可享受年休假。

      2、員工第一次年休假天數以入職月按比例核定。

      3、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4、年休假5天標準的需一次性休完,未休完自動放棄。年休假10天和15天的可分兩次休完,未休完自動放棄。

      5、當年可享受的年休假于12月25號終止。如未休完,余下的假期視為自動放棄,不再累計并不給予工資補償。

      6、年休假的休假計劃需提前半個月書面申請,并按第二十三條“準假權限”進行審批,經審批確認后,方可休假。

      第十四章 加班

      第四十四條在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完成上班時間內未能完成的正常工作的,不視為加班;在工作時間以外從事上級安排的超出正常工作范圍的或職責外工作的,視為加班。

      第四十五條以任務或績效目標為考核的人員(如高級管理人員、銷售人員、項目管理人員等)無加班。

      第四十六條如因工作需要需加班的,需填寫《加班申請表》,經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加班,如因個人原因下班后繼續在公司逗留,不屬于加班范疇。因突發事件臨時加班的,須在事后1日內補辦相關手續。

      第四十七條加班時間超過半小時開始計算加班時間。滿半小時不滿一小時按半小時計算,以此類推。禁止將任意兩次加班時間累計計算。加班經過審批之后,加班時間以實際考勤卡記錄為誰。

      第四十八條員工在日常工作日、休息日的加班,應首先安排倒休,倒休應首先安排在本周內完成,本周不能安排倒休的,應在本月休完,不允許隔月倒休。員工應于休息前提交倒休申請,經主管領導審批通過后,交考勤員存檔后方可休假。

      第四十九條加班費計算:月基本工資/21.75×200%×加班時間。員工在節日加班,將享受節日加班工資。

      第十五章 附則

      第五十條本制度的解釋權屬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五十一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之前發布的相關制度同時廢止。

      第五十二條本制度的附件包括:加班申請表、員工外出登記表、員工請假單。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管理,規范考勤記錄,為每月工資計算提供合理依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考勤制度》適用于正式投產前公司全體員工的考勤管理。

      三、工作時間

      1.夏季作息時間(五月一日至十月一日)

      1)非倒班人員工作時間:非倒班人員(白班人員)8:00-11:30,13:00-17:30

      2)辦公室人員時間(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 8:00-11:30,13:30-18:00(工作8小時)

      3)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員以各部規定時間為準。

      2.冬季作息時間(十月一日至五月一日)

      1)非倒班人員(白班人員)8:00-11:30,12:30-17:00

      2)辦公室人員(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8:00-11:30,12:30-17:00(工作8小時)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員以各部規定時間為準。

      3.其它工作時間制度

      1)不定時工作時間

      主要為部門經理以上公司領導、兼職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部長級以下需要實行不定時工作時間的員工需填寫《不定時工作時間申請表》(見附表1),經分管副總或總經理審批后,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2)值班、倒班和其它

      由于工作安排而有不同作息時間的,由部門制定相應崗位的工作時間表,送綜合管理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綜合管理部根據總經理批準后的工作時間表,作為考勤標準執行。

      部門工作時間變更,必須在三日內報綜合管理部更新考勤表。

      4.加班

      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之外上班的,均視為加班。需要加班的,必須當日填寫加班單(見附表2和附表3),并交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緊急加班除外)。各部門加班單上交時間和考勤表一致。

      考勤人員根據實際打卡或考勤表記錄加班時間。

      四、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有打卡和考勤表簽到兩種。原則上,生產部門員工采用打卡和考勤表相結合的方式,辦公室人員(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基建工程部車間主任以上人員采用打卡方式。綜合管理部食堂員工采用考勤表方式進行考勤。部長級(含副職)以上人員免打卡。

      1.打卡考勤

      實行一卡通打卡考勤的員工,必須按規定時間打卡。未打卡者綜合管理部視具體情況分別做遲到、早退和曠工處理。

      一卡通員工包括: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全體人員,煉鋼廠、鎳鐵廠、基建工程部車間主任以上人員。其中:綜合管理部食堂工作人員實行考勤表記錄考勤。

      2.考勤表

      每月的最后一天,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遞交的排班表,制作統一格式的考勤表(見附表5)。加蓋公章后,發放給各部門。各部門班組長、車間主任負責點名考勤、記錄。考勤表經各部門負責人確認后,每月15日之前交給綜合管理部,作為核算薪資的依據。

      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或考勤,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打卡、簽到,違反此規定者,代理者和被代理者各處罰50元。

      五、考勤異常

      考勤異常包括:遲到,早退,曠工,在崗未打卡,打卡未在崗,出差,請假,休假等。

      1.遲到、早退、曠工等

      遲到:比規定上班時間晚到;早退:比規定下班時間早離崗;曠工:無故缺勤或未準假缺勤。

      本著人性化管理的.原則,員工一個月內允許2次5分鐘內的遲到;如一個月內遲到和早退次數累計超過2次者開始執行處罰。

      每月累計遲早和早退5次以上,予以警告一次并扣罰當月工資200元;每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工資20元;遲到(或早退)10到30分鐘以內扣工資30元;遲到(或早退)30到60分鐘以內扣工資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一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日均全額工資的1.5倍;

      曠工一天,扣除日均全額工資的3倍,并給嚴重警告處分;月累計曠工三天的扣罰半個月工資,并予以留用察看處理;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計曠工五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公司給予除名且不負責任何善后事宜。

      2.在崗未打卡

      上下班忘記打卡或遇急事無法打卡,但不影響出勤的,員工需要當日或次日上班之前填寫《考勤補錄單》(見附表4),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根據考勤補錄單修正考勤記錄,否則將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下,由本人填寫特批單交分管副總審批后交綜合管理部。

      3.脫崗

      考勤記錄正常,但長時間離開工作崗位或辦理私事。一旦發現人員脫崗,扣除當月工資10%,并作通報處分。脫崗由部門自查發現的,只對脫崗員工本人予以處罰;如被綜合管理部發現,則對直接主管和部門負責人連帶處罰。

      4.公出

      外出辦理公務當日無法考勤。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負責人簽字的公出單修正考勤記錄;

      5.出差

      經領導審批同意去外地工作一天以上者。出差日沒有考勤記錄,綜合管理部根據出差單修正考勤記錄;

      6.請假、休假等

      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月休假、年休假等。參見《員工請假休假管理制度》考勤。

      六、考勤報備

      部門及班組長負責員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考勤記錄。使用考勤表的部門和車間、班組,負責人每月3~4日將本部門、車間考勤表交綜合管理部薪酬考勤人員,與一卡通考勤進行核對。如發現經常違反考勤制度的現象,必須及時處理并逐層上報。對連續三日曠工者,必須上報部門負責人和綜合管理部,以便做出相應的處理。員工本人的請假單、出差單、考勤補錄單等,要及時報送綜合管理部。

      1.上報不及時或者故意隱瞞實情的,一經綜合管理部查出,對其直接主管(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分別處以100元罰款。

      2.虛報考勤或幫助他人弄虛作假的,一經綜合管理部查出,對其班組考勤統計人員和直接主管分別處以100~500元罰款。

      3.請假期間委托他人打卡,考勤弄虛作假者,雙方均處以300~500元罰款,并通報批評。

      4.各部門員工的人事異動情況,部門需及時填寫異動單并報至綜合管理部。

      如在一周內未上報而造成員工考勤異常,按每人/次對其直接主管(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分別處以100元罰款。

      七、考勤公示

      1.綜合管理部每月對一卡通及《考勤表》人員進行兩次考勤公示。公示時間為每月16日和30/31日對半月考勤進行公示。

      2.綜合管理部每月5~7日對上月度考勤進行公示、確認。對考勤有異議人員必須在公示期間到綜合管理部核對,如果差異,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后進行修訂,公示期過后不再受理。

      3.各部門、車間負責人對本部門車間考勤進行簽字確認后,送綜合管理部部長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作為工資核算的依據。

      八、附則:

      1.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執行和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3.本制度的監督檢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案,上報總經理,作為違紀處罰和工資核算的依據。

      九、附件

      1.《不定時工作時間申請表》

      2.《加班單(個人)》

      3.加班單(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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