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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戰勝對手作文

    時間:2025-10-02 13:32:09 對手 我要投稿

    我戰勝對手作文合集7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 ,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我戰勝對手作文合集7篇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為體現集團公司“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位以授能、爵以酬功;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公開、公平、公正”的納賢機制及“事業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環境留人、信用留人”的留人機制,切實建立起一套“選人、育人、用人、留人”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激發起各級干部員工勤奮工作和學習創新的熱情,充分實現激勵和約束相結合的目的,特制訂本薪資制度。

      二、遵循原則:

      (一)公平性原則:外部公平性、內部公平性、個人公平性;

      (二)競爭性原則:與同地區同行業同等要求同等職位相比,薪酬福利具有競爭力;

      (三)激勵性原則:結構和指標比較合理,能最大限度調動廣大員工的積極性;

      (四)經濟性原則:按“所產生的價值比成本更重要”的原則,用最少的錢辦最多的事;

      (五)合法性原則:符合國家《勞動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

      (六)簡單實用原則:集團公司總部主要采用崗位職能等級薪資制,并附以生產經營實際需要的其它薪資分配辦法。

      三、制定依據:

      (一)依據公司的歷史、現狀和未來戰略發展定位的需要;

      (二)依據同行業、同地區、同等職位的薪酬福利水平;

      (三)依據員工付出勞動量的大小;

      (四)依據職務的高低;

      (五)依據技術與訓練水平的高低;

      (六)依據工作的復雜程度;

      (七)依據年齡與工齡;

      (八)依據勞動力和人才市場的供求狀況;

      四、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集團總部全體員工及下屬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但特殊崗位需另行制定的除外。

      五、管理機構:

      (一)本方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實施、調整、修改、解釋。

      (二)如遇公司重大的年度調薪、年度效益獎金分配等問題時,需由人力資源部牽頭成立薪資管理[1]委員會共同處理。

      (三)在日常工資核算中,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出勤統計及考勤卡收發,行政辦負責打卡管理及打卡鐘管理,財務部負責工資計算。

      六、薪資結構:

      (一)基本薪資:由崗位職能等級薪資、學歷薪資、技能薪資、工齡工資、特聘薪資組成。

      (二)津貼:電話津貼、夜班津貼、兼職津貼組成。

      (三)獎金:由全勤獎金、績效獎金、效益獎金組成。

      (四)超時工資:加班費。

      (五)業務提成。

      七、基本薪資:

      (一)集團總部職務體系如下:(各職務體系的員工除在本職務體系內可晉升外,也可晉升為主管職務體系)。

      1、主管職務體系:總裁;副總裁;總裁助理、總監、下屬公司總經理;副總監、下屬公司副總經理;部長(行政辦主任)、廠長、總經理助理;副部長(行政辦副主任)、副廠長;部門主管;分管主任;職員、組長;班長;員工;

      2、技能職務體系:高級會計師、高級工程師;會計師、工程師;助理會計師、助理工程師;

      3、事務職務體系:高級秘書;秘書;

      4、技術工種職務體系:高級技師;技師;技工;

      (二)集團總部確定崗位職位等級共11個級別

      1、第一層級:總裁;

      2、第二層級:副總裁;

      3、第三層級:總裁助理;集團總監;下屬公司總經理;

      4、第四層級:集團副總監;下屬公司副總經理;

      5、第五層級:集團部門部長、集團辦公室主任;下屬公司廠長;下屬公司總經理助理;

      6、第六層級:集團部門副部長、副主任;下屬公司副廠長;

      7、第七層級:集團主管級;高級工程師;高級會計師;

      8、第八層級:分管主任級;公司專員級;工程師;會計師;高級秘書;高級技師;

      9、第九層級:職員級;助理工程師;助理會計師;秘書;技師;組長;

      10、第十層級:班長;技工;

      11、第十一層級:普通員工;

      (三)各職務體系對應的崗位基本薪資規定如下:

      1、崗位職能等級薪資:每一崗位均根據崗位所處級別及崗位固有特點給予固定薪資,同一級別因崗位的工作性質不同及工作復雜程度的不同設置高、中、低三個等級。

      級別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六級

      級別薪資(高)60000元30000元14000元7000元5000元3000元

      級別薪資(中)50000元25000元13000元6000元4000元2500元

      級別薪資(低)40000元20000元12000元5000元3000元20xx元

      級別七級八級九級十級十一級

      級別薪資(高)2500元1500元1200元900元800元

      級別薪資(中)20xx元1250元1000元800元700元

      級別薪資(低)1500元1000元800元700元600元

      2、技能薪資:根據員工對本崗位工作的工作經驗、工作技能共同確定:員工技能薪資的等級由人力資源部及用人單位根據員工的實際情況確定。

      技能等級高級中級初級技術員

      技能薪資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

      3、學歷薪資:按員工的學歷情況確定。

      技能等級博士(含雙碩士)碩士(含雙學士)本科大專

      技能薪資800元600元400元200元

      4、工齡工資:以為公司服務的年限和調薪時的職位高低確定,20xx年后每年的工齡工資按當時相應級別及年度考核情況加薪;

      級別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六級

      工齡工資300元/年200元/年

      級別七級八級九級十級十一級

      工齡薪資150元/年120元/年80元/年50元/年30元/年

      5、特聘薪資:招聘公司急需的高級人員或特別技能人員所設的特別薪資,需經總裁特別批準,數額根據洽談商定。

      (四)基本薪資計算與調整:

      1、基本薪資=崗位職能等級薪資+技能薪資+學歷薪資+特聘薪資+工齡薪資。

      2、員工的調動、升遷、降職主要調整崗位職能等級薪資。

      3、年終考核提薪主要調整工齡薪資。

      八、津貼:

      (一)夜班津貼:僅適用于上夜班的員工(如,保安員,夜班指0:00—8:00時),每班每人補貼5元.

      (二)電訊津貼:

      級別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六級七級

      電訊津貼實報實銷800元600元400元200元100元

      本項費用不計入工資總額,憑單據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特殊情況特批。

      (三)兼職津貼:

      被兼職位級別三級及以上級別四級五級六級七級及以下級別

      兼職津貼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200元

      九、獎金:

      (一)全勤獎金:(適用于部門經理級及以下員工)

      1、為鼓勵員工滿勤工作,特設全勤獎金50元/月。

      2、全月病、事假超過半天或以上者,扣發全部全勤獎金。

      3、只要有曠工,扣發全部全勤獎金。

      4、中途到職者,依日數比給付。

      5、中途離職者,不予給付。

      6、當月累計遲到、早退三次以上者,不予給付。

      (二)績效獎金:(適合于全體人員)

      1、員工績效獎金根據月度績效考核成績分配。

      2、員工試用期不予評定績效獎金。

      3、績效獎金分配方案如下:

      A、績效考核成績在96分—100分者,工資所得額為:原工資總額*120%;

      B、績效考核成績在91分—95分者,工資所得額為:原工資總額*110%;

      C、績效考核成績在86分—90分者,工資所得額為:原工資總額*105%;

      D、績效考核成績在76分—85分者,工資所得額為:原工資總額*100%;

      E、績效考核成績在71分—75分者,工資所得額為:原工資總額*95%;

      F、績效考核成績在60分—70分者,工資所得額為:原工資總額*90%;

      G、績效考核成績在60分以下者(不含60分),工資所得額為:原工資總額*80%;

      (三)年度效益獎金:(適用于集團總部人員)

      1、對于工作未滿半年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效益獎金。

      2、對于年度工作受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警告處分且全集團通報批評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效益獎金。

      3、對于年度工作受到一次(含一次)以上記過處分且全集團通報批評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效益獎金。

      4、對于年度累計曠工超過三天(含三天)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效益獎金。

      5、對于年度累計請假超過十五天(含十五天)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效益獎金。

      6、對于年度考核平均成績低于七十分(含七十分)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效益獎金。

      7、年度效益獎金只對集團主管級(含主管級)以上員工發放。

      8、年度效益獎金發放辦法如下:

      A、集團公司視年度效益情況,拿出部分利潤作為年度集團總部人員效益分配獎金。

      B、分配辦法為:主管級為1股;部、辦負責人級為1.5股;總監、總裁助理、副總監級為2.0股;副總裁級為2.5股;總裁級為3.0股,總股數之和除以總獎金,分別計算出每一個人員的效益獎金分配額度。

      C、年度效益獎金在次年一月工資中發放。

      (四)年度效益獎金:(適用于下屬公司高層管理人員)

      按目標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分配,實施目標責任制的人員實行保底預支70%,完成多少拿多少,超額完成部分按20%提取作為年度效益獎金;

      十、超時工資:

      (一)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即平時加班加班費按小時工資1.5倍計算;休息日加班加班費按小時工資2倍計算;節假日加班加班費按小時工資3倍計算;

      (二)加班費計算以批準之加班單及考勤卡為依據。

      (三)部門經理及以上級別人員加班不計算加班費。

      十一、業務提成:

      因總公司員工無市場開拓任務,因此,無此項提成,但在工作中幫助下屬各公司拉到業務者,按其業務提成方案由下屬公司支付。

      十二、特殊情況下薪資計發:

      (一)有薪假期,公司按薪資標準發放。

      (二)其他:

      1、病假:假期薪資、津貼減半發放,病假半日(含半日)以上扣發當月全部全勤獎金。

      2、事假:扣發假期薪資、津貼。事假半日以上扣發當月全部全勤獎金。

      3、曠工:扣發當日薪資、津貼、扣發當月全部全勤獎金。并按規定罰款處分。

      4、遲到、早退:每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當月遲到或早退超過三次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5、新進員工工作未滿5個工作日自動辭職者,不予結算工資。

      6、連續曠工3日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日(含3日)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不予結算當月工資。

      7、未按規定提前申辦離職手續,減扣薪資,具體見《用工管理規定》。

      十三、薪資支付:

      (一)支付時間:

      1.公司采用月薪制,薪資計算時間由當月1日至31日。

      2.當月薪資于下月15—20日發放,如遇節假日順延。

      3.公司因特別原因不得已延緩工資支付時,應通知員工,并確定延緩支付的日期。

      (二)支付形式:

      1、采取銀行轉帳的形式。

      2、工資計算時如產生小數,四舍五入取成整數。

      (三)支付責任:

      1、薪資要求付給員工本人或受其委托的本公司員工、本人親屬以及持有員工本人委托書的其他相關人員。

      2、公司為員工設立獨立的薪資支付清單,薪資支付清單每年一張,長期保存。

      3、領取薪資時發現錯誤,應于發薪當月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經人力資源部重新核算糾正后于下月發薪時多退少補,過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四)代扣款項:

      1、個人工資所得稅。

      2、勞保費及團體意外保險費。

      3、員工向公司借款。

      4、違規罰款、損壞賠償。

      5、其他應扣款項。

      (五)最低薪資標準:

      在員工正常到崗并完成本職工作前提下,月薪資支付總額不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薪資標準。

      (六)薪資提前支付:

      1、員工死亡。

      2、辭職、離職。

      3、員工或其親屬患病、死亡或遭受意外災害。

      4、其它公司認可的事由。

      5、薪資提前支付以不超過未結算薪資為準。

      十四、薪資計算:

      (一)應付基本薪資=工作日數*基本薪資/26。(病假、事假、公假等按規定計算)

      (二)津貼:各項津貼按上班日數計算。

      (三)獎金、提成:見上述條款規定。

      (四)應補款項。

      (五)應扣款項。

      (六)其他。

      十五、調薪:

      (一)試用期調薪:員工試用并考核合格后,如試用期滿在15日(含15日)以前者,當月工資按調整后工資執行;如試用期滿在15日(不含15日)以后者,工資于次月予以調整。

      (二)崗位異動調薪:

      1、升遷調薪:在升遷次月予以調薪,主要調整崗位職能等級薪資。

      2、平調調薪:在調動次月予以調薪,按新崗位薪資標準執行,如新崗位工資標準低于原工資則不予調整。

      3、降職調薪:在降職次月予以調薪,主要調整崗位職能等級薪資。

      (三)年終普調:

      1、公司原則上每年12月31日前經公司正式任用的`在職員工都具有調薪資格。

      2、調薪原則上以員工的考核成績作為工資調整依據。

      3、調薪基數為員工所處級別之工齡工資。

      4、按年終考核成績調薪辦法:成績優秀者(91分及以上)調薪額度為:崗位工齡薪資基數*120%;良好者(81分及以上)調薪額度為:崗位工齡薪資基數*100%;、合格者(71分及以上)調薪額度為:崗位工齡薪資基數*80%;70分以下者不升不降、不及格者可考慮辭退處理。特別優異者經總經理批準,可特別調整。

      5、以下人員不在年終調薪范圍內:

      A、停職達到6個月以上者。

      B、服務年資未滿6個月者。

      C、調薪當月正辦理離職手續者。

      D、受處分者。

      E、考核不及格者。

      十六、試用及新到崗人員的薪資待遇:

      (一)公司新進人員在試用期內薪資標準按本崗位本等級薪資標準的80%以上執行或按本崗位最低薪資標準執行,具體可由人力資源部及用人單位按具體情況確定,試用考核合格后予以升至崗位標準工資。

      (二)新升遷到崗人員薪資標準,按本崗位最低等級執行,如升遷后崗位工資低于原崗位薪資水平,則執行原崗位薪資標準

      (三)同級別轉崗人員,執行原崗位薪資標準.

      十七、薪資政策說明:

      (一)崗位職能等級薪資:同一級別的崗位薪資共分高、中、低三個等級,因雖然屬同一級別但由于不同崗位的工作強度不同,對崗位工作人員的要求不同,因此,實際使用時要靈活處理。

      1、按年產值的大小劃分大、中、小型企業:年產值5000萬元以下者為小型企業;年產值5000萬元~15000萬元者為中型企業;年產值15000萬元以上者為大型企業;對于三種類型的公司總經理,大型公司可以領取該級別的高等工資、中型公司可以領取該級別的中等工資、小型公司可以領取該級別的低等工資。集團總監、總裁助理可領取該級別的最低工資。

      2、對于三種類型的公司副總經理,大型公司可以領取該級別的高等工資、中型公司可以領取該級別的中等工資、小型公司可以領取該級別的低等工資。小型公司的常務副總=中型公司的副總;中型公司的常務副總=大型公司的副總。集團副總監、可領取該級別的最低工資。

      3、其它級別的崗位職能工資視崗位和個人能力確定。

      (二)技能津貼和學歷津貼旨在配合集團公司建立學習型組織的戰略決策,對獲得一定技能和學歷的員工所付出努力的一種肯定和嘉獎,旨在鼓勵員工勤于學習,善于思考,努力提升自身素質,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工齡工資主要考慮到為公司工作了多年,并作出過重大貢獻的老員工的利益問題,旨在鼓勵員工樹立以公司為家,長期服務公司的思想,保持員工的穩定性;

      (四)年度獎金旨在激勵員工勤奮工作,為公司創造更多的利潤和價值;月績效獎金旨在激勵員工認真完成職責工作及公司或部門交給的各項任務;

      (五)薪酬制度公開透明化,以消除各種誤解;

      十八、相關資料的保管:

      (一)《月度考勤統計報表》:每月月初由集團人力資源部制定,經總監審批簽字后,原件報財務部核算工資并存檔,復印件由人力資源部薪資管理人員存檔。

      (二)《月度薪資調整報表》:每月月底前對于新進員工及薪資調整的員工統一報集團總裁審批,原件報財務部核算工資并存檔,復印件由人力資源部薪資管理人員存檔。

      十九、附則:

      (一)本方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

      (二)本方案經集團總裁批準后執行。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的員工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機制,促進公司實現發展目標。

      第二條:原則

      公司堅持以下原則制定薪酬制度

      1、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

      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3、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的原則

      4、優化勞動配置的原則

      5、公司員工的薪酬水平高于當地同行業平均水平

      第三條:職責

      一、員工薪酬管理暫時由公司的行政人事部門負責,主要職責有:

      1、擬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預算;

      2、核算并發放公司員工工資;

      3、受理員工薪酬投訴。

      4、核算、填制、審核上報《員工薪酬月報表》和《轉正、調動、晉升、降級匯總月報表》;

      第二章 薪酬結構

      第四條:薪酬構成

      公司員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 即: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助+福利+獎金–扣款。

      (一)基本工資

      1、基本工資參照《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根據我市職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而確定,最低工資標準1300元,我司擬定為1300元。

      2、由于各個員工業務技能差異,為了重點激勵優秀員工,在職等不變的情況下,為優秀員工提供工資上升通道,我們將各個職等的崗位工資分為A.B.C等級,根據崗位評價情況和薪酬市場調查,確定各崗位最低和最高基本工資限額,并推算出各等級工資數額。

      (二)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綜合考慮員工的職務高低、學歷技能高低、崗位責任大小、能力強弱、貢獻多少、經驗豐富與否,在本公司從業時間長短等因素而確定。

      2、根據崗位評價的結果參照員工工作經驗、技術、業務水平及工作態度等因素確定相應崗位工資等級,將公司所有崗位劃分為高層、中層和基層三個層次。

      3、崗位工資其它規定

      ⑴ 公司崗位工資標準須經公司領導批準;

      ⑵ 公司可根據經營狀況變化而修改崗位工資標準;

      ⑶ 新進人員被聘崗位以及崗位級別調整由行政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對從事專業性較強崗位的人員,公司可視情況而定。

      ⑷根據“變崗變薪”原則,員工晉級則增薪,降級則減薪。薪酬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三)績效考核與積分制度

      績效考核:

      根據員工個人工作業績做出的考核。各崗位規定其任務,如果連續數月未完成任務,公司有權隨時進行崗位降職處理或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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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積分管理:

      以積分形式來衡量員工的自身價值,工作執行力、工作態度等,把各種福利及物資待遇與積分掛鉤,積分高的員工可以得到更多的福利待遇,從而達到激勵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的目的。

      (四)津貼/補貼

      津貼,是指補償職工在特殊條件下的勞動消耗及生活費額外支出的工資補充形式。津貼/補貼是公司員工薪酬的有機組成部分,包括出差津貼、學歷津貼、酷暑嚴寒慰問津貼等。

      補貼,為保證員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包括交通補貼、通信補貼、誤餐補貼。

      1、交通補貼:根據員工居住地與工作地點情況具體核定。市區內80元;市區外160元。

      2、通訊補貼:根據工作性質與崗位的特殊性,除了市場部通訊津貼按崗位不同暫定

      100-200元/月之外;其他部門通訊津貼暫定50-100元/月;

      3、誤餐補貼:因加班或在外工作,既不能回家用餐、也不能在公司食堂就餐的,按每餐10元發給誤餐補助。

      4、出差津貼:公司各崗位人員在異地出差,視情況不同分為四類:

      ⑴ 有代理商或有其他客戶接待的情況下,日補貼30元/日;

      ⑵ 無任何接待情況下,標準按公司《出差制度標準》報銷外給予津貼30元/日。

      ⑶ 市區及近郊出差,當日能往返的、不給予補助。

      (4) 因工作需要長期駐扎外地的員工,省內日補貼30元/日;省外日補貼50元/日;工作期間的話費由原來補助的基礎上增加50元,駐外不足一月的,15天以下按半月計算,15天以上按足月計算;

      5、學歷津貼:促進了低學歷員工的學習、使其通過提升學歷來提高個人的收入水平,有利于公司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營造學習型的組織;減少高學歷員工的跳槽率并吸引更多的高

      3 / 8

      學歷人才加盟,促進公司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一種鼓勵形式,公司將員工取得的學歷(職稱)分為不同的等級并對應不同的學歷(職稱)津貼標準,員工享受公司按月發放的學歷(職稱)津貼。

      7、試用員工不享受任何津貼或補貼。

      (五)獎金

      1、獎金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門的全體正式員工。

      2、獎金種類分為績效獎、積分獎和總經理特別獎3種。

      3、試用員工原則上不享受獎金待遇,特殊情況除外。

      (六)福利

      1、法定福利——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失業保險。因公司尚

      未辦理社保事宜,暫時將按員工的保險比例額度以現金方式同工資一起發到員工工資卡中。

      2、公司為員工設置、帶薪假、三節(春節、端午、中秋節)禮品福利。

      3、公司為員工提供工作午餐、凡是登記在公司吃午餐的員工每月從工資中扣繳50元。

      4、公司提供員工宿舍,凡是登記入住宿舍的員工每月從工資中扣繳100元作為水、電、

      燃氣等費用。

      5、公司員工可享受一年一度的健康體檢。

      6、員工生日月,可享受公司給予100元的津貼。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五條:薪酬支付方式

      1、由公司統一在中國建設銀行辦理員工個人工資卡,在每月15日將實發薪資轉入員工個

      人工資卡(如遇節假日順延)。

      2、福利禮品由行政人事部發布通知后直接去領取。

      第六條:工資核算

      1、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根據勞動法規定)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日工資=月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21.75;

      小時工資=月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

      加班工資=日小時基本工資×加班小時數(半小時內的加班不計算)

      公司安排員工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在公休日加班應首先安排其補休,不能

      補休的和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按以下標準和《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審批程序發給加班費。

      2、考勤扣款

      (1)事假扣款:按《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需扣款的缺勤,

      扣款額=日基本工資×缺勤天數。

      (2)遲到/早退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積分。

      (3)脫崗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積分。

      (4)曠工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款標準扣款。

      扣款額=日基本工資×曠工天數×3。

      (5)病假扣款:病假期間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員工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

      70%計算。

      即:日工資-(日工資×30%)=病假工資

      (6)婚假:公司員工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申請結婚,依法享有

      3天的帶薪假,之外在3天婚假的基礎上還可以增加一個星期的不帶薪假期,晚婚假15天。

      扣繳方式:日基本工資×(休假天數-3天法定婚假)

      (7)喪假扣款:員工的直系親屬(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親兄弟姐妹、岳父母)去世,可享受國家規定的3天有薪喪假。

      扣繳方式:日基本工資×(休假天數-3天法定喪假)

      (8)年假/探親假:凡工作滿一年的員工,符合探親條件,根據路途遠近及交通便利等情況,公司給予3天帶薪探親假。

      3、其他扣款

      (1)宿舍費

      (2)伙食費

      (3)違紀扣除

      (4)其他扣除

      4、工資條形式

      (1)應發款項=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助+福利+獎金;

      (2)應扣款項=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3)實發金額=應發款項-應扣合計。

      第七條:離職與被解雇員工薪酬支付

      1、員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離職,應提前十五天向公司遞交了書面通知,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了離職手續,離職前的未發薪酬按以下規定計提、支付。

      ⑴離職月工作日的基本工資按日計算,績效工資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績效考核計算,離職日后的缺勤按事假處理。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在離職日一次付清。

      ⑵年度績效獎和超額利潤提成獎:在年終后離職的,按公司當年計獎辦法計發;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2、如在約定的未發薪酬支付日之前發現離職員工有直接損害公司經濟利益行為或在職期間遺留的業務問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離職員工應當賠償的,只支付在扣除賠償金后的余額。

      3、員工離職不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離職手續的,不予發放離職月的應發未發薪酬,待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后方可發放。

      4、因員工過失,公司按違紀辭退處理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從應發未發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須追加賠償。

      第八條:試用期工作時間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資。

      第九條:薪資異動核算

      公司員工因轉正、職位異動產生薪資異動,一律以公司統一制作的《員工轉正審批表》和《員工異動審批表》審批時間為準。

      第十條: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1、公司員工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1)實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門按本公司制訂的《提成工資計算辦法》規定編制本部門員工的基準提成工資,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送本公司行政人事部、財務部審核提成總額,經各部負責人簽字后,送公司總經理批準簽字,再轉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2)行政辦公室工資核算責任人依據《員工考勤匯總表》核算員工的考勤扣款;依據其他相關規定核算員工的其他應發款項和應扣款項,編制出《工資發放表》和《工資匯總表》,送轉財務部復核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備案。

      (3)由財務部按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數額,將工資匯入員工個人的工資帳戶。

      (4)各部門工資核算負責人將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工資發放匯總表》復印件及電子版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審核。如有差錯改正之處,由總公司公司行政人事部發出文字整改通知,于下月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員工工資發放與核算資料管理規范

      1、工資核算必須使用公司統一制定的有關報表格式。

      2、工資核算的依據資料必須分月整理成冊,由主管部門建檔保存。

      3、每月員工工資應發、應扣與實發數據,應采用工資條的形式告知員工本人。

      4、工資核發出現差錯,員工和有關責任人應及時糾正。

      第十二條:薪酬支付日

      公司計薪周期為每月的一日至月終日,薪酬支付日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節假日,則提前或順延一天。

      第十三條:本暫行制度至發布日起執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起草、解釋。

      行政人事部

      XX年XX月 頒布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本中心為貫徹同工同酬、勞資兩利的原則,以達到實行公平合理、簡單確切的工資管理辦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薪資原則

      員工薪金是以社會經濟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齡、學歷等作為依據發放。凡本中心員工的工資待遇,除有特殊情況之外,均應依照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薪資構成(建議分類:崗位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住房、工齡》/獎金《全勤獎、年終雙薪、年終獎金》/加班《非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法定節假日》

      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其中基本工資占月工資的70%,績效工資占月工資的30%。

      1、 基本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的范圍,在此范圍內再依“個人職能”核給固定工資。

      2、 績效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標準,再依個人工作績效核給變動工資。

      第四條 薪資形態

      員工工資以月薪制度為標準。

      第五條 薪資結算日

      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的計算期間以月底最后一天為結算日。

      第六條 薪資支付日

      1、薪資之給付原則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資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時,則提早于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后第一日發放。

      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而無法按期支付工資時,應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員工。

      第七條 薪資之扣除

      除依據法令之扣除額外,其住宿方面之相關費用也由薪資中扣除。

      第二章 工資等級標準

      管理、技術、行政部分(建議分管理、技術兩類,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條 初任工資

      1、 新進應屆畢業生,原則上以進入公司時員工的最高學歷來定級,其薪資等級按下列標準執行:

      2、非應屆畢業生,則需綜合考慮其所擔任的.職務,來公司以前的工作經歷、能力、工齡(相關崗位工齡)等因素后確定。

      第二條 職務工資

      中心工資按職務分四個層次九個等,每等有五個級,等級標準如下:

      第三條 上表工資不包括補貼及獎金

      第四條 職位提升人員的工資不得低于原支給工資額

      銷售部分

      第一條 中心根據各銷售員的銷售能力、工作業績、出勤狀況、工作態度等要素,將銷售人員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三個等級。等級劃分首先由銷售經理考核,再呈報公司總經理確定。

      一級:能夠協助上級工作,對其他員工能起指導、監督作用的,具備優秀品格的模范員工。一級銷售人員要有三年以上從事銷售工作的經驗,并且在近半年的銷售工作中取得優異的成績。

      二級:有一年以上銷售工作經驗,工作努力,經驗豐富,勇于承擔責任的業務骨干。

      三級:經過短期培訓的其他員工。

      第二條 銷售人員薪資由基本工資(具體多少要列出來)+績效工資+提成三部分構成

      第三條 薪資的支付時間和方法(見 )

      第三章 崗位工資定級、轉崗與調薪

      第一條 公司視員工的工作表現于每年12月31日起實施提薪,原則上若無特別需要時,則不會監時提薪。以下三種情況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1) 因試用期合格后轉為正式員工的工資定級;

      2) 因工作變動試用期后工資調整的;

      3) 對公司發展有突出貢獻經總經理批準的。

      第二條 提薪可分為二類:晉升提薪、年終提薪

      第三條 新進員工試用期按該崗位工資的最低工資起薪,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則執行該崗位工資的上一檔或二檔工資,不合格則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解除勞動關系。

      第四條 新進員工試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現,需要提前結束試用期的,由主管部門上交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審定匯總,交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五條 崗位異動動人員,由現部門提交有調動原因及原部門簽署意見的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審核匯總。調動核準程序按()文件灰頂執行。

      第六條 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喪失提薪資格:

      1、 錄用不滿一年;

      2、 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計數達45天以上者;

      3、 該年度受懲戒處分者;

      4、 正在提退職(含辭退、辭職、開除、自動離職)申請者;

      5、 其他經人事行政科評定認為不具備提薪資格者。

      第四條 提薪標準

      第四章 薪資保密管理

      第一條 本中心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中心盈利與發展積極作貢獻,實施以貢獻、工作能力論酬的薪資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爭取高薪的風氣,以及避免優秀人員遭嫉妒,特推行薪資保密管理辦法。

      第二條 各級領導應要求所屬人員不探詢他人薪資,不評論他人薪資,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

      第三條 各級人員的薪資除人事行政科主辦核薪人員、發薪人員和各級直屬領導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批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資,如有泄漏事件,另調他職;

      2、探詢他人薪資者,扣發當月1/3績效工資;

      3、吐露本身薪資或評論他人薪資者,扣發當月2/3績效工資,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視情節嚴重性扣發當月獎金或予以停職處分。

      第四條 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處理,不得自行理論。

      第五章 附則

      第一條 本細則與國家有關法律不符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實施,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人事行政科負責解釋。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規范市屬國有企業的薪酬管理,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屬國有企業,是指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市屬國有、國有控股企業及由其出資的企業(以下統稱企業)。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薪酬,是指企業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全部報酬。

      第四條 企業的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則:

      (一)堅持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的原則。出資人依法管理企業薪酬總額及企業領導人員、企業兼職人員的薪酬,企業內部薪酬分配由企業依法自主決定。

      (二)堅持薪酬與效益掛鉤的原則。經濟效益增長,薪酬總額增加;經濟效益下降,薪酬總額減少。

      (三)堅持兩個低于的原則。薪酬總額的增長低于企業經濟效益的增長,職員平均薪酬的增長低于企業勞動生產率的增長。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提高企業競爭力。

      (四)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政策及不可比因素產生的效益,不得作為增加薪酬的依據。企業領導人員與企業其他職員的薪酬差距,應當控制在合理的范圍之內。

      第二章 薪酬總額的確定

      第五條 企業薪酬總額由薪酬總額基數和新增效益薪酬兩部分組成。

      第六條 企業實行本辦法第一年的薪酬總額基數以上年實際發放總額為基礎,參照以下因素確定:

      (一)全市同等勞動力價格水平;

      (二)企業近三年經營情況及年度實際發放薪酬總額情況;

      (三)企業近三年平均勞動生產率及人均實際薪酬水平;

      (四)人員增減變動情況。

      企業實行本辦法第二年后的薪酬總額基數以上年實際發放的總額為基礎,參照全市同等勞動力價格水平、人員增減變動等因素確定。

      第七條 企業新增效益薪酬按薪酬總額基數的一定比例確定,與企業凈利潤額掛鉤。

      新增效益薪酬=薪酬總額基數(凈利潤額增長幅度薪酬浮動系數)非充分競爭性企業及主要承擔政策性業務的企業,掛鉤指標另行確定。

      第八條 薪酬浮動系數根樓堂館所建設據企業現有薪酬水平、勞動生產率、人均工資利稅率、同行業人均薪酬水平、企業規模和行業特點等情況確定,一般控制在0.7以內。

      第九條 凈利潤額增長幅度較大的企業,新增效益薪酬不得高于凈利潤增加額的50%,人均薪酬水平不得超過市勞動保障部門當年公布的同行業工資指導價位高位數水平。

      凈利潤額出現負增長的企業,新增效益薪酬按經濟效益下降的幅度以負值確定,薪酬總額下降幅度不低于企業前三年平均薪酬總額的20%,職員個人薪酬不得低于市政府規定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企業凈利潤額以中介機構審計確認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的凈利潤額為基礎,剔除不可比和不合理因素后確定。

      第十一條 企業和職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和住房公積金。應當由職員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企業從其薪酬中代扣代繳;應當由企業負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企業支付。

      企業和職員參加補充養老保險,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批準。

      第十二條 企業職員薪酬為稅前收入。職員應當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企業從其薪酬中代扣代繳

      第三章 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確定

      第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領導人員是指企業的下列人員:

      (一)國有獨資企業(尚未按公司法改建的國有企業)的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總會計師,黨組織專職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

      (二)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非職工代表董事,監事會主席、副主席、非職工代表監事,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總會計師,黨組織專職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

      (三)國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監事會主席、副主席、非職工代表監事,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總會計師,黨組織專職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

      第十四條 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由基本年薪與績效年薪兩部分組成。基本年薪根據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資產規模、主營業務收入、職工人數及個人崗位等因素確定;績效年薪與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掛鉤,在基本年薪的0-2倍之間確定。

      企業領導人員薪酬的具體確定,按照《*市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政府〔20*〕140號)、《*市屬國有企業增量資產獎勵股權暫行辦法》(政府〔20*〕43號)執行。

      第十五條 情況特殊、暫時無法開展經營業績考核的`企業,不得擅自提高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確需提高的,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批準。

      第十六條 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情況,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定向職工(代表)大會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第十七條 企業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規范企業領導人員職務消費行為,增加職務消費透明度,推進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企業領導人員的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方案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定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并逐級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和市國資委審核;年度職務消費情況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定向職工(代表)大會通報,并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和市國資委備案。

      第四章 兼職人員的薪酬確定

      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兼職人員,是指受持有國有產權的派出單位的委派(下稱派出單位),在其子企業中兼職的人員。

      經批準在子企業中任職、并已轉移了勞動關系的人員,不屬于兼職人員。

      第十九條 派出單位應當嚴格控制人員在子企業兼職,對確需在子企業兼職的,應當按照《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市國資黨通〔**〕4號)的規定,報經有干部管理權限的單位批準。

      第二十條 兼職人員應當在派出單位領取薪酬,按照兼職企業薪酬管理制度規定,將在兼職企業獲得的薪酬作為管理費全額上繳派出單位。

      第二十一條 派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同等職位人員的薪酬水平、兼職人員所兼職位及其職責履行情況等因素,從上繳的管理費中提取10%-50%補貼兼職人員。兼職人員在兼職企業沒有取得管理費收入的,派出單位可以視情況給予適當補貼。兼職人員的具體補貼標準,由派出單位提出意見(如派出單位有上一級國有產權持有單位的,須逐級審核),報市國資委審批。

      兼職人員的總薪酬,應控制在派出單位同等職位人員的2倍以內。

      第五章 薪酬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 企業薪酬實行總額控制,預算管理,年終決算,多退少補。

      第二十三條 每年年初,企業應當在深入分析預測全年經營情況的基礎上,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擬訂當年的薪酬預算草案。

      企業領導人員薪酬預算及兼職人員薪酬預算,應當在薪酬預算草案中明細列示。

      第二十四條 企業的年度薪酬預算草案,應當送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審查批準。

      國有控股企業的年度薪酬預算,還應當由有關國有產權代表依法提交企業有關決策機構審議批準。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當建立薪酬儲備金制度,薪酬發放應當留有余地,以豐補歉。

      未經批準,企業不得改變結余薪酬儲備金的用途。

      第二十六條 企業應當在每年3月底之前,依據經中介機構審計確認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上年度的薪酬決算草案。

      企業領導人員薪酬決算及兼職人員薪酬決算,應當在薪酬決算草案中明細列示。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年度薪酬決算草案,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審查批準。

      國有控股企業的年度薪酬決算,還應當由有關國有產權代表依法提交企業有關決策機構審議批準。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當依據市國資委批準的年度薪酬決算,對全年的薪酬計提和發放情況進行清算,超額計提的予以調整,超額發放的在下一年度扣回。

      第六章 薪酬的監督

      第二十九條 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計提和發放薪酬,不得超標準計提和發放。遇有特殊情況,須事先逐級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審核,并報市國資委批準。

      第三十條 企業國有產權持有單位應對其全資、控股企業的薪酬計提和發放情況進行監督。

      市國資委定期對企業薪酬計提和發放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必要時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

      第三十一條 企業違反本辦法的有關規定超額計提薪酬的,超提部分沖減企業當年成本;超標準發放薪酬的,責令企業收回超過標準部分,并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執行本辦法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對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規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工作人員薪酬管理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成立明確的分配制度。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與特點,成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的需要。同時利于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工作人員,以實現關鍵目標。

      2.成立合理的工資構成體系并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工作人員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的傾斜。

      3.成立積極的激勵機制。鼓勵工作人員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工作人員的上進心。同時成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的優秀工作人員。

      第三條: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的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工作人員。兼職工作人員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的構成

      第六條:工作人員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工作人員所獲得的國家承認的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的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的薪等國家承認的職稱國家承認的學歷基本工資(元)

      1、2薪等**

      高級職稱博士**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工作人員的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年后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后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工作人員的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工作人員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工作人員在企業中承擔的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并以崗位的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的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

      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的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周期及考核結果公布次月予以核發。

      1)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工作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的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的管理需要,績效考評周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的人員和業務,公司給與的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工作人員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的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的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的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的工作人員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發放對象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的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標而設定的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三章新進工作人員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工作人員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注

      1博士研發4000

      其他4000 2碩士研發3000

      其他** 3本科

      研發**

      其他1500 4大專1000 5中專(含以下)800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的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的特別人才,其

      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工作人員轉正時間:工作人員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雇工作人員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工作人員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的工作人員當月薪酬按日計算,并依實際出勤日的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的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的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于公司的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于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系需發放加班費的`,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第五章工作人員工資的調整

      第十八條:工作人員調薪: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及工作人員的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的內容:

      1.基本工資的調整:工作人員在取得公司認定的新的職稱或學歷后,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的調整:

      1)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后,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的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冊工作人員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折的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和公積金項目,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匯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的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后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工作人員薪酬采取密薪制,工作人員應對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推動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促進公司薪酬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充分體現“按勞取酬”的原則,使員工勞動得到合理回報。結合公司生產經營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薪資制度》適用于正式投產前公司所有員工工資的管理。

      三、管理原則

      公司員工工資管理以“定崗定編、以崗定薪”為基礎,以“按勞分配”的準則,充分體現市場化與激勵性原則,對員工工資進行分層管理。

      1、公司根據任職級別和崗位性質不同,分別采用計時/計件工資制、月薪制和年薪制。

      2、公司所有員工任職級別的確定依照青山鋼鐵董事局規定的范圍和程序辦理套級定檔。

      四、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人事科負責公司員工工資的統一管理。負責制定薪酬規劃、辦理薪資考核、指導薪資管理具體工作等。其他相關部門薪資管理崗位接受人力資源科指導,辦理具體工資、考勤、工時統計工作。

      五、薪酬體系

      公司薪酬體制分為年薪工資制、月薪工資制、計時/計件工資制三種。其中:

      1、工資類別

      生產部門的一線員工根據管理要求實行計時工資制/計件工資制;

      1、其他行政、購銷、技術崗位和正常工作時間的后勤崗位工作人員實行月薪制,保安等非正常工作時間后勤崗位實行計時工資制;

      2、車間主任/經理級別以上人員(含10級以上人員)實施區分不同職級不同年工資總額的年薪制。

      2、工資結構

      公司實行結構化工資制,主要分為基礎工資、各項津貼、固定加班工資和獎金四個部分,均為含稅工資。

      1、基礎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職級工資,按照相應職務級別套級定檔,并作為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和有關津貼計算基數。

      2、各項津貼:包括學歷和職稱津貼、通訊津貼、伙食津貼。其中:

      學歷和職稱津貼標準:博士研究生500元/月、碩士研究生300元/月;本科生100元/月;正高級職稱500元/月、副高級職稱300元/月、中級職稱100元/月、高級技師300元/月、技師100元/月。一人只能享受學歷和職稱兩種津貼中的一種,有多學歷的員工也只能享受其中一種,享受原則為就高不就低。職稱津貼必須與從事的崗位相對應。

      附:職稱分類表及崗位與職稱對應表

      經濟類政工類會計類統計類工程技術類工程師類技師類

      領導崗位行政人事崗位財務崗位生產崗位購銷崗位物流崗位

      伙食津貼:員工在公司工作享受工作餐補貼,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伙食津貼計算方法:

      生產系統員工:

      滿勤(即當月總天數):伙食補貼=300元未滿勤:伙食津貼=出勤天數x10元

      夜班在4小時及以上者,每次給予5元的夜餐補貼。

      非生產系統員工:

      滿勤(即固定滿勤天數):伙食津貼=300元

      未滿勤:伙食津貼=300-(滿勤天數-出勤天數)x10元

      當月入職員工:伙食津貼=出勤天數x10元

      出差員工出差時間無伙食補貼。

      請假超過3小時的,請假當天無伙食補貼。

      其他補貼標準:公司視具體情況分別給予員工午餐補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以及其他補貼。其補貼范圍和標準由相關具體制度規定。

      3、固定加班工資:公司根據工作性質不同,對一些工作崗位規定固定加班時間,支付固定加班工資。主要包括生產一線員工和管理人員。其工資標準在勞動合同中單獨約定。

      4、獎金:分為月獎、年終金。月獎適用生產工人和一般工作人員;年終獎適用全體員工,具體標準由公司領導層討論決定。

      六、工資級別與檔次

      公司工資級別按照管理層級共分為18級,每級分10檔,每個員工按照職務崗位套級定檔。詳見附件一。

      各級各檔的崗位工資由基本工資和職務工資組成。各崗位按照性質劃分為領導崗、生產崗、購銷崗、財務崗和行政崗5個類別。各崗位按照所屬級別核算工資,崗位/職務變動則崗位工資作相應調整。員工最低級別月工資不低于當地法定最低工資標準。詳見附件二。

      七、工資調整

      1、每年根據員工年度的工作業績、技能和態度等多方面的綜合表現,擇優給予加薪。每年加薪人員比例控制在50%以內(特殊年份例外)。每年加薪一次,一般在年末進行。加薪一般在工資檔次上調整,調級的要從嚴控制,提級調檔須按權限審批。

      2、7~10級套級定檔員工名單由綜合部人事科擬定,報公司經理例會討論通過,報集團審批;11級及以下的套級定檔員工名單由綜合部人事科擬定,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報集團備案。10級以上的套級定檔員工名單都要報青山鋼鐵董事局備案。

      3、工作崗位調整,按照新工作崗位標準發放,直接由綜合部人事科辦理,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

      4、業績突出者調薪,由所屬部門分管副總申請,綜合部人事科審核,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

      5、集體普遍調薪(3人以上),由部門經理擇優推薦,綜合部人事科審核,經理例會討論,總經理審批。

      6、工資調整和學歷津貼的調整時間:以學歷證書原件交至綜合部人事科,并可查驗為準。查驗方式:(1)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查驗。(2)網上查驗;(3)畢業院校出具蓋有公章的畢業生名冊登記表。

      八、工資計算

      1、計時工資

      根據部門與工種的不同,公司員工每天的工作時間分為8小時工作制、12小時工作制,每月的正常出勤小時總數稱為出勤工時。

      1、按小時計算的員工工資的核算辦法為:

      總工資=基礎工資+各項津貼+固定加班工資

      出勤工資=基礎工資÷28÷8×出勤工時

      臨時加班工資=基礎工資÷28÷8×臨時加班工時

      2、按月計算的員工工資的核算方法為:

      總工資=基礎工資+各項津貼+固定加班工資

      出勤工資=總工資÷26×出勤天數

      臨時加班工資=總工資÷26×臨時加班天數

      2、計件工資

      公司生產部門實行按照產量、單價與積分結合計算的計件工資或按照產量與單價結合計算的計件工資,分別采用如下計算方法:

      1、產量工資=產量×單價÷員工積分總和×個人積分;

      2、產量工資=產量×單價;

      具體計算方法和標準另行制定相關規定。

      3、加班工資計算:超過工作制規定工作時間進行工作的,經批準后可計算加班工資。生產計件/計產人員,不計算加班工資。非生產人員工作制規定如下:

      崗位/職務保安采購、食堂/后勤人員生產人員及管理人員行政/財務辦公人員

      1、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基礎工資的`3倍計算(按時計算的,以8小時為準)。

      春節期間,各部門安排上班的,初一至初三,每天按基礎工資的三倍計算,其他時間每天按基礎工資的兩倍計算;公司統一安排值班的,每天(含初一至初三)另補助100元。平時加班的,按實際加班時間計算。

      2、工作制規定的時間之外上班的,一天按兩天計算薪資。計件(產)人員、10級以上人員不計加班工資。

      4、年薪工資

      公司對符合年薪標準的不同職級員工分別確定年度薪資總額,在扣除按月發放的薪資總額外,剩余部分分兩次發放,每半年發放一次,由綜合管理部綜合部人事科登記造冊,報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實行年薪工資的員工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資,屬責任制員工。

      九、工資發放

      1、經綜合部人事科每月12日前明確生產部門員工的產量和工資計算方法以及考勤狀況。并明確所有員工工資異動情況和考勤情況,確定員工工資基數。

      2、每月18日前結算出所有員工的工資數目,交財務審核。22號前財務審核完畢,分別交各部門部長確認簽字,綜合管理部部長審核,再交分管副總審核。

      3、每月23~24日將全公司本月應發員工上月工資匯總表,交由總經理和董事長審批,25日發放工資。

      十、附則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與現代化企業制度相適應的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制度,充分發揮勞動力市場對未來企業工資分配基礎性調節作用,根據當地政府規定的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以及國家體改委印發的《股份有限公司勞動工資管理規定》(勞部發〔1994〕497號),并參局關于實行薪點工資的指導意見、成功企業工資分配標準,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工資管理分為管理崗薪酬管理、操作崗薪酬管理、其它輔助崗薪酬管理三部分。第一部分管理崗薪酬管理第三條管理崗工資由薪點工資、津貼和效益工資三部分組成。(技術人員、營銷人員除外)。

      一、薪點工資:薪點工資是以勞動崗位為對象,以點數為標準,以單位經濟效益定點值,以職工個人勞動貢獻大小為依據,確定勞動報酬的一種彈性工資分配形式。薪點工資由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和崗位工資三部分組成。

      1.基本工資:參照省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標準,確定基本工資為每人每月315元;

      2. 2。工齡工資:為了體現職工勞動的積累,對同崗位不同工作年限人員勞動差別給予平衡,工齡工資按職工連續工齡計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5元。

      3. 3。崗位工資:按職工的技能、學歷及不同崗位的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勞動復雜程度等根據“管理人員崗位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報酬。

      二、津貼:是一種福利性的.補助和附加工資,包括七項內容:

      1、書報費;2、洗理費;3、高溫費;4、物業管理費;5、取暖費;6、交通費;7、水電費。

      三、效益工資: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狀況,每季度初欲兌現上一季度效益工資,年終結算。

      第三章操作崗薪酬管理

      第四條操作崗工資由薪點工資、津貼、效益工資三部分組成。

      一、薪點工資:薪點工資由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和崗位工資三部分組成。

      1、基本工資:參照省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標準,確定基本工資為每人每月315元;

      2、工齡工資:工齡工資按職工連續工齡計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5元。

      3、崗位工資:按職工的技能、不同崗位的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勞動復雜程度對照標準,制定操作崗崗位工資。

      二、津貼:同管理崗薪酬管理中相應內容,。

      三、效益工資:以職工完成的工作量對照薪點標準,結合點值,依據企業效益情況兌現效益工資。

      第四章其它輔助崗薪酬管理

      第五條環衛工、綠化工、保衛、行政維修工等其他輔助崗薪酬由薪點工資構成:薪點工資由崗位薪酬和津貼二部分組成。

      1、崗位薪酬:600元/人月。

      2、津貼:此項數額與前述管理崗工資(保安人員享受保安夜班補貼)。

      第五章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六條員工養老保險等各種保險以薪點工資為基數計提。

      第七條員工工齡以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始算起。在本規定中,原參加帶資分流人員的原有工齡按每年5元計算工齡補貼;原局以現金方式有償解除勞動合同人員出資入股并在公司內應聘上崗,其原有工齡不予計算工齡補貼。

      第六章附則

      第八條本制度由人事工資部附則解釋第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 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薪酬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建立合理的薪酬管理體系,是企業經營與發展的需要,是應對外部競爭和內部激勵的有效手段。為適應現代企業發展的要求,結合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薪酬管理原則

      本薪酬管理制度必須貫徹按勞分配、獎勤罰懶、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以及根據激勵、高效、簡單、實用原則,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綜合考慮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所在崗位在公司的相對價值、員工貢獻大小等因素。

      第三條 薪酬增長機制

      1、薪酬總額增長與人工成本控制

      薪酬增長要建立與企業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與勞動力市場相應的薪酬增長機制。

      薪酬總額的確定要與人工成本的控制緊密相聯,加強以人工成本利潤率、人工成本率和勞動分配率為主要監控指標的投入產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約束機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長,使企業保持較強的競爭力。

      2、員工個體增長機制

      對員工個人工資增長幅度的確定在根據市場價位和員工個人勞動貢獻、個人能力的展現來確定,對企業生產經營與發展急需的高級緊缺人才,市場價位又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對本企業工資水平高于市場價位的簡單勞動的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薪。對貢獻大的員工,增薪幅度要大;對貢獻小的員工,不增薪或減薪。

      第四條 根據聘任、管理、考評、薪酬分配一體化的原則,直接聘請的員工的薪酬分配統一由企業人力資源部管理,并實行統一的等級工資制度。

      第五條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企業正式聘用的員工;

      第六條 職能分工

      1、薪酬與考核委員會

      根據公司的戰略發展規劃,提出本制度的制訂與修正原則,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則方案;組織討論并批準本制度的實施。審批人力資源部上報的薪酬方案及薪酬調整方案。

      2、人力資源部

      負責組織本制度的修訂和實施過程中的解釋,負責本制度的執行和監督;

      根據本企業各部門上報的考勤、考核資料,計算工資與獎金;

      負責組織和指導各部門擬訂薪資年度預算;

      負責審議各部門提出的員工薪酬調整議案;

      負責提出各部門員工薪酬調整方案,并上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批;

      第二章 薪酬結構

      第一條 薪酬構成、薪酬分類及適用范圍

      1、薪酬構成

      企業薪酬設計按人力資源的不同類別,實行分類管理,著重體現崗位(或職位)價值和個人貢獻。鼓勵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共同致力于企業的不斷成長和可持續性發展,同時共享企業發展所帶來的成果。企業薪酬包括:

      崗位工資:根據崗位職責、工作強度、工作條件等評價要素確定;

      工齡工資:根據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確定;

      學歷/職稱工資:根據員工取得的國家認可的學歷證書/職稱確定;

      提成工資:銷售人員銷售業務提成;

      獎金:經營管理獎、以及其它單項獎金;

      津貼/補貼:包括加班津貼、特殊工種津貼等;

      福利: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生育保險等。這部分公司為員工提供的福利也是公司提供給員工的薪酬,個人部分由員工承擔公司代扣代繳。

      2、薪酬分類及適用范圍

      適用崗位:全員。

      薪資模式:薪資=崗位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提成工資+津貼+獎金。

      第二條 薪酬管理標準

      1、崗位職級工資

      銷售人員基本工資:800元/月,保底任務X萬元

      團隊總監基本工資:20xx元/月,團隊任務XX萬元/月,完成團隊任務享受管理津貼0.5%(全轄)。

      前臺客服基本工資:1380元/月。

      前臺主管基本工資:20xx元/月。

      2、工齡工資

      2.1工齡工資是對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所給予的一種補償。

      2.2其計算方法為從員工正式進入企業之日起計算,連續工作每滿一年,可得工齡工資50元/月;工齡工資實行累進計算,滿10年后不再增加。

      3、學歷/職稱工資

      學歷工資根據員工的學歷確定。學歷以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為準,一個人同時擁有多個學歷時,取其最高等級相對應的資歷工資。制定本補貼為鼓勵員工進修更高學歷。大專50元/月,本科100元/月,碩士300元/月,博士600元/月。

      4、提成工資

      銷售人員提成: XX%。

      前臺客服提成:前臺客服自有業務提成按銷售人員當月傭金標準執行。

      5、津貼/補貼

      員工午餐補貼同每月工資一同發放,工及其它未上班的職員,應按天數扣減補貼金額。按實際上班天數給予10元/天。

      6、獎金

      獎金是對做出重大貢獻或成績優異的集體或個人給予的獎勵。

      第三章 定薪

      第一條 新進人員定薪

      1、新員工入職根據各崗位不同要求確定試用期1—3個月,按聘用崗位的崗位職級標準計薪,試用期內享受崗位基礎加一級崗位職級/能級/技能工資。試用期滿,經考核技能滿足本崗位需求正式錄用后,納入定級考核,確定職級等級。

      2、對于較優秀或特別稀缺的人才可以根據市場價格給予破格定級,或者招聘時有薪酬協議的按協議執行,但均須報權限領導批準。

      第二條 在職員工定薪

      1、規范定薪:

      (1)公司根據基層管理人員工作崗位、個人能力、業績成果核定其能級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崗級,技能等級、績效考核結果,按相應標準,由用人部門提請,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批后確定;

      (2)公司本部基層管理人員級薪酬由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確定。對于特殊人才或人員的工資標準,由董事長批準;

      2、人員薪資調整:每年1月份,各部門根據上一年的人員績效考核成績及新一年的工作目標、任務對人員進行優化組合,對于被優化出來的人員及新一年的人員缺口,以書面形式報人力資源部備案,進而確定薪資;

      3、對勝任崗位工作的人員,可根據勝任程度按薪酬等級表中相對應的工資標準上下浮動1-2個薪級確定薪資等級;

      4、對不勝任本崗位工作的人員,而本部門又無其他崗位合適的,原則上作為待崗處理,待崗時間至勞動合同期滿,待崗期間只發放基本生活費(即,基本工資),標準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額,在合同期內出現空缺崗位的,待崗人員可申請參加競爭上崗,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第四章 薪資調整

      第一條 個人薪資調整

      1、個人薪資調整主要指員工薪酬級別和所得的調整,在下列情況下進行調整:

      (1)崗位調換。在崗級不同的崗位調動,薪隨崗變。

      (2)職務晉升。責任變化,崗動薪變,按新崗級計薪。

      (3)工齡增加。連續工齡增加,增加的工齡津貼。

      (4)績效變化。業績表現突出或業績下降,進行調整。

      (5)特殊調整。

      2、無變動的個人薪資等級調整:

      部門或個人申請調薪的,必須通過相關考核,按照薪酬等級調整審批程序,經各級管理人員審批后調整。

      3、于崗位變化的.個人薪資調整:

      4、薪資調整后的計算方式:每月15日以后生效的,當月按原等級計算,15日之前生效的,當月按新等級計算。

      第二條 全公司普調

      1、薪資普調: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績效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

      根據經營狀況和薪酬戰略,薪酬整體調整決策和調整幅度由集團總裁提出,報董事會批準。

      2、有下列情況者,無資格參與薪資普調:

      (1)病假、事假、工傷假、產假等累計超過一個月者;

      (2)曠工一天及以上者;

      (3)該年度受到重大處罰或記過一次以上者;

      (4)加薪實施日前離職者。

      第五章 薪酬組織與發放

      第一條 薪酬策略

      本司董事長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公司人力資源部部長負責提供具體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后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報請公司人事與薪酬委員會審議,經公司董事長批準后實施。

      第二條 薪酬調整工作會議

      主要討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方案、特殊獎金發放等有關薪酬激勵的問題。

      第三條 薪酬發放

      1、薪資計算

      (1)薪資計算項目

      月薪酬=(崗位基礎工資+職級工資+獎金)-(各項個人應繳保險費+個人所得稅+其它扣除項目)。

      月薪酬=(崗位基礎工資+能級/技能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津貼)-(各項個人應繳保險費+個人所得稅+其它扣除項目)。

      月薪酬=(崗位基礎工資+提成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津貼)-(各項個人應繳保險費+個人所得稅+其它扣除項目)。

      月薪酬=(計件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津貼)-(各項個人應繳保險費+個人所得稅+其它扣除項目)。

      (2)考勤管理

      薪資計算的考勤期間為自然月,在每月的前3個工作日,由行政部行政專員提交考勤機中存儲的當月考勤數據,人力資源部員工結合當月人員請假情況,匯總考勤報表,并通知各部門經理確認;考勤確認的時間不得超過1天,人力資源部員工在每月的第5個工作日前回收考勤確認表。

      (3)提成/計件工資的計算

      每月的前5個工作日為各部門計算計量工資的時間,必須在第6個工作日將計算好的計量工資表提交到人力資源部;每月第6-10個工作日為薪酬員工匯總,計算提成/計量工資時間。

      (4)員工請事假時工資計算,以崗位工資與技能工資之合作為計算基數。

      (5)員工社會保險繳納、病休、工傷計算,以崗位基礎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崗位基礎工資低于當地社會保險最低繳納標準的,按社會保險最低繳納標準執行。

      3、各種休假的支付標準

      (1)病假工資的計發

      病假工資的計發標準由人力資源部另行制定《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工資管理辦法》,根據員工為公司服務年限制定相應的病假工資標準,員工在醫療期內,按照規定的醫療期限及病假工資標準,享受相應的享受相應的病假工資。

      (2)事假工資的計發

      事假以月考勤報表為準,按所休事假天數扣除相應日工資。

      3、其它休假各類工資的計發

      參照國家關于休假期間員工應該享受的相關福利待遇,并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由人力資源部制定相應的薪酬管理細則,報批后實施。

      (1)婚假:婚假期間按崗位工資發放,績效工資和各種津貼按天數扣除;

      (2)喪假:喪假期間按崗位工資發放,績效工資和各種津貼按天數扣除;

      (3)產假:產假期間按崗位工資發放,績效工資和各種津貼按天數扣除;

      (4)陪產假:陪產假期間按崗位工資發放,績效工資和各種津貼按天數扣除;

      (5)年假:年假期間按崗位工資發放,績效工資和各種津貼按天數扣除;

      (6)工傷假:按照國家有關工傷管理相關規定支付相應的傷殘津貼和補助。

      2、工資審批

      (1)薪資必須由公司董事長批準后方能發放,以下稱工資批準人;

      (2)薪酬員工完成薪資計算并形成“工資表”后,一并提交人力資源部部長、財務部部長,然后交工資批準人審批,審批完畢后交財務部出納人員

      (3)所有中間審核人,批準人的工作完成時間最長不得超過2個工作日;

      (4)如每月15日前工資批準人因出差不在公司,“工資表”由財務管理部審核后征得工資批準人同意可先行發放,待批準人返回后補簽。

      3、薪資發放

      (1)薪資發放日期:每月15日發放上月薪資,如遇周末/節假日,則提前發放。

      (2)未辦理工資卡的員工,必須由本人攜帶有效證件到財務部提取;

      (3)因計算錯誤造成員工薪資不符的,將在下月發放的薪資中補扣;

      第四條 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1、員工個人工資所得稅;

      2、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統籌保險費用;

      3、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4、員工違紀罰款及應個人故意或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其他款項及費用;

      第五條 工資計算期間中途聘用人員,當月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

      實際工作日數實發工資月工資標準當月應出勤天數

      第六條 一次性結清工資

      員工有下列情形應由員工本人向本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15天內一次性結清工資。

      1、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

      2、公司認可的其他事由。

      第七條 薪酬保密

      1、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等所有經手薪酬信息的員工必須保守薪酬秘密。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將公司的薪酬方案、標準、管理辦法以及員工個人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

      2、薪酬信息的傳遞必須通過正式渠道。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必須加強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關薪酬的電子文檔必須加密存儲。

      第六章 附則

      第一條 員工對薪資產生異議時可以提出書面申請,行使薪資請求權,但自發生之月起叁個月內未行使則視為棄權。

      第二條 本制度規定的薪資為稅前薪資。

      第三條 本規定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解釋。

      第四條 本規定從 年 月 日起開始實行,自本制度實行之日起原有有關工資管理的制度或規定停止使用。

      第五條 公司如需根據本制度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時,需要提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并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本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議,經審批后方可實施。

      第六條 如有其他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以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裁定結果為準。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 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與薪酬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切實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逐步建立起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激勵約束機制,合理確定企業負責人和員工收入水平,調動企業負責人與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切實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經濟效益增長和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經市政府確定的,由成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企業負責人,指企業的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和市國資委確定的其他負責人;所稱員工,指除企業負責人以外的,與企業形成勞動關系的主體;所稱薪酬,指按照相關法規和本規定,結合企業經營業績考核結果及合同、經營責任書等法律文件所確定的,應由企業支付給企業負責人和企業員工的勞動報酬。

      第四條企業薪酬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相關薪酬政策,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規范薪酬管理;

      (二)堅持激勵與約束相結合,薪酬與風險、責任相一致,與經營業績和勞動成果相掛鉤。

      (三)堅持績效考核,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和企業薪酬水平增幅不高于企業效益增幅,企業負責人薪酬水平增幅不高于企業職工平均薪酬水平增幅,維護出資人的合法權益。

      (四)堅持薪酬制度改革與相關改革配套進行,推進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和員工收入的市場化、貨幣化、規范化、透明化。

      (五)建立薪酬預算體系、統一薪酬構成、控制薪酬總額,合理控制企業人工成本,提高企業競爭力,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

      第二章企業負責人薪酬的構成和確定辦法

      第五條企業負責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特別獎勵三部分構成。

      第六條薪酬的確定辦法:

      (一)基本年薪

      企業負責人的基本年薪是企業負責人年度的基本收入,主要根據企業經營規模、經營管理難度、經營環境、所承擔的戰略責任和所在地區企業平均工資、所在行業平均工資、本企業平均工資等因素綜合確定。基薪每年核定一次。

      分配系數: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基本年薪為100%,副職基本年薪為70%-90%。

      (二)績效年薪

      績效年薪與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掛鉤。主要考核指標為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年度利潤總額、凈資產收益率和可持續發展能力;輔助指標為銷售(營業)增長率、管理費用控制率、應收賬款控制率等。主要指標為效益薪酬的計算依據,輔助指標為調整依據。企業完成市國資委下達的業績考核指標或責任目標,其負責人可獲得效益薪酬。考核指標隨考核辦法的調整而調整。

      績效年薪=績效年薪基數×調節系數

      其中:績效年薪以基本年薪為基數;調節系數根據考核分數,在0-3倍之間進行確定。

      當考核結果為E級時,其績效年薪為0;

      當考核結果為D級時,調節系數按(考核分數-D級起點分數)/(C級起點分數-D級起點分數)確定。其績效年薪在0倍到1倍績效年薪基數(以下簡稱基數)之間;

      當考核結果為C級時,調節系數按1+0.5×(考核分數-C級起點分數)/(B級起點分數-C級起點分數)確定。其績效年薪在1倍到1.5倍基數之間;

      當考核結果為B級時,調節系數按1.5+(考核分數-B級起點分數)/(A級起點分數-B級起點分數)確定。其績效年薪在1.5倍到2.5倍基數之間;

      當考核結果為A級時,調節系數按2.5+0.5(考核分數-A級起點分數)/(滿分-A級起點分數)確定。其績效年薪在2.5倍到3倍基數之間。

      凡企業年度利潤總額目標值低于上年度目標值與實際完成值的平均值的,最終考核結果原則上不得進入A級。

      (三)特別獎勵

      市國資委建立企業特別獎勵制度,獎勵對企業、行業和社會有特殊貢獻的企業相關人員。具體獎勵辦法另行制定。

      (四)確定薪酬的限制

      1、企業負責人崗位的分配系數差別限制

      擔任企業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的薪酬系數為1,副職由企業根據其任職崗位、責任和貢獻按法定代表人薪酬系數的0.6-0.9倍確定。

      2、企業負責人的薪酬與本企業職工薪酬的差別限制

      企業負責人平均薪酬不高于本企業(含所屬全資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8倍。年薪兌現超過的'部分,列入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記錄,作為離職后對有突出貢獻企業家特別獎勵的參考依據。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三章員工薪酬的構成

      第七條企業員工薪酬,原則上由基本工資、補貼津貼和績效工資(獎金)三部分構成,也可以根據其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另行確定。

      第八條基本工資是指企業支付給員工的,金額相對固定的基本報酬。其標準主要根據職務、崗位、職稱、學歷、工齡等相關因素,參照社會及行業同等工資水平等綜合確定。

      第九條補貼津貼是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支付給員工的各項補助性收入。

      第十條績效工資(獎金)是指企業根據經濟效益和員工的勞動成果支付給員工的獎勵性工資。

      第四章薪酬方案的制定和審批

      第十一條企業根據自身經營特點,依照本規定確定的基本原則和薪酬構成要求,制訂企業薪酬方案,并上報市國資委審批。

      第十二條企業薪酬方案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企業發展戰略目標、企業收入分配原則、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崗位設置、薪酬構成、各層級人員基本工資和補貼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 10

      【摘要】論文針對國有企業對知識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上的不足,提出了詳細的補充完善措施,并通過案例進行具體的指導說明,以期能夠改善國有企業對知識型員工的薪酬待遇,為企業留住人才。

      【關鍵詞】國有企業;知識性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1引言

      “知識型員工”這一概念是由美國學者彼得德魯克提出的,他賦予知識型員工的內涵是,掌握和運用符號與概念并利用知識與信息的群體。當時只限于運用在某個經理上,現今,這一概念也已推廣到大多數白領群體中。知識型員工與其他員工相比,具有過硬的專業知識基礎,且綜合素質高,價值觀念較強,創新創造水平高,比較注重薪酬待遇。知識型員工是國有企業的核心力量、精神支柱、創新創造的源泉,因此,企業要想招攬大量的知識型人才,就需要制定一套合理公平的薪酬管理制度。

      2我國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

      2.1國有企業的薪酬分配現狀

      目前我國國有企業在進行員工薪酬分配時,普遍使用的方式是按崗位分(即根據員工職務高低下發薪酬,越是高層,薪金越多)、按工作效果分(觀察員工的工作效果,予以不同的薪酬待遇)、按個人能力分、按市場價值分(根據市場需求確定不同員工的應得薪酬)、按工作年限分(資歷較高的員工要比新進企業的員工占優勢)。上述各種薪酬管理制度各有所長,但都存有明顯的弊端,不合理的薪酬分配待遇容易引發員工之間的矛盾,形成員工心理上的不平衡感,不利于企業良好團體關系的建立,進而阻礙企業的整體進步。

      2.2現存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的缺陷

      自經濟實現全球化發展后,國有企業與個體經營企業,包括與外資企業等的競爭關系越來越激烈。很多競爭企業利用知識型人員,特別是專家級的知識型員工對工資待遇的看重心理,用高薪酬、高福利的手段誘惑國有企業的知識型員工,從而造成國有企業出現大量知識型人才不斷跳槽的現象,這非常不利于國有企業的發展壯大。就現存國有企業對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分析,發現其存在的缺陷有:忽略了知識型員工的內心活動,沒有形成明顯的薪酬激勵制度。知識型員工經過數十年的研究學習或深造,其專業知識、勞動價值與普通的體力勞動者存在明顯的差別,企業對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種類過于單調,缺乏有效的激勵管理形式,因而對于員工來說沒有太大的誘惑力。這些缺陷都將會導致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資源的流失,并成為企業發展的絆腳石[1]。

      3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的補充完善

      國有企業的運轉離不開知識型員工的帶領和指導,知識型人才可以為企業的發展指明道路和方向,在國有企業的發展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此,企業必須建立起合理的員工薪酬管理制度,以避免知識型人才的流失。下面將對現有的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提出幾條補充完善建議。

      3.1配合知識型員工的薪金要求,采取合理的激勵政策

      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應該能夠滿足知識型員工的薪金要求,基本達到其對薪金報酬的期望值,以符合知識型員工的自我價值估算標準,順應社會發展趨勢。當企業給予的薪金低于或與員工的預期值相差太大時,就會影響員工的工作熱情,使員工內部產生不滿情緒,進而影響企業的發展。另外,在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中還要采取一定的激勵政策,對有突出貢獻的員工進行一定的.物質獎勵,從而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激發其創新創造的能力;還可以提高員工對本企業的忠實程度,防止一些知識型員工因經不住其他企業的福利誘惑而跳槽,這也是國有企業吸引和留住知識型人才的重要策略。

      3.2區分出明顯的薪金層次水平,構建合理公平的薪酬管理制度

      國有企業的知識型員工作為一個整體,其團隊協作和互助意識是十分重要的。但對于員工的薪金待遇不能一視同仁,對于知識型員工可以根據其工作經驗、學歷水平、個人能力和工作績效的不同,劃分出不同的層次,且在不同層次水平的知識型員工之間要形成明顯的薪金層次區別,從而突出體現其不同的崗位價值、創造性等。這種薪酬管理方式公平合理,容易被員工所接受,而且,區別的薪酬待遇有助于調動知識型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并促使員工不斷完善自己,提高個人能力,突顯其技術帶頭作用,進而使企業的知識型人力資源發揮出最大的經濟效益。

      3.3實行動態變化的員工薪酬管理制度,增加員工的新鮮感

      企業一直踐行固有的傳統的員工薪酬管理制度,容易造成員工心理上的疲勞感。員工對企業的薪酬安排已經了如指掌,便逐漸對工作產生懈怠,從而造成企業員工整體出現敷衍塞責、應付了事的頹廢現象,這會制約企業經營水平的提高和發展規模的擴大。實行動態變化的員工薪酬管理制度,使企業各類型員工對公司的薪金、激勵制度等有所期待,這樣他們就會拼盡全力,埋頭苦干,希望能夠提高自己的薪金水平。企業在恰當的時機,給員工來一個福利突襲,制造驚喜,可以增加員工的新鮮感,并且企業可以以此為誘導,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使其全心全意為公司服務[2]。

      3.4建立完整健全的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

      眾所周知,國有企業在我國的經濟發展過程中占據主導地位,所以我們對于國有企業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予以高度的重視,盡量建立起完整健全的管理體系。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既能為企業贏得知識型人才資源,還有利于企業的資金管理,進而使國有企業有條不紊地運行。在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中,除了員工的基本工資外,增設適當的福利、一次性激勵金、股權分配等各項附加激勵措施,可以提高知識型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使其安于本崗位工作,全心全意為企業貢獻自己的所長。

      4國有企業對知識型員工的合理薪酬管理制度的實例列舉

      下面以某一報社對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的改革為例,具體分析說明合理的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的建立。該報社之前采用的是國家相關部門制定修改的員工工資制度,但從長期執行該工資制度的效果來看,員工內部出現平分工資、沒有明顯的薪酬差別待遇的現象,這使員工處于滿足現狀,工作興致不高的狀態,進而制約報社的整體發展。因此,該報社決定對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進行一次改革修正,以充分發揮薪酬制度對員工的激勵作用。報社采用基本薪酬+績效考察獎勵+福利津貼的基本薪酬模式。針對特別的人才類型,采取相應的薪金吸引策略,以便吸引大量外來人才,增強報社的人才實力;對報社內部員工工資進行適當調整,區分出工資差異,應貫徹執行公平、合理、高效的薪酬分配原則,賞罰分明,不歧視新員工,給每一位員工提供充分展示能力的機會;報社還應不斷挖掘新型人才,予以合適的獎賞;每間隔一定的周期,為員工提供出國深造、專業培訓、外出度假的優惠福利,滿足員工的物質需求,從而提高報社員工的忠誠度,形成報社人才的絕對優勢。自該報社對原有工資制度實行改革之后,報社的發展規模和效益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由此可見,合理的員工薪酬管理制度及行之有效的激勵措施在一個企業長期穩定的發展過程中起著重要作用。

      5結語

      本文詳細研究了我國大多數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的不足,依據專業的薪酬管理理論,闡述了幾點切實可行的完善措施,報社薪酬制度改革的實例也為國有企業薪酬制度改革提供了一定的參考價值。希望本文的探討研究可以幫助國有企業建立起合理健全的知識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改善國有企業對知識型員工的薪酬待遇,為企業留住人才。

      【參考文獻

      【1】程貫平.激勵知識型員工的整體薪酬[J].中國人力資源開發,20xx(08):74-77.

      【2】王環.傳統薪酬制度的弊端及改革[J].新疆職業大學學報,20xx(03):132-135.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 11

      一、為達到勞資兼顧,互利互惠,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以下原則制定本制度:

      1、正確處理好企業與員工之間的物質利益關系,調動員工積極性、創造性,推動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崗位責任,在對員工能力及業績進行考評的基礎上,給予必要的薪酬。

      2、謀求穩定、合作的勞資關系原則:對公司的優秀骨干人才在薪資合理分配的基礎上予以特殊考慮,以建立穩定、長期合作的勞資關系。

      3、員工薪資參考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績效及工齡、資歷等因素綜合核定。 二、薪酬體制

      1、薪資標準確定:公司依照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確定個崗位薪資標準。 2、年薪制:由總經理確定年薪標準(一般一年確定一次)。

      (1)薪制對象:公司聘任的.高層管理人員,相關的高級技術、業務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

      (2)年薪標準:由公司總經理根據業績、能力、責任等因素確定,享受年薪制的員工薪資由工資總額的30%作為績效工資,其余70%按月平均發放,年終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核算績效工資發放額(以年終考勤、獎懲、績效考核等依據)。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員工由所在部門領導確定并報行政人事部審核,總經理審批。 (1)月薪制對象:除實行年薪制工資以外的固定在編員工。

      (2)月薪標準:根據員工能力、崗位重要程度、難度確定,行政人事部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4、日工資制:臨時雇用的施工工人。日工資制工人不屬于公司固定員工,其工資標準由工程部擬定,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5、公司固定員工分類:

      (1)高層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 (2)中層管理人員:部門經理、項目經理

      (3)專業技術人員:造價師、設計師、工程師、預算員、繪圖員、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資料員、會計、出納等

      (4)業務人員:市場開發人員、采購員

      (5)行政后勤人員:文秘、倉管、保安、雜工、清潔工等

      三、薪資結構:固定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組成

      1、基本工資:

      (1)貫徹“因事設崗,因崗定薪”原則,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的性質、責任大小、難度高低、專業性、勞動強度等因素起草各崗位基本工資等級標準,由總經理審批。

      (2)每個員工的基本工資等級由所在部門經理確定,中層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等級由總經理確定。一人擔任多個職務的,按照所擔任最高職務確定基本工資等級。 (3)基本工資標準:

      2、加班工資:因公司業務需要,目前公司未實行五天工作制,發生的加班公司根據不同崗位給予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發放標準:

      3、年資津貼:(由總經理確定按實際年資計算或自本制度批準施行之日起計算年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給與相應年資津貼:員工50元/月,部門經理100元/月。 (2)年資津貼不得超過500元/月,超過者按500元/月計算。

      (3)年資津貼調整:由直接上級填寫薪資調整表報總經理審批后交財務部執行。 4、獎金:

      (1)全勤獎:為鼓勵員工敬業精神而設,每月無遲到(無在上班時間開始后到崗的情況)、早退、曠工、未請病事假、無遲到或缺席會議、無忘打卡補簽、領導安排的加班無不參加的情況,當月獎勵100元。 (2)績效工資:(詳見《績效管理辦法》) (3)項目獎金:(詳見績效管理辦法)

      (4)年終獎:由總經理根據企業當年效益及個人績效、貢獻程度評定,評定標準及獎金標準由總經理確定。 ①優秀員工獎 ②優秀管理人員獎 5、補貼:

      (1)異地工作補貼:員工被派往外地工作的根據崗位以及工作地域給予200元至1000元補貼。具體標準由員工直接上級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薪資調整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后交財務部執行。 (2)其他補貼:由總經理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補貼種類、享受范圍和標準。

      四、薪資的發放:根據公司薪資管理的具體情況,針對薪資管理的重要性、機密性和高度準確性,確保薪資發放的有效運作。

      1、員工薪資采用月給制,薪資計算時間:每月1日至月末。

      2、新進員工于報到之日起計薪,25號后到職者,當月薪資并于次月薪資發放。

      3、試用期員工工作不滿5日離職的,不發給薪資。

      4、試用期員工無獎金和補貼(試用期內派往異地項目部工作的除外)。 5、薪資審批辦法

      (1)各部門員工每月的薪資,由財務部負責統計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2)薪資發放時間:每月工資于次月15日放,如遇節假日則提前發放。

      (3)薪資發放方式:除零星工資以現金支付外,其他所有員工工資均以工資卡形式發放。

      五、薪資調整

      (一)基本工資標準調整:員工基本工資調整其直接上級提出,填寫《職位薪資調整表》報請總經理審批。 1、升職、降職:

      (1)員工提升為高層管理人員時,改為年薪制;

      (2)員工提升為中層管理人員,其基本工資調整為與原基本工資額相近較高一級標準; (3)中層管理人員降職留用時,基本工資調整到與其原基本工資額相近較低一級標準。 2、績效考核:

      (1)員工連續5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A等的,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2)全年月度考核超過8個月(含)被評為A等,且全年無被評為的D等和E等的,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3)月績效評為E等的,次月績效考核仍不能達到C等的,基本工資降低一級;一年內基本工資降低兩次的,予以辭退;基本工資已為最低級,月績效考核被評為不能勝任的,予以辭退。 (4)連續2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E等的,給予辭退; (5)連續三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D等以下的予以辭退; (6)全年超過6個月績效考核為D等或以下的,予以辭退。

      3、評優:被評為年度優秀員工、優秀管理人員的,于獲獎勵次月起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4、違紀: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尚可不予辭退處理的,視情節降低基本工資級別(由所在部門提出降低工資級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執行)。

      (二)加班工資調整:員工升職或降職或崗位調動時由直接上級提出調整申請,報總經理審批。 (三)緊急調薪:公司遇重大經營、財務等方面的問題,經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會議討論通過,總經理批準可緊急調薪,但調薪幅度不得超過30%。

      六、工資查詢:發放工資時要附上工資組成及扣款項目明細,若員工發現當月工資有誤,可向財務部查詢。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 12

      跨入21世紀以來,國際國內政治、經濟形勢的不斷發展變化,以及中國市場逐步開放,經濟一體化的進程進一步加快了航空軍工企業的轉型發展,這對于我國航空軍工企業來說是一次機遇,同時也是一次巨大的挑戰。

      一、航空設備企業薪酬管理的現狀

      當前大部分航空設備企業在每年年初都對工資基數進行修定,到了年末對員工實行績效考核,對全年工資進行工資總額制定的管理模式。航空設備企業的員工薪酬主要由工資、獎金、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以及其它的一些福利構成。而工資是員工薪酬的主要部分,同時也是員工能夠直觀了解的部分;年終獎金是航空設備企業薪酬分配的又一種組成方式,每年年終,企業的上級對各個分級企業的利潤進行考核,對每個企業的不同情況分發不同額度的獎金,在分配到不同員工名頭上,對員工進行獎勵;社會保險是國家規定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的部分;而其它福利則包括一些生活補貼,例如交通補貼、通信補貼等。

      二、航空設備企業薪酬管理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當今我國的航空設備企業的薪酬體系依舊是“行政主導型”的,企業較為注重人的學歷、資歷、級別等因素,一般航空設備企業的薪酬都是按照行政等級來確定的,這種情況下,員工的職務、學歷水平、以及職稱和工作年限就成了薪酬高低的決定性因素,員工工資的高低完全看其在企業中的地位,而不是其工作能力,這對于員工利益而言有失公平。

      1.薪酬分配制度不公平。

      對于員工技能上的工資制定沒有與工資等級掛鉤,使得技能效益工資成了補貼性工資,而職工工齡長短決定工資高低,反應不出員工能力上的高低,這使得能力較高的員工得不到應有收獲,薪酬制度有失公平。獎金等級也沒有過多考慮員工的工作水平,使得員工學習技能、要求進步的積極性不高。

      2.薪酬制度與市場經濟體制脫軌。

      由于航空設備企業的薪酬制度是按照員工職業等級進行高低區分的,一般情況下,薪資結構較為復雜,企業對工資單元劃分非常細致,大部分都是固定工資,只有很小一部分是靠員工工作能力進行變化的,薪資的制定結構和水平過多的考慮員工的職稱和地位,對于績效沒有足夠關注,這與當今市場經濟體制下的企業薪酬調配不符,違背了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競爭規律,使得員工缺少競爭意識,導致工作熱情不高。

      3.薪酬制度缺乏激勵性。

      基本薪酬是企業薪酬的核心部分,它沒有足夠的激勵性,對于一些浮動性較大的薪酬,也實行固定化的薪酬模式,對薪酬的分配一般都是平均主義。部分的航空設備企業只對員工薪酬進行簡單的排序,將工資分成不同等級,按照員工的職位高低進行分配,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薪酬內部分配不公平,對一些與員工的利益造成損害,使得員工積極性下降。

      三、航空設備企業薪酬管理的改善對策

      企業對工資的'制定要本著公平、激勵、合理原則,這就要求企業對原有薪酬制度進行合理的改革和創新。

      1.建立有競爭性的薪酬制度。

      想要建立有競爭性的薪酬制度就要對員工進行競聘上崗,使得員工職位與能力相匹配,在對薪酬制度進行改革和創新的同時對員工的職位進行合理配置,多考慮員工工作能力,而非工齡長短,建立科學的升職考核機制,對真正有能力可以勝任職位的員工進行升職加薪,促進員工薪酬的公平性和公開性。

      2.實行以崗位工資制為主的薪酬制度。

      企業要根據地區最低生活保證額為基礎制定基礎工資。在此基礎上對員工實行崗位工資制,即根據員工崗位的不同制定不同級別的工資,例如:工作性質較為穩定,工作較輕松的崗位,因其對員工能力上的要求不是很高,不會有過大的工作壓力,所以對其工資的制定就不能過高;對于一些技術性較強、復雜程度較高或者工作中存在風險、工作壓力較大的崗位制定較高的工資額度,例如設計員、數控加工中心編程人員、有毒有害操作工等職位。

      3.技術與管理相結合,發展多樣化的薪酬體系。

      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對不同類型員工采取不同的薪酬制度,以員工的能力和技能為基礎,發展多樣化薪酬體系,用科學的手段將不同因素有機結合,來滿足不同層次員工的需求。航空設備企業要根據人才的不同特點,不同層次采取不同的薪酬制度,同時企業的工資薪酬水平還要有一定的競爭力,以達到吸引人才,留住員工的目的。綜上所述,制定具體的薪酬制度時,既要使得薪酬制度滿足不同人才不同崗位的需求,還要與企業經營效益、當地勞動力市場等因素相結合,通過薪酬高低差異,激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而且企業的基本工資要滿足員工生活需要,并具有一定的市場競爭力,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達到內外均公平的效果。航空設備企業的人力部門要從薪酬的基礎和標準進行設定,對薪酬結構、薪酬制度進行設計,根據員工的發展和薪資的提升三個層面對薪資制度進行設定,要體現薪資制度的公平原則。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 13

      一、中小民營企業現狀

      普遍認為,500人以內的企業屬于中型企業,200-300人以內的企業屬于中小型企業,100人以內的企業屬于小型企業,10人以內屬于微型企業,這類企業的共同特點:管理相對薄弱,實施正規化管理成本高,人員配置不齊全,很難專業化,職業化,因此需要一套簡單、易于理解、便于操作的人力資源運用策略。薪酬政策在中小企業中是人力資源開發管理策略最重要的實施基礎。

      中小型企業普遍存在生命周期短暫的問題,在美國每年新成立的小公司約50萬戶,其中3/4在當年就倒閉破產,只有約20%的成功率,日本公司的成功率只有12%。這種狀況,對中小型公司來說,其挑戰是巨大的,自始至終變化是其最重要的特征。創業期,發展成長期,衰退期的變化迅速。

      企業運營所擁有的資源包括:資本資源、人力資源、技術設備資源、信息資源和自然資源等。在企業所有可調配的資源中,人力資源的運用是最重要體現,制定企業競爭策略,反映企業文化,實施價值創造,形成商業模式,組成組織架構,執行目標追求。對于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企業更難以像大型企業一樣,配置專業專門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因此人力資源管理就是中小企業管理的關鍵點,而薪酬政策和策略理所當然成為中小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和首要考慮的問題,從而薪酬策略成為中小企業實施企業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絕大多數中小企業在成立之初,都普遍缺少相應的專業管理知識和技能。其實,可操作的薪酬策略主要是適合和能夠適時調整。

      二、薪酬的三個組成部分

      薪酬涵蓋了員工由于為某一組織工作而獲得的所有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收入,其中包括薪資、獎金、津貼、養老金以及其他各種福利收入。換言之,所謂薪酬,就是指員工因為雇傭關系而從雇主那里獲得的所有各種形式的經濟收入和服務、福利。薪酬可以劃分為基本薪酬、可變薪酬以及間接薪酬(福利與服務)三個部分。

      (一)基本薪酬

      它是指一個組織根據員工所承擔或完成的工作本身或者是員工所具備的完成工作的技能而向員工支付的穩定性報酬。一般情況下,企業是根據員工所承擔的工作本身的重要性、難度以及對企業的價值來確定員工的基本薪酬的,這就是職位薪資制。此外,企業對于組織中的一些特殊人員采用技能薪資制或能力薪資制。

      基本薪酬是一位員工從企業那里獲得的較為穩定的經濟報酬,因此,這一薪酬組成部分對于員工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它不僅為員工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穩定的收入來源,而且是可變薪酬確定的一個主要依據。如前所述,員工基本薪酬的確定依據通常是員工所從事的工作本身或員工所具備的完成工作的技能,基本薪酬的變動主要取決于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總體生活費用的變化和通貨膨脹的程度;二是其他雇主支付給同類勞動者的基本薪酬的變化;三是員工本人所擁有的知識、經驗、技能的變化以及由此而導致的員工績效的變化。

      此外,企業所處的行業、地區以及企業所在產品市場的競爭程度等等,都會對員工的基本薪酬水平構成影響。在員工基本薪酬的變化中,最重要的一種基本薪酬增長方式是績效加薪的做法。

      (二)可變薪酬

      可變薪酬是薪酬結構中與績效直接掛鉤的部分,有時也被稱為浮動薪酬或獎金。可變薪酬的目的是在績效和薪酬之間建立起一種直接的聯系,這種業績既可以是員工個人的業績,也可以是企業中某一業務單位、員工群體、團隊甚至整個公司的業績。由于績效和薪酬之間建立了這種直接的聯系,因此,可變薪酬對員工具有很強的激勵性,對企業績效目標的實現起著非常積極的作用。它有助于企業強化員工個人、員工群體乃至公司全體員工的優秀績效,從而達到節約成本、提高產量、改善質量以及增加收益等目的。通常而言,可變薪酬可以劃分為短期和長期兩種。

      短期可變薪酬一般是建立在非常具體的績效目標之上的。長期可變薪酬的目的則在于鼓勵員工努力實現跨年度或多年度的績效目標。

      事實上,許多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和一些核心的專業技術人員所獲得的企業股權以及與企業長期目標(如投資收益、市場份額、凈資產收益等)的實現掛鉤的紅利等等,都屬于長期可變薪酬的范疇。與短期獎勵相比,長期獎勵能夠將員工的薪酬與企業的長期目標實現緊密聯系在一起,并能對一個企業的組織文化起到一種更強大的支持作用。需要說明的一點是,績效加薪和可變薪酬都與員工相聯系,績效加薪一旦確定,就會增加到基本薪酬之上,第二年的績效加薪會在上一年已經加過薪的基本薪酬的基礎上再加薪,這樣,績效加薪就會產生一種累積作用。可變薪酬卻不存在這種累積作用,可變薪酬往往只適用于員工和企業約定的某一個績效周期,一旦績效周期結束,獎金已經兌現,那么過去的約定就不復存在,雙方必須開始下一輪新的約定,員工也必須重新努力工作才能獲得新的績效獎勵。

      因此,由于績效加薪的累積效應,即使在較短的`時間內不會對企業的成本開支構成太大的問題,但是在一段較長的時間內卻很有可能給企業帶來較大的成本壓力,尤其是當企業面臨困境的時候,績效加薪有可能對企業的資金流量和運營成本構成威脅。可變薪酬則基本上沒有這方面的問題,由于它是與員工的業績或者企業的整體經營業績聯系在一起的,因而具有較強的靈活性,一般不會對公司的成本構成持續性的影響,因為一旦員工的績效或者是企業的績效下滑,員工可以得到的獎金數量也會隨之下降。

      (三)間接薪酬

      員工福利與服務之所以被稱為間接薪酬,是因為它與基本薪酬和可變薪酬存在一個明顯的不同點,即福利與服務主要不是以員工向企業供給的工作時間為單位來計算的薪酬。間接薪酬一般包括帶薪非工作時間(例如年休假、承擔法院陪審任務而不能工作等)、員工個人及其家庭服務(兒童看護、家庭理財咨詢、工作期間的餐飲服務等)、健康以及醫療保健、人壽保險以及養老金等等。一般情況下,間接薪酬的費用是由資方全部支付的,但有時也要求員工承擔其中的一部分。

      作為一種不同于基本薪酬的薪酬支付手段,福利和服務這種薪酬支付方式有其獨特的意義:首先,由于減少了以現金形式支付給員工的薪酬,因此,企業通過這種方式能達到適當避稅的目的;其次,福利和服務為員工將來的退休生活和一些可能發生的不測事件提供了保障(有些間接薪酬被員工看成是“以后的錢”);最后,福利和服務亦是調整員工購買力的一種手段,使得員工能以較低的成本購買自己所需的產品,比如健康保險、人壽保險等等。因此,福利和服務成本在國外許多企業中的上升速度相當快,許多企業采取了自助餐式的福利計劃來幫助員工從福利和服務中獲取更大的價值。

      在計劃經濟下企業福利和社會福利混淆,許多人將國有企業的生產率低下部分地歸咎于企業的福利制度,導致許多企業對福利的看法消極多于積極,在現實中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許多企業只愿意多發工資,不大愿意去搞福利,陷入了“福利工資貨幣化”的陷阱。事實上,福利的特殊作用是薪酬的其他組成部分所無法取代的,如何吸取國外企業在福利方面的一些好的做法,如增加福利比例和考慮員工職業遠景等方面著手,從而幫助和提升企業在吸引、留住人才方面獲得主動,是企業需要學習、思考和設法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

      三、中小民營企業薪酬管理存在的問題

      企業薪酬策略對招聘,用人,留人,吸引人才,甄選人才都起著重要作用。中小企業的薪酬管理普遍存在的問題有以下幾個:

      (一)薪酬戰略缺失

      企業戰略其實就是企業謀略,是對企業整體性、長期性、基本性問題的規劃,它以未來為基點,為適應環境變化、贏得競爭優勢和取得經營業績而做出的事關全局的選擇和行動。其所要解決的是“我們經營什么以及如何在經營中獲勝”的問題。人力資源戰略是對企業戰略的一個有效支撐,其所要解決的是“人力資源對我們取勝有何作用”的問題。企業的薪酬戰略是公司人力資源戰略的分解和細化,薪酬戰略的中心是以一系列薪酬選擇幫助企業贏得并保持競爭優勢,其所要解決的是“整體薪酬制度如何幫助我們取勝”的問題。在中小民營企業中,制定有切實可行的企業戰略的公司很少,擁有符合企業戰略和企業現狀的人力資源戰略、薪酬戰略的更是鳳毛麟角。

      (二)薪酬理念缺乏

      薪酬理念明確了企業在薪酬管理方面所倡導的價值導向,是薪酬體系的靈魂。它指明了公司為什么樣的行為和什么樣的業績進行付酬。大多數民營企業不知道應該對何種價值付酬,薪酬理念缺乏。他們通常的做法是按照行政級別、學歷和在企業的工作年限來進行價值分配,而對職位所承擔的責任和風險、員工的技能水平、員工的能力等產生績效的真正關鍵因素,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三)薪酬設計不科學

      中小民營企業幾乎不做薪酬調查,即使做薪酬調查,調查范圍也很有限,只是很粗放地簡略觀察市場總體薪酬行情,其收集的數據缺乏真實可靠性,使得薪酬水平的確定缺乏科學性。此外,中小民營企業的職位評價體系不夠完善。管理者主觀設定職級職位,然后運用簡單的排序法排出員工等級,將同等級同類別的職位歸類歸檔確定薪酬等級。

      (四)薪酬結構失衡

      薪酬結構是由各種薪酬部分組成,這些薪酬部分一般可分為靜態薪酬(基本工資等)、動態薪酬(績效工資、獎金等)和人態工資(福利、津貼等)三類。薪酬結構失衡主要體現為兩種:第一種是薪酬結構的失衡。比如在很多中小民營企業中,福利這一薪酬要素往往沒有引起應有的重視。薪酬結構失衡會致使企業的薪酬體系在運行過程中缺乏足夠的靈活性,無法滿足多數員工在薪酬方面的不同需求,特別是對員工的短、中、長期激勵的組合效果產生影響。很多中小民營企業,將福利因素完全變成了保健因素,激勵效果差,自助福利的設計沒有引起重視。第二種是各類人員的薪酬單元組合比例失調,如固定工資比例過高,績效工資比例過低,導致薪酬的激勵作用無法有效發揮。

      (五)薪酬政策不合理

      中小民營企業薪酬對外缺乏競爭力受企業規模的限制,中小民營企業難以承受過高的薪酬成本,員工整體薪酬水平普遍低于市場水平,多數中小民營企業的薪酬政策不合理,薪酬分配不以員工對企業的重要性及其工作貢獻度為標準,而是簡單的以員工所處級別及工作內容為參考,造成中小民營企業薪酬管理對外競爭力不足加劇,企業陷入難以吸納和有效運用優秀人才的窘境。

      (六)薪酬分配缺乏內部公平性

      多數中小民營企業沒有完善的薪酬管理體系,員工的薪酬多半由老板憑經驗及個人喜好在員工應聘時與之談判后確定,隨意性較大,從而造成企業員工薪酬標準的混亂。根據美國行為科學家亞當斯的公平理論,一個人的工作動機不僅受其所得報酬的絕對數目的影響,而且還受到相對報酬多少的影響。中小民營企業內部薪酬管理體系不規范,同工不同酬或同酬不同工現象嚴重,使員工產生不公平感,從而極大地挫傷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尤其是中國勞動力充裕,一些中小民營企業主抱著三條腿的青蛙難找,兩條腿的人滿大街跑的心理,不肯糾正其薪酬管理理念,殊不知,這樣沒有制度保障單純以老板喜好為導向的薪酬管理體系,最終只會使員工產生消極怠工工作不負責等對抗心理,從而影響企業正常工作的開展。

      (七)薪酬管理激勵功能弱

      中小民營企業形式上都實行績效工資制,但員工的薪酬實際上無法真正同員工的績效掛鉤,特別是知識型員工,因為缺少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標準而使他們的工作貢獻度無法得到準確的衡量,其薪酬自然沒辦法與他們的績效相匹配。績效評估的不準確會導致員工工作效率下降,薪酬激勵功能弱化。一些中小民營企業老板難改一貫只注重物質資本,忽視人力資本的傳統觀念,認為員工付出的勞動由其所得薪酬補償,只要支付及時性的高薪酬就能吸引并留住人才,并沒有認識到人力資本巨大的增值潛力,從而導致其薪酬制度缺乏長期激勵機制來引導員工行為的長期化。

      四、對策

      (一)從戰略出發的薪酬管理

      中小企業在設計薪酬時,要考慮薪酬管理對企業戰略目標的支持,考慮如何使企業通過薪酬管理體系來支撐企業的競爭戰略,獲得競爭優勢。使員工的努力和行為集中到幫助企業在市場的競爭和生存的方向上去,使員工和企業確立共同的價值觀和行為準則。建議企業在確立組織的公司戰略和業務單元戰略的基礎上,確定企業的人力資源戰略,而薪酬戰略則建立在人力資源戰略基礎之上,體現出作為人力資源系統子系統的薪酬系統是如何支持人力資源戰略實現的。在確立了薪酬戰略以后,必須將薪酬戰略轉化為具體的薪酬制度和薪酬管理流程,才可以完善戰略性薪酬體系的設計。通過完善設計有效地引導員工的態度和行為方式。

      (二)建立以人為本的薪酬管理制度

      人才是企業發展的核心要素,中小民營企業要留住人才,建立以人為本的薪酬管理理念和體系至關重要。以人為本的薪酬管理制度,是以員工的需求為出發點的。企業內員工的需求不盡相同,有的員工把獎金看得很重,有的員工特別是知識分子和管理干部則更看重晉升職務、尊重人格、授予職稱等。管理者要想取得很好的領導效果,使員工的激勵水平最大化,就必須以人本主義理念為根本,以員工為中心,了解他們多樣化的需求并做出積極的反應,建立以人為本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

      公平是保證企業薪酬管理制度達到激勵目的的前提條件,而有競爭力的薪酬政策是企業在市場上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對于通過努力工作來獲得薪酬的員工來說,企業只有保證薪酬政策的公平性,才能使他們相信付出與相應的薪酬是對等的,否則會挫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公平并不等于平均,薪酬政策的公平,是指在同一企業中不同職務所獲得的薪酬應正比于各自的工作貢獻,只要比值一致就是公平,它允許企業內部薪酬分配適當拉開差距。對外競爭性的薪酬政策,并不是指提高企業整體薪酬水平,而是指將現有的薪酬成本進行合理分配,重要程度不同的工作崗位、知識結構工作能力不同的人員給企業帶來的效益是有差異的,可以賦予不同的薪酬分配權重,從而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效益。將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等對企業貢獻度大的員工的薪酬水平定位在市場薪酬水平之上,以保證其具有市場競爭力;而對于一般崗位的員工,因為市場上供過于求,替代成本較低,可將薪酬水平定位在等于或低于市場薪酬水平,以約束企業的薪酬成本。

      (四)實行公開透明的薪酬支付制度

      科學的薪酬管理體系要求公平的薪酬制度,而公平的薪酬制度,其前提必須是企業高層能將薪酬分配信息準確地傳達給員工,使員工了解企業薪級制度和可以晉升的職級,每一薪級的起薪點,最高的頂薪點等,減少員工不必要的猜測,保證員工的工作熱情。保密的薪酬支付制度只會使員工之間互相猜測,引發員工的不滿。實行公開透明的薪酬支付制度,讓員工了解這樣的信息,即薪酬高的人自有其高的道理,薪酬低的人也自有其不足之處。同時,企業在制定薪酬制度時,可以讓一定數量的員工代表參加。薪酬制度實施后,企業可以設立一個員工信箱,隨時解答員工在薪酬方面的疑問,確保企業薪酬制度的透明化。這樣,才能使企業員工體會到公平。

      (五)設置以績效為導向的薪酬結構

      企業薪酬結構的設計對企業員工的行為具有一定的導向作用,從而鼓勵員工產生企業需要的行為。薪酬具有保健和激勵兩大功能,剛性薪酬制會強化薪酬的保健功能,弱化薪酬的激勵功能,鼓勵員工出勤不出力。因此,中小民營企業薪酬結構設計時應設置績效工資,而且績效工資的比例隨著崗位級別、崗位所承擔責任的增加而增加,真正做到使企業各個級別員工的薪酬收入均與其工作績效掛鉤,并通過對員工工作績效的量化考核來確定績效工資的多少,充分發揮薪酬的正向激勵功能。

      (六)合理拉開差距,更加注重公平

      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應該體現效率優先,從而刺激員工之間的競爭性,提高工作效率。但在薪酬的其他組成部分,就更應該體現薪酬的公平性,從而給予員工安全感。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 14

      一、制定合理的薪酬策略

      合理的薪酬策略是薪酬管理制度的基礎。企業應該根據自身的經濟狀況、行業特點和員工需求,制定符合市場水平的薪酬政策。在制定薪酬策略時,需要考慮到員工的崗位職責、工作內容、績效表現以及市場行情等因素,確保薪酬策略公平合理。

      二、建立科學的薪酬體系

      建立科學的薪酬體系是完善薪酬管理制度的重要環節。薪酬體系應該包括基本工資、績效獎金、福利待遇等多個方面,既能夠滿足員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又能夠激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在建立薪酬體系時,需要根據員工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分配相應的'薪酬比例,確保薪酬與員工貢獻相匹配。

      三、激勵員工的績效考核和薪酬差異化

      激勵員工的績效考核和薪酬差異化是提高員工工作動力和激發潛力的重要手段。企業應該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機制,通過量化指標和定期評估,對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客觀評價。在績效考核的基礎上,對員工的薪酬進行差異化分配,獎勵優秀員工,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四、加強薪酬管理的監督與評估

      為了確保薪酬管理制度的有效實施,企業需要加強薪酬管理的監督與評估。監督與評估可以通過定期的薪酬調研、員工滿意度調查和等方式進行。通過監督與評估,可以及時發現和解決薪酬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不合理之處,確保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平性和科學性。

      綜上所述,完善薪酬管理制度對于企業來說至關重要。通過制定合理的薪酬策略、建立科學的薪酬體系、激勵員工的績效考核和薪酬差異化,以及加強薪酬管理的監督與評估,企業可以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員工工作動力,從而提升企業的競爭力。作為專業的HR,我們應該積極參與和推動薪酬管理制度的完善,為企業發展和員工福利做出貢獻。

    企業薪酬的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摿講懷瑪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范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四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范圍。

      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

      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后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一條適用范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采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占%(如40%~50%)。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于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占%(如20%~30%)。

      3.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系;

      (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5)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于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準;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于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人事部依據匯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后,發放獎金。

      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于工齡工資。

      1.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公司聘為中、高級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杰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范圍: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匯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并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日。

      第二十二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第二十五條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六條本方案經董事會批準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小微企業薪酬管理制度問題研分析

      1.小微企業薪酬管理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小微企業整體薪酬水平不高

      據相關調查數據統計得出,高成長性小微企業工資整體薪酬水平不高,大多數小微企業的薪酬水平位居中下游,其中位于前列的占26. 87%,位于中下游的占70. 15%。這主要是因為小微企業規模小,融資相對困難,工資增長對公司的經營成本構成較大的壓力,而且小微企業的人工成本占總成本的比例較高。其次,一些小微企業為了追逐利潤,員工的薪酬待遇很低,常常低于同行業的平均薪資水平。而且有時候為了節省企業成本,很多小微企業會以各種理由克扣或拖欠員工工資,會以種種理由要求員工加班但卻不依法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在小微企業離職人員中,有22. 10%的員工是因為其待遇低。

      2)小微企業員工薪酬與其工作績效關聯性小

      薪酬與員工工作績效掛鉤是有效薪酬制度的一條基本原則,也是激發、引導、保持和規范組織成員有效行為的有力工具。目前,很多小微企業雖然制定了績效考核制度,但是實際操作過程中卻流于形式或者形同虛設,在考核績效時摻入很多主觀因素,導致員工的績效考核由領導者一人說了算,隨意性很大,大大挫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最終員工的工作滿意度降低。企業支付薪酬與員工工作績效的相關性較小。而在一些小微企業甚至沒有企業管理的獎懲制度,管理者憑個人好惡和倫理道德隨意地對員工進行獎懲。由于對員工的激勵的隨意性和非制度性,所以許多企業都存在核心人員的“跳槽”問題。據調查,小微企業在年終獎分配方面,老板說了算占25. 37%,全體員工都拿獎的占25. 37%,只有49. 25% 的小微企業年終獎分配是與員工的個人績效為依據的。這使得業績突出的優秀員工會產生不公平感,缺乏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企業缺乏凝聚力,員工缺乏歸屬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員工的士氣和忠誠度,離職率也隨之增加,從而影響到小微企業的長遠發展。

      3)小微企業福利制度不完善

      模糊的福利制度也是制約小微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有些小微企業甚至連基本的社會保險“五險一金”都不給員工購買,帶薪休假的福利往往也被取消,更不用說提供其他的社會福利。這種間接薪酬激勵制度上的不足,會導致員工的生活質量下降、生活壓力上升,進而影響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甚至會導致員工流失。這些都是制約小微企業長久發展的重要因素。

      4)薪酬管理體系缺乏科學性

      小微企業雖然規模小、生產服務品種單一,但科學的管理對提高小微企業的利潤是十分有效的。從目前市場情況來看,雖然小微企業管理者有著豐富的多年管理經驗,但與大中企業的科學管理模式還相差甚遠,由于缺乏科學的薪酬管理體系,直接影響到小微企業的發展戰略和經濟效益。在薪酬水平確定方面,現代薪酬管理的`先進方法和技術運用不足。企業主事事親力親為,在小微企業發展初期有充足時間和精力以實現對員工薪酬管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但是,隨著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企業主要應對更加復雜、多變的外部環境,要處理更多的日常事務,傳統的那種“人管人”的管理制度難以適應小微企業的同步發展。這也是很多小微企業不能實現持續健康發展的原因之一。同時,市場未對小微企業規范一個同工同酬的標準,這使小微企業在薪酬管理方面不能達到統一的標準,職位薪酬不能準確反映職位價值。

      2.小微企業薪酬管理問題的解決對策

      1)提高小微企業薪酬水平的公平性

      薪酬水平的公平性主要體現在內部公平性和外部公平性兩個方面。在小微企業內部,在科學評價崗位價值大小的情況下,應對不同價值的崗位設立不同的薪酬標準,同時結合員工的績效設立績效薪酬,體現員工之間的績效公平,保持企業的內部一致性。對于小微企業的薪酬外部公平性( 也稱外部競爭性) ,應在考慮同地區同水平行業的平均薪酬水平的基礎上,制定符合企業自身的薪酬管理政策,以最合理的薪酬水平留住可以為企業長期發展做出貢獻的員工。

      2)建立小微企業多元化薪酬的分配方式

      采取多元化薪酬分配方式是小微企業薪酬管理發展的新方向。有數據顯示在小微企業中超過70% 的人認為薪酬要以技能為依據。因此,在建立科學公平的績效考核制度的基礎上,小微企業在薪酬的分配上應以員工的技能和業績為基礎,建立多元化的薪酬分配方式。同時,提高員工薪酬與績效的關聯度,實行績效薪酬制度,使員工的薪酬與績效緊密掛鉤。在員工績效提高的同時,企業的整體績效也得到了提高和改善,有利于員工薪酬和企業利潤同時實現增長。這樣,既提高了員工的積極性,也降低了企業薪酬成本管理的風險。薪酬分配應向對企業發展起到關鍵作用的經營管理者、專業技術人員和科技人才傾斜,將科學管理、創新技能等作為重要的生產要素納入薪酬分配體制,對于核心員工,可以采取股權激勵制度,將企業核心員工的利益與企業的利益緊緊相連系,克服企業短期行為,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競爭力。

      3)加強小微企業薪酬管理的科學性

      職位評價是薪酬設計的基礎,也是對企業戰略目標貢獻程度的分析。許多人把職位評價看做是把職位內容與外部市場工資水平掛鉤的一個過程。工作內容的某些方面( 如銷售策略、服務等) 的價值是與外部市場工資為基礎的,擁有優秀員工的企業的實力就高于其他同行,它們在市場上更具有競爭力。企業可以通過加強人員的專業化培訓,使其職業發展與公司戰略相結合,從而達到占領市場的目的; 也可以通過外部市場競爭來刺激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上進心,從而調動員工更努力為企業服務。從薪酬管理方面來說,首先要根據員工的特點,比如專業技術知識、工作經歷、領導能力或管理能力來對員工分類。對于有工作經歷的員工前期的培訓成本投入較少,具有領導能力或管理能力的員工可以培養成為管理者。小微企業管理者還要從工作任務、業績標準、關鍵事件以及擔任的職位等對員工制定科學的薪酬管理體系。

      4)完善小微企業的福利制度

      福利是薪酬的重要補充,完善的福利制度對吸引和保留員工、營造企業文化、增強團隊凝聚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當企業希望雇傭某些員工但又因薪酬分配制度而不能提高這些員工的薪酬待遇時,福利就成為一種很好的報酬方式。小微企業在完善福利制度方面,首先要嚴格實施國家的法定福利政策,如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提供國家法定的帶薪休假等; 其次,建立彈性福利計劃,滿足不同員工的需求,在合理控制福利成本的條件下提高福利制度的激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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