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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國女足亞洲杯奪冠感悟

    時間:2025-12-07 20:53:02 感悟 我要投稿

    中國女足亞洲杯奪冠感悟(精選10篇)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出國留學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中國女足亞洲杯奪冠感悟(精選10篇)

    出國留學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委托本單位____ (姓名)為代理人與____(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 身份赴____ 國留學,期限為____ 年____ 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________(姓名、單位、職稱)對乙方給予必須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2.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3.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4.在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5.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6.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7.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____ 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3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 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

      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甲 方 公 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證人(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國留學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本單位_________為代理人,與_________的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現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學校公派的身份赴_________國留學,留學項目為_________,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定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為: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_________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予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甲方根據學校的政策規定,為乙方提供的生活費和國際旅費。乙方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的國內工資,校內業績津貼發放辦法由乙方所在單位決定。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回校服務。留學期間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工作情況。

      第九條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所在國的法律,遵守甲方對出國留學人員的管理規定。

      第十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要終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星期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

      第十二條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_____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等;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為乙方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定期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為止。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乙方保證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國留學協議書3

      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身份赴國留學,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個月(自出國_____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法):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_____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持____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____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保方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國留學協議書4

      受校長(甲方)委托與出國人員(乙方)就出國留學、任教事宜,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以國家公派、單位公派、校際交流訪問學者、任教身份,選派乙方(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址)赴(國)進修、留學、講學(任教),期限年月到年月,共計個月,期限年月到年月,共計個月。

      第二條乙方無論何種理由終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身份,均應提前三個月向所在單位上報甲方審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身份或擅自延長期限。

      第三條乙方留學、任教期滿回國后,應在30天內向甲方報到,并向甲方提交書面留學工作總結、學術報告。

      第四條按照《關于公派出國人員經費管理的暫行規定》,乙方回國應及時進行財務結算:得到國外資助進行合作或訪問研究的人員,中級職稱者如對方資助額超過12000美元/年,高級職稱者如對方資助額超過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20%上交學校;出國講學、任教人員具有中級職稱者年薪超過12000美元/年,高級職稱者年薪超過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30%上交學校;校際交流人員不需結算。

      第五條乙方出國前,須與甲方房管部門簽定《出國人員住房協議書》。

      第六條乙方逾期超過6個月,甲方按自動離職處理,乙方接到通知后,應盡快辦理離校手續(也可委托他人代辦)。校際交流人員需按對方資助總額賠償學校,并清還在外期間學校所發工資及獎酬金、國際旅費、置裝費、檔案保管費(每月20元)等。

      第七條乙方在第一條規定期間內,其國內基本工資照發,逾期一個月者,工資暫停。讀學位人員自出國下月起工資停發(工資總額包干單位工資發與不發,由所在單位決定,回國時與所在單位協商)。

      第八條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工作單位,職務),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協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結清經費等未了事宜。

      第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保證遵守執行。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證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乙方保證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國留學協議書5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留學人員)

      身份證號碼:

      護照號:

      性別:

      學號:

      現就讀單位(院系、專業、班級):

      聯系電話:

      郵箱:

      家庭住址:

      郵編:

      聯系電話:

      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出國留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為滿足國家人才培養計劃和市場的需要,根據我校與________________所簽訂的交流協議的相關條款,接受乙方的申請,同意選派乙方前往________________進行交流學習,專業為。交流學習期限從年月至年月。

      第二條甲方承擔的義務:

      1、直接向乙方提供聯系出國交流學習的幫助;

      2、對乙方的.出國交流學習申請給予必要的指導,提供有關的咨詢和服務;

      3、為乙方辦理出國交流學習手續提供幫助和方便;

      4、保持與乙方及乙方出國交流學習學校的聯系,了解乙方學習、生活及其它情況。采取適當形式將乙方的出國留學情況通知其在湖南科技學院所在的系部和學校有關部門。

      第三條乙方承擔的義務:

      1、保證完成第一條所規定的出國交流學習專業和計劃,保證在第一條所確定的出國交流學習期限內完成學業回國;

      2、保證遵守甲方提出的有關出國交流學習的各項規定;

      3、抵達(國外學校)后十日內向中國駐使(領)館報到,并于一個月內將有關出國交流學習證明文件,告知上述使(領)館;

      4、在出國交流學習期間,保證不從事有損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維護祖國榮譽,遵守所在國的法律,與當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留學國家)交流學習期間保持與學校的聯系。到達(國外學校)20天內,向甲方報告基本情況和聯系方式;

      6、督促(國外學校)在交流學習期末向甲方提供學習成績單;

      7、乙方按規定應在年月完成交流學習項目并回校繼續學習。

      8、支付辦理出國交流學習手續所需的一切費用(外語考試、體檢、護照、簽證、公證、交通、通訊、指導、接待、翻譯、復印、打印、錄音磁帶及場地租用等)。

      9、按時交清甲方學費等相關費用(含學籍續存期)。

      第四條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其違約事實,按照國家法律和甲方有關規定,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乙方在規定的出國交流學習期限內擅自變更交流學習國家和交流學習學校,甲方將不予承認其所修學分;

      2、因乙方原因,出國交流學習期間終止國外學業提前歸國,甲方只對所學專業課程合格的學分進行認證,不認可語言和不合格專業課程的學分。未盡事宜甲方教學主管部門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出國交流學習期間,如果由于乙方違約、忽視管理或違反法令,或由乙方引起的其它原因造成____________人員或財產一定程度上的傷害和財產損失,乙方將賠償該校的損失、損害及因傷亡所發生的費用,包括索賠、訴訟費等。

      第六條

      所有交換生出國前須與學校簽訂留學協議,并向湖南科技學院交納保證金人民幣貳萬元。

      第七條

      甲、乙雙方因違反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起訴訟,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按協議進行仲裁。

      第八條

      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均負有履行本協議的義務。

      第九條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教務處一份,學生所在院系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簽字):

      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

      日期:

      地點:

      地點:

    出國留學協議書6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本單位(姓名)為代理人與(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 (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身份赴國留學,期限為X年X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

      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

      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提供更多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

      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方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國留學協議書7

      受校長甲方委托與出國人員乙方就出國留學、任教事宜,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以國家公派、單位公派、校際交流訪問學者、任教身份,選派乙方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址赴國進修、留學、講學任教,期限年月到年月,共計個月。

      第二條乙方無論何種理由終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身份,均應提前三個月向所在單位上報甲方審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身份或擅自延長期限。

      第三條乙方留學、任教期滿回國后,應在30天內向甲方報到,并向甲方提交書面留學工作總結、學術報告。

      第四條按照《關于公派出國人員經費管理的暫行規定》,乙方回國應及時進行財務結算:

      得到國外資助進行合作或訪問研究的人員,中級職稱者如對方資助額超過12000美元/年,高級職稱者如對方資助額超過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20%上交學校;出國講學、任教人員具有中級職稱者年薪超過12000美元/年,高級職稱者年薪超過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30%上交學校;校際交流人員不需結算。

      第五條乙方出國前,須與甲方房管部門簽定《出國人員住房協議書》。

      第六條乙方逾期超過6個月,甲方按自動離職處理,乙方接到通知后,應盡快辦理離校手續也可委托他人代辦。校際交流人員需按對方資助總額賠償學校,并清還在外期間學校所發工資及獎酬金、國際旅費、置裝費、檔案保管費每月20元等。

      第七條乙方在第一條規定期間內,其國內基本工資照發,逾期一個月者,工資暫停。讀學位人員自出國下月起工資停發工資總額包干單位工資發與不發,由所在單位決定,回國時與所在單位協商。第八條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工作單位,職務為乙方國內保證人保證人必須是校內職工,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協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結清經費等未了事宜。第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保證遵守執行。

      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證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公章 乙方保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國留學協議書8

      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身份赴國留學,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個月(自出國_____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_____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持____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____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保方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國留學協議書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委托本單位____(姓名)為代理人與____(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身份赴____國留學,期限為____年____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________(姓名、單位、職稱)對乙方給予必須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2.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3.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4.在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5.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6.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7.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____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3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證人(簽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國留學協議書10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委托本單位 (姓名)為代理人與 (姓名、單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國留學,期限為 年 個月(自出國 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 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 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

      其他待遇:

      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

      國服務。留學期間每 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 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

      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方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處法律事務部。

    出國留學協議書11

      _________大學(甲方)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本單位_________為代理人與_________(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_國家(或地區)留學(進修、工作),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個_________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的內容是:_________。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進修、工作)目標是: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在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期間的待遇為:

      乙方為甲方公派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人員,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甲方保留乙方公職,并歡迎乙方按期回校工作。

      出國(境)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出國(境)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在國(境)外學習(工作)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乙方在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期間,國內社會保險等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_________;

      回國休假待遇:_________;

      回國后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進修、工作)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六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

      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學習、工作,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進修、工作)期間每_________個月向學校人事處報告一次學習、工作情況。

      第七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期留學(進修、工作)期限或改變留學(進修、工作)內容,均應至少提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獲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八條 乙方留學(進修、工作)期滿回國后,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到學校人事處報到,并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的規定,向學校人事處提交書面的留學(進修、工作)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以及中國駐乙方留學(進修、工作)所在國使領館、乙方留學學校出具的證明書等文件。經人事處審核同意后,才能恢復有關待遇。

      第九條 乙方在回國后有責任為甲方服務,并遵守《_________大學關于教職工服務期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 乙方如在批準出國(境)期限屆滿后逾期_________個月以上不回校工作,則作自動離職處理,并按甲方的住房條例處理甲方分配或售給乙方的住房;若乙方的配偶在甲方工作,應辦理辭職手續。如配偶一方學位或職稱高者愿繼續在我校工作,須另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繼續留在我校工作。

      第十一條 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_(姓名、與乙方關系、單位、住址)為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的國內擔保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

      第十二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均應保證執行。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在執行本協議書時如發生糾紛,可申請裁決或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擔保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出國留學協議書12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冊的機構,其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代表人)。現甲方委托_________(以下簡稱代理人)作為其代理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公司未來人才培養計劃和業務拓展戰略,決定派遣乙方去海外深造。乙方欣然接受甲方的派遣,并將全力以赴完成所承擔的任務。

      第二條受甲方委托,乙方將以學生的身份前往目的地國家進行留學,留學期限為一年零六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單位、職稱)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

      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_______(照發或不發);

      回國休假待遇____________(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_________________

      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法):根據相關規定,在乙方回國后,其需要將在國外留學期間獲得的外國資助款項進行結算。具體操作為乙方在回國后的.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高校或教育機構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外國資助證明、個人銀行賬戶信息、有關資金使用情況的匯總報告等。高校或教育機構將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式,將外國資助款項結算給乙方。同時,乙方需配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收據、發票等,以便核實和監督資金的使用情況。結算完成后,乙方應及時歸還可能存在的欠費,并與所在高校或教育機構簽署相關的結算文件。以上辦法僅供參考,具體事項還需根據實際情況和國家政策進行調整。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按照本協議第二條和第三條的約定,積極完成在國外的學業,并按時回國提供服務。在留學期間,乙方將每個季度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在乙方返國后,應根據甲方的決定,在甲方工作不少于_______年。對工作年限的任何縮短都需要經過甲方的批準。

      第十三條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經甲方同意,由以下人員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張三(男,1985年6月出生,某公司職員)。保證人需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并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必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且保證人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適應其經濟收入能力范圍內的經濟責任。

      當甲方和保證人出現因保證事項而產生糾紛時,雙方可以協商一致,決定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公證之日起生效,各方簽字后應保證遵守并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屆滿時終止。

      必要時,在經過甲方、乙方和保證人三方充分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后,各方有權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方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出國留學協議書13

      甲方:華中科技大學

      乙方:

      (出國留學人員)聯系電話:

      家庭住址:

      郵箱(Email):

      丙方:

      (出國人員所在院系)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為響應國家人才強國和科教興國戰略,根據甲方及丙方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經學校批準,甲方同意派遣乙方以的留學身份赴國(大學)師從老師研修,期限為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甲方及丙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三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略

      第三條乙方須完成的留學目標任務為:

      1.積極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等學術活動,追蹤國際學術研究前沿,回國后能用外語開設一門以上新課程。

      2.同國外大學助理教授以上人員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回國兩年內能有實質性項目合作或聯合發表高水平論文。

      3.積極為學校舉薦人才,提供不少于2名海外優秀學者的有效信息給甲方及丙方。

      4.必須完成本協議書第二條所確定的留學內容。

      第四條甲方承擔如下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甲方保證乙方在批準期限內保留公職及其他相關待遇,具體規定按照《華中科技大學出國(境)人員管理暫行規定》(校人〔20xx〕37號)執行。

      第五條乙方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出國(境)時間在一年以上離境前須辦理臨時離校手續,若在校服務期限的,應向甲方交納合同規定的違約金,按期回校后退還本人。

      2.乙方保證嚴格遵守《華中科技大學出國(境)人員管理暫行規定》(校人〔20xx〕37號),并按本協議書第一條、第二條的要求,努力完成留學任務,并按期回校工作。留學期間每三個月口頭向所在院系報告一次在國(境)外學習、生活情況。

      3.乙方在外留學期間一般不得延長留學期限。確因特殊情況須延期者,在不改變原出國(境)任務和目的的前提下,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持所在國同意延期的正式函件,經個人申請、院系同意,報學校批準方可。出國(境)期間最多只能辦理一次延期,延長期限不能超過出國(境)前的`批準期限,且最長不超過一年。

      4.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本協議書的內容。乙方留學期間,保證遵守國家以及所在國的法律,服從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國家、甲方有關利益。

      5.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須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同時提交書面的留學工作總結,并保證按學校規定在回國后至少在甲方服務二年,且在規定的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再次提出期限超過三個月以上的出國(境)申請。

      第六條丙方承擔如下義務:

      1.在乙方留學期間,須與乙方保持良好溝通,對乙方進行跟蹤管理。

      2.督促乙方嚴格執行本協議相關規定。

      第七條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給予行政處分,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乙方如未按期回國,自逾期之日起,甲方為乙方保留公職12個月,如保留公職期滿仍未歸,甲方將對乙方作不保留公職處理。

      第九條本協議書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留學年限期滿時止。

      第十條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簽字)丙方

      甲方公章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國留學協議書14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本單位(姓名)為代理人與(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身份赴國留學,期限為年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

      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簽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簽字)

      甲方公章乙方保方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國留學協議書15

      中科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 (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 委托本單位 為代理人與 (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國(或地區)單位 留學,期限為 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定具體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xxx。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留學期間,指定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乙方為 (國家/中科院/單位)公派赴留學人員;留學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留學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留學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 ;回國休假待遇: ;其他待遇: ;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 留學期間取得資助的結算辦法): 。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發揮乙方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留學所在地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地后,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地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 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地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 為乙方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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