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憤怒的作文集錦八篇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
1、超市經營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對進場經營的食品及其供應商實行檢驗制度。
2、超市購買食品時,應檢查供應商的營業執照、許可證、質量檢驗報告等食品合格證明文件。
3、檢查供應商許可證手續齊全,準予入場的,超市應當建立供應商檔案,按照“一戶一檔”或者“一品一檔”的要求備案供應商證書、許可證等證明文件復印件。
4、超市應建立采購臺賬,如實記錄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商名稱、聯系方式、供應日期等,食品采購檢驗記錄應真實,保質期不少于兩年。
5、超市經營者設立分支機構,分支機構經營的食品由超市總部統一配送的.,超市總部可以對供應商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證進行統一檢查,并做好食品采購檢驗記錄,但應將備案材料復印件留在分支機構,或使用電子臺賬網絡備查。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2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5、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6、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7、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二、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培訓,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5、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三、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為規范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2、從業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3、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處理食物前;
(2)上廁所后;
(3)處理生食物后;
(4)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5)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后。
四、非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開始工作前;
2、上廁所后
3、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4、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5、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6、從事任何(其他)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五、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所有從業人員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單位配發的工作服。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式樣。
2、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制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
2、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3、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
4、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6、每名從業人員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六、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為規范食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行為,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2、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3、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4、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5、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6、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7、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8、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9、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10、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12、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
第一條 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三條 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四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報關單、注冊證。
第五條 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六條 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 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八條 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并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公司(商店、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為落實本公司的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本公司應當自覺遵守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產銷掛鉤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質量自檢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條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本公司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工作,并將健康證明存檔備查。
第三條 重要食品協議準入制度
本公司經營的預包裝食品,應當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等管理規范的供貨商建立產銷掛鉤關系,簽訂協議,明
確食品質量安全責任和準入、退出等有關規定,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證明的審查把關工作,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流通環節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條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公司采購食品,應當檢驗或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口食品要如是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本公司實行計算機收費管理,建立電子臺賬。
第五條 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本公司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和散裝食品的`容器、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基金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第六條 食品息公示制度。
本公司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信息公示欄,向消費者和公示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監測信息和處理情況等。
第七條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對自行檢查、檢驗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門抽檢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應當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貨者和消費者退貨,協助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理不合格食品,,并記錄好提高至經營等相關情況。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4
一、 加工前檢查食品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煮、不燒烤。
二、 食物充分加熱,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應防止外熟內生,烘烤食品加熱均勻。
三、 從烹飪到食用需要很長時間(≥2小時)儲存的食物應在60小時以上℃或低于10℃在儲存條件下,需要冷藏的熟產品應在冷藏后冷藏。
四、 食用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五、 剩余食品和原料應按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衛生要求存放,不得混合、交叉堆放。
六、 隔餐、隔夜、外購熟食回鍋肉煮熟后再供應。
七、 爐子、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要用抹布擦盤子,滴在盤子旁邊的湯要用消毒布擦拭。
八、 工作結束后,應加蓋調味料,清洗工具和電器,清洗爐子上下的'地面。無殘留物、油污、衛生死角,及時清理垃圾。
九、 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管理條例》的要求,購買處理廢棄油,及時清洗油煙機罩。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5
1、市場配備專職和兼職食品安全監督人員,負責菜市場的食品安全監督,加強對經營者的教育、培訓和管理。
2、市場應與經營者簽訂食品質量安全保證書(協議),簽訂食品安全保證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可追溯性、召回、退貨條款,明確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3、市場應審查經營者的工商、稅務、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許可證,檢查重要農副產品的采購證明、供應商的經營資質和實際經營情況,檢查畜產品、水產品、家禽及其產品的檢疫檢驗證明或者產地證明,以及依法應當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銷售的其他農副產品的`檢驗證明。相關許可證應保留備查。
4、市場應督促經營者實施認證和票務索賠制度,建立農副產品經營賬戶,記錄采購渠道。設置標準化的農副產品檔案柜,建立農副產品質量安全檔案。
5、市場應配備食品快速檢測設備,每天對市場上經營的食品或農副產品進行快速檢測,并記錄檢測結果。檢測不合格的,督促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并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
6、市場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每天檢查經營者的食品安全情況,如實記錄檢查情況。發現經營條件不符合食品經營要求和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的,應當及時制止、督促整改;需要重新辦理許可手續的,督促經營者依法辦理。未取得檢疫檢驗證書、檢驗不合格、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禁止進入市場銷售。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6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度
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并保留相關證明的復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并復印備查);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法律、法規要求的記錄事項。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簽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食品貯存管理和散裝食品標簽標注制度
主要內容: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臺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標簽標注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和非食品區、食品區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分或隔離標志(食品專柜)并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污染。
3、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簽標注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制度
主要內容: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衛生管理,衛生法律、法規,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衛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后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檢驗制度
主要內容:
1、商場、大型超市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快速抽樣檢測。
2、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
六、運輸工具安全、無毒、無害、清潔制度
主要內容:
明確食品經營貯存、運輸、裝卸等環節容器、工具和設備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缷食品時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并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2、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3、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并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4、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5、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八、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制度
主要內容:
1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
2、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3、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報告;
4、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主要內容:
1、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2、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3、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臺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布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4、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5、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6、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7、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8、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9、本制度采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于社會監督。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7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義務,嚴把食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重點檢查是否患有精神病、傳染病、皮膚病等國家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3、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得在食品經營場所或貯存場所內從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二、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企業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從業人員應當熟悉與崗位相關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掌握必備的崗位衛生操作技能,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3、企業應制定質量教育、培訓計劃并開展培訓和考核,使相關人員能正確理解并履行職責。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配備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員應組織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識培訓;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檢查食品經營過程的安全狀況并提出處理意見;
3、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安全檢驗工作進行管理,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制訂、實施食品安全培訓、考核計劃;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4、配合食品藥品監督機構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四、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企業應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保證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實施自查計劃,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
2、食品安全自查由負責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員組織實施,并負責不合格項的整改工作。
3、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為定期自查和專項自查,定期自查應當根據所經營的食品風險等級確定頻次,專項自查應當根據監管部門發出對食品安全風險信息立即實施。并建立自查檔案,檔案資料保存不得少于3年。
4、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項應當查清原因、立即整改。有證據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
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向當地食品要你監管部門報告,待問題排查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銷售。
5、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管理部門依法開展的各項檢查活動,如實提供被檢查食品的票證、貨源、數量、存貨地點、存貨量、銷售量等相關信息。
6、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及時采取處置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在2 小時內報告事故發生地食品藥品管理部門。
7、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經營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關制度及經營項目及時書面報告食品藥品管理部門。
五、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1、食品進貨查驗和批發記錄制度。本單位采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索證檔案,不從非法渠道進貨,不經銷三無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
2、向供貨企業索取合法銷售憑證。按食品藥品管理部門要求,建立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日期等內容。建立電子臺帳,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3、嚴格查驗食品的保質期,對過期食品應當拒絕收貨并主動報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臨期食品應當根據自身銷售量確定采購量,確保食品在保質期內銷售。
六、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貯存管理制度,加強食品貯存管理,確保食品在貯存過程中安全、不受污染。
2、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3、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采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干燥清潔,整齊有序。
4、建立食品進貨驗收記錄檔案,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七、不合格食品召回及處理制度
1、企業應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發現保健食品外觀、包裝、標識不合格,包裝污染,破碎及超過有效期的時,應上報告食品安全管理員確認。
2、經確認不合格食品,應組織相關人員清點、封存,并銷毀。保管員應做好《報廢食品的銷毀表》,相關記錄保留3年。
3、企業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盡可能及時召回已售出的問題食品如實記錄下柜和召回情況,并向食品藥品管理部門報告。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柜停售的不合格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柜,采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毀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經鑒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銷售。
八、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為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要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食品藥品管理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4、應當立即執行不合格食品處置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相關供貨者和消費者,防止突發事件惡化。
5、應當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調查、取證工作,不得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
6、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臺賬,如實記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涉及的食品名稱、批號、數量、生產廠家和聯系方式、供貨者名稱和聯系方式以及處置的方式和結果,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九、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售后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管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8
為規范餐飲服務烹飪加工管理,確保公共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食品安全操作規范》、《浙江省食品經營許可證實施細則(實施)》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首先,烹飪前應仔細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腐敗或其他感官特征異常,不得進行烹飪加工。水質應符合《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規定。
2、需要煮熟加工的食品應徹底煮熟,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應防止外焦內生,油炸食品時應避免溫度過高和時間過長;隨時清除油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油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油炸。
3、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食品添加劑應嚴格按照標志上標明的使用范圍、數量和方法使用。禁止濫用超范圍、超劑量的食品添加劑。使用后,由專人保管。
4、烹飪后至食用前需要長時間(2小時以上)儲存的食品,應當在60℃以上或者10℃以下儲存。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清潔作業區冷卻后及時冷藏,并標明加工時間。
5、隔夜熟食和外購熟食必須在食用前徹底加熱。回收食品加工后不得再次銷售。
6、各種用于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標識明顯,單獨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應放置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中,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不得使用。
7、爐子和抹布應隨時清洗,并保持清潔。不要用抹布擦拭消毒過的盤子,用消毒布擦拭掉在盤子旁邊的湯。按規定處理廢油,及時清理抽油煙機罩。
8、工作結束后,加蓋調味品,清洗工具、用具,定位存放;清洗爐子上下地面,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9
1.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2.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培訓,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四、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五、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3.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為規范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二、從業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處理食物前;
2、上廁所后;
3、處理生食物后;
4、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6、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后。
四、非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開始工作前;
2、上廁所后;
3、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4、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5、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6、從事任何(其他)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五、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六、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七、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八、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4.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從業人員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單位配發的工作服。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式樣。
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制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
三、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四、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
五、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六、每名從業人員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5.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為規范食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行為,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二、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三、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四、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五、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六、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七、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八、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九、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十、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十二、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公司建立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第一條
加強對企業職工人員安全知識培訓室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內容,本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經營活動有關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二條培訓目的:
(一)加強本公司員工的食品安全培訓,強化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增強職業素養,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通過對食品安排知識的培訓和學習,本公司員工要明確自身的安全責任,特別要明確食品經營企業是食品安全企業第一責任人。
(三)積極展開對本公司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本公司食品經營安全。
第三條
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
第四條
培訓方式: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員工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本公司培訓,并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第五條
培訓時間:本公司規定員工每周對食品安全內容進行自學,每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每季度組織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六條
培訓要求:本公司員工要端正態度、明確目的,認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培訓。本公司員工不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還要掌握與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標準的具體制定。
第七條對新錄用員工及轉崗員工在上崗前須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第八條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安全依據,并作為員工晉級、加薪和獎懲等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九條對本公司食品安排知識培訓及學習情況建立培訓檔案,對組織和參與情況、學習情況進行匯總、歸納、整理并進行歸檔。檔案保存期限不低于兩年。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1
一.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答應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并認真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答應證或者流通答應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電話;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答應證、流通答應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當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照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電話、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實行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應當妥當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設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刻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照實記錄。
三.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施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備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按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電話等內容。
(五)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按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常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枯燥和干凈。
四.食品銷售衛生制度:
(一)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需穿戴干凈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手捂口。
(二)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需有完好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運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三)食品銷售應有專柜或專間,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備。
(四)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五.食品展現衛生制度:
(一)展現食品的貨架必需在展現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二)展現食品必需生、熟別離,防止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現直接入口食品必需運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奇衛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四)展現柜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現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展現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需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干凈的工作衣帽。
六.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經營人員必需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前方可參與工作,不得超期運用健康證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
(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學問培訓制度:
(一)認真制定培訓方案,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與食品安全學問、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與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需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前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學問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俗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四)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定期保潔、洗刷、消毒,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按時更換。
九.食品衛生安全檢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方案,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按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按時反應,并提出限期改進看法,做好檢查記錄。
(三)對銷售的商品的保質期、有效期進行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嚴格根據《商品接近保質期規定》執行,屬人為因素的追究其當事人的責任,部門主管負連帶責任。
(四)對在保質期內的商品顯現變質、漏氣、脹包等現象,要按時下架處理,不得將這些商品銷售給顧客,一經發現,必追究當事人及部門主管的責任。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2
一、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必需持有效健康證明、有效培訓合格證。
二、超市從業人員(包括新參與和臨時參與工作的人員)在上崗前應取得健康證明。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進行臨時健康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五、超市從業人員應建立每日晨檢制度。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人員,應立刻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六、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
(一)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應戴口罩。
(二)操作前應洗凈手部,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手部受到污染后應按時洗手。洗手消毒宜符合《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洗手消毒方法》。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洗手并消毒:
1、處理食物前;
2、運用衛生間后;
3、接觸生食物后;
4、接觸受到污染的工具、裝備后;
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涕后;
6、處理動物或廢棄物后;
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面部、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四)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更換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應嚴格進行雙手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消毒。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五)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食品處理區。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七、從業人員工作服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制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每名從業人員工作服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從業人員上衛生間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八、從業人員(包括新參與和臨時參與工作的人員)應參與食品安全培訓,合格前方能上崗。從業人員應根據培訓方案和要求參與培訓。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原則上每年應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集中培訓。
九、建立從業人員健康、培訓管理檔案。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3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條 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潔。
第二條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
第三條 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第四條 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第五條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從業人員衛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 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凡患有:
①傷寒;
②痢疾;
③病毒性肝炎;
④活動性肺結核;
⑤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
⑥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愈前,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 配備食品衛生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日常衛生檢查工作,實行責任制,將衛生任務進行分解,具體責任到人。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衛生檢查,對發現問題的'環節和個人做好記錄,并經予相應的處理。
第三條 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四條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4
1、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儲存食品。食品和非食品不得混合,有毒有害物質(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倉庫,個人物品和雜物不得存放。
2、設專人負責管理,建立健全采購、驗收、發放登記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入庫登記。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發霉、昆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據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及時檢查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3、各種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擺放整齊,離地10厘米,離墻10厘米,存放在集裝箱或貨架上。應設置主食、副食品分區(或倉庫)。
4、倉庫應采用機械通風或空調設備通風、防潮、防腐、保持通風干燥。定期清潔,保持倉庫清潔。
5、散裝食品應裝在容器內,儲存位置應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存期、生產者名稱和聯系方式(供應商提供)。
6、肉類、水產品、雞蛋和其他易腐食品需要冷藏和儲存。用于儲存食品的.冷藏設備應粘有明顯的標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類、水產品分為儲存柜、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為儲存柜,不得混合、積累或擠壓儲存。
7、應配備滿足生熟分離儲存數量的冷藏設備,并定期除霜(霜薄不超過1厘米)、清潔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行。
8、設置紗窗、排風扇、防鼠網、防鼠板等有效的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在倉庫內吸煙。
9、食品儲存、運輸、裝卸的容器、工具、設備應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5
1、目的
為了保證食品的質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證落實質量安全企業主體責任。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對質量安全有關的管理層及各職能部門和有關人員。
3、職責
3.1質量負責人: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協調、管理工作,批準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報告。向公司管理層報告食品安全自查結果。
3.2自查組長:提出自查小組名單,全面負責食品安全自查實施活動,食品安全自查審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報告。
3.3質保部:負責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實施自查,起草自查報告。對不合格項目的整改、實施效果進行確認。
3.4自查小組成員: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計劃及時實施自查,提交自查報告。
3.5受檢部門:在職責范圍內,協助自查,負責本部門不合格項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4、要求
4.1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劃
4.1.1自查頻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質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個年度內所進行的安全自查,并覆蓋所有的相關部門。
4.1.2當有下列情況時,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發生了嚴重產品質量問題或外界有重投訴;
b)組織的內部機構、生產工藝、質量方針和目標等有重改變。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準則、范圍、頻次和方法由質保部提出,質量負責人批準實施。
4.2食品安全自查的準備
4.2.1由自查組長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質量負責人批準,經批準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實施計劃表中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即被指定為該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組長和自查小組成員。
4.2.3自查小組成員不檢查自己的工作。
4.2.4質保部負責向自查小組成員提供自查時所需的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受檢部門負責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關標準。
4.2.5自查小組成員按所檢查的范圍和受檢部門的特點,編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檢查時使用。
4.3食品安全自查的實施
4.3.1召開一次簡短的首次會議,組長介紹自查的目的、范圍、準則、方式、計劃和自查人員分工及日巢排,澄清自查計劃中不明確的問題,確定末次會議的時間、地點。
4.3.2在受檢部門人員陪同下,由自查組長主持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員采用現場觀察、查閱資料、提問等方法進行抽樣調查。
4.3.3尋找客觀證據,在自查表中記錄質量管理體系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的事實。若發現不符合要求時,將不符合事實與受檢部門交換意見。
4.3.4自查結束,自查小組成員互相交流分析,確定不符合事實。在編寫“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時,須事實描述清楚,證據鑿。
4.3.5助受檢核部門制定并評價糾正措施。
4.3.6對自查結果進行匯總分析,確定不合格項,取得受檢部門簽字認可。
4.3.7召開末次會議,由自查組長報告自查情況和自查結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檢查結論,并對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議。
4.3.8提交自查報告。
4.4糾正措施
4.4.1根據審核員填寫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項報告》,受檢部門除進行確認外,還要分析不符合產生的原因,由問題的責任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糾正措施,并規定完成糾正措施的期限。
4.4.2糾正措施須在規定的日期內實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責任部門必須向質量負責人說明情況,請求延期。
4.4.3受檢部門在預定期限內完成糾正措施的實施后,通知質保部確認完成情況,并報質量負責人認可。
4.4.4對期限較長的糾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時由自檢小組確認。
4.5食品安全自查結果提交管理評審。
4.6食品安全自查的記錄由辦公室負責保存。
5、相關文件
糾正措施程序
6、發放范圍
7、變更歷史
8、記錄
6、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餐飲用具的清洗消毒必須在潔凈區內劃定專門區域進行處理,其清洗消毒設施必須做到專用,嚴禁在餐飲具清洗消毒設施內洗滌或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2、必須使用符合衛生標準的洗滌劑或消毒劑。
3、餐飲用具清洗消毒按以下要求處理:
a:采用物理法消毒(如煮沸、蒸汽消毒、紅外線消毒等),應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的程序進行處理,消毒時應嚴格控制其溫度、壓力和時間。
b:采用化學消毒法消毒(如含氯制劑等化學藥品消毒)的,應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沖洗”的程序進行處理,嚴格掌握消毒藥液配制的濃度、浸泡的方法和時間。
4、餐飲用具的清洗消毒應做到表面光潔、無油漬、無異味、無藥液殘留,符合衛生要求。
5、餐用具使用后應及時洗凈,定位存放,保持清潔。消毒后的餐用具應貯存在專用保潔柜內備用,保潔柜應有明顯標記。
6、餐飲用具保潔要求:已清洗消毒好的餐、飲具在未使用前,必須將其存放于封閉的專用保潔柜內,嚴防灰塵、不潔物、鼠、蠅等污染。餐飲具保潔柜內禁止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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