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世界之窗的作文400字
社區是社會的細胞、前沿和縮影,它直接面對基層單位和群眾,直接體現黨和政府工作的落實。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了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而構建和諧社會首要的是建設好和諧社區。抓好社區黨風廉政建設,是構建和諧社區的必然要求,對于推動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開展、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保證區委、區政府關于推進城鄉一體化、實現“三個全面接軌”和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等重大部署的順利實施,針對近年來我區群眾對涉農社區(村)干部的來信來訪不斷上升和部分村級黨員干部以權謀私、損害群眾利益、嚴重違紀違法的問題,近期,區委副書記、區紀委書記李榕同志組織區紀委、區民政局、區一體化局,對涉農社區(村)的黨風廉政建設進行了認真調查和研究。調研以黨風廉政建設組織領導、宣傳教育、村務公開、村級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內容為重點,先后到6個涉農街道、21個村和涉農社區,查看了工作資料,對1000余名村民進行了問卷調查,召開座談會32次,與近200名村兩委會成員、村民、街道領導、區級有關職能部門領導及工作人員進行了座談討論,統計分析了涉及村級黨員干部的信訪舉報,剖析了部分“村官”違紀違法的案件。在此基礎上,綜合分析了涉農社區(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研究提出了工作意見和建議。初稿形成后,又征求了區級相關部門和涉農街道領導的意見,區紀委常委會還專題進行了討論,對調研報告作了反復修改。

一、存在問題
近年來,我區包括涉農社區(村)在內的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決執行各級黨委、政府的決策和工作部署,履職盡責、苦干實干,帶領廣大群眾為全區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和保持社會穩定作出了積極的貢獻,涌現出了一大批先進基層黨組織和優秀黨員干部。同時,在積極探索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新路子、新方法上也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是,由于在教育、制度、監督等方面還存在薄弱環節,基層特別是涉農社區(村)黨風廉政建設仍然還有不少問題,有的還比較突出,如果不能及時予以有效解決,將會影響城鄉一體化進程,影響全區經濟持續發展和社會穩定。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黨風廉政建設的組織領導和宣傳教育力度不夠
實行和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積極開展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是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治本措施。但從近年來我區涉農社區(村)的情況看,在這方面還存在明顯的薄弱環節。
一是責任制不夠健全。部分涉農街道的領導對加強涉農社區(村)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夠到位,思想準備不夠充分,導致抓這方面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夠強。突出表現是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如何向涉農社區(村)延伸分析研究不夠,缺乏具體措施,因而工作標準不明確,責任分工不細致,沒有能夠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機制。
二是抓工作不夠扎實。有的涉農街道在如何使黨風廉政建設與農村實際情況相結合,如何與農村經濟發展相結合等問題上認識不清,存在抓工作常常停留在以會議傳達會議、以文件貫徹文件的層面上,上下一般粗,作風不深入。沒有按照涉農社區(村)的實際,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作出有針對性的具體安排布置,在下大力氣、花真功夫上差距較大,加之缺乏相應的檢查考核,獎懲不逗硬,致使工作力度不大,效果不佳。一些涉農社區(村)黨組織負責人,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意識不強,工作不力,更談不上經常性、系統性和有效性了。在調研中發現,有的村甚至連相關的工作資料和記錄都沒有建立。
三是反腐倡廉宣傳教育不夠深入。對涉農社區(村)的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缺乏有效措施,學習教育停留在表面,形式呆板,手段單一。街道除了要求村上訂閱紀檢監察報刊雜志、傳達上級要求和利用會議之機向村干部“打打招呼”之外,對村級黨員干部缺乏針對性、經常性的有效教育和培訓。涉農社區(村)則僅限于開會傳達上級文件精神,或者觀看一、兩個警示片,而沒有采取具體的教育方法和措施,教育效果不好。宣傳教育的薄弱,導致部分農村黨員干部法紀意識淡薄、廣大村民對黨風廉政建設的知曉程度低,支持和參與的熱情不高。從抽樣調查情況看,有53.25%的村民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表示不了解或不太了解。由此,導致群眾對村干部的工作缺乏理解和支持,對村干部的監督作用也得不到更有效的發揮。
(二)制度不夠健全和完善
從調查中我們了解到,我區涉農社區(村)在內部制度建設上還存在不完善和不配套的問題,對干群關系和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帶來了不良影響。突出表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不規范。集體財務管理直接關系群眾的切身利益,是基層民主管理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通過調查和剖析“村官”違紀違法案件發現,村級財務管理普遍不夠規范。具體表現在: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有的帳簿設置、記帳、手續不規范,收入、支出不按規定建帳,自行設置會計科目,會計、出納自行記帳,對帳不及時,帳帳不符,帳實不符;內控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自制原始憑證,票據管理混亂,現金管理不規范,以白條抵庫挪用或借支現金,且數額大、時間長。個別村用現金列支所謂的“工程款”,最高的達80萬元;財務收支審批程序不規范。部分財務開支審批只有主辦會計、財務負責人的簽字,而缺少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把關;專項工作經費使用與管理不規范。白條列支專項經費現象大量存在。個別村帳務處理不單列,沒有做到專款專用,甚至出現擠占和挪用的現象。
二是村干部的獎金分配制度不配套。這些年來,為了促進經濟快速發展,各街道每年向行政村下達招商引資、經濟發展、稅收等各項目標任務,然后根據目標完成情況出臺政策,對村兩委會成員(主要是村支書、村主任)進行獎勵。這種做法,雖然對經濟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同時也產生了一些負面影響,比較明顯的是在村干部的獎金發放上出現與民爭利的現象。據調查統計,近幾年,全區村支書、村主任個人年獎金從幾萬到十多萬甚至二十多萬元不等,與村民收入反差很大。2004年,全區村民人均收入為5318元,而6個涉農街道的48個村,兩委會成員的獎金總額達到648.94萬元,人均2.2萬元。其中,書記、主任的獎金共計350.43 萬元,人均3.98 萬元,最高的為14.11萬元;由村集體資產支付的為365.87萬元,占總額的56.38%。由于這些獎金多是在群眾不知情的情況下,全部或者大部分從村集體資產中列支,直接與村民利益發生沖突,引起不滿,有的還誘發過群體性上訪。
三是村干部用車管理缺乏統一規定。根據調查了解,在48個涉農社區(村)中有28個村有公車,共50輛,供兩委會成員(主要是村支書和村主任)使用。在這些公車中,有奧迪、本田等進口轎車,購買價格高的達30多萬元。有公車的村,對公車使用費用都實行實報實銷,2004年單車直接使用費用最高的達4.42萬元。有的村由兩委會自定規矩,為村干部個人報銷私車費用或發放現金補貼。2004年,村干部個人報銷私車費用最高的達1.8萬元,個人享受現金補貼最高的達2.6萬元。不管是公車的購置和各項使用費用,還是為村干部報銷的私車費用和向村干部發放的現金補貼,全部都從村集體資產中開支。由于公車的購置沒有任何限制標準,在管理和使用上又缺乏統一、透明的政策和制度,村民意見很大,個別村的村民還因此集體上訪。
四是村級接待開支缺乏約束。近年來,涉農社區(村)以招商引資及其他業務工作需要為由,開支的村級接待費比較大。據對金泉、天回、沙河源3個街道的41個村接待費用的調查統計,2003—2004年,共開支接待費用304萬元,各村年均開支3.71萬元。其中,年接待費在10萬元左右的村5個,最高的達15.2萬元。接待費的使用隨意性大,缺乏規范、完善的管理制度約束,部分群眾對此反映強烈。
(三)村務公開實效性不強
村務公開是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完善村民自治,維護農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重要途徑。近年來,各涉農街道按照中央和省、市、區的布置和要求,不斷推進村務公開工作,取得了積極的成果。但存在的問題仍然比較多,群眾心存疑慮,滿意度不高。問卷調查中,對村務公開表示滿意的村民只有42.55%。2002—2004年,區紀委和區信訪辦受理的反映村干部的信訪問題中,屬于村務公開方面的比例最高,達44件,占總量的25.58%。反映的問題集中表現在:一是公開的內容不全面。往往“重一般,輕熱點”,只把村務管理、事務管理等容易公開的事項進行了公開,而對財務管理、集體資產和土地流轉收益、集體重大事項等群眾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公開不夠,且只公開結果,不公開過程;二是財務公開走過場。普遍只公布財務報表,不公開明細帳目,或者公開的明細帳“不明”,讓人看不懂。村委會開支項目尤其是接待費用、車輛使用費用和村干部的獎金、補助、加班費、過節費等開支,幾乎都不公開或不真實公開,實際上也不敢真實公開;三是村務公開操作程序不規范。不按時公開或不定期更新公開欄的內容,有的村在遇上級檢查時才更新村務公開欄,個別村甚至長達半年時間都不更新公開的內容。有的村在公開程序上隨意性大,沒有發揮村民理財小組和村務公開監督小組的作用,公開什么、何時公開、怎樣公開都由村干部說了算,致使村務公開質量不高、效果不好。
(四)損害群眾利益的違紀違法問題時有發生
按照《黨章》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要求,村兩委會成員都是由農村廣大黨員和村民選舉產生的,本應帶領群眾發展經濟,辦理好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為集體和群眾服好務。然而,有的村級黨員干部卻辜負了組織和群眾的信任,把手中的權力當作撈取個人好處的工具,以權謀私,損害群眾利益,引起群眾強烈不滿。問卷調查中,39.37%的村民認為村干部不廉潔或不太廉潔。近年來,群眾反映村級黨員干部的信訪問題呈現逐年大幅上升的高位運行態勢。2004年,6個涉農街道共受理反映村干部的信訪問題95件,其中集體訪60件、1623人(次)。2002—2004年,區紀委和區信訪辦共受理反映村干部的信訪問題172件(次),集體訪913人(次)。其中,2004年的信訪82件(次),集體訪631人(次),分別是2002年的2.1和6.3倍。在這些信訪中,反映村干部貪污侵占、在土地流轉中暗箱操作、村務公開不到位和揮霍集體資產問題的達65%。去年底至今,我區連續查辦了14名村干部違紀違法的案件,其中,已有4人被判處有期徒刑,3人被開除黨籍。這些案件中,有的是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擅自與個體商人簽訂土地租用協議,非法占用農用地,修建商品房出售牟利;有的是在拆遷安置、土地征用過程中,采取虛報冒領、收入不記帳、少交購房款等方式,貪污、侵占征地補償款;有的是在企業租用土地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采取虛假轉租的方式,獲取其中的“差價”,侵吞集體資金;有的是在招商引資過程中,索取賄賂。“村官”腐敗行為的發生,不僅直接侵害了農民的利益,而且損害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干擾了城鄉一體化進程。
二、主要原因
上述問題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歸納分析調研情況,我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發展相對滯后。這些年來,各級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點領域主要是黨政機關、司法機關、國有企業,抓廉潔自律關注的是黨政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負責人,而對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要求相對較少,尤其對經濟快速發展的城市近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新情況研究不夠,辦法不多,力度不大,導致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整體上發展相對滯后。
(二)街道與村之間的工作關系存在矛盾。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群眾性自治組織;政府與村民委員會的工作關系是指導、支持和幫助關系。但這些年來,在街道中有自覺不自覺地把村當成行政下屬的情況,每年向村下達招商引資、經濟發展、稅收等30多項工作目標。為了調動村干部抓工作的積極性,在沒有配套資金的情況下,還出臺政策對村干部進行獎勵。事實上形成了街道出政策、村集體資金開支,出錢獎勵村干部的狀況。這種做法直接與《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相矛盾。按規定,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實際工作中,用于村干部獎勵的開支沒有交給集體討論決定,影響了村民的經濟利益和民主權力,得不到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三)對村黨組織和村干部的監督不到位。按照現行體制和制度,對村級黨組織和村黨員干部行使權力的直接監督力量來自上級組織監督、村民民主監督和審計監督三個方面。而實際工作中,有的街道抱著不能干預和插手村民自治的思想,對村黨組織和村干部教育監管的力度不夠;部分村民正確行使民主權力的意識不強,遇到問題或對村干部有意見,首先想到的是上訪“告狀”,而沒有充分行使村民在自治中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村民理財小組、村務公開監督小組的作用發揮不好;近年來,由于街、鄉的內審機構撤銷,其內部審計職能由財政所或農經科人員承擔,審計力量明顯不足,使村級的審計監督力度受到較大削弱。有的街道在對村級的審計監督中走過場,沒有發現和糾正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監督乏力,使有的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發揮不夠充分,部分村干部權力失控、行為失范。
(四)少數村干部思想政治素質低。這些村干部放松了對自己世界觀的改造,不認真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政治素質低;群眾觀念、宗旨意識淡化,缺乏民主作風,工作簡單粗暴、獨斷專行;廉潔奉公意識差,法紀觀念淡薄,直至發展到以權謀私,貪污腐敗,違法犯罪。
三、對策建議
按照區委、區政府關于推進城鄉一體化工作的部署,我區將于今年上半年撤銷全部行政村,并按照“一村一居”的模式組建社區居委會。加強涉農社區黨風廉政建設,一定要緊密結合村改居工作的實際,按照黨中央關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要求,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改革體制制度,切實加大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力度,為順利推進城鄉一體化、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構建和諧社會提供有力保證。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應著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實加強涉農社區黨風廉政建設組織領導
要把涉農社區黨風廉政建設切實納入基層黨建工作目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一是緊緊抓住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這個龍頭。將責任制延伸到涉農社區,在責任分解、責任考核、責任追究三個環節上下功夫,抓好以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的各項工作的落實。街道要層層落實涉農社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責任人,明確任務分工,并由街道黨工委與涉農社區黨支部簽訂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目標責任書,將黨風廉政建設與其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檢查、一同考核,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建立和完善對涉農社區負責人 “誡勉談話”、“信訪談話”、“廉政談話”等廉政制度。要嚴格責任制考核,強化責任追究,建立對涉農社區負責人和街道相關領導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機制,把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作為對涉農社區工作者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與各項獎勵和經濟利益掛鉤,并實行黨風廉政建設一票否決制度。二是制訂廉潔從業規定。參照《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準則》、《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試行)》及省、市、區出臺的相關規定,研究制定我區涉農社區工作者廉潔從業、廉潔自律的規定,對違反規定的人員,區別不同情況,由黨組織或指導居委會依紀依法進行處理,有效規范涉農社區工作者從業行為,促進其廉潔奉公、為民服務。
(二)不斷強化涉農社區黨風廉政宣傳教育
堅持把宣傳教育作為涉農社區黨風廉政建設的基礎性工作來抓,努力創新教育載體,活躍教育形式,豐富教育內容,不斷增強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充分發揮教育的治本功能,筑牢涉農社區工作者和社區黨員的思想道德防線。一是建立涉農社區黨風廉政宣傳教育聯席會議制度。由街道黨工委組織協調,以涉農社區為陣地,利用涉農社區資源,通過廉政報告會、講黨課、專題輔導、開辟黨風廉政建設網頁等多種形式,開展黨風廉政宣傳教育進社區活動,逐步構建覆蓋涉農社區的黨風廉政建設“大宣教”格局。二是切實加強對涉農社區工作者的教育。制定涉農社區黨風廉政教育培訓計劃,每年由區、街道兩級分別對涉農社區工作者進行法律知識、黨紀條規、基層組織工作規則等方面的培訓。及時分析把握各種社會傾向和思潮帶來的影響,采取違紀違法人員現身說法、編寫剖析材料、拍攝警示片、參觀監獄等方式,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防患于未然。要充分利用典型違紀違法案件,在涉農社區扎實開展“三講兩看一增強”(三講:講黨紀條規、講法律法規、講身邊案例;兩看:看群眾反映的問題解決沒有,看社區的管理制度健全落實沒有;一增強:增強基層黨員干部遵紀守法、為民服務意識)專題活動,強化法制觀念、群眾觀念和民主意識。三是大力加強廉政文化建設。認真開展“廉政文化月活動”、“廉內助”評選活動,積極推進廉政文化進社區、家庭、學校、企業和農村“五進”活動,在涉農社區形成良好的黨風廉政宣傳教育氛圍,反腐倡廉意識,形成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良好社會風尚。
(三)進一步健全完善涉農社區管理制度
一是完善薪酬制度。逐步實現涉農社區工作者崗位職業化、報酬工薪化、保險制度化。利用村改居之機,理順街道與涉農社區的關系,明確涉農社區居委會的職能,使其集中精力抓好《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賦予的各項任務。針對以前在獎金、補貼發放上存在的問題,建議在明確涉農社區工作者工資、保險、通訊費、過節費、加班費、綜合目標考核獎、集體經濟組織經營成果獎發放標準和辦法的基礎上,對他們的薪酬制度作進一步完善。明確規定街道對涉農社區工作者的各項獎勵所需經費由街道解決,不從涉農社區集體經濟收益中列支,嚴格規范獎金發放。
二是改革用車制度。全面取消涉農社區的公車,從根本上解決在用車問題上搞不正之風和與民爭利的問題。建議由街道組織、區車改辦指導,將涉農社區的現有公車進行統一評估、公開拍賣,拍賣所得扣除相關費用后,全部歸涉農社區集體所有。今后不再允許涉農社區用集體財產購買車輛。社區工作者確需的交通費用,由街道提出指導意見,經居民會議或居民代表會議決定。
三是推進財務管理體制改革。在管理體制上,結合貫徹落實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最近聯合下發的《關于建立和完善村組代理會計核算中心全面推行會計委派制度的意見》,實行涉農社區財務委托街道統一管理。經居民會議或居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后,取消原各涉農社區(村)會計人員和銀行帳戶,按照集體資產所有權不變、集體資金使用支配權不變、財務收支審批權不變、基本核算單位不變、民主監督機制不變的原則,在涉農街道成立“社區財務管理服務中心”(財務人員不足可向社會公開招聘),采取“統一開戶,集中收付,分戶核算”的辦法,由街道統一管理涉農社區的財務。各涉農社區確定財務聯絡員(報帳員),每月到服務中心辦理帳務業務。服務中心按照四規范(票據管理規范、資金使用規范、審批程序規范、賬務處理規范)、六統一(統一賬戶、統一制度、統一票據、統一審核、統一記賬、統一公開)的方式,實行規范化、制度化運作。每季度將各涉農社區財務收支情況公布于“居務公開欄”,增加財務工作透明度。在管理制度上,在全區范圍內建立統一的涉農社區財務管理制度。制定統一的社區貨幣資金管理、財務開支審批等方面的財務管理制度;建立集體資產報告、工程項目建設、資產承包租賃公開、外來資金管理等制度;參照全國一些地方的做法,實行涉農社區接待費“零”控制制度,社區確因招商引資等業務活動產生的費用,由街道在年度獎勵中考慮。重申區級部門和街道人員不得參加涉農社區安排的各種消費活動。
四是加強審計監督。加強內部審計隊伍建設,強化對涉農社區財務的審計監督。在區審計局增設社區審計指導科,加強對涉農社區財務年度審計、專項審計、居委會主任經濟責任審計等一系列審計的指導、監督和管理,促進涉農社區財務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四)扎實抓好涉農社區居務公開和民主管理
涉農社區既區別于行政村,又與城市成熟社區有較大的差別,其居務公開和民主管理應著重抓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探索民主管理新機制。結合涉農社區的實際,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在我區原有的村務公開辦法的基礎上,制定出臺適用于涉農社區的居務公開和民主管理暫行辦法,對涉農社區居務公開的內容、形式、程序和組織領導、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機制等作出明確規定,深化居務公開。實行涉農社區事務聽證制度,研究制定《社區事務聽證暫行辦法》,建立“社區干部接待日”、“質詢日”等制度,促進涉農社區事務管理與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透明化和居民參與的全程化。
二是要加強對涉農社區工作者的業務培訓。以居務公開和民主管理有關文件、條規和財會知識、審計知識等內容為重點,以街道為單位,區級有關部門指導,有計劃、分層次對涉農社區工作者進行培訓。通過培訓,進一步強化法制觀念、群眾觀念和民主意識,不斷加深對居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認識,提高依法加強民主管理,認真搞好居務公開,切實抓好社區工作的能力。與此同時,加大對涉農社區居民的法制宣傳教育力度,不斷增強居民“自治”意識,確保其正確行使民主權利。
三是要嚴格監督檢查。充分發揮區級職能部門和街道的指導監督作用,依靠居民代表、理財小組、居務公開監督小組,加強對涉農社區居務公開和民主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民主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對在涉農社區重大事務決策和管理中違反政策和程序,造成不良后果和損失,或居務公開不及時、不全面,弄虛作假、侵害居民民主權利的涉農社區工作者,要嚴格實行責任追究,不斷推進居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的規范化建設。
(五)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
一是要健全完善信訪舉報網絡體系,構建區、街道和涉農社區三級信訪舉報運行機制,及時掌握涉農社區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問題,通過處理一般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從中發現案件線索。二是對涉農社區黨員干部的違紀違法行為,要堅決予以查辦。要嚴肅查處以權謀私、貪污受賄的案件;假公濟私、侵吞公款公物、中飽私囊的案件;與民爭利,嚴重侵犯群眾利益的案件;作風粗暴,欺壓群眾的案件;弄虛作假、虛報浮夸、失職瀆職的案件。三是要充分發揮辦案的治本功能,通過查辦案件,研究解決機制、制度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與漏洞,著力轉化辦案成果,深化源頭治理,推進涉農社區黨風廉政建設不斷向縱深發展,為促進我區改革、發展、穩定提供有力的紀律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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